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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企业税务管理的难点

时间:2023-04-21 08:15:17

大企业税务管理的难点

第1篇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在总则中明确指出:企业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包括五大要素,即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具体到企业会计体系中的税务管理内容时,企业就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根据这五大要素去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实务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贯彻落实。

(一)企业税务管理内部控制的政策依据

国家明确要求上市公司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同时鼓励非上市的大中型企业也来执行。这些企业建立和实施有效的企业税务管理内部控制时依据的政策主要包括: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和保监会联合的《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财会[2010]11号)、《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国务院颁布的《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年主席令第49号)、《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362号)等国家各项财经法规。

(二)企业税务管理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的目标(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和效果)、原则(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成本效益)和五大要素(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要求,企业税务管理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至少应包括:税务管理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税务登记、账证管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务检查、纳税筹划和境外项目税收管理等。

二、企业税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实施的难点探讨

企业内部控制措施是否能真正达到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的目的,笔者认为关键因素取决于企业内部控制措施能否及时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要求。在此,结合实务工作重点探讨企业税务管理内部控制如何更好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要求,主要涉及三大难点。

(一)税务部门征管要求提高带来的难点

税务部门近年来对企业尤其是大中型国有企业的征收管理越来越专业化、规范化和团队化,对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特别是对企业具体从事税务管理工作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及责任心、涉税日常工作(税务登记、账证管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的规范化管理等细节方面要求更加完善。例如,每年上缴税收超过千万的企业基本都会被其当地的税务部门作为重点税源户进行重点征收管理,经常会接受税源调查、专项税种调查等各种税务方面的调查,在调查过程中会被要求填写重点税源调查表格,上报企业各种经济指标、财务指标和税收指标等;同时还要配合提供税源分析相关资料,包括企业当期生产经营状况说明、当期税收结构说明及同期对比说明、预测下期税源总量及结构说明、企业完成下期或全年税收拟采取管控措施等。仅这项工作就对企业税务管理人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也增加了不小的工作量,如果没有及时了解企业的整体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状况、经济运行情况,没有良好的专业知识、强烈的责任心和认真的工作态度,税务管理人员是很难顺利完成这项工作的,也很难向当地税收征管部门上交可顺利过关的答卷。

(二)税务部门稽查要求提高带来的难点

随着国家近年来宏观形势的需要,税收规模一直以超越GDP增速的涨势迅猛发展,各级税务部门在规范征管环节争取对税款做到应收尽收的同时,也对可能存在应收未收的纳税人加大了税务稽查的力度,尤其对与国民经济发展联系紧密的房地产、电力、电信、铁路、金融等重点行业更是给予了重点关注。在这种很可能持续相当长时间的财税背景下,企业的税务管理尤其需要重视税务检查、税务筹划等方面的工作,在争取企业税收利益的同时也要对税务风险采取必要的预警和防范措施。例如,近年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各种检查较为频繁,财政部也通过检查发现了部分企业的资格认定存在瑕疵并撤销了一批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而且上市公司中也有企业被检查出高新技术有关问题并被税务部门予以处罚。这些企业出现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在研发费用方面归集不准确,达不到高新技术企业的真实认定标准。企业关于研发费用归集的政策依据可参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第四条第二款“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该条款限定了人员人工、直接投入、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和其他费用(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等八项内容;与此同时,很多企业为了享受国家研究开发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在汇算清缴时也会向当地税务部门提交相关鉴证报告及材料申请加计扣除,这其中也涉及到了研发费用的归集问题,其政策依据可参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第四条:“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该条款还限定了“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等”八个方面。通过简单列举以上两个文件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的不同表述,我们可以发现口径差异十分明显,比如研发人员的社会保险费支出可以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统计,但不能作为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研究开发费用的组成部分,在实务中这些差异还有很多,限于篇幅本文不能全部说明,这种口径差异应引起企业税务管理人员的高度重视,仔细甄别基础资料,避免在编制税务申报材料时发生混淆,减少企业在应对税务检查和税务筹划时可能会产生的税务风险。

(三)企业生产经营外部环境带来的难点

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总会遇到各种意想不到的困难,其中也会包括一些来自税务方面的问题。有些地区为了本地区经济发展和税收增长的需要,还制定了各种税收以外的政策,通过向业主、税务、银行等部门和机构授意或施压来要求企业在当地的分支机构把税源留在当地,这种直接或间接地来自地方政府层面的压力往往会令企业左右为难,会给企业在当地的生产经营带来很大的困难;有的地区为了保护地方企业的发展,会给外来企业设置种种门槛,其中,包括税务方面的门槛,如强令企业在法定期限之前必须开具或更换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要求企业在极短时间内提供税务部门的完税证明相关材料等。

三、完善企业税务管理内部控制的若干建议

为解决企业税务管理内部控制中因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难点问题,企业必须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实施有效控制,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下面从进一步优化内部环境、最大限度争取企业税收利益和有效防范税务风险三个角度提出完善企业税务管理内部控制措施的建议。

(一)通过加强岗位设置及明确职责来进一步优化企业税务管理内部环境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二章第十四条要求,在内部控制内部环境要素中,“企业应当结合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将权利与责任落实到各责任单位”。按这一规范提出的要求,企业在建立税务管理内部控制时,应设置专门岗位,配备专职税务管理人员,同时,还要落实责任,明确岗位职责权限,要求专职税务管理人员及时收集、分析、掌握国家税收政策信息,制定本单位纳税筹划计划和工作方案,并注意加强同各级税务部门的业务联系,积极争取税务部门能在税务政策辅导和纳税服务上给企业更多的支持和帮助,进一步优化企业税务管理的内部环境。

(二)通过加强税务筹划工作达到最大限度争取企业税收利益目的

每个企业经济活动的千差万别导致了企业应税行为的多样性,其对应的税种自然也是各不相同的,再加上我国财税方面的政策制度自1994年实行的分税制以来也是与时俱进,这就要求企业税务管理人员必须注意加强学习和交流,努力提高税务筹划能力以最大限度争取企业税收利益。具体包括加强对税务政策制度的学习、掌握,参加各种税务培训、讲座、追踪各种媒体信息来关注税务政策制定的背景、目的、效果等最新业务动态;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或专题组织各相关行业企业,就共同关心的税务政策议题进行交流与沟通,集中集体智慧去解决单个企业难以独自面对的税务困局。我国企业目前可以关注的一般性纳税筹划专题除了上面提到的研究开发费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以外,还有很多可以重点关注的内容,例如: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工资支出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按100%加计扣除、设立在西部地区的各级单位可积极争取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以及企业所在地税收激励政策(代征代扣手续费、财政返还和政府奖励等)。

第2篇

关键词:建安企业 税务风险 防范与管控

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防范税务风险的同时为企业创造最大利润。随着我国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面对当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的竞争环境,建安大型企业如何进行税务风险管理,以期达到最大限度地降低税收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就成为摆在企业各级领导及财务人员面前的一件大事。建安大型企业税务管理面临的突出矛盾是,一方面大型建安企业组织结构庞大,经营业务多样,经营活动复杂,管理难度大;另一方面税务管理力量相对薄弱,管理资源缺乏,管理环节滞后。目前许多大型建安企业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一些企业尽管在不同程度上建立了内部控制或风险管理制度,但都偏重财务报表目标,而不太重视涉税合规目标。《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重点关注的也是企业经营目标和财务报告方面的目标,税务合规方面的内容比较缺乏或单薄。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有新的思路和新的方法。而建安大型企业点多面广,税务风险防范与管控的任务异常复杂而艰巨。

一、当前大型建安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现状及分析

1.建安企业产品施工的特殊性给建安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带来难度

建安企业具有经营分布点多、面广,在其提供劳务和建造产品上具有跨区域、工程项目周期长和成本核算程序复杂,各施工地纳税环境差异大,税务风险管理难度高。多数大型建安企业跨省、跨国经营,企业需要面对世界各地层级不同的税务机关及国外税制的管束。而不同管辖区域的税务机关对税法关于建安企业政策规定的理解和执行差异很大,这就额外增加了建安企业担负税务风险的系数,给企业内部税务风险管理带来难度。

2.税收行政执法不规范以及税企信息沟通不及时,不可避免地增加建安企业的涉税风险

税收政策执行偏差的可能性在我国是客观存在的,这就大大增加了企业的税务风险。国家对建安企业外地施工实行施工地和注册地税务机关双重管理的税收政策,各地方税务局都采取“以票管税”、强化税源管理等征管措施,导致企业执行难度大,税企争端多。南京、广州等地方税务局按建安企业营业收入的1%加征个人所得税;四川等地方税务局按2%预征企业所得税,以解决机构所在地和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出经营建筑企业争抢所得税或都不管所得税的问题。这就要求建安企业每到一地施工都应事前到机构所在地和施工地的地方税务机关详细了解相关的税收管理政策,以减少税务风险。

3.大型建安企业的税务风险通常与做假账或者简单的账面差错关系不大,主要来源于企业管理层的纳税意识和观念不够正确,相关内部风险防范制度缺失或不够健全,经营目标和经营环境异常压力等诸多方面

在施工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中,从投标决策开始到竣工结算很容易忽视税务因素,加上施工企业层层转包分包,对项目管理的税务风险意识又比较淡薄,这样就可能增加涉税风险。建安企业是完全市场竞争下的微利企业,我公司一年完成了近30亿的施工产值,完成的营业利润也只有近2500万元, 仅占施工产值的8.3%。如果因税务风险意识淡薄导致税务稽查处罚,企业的税务风险很容易转化为直接利益损失,这样不仅会吞噬企业利润,阻碍商业目标的实现,还会给企业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4.建安企业税务管理力量相对薄弱,管理资源缺乏,管理环节滞后,企业税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大型建安企业点多面广,有的只是在总部设置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有的甚至连总部都没有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只是象征性地配置了税务管理岗位。各个施工地点更谈不上配置专门的税务管理人员,相关的税务管理工作一般都由各项目经理部或分公司财务人员兼任,他们面对我国税法及其相关法规的不断变化,缺少涉税辅导及税法后续教育,对税法的理解、认同和把握有一定的偏差,这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在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

二、大型建安企业防范税务风险的管控应对措施

1.提高对税务风险管理的认识,加强税务风险管理文化建设

企业应倡导合法纳税、诚信纳税的税务风险管理理念,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准确计算税金,按时申报、足额缴纳税款,规范纳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在企业内部营造税务风险管理环境,增强员工的税务风险管理意识,将税务风险管理的工作成效与相关人员的业绩考核相结合,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并把税务风险管理制度与企业的其他内部风险控制和管理制度结合起来,将其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一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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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组成部分,形成全面有效的企业内部风险管理体系。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与防范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构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税务风险管理机制,把税务风险管理意识融入到企业的战略管理过程中,以形成既拥有风险管理防御能力,又有战略管理规划,使税务风险管理和战略管理有效地融合。税务风险管理由企业管理层负责督导并参与决策,管理层应将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作为企业经营的一项重要内容,促进企业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管的有效互动。

.管理环节前移,变事后管理为事前管理和事中监督,提前发现和预防税务风险,做好日常风险处置预案

税务风险管理是公司税务管理的基本和首要任务。加强对建安企业各项目经理部或分公司税务风险因素的识别和应对,重在事前防范,做好“曲突徙薪”式的工作,这不仅有利于控制风险,也为公司经营提供了通过税务筹划创造价值的可能性和空间。建安企业应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内部和外部以及各施工地点的相关信息,查找企业经营活动及其业务流程中的税务风险、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条件,评估风险对企业实现税务管理目标的影响程度,从而确定风险管理的优先顺序和策略。对于监控和分析到的风险,应仔细分析原因并加以解决。这是一项长期的日常性工作,要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需要在各项目经理部或分公司设立税务管理岗位。

.强化企业信息管理建设,制定税务风险管理控制流程,明确风险控制点

企业应建立税务风险管理的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税务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建立和完善税法的收集和更新系统,及时汇编本企业适用的税法并定期更新;企业应根据业务特点和成本效益原则,将信息技术应用于税务风险管理的各项工作,建立涵盖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和内部控制系统各环节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企业可以利用计算机系统和网络技术建立内、外部及各施工地点的信息管理系统,有效的信息系统能确保企业内、外部及各施工地点信息通畅,能确保企业税务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企业税务部门与企业管理层的沟通和反馈,发现税务风险先兆和实际问题均能得到及时的关注和妥善的处理。企业内部完整的制度体系是企业防范税务风险的基础。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合理与科学,从根本上制约着企业防范税务风险的程度。如果企业缺乏完整系统的内部管理制度,就不能从源头上控制防范税务风险,也就无法有效地提高防范税务风险的效益。大型建安企业应结合内控管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制度。一是加强内部控制,即“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二是“利用计算机系统和网络技术,对具有重复性、规律性的涉税事项进行自动控制”;三是制度流程不是一成不变的,建安公司业务和税收规定都是不断变化的,制度流程也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配备专业的税务人员

由于税务管理的专业性、政策性和复杂性,税务管理工作对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要求较高,配备合理的岗位和人员,是公司有效管理税务风险的必要条件,要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企业应定期对负责涉税业务的员工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一般来说,税务管理人员首先需要深刻理解税收法规,这是最基本的专业能力;其次要熟悉建安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因为纳税处理基本以会计处理为基础;最后,还要熟悉建安企业业务以及整体经营战略,不熟悉业务就无法深刻理解某些相关的税收规定, 不把握经营战略则难以发挥税务的事前筹划、规划作用。另外,这些人员还必须具有很强的学习能力,税收政策不断变动,要求税务管理人员不断提高学习、思考和研究的能力,确切说税务管理部门要成为“学习型部门”。

.利用纳税评估降低税务风险

纳税评估是由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比对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报送纳税申报资料及提供的相关涉税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系统的综合分析评定、核实,从而做出定性、定量判断,进一步对纳税人实施管理和服务的行为。目前很多企业及其财务人员缺乏税务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因不熟悉税法规定或无意之失而造成的税收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从而导致企业被税务违法处罚风险增大。因此企业应借鉴税务机关的纳税评估方法,通过分析财务部门各月、季、年申报和上缴的税款情况,财务报表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主附表之间的逻辑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内部自检。从故意税务违法风险、非故意行为导致结果违法的税务风险、税收政策调整或主管税务机关责任带来的税务风险、客观上少缴税款的无责任税务风险等方面,采取手工和计算机软件相结合的办法,深入开展宏观税负分析活动。充分利用纳税评估活动,详细剖析容易形成税务违法风险的不同风险点,分别采取相应措施,降低企业纳税风险。

.建立良好的税企关系,进行有效的信息沟通

第3篇

关键词:煤电企业;财务管理;税务筹划;问题分析

一、税务筹划的相关概念

(一)税务筹划。所谓“税务筹划”,即纳税前,企业在符合税法、合理安排财务管理的情况下,适当接住各种优惠政策“节税”的活动,可以在企业正常经营的同时以减少税负来提升经济效益。钱主要遵循的原则有三:其一是“合法性”,税务筹划合法性的保证的税务筹划的前提,不可触犯相关法律。其二是“整体性”,税务筹划要结合企业状况,在分析企业财务管理现状、发展前景之后方可开展税务筹划。其三是“利益最大化”,即从降低税收出发并提前筹划,避免出现巨大的经济负担。

(二)煤电企业财务管理和税务筹划之间的关系。企业财务管理中,利润、成本、资金的最重要的三个因素,税务筹划类属“资金”部分。其能够有效地提升财务管理、经济效益。煤电企业减轻税收方面的盈利来源主要有二――其一是反复核对财务,其二是税务筹划。在其中需注意者在于,税务筹划所要减轻的税收负担在于偷、漏税之类行为,在开展筹划时首要应注意其合法性,否则往往会造成企业难以为继。

(三)煤电企业财务管理对税务筹划可行性的分析。近年来煤电企业一直在吸纳专业人才开展税务筹划,并明确了其前提在于保证对相关法律法规不触犯。中国大陆的税收制度至今还处于不断完善中。

二、煤电企业税务筹划方法的选择

(一)企业投资时采取的税务筹划方法。企业发展各个阶段中都贯穿着税务筹划,其在在企业投资时多以如下两点开展:其一为安投资地区加以选择,不同地区的有着不同的税务优惠政策,故而在投资时先行的市场调研不必可少,其次则是以企业组织形式作为选择税务筹划的基础。

(二)企业经营时采取的税务筹划方法。企业开展税务筹划时,应列支所有相应的费用,及时入账费用,并写清存货的损坏、坏账之类情况,由于煤电企业固定资产占比较大的特点,故而固定资产折旧这一状况也就很大程度上对企业经济水平会产生巨大影响。筹划时应考虑不同的折旧方法、年限对企业的影响。由此可见,税务筹划的科学性会很程度上影响企业经济水平。

三、煤电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基本原则

(一)不能违背国家相关法律。财务管理者应拥有较强的法律常识、专业素质,在其工作过程中,首先要保证其合法性。在税务筹划工作的实际进行过程中,为数不少的企业都很看重其经济效益层面的作用,却对法律法规的约束有意无意地有所忽视,甚至偷、漏税行为屡见不鲜。作为煤电企业,应意识到偷、漏税行为被公开后,往往会对企业声誉产生直接的消极影响,并对今后的发展产生制约作用。尽管会获得暂时性利益,却难以对企业持久、健康发展产生好处。

(二)保证税务筹划方案的及时性。税务筹划方案制定过程中,有必要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对其加以调整。由于中国大陆税收政策的“动态性”,若企业没有以税收政策作变动的依据,往往会造成税务筹划方案和法律法规相互不配合的情况,以此造成难以可靠实行的状况。同时税收优惠政策也是出于不断调整完善中的一种活动,税务筹划工作的出发点就在于希望借助税收政策的优惠性来对企业纳税额加以降低,若难以保证税务筹划及时,往往就会造成难以第一时间获得优惠政策,并由此造成经济效益的降低。

(三)科学论证税收与非税收筹划方案。煤电企业的税务筹划往我那个会和很多种因素相互涉及,不同的政策和法律往往会有各具特点的规定。此时就需要财务管理人员的科学论证,并从中“筛选”出最适合企业的方案。

四、煤电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务筹划的技术方法

(一)减税。所谓“减税”,指的是借助于税务筹划来对纳税额在遵守法律法规基础上加以减少。在计算减税额时无需大量计算,同时此技术只和特定人群有关,故而其具备操作简便、适用范围小的特点。

(二)免税。即针对大型公司中经济效益较大者的高风险项目,其使用范围同样较小,尽管相关企业也可获得此待遇,但其承受的风险也是可想而知。

(三)延期纳税。即一方面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对纳税日期加以适当延迟的技术,其往往尽可延迟纳税日期,却不能减免税务,即“无息贷款”,其有着较大的适用范围且风险程度较低,可以有效地帮助众多资金运转不周企业。

(四)扣税。即扣除企业要交的税额。这种技术优点颇多。唯一不足的是其操作的过程相当繁琐。

第4篇

在企业财务核算管理中,有部分企业都没有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范要求来开展财务核算工作,尤其是对于小型企业来说,多数小型企业都存在财务核算工作基础薄弱,财务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分析企业财务核算现状和企业财务核算对税收征管的影响,并提出加强企业财务核算管理的对策。

一、企业财务核算现状分析

(一)企业聘用财务人员的随意性较大,管理水平低

当前,大多数企业的财务制度存在不健全的现象,这就导致企业的财务核算管理比较混乱,其主要体现在企业聘用财务人员随意性方面,包括:第一,当前大多数企业的财务会计人员存在老龄化的现象,由于老会计人员对新的税收知识接收能力较差,电脑操作水平也较低,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与发展,电脑信息化的使用是会计人员必须掌握的,但是,大多数会计人员对电脑操作知识都不是很了解,甚至有的会计人员对电脑信息化的使用一无所知;第二,大多数企业招聘的是大中专会计毕业生,由于学生刚从学校毕业,缺乏做账经验,导致企业财务核算管理需有待改善;第三,亲戚朋友兼职会计,现阶段,我国大多数小型企业都是属于个人投资或亲戚合伙的企业,由于大朋友多数投资人把自己信得过的朋友作为财务人员,但这些财务人员不够深入了解会计知识,甚至有的完全不了解会计知识,导致大多数企业的财务核算管理不规范;第四,企业代理记账,由于大多数小型企业没有设立专职会计人员,大都数都是采用代理记账的方式,由于一名财务人员同时兼职多个企业的财务核算工作,并且财务人员更换也较频繁,甚至有的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更换两个或三个以上的会计人员,由于兼职会计人员都是按照企业老板提供的资料来按部就班归类记账,这就导致企业账目根本无法反应出企业的真实情况,例如现金交易不用开具发票的,一般不会在账面上反应,企业记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开具增值税发票,但是,在税务评估稽查时,由于企业财务人员没有依据来说明具体财务情况,导致企业财务信息缺乏真实性;第五,小企业为了节省成本费用,一般会聘用业务规模较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不高,难以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在税收上的风险不容易暴露。

(二)财务核算不够规范

企业财务核算不够规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账目不健全,大多数企业都没有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要求来设置、使用、保管账簿等,由于当前大多数企业存在账簿设置不全、设置账外账、甚至有的企业不设置账簿等现状,造成企业不能对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成本及费用等不能进行财务核算;第二,存在记账不规范的现象,由于大多数小型企业存在现金交易和白条入账等现象,这就造成账目数据不规范和信息缺乏真实性;第三,企业核算方式与财务人员核算存在不统一的现象,由于大多数小型企业采用的是手工记账的方式,其经营方式也比较灵活方便,这就造成企业财务核算比较混乱。

二、企业财务核算对税收征管的影响探讨

(一)申报数据缺乏真实性,导致企业税收收入减少

由于企业的账目较混乱,大多数企业存在账目信息不真实的现象,导致企业在纳税申报数据中不能真实反映出企业的税收核算情况,进而造成企业税收收入的质量,甚至有的财务人员以核算混乱为借口,不严格按照查账征收的标准来核定征收,大多数财务人员采用定期定额的核定征收方式,导致企业税收收入减少。

(二)核算管理比较混乱,造成企业稽查震慑力发挥不够

税务稽查的基础工作是财务核算,由于企业财务核算管理较混乱,这就给企业稽查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难度。企业稽查力度不够还受多方面的因素,包括:第一,大多数企业的税务稽查工作主要放在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检查上,并且稽查工作主要是通过管理部门来进行纳税评估的,然而,管理部门只注重纳税评估的重点检查上;第二,受查前辅导稽查方式的影响,在日常家检查中,小型企业往往采用自查补税的方式来实现稽查工作,却对存在偷漏税的行为不作处罚处理,只需要偷漏税者进行补缴,这就造成企业稽查力度不够;第三,受税收执法考核指标的影响,对于申报率考核指标来说,一般指标为100%,但是,在申报考核中,纳税人一般不按期申报,这就给基层人员的税收管理工作加大了一定的难度,若基层人员在催报无果的情况,一般会出现税收管理人员代为申报和自垫税款的现象,这种“保姆式”的税收管理使税务稽查震慑力发挥不够,由于行政处罚力度不够,造成纳税人的不法行为时常发生。

(三)财务信息隐蔽型较强,税源控管难度加大

小型企业具有点多面广和经营变化情况大的现象,这就造成税务机关无法充分掌握企业的真实生产经营情况和企业的产品数量,同时也无法掌握企业的帐外销售行为,导致企业的账目数据信息缺乏隐蔽性,对税源数据也难以实施控管。虽然税务机关不断加强对企业的建账建制工作,但存在一定的难度,特别是对于基层的管理,由于大多数小型企业仍然采用手工记账的方式,导致现代化的征税手段难以发挥作用,并且在现金交易方面,由于现金交易收入便于不开具发票,也不入账,进而造成税务机关难以对企业帐外经营情况进行监控。

三、加强企业税收和财务核算管理对策

(一)提高企业财务核算水平

对于当前企业财务核算的现状,企业应对财务核算工作引起高度重视,由于财务人员是财务核算工作的主要管理者,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关系着财务核算工作,因此,提高财务人员的核算水平是加强企业财务核算工作的重要保障。针对财务人员,不仅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也应注重德育教学,全面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以保证财务人员在财务核算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另外,税务机关应加强税务的宣传,通过采用免费发放和召开政策发布会等措施,使纳税人对各项政策法律法规有一定的了解,同时要求纳税人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和会计制度来设置账簿,税务机关也应加强对财务核算工作的检查,督促企业财务人员认真对企业所产生的成本、收入、费用进行核算,促进企业会计核算的规范化,使纳税人及时进行税务的缴纳。

(二)建立企业财务人员聘用体制,加强财务人员的监督管理

对于财政部门说,应加强对代账会计的管理和指导,尤其是对财务人员的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第一,若企业采用代理记账的方式,就要求代理记账的财务人员不仅要具有会计证,还需要具有经财政部门批准发布的“会计代理上岗证”,财务人员需持证上岗;第二,招聘完财务人员后,代理记账公司应加强对代账会计财务人员的培训和业务学习,让财务人员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的财税政策,并充分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使财务人员正确运用财税政策,以保证财务核算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三,在个体代理记账会计中,应注重对其进行分类处理,采用分地区集中管理的方式,便于相关部门对财务信息的掌握、监督检查;第四,要加强对协助企业做假账财务人员的处罚,要严格按照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杜绝财务人员做假账。

(三)按照企业财务核算管理制度来加强企业税收和财务核算监督

在建立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制度方面,应要求企业主管部门、地税及相关部门的参与,利用公众信息网公开信用等级,从而加强企业税收和财务核算监督。因此,税务部门应做到以下几点:第一,税务机关应组织财政部、工商等部门来加强企业财务和税收核算管理,要求监督企业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企业的财务制度来建立账务,对账务信息进行正确税收核算;第二,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完善代理部门的工作,将财务核算工作纳入到税务代理范围内,将税务代理与职能部门的实时监督工作相互结合,以保证企业财务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

(四)加大对企业的稽查力度

财务核算工作是税务稽查的基础,其在一定程度上关系着税务稽查质量,因此,加大税务机关的稽查力度,加强对企业财务核算的检查,以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在税务稽查工作中,第一,应查阅相关信息资源来寻找稽查工作的突破口,根据各种信息资源来针对性的开展专项稽查工作,注重检查与监督的有效结合,规范纳税人的征纳行为,从而提高税法的遵从度;第二,税务机关应注重重点案件的稽查工作,充分体现出税法的刚性,根据税法来加强偷税者的处罚力度,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使稽查工作顺利开展;第三,政府部门应参与到稽查工作中,联合其他部门对外帐的方法和途径进行检查,对偷税的私营和个体企业,应加大惩罚,并给予曝光,以减少偷税的现象发生;对于遵章守纪的业户,应给予一定的表扬,让纳税树立“依法纳税,利国利民”的理念,以保证纳税人及时进行纳税。

第5篇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当前现状;解决对策

1 基层企业所得税征管的当前现状

1.1 户籍难以理清,税源难以掌控。主要表现为:与工商、地税等部门信息共享程度低等原因,纳税人开业、变更、注销等信息难以及时掌握,户籍管理往往不能及时到位;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和管辖权界定存在理解上的分歧,国、地税两家争抢税源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出现重征重管或漏征漏管;两元化管理的存在往往造成税负不公,特别是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很容易出现同地区、同行业、同规模企业的税负不一,有的同类型或同规模企业的税负差异较大。有时还出现纳税人随税负波动而不断改变管辖归属的“跳槽”现象,影响了税收秩序。

1.2 所得税政策较为繁杂,政策执行不够到位。新的企业所得税法配套政策多为陆续到位,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规定存在着税法依附于会计制度现象,有些税法规定的税前列支项目、标准不够具体、全面、明确,且多变,可操作性差。具体为:现行企业所得税税制决定了企业所得税核算存在较大的弹性,税前扣除规定缺乏刚性,操作起来弹性较大,因此,对政策理解程度不同,计算方法不同,都可能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出现不同的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列支费用规定不具体,扣除标准不够明确,正确审核税前扣除十分困难。对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税前审批项目,如纳税人财产损失、总机构管理费、弥补亏损、企业技术开发费以及预缴期限、工效挂钩等缺乏跟踪管理。

目前,税收政策规定与企业会计制度及财务准则差异过大,存在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收政策有差异时不能按照税收规定处理,导致申报质量不高,从而增加了税务机关执行政策的难度。

1.3 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财务核算和纳税申报失真。现阶段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新办企业大多为中小民营企业,种种原因,不少企业法人及财务人员纳税意识较为薄弱,且受利益驱使,企业存在经营管理不规范、财务核算体系不完备、财务制度不健全、账面信息真实度低、现金交易账外经营等问题,不能依法据实申报纳税,往往利用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千方百计地不缴或少缴国家税收。同时,在我国现阶段法制体系和货币金融监管水平下,缺乏有效的手段监控企业的资金流和货物流,使所得税的税源监控变得异常艰难。

1.4 管理人员认识不足,存在畏难情绪。目前,基层国税机关对企业所得税征管仍存在认识不足问题,有的仍处在“收入摆不上计划、管理摆不上日程、工作摆不上位置”这一被动局面,未能像流转税征管一样实施一系列有效的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日常管理工作散乱、粗放,缺乏制度化。此外,由于多年较少接触所得税业务,部分一线管理人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有所下降,畏难情绪较大。

2 解决现状的对策

2.1 合理设置机构,提升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目前,县(区)级国税机关未设所得税管理专职机构和一线专职管理人员,多为兼职且素质参差不齐,加之深入企业调研不够,对纳税人的很多纳税调整项目平时无暇顾及,只能在汇算清缴时集中处理,造成一部分企业不能及时进行纳税调整,容易造成税收流失。随企业所得税管理业务量增多,管理难度加大,需要培养出一大批懂得会计核算、了解企业管理、熟练微机操作、精通税收业务的企业所得税管理专业人才已迫在眉睫。结合现状,笔者认为提升税务人员的所得税管理技能和水平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学习培训的重点放在财务管理规定、会计核算知识、税收政策规定、税务稽查技巧等方面。学习培训的方法可以自学为主、集中辅导、学以致用、学用相长,或实行传统“传帮带”模式,注重征管实战经验,以有丰富经验、熟悉企业所得税管理的人员采取“师傅带徒弟”等方式,深入企业就会计核算、新的税收政策落实、评估稽查技能进行现场实践锻炼。利用汇算清缴时机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采取激励机制,对不能胜任企业所得税管理员岗位的管理人员进行岗位轮换或待岗学习等。

2.2 实征管基础,积极探索改进征管的方法:根据企业所得税管理的现状,从实际出发,夯实征管基础:

一是运用各类台账促进基础工作提高。建好户籍台账、税源台账、所得税重点税源监控台账、纳税申报台账、减免税台账、税前审批事项台账,强化日常管理,及时掌握税源情况。

二是加强已取消、下放管理权限和备案管理项目的审核和跟踪管理工作,做好后续管理项目的审核和备案管理跟踪监管,保证税基不受侵蚀。

三是深化分类管理,根据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核算状况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确定不同的税收管理方式。

四是强化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整合资源,充实人员,全面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投入产出比、存货等涉税资料,建立行业评估模型,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的专业化程度。

五是加大企业所得税的稽查打击力度,同时督促企业进行账务调整。

2.3 加强部门协作,解决征管范围划分不清的问题。加强与工商、地税等部门写作和配合,提高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信息共享程度,核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信息资料,准确掌握户籍、税源动态数据信息,开展日常巡查工作,清理漏征漏管户。协调解决征管范围划分不清的问题,实行随流转税种确定管辖归属的原则,即企业所得税以流转税税种的归属来确定归国税部门或地税部门管理。

2.4 利用社会中介服务,帮助提高企业所得税申报质量。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专业性较强,发挥中介机构建账、申报、鉴证等作用,对于规范企业财务核算、提高企业所得税申报准确性以及缓解目前税务机关管理力量不足有一定的帮助。

参考文献

[1] 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协作的意见》(国税发[2004]4号)、《会计准则》、财务通则》、《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财税[2006]1号)、《关于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执行口径等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6]103号).

第6篇

一、目前所得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财务核算不规范。在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要求下,企业不能按照现行的会计制度规定合理设置会计科目,不能按照会计处理程序正确核算各项经济业务,对各项成本费用列支把关不严,审核不力,导致乱摊成本、虚增虚列费用的现象时有发生。个别企业由于对所得税工作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在存货管理上缺乏必要的管理制度,对各种存货的收发、结存没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和收发手续,常常是物一堆,货一堆。一些新办企业的投资者以自己使用过的房屋、设备、运输工具等物资投资于企业,不能按照固定资产的核算要求,正确对固定资产进行计价,常常是高估固定资产价值,多提折旧。还有一些企业对所得税政策掌握不全,界限划分不清,不能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正确核算各项收入和费用,个别企业为了调整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把已经实现的收入人为的压到下一年度入帐,对应税所得额进行自我调节,以便达到少缴所得税或推延纳税的目的。这些问题的存在,从根本上制约了所得税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建账建制方面缺乏必要的遵从意识和法律观念。这次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企业在履行正常的财务制度上,表现出三个方面的不足:第一,财务制度执行不严,不能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处理有关会计事项,如在资金流通环节,不能严格按照现金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库存现金限额,大额现金交易相当普遍。这种现象,不容置否地造成部分收入通过现金流通渠道,从企业账面上流失,减少了国家税收收入。第二,对企业财务人员管理不规范,由于有关部门对现行的会计执业资格缺少必要的监控和管理手段,致使部分会计从业人员,在不具备会计资格或未取得相应会计资格证书的情况下,从事会计职业。更有甚者,个别企业借用他人的会计资格书,用对会计知识一知半解的人员从事其会计工作,造成账簿记载混乱,成本、收入、费用等项目记录不全面、不完整,影响了正常的所得税核算成果。第三,法律观念淡簿,个别企业的财务人员或法人代表,为了获取不正当的个人或企业利益,不惜以身试法,用编制两套账或提供虚假记账凭证或销毁记账凭证的方式,借以掩盖收入,隐惹企业所得税。

三是行政事业单位应税收入控管难。根据现行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对行政事单位的有关经营所得要依法征收所得税。但是,就目前状况而言,税务机关对行政事业单位征收所得税的难度相当大。首先,监控难。由于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所得在时间、地点和空间上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再加上纳税意识淡薄、行政手段干预等因素,致使税务机关很难掌握与其生产经营有关纳税资料。其次是管理难。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大部分游离于我们税务机关的税务登记管理之外,因此,税务机关对其实施税务检查手段、方式等相对弱化,再加上行政事业单位对应税所得的账务记载基本上是不完整、不全面,这也是造成税务机关管理难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是新办企业所得税管理难。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第一,征收方式确定难。目前在查账征收、核定征收和定额征收的所得税管理方式下,由于每一种征收方式的鉴定,都是在企业的生产经营前期进行,税务机关核定出的征收方式,与企业后期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存在着很大的不一致性。同时,目前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鉴定与地税部门不尽一致,由于掌握的标准、尺度等方面存在差异,在同等规模、相同行业或类似行业之间鉴定的结果也存在不一致的现象,使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执法的公正性产生质疑,影响了公平、公正的税务机关形象。第二,应税所得率核定难。在核定征收所得税的方式下,虽然在应税所得率的设置上,体现出税负从高的原则。但是,由于核定的项目过多,纳税人资料又不齐全,很难给纳税人核定出一个合适的应税所得率。同时,由于应税所得率设置的过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纳税人不断扩大再生产。第三,新办非增值税纳税企业管理难。近年来我们国税机关主要从事增值税纳税人管理,而对由地税部门管理的企业几乎很少涉及。在这种情况下,对新办非增值税的企业所得税管理,就相应给国税机关的管理和监控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第四,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不统一,也是造成所得税征收管理难的一个重要原因。由于内外资企业在所得税的政策尺度上不同,造成内外资企业税负不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内资企业依法加强所得税管理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内外资企业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第五,现行的财务会计制度口径和有关计算所得税的口径不一致,也加大了所得税管理的难度。

五是干部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弱化了所得税的管理。新办企业所得税业务重新归属国税部门管理以来,虽然我们加大了对企业所得税知识的学习培训力度,但是由于国税部门对该项业务长期搁置,且其业务量大、面广、计算复杂,在较短的时间内,很难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从而弱化了企业所得税管理,造成业务脱节、岗位间衔接不到位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对策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各基层所得税征管单位,要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所得税管理领导小组,充实所得税岗位人员力量,不断加强对搞好所得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要加大对所得税工作的考核力度,扩大考核范围,提高考核分值,并建立健全所得税各项考核制度,保证把各项所得税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所得税业务培训,提高操作技能。要坚持“内外互动,共同提高”的培训工作思路,做好内外培训相结合的文章。一方面,在内部培训工作上,要向所得税管理上倾斜,要坚持专业培训与业余学习相结合,按照“不培训不上岗”的要求,下大力气特别是要加大对从事所得税监控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使其在政策咨询、资料受理、税款征收等各个环节,与现代高效、快捷的税收管理相吻合。另一方面,要加大对企业财务人员的学习培训力度,要定期举办企业所得税知识培训班,面对面,手把手,帮助企业财务人员熟练掌握所得税知识和操作流程。同时,要充分利用税收网站和报纸、电视等多种宣传媒体,及时现行的所得税法规,把对所得税的宣传和其他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要深入开展对纳税人的所得税政策法规的辅导,做好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活动,随时掌握和了解所得税征管动态,促进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改进征收鉴定方式。首先,统一与地税的征收方式、征收范围、核定标准、以及所得率的核定。其次,对应税所得率进行调整,使按照应税所得率征收所得税的企业,税负不高于同地区同行业的平均税负率,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四是加大税收执法力度。要在搞好正常检查工作的基础上,突出对重点行业的重点稽查,要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建立人机结合的选案系统,对稽查工作中查出的问题,要依法及时处理,该处罚的要处罚,该曝光的要曝光,建立对偷税企业和处理结果进行公告制度,真正起到对各种偷税行为的威慑作用。同时,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企业所得税检查办法,使稽查工作向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扩大检查面,提高检查质量。

第7篇

(一)税务筹划。所谓“税务筹划”,即纳税前,企业在符合税法、合理安排财务管理的情况下,适当接住各种优惠政策“节税”的活动,可以在企业正常经营的同时以减少税负来提升经济效益。钱主要遵循的原则有三:其一是“合法性”,税务筹划合法性的保证的税务筹划的前提,不可触犯相关法律。其二是“整体性”,税务筹划要结合企业状况,在分析企业财务管理现状、发展前景之后方可开展税务筹划。其三是“利益最大化”,即从降低税收出发并提前筹划,避免出现巨大的经济负担。

(二)煤电企业财务管理和税务筹划之间的关系。企业财务管理中,利润、成本、资金的最重要的三个因素,税务筹划类属“资金”部分。其能够有效地提升财务管理、经济效益。煤电企业减轻税收方面的盈利来源主要有二――其一是反复核对财务,其二是税务筹划。在其中需注意者在于,税务筹划所要减轻的税收负担在于偷、漏税之类行为,在开展筹划时首要应注意其合法性,否则往往会造成企业难以为继。

(三)煤电企业财务管理对税务筹划可行性的分析。近年来煤电企业一直在吸纳专业人才开展税务筹划,并明确了其前提在于保证对相关法律法规不触犯。中国大陆的税收制度至今还处于不断完善中。

二、煤电企业税务筹划方法的选择

(一)企业投资时采取的税务筹划方法。企业发展各个阶段中都贯穿着税务筹划,其在在企业投资时多以如下两点开展:其一为安投资地区加以选择,不同地区的有着不同的税务优惠政策,故而在投资时先行的市场调研不必可少,其次则是以企业组织形式作为选择税务筹划的基础。

(二)企业经营时采取的税务筹划方法。企业开展税务筹划时,应列支所有相应的费用,及时入账费用,并写清存货的损坏、坏账之类情况,由于煤电企业固定资产占比较大的特点,故而固定资产折旧这一状况也就很大程度上对企业经济水平会产生巨大影响。筹划时应考虑不同的折旧方法、年限对企业的影响。由此可见,税务筹划的科学性会很程度上影响企业经济水平。

三、煤电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基本原则

(一)不能违背国家相关法律。财务管理者应拥有较强的法律常识、专业素质,在其工作过程中,首先要保证其合法性。在税务筹划工作的实际进行过程中,为数不少的企业都很看重其经济效益层面的作用,却对法律法规的约束有意无意地有所忽视,甚至偷、漏税行为屡见不鲜。作为煤电企业,应意识到偷、漏税行为被公开后,往往会对企业声誉产生直接的消极影响,并对今后的发展产生制约作用。尽管会获得暂时性利益,却难以对企业持久、健康发展产生好处。

(二)保证税务筹划方案的及时性。税务筹划方案制定过程中,有必要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对其加以调整。由于中国大陆税收政策的“动态性”,若企业没有以税收政策作变动的依据,往往会造成税务筹划方案和法律法规相互不配合的情况,以此造成难以可靠实行的状况。同时税收优惠政策也是出于不断调整完善中的一种活动,税务筹划工作的出发点就在于希望借助税收政策的优惠性来对企业纳税额加以降低,若难以保证税务筹划及时,往往就会造成难以第一时间获得优惠政策,并由此造成经济效益的降低。

(三)科学论证税收与非税收筹划方案。煤电企业的税务筹划往我那个会和很多种因素相互涉及,不同的政策和法律往往会有各具特点的规定。此时就需要财务管理人员的科学论证,并从中“筛选”出最适合企业的方案。

四、煤电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务筹划的技术方法

(一)减税。所谓“减税”,指的是借助于税务筹划来对纳税额在遵守法律法规基础上加以减少。在计算减税额时无需大量计算,同时此技术只和特定人群有关,故而其具备操作简便、适用范围小的特点。

(二)免税。即针对大型公司中经济效益较大者的高风险项目,其使用范围同样较小,尽管相关企业也可获得此待遇,但其承受的风险也是可想而知。

第8篇

关键词:建安企业 税务风险 防范与管控

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防范税务风险的同时为企业创造最大利润。随着我国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面对当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的竞争环境,建安大型企业如何进行税务风险管理,以期达到最大限度地降低税收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就成为摆在企业各级领导及财务人员面前的一件大事。建安大型企业税务管理面临的突出矛盾是,一方面大型建安企业组织结构庞大,经营业务多样,经营活动复杂,管理难度大;另一方面税务管理力量相对薄弱,管理资源缺乏,管理环节滞后。目前许多大型建安企业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一些企业尽管在不同程度上建立了内部控制或风险管理制度,但都偏重财务报表目标,而不太重视涉税合规目标。《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重点关注的也是企业经营目标和财务报告方面的目标,税务合规方面的内容比较缺乏或单薄。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有新的思路和新的方法。而建安大型企业点多面广,税务风险防范与管控的任务异常复杂而艰巨。

一、当前大型建安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现状及分析

1.建安企业产品施工的特殊性给建安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带来难度

建安企业具有经营分布点多、面广,在其提供劳务和建造产品上具有跨区域、工程项目周期长和成本核算程序复杂,各施工地纳税环境差异大,税务风险管理难度高。多数大型建安企业跨省、跨国经营,企业需要面对世界各地层级不同的税务机关及国外税制的管束。而不同管辖区域的税务机关对税法关于建安企业政策规定的理解和执行差异很大,这就额外增加了建安企业担负税务风险的系数,给企业内部税务风险管理带来难度。

2.税收行政执法不规范以及税企信息沟通不及时,不可避免地增加建安企业的涉税风险

税收政策执行偏差的可能性在我国是客观存在的,这就大大增加了企业的税务风险。国家对建安企业外地施工实行施工地和注册地税务机关双重管理的税收政策,各地方税务局都采取“以票管税”、强化税源管理等征管措施,导致企业执行难度大,税企争端多。南京、广州等地方税务局按建安企业营业收入的1%加征个人所得税;四川等地方税务局按2%预征企业所得税,以解决机构所在地和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出经营建筑企业争抢所得税或都不管所得税的问题。这就要求建安企业每到一地施工都应事前到机构所在地和施工地的地方税务机关详细了解相关的税收管理政策,以减少税务风险。

3.大型建安企业的税务风险通常与做假账或者简单的账面差错关系不大,主要来源于企业管理层的纳税意识和观念不够正确,相关内部风险防范制度缺失或不够健全,经营目标和经营环境异常压力等诸多方面

在施工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中,从投标决策开始到竣工结算很容易忽视税务因素,加上施工企业层层转包分包,对项目管理的税务风险意识又比较淡薄,这样就可能增加涉税风险。建安企业是完全市场竞争下的微利企业,我公司一年完成了近30亿的施工产值,完成的营业利润也只有近2500万元, 仅占施工产值的8.3%。如果因税务风险意识淡薄导致税务稽查处罚,企业的税务风险很容易转化为直接利益损失,这样不仅会吞噬企业利润,阻碍商业目标的实现,还会给企业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4.建安企业税务管理力量相对薄弱,管理资源缺乏,管理环节滞后,企业税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大型建安企业点多面广,有的只是在总部设置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有的甚至连总部都没有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只是象征性地配置了税务管理岗位。各个施工地点更谈不上配置专门的税务管理人员,相关的税务管理工作一般都由各项目经理部或分公司财务人员兼任,他们面对我国税法及其相关法规的不断变化,缺少涉税辅导及税法后续教育,对税法的理解、认同和把握有一定的偏差,这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在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

二、大型建安企业防范税务风险的管控应对措施

1.提高对税务风险管理的认识,加强税务风险管理文化建设

企业应倡导合法纳税、诚信纳税的税务风险管理理念,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准确计算税金,按时申报、足额缴纳税款,规范纳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在企业内部营造税务风险管理环境,增强员工的税务风险管理意识,将税务风险管理的工作成效与相关人员的业绩考核相结合,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并把税务风险管理制度与企业的其他内部风险控制和管理制度结合起来,将其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一个重

要组成部分,形成全面有效的企业内部风险管理体系。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与防范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构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税务风险管理机制,把税务风险管理意识融入到企业的战略管理过程中,以形成既拥有风险管理防御能力,又有战略管理规划,使税务风险管理和战略管理有效地融合。税务风险管理由企业管理层负责督导并参与决策,管理层应将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作为企业经营的一项重要内容,促进企业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管的有效互动。

2.管理环节前移,变事后管理为事前管理和事中监督,提前发现和预防税务风险,做好日常风险处置预案

税务风险管理是公司税务管理的基本和首要任务。加强对建安企业各项目经理部或分公司税务风险因素的识别和应对,重在事前防范,做好“曲突徙薪”式的工作,这不仅有利于控制风险,也为公司经营提供了通过税务筹划创造价值的可能性和空间。建安企业应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内部和外部以及各施工地点的相关信息,查找企业经营活动及其业务流程中的税务风险、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条件,评估风险对企业实现税务管理目标的影响程度,从而确定风险管理的优先顺序和策略。对于监控和分析到的风险,应仔细分析原因并加以解决。这是一项长期的日常性工作,要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需要在各项目经理部或分公司设立税务管理岗位。

3.强化企业信息管理建设,制定税务风险管理控制流程,明确风险控制点

企业应建立税务风险管理的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税务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建立和完善税法的收集和更新系统,及时汇编本企业适用的税法并定期更新;企业应根据业务特点和成本效益原则,将信息技术应用于税务风险管理的各项工作,建立涵盖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和内部控制系统各环节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企业可以利用计算机系统和网络技术建立内、外部及各施工地点的信息管理系统,有效的信息系统能确保企业内、外部及各施工地点信息通畅,能确保企业税务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企业税务部门与企业管理层的沟通和反馈,发现税务风险先兆和实际问题均能得到及时的关注和妥善的处理。企业内部完整的制度体系是企业防范税务风险的基础。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合理与科学,从根本上制约着企业防范税务风险的程度。如果企业缺乏完整系统的内部管理制度,就不能从源头上控制防范税务风险,也就无法有效地提高防范税务风险的效益。大型建安企业应结合内控管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制度。一是加强内部控制,即“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二是“利用计算机系统和网络技术,对具有重复性、规律性的涉税事项进行自动控制”;三是制度流程不是一成不变的,建安公司业务和税收规定都是不断变化的,制度流程也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4.配备专业的税务人员

由于税务管理的专业性、政策性和复杂性,税务管理工作对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要求较高,配备合理的岗位和人员,是公司有效管理税务风险的必要条件,要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企业应定期对负责涉税业务的员工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一般来说,税务管理人员首先需要深刻理解税收法规,这是最基本的专业能力;其次要熟悉建安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因为纳税处理基本以会计处理为基础;最后,还要熟悉建安企业业务以及整体经营战略,不熟悉业务就无法深刻理解某些相关的税收规定, 不把握经营战略则难以发挥税务的事前筹划、规划作用。另外,这些人员还必须具有很强的学习能力,税收政策不断变动,要求税务管理人员不断提高学习、思考和研究的能力,确切说税务管理部门要成为“学习型部门”。

5.利用纳税评估降低税务风险

纳税评估是由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比对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报送纳税申报资料及提供的相关涉税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系统的综合分析评定、核实,从而做出定性、定量判断,进一步对纳税人实施管理和服务的行为。目前很多企业及其财务人员缺乏税务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因不熟悉税法规定或无意之失而造成的税收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从而导致企业被税务违法处罚风险增大。因此企业应借鉴税务机关的纳税评估方法,通过分析财务部门各月、季、年申报和上缴的税款情况,财务报表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主附表之间的逻辑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内部自检。从故意税务违法风险、非故意行为导致结果违法的税务风险、税收政策调整或主管税务机关责任带来的税务风险、客观上少缴税款的无责任税务风险等方面,采取手工和计算机软件相结合的办法,深入开展宏观税负分析活动。充分利用纳税评估活动,详细剖析容易形成税务违法风险的不同风险点,分别采取相应措施,降低企业纳税风险。

6.建立良好的税企关系,进行有效的信息沟通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 税收具有财

政收入职能和经济调控职能。政府为了鼓励纳税人按自己的意图行事, 已经把实施税收差别政策作为调整产业结构, 扩大就业机会, 刺激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由于我国人多面广,国家的宏观税收政策具有较大的弹性空间,对政策法规的不同理解及地域差异造成了各地的税收征管模式各不相同,各地税务执法机关也就拥有了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因此, 企业要注重对税务机关工作程序的了解, 加强联系和沟通, 争取在税法的理解上与税务机关取得一致, 特别在某些模糊和新生事物上的处理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减少涉税风险。

7.加强税收法规学习,准确把握税收政策

我国税制建设还不完善,税收政策变化较快,许多税收优惠政策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和区域性,这就要求企业在准确把握现行税收政策精神的同时关注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经营效益的影响。通过税收政策的学习,掌握税收法律政策变动的情况,审时度势,用足用准国家税收政策,降低不必要的纳税成本和其他成本。综上所述,大型建安企业产品施工的特殊性决定了税务风险控制的艰巨性,企业管理层应充分认识到建安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员工的税务风险管理意识,对税务风险进行科学合理的控制,使企业随着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在防范税务风险的同时降低企业整体风险,从根本上解决税务风险问题,从而降低纳税遵从成本,为企业创造最大利润。

参考文献:

[1]刘芳,高雅杰,新形势下建安施工企业税务风险,价值工程,2010,(1)

[2]梁露松,企业税务风险防范,企业税务,2010,(6)

第9篇

【关键词】营改增 电信行业 财务 影响作用

随着2013年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进行,在后续的试点扩大过程中,国家税务局2014年5月15日的《电信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2014年第26号)中规定,我国的电信企业于2014年6月1日起实行征收增值税,这一规定将电信行业纳入了营改增试点工程,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对电信行业的财务指标、管理运行方式等方面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如何借助营改增使电信行业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当前电信行业应该重视和重点研究的问题,对我国电信行业的发展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营改增对电信行业财务的影响作用

(一)提高了电信行业的管理难度

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后,实施会计核算,必须要实现资本开支收入费用以及成本等价税分离;同时在发票管理上,则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现金管理需要赋予更多的精力,在增值税认证操作中步骤极为繁琐,需要逐一对各个步骤实施税务机关认证,只有在其认证全部通过之后,才能够对其实施抵扣;最后还会提高电信行业增值税的申报和计算复杂性,在对其实施增值税管理过程中,需要全员参与,只有这样才能够获取和规定要求相符合的进项抵扣凭证。

(二)造成短期内财务指标明显降低

在电信行业发展过程中,随着营改增的实施,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其业务收入因价税分离而降低现象的出现,同时,成本费用由于供货方的原因,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由于部分业务不属于增值税的纳税范围等原因,造成进项税抵扣不充分,成本费用下降幅度不是很明显。而且因为电信行业是营改增的初次试点,折旧费用不会出现明显下降,对于利润影响短期内无法体现,所以,在短期内,电信行业的经营压力会逐步增大,对电信行业短期内的财务指标有一定影响。

(三)加大了IT系统的改造难度

营改增政策实施后,由于电信业实行差别税率,基础电信业为11%,增值电信业为6%,就需要按照不同的税率分别计算收入和销项税额,否则会提高适用税率,这就需要运营商优化营销方案,准确的拆分资费套餐,由于运营商具有大量的营销方案和资费套餐,会加重计算的复杂性,加大IT系统的改造难度,同时,对于成本费用类的价税分离,需要从签订合同开始,在合同系统中对采购的物资实施价税分离,从而在报账过程中实现价税分离,这也加大了IT系统的改造难度。

二、营改增环境下电信行业的应对策略

(一)调整和选用供应商,增加进项抵扣,做到“应抵尽抵”

在电信行业发展过程中对于营改增政策的应对,电信行业和企业均需要适当的调整供应商准入门槛,和“一般纳税人”实施优先合作,在企业与供应商签订业务合同的过程中,对于及时有效修改不合理的条款及规定,并在合同中加入专用发票的获得这一要求,同时明细化管理合同。另外,电信企业在发票管理方面,应参考当前营改增实施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合理梳理合作商,按规定要求流程签订企业合作合同,合作纳税人最大化的避免出现小规模的纳税人,还要注意在签订的合同中严格注明和说明索取发票的类型,明确规定和说明合同中销售额与税款是否单独列出,使得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及条例能更好地为电信企业发展服务。

(二)实施专业化运营模式,增强企业管理

电信企业应该借助营改增这一契机,实现其运营模式专业化,以能够提高其内部结算市场化,促进其集团下的子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直接参与,从而进一步提高企业综合实力。另外也要进一步强化企业业务和财务工作的结合,实现税负所具有的管理力度和预测功能,同时进一步扩大税务筹划空间和范围,在企业整个业务管理中始终贯穿增值税管理,并且及时制定企业营销方案,加强对税负和税收政策的分析工作,合理衡量营销和税负之间关系。电信企业也要对合同系统、计费系统、报财系统等实施改造,比如在计费系统方面,将用户账单价税的分离作为改造的重点,并出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以供于数据的分析及核算。

(三)加大企业管理,避免坏账及无效收入的出现

电信企业应加大对企业的管理,尤其是对坏账及无效收入方面的管理,应进行详细核对和查询管理,尽可能避免出现坏账和无效收入,准确的拆分资费套餐,进而减少一些不必要销项税额的出现,同时,电信企业要时时关注国家政策的变化,并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分析,针对国家颁布相关的新政策及新规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实施企业的管理。

(四)对企业的税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

在营改增实施背景下,对于电信企业来说,应该尽量实施全员参与,企业各部门均需要依照税务法规变化相应的调整其管理工作。针对于电信企业税务管理来说,则需要从业务循环到税务岗位,制定一个贯穿始终的营业税管理制度,并且还要紧密结合电信企业的特点,努力实现企业管理制度的完善性、全面性以及信息化。构建企业税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并通过这一平台实现增值税发票的领购、开具、验证以及抵扣等管理工作,从而提高企业内部增值税工作的高效化、统一化以及合理化,最大化的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从而降低企业的涉税风险。

三、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信息技术水平的提高,我国在2012年下半年对服务行业实行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不仅推动了第三产业的发展,促进了社会分工,更是避免了对第三产业的重复征税,降低了企业整体税负等。电信企业也应及时应对国家税务政策,通过对供应商的选用和调整,增加进项抵扣,增强企业管理,实施企业的专业化运营,结合企业的发展与营改增的实施情况,集成改造财务及系统等促使措施的实施,促进电信行业的更好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正财.浅析营改增对电信行业的影响与对策[J].现代经济信息,2014,(1).

第10篇

一、案例情况介绍

20*年*月,*市国税局接到某银行的咨询电话,询问A公司支付有关费用是否需要税务机关出具征免税有关凭证的问题。工作人员按规定对银行进行了回复,并对A公司支付有关费用问题进行了调查,据悉:A公司20*年1月份与香港B公司签订了一份关于B公司为A公司提供X型车辆基础标定服务的合同,共计22万欧元,并于合同签订后通过银行准备首付30%即66000欧元(按汇率折算为人民币712734元)。在约谈中企业对于此项业务解释为:企业在付汇前也曾上网查询过有关税法知识,认为企业本身不具备研发及技术服务功能,而是外国公司直接提供技术服务,应在国外征税,于是直接到银行付汇。经查证,我局认定A公司支付给B公司的此项费用为技术转让费,符合《企业所得税法》有关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适用10%的税率,并应由支付人作为扣缴义务人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据此,我们要求该公司依法扣缴预提所得税71273.40元,企业按期扣缴了税款。我局依照规定为企业开具了完税证明,银行为其办理了付汇业务。

二、管理难点分析

由以上案例看出,由于预提所得税征税对象的特性,决定了预提所得税及售付汇征管工作的难度。

难点一:源头控管难。从征税对象看,预提所得税是针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税源本身具有隐蔽、零散和流动性强的特点。从征收方式看,实行代扣代缴,既涉及到非居民企业,又涉及到国内的扣缴义务人,因牵扯到多方利益,征收难度加大。从管理方式看,仅在开具售付汇证明的环节实行对预提所得税的源泉控制,并且县级局开具证明人员实际上不可能逐笔逐项到企业实地核查,而基层分局在日常评估检查中,对预提所得税项目一般没有重点关注,由此造成对于预提所得税管理上的脱节。而企业又因不了解税法规定,或者对税法规定理解上的误区,存在不扣或少扣的现象。上述案例中,企业未主动依法进行税款扣缴,就是因为不了解税法具体规定所致。

难点二:项目定性难。《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对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所得,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进行了界定,包括了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其他所得,并在实施细则第七条对来源于境内所得做了进一步规定。但是税法规定的项目定义略窄,随着经济发展形势的发展,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收入项目日益增多,而一些项目如境外收取的鉴证费、咨询费、资格认定费、网络服务费等项目,税法尚未作出严格的认定。这些因素制约了外国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工作。

难点三:境外费用核定难。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重点是外国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在我国境内的经济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应税所得,涉及的法律依据包括国内税法和税收协定。根据有关税收协定中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规定,发生在境外的劳务费、服务费、佣金费、手续费,如广告费、维修费、设计费、咨询费、费、培训费等,按照我国现行税法规定不征税,购汇支付或从外汇账户中对外支付时,应提供当地税务机关提供的不予征税的证明。目前规定免税证明也仅只能要求企业提供辅助证明、合同协议和企业承诺声明。而税务人员很难根据这些资料判断该项劳务确实发生在境外,难于做出征、免或不征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判定。

难点四:部门协作难。目前,国税局和地税局两家分税种管理,对预提所得税征税对象与税收管辖既有交叉,又有“盲区”,征税对象又涉及企业、事业和其他部门,单位性质日趋多样性,管理上有一定的困难。同时,预提所得税所涉及的售付汇管理,牵扯到外汇管理局、银行、外经贸委等多个部门,信息孤立,未实现共享,也不利于该税种的征收管理及监控。

三、加强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预提所得税的宣传,促进扣缴义务人由被动扣缴向主动依法扣缴、自觉申报转变。尽管《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对预提所得税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因涉及到的部门多,征税对象日趋多样性,管理层面较多,加强预提所得税应首先从加强税法宣传入手。一是扩大受众面。在日常管理中我们发现,对预提所得税规定了解和执行较好的多是较大规模的外资企业,而众多内资企业和发生涉税业务的机关、事业单位对此都不了解,在签订合同时,均未提及预提所得税的扣缴问题,因此,不仅要加大对外资企业、内资企业的税法宣传普及,而且对机关、事业单位也应加大宣传辅导力度。二是增强针对性。《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三十九、四十条分别对扣缴义务人的确定、未依法扣缴或无法履行扣缴义务、代扣税款的缴纳等做了明确规定,同时《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对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的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作出了详细规定。因此,在宣传上不仅要告知扣缴义务人所应承担的义务,更应告知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主观故意不扣或少扣税款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由此促进过去扣缴义务人被动扣缴向主动依法扣缴、自觉申报转变。

(二)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由过去单一管理向凝聚管理合力转变。一是内部管理上,国际税务管理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税政、征管、计统、进出口、稽查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建立定期信息采集传递制度,确保非居民企业相关信息资料传递畅通,形成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的工作局面。二是在与其他部门衔接上,虽然预提所得税是国税部门征收,但也需与地税、工商、外经贸委、外汇管理局以及银行等多个部门配合,调查、了解预提所得税征税项目,实行信息共享共用,并及时建立预提所得税征管的台帐制度,防止税款流失。

第11篇

1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必要性

大企业不仅功能较为齐全,而且还是当地税收的主要支柱。由于大企业自身具有较多的特点,生产规模较大,业务较为复杂多样,这就使大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到的税收和税收政策也具有多样化的特点。税收作为国家的重要收入来源,为了能够更好地促进我国税收事业的健康发展,则需要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同时在大企业发展过程中,通过加强税收管理,可以有效地确保大企业健康、经济地发展,有利于共建和谐税收的实现。而且通过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可以更好地对大企业税收和定量中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有效的弥补,有效的提高大企业税收管理的科学化和专业化。另外,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也是更好的顺应税收管理趋势的需要,对于加快推动我国税收管理现代化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在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中,需要在强化税务机关职能的同时,还要加强大企业对大企业涉税方面自我遵从能力。由于大企业具有自身的特点,其与一般企业相比,税务风险更多来源于相关治理层和管理层的纳税态度和观念、内部控制及经营目标和经营环境等方面。同时大企业管理人员在社会活动中具有较高的政治地位,作为行业中的主导者,具有较强的示范效应,影响度也较高。所以大企业决策层需要对税收管理工作给予充分的重视,财务人员要正确地对税收风险进行认识,明确企业内部财务关系,严格对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管。同时税务企业还要加大大企业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成本,为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2我国大企业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

大企业税收收入较为集中,税收事务较为复杂,纳税意识和税收遵从度较强,目前税务机关在征管力度和业务水平方面还远远落后于大企业专业化和精细化管理。而且税收管理具有较强的挑战性,尽管大企业税收管理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在当前大企业发展过程中,税收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确保更好的推动大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

2.1税收管理手段落后,难以满足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需求

在当前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中,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大企业税收管理信息技术还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性,税收信息化建设速度较慢,不能与大企业税收和定量的实际需求相符合。目前很大一部分税收管理信息系统不仅功能较为单一,而且具有复杂性,这给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带来了较大的难度。

2.2大企业缺乏专门的税收管理人才

相对于中小企业来讲,大企业内部组织较为复杂,部分大企业中存在着跨国和跨区域的分公司,这就使其在税收方面具有较强的流动性,从而给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带来了较大的难度。再加之税务机关一些复合型专业人才较为缺乏,同时大企业内部专门的税收管理人才也较为缺乏,这就导致在税收管理工作中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

2.3税收管理制度不完善

当前大企业税收管理政策还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部分政策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再加之不能得到有效的落实,这就导致在税收管理工作方面,大企业还没有一套较为完善的税收管理方法,税收管理工作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这对于大企业税收管理的顺利开展带来了较大的制约作用。

3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的策略

3.1积极地完善税收管理手段,创新税收管理模式

在当前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中,需要在传统的管理模式和手段下加快信息技术的应用,以信息技术作为依托,在税收管理工作中以纳税评估和防范税收风险作为主要的税收管理手段,从而对企业的基础信息进行全面掌握,加强监控企业的资金流动情况,更好的提升大企业纳税的质量,有效的防范和控制税收的风险。

3.2加大对税收管理人员的培养

针对于大企业复杂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税务部门专业管理人员的缺失,大企业的税务管理部门应该积极加大对税收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为企业配备全方位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全面提升大企业税收管理团队的整体素质。同时还应该针对大企业的特点,重点培训财务分析和会计电算化等方面的内容,培养税收管理人员的信息化技术,进一步提高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实效性。企业可以聘请专员来对现有的税收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建立一支能够有效适应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专业化队伍,还应该定期对其进行考核,保证企业税收管理人员能够适应税收管理工作的需求。

3.3完善对大企业税收管理的管理机制

对于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对大企业税收管理制度进行完善,确保制定的税收管理制度具有较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同时确保税收管理制度能够具体落实到实处。企业管理层也需要充分地认识到税收的重要性,强化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确保做到依法交税,努力提高大企业纳税的遵从度。

3.4建立税源管理平台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需要加快税源管理平台的建设工作,确保税收管理信息化的实现。对于所构建的税源管理平台,需要具备较强的信息化功能。不仅需要应用信息化技术,同时还要建立基础资料库和外部信息资料库,为税收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充足的信息支持,确保大企业税收管理水平的提升。

3.5引入税收风险管理

在大企业发展过程中,需要积极地引入税收风险管理,同时按照风险管理的总体构架来对税收管理制度进行创新,构建具有风险识别和风险等级的管理制度,而且能够与管理层进行良好的衔接,有效的提升大企业税收风险的管理。同时还要加强对专业税收管理人员的培训,建立专业素质较高的专业型管理团队,更好的展开对大企业的税收管理和专业评估工作,降低大企业税收的风险。

4结束语

第12篇

一、西乡塘区房地产行业重点税源概况和税收实现情况

房地产行业税源监控工作是西乡塘区地方税务局组织收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地产行业企业对西乡塘区地方经济发展有较大影响力,可以说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状况的变动直接影响到西乡塘区地方税收收入的变化,并且其影响力是持续和较稳定的,在制造业税收相对稳定的前提下,通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数据解读可以推断地方经济发展态势,解释税收增长原因,探寻税收增长点,为税收征收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因此,房地产行业税源监控是西乡塘区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工作的重中之重。目前,西乡塘区重点税源管理股管辖的房地产企业共29户,其中国家总局重点监控20户,区局重点监控4户,城区局重点监控5户。分年度看,*年、*年、*年1-9月分别征收6189.56万元、8178.47万元、9853.89万元,税收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分别为8.93%、14.30%、23.75%,呈现逐年上升的态势,因此房地产开发行业税收收入在西乡塘区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西乡塘区房地产税收监控管理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强化素质,落实制度。一是选调政治、业务素质强的税收人员从事的房地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二是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研讨,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年来,通过研讨解决了房地产企业未完工开发产品的税务处理、代建工程和提供劳务的税务处理、合作建造开发产品税务处理等问题,形成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确保房地产行业税收有条不紊的开展。其次,建立了严格的控管制度,将制度涵盖于管理的方方面面。用监控管理办法明确房地产项目情况收集、税务登记、税收政策执行等事项要求,结合*市地税局项目属地管理原则,建立重点开发项目税收月报表、项目预售、销售前后的保全清算制度等。三是结合执法过错追究制,加强检查和监管。税源管理最重要的因素是人的因素,西乡塘区地税局在完善一系列的征收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加强内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坚持以制度管理人和事,对执行不到位的及时限期改正、纠正和责任追究,切实保证制度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

(二)收集房源,处处留心。一是留心广告找房源。我们高度重视房源信息,从广告入手查找房源,要求税收管理员密切关注报刊和“房交会”、互联网上的房产信息。二是全面清查房源。对辖区内房地产项目和企业进行了全面调查清理;同时,设立专职外勤人员深入到房地产项目进行调研,跟踪监控。三是发动群众探访房源。定期深入楼盘、大街小巷进行宣传,向群众了解在建房地产项目,并通过城区税源办、居委会、中介公司等组织掌握房源状况。

(三)建立网络,时时互动。在城区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与城区税源办定期召开房地产管理联席工作会议,协调房地产企业及项目管理,强化了日常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形成了税源控管体系。部门互相配合是关键。我们主动上门,逐个走访城区开发办、房产局、规划局、建管站等涉税房地产管理部门,了解它们的工作职能和工作程序,寻找加强管理的途径和手段,同时收集了大量最新楼盘立项、审批、开工、预售等信息,进行落实。通过召开地方政府参加的房地产企业座谈会,宣传房地产各项政策,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实现执法与服务有机融合、征税与纳税良性互动。

(四)宣传政策,面面俱到。一是定期下户,政策宣传到位。对在管的房地产企业,有管理员定期下户,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宣传房地产税收政策。二是加强辅导,规范管理到位。督促企业强化财务管理,帮助企业做好财务会计资料规范管理,为税收征管提供准确资料。要求房地产企业必须保存完整的合同、协议、工程结算发票、预收账款收据等财务资料。

(五)纳税评估,严格把关。按照“广泛借鉴、规范流程、指标对比、务虚与务实相结合”的思想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细化评估方法步骤;通过一系列指标、系数横向、纵向比对发现问题;务虚与务实相结合、指标数据与实物现场相结合、纳税人这一“点”与对应行业这一“面”相结合。*年,通过对房地产行业纳税评估,评估入库各项地方税95万元。

三、西乡塘区房地产税收监控管理的存在问题

一是部门沟通不到位。地税、工商、国土、规划、房产、建设、金融部门往往各自为政,根据部门职能实施行政管理,不能有效实现资源共享和信息互换,对房地产业社会化综合协调管理水平尚处于较底层次,客观上导致了税收源头管理困难和有效管理滞后等实际问题。如:部分房地产开发商在未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情况下,照样可以通过开发项目的立项审批和资质审查;地税部门与国土资源、财政、土地管理、规划建设管理、房产管理、银行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不到位,不能做到信息共享和资源合理利用。二是税源监控乏力。具体表现在税收管理员对房地产业的经营方式、开发程序和经营规律还不十分熟悉,对所得税及房地产业相关税收政策的了解和掌握相对不足,对企业财务核算尤其成本核算知识的掌握不够熟练。三是纳税意识淡薄。一些开发商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的,在项目开工后不依法履行其纳税义务,往往不择手段以达到其偷逃或挤占国家税款的目的,不主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其应税所得,而采取多种手段偷税。主要表现在:一是预售收入不入账,不按规定计提企业所得税。二是企业收取的房租收入、广告费收入不申报,以完工房产抵付各种应付款项,如借款、工程款、租金、广告支出、奖励支出等。三是采取虚报成交金额、协议少开发票手段,达到房地产企业少缴所得税的目的。四是虚增建筑成本,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偷逃税款。四是帐目资料欠规范。由于房地产企业是个特殊的核算主体,开发周期长,少则三、四年,多则七、八年,成本费用支出项目多,工程建设编制的预算、签订的合同、变更书,各级项目审批部门的批文等没有作为税务机关必须审核的资料妥善保管,或者无法提供,造成税务部门对成本确认困难,加之跨年度审核工作量大、企业法人、财务人员变更频繁,且财务核算人员的水平参差不齐,帐目资料保管不善,带来审核工作难以到位。加之投资主体多元化和少数纳税人对税法遵从度不高以及税收管理滞后而导致地税机关对房地产业的登记管理难度增大,并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范围内存在征管盲区。

四、加强西乡塘区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宣传辅导,整顿征管秩序。要以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为切入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财务办税人员的税法宣传辅导,对其财务核算上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使纳税人懂法、知法、守法,增强依法纳税的意识,确保税收及时足额入库。要采取如开座谈会、上门宣传、媒体公告等多种形式向企业宣传解释税收政策、增强企业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意识,营造房地产行业良好的税收秩序,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