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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时间:2023-04-17 11:24:4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分包合同管理办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第1篇

合同管理在火电施工企业的企业管理当中作为非常重要的一个管理环节,在进行合同管理工作时会与很多部门和单位发生联系,对企业进行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能够有效的降低企业运转的风险,还能够使企业的管理效率得到大幅度的提升;所以本篇文章就对合同管理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和总结,从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基本内容、管理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初步探讨。

关键词:

合同管理;火电施工;企业

一、火电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现状

近年来,随着建设工程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承包招投标制和合同制、工程施工监理制的全面施行。每一个建设项目从工程承包到组织施工的大多数经营活动都是通过合同形式来实现,火电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日益突出。但目前许多火电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还处在起步阶段,还没有得到企业领导的重视,部分企业还没有建立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已无法适应建筑市场激烈竞争的需要。我们相信随着电力建设市场竞争加剧和规范火电施工企业不得不加强合同管理并将合同管理作为生产经营管理核心。火电施工企业本身具有的“点多、面广、战线长”的特点又要求企业必须探索出适合本行业的合同管理模式。

二、火电施工企业加强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目前社会出现的整体性信用危机无疑加大了火电施工企业的经营风险。火电施工企业加强自身管理,特别是加强企业合同管理以预防合同诈骗和合同纠纷产生,就显得更为重要。

(一)加强合同管理有利于维护和提高

企业信誉企业信誉是企业生存的基础和前提。建筑业作为目前市场竞争最为激烈的行业,建设项目取得不仅仅依靠企业技术更重要的是企业信誉。要维护火电施工企业生命线的社会信誉,就靠加强合同管理圆满履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奉献满意工程来赢得。

(二)加强合同管理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目前,火电施工企业每取得一个建设项目都是靠低价来中标的,合同条件非常苛刻甚至是不公平的。为了拿到建设项目,火电施工企业可能接受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履行时间长,情况复杂,这就为合同索赔提供了可能。工程索赔是合同履行的正常要求不是无理要求,正常的合同索赔不会损害合同信誉,反会引起发包商对承包商的尊重。索赔的基础是合同,加强合同管理,发现更多的索赔项目,取得索赔成功是提高企业效益的重要途径。靠索赔实现建设项目最终赢利的成功例子不胜枚举。

(三)加强合同管理有利于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就必须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对火电施工企业而言,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企业管理水平。因为,火电施工企业的一切管理活动都是围绕着合同特殊是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展开的。从生产计划、材料采购计划、设备购置计划到人员调配计划的制订等等都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为基础的,离开了合同必然会影响计划的实现,造成人、财、物的浪费。因此加强合同管理是提高整个经营管理水平的前提。火电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与工程管理的脱节,已经成为制约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的关键。

(四)加强合同管理有利于参加国际竞争,开拓国际市场

目前,国内火电建筑市场竞争非常残酷,利润空间很小甚至根本没有利润可言。在我国加入WTO后,走向国际建筑市场承揽国际工程已经成为大型火电施工企业集团的必然选择。国际市场的复杂性和多元性对合同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不掌握FIDIC条款等国际工程合同范本国际先进的工程合同管理经验并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企业就难以成功开拓国际市场。

三、火电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基本内容

火电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是指火电施工企业对自己为合同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确定、改变、及履行和终止转让审查、监督和控制等多种职能行为的称号。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是火电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基本内容,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和其他合同管理都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为中心开展的。

(一)合同履行阶段管理

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履行一定手续生效后,就进入合同履行阶段。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是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重点。此阶段合同管理的中心由企业总部转移到了项目工地。这个阶段合同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二)依据合同制定各项计划

工程合同的履行过程就是工程施工计划、劳动力需求计划、机械进出场计划、物资采购计划、资金供应计划等计划的实施过程。只有这些计划得到有效落实,才能实现合同约定的目标。但是传统的计划编制往往与合同管理脱节,很容易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因此,合同签订后项目工地应根据合同约定制定详尽的各项计划,确保施工使合同履行的全过程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确保合同的全面、正确履行。

(三)合同责任分解

为便于合同履行,项目工地应对建设工程承包合同采取分解合同、细化责任的方式,将涉及各个管理部门、具体施工部门的合同约定权利义务分解出来,然后落实到相关部门。每个部门都必须熟悉涉及本部门及相关领域的合同约定,同时对合同中的内容进行再次分解,制定详尽的进度计划,具体落实到班组和人员,使合同履行过程具体化。

(四)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管理

目前国际上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大多是“管理型”公司,对承包的建设项目进行分包是他们的通常做法。我国很多大型火电施工企业集团也在积极探索对承包工程进行分包走“管理型”公司道路。但是,从目前国家关于分包的法律法规规定来看,纯粹的“管理型”分包是存在法律障碍的。一是工程分包必须经发包商同意,发包商认可分包的可能性不大;二是即使发包商认可分包,承包商也不得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但是与国际接轨是必然的,火电施工企业可以在目前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进行合法分包。工程分包必须坚持避免转包和合法分包的原则。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火电施工企业应当针对建设项目设立项目工地,并派遣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等必要的管理人员对项目进行全面管理,决不能分包代替管理。

第二,在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和施工能力基础上,建立合格分包商档案,绝不能将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或施工能力不强的施工单位。

第三,编制本企业的工程分包合同范本,指导工程分包工作。

第四,分包合同的内容必须依据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内容来确定,确保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履行。

第五,分包合同应明确约定不允许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

1.其他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是火电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核心。但为满足工程施工而订立的物资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等这部分合同与工程施工息息相关,这些合同的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履行。这部分合同的订立和管理必须以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为依据,合同内容也是依据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内容来确定。由于这部分合同数量大、涉及合同类型较多,合同管理必须进行分类进行。这部分合同管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2.严格合同签订管理,提高合同签订质量

为保证合同签订后的履行,必须做好合同签订前审查工作,提高合同质量。

(1)审查合同对方的资信状况,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资质状况、履约能力、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2)对合同的标的内容、质量标准、计量方法、验收时间和标准作出明确的约定。合同标的内容必须准确;质量标准必须具体、详细;计量方法必须符合通用的标准和习惯,便于操作;验收时间、地点和标准必须具体。对于按照样品定货的,要约定样品的封存方式,并约定按照样品验收。

(3)对合同的履行方式、时间、地点作出明确的约定。合同中必须约定合同的履行方式,因为不同的履行方式对责任和风险的承担的规定是不同的。履行的时间必须明确,它是追究违约责任的前提条件;履行地点是合同中不可缺少的,没有履行地点将给合同的实际履行带来困难,也不利于发生纠纷时的管辖确定。

(4)对争议和纠纷的解决方式作出明确的约定。合同约定的诉讼方式或仲裁方式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并首先考虑便于自己参加争议解决的机构。

(5)对违约责任及其计算方式作出明确的约定。违约责任的约定有利于合同纠纷产生时的解决。对违约责任承担的计算方式必须明确,如果能够有公式的应当写明计算公式。

(6)对损失赔偿及其计算方式作出明确的约定。赔偿损失一般的仅限于直接损失,最好能够写明损失计算的范围和具体内容。

3.做好合同履行过程的动态管理

这部分合同数量大、涉及部门多,如果不能及时掌握合同履行情况并使合同履行处于可控状态,难免会出现合同纠纷。加强合同的履行管理应做好以下工作:

(1)合同执行部门应建立相应的合同履行登记台帐,做好合同履行情况记录。

(2)合同管理部门应建立付款登记台帐,做好合同价款的支付记录。

(3)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对方违约情况及时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法定权利,维护企业利益。

(4)合同执行部门及时对履行完毕合同进行整理移交企业档案管理部门保存。

四、火电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措施

“点多、面广、战线长”的特点要求火电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必须坚持依法管理、全面管理、全员管理、协作管理的原则,必须坚持以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为中心的原则,火电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具体的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统一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火电施工企业合同履行分散在各项目工地的特点就要求企业制订完善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企业基本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管理办法》、《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等。《合同管理办法》是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体系的核心,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合同管理机构及合同管理人员的权责、合同签订权限及职责的划分等。火电施工企业工程项目较为分散,为避免发生越权或无权、擅自盖章等现象,必须加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合同专用章的管理。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实现了合同管理的有章可循,将会有力地促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构建适合企业自身特点的合同文本

现代化大型的建筑公司,都有其根据其企业自身特点而制定的合同文本,既能够当做与客户沟通洽谈的基础和依据又能够当做企业签订合约的蓝本;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工程物资买卖合同、固定资产购置合同等示范文本的建立,对于提高合同质量具有明显作用。虽然火电施工企业在投标时处于弱势,同业主谈判的筹码不多,但也决不能自己胸中无谱,建立本企业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有必要的。

(三)加强企业合同有关人员培训

火电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工作,要求企业管理者具备高素质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施工,财务及合同管理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企业应加强对企业员工合同管理知识技能等的培训工作,使员工充分学习和了解合同法,这在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当中是极其重要的。

五、结语

作为一名火电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者,本人对火电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进行了不断的总结和分析,在自身多年的合同管理工作实践当中充分的认识到企业合同管理重要性、基本内容和如何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三个方面进行了初步探讨。

参考文献:

[1]山东电建一公司质保手册.2005.3.

第2篇

【关键词】 建设合同;合同管理;对策

引言

建设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发包双方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是承发包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是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作为合同的一种特定类型,建设合同同样具有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的属性,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我国实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承包合同制以来,建设项目管理紧密围绕合同条款进行,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建筑行业无序竞争的状况。但在建筑业迅速发展的同时,还存在着一些合同意识淡薄。合同管理水平低等现象。本文首先明晰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全面分析我国建筑行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借鉴国外合同管理的成功经验,提出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对策。

1 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

由于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合同管理的工作始终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全过程,管理任务是相当复杂、繁重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有:

(1) 对招标文件进行分析和合同文本的审查,对合同的风险性及利润率作出评估并作出相应的分析报告。

(2) 进行工程合同的策划,解决各合同之间的协调问题,并对分包合同进行审查。

(3) 为工程预算、报价、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提供决策依据。配合企业制定报价策略。

(4) 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以保证合同在实施过程中的一切日常事务性工作有序的进行,是工程项目的全部合同事件处于受控状态,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

(5) 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收集合同实施的信息和各种工程资料,并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其中的偏差,对合同履行情况作出诊断,及时提出合同实施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2.1 合同管理水平普遍低下,缺乏大量的合同管理人才

一方面大多数建筑企业尚未制定出一套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合同管理缺乏严格的规章制度,合同文档管理混乱;另一方面现阶段我国缺乏合同管理专业人才已成为实行专业化合同管理的主要障碍。

2.2 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索赔时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失者的权利,对于承包商来讲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而建筑市场的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受损害者往往是承包商。

2.3 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普遍存在

一些承包商为了获得建设项目承包资格,不惜以低价中标。在中标之后又将工程肢解以更低价格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的施工队伍。这些承包商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进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2.4 合同文本不规范

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代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

3 合同管理中问题的应对对策

3.1 加强并完善建设领域的立法与执法

加强对建设领域的立法和执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下,国家对建设项目合同的管理应主要通过法律和法规来规范,明确立法、执法与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抑制建筑市场中的无序竞争。我国法律基础薄弱,执法机制不健全,法治意识和合同观念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同时,不适当的行政干预也严重影响正常的经济活动,给我国的建筑合同制度的实施带来很大困难,不利于我国合同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严格执行是以完善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前提的,工程建设中的参与者众多,各种关系比较复杂,各种关系比较复杂,只有建立起规范健全的法律体系才能保证工程项目按合同顺利实施。

3.2 逐步建立并完善我国建设工程合同体系

合同体系向国际化发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以合同文本为基础和依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我国建设工程合同向国际化方向发展的重要一步。但它只是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合同文本。由于合同缔约方的不同 ,应逐步建立起一套比较系统和完善的合同体系,包括:业主—工程师;总承包商—分包商;承包商—材料或设备供应商等合同文本。合同承包方式向国际化发展。近年来,全球业主对建筑业的要求和期望越来越高,既希望建筑产品成本低,质量好,又希望简化建筑产品购买的组织管理,建筑业能提供更广泛的服务。由此,国际上产生了多种承发包模式,如EPC、PM、CM、BOT、JV和附加VE合同模式。同时,由于中国地域广大,自然、社会、经济等方面制约因素很多,各地的实际情况也不同,而我国建筑企业采用的合同方式较为单一,主要是施工承包,其它承包形式较少。因此我国建筑业迫切需要引进先进的承发包模式,以适应国外和国内建筑市场的要求。

合同定价方式的国际化。我国目前常用的定价方式主要为总价合同,而国际市场上的定价方式则比较灵活,分别有固定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不同定价方式。由于我国的经济体制正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建材和劳动力的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以往的总价合同已不能反映公平交易原则,因而今后必须建立起多样化定价方式以适应不同的需要。

3.3 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合同管理制度

由于我国建筑业不重视合同管理,缺乏合同管理人才,因此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在我国没有得到广泛的实行,即使在一些单位具有合同管理制度,也流于形式化,并且不完善。而建立国际化的合同管理制度,就必须:首先,在合同各方内部建立专职的合同管理部门;其次,在建筑企业内部监理合同实施保证体系,做好合同实施控制、合同变更管理、及合同资料的管理;第三严格执行成本、工期和质量管理计划。

3.4 建立国际化的索赔管理制度

首先,增强合同缔约方的索赔与反索赔意识;其次,进一步完善我国《施工合同文本》中的索赔条款,结合FIDIC合同条件,制定适合于我国情况的完备的索赔条款,明确和规范索赔条款的可索赔费项组成,提高索赔管理工作程序,建立工程索赔组织机构,促进工程索赔专业化。在公司内部建立索赔案例库,以便不断积累经验,提高索赔管理水平;其四,大力培养我国的专职合同索赔人员和索赔管理骨干。

3.5 建立国际化的总分包合同管理制度

首先,改进企业的资质管理办法,调控行业总量,优化行业结构,逐步发展智力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的施工企业,形成工程总承包企业、施工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劳务承包三个层次的组织结构;其次,借鉴国际上通行的标准分包合同条件,制定适应我国实际情况的分包合同文本;建立和完善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管理体制;制定相关的法规和管理办法,规范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市场,健全工程总分包管理体制。建立一套符合国际惯例的总分包合同管理制度。

4 结语

完善的合同管理方法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的建筑企业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目标(质量、投资、工期)的重要手段,是实现企业对市场的承诺、体现企业的诚信、提升企业的品牌和形象、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使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参考文献

[1] 高显义.工程合同管理[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5.

[2] 葛昆.浅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J].甘肃水利水电技术,2003,39(2):160-161

[3] 徐超申.浅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J].广西水利水电,2003,(2):67-71

第3篇

【关键词】:招议标;分包管理;成本控制。

中图分类号:F045.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对于我们建筑施工企业来讲,目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利润空间十分有限。要提高公司利润,一方面需拓展外部经营渠道,加大经营力度,多接好工程、接大工程;另一方面必须从企业成本管理入手,而企业成本管理最有效的一个工作,就是对主要成本项目进行“招议标”。提到“招议标”,大多数人想到的可能是工程招标,但此处的“招议标”,指的是工程接到后,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对劳务、材料、机械分包等主要成本项目进行招议标,关键在于“议”,在“议”中取最低价格、最优服务、最高效益,从而在源头及过程中控制成本,提高企业运行质量。下面我从四个方面简单阐述招议标在企业成本管理中的重要性和运用。

一、招议标对价格管控的重要性

众所周知,生产成本价格作为企业成本组成的一个重要因素,直接影响着企业利润的高低,是盈亏的关键。长久以来,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因为粗放管理,价格的形成没有一套完善、科学的定价机制,管理漏洞大,造成各结算单价不公开不透明,无章可循、管理混乱,基本处于人为操纵之中。一般来讲,劳务、材料、机械分包等三项在工程总成本中占80%左右。正是基于此,对劳务、材料、机械分包项目实行招议标,制定完善的“招议标管理办法及流程”就尤为重要。实践中,对合同价款大于10万元的劳务、材料分包,必须实行公开招议标,同时明晰项目部、分公司、公司在各类分包招标活动中的责权利。根据公司各项目同期价格水平及市场行情,以招议标的形式引进竞争机制,限定采购价格区间,确定项目各项分包的合理价位,招议结合,监督“合理低价”中标,杜绝人为因素下的价格不正常地虚高,保证各项分包价格在“公开、公正、阳光、透明”的受控条件下形成,从根本上形成一套完善、受控的价格确定机制,以保证企业经济效益不流失。

二、对招议标资源进行管控的办法

分包资源是招议标工作开展的基础。以往我们各个分公司都掌握着长期合作的分包资源,他们与分公司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随着合作的加深,受人为的“关系、人情”因素影响,各单位对分包资源的选择范围逐渐变窄,分包价格逐步脱离市场呈上涨趋势,造成成本不断加大,利润流失。为避免人为因素,降低成本,必须对内部、外部两个市场的分包资源进行整合,形成集中管理、集中供给,充分发挥集团做战的优势,打破现有的各自为战局面以及“人情”关系的怪圈。接下来,通过公开招议标的形式,将各分公司的优势资源实行流动供给,竞争报价,从根本上改变原有固定联系的模式,使公司内分包资源按市场规律能更为合理有效的配置,杜绝了非正常因素的干扰,使我们的成本始终维持在一个正常合理低价的水平上。换句话说,就是通过内部资源整合,优势配置、信息共享,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

三、选择使用好的劳务分承包方

随着国企内部机制的改革,企业逐步优化结构,精减队伍,目前已经没有自己的劳务队伍。为满足工程项目的劳动力需求,有效降低企业成本,必须选择好的劳务队伍。此处的“好”指的是信誉好、实力强的劳务队伍。要选择好的队伍,须经过招议标对劳务队伍进行考察、比较、综合评议后确定,并建立劳务合作队伍名录,以满足不同项目的适时需要。除此之外,不能对劳务合作队伍名录一建了之,还要建立相对稳定而又定期考核的动态管理机制,对劳务队伍进行有效管控。这样不但可以发挥劳务作业队伍的专业优势,也可以强化我们的管理,提升项目赢利创效能力,最终达到“合作双赢”的共同目的。

四、强化招议标后续工作

(一)加强分包合同管理。人、材、机经过招议标,确定中标单位后,我们的管理即延伸至分包合同的签订。分包合同作为分包管理中控制分包行为的一个关键环节,它是确保分包招议标、分包结算管理有效执行的关键。通过对分包合同的统一评审、签订、归档,一方面可以规避法律风险、规范合同内容;另一方面,利用专业规范的合同管理体系,将招议标定价机制、任务书管理流程渗透到基层各项目的基础管理中,使成本构成的两大要素“单价、工程量”始终在受控体系的监督下运行。由此可见,分包合同管理是否有效,直接关系着项目过程成本管理的运行质量。

(二)加强分包结算管理。人、材、机分包结算管理,看似和招议标无关,其实也是招议标管理的一个延伸。在管好分包价格的同时,对构成成本的另一个重要环节即“分包结算”也要全面监管。目前,各基层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劳务、材料、机械的工程量结算管理参差不齐,没有一套统一、完善的管理流程来控制工程量的结算。针对“任务书结算”混乱现状,我们制定了全面统一的“劳务费结算管理办法、管理流程”,建立起由项目—分公司—公司一整套完善的审核、监督管理机制,对任务书中的“零工”控制、工程量审核、结算审核三个关键点做了有针对性的重点要求,同时结合广联达项目成本管理平台,做到任务书结算过程的全面管理。

总之,施工企业成本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同的工程规模,不同的建筑企业,不同的管理体制都有差别。但共同点都是为了增产节约,增收节支。实行建筑施工企业内部项目成本管理,它可以促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使工程项目成本不断降低,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施工企业成本如何加强企业的成本管理王恩启,徐玲2006年辽宁经济期刊

第4篇

中交一航局信息化建设以“数字一航、信息一航”为目标,认真落实《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核心工作,进一步加大信息化标准体系及管理制度建设力度,推进以项目管理系统应用为核心的各应用系统建设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发了标后预算、分包结算、生产统计、经营管理等系统,并取得较好的实施效果。

二、需求分析

随着企业的快速发展,项目部施工规模日益扩大,项目部进入多工地施工时代,且分散在多个省市。项目部分包结算管理的数据量越来越大,原来人工管理分包结算数据的模式已经不能适应企业的发展。实行手工作业,审批流程不能实时管控,存在各管理部门之间流转的时间长且容易出错等问题。由于合同形式的多样性和履约过程的多变性,人工管理分包结算数据,往往受干扰因素多,易造成执行不严格,出现超结、漏结、错结、结算不及时、甚至无合同结算等现象,容易形成法律纠纷,且效率较低,影响各个项目工程的成本控制,降低了施工项目对风险的防范意识和能力。针对上述情况,中交一航局结合现有的管理模式,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不断探索信息化管理手段,并以多年的管理经验和管理办法为基础,定制研发了项目分包结算管理软件。该系统本着进一步完善项目部合同结算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管理机制的目的,更加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合同执行信息,辅助项目部管理决策,从而实现合同执行智能化,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内部管理水准,为决策层及时了解合同管理业务层的工作情况提供第一手资料,引领项目成本管理水平提升。

三、主体内容和实施方案

分包结算管理软件是为了规范分包结算工作,加强分包过程结算的分析控制,为分包工程款的支付提供有效依据,同时明确项目部各职能部室的工作内容而特别定制开发的管理软件。分包结算管理软件主要围绕合同对项目的进度、成本、材料进行在线监控和实时管理,其中包括总包合同、计划成本、分包合同、工程量结算、工程材料结算、工程价格结算、总包统计、总包计量、综合查询业务模块,同时对签署合同资料进行扫描上传,便于查阅。分包结算管理软件通过将工地计划成本与已签订的分包合同进行对比,能及时反映出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与此同时还能反映出未签合同的项目计划成本。当项目计划成本与分包项目有出入时,可以及时进行分析并查找原因。通过调整工程项目的暂定金,结合分包合同签订比例与暂定金的消耗比例的对比,初步判定工程运行是否处于健康可控状态。在对未签分包合同的项目计划成本上,可以通过此软件合理安排分包招标计划,为施工生产的实施提前做好准备。

1.软件总体思路。

本软件主要包括:总包合同、总包计量、计划成本、分包合同、分包价格结算等几大模块,数据模型按照树形结构搭建,数据便于管理及查阅。软件中的数据需经录入、审核、复核、批准四个环节,只有经过批准的数据,软件才会作为后续分析数据进行采用。而采用的数据以合同为主线,所有数据最终均可归集至总包合同。总包合同下设计划成本及计量产值两根主线,分包合同均需归集至成本计划内进行,分包合同的执行情况由工地工程科、材料科分部门进行录入完成后形成分包价格预结算;计量产值的工程量匹配成本计划的单价,计算出相应的计量成本,计量成本与分包预结算进行对比,判定项目工地的经济活动是否处于健康可控状态。

2.软件设计原则。

2.1先算后干的原则。

2.2无合同不能结算、结算不能超合同的原则。

2.3分包结算不能超工程计量的原则。

2.4量、价、料分部门管理的原则。

2.5项目部控制,项目工地执行的原则。

3.软件实施方案。

3.1数据信息录入。

总包合同签订后,公司对投标报价进行分析,对项目部下达内部预算,作为项目部管控项目的目标。数据信息的录入是本软件管理的基础,其包括总包合同、计划成本、分包合同、分包数量结算、分包材料结算等。软件将信息的录入与输出按岗位权限划分,固化了管理流程,减少人为干扰,提高效率及可靠性。同时软件使用了单模块的数据流程控制模式,在数据录入、审核、复核、批准的过程中,向上提交时不可越级执行,但批准或复核未过时,可跨级返回到初始状态。总包合同产生各期总包统计结算和总包计量结算,由此形成总包进度。总包统计结算、总包计量结算经过录入-审核-复核-批准过程。分包合同产生各期分包数量结算和分包材料结算,由此形成分包进度。分包数量结算、分包材料结算经过录入-审核-复核-批准过程。两条线产生数据后,就可以及时进行数据的整理与对比分析,提供项目成本管理平台。

3.2数据信息输出及分析。

3.2.1分包工程预结算单。

软件所输出的分包工程预结算单表格样式按照公司预结算单样表设计,本期工程数量来自的工程数量录入模块的数据,分包单价、甲供材单价来自分包合同模块,甲供材数量来自材料结算模块录入的分包合同材料数量结算,这些数据分别经过各个相关部门的录入、审核、复核,进行分开管理,充分体现了“量、价、料分部门管理的原则”,保证数据之间互不干涉。

3.2.2分包合同材料结算台账。

分包合同材料结算台账反映每个分包合同每期的材料结算情况,实现每期材料消耗情况的核算,即时对分包商材料消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3.2.3分包合同数量结算台账。

分包合同数量结算台账能直观反映每个分包合同的工程量结算情况,为工程科进行分包数量管理提供数据支持,确保分包合同结算不超结、漏结。

3.2.4计划成本与分包合同对比表。

计划成本与分包合同对比表反映了计划成本的执行情况。将计划成本与已签订的分包合同进行对比,及时发现项目的盈亏点,通过对工程暂定金的调整,使整个项目处在原有计划成本的可控范围内,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完成履约。

3.2.5总包计量成本与分包结算比较表。

总包计量成本与分包结算比较表准确、及时提供项目经济活动分析数据,服务于项目结算管理,实现每月工程项目计量、计量成本、项目分包结算完成情况的对比。依据此表,发现问题所在,及时进行纠偏、修正,防范工程分包项目结算中超结、漏结的问题。

四、应用的特点和价值

1.固化流程,明确分工。

项目分包结算管理软件通过固化数据处理流程,将复杂的流程精简化,设定各级使用人员的不同权限,减少人为干扰。各级审核功能也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低级错误的产生,使得工作流程更加清晰,及时进行项目数据分析审核,提高了项目工作流程的处理效率。

2.引入计划成本理念,实现管控前移。

计划成本属于项目的事前管理,软件引入计划成本理念以达到提前对成本进行计划与控制的目的。通过后期数据分析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异,明确项目中需重点关注、控制的节点,使项目生产能健康、有序的实施,实现了成本管控的前移。

3.实现高效及时的成本动态管控。

分包项目管理软件更加适用于项目工地多、管控难度大的情况,它通过因特网的“无界限”特点将分散、不易掌控的项目工地连接起来,能够随时观测到各个项目工地的数据更新,并及时汇总分析数据的变化影响,从而实现了项目本部对各个项目工地高效及时的成本动态管控。

五、结语

第5篇

摘要:在目前我国的建筑行业劳务市场中,劳务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的合同管理还不成熟,施工企业不重视合同管理,对劳务合同的法律意识不强。本文针对目前在劳务分包中出现较多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相应的管理办法,以减少建筑劳务市场中的纠纷。

关键词:建筑市场;劳务分包;农民工;合同管理

1目前我国建筑施工领域劳务分包主要存在的问题

1.1合同主体不符合法定要求,很多都是“包工头”直接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务合同。一个工程项目,在开工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施工企业与具有劳务分包资质企业单位之间的劳务合同,但实际情况往往是劳务公司只是一个应付国家制度的摆设,仅是被挂靠的一个皮包公司,在现场实际施工的班组仍是由“包工头”组织和管理的,且这些班组人员与劳务公司之间根本没有正规有效的用工合同。“包工头”直接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合同,甚至是直接与项目部签订了合同,而且还存在“包工头”签了合同后再转手分包给其他包工头的现象,也就是再分包或转包。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包工头”众多,市场混乱,使得发包人处于强势地位,发包人利用买方的这种强势,往往直接与“包工头”签订很不利于承包人的合同,甚至存在大量的未签合同先干活儿的现象。而承包人也一样具有强势,工人们往往在“包工头”的授意下停工闹事,利用合同漏洞讲各种条件抬高合同价格。这样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持,进而引起的发生。

1.2同中的价格条款中没有单价分析表。一个工程在实际施工中有很多道工序或工作内容,例如在住宅工程中,泥(瓦)工一般是负责基础土方的修整、基础和主体的砌筑、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浇筑混凝土工作,而在很多分包合同中都是一个综合单价,在我国很多地区一般都是按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为计量单位约定一个价格,而没有详细的划分挖土中国整理方是怎么计量和计价,砌筑中的普通砖是怎么计价,砌块是怎么计价,浇筑混凝土时的泵送混凝土是怎么计价,利用垂直运输工具和人工浇筑是怎么计价。同样在木工、钢筋工、抹灰工、油漆工的分包合同中也存在诸多这样的现象。因为没有详细的单价分析表,在工程施工过程按已完工程量付款则无法计量工程进度款,如果这些工作内容中的一项施工工艺变更,则也没有相关依据调整合同价格。而且大多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和范围同样不够明确,一些工作究竟应该谁来做在合同中找不到明确的依据,承发双方争执和纠纷就再所难免。

1.3合同条款中关于进度、质量、安全及现场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够细,或不够明确。在合同中对进度的要求只是一个总的工期要求,在实际发包中,往往是一个分包队伍只是承包某一分项工程,在施工中受其他工程的进度制约,同时也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会发生变化,最后工期达不到合同要求,而发包人却最后按合同办事,使得承包人受到损失。在安全要求上不明确劳保用品由谁提供,如安全帽、安全带是由发包人统一提供还是由承包人自行配备不明确,还有就是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是由发包人安装还是由承包人自己设置不明确。对工序质量的检查标准和规定不完善,平时在拨付进度款时没有严格的检查和验收就付了进度款,有些工程直到在竣工验收时才发现问题,这时承包人合同款已经拿得差不多了,工人也都撤场了,再让承包人来返工处理就会引起很多麻烦。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提供,仅写明承包人进场必须遵守现场及发包人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这些制度里有很多处罚条款,这些条款在签订合同时承包人并不清楚,进场施工时往往会受到许多处罚,结算时被扣除这部分罚金就会很不高兴,甚至引起纠纷。

1.4工人工资支付和完工结算的条款不合理、不明确,进度款支付不及时,完工时尾款迟迟不付,导致工人不能按时领到工资而恐慌或闹事。在合同中,发包人对承包人确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保障缺少规定,对进度款的计量约定不明确;有的发包人在完工应该进行结算时,以没有和建设单位结算、或还没有通过竣工验收、没有核算好工程量等各种理由拖延支付,而劳务承包方因为没有应急资金支付给工人就会导致工人集体性事件的发生。有的发包人在发放工程款时直接发到了“包工头”的手中,而“包工头”并没有足额的发放到工人手中,甚至有的“包工头”卷款私逃,最后工人不得不向发包人讨要工资,而发包人为了避免事态扩大维护社会安定,则必须再支付给这批工人应得的工资。

上述几方面的问题在目前的建筑市场上均比较常见,归根结底还是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的不规范,承发包双方的法律意识不强,合同管理工作不够细致和重视,在施工过程中往往造成参建各方的经济利益受损,影响企业形象。

2加强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措施

2.1要响应建设部[2005]131号文件精神,发包人切实做好合同签订工作中对承包人的资质审查工作,杜绝直接与“包工头”签订合同的形象。在选择承包人时,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进行发包,有些合作多年的“包工头”不具备劳务资质,可以要求他们包括他们的每一个工人与具有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审查劳务企业派遣到施工现场的每一个工人是否都有合同,是否劳务企业都为这些工人缴纳了劳动保险及参加了社会保险。在招标或合同谈判时,要求劳务企业要为工人缴纳意外保险,并要求劳务企业具有安全管理人员和支付工人工资的保证金。同时,国家、各地方政府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及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监管和检查,定期不定期的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现场的每个工人是否都与劳务公司签有用工合同,检查承包人是否具有相应的劳务分包资质,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对发包人及承包人给予行政处罚和通报批评。

第6篇

关键词:工程分包 ; 质量;项目管理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Abstract : the subcontract management of project management has become a key link, this article discusses the construction of building engineering subcontracting the importance of process control, and analysis of the subcontract the common problem in the process and put forward the related proposal, explains how to better control project management of subcontracting process quality, in order to projects to improve the overall management level.

Key words: engineering subcontracting; quality; project management

一 引言

尽管目前建筑企业在推行以施工总承包为龙头,以专业施工企业为骨干,以劳务作业为依托的企业组织结构形式,但除少部分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工作由专业工程承包商完成外,如水利水电行业的围堰合龙、水下爆破作业、预应力混凝土施工及闸门的制作安装等工程,绝大多数一般性的施工作业还是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来组织分包队伍来完成。这样,分包企业的施工能力和分包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就成为制约工程项目整体质量的重要因素。

项目分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根据自身的生产条件和资源状况,从实现自身效益最大化的目的出发,将部分工程交由其他承包商完成的过程。

工程分包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就是指工程的总承包企业与具有符合资质的分包承包商,以完成工程建设某一部分或几部分的分包。劳务分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与劳务企业就提供人员劳务以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完成建筑施工的分包。

建筑工程的施工项目管理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的工程,尤其是对于大型工程。由于存在不同的组织形式,而每个建设项目又不相同,而且位于不同的区域,所以采取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措施应相应的有所不同,作为施工承包商的管理人员要不断大胆探索新的管理思路,通过加强施工的现场管理来控制好项目分包质量,从而确保工程整体质量、进度和投资达到预期效果。

二 目前分包存在的问题

就目前的分包承包商的总体素质来看,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管理意识较薄弱。管理过程相对比较混乱,效率较低,难以形成系统化等问题。如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或个人,这种情况较为普遍。分包流于形式,劳务企业实施转让、出借资质证书、以收取管理费名义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包施工作业,帮助总承包企业逃避政府监督的情况较严重。

2、施工质量参差不齐。分包商经常在使用的建筑材料上以次充好,在施工中不严格把关,自检草草了事,结果导致施工质量不满足技术规程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

3、分包商的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素质不高。施工队伍素质偏低,在分包承包商队伍中,农民工占了绝大多数,其中没有经过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又占了将近六七成,关键工种的持证上岗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技工的人数比例不合理,初级技工多,高级技工少。

4、总承包商自身逃避义务。总承包方应与分包方一起就分包工程质量向业主负责。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总承包商的信誉和利益,为确保工程质量,总承包商应该加强对分包工程的质量管理,不能完全以包代管。

三 分包管理的对策

建设工程分包管理是整体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分包存在企业多、合同多、关系复杂等特点,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引起各种风险,从而影响整个工程的质量及进度。因此,必须不断加强管理,使工程能够顺利进行。建议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 分包承包商的选择

分包承包商的好坏,对分包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有重要影响,因此,在选择分包承包商时,应严审分包承包商的资质。《建筑法》对分包方的资格有明确的规定,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对首次分包工程的队伍,应做好以下资格审查:①严格审查分包承包商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如有必要,还可审核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并注意证书的有效性,确定分包方可分包工程的业务种类。②严格审查分包承包商的人员资质、机器设备、资产负债等情况。通过这些可判断分包承包商的总体实力,判断分包承包商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③调查分包承包商以往的业绩,了解分包承包商所参加工程的总类、质量、履约信誉等,以此判断分包承包商能否可以在本工程里分包项目,以及能够分包哪些项目。

2 分包合同的签订

在分包承包商选好后,应加强分包合同的管理,以确保签订规范有效分包合同,避免分包承包商的反索赔现象发生,减少责任风险。企业可以结合本企业分包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企业的分包合同文本,供管理部门在签订分包合同时使用。建议合同条款特别关注以下几点。①明确项目的施工和服务范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质量职责和违约责任等细节。②明确分包工程或服务的工艺、质量标准所使用的规程规范。③明确对分包承包商的施工方案、施工过程、机器设备的认定审批要求。明确分包承包商从业人员的资格能力要求。④需在合同中界定双方安全责任也可单独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示分包承包商的履约要求,如质量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价额等,结算方式与付款办法。

3 分包承包商的质量管理

要对分包商的施工进行全程的监督,防止偷工减料,施工要严格按照施工程序进行,防止施工质量不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而且要对机器设备定期检查,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分包承包商的现场管理能力也会制约着其分包过程的质量和进度,因此总承包商必须掌握分包方的管理状态,包括人员的中间变化,如关键岗位、持证人员、技术工种以及设备的调配情况等,这些都是影响分包质量的重要因素。

4 建立奖惩机制

总承包商应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和奖惩制度,以控制好分包队伍的施工质量,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定期对分包队伍的施工过程和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确定检查内容、方式及检查结果的出具形式等,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有相应的奖惩机制。这样会大大促进项目施工整体质量的控制。

5 分包结算过程的控制

关于分包过程结算,项目部要建立一个详细的可操作性强的分包结算管理办法,明确结算的程序和参与部门,明晰责任,界定审核和批准权限,并注意合同管理部门与财务结算部门的职能接口,分包合同及相关附件、经过审批完整的结算单作为分包结算的最终凭证。这样,在分包结算控制环节就会避免和杜绝少数人参与或直接结算的薄弱管理漏洞,从而提高项目的管理效益。

四 结语

分包工程管理是工程建设分包过程中必须重视的问题。本文提出了目前分包工程管理中的一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但是在实际中存在的问题远多于这些,我们还需不断的探索。

参考文献:

[1]浅析施工单位如何抓好建设工程分包管理梁新刚工程建设与设计2011(z1)

第7篇

【关键词】 法律法规;市场需求;规范合同;设计理念

【中图分类号】 TU7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727-5123(2012)06-045-02

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国家主管部门逐渐在许多文件及建设法律法规中提倡、推广工程建设总承包项目管理,至今过去了20多年,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建设的民用建筑项目相对并不多,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没有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缺少符合国际惯例的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工程总承包项目融资困难,存在市场准入障碍,缺少对业主采用工程总承包行为的有利约束,工程总承包企业自身存在行为及管理的不足等,这些问题限制了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推广和有力的发展步伐。

1 法律法规方面问题

目前我国实行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方面的法律和法规不健全,缺少配套的支持政策和相应的实施和操作细则。法律法规方面缺少工程总承包的实施条款,没有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没有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工程总承包项目融资困难,缺少配套的工程管理文件和工程检查备案规定,工程技术资料也无相关的填写格式。

推行建设工程总承包,必须要有法律及政策的保障。政府应完善和建立工程总承包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从法律角度对建设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做出硬性规定要求,尽快制定适合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方式的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相应的标准和实施细则,颁布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法规,规范工程总承包的管理,规避工程总承包可能与到的风险,使更多建筑设计企业能在国家政策范围内积极开展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

2 市场需求方面

2.1 总承包市场需求存在问题: ①由于我国建筑业长期以来采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分别发包、分别管理的建设体制,建设工程总承包的招标投标市场还没有完全培育形成,更没有大的需求市场。②相关建设管理部门对工程总承包的理解认识程度不一,缺少相关的许可手续、规定和标准等,工程总承包存在市场准入障碍。③国内较多业主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方式陌生,认可程度很低,不信任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及考虑相关利益等原因,不愿采用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组织实行工程建设项目,仍习惯于传统的自行管理,分阶段分开招标活动。④部分业主管理缺乏质量意识和市场行为程序、一再压低造价、行为极其不规范、拖欠工程款等行为目前仍极其普遍,给从事工程总承包的设计企业带来了较大风险,有些项目业主甚至还设定了带资承包、垫资承包的先决不合理条件。

2.2 市场需要法律法规支持:只有在国家健全工程项目总承包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相关政策、标准、建立制度,加上社会对工程总承包成功工程优点的宣传,使业主接受和认可工程总承包管理方式,工程总承包才能不断地推进和发展,同时要做到:①政府应完善和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市场,规范业主的建设行为并建立到位的市场监督机制。提高业主对工程总承包方式的认可,是发展工程总承包的关键所在。②支持业主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发包。强调凡符合工程总承包条件和标准的建设项目,业主应优先采取工程总承包的管理方式进行建设,否则视为违规。③针对我国设计企业融资能力不足的实际,协调建立和完善融资、保险、担保服务体系,为设计企业推进和发展工程总承包市场提供经济支撑,创造良好环境。

3 规范合同及管理方面

3.1 合同规范管理的重要性。目前大多从事工程总承包的民用建筑设计企业,除设计工作自行承担外,其他设备、材料、施工等均通过采购、分包方式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项目,分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和供应商。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必须依靠合同规范及加大管理手段,所以合同管理对工程总承包设计企业来说极其重要。

3.1.1 建设主管部门应尽快完成制定《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工程总承包企业对签订符合质量要求内容的合同进行规范,利用合同进行经营和管理,同时进行风险控制和风险转移的能力不足、工程索赔意识不强、索赔知识欠缺等是导致合同管理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

3.1.2 在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方式下,设计企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等工作,对项目建设的安全、质量、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其风险与传统单一的设计或施工承包相比复杂很多,风险也大得多。如果合同管理做不好,不但会影响项目的顺利进行,甚至还会给工程总承包的设计企业带来很大的信誉和经济负担。

3.1.3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订立的依据,一般情况是业主对项目功能、使用标准的要求而没有设计施工图纸。合同双方之间对项目仅有文字而无图纸约定,这样会导致承包内容和合同变更难以确定。工程总承包合同一般约定强调要满足业主的各项最终使用功能,支付规定合同总价,工期大多不可逾越。这种承包方式对工程量的估计,设计参数的确定,工程费用的估算等不可预见因素很多。业主对设计文件的一些修改意见,都被认为是满足工程使用功能要求的设计优化和完善,而不是业主提出的工程变更,由此增加的费用会得不到调整。由于当前建设领域相互拖欠工程款的现象比较普遍。业主常以各种理由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工程总承包企业担心分包工程达不到合同要求就扣留分包商一部分工程款,这种现象有时会影响到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的正常履行。

3.2 工程总承包重视合同管。①工程总承包设计企业必须完善项目合同管理组织和程序,设置有经验的合约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合同对象选择、谈判、履行、变更、收尾等工作。对合同管理中容易出现的风险问题要提前采取预防措施,加强有效的防范意识。②合同签订前要全面了解业主的意图,澄清和明确业主的要求,避免潜在未满足业主要求的风险。合同中要明确业主和工程总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为防范工程总承包企业的风险,应要求业主提供支付担保,分包企业提供履约担保。③要将分包合同纳入整体合同管理范围,并保持总包与分包合同的协调一致。在分包合同中列明总承包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利用合同条款约束分包企业严格按照总承包合同的要求履约,严格遵循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各项规定要求。评审合同文本,研究合同内容、避免发生分包范围分界不清、项目缺漏、工程量偏差、理解歧义等易造成扯皮纠纷的问题。④对合同文件范围内的信息、记录、证据、函件、资料、报告、相关政策等要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对合同的履行、变更、索赔、争议、收尾等活动实施控制,避免合同管理由于某些不当给工程总承包企业造成损失。

4 提高设计人员的理念

长期以来,广大工程设计人员已经习惯了工程设计与施工分别承包、分别管理的模式;再加上目前国内民用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相对不多,设计人员仍然以单一的设计任务为主。所以设计人员观念没有完全转变,对设计企业从事工程总承包的态度、目的不一致,对工程总承包的采购与施工配合支持不够,不能充分发挥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方式的优势。

4.1 现在一般情况下设计人员普遍存在对经济合理性意识的淡薄,设计过分保守。认为设计在功能上满足,技术上可行,质量上安全就行。对具体设计方案优化、精确细算,仔细推敲、经济上更加合理、投资更加节省等则相对考虑较少。

4.2 设计深化不够考虑不周,随意性大;套图设计,图纸粗糙,图纸中存在原则性错误和漏项时有出现;优化深度不够,满足不了工程总承包的招标、采购和施工要求;各专业间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会签审核把关不严,彼此间经常出现错、漏、碰、缺的设计矛盾;尤其当因施工中某个专业图纸有问题而签发设计变更时,专业间相互配合、沟通、协调不够,又常导致其他专业出现新的问题。

4.3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与传统的单一设计承包的区别在于,由设计问题而造成工程投资增加和工期拖延的损失在实际工程中还是比较多的,如果要由工程总承包企业自身来全部负责承担是不现实的(在过去这种损失一般是由业主承担),目前都采用固定总价包死合同。所以,工程总承包企业项目要实现好的经济效应,设计是先导。设计人员要改变传统的单一设计观念,更加尽力减少设计中的问题,对设计方案进一步优化细化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5 设计企业的管理运行体制

5.1 建筑设计企业与国际工程公司的差距。

5.1.1 现在设计企业的体制尚未彻底转变。多数民用建筑设计企业尚未按照功能性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体制性改革和机制性改革进行结构调整,没有参照国际工程公司的模式,改造成为具有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过程服务资质和能力的综合型工程公司,只是设立了一个院属二级机构来承担工程总承包业务。同时由于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技术和管理观念相对落后。部分设计企业还没有真正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技术和项目管理方法,工程项目管理还处于低水平的经验型、粗放型管理阶段。没有甚至不懂采用赢得值技术方法对工程项目费用和进度进行控制,分析费用和进度偏差。

5.1.2 部分民用设计企业尚未建立与工程总承包相对应的组织机构,虽然已经开展了工程总承包业务,但组织和项目管理体系尚不健全、机构设置尚不合理。采取的组织管理模式不能完全满足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需要,内部各部门对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过程中协调配合,尤其是长期以来形成的分离的现状,造成设计部门和施工部门对项目理解、态度、目的和行动上不一致,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弥补不够,需要项目的进展和项目目标的实现。

5.1.3 部分民用设计企业缺乏工程总承包所需要的高素质的懂业务、具有工程组织能力和管理经验的项目管理人才,人才结构配备也不能满足工程总承包的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部缺少有职业资格的高层次管理人员。有的仅由边缘人员或设计企业的剩余人员临时拼凑组成项目管理班子。项目部人员配备不齐,有的仅挂名兼职,实际并不从事具体工作。大多数人员为从事设计专业,对项目组织管理不很清楚,经验少,组织管理协调水平不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低。这些都会导致投资增加、项目不能按期交付业主使用、工程总承包利益受损的风险。

5.1.4 目前许多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建筑设计企业,在过去仅从事单一的设计承包,对建设项目的采购和施工组织管理比较陌生,项目采购和施工管理的涉及的问题比较多。自身并不具备施工实力,即使与施工企业强强联合组成工程总承包联合体,也往往由于各种原因难以实现。大多数工程总承包建筑设计企业都将所承包工作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施工企业,由于企业间体制、管理模式、利益目的等的差异,对项目建设的态度、理解、目的不同,所以工程总承包的施工组织管理协调比施工总承包复杂,难度也较大。

5.2 建筑设计企业要加强自身建设。①建筑设计企业要抓住历史发展机遇,参照国际工程公司的模式,尽快深化体制改革。通过企业改造和重组,建立适合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全过程工程建设能力的综合型工程公司。合理设计项目的管理模式,理顺内部关系和管理机制,建立与国际接轨的、适应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②设计企业工程总承包管理依靠的资源主要是自然人。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条件:首先是有较强的业务知识和工作经验,并具有有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其次是要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工程总承包的发展需要有靠得住、层次较高、有综合素质的管理骨干。对于普通员工,也应要求其具备一定的素质、基本的业务知识和工作经验,这是运作必备的最低要求。

设计企业必须坚持人才竞争战略。选用人的范围要尽可能宽松,也要引入竞争机制。大力培养和引进工程总承包所需要的项目经理、采购经理、施工经理、控制经理、财务经理以及合约、商务等方面的高素质项目管理人才,以适应国内外工程建设市场的需要。特别要强调项目施工部的施工经理、质量技术工程师等的配备素质、层次、数量要满足施工组织管理的要求,保证项目施工组织、协调、安排的科学合理。避免由于施工考虑不周、组织安排不当,工作失误等造成工程大面积返工、窝工的损失,给项目造成工期拖延、费用增加的风险。推广应用先进的项目管理技术和项目管理方法,加快技术进步,依靠技术占领市场。

上述工程总承包设计企业除了要有合格的设计能力外,还应具有采购能力和施工承包的资质能力。当前要鼓励企业间联合兼并,使之具有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管理能力,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工程总承包,避免发生因设计、供应、施工等不协调造成的工期拖延、投资增加、合同纠纷等问题,这是发展的需要,也是走向世界市场的必然需要。

参考文献

1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 50358-2005

第8篇

【关键词】分包策划提升 效益

中图分类号:E271文献标识码: A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行业利润变小,促使施工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工程分包已成为总承包企业主要的资源补充方式。这种分包形势必然要求工经管理者研究新的工程分包管理思路,提前对项目进行分包策划。工程分包策划是合理进行工程分包的首要前提,也是施工企业实现效益目标的重要保证。

一、什么是工程分包策划

通俗的讲,策划就是谋划分析想办法。策划的结果就是制定工作方案。工程分包策划是工程开工前期的准备过程,就是对需要分包的工程,按照工程图纸的要求,在保证满足设计、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环保、成本、效益的前提下,采用合适的方法、遵循一定的程序,主要解决分包队伍的选择、分包工程如何划分工程量、采取何种分包模式、什么时候如何确定分包商、如何对分包管理控制等相关问题,通过对以往的施工经验和分包队伍能力的分析对比,找出最优的工程分包方案。

二、工程分包策划的意义

1、有效指导项目部快速建点施工。为了有效控制分包策划过程,公司制定了《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明确了分包策划管理流程,职责分工、分包模式的选取、分包方资源库的建立和使用,以及对分包方过程管理具体的要求。确保了新开项目分包策划在投标决策前或中标后能够快速实施。缩短了中标到开工的时间周期,进而快速流程化地展开项目施工,使企业一开始就受到业主的好评。

2、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对分包方式、行业监管和银行监管等要求都进行了规定。交通部颁布《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分包的工程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30%;各项专业工程分包的总量超过承包人合同工程总量30%的;或者专业工程分包管理费超过30%,均认定为违法分包。这就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合法合规地进行分包。总承包人进行专业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都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并且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劳务分包还有资质备案的要求。因此在实施分包策划时,必须对项目分包的类别、内容进行分析,确保合法合规。公司和项目部两级进行分包策划时,公司法事部和总法律顾问参与把关,企业的分包合同均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进行,充分受到法律法规的保护,合同纠纷事件大幅下降。

3、有利于选择合适的分包商。通过进行工程分包策划,明确了分包方的资格审定、初选、引入、竞标报价、定标、确定分包方、签订分包合同等控制环节,借助在公司建立的合格分包方资源库,可以优化选择合适的分包商,快速实现公司招标,快速实现收集分包方报价信息,通过快速对比分析,找到适宜的有能力的分包商,从而使合同分包方快速进场施工,以保障总承包人全面履行对业主合同。

4、有利于降低整体工程施工成本,提高项目的盈利能力。分工的专业化促进了生产率的大大提高,专业化队伍的周转料和设备得以充分摊销利用,熟练的工种使生产效率提高,从而减少工程施工成本;同时将部分工程进行分包有利于总承包商与分包商发挥各自的长处,实现互利共赢,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工程分包策划的核心

项目效益体现在施工过程的各个环节。工程分包策划的核心是有利于对质量、工期、安全、环保、成本、效益、薪酬的控制,最终体现在对效益的控制。

建设单位、相关方、企业管理者和员工(包含劳务工),对于工程项目代表了四个不同的需求者。建设单位追求的是工程质量和工期,相关方关注的是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和今后的使用中是否对环境产生影响,企业管理者追求的工程成本和效益,员工(包含劳务工)关注的是安全保障的条件设施和薪酬。解决并满足好四个不同的需求者的要求是分包策划的核心,也是分包管理控制的核心。

1、在总承包单位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框架下,分包策划首先要考虑分包方应提交自己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确认其能力是否满足建设单位的工期要求。

2、分包方应明确熟知,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对本工程所要达到的施工验收质量标准,分包方应提交质量保证体系和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确认其能力是否满足工程质量要求。

3、要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水、气、声、渣等施工废弃物、噪音可能对自然环境、居住环境和文化环境产生的影响,在分包策划中对于分包方应明确建设单位、当地政府和周边居民对环保的特定要求,分包方应提交相应的环保控制措施,确认其能力是否满足工程环保要求。

4、按照总承包单位《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分包方应提交安全保证体系和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以及特殊人员的持证上岗的资格证件,确认其能力是否满足工程安全作业要求。

5、按照企业定额,由总承包单位编制《项目责任成本预算》,本着互惠互利、长期发展、利益双赢的原则,根据预算,确定分包工程的类别、内容、单价和总价。

6、企业是社会的组成部分,承担社会赋予的职责。分包方应提交劳务人员基本状况和名册,确定按照规定确保劳务工薪酬、工资发放的方法。

7、根据分包策划的结果,确定分包合同的一般要求和特定要求。

例:在某铁路隧道洞门边坡的施工成本中,原设计图纸是锚杆挂网喷砼,业主为了质量、洞门安全要求加大锚杆的直径,而当地政府为了生态旅游要求沿线必须绿化。我们测算喷混植生(锚杆挂网喷复合基材植草)比原方案利润高出15%,一直和当地政府要求改为喷混植生。该方案对施工分包方则仅适当增加施工成本。经业主、设计、政府支铁办、监理和施工单位开会决定,采用喷混植生。各方的要求和利益均得到满足,分包策划的方案顺利实施。

四、工程分包策划的原则

1、要坚持依法分包的原则。目前工程分包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约束较大,必须遵守《建筑法》、《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防范或规避法律方面的风险。工经管理人员应进一步提高法律法规意识,及时掌握法律法规的变动情况。

2、要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分包策划目的是通过最大限度专业化施工,降低工程施工和管理成本。一切分包要有利于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考虑分包商的利益,合理把握尺度,实现互利共赢。

3、要坚持强化管理的原则。总承包单位能平等对待分包商,高效协调,全面掌控各专业各分包商的安全、质量和进度。坚决不能出现包而不管,以包代管,管而不力的现象。

4、要全面整体策划原则。总承包商要以业主招标文件的各项目标为中心,顾全大局,处理好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近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

5、客观可行原则。工程分包策划必须基于项目内外部环境资源要素,从实际出发,分包策划方案的制订应符合项目的特点。在执行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把握好调整或修正的力度。

五、工程分包策划如何提升效益

1、做好工程项目的系统分析。系统分析是把分包工程当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并把这个整体分解为若干个子系统(单位及分部分项工程)。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具体施工方案,在揭示影响子系统的内在(空间、工期、技术、质量、安全、成本、单价等)、外在(法律法规、主合同规定、项目管控能力、分包商市场行情等)等各种因数及其相互关系,在对获取的信息进行综合、整体、分析、判断和加工的基础上,选择出最优工程分包策划方案。

2、做好项目的资源配置策划。项目配置与分包的模式息息相关。公司对项目的核心技术及关键工序一般均不采取专业分包,必须由公司和项目自办自控,如砼搅拌运输,为保证主体砼质量,一般由项目管理。其余原则上专业分包、工序分包或劳务分包。考虑利用分包的常规资源,对项目经理部的正常运转配置必要人员、设备、物资、资金等生产要素资源,公司就能快速下达人事机构令、设备配置清单、主材招标清单等,就能对工程项目运行过程中服务到位和有效控制。

3、做好对分包策划项目开工前的综合调查。通过公司主责部门与项目共同在现场调查形成的报告,从项目的管理模式、技术管理体系、分包模式(专业分包、工序分包、多工序分包、劳务分包)、分包指导价、主要材料单价、控制工程节点等方面,指导项目全方位的综合管理,是项目全过程施工的主要纲领。如我们2014年3月中标的某高速公路土建工程经理部设置时专题进行了讨论。该项目线路长度21.8Km,主要工作内容为:路基挖土方460.09万m3,挖石方246.53万m3,路基填筑524.59万m3,路基防护及排水21.8Km。大、中桥2385.45米/9座,互通1处,分离式立交4座,涵洞53道,通道24道。因线路长工程量多,施工区域跨度大,到底设两个实体经理部还是设一个实体经理部加三个队部展开激烈讨论,结合公司的人力资源状况,最终形成统一意见为一个实体经理部加三个队部,路基土石方和桥涵以专业分包、多工序分包为主,劳务分包为辅,减少了项目管理压力。

4、快速确定分包率,提高专业分包的比例和质量。作为总承包企业,在不违反《建筑法》等规定的前提下,确定本项目自办项目和分包的项目;原则上建立起以专业分包、工序分包为初选,劳务分包为重要分支的管理体系。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尤其是专业分包给公司减轻了管理压力,提高了人均生产率,带来了较高的利润率。

5、加强分包合同的过程策划。分包合同是分包管理的起点,也是分包管理的依据。公司以前签订的分包合同较简单,对双方工作分工的权利和义务等都缺乏较为细致的界定,一旦进入现场执行阶段极易导致纠纷频发、矛盾重重。近期参照国际工程公司对分包合同文件,从分包方的资格审查、现场考察、报价或竞标、澄清到项目谈判签约,每一环节都做实做足。公司出台了《合同管理办法》、《合同两级评审会签制度》和合同示范文本。在分包合同单价的变更和工程数量的增加上,我们实行严格的会签和评审制度,原则上分包单价、补偿不得调整,确需调整分包单价的由项目部报告公司审核批准后执行。

6、充分利用公司内部的《分包方优质资源库》,加快分包方的引进。我公司建立了《分包方优质资源库》,新开工项目和需要引进分包方的项目,根据施工生产需要,统一在公司优质分包方资源库里选用分包方。九个专业(路基土石方、桥梁下部结构、制架梁、隧道、桩基和软基类、路面及无碴轨道、碎石加工、搅拌站及小型预制场、房建和地铁工程)必须从资源库里选用,推荐人签字实名引进。若因工程施工需要,分包方不在分方包资源库中,须报公司审核合格后及时纳入公司分包方资源库。但使用的分包方不能超过3个项目同时施工,从源头上规避了引用资源的风险。

六、结论

1、加强对建筑工程中的分包策划, 是施工企业超前谋划、挖潜增效的重要手段,也是自我加强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管理措施。

2、加强对建筑工程中的分包策划,是国内外行业先进的施工企业一直推行并不断完善的管理理念,是提高市场竞争力的手段之一。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一方面必然会涌入大量的国外先进的建筑企业与国内建筑企业竞争;另一方面我们也要进入国际市场,参与海外工程建设,必然要适应国外市场竞争。

3、加强对建筑工程中的分包策划,必须要不断的加强和完善建筑工程分包管理体系, 把资源用在提高自身的专业性和核心竞争力方面,就能更好地促进企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2013.5《施工企业管理》 分包管理策划的它山之石文春明

第9篇

【关键词】分包;违法分包;法律

目前水利工程建筑市场分包现象普遍存在,违法分包更是屡禁不止,且其隐蔽性越来越好,不深入调查,几乎很难发现。通过在水利工程实际调查中发现,几乎每个施工项目都存在以劳务分包、设备租赁或内部项目承包等形式对主体工程进行违法分包的现象,甚至同一个分包商承揽多项分包合同任务的现象也较为常见,有时两种现象共存,如:有的将一项施工内容分解成劳务分包和设备租赁两种合同分包给同一分包商施工,有的分包商在同一个标段承担多项施工任务。

1 分包的法律层面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投标法》)等法规都对分包的情形进行了规定,但分包的分类和定义并不完全相同,“分包”、“施工分包”、“工程分包”、“专业工程分包”、“劳务作业分包”等名词也没有统一解释,很容易混淆。

1.1 有关法规、规章对“分包”的定义情况

(1)《建筑法》没有说明“分包”的定义,但明确了一定条件下“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2)《质量管理条例》没有说明“分包”的定义,总承包单位可以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但明确规定了“违法分包”的具体行为(如“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等)。

(3)《招标投标法》没有定义“分包”概念,明确了一定条件下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4)《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水建管[2005]304号)中,将“施工分包”按分包性质分为“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并明确了相应的概念:

“工程分包”是指承包人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与分包工程相应资质的其他施工企业完成的活动。

“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承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企业或组织完成的活动。

(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中,将“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并有相应定义如下:

“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1.2 关于“违法分包”

各法规、规章均允许“分包”,但分包需要有一定的条件或前提,不得进行“违法分包”。其具体内容的表述稍有不同。

(1)《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同时“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2)《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违法分包”行为主要包括:“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2)《招标投标法》规定:“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同时规定“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3)《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规定的“违法分包”主要包括:“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的;将主要建筑物主体结构工程分包的;施工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项目法人书面认可,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他人的;分包人将工程再次分包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工程的行为”。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国发办[1999]16号)明确要求“总承包单位如进行分包,除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的外,必须经发包单位认可,但主体结构不得分包。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1.3 上述各项法规、规章尽管对“违法分包”的行为有明确规定,内容也基本相近,但相互之间协调不一致,且由于相关内容不够具体,使一些违法分包行为难以界定。主要情况有:

(1)对“主体结构”和“关键性工作”的定义不明确,用词多样化,易产生理解偏差、界定困难等问题,因此关键是要对分包单位的实质工作内容进行必要的规定,否则中标人往往将施工工作进行分解依项“分包”,以使违法分包“合法化”,如租赁设备、采用商品混凝土、外寻劳动作业人员队伍等。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分包管理暂行规定》(建管[1998]481号)和交通部1996年7月11日颁布的《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中曾对分包工程量占合同总额的百分比方面进行了规定(如一般规定分包工程量不得超过承包合同总额或总工程量的30%),但现行的《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和交通部《关于修改的决定》及《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11〕685号)》已经没有了分包工程量的限制,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对“违法分包”理解和操作的难度。

(2)未对分包单位应具有的“资格(质)条件”的具体内涵进行规定。

(3)“分包”虽然都要求经过认可,但认可的主体和具体程序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还不能完全适应。

(4)“再分包”问题。由于工程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已形成各自市场,一些分包单位的性质与中标人基本相同(缺少自有的施工操作队伍),他们仍然需要另寻其它劳务分包队伍进行施工,这种分包是否属于“再分包”无法界定。

如:水利部规定的工程分包没有明确工程分包单位是否可以将劳务作业进行分包,而建设部明确规定专业承包单位可以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

1.4 分包单位资质与中标人资质的关系

从水利工程调查情况看,几乎所有中标人都需要将部分工程分包出去,至少是将劳务作业分包出去。分包单位的资格条件比中标人普遍偏低,往往是一级或特级资质的中标人,其分包单位则为三级施工资质,特别是在劳务作业分包中更为明显,许多劳务作业分包单位甚至没有明确的分包资质,且水利部也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仅《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劳务作业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

由此可见,现行法律、法规缺乏分包单位与中标人资格(质)的关联性要求,造成实际过程管理脱节,无形中削弱了中标人高等级资质的作用,相对工程建设成果而言并未发挥该施工企业的实质性效用。因此可参照联合体投标资格条件要求,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分包单位与投标人具有同等资质等级。

2 “违法分包”的常见表现形式

2.1 违法工程(专业)分包

通过调查了解施工单位对外签署的合同文件及相应合同款支付情况,可以发现一些违法工程(专业)分包的形式:

(1)施工单位将主体结构或关键性工作分解成劳务作业和机械租赁两项,通过分别签订劳务分包、机械租赁合同或内部责任考核等形式实施工程分包,规避监理、项目法人的审批程序。

(2)中标人将工程分包给个人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分包人资质证明材料往往已过期或正在办理或根本没有,甚至挂靠其它单位资质。

(3)施工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项目法人书面认可,中标人将工程分包给他人。

2.2 违法劳务作业分包

(1)劳动合同存在违规,主要表现在不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不办理社会保险,甚至不签订任何劳动合同,而以劳务费的方式支付款项。

(2)与没有劳务资质的企业或组织签订劳务作业分包合同,有的直接挂靠资质,甚至与个人签订劳务作业分包合同。

调查发现,劳务作业分包单位能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材料的很少,能提供的也多仅是营业执照经营资质;有的施工单位虽然与具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劳务作业分包合同,但工程结算款支付给个人,疑似挂靠单位进行分包;更有甚者,施工单位直接与个人签署合同,将劳务作业分包给个人。

也有的施工项目部以成立“架子队”的形式将劳务工作以内部承包的方式委托给个人(非项目部职工),该受托人被聘为“架子队”队长,实质上是将劳务作业分包给“架子队”队长个人。

2.3 通过签订阴阳合同,隐蔽的层层分包现象

个别分包人或个人承揽到分包工程后,再层层分包,签订阴阳合同,表面是看不出再次分包的。

将工程分包给个人或纯管理性的施工企业或组织,必然还需要寻找其它队伍来完成施工作业任务,这些队伍要么是正规的小型施工企业,要么是施工或设备或劳务的拼凑混合,这种再分包情况就很难调查取证。

如某标段桥梁施工被“包工头”举报,在举报信中有两份合同,一份是施工单位与分包人个人签订的桥梁工程施工协议,另一份是该分包人再分包给“包工头”个人而签订的施工协议。“包工头”是实质上的桥梁施工劳务分包人,但上述两份协议均为非正规合同,只能是各合同双方的“君子协定”,而在施工单位保存的是其与“包工头”施工劳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3 违法分包对水利工程建设的影响

分包作为一种社会资源的配置形式,在各类工程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分包管理做不好可能给工程建设带来一系列安全、质量和社会影响。

(1)违法分包的实施单位或个人不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总包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增加了建管、监理单位管理难度。

(2)违法分包的分包单位或个人资质或能力达不到投标要求,可能对工程安全、质量和进度造成严重影响。

(3)违法分包后承包人不能很好的控制实施单位,容易产生层层分包或转包。

(4)违法分包后,极易产生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经济劳务纠纷。

4 如何防止“违法分包”

(1)项目法人和建管单位要严格合同管理,监督检查监理、施工单位的合同责任履行情况,对合同违约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2)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的监控,严格分包合同的审批、备案程序,及时掌握有效资源投入,认真查摆施工单位存在的违法分包、转包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工程质量、进度目标的实现。

(3)承包人应严格履行投标承诺,确保主要管理人员、流动资金及其他资源投入满足工程建设需要。

(4)建议有关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水利工程特点以及工程建设实际,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施工分包(工程分包及劳务分包)统一认识,规范合同分包管理。

5 结语

本文先从法律层面上对分包进行探讨,再结合水利工程工作实际,梳理分析目前水利工程建设中分包的表现形式,以及掩盖这些违法违规行为所常用的手段,最后提出一些建议、措施,希望能对规范目前的水利建筑市场起到一定作用。

【参考文献】

[1]刘晖,蒋才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包及转包纠纷的预防措施分析[J].价值工程,2011(01):67-68.

第10篇

1.及时签订分包合同,防控合同法律风险

如一时无法订立合同的,要先签订安全环保协议或意向书,对安全、质量、定价等有关事项原则进行初步约定,以降低风险。分包合同签订后,应由合同管理部门对相关人员、部门进行合同交底,交待各分包单位的分包范围,承担的施工任务,材料、设备的供应、需注意的事项等,便于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施工生产,采购物资等。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实时监控合同履约情况,评估履约不符的风险和风险受控状态。及时提出防控风险建议和措施,切实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2.按期分包结算,加强资金支付控制

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做结算,抓住合同要点,即合同的分包方式、合同单价、物资设备的供应。各种主材的损耗率及超耗的约定按照现场工程量签认单进行结算,经过审核双方确认的进度款结算单,作为中期支付工程款的依据。及时建立分包工程合同管理台账,反映项目与分包商之间的合同额、结算额、材料领用、设备租赁、支付额、质量保证金及其他各项费用,全面、动态的反映分包工程合同状况,有效监控工程结算、工程款支付,避免超结、超付。

3.加强日常计量管理,为工程顺利进展提供资金保障

合同管理和计量人员应熟悉合同文件,应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关于计量与支付(即与业主的验工计价)的规定,以及业主或监理下发的有关计量支付的管理规定,了解掌握计量与支付工作程序及要求,以保证计量与支付工作的顺利进行。计量工作不仅是计量人员的事情,它需要我们整个项目所有人员配合。项目领导应重视计量工作,制定计量管理办法,成立计量管理领导小组,由专人分别负责质保资料、签证资料、工程量计算资料的整理与归档。通过制度管理,大力促进项目计量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

4.注重变更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为竣工决算做准备

工程项目因建设周期长、地质情况与设计图纸不同等原因,在施工过程中,通常会有现场变更、设计变更等。但变更新增项目单价的不确定,或变更项目工程数量及事项的确认周期长等,导致变更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计量困难。需在日常做好资料收集、签证等工作,加强与业主、设计、监理相关人员的沟通与协调,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为顺利进行竣工结算工作准备完善条件。

5.加强项目过程中的成本控制,提高经济效益

加强项目施工成本的控制管理,掌握各时期项目部的生产经营情况,真实、准确的反映各个时期的盈亏情况,项目部应在开工初始就制定成本分析管理制度。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财务、计合、物设、工程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提供资料,共同搞好成本费用分析工作。在成本分析过程中注重工期—成本同步,因为成本是伴随着工程进展而发生的。如果成本与进度不对应,项目成本会出现虚盈与虚亏的不正常现象,真实成本将得不到体现。成本分析完成后,项目部应定期组织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对项目部成本进行分析、讨论。根据成本分析各项资源使用的节约或浪费情况,及时有效的对成本发生情况进行控制,并对下一步的施工做出指导作用。通过分析找出项目管理中的漏洞,做到项目成本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提出改进措施,加强成本控制。做好成本的分析工作,无疑将促进项目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

二、完工后的各项工作收尾,竣工阶段

1.尽快完成竣工结算,回笼工程价款建设竣工结算是指施工单位按照施工承包合同规定,完成建设工程的施工任务,符合合同要求并通过了交工验收后,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经过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审查签证。通过审计部门审核,然后拨付工程价款的过程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内容,根据合同约定,按照总价合同或者单价合同,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一般包括这样几点。

(1)工程量增减调整

这是编制工程竣工结算的主要部分,即所谓量差,就是说,所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之间的差额。

(2)价差调整

根据合同文件约定,对可调差的材料,按照造价部门的信息价,进行调差。

(3)变更、索赔项目

根据相关规定及合同文件的约定,应由业主承担的变更、索赔事项。施工单位提供详实的资料及报价,经业主审核批准的合同外项目。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工作是施工单位经营活动至关重要的环节,也是预算人员的一项重要而细致的工作。预算人员只有做好工程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提高自身技术水平及业务能力,才能将竣工结算这项工作做好。从而帮助缩短竣工结算的审查时间,使企业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2.重视完工后的成本核算,分析项目整体盈亏状况项目竣工后,各部门要及时整理本部门发生的各项成本,提供完整、真实的项目成本,和工程收入(业主最终确认的竣工结算值)作对比,反映工程的整体盈亏状况。再具体分析赢利点、亏损点,各单项工程完成的工作量、收入与主材的消耗量、机械费、人工费等成本支出是否匹配,并分析原因,最终形成竣工工程成本核算资料。总结经验教训,为以后的工程提供成本资料,促进下一个工程的成本管理工作。

3.做好工程造价资料的收集整理,为以后类似工程提供参考信息预算人员每负责一个项目,在完成后都要及时将该项目造价资料收集整理,可以为以后类似工程提供参考信息,并且在收集整理的过程中积累工作经验、提高业务水平。对于新工程建设项目,再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可达到造价信息资源共享的作用。

三、结语

第11篇

近年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标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招标投标工作全局,准确把握和科学判断招标投标市场发展形势,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为目标,在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市场竞争环境方面,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和实践,推动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保证了奥运工程、轨道交通等重大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市招标办以合同全过程管理为抓手,以实现招标投标交易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适时互动的“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一站式办公平台、计算机辅助评标平台、合同履约监管平台”四大平台建设为主线,依靠科学发展的思路、改革创新的办法和市场经济的手段,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法规制度,提高监管与服务水平,着力解决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他们的经验受到各方关注,被多次推广。让我们来看看他们的探索与实践。

一、构建招投标“一站式”办公平台

市招标办建设启用了以“集约办事流程,明确岗位职责,规范监管标准,提升服务形象”为主要目的的招标投标“一站式”办公平台,构建起了“集中服务、阳光操作、有效制约、规范有序”的高效扁平化招标投标监管和服务模式,使招标投标管理事项备案监管和服务工作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招标投标“一站式”办公平台的使用,统一了办事程序、规则、时限和工作标准,实现了前台13项即时办理事项与后台7项集中办理事项的有效分离,使管理事项高度集约,服务高效快捷;实现了招标备案管理从“一人负责到底”到受理、审查、决定、告知四个办理环节既有机衔接又有效制衡的转变,隔开了具有审查权和决定权的工作人员与前来办事人员的直接接触,统一了审查标准,有效限制了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从制度上保证了监管工作的公正廉洁,保证了招标投标管理事项办理全过程的公开透明;“一站式”网络办公平台接入了市纪委监察局的监督系统,市监察局可以通过网络直接监督前台工作情况,对服务质量可及时进行评价和考核;贯彻了服务至上的办公理念,大厅内集中融合了18项办理事项,设置了服务工作平台、服务区、咨询台、查询台、自动叫号、手机信息通知、大屏信息显示、网上填报、电脑填写、服务标准、便民手册、服务热线等服务设施;实现了前后台管理网络无缝衔接,“一站式”办公、信用监管、专家抽取、指纹识别、计算机辅助评标、合同履约管理等系统有机衔接,形成闭合监管体系。在此基础上,他们还逐步推进网上受理、网上审查、网上决定、网上告知,为建立“四大一全”即“大交易、大平台、大监管、大服务”和“信息齐全”的招标投标监管和合同履约监管模式奠定了基础。

二、全面推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为提高评标质量和效率,减少评标专家的工作量,推进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市招标办与市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联合开发了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嵌入“一站式”监管平台,上游接信用信息系统,下游连合同履约监管平台。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的模块同屏比较和清单对比功能,实现了评标专家在有限的评标时间内从重总价评审向清单单价评审的深化,切实提高了评标的内在质量,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合同对施工现场变更洽商管理、减少合同纠纷起到了积极的预控和指导作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可以实现专家的独立评审,系统对不同投标文件模块随机分配到不同的评标室,评标专家在不同评标室即可完成同一项目的评标工作,杜绝了专家在评审工作中的相互影响,通过专家独立评标结果的上传,及时掌握每位专家的评标情况,促进评标专家的客观公正;计算机对招标文件约定的评标办法的锁定功能,规范了评标专家的评标程序和行为,减少了评标专家的自由裁量权;计算机系统的汇总功能,避免了专家故意或过失出现评分错误,确保了评审程序的科学性和计算统计的准确性;招标投标文件的电子化,降低了招标投标成本,形成的招标投标电子化成果为招标投标档案的电子化管理打下了基础;签订的电子合同实现了监管人员在施工现场的“零门槛”查阅,提升了监管水平。

三、实施合同履约全过程监管

建筑市场多年来的发展实践表明,招标投标过程是合同谈判与合同订立的过程,合同履约既是招标投标的目的又是对招标投标成果的巩固与检验,两者之间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为建立招标投标、合同订立、合同备案、合同履约为一体的招标投标市场与施工现场全方位、全过程的闭合监管体系,市招标办按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总体工作部署,从维护整个建筑市场秩序的高度出发,突破狭义上仅局限在招标投标活动本身的监管,将监管范围广义地延伸到中标后续合同执行履约阶段。调整职能,增设了施工合同管理部门,为合同履约监管提供机构人员保证;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的框架下,制定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市施工合同动态管理办法》,为合同履约监管提供制度保障;在全国率先开发建设了施工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对施工许可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履约信息及时进行采集、整理、统计、分析,对合同履约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管理,实现了“招标投标一站式办公平台、计算机辅助评标平台、合同履约监管平台”的无缝衔接;建立与施工现场监管机构、工程造价、资质和资格等管理机构的联动机制,对签订阴阳合同、转包、违法分包、任意更换项目经理等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目前,市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坚持“把住源头,管住过程,形成合力,标本兼治”的原则,正在逐步推动以项目管理为“根”,以总承包合同为“干”,专业合同、分包合同为“枝”的合同树体系建设,以实现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系统化、立体化,提高整个建筑市场管理水平。

四、构建立体联动的招投标监督体系

为提高招标投标活动的透明度,促进招标投标活动依法有序进行,市招标办不断完善信息公示制度,将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结果、中标人等事项在建设工程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实现社会监督与行政监督的有机结合;通过“一站式”办公平台在制度上规范监管行为;建立了特邀监督员制度,从人大、政协、社会聘请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专家担任招标投标特邀监督员,特邀监督员以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政府投资工程和重点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招标办提出建议;实施了社会公众旁听制度,旁听人可以全程旁听工程开标过程,较好地发挥了公众监督作用,提高了公众对招标投标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建立了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针对所有招标投标监管人员和岗位均制定了廉政风险点,签订了廉政责任书,根据风险点制定了防范措施,充分发挥pdca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将风险及时化解,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资料库,公开企业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构建以信用评价为核心的招标投标体系,将企业信用档案与企业投标ic卡有效衔接,发挥信用信息在资格审查、中标人推荐和确定等活动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企业自律。

第12篇

关键词:管理;建筑施工;劳务分包

我国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又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业容量巨大。建筑劳务分包市场是建筑生产要素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门,也是建筑业吸纳农民工的主要市场。2001年建设部出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明确建筑业设置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三个层次的结构体系。2004年以来建设部相继出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等文件,鼓励发展劳务分包企业发展,各地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劳务分包市场、促进劳务分包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有效促进劳务分包市场发展。然而,由于市场监管机制缺乏,建筑生产流动大,以及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较低、稳定性差、专业化水平不高等因素影响,建筑施工劳务分包管理依然存在较多问题。

一、劳务分包的基本概念

“劳务分包”最先由《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提出,2001年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设置了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企业三个层次,从行业法规角度提出建筑劳务分包的概念,为劳务分包的合法性提供了法律依据,确认了劳务分包的法律地位。2004年10月25日最高院《工程案件司法解释》)第七条明确规定:“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进一步明确了劳务分包合同不属违法转包的法律性质。自2004年开始,建设部将完善劳务分包制度作为建筑业市场管理的重点之一,相继制定出台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等文件,对于劳务分包概念,不同的文章对该定义虽其意思大同小异但仍存在某种差异,笔者比较认同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编著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中的劳务分包概念的诠释:“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建设部《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明确了劳务分包包括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石制作业、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脚手架搭设、模板作业、焊接作业工程作业等13种类别劳务作业范围。

二、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推行建筑施工劳务分包的时间较短,劳务分包市场尚处于培育和建立之中,业内各方认识不到位,仍存在着:一是市场监管机制不健全,“重总包、轻劳务”的观念,忽视了对建筑劳务分包的政策宣传、引导和研究,缺乏良好的发展环境。部分地区有形建筑市场服务范围仅涵盖建设工程承发包,尚未将劳务分包真正纳入监管和服务范围。加之,国家对劳务分包仅停留在企业资质管理层面,缺乏明确强制性的法规政策依据,缺乏足够的市场监管制度,造成劳务分包市场的发展滞后;二是劳务分包活动偏失,建筑施工企业长期对“包工头”队伍存在较强的依附性,习惯让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包工头”队伍或零散劳务班组承担施工作业任务,挤占了大量的劳务分包资源和市场空间,制约劳务分包行业的发展。一些劳务分包公司为维持企业的发展,违规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是以收取管理费的名义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帮助总承包企业及“包工头”逃避政府监管,使劳务分包活动严重偏失;三是劳务分包队伍参差不齐,目前,组建劳务分包公司主要有两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由原来大中型或国有施工企业投资组建的,这种类型公司的管理较为规范,管理制度健全,施工队伍及人员稳定,施工能力和管理水平较高。第二种类型是依托“包工头”等零散劳务队伍组建而成的劳务公司,此类企业大多还保留“包工头”式的管理模式,管理比较混乱,人员流动频繁,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较低。加上劳务分包企业抗风险能力差,劳务分包企业一旦出现经营亏损或在建筑施工中出现安全事故,法定代表人很容易逃匿,不利于维护施工企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建筑施工劳务分包管理的重要性

加强建筑施工劳务分包管理是贯彻落实国务院 “要健全和规范建筑劳务分包市场,加快发展成建制的劳务企业,加强对企业用工行为的监督检查”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加强劳务分包管理,有利于培育并形成一批合理流动、专业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的劳务分包企业,从而遏制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包工头”式用工和零散用工的混乱现象,进一步提高建筑业整体素质,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建筑施工劳务分包管理也是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与维护农民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

四、强化建筑施工劳务分包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劳务分包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是促进劳务分包市场发展的基础。一是加强建筑劳务分包管理法规建设,准确界定建筑施工劳务分包与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区分,细化违法劳务分包、转包的法律责任。二是研究出台建筑施工劳务分包管理导则,明晰工程承包人和施工作业分包人的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分包价款支付等方面权利和义务,指导规范劳务分包活动。三是完善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在注重施工分包合同履约过程管理的同时,细化质量管理、安全生产、作业人员权益保障等相关内容。

(二)加强劳务分包市场监管

市场监管是促进劳务分包市场发展的有效手段。一是加强对劳务分包交易行为的监管,积极拓展现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功能,把对劳务分包活动的监管和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包括劳务市场在内的融指导、监督、管理为一体的建筑业市场化管理体系。二是加强对劳务分包市场行为的监管,规范劳务分包行为,禁止“包工头”承揽分包工程业务,提高劳务分包企业在建筑劳务分包市场中所占的比例。三是加强对劳务分包市场的监督检查,经常性开展执法检查,对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直接雇用农民工、使用零散施工队伍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

(三)扶持劳务分包企业发展

改变当前劳务分包企业发展状况,必须依靠政府、行业协会等从不同层面予以指导和扶持。一是将劳务分包情况与工程项目评优评奖工作挂钩,对参与优质工程建设的劳务分包企业予以表彰奖励;通过开展劳务用工规范化工地及劳务企业评比活动,形成示范带动作用,推动企业争优创先,推进劳务分包行业发展。二是改善劳务分包企业的发展环境,劳动部门将劳务分包企业纳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保障体系,使企业享受到用工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工伤养老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建设、工商、税务等部门在企业申办、年检等工作予以大力支持,简化办事程序,减轻企业负担。三是地方建筑业协会在搭建劳务企业沟通交流平台的同时,积极向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法律维权、劳务信息等方面的服务,切实解决好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