时间:2023-04-17 11:24:4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合同招投标管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招投标、合同、公正、规范
Abstract: This paper discusses issues related to the legal system of bidding and contract between the strokes, and the actual problems existing in current bidding work were analyzed, in order to better achieve the bidding work fair, justice and standardized operation.
Key words: bidding; contract; justice; specification
中图分类号:F715.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序言
近来,工程招投标活动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工程招投标过程是招投标双方相互选择、相互理解, 最后通过合同谈判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过程, 是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最主要方式。虽然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合同订立方式, 但也应该遵守有关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而在实际的招投标工作中, 由于很多招标人和投标人对有关招投标制度与合同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不十分清楚, 导致很多违法、违规现象发生, 极大地影响了招标投标过程的规范性。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经历了从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令性计划分配任务,到建设施工企业逐步进入交通建设领域承揽工程施工任务,再发展到现在各工程建设市场的逐步形成,建设施工企业逐渐适应国家的改革,积极参加各个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建设领域在政府的引导下,逐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透明度不断增强,改革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2000年1月1日,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陆续制定一系列政策法规,规范相关规章制度,逐步形成建设工程招投标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有效遏制了各个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行为,对规范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惩治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实际工作环节中,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针对当前的实际情况,必须加大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大纪检、监察、审计机关的执法检查制度,规范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行为,以保证国有资产不浪费,不流失。
二、我国招投标及合同签订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招投标从业人员不专业,招标经验不足,没有经过相关培训,编制的招标文件出现纰漏,对工程技术要求或者材料设备采购出现倾向性要求,如必须采纳某种型号的材料,对投标人资格要求过于苛刻或者不公正,导致废标或者流标。由于有了倾向性的技术指标,许多潜在投标人没有兴趣参加,带来了招标范围狭小,缺乏竞争力,投标人往往低于法定规定,少于3 家,造成招标困难以至失败。
(2)对评标定价监督不力。自2003 年7 月1 日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以来,对招标时评标定价的管理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为了避免投标人串标、哄抬标价,我国多个省、市相继出台了控制最高限价的规定,即“招标控制价”。值得注意的是,招标控制价的作用决定了它不同于标底,无需保密,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如实公布招标控制价,不得进行上浮或下调。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招标控制价时,应公布招标控制价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不得只公布招标控制总价。但在实践中,存在两个明显的问题,尤其在欠发达地区比较突出,一是有很大一部分招标人只公布招标控制总价,或者延迟公布招标控制价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导致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单价所包括的内容和费用与招标控制价并不一致,从而导致废标或实际工程施工中一系列变更和签证的出现,造成预算超支;二是招标人无视现行定额水平,所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远低于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水平,致使有些投标人恶意低价中标,到实际施工时再发生大量变更和签证,远远超出投资预算,造成国有资产浪费,而一些信誉好的承包商反而不能中标,严重扰乱招投标市场。
(3)合同的签订有失公正。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强调承包商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很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方面的约定很少,也没有相应的处罚办法,因而妨碍了施工合同的公正公平履行。还有些业主除了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以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外,以各种理由、客观原因与承包商私下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的“阴合同”,在内容上与原合同相违背,不能真正合法地履行原合同,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4)有的招标人存在这样的看法: 合同谈判阶段招标人提出的各项要求,都必须得到投标人的确认后才能构成合同文件的正式内容,因此与合同法明确规定的平等、自愿原则并不违背,而且也是一个进一步要约和承诺的过程,所以是完全合法的。但实际上在我国,由于整个工程建设市场基本属于买方市场,在整个招标、投标过程,甚至在整个的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方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如果不同意发包人在合同谈判阶段提出的无理要求,投标人面临的将是无法顺利承揽项目、失去与业主方的良好合作关系、被列上业主的黑名单、失去应有的市场份额等诸多可怕后果。所以就算是中标人最终同意招标方的无理要求,那也是被形势所迫,决非完全自愿;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对合同价格、履行期限等合同法规定的主要条款的变更,通通都属于“实质性变更”,而招标投标法系列法规规定“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属于“黑合同”,是无效合同。可见在合同谈判过程中,招标方是不得背离投标文件而提出对投标文件实质变更的其它无理要求的。
三、加强注重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工程招投标过程是招投标双方相互选择、相互理解,最后通过合同谈判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过程,是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最主要方式。虽然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合同订立方式,但也应该遵守有关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而在实际的招投标工作中,由于很多招标人和投标人对有关招投标制度与合同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不十分清楚,导致很多违法、违规现象发生,极大地影响了招标投标过程的规范性。
(1)加强对招投标从业人员的专业资格培训,认真执行标准文件和招标文件范本。标准文件在总结我国施工招标经验并借鉴世界银行做法的基础上,规定一些章节应当不加修改地使用,将有助于进一步促进竞争有序、统一开放的招投标市场形成。范本对通用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有利于招投标活动的规范化、精细化,实现科学管理。
(2)招投标各相关方要加强监督管理意识。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及时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担负并履行对未按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行为进行监督处理的责任。
(3)强化政府管理职能。健全和完善合同审查备案制度,通过对其审查,确保施工合同具有可行性、严密性、条款的完备性、文字的准确性,提高使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自觉性。
(4)认真推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于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建设经济合同制度,解决施工合同中文本不规范、条款不完备、合同纠纷多等问题。标准合同文本的施行很好地解决了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长时间存在的种种难题,有效地避免了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长期存在的诸多牵扯不清的问题。
(5)坚持利益原则,减少风险。当合同条款不完善、不完备,缺乏对业利的限制性条款和对承包商保护性条款时,应全力争取去修改完善它,这样可以规避合同中的隐含风险,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现在我国很大部分业主都处于强势地位,承包商受制于业主,或者轻信业主合同以外的一些口头承诺而草率地签订合同,人为地增加了履行合同的风险。签订合同双方处于平等地位,承包商有权要求签订一个平等互惠的合同条款,可以陈述利害,说服业主删除或修订原本不合理的条款,使合同比较优惠或有利。因此,坚持“利益原则”,不仅是合同谈判和签订的指导思想,而且是整个合同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
(6)让熟悉和精通合同的专业人员参与商谈和签订过程。大中型工程建设合同一般都由业主负责起草,其中极可能会隐含大量不利于承包商的风险责任条款,这就要求承包商必须有既懂工程技术又懂法律,既懂经营管理又懂造价、财务的综合素质型谈判人员,才能保证在合同谈判中处于一种智力均衡、信息对称的状态。尤其是对业主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应认真研究,合同中对业主的风险责任条款一定要规定得具体、明确、严密。
(7)索赔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对施工企业来说, 索赔工作做得好, 不仅可以维护自身利益, 甚至可以因为索赔节约资金或增加效益。 相反, 索赔管理工作做得不好, 就可能面临损失。索赔需要证据, 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 索赔难以成功。所以, 要认真做好现场记录和签证, 并对资料归档保存, 做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中, 招、投标文件不仅是签订施工合同、确定合同价款的主要依据, 也是有效控制工期、质量、成本的法律性文件。投标报价和合同价款的确定密切相关, 施工企业只有加强投标管理与施工合同的管理, 才能做好每一份投标书,签订好每一份合同, 承接到更多的施工任务, 才能在建筑市场占据主动, 为企业创造更多、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结束语
在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活动中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极其重要的, 且二者相互依托、密不可分。只有不断的提高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水平,才能搞好工程项目总承包工作。随着建设工程领域的开放,要求我们必须尽快与国际接轨,适应国际上的做法,加快培养既懂得法律、财务、经营、造价、工程技术等的专业人才,同时,又熟悉国际通用惯例,具有复合知识结构的人才,这样企业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不断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1]谢洪学.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第2版) [M].中国计划出版社,2007.
中图分类号:TU7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1.1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概述。建设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或业主)根据拟建工程向社会通告,就建设项目通过用法定方式吸引承包单位参与竞争,利用法定程序从竞争单位中选择合适的承建方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法律行为。建设工程投标是指通过审查程序进而获得投标资格的建设项目承包单位,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投标书,争取中标的法律行为。
1.2 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指工程承包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自觉地、认真严格地遵守所签订的合同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按照各自的权力、履行各自的义务、维护各自的权利,发扬协作精神,处理好“伙伴关系”,做好各项管理工作,使项目目标得到完整的体现。
1.3 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1.3.1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双方当事人根据工程项目提出订约提议和接受订约提议进行协商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就是施工合同进行谈判和订立的过程。
1.3.2 从市场交易行为看,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双方当事人在没有建立法律交易关系的前提下,进行交易的过程,这种交易关系受到有关招标投标方面法规的制约。只有定标后,双方当事人签订施工合同,这种交易行为才通过合同的方式被正式确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才受到法律的保护。
2 合同管理对招标投标工作的影响合同文本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同时合同文本也是投标单位进行报价的重要依据。但往往合同管理人员对招投标过程理解不深入,认为招标过程和合同签订是两个相互独立的过程,招投标只是为了确定投标单位,而确定了投标单位之后才正式进入最终合同的签订阶段。合同管理人员没有加强对招标阶段合同文本的重视,导致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对工程项目认识不全面不准确,缺乏可靠的测算依据而导致报价不合理,投标质量低下。这些招投标过程和合同签订过程脱节的现象,使招标失去真正的意义,远远达不到招标工作应有的效果。
3 招标投标工作对合同管理的影响
3.1 最终签订的合同文本与招标文件中合同文本出现较大偏离。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为了达到中标目的,往往对合同条款不加细致研究,一味地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在最终签订和履行的合同与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存在一定的差距,甚至违背合同条款。原因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招标文件中的合同在投标单位看来只是一种表面形式,认为只要在招投标阶段能够中标,就达到投标的目的了,试图在定标后在合同签订阶段再与发包方另行沟通;另一方面在合同签署时投标单位不计成本,有意迁就发包方,违心操作,虚假地提高质量等级、缩短工期,或者以较低的成本,甚至低于建设成本的方式承包工程,难以确保工程质量,合同执行时出现问题在所难免,使得工程建设项目工作效率低,问题频出。3.2 委托招标机构进行招标时,招标机构承担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由监理单位负责承担合同管理,出现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之间的分离与脱节。在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由于招标人员缺乏丰富的工程实践管理经验,他们只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而不参与招标合同的管理,导致编制招标文件的水平低下,业务能力难以提高。在合同编制过程中出现不专业、不准确、不全面,后期的合同管理、合同执行就会面临很多困难。合同是管理的标准和依据,管理依据合同而进行,如果合同内容不完善,在执行时随意性就比较大,给变更工程合同以及出现问题进行索赔带来很多问题。许多工程在完工之后,都违背了招标单位在招标时的初衷,出现工程实际与原来招标文件中合同已大相径庭的现象,导致招标人的利益受到损害。
4 对策
4.1 合同管理人员积极地参与到招投标过程中
4.1.1 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查。合同管理人员应积极投入到对招标文件的编制与审查过程中,将招标阶段和合同签订阶段有效地结合起来,对招标文件中有可能影响合同管理和执行的因素提出建议,完善招标文件的内容,将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文本视为有最终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本,认真严肃地对待。
4.1.2 参与招标活动的全过程。合同管理人员配合参加工程项目招标活动的全过程,例如在开标会上,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参加开标,全面及时掌握招投标中的第一手资料,对各个投标商的实际情况能够更深入地了解。合同管理人员参加现场的勘察,熟悉真实的现场环境,能够比较准确、深入地有针对性地就投标单位提出的澄清问题进行专业解答。施工合同中的诸多条款都涉及现场施工条件。
4.2 招标人员需加强对合同管理等工程专业知识的理解,并增加工程实践管理经验。招标过程与合同管理过程相辅相成,招标工作是一项对综合素质要求较高的工作。不但需要招标人员熟悉招投标过程,还需要加强对合同法、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及工程造价等专业知识的学习和积累,并增加工程实践管理经验。这样才能将招标工作做深做好,与合同管理有机地统一起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4.3 合同签订阶段对招标文件中合同文本的实质性条款不得随意改变,使招标过程更加规范化专业化,并逐步建立中标单位信誉等级机制。合同签订阶段严格按照招投标过程中承诺的合同实质性条款签订最终合同,各方不得随意改动,在招投标阶段就建立起各方对其权利和义务的清晰界定,使招投标工作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综合评估选出真正有实力的供应商,并为后期合同顺利执行打下重要的基础。通过中标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信誉及履约能力分成等级,制定和完善招标投标中评标参考体系,并且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加强投标企业的管理,使投标企业树立良好形象,强化以履约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的意识,便于推动和开展招投标工作,不断提升招投标工作的水平,以及提高招标投标工作的效率。
综上所述,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密不可分,两者互为依托,相互影响。两者密切配合,对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参考文献:
[1]程国政.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7.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问题都需要我们进行严格的管理,因为决定了建筑工程能否顺利开展,从问题出发来研究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要点,是我们分析的方向。
二、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和作用
作为招投标管理机构之所以既爵监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又要监督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施工合同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施工合同谈判和订立的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提出订约提议和接受订约提议的协商过程。二是从市场交易行为看,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交易行为的过程,在这过程中,双方还没有建立依托法律的交易关系,这个关系只受有关招标投标方面法规的调整,只有决标后,承发包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这种交易行为才通过合同这种法律形式被正式确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三是从招标投标的跟踪管理和评价招标投标是否成功的角度看,也只有通过监督检查双方对施工合同各项条款的履约情况来体现。从建设部制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看:招标文件包含合同主要条款,而组成合同的主要文件同样包括招标文件,两者互为主要内容,这就更进一步说明它们之间的不可分割性。
在实际工作中不但管理部门要正确处理好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还要不失时机的向建设、施工单位宣传好如何看待这二者的关系,只有将两者密切地结合起来,才有利于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对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问题的探析
当前,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仍存在着较为复杂的问题,严重阻碍了建筑事业的发展,因而科学化、合理化的进行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是促进我国建筑事业发展的重要措施。其中具体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法律法规亟待完善
法律观念模糊,执法单位执法不严,使经济发展与依法行政成了对立关系。招投标工作扰,法定建设程序遭到破坏,甚至出现以言代法的现象。钱权交易、暗箱操作等违法犯罪行为虽然较为隐蔽但是经常发生,使建筑各方利益体系错综复杂。由于建筑事业的蓬勃发展与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使实施法律的环境产生了重大变化,造成影响建筑市场秩序主要原因就是建设单位行为失当。导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招、投标工作存在严重阻力与难题。从实际情况来看招投标工作没有具体的细则,从法规上来说,监督招、投标工作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是根据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及地方法规进行监督。因此,《招标投标法》的颁布从法律上降低了建设单位对项目定标的行政直接影响,对招、投标活动中评标专家委员会的位置进行了界定,但在实际操作中评标委员会确未能实现其预定功能与价值,所以只是从理论上体现了项目评标的科学和民主化。
2、监督体制体系亟待完善
(一)政企关系复杂,行政干扰较多
地方部门排斥外来企业,对非本体系的企业设置各种障碍专心刁难,限制其参加投标,甚至被直接排除在外,而对于本体系企业则大开绿灯,提供有利条件,一些特权部门凭借职权便利甚至公开索要好处,直接规定招投标工作,此等现象严重的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通常一些行政监督部门会进行“客串”,变身成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干扰和介入招投标工作;甚至还有一些地方行业项目单位和投标单位通过随意调整评标活动及方法,进行暗箱操作,以此等手段求取暴利进行违法犯纪的事实。
(二)招投标过程难以得到科学有效的监督
缺少一个统一且具有权威强有力制衡机构对招投标过程中进行有效监督,因为相关部门不仅对本行业的招投标活动实行管理,还对招投标活动细则实施监督,甚至还对招投标活动的具体实施人。
3、评标定标的科学合理性亟待提高
科学准确的评标方法是招标工作中的重要环节,能体现出招投标的合理性及公平性。但是,实际中确难以显示出公正性,因其过程中随意性与自主性较强,而又缺少规范的操作方式,致使评标过程中定性因素较多,定量因素较少;甚至开标后议标现象严重,公开招标演变还能变为透明度极低的议标。
四、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几点措施和建议
1、加大对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的监管
针对建设单位的假招标、规避招标以及压价的违规行为,需要对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从制度上规范建设单位的行为。同时,加大监管力度,如在招标时,应对其招标公告的范围进行严格监督,约束建设单位的行为;在评标时,一定要做好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以及评标过程的保密工作,并严格监管,以规避建设单位操纵评标的可能性;另外,应对中标入围者在等同于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2、开放的建筑工程交易市场,鼓励公平竞争
在工程招投标中要将政府和交易中心分开来,明确职能,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工程交易市场,有效治理市场混乱行为,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等现象。有条件的地方,可推行互联网招投标,从而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使外地企业也不再受地方政府的阻碍,并且交易过程能在社会和媒体的监督下完成,加强了行业间的竞争,实现真正的公平,公正,公开,促进国内市场的快速发展。
3、加强评标的管理,坚持“廉政第一”
建立专家评标资格进退机制,定期更新的动态管理模式,提高专家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综合评价专家的业务水平、职业道德、出勤情况等,加强对专家评标过程的行为监督,强化内部工作人员“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思想观念,坚决抵制外来不正之风的侵蚀。可以通过AB岗工作制,加强政治业务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提高廉政水平,并建立发现违规违纪即予以警告直至取消资格的清出机制。
五、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双方由于缺乏合同管理的意识和经验,导致签订合同的约束条款不完善、内容存在歧义、权责不清等现象产生。部分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取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取一些自制的、不规范、不公平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的方式下达任务,完工后待工作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难以实现本身的约束作用。
2、合同管理制度的不完善
部分建筑项目忽略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上的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相关手续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3、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等。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六、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几点措施
1、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
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总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2、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
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但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要兼顾业主和承包商的双方利益,过分追求招标过程的严格、完善,并不一定能达到的招标的最佳效果。建议在招标形式上应该重视原则,突出效果。同时,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推广实施后没有新的计价办法配合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使得招投标所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在实施过程没有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建议尽快研究相应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健全体制,完善操作。
3、借鉴国际经验,推行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示范文本随着我国加入WTO,建筑市场同样面临对外开放问题,在工程管理的许多方面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因此,在合同管理方面,我们要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参考了FIDIC文本格式,较以往合同文本有较大的改进,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应该严格执行。
七、结束语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我国建筑工程经常会出现问题的环节,因此,我们需要及时的发现问题,尽量避免在招投标和合同方面出现问题,尽量保证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吴谨旭.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常见问题分析[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0,(06):33-34.
要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制”工程的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工作,以下几个问题值得关注。
一、概念的澄清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最终结果就是形成承包合同,这是合同订立初始阶段的合同管理。从这个意义上讲,招标投标从属于合同管理的范畴。那么,招标投标活动与合同缔约方式应当是对应的。但是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仍有概念混淆的现象。而澄清一些概念,理清招标投标与合同的关系,对我们整个合同管理工作是大有裨益的。
1、招标文件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笔者认为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投标文件才是要约,通过招投标订立合同的过程就是:招标公告(要约邀请)―――投标(要约)―――发出中标通知书(承诺)的过程。理由是:
(1)从目的来看,《合同法》第十五条明确指出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其目的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发出招标文件的目的仍然一致,招标人此时并没有向特定的投标人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的目的非常明确,希望招标人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承包合同。
(2)从内容来看,招标文件中包含的合同主要条款,如价款、工期甚至质量等都不确定,投标行为无法据此做出承诺,必须对其补充,仅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无法签订承包合同。
(3)从结果来看,《合同法》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如果招标文件是要约,投标文件是承诺,那么当投标截止后合同即告成立,而事实上因为没有确定中标人合同仍未成立;而认为投标文件是要约,签发中标通知书为承诺符合合同法的规定,此时,虽然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合同,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通知人签订合同,而且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价款、质量、工期等均已经明确,此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存在,合同即告成立。
2、《招标投标法》与《合同法》有无矛盾之处?
笔者认为两者并无矛盾之处。按照《合同法》第十四条,要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内容具体确定”,但是在投标截止日之前,依据《招标法》,投标文件依然可以补充、修改甚至撤回。这表明此时内容不确定,不具备要约的规定,只有在投标截止后,没有撤回的投标文件才称为要约,此时该要约生效并且不能撤回。
不能仅从字面理解投标文件的含义,一概把投标文件作为要约。要考虑投标文件的实效,只有在投标截止后仍未撤回的投标文件才是内容具体明确的,招标人并接受其意思表示,不得拒绝其投标。
从上述两个概念的澄清,我们可以得出投标活动实质上是:招标公告(要约邀请)―――发出招标文件(要约邀请)―――投标截止后未撤回的投标(要约)―――发出中标通知书(承诺)的过程。
二、当前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对此通常的认识是目前合同管理缺位,合同缔约双方的素质不高,深入追究就统统推到体制的问题上。笔者认为,不管什么问题的出现必有其成因,只有把成因分析清楚,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就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来说,在履行中存在的问题与前期招投标活动(即缔约过程)中的问题是紧密相关的。
(一)对招投标活动与承包合同履行两者的关系认识不够。
说到招投标,很多人想到最多的是遏制腐败,公开、公平和公正,提高经济效益和工程质量等等,而各地的具体招投标监管活动中更多是围绕合理、合法地确定中标人这一目标上。《招标投标法》第一条明确指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表明我们应该认识到招标投标活动作为合同管理的缔约过程,因而在保证突出竞争力的基础上选择中标人的同时,思考如何制订一份完善的合同。
制订完善的合同离不开对招标文件编制的审慎。目前的招标文件编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在合同主要条款中对计价规则的不确定,如合同价款仅说明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未说明是固定单价还是总价;工期较长的项目中的材料价格不予调整,对承包人不利;关于设计变更等工程量的调整一律按照投标文件的报价及优惠幅度执行,考虑投标时可能采用不平衡报价法,一律按照投标文件的报价对发包人不利。合同缔约时贪图省事必然给后续履约带来困难。
(二)政府投资工程问题不少。
如果说合同缔约时主要条款简化的目的是贪图省事的话,这只是从善意的角度去理解,而很多政府投资工程就有明知故犯的嫌疑。仍就最主要的计价规则来说,很多合同就是直截了当的一句话“根据具体情况,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这揭示了政府投资工程所有者缺位的问题,部分居心叵测的发包人慷国家之慨,谋个人私利,对招投标活动所持的态度是“先进来再说”,中标后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这才有了合同的“根据具体情况,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如此导致最终的工程结算价与中标价有天壤之别。
(三)在合同履行中管理有待加强。
仅是制订一份好的合同还不够,不严格遵照执行还是“一纸空文”,现在普遍存在的“阴阳合同”就是例证。在有形建筑市场备案的是一份合同,甲乙双方在实际履约中另起炉灶,往往把合同履约搞得面目全非,纠纷不断,加上当事人双方的自律管理远远不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又缺少专门的职能机构对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遇到了问题私下解决不了就直接告上法院。缺少各职能部门的联动大大增加了合同管理的成本。
浙江浙石油储运有限公司党群(纪检审计)室和计划投资部于2020年5月6-7日对本公司招投标及合同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储运公司目前基本情况
储运公司于2018年7月成立公司,并分别于2019年1月和3月接入ERP系统和PMIS基建管理系统。目前管道基建类合同通过PMIS系统审批,综合类合同通过ERP系统审批。
二、自查情况简述
公司的采购招投标管理和监督制度总体较为齐全、规范,根据计划投资部提供资料,2020年目前累计签订合同9个,补充协议3个。各个项目的招标及合同签订等手续规范,材料齐全。招标程序合法合规,中标单位资质符合项目要求,评标办法科学、规范、合理,招、投标资料及评标报告齐全、合规、并已及时归档。
但仍存在部分不足,具体如下:
(一) 制度体系建设还有完善空间
根据自查员查阅发现,生产、综合类项目(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缺少对下属单位的权限划分。
(二)合同归档信息等存在不完善
根据现场查阅,部分合同未在归档台账中注明签订日期,此外根据储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对项目类合同应按照不同项目进行合同编码,但是部分最新签订的合同未及时按此项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进行编码。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
前言
招投标制度与合同管理的应用促进了我国建筑行业的市场机制的构建与完善,促进了建筑行业向着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的方向发展。受到发展时间的限制,我国建筑招投标实施的过程中仍旧存在一定的不足,本文将对此进行深入的分析探究。
1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积极意义
(1)建筑工程招投标的意义
其一,规范市场体系。我国传统的建筑交易方式为任务分配形式,这种方式会导致工程造价出现严重的偏差,并且缺乏灵活性。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传统的交易方式已经无法适应越来越开放的市场环境。而招投标制度在建筑行业的使用,构建了一套适应市场的交易体系,实现了建筑工程的商品化。不断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使得工程造价更加的科学、合理。此外,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国家可以对建筑工程的实施进行更加高效的监管。其二,促进建筑行业的稳定发展。在建筑行业采用招投标制度可以使得市场竞争机制更加规范,对建筑企业产生一定的激励作用。为了中标,建筑承包企业必须不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提升技术以及工程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良性的竞争可以促进建筑行业的技术更新换代以及先进设备的研发,促进建筑行业的整体发展。同时,招标单位可以选择更加优秀的中标企业,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
(2)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
对工程合同的管理不仅仅限于工程准备阶段,还要将之贯穿在工程项目的全过程之中。此外,加强合同管理可以促进合同的严格落实,对合同中的所有内容进行科学的管理,还要针对工程进度的实际情况,避免出现严重的经济损失。合同体现了当事人双方的意愿,有效的合同管理可以使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建筑工程的合同就是针对工程中的各项事物而订制的合同。建筑工程合同在建筑工程的管理活动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于工程的顺利完成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对于建筑工程来说至关重要。
2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措施
建筑行业的招投标以及合同管理可以促进市场资源的合理分配,促进建筑行业的稳定发展。虽然我国制定的相关的法律制度对市场进行规范,但是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以及合同管理工作仍旧存在一定的不足。本文将针对这些不足提出几点措施以供参考。
(1)构建完善的招投标制度
想要构建完善的招投标制度必须要实现管理与监督的分离,对权力合理的分化,针对不同的分工建立相应的主管部门。例如,招投标管理办负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同时还要设置招投标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等办事机构。各个部门相互独立,隔绝一切利益关系。此外,还要加强招投标中心的公平性,通过区域融合以及行业融合实现统一。特殊情况下,为了提升工作效率,可以将相关部门进行合并或是细化职能部门。
(2)建立投标组织机构
在投标机构的基础上,建筑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企业内部的投标机构,掌握一定的投标技巧。在构建投标组织机构时一定要进行精确的分工并明确相关权责,促进各部门之间的良好配合。建立投标组织机构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帮助企业获得项目,因此其构成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知识水平,从而促进企业的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为了对投标行为进行严格的规范,投标企业要重视标书的编制工作。在编制标书之前,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深入的了解分析,牢固的掌握建筑工程的质量要求、图纸设计以及工程量清单,对相关合同的条款进行细致的阅读,充分了解招投标双方的责任以及义务。此外还要对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进行实地的勘察,全面的了解现场的各项情况。之后将所有因素综合考量,开展标书的编制工作,确保标书的质量。此外,投标企业不得为了提升中标几率,采用非法的手段进行竞争。在进行工程报价时,投标企业可以结合市场的情况综合考量其中的利弊,进行科学的预测,增加中标机会。
(3)构建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
建筑工程项目的风险主要包括投标报价、工程量风险以及合同风险。这些风险与工程的投资、进度、质量、合同管理等方面有着密切的联系,只有通过科学的分析以及预测才能实现有效的防范。因此,想要构建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必须认真的研读招标文件,结合市场因素进行合理的工程报价。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制定应对的措施,避免出现严重得到经济损失。
(4)加强过程管理
加强对招投标过程中合同的管理,构建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重视工作人员专业素质的培训工作,保障业务较好的完成。此外,对评标环节进行严格的规范,加强评标过程的监督工作,提升评标专家的综合素质,提高评标工作的质量。
3结语
综上所述,在建筑工程招投标以及合同管理的方面,要积极的进行探索钻研,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有效的提升管理质量,促进建筑行业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薛.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探讨[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4,(10):389.
[2]易玲.关于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探讨[J].安徽建筑,2014,(6):184-185.
《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中有很多难理解的法规条款,传统的授课是以理论讲授为主、简单模拟为辅,知识学习的过程中学生比较被动,缺少综合素质的培养,难以符合招投标、合同类企业所需专业技术人员的标准。该课程的教学内容包括: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开标的正确顺序、投标报价的决策、合同示范文本条款理解、施工合同管理与合同索赔等。
2《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教改内容和目标
2.1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现代教育学者认为:“学习过程是学习者自我教育过程,是一种要求学习者必须全部身心参与的特殊认知过程”。学习的主体是学生,老师在讲授的过程中必须引导学生的创造力。传统的课堂讲授,没有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营造不出一起学习的气氛,造成学生没兴趣、上课玩手机、作业网上抄袭等现象。如果采用角色代入法、案例分析法、对比施教等多种教学方法,授课中依据课堂气氛和所讲授的教学内容,灵活地应用课堂教学手段,能更好地完成教学目标。角色定位是角色代入法的第1步,是学生在所从事行业中的角色定位,让学生认识到行业中各工种的职责,是学生管理职责执行力的切人点。在学习过程中,先将学生分组,以组为单位建立各个协作公司,学生自己角色定位,包括企业定位和岗位职务定位。可以通过招投标的程序来进行细化分配,各筹建模拟公司可以细化各工种人员职责,如可以分职责设置前期的招投标负责人、总工程师、项目经理、造价预算部长、总监、技术员等职务,同学们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挑选角色。在知识储备的后续教学中,通过模拟公司的职责,根据任务需要安排相应工作给学生完成,使学生对建筑业相关人员职责有初步认知。
2.2提升学生的实践及综合应用能力
传统教授方法看重理论讲授,没有系统规划整个招投标全过程,没有建立该课程与原有专业课程之间的联系。从角色定位到模拟现场实践:要求学生在提升技术的同时,能适应生产、建设、管理全部程序。尽量做到"四能”:①能做。在工作中解决遇到的各种技术问题;②能写。可以根据现实情况写出各种可行的报告;③能说。准确无误地表述自己的看法;④能干。做好每一份工作,有组织协调能力。人才培养目标改革成功的关键,是学生毕业后能够适应工作岗位,并在较短的时间内独立承担岗位工作。通过在课程中模拟现场实践,使学生参与到招投标过程中,实现“四能”培养目标,增加就业率。从模拟实践到观察感知,心理学家班杜拉说过:“人的做事能力是可以通过观察学习获得的,这些认知过程的学习就是加深知识的过程”。在讲授理论内容之前,先以现实工地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等做为学习的切入点,是学生了解自己所学课程的良好开端。让学生们带着3个W去学习知识,从而解决疑问。
2.3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
将被动学习变成主动接受,解决问题的同时拓展创新能力。课程教授过程当中采用对比施教法,用下列三种方式解决同学们提出来的问题:①提问的同学自己查阅相关书籍或网上收集资料;②由其他同学来帮忙答复问题,查阅相关书籍资料,再讲解;③由教师逐个解答。对于工程招标、投标、合同章节,交叉采用第①种、第③种方式进行解答。当老师直接回答时,学生只是听,知识接收差;同学们配合密切、主动积极是前两种学习方式的情况;第②种方式优势更多,一个人学会而且能讲出来,那肯定是学通了,在讲解的过程当中语言表达能力、个人的自信心都得到了提升。教改实践中,通过引入招投标模拟实训软件,在学习、应用软件的过程中了解招投标过程,提高了同学们的学习兴趣、效率,在此基础上巩固、强化了所学的专业知识。
3结语
更新过时、落后的教材,要与建筑行业相关规范相符合,要及时更新课程知识,更好地适应建筑市场的发展。通过实际案例,模拟企业角色,用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考模式,让学生系统地接受相关理论知识,完成学习目标。学生通过思考后的实践操作,增强同学们的团队合作意识,充分体现高职院校在应用型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为同学们毕业后的发展和就业奠定良好基础。
参考文献:
[1]佘立中.土建类学生工程合同管理能力的培养与探索[J].高等建筑教育,2004(2):59-62.
近年来,项目承包工程主要采取招投标方式进行,因此招投标活动的成败,直接决定了项目工程的好坏,签订的合同是整个项目工程实施的法律依据,是整个项目工程能否顺利进行的保障,所以重视招投标的合同管理,对推进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企业的合同管理
目前,对于合同管理的定义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所谓狭义的合同管理主要是指行政机关对于合同的监督管理。而广义的合同管理不仅包括行政部门对合同的监督管理,还包括企业、个人对合同的管理。
企业的合同管理又被称为企业的合同自律,指的是企业对于本单位所签订的合同及履行情况进行的自我规范、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等活动。合同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主要用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实行科学的管理方法来达到预期的合同管理目标。
二、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招投标属于合同的谈判和订立阶段,是合同管理的上一步。招投标的结果更注重于竞争性条款的形成,作为招标一方想通过最小的运作成本,来满足投标一方的要求,而投标方则希望满足要求的同时获得最大利润,招投标双方的最终目的都是为取得利益最大化。但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双方呈现出是一种市场交易行为,未构成合同关系,在时间上提前于合同管理,但招投标所达成的结果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换句话说,合同是招投标双方以法律形式落实的承诺。只有双方签订了合同,招投标的交易行为便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保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招投标的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招投标和合同管理不同步。企业对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认识不到位,出现多头管理现象。招投标管理人员和合同管理人员只关注于自己的工作,两者缺乏必要的沟通,致使招投标管理人员只负责前期的审查和招投标工作,而合同管理人员只负责合同签订和履行,工作无交集,影响下一步工作开展。例如招投标人员在招投标期间可能会对内容进行更改,由于缺乏合同管理人员的指导,更改的内容不规范,就会导致后期实施过程中出现违约现象,给企业带来损失。
(二)合同管理体系不完善。谈判前期未认真审查对方的履约能力,谈判过程中没有充分的掌握和分析当前市场行情和技术标准等情况,易出现忽略核心内容或关键细节的问题。对于已签订的合同,没有及时的送达相关单位,进行必要的交接手续,使得有些单位对于合同内容不了解,或者对合同不重视,未及时采取措施履行或监督单位履行合同。部分承办单位具有依赖心理,缺少主动履行或督促履行合同的意识。由于欠缺有效的合同督查,未能及时发现违约现象,造成企业的损失。
(三)招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够规范。目前,大部分招投标文件的撰写工作由招投标机构承担,招投标机构熟悉招投标流程可以大大减少企业的工作量。但招投标机构对于项目的内容和技术要求了解甚微,致使编写的招投标文件内容过于简单,深度及广度都不够,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合同的后续操作。招投标机构的工作人员擅于编写招投标文件,但未必具有相应法律和合同管理知识,因此编写出来的招投标文件存在不准确、不完善等缺点,也给合同的后续操作带来了隐患。
(四)招投标机制不完善。现行的招投标工作已形成较完善有效的管理制度,例如在主体的资格审查、招标文件的审查和招投标监控方面已经较为完善,形成了相应的制度。这些制度在实践中对于规范招投标行为,制止和制约合同的违法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不能忽视的是招投标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竞争,例如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评标过程的不公正不科学等等。这些不规范的行为和想象都将后期的合同履行带来危害,甚至引起法律纠纷,损害企业利益。
四、加强招投标的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招投标和合同管理同步。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参与招投标过程,与招投标人员共同审查招标文件,便于第一时间掌握招投标情况,在招投标人员进行内容调整的时候,及时给予可行性意见,避免一些不规范不合法的条款出现,保障企业权益,使合同更具可操作性,履行过程更顺畅。招投标人员在招投标过程中及时向合同管理人员解释招投标文件的内容,便于合同管理人员的理解。两者相互促进,相互作用,促使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完善合同管理体系。谈判前期招投标部门认真审查对方的履约能力,避免在谈判过程中忽略核心内容或关键细节的问题。对已签订的合同,及时的送达相关单位,合同承办单位要按月或按季度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报告。设立职能部门,定期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检查,确定内容、标准及工作重点、细化考核标准,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定期对合同履行内容进行汇总,形成系统完善的管理体系。
(三)规范招投标文件内容。提高对招投标文件的重视程度,由于招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水平直接关系到招投标双方的利益及投标的效果,要全面提高招投标机构编写招投标文件的能力。招投标的企业可以根据招投标方式的不同,制定示范文本,涵盖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对重要的投标文件采取会议审查的方式,由单位领导带头,各部门人员共同参加, 必要时邀请专家对文件内容进行审查。招投标机构加强撰写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相关法律和专业知识,提高综合技能,保障招投标企业的利益。
(四)完善招投标制度体系。整合现有的相关招投标法律规范性文件,形成完善体系,推进招投标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健全配套的法律法规,明确实施细则,增加招投标工作的可操作性,使其科学化和具体化,避免出现歧义。严格资格审查,防范恶意招投标现象,建立招投标监督机制,监督招投标的整个操作过程和后续履行实施过程,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健全投诉处理机制,维护招投标企业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项目管理合同;石化;招投标;报价;概述
中图分类号:G64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4-0099-01
引言:项目管理模式是目前比较重要的企业管理方式,业主可以聘请公司,代表业主来管理和监督整个项目流程,而其中的核心问题以及需要决策的问题,是需要I主来解决,其他大部分问题都是由承包企业来完成的。为了让读者更好的理解,在项目管理合同下,石化项目的招投标以及报价问题和管理方式,对具体的子项目工程进行分析。这样可以清晰的了解招投标的环节以及过程,和报价的过程以及技术报价和商务报价的特点和区别,这样可以加强对项目的成本控制。
1.石化项目背景
石化项目分为定义阶段以及执行阶段。我国目前正在开发的以及执行的石化项目,为舟山渔山岛石化项目,是在2015年进入执行阶段,采用的就是项目管理合同模式进行的招投标和报价。项目的总投资是2600亿,一共三个工期。由中国新奥以及荣盛集团联合,实现民企投资石油化项目的准备。目前该项目已经正在生产,并且将在2020年投入使用,而在这个项目之中,是以项目管理模式来进行管理的,为其他行业带来了一定的借鉴作用和意义。
2.项目管理合同模式
项目合同管理是对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违约、索赔、争议处理等进行的管理。施工合同和分包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原因造成的洽商变更内容,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认,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管理模式的流程图为图1方式:
3.基于项目管理合同模式下石化项目的招投标
3.1 PM合同以及招投标的重要环节分析
利用项目管理合同模式,实现招投标,首先需要进行资格预审,其次是进行招投标。而资格预审的过程,包括确定长名单,同时发出了资审的问卷,然后进行评阅,同时组织答辩,以及进行评分,并且向决策层打报告,可以确定短名单。而招投标的环节则是发出招标文件,然后开标书澄清会,对投标商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回答,最后则是进行标书的阅览、面试、打分以及报告得到授权,这是这个过程。同时还需要确定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因此,在石化项目的招投标环节中该项是重要的审核标准。所以,应该重视企业的PMC具体表现。所以,招投标的环节是项目管理合同模式下,最主要的体现内容。
3.2 招投标的过程
招投标的过程也是确定企业的实际实力的过程。而具体的过程是,第一招标,首先发出招标的文件,第二,开标书澄清会,第三,则是同时需要回答投标商的问题,第四,则是对标书进行评阅,第五,则是进行答辩和面试,第六,对答辩进行打分,第七,则是向上级报告,第八,是对投标商进行授权。在这个过程中,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就是项目的总体介绍,以及招标的指南,其次则是具体的投标格式。其中必须要有企业提供的部分核心技术内容,同时还需要包括实报实销部分费用,以及最终报价等内容,最后则是定义阶段的保证以及担保书。招投标的过程是项目管理合同主要管理内容。
4.基于项目管理合同模式下石化项目的报价
4.1 技术报价
项目管理合同模式下,石化项目的报价主要是有两部分内容组成,分别是技术报价和商务报价,技术报价包括了四个方面。第一,健康安全环保管理。第二,IT管理,即石化项目的主要清单内容,以及其组织结构和基本的网络构架。第三,采购管理,同时要编制供出口信贷用的设备表,以及采购工作的内容。第四,施工管理,以及工程财务和项目控制报价的内容。
4.2 商务报价
商务报价的构成和内容与技术报价完全不同的,其特点就体现在了商务两个字上。首先,是对成本进行报价,确定项目的总成本价格,是取得投标成功的主要内容,第二,则是固定酬金的部分,而且在这其中,是分为固定部分以及存在的风险部分的。第三,则是奖励或者是罚款的内容。这样可以在项目定义结束之前,可以确定一个项目预算的控制,如果PMC把石化项目的预算,控制在了预算范围之内,则可以进行奖励,反之则进行处罚。
结束语
我国石化项目采用项目管理合同模式,进行招投标和报价,这是因为利用该方式,可以减少企业的项目管理的压力和工作量,同时,可以有效的保证的项目得到科学的管理,而且可以有效的控制项目成本,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这是一个双赢的局面。因此,通过对石化项目的招投标的环节过程,以及技术报价,和商务报价的特点等内容,可以有效的实现对项目合同管理的深入了解。并且针对目前我国石化项目报价的预算进行简单的分析和阐述,促进项目管理合同的利用。
参考文献
[1] 戚国胜,彭飞.项目管理合同模式下石化项目的招投标及报价[J].化工技术经济,2010(04):166-168.
[2] 刘翠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研究[J].天津大学,2010(05):144-148.
[ Abstract ] in order to focus on reg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 to create the application oriented undergraduate talent three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n China's vigorous development, is our country higher education mechanism of bold exploration and innovation. Project management professional practice strong, high employment rate, as many institutions of popular professional, three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s not exceptional also, as of 2011July, provided of engineering management major in three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have104. " Project bidding and contract management" is the project management specialized core courses in specialty of engineering management specialty, is the four big platform ties, comprehensive and strong, policy sex is strong, strong practicality. Combination of three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students' learning characteristics, in its teaching, the use of innovative teaching methods, establish a" student-centered " principle, teacher's guiding teaching methods, stimulate students' learning interest and initiative, to create a good teaching atmosphere and teaching benefits teachers as well as students, so as to improve the teaching quality.
【关键词】三本院校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教学方式
[Key words] three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of project bidding and contract management teaching methods so as to improve the teaching quality.
中图分类号: C931.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 “三本”院校《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开展情况概述
我国高等教育已走上快速发展的轨道,正逐步发展成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重大转变。近年来,我国三本院校发展迅猛,截止2009年4月,全国共有318所三本独立学院,三本独立院校的发展是我国高等教育办学机制的大胆探索和创新,在扩大高等教育资源和高校办学规模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三本”院校学生的学习特点
我国高等教育按照办学层次和培养模式分,可分为可研究型,教学研究型,教学型三种类型。就人才培养目标上来说,三本院校致力于面向区域经济发展打造应用型本科人才。
由于三本院校鲜明的特点,学生的组成结构既不同与普通公办高校的本科生,又区别于高职院校的专科生,其心理特点、学习能力、行为特点、思想状况、价值取向及其人生追求等均有其显著的特征。
一方面,他们理论基础较差,学习能力不强,对传统教学方式不感兴趣。三本院校学生的录取决定了大部分学生入学时文化基础是相对薄弱的,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缺乏持久力和自我约束力,自主学习能力较弱,主要表现对纯理论学习不感兴趣,容易产生畏难情绪;另一方面,他们爱好广泛,多才多艺,乐于参与课外活动,喜欢轻松娱乐式的活动氛围,沟通能力与社会实践能力并不弱。他们还对一些实用性课程、专题讲座、技能比赛等表现出较高的兴趣,期望在各种活动中拓宽知识。
(二)《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的特点
据笔者统计,设有工程管理专业的三本院校有104所。《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专业的专业核心课,该课程以工程技术类课程为背景,以工程造价、合同法、建筑法等课程为基础,其内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是工程管理专业的四大平台,即技术、经济、管理和法律平台的纽带。例如,《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内容涉及认识建筑市场的发展规律,需要经济学的知识;编制招标文件,需要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编制投标文件中的施工方案,需用到工程技术基础知识;编制投标报价书,需要用到工程造价和管理方面的知识;签订中标合同,又会涉及到法律知识。在实践教学中,进行课程设计(综合训练)、毕业设计等环节都要用到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知识,进入工作后在许多领域都会运用到本课程的知识。在三本院校开展《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更是要以应用型人才为培养目标,培养学生的工程实践操作能力,让理论知识与实践相接轨。
(三)“三本”院校开展《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特点及存在的不足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综合性强、政策性强、实践性强,从教学要求和知识体系的结构分析,涉及到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工程技术、工程法律等知识体系,对学生的综合能力要求很高;该课程同国家政策法规紧密相关,要求教师对教学内容一定要及时更新,与时俱进;该课程的实践性强,对学生应用理论知识解决不同实际问题的能力要求比较高。在教学中,如果仅仅是采用传统的教学方式,即教师讲,学生听;教师写,学生抄;教师出题考试,学生死记硬背的呆板教学方式,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也难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实际操作的能力。
因此,在教学过程中,一定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采纳与实际紧密结合的案例分析,并且根据学生的学习特点和本课程的专业特点,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大胆进行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创新才能够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
二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方式和教学手段的创新
(一)教学方法创新
笔者在三本院校教授《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多年,在课程的教学过程中,结合学生实际和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从注重因材施教、理论和实践结合式、讨论启发式、情境教学、项目式教学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教学方法得创新,激发了学生学习兴趣和学生的主动性,培养了学生的自主精神、创新意识和综合职业素养,收到学生的一致好评。先将主要教学方法理念和思路总结如下:
1 案例教学
该课程结合实际工程实例,以工作过程为导向,采用案例教学方法。以学生为主体,引入经典案例,采取主动启发和开放式的教学方法,培养学生探索能力,调动了学生课堂参与性和积极性。
教师引导学生分析问题的思路,然后课堂讨论,最后对学生的分析进行归纳、拓展和升华。这种教学方法最大限度创造了学生自主学习的教学环境氛围,树立了以“学生为主体”的原则,改变了以往以教师为主的模式。案例教学融理论教学、实践教学与技术服务于一体,突出教学内容的职业性、综合性和实践性。教师有计划地组织创造性活动,在以项目为单元的教学活动中与学生一起讨论,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创新性及求知欲望。真实情境化的“案例教学”法,有利于达到学生基本技能和职业综合素质同步培养的目标,实现传统教育向创新教育的转变。
2 互动教学
在恰当的时间找一节合适的内容让学生备课,包括制作多媒体课件和收集案例等,然后给学生走上讲台的机会,这样做的目的一是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一是培养学生动手、动脑的自学能力;二是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四是给学生展示自己的舞台。这种以学生为主体,教师积极引导的教学方法,营造了良好的师生互动,教学相长的教学氛围。
3 开放式教学
通过各种方式组织学生参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参加真实的招标会议。邀清一些企业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工程师等来学校讲学,以真实案例、经验来讲述理论知识,给学生更加深刻的学习印象,构建校企合作、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模式。在课程建设上以工学结合为突破,与企业合作共同设计课程教学内容,突出职业能力和素质培养。
4 实践教学
针对本课程实践性、综合性强的特点,以及课堂教学时间相对不足的问题,笔者所在的课程组设计了工程招投标模拟实训课程。在招投标模拟实训中,模拟招标投标过程让每位学生进行角色扮演,把理论知识点全部体现在招投标过程中的每一个细小环节。这样的模拟方式既加深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又得到了实践的操作,培养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大大缩短了进入工作角色的时间。
5 适应职业资格考试教学
为了适应建筑类执业资格考试制度,在教学过程中采集全国监理工程师、建造师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中的案例,经过整理后运用到案例教学中。结合这些资格考试的出题方式和出题重点,使教学内容能更好地适应这类考试的要求,让学生在参加工作后能够顺利通过各类考试。
(二)教学手段的创新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授课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建设工程项目招标;(2)施工项目投标;(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4)FIDIC合同;(5)施工合同管理;(6)建设工程索赔。笔者在教学过程中针对各个部分的学习目标和内容,结合三本学生的学习特点,因材施教,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手段。
1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
(1)学习目标和内容:
掌握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性质与管理范围;熟悉建设工程法律制度,掌握其条款的内涵并能正确运用于具体项目;明确招标程序,准确把握程序中各个阶段的时限及工作要点;掌握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方法及内容;熟悉招标文件编制的内容,能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独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能针对实际项目制定出评标标准及评定办法,并对投标文件准确评定。
(2)教学方法和建议:
第一.开放式教学,带领学生参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了解其办公程序及内容;
第二.实践教学,组织学生模拟招标程序。在教学中,由学生分为小组,分别作为招标人模拟实际招标程序进行:教师根据实际工程案例,提出工程项目的概况,学生根据已有的项目具体情况,结合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项目管理的知识,设立相应的项目招标方案,选择招标方式,拟定招标程序;编制招标公告,向投标人提出书面资格审查要求;结合工程量清单编制方法,编制工程量清单;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编制出一份招标文件,确定评标办法。
第三.适应职业资格考试教学:在教学过程中采集“招标师”考试中的案例,经过整理后运用到案例教学中,并结合“招标师”考试的出题方式和出题重点,使施工项目招标这一章节的教学内容能更好地适应考试的要求。
2 施工项目投标
(1)学习目标和内容:
明确投标程序,准确把握程序中各个阶段的时限及工作要点;熟悉投标文件编制的内容,能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独立编制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技术标及综合标;把握项目报价的关键,熟练运用投标决策及报价技巧;掌握合同谈判的技巧并运用于实践。
(2)教学方法和建议:
第一.开放式教学,邀清施工企业投标领域的专家、工程师等来学校讲学,以真实案例、经验来讲述理论知识,阐述投标的工作重点和投标报价技巧。
第二.实践教学,组织学生模拟投标程序。在教学中,由学生分为小组,分别作为投标人模拟实际投标程序进行:根据上一阶段编制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熟悉招标文件,运用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编制实质相应招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运用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技术基础知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运用工程造价和管理的知识编制商务标;及时、准确的把握项目特点,运用投标报价策略和技巧获得中标;招标小组根据招标文件中得评标方法评定标书,确定中标人。
第三.适应职业资格考试教学:在教学过程中采集“造价工程师”考试中的案例,经过整理后运用到案例教学中,并结合“造价工程师”考试的出题方式和出题重点,使施工项目投标这一章节的教学内容能更好地适应考试的要求。
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FIDIC合同条件
(1)学习目标和内容:
熟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基本内容,对条款理解透彻并能正确运用于实际项目;掌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FIDIC合同条件的主要内容;熟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过程;熟悉建设工程其他相关合同的签订过程;熟悉合同的效力。
(2)教学方法和建议:
第一.案例教学。合同条款的讲解枯燥无味,应结合工程实践案例,采取主动启发和开放式的教学方法,培养学生探索能力,调动学生课堂参与性和积极性,将理论知识和实践结合一起。
第二.实践教学,组织学生模拟合同签订程序。在教学中,讲学生分为招标人组和投标人组:根据上一阶段中标人的中标文件和招标文件,运用合同法的基本理论知识,正确运用谈判技巧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双方发挥各自团队力量,集思广益,使本方利益最大化。
4 施工合同管理
(1)学习目标和内容:
掌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管理细则,并对项目可能发生的实际突况能及时、准确的运用管理细则处理;掌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细则并能运用于实践;准确把握违约责任的认定及对争议的处理办法。
(2)教学方法和建议:
第一.案例教学。在教学中,结合工程实践案例,在施工过程中常发生的合同问题进行讲解。就合同管理细则进行讲解。
第二.互动教学。提出某一论题,如:黑白合同的效力,让学生备课,包括制作多媒体课件和收集案例等,然后让学生走上讲台讲解相关的知识,教师及时准确的指出不足之处。
第三.开放式教学。邀清合同管理专业领域的专家、工程师等来学校讲学,以真实案例、经验来讲述施工合同的管理,讲理论与实际联系在一起。
第四.适应职业资格考试教学:在教学过程中采集“建造师”考试中的案例,经过整理后运用到案例教学中,并结合“建造师”考试的出题方式和出题重点,使施工合同管理这一章节的教学内容能更好地适应考试的要求。
5 建设工程索赔
(1)学习目标和内容:
掌握工程签证管理:工期签证、材料预算价签证、工程量计量签证、设计变更签证;掌握工程施工索赔的概念、种类、处理程序及方法,掌握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的值计算。
(2)教学方法和建议:
第一.案例教学:老师针对实际案例就合同签证及索赔进行讲解。
第二.实践教学:进行工程索赔模拟实训。将学生分为业主和承包商两组,根据上一阶段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结合索赔及技巧,运用合同谈判技巧,针对老师给出的某一项目突发事件,进行工程索赔,运用工程造价管理的知识,计算工期和费用索赔值,编制索赔报告,进行索赔审核,各方争取自身利益最大化。
第三.适应职业资格考试教学:在教学过程中采集“监理工程师”考试中的案例,经过整理后运用到案例教学中,并结合“监理工程师”考试的出题方式和出题重点,使建设工程索赔这一章节的教学内容能更好地适应考试的要求。
三 总结
笔者从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教学的过程中,分析三本院校学生理论基础较差,学习能力不强,对传统教学方式不感兴趣,但乐于参与课外活动,喜欢轻松娱乐式的活动氛围,沟通能力与社会实践能力并不弱的特点,因材施教,并结合工程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运用理论和实践结合式、讨论启发式、情境教学、项目式教学等进行了教学方法的创新。提出在教学过程中,要结合教学的目标和内容,采用创新性的教学手段,树立以“学生为主体”为原则,教师积极引导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师生互动,教学相长的教学氛围,从而提高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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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工程招投标 合同实施法规一致性差异
中图分类号:TU7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工程招投标的实质就是订立工程合同的一种方式,这是基于工程承包合同的复杂性、工程建设项目的重要性以及市场的公平竞争而作的规定。我国目前对招投标的法律法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还有一些行业和地方的相关规定。这些法律法规只是针对招投标活动所作出的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范围是从招标开始至签订合同止。合同实施是从签订合同之后开始至合同终止,它主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来规范的。这两部法律从合同管理的逻辑顺序来看,《招投标法》作用在先,《合同法》作用在后,前者的规范作用应该向后延伸,从而达到一种无缝连接;但从立法时间来看,《合同法》在先,《招投标法》在后,前者并没有预设后者所作出相关规范的延伸规定。正是这种错位导致工程招投标与合同实施过程中法律规范的一致性出现了偏差,主要体现在《招投标法》规定合同内容不可做实质性改变而《合同法》没有相应规定,《合同法》规定显失公平的条款是无效的而《招投标法》没有相应规定。这种偏差对招投标机制的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
1工程招投标与合同实施中法律规范的一致性差异对招投标的影响
对招标文件编制的影响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偏好于将各种风险通过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或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转嫁给投标人,这种做法在发出中标通知之后且还没有签约之前是没有违反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的,而这往往会导致某种显失公平的现象发生。对于这种显失公平在《招投标法》中没有规范,但在《合同法》中有规范。一旦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况必然会扭曲招投标的结果。另外,出于某种目的故意将工程范围或工程数量灵活处理,留待合同实施阶段来做合同变更,这种合同变更在《合同法》中是允许的,对于国有投资项目而言,这会形成一种规避招标的手段。
对投标文件编制的影响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是要全面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的,甚至为了中标作出夸大或不合理的承诺,尽管这种承诺在取得中标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旦签约之后,作为承包商可能借助各种借口来修改这种承诺,这可以看成是一种合同变更,也是《合同法》所允许的,这主要取决于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关系,而《招投标法》也只是强调在签约之时合同内容不能做实质性改变,并没有对合同实施过程作出规范。这往往是投标文件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原因。
对中标结果的影响 目前使用的评标办法主要有三种,:综合评标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和合理低价法,综合评标法和合理低价法都具有极大的随机性,不能充分体现竞争,相反,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则充分体现出竞争性,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招投标制度,只有充分体现市场经济的竞争性才能有效地发挥这一制度的作用。而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在国内招标实践中效果不好,且逐渐地被放弃使用,原因主要是存在低价抢标的问题,尽管《招投标法》有规定不得低于成本投标,抢标本无可厚非,但在中标签约之后的合同实施过程中,把价格通过各种手段又补回来的做法,在国有项目与国有企业之间常有发生,而这种做法没有违反合同法,但直接违背了招标投标法关于中标后合同内容不能实质性改变的规定。
2主体关系的转变对工程招投标与合同实施中法律规范的一致性差异具有扩大效应
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及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关系,具有一对多、不确定、短时性的特点,强调的是公平公正公开以及诚实竞争。一旦中标签约之后,就变成了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关系,具有一对一、确定性、长期性的特点,这时强调的是双方更好地履行合同。尤其是对于国有投资项目,项目业主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业主,实际具有很强的人性质,人的利益和真正的业主的利益未必是一致的,这就增大了合同变更的动机和动力。在现实中负责招标的团队和负责合同实施的项目管理团队可能是同一的也可能是不同的,是同一个团队的情形,可能会利用这种法规上的一致性差异来操纵招标结果,如前所述的各种影响。是不同团队的情形,就更容易因为工程招投标与合同实施中法律规范的一致性差异而产生合同的变更。
3降低工程招投标与合同实施中法律规范的一致性差异对招投标的不利影响的对策
为了加强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规范、透明、公平、公正的工程项目管理机制,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就规范我镇招投标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招投标范围
各部门、村(社区)凡使用财政资金、集体资金、借贷资金进行的以下项目必须进行统一招投标:
道路桥梁、农田水利、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工程及各类管网配套工程、教育工程、福利工程、村(社区)建设服务工程、集体资产处置、集体土地水面等各类资源权属出让或租赁等。
上述项目中部门经办的3万元以下项目、村(社区)经办的1万元以下项目在报主要领导或片长同意后自行按程序组织招投标,招标方案及所有资料报镇招投标办公室备案;超过上述标准不足应报市招投标限额的项目(涉农工程20万、装修工程20万、道路桥梁工程20万、建设工程50万)由镇招投标办公室直接招投标;达到或超过应报市招投标限额的项目由市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投标。
二、招投标程序
招投标活动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制定招标公告。招标(发包)人研究制定招投标项目招标公告,报送镇招投标办公室审批。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必须事先履行讨论程序。
2.招标信息。镇招投标办公室审查批准招标公告后,在公开的场所或媒体上,公告期限应不少于7个工作日。实行资格预审的,应将资格预审条件、标准、要求等在招标公告中载明。投标人不足3人的,可适当延长公告期或重新招标信息。
3.审查投标资格。镇招投标办公室对投标人提供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确定合格的投标人。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原则上达到3人以上(含3人)方可进入开标竞标程序。
4.审查招标文件。镇招投标办公室对招标(发包)人制定的招标(发包)文件进行审查,保证其合法性、公正性。
5.开标竞标。镇招投标办公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程序组织开标竞标。镇纪委、“三资”中心等部门参与现场监督。收入类项目采取竞价中标方法,支出类项目采取合理低价中标方法,严防串标和恶意竞标,确保合同履行。
6.流标处理。如发生流标则需依照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招投标;因两次流标而进行议标的项目,其最高限价原则上不应突破有资质单位编制的预算价的92%(或不突破自行编制的成本预算的125%),且需报镇主要领导确认后方可确定议标金额。
7.公示中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时间不低于2个工作日。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由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核研究后作出决定。
8.签订中标合同。招标(发包)人与中标人签订正式合同,由镇招投标办公室办理备案和见证手续。
9.合同履约管理。招标(包发)人负责合同履约情况的管理监督。达到相应额度的项目必须聘请监理单位监督合同履约情况。合同履行完毕后,招标(发包)人应出具书面报告,报请镇招投标办公室对合同履行情况组织验收,验收报告及工程档案分别存档备查(镇属工程由建设服务中心存档、村级工程由农经服务中心存档)。
10.结算管理。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施工单位需提供工程资料交镇相关部门审核把关后,由镇财政所扎口送有权部门审计后确定结算价,逾期不审暂停资金拨付。
三、招投标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