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0 08:34:2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采购与合同管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原燃料结算合同管理降低采购成本
1采购结算
1.1大宗原燃料采购结算的特点钢铁企业生产,消耗的物料品种繁多,结算方式多样。对于大宗原燃料的结算一般采取优质优价的方法。优质优价包括“按质论价”结算和“按质论量”结算。按质论价结算,就是在原燃料采购过程中,以供需双方签订的工矿产品合同的价格为基础,依据与合同相关的计价条款和原燃料的实际检验结果确定原燃料的最终结算价格;按质论量结算,是不依据物资的检斤量做为最终结算量,而依据检斤量与理化检验结果确定的干基量确定最终结算价格的结算方法。大宗原燃料采购结算的特点是紧扣合同,根据合同条款规定,确定不同的结算方式。
1.2采购结算与合同条款钢铁企业原燃料产品的合同条款一般有标的、数量、质量标准、价款及交货时间,验收标准、质量加减价约定、运输方式、结算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其中合同价格、质量加减价条款和验收标准是结算的的重要依据。
1.2.1合同价格:即合同的的基价,其他有效成份的加减价都在此基础上进行。通常合同的基价有三种:含税包干到厂价、车板含税价和车板不含税价。
1.2.2验收标准:①计量、化验均以买受方为准,按日结算(按批次结算)。②计量、化验均以出卖人为准,按日结算(按批次结算)。③计量以买受方为准,化验结果按出卖人方结算。④计量以出卖人方为准,化验结果按买受方结算。
1.2.3质量加减价条款约定的内容钢铁企业大宗原燃料合同根据物料有效成份的不同,加减价方式不同。通常在结算当中按合同加减价方式的不同,我们把结算类型分为有效成分累加类型、简单计算类型、折吨计算类型、等级判定类型、中间换算类型等。这一部分条款是优质优价结算的核心内容。
1.2.4运输方式:汽车运输或火运。
1.2.5结算方式:①一票结算,开据17%增值税票。②两票结算。即含税包干到厂价减运费,其余开据17%增值税票。
1.2.6争议解决方式:当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在需(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2.7其他约定事项:①合同履行有效期。②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3原燃料采购结算员的工作程序①审定合同:结算员收到业务科签定的采购合同,必须仔细阅读合同条款,认真推敲。②收集资料:收集交库单、化验单、磅单等原始票据,了解掌握企业调价及合同条款变更、异议处理情况。③结算:结算员按照合同结算条款类型,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据各种数据指标和对应关系,计算采购价格出据结算单。
2合同管理
2.1合同管理的概念企业合同管理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是市场经济的外在表现,通过合同管理,现代企业在市场中实现平等的制约和权利,从而为当事人营造一个公平的环境。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的运作需要合同。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我们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我方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
2.2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2.1合同文字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的合同,需要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作载体。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
2.2.2合同条款挂一漏万。就是说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
2.3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2.3.1认识根源对合同与合同管理的关系缺乏认识,合同产生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阶段,在这一阶段往往受到高度重视,一旦合同签订了,合同就束之高阁了,因此,合同管理的问题大多数产生在中期和后期履行阶段。但这并不是说前期阶段就没有问题,前期阶段所出现的问题,多数是由于急于签成合同而过于草率。
2.3.2法律意识:企业的从业人员的合同法律意识不强,最明显的表现是不认识合同与合同法律的关系,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想怎么签就怎么签,缺乏依法订立和履行的意识,以致造成不少失误和损失。我们说,合同法律是合同订立和履行全过程的法律依据,也就是说合同要依法订立。
2.4加强合同管理,把好合同结算关合同管理是企业法律顾问事务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不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现代企业若能对合同实施有效管理,将为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产生巨大的推动力。根据合同的订立、履行、结束的时间顺序来分,合同管理分为:合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应对三个阶段,并且是以合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应对处理为辅的合同管理方式。合同管理的事中控制是既要保证自己严格按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也促使对方严格按合同履行义务。这一阶段的工作主要就是做好合同履行记录,跟踪合同履行过程,把好合同的结算关。
2.4.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首先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2.4.2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通过培训不断加强签约人的合同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坚持持证上岗和年检考核制度,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和合同法律意识。合同管理员应该是既懂业务又懂法律的人员担当,可以起到事前防范的效果。
2.4.3履行监督和结算管理。采购结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内容,采购部门结算人员同财务部门密切配合;把好合同的结算关至关重要,这既是对合同签订的审查,也是对合同履行的监督。
3充分发挥结算作用,完善合同结算条款
做为原燃料供应的源头部门,为充分发挥结算的作用,我们几次号召全体业务员对合同进行自查、自纠,对合同条款进行全面整理、调整结算方式,规定更为合理的奖扣区间。发挥集团整合优势在保证供需双方利益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合同管理,堵塞业务漏洞,有效地降低了采购成本。
3.1防止以次充好,改变月加权平均结算为单批结算方式结算中我们发现,月加权平均结算与单批结算两种计算方法对于奖励封顶而处罚却不封顶,并且处罚比奖励力度大的采购合同,其结果尤为不同。供应商如果按月加权平均结算,在一个结算周期所送的煤平均不超标就可能有奖励,常常逃脱其中个别超标批次的处罚,有可能以次充好,不能保证进厂原燃料质量的均衡性。为此,我们协助业务科对此类合同结算条款进行了修订,喷煤灰、硫指标月加权平均结算变为单批次结算,一个化验批次一个结算价格,显示质与量的对应结算,为供需双方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3.2针对精粉水份严重,合同条款规定加倍扣水曾有一阶段,进厂精粉出现了水份严重超标,致使储料厂无法码垛,入炉料配比不准,对入烧稳定性产生影响。为了加强进厂原料的质量,提高入烧炉料的稳定性,综合各方意见,从合同上加以约束,即:“水份≤12%时,按化验水份干基结算;12%<水份≤14%时,按公式[12+(化验水份-12)×1.5]扣除水份进行干基结算;14%<水份≤16%时,按公式[15+(化验水份-14)×2]扣除水份进行干基结算;水份>16%时,拒绝进厂。”水分大于12%加倍扣罚,水分超标现象及时得到遏制。
3.3保证炉况顺行,结算条款规定球团返矿不付款球团返矿由于抗压强度不够造成的球团粉量增大,对高炉的冶炼产生一定的影响。优化粒度组成的的关键是筛除小于5mm的粉末,一般<5mm的应不超过3%-5%。
为此,我们建议合同结算条款改为“含粉<5mm不超过5.00%,含粉超标部分不予结算。”这一结算方式的改变,使进厂球团矿的含粉率大大减少。
3.4规定合理磅差,严谨供货合同各大矿务局炼焦煤的结算以对方发货时的检斤为准,我公司的检斤化验只作为下转厂矿成本的依据,双方检斤化验结果存在较大误差,虽然在煤的采购中矿务局煤炭结算以对方为准是全国惯例,但我公司承担着较大的途耗及化验结果不符带来的经济损失。如何约束矿务局的质量检验结果?我们从实现的时间上,要求对方在发出物资时立即报出水份。经过大量的数据统计分析研究,我们对双方水分差超过4%的月份做了统计,及时与供方沟通协商决定,我们在合同中增加“水分差超过4%的部分,双方各承担一半损失。合同生效后,制约了对方化验水分过高现象。
3.5发挥集团整合优势,及时调整计量检斤结算办法2008年上半年,钢铁企业发展势头强劲,原料价格一直上扬,焦炭和有些炼焦煤种一度出现紧张的局面。为了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个别品种的合同条款向供货商作了倾斜和让步,例如焦炭和1/3焦煤合同验收标准规定“以出卖人出厂检斤过磅、化验结果为准”。
2008年6月30日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我们认真分析市场变化,把握市场价格走向,掌握各钢铁企业的采购信息,充分利用集团优势、从8月26日始,焦炭、部分1/3焦煤的检斤、化验结算方式改成以买受方为准,降低因供方检斤、化验为准可能在途耗、化验误差方面带来的“潜在”经济损失。
关键词: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规范性;内部控制
引言
近些年来,国家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培养应用型合格人才,对高职院校办学加大了投资力度,促进了高职院校的发展。在政策的扶持下,高职院校得到了更多建设资金,在教学设备、仪器、办公设施等方面的物资采购日益增多。尽管高职院校按照《政府采购法》来执行物资采购,但是在部分零星物资采购的过程中依旧存在着一些问题,特别是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规范性不够,制约了采购来的设备物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且也容易产生廉政风险[1]。高职院校必须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来加强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提高采购合同管理的规范性。
1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的特点与方式分析
1.1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的概念
高职院校零星物资的采购是指国家创办的高职院校为满足学校教学、管理等工作需求,依据一定的程序开展对教学、实验、实习和办公等过程中一些耗材、设施、维修等零星物资和服务的购买,其单次采购的总费用一般不高于10万元。这种采购的主体是高职院校,采购的内容是高职院校办学或者办公所需设备物资以及相关服务等。除了设备设施的采购外,高职院校中的一些服务项目(如物资的报废处理、设备的搬迁、咨询服务等)也属于零星物资采购的范畴[2]。
1.2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的特点
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虽然也属于政府采购的范畴,但是与一般的政府采购相比,有着不同的特点。(1)单次采购的物资价值小。高职院校采购的零星物资大都是价值不大,单次采购一般在10万元以下,有的采购甚至只有一、两万元或甚至几千元。这就容易造成投标方的投标兴趣不大,特别是在设备及维修工程上,参加采购的企业不多,有时还会造成公开招标的失败。(2)高职院校的零星物资采购计划性不强。虽然高职院校资金使用大都纳入了地方的财政预算,其物质采购的资金需要在年度预算中体现,但是由于零星物资采购大都是一些临时性和突发性的物资需求,难以在前一年制定下一年度预算时加以准确确定[3],这就容易造成年度预算中很难完全体现出零星的物资需求,也就不好科学地安排零星物资的采购计划,使得其采购的计划性不强。
1.3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的方式
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由于其单次采购的价值较小,往往达不到《政府采购法》及地方采购规定中公开招标的标准;同时,它又需要利用国家资金,因此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的要求。采购方法一般是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以及单一来源采购。其中单一来源采购是在只有一家供应商的情况下高职院校才选用的零星物资采购方式[4]。
2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1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
高职院校的零星物资虽然单次采购的价值不高,但是长期累计的数量较多,其最终形成的价值也是可观的。例如,一个部门的打印机所使用的打印纸虽然不多,但是全校各个院系和部门一年累计使用的打印纸就非常多了,累计价值也较大。为了对这些零星物资加强管理,需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高职院校的制度,对这些零星物资采购的立项、采购方式的选择和合同的订立及归口管理、合同履行等环节实施严格的管理[5],以保证采购合同的合法性与规范性,确保合同得到有效执行。
2.2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规范性欠缺及原因分析
从我国高职院校开展零星物资采购的实践来看,采购合同管理在整体上欠缺规范性(如表1所示)。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缺乏规范性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重视度不够,缺少对合同的统一管理。由于零星物资单次采购的价值小、计划性不强,造成了人们对其重视程度不足,认为能够买来使用即可,忽视对其规范性管理。在实际操作中,缺少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也未对零星物资采购合同进行统一的分类和连续编号管理。(2)零星物资采购制度不够完善。高职院校简单地遵循一般的《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来开展零星物资的采购工作,往往造成不适应现实情况的难题[6]。如选择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因单次采购的合同价值太小,供货商往往不愿意参与公开投标。(3)对采购合同的前期准备工作缺乏管理。高职院校缺少对零星物资采购的立项论证,工作准备不足,对采购的必要性以及相关采购的内容、物资的技术规格参数等研究不透彻,合同要求不明确。(4)采购合同的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高职院校采购主管部门与监管部门对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的管理没有形成完善的管理体系,内部控制机制不规范,管理职责不清,合同风险控制不力,对合同的审核存在漏洞。对于影响重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文本,未经组织业务部门、法律顾问、财会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核。
3加强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规范性的对策研究
高职院校零星物资的采购合同管理不仅关系到采购物资的有效使用,以及院校的教学与科研工作,而且也是高职院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关系到校风、党风建设,应该从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来认识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认真研究和采取有效措施来实现合同管理的规范性。
3.1高职院校要从全校廉政建设的高度来认识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工作
高职院校应加强领导,明确零星物资采购管理的归口部门。为了便于实施统一管理,可由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者单独设立的招标采购管理部门来统一负责零星物资的采购工作。
3.2建立与完善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制度
从零星物资采购的立项、技术论证和采购过程管理以及合同验收、物资使用等各个环节完善制度建设,听取各院系、部门、社会采购管理部门和供货商以及招标机构的意见,集思广益,对不适合高职院校实际情况的采购与合同管理制度进行修改,使得采购合同管理制度能够适用于高职院校的零星物资采购。明确相关制度规定,要求各部门、院系提前做好各项零星物资的采购计划,并将其列入年度预算。
3.3采购主管部门须强化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工作
由高职院校的零星物资采购主管部门统一零星物资的采购公告,实施统一公开招标,以避免各院系单独采购零星物资因合同价值过低,供货商投标意愿不强的弊端。主动与供货商沟通交流,合理选择采购方式,根据情况规范使用竞争性谈判和邀请招标以及询价等方式,尽量避免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7]。
3.4采购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零星物资采购的监督检查力度
高职院校的纪委、监察部门以及效能建设管理部门都是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的监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内部控制职责,加强采购立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的合同监管工作[8]。在重要和价值较高的零星物资采购中,监察部门或者校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要牵头组织采购部门、国资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邀请相关专家共同提前审核招标文件与评分办法,防止采购中出现违法肢解、规避招标以及评分歧视等行为。同时,监管部门要积极参与零星物资招投标和进场验收环节的监督,发现采购不符合规范要求或者采购物资不符合合同条款,要立即指出并要求相关单位及时予以整改,以确保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规范性。
3.5合同的归口管理
各高职院校的专业与发展历史不同,管理机制也不一致,所设立的部门也不相同,这使得对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部门也有差异性。有的学校由采购管理办公室管理零星物资采购合同,有的学校由校长办公室管理,也有的院校由监察或审计部门管理。为便于统一归口管理,可设立校采购管理办公室来负责校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的管理;同时采购申请部门要负责合同的执行情况管理,组织对物资进校后的检查和验收,并邀请校采购管理办公室、财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共同参与,各部门均同意验收合格后方可按照合同规定进行付款。
4结语
关键词:采购合同;财务管理;规范;效益
中图分类号:F426.8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0-0000-02
采购管理,作为烟草日常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因为涉及资金支出,长期以来一直是一个敏感的领域,受到各方的高度关注。为了防止各类采购问题的发生,各级烟草公司对采购部门也提出了很多要求来规范采购管理行为。然而有些工程项目受环境、时间的影响非常大,如果因为采购的规范性问题影响了审批,延误了项目执行的良机,对整个项目将带来毁灭性的影响。所以如何在采购管理中寻找切入点,既能满足规范管理的要求,又能提高办事的效率,可以说是一个两难的命题。
合同,作为采购管理的重要载体,对处理规范和效益的矛盾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采购的关系以合同的形式做出约定,采购的内容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合同中有明确的界定,采购的行为有了法律上的认定和保护,采购的风险就可以降到最低,审批程序上也不会出现较大的波折。本文正是从加强合同管理角度出发,从合同起草,审核,资金支付的手续等方面入手,加大财务人员介入程度和范围,发挥财务监督职能,降低企业资金风险,更好的实现企业管理规范与经济效益的统一。
一、采购合同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人员接触合同不全面,有可能面临较高资金风险
在当前的采购管理模式下,年度采购项目经采购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由实施部门根据项目的要求和内容寻找相应供应商。整个采购过程中,部分企业的业务部门与财务人员缺少沟通,财务人员只是根据经办人员的提报进行相应的付款,与合同没有全面的接触或者接触有限。有可能出现合同签订后,项目未达到实际理想效果,但款项必须要按照合同条款进行支付或者支付的对象与合同签订方不一致的情况,使企业面临非常高的资金风险。
(二)资金筹划不及时,有可能影响项目工期和质量
对于某些特殊的合同项目,特别是工程项目,一般涉及的工期较长,金额较大。因有些单位合同管理意识淡薄,合同签订后没有及时交给财务部门监督执行,所以财务部门没有掌握项目的具体情况,有可能出现资金筹划不及时,款项支付拖延的情况,严重的可能影响项目的工期和质量。
(三)合同意愿不能真实表达,有可能影响企业相关方的判断
目前大多数的采购项目,很多合同文本为固定模式,缺少对细节的补充和描述。采购单位因为人员配备较少,业务能力欠缺,合同起草阶段没有进行深入的研究等影响,不能对合同条款实施有效的把握,缺少有针对性的修改意见,所以合同不能完整的表达采购方的意愿。对于根据经济业务内容,记录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财务人员来说,不能真实准确的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实际处境,存在提供低质量财务信息的风险。对于需要通过查看企业财务报表进行决策的投资者和管理者来说,无疑会影响正确的判断。
由此可以看出,合同作为企业采购活动的载体应当与财务管理密切结合。经济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最终结果都要涉及财务部门,落实到资金的支付。所以,将财务管理纳入合同管理,加大财务人员的介入程度和范围,在一定程度上既能规范企业的成本支出,又能保证企业资金的合理使用,降低企业合同风险。
二、如何在采购合同管理中加强财务管理
(一)参与合同内容的审核,减少财务风险
合同内容是对双方权利义务的约束,一般涉及款项的支付,货物的交接等重要内容。在目前的合同管理中应加大财务人员对合同起草阶段的介入程度,增加对合同的了解,加强对对方资信的评估,加大合同的审核力度,凭借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减少可能存在的财务风险。在合同内容的起草中,财务人员需要关注的重点内容有:合同的标的是否符合企业的经济利益;双方是否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合同所涉及的经济数据是否计算准确等。
在合同起草完毕后,还需要增加财务人员对全部合同条款的复审,初步评估合同是否涵盖企业要处理的经济事项,是否能达到预期的目标等。
(二)参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提前做好资金规划
履行与外单位的采购合同一般涉及到资金的支付和流动,对于一个重大的合同事项更有可能涉及大额资金的使用。按照烟草有关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从资金的申请、使用、审批等方面均有严格的手m和流程。所以为了不影响合同的履行,财务部门需要对合同中有关资金的支付条件、支付时间等了然于心,才能有的放矢,提前打算,做好规划,筹措资金,为合同的履行做好准备。
(三)强化内部监督的同时,对重大资金项目可以引入外部中介机构
某些合同项目因为涉及专业内容,资金额度较高,仅靠企业内部的管理人员无法理解、审核合同的条款。支付合同款时也无法对项目是否达到合同的要求进行评估,所以会影响资金支付的效率,项目的进展。如果因为对项目不了解贸然支付资金,则有可能给企业带来资金风险。对于这些较大型、特殊的项目可以考虑申请相关外部中介机构的介入,明确机构的责任。从合同的签订,到项目的执行全过程跟进,落实好每一环节的监督管控,特别是涉及资金支付的环节,要与财务人员明确支付条件,明确第三方与财务人员的交接记录,做好沟通,尽可能减少资金支付风险,保护企业资金安全。
(四)做好合同的登备案,保存完整的经济业务信息
一份合同是对双方某种经济行为的约定和约束,如果合同签订后外部客观条件发生了变化,合同也需要进行相应的修改。对于涉及金额较大,项目执行期较长的采购合同,可以建立合同专属的项目台帐,根据项目资料及付款申请及时更新项目台帐,直至该项目顺利验收,最后一笔款项支付完成。财务人员的跟踪记录,是对财务核算的有益补充,许多细节的信息可以直接从台账上获取,特别是对于合同金额较大的项目,从台帐记录可以一目了然项目达到的阶段和相应的付款进度,省却了翻阅大量实物档案的辛苦。同时,项目台账的建立将整个经济业务信息保存连贯完整,形成一个全过程的闭环,对了解项目情况,评估项目效果将会直观有效。
(五)增强财务人员的主动参与意识和业务能力的培养
在目前合同管理模式下,财务人员介入合同管理的范围狭窄而且滞后。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原因,没有认识到财务管理在企业合同管理中的重要意义,担心财务人员的介入会影响业务的开展。另一方面则是财务人员自身主动参与意识不强,业务知识掌握不够,不能深入了解企业合同事务。所以从完善合同管理,加强财务监督的角度,需要提高财务人员的主动参与意识和业务能力的培养,特别是关于法律和风险能力的培养。当财务人员掌握足够丰富的业务知识,可以给合同管理部门提出建设性的合同意见时,合同管理部门才能重视财务人员的作用,才能真正促进企业合同管理的规范有效。
三、结束语
在采购合同管理中加强财务管理,出发点是为了规范烟草企业的采购管理,从管理中找到经济效益增长点,促进管理规范与效益增长的齐头并进。所以根据目前合同管理的现状,要加强合同管理,控制合同风险,最重要的切入点就是在合同起草和履行阶段,财务的及时介入,加深了解,全程跟进,建立一个对合同事项全过程的项目台账。
采购管理作为企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合同管理作为采购管理的重要载体,任何时候都缺不了财务管理的影子,合同管理最终都要落实到资金支付环节。财务管理和合同管理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保护企业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降低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风险系数,提高企业经营管理的综合效率。所以,要改变目前的合同管理现状,最主要的就是先解决目前财务人员对合同介入程度较低的问题。财务人员在介入前,也需要提高自身对合同的法律风险意识的培养,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增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把控能力,为更好的融入合同管理打下基础。
参考文献:
[1]翟苡辰.财务管理要注意对经济合同的签订与执行的监督.经济研究导刊,2010,15:110+126.
(一)在依法履职的大背景下,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加。
随着市场经济法制观念的逐步建立和国家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推进,人民银行及分支机构以往大多数按惯例、凭经验开展的工作,正逐渐依照法制的思维和方式,首选或优选合同形式来框定工作内容,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防范工作风险,确保履职效果,维护人民银行权益和声誉。同时,近年来,以人民银行及分支机构作为当事人对外签订的合同数量、合同金额不断增加,合同内容、合同范围也在不断丰富和拓展。以人民银行某地市分支机构为例,自2011年“六五”普法以来,累计签订各类民事合同60余份,年均签订合同近20份,并且呈现逐年增加态势。合同标的也从以往简单的物品、服务买卖扩展到事物委托、技术开发、基建工程等专业领域。因此,从确保依法履职、防范风险的角度来考量,加强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与日俱增。
(二)在规范管理的制度层面上,关于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散见于人民银行的一些规范性文件。
2006年7月,人总行颁布了《对外签订法律文件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明确了对外签订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工作程序,包括协商、会签、审批、授权、签署、盖章、归档等一系列互相联系、衔接有序的工作,首次涉及了合同管理的部分内容。2007年1月,人总行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工作规程》),在第六章专章规定了采购合同,用6个条款对采购合同签署程序、形式、必备条款等首次做出了比较原则的规定。2010年1月,人总行修订了《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在第五章采购程序管理中规定:采购合同须经本单位法律部门(人员)或本单位指定的法律中介机构审核。2010年3月,人总行制定了《关于建设工程领域应予注意的法律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用13个条款对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提示,首次对人民银行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的合同管理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规范。2012年,人总行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合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面系统规范了合同管理事项,但迄今未正式制定印发。
(三)在加强管理的实践层面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正在对合同管理的内容和手段进行积极探索。
例如,人民银行某地市分支机构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合同管理的规范化。主要表现在:一是在职责分工上,建立发起部门承办、法律部门审核的机制。明确所有以单位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合同的签订、履行均由发起部门负责,合同中涉及的权利义务分配、责任承担等由法律部门负责审核,出具法律意见。二是在合同审查上,建立双审复核制和限时办结制度。即由法律部门A、B岗分别审查后,双人签名,再由法律部门负责人复核并签署意见;对涉及重大疑难问题的合同建立会审制度,即由法律部门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审查。同时明确规定法律部门应于受理后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方以适当延长。三是在合同履行上,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注重法律部门与发起部门的业务沟通,认真听取情况介绍和背景说明,认为合规合理的应吸收采纳。注重法律部门与行级领导之间的信息沟通,审查意见书应经发起部门分管行级领导签署意见方可执行。注重审查意见执行情况的及时反馈,发起部门若有不予采纳的意见,应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反馈,否则视为完全采纳。
二、目前人民银行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管理规定逐步建立,但仍然缺乏统一全面的合同管理基本制度。
梳理文件可以发现,迄今为止人民银行系统关于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散见于一些总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之中,自上而下尚没有形成一套统一全面的合同管理基本制度。一是2006年7月总行制定的《操作规程》,即便有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应当遵照执行,但从文件的适用范围来看,该规程仅适用于总行层面,不涉及分支机构及直属企事业单位。二是体现于集中采购类合同。2007年制定的《工作规程》、2010年修订完善的《管理办法》尽管在合同管理的局部环节上规定有所不同,但仍就集中采购类合同的管理提供了基本规范。首先,在对集中采购的定义上,指出集中采购是指采购单位使用预算资金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这就将是否采取合同形式确定为满足集中采购行为的一个必要条件,足以显示合同在集中采购活动中的重要性。其次,在集中采购组织实施中,明确规定了采购合同的签订依据、法律审核以及签署对象三个问题。《管理办法》规定:采购单位根据中标(成交)结果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须经本单位法律部门(人员)或本单位指定的法律中介机构审核。合同签署由采购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后,合同约定在验收和资金结算环节发挥着关键作用,《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验收,并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履约付款。三是体现于工程建设类合同。由于工程建设类合同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合同标的大、履行周期长、施工情况复杂,所以2010年总行制定的《通知》要求该类合同必须采用国家有关部门的建设工程合同规范格式文本,对合同的审查应要求外部房地产专业律师进行初审并提交法律意见书,以及应关注合同签订主体的适格性等法律问题。实际情况表明,人民银行及分支机构目前签订的合同已不仅仅局限于集中采购、工程建设类领域。因此,履职实践中丰富具体的合同管理需求与规范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缺乏的矛盾,是目前合同管理的中存在的首要问题,亟需制定一部统一全面的合同管理的基本规范,使人民银行及分支机构全部合同的规范管理均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注重合同签订环节管理,对合同履行等重视不够。
梳理现有的制度规范可以发现:一是只注重合同签订环节的管理。如2006年总行制定的《操作规程》,规范对象仅限于包括合同在内的法律文件的协商、会签、审批、授权、签署、盖章、归档等一系列互相联系、衔接有序的工作。因此,就合同管理而言,《操作规程》制定的主要意图是对包括合同在内的法律文件的行内审批、办理流程给予明确,关注的焦点和重点是合同签订环节的诸多问题,尚未涉及合同签订后的履行管理等后续问题。二是在专项合同管理制度中,也较少涉及合同履行等后续管理内容。如《工作规程》关于集中采购合同的6个条款,其中有4个条款事关合同签订,1条是关于合同副本的持有备案工作,只有剩下的1条是关于合同履行事项的。《工作规程》第四十条笼统规定:项目需求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由签订合同的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后来制定的《通知》中,首次明确提出了工程建设领域合同履行中应注意的问题,包括合同生效后履行过程中,违约责任的约定、新加入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不可抗力的规定、纠纷解决方式以及履约担保制度等涉及合同履行后续管理的相关问题。尽管该《通知》首次对合同履行做出了较为全面的规定,但这仅适用于工程建设类合同,集中采购类合同的履行管理还很原则和概括,包括合同履行在内的诸多合同管理问题还尚未有明确全面的管理规定。三是实践中合同履行管理尚不到位。具体到实践层面,由于合同签订环节的相关规定明确具体,签订单位对合同签订环节的管理把关较严,具体操作也比较到位,很大程度上规避了潜在的法律风险,保障了人民银行的合法权益。但由于制度建设滞后、部门职责模糊不清,加之受合同周期较长、情势变更等履行环节诸多因素影响[1],导致对合同履行等后续环节的管理重视不够,合同后续环节的执行管理偏弱,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合同整体法律效果的发挥。
(三)发起部门合同管理责任不明确,职责落实不到位。
合同发起部门,是指根据业务或管理职责需以所属单位名义对外签署合同的部门。按照总行合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建议合同管理实行总行统一管理,各分支机构分级负责,法律事务部门与合同发起部门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管理体制。按照这种管理机制和职责分工,在合同管理上,法律事务部门承担以下四项职责:即负责制定本单位合同管理相关制度、对合同进行法律审查、协调处理合同纠纷、总结和提示合同存在的法律风险。作为合同发起部门,分别负责合同起草、谈判、业务审查、送交法律审查、报批、签署、履行、保管、报告重大合同信息等工作。归根结底来讲,合同发起部门对合同的法律效果承担主要内部责任。如此规定显然有利于从职责分工上廓清法律部门和业务发起部门的职责,便于合同签订前的起草、谈判,签订后的履行、报告等环节的具体操作,从根本上而言有助于加强合同管理和提高合同效率。但在合同管理实践中,部分发起部门及经办人员对发起部门的合同管理职责认识不足,认为合同管理仅仅是法律事务部门或集中采购部门的事情,所以在起草、谈判合同时关键环节把关不认真、核心条款审读不仔细,致使条款表述瑕疵,数据计算错误,必备要素欠缺,合同后续管理松散等等。如工程建设类相关招标、建设、施工合同,约定的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内容自相矛盾现象时有发生,部分采购合同合同价款不清、验收付款等环节不能较好地保护单位权益等,给包括法律审核在内的合同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难度[2]。具体到基层央行的合同审核,由于合同内容单一重复、标的金额较小、合同对象较为固定,受惯有的工作习惯和“熟人旧路”思想的影响,有的发起部门认为对所有合同进行法律审核似乎显得有些多余。加之合同需要进行法律审核,无形中延长了合同签订时间,有时候容易给发起部门造成法律部门有意阻碍或制肘拖延的顾虑和嫌疑。在合同签订环节,尚有法律部门把关审核和沟通提醒,合同签订生效后管理职责全在发起部门自己掌握,所以发起部门树立承担合同效果主要内部责任的思想认识,保证合同管理责任落实到位显得尤为重要。
(四)注重民事合同管理,对劳动合同、行政合同等管理尚处于空白。
就合同分类而言,前文述及的集中采购、工程建设等合同均属于民事合同类型。理论上来讲,关于合同管理的问题,不应仅仅局限于民事合同范围,还应包括劳动合同、行政合同等领域。在最早规范人民银行对外签订的法律文件、防范法律风险的《操作规程》中,规定合同仅是法律文件的一种形式,并将法律文件分为外事类、业务类、采购类和其他类,由此可见对合同的管理并不必然仅仅指向民事合同,尽管后者在具体实践中占据了较大比例,并呈现逐渐增加态势。随着《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加之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业务操作岗位和劳务派遣用工等多种用工形式的出现,致使劳动合同这一较为特殊的合同形式,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也屡次使用。此外,随着人民银行及分支机构对履职方式的不断探索,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再贴现贷款合同等此类行政合同的出现已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尽管行政合同的法律地位仍有争议,但是行政主体以实施行政管理为目的,与行政相对一方就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即行政合同已是现代行政法、行政管理中合意、协商等行政民主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现代行政管理的迫切需要。因此,随着上述新型合同种类的不断使用,尽管总行也制定了此类合同的范本,但是有关此类合同的管理,特别是审查、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环节,具有不同于民事合同的法律特征、遵循原则、实施方式和救济途径,所以对此类合同的管理亦应有一定的预见和足够的重视。
三、人民银行加强合同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尽快制定出台统一全面的合同管理基本制度。
为了明确职责,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建议尽快制定出台人民银行系统统一适用、全面具体的合同管理基本制度。一是建议明确基本管理制度所涉合同为民事合同,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起草、谈判、审查、审批、签署、履行、保密、保管和报告重大合同信息等行为,并对这些合同管理行为分别作出相对明确具体的规定,为民事合同基本管理奠定制度规范基础。二是根据集中采购、工程建设类合同的专业特点和存在的法律风险,进一步统一完善较为分散的相关专有规定,以总行规范性文件的形式,适时制定出台关于集中采购、工程建设类合同管理的相对详尽的专门规则,加强此类使用频率高、专业性强合同的管理工作,最大程度维护好人民银行及分支机构的合法权益。三是针对技术开发类合同的专业特点,考虑到近年来该类合同使用呈现出不断增加趋势,建议总行必要时制定出台技术开发类合同管理的专门规则,促进技术开发活动高效安全进行。
(二)加强合同履行等后续环节管理。
一是要摒弃以往思想认识上“重签订、轻履行”、“紧审核、松实施”的合同管理旧思维、就习惯,让合同管理“全过程、系统性、动态性”管理的思维贯穿于合同始终。认识到合同管理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二是要学习正确全面的合同管理知识,使相关管理部门认识到,合同管理不仅仅是起草、谈判、审查和签订合同,这些行为的完成才标志着合同的生效。合同生效后的履行、变更、解除、争议处置和权利救济等等后续环节,也是合同管理的分内事宜,不容忽视。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要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自己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三是要对合同履行等后续管理涉及的履约担保、情势变更、验收付款、维保售后等环节,明确相关单位和部门的管理责任,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合同后续管理按照规定、稳步有效推进。
(三)夯实合同发起部门的管理责任。
一是要彻底改变合同管理仅仅是法律部门或集中采购部门等一个或几个部门职责的思想认识。要在工作理念和职责分配上明确:合同管理实行总行统一管理,各分支机构分工负责,法律事务部门和合同发起部门分工协作、各负其责。二是要明确合同发起部门对合同的实施效果承担主要内部责任。法律部门仅负责制定本单位合同管理的相关基本制度,在签订之前对合同进行法律审查,当合同履行中出现纠纷时协调处理,并及时总结辖区合同存在的法律风险,适时进行风险预警提示。除此之外,有关合同的其他所有行为或活动,都属于合同发起部门应该负责或牵头协调的职责范围,发起部门应当履行职责,不容推脱。三是要加强对合同发起部门负责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使负责合同管理工作的人员通过《合同法》及总分行合同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总分行合同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为合同发起部门顺利履行合同管理职责奠定基础。
(四)探索总结特殊合同的管理制度。
近年来,我国的电力行业发展速度逐渐加快,电力物资在市场上的需求量也在逐年增加。为了高效促进电力改革,实现电力企业自身管理水平的提升,必须对电力物资采购合同实施科学管理。本文对电力物资采购合同风险分析以及合同管理作用和管理流程都进行了深入研究。
关键词:
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管理流程
电力企业经营和发展的关键资源保障就是电力物资的及时供应,在电力行业的生产和经营以及管理的各个环节都离不开电力物资。在保障和实现市场经济顺利运营的同时为了实现电力企业经营模式改革,加强对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的科学有效管理至关重要。电力企业通过实施一系列改革措施,实现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的管理合理化发展,能够更好的迎接外界的风险挑战。
一、电力物资采购合同风险定义和分类
(一)电力物资采购风险定义电力物资作为一种有形物资采购,其采购方式多样,有贷款采购、直接购买、租赁和交货等等。物资采购的主要包括了购买技改或者电力生产,其中还包括电力资源设备和工具原料等。与此同时,包括需求以及项目计划、合同以及招标和仓库管理,再到后期的物资验收和运输和物资配送等环节都属于电力物资购买的职能范围。电力物资采购的实际结果和预期目标存在偏差的状况下就容易出现电力物资采购的风险。电力物资采购风险会同时存在于采购合同管理和和实际采购操作整体过程之中,所以在电力物资采购过程中从合同制定到合同确立再到实际的电力物资的运输管理各个环节都要做到严谨认真,工作人员要对管理工作足够重视。
(二)电力物资采购合同风险分类本文对电力物资采购合同进行综合归纳总结,得出了采购合同常见的几种风险分类。首先是品质风险,电力物资采购企业衡量每一次的物资采购是否成功的主要依据就是能否准时收到采购的物资和企业接收到的电力物资品质和数量是否符合同标准,所以说电力物资的品质风险也是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的主要存在风险之一,一旦出现电力企业采购的电力物资不符合质量标准将会对电力企业的生产和发展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严重的可能造成企业经营危机,不利于电力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第二种常见的采购风险就是服务风险,在电力物资采购过程的各个环节中,服务质量的低下也会严重引起一系列风险,其中的风险内容主要包括电力物资供应商在供货和协调环节上的服务质量不佳引起的风险。第三种风险就是交期风险,确保物资交期准确性可以对物资采购方带来很大的便捷和优势,可以实现产品准确交期,从而提升产品的品质,也可以减少缺货现象,降低运送损害性,从而实现电力物资运送成本的有效缩减。第四种是弹性风险,电力企业通常都会在电力物资使用前进行相关的产品检测,从而保证生产运营的顺利进行,电力企业向供应商订货的多少主要依据就是产品的检测结果是否符合企业的使用标准。产品供应弹性问题也是供应商方面容易引发矛盾的关键所在。同时也存在产品采购完成之后面临的临时性价格调整和部分的产品修正由此容易引发的弹性风险。第五种风险就是存货风险,电力企业也存在存货过程中系统临时出现问题和偶发性排成的问题,一旦出现支援调度问题和预测失真问题都可能严重危害电力资源供应链受阻,从而引发相关的资源存货风险。
二、规避合同风险的应对措施
电力企业应该加强采购合同管理工作,同时优化物流协同合作[1]。电力物资采购管理工作的一个关键环节就是保障供应物资的连续性,避免可能出现的物资供应链断裂,这也是电力企业实现企业自身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电力企业内部采购管理工作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工作重点就是对电力资源采购合同的管理工作,采购合同是通过协议的形式利用法律保护连接电力企业和电力资源供应商,实现供需对接,从而建立起双方统一的采购管理体系。科学合理的电力资源供应体系无论是对电力企业还是电力资源供应商都有重要意义,对电力企业可以帮助减少企业成本,对供应商可以实现资源运作效率的提高。目前我国的物资采购环境较为复杂多变,对于电力企业提出了新的要求,首先就是要清楚采购管理系统的整体运作状况,在了解的基础上及时发现和调整可能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对各个环节的完善和管理。更加清楚的认识和了解采购过程中的风险诱因,防范物资的采购风险同时优化采购管理制度,加强对供应商的筛选。在通常情况下,物资采购市场方面主要是大型电力企业所占份额较多,所以制定的物资采购合同内容也会相应增加。此时就需要对合同管理的侧重点有所明确,关于物资材料供应时间上是否及时和物资供应环节的服务质量加大关注。对于供应系统的稳固和科学以及物资供应时效性供应商要格外注意。最后,电力企业资源供应的有效保障就是要组建起高效合理的企业采购管理团队。电力企业应该在供应程序上加强有效调整和积极建设,对于采购合同风险加大控制力度,同时做好供应资源的品质监管。
在电力企业与物资供应商的合作中经常会存在供应与需求的不确定因素影响,所以在物资的采购和管理中,应该主要注意物资采购方和供应方对于部分条件的弹性设计。保障在可能出现的外界因素的干扰和影响下,可以及时有效的实现影响的解除,从而实现良好供需关系在电力资源采购和电力资源供应商之间建立。大中型电力企业应该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保障供应链的管理顺利实施。同时尽量减少电力企业的资源库存,降低运营生产成本,实现利益最大化,避免发生物资需求波动较大和突发性状况时,因为弹性不足导致运营模式不能有效符合现实情况,不利于矛盾的解决。所以电力企业应该及时做到自身各方面应变能力的提高,同时关注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生产效益,所以保持物资采购的弹性管理至关重要。电力企业和资源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和联系越紧密就越有利于采购管理的有效运作。电力企业与资源供应商之间应该实现相互之间的资源共享和信息沟通,提高采购合同的规范性与合理性,这些都是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的关键。只有在规范的合同体系的约束管理下,才能实现采购管理双方的风险共担和利益合理分配,从而促进和谐健康的合作和发展进步[2]。
三、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出现的问题
(一)采购合同的管理和控制存在漏洞电力资源合同管理的有效性主要由采购合同管理和控制体系来保障和实现,但是目前的很多大中型电力企业都没有根据实际要求来建立合同管理和控制部门,由此就会存在合同的管理与合同承办的混乱现象,不同部门对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分工不明确,没有清晰的界限,电力企业应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合同进行分级式管理,在审查的基础上实现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建立起配套的合同管理评价体系,做到彻底控制和管理采购合同。
(二)对合同管理和控制的意识薄弱目前很多企业存在偏重关注物资的采购合同文本却忽视对合同有效管理[3]。电力企业没有在采购运营过程中运用有效措施管理合同,没有结合实际的企业发展状况来进行合同跟踪,缺少合同管理风险意识。电力物资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强化法律意识,加强对合同的管理,电力企业也应该及时制定针对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制度,约束合同工作人员的行为。
(三)信息传达不明确电力企业物资管理的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在物资签订过程中没有从电力市场的实际情况出发,没有及时捕捉市场信息,没有结合合理的招标方式进行完善,对价格波动的及时反映不敏感,对于运输和包装管理方面缺乏有效控制。很多物资采购合同制定过程中容易出现内容不规范,条款不严谨,引发合同双方在供货价格和供货时间上存在矛盾,致使资源购买方和供应方出现问题。
(四)没有实现封闭式合同管理合同双方在合同签订和管理中不能完全按照规范流程,合同履行也没有按照相关的法律程序,从而致使矛盾频发。电力企业应该正视合同纠纷问题,重视潜在矛盾,避免纠纷升级,影响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的提高。
(五)没有明确的风险责任条款电力物资采购合同条款制定中,条款概念模糊,合同过于形式化,没有发挥合同应有的约束力度,从而造成执行力的不足。物资无论是在生产还是在验收环节都没能实现有效的连接,影响合同的履行力,很多企业存在没有收到物资就直接汇款的状况,从而导致经济损失的加大。
四、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管理流程分析
(一)对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的签约流程分析上市企业在下发中标通知的同时进行技术协约的签订,刚投入使用的机械类材料需要按照部门管理和物质供应等相关部门进行技术设计,电力公司的物流管理人员应该在货物运输之前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公司的管理人员及时整理合同资料,并相应提出合同相关意见,公司的物流管理部门同时将物资采购相关合同进行归档整理。
(二)对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的管理流程分析电力公司的资源管理人员应该及时根据设计的变更调整合同,同时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来对采购过程进行分析和补充说明,同时确保物资合同的供应方和购买方权利得到真正的保障,不能使随意对采购内容进行调整,电力公司物流人员要在保障物资规格和价格稳定的基础上变更合同审核,合同签订数量的增减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电力公司的物流管理人员需要适时根据实际情况来对合同进行审核。电力公司专门部门的领导应该将审核通过的有效合同及时移交物资管理审核部门,电力公司的物流管理人员会将合同整理后进行合同分类和合同归档管理。
(三)电力物资采购合同在履行时的管理流程分析电力公司的物流管理人员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来制定合理的采购合同以及物资的催缴政策,对于采购的大型电力机械应该做到准确及时了解供应商的整体生产环节和生产计划和流程。应该定期专人追踪供应商的生产进度情况,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供应商应该按照合同的交货日期制定合理的生产技术,节约时间成本,重要物资及时追踪管理,电力公司的物流管理人员应该做到及时有效的信息反馈,同时应该完善物资的配送管理制度,做到及时交货,工作人员也应该及时与物资供应商联系,随时了解施工进程,及时与供应商协调配送时间,从而确保及时交货。
五、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作用
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管理流程主要分为三个步骤,首先是签约,第二是数据的变更,第三是履行约定的内容。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的主要制定原则就是要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同时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的有效管理作用明显。
(一)明确采购任务内容电力企业物资采购的主要内容可以通过采购合同来明显体现,配合管理合同可以实现对电力物资采购任务的有效管理。电力企业的具体物资采购任务的确定主要依据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的制定。可以通过采购合同的具体管理内容明确采购的物资型号、物资技术含量、物资采购成本、具体数量和物资的交货验货方式。
(二)约束签约双方的行为准则对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的有效管理可以实现对签约双方行为准则的约束。通过对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的有效管理可以更加明确合同双方的经济和法律关系,使合同双方对自身任务和责任有更加明确的认识,确保了一旦出现合同签约双方违约状况,一概按照合同规定内容来承担责任。
(三)解决采购中的矛盾电力物资采购的很多部门采购计划并不能固定,随时可能发生变化,主要影响因素就是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引起的,在对合同理解方面合同签订双方都会因为自身法律知识的限制而产生理解偏差,物资短缺等因素也会导致供应商供货拖延。以上诸多问题都是引起电力企业和电力物资供应商之间出现供需矛盾的主要因素,只有严格按照合同的相关问题条款来解决问题才能实现问题的及时有效解决。物资采购过程中只有保证各个环节的合理运作才能实现物资采购的预期目标,在物资采购过程中经常会存在多种隐含风险,所以企业双方应该共同努力加强物资的合同管理工作,用此种方法来规避风险,使运营成本降低经济效益提高。
六、结语
近年来,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施工企业迫切需要加强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实现企业资金的利用最大化,保障实际运转过程的合理有序,这样才能实现施工企业的更好更快发展。电力物资采购管理合同的有效管理是建立在合同的有效执行上。只有不断完善管理监控流程才能确保管理落实到位。
参考文献:
[1]董付梅.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管理流程探讨[J].中国电力教育,2012,33:118-119.
[2]马骄.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管理流程探讨[J].财经界(学术版),2014,18:54+59.
[关键词]公立医院;经济合同管理;内部控制
经济合同管理是对合同从商谈开始直至签订、执行以及终止全过程进行的管控工作,主要负责对外签订的数量、类别增加、采购物资以及宣传、服务等多个领域,是单位内控体系中非常关键的内容,需加以重视。内部审计监督是经济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得以有效落实的根本保障。本文以上海地区医院为背景,分析公立医院经济合同管理存在的风险、问题,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提供借鉴。
1公立医院经济合同管理存在的风险
公立医院内部经济行为包括相关设备、物资以及物业管理等方面,存在以下风险。
1.1价格风险
公立医院在发生经济行为的过程中,价格差异明显,若经济合同内没有设置约定价格,或明确价格的方式以及依据等,便会出现问题,导致购买价格与实际价格之间出现差距,造成医院资金浪费以及投入增加等一系列风险。
1.2质量风险
公立医院如果发生经济行为,其质量具有不确定性[1]。若经济合同内没有明确表明对提供服务或产品质量的控制和约束,会导致物资、设备以及物业管理等存在质量问题,为医院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1.3法律风险医院发生经济活动期间,会面临经营单位在经营行为、安装、运输、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如安全事故或医疗纠纷等,面临法律风险。1.4其余风险公立医院经营期间发生的经济行为面临合同标的疏漏、没有按照规定签订合同、合同对方与主体资格不符等问题,都会影响医院合法权益,使其面临风险。出于对上述风险的考虑,公立医院内部经济部门务必重视经济合同管理工作,对容易出现的风险严加控制,保障医院正常运营。
2公立医院经济合同管理要点
2.1合同主体信息
公立医院签订经济合同之前,需了解对方信息,主要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工商登记情况、注册资金、法人代表等,以保证自身权益[2]。没有被授权的部门或未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都不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这是目前1.华东疗养院,江苏无锡214065公立医院经济合同管理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重要问题之一。
2.2经济合同条款
经济合同明确了签订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务必详细阅读每项条款,保证内容清晰缜密,不存在任何纰漏,以免导致后期纠纷[3]。
2.3经济合同监管
为了保证经济合同的有效性(签订流程见图1),公立医院需设置专门的监管部门,对经济合同进行监督与管理,重点监督合同落实情况,以免经济合同印章与授权被滥用,导致一些不必要的纠纷。若出现经济合同纠纷,需在合同有效期内积极行使权利,全面维护公立医院权益。
3公立医院经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3.1管理人员缺乏重视
当前,有些公立医院管理者认为医院属于事业单位,主要目的不是营利,突出强调公益性,对经济合同管理的重视不足,未能充分认识到经济合同管理是医院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出现“重服务、轻管理”问题,尤其在医疗工作较为繁重时,经济合同管理为医疗服务让步的现象时常出现。
3.2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公立医院经济合同管理一方面关系到社会、市场,另一方面也关系到不同科室,必须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进行约束[4]。当前,一些医院经济合同管理制度依然不够完善,无法满足医院经济管理方面的需求。3.3医院内部组织结构有待完善组织结构与人才是做好医院管理工作的基础,尤其是经济合同管理工作,必须要有完善的机构以及高素质人才作为保障[4]。结合当前形势,一些医院在内部机构设置以及人员配置方面与经济合同管理的实际需求不符,影响了医院运营。
3.4投入少、效率低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使用先进的信息技术进行经济合同管理,已成为当前社会的共同认知。这就需要公立医院增加资金投入,采购相应的设备。然而个别医院认为不如将资金投入到医疗设备中,所以对经济合同管理设备采购的资金投入一省再省,导致经济合同管理操作方式效率低,效果不明显。
4公立医院经济合同管理策略
4.1健全经济合同管理内控机制
4.1.1完善合同管理机制按照我国《合同法》,结合公立医院当前运营实际,完善经济合同管理机制。对合同从签订到最终的存档环节均要做出相应规定,并明确各部门承担的职责,使经济合同管理工作有据可依。4.1.2建立经济合同联审会签机制有关人员需要对经济合同联审会签程序、具体审核内容、使用方法等进行明确,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审计、财务、监察等部门须进行必要审查,并在合同审批表中表明审核建议[5]。同时,为有效规避经济合同隐藏的政策与经济风险,针对重要的经济合同,医院需聘请专门的法律顾问,对合同内容逐条审核,并附上签署建议。4.1.3健全经济合同履行机制签订经济合同后,公立医院需确定合同实施的具体流程以及相关人员承担的管理职责,定期考核合同执行情况,将考核结果作为管理人员绩效奖励的重要依据,以提高各部门对经济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
4.2完善经济合同管理实施制度
4.2.1审批管理经济合同涉及的种类以及部门较多,加上对技术的要求也存在较大差异,公立医院职能部门必须各司其职,严格掌握合同条款的制定与落实情况。优化审批流程,加强审批监管力度,使经济合同更具时效性。签订经济合同前,医院有关部门需积极论证经济事项,合同主管部门做好合同内容的拟定工作,财务、审计以及监察等部门积极参与到经济合同审核中,经分管领导确认,最后由管理人员审批签章[6]。当合同进入到非正式签订程序后,合同经办部门需要将涉及的全部资料送至办公室,并安排专人对其进行登记、编号、归档。经济合同的草拟稿以及成文稿等,要送至财务科、审计科备查,合同原件则留在经办部门。
4.2.2付款管理付款管理是经济合同实施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同时也是内控的重点。相应的职能部门需按照合同规定,办理好合同款项的所有支付手续。4.3加大经济合同跟踪监管力度
4.3.1合同签订环节(1)正式签订经济合同前,医院内部审计需要对物资与劳务采购、工程项目投资等相关经济事项决策进行审查,掌握经济事项相关内容,做好经济合同审计的准备工作。对科室申请的采购方案、管理人员的批复文件等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与物资采购流程规定相符,尤其是大型设备采购以及基建工程等,都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2)对医院各经济事项,内部审计要审查其是否需要通过政府集中采购、单位内招标议价等方式进行;对符合招标采购规定的经济项目,确定其是否按照政府集中招标管理要求组织招标采购工作;对超出限额的经济项目,确定其是否按照要求通过竞争性谈判、单位内部招标议价等方式明确合同价格[7]。内部审计需积极参与到经济事项招标工作中,掌握书面记录,以及合同签订的服务承诺和设备配置等,保证合同价格的合理性。(3)合同文本签订后,医院内部审计需重视对合同文本的审核,做好管控工作。第一,审核签约对方的资信与履约能力,重点包括合同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合同主体资格合法,并具备履约能力,合同内容和招标内容相同。第二,审核合同条款是否严谨,重点围绕商务条款内有关合同价款、支付条件等诸多内容和招标、议标结果的一致性进行审核,以及关注预留质保金的合理性、违约责任与解决手段的有效性等。第三,审核经济合同送审资料,包括招投标文件以及中标通知书等,必须保证合同文本的规范性、内容的真实性、表述的严谨性,以免出现风险。
4.3.2合同实施环节项目施工、设备采购、履行服务三种合同在经济合同中约占90%,内部审计人员需以此为抓手,严格履行合同规定,做好管控工作。项目施工期间,内部审计应关注如下几方面。第一,详细检查工程量,确认流程是否存在与内控规定不符之处;验收隐蔽工程,为工程造价结算审计提供参考,规避价格风险。第二,合同实施期间,对由于设计变更等诸多因素形成的签证工程量组织审查。第三,工程项目竣工后,应严格审查工程结算,如果项目结算涉及的造价金额较大,需由外部造价咨询公司负责审计。第四,通过建立台账的方式,做好项目预付款、进度款、预留质保金等管控工作,合同执行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支付形式、比例支付进度款,以免出现工程款超进度以及超比例支付等问题[8]。同时,设置工程进度款支付预警体系,如果累计支付金额超出设置限额,会及时发出预警,最大限度的规避合同支付风险。采购设备、履行合同期间,内部审计部门需着重检查合同签订对方提供的设备产地以及生产厂商等是否符合规定,相关设备开箱验收以及入库手续是否完善,是否以合同约定的付款期数与比例支付货款;另外,需支付质保金,要认真检查培训记录,并且对设备售后维护记录进行审查,确保合同双方按规定履约。履行服务合同期间,医院内部审计部门需要对签订方的考勤情况进行检查,要求根据考勤制度记录每日出勤情况,确保每月考勤登记中到岗人数和合同核定人数一致,并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服务内容及提出的质量要求做好服务工作。医院内部各科室需要对合同签约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及态度进行审查,最终结果作为支付合同款的主要凭证,若与合同要求不符,则在合同价款中扣除。
关键字:核电;可行性研究;分包合同管理
Abstract: this paper briefly introduces the construction of nuclear power project entrusted by other units in the feasibility study stage project research, should choose to have the corresponding qualifications units, according to the project contract situation, determination of supplier after contract talks, the execution of the contract, in the process of strengthening management.
Key word: nuclear power; Feasibility studies; Sub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L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引言
核电厂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项目均应开展可行性研究(以下简称“可研”)工作,为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可行性研究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在初步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排除厂址颠覆性因素,研究确定厂址相关设计基准值。
核电项目可研阶段,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接入系统设计、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岩土工程勘察、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文和气象观测、水工模型试验、环境影响评价和厂址安全评价等单项或专题研究工作,编写专题报告并按规定报送审查。
建设单位委托其他单位开展专题研究时,需要签订分包合同。核电项目可研阶段外委专题涉及面广,分包合同的管理对核电项目进度控制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采用科学的合同管理模式有助于建立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二、合格供方的选择
在委托开展核电项目可研阶段专题工作之前,应对潜在供方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等进行必要的调查和核实。首先要对其主体资格进行审查,主要包括是否依法成立、有无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和年检情况等。其次,应对其人员和组织机构进行审查,主要包括设备条件、技术水平、专业资质、类似项目经验等。最后,应对其运营情况进行审查,主要包括注册资金、资金来源、财务状况等。除了审查上述部分外,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其他方面的审查,审查合格的列为合格供方,供合同发包时选择。
三、分包合同发包管理
核电项目可研阶段专题研究多为技术服务类工作,进行分包合同发包工作时,要以项目总体的进度计划和分工为基础,以各专题技术任务书为依据,根据各专题情况选择相应的发包方式进行发包。根据外委专题的合同额、供应商情况、专题特点等因素,发包方式主要有招标、询价采购、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及紧急采购等。
3.1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合同金额大于等于50万元的技术服务类合同必须进行招标。采用招标方式发包的,由合同管理部门选择合格供方按照国家及公司的招投标相关规定进行招标,招标完成后应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开展合同谈判及签订事宜。如因供方不应标或其他原因导致招标不成功的,应出具招标失败报告,应选择其他发包方式发包。
3.2询价采购
询价采购方式主要适用于发包标的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项目。预计合同金额小于50万元,且合格供方不少于三家(含三家)的专题,或招标失败经过批准后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询价采购过程中应注意,在接收供方提交的报价文件时要做好相关记录,如报价文件递达时间,递达人、密封袋是否完整无破损等,并妥善存放。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时,应根据询价文件的要求从技术和商务两个方面进行评审,技术人员主要对供方的技术方案满足程度及与类似经验业绩等进行评审,商务人员主要对报价、资质等方面进行评审,最后形成意见并编制评审报告。
3.3竞争性谈判
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不能确定具体要求和价格总额的或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紧急需要的专题,或者招标失败经过批准后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竞争性谈判的流程与询价采购大体相同,主要区别在与竞争性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与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根据实际需要可采用谈判形式进行。
3.4单一来源采购
遇到以下情况时,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1)项目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满足条件的单位只有1家或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通过分析比较,直接与一家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更有利于工程进度、费用、质量控制的;
(3)因某些原因导致设计方案或工作范围发生变化,属于补充技术服务或工程延续的。
3.5紧急采购
因发生不可预见事件而急需采购,或通过正常采购交货期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的采购,经批准可以采用紧急采购方式。
四、合同谈判及合同签订阶段的管理
4.1合同谈判
发包完成确定供应商后,应尽快进行合同谈判。合同谈判应由技术人员和商务人员共同参加,技术人员主要负责确定进度、需提供的技术资料、成果报告情况等技术条款,商务人员主要负责确定合同的价格、支付进度、违约责任等商务部分。
合同文本要重视合法性和完备性。合同的条款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满足公平、公正的条件,一旦合同签订,双方就必须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履行相应的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合同条款要完整详细,详尽地描述各条款所需约定的内容,避免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采用规范统一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可有效保证合同条款的规范性和内容的完整性,全面、公正的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合同的顺利执行和管理。
4.2合同签订
双方对合同文本达成一致后,应及时签订合同,加强合同执行过程的管理。双方合同负责人应进行页签以防止涂改换页的发生。若因时间紧张、工期进度等原因,导致合同尚未签订、供应商已开始工作的情况,一旦出现变故或其他情况,双方无合同依据,会对合同执行产生影响,由此形成的风险双方共担。
五、合同执行阶段的管理
合同签订后,双方应根据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合同管理部门应跟踪合同执行的情况,如监督分包商是否按合同约定的进度完成工作,应按期向分包商支付合同款等。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见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并做好相关记录,为以后合同的管理累积经验。
当工作范围、进度、费用等发生变化并超出合同约定的范畴时,双方应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合同暂停、终止或变更,必要时签订补充合同进行约定。
六、资料归档
合同发包、签订、执行各阶段完成之后,都应对合同资料进行归档并妥善保存。由于核电项目周期长,涉及的专业多,面临的情况复杂,在经过长时间的建设过程之后,很多具体问题要参考相应的资料才能解决。
七、 结语
合同管理制度是企业进行合同管理活动的准则,是保证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正常进行的依据。制定全过程、全方位、科学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才能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发包、签订、执行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合同管理人员是合同管理工作的主体,要定期组织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保证其正确履行职责,为合同的顺利执行创造条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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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谢阿海.核电项目前期工作关键路径分析,核动力工程,2009,(6)
关键词: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管理;流程控制
作者简介:董付梅(1976-),女,山东临邑人,山东省临邑县供电公司,助理工程师。(山东 德州 251500)
中图分类号:F27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0079(2012)33-0118-02
一、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意义
实施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的有效管理能更好地防范电力物资采购风险,能提高物资管理部门的整体管理水平,能加强物资采购合同履行过程的控制,提高合同履约水平,能优化合同管理流程,提高合同管理效率。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坚持依法从严管理,严格合同签约履约,深化“集中签订、集中结算”的合同管理模式,建立上下联动、统筹协调的物资现场服务和履约协调机制,通过对物资采购合同的签约、履约全流程管控实现物资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从而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提升了企业的社会形象。
二、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方法
临邑县供电公司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管理以电子商务平台和ERP系统为基础,全过程控制物资合同的签约、变更、履约和资金结算业务,并采用流程控制方法进行管理。流程控制方法通过流程绘制管理工作的过程,全面描述如何从一个节点流向另一个节点,包括节点具体工作方法、工作工具等的描述以及关键节点、创新节点说明。采用流程控制方法,加强物资采购合同全过程管控,以达到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要求。
三、物资采购合同标准化管理流程控制
1.流程控制
(1)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签约管理流程控制。
1)市公司下发中标结果并确定是否需要签订技术协议。一般来说,对于新应用设备材料、技术复杂或项目实施的关键设备材料,可根据需要组织项目管理部门、物资需求部门、设计单位等相关部门进行技术协议的签订。
2)如果需要则组织签订技术协议,由市公司负责组织,县公司授权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与供应商代表签订技术协议。
3)县公司物流服务中心采购员在ERP系统中创建采购订单。
4)县公司物流服务中心主任在ERP系统中审批采购订单。
5)判断采购订单是否审批通过。
6)采购订单审批通过,县公司物流服务中心主任(公司委托授权人)与供应商代表签订物资采购合同。
7)县公司物流服务中心履约员上报合同签订资料。
8)省市公司合同专工汇总合同签订资料,提出考评意见并下达。
9)县公司物流服务中心履约员将合同相关资料归档。
(2)电力物资采购合同变更管理流程控制。
1)县公司项目主管部门根据设计变更通知单提出合同变更申请。根据项目实际要求,需对采购结果进一步补充说明或明确物资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事项,且不造成对采购结果实质性内容进行的更改。
2)县公司物流服务中心主任审核提报的合同变更申请。审核的依据是物资规格参数不变、单价不变,合同签订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增减幅度是否超过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约定的15%执行,是否超过50万元。若合同签订数量增减幅度超过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约定的15%且超过50万元,则需重新纳入物资计划采购管理。
3)判断合同变更申请审核是否通过。
4)县公司物流服务中心主任审核通过后报县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5)判断合同变更申请审核是否通过。
6)县公司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报省市公司物资部专工审批。
7)判断合同变更申请审批是否能过。
8)省市公司物资部合同专工审批通过后,县公司物流服务中心履约员根据审批结果确定合同变更方案并通知供应商。
9)县公司物流服务中心采购员根据合同变更方案在ERP系统内更改采购订单或增加采购订单。
10)县公司物流服务中心主任在ERP系统内审批变更合同或补充合同。
11)判断变更合同或补充合同审批是否通过。
12)县公司物流服务中心主任审批合同通过后,县公司物流服务中心履约员上报合同变更情况。
13)省市公司合同专工汇总合同履约信息,提出并下达考评意见。
14)县公司物流服务中心履约员将合同变更相关资料归档。
(3)电力物资采购合同履约管理流程控制。
1)县公司物流服务中心履约员在ERP系统内根据采购合同到货日期制订物资催交计划。重要设备材料要及时掌握供应商的生产准备和排产计划,按照关键生产节点,核实生产进度,及时协调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2)供应商根据采购合同的到货日期制订生产计划。
3)县公司物流服务中心履约员对重点物资生产节点履约跟踪。
4)县公司物流服务中心建立交货配送制度。根据合同交货期和施工进度,履约员及时与物资需求部门确定物资到货需求,与供应商落实配送安排,编制配送计划。采用配送单的方式通知供应商发货和现场服务人员做好接货准备。
5)供应商按确定的时间和方式交货。
6)县公司物流服务中心履约员组织物资需求部门与供应商现场办理交接手续,并组织项目单位与供应商代表进行物资验收工作。
7)确定物资验收是否合格,相关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8)物资需求部门与供应商办理现场交接手续。
9)物流服务中心协调供应商按照合同规定和现场管理的要求安全、优质地完成技术服务、消缺补件、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
10)县公司物流服务中心履约员上报合同履约信息。
11)省市公司合同专工汇总合同履约信息,提出并下达考评意见。
12)县公司物流服务中心履约员将合同履约资料归档。
(4)电力物资采购合同资金结算管理流程控制。
1)县公司物流服务中心履约员根据采购合同提交预付款申请,附物资采购合同、预付款保函和相应的收款收据。
2)县公司物流服务中心履约员提交到货验收款申请,附增值税发票、项目主管部门签字确认后的到货验收单和相应的收款收据。
3)县公司物流服务中心履约员提交投运款申请,附运维单位签字确认后的物资投运单和相应的收款收据。
4)采购物资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的,县公司物流服务中心履约员提交质保金申请,附项目单位签字确认后的质保单和相应的收款收据。
5)县公司物流服务中心核算员汇总履约员提交的预付款申请、到货款申请、投运款申请、质保金申请,在财务管控系统中编制物流服务中心月度现金流量预算(物资采购支出预算)。
6)县公司物流服务中心主任在财务管控系统中对物资采购支出预算进行审核。
7)判断物资采购支出预算审核是否通过。
8)物流服务中心主任审核通过后,县公司分管领导对物资采购支出预算进行审核。
9)判断物资采购支出预算审核是否通过。
10)县公司分管审核通过后,县公司财务部专工对物资采购支出预算进行审核、汇总。
11)判断物资采购支出预算审核是否通过。
12)各级审核通过后,财务人员实施预付款处理或应付账款处理。
2.关键节点及创新节点说明
(1)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签约管理关键节点及创新节点。其中第3)点既是关键节点又是创新节点。采购员在ERP系统内创建采购订单,保存时系统会自动检查是否超预算。如果超预算,系统会提示并不予通过,此时由采购员联系采购申请的创建人进入项目变更管理流程调整预算,之后重新维护采购订单。如果不超预算,采购订单保存成功。
在ERP系统中采购订单维护成功后,采购合同、配送单、到货验收单、投运单、质保单在系统中以统一的文本格式自动生成,这5种单据可以根据业务进展情况在不同时期打印。为简化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采购员在成功创建采购订单后将5种单据一次性全部打印,根据具体情况分发给买卖双方或存档,尤其是验收单、投运单、质保单,一次性打印全部由供应商留存,便于在不同时期提交进行资金结算,减少了供应商多次到物流服务中心打印单据的麻烦,为客户提供了便利。
第6)点既是关键节点又是创新节点。物资合同签订后,履约员要核实是否需要预付款。如果需要预付款,进入采购付款管理流程。如果不需要,则根据实际情况进入物资收货流程。
在ERP系统中采购订单维护成功后,市公司组织供应商与各县公司集中签约,严格使用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统一合同文本,确保在中标结果后15日内及时完成合同签订。严格中标结果执行,合同签订不得更改中标结果或违背招标、投标文件实质性条款,逐步取消技术协议签订,进一步加快合同签订速度,大大提高了签约效率,降低了签约成本,方便了客户。
(2)电力物资采购合同变更管理关键节点。第9)点,集团公司物资部合同专工审核合同变更申请,若增幅度超过15%或超过50万,则需转入物资需求计划管理流程,新增物资需求计划;若增幅度不超过15%且不超过50万,允许合同变更。
(3)电力物资采购合同履约管理关键节点及创新节点。其中第3)点是关键节点。建立履约管理常态机制,实时监控供应商实际生产状况、项目进度对物资供应的需求,确保供应商按期供货、项目单位按期收货。
第5)点是关键节点。供应商是否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日期和方式交货是其履约水平的重要环节,是物资计划执行准确率的重要因素。
第6)点是关键节点。物资的验收是对物资的数量、外观、内在质量以及有关技术资料、凭证和物资标志等进行检查,以验证物资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物资的验收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电网建设和生产的质量。物资到货验收合格后必须在合同交货期满10日内办理ERP入库手续,确保计划执行准确率达到95%以上。
第12)点是创新节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建立“一单(订单)一评价”的履约评价机制,及时采集供应商交货、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等信息,对供应商合同履约情况实行卡片式管理,并将结果及时上报。严格供应商违约处置,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违约行为进行当期处理。建立诚信评价机制,对合同签订履约情况开展诚信评价,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4)电力物资采购合同资金结算管理关键节点。第1)点物资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提交预付款申请需出具预付款保函、收款收据和物资合同;若供应商放弃预付款,预付款可与到货验收款、投运款一起支付。
县公司物流服务中心核算员汇总供应商提交的付款申请,在财务管控系统中编制月度现金流量预算。预算编制及资金支付应按照合同相关条款及公司财务相关规定,在付款相应凭据汇集完成后进行。
1.1电力物资采购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定义: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问设立与变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最终协议|21,评定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电力物资的采购合同可以被认为是由电力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物资在采购中与供应方共同协商并达成一致后,共同签订的一份买卖合同。电力物资的采购合同一般包括:设备销售合同、办公设备买卖合同、办公家具买卖合同、电力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协议库存合同等形式。
1.2管理电力物资的采买合同
合同管理内容包括对合同的定义、更改、审査、实施、控制、监督等一系列管理行为。合同管理必须由合同当事人结合企业内部制度和合同要求进行实施。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的管理,则是电力部门对物资采购合同所实施的管理行为。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遵循电力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应当将合同管理作为企业的一项日常管理工作。
2电力物资采购合同中存在的管理风险
2.1电力物资采购风险当下市场经济中的电力物资采购存在一定风险,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1)采购中存在汁划风险:采购计划是对整体采购方案的统筹安排,计划不得当可能导致采购中对物价、货物规格、数量、名称和交货期限等要求存在偏差。
2)采购中存在价格风险:由于投标环境是由供货商操纵,所以常出现互相勾搭投标,蓄意哄抬价格,导致企业采购蒙受不必要损失。
3)采购中存在质量风险:采购质量问题是所有物资采购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个别供货商可能会出现不按招标条件和要求进行供货,导致采购的物资在质量方面无法达到企业采购要求。
4)采购中存在验收风险:在电力物资的采购过程中比较重要的两个环节就是交付与验收。只有满足物资交付要求,并实施严格验收,才能保证采购的物资负荷企业生产需要。
5)采购中存在意外风险:天灾或者政策等不可抗拒因素常常导致意外发生,采购中需要考虑意外风险问题”。
6)采购中存在责任风险:电力物资采购过程中采购管理人员需要具备较强的责任心,杜绝假公济私或者非法谋取私利等问题给企业带来的风险。
2.2电力物资采购契约风险
1)合同文本的选择:电力企业对常规合同的制定,必须建立规范、标准的合同文本,在进行物资采购过程中,必须按照标准合同完成招标和采购合同的签订,主要条款不擅自变更。
2)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授权代表:一般来讲,电力物资的采购环节需要从招标、合同签订、交付验收等方面全程对合同进行管理。该过程中涉及人员较广,而其中部分人员虽经办部分事项,但可能不涉及所在单位的法定人代表授权,或者授权范围大过经办事项内容。可能造成权限风险问题和风险问题。
3)签订合同过程中涉及印章问题:各个企业的印章管理制度不够规范和统一,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各类印章起到不同作用,代表不同规则。比如合同签订中常用到的“公章”、“合同专用章”和“业务专用章”等。
4)签订合同中的违约责任问题:违约责任的制定是对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行为规范,制定过于宽松或者严格对合同双方来讲都存在利弊,可能会被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判定无效,不利于企业维护利益工作展开。
5)合同签订中欺诈警觉问题:签订合同过程中需要注意合同内容,防止合同欺诈现象发生,合同欺诈很难同正常合同纠纷区别。在签订合同时需要特别注意一人持多公司资格“围标”,利用虚假合同主体身份完成合同的签订,然后在接到预付款后潜逃、空壳公司等。
3强化物资采购控制合同风险的内控方案
1)提升采购合同管理风险的防范意识,采购各级管理者需要特别重视合同管理问题,支持对合同签订过程中风险的管理控制。
2)综合提升合同承办人及涉及的管理人员在采购过程中的业务能力和素养,合同管理选用责任心较强的部门人员,提升管理人员的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和管控能力,确保合同签汀、管理符合企业管理内控规定,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3)对企业的合同管理部门赋予一定的权威性和独立性,有效制约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招标、签订、实施、交付、结算等过程中存在的不良行为。
4)内部审计控制,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对发现薄弱制动点、风险点制定针对性措施,并随机抽检以及设备监造等。对已经形成的问题进行补救方案。
5)风险规避。在电力物资采购签订合同过程中,如果存在较大的风险,且风险损失程度严重时,应当主动规避风险,放弃合同的签订。
6)风险转移。在采购合同签订过程中,如果预测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可以对风险进行转移,对可能出现的风险损失部分进行保险投保'
7)风险承担。风险发生时,根据以往风险的损失情况,预先做好损失准备金的备用,发生风险损失后作为弥补。
4结语
关键词: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签约;履约;管理策略
电力企业经营与发展过程中,物资合同签约及履约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由于电力企业物资管理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库存实践段且要求一次性使用,因此电力企业物资管理具有一定特殊性,物资合同签约及履约管理的有效性直接关系着整个电力企业的稳定健康发展。在此种情况下,加大力度探讨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签约及履约管理策略,对于电力企业的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电力企业管理中物资合同管理的要点
在电力系统运行过程中,电力物资在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主要包括直接物资、间接物资以及辅助物资三个方面。电力物资管理具有一定特殊性,其对供应时效性要求较高,对物资质量要求较高,库存时间短并且无法实现循环利用。当前社会发展条件下,电力物资供应逐步实现市场化运作,竞争力度也明显加大,市场资源配置更具合理性。但为保证电力企业物资管理的有效性,积极加强物资合同签约及履约管理是非常必要的。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管理要点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管理中应当以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主要依据,保证合同签订的规范性,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允许延长合同签订时间。二是应当以货物清单、澄清文件、招标文件以及合同文件等作为签订物资合同之前的重要资料依据,以保证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必要情况下物资部门需要招标采购时,应当明确物资采购结果,并结合具体信息以及相关规定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切实保证操作的规范性,进而提高电力物资合同管理效果。
2 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签约及履约管理的具体策略
2.1 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签约管理的策略
第一,现代科学技术不断发展进步,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签约及履约管理过程中,应当对电子商务平台以及集约化系统加以优化利用,以保证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签约管理的有效性。尤其是当前电力企业呈现出现代化的发展态势,电力物资集约化管理进程明显加快,物资合同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基于现代信息技术之上的电力商务平台以及ERP的推广应用,在一定程度上规范并固话了电力物资合同签约流程,促进招标结果传回及合同文本生成自动化的实现,保证电力物资合同签约方式的规范性,应当以文本方式进行签约,并保证物资合同中通用合同条款、专业合同条款以及招标文件的规范性,以经过澄清与确认的技术条款和合同商务条款作为主要标准,以保证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签约管理的科学性和可靠性。电力物资合同签订过程中,应当对合同协议书及其附近共同签订,从而为电力物资合同签约规范化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二,加大纸质合同的签订管理力度。在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签约管理过程中,物资供应商应当准备好物资合同相关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相关证明文件等。物资合同签订地点为供应商服务大厅,在电力物资纸质合同签订之前,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电力物资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进行严格且仔细的检查,确认无误且材料齐全后,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对物资合同正本进行盖章。一般情况下,就合同正本逐页盖骑缝章或者小签。
2.2 电力企业物资合同履约管理的策略
第一,对电力物资合同的履约内容及相关责任进行明确标注。也就是说,在电力企业物资合同履约管理过程中,为保证管理的有效性,应当对电力物资合同中的内容及相关责任进行清晰且明确的标注,尤其是要明确电力物资合同履约过程中违约现象的责任人与具体处理方法,以确保电力物资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能够依据合同内容履约,以保证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管理的有效性。在明确电力物资合同具备内容以及履约责任的基础上,一旦出现违约情况,应当严格依照物资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及具体处理方法进行妥善处理,此种情况下,有效的避免了出现违约情况后相互推卸责任等问题的出现,提高电力企业物资合同履约管理的有效性。
第二,设置专业的合同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加强对合同履约情况的监控、分析和管理。电力企业应该设置专门的物资合同管理机构,并配备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对物资合同的供应链进行实时跟踪和统计,以此分析和判断合同是否会出现违约的现象,一旦出现违约的行为,则应该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处理。此外,合同履约管理人员通过对供应商的履约状况进行统计,并制成供应商信誉档案,为企业以后的物资采购、招标选择提供可靠的参考,例如,创建基于ERP模块的合同履约跟踪表,合同管理人员通过合同履约跟踪表,能够及时、准确的掌握物资合同签订、物资流转的实时状况,当物资到货之后,对物资合同进行一一核对,避免出现物资交货不及时影响电力工程建设进程,同时还能够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物资供应的保障能力,全方位、多方面的加电力物资合同履约管理,实现物资合同管理的流程化、规范化以及标准化。
第三,加强资金结算管理。资金支付是合同履约管理的最后环节,同时也是合同履约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之一。电力企业正常运转的前提是资金及时支付以及高效流转,为了保证资金能够及时、准确的支付,电力企业在受到物资采购合同之后,应该立刻和物资供应商进行沟通,然后开具物资发票。每月18日,根据物资合同台账信息,对于满足资金支付条件的合同申请ERP资金支付;每月30日,根据省物资公司的资金支付明细,对资金支付状况进行记录和核对,并且根据相关规定,在当日必须反馈《物资采购资金支付款项回复单》,保证电力物资资金“月月对、月月结、月月清”,即保证资金支付100%准确。
结束语
与其他企业物资合同管理相比较而言,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管理更具特殊性和复杂性,为保证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管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确保物资合同得到规范签订和履行,应当基于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管理要点出发,结合电力企业自身发展实际情况,采取可行的物资合同签约及履约管理策略,以推进电网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从而为电力系统的稳定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推进整个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进步。
参考文献
[1]王铁铮,常少志,于梦遥,卢正达电力企业物资供应合同履约管理研究[J].现代制造,2015(36):169-170.
[2]郑绍海电力企业管理中的物资合同签约以及履约管理[J].山东工业技术,2015(24):165-165.
[关键词]水电站项目;合同管理;现状分析;管理要点
中图分类号:F5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4-0392-02
1、概述
某水电站项目是中非框架协议项目(石油换项目),我公司负责具体实施,该项目合同工期为42个月,开工日期为08年4月15日,该项目为EPC总承包合同,各种风险包括设计风险全部由承包商承担。
2、某水电站所处地理位置及合同管理现状分析
某水电站所在国家位于非洲中西部,土地面积为2.8万平方公里,人口约100万,是个发展中国家,也是世界上最不发达的国家之一,经济主要依靠外国援助,几乎没有产业,国家所用的物资90%以上依赖进口,经济主要以林业和农业为主。上世纪90年代初,该国发现了石油,石油逐渐成为该国的重要经济收入,几乎占整个国家财政收入的90%以上,致使该国逐渐富裕起来。石油带动了该国的经济快速增长,目前已经成为非洲经济增长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94年该国人均GDP只有260美元,现今已经超过1000多美元。近几年,该国随着石油大规模的开采,收入的增长,投资规模逐年扩大,其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也不断增加,电力项目(电网、水电站等)、公路桥梁、机场码头,楼房住宅,市政供水等先后启动,建筑行业已经成为该国的重要产业。
因历史原因,其国家的建筑行业不系统、不健全,没有本国的规范和标准,虽然建筑项目很多,但采用的规范和标准都是其它国家的,包括中国的。项目建设者是外国公司,项目监理也聘请外国人,不执行FIDIC合同条件。各公司与政府签订的合同文本不同,承包商与政府监理国别不同、文化不同,意识不同,给合同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再有,该国法律法规不健全,没有合同法,法律意识淡薄,以领导意识为主,不按合同办事,随意性大,业主不履行自己的义务给承包商带来损失也得不到赔偿。这种现象同政府部门目前的实情以及项目资金来源有一定关系。一是该国合同几乎都是EPC总价承包合同,各种风险由承包商承担,政府部门资金有限,不会为违约支付额外费用。二是贷款项目需要财政部签署贷款协议,投资增加致使贷款增加,需要重新签署贷款协议有很大困难。据了解,几乎没有获得过索赔补偿的公司。这些基本上是该国也是此水电站项目合同管理的现状。
3、某水电站合同管理的工作要点
水电站是该国国家重点项目之一,也是EPC总价承包合同,货币为100%美元。EPC合同是业主把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服务工作全部委托给工程总承包商负责组织实施,并由承包商承担设计、采购、施工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社会风险、国际金融变化风险、价格变化、工程量增加等风险,但不包括工程所在地国家的法律法规变化的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由业主和分包商各自承担。EPC总价承包合同,总承包商要承担更多的风险,决定了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是风险管理。
3.1 做好风险管理。研究分析本项目都有哪些风险,做好风险预测工作,采取必要的方法和手段,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失,尤其是对重点风险的分析预测和控制是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
①做好投标前的风险预测。在投标报价中考虑适当的风险费用,弥补风险发生时所造成的损失;在合同谈判时将一些风险转嫁给业主,如当地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上涨由业主承担;所有进口赤几的物资是免除关税的;业主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道路、通讯等);免费使用当地的资源(树木、岩石)等。
②成立风险预测评估组织机构。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不定期召开风险预测评估专题会,认真研究当前存在的各种风险,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了解当地的市场及变化情况,分析这些问题可能带来的危害。制定管控措施,采用有效方法,及时解决和处理所发生的风险。
③做好重点风险管控管理工作,减少风险给项目造成的损失。本项目的重点风险是汇率风险,本合同支付的货币是全额美元,而近几年人民币与美元汇率一直在增值。2007年3月份签署本合同时,美元兑换人民币的汇率为7.83,目前已经增长到6.20左右,并且还有继续上涨的趋势。而该水电站大量的资金是在中国以人民币的形式消费的,如购买材料、设备、支付工人工资等,人民币增值会使项目成本增加。该水电站因汇率变化导致项目成本增加,其所占比重很大,因此做好汇率风险的预测和管控,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十分重要。对于汇率风险本项目采取的主要方法是:在投标报价中考虑一定的汇率风险;合同谈判时增加预付款支付比例(合同金额的30%);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取加大工程款前期结算比例;工程款到位后将美元及时汇兑成人民币,减少银行美元存款等方法。这些方法和手段,对减少汇率损失都起到很大的作用。
3.2 加强优化设计。设计优化也是EPC合同管理的重要方面。由于总承包商负责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的组织实施,可以更好的组织协调设计、采购、施工相互之间的关系,发挥各方的优势,在满足合同功能和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做好优化设计工作,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用适当的施工方法,减少不必要的工程量,可以降低成本。
①在投标阶段,尽可能获得较为详实的水文、地质、测量等确定设计方案所需要的各种资料,做到投标时的工程量与施工时实际工程量的差异在可控范围之内,减少因资料问题带来设计变化造成的损失。提交给业主的工程量清单不易过细,防止业主按工程量清单一一对照,造成施工设计与投标时不吻合,给设计优化带来麻烦。方案设计、设备选型也应尽量做到有利于实施。
②项目实施过程中,总承包方与设计方要及时沟通,共同确定设计方案,在保证合同要求的前提下,设计方要按总承包方的要求执行,尽量做好优化设计,尽量减少项目工程量。
③加强现场设计人员力量,及时处理设计变更。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在满足合同要求、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做好优化设计工作。如引水隧道的喷锚支护,取消系统支护,全部采用随机支护,根据隧道岩石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打锚杆、挂钢筋网、喷混凝土等;围堰填筑结合实际河流流量,确定施工方案等。
3.3 重视设备物资采购。该国物资匮乏,决定了水电站建设的物资大部分要从中国采购、进口,做好物资及永久机电设备采购工作也是合同管理的重要方面之一。
①做好物资设备采购计划,充分考虑物资采购的各个环节,包括国内招标采购、集港、海洋运输、清关等,保证物资及时到达施工现场,包括大宗材料、零星材料、永久机电设备、施工设备等,避免因物资到货不及时影响工期。物资设备采购计划编制前要召开专题讨论会,相关部室科队共同参与,保证计划的周密性和及时性。
②做好国内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工作,选择实力强、信誉好、服务好的供货商,不仅要求价格低廉,更重要的是保证质量,尤其是永久设备的采购,保证质量是第一位的,否则会给项目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
③加强物资管理,应用计算机物资管理软件,充分做好物资设备(配件)预警性管理,及时掌握和了解物资库存及现场需要的情况,既要满足施工需要,又要减少库存量。
④加强现场与国内物资采购部门的沟通,将现场的采购信息及时准确的传达到国内,并及时跟踪、询问,防止信息沟通不畅造成采购错误,采购不及时等问题。
⑤加强同当地中资公司的联系,了解当地物资市场情况,当国内物资供应不及时时,通过中资公司和当地市场解决物资短缺问题。
⑥对市场进行有效预测,尽量低价采购,提前采购,降低汇率及物价波动带来的风险。
3.4 注重合同管理加强业主沟通。以合同为依据,加强同业主的沟通,得到业主的认同,通过业主的帮助,减少不必要的费用,也是合同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
①加大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该水电站工程进度款是按合同中已经确定的固定比例,按月支付。但实际上,该国国家的办事效率低,支付程序复杂繁琐,一般6个月左右才能支付一次,甚至时间更长。针对这种情况,项目部通过与业主沟通,得到业主的默许,从2008年10月份开始加大工程款前期支付比例,到2010年年底已经拿到96.2%工程款(含预付款)。通过这种方式不仅解决了项目部资金使用问题,也降低了汇率风险。
②炸药的运输和保管:该国炸药的进口和使用,需要政府国防部批准,并要接受监管。很多公司炸药到达该国后,是由宪兵警察负责运输和保管。保管的位置由宪兵队指定。运输保管的费用由公司支付,费用很高。每次炸药领用都要给宪兵队费用,十分不便,炸药还常常丢失,不仅造成经济损失,还会影响工期。该水电站的炸药,虽然合同规定由业主负责运输和保管,但业主没钱,最终还是由承包商来承担,这种现象是由该国国家的实情决定的。项目部通过与业主加强沟通,以合同为依据,说服业主,不仅解决了施工现场存放炸药问题,而且花费很少的费用解决了运输保管问题,不仅使用方便,而且避免了丢失。
③政府官员到中国:该国官员都喜欢到中国,往往以检查验收在中国采购的材料设备为理由,发生的费用由中资公司负责,而且还要多次到中国不同的地方进行检验验收,否则会以种种理由拒绝材料设备运到该国。该水电站也存在这样的情况。项目部就此问题,多次同业主沟通交流,提出到中国验收检查存在的诸多困难,该水电站报价的实际情况,以合同规定:可以在中国厂家验收也可以在该国验收为理由,多次婉拒政府官员到中国,也起到降低成本的作用。
④其他沟通管理方法:国际EPC总价承包项目同一般项目一样,做好文档管理,加强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控制,也是合同管理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关键词:合同管理 财务管理 财务控制
一、前言
目前企业财务管理中普遍现象是,财务人员只是简单的核算员,在整个合同管理过程中从前期合同谈判,到合同签定、合同履行,以及最后合同结算,财务人员都很少参与更没有主动参与的意识。财务人员在管理过程中只负责报销、核算、统计,监督控制职能薄弱,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建立合同管理责任和风险控制措施变得尤为重要。财务人员如何参与到合同管理中来,如何在财务管理中更好的实施合同管理职能是财务人员必须考虑的问题。
二、财务管理与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系列活动的总称。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因此合同管理是财务管理必不可少也不容忽视的一部分。财务管理和合同管理紧密联系,好的财务管理是实现合同管理的保证,他们共同促进企业严格遵守内部规范,完成预期的经济效益目标。目前企业在合同管理中存在很多问题,例如:先施工后签订合同,随意解除合同,合同变更不规范,合同履行内容和签订内容不一致,阴阳合同等。特别对于一些建筑安装企业合同管理问题尤为突出,现在建筑市场是买方市场,施工队伍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得胜利,采取各种不规范、不合法的运作手段,而企业单纯追求利润指标忽视合同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纠纷、索赔层出不穷,无形中造成企业成本的增加。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为进一步规避各种各样的合同管理风险,财务管理中加强合同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
三、在财务管理中如何加强合同管理
(一)财务部门对合同实行全过程管理
财务是整个管理系统中的一个关键环节,是经济管理的核心。做好合同管理要充分发挥关键环节的作用,通过合同订立前的风险预测,风险辨析;执行中的资金支付控制;合同收尾阶段的验收和履约监督等,保证合同管理程序的良好运行,实现全过程的财务管控。
1、合同订立前的风险预测,风险辨析
风险指的是损失的不确定性;风险量反应不确定的损失程度和损失发生的概率。在合同签订前财务部门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风险预测、风险辨析工作,认真分析要进行的合同活动可能存在的风险。在这个过程中财务人员要格外谨慎,仔细调查对方的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把可能的风险逐一分析,确定风险的类型,制定风险对策。合同风险一个重要的来源是合同本身,财务人员要重点关注:格式文本,合同类型,变更事项,合同纠纷等。这就要求会计人员配合,仔细审核合同内容、合同文本。尽量选用由国家统一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条款不漏项,文字表达清晰,无含糊不清词语。同时充分利用法律资源中的担保制度、保险制度以及纠纷法律制度等,来降低和转移合同条款所带来的风险。加强风险预测职能,尤其要注意对方转嫁的风险,例如:企业在进行投标时,一般都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实质是招标企业为了避免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随意撤回。撤销投标或中标后不能提及履约金等行为造成的损失而进行的风险规避。对投标人来说合同订立越迟,资金成本则越高。总之,对风险的界定要有超前意识,及时收集和分析与风险有关的各种信息,预测可能发生的风险,并对其进行监控提出预警。
2、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财务控制
首先,对合同生效后可能涉及的税收政策、收入情况、成本费用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合同执行情况密切关注,制定严格的合同管理流程及审核办法。例如:凡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一律经财务主管审核并签署意见,再由财务部盖具合同专用章,并交由财务部统一存档。对于销售合同凡利润指标在规定比例范围的,且现款现货的合同,由财务主管最终审批;利润指标低于公司规定的,或有欠款信用不良情况的,财务主管签署意见后提交公司领导审批;销售人员最后须持审批手续齐全的合同到财务部盖具合同专用章,办理发票相关事宜。其次,加强合同执行过程中资金管理。资金管理应遵循集中管理、统筹安排、综合平衡、优化投向的原则。资金管理由财务部负责和具体操作。对照合同履约实际,把好资金的使用和费用的结算。对于合同款的支付要求做到:制定《预算管理制度》,企业各项合同支出都必须履行计划申报,批准下达的程序,并严格以批准的预算定额为依据。财务部门负责预算指标的审定,严格审批程序。
3、在合同的收尾阶段,加强合同的验收和履约监督。落实人员加强对甩项项目的管理,完备手续、资料,确保资金安全。财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清理债权债务,做好合同款的催收工作。同时编制财务决算报告,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估。
4、抓好合同的变更和索赔工作。索赔是合同管理的继续,贯穿于合同履行的全过程。财务人员要提高的变更索赔意识,明确变更和索赔职责,把工作贯穿于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财务人员及相关部门认真制定合同变更索赔工作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在合同变更索赔过程中财务人员应积极发挥监督检查职能。监督重点如下:首先,合同变更理由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相关相关文件的规定;其次,原始记录、原始资料保管是否完整,合同资料的归档应分类进行,及时、系统、连续,无遗漏;最后,对相关费用进行审查。
(二)抓住经济活动的重要环节加强合同管理
1、加强采购合同的日常管理。在日常的管理中,突出合同管理人员的审核职能是降低风险的一个有效策略。首先,对合同文本的审查,签订前财务人员认真审查合同条款,对其中可能引起纠纷的地方予以删除或改进。杜绝含义模糊的条款出现在正式文本中,使条款的可操作性强。其次,督促监督采购部门制定相应的采购标准、质量标准及合理的价格标准,在保证产品质量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制定相应的质量加减价条款使合同款贴近生产工艺。再者,定期检查采购部门是否做好供户的资质审查,为合同的签订把好关。其中包括供户的确定的依据审查、资格和信用审查、签订人的审查。采购部门每年应对供户进行系统评价,对达不到要求的供户进行淘汰,形成新的供户清单。对于新供户严格按组织考察,试用试供等环节合格后纳入合格供方。资质主要包括:生产许可、经营范围、特许进入、资质等级等。信用主要指的是诚信度,包括守约能力、纳税状况、售货服务状况、承诺兑现等。签订合同时要求对方将各类资质证书进行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保证供方提供的资质具有法律效率。单位内部人员应严格按照授权范围签订合同,杜绝超越权限或无权限人员签订合同。
2、加强合同的综合管理,实现成本控制。坚持程序管理,择优选择分包商。财务及相关人员对各分包单位做细致的调查,对其资质信用进行评价,将有关资料建档保存,择优选择分包商。确定合理的成本控制目标,合同文件和成本计划是成本控制的目标。企业必须有一套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在成本分析成本核算的基础上,系统的研究成本变动的因素,参考企业的经济效益指标,确定合理的成本计划,指导企业的投标报价及其分包合同签订。合同签订后,为了把费用控制在合同金额以内,财务人员要进一步对合同的履行情况实行监督检查:一、杜绝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发生,发现合同履行异常,及时调查原因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二、运用经济指标进行成本分析,通过实际值与预算值,实际值与目标值的比较,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了解成本总量的构成比例和成本管理的薄弱环节,采取对应的增收节支措施,避免超支,为今后的发展提供经验和教训。
(三)财务部门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就要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
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建立科学的培训制度,全面实行全过程考试、考核、检查。激活培训方式,提高培训的成效性。通过各种方法有针对性和重点的组织好学习,向相关人员介绍最新的《合同法》、《招投标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定期组织合同系统专业管理人员进厂培训,把合同相关法规的学习纳入继续教育日程,从思想上引起财务人员的高度重视。健全考核,激励、责任追究机制,对合同订立、执行过程中违法违规或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行为追究责任。
合同管理工作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它不只是简单的要约、承诺,而是一个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财务部门要充分发挥自己在合同管理中的监督、检查职能,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参与到合同管理中来,通过运用自身特有的方法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价,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补救,同时为今后企业的发展所借鉴,财务管理对合同管理具有现实的重要应用价值,必将越来越得到企业的重视和认可。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