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9 08:31:5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合同管理条例,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合同管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建筑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这与建筑法律制度的完整是密不可分的。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为三大支柱,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查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为辅的建筑法律体系基本框架。但是由于建设工程施工过程本身错综复杂,涉及法律适用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层出不穷,承、发包双方在出现合同争议后有时还会迟到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各地法院因司法理念和对法律精神的理解差异及建筑行业专业性较强,在审判实践中司法标准不统一的现象也时有出现。为及时、公正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及合同管理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就此进行探讨。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特点
(一)建筑合同纠纷比较复杂一项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既离不开建设方、施工方、分包方等多方合同的顺利履行;也离不开农民工、政府和其他各方工作的顺利支持。在工程建筑领域内,由于法律的强制规定,比如建筑法禁止工程违法转包分包,禁止把工程发包给不具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的规定。与工程现实状况严重不符,由于利益的诱惑,存在大量的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事实,这些均加剧了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复杂性。
(二)建筑合同纠纷比较专业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行政审批、环评,勘测设计、施工组织、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等各方的合同关系、工程关系均比较专业。在建设工程合同施工中,工程进度、工程预算与结算、工程责任、工程款支付等也都比较专业。还不包括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财务、税收等专业问题。所以处理建筑工程纠纷应具备一定的工程知识。
(三)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有效解决,离不开律师的介入合理合法维护当事人权益,有效解决建筑工程施工前后和施工中的纠纷,离不开律师扎实的法律知识。这也是优秀律师的必备,在为当事人处理建筑工程纠纷时,扎实的法律知识是问题最合理最有效解决的前提,也是赢得当事人信任的基础。
二、当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存在的主要问题1.“阴阳合同”充斥市场。“阴阳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并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阳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该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即所谓的“阴合同”。各种“阴阳合同”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归纳起来“阴合同”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与“阳合同”存在明显差异:发包人利用自己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将自身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
2.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主要表现在:(1)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2)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国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3.如何处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合同管理:第一,结合实际,做实基础工作,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规范管理环节,实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手续的档案化。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环节主要涉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终止等,因此,企业应当依法健全、完善各项手续,合理规避各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一些企业的管理人员总习惯于口头通知,而不采取书面方式,这样做确实比较省时、省力,甚至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工作效率,但也给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埋下了一些隐患,当出现建筑工程施工争议时,企业很难拿出对自己有利的实质凭证而陷入被动。因此,企业应当把完备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的各项书面材料作为一项基础工作加以重点落实,提升企业管理的主动权。
实现动态管理,增强工作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一项时效性较强的工作,各环节都有严格的时限。为确保工作的及时开展,应当充分借助现代信息手段,通过电子表格甚至信息管理系统等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台账,对企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进行动态跟踪管理,随时掌握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情况,及时准确地进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续签、变更、终止或解除,依法清理各种不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关系,提升企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水平。
第二,建设期间施工合同的终止纠纷处理。因承包人违约,造成业主强行终止与承包人的施工合同时,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额外增加费用和合同中列明的其他费用。业主可暂停向承包人支付任何款项,在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再由监理工程师查清承包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与缺陷修复应结算的费用以及应扣除的完工拖延损失偿金(如有)和业主已实际支付给其的各项费用,并予以证实。因业主违约,造成承包人与业主终止施工合同时,业主应向承包人支付终止之日前已完成的全部工程的费用和其他应得费用,还应支付给承包人由于该项合同终止而引起的或涉及的对承包人的损失或损害的费用。新的施工单位(包括部分分割工程的承接单位)必须满足项目招标时的相应资质和强制性条件要求。业主与新的施工单位重新签订合同,合同价款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施工合同的管理。业主负责组织技术交底、提供施工图纸,并督促设计单位派驻设计代表,同时派驻相关人员与承包人协商并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委托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的质量、进度、费用进行控制和管理。承包人接收合同文本并检查、确认其完整性和有效性。承包人应熟悉和研究合同文本,全面了解和明确业主的要求。承包人根据工程的总体计划合理确定项目合同控制目标,制定实施计划和保证措施。业主严格依据合同变更程序对项目合同进行管理。依据合同约定程序或规定,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变更、违约、争端、索赔等事宜进行处理和(或)解决。对合同文件进行管理。进行合同收尾。
第四,加强监理工程师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方面的责任。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开工前的第一次工地例会,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阶段每月一次的常规工地例会,并签发会议纪要。监理工程师有权参加施工单位为实施合同组织的有关会议。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监理工程师有权按业主授权和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变更程序、变更范围,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型式、质量、数量及任何工程施工程序做出变更决定,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和价格,在得到业主同意后,下达变更令。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任何分包人的资格和分包工程的类型、数量,提出意见报业主核准。监督施工单位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构成、数量与合同所列名单是否相符;对不称职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更换要求。对施工单位进场的主要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由于机械设备的原因影响工程的进度、工期、质量的,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补充、更换机械设备,承包人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停止支付工程款。督促业主及时妥善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事项和法定承诺。
第五,工程单价变更纠纷的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其一,工程量清单中存在与变更工程细目相同细目的,其单价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细目单价确定;其二,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细目但存在类似细目的,变更工程应参照类似细目单价,业主应积极组织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协商,及时确定变更单价;其三,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合或类似参考单价的,应由承包人依据合同单价分析表中的工、料、机单价和费率编制补充单价并考虑投标调价函的调价比例,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审查确定;若是新增材料或设备,则按市场价格编制清单单价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审查确定,业主应及时审查确定正式单价,尽量避免暂定单价进行计量。其四,如果变更工程单价一时不能议定,监理工程师可确定暂定单价报业主批准后,作为暂付账款计入期中支付证书中,并办理有关记录和手续。
三、结语
关键词:教学改革;建设法规;执业资格;工程管理专业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2909(2015)05007504
2014年10月,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整理并公布了近两年各地本科就业率较低的专业,其中工程管理专业为河北省和安徽省本科就业率较低的专业[1]。作为省属地方高校,
南通大学于2001年开始招收工程管理本科生,主要培养面向建筑企业工程一线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当前
工程管理专业就业率降低,除了与当前中国经济增速放缓、房地产业不景气和开设该专业的高校众多等大背景有关之外,还与高校的人才培养体制有关。社会衡量高校工程管理专业人才培养质量高低的重要尺度是毕业生的执业能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工程管理专业评估委员会章程(2009年修订)中明确其评估的目的是使该专业毕业生符合未来国家规定的申请参加相关专业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考试的教育标准要求。因此,工程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尤其是核心课程的教学改革,应与执业资格制度挂钩,着力培养学生的执业能力。
建设法规是绝大多数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之一,也是工程管理专业的核心课程。文章以选取建设法规课程为研究对象,面向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从教学大纲的修订、教学内容的优化、教学方法的创新、考核评价的改革等方面开展教学研究,旨在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使学生具备
较强的法律意识,掌握建设法规、法律的主要内容,并学以致用。
一、建设法规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
工程管理专业毕业生在其职业生涯中可能面临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
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等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而对南通大学历届毕业生的调研结果表明:大多数毕业生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管理和造价管理等工作,与其相关的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主要涉及关于建造师、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三类,因而文中的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具体指以上三类。
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根据其考试类型不同,其考试大纲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内容也稍有区别,但绝大数内容有交叉和相同之处,主要有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详见表1。考试大纲是针对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的基本要求,是考试命题和复习备考的依据。课程教学大纲则是指导教学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落实。为了使建设法规课程教学与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接轨,有必要根据相关执业资格考试大纲重新修订建设法规课程教学大纲,既要避免相关课程内容之间的重复,
使教学活动达到本科学历教育的要求,又要培养学生的执业能力。工程管理专业课程体系应覆盖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中涉及到的所有法律法规相关考点,对于类同的考点所对应的知识点在教学要求和课时分配时要有所侧重,且应主要放在建设法规课程中讲授。与此同时,建设法规课程教学大纲中的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也应根据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予以全面改革。
二、建设法规课程教学内容的优化
建设法规课程教学内容改革要着眼于基础理论知识的应用和执业能力的培养,及时更新、优化,减少与相关课程教学内容的重复,提高教学效率。
根据表1中的类同考点,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考试大纲等资料[2-6]的具体内容,进一步分析考点之间的内在关系,然后进行整合。查询建筑法的具体内容得知第二章为建筑许可,该章节与建造师考试大纲中的施工许可法律制度所含的内容大致相同,而建筑法中的其它几章则涉及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这其中除了建筑工程监理这一章,其它则与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所含内容大致相同。虽然建筑法是建筑行业的大法,其法律效力较高,但与上述专门法律和法规相比,其所含内容不够详尽,教学时应以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主。此外,通过对比发现,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合同法分则中的建设工程合同分别与建造师考试大纲中的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合同制度大致相同。综上所述,建造师等三大类执业资格考试涉及法律法规的共同考点有施工许可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合同制度、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如表2所示。
关键词:建筑合同;建设工程;对策;施工合同管理
Abstract: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is importance. According to the management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struction analyzes the problems, and proposes the methods and countermeasures. Refers for the colleague.
Keywords: construction contract; Construction project; Countermeasur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D923.6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目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施工合同履约程度低,影响的严重性
合同的信用度、合同的严肃性、合同的权威性受到挑战,严重影响了我国市场经济秩序。同时也影响到我国建筑市场秩序,以致造成建设市场出现严重拖欠工程款的顽症,进而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据2002年建设部对部分建筑企业的调查结果显示,全国25106家建筑企业被拖欠工程款2475亿元,全国拖欠工程款高于3366亿元。此外,由于建筑市场运行尚不规范,部分承包商不按期依法组织施工,相互扯皮,形成拖延期工程,也严重影响了建筑市场环境。
1.2 “阴阳合同”充斥市场“阴阳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并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阳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该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即所谓的“阴合同”。各种“阴阳合同”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归纳起来,“阴合同”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与“阳合同”存在明显差异:压价、肢解分包等,这几种行为均是发包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手段,同时也是政府主管部门所严格禁止的行为。
1.3 部分施工合同文件对履约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显失公平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其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双方权利义务应是对等的。但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针对承包人的,其中较多地强调了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相对而言,对发包人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发包人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的规定。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导致发包人强调造价一次性包死,又不计风险包干费;对施工合同周期内的政策性价款调整不承认,使最后所签订的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书的内容不相符。同时,风险合同现象严重,一般来讲,工程施工合同的正常风险总是存在的,但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的管理,致使发包人利用自己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
同签订不规范,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主要表现在:(1)不严格按法律规定规范合同。不少承包人、发包人,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不是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工程项目和自身的具体情况,逐条分析,认真订立。如:有的发包人和承包人认为彼此“关系不错”,不应在订立合同上“较真”,草草订个大概,待工程完工后再说,致使合同流于形式;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经济利益,由于施工合同中缺少约束彼此行为的条款,最终导致工程纠纷的发生。(2)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不能依照合同办理,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3)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和缺乏专业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国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1.5 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由于社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变化,建筑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失者的权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补充,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建筑市场的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人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受损害者往往是承包人。
2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2.1 做好建筑工程合同的谈判与签约工作
(1)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充分注意并处理好下列问题: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
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该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因为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合同双方如何签订“专用条款”,更重要的是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试行) 、《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程序管理暂行规定》等。
订立工程合同前,要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切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使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蒙受损失。
关键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监理
Abstract: this paper discusse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contract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management and puts forward measures for your reference.
Keyword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Contract management; supervision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水利工程是利用自然资源,获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工程。在其开发与利用的过程中,会对自然环境产生改变,不确定因素比较多,因此,施工合同自然就成为明确承发包双方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主要调控手段。施工过程中加强合同管理,时时用合同条款约束参建各方的行为,以确保工程建设任务能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概述
(一)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在水利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对施工合同的履约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和履行,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环境下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可以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因此,对水利工程承包商的管理,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始终是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的核心。
(二)施工合同管理的依据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依据主要有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法律依据是指与水利工程建设及合同管理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主要有合同法、招标投标法、水利法、安全生产法、民法通则、担保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办法、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合同依据为施工合同文件,主要包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投标书附录、合同通用条件、合同专用条件、技术规范等。
二、当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一方不能兑现承诺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有一方本应提供资源但是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或者根本无法提供,这就会导致项目不能启动或处于一种非常被动的局面。一些在施工过程承包商以及人员的资质,或者设备的数量和类型,以及工作安排和与合同不符,甚至是具有非常大的差异,使得在招标的承诺不能完全实现,这就给项目的顺利实施带来了负面的影响。
(二)合同条文不够完善
合同条文不够完善主要是在工程招投标违规行为,例如投标过于简单,并不构成邀约和承诺的基础上签订合同。构建双方使用一些不规范合同模式,而是由双方协议成立的一个合同,而且在大多时候,由于经验不足,或者是对项目没有进行认真的分析,这就会在项目实施后期带来很大的麻烦,导致许多约定无法根据合同内容进行,出现一些不可预知的争执问题,还有一些合同条款不够严密,这种歧义性就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容易产生一些不必要的争论,影响水利工程项目的进度和项目的顺利执行。
三、加强合同管理的建议
(一)增强管理意识
随着我国建筑业的飞速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完善,我国公民的法律和合同意识在逐步提高,但由于我国受过去计划经济、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的法律意识和合同意识是极为淡薄的,合同管理仍然是我国工程管理中的最薄弱环节之一。在许多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商、分包商和业主由于合同和合同管理失误造成了许多损失,有些案例是触目惊心的,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迫使我们在项目管理中加强合同管理,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素质,加强法律、合同知识的学习,提高合同意识。水利工程监理作为承发包外的第三方,应提高合同法律意识,以合同作为法律依据,做到公平公正。发挥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做用,对工程建设各个目标的顺利实现有着重大意义。
(二)合同签订要严格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水利水电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水利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签订完备的监理合同,来约束合同双方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签订的及时性和合同条款的合理性,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减少和杜绝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必要的纠纷奠定基础。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合同管理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坚持贯穿合同管理这根主线,坚持”按合同办事,按规范办事,按程序办事”的三按原则,在实施阶段,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合同的履行、检查、变更、违约和纠纷的处理,是建设管理中一切行为的唯一依据。时刻要以合同来规范、约束施工单位的行为,对拖延工期、施工质量不合格应严格执行合同中的处罚措施,特别是要把工期进行合理排布,严格按各分部工程工期要求逐阶段检查落实。对月支付、签证、变更应严格按照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审核,不得提前支付、超前支付,合同中不允许签证的项目不得签证,变更部分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计价办法进行计价。在实施过程中抓好合同的履约检查环节,以保证有效的履行合同。履约检查,是事先或事中发现问题和疏漏的唯一办法,只有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定期检查,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制订防范风险的对策,从而将风险损失程度降到最小,将收益获得最大,这是加强签证、索赔管理的最有效的办法。
(四)加强合同动态管理
(1)重视现场签证。在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认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成品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等详细情况。
(2)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什(如图纸、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变更指令等),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须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达成一致后再进行合同变。
(3)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双办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
(4)格执行定额规定,对于末对定额进行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卉参考相同类定额及有关的规定做出补偿。
(五)合理转移合同风险
在谈判和签订施工合同时,对于能够预测到的合同风险,应尽量采取承发包双方合理承担各自相应的风险。为了尽可能把风险降到最低,对于不无法预测的风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发放转移风险:①推行索赔制度是转移风险的有效方法,通过索赔可以提高合同价格,增加工程收益,补偿由风险造成的损失。在实际工程中,索赔是双向的,发包人可以向承包人索赔,承包人也可以向发包人索赔。一般来说,发包人索赔可以通过扣拨工程款及时解决索赔问题,但承包人的索赔就相对的困难。②一方面可以采取分包的形式,把风险大的分项工程转移到分包商;另一方面,可以以组建联营体的形式,与其他承包商共同承担风险。③发包人和承包人转移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即为购买保险,向第三方转移风险。因此,承包人应充分了解所保的风险范围、保险金计算、赔偿方法、程序、赔偿额等详细情况,当出现保险范围内的风险,承包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素赔,获得一定数额的赔偿,以减少财务损失。
(六)加强合同信息管理
建立进度款变更索赔安全环保等合同信息平台,形成业主监理和施工三方合同管理信息资源共享,将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融为一体定期对合同问题进行归纳梳理能有效地避免前后审核标准不一致,重复申报等问题也能对合同内的遗留问题进行追踪清理,由于水电工程建设周期长,员流动性大。如果对合同问题申报审核的时效不能有效控制就会造成部分变更索赔事件追溯困难,从而降低合同执行效率,因此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已建立的合同信息,有针对性解决遗留问题,尽可能避免信息衔接不到位的情况发生。
(七)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
由于合同管理涉及经营、预算、法律、工程管理及公关等方面知识,专业性强,必须有专门的监理人员从事这项工作。建立工程项目监理合同管理系统,建立更加科学的,包括合同管理职能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规章制度,确定合同与投资、工期、质量等合理关系,将合同管理融于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中。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同时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要提高工程监理管理水平,就必须培养一批掌握合同管理技能的监理人才。
结束语
总之,水利工程的施工合同管理是至关重要的,相关人员和部门应当增强合同管理的责任和意识,建立新的合同管理制度。在合同制定前,各方一定要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进行充分的沟通,对涉及到的水利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要认真的研究,确保合同的规范性、合理性、合法性;在水利工程中,涉及到的设计变更等问题,各方之间要加强沟通与协调,尽量避免日后矛盾的出现,同时要做好合同变更的记录,规范合同变更的程序,进而为水利工程的顺利施工和竣工核算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参考文献:
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在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如何发挥作用,依法履行其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职能,笔者认为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做好集体林资产的清查
集体林资产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区划界定的集体所有的森林和林地资源。包括林木以及依附森林生存的经济动物和经济植物,如人参、中草药材、林蛙等;还包括灌木林、灌丛林、荒山、荒坡等宜林地及被开荒耕种的林业用地。做好集体林资产清查工作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今后林资产管理的基础。因此,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初期,乡(镇)农村经济管理站应积极参与并组织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彻底清查所拥有的集体林资产,对林地面积、林木株数、森林蓄积量、林副产品数量、宜林地面积、开荒地面积等都应清查登记,分类汇总,乡(镇)农村经济管理站及村委会分别归档管理,为进一步实施林权制度改革,加强集体林资产管理提供详实的资料。
2.做好承包合同管理
做好承包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是指导林地承包合同的签订。县、乡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机构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合同的管理机关,要对承包合同的签订进行指导。要与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共同负责这项工作,集体林资产承包合同要符合《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吉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承包经营的标底、承包期限、承包林地用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合同的变更与终止等合同条款要进行审定,对不符合要求或不完善的要及时指出并纠正完善。
林地承包合同签订后,县、乡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机构要根据需要做好承包合同的鉴证工作。合同鉴证是合同鉴证机关依法审查、鉴定当事人的履约能力并证明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项管理制度。所以林改合同签订后,乡(镇)农经站要对合同的合法性、合同的完整性、条款的公正性等内容进行审核,对当事人的合法资格和履约能力进行甄别,对完整无误,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承包合同履行鉴证手续;对违法、虚假的承包合同要予以否定;对不完整或有缺陷的承包合同要提出修改意见。
抓好承包合同的档案管理是长期的工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所形成的承包合同、文本资料和影音资料等都是极为重要的档案资料,有些要保管50~70年,甚至更长时间。这是加强管理、处理纠纷的重要依据。所以要及时整理,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归集存档;并建立严格的保管、借阅、移交等档案管理岗位制度,确保档案完整、不丢失、不损坏;确保林地承包资料完整连续,有案可查。
3.依法监督管理
林改主要是明确集体林资产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因此乡(镇)农经站要充分发挥依法监督管理职能,防止借林改之机违反规定侵吞集体林资产现象的发生。对确权过程中,所依据的证明资料要严格审核,杜绝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尤其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前突击变卖的集体林资产更要认真审核复查,对借改革之机侵吞集体林资产的行为要严肃查处,监督保证集体林资产不流失;对集体林资产承包过程中是否如数收缴林地使用费和林木承包费,是否按要求纳入帐内核算,是否按要求公布账目接受群众监督等进行依法监督管理;对当事人双方履行承包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违反合同约定改变林地用途开荒种地等行为要及时纠正,保证合同正常履行。
关键词:项目管理;中国;现状;趋势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global integration, project management become management of new subject, the voice of the people to the project management is more and more intense. Along with the social economy development to the improvement of the management requirements, market competition intensifies and with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gradually standards, every Chinese department, industry to the project management pay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to. Project management has already deeply to all walks of life, with different types, different scale appear. In the macroscopic, project success can improve the competitiveness of countries and regions; In on microscopic, project success may enhance the competitiveness of enterprises. This paper aims to study the project management in our country development present situation, find out the problems and proposes the countermeasure, and to search for the project management in China's development trend.
Keywords: project management; China; The present situation; trend
中图分类号:D912.2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我国项目管理的现状及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对管理要求的提高、市场竞争的加剧以及与国际惯例的逐步接轨,我国各部门、行业对项目管理越来越重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项目管理尚处在较低水平,据不完全统计,当前我国从事项目管理的人数已达上百万。这些人多从属于各企、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上了新项目就调来做项目管理,项目结束又回去做其他事情。他们往往只有一两次实践,无法积累经验,管理水平难以提高。
我国的项目管理经过多年的实践已取得了重要进展,但与国外相比,仍存在着很大差距,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项目管理理论落后,在理念上对项目管理带有偏见。研究还处在不太成熟的阶段,应用范围较窄;
(2)缺乏专业的项目管理机构和人才;
(3)项目管理体制存在缺陷,甚至有些重大项目缺失管理;
(4)合同管理相对落后;
(5)尽管我国已经有了与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但仍不够完善和系统化,至今没有制定出项目管理专业和行业指导性实施准则。
二、针对问题提出的对策
(1)加强项目管理的理论研究,建立我国的项目管理知识体系。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是项目管理学科和专业的基础;建立项目管理专业资质认证标准,是促进项目管理专业化发展和提高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水平的必由之路,受到世界各国项目管理专业工作者、广大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都在用自己的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导本国的项目管理实践,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中国项目管理知识体系形成我国项目管理学科和专业基础;引进国际项目管理专业资质认证标准,推动我国的项目管理向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而且要在借鉴国际通行的项目管理规范和指南的基础上,依靠自身的教育体系,使我国的项目管理专业化的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2)项目管理是一门科学,从事项目管理的人员必须系统掌握项目管理的专业知识。在教育与培训方面,应重视项目管理专业的学历教育,并加快项目管理硕士、博士的培养步伐。在培训中,既要系统学习有关理论,更要注重培训具体操作技能。人才的培养是十分必要的,但留住人才也非常重要。要想方设法为高水平的项目管理人员提供较优越的工作条件和待遇。否则就将造成一方面引进或培养人才,另一方面自身的人才又在流失,这在我国已加入世贸组织的背景下,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显得更为重要。
(3)我国现有的项目管理多多少少带有计划经济体制的惯性,无论是项目经理的选任还是管理模式与手段,都未摆脱原有计划、行政管理体制的影响。今后,根据中国实际,借鉴国外成功的做法与经验,在清理、废除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国际惯例不适应的法律、法规的同时,尽快制定、出台有关项目管理的法律、管理条例和其他方面的实施细则。确保项目从前期策划、立项、设计、工程承发包、施工到竣工等全部活动都纳入法制轨道。
(4)提高合同管理意识,严格履行合同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和基本依据。要抓好合同管理,一定要从熟悉国际惯例和合同条款着手,掌握这些基本工具后,仔细、谨慎地洽谈和签订合同,清晰理顺双方的责、权、利关系,然后不折不扣地遵照合同条款开展工作,全面履行合同责任,确保自己不被索赔;同时,自签署合同之日起,便要抓好索赔和反索赔的基础工作,抓住机会争取索赔,尽可能避免经济损失,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益与水平。
(5)在总结我国项目建设与管理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根据中国实际,借鉴国外成功的做法与经验,在清理、废除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国际惯例不适应的法律、法规的同时,尽快制定、出台有关项目管理的法律、管理条例和其他方面的实施细则。确保项目从前期策划、立项、设计、工程承发包、施工到竣工等全部活动都纳入法制轨道。此外,也应注重制定并实施对规范行业发展具有指导性的行业标准。
三、中国项目管理发展的趋向
哨冲镇多年来一直十分重视宣传工作,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承包法》、《云南省农业承包合同条例》作为我镇每年普法宣传的主要宣传材料之一。在全镇8个村委会54个自然村和73个村民小组开设承包合同管理专栏,还定时不定时利用广播、电视、开群众会、悬挂横幅标语等等多渠道多形式对农业承包合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同时,结合我镇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日(12月4日),镇农经站摆摊设点发放宣传材料,进行宣传,对过往群众提出的农民关心的各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方面的问题及纠纷提供咨询服务,真正把稳定、规范、维权、发展的立法精神和法律条文宣传贯彻到村、组、农户,让广大农民群众能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利益,使国家的政策家喻户晓,农民的权益得到保障。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我镇自98年二轮承包工作以来,就十分重视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农经的副书记担任组长,从相关站所、村委会抽调人员组成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于镇农经站,农经站近二十年来,有专人负责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工作。农经站专职人员负责处理一切日常事务,并做到上情下传,下情上报工作。
三、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
1.规范合同管理,强化服务意识。由于哨冲是一个贫困山区小镇,群众法律意识不高,土地流转大多采用口头协议的形式进行,给土地纠纷调解带来重重困难。因此,规范流转合同,强化服务意识迫在眉睫。从哨冲实际出发,土地流转由原来农户间大多口头协议改为登记在册,建立备案制度。
2.合同流转坚持群众民主自愿的原则。
3.适当引导流转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从而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增加农民收入。
4.镇农经站积极提供云南省统一格式的合同书帮助签订,从而避免流转双方因合同不严谨引起的相互扯皮纠纷发生。2014年全镇共流转承包地1845亩,其中:转包344亩,转让47亩,互换79亩,出租1375亩。土地流转均严格执行中央政策,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不折不扣的贯彻中央对农民“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农民土地被征用的补偿费根据国家的关政策得到落实。
四、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哨冲经济发展
哨冲共有1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中1家养殖专业合作社,1家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1家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外其余的均为蔬菜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户4000多户,直接增加人均收入超过1000元。合作社的发展,促进了农民收入增加,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五、加强农开项目管理,强固哨冲基础设施建设,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率
哨冲镇随着农开项目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哨冲的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改观,农业生产率进一步提高。目前哨冲投入使用的农开项目有水瓜冲村委会莫测甸片区农开项目,落水洞村委会农开项目,邑堵村委会农开项目,水瓜冲村委会慕善片区农开项目。多白者村委会农开项目正在筹建实施中。由于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近十年来哨冲的经济一直在平稳发展,农民人均纯收入以每年12%左右的速度递增。
六、重视工作,做到来访热情,处理及时
哨冲镇历来十分重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宣传工作,《农村土地承包法》、《云南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条例》等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到村到组到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及时调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和农户上访、案件,在工作中建立了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信息反馈制度,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意识,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一是互换引发的纠纷,两家人关系好时,为了耕种方便互换管理,时间一长,又是口头协议,由于利益关系,双方各执一词引发纠纷;二是由于二轮承包时由于任务重,时间紧,加之村干部把关不严,没有认真进行核实确权,当时互换耕种或临时委托管理的部份田地,被签到了现管理人的名下,原主人要求退还无果而引发的纠纷;三是嫁进来或者是招进来的女婿因配偶死亡争夺田地而引发的纠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调处,维护了农业承包合同的严肃性,夯实了农村基层建设,提升了农民群众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七、今后的工作方向
1.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镇群众法律意识。继续进一步贯彻和深入宣传中央、省、州、县关于农村经济的一系列政策和法规,提高我镇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主要采用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专栏、召开群众会等等,使广大干部群众全面了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相关法律法规,使他们真正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2.加强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提高土地利用率。我镇在大量宣传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转包转租土地流转现象认真进行依法指导,确保了我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健康流转。目前我镇范围内属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面积有1845亩,尚未形成规模,今后将加强此项工作,正确指导经营权流转。由于哨冲是一个贫困山区小镇,受到各种自然条件的影响,经济发展缓慢,很多家庭举家外出打工,多白者村委会邑堵莫村有人口256人,但是在家里的人口不超过80人,在家里也大多是老的小的或者是病着的,大部份土地不能正常耕种。闲置的土地如果不能得到很好的利用,不但降低了土地利用率而且减少了农民收入。因此,只有建立健全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土地投资补偿机制,同时健全相应的监管机制,以保证土地流转的合法性,以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提高土地利用率。
关键词:合同管理;法律风险;识别;对策
当代社会,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会涉及到人力资源、设备或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一系列业务往来,这些环节都是依靠合同为链节,以达到规范双方约定及履责的目的。合同签订以后,便形成法律效应,合同签订双方必须按照合同内条款履行应尽义务和责任,否则,视为违反合同签订,企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对方经济损失。由于合同签订涉及众多法律条款和双方约定条款,如果企业未能重视合同管理,在合同签订时不能及时发现其中隐藏的法律风险,往往对企业经济效益造成很大的损失。现代企业管理中,合同签订带来的法律风险是普遍存在的,因此,企业必须重视日常的合同管理,提高自身法律风险识别能力,以科学、合理、高效地控制合同风险,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纠纷,确保企业的经济效益。电力市场改革以后,电力企业步入市场经济,其生产经营活动必然要遵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因此,电力企业业务往来需要面对各种各样的合同签订,面临不同的法律风险。为了避免因合同签订带来的法律风险,电力企业必须加强合同管理,注意合同法律风险识别,并认真制定相应解决对策,保障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
一、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识别
(一)签订合同前的法律风险
一般来说,合同签订双方的职业道德素养、法律意识、企业资质、企业履约能力等,都会影响合同本身的签订风险,合同签订前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对方企业自身问题上。因此,如果在合同签订前,双方对彼此都不了解,一方没有履约能力,或者主体资格欠缺,合同即使签订,一方缺乏履约能力,合同将会被迫终止,无法继续履行。甚至有的企业缺乏职业道德,为从中牟利,利用法律漏洞制定合同陷阱,也会产生合同纠纷,导致合同终止。
(二)合同签订中的法律风险
合同签订中产生的法律风险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合同签订形式是否正确,二是合同内条款是否合法合理。首先,需要认清双方签订的合同形式是否正确,如果一些合同形式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立即终止签订,避免给企业造成损失;其次,要特别注意合同条款内容,认真阅读、研究合同内每一条款细则,检查条款内容有无纰漏,有无漏洞,有无存在歧义,是否合法合理等,如若发现问题,立刻停止签订,要求对方改正。
(三)合同履行时的法律风险
在合同履行期间,会出现各种各样的以为事件,导致对方企业不能按合同规定履责,如对方企业故意违反合同规定、对方企业经营不善破产倒闭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对方企业突然失去履约能力,这些都会给企业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因此,企业应加强合同履行时的日常管理力度,随时关注对方企业的经营变化,包括对方企业的财务状况、债务偿还能力、经营管理能力、企业发展状况等,时刻关注企业履约情况及发展走向,发现问题及时做出应急反应。
二、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解决对策
(一)加强合同管理重视程度,提高合同法律风险意
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是每个企业必须重视的内容,特别是对于步入市场经济体制较晚的电力企业,提高自身规避法律风险和防范风险的能力显得尤为重要。为此,企业要加强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不断改进合同管理方式,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提高合同管理效率。同时,企业应对合同管理人员加强培训,提高其法律风险意识,并不断提高其法律专业能力,确保合同管理人员学会辩识合同中隐藏的法律风险,保障企业自身的法律权益。
(二)合理构建合同管理体系,完善合同日常管理制度
构建合理的合同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是企业强化合同管理能力、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根基。合同签订对于企业良性经营发展至关重要,甚至关系着企业的生死存亡,因此,企业有必要健全完善合同管理体系,设立核心管理机构,与各部门紧密联系、相互配合,保证合同管理全面、统一、高效。同时,企业还要不断完善合同管理相关制度,以科学合理的管理条例为基础,细化合同日常管理工作的每一项职责。
(三)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全面跟踪合同签订相关问题
合同管理涉及到法律法规,合同法律风险辩识和规避工作,在企业合同管理中,普通非法律专业职员是无法胜任的,因此,为避免企业合同管理中带来的法律风险,企业需要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全权负责合同签订相关法律问题,从合同签订前的法律问题,到合同签订形式及签订时的条款拟定,再到最后的合同履行,全面跟踪合同管理相关工作,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并规避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结束语
现代社会一切以法律为基础,现代企业在经营管理中遵守法律规则的同时,必须重视随处隐藏的法律风险。合同签订产生的法律风险普遍存在,也最容易被企业忽视,现代企业必须认清当前企业管理形势,重视合同管理,注意法律风险识别,并制定科学有效的解决对策,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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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强.企业合同风险及其防范措施研究[J].中国工商管理,2015.
我国随着《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建设工程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等新型的管理体制,已在建筑领域工程管理中全面地推行。但有些高校基建部门的管理人员外聘多、流动性大,专业技术人员少,法人不主管基建工程,对主管基建工程项目的领导也不出具委托授权书,招标文件、合同书签字人混乱、不规范,不能全面熟悉建筑法律、法规,实施规范、按工程建设程序进行项目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决策缺乏科学依据,基础资料不全不准,边设计边施工,设计深度不够,随意更改建筑使用功能,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装修标准,导致投资失控、工期延误、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量大,质量和安全难以控制。
2高等学校基建工程的管理对策
确定新的发展思路,选择新的发展战略,遵循市场规律、教育规律和建筑规律,保证项目与校园氛围相融合,实现基本建设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长远发展是高校基建工程管理者的任务和责任。所以,必须采取如下对策。
2.1健全管理体制高校基建工程管理应该形成以职能部门基建规划处为主,相关审计、财务、监察部门共同参与,专业人员配套管理水平较高的,相互制约的一支队伍。熟悉建筑行业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处理好与政府监督部门、监理单位、施工企业和材料、设备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关系,建立健全基建部门内部业务管理制度,实施科学化管理,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合同管理制、工程质量责任制等制度,才能控制好基建工程项目的全过程。
2.2做好基建工程前期管理工程建设前期准备工作质量的优劣,决定着工程施工是否能够顺利开展,工程造价的编制是否有依据、能否控制,参建各方遵循的标准、规范是否适用、准确等,对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在项目投资决策之前,基建工程管理者要深入调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科学合理地确定项目的定位和规模,做出生态安全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风险评估,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制定多种投资建设方案、校园规划方案,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好可行性研究报告。其次,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设计招标,选择出专业性强,有资质、社会信誉度好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做好设计审查工作,保证设计功能满足市政、土地、环保、给排水、电力、规划等部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减少施工中的设计变更,办理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再次,优选施工队伍,在工程招标中选定资质较高、项目管理能力强、已建工程质量好的企业入围,充分进行市场考察,考察入围企业在建工地的管理水平,三年内的财务报表情况、企业的债务状况、市场信誉度等情况,选择素质优良,能够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施工队伍,为高等学校把好市场准入关。最后,优选资质高、管理水平高、业务人员素质高、检验设备全、实力强的监理单位,使其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实施监理,包括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跟踪检查施工质量、进度、造价、安全,以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2.3加强全过程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保证基建工程的质量关键在于管理,高校基建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一要建立工程质量管理检查制度、工程质量验收制度、施工材料及设备进场制度、施工材料验收制度、施工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施工机械操作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为实施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二要督促施工单位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管理人员尤其是“五大员”的岗位责任制,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制以及分部、分项工程自检制度等。协助监理公司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核监理公司的工程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认真审查监理公司的工作月报,定期参加监理例会,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监理工作,开好工地例会,对现场施工进行巡视检查、旁站检查、平行检查以及随机抽查。把好材料进场关,严格检验、复核进场材料的质量,并对材料进行随机抽验。加强隐蔽工程质量控制,积极组织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和政府质检部门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严把质量验收签证关。同时还要处理好基建工程参建各方在施工中出现的矛盾,确保施工组织方案落实到位,将工序质量作为质量控制要点,及时纠正工序偏差,从而使施工质量处于全过程控制状态,有效防范质量事故的发生。
2.4抓好安全生产管理近年来,《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相继出台,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作为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领域内一项重要的标准,高校基建工程管理者一定要更好地发挥本标准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促进作用。督促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建筑施工管理中实施推广,提升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确保建筑施工从业人员人身健康安全,有效预防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此外,高校基建工程管理者还要严格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是否具有完善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是否具有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措施。严格审查监理单位是否落实了安全监督检查措施。加大安全巡视检查力度,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及潜在危险因素做出详细的安全工作部署,如防火、防高处坠落、防高温、防机械伤害事故等预防工作。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安全管理工作实施全过程检查,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5加强合同管理,有效控制投资,保障工程进度在建设市场越来越理性和规范的今天,高校基建工程管理部门一定要加强合同管理,认真编制施工合同的专用条款,明晰工程的质量、造价、工期、材料、工程款支付的各项要求,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程的价款结算形式、材料供应方式、进度计划、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试车、安全施工等依据。尤其要重点控制合同价款及调整方式,应全面、详细地签订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式和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的条款,以便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认真履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减少由于合同条款不明确而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和合同纠纷,为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条件。当然,高校基建工程管理还有根据与参建各方签订的合同来履行好自己的义务,加强对工程进度的监管,做的如下几方面:一要认真审核施工进度计划,看进度安排是否满足合同中的工期规定,施工工艺、施工工序安排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相配套;建筑材料、机械设备能否及时运到施工现场,能否提供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资料:季节性不良气候、农忙季节劳工回乡等对工期的影响因素是否考虑;施工进度计划是否有遗漏的内容。二要定期组织召开进度协调会,积极协调好政府建设行政部门及参建各方的关系,及时获取施工工地信息,处理好施工作业中出现的配合、现场待料所造成的停工、窝工等问题,减少因阶段验收、专项验收工作、改变建筑物功能等人为因素对工期的延误,化解施工中可能存在的矛盾。三要依据合同条款,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纠偏及时、奖罚分明,积极落实施工进度计划执行的保障措施。
2.6加强工程投资管理高校基建工程投资管理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投资概算,正确把握项目的每个环节,减少不必要的投资浪费,抓好以下几个阶段的管理工作。
2.6.1抓好工程决策阶段的投资管理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管理的首要环节,一定要做好项目的经济分析和市场分析,仔细地分析研究学校的财务状况和项目资金来源,,做出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价,充分论证项目在经济市场中的作用和发展潜能,全盘考虑制定总体规划,实事求是地研究分析项目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正确选择投资规模,使项目功能定位正确。为学校编制出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达到最佳程度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控制好投资估算。
2.6.2抓好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管理工作项目一旦立项,就要进入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高校基建工程管理者要积极地同设计人员一道,对校园内功能布局、建筑规模、造型体量、建设标准、园区景观道路、通信网络及水暖电管线等进行深入研究,统筹兼顾专业特色、地域特色、校园历史文脉,科学规划,号召全校教职工积极参与,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建议,组织专家论证,汲取借鉴其他高校的建校经验,吸收社会多方意见,拟定科学合理的技术方案,做到精心设计、精心选材、精心策划,聘请有关技术专家认真把关,通过细致深入的设计交流、图纸审查,把设计缺陷和图纸错误消灭在开工之前。控制好投资概算和预算,在节约投资成本的基础上,实现建筑功能的合理化,建设效果的最佳化,从而保证概算不超估算,预算不超概算。
2.6.3抓好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管理工作高校基建工程管理者必须要认真遵循基本建设的客观规律和建设程序,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恪尽职守、廉洁自律,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情操,钻研业务,充分发挥专业管理者在工程技术、经济管理、土木结构、水电暖专业和工程造价专业等方面的专业优势,把好施工单位市场准入关,建筑材料、设备入场关。严格履行施工合同,严格控制设计变更,杜绝施工单位为谋取利益而随意增补项目,提高设计标准和建筑材料的档次。对必须发生的设计变更,应同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一道对其涉及的工程造价增减变化进行论证,并经过共同签字确认后才能允许施工单位施工。同时还要建立签证内容审核制度,对施工单位的签证进行层层把关,要求施工单位准确描述签证中涉及的各项内容,算出签证量,并监督检查签证内容是否与实际施工情况相符,监理单位要核量、确认签字。规范签证流程,在确保签证内容合理、合法、准确,签证手续齐备的前提下,才能签字盖章,尤其要做好隐蔽工程量的确认工作,控制好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使决算不超过预算。
3结语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监理;探讨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我国监理制度的产生与发展现状
建筑工程的施工监理就是只通过建筑项目的业主对监理人员进行的授权和委托,以国家硬性法规条文或者是具体建筑的文件等对建筑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的细节的监督控制。监理工作对建筑工程的精品化具有很大的作用。1998 年以来,我国在建设领域推行了建设监理制度,以提高我国的投资效益和建筑水平。《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部 86 号令等配套文件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监理制度以法律法规形式确定,并依靠法制和行政力量强制推行。近年来,纵使国家已经将监理工作大范围的推广,但目前建设监理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的状况令人堪忧。不要说建筑项目的业主以及项目投资方对监理工作的概念认识不足,就是监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中也有对项目工程监理认识不正确的现象发生。更不要提对监理工作在工程中所处位置以及所做工作的意义有明晰的认识。从1992年 2月 1 日施行《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试行办法》开始,到2008年 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政府及相关部门也相继出台了许多与建设工程监理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2 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职责及工作内容
我们从建筑监管工作的前景上看,建筑工程的监理内容表现为三控制、三管理以及一协调。
2.1 三控制的主要内容
2.1.1 投资控制
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控制,是对工程项目建设的资金投入和资源投入的过程所进行的调节和控制。通过控制程序,在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建设实施阶段、和项目建成后评价阶段,把建筑工程项目投资的发生控制在批准的限额之内,随时纠正产生的偏差,并针对问题进行溯源,找出问题的根源之后就对其进行改正,使投资阶段的控制很好的实现出来。确保在建设项目投资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中能合理的使用人力、物力、财力,达到理想状态。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从以上论述我们可以看出来,监理工作实际上是一种动态的监控工作,并且从始到终,都要有监理工程师的参与和监控。
2.1.2 进度控制
进度控制是指对工程项目建设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持续时间和衔接关系,根据进度总目标及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编制计划并付诸实施,然后对进度计划进行跟踪检查与调整,若执行有偏差,则采取纠偏措施,并视必要调整进度计划,最终实现工程的进度目标。
2.1.3 质量控制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工程满足建设单位需要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特性综合。建设工程作为一种特殊的产品,能具有一般产品共有的质量特性,如适用性、寿命、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等满足社会需要的使用价值和属性外,还具有特定的内涵。建设工程质量的特性主要表现在适用性、耐久性、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和与环境的协调性。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对工程质量的形成起到不同的作用和影响。影响工程的因素很多,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五个方面:人,机、料、法、环。人员素质、工程材料、施工设备、工艺方法、环境条件都影响着工程质量。
2.2 三管理的主要内容
三管理指的是:合同管理、安全管理和风险管理。
2.2.1 合同管理
合同在工程监理之中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依据。签订合同主要是同甲方和乙方给予所需劳动力,或者商品等维护两者间的权益的法律条文,它不仅规定了两者之间的劳动和义务,同时还提供了两方的责任的明确划分。因此合同管理是工程建筑项目取得优良品质的根本性工作,我们也可以说对建筑工程项目全过程的实时跟踪管理是对建筑项目合同的执行过程。
2.2.2 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在建筑项目工程中有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建筑工程的安全,也就是说施工的建筑项目是否符合签订合同的标准达到相应的质量要求,其次是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中,建筑施工者的人身安全问题。尤其是一线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更加要注意在其施工中的每个细小环节。监理单位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教育的经常性,注重安全行为的规范性,突出安全防护的针对性,增强安全管理的主动性,抓好施工现场的综合安全管理。
2.2.3 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测、识别、分析、评估,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有效的处置,以最低的成本实现最大目标保障。工程风险管理是为了降低工程中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减轻或消除风险的影响,已最低的成本取得对工程目标保障的满意结果。
2.3 一协调的内容
一协调主要指的是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协调工作。建设单位是监理单位所服务的客户,由于许多建筑单位的工作随意性大,合同意识和科学管理意识差,因此与建设单位的协调是监理组织协调的重点和难点。
3 做好监理工作的基本出发点
工程监理具有服务性、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
3.1 了解、熟悉工程隐蔽验收的程序,正确履行监理职责
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有关规定及相关要求,工程的隐蔽验收程序为: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报验申请———监理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同意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单位通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现场检查或随机巡查或不检查。
3.2 赢得信任,充分行使监理职权
监理单位、项目监理部、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在工程监理的实施过程中,要通过自己的努力,通过监理的业绩,充分赢得业主的信任和支持,才能合理、充分地行使业主所授予的权利。
3.3 严格内部管理,加强项目监理机构素质
建筑工程设质量的好坏是影响业主对其企业品牌形象的好差之分,在其企业不断增强工程质量的同时,其里面也要有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法来进行指引工作,用来指引方向,设定流程,施工先后顺序等相关工作。在其进行内部的管理工作时,不忘对其进行先关专业的学习,提升整体的素质。在其项目的建立部门,在其履行职责的同时也不忘对其进行不断的完善,明确的划出每个岗位所需要履行的职责所在,形成工作例会制度、对外行文审批制度、监理资料及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及监理知识、专业技术的学习和绩效考核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生活管理制度等。
3.4 理顺关系,正确行使监理功能
工程监理机构与投资方以及业主的关系既有协作也有监管,建筑项目从设计图纸到实际生产成型的过程中要始终有监理方的参与。监理方与承包商的关系既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同时也是合作关系。建筑产品是承包商生产出来的。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商服从监理方,一切施工资料、施工组织方案、进度计划都必须报监理方。监理工程师对质量的进度和投资的控制都是通过承包商的工作来实现的,因此监理工程师如何理顺与承包商的合作关系对于其能否顺利行使监理功能让工程按时、高效率高质量的完成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4 结束语
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工程监理的设立能够接受业主的委托和授权,以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以及工程建设合同进行的旨在实现项目投资目的的微观监督管理活动。监理活动,根据业主的委托,它既可以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各个阶段,也可以是工程建设的某个阶段。监理工作的准则要求监理工作人员在建筑施工的任意阶段都要将自己的职责所在充分的发挥出来,并且认真执行自己的职责,始终以工作的准则要求自己,不马虎、不忽视、不受贿,将业主所授权的工作高效的展开。
参考文献:
关键词:监督;素质;因素;自觉性;政策措施
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最早起源于西方发达国家,经过近百年的发展,工程项目监理已日趋成熟,并得到广泛应用。实施工程建设监理制,对于提高项目建设质量、缩短建设周期、节约建设资金等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20世纪末期全面推行工程项目监理制,目前已基本建立起了业主、承包商和监理工程师的三方管理模式。建筑工程项目监理制对我国工程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1 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现状
1.1监理制度建立的初衷与现实情况间的差距
由于工程质量管理过分强调监理的作用,造成我国工程监理企业业务职能过于单一,大部分工作范围仅限于施工质量管理,但对于项目决策策划、设计阶段、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工期控制、项目运营涉及较少。
1.2监理有责无权
在《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监理实施细则中虽明确了监理的责任和权利,但多年来,在监理的责任和权利方面完全按要求实施的工程项目很少,在工程建设中,业主对监理工作的干扰相当普遍。业主始终有这种错误意识:我花钱雇你,有事就得我做主。从监理方面来讲,一方面近几年来大大小小的监理公司发展较快,市场竞争激烈,招投标不规范。为了生存,即使业主违反监理合同要求,监理也不愿意得罪业主。这样导致施工现场监理有心无力,一旦出现工程质量事故,业主一推了之。因而在实际监理工作中监理只有责任,而相应的权利却得不到保障。
1.3工程监理企业自身不健全
目前我国建筑业发展尚不规范,工程监理行业中存在竞相压价的恶性竞争行为。同时,监理企业良莠不齐、形式各异,有挂靠的、也有出租资质的,这些情况导致监理的诚信下降,使相当一部分业主对监理承担全过程管理不放心。监理企业管理体制不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培训少、人员流动性大,这些使监理公司很难持续向前发展。
2 工程施工监理问题及措施
2.1做好标准化管理
监理标准化管理主要是指“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三方面监理内容从形式到内容都转化为标准化管理和控制,使每一项每一步工作都有统一规定、统一要求,都有标准依据,都有定性、定量的衡量标准。我国目前的监理现状只做到了质量和进度控制,组织协调。例如,监理工程师把工程质量、进度计划、实施和控制三结合的图表制定出来,施工承建单位按照监理制定的标准化管理内容要求去做,但由于监理人员有责无权,致使制定的进度计划不能有效积极实施,导致工期拖后,不能按时交工。业主、施工、监理三方应相互交流,解决工程拖后的原因,监理人员严格记录好监理日志,在监理例会做出对上一周的总结和对下周工作内容提出建议,并积极协调好施工方和业主。
2.2图纸会审
图纸会审是为了使施工单位和各方熟悉了解图纸、工程特点和设计意图,找出需要解决的难题,了解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消除图纸的差错,将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以确保工程按图纸、按要求完成。图纸会审由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任务的监理单位负责组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参建单位参加。通过会审,发现图纸中是否有施工不便之处,并视具体情况与施工单位进行研讨,对施工方法、施工工艺等加以改进,以确保施工质量;或与设计单位进行探讨,提出监理建议,看是否能做设计变更或对局部加以修改,并及时解决。
2.3安全监理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以法律形式赋予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理职责。以往监理单位未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理,相对缺乏相关的知识与经验,面对《条例》赋予的安全生产这一权利,同样也是一项义务、一种责任,按照《条例》的要求,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要求,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行使安全生产监理职责,保证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2.4对分包单位进行调查
监理工程师审查总承包单位提交的《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时,主要是审查施工承包合同是否允许分包、分包的范围和工程部位是否可进行分包,分包单位是否具有按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条件完成分包工程任务的能力。如果认为该分包单位不具备分包条件,则不予以批准。若监理工程师认为该分包单位基本具备分包条件,则应在进一步调查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书面确认。业主介绍的分包单位,监理方应及时对分包单位做出审查资质,在施工中协调分包单位和总包单位的工序交接、穿插、施工和组织管理。
2.5抓好监理人和施工单位技术人员业务培训
要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就要求监理人员一方面要提高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到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性;另一方面要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知识、安全技能,甚至设备性能、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法规等等。这样才能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对施工作业危险点所采取的预防措施进行预控;才能有效根据工程的专业特点对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其健全自身施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切实搞好自控,真正达到对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有针对性的控制。
关键词:合同英语;古体词;语言规范
合同作为一种特有的法律性文本,具有其区别于其他普通文本的语言特点和使用性特征。本文主要从合同英语中词汇的使用方面来分析合同有别于一般文本的特征。词汇的使用体现合同本身具有法律效力的特征和展现合同各项条款的严谨性和准确性。
一、合同中首字母大写的情形
合同当事人,涉及的机构名称以及临时组织名称,关键词具体条款与附件,国际公约、法律法规,契约、文件,货币名称,这类词在合同中常常大写其首字母,起到提醒关注的作用,符合语言规范。如The Sellers and Buyers have agreed to close the following transaction according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tipulated below(买方和卖方同意按以下条款达成本项交易.)The Joint Venture Company shall open foreign exchange accounts and Renminbi accounts with the Bank of China, Beijing Branch or other banks designated by the said bank.(合资企业应该向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或经该分行指定的其他银行开立外币帐户和人民币帐户。)“Technical Information” means confidential engineering data, drawings, specifications and procedures … .(技术资料是指秘密技术资料、图纸、设计说明书……)The schedule of various activities is attached at Appendix 4.(各种活动的日程安排见附件4)…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gulations for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Administration of Technology-introduction Contracts.(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The Certificate of Quality and Quantity issued by the China Commodity Inspection Bureau.(品质和数量检验证书由中国商品检验局签发。)大写这些词,更容易引起与合同有关各方的重视,合同各方更加明确合同内容,有利于减少或避免日后纠纷的作用。
二、古体词在合同中频繁使用
英语中的旧体词,如hereof, hereby, thereafter, whereby等是非常正式和庄重的用语,在现代英语中,甚至是英语书面语中已经极为少用,但它们在英语合同文本里面依旧是频频使用的词。这些旧体词主要是副词,在合同中使用他们,主要是为了避免重复累赘之感,使得合同行文正式、庄重、准确、简洁,符合法律文本的规范化。这些旧体词和其所表示的意思为:hereby = by this means or by reason of this; herein = in this; hereof = of this; here to = to this; hereunder = under this; hereinafter = later in this Contract; hereinbefore = in a preceding part of this Contract 等。
三、情态动词must, shall, should的使用
合同一经双方签订就会生效,立即产生法律效力,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因此,合同英语的语言特点和法律英语的特点很相似,同属于正式庄重的文体,对用词有严格的要求,必须用词恰当而准确,特别是使用情态动词要非常慎重,考虑要周密。在英语合同中经常使用的情态动词包括must, shall, should,在合同英语中的意义是不可忽视的。
1. must 我们将其翻译成“必须,一定”,就合同的法律性特点而言,它体现的是合同双方应该履行义务的强制性原则,体现严格精确的要求,必须遵从。强调合同当事人经过磋商订立的条款必须严格执行,若有一方违反了合同中该条款的要求,即要对其违反条款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