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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管理方法

时间:2023-04-20 08:34:2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施工合同管理方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施工合同管理方法

第1篇

【关键词】建设;合同;管理

一、施工合同管理的准备阶段

施工合同策划包括施工合同内容策划、施工合同结构策划和施工合同管理策划。施工合同策划是工程管理前期策划工作的主要工作。通过施工合同策划形成工程项目合同分解体系和管理制度以及合同管理组织结构,确定合同关键条款和主要内容,为实现项目目标和履行工程合同提供基础。

1.1施工合同管理策划

施工合同管理策划是施工合同的开始阶段策划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组织结构,以保证合同顺利进行。

1.2施工合同结构策划

施工合同策划是合同策划的一个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合同的结构策划明确的合同界面关系、构建整个项目的合同分解结构,方便合同发包及合同打包,有利于将来合同履行管理的落实。

1.2.1施工合同分解结构

合同分解结构是按照工作分解结构的方法,将施工合同分解为具有不同内容和不同层次的合同结构。合同结构应该考虑工工程项目管理方法与程项目分解结构结合在一起。

从施工合同关系分析上看,发包人的合同结构只有一个层次结构,就是对所需直接发包合同进行分解;承包人的合同结构也只有具有一个层次结构,就是对所需分包合同进行分解。

1.2.2施工合同分包和打包

施工合同分解后合同包数量非常,合同发包人就是为了减少合同协调工作量、减少合同发包数量、减少合同发包数量,可以按照一定的方法将合同进行打包,然后采用直接发包方式或招标投标方式发包。

施工合同打包方法可以降低合同发包人的协调工作,有利于提高供应商、分包人、承包人竞争的有序进行,有利于施工绩效考核及合同履行。

二、施工合同管理的执行阶段

在施工合同执行阶段中包括履约管理、争议的解决、索赔管理、变更管理等内容。

2.1履约管理

2.1.1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体系

施工合同管理要求组织专业化管理和实施专门化。所以,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在工程项目管理组织结构中应该仔细考虑合同管理职能。

2.1.2施工合同的监督及履约跟踪

在实施工程具体操作中,由于实际情况或计划失误发生变化,可能使预定目标与合同实施偏离,如果没有采取相应措施,会造成合同的无法履行。通过对合同监督与履约跟踪,对合同履行情况分析,找出偏差的地方,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补救,最终顺利的完成合同需求,从而实现目标工程。对施工合同监督及履约跟踪有如下几个方面:

(1)对合同具体结果及履行活动的监督与跟踪

对合同具体结果及履行活动的监督与跟踪是一项认真细心的工作,包括完成工作的价格、成本、时间、质量及数量等。通过监督和跟踪的相关活动,可以对施工合同内容的履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针对特殊事件或异常情况做合理分析,找出偏差的责任和原因。

(2)对管理团队进行监督与跟踪

合同当事人通常在施工现场建立相应的关于项目管理团队,根据工程实施中需要设置专业化的管理人员和管理部门。现场项目管理团队通常会设置合同造价部、质量安全部、工程部等相关部门。项目管理团队必须严格履行签订的合同,公司专业的人员通过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跟踪,提出如何履行合同建议和意见,提高合同成功率。

(3)对合同条件及书面文件的监督与跟踪

在合同履行管理阶段开始,合同条件的不能有任何变更,如果有,那么合同管理人员都应负责,与合同工程项目参与者和其他当事人之间的书面进行联系,必须审查并记录合同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都应该参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解决措施和争议协商中,并在合同法律方面监督、分析和审查解决方法。

2.2变更管理

施工合同过程中会遇到不同的情况,合同变更管理会对合同履行效果有直接影响。

2.2.1施工合同变更

施工合同变更就是指对修改和变化原合同内容。在签订施工合同后,由于工程施工的周期非常长,受客观因素和自然环境的影响大,施工合同双方在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改动和调整合同内容和条款的活动。

施工合同主要由工程技术规范和合同条款两部分,所以,施工合同的变更可分为施工内容变更和施工合同条款变更。变更施工合同条款就是要对合同条款内容的修改、删减和增加的操作,包括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通用条款等;施工内容变更指规范和工程技术,如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范围等进行变更。

2.2.2变更施工合同的程序

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按照实际需要提出合理的合同变更,只有当合同当事人双方都同意了,合同变更才正式有效。由于履行合同可能涉及项目参与者非常多,工程实施会经常遇到发生变化,为了合同变更管理更加规范,合同变更程序是合同双方遵守的。

2.2.3合同履行效果受施工变更的影响

从工程变更的结果、过程、内容分析可知,合同履行效果受工程变更影响非常大,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易引起工程返工,从而增加成本

(2)工程内容变更控制和管理不正确,不仅会影响合同的履行,而且易引起工程纠纷,打乱整个施工部署。

(3)要修改和变更工程实施文件和工程目标

(4)各合同当事人义务和权利的变易引起责任冲突

所以,工程项目参与方必须对变更带来的影响高度重视,积极避免合同变更,为合同履行效果创造出良好的条件。

参考文献

[1]王建东.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11-45

第2篇

在工程建设领域内,业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并和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承包人通过履行施工合同来实现业主的投资意图。正确的合同管理在工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对三大控制(即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成本控制),尤其是对投资控制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

目前,我国的工程施工合同本身还存在一些薄弱的环节,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不少项目签订的承包合同非常简单,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使得不少合同不符合标准合同要求,更不符合国际上通行的合同文本的要求;对一些重要的合同条款,签约双方可能还有分歧,但在外界的压力下草率签订合同,为日后产生合同纠纷埋下隐患。

其二,签约的双方都不认真执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或对合同规定打折扣。如发包方不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有的业主长期拖欠工程款;而承包方往往既不采取索赔措施,也不敢擅自停工,致使施工承包合同半用半废,对合同双方都不能起到约束的作用。

其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合同纠纷时,合同双方首先采用的解决方式不是按照国际惯例请监理工程师对争议做出公正的决定并执行这个决定,而是想方设法用行政手段解决,往往致使合同争议复杂化;

其四,业主对某些专业工程指定分包单位,在管理和拨付进度款等方面均按指定分包商对待,但要求总包单位和这些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在法律上,这些分包单位是普通分包商,对这些分包商出现的违反合同的行为,总包单位难以约束。

2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有效途径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不断完善和规范,合同必将成为维系发、承包双方的重要法律依据,因此必须加强施工承包合同的管理。笔者经过多年实践,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1)应采用规范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建筑工程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具有金额大、履约时间长、涉及面广等特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文本内容全面、依据充分、定义严谨、格式合理,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较强的适用性。采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规范文本,有利于双方减少合同纠纷,能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随着我国加入WTO,建设单位和企业应尽快熟悉并适应国际工程管理的需要,按国际惯例规范工程管理行为,采用规范合同文本,这对建筑企业提高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和生存能力有积极的作用。应注意的是,订立合同时应对专用条款的签订,根据建设条件和有关的法律法规认真斟酌,这是订立合同的核心。

(2)要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

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主要是了解国家政策和行业规定,收集齐全设备和原材料的价格信息,深入市场了解和具体项目相关的技术,及时掌握参与工程建设各方的情况。这些工作是长期性的,但也是非常重要的。没有扎实的基础工作,施工合同管理是不能成功的。

(3)把合同管理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

在建设领域内要进一步引入法制机制,认真执行《招标投标法》和《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违反合同的行为,不管他是合同的哪一方,都应依法接受处罚,从而把合同管理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

3在加强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的一些实际做法

(1)合理进行分包。在签订主承包合同时,要通盘考虑,用分包方式把非自己专长的工程或风险大的工程部分分包出去,使自己能集中精力做好总承包的合同管理工作,并完成自己承担的主体工程部分的施工,以确保整个工程项目按时保质地建成,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

(2)在施工“三控制”中首先要抓进度。在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人们都熟知要抓好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和成本管理。在这三控制中,承包商在施工中尤应特别注意进度控制,使施工进程严格地按计划进度进行,防止工期延误。施工进度的管理,其重要性不仅在于使工程项目按计划日期建成投产,更在于它对施工质量和工程成本的严重影响。实践经验证明,严重的工期延误往往会带来一系列的被动,会导致施工质量难以保证,工程成本大量增加,甚至失控。

(3)学会使用“指定分包商”。“指定分包商”是现在工程承包施工实践中经常采用一种分包方式。由于种种原因,总包商对指定分包商应承担的责任往往和普通分包商同等对待,造成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被动。

按照国际惯例,在合同关系和合同责任方面,“指定分包商”的不同主要表现在:对于特定的工程部位由业主指定的分包商来完成,当这个“指定分包商”没有完成合同义务时,业主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总承包商不按时按量地向“指定分包商”支付他已从业主方面领到的工程款时,业主可以直接地向“指定分包商”支付工程款;“指定分包商”所负责实施的工程部位,其报价列入总承包商的报价书,但此项款额由“暂定金额”项目支付。

由上述特点看,如果“指定分包商”违约,无论是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施工期限落后于合同进度,业主均负有推脱不开的责任,总承包商可以摆脱合同责任。

在施工现场,总包商感到最难以管理的就是“指定承包商”,所以总包单位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对某些合同条文要参照国际惯例进行斟酌和签订;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一些根本没有能力完成分包任务的“指定分包商”,要向业主要求更换,以确保整个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目标。

第3篇

【关键词】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合同法;分包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按要约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要约,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完成约定施工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作用从宏观来讲,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微观来讲,是规范工程承包、发包双方行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对于施工企业而言,有效的合同管理是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质量、成本、进度)实现的重要手段。为了提高企业的利润水平,施工企业必须重视合同管理。

1.增强合同管理意识,学会使用合同

在以往的合同管理中,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合同签完了就归档在资料柜里,甚至有的项目快结束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等职能管理人员还不知道合同都有哪些内容,或还是按照既往习惯,以前怎么干现在还怎么干,或是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这样的管理方法,在激烈市场竞争中显然不适应现代施工企业的管理要求。轻视合同的管理,常带来这样的结果:本不该违约却违约了,本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却自动放弃了,甚至是本可以获得利益却承担了损失。所以作为总承包企业特别是合同管理人员,一定要会用合同、巧用合同。

为作好合同管理工作,企业和项目部在合同实施前必须对相关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合同答疑的培训,组织学习合同条款和合同总体评审要领,把合同责任具体地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者身上。具体工程项目,该工作可由项目经理牵头,商务经理实施;要对合同的主要内容作出解释和说明,做到人人熟悉合同中的主要条款、相关规定、管理程序等。

2.增强合同法律意识,规避法律风险

2.1学会甄别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就是基于法律规定产生的可能影响企业经营成本和利润的经营行为。简言之,法律风险就是一切依照法律规定可能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况和行为。识别法律风险,除了要认真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外,一个重要方法就是总结多年来在合同管理方面的经验教训,并在日后新签订的合同中学会规避、转嫁或谋取双方共同承担风险的方法,降低自身的法律风险。

2.2分包合同中规避法律风险的几个方法

就工程分包如何有效规避法律风险,本文谈几点注意事项:

第一,在与分包商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中设置有效的风险转嫁条款。如:增加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条款,明确无法一次性通过验收需承担的违约责任;增加进度滞后违约条款,对因进度拖延造成其他工序连锁性滞后的情况明确惩罚标准等。

第二,对于分包商,运用双方共同承担的方法在合同中写明结算程序以控制付款节奏。如:可参照业主方的付款进程及结算步骤来订立分包单位的支付款节奏,避免出现垫资情况的发生等。

第三,运用风险规避的方法,在与分包商的结算书中注明“双方无其他争议”,这样可以在双方产生一些纠纷时免除不必要的诠释和调解;增加“本合同项下所有应得款项已经全部按约付清”字样,以免产生任何额外待付款项。

3.熟悉《合同法》,完善合同管理

在法制社会里,法律是调整和规范合同关系的规则,不懂规则就会被规则所伤。知《合同法》、懂《合同法》可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避免不必要的违约出现。按照《合同法》,本文以为应从如下四个方面完善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一,根据《合同法》中关于权的规定,制订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

第二,根据《合同法》中关于标的物验收的规定,制订合理的收货管理制度。

第三,根据《合同法》关于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的规定,制订严格的债务管理制度。

第四,根据《合同法》关于合同变更的规定,制订合同变更审批管理制度。

4.要对合同进行全过程管理

4.1合同全过程管理原则及方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难免会出现问题和风险,全过程合同管理就成为必然要求和重要抓手。而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对潜在风险因素进行预测,对产生的纠纷运用规避风险技巧进行化解或谈判,对已处理完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就成为合同全过程管理的方法和原则。

4.2注意合同履行中的证据

保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法院审判的一个基本原则。事实是靠证据来证明的。要及时地收集、整理过程中发生事件的各类记录,积累可能涉及合同权利义务的资料,形成能够清晰描述和反映整个合同履行过程的数据库和证据链,为合同管理提供全面、正确、合法有效的支撑。

5.注重授权控制管理

合理的授权可加强总承包单位经营管理的机动性和灵活性,反之必然带来管理的混乱、失控。授权控制注意事项主要有:

第一,在发包人授权特定人管理和签认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变更、洽商、零星用工的签认、合同外工作的签认和工期、费用索赔时,必须规定除特定人之外的其他人签字无效,且发包人不予认可;所有的变更洽商、零工、合同外工作和索赔所增加款项,承包人必须在当期工程款申报时进行申报,否则视为承包人放弃了相应的权利。

第二,在结算时,明确结算的程序和权力,在合同中明确只有特定人有权进行结算,以及结算程序确认;结算单必须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或规定“联合签署生效”特别条款等。

第三,在付款时写明收款单位,必要时需在支票上注明“不得背书转让”,并要求收款人员出具授权文件。

上述方法主要是以时间、范围、对象三个方面作为授权控制节点,由此不仅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加强总包单位协调各专业分包的管理能力,同时避免了不当授权。

6.分包合同的签订应以总包合同为基础

在签署分包合同时,要以业主方与总包单位签订的合同为依据和基础,订立分包及采购合同条款,要关注和把握总承包合同与各专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联动性,使合同成为工程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在订立分包合同时,要关注以下节点和事项:

第一,在时间上,对分包合同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要以进场或到货能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为前提。

第二,以业主方付款为前提,使分包及采购合同的付款节拍与总承包合同保持一致性;付款进度可根据总包单位收款的进度安排,避免出现垫资情况。

第三,将分包及材料供货单位的违约责任与工程总包施工合同约定事项相联系,有效规避施工进度风险。

第四,将施工合同对质量的要求贯彻到分包及材料供货合同中,明确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办法。

7.注重对甲指分包单位的管理

7.1甲指分包管理不善会造成很严重的负效应

进度、质量、安全三个方面出现了问题往往是由于专业分包单位的资质或者实际施工能力不能达到理想的状态,在施工经验以及自身生产协调能力上存在明显的欠缺,不能按既定的进度计划完成节点工作,造成后续其他相关工序连锁性进度延误;供货单位产品质量达不到合同所要求的标准,专业分包人所完成的工程部位无法通过质量合格验收造成返工等。由于分包单位是业主方指定的,不可避免地使分包人存在心理优越感,对总承包单位的协调管理消极怠慢等。这些负效应的产生势必影响整个工程项目的最终结果。

7.2管理甲指分包的方式方法

应从三个方面加强和健全合同管理工作,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

第一,应留下做过总承包服务工作的证据。文字证据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在结算的时候可作为有力证据,但仅仅有落实在纸面上的文字而不签字不盖章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最终也会在结算的时候增加确认证据的难度。

第二,应该争取获得更大的管理权力。权力的表现应体现在合同上,从进度、质量、安全、付款进度等方面争取最大的权限,做到权利有依据,奖罚有出处可寻。

第三,养成出现问题及时解决的工作习惯。对已发生的合同索赔应及时向业主方申报,在双方约定的时效内争取问题的解决,不把问题都留在最终的结算环节。即便双方暂时就费用或其他内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也要清楚地记录问题解决到了那个环节,对已确认的内容双方签字,这样便于后续的工作。

8.培养和提升工程总承包条件下的分包管理能力

8.1培养工程总承包的意识

工程总承包就是承包项目的设计、采购与施工等全部工作内容,工程总承包合同一般采用EPC合同,这是未来建筑市场发展的大趋势。而施工总承包只承担施工环节的工作。工程总承包的管理模式是市场未来发展的主导方向,培养和承担对各专业分包人的总承包管理的角色势在必行。

作为分包单位可能会突破现有法律规定的分包不能再分包的规定,所以总承包单位不仅要对一级分包进行管理,还要增强对二级分包的控制能力。

8.2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分包管理的准备工作

第一,大力培养具有总承包管理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培养电梯工程、空调工程、消防工程、幕墙工程、智能化系统等专业工程的专业人才,培养专业的设备采购人才。

第二,大力培养设计人才,逐步培养设计与施工、设计与采购的协调能力,培养设计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指导能力和施工人员对设计的理解能力和沟通能力,逐步培养对工程项目整体的规划和策划能力。

第三,建立工程总承包的合同管理系统,培养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合同管理人才。

第四,先从工程项目的某些部分着手,培养工程总承包能力。

9.结束语

总之,合同管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是施工企业管理的核心,没有有效的合同管理,就不能实行有效的企业管理,也就更不能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因此,施工企业必须树立合同管理意识,重视合同管理,提高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的意识,提出避免法律风险的方案,学习与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施工合同管理经验,切实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这样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谋求生存和发展。

参考文献:

第4篇

尤其是加入WTO后,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工作,是强化合同法制意识与国际接轨的重要环节。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加强法制观念,自我保护,维护正当权利,促进企业管理水平,减少损失,增加利润,提高投资的经济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需要。现就监理工程师在具体工程项目监理过程中如何做好合同管理谈几点看法。

1.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目前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该工程项目的实践中,由于业主对建设监理缺乏理解和经验不足.存在着下述几种不正常的情况:

a.将业主与监理单位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误解为雇佣关系。

b.业主对承包方的各种具体要求并非都经过监理方这个统一的出口.因而降低了监理方应有的作用,而且使承包方在执行过程中受到多头管理,左右为难,无所适从,反面影响了工作的正常进行。

c.业主虽然也授予了监理方必要的权力,但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往往不能很好地支持和信任监理工作,结果监理方在对业主向承包方的付款方面无任何制约力,使监理方处于被动状态。

1.2监理工程师对存在问题的处理

监理工程师应主动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监理方的一切监理活动应向业主负责,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施工情况,未经业主授权监理工程师无权变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由于不可预见、不可抗拒或其他因素需要变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时.监理工程师可以向业主提供建议,积极协助业主与承包方协商合同变更事宜。对业主提出的要求以及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监理方的现场监理人员也要随时做好记录.及时改进和解决。已证明监理人员判断或处理问题有错误时,应主动向业主承认错误并提出改进意见。当监理工程师正确的建议被业主否决时,应阐明自己的观点,书面通知业主,说明可能给业主带来的不良后果。

业主应大力支持监理工作,尊重监理方独立公正的第三者立场,授予监理方必要的权力,如技术上的审定权、工程质量的评定权、进度与工期的确认权、工程款支付与结算上的确认权与否决权、组织协调上的主持权,应大胆放手,将付款签发权交给监理方等。业主与监理方还必须默契配合,无保留地合作。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2.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

(1)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2)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

(3)借鉴国际经验,推行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管理方面,我们要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参考了FIDIC文本格式,较以往合同文本有较大的改进,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应该严格执行。

(4)监理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严格按合同管理,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

(5)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合同中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6)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减少索赔。

3.工程索赔的管理

妥善处理索赔事件是反映监理工程师执业能力的重要标志。作为一名合格的监理工程师,1)树立正确的索赔观念。承包人提出的合理索赔要求,是规避风险的最后措施,监理工程师应当受理而不能拒绝。2)加强学习和实践,努力掌握索赔的原则、方法、技巧,用先进的管理方法代替传统习惯做法。3)认真阅读合同文件,了解本合同履行风险。在索赔要求提出时。能够知道该要求与合同约定的差异,迅速判别索赔是否成立。4)注意搜集积累原始资料、凭证及验收记录。证据是索赔的关键,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的索赔就不能受理。监理工程师从一进入现场开始,就要有目的地安排专人从事信息资料管理工作。对证据齐全、符合合同、计算准确的索赔要予以驳回。5)认真履行工程师职责,规范化程序化地展开工作,减少和防止因工作失误、疏忽而发生的索赔机会。

4.工程变更管理中注意的事项

工程项目由于设计深度不够,或者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与环境情况变化等,或合同双方当事人或第三方的干预和要求,都会引起工程的变更。因此,在变更管理中监理工程师应注意以下几点:

(1)任何工程变更都会引起工程费用的变更。

某一工程局部或工程材料变更单项虽少,但也可能使工程费用大幅度增加,甚至使工程费用失控,总投资突破工程概算。如变更结构物台背回填料,虽然单项费用变化不大,但全部工程构造物数量很多;又如沥青混合料中天然砂改用机制砂和沥青改用改性沥青等,这些单项材料虽然差价不多,但工程量很大,单项累计费用总额就会很大。

(2)工程变更虽然计划方案先进、可行,但工程变更决策时间、设计周期的要求,可能使工程进度受到影响,无法按预定工期完工。

(3)防止非指令性变更发生。如在没有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下达变更指令的情况下,而业主某些人员提出变更工程标准、技术规范、修正设计差错,以及某些监理人员提出超合同规定提高工程质量和工程材料质量控制标准等,造成实质上的工程变更,从而引起工程费用的增加,此种变更带有随意性,缺乏根据,应予避免。

第5篇

论文摘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主要是指监理方受业主委托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监理工程师以业主和承包方双方依法签订的合同为依据,以保证工程质量,按照施工合同价格控制工程成本,按期完成工程项目为目的,以公平合理地处理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为准则,介绍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及在监理工作中的重要性,从服务意识、合同签订、工程质量、进度的控制、工程变更及索赔的管理等方面阐述了合同管理工作的内容,提出只有搞好合同管理,才能提高管理水平,增强竞争力。

前言

监理方与业主的关系。是被委托和委托的合同关系。监理方受业主的委托.依据监理合同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理,他们之间的这种关系是通过合同来确定,因此双方都负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虽然说监理工程师是接受委托后开始对项目实施进行管理.但是.监理方的一切有关行为是以其自己的名义独立进行的只对业主负责。从法律意义上来理解业主与监理工程师的关系,是经济法律关系中的委托协作关系,而不是某种从属关系。正因为如此,才有人把工程项目监理制称为“第三方”管理。

尤其是加入WTO后,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工作,是强化合同法制意识与国际接轨的重要环节。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加强法制观念,自我保护,维护正当权利,促进企业管理水平,减少损失,增加利润,提高投资的经济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需要。现就监理工程师在具体工程项目监理过程中如何做好合同管理谈几点看法。

1. 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目前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该工程项目的实践中,由于业主对建设监理缺乏理解和经验不足.存在着下述几种不正常的情况:

a.将业主与监理单位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误解为雇佣关系。

b.业主对承包方的各种具体要求并非都经过监理方这个统一的出口.因而降低了监理方应有的作用,而且使承包方在执行过程中受到多头管理,左右为难,无所适从,反面影响了工作的正常进行。

c.业主虽然也授予了监理方必要的权力,但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往往不能很好地支持和信任监理工作,结果监理方在对业主向承包方的付款方面无任何制约力,使监理方处于被动状态。

1.2 监理工程师对存在问题的处理

监理工程师应主动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监理方的一切监理活动应向业主负责,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施工情况,未经业主授权监理工程师无权变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由于不可预见、不可抗拒或其他因素需要变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时.监理工程师可以向业主提供建议,积极协助业主与承包方协商合同变更事宜。对业主提出的要求以及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监理方的现场监理人员也要随时做好记录.及时改进和解决。已证明监理人员判断或处理问题有错误时,应主动向业主承认错误并提出改进意见。当监理工程师正确的建议被业主否决时,应阐明自己的观点,书面通知业主,说明可能给业主带来的不良后果。

业主应大力支持监理工作,尊重监理方独立公正的第三者立场,授予监理方必要的权力,如技术上的审定权、工程质量的评定权、进度与工期的确认权、工程款支付与结算上的确认权与否决权、组织协调上的主持权,应大胆放手,将付款签发权交给监理方等。业主与监理方还必须默契配合,无保留地合作。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2.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

(1)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2)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

(3)借鉴国际经验,推行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管理方面,我们要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参考了FIDIC文本格式,较以往合同文本有较大的改进,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应该严格执行。

(4)监理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严格按合同管理,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

(5)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合同中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6)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减少索赔。

3.工程索赔的管理

妥善处理索赔事件是反映监理工程师执业能力的重要标志。作为一名合格的监理工程师,1)树立正确的索赔观念。承包人提出的合理索赔要求,是规避风险的最后措施,监理工程师应当受理而不能拒绝。2)加强学习和实践,努力掌握索赔的原则、方法、技巧,用先进的管理方法代替传统习惯做法。3)认真阅读合同文件,了解本合同履行风险。在索赔要求提出时。能够知道该要求与合同约定的差异,迅速判别索赔是否成立。4)注意搜集积累原始资料、凭证及验收记录。证据是索赔的关键,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的索赔就不能受理。监理工程师从一进入现场开始,就要有目的地安排专人从事信息资料管理工作。对证据齐全、符合合同、计算准确的索赔要予以驳回。5)认真履行工程师职责,规范化程序化地展开工作,减少和防止因工作失误、疏忽而发生的索赔机会。

4.工程变更管理中注意的事项

工程项目由于设计深度不够,或者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与环境情况变化等,或合同双方当事人或第三方的干预和要求,都会引起工程的变更。因此,在变更管理中监理工程师应注意以下几点:

(1)任何工程变更都会引起工程费用的变更。

某一工程局部或工程材料变更单项虽少,但也可能使工程费用大幅度增加,甚至使工程费用失控,总投资突破工程概算。如变更结构物台背回填料,虽然单项费用变化不大,但全部工程构造物数量很多;又如沥青混合料中天然砂改用机制砂和沥青改用改性沥青等,这些单项材料虽然差价不多,但工程量很大,单项累计费用总额就会很大。

(2)工程变更虽然计划方案先进、可行,但工程变更决策时间、设计周期的要求,可能使工程进度受到影响,无法按预定工期完工。

(3)防止非指令性变更发生。如在没有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下达变更指令的情况下,而业主某些人员提出变更工程标准、技术规范、修正设计差错,以及某些监理人员提出超合同规定提高工程质量和工程材料质量控制标准等,造成实质上的工程变更,从而引起工程费用的增加,此种变更带有随意性,缺乏根据,应予避免。

5.结束语

本文通过对施工合同管理中工期管理和不可抗力管理的分析认为,在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合同充分理解的基础上.业主要给予监理工程师的充分信任.发挥监理工程师独立公正的第三者立场,总之,监理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必须以合同约定为依据,以业主满意为准则,以不损害承包人合同权益为前提,在授权的范围内代表业主行使监督检查权力,并根据合同条件的变化,实事求是地、公平公正地处理合同事件,从而较好地实现三大目标控制,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参考文献

[1]李英杰.浅析工程监理与施工合同管理[J].甘肃水利水电技术,2004(3)

第6篇

关键词:施工合同 合同管理措施 风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双方商定的建设工程,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合同风险是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环境与技术、经济方面、合同签订和履行方面等情况发生变化导致的损失。慎重分析研究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因素,加强施工合同管理,采取有效措旋,防范工程承包中法律风险的发生。

1建设工程合同法律风险分析

1.1施工合同签订方面的风险。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格;当事人意思表述是否真实;合同内容和形式是否全面、或未能针对性地拟订解决建设工程价款的结算、工程的保险和索赔、工程款的拨付、合同解除等具体情况的条款。这些问题通常都会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条款不平等,存在着单方面的约束性,责极利不平衡,使承包方在极其苛刻的条件下,被动地承受着质量、工期、资金等多方面的风险。比如索赔条款本应是合同的主要内容,但在许多合同中却闭口不谈;又如误期罚款条款,几乎所有合同中都有详细规定,而且罚则极严,但提前工期奖励从不细说。

合同文字不严谨,语言叙述不准确,容易产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发争议。有效合同的订立,应当有准确、明晰的文字来体现。但有些合同签订时由于人为的或客观的原因,对合同条款拿捏不准或措辞含混不清,或对承包人的义务规定得非常具体,而对其应享有的权利则一笔带过,甚至对有些关键事项含糊其词。比如有些工程承包合同中在有关追加款额的条款中写道:“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可增加款额”这类字句。那么,何为重大设计变更则并无细则说明。一旦出现类似情况,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往往便会视情随意曲解。

1.2发包人资信因素。发包人履约能力差,存在着拖欠工程款的风险。由于发包人经济情况发生变化,无力支付工程款;或发包人的信誉差,不诚实,建设资金缺乏或违规工程的存在,使后续资金不能按时到位。

1.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工作效率低,不能及时解决问题或付款,或者发出错误的指令。

1.4合同选择的分包商不当,会遇到分包商违约,不能按量按时完成分包工程,影响了整个工程的进度或发生经济损失。

1.5经济方面的风险。市场价格不稳定,存在着劳动力市场、材料市场和设备市场价格变化大,直接影响着工程的承包价。建筑工程的合同标的,存在着先定价后成交的价格风险。合同的标的需要一定的过程才能完成,受市场经济等多种因素影响人工、材料的价格时常发生剧烈波动,固定价合同、包干价合同的签订均给承包人带来较大的风险。

1.6管理和技术方面、环境风险和工程量的变更、经济签证的风险。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设计施工图的更改,施工的自然条件和作业条件的意外变化等,使工程量增加。而发包人不按时签证或回复联系单,给承包人带来利益损失的风险。

上述列举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存在的主要风险,从风险表现来看,这些现象属于合同风险管理的范畴。因此,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合同管理体系,防范和规避市场中的合同风险,切实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防范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法律风险

2.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组织网络是指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使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专业化、正规化,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到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合同管理人员的组成应以法律顾问为核心,由企业的管理人员组成,在企业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负责管理合同的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制度网格:一是指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和程序,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规章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二是指企业各层次都应有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合同审查制度;合同的评审制度;委托制度;合同考核制度;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帐、统计及归档制度。同时,还要将这些合同管理制度与建设工程合同投标报价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有机结合起来,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建设的始终。

2.3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一是合同管理人员要具备现代化管理知识,精通和掌握有关工程施工阶段的法律法规,熟悉工程实施全过程及合同签订和变更、索赔程序;同时还要具备工程管理、造介管理知识和实际运用的能力。二是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和培训。随着建设市场的发展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需要对合同管理人员要进行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使其在岗位上成才。三是对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其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2.3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在工程投标阶段,认真研究和全面分析招标文件,详细审查图纸,复核工程量,研究投标策略,报价准确合理,是减少风险的潜在因素。

2.4加强合同履行管理,分析工程风险。积极推行合同管理目标制,其目的是通过在工程项目承包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监督和协调等工作,促使建筑企业内部各部门、各环节互相衔接、密切配合,以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项目经营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合同目标管理的过程是一个动态过程,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为实现预期的管理目标,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对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行为实施有效管理的活动过程。这个过程主要包括:合同订立前的管理、合同订立中的管理、合同履行中的管理以及合同纠纷管理。

第7篇

关键词:项目目标;项目管理

现代工程项目的主要特点是投资大、规模大、系统复杂、技术含量高,必然导致计划实施的难度加大。若不进行有效管理,可能导致项目目标无法实现。施工项目的管理过程就是决策过程。为施工项目经理提供决策的依据是合同、进度计划、成本计划、质量标准等。

1合同管理

施工过程权利和义务的确定依据是合同,它具有针对性和综合特性,管好合同,严格履行合同,是施工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的主要合同,它明确企业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和义务,将工程招投标、工程款的拨付方式、索赔方式、材料的购置、竣工结算方式等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是企业组织施工、进行项目经营的法律依据。加强合同管理首先应树立合同意识,不管是企业的决策层、执行层,还是合同管理人员都应重视合同管理,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和法规,掌握业务知识,在制定施工企业合同时应认真把关;其次,加强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合同的管理办法,明确相关人员的责、权、利,制定出既保护企业自身利益又满足业主要求和投标承诺的施工合同条款;再次,实行合同会签制度、合同评议制度,合同签订后,认真进行交底,施工人员特别是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合同,明确合同规定的施工范围及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等。

2现场管理

对合同的管理最终都要落实到管理现场,施工企业要用现代化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通过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使施工有序进行,保证管理目标的实现。

2.1企业应积极推行项目经济责任制

不断完善项目内部的岗位责任。目前,大多数施工单位对项目经理部的监督机制还不完善,对项目经理的约束机制尚不健全,从项目内部管理看,项目经理自身素质参差不齐,管理水平和能力相差较大,或是责任心不强或是财务上控制不严,容易造成资金流失,这些都会加大工程成本,降低施工企业的利润。因此积极推行项目经济责任制,不断完善项目内部的岗位责任制,树立全员经济意识,建立起一套责权利相结合的项目成本管理制度,对于加强成本、降低造价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对项目经理,把工程成本控制与项目经理的经济利益直接挂钩,充分调动项目经理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在抓好工程质量的同时控制好工程成本,并协调好项目内部管理人员,此外,作为预算人员,应认真研究施工合同,熟悉相关定额,按照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和有关计价依据进行计算,为竣工结算做好准备。

2.2抓好机械与材料管理

建筑安装工程所用的材料费用约占工程造价的70%,因此在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中,材料管理的成效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作为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对工程所需材料不仅要进行货源的调研,而且还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计算实际需要的材料、设备总量,编制好需求计划。在施工中做好旬、月计划,要充分考虑资金的合理运转和现场场地实际情况以及工程进度需要,合理安排施工所需机械的进退场,特别要注意材料的保管,以因保管不当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制定合理的材料采购、保管制度,保证货比三家,质优价廉的购买材料,减少工程成本,提高企业利润。

2.3加强过程控制,抓好工程质量

有效的质量控制是建筑产品的最基本要求,它要求在竣工后建筑产品应达到设计图纸的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要求。在工程施工中把好质量关,可控制和降低工程的质量成本。如果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则需要进行返修甚至返工,由此而造成的返修损失、废品损失、复检费、停工费、事故处理费或是在工程交付使用后因对存在的缺陷进行弥补所需的一切费用,这些都将造成工程成本的增加。施工单位应精心组织、合理施工,在满足合同的条件下努力降低成本。

2.4做好现场的签证工作

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施工过程的复杂和设计深度、质量等方面原因,经常会出现工程量、地质、进度的变化,工程承发包双方在执行合同中需要修改变动的部分,须经双方同意,并采用书面形式予以记录。合同、预算中未包括的工程项目和费用,必须及时办理现场签证,以免事后补签而造成结算困难。

3竣工结算

第8篇

【关键词】招标;合同管理

工程项目建设招标投标是国际上通用、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建设工程过程中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履行合同,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它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工期、造价。因此,建设工程管理是以合同为核心。合同是工程过程中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

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可以维护业主和承包方的正当合法权益,使双方履行各自的义务,建立协作关系,减少合同纠纷,促进工程顺利实施,最终实现质量、进度、投资三方面的控制目标。

1 建设工程合同条款要素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主要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另还包括工程项目管理合同、工程监理合同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其他合同 (如物资采购合同、工程保险合同、技术合同) 等。

合同亦称契约,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其是一切合同的主要条款,不可或缺;

(3)数量,是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小,以数字和计量单位来表示标的的尺度;

(4)质量,标的的质量条款是合同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应尽量明确、详细、具体、以免发生合同纠纷。

(5)价款或者报酬:除法律规定必须执行国家定价的以外,由当事人议定,在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其数额、计算标准、结算方式和程序;是有偿合同的必备条款。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期限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货、付款和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时间界限;它是衡量合同能否如期履行的标准,履行方式是指合同当事人以何种方法履行义务,包括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结算方式等,这些须在合同中明确、具体地界定。

(7)违约责任:是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重要体现,其目的是促使当事人恪守合同,使守约方免受或少受损失;法律或法规对违约责任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若没有规定的,需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8)解决争议的方法:是指合同当事人通过协商和解、第三人调解、仲裁、诉讼这些方式来解决合同纠纷。如果意图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可以不进行约定但要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则要经过事先或者事后的约定;如果选择适用仲裁解决,还应当明确选择的是哪个仲裁机构,否则将无法确定仲裁条款的效力。另外,在涉外合同中,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当事人还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

合同的内容通过合同条款来体现,合同条款可以分为主要条款和一般条款,由当事人约定,依合同种类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主要条款又称必要条款,明示着合同的类型和当事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法》,勘察、设计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等条款;一个完整、科学的施工合同内容应该包括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具体而明确的工程施工范围、工程数量、总造价组成、计费方式和费率、浮动率、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工程的变更、工程结算、工期、质量的约定、检验费、索赔、风险责任、保险、分包工程,等等。

一般条款是指合同主要条款以外的条款,并非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2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建设工程招投标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谈判和订立阶段,招投标是合同管理的基础之一,是合同管理的前一个步骤。招投标更强调竞争性条款的成果,招标人预想以最小的运作成本,建成质量符合规范的建设工程;投标人预图以最小的施工管理成本,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完成建设工程的施工任务,获取最大的利润。招投标是双方为达到最佳经济利益的博弈,招投标过程受有关招标投标方面法律法规的调整,但这个过程中双方未形成合同关系,表现的是一个市场交易行为。广义上来说,招投标可以看作是合同管理的一部分,是个例的管理,在某个时间点或特定的时间段内发生的管理事件,一般是合同管理的事前管理,招投标的成果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同是招标文件和投标书进一步规范化的产物,只有签订施工合同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才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化,也就是说,合同是招标投标成果的双方承诺以法律形式落实的契约。双方只有签订施工合同,招投标的交易行为才以法律形式正式固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才能收到法律的保护。合同管理是个全面、系统、持续的管理活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来实现预期的合同管理目标的活动,包括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的管理。建设工程合同以招投标文件为依据,并不是简单的雷同照搬,针对建设工程具有技术性强、环节多、涉及面广、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等方面的特点,当事人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的原则和主要内容,在不违背国家法律规范的原则下,将合同细化和完善是需要的,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

3招投标阶段的合同风险

3.1信息错位风险

投标人会由于国情、惯例不同而产生对于工作范围的理解偏差;投标人会因为投标期短,信息量大,对项目情况理解不透;例如某些外资项目中,会由于语言障碍,翻译误差等原因,对项目认识不全面、甚至产生误解。

3.2合同条款风险

合同条款暗含的风险包括:工程变更的补偿范围和补偿条件;合同价格的调整条件,如对通货膨胀、汇率变化、税收增加等,合同规定不予调整;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整,未能将合同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全面表达清楚,未能预计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合同条款不细致,不严密,有二义,导致投标人不能清楚地理解合同内容,造成失误;发包商为了转嫁风险提出单方面约束性的、过于苛刻的、责权利不平衡的合同条款,及其他对投标人苛刻的要求,如要求投标人大量垫资承包,工期要求过紧,超常规的质量要求等;合同条款之间的矛盾等。

3.3经济风险

经济风险包括宏观经济环境的稳定,微观市场的价格和货币等。如:建筑工程、建材、劳动力等的市场供应能力、条件和价格水平、生活费用价格、通讯、能源等的价格、设备购置和租赁条件和价格等;以及通货膨胀率、汇率、贷款利率、换汇限制等。

3.4环境风险

外界环境包括工程所在国政治环境的变化,如发生战争、禁运、罢工、社会动乱等造成的工程中断或终止。自然环境包括气候、可利用的建筑材料资源、工程的水文、地质情况等。

微观环境包括现场地质条件、场地状况等。

4合同风险的应对策略

4.1项目信息力求精确,善于调查沟通

招标人及投标人应做充分调查,大量取得第一手资料,全面了解项目进行地的风俗习惯、法律法规、工程惯例等;在此基础上与业主积极进行沟通,包括招投标人之间书面方式的询问、答疑等,充分利用标前澄清会议,进行三方深度接触。澄清会议上,业主对于投标文件的疑问、文件中的矛盾、错误、不清楚的地方,投标人可进行答复、解释,甚至对实施方案、组织措施或工期也作出修改,使其更符合项目实际。而关于投标范围、工作划分接口、工作深度等内容,将可能会产生理解偏差的信息,与业主进行进一步确认。

4.2 招标阶段合同条款的确切编制

招标文件从性质上不仅是招标人的要约邀请,还相当于招标人的要约。招标文件直接关系到项目合同管理,其质量优劣直接影响项目的顺利实施。

(1)技术条款和合同条款的合理性

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和合同条款是非常重要的两个部分,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在项目招标准备工作之前就应制定出来。技术条款反映发包人对招标项目的概况、招标范围、招标工作内容、工期、质量、安全等技术方面的各项论述与规定。合同条款反映发包人对招标项目合同管理方面承发包双方责权利的各项规定。技术条款和合同条款制定得科学、合理,能够使项目实施要求更清晰,项目管理承包方双方的责权利更明晰、公正、公平,项目合同管理工作更顺畅。

在条款编制过程中,应充分借鉴行业内类似项目的管理经验,充分征求具体管理者的意见和建议,多找一些专家进行专业咨询,尽量采用同行业先进的管理规定,确保制定出的各项条款规定可操作性强、易于施行,切实满足项目管理需要。

(2)提高招标工作组织者的综合能力,衔接好合同管理工作

作为一个项目的招标工作组织者,不仅牵头负责招标的程序性工作,也负责组织招标文件的审查。参与招标文件审查的专家、各部门的专业人员,都是从各自负责的内容上进行把关,前后相关内容上的衔接和对应,需要招标工作组织者总体把关。因此,招标文件的质量高低,与招标工作组织者的综合能力相关较大。

作为一名招标工作组织者,要组织好一次招标工作,应从熟悉招标项目的设计报告开始,在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查、定稿过程中,全过程认真、细致把关,邀请招标项目涉及到的各专业专家、相关管理部门管理者都参与招标文件的审查,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使各专业技术和管理都有分工把关,努力做到招标项目的管理无缝连接,才能确保招标文件的高质量,进而促进合同管理工作的高质量。在项目实施开始之前,招标工作组织者应该给具体合同管理者进行合同交底,或者直接邀请具体合同管理者参与到招标文件审查过程中,使具体合同管理者了解和掌握前期招标文件中基于通用技术条款和通用合同条款都考虑了哪些特殊因素影响等,这样能够使合同管理工作顺利交接,能更好地促进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

4.3使用保险政策,降低环境风险

外界环境风险,如果发生战争、禁运、罢工、社会动乱等情况,一般可通过“不可抗力”条款进行规避。但有些业主,会将地震、台风及罢工等因素排除在不可抗力之外,这样,投标人就需要通过购买特定保险来避免这类风险。自然环境和微观环境的风险,如发生连续多少天的暴雨等,一般可咨询保险公司.详细了解风险范围、保险金计算、赔偿方法、程序、赔偿额等详细情况.以作出正确的保险决策。另外,外资业主一般会特别关注工程对环境的损害,并且会对此有较高要求,投标人也可通过购买此类保险,减少自身风险。

5 结语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招投标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是建设工程交易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法律凭证,在实践中两者必须相互整合,协调运转,才能实现招投标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的一体化运作。

招标文件编制质量控制,应属于合同管理的事前控制范畴,要提高工程合同管理水平,建议从招标文件编制阶段抓起。只有熟练掌握现行建设工程合同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遵循经济规律,并不断改进管理方法,才有利于建设施工合同的管理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参考文献

[1] 陈正.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东南大学出版社,2005.

[2] 闵文. 浅议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J]. 建筑知识:学术刊,2012(8), 232,239.

第9篇

关键词:建筑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C29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随着建筑工程不断的发展,建设工程合同显得越来越重要。其不但可以明确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也能在工程实施阶段约束承包方和发包方之间的行为。所以,建筑企业要想在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生存下去,就要重视合同管理,做好合同风险管理,才能使企业获得盈利,才能使企业长久地生存下去。

建筑工程合同中存在的风险分析

承包人资质风险

承包人在承包工程项目的时候,一定要出示相应的函件,来证明自己有能力承包相应的项目工程。尽管相应法律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然而在实际工程建设中,很多承包人没有施工企业资质,而是在工人资质的基础上,借助其他有施工资格企业资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这样就一定会给建设工程合同带来一定的风险。

(二)招投标风险

就当前现状来看,尽管在很多法律中明确了建设工程合同一定要用招投标的形式进行,国内相关建设工程也普遍采用了招投标方式,尤其是比较大型的工程建设工程采取这种方式签订工程合同,但是这些工程建设发包方在进行招投标的时候,经常会忽视招投标的可操作性、合法性。这种不依据有关程序的规定就签订合同的行为,一定会给建设工程合同带来一定风险。

业主责、权、利不平衡的风险

在建筑工程项目中,业主在其招标时处于主导的地位,有可能会利用招标文件推卸和规避自己责任和风险的倾向,合同存在着单方面的约束性,责、权、利不平衡,使施工承包方在苛刻的条件下,被动地承受着质量、工期等方面的诸多风险。

履约过程中的变更、签证风险

由于业主的原因,引起设计和施工图的更改,施工的自然条件和作业条件的意外变化等,工程量的增加,而业主不按时签证或回复联系单,给施工方带来利益损失的风险。

业主违约,拖欠工程款的风险

由于业主的资信存在问题,建设资金缺乏或违规工程的存在,使后续资金不能到位;或发包人经济状况恶化,导致履约能力差,不能及时或无力支付工程款,从而导致建设资金断流或被迫垫资经营。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的特殊性与必要性

建筑企业全部的生产经营活动,都需要依据工程承包合同来进行。没有建筑合同,就无法实施和监管后续的生产活动,而一旦签订合同,企业所有的生产计划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都将纳入承包合同的范围当中。建筑企业实施的内部承包、总包、分包等,也正是根据其和建设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承担的权利义务与经济责任来明确划分的,其内、外合同的关系不仅一脉相承而且标的权责高度也一致,换句话说,也就是所有的内部承包的具体内容,即企业对外承包合同所含各项指标的分解和落实。这就让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从内容、形式与管理范围都与其他企业不同,而是一个自成系统的、格局完整的管理方式。

就实际操作结果而言,部分建筑安装公司与工程公司正是缺少对建筑合同管理的深刻认识,忽视了建筑合同管理的监督与落实,进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逐渐丧失了原有的市场份额而陷入经营困境,步履艰难。

合同风险管理的方法

项目中标后,就要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施工企业要仔细研究合同条款,将合同可能存在的风险逐一列举出来,以ABC形式加以区分,对可能给施工企业带来巨额潜亏的风险列为A类,对虽不能给施工企业带来巨额亏损但也会带来成本增加的风险列为B类,对很小很多但不会造成较多的经济损失也不会造成施工成本增加的风险列为C类。ABC三种风险,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与合同管理中需要制定有效的风险管理策略,同时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加以解决与消化。尤其是A类和B类合同风险,施工企业要坚决把握好风险管理的方法,切不可将以上两种风险留给自己,那将会给施工企业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合同风险管理的方法有以下三种形式:

1、风险转移。是将合同中不利于施工企业、对企业可能造成很大的直接经济损失的风险转嫁或转移出去。

2、减轻风险。通过缓和或预知等手段减缓风险带来的不利后果或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3、接受风险。是指施工企业有意识地选择自己承担风险后果。

合同风险管理由于项目不同而有不同的管理方法。但是除以上三种方法外,在具体项目施工时依据项目实际情况而采取相应的管理策略。

四、合同风险的防范与控制措施

建筑工程合同风险的防范,不但要在合同制定时预防,而且还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我们应清楚认识建筑工程合同风险所导致的严重后果,防患于未然。

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

合同管理机构的职能是具有监督性与服务性的双重属性。就是在进行工程合同谈判前,承包人需要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负责合同的订阅,同时实施监督、管理与控制。

树立风险意识,强化合同管理

工程合同既是项目管理的法律文件,也是项目全面风险管理的主要依据。承包人一定要有强烈的风险意识,同时需要结合企业以往工程实施遇到的各种风险问题进行整理归类,对风险发生、影响范围进行分析评价总结。

建立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一定要依据我国的《合同法》与相关的法规,及企业的实际情况。施工企业应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程序与环节,建立健全详细的可操作流程,这些环节与程序应包括:开具介绍信、跟踪招标信息、汇总中标情况、草拟合同、洽谈、评审、用印、履约跟踪、变更、违约、解除、终止等。除了总公司有健全的操作流程与合同管理制度外,有分公司设立的企业,还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补充增加自己的管理制度,这样可使合同管理的细节有章可循,有案可查,减少不必要的失误与盲目所带来的市场风险。

充分研究招标文件的技术文件

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其中许多有关技术性的要约条款,涉及到承包人、发包人的权利义务,同时将成为合同的主要内容。评审招标文件技术文件与内附合同是评审项目的合法性、工程承接的可能性、资信状况、施工难易的程度、风险程度与发包方或业主之前的经营业绩和履约能力等,企业的合同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需要作出准确的评审结论,确定是否参加招标。

加强履约过程的动态合同管理

合同的履约表现在承包人生产经营各个过程,这就要强化施工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合同动态管理,承包人需要严格按合同施工,定期检查执行合同情况,防止发生违反合同条款的情况。依据工程实际分析发生风险的可能性,采用经济上、技术上与管理上的措施,制定相应对策,尽量防止其发生,减少风险损失。

对合同履行情况实行定期监督检查

合同管理部门要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通常采用抽查与重点检查的方式。检查内容包含三个方面:一要看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合同设计、工期、数量等方面的变更情况,若有变更需要履行变更签约手续,以合同形式明确变更情况;二要看根据合同约定各方是否全面履行合同,督促各方严格履约;三要看是否存在违约情况,这是精度检查的主要工作,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违背合同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都会造成违约情况。履行合同过程中,当事各方的往来通知、函件等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发生纠纷,也是区别责任的重要证据,因此履行合同的每一环节形成的书面材料都需要注意完整保存。

结束语

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工程,虽然目前还存在很多的问题,使合同管理存在风险,但如果加以重视,采取积极的控制措施,这些风险还是能够避免的。因此,要控制和防范施工合同风险,在工作实践中,既能坚持合同中的各项规定,又能在实践中灵活应用,实现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双赢”是施工企业合同风险管理的最终目标。

参考文献

第10篇

关键词:铁路工程;问题;合同;经济;施工

在社会改革的浪潮中,我国经济与建设呈现出令人耳目一新的局面,为了进一步保障市场稳定的发展趋势,就需要从严格的管理入手,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为城市的现代化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如今,我国铁路建设正处在关键性的时期,加强铁路建设实际上也就是为了进一步发展我国的市场经济,所以为了保障这一目标的实现,就要从铁路建设的管理方面入手,因为铁路建设是一个长时间的过程,最长的时间达到10年之久,如果不对建设的全过程加以严格的管理,就极容易造成企业形象受到损害。合同管理是铁路建设管理中最主要的内容之一,为了保证各方的利益也要加强对铁路工程合同的有效管理。

1合同管理在铁路工程中的作用

在铁路建设的合同中,通常都会标注出价格、质量等相关的问题,对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进行详细的标注,这样才能起到约束性的作用,保证铁路工程的顺利施工。由此可以推断出,要想确保工程管理的有效的实施,就要加强合同中项目的管理。但是合同管理又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而是需要管理人员具备足够的耐心,对其进行详细的分析才得出的相关结果。所以说要明确这其中的内在关系以及外在表现形式,这样才能将顺利的实现铁路建设的发展目标。如果不能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那么在整个过程中就无法实现项目的预期目标,就整体性而言,合同管理对项目投资以及相关的质量问题也起到了一定的保障作用,所以更加应该重视起合同管理在铁路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为促进铁路工程的实施作出重要的贡献。

2铁路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

合同管理从制定前的准备开始,直到合同的制定完成,这需要长时间的准备,并且也不能出现间断的情况,如果其中有任何一个环节出错,那么就会影响到合同的完整度,对铁路工程的预算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千万不能因小失大,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要想实现对合同的有效管理,就应该从动态的角度出发,这样才符合当前工程建设的特色。而在合同执行的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内容也是十分丰富的,稍有差池就会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影响到铁路工程发展建设的全过程。无论是在进行何种投资时,风险是必然存在的,差异就在于风险的大小,并且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风险贯穿于整个活动过程,所以要对这一问题进行更加理性的认识,重新认识合同管理,并且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是我们当前主要的工作任务。

3铁路工程合同的签署

合同的签署过程是合同管理中的重要环节,所以应该采用更加科学与有效的管理方法,这样才能对合同双方有利,签署有利合同的前提条件是满足双方的要求,并且是以共同协商为基本前提的,一份合同的签订,需要以投标报价为基础,将合同的主动权加以明确,并且也要充分的了解铁路工程中的每一项环节,这样才能落实每一项合同条款。合同签订人员应该尽量选择具有丰富经验的工作人员,只有在合同中掌握主动权才能真正的实现铁路工程的顺利实施,避免问题的出现。在施工项目中,一般都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多样性,二是复杂性,三是多变性,从这几点因素中可以看出在市场经济日益激烈的今天,合同风险也随着市场的发展而不断扩大,所以说在合同中应该更加严格的对风险因素进行管理,以便在履行时可以尽量将风险降到最低。满足上述要求后,合同的签订基本上就能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使合同双方互惠互利。

4加强铁路工程合同管理的建议

4.1制定合同管理框架

合同管理结构是合同管理的基本规划,在项目管理开始,应当详细分析铁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所有的影响因素,并在相关方充分沟通的前提下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结果,与实际工程建设合同结构图,使它成为铁路工程合同管理乃至整个工程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同时,建立铁路工程施工合同结构图是最基本的工作项目管理,这项工作为将来的管理创造机会。在制定合同结构图,最好的将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所有合同中包括框材料,条款以及总包、分包合同相关约定,供应商之间的合同关系或工程连接、关系合同。应确保结构图制定、设计与施工、工作界面完全清楚。合同应当建立起了一个框架地图合理可行,可降低工作,易于协调管理以及帮助降低成本。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根据铁路工程项目的实际进步合同结构图进行修改和完善,使之更符合铁路工程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更具实用价值。

4.2确定合同管理重点

铁路工程合同意味着所有的工程依法参建方建设项目质量、进度、投资目标要求完成合同任务,通过合同工作每一个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内部管理和设计与他们之间的关系和协调关系,以便他们可以得到其他单位成功完成合同任务,并严格履行义务与其他单位的合同也可以成功地完成任务。铁路工程合同管理是工作的重点,针对铁路工程的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的合同结构体系。结合铁路工程项目特点、制备的法律、完善、严格的合同文件、建立科学的合同文件系统。各参建方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完成铁路工程项目施工。

4.3加强风险管理

在合同管理中,风险是必然存在的,但重点是如何能够将风险降到最低,整个管理系统中,通常包含几种不同的子系统,如评审系统、文件系统等,之所以合同中风险过高,是因为在合同管理系统中缺少必要的法律常识以及经验不足造成的,要想顺利的将合同得到落实,就要对风险进行有效的预防,建立起相应的预防机制可以将风险隐患降到最低。这是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总结出来的,加强风险管理不但能确保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得到有效的落实,一旦发生问题也能作为重要的依据提出相应的赔偿,以形成相应的管理机制。

4.4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

在企业中最有效的办法是提高自己的能力来处理问题,提高合同的特殊人才的培养和招聘管理工作。一份很好的合同管理人员不仅有合同管理相关的专业知识,更要把整个项目的各种技术知识,和操作各种法律、法规的规。也只有这样,在合同的订立、修改和解释过程可以做得游刃有余。与此同时,一个很好的合同管理人员也应该做工程索赔管理和翻译对外承包工作。

5结论

加强合同管理是完成铁路工程项目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保证。所以,合同规定标准和严格的项目的顺利进行,结合铁路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也可能会碰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所以执行的铁路工程施工合同双方都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签订合同时,应考虑全面、细致、周到、减少不确定因素,有效控制风险,使工程建设可以按照铁路工程施工合同有条不紊的进行。

参考文献

[1]黄权斌.铁路工程建设管理及动态控制研究[J].科技创新导报,2012(04).

第11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造价;控制

一、施工阶段造价管理的重要性

近几年来.随着交通建设规模的扩大.交通建设市场的管理力度也逐步加大.各种管理制度和措施相继出台.对规范建设各方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明显效果。但也应该看到制度体系还不完善,管理中还存在薄弱环节,这些薄弱环节的存在,制约了己有制度的有效实施。比如,在工程的招投标阶段,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一方面保证了招投标的公开、公正、公平,另一方面通过竞争,也使工程报价得到了明显降低.一般中标价比概算低15-25%,但实际决算却经常大大高于招投标时的合同价.甚至超概算现象仍然存在.通过招投标降下来的那部分金额在工程施工时又被“加”回去了。发生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工程施工阶段缺乏有效的管理,使得承包商可以通过不合理变更、计量时多估冒算等手段赚取不当利润.这不仅抵消了招投标阶段取得的成果。同时也扰乱了交通建设市场,使得工程造价失去控制。因此.研究如何加强在工程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已是一个非常迫切的课题。

二、公路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应注意的问题

(1)应慎重对待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由于变更与签证不规范,不仅造成工程造价严重失控,而且使一些不该发生的费用也成了施工单位的合理结算凭证,使管理处于混乱状态,给工程结算带来难度。为了减少不必要的签证与变更,合理控制造价,变更签证手续必须完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和变更施工图。如确需变更要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主管部门的认可方为有效。

(2)认真对待索赔与反索赔,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它是工程施工中发生的正常现象。引起索赔的常见因素有: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工期延误和延长、加速施工、因旅工临时中断和工效降低、建设单位不正当地终止工程、物价上涨、拖延支付工程款、法规、货币及汇率变化、因合同条文模糊不清甚至错误等。建设单位反索赔的主要内容有:工期延误、施工缺陷、业主合理终止合同或承包商不正当放弃旌工等。

(3)工程价款结算也是施工阶段造价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我国现行结算方法常见的有:按月结算、分段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等。无论实行何种结算方式,结算的条件都应该是质量合格、符合合同条件、变更单签证齐全,特别是要实行质量一票否决权制度,不合格的工程决不结算。

三、公路工程项目施工阶段造价采取的措施

(1)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合理确定解决方式,合同造价是最重要的一环,为达到合同造价的准确合理,必须严格合同管理。

(2)抓好设备、材料投资管理

设备、材料投资也是左右工程造价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工程建设中,设备、材料必须坚持以大渠道供货为主,市场自行采购为辅。在自行采购时,由主管工程的机关、工程指挥部共同参与,坚持二人同行、货比二家,力求质优价廉,大型的设备订货可采取招标方式,在签订的特同中要明确质量等级和双方责任义务,设备材料进场后如有质量问题,现场施工代表及施工单位有权拒收,以达到保证供货质量、节省设备材料的投资的目的。

(3)严格办理设计变更签证

工程建设严格按投资计划执行,严禁擅自提高建设标准,严禁计划外开工项目。有些对原设计影响很小的修改项目,只经甲、乙双方确认就可执行,对某些有可能引起造价较大的变更,如设计不适合施工要求,平面布局、建筑结构及装修标准有大的变动,需要召开建设方、承建方和设计方二家参加的联席会议,从技术、经济等方面进行论证商定,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文字纪要备案。严格设计变更签证审批程序。一般性变更由甲方现场代表起草,交施工负责人及工程指挥部领导审批,大项的变更,应先做概算,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同时要注重变更的合理性,对于不必要的变更坚决不予通过,对于某些不合理或保守设计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通过优化设计,可降低工程造价。加强对设计变更工程量及内容的审核监督。对于变更中的内容及工程量增减,由施工、预算人员进行现场抽项实测实量,以保证变更内容的准确性。制定统一的设计变更管理方法,要求变更单编号连贯一致,提高变更单的内容质量,同时变更要准确及时。

(4)通过完善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价

合同的管理主要是建立合同审查制度,通过加强合同的审查,保证合同文本的合法、完备、详尽和准确,防止无馆合同的产生:加强对合同全面履行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加以纠正,促进双方严格履行合同,减少合同违约的发生,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实行造价管理部门管理合同:①有利于对施工合同的审查。施工合同包括造价、工期和质量二大要素,其中工程质量较为稳定,其检验评定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或本省的规定,但造价和工期是活跃的因素,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约定。

②有利于合同纠纷的调处。施工合同的经济纠纷日益增多,起因主要是工程合同价款不合理、不完善,或者对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及有关规定在执行中存在分歧。而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有条件也有能力在合同管理和监督中,及时、准确、公正、合理地依据工程造价的政策规定调解和处理合同纠纷,促成合同的履行。③有利于保持合同条款的完整,促进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逐渐完善目前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按质论价、提前工期的赶工措施费及工程保修抵押金等方面还没有统一的工程造价规定和标准,但问题普遍存在,解决亦不成熟,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则可采取过渡措施,在参与制订合同文本的过程中,可作为协议条款列入合同,由承发包双方协商确定处理办法。采取这样的过渡措施,使合同协议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具备了有效的管理手段,包括对施工合同进行审查、监督检查、纠纷调处,从而有效地加强了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四、结语

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对于招标人来说,工程造价的管理应以量为主体,控制索赔;对于投标人来讲应尽快建立起企业自己的定额,这个定额水平要高于预算定额水平,是社会先进水平,这样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陈小龙.公路建设工程施工实施阶段造价控制[J],黑龙江交通科技,2010.6

[2]胡向东,邓鹏.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成本控制措施分析探讨[J],四川建材,2009.1

[3]刘映牛.浅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过程中的造价控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7.10

[4]杨成.浅析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成本控制[J],科技资讯,2009.19

第12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招标投标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浅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问题与对策

收录日期:2011年10月26日

任何一个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包发包合同来实现的,合同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正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质量、工期、造价。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可以维护业主和承包方的正当合法权益,使双方履行各自的义务,建立协作关系,减少合同纠纷,促进工程顺利实施,最终实现质量、进度、投资三方面的控制目标。本文主要分析目前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完善的对策。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招投标不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始于招投标的工作。目前,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严重的不规范现象。第一,部分发包方在实行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时,将本应该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采取邀请招标的办法,来满足自己的利益。此外,施工企业为了能够订立合同,采取违法手段,在工程招投标中进行围标、串标活动;第二,很多招标文件对发包范围表述不明、设计不详尽、采购及支付的规定不清晰,为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埋下隐患。并且,部分发包方以招标文件不能修改为由拒绝调整合同条件,使得双方订立的合同意思表示不真实;第三,评标方法有待商榷。有些工程在评标时采用“最低价中标”原则,引起不良竞争。承包方为了谋求利润,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势必降低成本,为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埋下隐患。

(二)合同订立不规范、内容不健全。建设工程合同订立过程中存在签订行为不规范,合同内容不健全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颁布了现行的《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示范文本》规定:承发包双方应结合工程自身的具体情况认真订立。但是,有的承发包双方除了签订经过招投标并备案的“阳合同”外,还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中双方均承认的“阴合同”,两者存在实质性差异。如果承发包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时,容易产生合同纠纷。

另外,目前有的建设合同的内容并不健全。一个完整、科学的施工合同内容应该包括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具体而明确的工程施工范围、工程数量、总造价组成、计费方式和费率、浮动率、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工程的变更、工程结算、工期、质量的约定、检验费、索赔、风险责任、保险、分包工程,等等。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施工合同仍存在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将来发生争议时,极易造成合同纠纷。

(三)合同履行不严格。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是全面、逐一、诚实信用履行合同条款。但是,在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的过程中,存在很多普遍的违约现象。一些承包商违反合同约定,将工程转包给资质比较低、甚至没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这种转包给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生产埋下隐患。有的发包方经常不根据合同按期足额支付工程款,并且以项目正在审计为借口,不予及时结算,无故拖欠或者扣减工程款。

(四)合同管理不到位。很多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处于分散管理状态,不重视合同归档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很多建筑单位合同签订仍然采用手工作业方式进行,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和维护手段落后,合同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滞后,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

再者,索赔是法律赋予损失者的权利,而目前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受损害者往往是承包商,也反映目前建设企业对索赔管理不重视。

此外,专业人才缺乏也是影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工程造价管理知识。而很多建设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一旦产生合同纠纷,将处于被动地位。

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对策

(一)完善招投标工作。只有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相关法律才能保证工程项目签订合同有所遵循,确保所签合同的严肃性和有效性。招标投标是签订合同前重要的准备工作,不完善的招标投标过程很容易埋下工程隐患,尤其应当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法律体系及实施细则。

(二)规范合同订立工作。发承包双方因为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其中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约定,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将直接导致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发承包双方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严密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同时,我们应尽快制定、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体系。应根据建筑市场分包体系专业化、管理模式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制定适合不同合同参与方、不同项目管理模式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在此基础上,明确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地位和作用,切实提高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并提高其权威性。

(三)加强合同履行工作。为了规范转包行为,亟须完善建筑市场准入制度,构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严格对承包商的资质审查和监督管理,从总量上控制不符合资质要求的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

此外,在施工过程中,针对发包方工程款的支付问题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第一,应制定工程款支付计划;第二,按照合同支付计划落实好资金;第三,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并按合同进行预付款的扣减,建立健全工程付款台账;第四,建立工程款共管账户,工程款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共同签字才能使用,确保工程款专款专用。

(四)构建合同管理体系。建设工程企业要重视合同归档管理,提高合同信息化管理水平。企业需要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合同操作程序,切实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再者,索赔管理也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工作。完善索赔管理工作需要做好以下工作:业主对工程项目各阶段的实施应安排合理的时间,准备工作要充分;按合同规定提交符合要求的施工场地、技术资料和图纸;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业主督促工程监理完善项目施工中所有原始记录;业主代表和工程监理应按合同要求对隐蔽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验收,避免影响施工进度;在施工中出现问题应按合同规定时间及时批复;及时掌握市场材料、设备的价格波动,分析风险责任,研究分解风险责任的对策措施;认真严格审核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报告。

此外,建设工程企业需要培养专业合同管理人员,使其具有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工程造价管理知识,以便胜任合同管理工作。

三、结语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熟练掌握现行建设工程合同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遵循经济规律,并不断改进管理方法,才有利于建设施工合同的管理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主要参考文献:

[1]曹杨,王雪青.我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经济纵横,2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