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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概念

时间:2023-04-19 08:31:5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合同管理概念,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合同管理概念

第1篇

关键词:工程合同 风险管理 工程价款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项目建设越来越多,在工程项目建设当中,因为施工建设会产生很多合同,合同的内容又比较复杂,因此,存在一定的风险,做好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是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但这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不仅需要专门的风险管理人员,还需要根据工程项目建设的特点,采取针对性的风险管理措施。

一、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概念及管理的重要性

(一)工程风险管理的概念

风险这一概念虽然经常提起,但是到底什么是风险在学术界没有一个具备的概念,概括企业有关风险的概念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认为是指在给定条件下可能结果之外出现的差异性结果。第二,认为所谓的风险实际是指预期状况与实际情况差异导致的损失的结果。从这一角度来讲。从这一角度来讲,工程合同风险是指在工程合同签订及执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对合同当事人损失的某种预期结果与实际显示之间的差异性。工程合同风险的产生,主要受合同的定义的准确性、完整性,以及合同风险分配、合同管理模式之间差异的影响,当然合同当中的计价方式也是影响合同风险的重要因素。总的来说,工程合同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工程合同管理模式确定风险、工程合同计价方式确定的风险、合同工程价款方面的风险、合同工期方面的风险、合同文件方面的风险和其它风险。

(二)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工程合同与工程建设可以说是息息相关,做好工程合同管理,对于工程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做好合同风险管理,是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关键。在工程合同当中,对于工程的施工建设有着比较详细的规定,其中包括施工的方式、施工技术保障措施等等,在风险管理当中需要对合同的内容进行详细的审核,其中的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审核合同内容与合同目的的实现,包括其科学性、合理性,确保其达到工程施工建设的要求。通过这种风险管理活动,能够达到降低施工风险,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目的。第二,减少施工单位的损失,工程合同的内容与施工成本有密切的关系,如果施工单位在合同当中一味的压低单价,势必导致合同单位与实际成本之间出现差异,这种差异性的结果就是施工单位遭受损失。从这一角度来讲,通过工程合同管理,保证工程合同内容的合理性,能够最大程度的保证合同单价与实际成本相符性,最大程度的保证施工单位遭受损失。

二、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措施建议

针对当前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现状,以及自身在这一方面的管理经验,笔者认为在工程风险管理方面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

合同管理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必须要熟悉合同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合同管理经验,熟悉工程合同的内容和特点,但是最重要的是要在专业管理人员的基础上,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合同管理机构的只能是合同服务和监督,在工程合同谈判之前,施工成本单位应该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负责工程合同的订阅、监督、管理和控制。当然,这一机构应该包括与工程相关的各个主体的工作人员,比如说项目管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管理人员以及项目工公司法律顾问,他们复杂整合工程从招标到竣工期间的所有工程合同的审查监督工作。比如说在工程合同签订之前,对合作对象既合同相对人的资质、实力等进行全面的分析与了解,确保合作方能够达到工程实施的要求。当然,从专业性、规范性管理的角度来讲,在此期间产生的所有合同都必须是书面合同,严禁使用口头合同等容易出现争议的形式。在定理合同的过程中,要仔细审查每一个用语,在用词上要准确、清楚,意思明确、没有歧义。在审核的时候采取专业化分工的方式进行,不同岗位的合同管理人员审核不同的合同内容,真正做到合同专门管理、审核专业进行。

(二)合理转移合同风险

在工程合同的有效期之内,应该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科学的预测,合同双方应该明确各自应该承担的风险和范围。对于无法预知的风险,可以采取风险转移的方式,最大程度的降低风险发生的几率。在这其中,索赔制度是风险转移的重要方法。在实际合同执行的过程中,索赔是双向的,也就是说业主既可以向施工承包单位索赔,施工承包单位也可以向业主索赔,这一点在西方国家的工程风险管理当中已经非常普遍。但是受到传统管理思想的影响,人们对于索赔的认识程度比较有限,加上在建筑工程实践当中索赔成功的案例比较少,导致工程索赔制度还没有普及开来。在这种情况下,不管是业主还是施工承包单位都要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市场意识、合同意识和管理意识,认识到工程索赔的重要性及常见的索赔方法,并将其合理的运用到合同管理当中,实现合同风险的转移。当然,在实践当中还有很多风险转移的方法,比如说购买工程合同保险等,这些要想普及还需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行。

(三)建立工程合同信息化管理系统

随着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传统的以人力为主的合同风险管理方式,已经不适应工程项目快速发展的要求。这是因为在工程立项到竣工这一段时间当中,业主及施工单位可能与很多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这些合同都属于工程合同管理的范畴,少则几十个合同,在一些大型的建设工程当中,甚至要签订数百到上千份合同,要想对这么多合同进行科学合理的风险管理,依靠传统的人工管理的方式,很难达到理想的效果。在这种情况下,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和完善合同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类合同进行数字化管理,比如说合同的数字化、数字合同的保存等等,这样不仅能够对合同进行有效的保存,还能减少工程合同风险管理当中的人力物力,达到更理想的风险管理效果。

(四)提高工程合同风险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

工程合同风险管理人员的素质能力,对于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实效性有直接的影响,甚至可以说合同风险管理人员的能力,直接决定着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水平。因此,确定工程合同风险管理人员以后,要想方设法的 提高他们的风险管理能力。一方面,引导他们在业余时间学习各种合同管理法律、法规知识,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变化,确保工程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另一方面,要定期对合同管理人员继续业务培训,使其能够系统的掌握与风险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手段,认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并能够将自己所学的知识真正的用于工程合同风险管理实践,提高工程风险管理水平。

总之,风险管理是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好工程合同风险管理,对于业主和施工单位都具有重要意义。在实践当中,要建立完善的合同风险管理机构,不断探索和完善风险管理手段,构建起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最大程度的减少合同风险对工程建设目标的不利影响,提高工程建设的综合效益。

参考文献:

[1]崔东红.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2]陈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M].合肥: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09

[3]常洪德.浅谈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J].山西建筑,2007(13)

第2篇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 合同管理 变更索赔 风险 防范对策

中图分类号:TV5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3(b)0152-01

水利水电工程的水文地质情况比较复杂、结构单一,况且施工过程中涉及专业多,且工期长,所以,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含有很多不可预见因素,进而导致了很多变更问题的出现,比如:工期变更、施工条件变更、设计变更等,因此,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工作的最主要内容就是处理变更与索赔问题。确立变更索赔项目、明确补偿金额等相关的变更索赔问题都和企业的效益有直接的联系,也是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以及反应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水平的关键性标志。

1 变更与索赔的概念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

1.1 变更概念

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中的变更,是指一些相关因素的变更,合同的本质没有改变,比如:合同工作量的增加或减少;工程省略;变更工程的类型、质量和性质;变更某些工程的尺寸、位置、基线和标高;在工程完工时进行必要的附加工作;变更某些工程的施工时间和施工顺序;对工程项目有效的进行增加或者减少。

1.2 索赔概念

索赔就是指双方签订合同之后,有一方没有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以及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从而给另一方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的违约条款受损方有权利向责任方所取经济损失费并进行工期补偿。以索赔对象给索赔进行分类:因责任方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低下、施工设备受损等,而给业主造成损失,受损方向责任方索要违约赔偿;因业主违约而给责任方造成经济损失,这时承包方就成了受损方,就可以向业主索要违约赔偿。

1.3 变更与索赔二者之间的关系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和业主发生了一些分歧,因一方违约而导致另一方受损,违约方要根据合同内容给予受损方一定的经济补偿,这就是狭义的索赔,有时索赔会隐含在变更中。

变更与索赔最根本的区别就是:原合同的规定内容发生改变之后,承包方与业主和平洽谈共同制定一个赔偿金额,并把赔偿金额付给承包商,这就属于变更;承包商根据合同规定以及相关合同法律强制性的向业主索要赔偿,也包括索要应得却没有获得的利益,这个活动过程就属于索赔。

2 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中变更索赔面临的风险

水利水电工程的合同管理一般情况下可分为六个阶段:第一,施工前的准备阶段;第二,招标阶段;第三,决定投标以及签订合同阶段;第四,工程施工阶段;第五,竣工结算阶段;第六,终结合同阶段。以上六个阶段中的任何一个阶段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索赔或者变更。

2.1 施工前准备阶段发生的变更索赔

施工前的准备阶段是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的根本和基础。一定要保证合同文件的精度,否则该合同就属于“先天不足”,如果以这样的合同施工,那么在施工过程中肯定会出现变更和索赔。

2.2 招标阶段发生的变更与索赔

招标阶段是做好合同管理最重要的阶段,必须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严格、认真的预审,禁止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入围投标并中标,否则会给工程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比如:造成工程的投资、质量和施工进度很难控制。投标时的答疑材料和补遗都是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一定要保证合同文件的全面和严密,否则会使合同双方在理解合同条款上产生异议,发生这样的情况时,如果不能合理的解决,也会造成索赔。

2.3 决定投标以及签订合同阶段发生的变更和索赔

决定投标以及签订合同阶段,是双方承诺、签约并确定承包方和业主关系的阶段,同时,也是合同管理的法律依据和凭证。在招标文件本质不变的基础上,对评标中的潜在问题,在签订合同时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澄清,这样可以大大减少在以后的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变更以及索赔。

2.4 工程施工阶段出现的变更和索赔

工程实施阶段属于合同管理非常关键的阶段,前三个阶段中存在的潜在问题,在这个阶段会统统显示出来,除了会出现这些潜在问题,在这个阶段还会出现一些无法预测的问题,所以,一定要做好这个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否则会出现一些本不应该出现的变更和索赔。

2.5 竣工结算阶段出现的变更和索赔

在竣工结算阶段所要做的工作就是,总结计算工程的实际施工是否达到预期的经济标准。尤其是结算这一环节,首先需要施工单位提交决算申请书,再由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经理进行审核,最后根据合同内容,对工程的费用和工程量进行核实,并把变更索赔作为重点核实对象。

3 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中变更索赔的防范对策

3.1 找出工程变更索赔的根本原因-工程设计质量

工程设计质量是出现工程变更索赔的最根本原因,设计质量的好坏会直接反映在变更量上,所以,一定要把握好工程设计这一环节,这也是控制工程变更量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途径。要保证工程设计的质量,一定要做好勘察工作,如果根据非常粗糙的勘察结果对工程进行设计,那么设计出来的方案的质量肯定不高,进而就会出现各种变更索赔问题。

3.2 参加保险

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双方的义务和权利,合同双方也明确了自己所要承担的风险。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一些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比如:暴雨、地震、海啸、台风、闪电等是人们无法预料和控制的,造成的损失也是无法估计的,如果参加保险就能够有效的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进而会大大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

4 结语

在水利水电工程的合同管理中变更和索赔面临的风险是不能完全避免的,这些风险非常的复杂,无法以固定的一种模式进行规划,所以,减小风险最好的办法就是做好各个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并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

参考文献

[1] 甘学文,张涛,王长春.浅析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中变更索赔的风险分析与对策[J].会计师,2011(4).

[2] 陈霖,余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的变更与索赔[J].人民长江,2008(4).

第3篇

关键词:合同履约管理 分析 方法

一、合同履约管理的概念

合同履约管理指的是合同双方为了使合同交易能顺利进行,而制定的合同履约工作计划,其中包括整个工作的计划、组织和实施,以及领导、控制活动等。合同履约的对象不是单一的,而是针对合同双方而言的,只有交易双方恰当完成各自的合同义务、实现合同权利,那么合同履约才具有意义,从而促进交易目的实现。

当双方签订合同之后,合同管理工作并没有结束,只有通过合同履约这一过程才能实现交易目的。当双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就意味着合同对签订双方都具有法律的约束力,需要双方履约义务,违背义务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合同履行管理的现状及不足

(一)履约的责任人意识缺乏

在合同管理的前期,合同的签订往往受到合同双方的高度重视。然而,大多数企业把合同的履约过程当做是生产过程,合同签订之后便束之高阁,对合同的履约不闻不问,这也是合同管理问题大多出现在履约中后期的重要原因。签订合同之后,合同分析和合同交底也要引起重视以防合同签订和合同执行脱节,避免日后产生合同纠纷。

(二)依法履约意识的淡薄

企业双方签订合同之后,企业从业人员对合同的法律意识明显不足,不能清楚地认知合同及合同法律之间的关系,依法履约意识淡薄。企业从业人员不善于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例如代位权、撤销权和抗辩权的使用,使之在合同出现问题时造成权益受损。

(三)合同及时变更能力的缺失

合同变更在合同的履约管理过程中比较常见,但部分从业人员缺乏对合同的及时变更能力,对超出履行期限未完成任务的合同既不解除合约也不追究其违约责任,在日后的合同谈判中将自身推向不利地位。

(四)相互监督和控制力的不足

任何一个合同履约都需要各个部门的配合完成,有秩序的配合能够保证问题出现的最小化。但是,由于部门的分散性,容易导致部门各自为政、缺乏交流,当合同出现问题时互相推卸责任,增加了企业解决问题的难度。

三、加强合同履约管理的方法

(一)强化合同管理意识

在合同履约管理中,合同管理的实现是整个过程的组织配合。这就要求企业参与合同的每一个员工都具备合同管理观念,通过合同履约管理基础知识的学习,来强化合同履约管理意识。企业通过总结过去管理中的经验教训,努力营造全员重视合同管理的氛围,进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二)健全组织和制度管理

企业要设立专业的合同履约人员来负责相关合同资料的收集整理,对整个合同的进度进行跟进报告,建立行文制度。在对合同履约管理制度的改进方面,力求不断完善健全使其全面覆盖合同履约过程,为合同的顺利履行提供安全保障。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企业不仅要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努力实现工作的程序化和规范化,全面推进合同跟踪管理制度,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管力度。还需要加强各级领导的法制观念,提高领导对权利监督工作的重视程度。

在一些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中,具有各种交底制度,例如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和合同交底。此时,企业应着重建立合同交底制度。合同交底是由合同的管理人员将合同内部的重要部分对相关的实施部门作出解释说明,使得各部门清楚合同规定的管理程序,了解合作人的合同责任以及各层次的经济责任等,为顺利执行合同内容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落实责任分解制度

在合同交底制度完善的前提下,将合同责任进行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使得各个部门明确工作范围及责任,在部门内部,将合同责任落实到个人,使得每一个成员都能够尽心尽职完成分配任务。这样形成一个有秩序的链接,一环扣一环,增强了合同实施的秩序,最终圆满完成合同。

(四)以人为本,加强人才培养力度

人才是做好合同履约管理工作的关键。企业要以人为本,加强人才培养力度,重视对人才的选拔。优秀的人才不仅具有扎实的知识储备,更有责任心和较强的学习能力,企业应选拔这样的人才来充实合同管理的队伍。除了选拔人才,企业还要重视对人才的培养,积极鼓励人员参与相关专业的培训,创造同行业相互交流的渠道,取长补短。另外,企业还要建立激励机制,明确奖罚,增强内部工作人员的竞争性,有利于调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五)建立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要对签订的全部合同进行分门别类,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对合同的进程进行跟踪管理记录,有助于人员可以随时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当合同中出现问题,可以从合同管理台账中进行意见反馈,找准问题及时解决。合同履行管理的问题多半是法律层面的问题,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企业应建立信息汇报和反馈制度,对合同的双方进行有效的监控,一旦发现违约现象可以立即终止合同,减小企业风险。

(六)完善企业评估管理制度

企业在进行合同履约管理时要重视企业评估管理的重要性。企业建立评估管理的作用在于每年的年末对企业整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总体分析评估,尤其对重大合同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在分析评估的过程中发现合同履行不足时,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弥补。还应当对企业合同进行周期性的管理工作,以便在日后的工作中能随时找到档案记录。

四、结束语

企业的合同履约管理是一个全方位、科学化管理,这就要求企业不仅要重视合同签订前的管理,也要注重合同签订后的管理,确保人员、部门、制度三方面的落实,构建适应市场经济的合同管理机制,才能更好地落实合同履行管理、塑造企业秩序、保持企业信誉、规避市场风险,从而实现经营目标,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卢鹏超,李朋.浅谈如何加强合同履约管理[J].现代商业,2012(7)

[2]洪志瑛.施工合同履约管理的对策探讨[J].技术与市场(上半月),2009(4)

第4篇

]工作中

需要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三方合同;系统研究;

前言:我国在工程合同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晚,而且长期以来采用平行发包,因此国内的工程合同绝大部分属于较为简单的双方合同。但随着现代工程项目有许多特殊的融资方式、承发包方式和管理模式,不仅使工程项目的合同关系越来越复杂,而且使合同的形式多样化,内容越来越复杂化。其中出现的产物就是三方合同。本文拟对三方合同进行较为系统的剖析,明确其概念和本质,为三方合同的理解、实践和管理提供理论上的依据。

1 三方合同的基本概念

根据1999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合同的定义:“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力义务关系的协议。”其中对于建设工程合同有专项定义:“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包括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合同。”[1]出于合同简单化的原因,或者长期以来国内采用平行发包模式或者便于划分责权利,在建筑工程项目中绝大多数合同只有两个合同主体。但由于现代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和投资额巨大,所面临的项目环境也日益复杂,而且项目的建设是一个超企业的行为,出于联盟、制约或风险分担等的目的,三方合同应运而生。

目前,对三方合同进行讨论和研究的文献较少,而且没有对三方合同进行比较准确的、区别与双方合同的定义。作者分析了在工程中较常出现的几种三方合同,如三方待建合同、三方联营合同、三方担保合同等,试图抽象出其共同的特征。但由于三方合同散布于工程项目的全寿命各个阶段,表现形式不一,其共性较难把握。作者认为,三方合同可以定义如下:“存在三个合同主体,且合同标的必须在三方循环中才能达到平衡的合同。”如图所示:

2 三方合同的常见类型

(1)三方代建合同。为发挥三方当事人的积极性,实现三方当事人的相互制约,防止公共工程招标中的腐败行为,实现对公共工程建设施工和项目投资资金的专业化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计划的执行,实现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的政策目的,在北京、武汉、浙江代建制试点中采用了三方代建模式,即政府投资管理部门与代建单位、使用单位签订“三方代建合同”。

(2)三方联营承包合同。在现代工程中,特别在大型的以及特大型的工程中,联营承包是经常发生的。联营承包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包商(最常见的为设计单位、设备供应商、工程施工承包商) 签订联营承包合同,组成联营体,联合投标,与业主签订总承包合同,对外只有一个承包合同。其合同关系如图所示:

(3)三方工程担保合同。工程担保作为化解工程建设信用风险的有效工具、作为以经济手段管理建设市场的有效制度,开始受到国家和人们的重视。在众多担保模式中,保证担保是以债务人、债权人之外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第三方担保人的信用作为保障债权实现的担保方式,其在工程的实际应用形成的合同就是三方工程担保合同。

3 三方合同的特征

(1)存在三个事实上的合同主体。在国内的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出于监督的目的或者长期以来国内行业习惯,业主作为鉴定方经常会出现在分包合同或者指定分包合同中。但在这种合同当中,业主其实是不在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中的,即此类型的三方合同本质上是属于双方合同。而在三方合同中,三个合同主体都是事实上的合同主体,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并享受相应的权力。

(2)合同关系三方连环。在三方合同中,双向关系即可以达到权力义务平衡的状态是不存在的。其合同标的的特点是权力义务连环,权利义务只有在三方制约的前提条件下才能达到平衡。不能简单的把三方合同拆分为两份双方合同,会失去三方合同的本意,因为三方合同中三个合同主体的权力义务关系是一个整体。把三方合同拆分为两份双方合同,难以对三方关系进行全局的把握和理解,从而造成合同管理的困难。

(3)部分合同关系超出合同法的调整范围。一般的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合同,都属于合同法的调整范围。但三方合同较为特殊,如三方联营承包合同的目的是合同各方为了共同的经济目的和利益而联合,所以它属于一种社会契约[3]。

4 三方合同需要解决的问题

(1)需要对三方合同进行进一步的系统研究。对三方合同的系统研究,不仅仅需要提出更加合理准确的概念,更多的是对三方合同的基本内容、文本结构、风险分担及操作流程进行分析,以期形成完整的三方合同理论体系,明确与传统双方合同的区别,便于三方合同概念的普及和推广,便于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理解和把握,提高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水平。

(2)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就目前而言,相对应于某些三方合同的法律法规是滞后的。如代建机构作为项目法人的制度设计与现行的法律环境还存在一定矛盾。争议在于代建关系是一种民事委托关系或是行政委托关系,直接导致代建行为的法律关系不清。通过委托代建,建设单位的民事责任风险转移了,但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的风险并没有转移,原因在于代建制度并不是一项法定制度。

(3)统一合同文本。三方合同在内容和形式上千差万别,对所有的三方合同进行文本统一工作是困难的,也是不现实的。但是,针对某一种类型的三方合同,统一其合同文本是非常有意义的,如可以对三方代建合同进行标准化。工程合同文本的标准化是项目管理标准化的重要方面。标准合同条件规定了工程过程中合同双方的经济责权利关系,规定了工程过程中―些普遍性问题的处理方法。它作为―定范围内(行业或地区)的工程惯例,能够使工程合同管理,以至整个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显然,我们在三方合同标准化的工作还任重道远。

参考文献:

[1]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起草小组.招标投标法操作实务[M].北京.法律出版社.第一版.2004.4

[2] 梁慧星.“双方合同”或者“三方合同?-代建制试点中的“代建合同”模式分析” [J].中国招标,2006,(Z1).

[3]成虎.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5.

[4]周世玲.贵州省政府投资工程代建制情况研究[J].建筑经济,2006,(5).

第5篇

笔者结合企业调研情况,在强化动态管理、构建履约监控等方面提出若干制度构想,以深化公司内控制度为抓手,不断完善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一、 存在问题与现状

企业在订立和履行合同时,往往偏离相关的合同法律规定,缺乏依法订立和依法履行合同的意识,使所签订的合同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例如:在逾期违约金处理的条款上,有的合同将“逾期1天支付违约金XX元”写为“逾期1天罚款XX元”,这样的条款就属于无效条款。任何背离合同法所签订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其次,只是将签订合同当作一种形式,没有认识到合同是双方权利义务实现的保障书。

例如:大额、长期的设备改造及基建安装等合同,由于涉及金额大、执行时间长,外部经济环境对合同的执行往往会产生巨大影响。遇到钢材涨价、银行利率提高、通货膨胀、供应商生产能力因供不应求而紧张等情况,供应商就会以无利可图、甚至赔本等原因要求前行终止合同,而我公司在没有严格的合同违约条款制约对方的情况下,只能默认供应商提价要求,增加生产成本,否则就要面临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的窘境,给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隐患。

此外,经办部门在合同签订前要进行一系列合同审批程序,这一阶段合同受到高度重视。一旦合同签订即被束之高阁,成为付款的凭证。这种合同签订与合同执行脱节的情况在履约过程中普遍存在。

二、分析及对策

(一) 进一步增强合同意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要做好合同订立工作,人是关键因素[1]。只有当思想上真正意识到合同的重要性,公司全员强调按合同办事、按管理办事,才能使合同管理出成绩、出效益。

公司决策层应当重视这项工作。把法制教育,特别是《合同法》的教育,作为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参加《合同法》知识讲座,在公司中层领导干部培训中增加合同管理内容,使公司领导率先建立起合同管理理念,营造人人重视合同管理的氛围,强化全员管理意识。

着力打造一支业务专,素质高,能力强的合同管理员队伍。合同管理的专业性、技术性都较为复杂,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也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质量,因此企业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从严要求。招聘或选调一批素质高、学习能力强、知识面广、责任心强的人员充实合同管理队伍。可以效仿一些施工建筑行业的合同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在岗位系数及薪酬方面适当倾斜,鼓励竞争上岗,完善岗位职责和绩效考评机制,实行末位淘汰,对上岗人员组织定期学习,结合公司实际进行正方面的实例分析,通过专题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理论水平。

推行培训制度。邀请专家学者定期对企业员工进行合同管理培训及考核,促进全员合同管理素质的提高。此外,还要加快推行相应的合同示范文本制订,统一合同统计台帐,从根本上提高合同管理工作水平。

(二) 科学设计合同管理内控流程与衔接环节

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经办部门办理合同业务流程应经过:合同立项、合同签订(洽谈、送审、订立)、合同履行、合同付款、合同存档等五大环节[2](如图1)。经办部门的业务流程相对应着两道审核监督关卡:一是审核职能部门(企管、财务、审计、办公室、公司领导)按管理制度规定,对合同业务可行性、规范性、合法性进行会审会签,对每道合同环节层层把关的管理过程;二是由纪检部门(监察部、廉政监督小组)对全过程的业务开展和审核流程进行廉政监督、效能监察的再监督过程。

图1 合同管理内控示意图

除部分特殊业务(不必签订书面合同或所签订合同可以不必送审)外,所有对外签订的合同均受采购管理、合同管理、付款管理、档案管理四项管理流程控制。换句话说,项目全程管理流程是由此四项子管理流程构成。四项子管理流程必须综合考虑审批程序,设置统一的审批权限,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审核职责,责任到岗,落实到人。子管理流程之间衔接工作环节,如商务谈判、合同交验等工作流程应尽快纳入流程控制范畴。将前一项流程控制所形成的管理记录,作为下一项流程控制审核的支撑性材料,材料不全者一律退回,最终存档时形成资料齐全、一项目一档[3]。使合同的签订、履行、付款、存档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

同时,构建由公司经理层统一领导,合同管理部门专职管理和业务部门分管负责的组织网络,是形成良性互动管理生态,强化动态管理的基本要求。企业管理部、审计部与财务部是合同管理部门承担着合同的综合管理,即对业务开展具有管理职责,又负有监督业务开展的义务。而监察部门(监察部、廉政监督小组)是流程控制的再监督部门,以廉政监督、效能监察或受理投诉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抽查项目进展情况,发现业务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或不按规定办事的行为提出整改或处理意见。

【参考文献】

[1] 王斐、贾富民、王昊:《加强企业合同管理的实践与探索》[J];《石油工业技术监督》,2004(3)

[2] 姜开勇:论企业的合同管理[J];《现代商贸工业》,2008(07)

第6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造价

中图分类号:TU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2851(2010)05-0248-01

工程合同是工程承、发包双方必须共同遵守、认真履行的法律性文件,是承包商在约定的期限内向发包人交付质量符合国家规程、规范要求及合同约定承包范围的工程实物,发包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协议和依据,是发包人与承包商之间的最高行为准则。整个工程实施过程就是若干项经济合同的履行过程。合同管理从施工前的准备,直到竣工验收,一环扣一环,前者制约后者,后者补充前者,任何环节疏忽,都将导致合同管理与工程造价的失控。

因此,对工程实施阶段进行全面的合同管理是造价控制的关键环节,也是控制建设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

一、合同与工程造价相关概念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施工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投资控制是对项目的投资计划与实际投资情况进行的分析、对比,目的是给管理者提供有关数据。合理确定合同价款,做好工程结算,切实有效地抓好合同管理的每个环节,才能真正地、更有效地使工程投资得到控制,计划得以圆满实现。

工程造价广义地讲,是指工程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中建设中位所花费用的总和;狭义地讲,是指在施工中位进行工程建设所花费的成本以及在工程发包阶段其投标价格和在工程结算阶段从建设单位所得到的工程建设费用。

造价控制就是指把工程项目造价控制在批准概算内,这对建设、施工以及其他相关各方都非常重要。控制造价应从多方面入手,如合理设置工程造价控制总目标,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等。其中合同管理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之一。

二、合同管理与工程造价控制的关系

(一)合同影响着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施工合同不仅明确了承发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明确了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商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主要委托发包商代表、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对项目的建设进行管理,管理的过程也是以施工合同的基本内容为工作基础的,所以承包商、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及发包商代表无一不是依据施工合同来完成各自应该履行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这此职责、权利和义务的履行都直接影响着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

(二)合同是解决双方经济争议的重要依据。施工合同订立的作用之一是为了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就会影响另一方的权益,按合同规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及违约条件都以施工合同为依据,最终以经济来衡量,让违约者付出经济代价,受害方得到经济补偿,违约责任及违约条件是工程竣工结算的基本保证。

(四)合同类型是工程结算方式选择的重要依据。施工承包合同方式有固定价款合同,可调价款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二种,其中成本加酬金在国内应用极少。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最常用的就是固定总价与固定单价两种同方式。施工承包合同决定了工程结算的方式。

施工承包合同一经确定,工程施工发包承包价格也同时确立。但由于工程建设的特殊性,合同确定的价格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工程施工的展开,追加合同价款的情况时有发生,价款的变化均以施工合同为依据进行,调整追加的合同价款作为原合同价款的补充增加部分,与原合同价款构成合同总价款或竣工结算价格。不同的合同方式,价款调整的处理方式不同。

三、如何做好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价

在合同签订与管理环节控制工程造价,关键在于能否切实把握其中影响造价变化的各种主要因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

(一)订立好合同。合同订立是合同管理的基础和依据。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履约时间长,客观上要求合同应内容完整、清楚,用词严谨、准确,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才能保证合同履行、合同管理的顺利进行。合同订立应与招投标文件的要求保持高度的一致性和连续性;严密制定合同条款;仔细分析合同条款,认真区分条款的类型,是属于明显工程价款的条款、可转化为经济责任的条款还是隐含的经济责任条款。

(二)加强工程变更的管理。发生变更是任何工程都无法避免的。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以及工程项目变更。变更常常直接导致成本费用的增加和工期调整。如果我们对工程变更的管理与控制不力,引起费用增加的变更发生较多,必然会严重地影响工程造价的控制。对必须变更的内容,应先作工程量和造价的增减分析,准确掌握变更价款。

第7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 合同管理 问题及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 A

1、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1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是法制建设的产物,是信用经济的保证。建筑企业合同管理是现代建筑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同时也可以充分体现出建筑企业承担和经营的责任,建筑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合同管理,因此合同管理对建筑型企业的重要性显而易见。除此之外,建筑企业合同管理还有其特殊性和必要性:建筑施工企业不同于一般的生产型企业,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履行合同的过程,也就是说企业全部的生产经营活动,都是建立在工程合同的基础之上。例如,建筑施工企业既要履行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还要履行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此外还要履行因项目施工需要签订的各种合同。只有签订了以上的建筑合同,建筑企业才可以开展施工生产活动,而合同一经签订,即意味着建筑企业需要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因此,所谓的建筑企业管理,其最基本和最主要的内容就是合同管理。

1.2建筑施工合同的特点

项目工程本身具有固定性,但其施工生产却具有流动性;因为工程项目本身的侧重点不同,对建筑产品的要求也就不同,自然形成产品的个体性和生产的单件性;建设项目一般体积庞大,对资金的需求量,人财物三力的消耗都是巨大的。这些最终决定了建设项目施工合同与其他经济合同的不同,建设项目的施工合同一般条款多、合同的变更多、实际施工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多、合同的履行时间较久以及合同的涉及面广。这些都让建设项目合同更具难操控性。

2、建筑企业施工合同实例分析

某施工单位根据领取的某2 000平方米两层厂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全套施工图纸,采用低报价策略编制了投标文件,并获得中标。该施工单位(乙方)于2012年5月8日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该工程项目的固定总价合同。合同工期为8个月。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因资金紧缺,无法如期支付工程款,口头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一个月。乙方也口头答应。工程按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时,甲方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要求返工。两个后,返工完毕。结算时甲方认为乙方迟延交付工程,应按合同约定偿付逾期违约金。乙方认为临时停工是甲方要求的。乙方为抢工期,加快施工进度才出现了质量问题,因此迟延交付的责任不在乙方。甲方则认为临时停工和不顺延工期是当时乙方答应的。乙方应履行承诺,承担违约责任。

3、上述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

3.1施工合同签订阶段

3.1.1合同主体概念不清。合格的主体,即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目前合同主体概念不清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即当事人错位和合同当事人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1.2合同内容不够严谨。合同中不严谨的文字表述在很多时候容易发生岐义和误解,从而导致引起争议或者合同难以履行。合同中应该采用严谨准确详细的文字来表述,从而清楚表达双方的真实意思。

3.2施工合同履约阶段

3.2.1不及时的合同变更。建筑型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随时可能对合同内容进行调整,一些合同管理人员不能及时对合同变更进行更新和管理,从而容易导致企业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3.2.2未及时发出合同变更书函。在合同变更中一些书函需要及时的发出,这也是合同动态管理中非常重要的内容。

3.3合同管理制度不规范

目前很多企业对合同的签订和内容相对来说比较重视,但仍有很多企业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管理体系,在管理方面存在一些薄弱的环节。例如某些企业对合同调查存在内容不详实、资料不准确等现象;还有一些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变更和履行的监督不够有效;企业合同的示范文本不能够有效的使用等。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过程中,建筑企业不能及时有效的对合同履行进行跟踪和管理控制是目前引发合同纠纷最要的原因。很多建筑企业往往只关注于合同所带给自身的利益大小,而对合同履行的重视程度不够。例如对合同谈判阶段的关注度和经费比较重视,而对合同签订之后的履行阶段,则存在管理不足的情况。

4、违背合同规定的常见情况及其处理

4.1.工程变更引发合同变更

建筑项目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常常会因为一些工序、材料或者其他施工程序导致工程无法按照原先计划完工或者进行作出的变更。项目工程在发生合同变更时,承包方一般可以按照以下条款进行处理:

4.1.1若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或者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按照该价格变更工程合同

4.1.2当承包人自己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时,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方能执行。监理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这里有点需要注意,如果是承包人自身问题导致的工程项目出现变更,法律角度承包人是无权追加合同价款的。

4.2.出现合同违规时的索赔

索赔是指非己方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工期顺延的要求。

4.2.1承包人应掌握足够的索赔知识,并依照法律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索赔。索赔必须要有正当的理由和充足的证据,按照项目管理施工合同的规定办理,认真如实、合理正确地计算索赔的时间与费用;

4.2.2索赔需要有法律依据: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造成了时间、费用的增加;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发包人延误施工期限造成了承包人的损失;合同规定以外的项目进行检验,且检验合格,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项目缺陷的修复所发生的损失或费用等;

4.2.3再出现违反合同条约时间发生后,顺延28天内,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监理工程师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3.违约

违约是指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无论是否有过错责任;如果一方没有合同不能履行,应对不可抗拒的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可抗力当事人的延迟性能,不能免除责任。当事人一方因第三方违反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否则使本可避免的损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用人单位未支付预付款;雇主不支付项目合同的约定,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业主;业主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别人的合同义务,雇主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包商应赔偿其经济损失,顺延工期。

5、要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体系主要包括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两方面的内容:组织网络,就是指建筑企业要组织建立起企业内部负责合同管理的机构和人员,明确各个合同部门的工作内容和职责,使合同管理细化到企业的每一层管理。对一些大型的或者有特殊需求的建筑施工企业来说,应当设立专门负责合同管理的部门,并且合同评审、合同履行和监督等全面负责和跟踪企业合同的管理;制度网络,是指企业要根据自身发展状况,制定具体的适合企业发展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得合同管理能够严格依照这些制度来执行。合同管理制度制定以后,不但需要企业合同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同时还应及时更新不适合企业内部发展的制度,以应对企业自身发展和适应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变化。

6、结语

通过以上分析,针对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所出现的问题,阐述了高素质的企业合同管理人员是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是企业合同管理的关键。两者有效的结合起来,才能提升建筑企业合同管理能力和水平,为建立现代建筑企业管理制度提供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 高林.工程造价确定方式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0

[3] 刘淑芬. 工程计量与合同管理[J]. 西南公路, 2010,(02)

[4]梁明芳. 论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J]. 科技信息,2010(19)

第8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管理

Abstract: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in project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in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is a very important content of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runs through the whole process of project, must be strictly carried out analysis on the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the project scope and content and change control management, to ensure the contract project performance, to control the engineering cost and improve the economic benefit of the project.

Keywords: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1

由承包商法人代表签订项目工程承包合同以后,较大的工程承包商履行工程合同绝大部分是采取委派代表到工程现场去履行完成工程合同,所以工程合同签订以前的洽谈工作是承包商总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的(包括分包合同的洽谈签订,分包合同管理只是管理者在合同主体的角色位置上发生了变化,本文不赘述),现场施工的合同管理人员主要是在总公司合同洽谈部门的安排指导下如何按时、足量、准确地履行完成工程合同中约定的标的物,使工程合同双方当事人充分享有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 施工前期的合同管理

工程施工现场合同管理人员就履行的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管理,首先自己要有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工程造价及相关的基础知识,对外交际能力和辩护口才,了解熟悉工程合同的内容、特点,需要对构成工程承包合同的所有文件进行全面细致的研究,由于工程承包合同所指向标的涉及到多元的经济法律关系和内容,尤其是大型建设工程,表现在工程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涉及多方面的关系,主要涉及业主方,涉及业主委托的设计方、涉及进行施工监督管理的施工监理方,涉及到其他标段承包商,还涉及到设计、设备、业主指定的材料供应商,还有交通运输、铁路部门、银行、保险 众多单位,由此产生错综复杂的关系,这些

关系都要通过工程承包经济合同来体现。工程承包合同内容庞杂、条款多,接口部分很难保证十分严密。由于建设工程的特点,所以每个工程项目都有其特殊性,工程建设项目受多方面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表现在工程承包合同的内容中除一般条款外,还约定有特殊条款,还包括招标、投标阶段的文件,设计图纸、设备图纸,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通知单、联系单和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并涉及保险、税收、专利等多项内容。

1. 1工程承包合同履约方式的特点

工程承包合同履约方式的特点是连续性和履约周期长,这是由建设工程的特殊性所决定的,由于建设项目实施必须循序渐进地进行,所以,履约方式也表现出连续性和渐进性。这就要求项目合同管理人员要随时依据工程承包合同和实际情况进行有效的管理,以确保工程承包合同的顺利履行实施。

1. 2 工程承包合同的另一特点是多变性

表现在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设计变更或因客观条件变化,需要双方对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某些条款进行协商予以修改,所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对变更的管理,做好记录,作为索赔、变更或终止工程承包合同的依据。

明确职责,现场合同管理人员的任务主要起对工程承包合同指导与协调的作用,是工程项目依照工程承包合同要求顺利履行的重要保证。它主要包括合同分析研究、合同引导、合同履行记录、评价、费用监督、进度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和工程协调等内容。

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人员应对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工程承包合同引导,合同引导首先要自己分析研究后对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工程承包合同的研讨交底,由于工程承包已进入市场化,不同的投资主体互相地渗入不同的行业,不同的管理方法互相交错,我们很难用一种习惯了的工程承包管理方式来重复对待多样化的工程发包管理模式。

2工程开始前的工程合同交底

现场合同管理人员经过对本经济合同的分析研究后,提出对本经济合同的一些见解和对策,包括工程合同签订时的市场情况、业主情况、工程所在地情况、工程合同中对于我方不利和有利的条款等,让参与工程合同履行的人员明确该份经济合同是我公司经过市场激烈竞争得到的,要坚持“诚实信用”原则,不管业主一方履行合同过程中会怎么样,作为本企业有着诚信传统的承包商,一贯是遵守“诚信占领市场”的原则,这是一个企业信誉的核心,要顾全大局,切不可为了局部小的利益或眼前的利益而作出不诚信的作为。如果这样,既使国家、业主的投资利益受到损害,也使自己企业的无形资产——长期的利益受到损害。现在建筑市场竞争的关键点不但是“最低成本价格”的竞争,同时在逐渐转变到“诚信度”的双重竞争。缺乏诚信无疑是企业慢性自杀,必然会受到经济规律的惩罚。所以必需保持维护本公司传统的良好信誉,按要求保质保量保工期的履行完成工程承包经济合同。

市场经济是以法制作保障来正常运行的经济,必须明确双方进行合作的法律基础是双方签订的工程承发包合同,以合法的工程合同为依据进行经济合作,当然既然是经济合同,涉及到发、承包双方的经济利益,在经济利益的获取上,主要是根据工程合同条款的约定,果工程合同中表叙严密的条款,我们要按照工程合同条款行,如果有开口部分, 也要维护我方的权利,力争取得。工程合同交底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 要分析业主情况,业主是独资企业还是股份制企业,他们的管理水平,控股公司的管理方式,以前所熟悉的行业,委托的施工监理情况,设计单位情况、设备制造厂情况等。分析工程承包方式,大中型工程一般是采取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现在是大多数发包企业为了关键材料的质量或者价格原因,有一种自己购买材料觉得质量放心的感觉,所以一般自己来购买,遇到这种合同承包方式,合同交底时一定要把业主供应的材种和自己购买的材种分析划分清楚,以免造成误购积压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第9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信息化;现状与不足;平台建设

一、合同管理概述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指出“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关系的协议”,从法律角度界定了合同的概念。

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主要涉及产、供、销三个环节,其中大多数经济行为都通过合同体现。合同是企业经营管理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企业通向市场的桥梁和纽带。合同管理是包括从合同起草、合同签订、文本管理、结算安排、执行进展、合同变更、到实际结款以及对合同结款情况统计分析的全方位管理,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对企业内部管理及外部往来的规范性非常重要。

合同管理工作对项目的进度控制、质量管理、成本管理又有着总协调和总控制的作用,可以说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和灵魂。通过提高合同管理水平,规范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能够有效地防范风险、优化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在合同管理实践中如何能快速追溯查询、提高审核效率、及时掌握履约状况、快捷统计和分析等,都是困扰合同管理人员的问题。

二、传统合同管理模式的现状和不足

传统的合同管理模式一般采取手工和纸质相结合的非信息化方式,由于合同标的物种类繁多、业务量庞大、涉及内部业务部门众多,很容易造成信息不集中,实时性不强,导致各部门间协作、业务流程组建、监控合同执行等方面存在效率不高、费时费力等问题,而且无法做到统筹兼顾,难免发生误差、影响决策。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合同执行管控能力不强

企业业务规模大、专业分类细、经办合同多时,传统合同管理模式不便于企业内部监督管理部门全局掌握单位全部合同实际履约状况、项目进度、经费执行情况等信息。

2.合同信息查询分析不便

合同管理工作中还经常需要追溯相关信息或进行统计和分析,采用手工管理合同时,由于企业内部各部门对合同的关注点不同,数据格式不统一,数据的汇总工作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

3.缺少预警机制

财务部门的付款依据与合同执行进度密切相关,传统合同管理模式缺少对合同进度、经费支付等关键节点的预警,不能帮助企业进行财务规划,掌控现金流,更好的发挥资金的作用。

三、推行合同管理信息化的意义

以信息化为手段的规范化、标准化合同管理按照规范程序、固化流程、加强监管、强化服务、透明信息的原则要求,强化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能分配,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办理,并能建立相关部门与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和监督机制。记录、控制企业合同管理各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可实现企业总部对项目合同管理的动态监控。便于企业领导和各管理部门实时、全面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实现信息共享,并为及时收集、分析项目数据信息打好基础,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有效的数据支持。

通过合同管理信息化系统,可以实现企业对总包合同的计量、变更、支付等合同履约情况的全程了解,实现对分包合同、物资设备采购合同的招议标、签订、执行等工作的全面控制。并以合同档案的形式归档到信息化系统,形成一套完整闭合的合同管控资料,改变传统合同管理的复杂性和随意性。

合同管理信息系统能为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便利,其优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增加管理透明度,提高管理监督能力,防止不正之风。

合同所约定的交易涉及企业物资、产品或技术,与企业资金的流出、流入紧密关联,只有进行有效监督,才能防止不正之风与职务犯罪。合同管理信息化通过网上办公与信息流转,将提高监督管理行为的能力,利于反腐倡廉的源头控制,不仅能保护企业财产不受侵占,还能净化企业环境,树立良好风气。

2.优化管理模式,革新管理理念。

推行合同管理信息化,在管理方式上实现了由传统的手工经验式、粗放型合同管理模式向以PDCA 循环模式为主的精细化合同管理模式的转变,合同管理的重复工作量和误差明显减少,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促进企业管理理念革新。

3.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合同管理信息化能提高企业对成本消耗情况的控制和监督效能,降低库存占用资金,优化库存结构,加强对供应商的约束和平衡,促进公司降本增效。

4.加强过程管控能力,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合同管理信息化可以将资金流向、数量和时间等具体内容反映合同的实际履约状况,为企业内部监督部门开展过程监管、同步监管提供了有利条件,可以提高企业内部流转审核效率、强化过程监管能力、加强数据处理能力,使企业合同管理水平得到了提高。

5.确保合同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通过信息化管理,合同信息能够利用网络及时反馈,在加强合同动态管理的同时,拓宽收集合同数据信息的渠道,确保合同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为合同招标谈判及成本预算提供了详细数据,为企业提升决策水平提供了数据平台。

四、如何建设合同管理信息化平台

合同管理信息化必须以合同为主线,以费用为中心,以解决实际业务管理中的问题为主导,实现对合同全周期的管理,实现对合同执行状况动态跟踪,实现预算管理、成本控制、资金收支实时监控,将企业合同管理动态化、智能化、网络化,为企业提供合理的流程和业务约束及全方位的管理。

合同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将合同的订立、计价、支付及查询等管理要求有机结合,有利于迅速掌握各合同的执行状态,为决策提供基础性信息。主要包括合同拟制会签审批管理、合同文本管理、合同变更管理、项目进度管理、用户管理、分承包商管理、合同收付款管理、统计分析管理等分项建设。

合同拟制会签审批管理:系统平台提供合同样本,合同起草人从样本数据库中选择对应的合同样本,填写合同要素。合同要素分为必须项和可选项,确定合同草案时,系统自动检测合同要素必须项是否完整,不完整的不允许保存并提交合同审批。系统对保存后的合同,根据合同编号规则进行编号,完成合同文本拟制和项目立项。合同进入企业业务流程中的审批流程,根据审批人员的权限及顺序划分,保留审批过程中各个审批人员的审批意见,完成合同草案审批会签。

合同文件管理:将与合同相关的所有文件,包括合同草案、合同附件、技术协议、变更文件等内容,按照规定格式输入电子版文档,导入信息化平台进行存档,相关人员可在权限范围内查阅合同文本相关资料。

合同变更管理:记录合同变更的原因,并将变更依据作为附件导入系统,从而实现合同变更过程管理的有据可查、权责清晰。合同变更管理分项可根据原合同与变更后合同的信息自动生成变更清单,生成变更详情表,并及时反映变更后的合同费用、项目进度要求、技术条款变化等变更情况。

项目进度管理:明确记录合同规定项目进度,并与实际进度情况进行对比,在项目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的前期提醒,实现了控制关口前移,使合同管理由事后被动防范转为事前主动防范,便于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时了解合同执行情况,做出相应进度调整。

合同收付款管理:包含发票登记管理、支付节点安排、智能提醒收付款等子项,根据合同信息细化合同支付方式、资金来源、预算安排,帮助企业进行财务规划,掌控现金流,更好的发挥资金的作用。

统计分析管理:自定义统计条件,根据不同的查询和统计方式,从不同角度对系统平台中的数据进行收集、整理、统计分析,自动输出统计结果,辅助经营决策。

五、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议

合同管理信息化在企业经济运行、经营管理、防范经营风险中,发挥了较大作用。

要做好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除按步骤精心组织外,还需关注以下几点:

1.做好管理平台首期上线之后的持续优化

管理平台首期上线运行一段时间后,各相关业务部门对操作界面和细节会提出不少优化建议,应将这些建议汇总,进行甄别和梳理,既考虑业务部门需求,又兼顾合法合规性,持续开展优化工作。

2.实现信息化软件之间数据的关联性

合同管理信息化的一大令人瞩目的特点,就是实现海量数据和信息的共享。如果不能实现这一点,将是对信息化管理平台资源的极大浪费。一般企业除了合同管理信息化外,还有财务、工程等其他信息化软件,合同管理信息化平台开发时需注意和其他系统信息化软件的对接,不同系统的信息化软件数据相关联,有些数据可以相互取用,不仅可以减少录入人员的工作量,更重要的是控制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软件的管控作用。

参考文献

[1] 高苏.国内企业信息化建设现状及发展策略.山东工商学院学报,2005(6).

[2] 李桂花.企业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7(8).

[3] 黄.信息化建设中的PC合同管理系统设计和研发.华南理工大学学报.2013.

第10篇

关键词: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意义问题有效途径

1 建筑企业加强合同管理的意义

我国已经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在某种意义上说是法制经济,再进一步说,是契约经济、合同经济。现代社会是合同社会,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与合同和合同管理有密切的关系。合同是建筑企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活动都是为了履行合同内容。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目标(质量、投资、工期)实现的重要手段。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全过程的各个方面,其目的就是保证建筑企业全面地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它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和灵魂。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合同和合同管理,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对于建筑企业以及业主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1.1 加强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是竞争,竞争是经济发展的动力,也是市场经济的灵魂。自由有序的竞争是市场成熟的表现。建筑企业作为建筑市场的主体,进行建筑生产与管理活动,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施工合同必将成为调节业主和建筑企业经济活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

1.2 加强合同管理是顺利解决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有力武器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与建筑企业之间、不同建筑企业之间、承包建筑企业与分包建筑企业之间以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调解处理这些争执和纠纷的主要尺度和依据应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事先做出的各种约定和承诺,如合同的索赔与反索赔条款、不可抗力条款、合同价款调整变更条款等等。作为合同的一种特定类型,建设合同同样具有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的属性。加强合同管理是顺利解决建筑企业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有力武器。

1.3 加强合同管理是规范各方行为的需要

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看,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须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加之市场机制难以发挥应有的功能,加剧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必须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和建筑企业健康稳定地发展。

1.4 加强合同管理是建筑企业迎接国际化竞争的需要

随着我国加入WTO的步伐,建筑市场已逐步走向全面开放。国外承包商进入我国建筑市场,如果业主不以平等市场主体进行交易,仍然盲目压价、压工期和要求垫支工程款,就会被外国承包商援引“非歧视原则”而引起贸易纠纷。另外,由于我们不能及时适应国际市场规则,特别是对国际条款的认识不清和和经验不足,将造成我国的建筑企业丧失大量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承发包双方应尽快树立国际化意识,遵循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加强建筑企业合同的规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2 目前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目前施工合同备案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我国工程建设合同管理还相当薄弱,部分施工合同的内容不够详细、管理不到位、履约效果不甚理想,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2.1 不少建筑企业签定的合同十分简单,不符合标准合同要求,更不符和国际上通行的合同文本要求;

2.2 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其主要表现为:少数合同有失公正、“阴阳合同”充斥市场、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低、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以及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等;

2.3 很多建筑企业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2.4 不少建筑企业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持;

2.5 一些建筑企业的项目建设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

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粗放。

2.6 建设单位直接订好格式合同。施工企业明知道是霸王条款硬着头皮都要签字,为合同履约的索赔与反索赔管理造成了很大的障碍,这样建设单位节约了资金,施工企业为拓展经营,亏损都在施工,合同双方的不平等性就体现了出来,不利于整个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

3 建筑企业加强合同管理的有效途径

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应该从以下几个途径着手:

3.1 加强合同法律意识

建筑企业要尽快引入法制和竞争机制,全面树立市场经济思想,认真贯彻《招标投标法》和《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合同法律意识,把合同管理纳入法治管理的轨道。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建筑企业要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3.2 采用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范本

随着我国加入WTO,建筑市场同样面临对外开放问题,建筑企业在工程管理的许多方面都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因此,在合同管理方面,建筑企业要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参考了国际上较成熟的文本格式,较以往合同文本有较大的改进,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建筑企业应该严格执行。

3.3 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建筑企业加强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和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的同时,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己正式推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造价工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搞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议建筑企业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设置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专司企业的合同管理职责。

3.4 强化全员管理意识

合同管理是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工作,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影响很大。合同管理不仅是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合同管理涉及的面广,要营造一个人人都重视合同管理的氛围,强化全员管理意识。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经理主管经济合同管理工作,企业将规范化合同管理作为项目部责任制考核的主要指标之一,与经济效益挂钩。企业每年组织对项目经理、经营人员、合同管理人员培训,邀请有关职能部门的人员来企业开展合同法律法规教育。企业内部要加强宣传合同法和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要积极参与“重合同、守信用”活动,营造“重合同、守信用”氛围。

3.5 实施合同管理的过程控制

要想通过加强合同管理控制好合同,只管好一个阶段是不够的,必须全过程实施合同控制管理。建筑企业要从参与项目开始就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优秀工程咨询单位,与之签订工程咨询合同。在项目投标前的阶段,把基础工作做扎实,使投标估算建立在科学、可靠的基础之上,编制好投标设计概算,这是估计设计和施工总造价和利润的关键,也是合同管理的关键。

3.6 加强合同及相关文件归档管理工作

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同属重要法律文件,发生之后应及时建册妥善保存。由于建设项目周期长,涉及专业多、面临情况复杂,在经过一个长时间的建设过程之后,很多具体问题要依靠相应资料予以解决。为此,做好资料归档工作决不是简单的文档管理问题,应专人负责到底。另外,要加快合同管理信息化的步伐,及时应用先进管理手段,改善合同管理条件,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3.7 正确地、有效地利用计算机为合同管理信息化服务

在我国,建设领域信息化是从大力应用计算机技术开始的。1996年,在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技术政策纲要(1996-2010)”的全部20项中,有一项就是“大力推广应用计算机技术”。 2001年2月,建设部在颁布“建设领域信息化工作的基本要点”中,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建设领域信息化这一概念。例如,在建筑业,已经有各种各样的应用软件投入使用。就施工管理软件而言,有网络计划软件、工程量计算软件、投标报价软件、施工详图绘制软件等。这些软件都可以很好地用于解决企业内的局部信息化问题。一般地说,大中型的建筑施工企业,都应该采用一套适合本企业的合同管理软件,减小文档的体积和重量,方便文档的传递、修改和查询,也便于合同管理审批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办公成本,可以实现合同信息的及时共享。

3.8 争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指导和支持

第11篇

 

关键词:劳动合同 合同管理 劳动合同制度

企业劳动合同的管理是一种指挥、监督、协调和控制的活动,其目的在于通过管理,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有利于劳动合同制度的正常运行,有效发挥劳动合同制度激励机制作用,从而调动职工积极性,促进企业深化改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1劳动合同的含义

    在现代社会中,劳动关系通常以劳动合同来确立。签订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具体方式。所谓劳动合同,就是职工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企业和职工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劳动合同这一概念。

    (1)企业和职工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是一种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就成为规范双方当事人劳动权力和义务的依据,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双方当事人都必须认真履行,否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劳动合同的主体是职工和企业双方。作为劳动合同关系当事人一方的劳动者,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必须达到法定的最低劳动年龄。同时还必须具备企业根据工作需要规定的资格条件,才有可能成为劳动合同的一方。作为劳动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企业,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

    (3)劳动合同作为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其主要内容是职工与企业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职工为企业承担一定的工作,按企业的要求,完成劳动任务,并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企业为职工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和符合国家法定标准的安全卫生环境,付给职工相应的报酬,保障职工享有法定合同规定的各项政治经济待遇。

2劳动行政部门对劳动合同管理的作用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是法律规定的统一管理劳动合同的机关,在劳动合同管理中占有重要地位,起着主导作用。

    (1)统一管理企业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各级劳动行政部门通过经常性的了解情况和定期分析检查,掌握企业劳动合同订立和履行的全面情况,培训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人员,完善企业劳动合同的管理制度,自上而下地形成完整的劳动合同管理网络,并通过与企业建立广泛的联系,帮助和指导企业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

    (2)广泛宣传劳动合同法规,进行劳动合同法制教育,是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应当拟定企业劳动合同法制宣传教育计划,结合贯彻劳动合同法规组织实施。通过举办学习班、研讨班、培训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文流信息,分析案例,组织劳动合同法规知识竞赛等,大力宜传劳动合同法规知识,增强广大职工的劳动合同法律意识和观念,增强执行劳动合同的自觉性。

    (3)进行企业劳动合同鉴证。劳动合同鉴证是劳动行政部门对劳动合同实施行政管理的有效手段,是一项监督服务措施。企业劳动合同订立后,对于当事人申请劳动合同鉴证的,劳动合同签订地或履行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负责进行鉴证。

(4)查处违法劳动合同。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劳动合同,由劳动行政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劳动行政部门在检查劳动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时,对于发现或告知的违法劳动合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给予违法者以警告、罚款,提请工商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对有关责任人员可提请其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要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建立健全企业劳动合同的管理制度

    企业劳动合同的管理,除了劳动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外,企业的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因此,企业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的工作。

    (1)建立企业内部劳动合同管理机制。企业内部劳动合同管理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所要求的。企业建立劳动合同管理机制,主要应做好3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有管理机构,从企业制度上保证劳动合同的管理;二是要有专人管理,明确职责,各司其职;三是要有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使企业对劳动合同的管理有章可循。

    (2)健全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内容一般应包括:招聘、用人的条件和标准,岗位责任或岗位说明书,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的条件,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考评奖惩制度,企业内部劳动合同档案制度,劳动合同统计报告制度,劳动纠纷调解制度等。

    (3)配合劳动行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做好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企业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除了按职责范围对劳动合同进行管理外,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合同的鉴证,合同法制教育,劳动争议处理,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以及合同统计报告方面,要积极主动配合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做好管理工作,接受各级劳动行政部门的管理指导,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第12篇

关键词:企业 合同管理 法律风险

引言

一个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合同的管理,企业的运营实际就是合同的履行。合同应由企业的专门机构来执行,合同管理是生产力,是企业不可或缺的平台,同时,企业的合同管理好坏直接影响到企业生存、发展。合同纠纷是企业在经营过程存在法律风险的重要表现。

一、合同管理概述

(一)合同管理概念简介

合同是一种契约,是当事人之间依法确定、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企业的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自身作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变更、转让、履行、终止以及监督审查、控制等一系列职能活动的总称,是企业的一种自我管理行为,市场经济要求公平有序地竞争,它涉及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方方面面。

合同订立属于合同管理的前期阶段,在这阶段,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合同要受到企业管理者的高度重视。在合同订立后即进入履行阶段时,企业管理者很可能就放松了对合同的管理,甚至忽视了合同履行过程是实现双方权利义务的最重要过程,最终可能导致合同在中期和后期的履行阶段出现种种问题。

(二)合同管理三个阶段

依法签约、依法全面履行合同的义务,是确保企业经济利益实现的途径和保证。结合我公司目前的情况来看,要实现管理的提升,就离不开完善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的合同管理大致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相对独立存在,同时又有各自不同的内容和特点,互不分割,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合同管理过程,具体为:

1、合同谈判与签订阶段的管理。合同谈判与签订阶段是合同管理的关键阶段。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做好签订准备阶段的管理工作是签订好合同的前提和基础,应采取严肃、认真、谨慎的态度,努力做好签约前的一系列准备工作。

2、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具体是根据企业管理制度实施对合同履行中的监督检查。具体包括建立合同台帐、监督检查合同执行情况、按约定交接商品或服务和付款结算等步

3、合同归档阶段的管理。这一阶段是最容易被忽视的管理阶段,只有做好了该阶段工作才能在今后更好地继续履行合同,防范风险。

以上三点,它不仅有利于提高整个企业的经济效益,加强合同履行监督管理,是合同履行中管理的重要环节。企业的经营者和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履行状况实施跟踪管理,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解决合同在履行中遇到的阻力,及时处理。这样可以确保企业收益实现,避免企业的潜在的经营风险及出现重大损失的发生。

二、合同管理办法

(一)合同管理五项原则

合同管理的实践证明,依法管理,就会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反之,就会对企业产生消极的负面作用。企业在实施合同管理时,必须坚持以下五项原则:

1、依法管理原则:必须依据法律、法规管理,而不能自作主张;

2、全程管理原则:合同管理应是全过程管理,不能顾此失彼;

3、全员管理原则:合同管理应树立全员管理的观念,从企业领导到一般员工,从业务人员到管理人员,都要重视合同管理;

4、分工管理原则:合同管理在不同的环节,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应各有侧重,分工协作;

5、注重效益原则:合同管理不能为了管理而管理,应讲究从实际出发,讲究效益,注重效益。

(二)合同管理的具体办法

合同关系自始至终是一种法律关系,所以企业的合同管理也应当是自始至终的全过程的、全方位的管理。

1、合同谈判与签订阶段

合同谈判成功,并最终签订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故企业法律顾问对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是十分必要的。通过监督可以知道企业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以便随时向各部门反馈,排除阻碍,防止违约的发生。

(1)授权指引制度

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行为,授权指引是企业根据岗位职责要求规定的各岗位人员对某一事项在决策或财务上的权限。如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应由谁负责谈判、签署,由谁负责履行,由谁负责督促,由谁负责决定变更,在制度上做一些可操作性的规定,这一制度就是授权指引。

(2)合同汇报

在合同管理中,合同汇报制度是企业透明运作、防止相关人员的有效形式。在合同起草阶段,合同业务部门和管理部门对合同起草情况进行汇报;在合同谈判阶段,合同业务部门和管理部门对合同谈判情况包括对合同对方主体资格审查情况进行汇报;在合同会签、审批阶段,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审批情况进行汇报;在合同履行阶段,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进行汇报;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还会出现合同变更的情况,对此,应对合同变更的协商过程和协商结果进行评估和记录,在协商不成或没有就变更结果达成一致意见时,应继续按原合同履行,以免出现违约的情况。在合同归档阶段,合同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就合同履行情况评估和责任追究情况进行汇报。

(3)主体资格评估及对策

在合同管理中,规范合同,做好对主体资格进行审查,主要依据合同标的技术要求和合同金额。如技术资格不具备,不能成为主体,但如商业运营方面不具备,可通过保证等担保形式和责任保险等手段弥补资格的不足。

(4)合同文本的准备

在加强合同管理中,合同分常规合同和特殊合同。常规合同是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经常使用的合同,该类合同应力求形成格式版本,标书准备时间和要求相对简单,对已有交易记录的对手的主体资格审查相对简单。但要防止对手利用记录进行诈骗。特殊合同是偶尔使用的合同,如合资协议、技术转让协议,标书准备时间和要求相对复杂,要求相关专业人士参与。

(5)合同会签及审批制度

为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行为,合同会签是公司相关部门参与合同管理的有效形式,对于杜绝违纪、维护公司利益、保证程序正当有效具有一定意义。

2、合同履行阶段

(1)合同交付执行及履行情况确认

合同签订以后,应依法对涉及企业的重大经济合同条款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把关。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核合同,这是合同管理的核心环节。合同管理部门应将合同交付执行部门执行,办理交接手续。强化合同交付执行及履行情况确认程序,严格按照合同法规定的规范合同文本条款审查、签订合同,做到条款完备、权利义务明确。然后根据法律规定需要履行审批、备案、登记的合同一定要履行其相关的法律手续。

(2)合同履行情况监督及其处理

要时刻关注对方履约,它是实现合同管理目标的有力保障。合同管理部门督促执行部门适时全面履行合同,并根据执行部门的情况反馈做出适当反应。合同规定的义务按照职责划分并落实,建立严格的履行过程中基础管理工作。根据企业管理制度实施对合同履行中的监督检查。 对于不适应具体情况需要变更的条款要及时按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对于存在纠纷的合同应组织相关部门做出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如抗辩权、担保、合同保全等。

3、合同归档阶段

(1)合同履行情况评估

合同终止或履行完毕,做好合同期间的履行监督管理。通过监督掌握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排除阻碍,防止违约的发生。合同管理部门要对该合同签订和履行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是否适当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应分析原因,追究责任人。

(2)合同责任追究

建立健全合同签订和履行基础档案,实行合同、凭证的统一管理,如未按程序和权限签订合同的,追究越权人相应责任。在合同履行中或履行后,如发现合同内容或签署程序不合法,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合同管理制度评估和修正

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在企业内部建立起完整的制度体系。 对不适应实际情况的制度提出修订和完善意见,经过必要地程序对制度进行修正。同时检查合同管理制度的运行情况及其效果,形成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协调与制衡的有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