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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企业税务管理的难点

时间:2023-04-21 08:15:1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大企业税务管理的难点,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大企业税务管理的难点

第1篇

关键词:企业税务管理;内部控制

一、引言

内部控制对于加强我国企业的税务管理、保证企业的税收利益最大化、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等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国企业在税务管理内部控制中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导致企业发展受到一定限制,因此需要引起人们的注意。以下本文就新形势下企业税务管理内部控制相关内容进行简要的探析。

二、企业税务管理内部控制内容概述

企业税务管理内部控制包括几个重要的部分,即内部监督、信息与沟通、控制活动、风险评估以及内部环境。企业在进行税务管理内部控制时必须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此外,税务管理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境外项目税收管理、纳税筹划、税务检查、纳税申报、发票管理、账证管理、税务登记、岗位职责以及管理岗位设置等。在进行税务管理内部控制时,企业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虑,既要重视上述所说的五大要点,又要考虑到企业的成本效益,从全面角度来进行内部控制,最大限度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三、企业税务管理内部控制的作用和意义

(一)可以防范企业的税务风险

税务风险是企业在管理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也是企业在管理过程中比较难以控制的问题,加强对企业的税务管理内部控制可以有效控制企业的税务风险。从税务风险的形成来看,之所以会形成税务风险主要是由于各个部门在生产过程中能够没有进行有效的沟通,导致各部门的信息传递不够全面,因此难以控制好各个衔接环节的风险问题,从而产生严重的税务风险。因此,要加强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必须要求能够明确税务风险的来源,然后根据风险的来源进行分类管理,如税收筹划的风险、业务交易的风险以及会计核算方面产生的风险等。以明确税务风险的来源为基础,企业可以做好各个环节和部门的内部控制工作,从而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

(二)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价值

税务管理内部控制的实施不仅能够帮助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还能够帮助企业创造出更好的经营价值。首先,企业的税务管理内部控制可以帮助企业在遵守国家政策规定的前提下避免花费更多的税收费用,以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创造更多的企业经营价值;其次,企业在税务管理内部控制的过程中还能够向社会树立良好的形象,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这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企业的社会价值。

(三)有助于推动企业的安全发展

税务管理内部控制能够帮助企业避免出现较大的经营风险,实现企业的安全经营。就目前来说,不少企业在发展过程由于对国家的税收政策了解不够充分,导致在财务会计管理中出现各种各样的风险,从而限制企业的健康和长远发展。税务管理内部控制要求企业的财务工作人员能够加强对国家有关规定的认识,建立完善的税务管理内部控制机制,可以较好地保证企业的经营安全。

四、企业税务管理内部控制中的难点

(一)征管过程中的难点

征管工作是企业税务管理内部控制过程中的重要工作,其主要的难点在于税务部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较高,因此在实施上会存在较大的难度。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企业会计和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重视,税务部门强调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必须要保持管理团队化、征收工作规范化以及专业化,这就要求企业的税务管理人员必须要是专业的财务工作人员,且能够根据企业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的工作操作,务必保证财务工作内容能够尽善尽美。但是,要做到这点并不容易。国家对于大中型企业的征收管理较为严格,几乎每年都要定期对这些企业进行各种税务调查,如专项税种调查、税源调查等。在调查过程中,税务部门会就企业的税收指标、财务指标以及经济指标等进行调查,并且要求企业填写税源。而在税源的填写过程中,企业还必须要提供相关的资料,包括企业的全面税收拟定的管理和控制措施以及企业实际上采用的管理控制措施、企业的预测下期税源结构以及总量、当期税收与同期的对比说明以及当期税收结构、企业当前的生产经营状况说明等。就这些内容而言,企业的税务管理人员就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也要求企业的税务管理人员能够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和身体素质。此外,企业财务工作人员在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过程时还需要结合对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的了解,而且要具备较为完善的专业知识能力,且具有较强的职业道德素质,否则企业的税务管理人员将无法顺利完成这些工作,也无法发挥税务管理内部控制的作用。

(二)稽查过程中的难点

近年来,我国对于企业税收稽查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还要求对应收未收的纳税人进行稽查,尤其对于重点企业如金融企业、铁路企业以及房地产企业等。税务部门在稽查方面的重视给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带来了更多的难点,要求企业不仅要重视要加强税务管理人员的工作规范性,还要重视税务筹划工作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并做好税务检查工作,以便出现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三)生产经营外部环境难点

生产经营外部环境难点指的是企业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这些问题的出现会加大企业税务管理的难度。例如,部分地区在地方保护主义思想的影响下,给外来企业设置了较多的门槛和障碍,要求外来企业能够在短时间内提供税务部门的完税证明,要求企业在法定期限内更换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或者开具证明等。这些都明显加大了企业的经营负担,导致企业无法有效进行税务管理内部控制,从而增加企业的经营负担,限制企业的长远发展。

五、新形势下企业税务管理内部控制措施探讨

(一)优化企业内部环境

新形势下要加强企业的税务管理内部控制必须要求企业能够加强内部环境建设,重视内部环境要素控制。国家有关规定指出,企业在进行内部环境建设过程时应该要明确好各个部门的职责,并科学建立内部机构,确保各责任单位能够落实责任和权利。因此,在国家有关政策的指导下,企业要加强内部环境建设就必须要根据当前市场形势的变化和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设置专门的税务管理内部机构和部门,并选聘高素质的专业税务管理人员,同时要求企业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税务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岗位职责,确保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此外,为了更好地优化企业的内部环境,企业还必须要制定税务筹划计划,要求各个税务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人员能够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以便及时更新业务信息,为企业的税务管理和税务控制提供一定的帮助。

(二)做好税务筹划工作

税务筹划工作是决定企业税务管理内部控制效率的重要内容,每个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是不同的,包括企业的生产内容和经营方式,因此每个企业应该要缴纳的税种也是不同的。而对应不同的税种,国家也制定了不同的税收政策。因此,为了要加强企业的税务管理内部控制,企业财务工作人员必须要加强对国家税收政策相关信息的了解,以便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来帮助企业获取更多的税收利益。因此,企业可以加强对财务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让工作人员参加相关的讲座和培训,以便及时关注国家税务的有关政策,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制定有效的税务筹划措施,解决企业当前面临的税务难题,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当然,除此之外,在税务筹划工作中,企业还可以关注更多其他方面的内容,如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内容以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就业人员工资支出内容等。

(三)实现内外信息的有效传递

企业税务风险的产生主要是由于各相关部门在信息传递上存在一定的漏洞,因此导致风险加大,无法保证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要防范企业的税务风险、加强企业的税务管理内部控制必须要求企业能够加强内外信息的及时传递和沟通,以便为企业税务风险的防范创造更多的条件。企业在税务风险的防范过程中需要掌握各种各样的信息,如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信息、中介机构信息、业务往来单位信息、税务部门政策信息等,要求企业能够建立完善的信息交流和沟通制度,及时获取各种各样的内外信息,并加强对相关信息的整合,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做好企业税务风险评估报告,防范税务风险。

六、结语

综上所述,内部监督、信息与沟通、控制活动、风险评估以及内部环境是企业税务管理内部控制的重要内容,做好企业税务管理内部控制工作可以防范企业的税务风险、提高企业的经营价值,实现企业的安全发展,因此要求各企业在经营和发展过程中能够加强对税务管理内部控制的重视。但是,从当前我国企业的税务管理实际情况来看,企业税务管理内部控制在存在不少的问题,给内部控制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如企业税务管理在征管过程中的难点、税务部门稽查提高给企业带来的困难以及企业生产经营外部环境难点等,因此,新形势下要做好企业税务管理内部控制必须要求能够优化企业内部环境,做好税务筹划工作,同时要求能够实现内外信息的有效传递,为企业税务风险防范提供必要的信息依据,推动企业的长远发展。

作者:袁源泽 单位:北京镈源茂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李磊,李艳芝.基于内部控制视角的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15(41)

[2]王恒林.浅析战略管控型集团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J].财会学习,2015(8)

[3]赵永莉.试论构建企业税务风险内部控制机制[J].中国储运,2015(11)

[4]芦笛.基于美国COSO框架下的企业税务风险管理[J].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13(3)

[5]彭喜阳.我国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管理问题刍探———基于对长沙、上海、广州、深圳、北京、西安六市有关单位的调查[J].湖湘论坛,2014(2)

[6]王玉兰,许可,李雅坤.“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能力———以沪市上市公司为例[J].税务研究,2014(7)

[7]王维.基于内部控制的企业税务风险防范探讨[J].科技资讯,2014(9)

[8]钟胥易,刘运国.基于税务治理的企业价值研究———COSO框架下大型企业集团税务治理实践[J].财会通讯,2014(19)

[9]傅萍.基于美国《内部税制-整体框架》下的企业税务风险管理[J].注册税务师,2012(1)

[10]吴春璇,莫磊.企业税务风险日常管理新常态:融入COSO风险框架的税企合作导向[J].经济研究参考,2016(29)

第2篇

【关键词】非居民企业 税收 管理

一、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的相关概念

1、非居民企业是相对于居民企业而言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就是关于非居民企业的税款征收与其纳税事宜的管理。

2、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计征方法

第一,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第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

3、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所得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二,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三,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税收管理现状

1、大量税源在税收监控体系外流动

非居民税收管理涉及面广,管理的难点在于繁、乱、散、变。“繁”是涉及事项多,涉及外国公司或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或劳务所得,以及取得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权益性投资所得、债权性投资所得或财产转让等收益,其中,既有单纯的投资、服务、劳务,又有混合、兼营业务。“乱”是涉及的业务联系多,分清境内所得与境外所得很难,管理部门较多,信息归集处理和实际形成合力难。“散”是涉及的税源大小不均衡,地域分布零散,具体业务发生时间、空间不固定,突发性、偶然性强,税源监控管理的可预见性差。“变”是涉及的对象多变,个案情况复杂多变,难以及时找到准确对应的依据、标准。对非居民税收管理而言,不仅存在涉税事项发生时间的不确定性和业务本身复杂性所带来的固有风险,还存在信息获取、征免税判断等方面的不确定风险。稍有疏忽,很容易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和外国企业或外籍人士对我国法制环境和投资环境的负面评价。而传统的非居民税收征收管理模式是各级税务机关在被动受理售付汇税务凭证开具的申请时,才能从审查合同、协议、发票、付款通知等相关资料中发现信息,再按照国际税收协定和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征税、免税或不予征税的纳税义务判定。在这种传统的非居民税收征收管理模式下,税务机关税源信息来源渠道单一,必然形成大量非居民税源在税收监控体系外流动的局面。

2、合同避税方式日趋多样化

合同是实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基础性资料,其内容详略、真伪直接关系到税收执法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当前纳税人利用合同避税的方式越来越多样化:一是利用常驻机构的期限界定避税。双方在合同中明确境内劳务时间不足六个月,以逃避境内纳税义务。二是利用劳务地点避税。非居民企业通过合同将劳务地点规定为境外而避税。三是通过境内外收入的划分避税。非居民企业通过合同任意界定收入境内外收入,把境内收入划归境外收入,以减轻税收负担。四是通过分解特许权使用合同避税。非居民企业将特许权使用合同分解为特许权使用合同与劳务合同,甚至在划分收入时将大部分收入划归劳务所得,从而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3、非居民税收管理缺乏部门间的相互配合

非居民税收管理工作,各政府职能部门间的相互配合十分重要。涉及对外支付款项的需要外汇管理部门进行审批;涉及权益性投资中外方股东发生股权转让和股权变动的需要对外经济贸易部门进行审批;涉及变更法人代表等变更营业执照事宜的需要工商部门进行审批;涉及境外人员入境提供劳务的需要出入境管理部门和劳动部门进行审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非居民企业缴纳的税款(包括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目前,我市各政府职能管理部门之间并没有建立起非居民税收管理的相关信息的共享渠道,非居民税收都是以源泉扣缴的方式征缴入库的,在这种情况下,一般都是通过企业自行申报实现的,如果企业不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很难了解涉税事宜的发生情况,无法跟踪非居民税收的扣缴情况。

三、对非居民税收管理工作的建议

非居民税收管理是当前国际税务管理部门的工作重点,也给从事国际税收工作的人员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机遇,为了提高目前的非居民税收管理水平,提出以下几方面的意见。

1、提高对非居民税收管理的认识

“两税”合并后,我们要克服国际税源难管理的畏难情绪,树立信心,迎接挑战,务必进一步提高对非居民税收管理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增强非居民税收管理职业敏感性。认真做好国家税务总局最近下发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的学习贯彻和宣传辅导工作,切实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达到有效控管跨国税源的目的。

2、强化培训,提高税务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

面对专业性极强的非居民税收管理工作,我们要强化税务人员政策业务的培训辅导,特别是在实际工作中,通过开培训班组织税务人员进行案例解剖分析讨论,逐项分析非居民税收管理的方法、过程和结果,总结出较好的管理手段,使税务人员对非居民税收管理的水平在相互探讨中得以共同提高。通过系统的组织学习、培训、交流、考核,进一步提高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把非居民税收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关注源泉扣缴大户,找准非居民税收管理的基点

实行源泉扣缴的最大优点在于可以加强我国对非居民企业的税收管理,有效防止税款流失、有效降低税收征收管理成本,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简化纳税手续。关注源泉扣缴大户,关注有跨国业务的大企业和有重大项目、追加投资、股权变化、外籍专家参与设计和参与监督管理等业务的企业,掌握这些源泉扣缴大户对外支付项目(包括:租金、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各种劳务所得)支付金额、税款扣缴情况和涉及企业名单,关注重大项目实施单位、外国企业参与招标投标情况及中标情况、合同、协议签订的涉税条款和价款构成及价款支付进度,核查企业的合同、协议、票据,分清境内收入、境外收入等,提前介入,及时掌握,有针对性地进行政策宣传和业务辅导,提醒扣缴单位关注外方应纳税义务、了解自身代扣代缴扣缴税款法律义务,了解不熟悉政策、了解不履行扣缴义务可能发生的风险。税务机关应在充分掌握上述信息的情况下,判定相关事项是否符合征税、免税或不予征税条件,查核是否存在偷税、避税事实,是否有跨国税源漏征漏管情况,有效控管税源。

4、提高汇算清缴工作质量,规范非居民税收管理

提高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质量,是有效提高非居民税收管理质量的有效方法。主管税务机关应切实做好宣传辅导、明确职责、建立非居民税收征管台账和备办文书等准备工作,掌握非居民企业的基本情况,对非居民企业自行报送的申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办理税款多退少补事宜,并严格按照规定对未按规定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的非居民企业实施处罚,进一步规范非居民税收征收管理。

5、融合渗透,促进非居民税收管理新发展

非居民税收管理作为国际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特别纳税调整、税收情报交换和税收协定紧密相连。对外支付款项的真实性、合理性关系到所得税税基是否受到侵蚀,关系到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对特别纳税调整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境内、外费用发生的真实性与情报交换工作相关联,非居民税收管理信息为专项情报交换工作提供线索;非居民纳税人取得各种所得征(免)税涉及税收协定的条款。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该把握好非居民税收管理与国际税收工作各环节的相互关系,抓好各环节的相互融合渗透,形成整体合力,不要总停留在表面,要更深入细致的工作,监控非居民税收管理的全过程,促进非居民税收管理新发展。

6、加强部门协调,开展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合作

建立健全协税护税网络组织体系,加强与工商、地税、外经贸局、招商局、支付银行、外管局等部门的协作和沟通,优势互补,及时获取合同签订、资金支付、外汇支付情况等第三方信息,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放大管理效应,不断提高非居民税收征收管理水平。

7、加强交换情报,加大评估和检查的工作力度

在管理员实地考察核查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对有疑点或有异常的支付项目逐级实施情报交换,以堵塞漏洞。与此同时,要从扣缴义务人、境内机构两个层面上开展对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专项评估和检查。要立足分析巡查相结合,立足案头评估与实地评估相结合,立足日常纳税评估与年度汇算清缴情况相结合,立足评估与稽查相结合,立足评估检查与事后整改相结合,着力解决申报信息不实问题,有效化解征管难点、疑点和盲点,充分发挥纳税评估“以评促管”的功效,充分发挥稽查打击力度,切实维护税收的公正性。

【参考文献】

[1]深化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的思考[EB/OL]..

[2] 尹淑平:税收流失原因的制度经济学分析[J].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6(1).

[3] 毛志江:税收管理中信息不对称及其解决途径研究[D].郑州大学,2006.

第3篇

关键词:化工企业;税务风险管理

对企业来说,税务风险是指企业涉税行为因未能正确有效地遵守税法规定而遭受法律制裁、财物损失或声誉损害的可能性。企业税务风险是因涉税行为而引发的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企业的涉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规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责(判刑、罚金)以及声誉损害等风险;二是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用活有关税收政策,多缴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的税收负担。

税务风险管理则是防止和避免企业偷税漏税行为所采取的管理对策和措施。企业的各项活动均会发生相应的会计核算,而会计核算的方法直接影响企业税务核算,因此,税务风险的管理,也就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中对于税务方面的专项管理。

一、加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税务风险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重要风险,加强税务风险管理已经成为风险控制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建立科学有效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加强税务风险管理有利于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有利于保证生产经营环境的安全;有利于促进企业决策的科学化、合理化、保证战略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有利于优化企业内部控制,健全企业管理制度。

二、化工企业面临哪些税务风险

目前化工企业的税务风险主要由以下三大环节产生:一是财务核算与缴税产生的税务风险;二是管理层纳税意识和经营决策产生的税务风险;三是经营活动过程中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产生的税务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财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偏低导致税务风险。我国的税收法律法规体系非常庞杂,而且税法规定和会计制度之间客观上存在着差异,税收法律法规每年都会有新的规定出台,如果企业税务人员没有及时了解和正确理解税收知识,或对相关税收法规理解出现偏差便会导致企业遇到较大的税务风险。还有一些生产经营活动,也会导致潜在的税务风险。比如营改增以后化工企业销售一批涂料并负责运输,则此项销售行为属混业销售行为,企业应当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的销售额。像这种情况企业业务本身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涉及到的这些混业销售,货物销售和劳务收入的增值税税率不同的问题,企业往往不能很好的区分,这些知识是业务处理人员的难点,会计人员的处理已经存在滞后性,不能挽救已经造成的税务错误导致税务风险。

2.企业运用税收优惠政策导致的风险。由于每项税收优惠政策都是国家根据一定时期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目标,通过税收制度和政策,对某些特定的课税对象、纳税人或地区给予的税收照顾,只有具备一定的条件和资格,在一定的时效内,按照一定的程序申报和批准,才能享受。比如天津市政府2013年年初公布了《天津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以下简称优惠政策),政策期限为2013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优惠政策规定,对在天津市新设立的现代服务业总部和地区总部,按注册资本金数额不同,分别给予不同额度的一次性资金补助,最多补助资金为2000万元。对新购建的自用办公用房,给予一定资金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租赁的自用办公用房,3年内每年按房屋租金的30%补助。对已在天津设立的总部和地区总部,在2013年1月1日后增资的,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最多补助资金为1000万元。对在天津新设立的总部和地区总部,自开业年度起,前2年按其缴纳营业税(“营改增”试点行业缴纳的增值税,下同)的100%补助,后3年按其缴纳营业税的50%补助;自获利年度起,前2年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的100%补助,后3年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的50%补助。对新购建的自用办公用房,按其缴纳契税的100%补助,在3年内按其缴纳房产税的100%补助。同时,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购买商品房、汽车和参加专业培训的,提出奖励办法。企业如果有一项不符合上述规定而享受了有关税收优惠就存在税务风险。

3.企业管理层对税收遵从意识和对待税收的态度导致税务风险。企业管理层缺乏对国家税收法规的了解,没有依法纳税和诚信纳税的意识,因此对税务风险管理、控制意识不够,认为企业只要把生产和市场经营抓好了企业就能发展壮大起来。所以管理层在做出经营决策时没有考虑到税务风险的存在。由于管理层不重视,很多企业没有设置专门的税务管理部门和税务办税人员,“关系税”、“人情税”的存在也使得企业管理层在税务风险管理与控制上力度不够,对税务知识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甚至不清楚税务风险的存在会给企业带来的危害等,这样薄弱的税务风险意识无疑会增加企业的税务风险程度。

4.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缺乏或不够健全。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内部控制制度缺乏或不够健全,表现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没有针对税务风险的控制,企业税务人员的工作没有其他人来进行审核,如果企业税务人员少缴税或多缴税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就会增加企业税务风险和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同时极易造成企业非蓄意的税收违规行为,所以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也会给企业带来深层次的涉税风险。

三、加强化工企业税务风险管理

导致化工企业税务风险的因素很多,化工企业如何加强税务风险管理,应该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设置专门的税务部门和税务岗位。化工企业应单独设立税务部门,设置专门的税务岗位负责企业的税务策划、税务申报工作,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税务管理岗位责任制。企业应考虑生产经营特点和内部税务风险管理要求,对于总分结构企业:同时在总部和分支机构设立税务部门或者税务管理岗位。对于集团型企业:同时在地区性总部、产品事业部或下属企业内部分别设立税务部门或者税务管理岗位。没有条件专门设置税务岗位的企业也需要指派专业知识过硬经验丰富的会计人员专门负责单位的税务申报工作。

2.加强对企业税务人员的学习和培训,提高涉税业务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及时准确地了解国家的税务政策以便正确理解和执行。我国化工企业现阶段的会计人员整体素质普通不高,而税务业务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资质、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同时定期参加职业技能和税收法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使其掌握最新的法律及法规、政策,了解最新动向,从而提高企业税务人员的整体素质。此外企业税务人员也需要向本企业其他部门提供税务咨询,这样才能减少税务风险的发生。

3.加强企业和税务机关的联系和沟通。企业税务人员应努力营造良好的税企关系,企业应与税务机关和其他相关单位保持有效的沟通,及时收集和反馈相关信息。把税务征管人员请到企业来讲解相关税收法规,企业财务人员也走出去参加税收法规的培训,即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做法,争取在税法的理解上与税务机关取得一致,特别在某些模糊和新发生的税务问题的处理上需要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最大程度化解企业税务风险。

4.企业管理层要转变企业的纳税观念和态度。让企业管理层了解税收法规,建立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观念。董事会、监事会等企业治理层以及管理层的税收遵从意识和对待税务风险的态度。在企业管理层做决策时,提前咨询一下税务人员涉及到的税务问题,从而减少税务风险。因此企业管理层必须转变税务风险的观念,转变纳税态度。

5.制订和完善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和其他涉税管理规范,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提高风险应对水平。税务管理组织应建立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确保税务管理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企业应建立风险的管理机制、预警机制,确保报税资料的完整性及真实性,实时控制风险,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解决。企业税务部门应协同相关职能部门,通过以下方面管理日常经营活动中的税务风险:参与制定或审核企业日常经营业务中涉税事项的政策和规范; 制定各项涉税会计事务的处理流程,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对税务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纳税申报表编制、复核和审批,以及税款缴纳的程序,明确相关的职责和权限,保证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符合税法规定;按照税法规定,真实、完整地提供和保存有关涉税业务资料,并按相关规定进行报备。

总之,化工企业应该清楚地认识到税务风险对企业的重要性,税务风险更是需要在企业的整个经营过程中规避,董事会和管理层应倡导遵纪守法、诚信纳税的税务风险管理理念,增强员工的税务风险管理意识,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将税务风险管理的工作成效与相关人员的业绩考核相结合。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纳税行为得以规范,真正地做到依法纳税,诚信纳税,促进企业更快更好地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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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盖 地:企业税务风险管理:风险识别与防控.财务与会计,2009(16).

第4篇

今天召开的全区国税系统税收征管工作会议,目的是通过现场的经验交流,总结一年来全区税收征管工作,明确和布置今年征管工作任务,动员全区各级国税机关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工作,全面提高我区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稍候王局长还要作重要讲话。

一、一年来全区征管工作回顾

**年,全区各级国税机关坚定不移地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和区局党组“一二三八”工作部署,以“质量、效率、落实”为主线,稳步实施税收征管信息化“三步走战略”,按照紧握“一个抓手、实现两大突破、破解三大难题”的工作思路,狠抓工作落实,圆满实现了区局党组提出的两大目标之一——税收征管工作跨入全国先进行列。主要表现在:

(一)完善整体构架,征管信息化再上新台阶

**年7月1日,我区综合征管软件成功上线,实现了省级数据集中。在此基础上,**年,我们开发、推广了网上申报系统和税库银联网系统,其中网上申报系统还获得了自治区科技进步三等奖和×××科技进步二等奖。两大系统的推广使用,标志我区以综合征管软件为主体,以网上申报系统、税库银联网系统为两翼的征管信息化“一主两翼”整体构架已经建成,全区征管信息化大飞机开始起飞,实现了征管工作的重大突破。这个基于全区数据大集中既精简又科学的构架,是×××国税征管信息化建设的一个突出亮点,标志着我们征管信息化整体构架在全国税务系统的先进性。

(二)强化税源管理,税收征管能力显著增强

根据区局的统一部署,各级国税机关落实工作职责、加强绩效考核,认真抓好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示范点工作。绝大多数单位都能按区局的布置,召开现场会,推广工作经验,以点带面,全面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各单位还重点抓住户籍、申报、发票和欠税等关键环节,强化税源管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强化户籍管理,打牢税源基础。与公安部门比对、核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的身份证,把好税务登记关。以换证为契机,全面清理漏征漏管户共×××户,补缴税款×××万元。补充采集、修正纳税人行业及明细、注册资金等信息,提高数据的完整性。发挥数据集中的优势,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走逃户异地办证经营专项检查,加强非正常户的管理,打击偷、逃国家税款的行为,提高税法遵从度。

××深化申报管理,提高税收征收率。综合征管软件上线后,通过数据分析发现,我区各类企业的增值税零负申报率超过了×××,并且月月如此,这就意味着全区有一半以上的企业不纳税,这个比例在全国是偏高的。面对这样的形势,要做到让纳税人交足税,首先更应让应交未交税的纳税人先交税。按照这一思路,各级国税机关加强了零负申报的管理。到去年12月,全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零负申报率降至×××,小规模企业零申报率降至××%,比**年年底分别下降20和×××个百分点,而且是在年初反弹后,从4月起逐月下降的,大大超过区局要求下降×××个百分点的目标。通过深化申报管理,全区宏观税负和税收弹性系数稳中有升。

××细化发票管理,实施以票控税。充实发票管理窗口职能,设定三大预警指标,定期发票预警数据,完善发票预警监控联动机制,实施以票控税。全年共下发×××户发票预警企业清单,经纳税评估补税×××万元,核减上期留抵×××万元。各市国税局还结合实际,开展增值税进项抵扣凭证检查。如×××国税局针对大量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滞留在企业不认证抵扣的现象,开展深入的核查,发现涉及×××家企业的×××份发票,开票金额300×××多万元,企业既没有入帐,也不申请抵扣认证,而是通过帐外经营,隐瞒销售收入,偷逃国家税款。该局依法对此作了处理,并及时完善管理措施,堵塞管理漏洞。

××硬化欠税管理,体现税法刚性。广泛开展欠税公告,按照《欠税公告办法》,区、市、县三级税务机关分别进行了欠税公告;开展未录入综合征管软件欠税(系统外欠税)的调查核实,建立欠税台帐,加强历史欠税管理;严格滞纳金制度和延期缴纳税款审批制度,大力清缴陈欠,严格控制新欠。

××贯彻属地原则,落实分类管理。在全面掌握整体税源的基础上,根据纳税人的行业、规模、经营特点等加以分类,实施科学合理的分类管理,这是提高管理效能的有效途径。如×××国税局,对重点税源企业,安排局领导联系,指定财会知识较丰富的税收管理员专管;对具有代表性的行业,安排熟悉行业营销特点、掌握一定市场营销知识的税收管理员,实施行业管理;对个体工商业户和农村零散税收,安排有丰富社会经验的税收管理员分片管理。区局在总结各地分类管理经验的基础上,选择管理办法相对成熟的×××个行业,编写《税源行业管理指南(一)》,指导基层实施分类管理。

××加强数据应用,构建“双层四级”纳税评估体系。全区国税系统逐步建立起具有×××特色的“双层四级”纳税评估新模式,努力挖掘税源管理的深度,不断提高税收征收率。如×××国税局抽调×××人组成纳税评估工作组,集中办公,专职从事间接层纳税评估,指导税收管理员开展直接层评估。×××国税局提请市人民政府转发《从第三方取得涉税信息工作的意见》,定期从财政、工商、交通、电力等×××个单位获取涉税信息,并有效利用这些数据,开展纳税评估和税源监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年全区共完成纳税评估×××户(次),追补增值税税额×××万元,调减留抵税额×××万元,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额×××万元,追补所得税税额×××万元。

(三)优化纳税服务,纳税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各级税务机关坚持以人为本,文明办税,提高了社会满意度。在由各地政府组织的行风评议活动中,社会各界对国税机关的满意率均名列前茅。据《×××日报》开展的问卷调查,全区有×××的纳税人反映国税系统的办税效率和纳税服务水平比上年有明显提高。

××推行网上申报。全面开发、推行全区统一的网上申报软件,供纳税人免费使用,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申报纳税,既减少了纳税人的排队现象,降低了办税成本,又减轻了税务机关数据采集的工作量。**年底,全区已有×××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网上申报系统申报纳税。

××试点税库银联网。为了解决纳税人交税多次跑等问题,积极试点税库银联网系统,使电子申报与电子缴税有机地结合起来。纳税人只要轻点鼠标,就可以完成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实现了税款征收入库方式的历史性变革。

××优化征管流程。对×××个方面×××个项目的税收征管流程进行优化,通过实行涉税事项一窗办结、简并表证单书、取消部分行政审批等,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纳税人。如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普通发票业务,按原流程需要经过税款预征、发票代开、收取工本费多个环节和多个窗口,纳税人需要多次排队。实行一窗办结后,纳税人办理时间由原来的40分钟减少到15分钟,

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减轻纳税人负担。大幅度减少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收费,整套税务登记证费用由×××元调整为×××元。简并要求纳税人报送的报表资料,避免重复报送。减少需要纳税人报送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实行一次提交,反复使用。

一年来,全区国税系统还通过建立征管质量分析制度、完善征管质量考核机制等各方面的工作,促进了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在国家税务总局对全国×××个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的征管“六率”考核评比中,我区在上半年取得第×××名的基础上,全年的总成绩又前进2位,排名第9,圆满地实现了党组提出的目标。

过去的一年是征管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年,税收征管工作进入全国的先进行列,可喜可贺!但是,在成绩面前,我们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单位对区局的工作要求没有认真落实,敷衍了事,导致一些涉税案件的发生。如尽管区局三令五申,要求加强专用发票开票限额和收购发票的管理,但某县国税局没有抓落实,在对纳税人专用发票开票限额许可和收购发票用量审批过程中,税收管理员我行我素,不仅没有深入企业调查核实,而且编造调查报告,为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可乘之机。二是抓不住税源管理的重点,把税源管理简单地理解为“三催”即催报、催缴、催办这些简单的事务,为此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三是涉税数据的采集还不全面,只采集了纳税申报表和部分财务报表,产品产量、价格、库存、能耗、物耗等与税收密切相关数据特别是第三方数据没有采集,数据分析处理和纳税评估受到明显的制约。四是税源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有待加强,管理合力还需进一步发挥。各部门多头下达任务问题还比较严重,税收管理员只能疲于应付,工作质量难以提高。五是税收管理员整体素质还不高,部分税收管理员缺乏财务知识,不懂计算机操作,更不善于从数据中发现问题。六是纳税服务手段还不完善,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有的办税服务厅排长队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加以解决。

二、2007年征管工作思路和主要目标

总结过去的工作和不足,目的是为了找准我们现在工作的基点。到去年年底,我们大约用了两年半的时间,完成了“三步走战略”第一步、第二步并开始了第三步的起步,税收征管工作进入全国的先进行列。今年年初,区局党组提出的五大工作目标,都和税收征管工作密切相关,要完成这些目标,就必须进一步理顺思路,抓住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求实创新,狠抓落实,实现税收征管工作的新跨越。

今年税收征管工作思路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部署,围绕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这个中心,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全面实现征管信息化“三步走战略”,夯基础,攻重点,破难点,抓热点,使全区税收征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具体的工作目标是:

××推广“四大软件系统”,即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辅助决策支持系统、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申报系统。

××建立“四位一体”互动机制,即建立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四位一体”良性互动机制。

××完善“双层四级”评估体系,即直接层、间接层两层和区、市、县、税收管理员四级纳税评估。

××推进“四管齐下”纳税服务,即通过整合优化业务、完善服务制度、加强宣传辅导、落实办税公开四条措施,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夯实税收征管基础是税收工作永恒的课题。推广四大系统,就是通过创新管理手段,进一步夯实征管基础,这是推进我区税收征管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基点。

——建立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四位一体”良性互动机制是推进税源管理机制创新的重要方面,是加强国税机关各部门协调配合、发挥税源管理合力的重要手段,是今年税收征管工作的重点。

——纳税评估是申报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强化税源管理的核心工作和提高税收征收率的主要手段。完善“双层四级”纳税评估体系,是×××税源管理的一大特色,也是今年税收征管工作的难点。

——优化纳税服务,为纳税人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税收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是税务机关的法定义务,是改善我区政务软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核心目标,各级党委、政府对此极其关注并寄予厚望,是今年税收征管工作的热点。

简单地说,今年税收征管工作的思路和目标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三步走、四个着力点。”

三、夯基础、攻重点、破难点、抓热点,努力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一)夯基础,进一步夯实业务和数据两个基础

去年,我们以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为抓手,强化户籍管理、深化申报管理、细化发票管理、硬化欠税管理,深化数据应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这些工作,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分别在不同的环节、从不同的角度对税源实施控管,是税收征管的基础工作,要坚持不懈地做深、做实、做细。在此基础上,要更加注重依托信息化手段,以技术创新推动管理创新,通过推广“四大应用系统”即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辅助决策支持系统、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和网上申报系统,以新的手段,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不断夯实税收征管基础。

一是面向税收管理员,推广税收管理员平台。利用税收管理员平台,按照统一工作内容、统一工作标准、统一工作程序和统一绩效考核的要求,规范和固化工作任务,实现自动分配任务,自动记录工作结果、自动提示完成状态,自动考核工作绩效,着力解决税收管理员“该干什么、该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干不好怎么办”等问题。要完善“一户式”管理,为税收管理员提供强大的数据查询和分析工具,做好税收管理员的“电子小秘书”。要在4月底以前完成试点,争取上半年推广到位,确有特殊困难的,也不能晚于10月份。

二是面向管理决策层,开发辅助决策支持系统,建立区、市、县三级监控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全区税收数据分析指标体系,加强区、市、县三级监控管理机制,是今年必须突出抓好的“十项工作”之一。开发辅助决策支持系统,是抓好这项工作一个重要而有效的措施。通过辅助决策支持系统,利用数据集中的优势,为区、市、县三级领导提供宏观和微观税收指标的实时状态和变化情况,帮助他们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逐步树立用数据说话的理念,切实改变以往那种单纯凭经验、拍脑袋指挥工作的做法,不断提高科学指挥税收征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面向全体执法人员,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要彻底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问题,就必须建立严格的税收执法责任制,将执法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一个执法部门、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借助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执法情况自动跟踪和考核,达到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严格责任追究的目的。只有做到了这一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措施和办法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四是面向一般纳税人,推广网上申报系统。年初,

区局对网上申报系统作了优化,增加了纳税人产品、产量、库存、价格、能耗、物耗等生产经营明细数据的报送功能,完善了与企业财务核算软件的接口,减小企业的数据录入工作量。要采取积极的措施,在10月之前推广到位。要特别注意工作的方法和策略,作好宣传和辅导,避免纳税人怕麻烦而产生抵触情绪,把纸质报表一报了之,要引导纳税人报送电子数据并逐步形成习惯。

推行以上四大系统的任务十分艰巨和繁重,在各系统推行的具体阶段,还要作专门布置。随着各软件的推广应用,我们更要重视数据的质量管理。数据是税收征管业务在信息化条件下的量化形式,税收征管的业务发展水平通过数据来记载和反映。真实准确的数据是开展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的基础。如果质量不能保证,就会降低数据的利用价值,既导致分析结果的错误,又造成信息化资源的浪费。所以,要加强数据质量管理,狠下决心,长抓不懈。一要把好录入关。要规范各具体表证单书的录入流程,对常见和已发生过的采集错误要及时归纳和公布,减少错误重复发生。二要把好监控关。区局目前在后台进行数据质量监控的指标从去年初的×××多个已增加到×××多个,今年计划增加到×××个。各地对区局下发的问题数据清单要及时核实、补正。三要把好考核关。对于已明确错误类型的指标,要加强责任管理和考核。

(二)攻重点,建立“四位一体”良性互动机制

建立“四位一体”良性互动机制,是强化税源管理的核心战略,既是今年全区税收征管工作的重点,也是我们要重点探索的课题。在今年召开的全区税收工作会议上,王局长对此作了强调,并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足见区局党组对这项工作的重视。

建立“四位一体”良性互动机制的实质,就是要在税务机关各职能部门之间构建信息共享、良性互动、有机统一的工作格局,有效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管理合力。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工作都很重要,都应该做好。但是,从全局的角度考虑,由于机构和人员配备上的相对独立,各部门的目标只是局部最优,不是整体最优,整体最优不是各局部最优的简单叠加。因此,构建“四位一体”良性互动机制的核心就是通过加强各部门的沟通配合,形成一个以税收分析指导评估和稽查,评估为稽查提供有效案源,稽查保证评估疑案的有效落实,评估与稽查反馈结果改进评估分析和税收分析工作的机制,实现整体最优。

××要以税收分析引导纳税评估。要充分利用税收分析成果,提高纳税评估工作的准确性。要按照“面、线、点”梯次推进的办法,首先开展宏观税收分析,对本地区整体税源进行面的扫描,及时找出影响本单位宏观税负、行业税负、税收弹性的主要行业,再针对重点的行业,利用同业税负分析等方法,对税源进行“线”的剖析,准确定位存在疑点和问题的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企业纳税评估,对税源进行“点”的挖掘。纳税评估工作结束后,要把验证结果及时反馈给分析部门,促进分析水平的提高。

××要加强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协作配合。实践证明,纳税评估对强化税源管理,降低税收风险,减少税款流失,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绝不能因此以纳税评估代替税务稽查,对涉嫌偷税的案件,必须移送稽查部门依法查处,不能一补了之,以补代罚,同时也要克服不加甄别地把所有存在疑点的案件全部移送稽查环节,使稽查部门难以应付。要密切协作配合,确保应移送的案件全部移送,稽查的结果能及时反馈,形成以管助查、以查促管的良性互动关系。

××要建立三项工作制度,推进良性互动。一是建立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加强信息交流和反馈,提高各环节的工作水平。二是建立个案处理应急制度,对典型的个案,各部门要密切协作,及时处理。三是建立考核监督办法,把“四位一体”良性互动机制运行结果纳入各市履职责任考核范围,确保机制的有效运行。

(三)破难点,完善“双层四级”纳税评估体系

纳税评估是申报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强化税源管理的核心工作,同时也是各级税务机关需要提高的基本功。这就要求我们的税收管理员,要时刻盘算纳税人交的税是否和它的生产经营规模相匹配。去年,我们根据全区税源的分布状况,并结合税收管理员的素质、能力、水平,提出了“双层四级”纳税评估体系。所谓“双层四级”,一是直接层,是指税收管理员那一级,是依据纳税人的活情况、活资料开展的纳税评估;二是间接层,包括三级,是指区、市、县级国税机关依据掌握的经济信息数据,通过人工或计算机分析、处理、测算等手段开展的纳税评估。说到底,无论直接层评估还是间接层评估,都是要分析纳税人是否真正交足税,这是税源管理的核心所在。完善“双层四级”纳税评估体系,必须着力解决以下问题:

××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实现人尽其才。纳税评估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综合性工作,要求每个税收管理员都能利用经济指标、财务指标开展纳税评估,确有一定的困难。各地可以抽调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有一定经验的人员成立纳税评估小组,专职开展间接层纳税评估,并指导税收管理员开展直接层纳税评估,做到“专”“群”结合,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一般来说,规模较小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应当由税收管理员根据掌握的企业规模、能耗、成本、库存等活情况、活资料开展直接层评估。对规模较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要特别强调区、市、县三级税务机关的间接层评估与直接层评估紧密配合。各县(市)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对较少,要把两层评估结合起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改进纳税评估办法,提高评估成效。纳税评估是实践性很强的工作,仅仅从书本上是无法学到和掌握评估技能和技巧的,它必须源于实践经验的不断累积,要组织评估人员开展讲评会、交流会等形式的实战交流培训,不断提高评估水平。要在实践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各行业的经营特点,总结行业评估经验,完善评估指标体系。要善于利用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信息,检验纳税人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实行扎口管理。市、县局要整合纳税评估工作,各部门不能各自为政,多头下达任务。扎口管理的相关人员一定要定期召开会议,共同研究讨论,要结合上级单位的工作部署和本局的工作任务,统一工作指令。作为四级纳税评估的一级,区局将统一评估对象清单,各地要认真落实,如期反馈。

××建立评估长效机制,增强评估刚性。一定要解决纳税人为了应付税务机关,在评估期内把税交足,在评估过后又把税负降下来的问题。要建立纳税评估档案,把每次评估的原由、问题、处理结果记录在案,对屡犯不改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典型案例,要在办税服务厅公开曝光,或者集中通报案情,发挥警示作用。

(四)抓热点,提高办事效率,优化纳税服务

加强和优化纳税服务,是税务部门法定的责任,也是行政效能建设需要重点加强的工作。要转变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实现税收服务从职业道德向法定职能的转变,从管理监督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从以自我为中心向以纳税人为中心转变,从向纳税人提供一张笑脸、一杯热茶的低层次服务向着力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创造公平竞争的法制环境,切实维护和保障纳税

人合法权益的高层次服务转变。要以提高税法遵从度和方便纳税人及时足额纳税为目标,“四管齐下”,加强和改进纳税服务工作,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服务,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和谐融洽的税收环境。

一、要加强办税服务厅业务整合,下大力解决排长队问题。办税服务厅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提供纳税服务的主要场所,其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税务机关的形象,要彻底解决办事效率不高,让纳税人多次跑、排长队等问题,确保实现涉税投诉零发生。一是要进一步整合窗口设置,培养复合型人才,实施“大一窗”服务,实行涉税事项一窗办结,减少纳税人重复排队。二是要灵活调整服务窗口和人员,实行人性化管理。在纳税申报期、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等办事高峰期,要及时增加窗口数量,在工作量相对较少的时候,可以安排窗口人员协助其他工作或参加学习培训。办税服务厅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调度。三是要创新服务方式,大力推广网上认证,适时开通网上办税服务厅,实行网上预审批,减小办税服务厅工作压力。

二、要完善落实制度,统一规范服务行为。一是要按照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工作要求,制定全区统一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促进税务机关及工作人员转变作风、规范行为。二是要深入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规范》,按照统

一、精简、规范的要求,进一步优化税收征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大力推行全程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方便纳税人。

三、要落实办税公开,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要进一步落实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使纳税人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各项税收法律、法规,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切实保证国家法律赋予纳税人的权利得到落实。要大力推行“阳光作业”,杜绝“暗箱操作”。特别是发票发售、出口退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减免税审批及“双定”业户税额核定等关键岗位和环节,要及时将办理的标准、程序、结果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纳税人的监督。

第5篇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管理;税源监控;纳税评估

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现行税制中最主要的税种之一,也是诸多税种中业务性最强、涉及财务、会计、税收政策等最广的税种,有行业之别、权限之别、内外资之别,因此对企业所得税进行有效管理也就成了税务工作中的一个难点。

目前所得税管理的基本现状是:从制定和执行的所得税税收政策上看有沿袭成规的也有适应市场而新制定的;从管理方式上看有据实申报征收也有核定征收、定率征收的;从所得税的税收收入看,无论是个人所得税还是企业所得税基本上是一年一个台阶,成为税收收入总量中不可缺少的税种,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从执法、被执法者的社会反响看有严格执法守法的,也有人认为政策过多过杂、不宜掌握、不便操作、政策界限不严密、不切合实际,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我认为目前企业所得税税收管理中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1目前的所得税税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税源控管方面

1.1.1对现行征管范围划分政策的理解存在分歧。目前国、地税征管范围的划分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国税发[2002]8号和国税发[2003]76号文件规定,按照企业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开业)登记的日期和性质确定国、地税务机关所得税征收管理范围。调查中发现,实行新的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后,进一步规范了中央、地方之间的分配关系。但是由于国、地税务机关对其所得税征收管理范围的理解不一致,户籍管理数据没有实行实时共享,缺乏相互间的配合、协调,税源管理手段薄弱,导致管理上产生不该有的“盲区”,出现个别漏管户和国、地税重复征管户,增加了日常事务性的工作量,给纳税人造成不该有的麻烦和负担,难以开展深层次的税收管理服务。

1.1.2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控管存在很大难度。按现行企业所得税有关规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应纳入所得税征管范围。伴随着我国对事业单位企业化的改革,经过几年的努力,我省国税系统对事业单位的所得税管理已逐步走上了正轨,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一种从事社会服务、社会公益事业的非盈利性的组织,由于其成立之日起就不是以盈利为目的,不同于企业,这就决定了本身征管的难度;如果不纳入管理范围,将违背国家税法规定;如果纳入征管,管理又会遇到很大的阻力。

1.1.3有关部门信息交流不畅。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不仅涉及税务部门,也与工商等相关部门联系密切。当前绝大多数基层国税机关与这些部门都缺乏横向联系,信息资源无法共享,信息交流不畅。个别地方国、地税税务登记数与工商、民政等主管部门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数目存在较大差异,导致税收征管出现空档,产生新的漏征漏管户。

1.2征收管理方面

1.2.1核定征收矛盾突出。长期以来,国税系统征管的企业财务核算较为健全,基本实行查账征收所得税方式。新办企业纳入国税系统征管,遇到新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纳税人的经营方式、经济性质、经营规模等方面将发生很大的变化,单一的查账征收方式已难以适应;二是总局规定应税所得率操作起来难度很大。一方面各区、各行业的营利水平难以准确测算有失公平,另一方面存在与地税征管户税负不均衡的问题,否则,造成同一地区同一行业税负差距明显,影响到税务机关的执法形象。

1.2.2汇总纳税单位地方监管乏力。对保险、邮政、电信等机构改变会计核算办法变为非独立核算单位的,集中到市级核算。监管成员单位上划后,对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的影响主要是:县局由于企业已上划,不便监管,而核算地税务机关由于对企业特别是在县区的非独立核算单位的具体经营不很了解,监管力度比就地监管时要差。其原因是: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兴办企业,而创造的所得税收入又汇总到上级财政收入,地方没有财政收入的好处,大大挫伤地方政府支持热情。因此建议,取消企业所得税的汇总缴纳,改为就地缴纳,年终汇算清缴总机构汇总缴纳凭在当地缴纳入库的完税证明抵缴税款。

1.3政策制定方面

1.3.1个别政策规定滞后。由于企业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的有关政策与征管实践不能统一,给税务机关执行政策和纳税人办理有关涉税事宜带来较大困难。例如:如何加强饮食、娱乐、交通和运输等服务行业的管理,如何对财务不健全的中小企业进行核定征收,如何规范名为集体实为个体承包纳税人的税负核定等,政策都没有明确规定,从而导致产生税收征管漏洞。另外,纳税人对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意见较大,主要还是政策规定与现实脱节。

1.3.2政策规定不方便基层操作。如国家税务总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国税发[2000]38号)第十条规定:“企业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主营项目,核定其某一行业的应税所得率”。也就是说,实行“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其应税所得率的确定应按其主营项目而定。这里同样有一个如何确定其主营项目的问题。特别是对新办第1年的企业,因为无法确定某项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则只能按工商登记的主营项目确定其应税所得率,年终再以企业某一纳税年度的某项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比例重新确定其应税所得率,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基层征管工作量。

1.4征管力量方面

机构分设以来,基层税务机关普遍没有专设所得税岗,所得税管理队伍不同程度地存在“断层”,熟悉所得税业务的管理人员严重不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现象依然存在。据了解,大部分地级市国税部门税政科(股)专门从事所得税管理工作的人员仅有2~3人,县局更多是兼职,致使一些工作处于应付状态,有关政策落实难以到位,工作质量难以保证。由于受税收管理体制的影响,基层税收征管的注意力往往集中于增值税等流转税方面,所得税处于边缘化的状态,大部分国税干部的所得税政策业务不熟练,工作力不从心,成为制约所得税管理工作“瓶径”。

因此,根据实际情况我认为,应围绕“管好税基、完善汇缴、加强评估、分类管理、强化预缴”来落实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以加强企业所得税的日常管理。

2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若干措施

2.1以税收管理员制度为依托,加强户籍管理,强化税源监控,实行分类管理

2.1.1摸清纳税人底数是税收征管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如对房地产业、服务业企业所得税征管,由于营业税由地税部门征管,国税部门对其所得税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仅满足于这些企业的按期申报,对其申报的准确性缺乏必要的监控,甚至有部分企业开业很久,依然没有纳入正常的税务管理。对此,应该结合税收管理员制度的落实,加强税收管理员的巡查和调查,调查核实分管纳税人税务登记事项的真实性;及时掌握纳税人合并、分立、破产等信息,了解纳税人外出经营、注销、停业等情况,掌握纳税人户籍变化的其他情况;调查核实纳税人纳税申报事项和其他核定、认定事项的真实性;了解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的基本情况,对当年或当期申报的涉税信息重点进行分析、评价,并与同行业、同规模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比对分析,及时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核算和纳税的变化情况,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质量和效率。

2.1.2要根据掌握的情况及时调整征管手段,采取分类管理的办法。一是要抓住重点,改进方法,更加全面、准确地掌握重点税源户的情况,不断调整不同时期的重点税源户,在日管中予以重点监控。二是加强行业管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合理制订出行业的平均赢利水平,以便对照分析。三要对财务核算不健全的企业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等方法保障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2.2强化纳税评估、日常检查和税务稽查,密切相互之间的联系和信息共享

纳税评估是税源管理的一个基本环节和重要手段,也是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一项主要工作。现行的纳税评估比较侧重于对增值税纳税情况的评估,而对所得税的评估则比较欠缺。由于企业所得税以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以会计利润为基础,所以,企业常常通过种种方法缩小税基或隐瞒收入、虚列或扩大成本。这就要求我们在日常的征管中要注意信息的采集、分析和研究,密切关注企业的生产经营全过程,加强对企业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损失的真实性审核管理,对企业超出税前扣除范围或标准的,一律不得税前扣除;加强对企业费用、购入资产的原始发票的合法性审核,对不能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凭据的支出、不规范的原始凭证(发票),坚决不予进账;加强对企业成本核算的监督,对那些亏损大户,更要具体分析,查清原因。对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偷税情况移送稽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威慑力,从而使纳税评估、日常检查和税务稽查构成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对企业的涉税业务进行全面监控。

2.3要改进汇缴方式,提高汇缴质量

2.3.1要加强对税务机关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对企业税法宣传的力度,提高征纳双方所得税征税、办税综合素质和技能。在日管中,虽有明确的相关规定,企业在扣除项目方面依然存在着误区,如在工资、福利费及开办费摊销等项目税前列支时不符合税法规定。因此只有统一掌握政策执行尺度和标准,着力提高征纳双方汇缴综合素质和技能,才能确保所得税政策得到及时、准确的贯彻和实施。

2.3.2要改变现行的汇缴方式。在现行制度下,企业所得税在年后15日内申报,4个月内汇算清缴。由于企业户数多、时间紧,汇缴的质量难以保证。为此可以把一部分汇缴工作(如应纳税所得额比较小的企业)由有资质注册税务师来完成(注册税务师更多地是按照税法的规定来处理相关会计业务),以确保税务机关有足够的精力和人力对重点企业的汇缴进行审核。

2.3.3要加强对有关事项取消审批后的后续管理。应重点检查事前审批改成事前备案的项目、税收优惠政策享受是否符合规定等,确保所得税征管重大事项执行得正确规范,防止企业混水摸鱼、自行扩大扣除项目范围等现象的发生,以严格管理挖掘税源,从源头和根本上遏制住恶意偷逃税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所得税秩序的规范和整治力度,净化税收的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1]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经济科学出版社[M]:北京: 2006,229-349.

[2] 刘力.加强中小企业所得税管理[N].中国税务报,2006.

[3] 赵华挽 陆静波李进.浅谈企业所得税定率预征的运用[N].江苏经报,2004.

[4] 陈效万困扰企业所得税管理的五大问题 DB/OL.江苏:江苏国税网2006.4.23.

[5] 郭利光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几点思考DB/OL石家庄:中华会计网2006.6.23.

[6]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管理规程[N].甘肃经济日报,2006.

[7] 张伟.应势而变强化企业所得税管理[N].衡阳日报,2005.

[8]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N].公共商务信息导报,2005.

[9] 齐蕴聪 张丽红.内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四项注意[N].深圳商报,2006.

第6篇

关键词:财务会计;税务会计;成本收益;思考

中图分类号:E23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会计体系的改革意味着我国企业经营制度处于不断完善之中。然而任何一个新兴改革必然有其两面性,相关部门应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践行。不仅是从理论上,更应该从实际上辩证的思考相关改革是否符合自身长远利益。只有符合发展的利益才有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相关企业在进行会计体系改革的过程中应该深入了解自身实际情况,随后再实施相关措施,从根本上促进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近年来,随着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在企业中融合或者分离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因此,从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两者在企业中的定位原则、关系以及模式分析对比对我们理清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对企业收本收益造成的客观影响有一定意义所在。

一、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

财务会计是在公认会计原则和会计制度的指导和规范下对己发生或己经完成的经济业务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并由此形成财务信息,对企业和外部有利益关系的各方面提供报告,以满足其经济决策的需要为目标的会计。税务会计是一门新兴的边缘会计学科,它是以国家现行税收法令为准绳,以货币计量为基本形式,运用会计学的理论和核算方法,连续、系统、全面地对税款的形成、计算和缴纳,即税务活动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核算和监督的一门会计。

二、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在企业成本收益核算中的差异性

税务会计、财务会计同属于会计学科,两者互相补充,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共同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核算与监督。财务会计核算的结果会影响税务会计核算结果,税务会计核算结果也会影响财务会计核算结果,当企业中两者没有分离的时候,最后进行制定财务报表为两套。企业中财务和税务同为会计遵循的原则有如下几个特点:第一,税法导向原则使税务会计首先要遵从税法;第二,税务会计核算必须如实纳税,不能偷税,不能引起风险,数据真实,调整要真实,财务会计进行企业成本核算要根据税务真实的数据而进行;第三,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进行核算的时候,税务会计有自己的一套操作程序,这样有助于增加财务会计核算的灵活性;最后,企业中财务和税务会计核算的核心内容:一是纳税活动,应纳的税额进行全面核算,形成准确的纳税申报表。二是在核算基础上,依据税法对企业经营活动和业务产生的成本基础上进行真实的财务数据和报表以协助企业管理层进行企业决策。二者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差异:

1.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两者的核算目标的差异

企业财务会计是给投资者报告信息,为投资者服务。税务会计是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服务,目标不同。

2.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两者的核算依据不同

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的依据是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而企业税务会计的核算依据是以税法为依据。

3.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两者的核算对象不同

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对象是企业资金投入周转循环产生的一个过程,而企业税务会计核算对象主要是反映税款用的过程以及税款从征集、上交到退还的过程。

4.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两者的核算原则不同

企业财务会计核算肩负收付实现制的原则,是以现金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记录收入的实现和费用的发生。按照收付实现制,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间将与现金收支行为的发生与否,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换言之,现金收支行为在其发生的期间全部记作收入和费用,而不考虑与现金收支行为相连的经济业务实质上是否发生。企业税务会计是以税务为导向原则,两者侧重点不同。

5.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两者的核算程序不同

企业财务会计核算是做报表、记账的程序,而企业税务会计核算是按照在会计核算基础上进行纳税调整,形成纳税申报表这样一个方式运作。

三、企业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在企业成本收益核算中的职能分析

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社会组织,它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一个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有机组合,循环往复的不断运作过程。资金流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在价值方面一个反映,是人流、物流、信息流正常运行的起点和落脚点。没有足够的钱,是不能正常运作企业,不赚钱,这个企业无法长久存在。对于企业成本收益原则就是我们所进行的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行为,企业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当中所进行科学预测、决策、计划、控制、协调、分析、考核等管理工作的总的职能体现。

在企业成本收益核算中,财务会计对企业资金的管理的职能和行为以及一切税务会计进行的税务管理的职能和行为贯穿于企业财务管理的各个环节,与企业成本收益核算紧密相连,相辅相成。在企业进行成本收益核算时有两个核心的内容,一是保证正常依法纳税,合理节税,不偷税,不受处罚,二是企业的资金管理与核算要以企业成本核算的原则为导向;两者对企业成本收益中的核算管理都占到很大的比重;因此可见,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两者的关系是紧密的,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但是各自职能层面又有一定的独立性。

企业中财务会计的职能是对企业资产、负债所有权益进行确认计量报告,并且向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或者投资者提供财务会计的一系列工作,而税务会计的职能是对纳税人应纳税款的形成、申报、缴纳进行反映和监督。税务会计要对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及其缴纳情况进行记录、计算、汇总,并编制出纳税申报表;税务会计要对纳税人纳税义务及其缴纳情况,进行控制、检查,并对违法行为加以纠正和制裁。

四、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成本效益分析

1、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成本分析

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时必然产生大于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合一时的成本,主要有:

建立分离核算体系成本,如果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要分离,税务会计需要有自己独立完整的涉税会计核算体系,能 明确地对税法与会计的差异进行界定、协调与处理,企业进行纳税处理时遇到的难点基本上都有明确的核算标准,这需要花费一定的成本;处理成本,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会增加日常处理成本,企业不仅要进行会计核算,还要进行税务核算;人力成本,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时,企业需要设置专职的税务会计人员,税务会计核算的工作量会比以前有所增加;其他成本,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可能存在其他具体成本开支。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度越高,这些成本的开支就越大。

2、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效益分析

如果企业是通过对外筹资建立,需要对外提供法定报告,存在公众利益,此时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程度越高,取得的收益就越大。具体表现在:首先,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分离后各司其职,企业的税务会计信息和财务会计信息质量都将比分离前得到较大提高,而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对企业领导层的决策可以起到相当大的帮助,从而提升企业的管理效率,进而增加决策效益。其次,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分离能增强企业的涉税核算能力,有助于企业开展更多的、有成效的纳税筹划,帮助企业避免不必要的纳税损失,并且在企业面临多种纳税方案可供选择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此外,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分离有利于规范企业的税务会计核算,而规范的税务会计核算有助于企业正确纳税与诚信纳税,树立良好的纳税信用,提高纳税企业的信用等级。

当然,如果企业不是通过对外筹资建立,经营者就是投资者(例如国营企业、个体企业),企业不存在对外提供法定报告的需要,没有公众利益问题,此时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是否分离取得的收益无明显变化。若强行将其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分离成本将远远大于分离收益。

3、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成本效益分析

对于需要对外筹资建立,需要提供对外法定报告,存在公众利益的企业,随着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程度的加大,企业收益随之增加,成本也随之增长,两者之差是企业最终获得的结果,只有它是正值才是企业希望得到的结果,也是企业得以继续生存的前提,如果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使得企业入不敷出,则企业最终会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甚至倒闭。随着分离程度的增大,分离成本会不断增长,而分离收益却会随着分离度的增加而变得增速迟缓,所以,就存在一个""收益一成本""的最大值,这个最大值会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而有所变化,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这个最大值会在0-1之间并靠近1的位置出现。这也就是在前文所谈到的向会计靠拢的企业,此类企业分离产生的收益大于成本,因此适宜采用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相分离的关系模式。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合一(或者分离程度低)时收益成本分析。

注:0 代表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完全合一;1 代表财务会计与税

务会计完全分离

对于不需要对外筹资建立,经营者就是投资者(例如国营企业、个体企业),不存在对外提供法定报告的企业,其没有公众利益问题,分离前后该类企业的收益将无明显变化,但随着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程度的加大,所花费的成本却在不断增长,成本大于收益使企业得不偿失。因此企业没有必要非得增大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程度,完全可以向税法靠拢。因而该类企业的""收益一成本""最大值会出现在0-1之间靠近0的位置。这也就是在前文所谈到的向税法靠拢的企业,所采用的是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合一的关系模式。

五、企业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必要性分析

随着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同时作用于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由于其职能以及企业成本收益核算结果的差异性不同为企业财务核算和企业成本收益带来了越来越大的影响,而相应把企业税务会计从企业财务管理中分离出来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企业设立专职税务会计的必要性

  由于企业中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是基于企业税务的主要履行功能,一是纳税活动,应纳的税额进行全面核算,形成准确的纳税申报表。二是在核算基础上,依据税法对企业经营活动业务进行税收筹划,协助企业管理决策。

在企业中设立独立核算的税务会计,可以核算的更加精确准确,对税法了解更加透彻。税收会计从事税收会计的核算业务,对税法也很了解,知道哪个地方可以节税,哪个地方不能节税,通过科学筹划,帮助企业在不违法的情况下,少纳税。税务会计跟税务局关系来往很密切,有利于协调一些争议矛盾,减少争议。通过独立税务会计核算,能真实反映企业纳税信息,也有利于监督税务机关依法征税,是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的需要,运用税务核算信息为企业决策服务。

2.建立相对独立的税务关系的重要性

在企业中把企业税务会计独立分离出来还有利于增强财务会计核算的灵活性,会计核算会计的,税务核算税务的,两个适当分离,财务会计随着企业改革下发会计自主权,在准则基础上选择自己灵活会计核算制度,会计制度越来越灵活,企业根据自己需要灵活制定会计制度去核算,从而通过财务报表等系列工作能够反映出企业资金流乃至企业成本和收益的真实情况,对企业经营决策提供真实的财务数据和有用的决策信息。

六、总结

企业税务会计的分离对于企业成本核算以及企业成本收益起到了一定的积极影响和作用;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面,每个国家维护自己主权独立性前提下,为了从国际交流与合作当中获取最大经济政治和文化利益,越来越多向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靠拢,全球化一体化,任何国家都不能独善其身,财务会计国际通用会计语言准则将越来越趋同化,这是大势所趋。

参考文献:

[1]葛家澍,会计理论:关于财务会计概念结构的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第7篇

目前,税收管理中遇到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对企业税源难以有效控制,特别对涉农加工纳税人自收、自开、自抵的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和废旧经营的废旧收购发票更是管理难点问题。税务机关一直无有效的方法予以解决,以致出现了将收购发票作为调节增值税税负、虚开进项骗取退税等重要工具,将收购发票变成“万能抵扣凭证”,只要没有抵扣发票都以收购以票代替。就目前的税收管理手段来看,在这方面显得力不从心,无能为力。目前,税务机关对企业控管上,从控制的方法上,主要采取控制法,集中在以票控税、以耗控税、以税负控税这三个方面。从控制的类型上,主要采取得是开环控制,税务机关直接对纳税人产、供、销情况实施单向控制,也就是通过事后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的方式进行控制。如下图:

税务机关控制作用纳税人输出

由于在开环控制系统中施控者—税务机关不了解受控者—纳税人的输出信息,自然难以了解自己的控制效果。目前对纳税人控制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是控制标准制定的不科学。没有标准,就谈不上控制。如以票控税,控制的标准是收购发票发售量,主要根据初加工设备来来确定收购发票的发售量,通过控制发票发售量,来控制总收购量,这种控制对有设备不生产者,难以有效;以税负控税,主要是以实现增值税税负为控制标准,但增值税实现税负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受控者纳税人可以以种种理由来解释税负低的原因,说服力不强。

二是信息反馈不畅、不及时。由于目前对企业控制是单向控制,税务机关主要对异常申报的纳税人实施重点管理,并且没有制定后续管理措施,如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评估、稽查后是否从制定措施进行纠正,由于没有信息反馈机制,税务机关无从掌握,以致出现有的纳税人一年被评估多少次,年年被检查,而有的企业几年没有被评估过的现象。

三是部门协调不畅、配合不力。专业化管理程度高,在增强相互制约作用的同时,也带来了部门间协调配合的问题。控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个部门通力合作,才能够实现总体控制目标,由于目前我市实行的是征收、管理、评估、稽查相分离的专业化管理机制,部门联动、互动机制尚未形成,控制整体效果不明显。

四控制制度不完善,主要表现对控制缺乏完善的检查考核制度,控制机构和人员无约束,缺乏责任制,纠正措施不能及时落实,无法了解纠偏措施的执行效果,控制只是治标不治本。

二、建立有效控制系统的基本要求

管理控制理论认为,控制系统由施控者、受控者和实施作用过程、反馈作用过程构成。最常见的控制系统可用下图概括:

在一个控制系统中,不仅施控者对受控者具有控制作用,受控者对施控者也有反馈作用。

(一)有效控制的要求

控制作为一项重要的管理职能,必须是有效的。评估控制的效率,一般来说,应重点考虑以下标准:

1.目标的保障程度。控制的主要任务就是保证计划或目标完成。就税收管理而言,控制的主要任务就是保证管理目标实现,税收管理的目标是执法规范、征收率高、征收成本低、社会满意。如果一个组织未能完成如期的目标,就说明这个组织的控制无效或成效很低,无论是建立控制系统还是实施控制过程,都应以保障组织目标实现为基本准则。

2.解决问题的速度。控制的一个基本环节就是纠正偏差,俗称解决问题。控制越有效,解决问题的速度越快,如果一个组织中问题成堆管理者却仍然熟视无睹的话,就表明该组织已经失控了。问题久拖不决,则表明组织控制效率低下。

3.促进人们创新的概率。控制应努力促进人们创新,建立控制系统,不能将下属变成棋盘上的棋子,应给予他们发挥创造性的空间和权力,促进人们创新。

(二)有效控制的基础和前提

1.控制要有目标。一是目标是控制的标准。没有目标,谈不上控制。实现目标是控制的最终目的。目标制定越详细、越明确、越可行,控制也就越容易。所以,要做好控制工作,前提之一就是做好目标制定工作。二是控制本身也要有计划。对施控者来说,不仅要建立控制标准、控制程序,而且必须明确控制工作重点、方法和目标。

2.控制要依据有效有信息。信息是组织活动的要素,也是控制的基础的前提。控制必须依据有效的信息,控制过程实质上就是一个施控者向受控者传递指挥和决策信息、受控者向施控者反馈信息执行信息过程。没有信息的传递,控制就不能进行;没有正确、全面、及时的信息,就难以达到控制的目的。为保证获得有效信息,在控制系统中必须建立起完善的信息传递网络和机制,保证信息畅通,要通过必要的信息处理机构,运用先进的信息传递、处理、分析工具,建立科学的分析报告。报告是管理中最常见的信息载体的信息方式,每一个组织都必须建立合理的报告制度。

3.控制必须建立起明确的责任制。标准的确立仅为控制提供了一个衡量计划执行状况的尺度。这个标准中有得到贯彻落实才会起到作用。通过制定责任制,使每一个人、每一个环节都明白自己了职责和要达到的标准,并在工作中自觉地履行职责,按标准要求完成任务。

4.控制要有组织。一是控制应建立专门的司控机构。二是是控制应注意协调。在一个组织中,控制是多方面的,各方面的内容和目的都不一样,为了保证组织的根本目标得以实现,各部门的步调必须一致,控制中必须充分注意协调。

(三)影响有效控制的因素

1.信息。控制必须以有效的信息为前提。如果信息不能顺畅流动,缺乏信息传递和反馈,控制就无法进行。信息畅通与否直接影响控制效率。

2.分权。分权和控制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分权是控制的原因之一,控制是分权的保障。如果管理者在管理中分权不当,权力失控,就会影响控制效率。

3.标准。标准是控制的依据,但标准必须实事求是,科学可行。标准不能定的过低或过高,要与实际相符。

4.控制制度。控制制度决定控制工作本身效率。控制制度规定着施控者和受控者的职责、权力、工作内容和程序等。

5.各部门之间的协调程度。控制的最终目标是要保证计划顺利完成,实现组织目标。部门间应围绕总目标,工作一致,不通自行其事,所行之事与目标相互冲突,这样会降低控制效率。

(四)自律是管理控制的最高境界

自律,也可以称自我控制,它指的是在管理控制中,受控者自觉地遵守计划和标准,主动地完成或达到施控者规定的标准,自觉地遵守施控者规则行为。其优点:一是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受控者主动采取措施去实现施控者制定的标准,不需要控制者采取一系列控制手段进行控制,可以减少控制的费用。二是有助于发挥受控对象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自律是受控者的自觉行动,是自己对自己的约束,不易产生被监督检查管理那种对立情绪,易于缓解管理与被管理者之紧张关系,有利于构建和谐管理关系。三是有利于提高控制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自我控制是无时不在的。如果所有的控制对象都有自我控制的能力与要求,自我控制就可以达到很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四是自我控制效果持久。在施加外部力量的控制中,控制对象如果不是自觉地执行标准,一旦外部力量解除,控制对象的行为就会偏离标准。而自我控制是不需要自问强制力量的控制,它存在于控制对象的思想上,能够保持持久的效果。五是自我控制体现的是“以人为本”,信任、尊重人的管理思想。

自我控制的基础。一是要建立在同一认知基础上。要建立自我控制的机制,使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认同组织的目标和原则。二是不断强化。自我控制形成之后,如果不继续强化,自我控制的力量就可能削弱甚至消失。强化的方法可以有多种,如培训、教育、奖惩等式都属于强化的手段。三是控制者以身作则。

建立自我控制机制要注意的几个问题。一是自我控制不等于对控制对象放任自流。二是自我控制有利于组织目标实现。三是自我控制应当与其他控制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

三、提高税收控制效率的措施

2006年谢旭人局长在全国税源管理工作视频专业会议上强调:“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的基础和核心,是反映征管水平的重要方面,要大力实施科学、精细化管理,多管齐下,把税源管理抓好、抓实、抓齐。”

(一)树立现代控制观念。一是树立新的控制者与受控者关系的观念。传统的控制管理观念认为:施控者处于绝对支配地位,受控者处于被支配地位。二者之间只有命令和服从关系。现代控制观念则认为,控制者与受控者是平等,控制者的权威只有被受控者承认和接受才有意义,施控者只有靠权力和威望才能实施,控制才能发挥作用,这就是税务部门提出的服务型管理理念。二是重视反馈。反馈是现代控制的特点之一,没有反馈,控制不可能提高效率。

(二)建立和完善税收管理控制制度。控制是提高管理质量和实现管理目标的主要手段。要实现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必须建立完善的税收控制体系。

1.建立税收控制标准。就目前而言,税收控制的标准,应重点建立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税负标准。根据各地实际经济发展水平,测算出与本地经济状况相适应的税负指标标准值。二是投入产出物耗标准。主要是投入产出数量标准,根据行业特点,制定出科学、合理、可行的行业投入产出物耗标准,主要是物耗、能耗、工耗标准。三是财务指标标准。主要是金额标准,包括行业平均利润率、毛利率、产成品中物耗价值比率、能耗价值比率、工耗价值比率、费用率等常用财务指标。

2.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建立与控制相关的信息采集上报制度,从目前税务机关所掌握的信息情况,难以实现控制的要求,必须按照税收控制所需的信息进行信息的二次采集,也就是要求纳税人在日常申报时同,根据税收控制的要求提供税收控制所需要的信息。税务机关对企业上报的信息运用一定的技术处理方式,进行分析、处理,发现纳税人在履行税收政策上存在的疑点问题。

3.建立税务控制与纳税人自控相结合控制体系。强化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控制的同时,要实施自控管理理念,实行税务机关管理性控制与纳税人自控相结合的方式。在自控上,可引用税收管理上所用的“预约定价”管理方式,由税务机关测算制定控制标准,然后与纳税人签定自我控制协议,由纳税人每个申报期自行对照标准,纠正在纳税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说明的一种方式。从而达到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融洽征纳关系的目的。

4.建立顺畅的部门协调、多层次的控制机制。税收控制涉及的税务管理的多个部门,从目前的税收征管机构设置情况看,主要涉及到征收、税收分析、管理、评估、稽查等部门,为协调各门在整个税收控制的职责,必须建立相应的控制责任、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应达到的目标、信息反馈等制度,形成部门互动管理机制。

第8篇

关键词:施工企业;纳税筹划管理;难点;解决方案

一、纳税筹划定义

我国当前的相关税收政策中,对于不同经济性质、不同地区的企业,税负不同。这些不同点的存在,成为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管理时可以优化的多项选择。一般来说,将仅仅包括节税的税收筹划管理称为狭义方面的税收筹划管理;将节税、避税以及税负转嫁这三方面包括在内的税收筹划管理称为广义的税收筹划管理。但是在税收筹划管理的实务操作中,节税以及避税是难以严格地划分的,所以狭义的税收筹划管理以及广义的税收筹划管理并没有十分显著的区别。在纳税筹划管理之中,所有选择以及安排都必须围绕施工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来规划统筹。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可以分为实现施工企业所有者的财富最大化这样的经济目标以及承担施工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保证社会的利益的社会性目标这样两个部分。

本文所指纳税筹划管理是狭义的定义,也就是施工企业在税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之内,通过对施工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和事项进行预先的筹划管理,在诸多的纳税相关方案中,选择出可以让施工企业的整体税收的负担最低、整体税后利润最大的方案。并且最终可以使企业获取最大化的经济利益,这样才能达到施工企业整体的利益最大化这一目的。

二、施工企业纳税筹划管理所面临的问题

施工企业主要的经营活动是承包、提供相应建筑、安装等劳务服务,与此同时还会有总分包以及承揽等等一系列的生产经营活动。在施工企业生产经营的各种纳税环节当中,都会有一定的筹划空间。所以施工企业在纳税筹划管理的时候,必须考虑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结合实际,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目前施工企业纳税筹划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有:

1.施工企业不重视纳税筹划管理

施工企业领导层在从企业整体层面进行营运和决策时,往往会忽略掉纳税筹划管理这种优化方式。其管理者没有完全认识到施工企业纳税筹划管理的重要意义及可以为施工企业带来的大量隐性及显性的优势资源,认为征税是国家单方面、强制型的征收行为,无法筹划、变通。这导致施工企业领导缺乏纳税筹划意识,使企业整体税负较高,利润不能达到最大化,削弱企业在市场环境中的竞争力。

2.施工企业缺乏对税收筹划的预测

施工企业往往在经营行为发生时才发现税收上有可调节空间,而此时该项经济业务的纳税义务已告确立,此时已经无法进行纳税筹划,这样就错失了税务筹划的最佳时机,使企业丧失了通过降低税收成本来提高经济收益的机会。

3.施工企业财务人员的知识水平限制

施工企业业务范围较广,难度较高,财务人员自身知识水平较低,只关注纳税筹划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能同时看到在筹划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系列不稳定因素,对纳税筹划技术及方法也无法深入掌握,有时可能会做出错误的税务筹划,反而加大企业风险。

三、完善施工企业纳税筹划管理的建议

1.对施工企业的纳税筹划管理风险进行控制

施工企业应对于纳税筹划管理风险进行相应的识别、评估,从而能对纳税筹划管理的方案进行进一步的修正、完善,减少风险的不确定性。完善施工企业纳税筹划管理的风险机制可以增加施工企业纳税筹划管理的成功率。施工企业对于纳税筹划管理风险的控制,应该从以下两方面入手:

(1)要进一步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学习

施工企业必须及时、系统的学习税收政策,准确地理解以及把握我国税收政策的相应内涵,及时地关注我国税收政策的变化趋势,注意全面地把握我国税收政策的发展变化规律,这是施工企业规避纳税筹划管理风险的关键所在。

(2)要选择专业性的人员进行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项目可以是由施工企业的内部人员承担,也可以将其委托给外部的专业中介机构进行。虽然由施工企业内部人员进行纳税筹划管理可以进一步节约方案的设计成本,但是由于施工企业的专业知识限制,这可能导致施工企业设计不出能够满足企业需求的最优筹划方案。而委托给外部的中介机构来承担企业的纳税筹划方案尽管成本较高,但这可以进一步促进施工企业提高纳税筹划及财务管理水平,同时也可以对施工企业筹划方案的控制、实施进行全程性的跟踪以及评估,可以使施工企业适时对筹划不足加以改进以及修正。

2.对营业税筹划方面的建议

(1)在建筑业混合销售行为中做好纳税筹划

如果企业既有销售自方货物又有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企业应当考虑分开纳税,即销售自方货物按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对其取得的建筑业劳务收入按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企业要考虑去办理具备设行政部门批准的筑施工(安装)资质,同时签订合同时应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这样就可以达到分开纳税的目的减轻税负。

(2)在建筑业营业税与服务业营业税之间做好筹划

当施工企业承接工程量不多时,会考虑用闲置设备去分包其他企业的施工任务,这时就要慎重考虑是签劳务分包合同还是机械租赁合同。因为劳务分包合同与机械租赁合同税率是不同的。

(3)在签订总分包合同时做好纳税筹划

工程承包公司承包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如果其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合同,只是负责工程的协调业务,则其此项业务应按“服务业”适用3%的营业税税率纳税,因此对于那些由其他单位与建设方签订合同,本企业仅收取一定中介费或管理费的工程项目,应使总承包商直接与建设方签订合同,再与其他单位签订转包或分包合同,这样能够有效降低所收取中介费或管理费的适用税率,减轻税负。

(4)在营业税纳税时间上做好筹划

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比较复杂,一般是按照合同签订中规定的时间,结算价款时交税,因此应在合同签订中注意时间性。掌握好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避免提前纳税浪费资金的时间成本。

3.对所得税筹划方面的建议

(1)利用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来进行筹划

施工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时及时入账,避免企业延迟折旧费用对应纳税所得额的抵扣效应。同是在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时应采用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这样企业可以及时将折旧费用计入成本,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2)利用集团优势来进行税收筹划

施工企业集团可以将利润高的施工任务分配给税率低或亏损的子公司来施工,利用子公司的不同税率及利润弥补亏损政策,达到降低整个集团公司税负的目的。

(3)利用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方式进行税收筹划

施工企业所得税按年征收,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国家税务局规定,预缴少缴部分不作为偷税行为。因此企业在前三个季度尽量少缴所得税,减少资金提前支付,节约资金时间成本。

4.加强专业人才队伍纳税筹划培训工作

税务会计师应对经济、财税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变化趋势有良好的判断、把握能力。对国家的宏观经济环境、相关的行业政策反应敏感,熟悉我国企业运营中的各种业务流程,并且具有大局意识及良好的沟通能力。施工企业可通过设立专门的税务筹划部门,增加税务会计师的相关培训,增加其对外交流机会,建立适度的激励机制等措施,

税务筹划工作受客观国家税收政策和企业情况等因素影响,不能盲目进行,必须在客观环境允许的范围内实施。其相关人员还应充分掌握税务筹划的技巧,充分发挥纳税筹划的效能,以有效整合企业资源,合理降低企业税负,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使其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卢吉强:关于企业所得税计税收入纳税筹划的思考[J].国际商务财会,2010(3):40-51.

第9篇

一、开展涉税鉴证业务的重要性

1.对征纳双方的作用

目前推行涉税鉴证制度的目的,主要在于节省税务机关的人力与物力,希望藉重税务中介的力量,完成稽征任务,另外,税务中介作为征纳双方的桥梁,有助于征纳双方关系的改善,间接以端正税务风气。税务鉴证制度的推广主要具有以下的作用:

(1)节省税务机关工作负荷,提高审查效率

企业委托税务办理鉴证申报,税务到企业所在地进行账薄、凭证之查核,可免除这些企业携带账证至税务机关接受查核的麻烦。一般而言,注册税务师具有丰富的学识、经验,以公正诚恳地态度,协助政府从事查核工作,可减轻税务机关繁重的工作压力。税务机关也可仅就税务师查核工作底稿与鉴证报告予以审核,得以节省查帐人力,从事其他税务行政工作。

(2)税务担任征纳双方桥梁,减少行政诉讼

由于税法规定繁杂,且配合经济活动的需要,时有变动,一般企业无法全盘了解,征纳双方给予税收与税负的不同考虑,容易造成争执而失和谐。企业将所得税申报委托税务,税务接受委托后,基于本身的职责与对客户的服务,必然投入参与企业的税务规划工作,提供有关辅导,加强其纳税认知和意愿,减少核定后的行政诉讼事件。

(3)保证企业合法权益

纳税人通过税务事务所的鉴证业务,可免除查账的繁琐。同时,税务师事务所在承办涉税鉴证业务时,对资产、负债及损益各科目均依规定做深入的查核,对企业税务制度的健全与发展,不无助益。例如,通过委托税务查核,进行税务咨询服务,不单可保障企业因对税法不了解免因违法税法规定而受罚,更可在合法范围内作适当决策,顺利完成企业所

得申报,享受税法给与的种种优惠。做到能少缴则少缴,能晚缴则晚缴的节税政策,创造企业最高利润。

2.对税务师事务所的作用

(1)拓展注税行业的业务范围,提高税务师事务所的收入。开展涉税鉴证业务之前,税务师事务所主要以税务、税务登记、记账为主要业务收入来源,开展涉税鉴证业务之后,各所的收入逐步上升。

(2)有利宣传,提高纳税人认同度,推动注税行业的发展。在涉税鉴证过程中,企业可通过,对税法知识的理解上得到很大程度的提高,加深对注税行业的认识,了解。

二、目前涉税鉴证业务开展存在的问题

1.行业内部竞争。目前各税务师事务所都在做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和鉴证业务,行业里面的价格竞争比较激烈。有些企业不是以事务所的报告质量为主,它可能更关心的是我要花最少的钱,以最短的时间取得无纳税调整事项的审核报告。

2.缺乏规范性的指导标准。鉴证类业务有很多难点,如:首先是国地税内的政策不一致,需认定某个企业在国税交所的税还是在地税交所得税,这是一个难点;其次,在所得明确方面,可左可右,难以把握。主要是借鉴审计方面相关的业务流程与税法相结合做业务。

目前官方文件推广的都是侧重于税务机关为使用者,如是以税务机关为使用者的,应以官方明确其可接受性及接受后的效果,以其他组织或个人为使用者的鉴证业务推广需由事务所自己去进行。

3.执行效果不明显。在已执行的一些鉴证业务中,基层税务机关对是否接受过鉴证进行区分管理的效果不是很明显,这些可能会影响推广鉴证业务的效果

4.收费标准。在税务业务中所得税鉴证业务难度较大,工作量大,需要投入较大的人力成本、时间成本,反过来对应起来的话,收费又确实是比较低廉的,对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约定需要随着形势发展提到议事日程当中。

三、开展涉税鉴证业务的一些建议

1.税务部门加强对注册税务师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

《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及各省级税务部门是注册税务师行业的业务主管部门,分别委托各自所属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同时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注册税务师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由此可见,税务机关对注册税务师涉税鉴证的管理责无旁贷。作为注税行业的业务主管部门,税务部门应从制定执业标准、加强惩处违法违规等方面进行管理。

(1)拓展注册税务师开展涉税鉴证的业务空间

前面的相关法律制度中讲到总局2005年的13、14号令中明确了企业财产损失的税前扣除、所得税的年终汇算清缴的申报须由社会中介出具鉴证报告,这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来说是一个喜讯,但其力度和业务空间远远不够。

目前除了《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可委托税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对企业财产损失情况进行鉴证外,并没有其他法律或文件名文规定涉税鉴证的具体范围和效力。在新的市场经济形势下,注册税务师行业涉税鉴证业务应分阶段、有计划、积极稳妥地予以推进和发展,明确注册税务师在从事涉税鉴证中的法律身份和涉税鉴证业务的范围。

税务部门应根据征管实践,确定一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或重点涉税事项作为必须鉴证项目,要求纳税人在办理相关涉税事宜时必须同时报送注册税务师涉税鉴证报告。有些税务审核审批事项是可以从税务机关剥离出去。对这些可以剥离出去的税务审核审批事项,有关部门应逐步改由纳税人委托注册税务师进行鉴证,相应取消税务机关对该事项的审核审批制度。这些项目的选择要具有科学性,通过注册税务师的涉税鉴证,既能避免纳税人可能出现的重大错报,又能防止国家税收利益的流失。鉴证范围的科学确定,能够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师涉税鉴证的作用,能够真正得到征纳双方最大程度的欢迎与肯定。如以下方面,均可向注税行业引入涉税鉴证: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鉴证。②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完结纳税情况鉴证。③注销企业纳税情况审查鉴证。④纳税评估异常企业特定税种纳税情况审查鉴证。⑤减免税资格鉴证。⑥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和投资抵免审查鉴证。⑦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⑧发票审查鉴证。⑨延期缴纳税款鉴证。规定企业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必须委托注册税务师进行鉴证,审查其是否符合《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2)制定涉税鉴证业务标准

恪守“独立、客观、公正、诚信”的执业原则是注册税务师从事涉税鉴证的宗旨,如果背离了这一宗旨,出具虚假鉴证报告,势必造成涉税违法犯罪活动泛滥,从而导致国家税款大量流失。行业标准是涉税鉴证业务规范发展的保证。为使涉税鉴证业务规范有序地进行,需要制定严格的承办涉税鉴证业务准入规范;需要进一步确认涉税鉴证报告的法律效力,保证其得到税务机关的接受和认可;规范涉税鉴证业务的操作规程(包括业务的承接、证据的取得、执业的程序、鉴证报告的规范等),要求中介机构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职业,加强监督检查对职业行为进行自律。

涉税鉴证业务标准应当是综合性的标准体系,包括各类别涉税鉴证业务标准,应当高度重视基本标准与程序性标准,标准体系应当层次清晰,逻辑严密,并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涉税鉴证标准大体包含以下标准:基本标准、工作程序标准、专业标准、鉴证报告标准。

基本标准是注册税务师执行各种涉税鉴证业务的基本规范。制定的涉税鉴证业务标准应当将各类涉税鉴证业务的共同规范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程序性标准是关于注册税务师通过履行一定的专业程序完成涉税鉴证业务,保证鉴证质量的规范,包括鉴证业务的承接、业务约定书的签订,鉴证工作底稿等。注册税务师只有履行必要的涉税鉴证程序,才能保证质量,至少在程序上避免重大的遗漏或疏忽。

专业性标准是针对不同涉税鉴证类别的特点,分别对不同类别涉税鉴证业务中的注册税务师执业行为进行规范。根据我国现行的文件规定,专业标准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企业税前扣除财产损失的鉴证等。

(3)加强加强惩处违法违规

《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第七章专门规定了对注册税务师的税务师事务所的罚则,税务部门应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处,净化执业环境。同时,为了保证注册税务师出具的涉税鉴证报告真正体现“独立、客观、公正”,必须坚持纳税人自愿委托的原则,严禁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参与、操纵或指定涉税鉴证业务,对于违反禁令的税务机关直接责任人或其负责人应严厉惩处。

2.税务师事务所加强内部控制

税务师事务所是注册税务师从事涉税鉴证业务的组织与直接管理者,重点应当加强质量控制管理、职业道德教育和考核奖惩,从源头上搞好涉税鉴证管理。

涉税鉴证业务根据鉴证业务特点和鉴证对象可分为纳税情况审查鉴证业务和特定涉税事项鉴证业务。由于鉴证对象、鉴证方法和鉴证报告有各自的特点和要求,涉税鉴证业务执业准则体系可由“1个基本准则(涉税鉴证业务基本准则)、7个具体准则(纳税情况审查鉴证具体准则、特定涉税事项鉴证具体准则、涉税鉴证工作底稿具体准则、鉴证证据具体准则、鉴证报告具体准则、业务约定书具体准则、鉴证计划具体准则)、4个职业规范指南(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查职业规范指南、一般纳税人认定、转正和年审审核职业规范指南、亏损企业亏损额审查职业规范指南、财产损失鉴证执业规范指南)”的框架建立。试行一段时间后,再根据业务开展实际情况和执行情况进行调整充实。

事务所涉税鉴证业务质量控制制度是以项目为单位,必须按照作业流程实施环节控制。在取得项目后,事务所应安排考察或晤谈。由立项负责人进行可行性分析、风险评估、收益评估,决定立项或不予立项。决定立项的,与委托人签订业务委托合同,并予编号、记录在案;决定不予立项的,项目终止。

经立项的项目,采取所长考察与注册税务师个人自愿竞聘相结合的办法产生项目经理,经项目经理候选人填制项目实施计划后,由所长决定项目经理人选。项目组应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计划具体进行审核并形成完整工作底稿。所有涉税鉴证业务项目均实行助理审核人员、注册税务师(项目经理或部门经理),所长三级复核工业制度,未经三级复核的项目,不得对外出具鉴证报告,也不得出具管理、筹划等意见书。

经复核无误的业务项目,项目经理安排出具鉴证报告,由所长签发,注册税务师签字盖章、事务所盖章后,一式三份,交给委托人两份。

项目结束后,客户对事务所的工作、注册税务师及其他从业人员的服务是否满意,还有什么其他要求,必须通过回访来进行了解,以加强日后的管理。

在涉税鉴证活动中,注册税务师的形象代表着税务师事务所的形象。因此,要建立良好的事务所品牌,除了为客户提交高质量的服务产品外,还应当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使注册税务师为了税务师事务所的整体荣誉,注重个人职业形象。

3.推进注册税务师的执业保险

第10篇

税收增长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那么在新常态下,税收现代化应当以促进税源增长为前提,而并不是简单的收税或者执法。

两种模式

通常而言,税务管理大体上分两种模式,即传统管理模式和现代管理模式。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院执行院长刘小川认为,传统模式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帧式。而现代管理模式的主要特点是依靠现代的信息技术,采用机器和人之间沟通的手段,许利用专业化的管理模式来进行管理。伴随这两种模式,会有两种思维或者是思路来实施管理。

在财税的传统管理模式上,首先是构建专业化的征管查的机构,然后将税务征管部门和纳税人的关系分得很清楚。其中的信息技术只是作为管理手段,即简单的程序操作。而现代化的管理思路,虽然手段是一样的,仍然是利用信息技术来管理,但是信息技术手段已升级为一种协同机制。税务征管部门和纳税人的关系不再是管和被管,而是以法制为支撑的人性化管理。“所以我个人觉得我们今后的税务管理现代化的模式应该是第二种模式。外国的税收管理是比较人性化、比较科学的一种管理模式,大部分税收信息都是通过第三方的信息平台进行沟通,而且相互之间的协同关系处理得比较好。”刘小川讲道。

在我国,税务管理现代化的总体思路可以概括为“四化一流”,“四化”就是专业化、协同化、信息化、法制化。专业化是基础,协同化是主线,信息化是支撑,法制化是保障。所谓“一流”就是要有一流的税务管理队伍。税务管理现代化是要形成多个主体参与,而不是只依赖税务部门,同时要形成全社会的协同和支撑、这样才能真正形成所谓税务管理现代化的新型模式。它的基本原则是依法治税,充分的应用“互联网+”的技术来落实现代化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坚持征纳双方法律的平等地位,构建一个和谐信赖合作互动的一种新型的征纳关系。

在税务现代化管理模式中,协同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理念。在各种纳税服务风险管理之中.要形成一个部门内部、部门之间以及岗位之间的一个合作体系。税务管理实际上是社会管理的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中的组成部分,并且要进行职能上的定位。比如征个税,它应该是社会各界各种关系处理过程中间的一个梳理,所以在信息化的过程中间,应该把它的信息化的范围扩充,日的是处理好各种各样的公共关系。另外就是税务管理部门内部体制机制,它的核心是以协同为主线,确定各个职能部门的机构设置以及职能设计。

难点何在

税收现代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命脉是紧密相连的,需要保持互动,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国税和地税的征管工作如果没有得到很好的分工,就会干扰其现代化的进程。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朱为群说:“目前,国地税的分工是根据税收收入的归属,某项税收收入是归中央的,就由国税去管;某项收入是归地方的,就由地税去管;共享税的征管职责,根据税种的属性和方便征管的原则来确定。例如在营改增的方案当中,对于二手房销售以及房屋的出租行为征收增值税,这个税务是暂时委托地税局来征管,也就涉及到某一个税种将由两个不同的税务部门来分别征收。这种现象不仅发生在增值税里面,实际上现在的企业所得税也是这种情况,同样一个税种,两个税务局都征管,而且这里发生很多的变化。因此,我觉得要尽量避免一个税种由两个税务系统来征收,如同一件事两个人来做,就会产生分工的矛盾。如果要讲合作,合作的前提就是分工要明确,如果分工都不清楚,合作就会很难,容易造成混乱。”

因此在财税现代化管理过程中,首要认清的难题就是要把征管体制和财税体制两个问题区分来看。所谓征管体制是指收钱的问题,而财税体制是指税要分到哪一级政府里去的问题。

朱为群认为,如果税收的征管体制要发生根本改变,就要把敌对管控型的管理模式转化为友好合作型的模式,在未来,友好合作型模式是应该追求的目标。其特点是征收部门跟缴纳的主体之间应该是一个合作共赢的模式,而不是如何控制的思路。这是征管体制的观点。

而在财税体系中,国地税的分工就是按照隶属关系运作,以2002年为界,之前按照这个思路做下去没问题,因为税种来源清楚。但是2002年以后,由于企业所得税分享比例调整之后,就发生变化了,变化之后企业所得税变成两个税务局都可以征收的情况,使之越来越复杂。

按照税基的区域流动性来划分,如果具有区域流动性,这种税可以归为国税局征管;如果不流动,属于地域固定性的税种,就归地税局管。按照这个逻辑来分,现在由地税局征的一些税就可以归到国税局征,比如城建税,包括附加,它是地方税,但是这个税以前是附着在营业税基础上。现在营业税取消了,这个也就失去了它的基础,所以未来的城建税就附着在增值税和消费税当中。就需要国税局征管。同样按照这个思路,企业所得税是否也可以由国税局统管。因此,不同的税种如何去鉴别,确定由谁去征管,这成为财税体制改革的一个难点。

如何突破

如何突破税收管理现代化的瓶颈,刘小川从两个角度考虑,第一个角度是如何协同,其中包括内部协同与外部协同。第二个角度是战略目标怎么定,从近期、中期、远期看,应该有哪些具体的目标。

在税收领域,协同非常困难。内部协同的困难包括几个层次,第一,征管查各级组织的协同,以及风险识别应对处置业务上的协同。虽然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的职责,但是职责和职责之间是需要协同,需要相互交流,相互配合,那么这个体系应该作为一个规范化的模式,把它建立起来;第二,职能协同要有一套内部协调机制,一个是强化依法征管的理念,一个是纳税人自行申报机制的建立,这些协调都属于内部。但是内部是有障碍的,体现在国地税之间的范同,同一个税两个单位都要征管;同一个流程环节,也存在交叉问题。因此协同是客观存在的现象,但怎么样分工,怎么样合作,一直都没有很好解决;第三是国税、地税、省局、地方局,都有自己的信息系统,这个信息系统在发挥作用同时,还是有一些可以改进的地方。比如说信息如何充分利用,如何相互沟通。

但是比较困难的是外部协同,第一有法律方面的协同,法律和行政规章之间的协同,不同部门下达的行政规章之间的协同,中央和地方法规的协同,地方和部门法规的协同,都存在很多问题,所以这个问题不解决,各种措施很难落实。第二,服务系统的协同。因为税务部门讲到底是一个服务部门,最重要的核心问题或者根本问题就是税务征管部门和纳税人的协同,如何使得纳税人的忠诚度提高,税务部门的亲和力提高,达到两者的高度融合。第三,税务部门征税是和纳税信息有关系的,纳税信息都依附不同的纳税人,跟着纳税人走,而纳税人的收入渠道来自于不同的行业和不同的部门,如果对这些信息都不掌握,那么征管就很难做到非常完整。所以外部协同应该要树立一个社会广泛参与的理念,税务管理该是全社会的事情。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来建立一个综合性的税收信息网络。

因此,近期目标最重要的事是能够使得税务部门内部建立起一个很好的协同合作关系,这种关系涉及到国地税之间,涉及到总局和省局之间,省局和地方局之间,以及和行业部门之间。

第11篇

[关键词]税务 电子政务建设 服务型政府

一、电子政务对税务部门建设现代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意义

1.电子政务适应了税务部门提高办事效率,进行科学决策的需求。

税务部门是社会经济信息资源的主要拥有者,在政府职能转型过程中,要求税务行政更加透明,对建设廉洁、勤政、高效税务部门,提高办事效率,进行科学决策管理和服务提出更高的要求。将经济热点、难点以及行业、地区发展重点等各类涉税信息及时、准确地汇集起来,形成决策支持的可靠依据,显得越来越重要。

2.电子政务适应了税务部门面向公众服务的需求。

为适应税务部门从执法管理型向纳税服务型转变,以及在新形势下政务公开的需要,税务部门与纳税人的互动服务必将日益增长,例如简化各类申报、申请的审批程序,网上办税服务厅、涉税信息、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投诉与监督等面向纳税人服务的需求

3.电子政务适应了税务部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需求。

政府信息作为一种重要的战略资源,是国家宝贵的财富。充分利用所掌握的经济信息资源,加快税务电子政务建设,做好信息资源的开发是保证税务政务公开、提高政府运行效率、保持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的建设基础是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的配置和开发利用,税务部门在加快重点数据库建设的同时,将电子政务建设与业务整合进程相适应,才能更好地满足各类税收管理业务应用系统建设的需求。

4.电子政务适应了税务部门实现信息共享的需求。

随着政府职能向管理服务型转变,要求政府部门减少管理层次、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加强政府与公众(包括企业)的互动,信息共享的广度和深度必然不断增强。作为政府经济管理的核心部门,税务部门需要交换信息的主要部门就涉及工商、财政、海关、国库、公安、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以及金融机构等很多。

二、税务部门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应重点把握的几个问题

1.改变思想观念,把握税务电子政务的核心。

税务电子政务的核心是“税务”,电子仅仅是手段。目前,我国许多地区的税务部门在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还普遍存在对信息化建设重要性认识不够,“重建设、轻维护”、“重硬件、轻软件”等问题。若要保证信息化的一体、高效,前提是要梳理出一体化的业务流程,然后再有计划地逐步将业务流程以信息化的方式加以实现。由于我国税务系统垂直管理的特点,统一规范的税务工作模式是有可能做到的。

2.尊重客观规律,用科学方法论作指导。

税务电子政务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推进税务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必须重视电子政务建设内在规律的一些问题。一是建立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和科学的工程管理架构,保证规划的科学性、实施的有效性、工程风险的可控性。二是推动立法与电子政务建设相配套,为税务信息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三是树立以客户为导向的理念,在税务管理信息系统的需求设计、实践运用、成效评估等方面全面考虑“顾客”的满意程度。四是税务信息化建设必须以科学规划为基础,充分评估业务需求的实现边界和技术的满足能力,保证信息技术与业务管理变革的有序推进。

3.顺应发展潮流,正视电子政务对税务部门传统管理体制的影响。

当前,顺应信息技术的发展要求,加快税务组织制度变革,关键要从两个方面出发。一方面要推进税务系统组织机构的扁平化,将业务管理权提升到数据集中层,逐步减少管理层次、压缩职能机构,使依托于信息优势的决策组织高端化和集中化,使执行组织基层化和分散化。另一方面要重组业务流程。围绕业务行为的增值能力对税务管理组织体系进行再分析,对征管业务流程进行再设计,全面优化税务机构功能结构和资源配置,重新设计征收、服务、管理、评估、调查、稽查、救济等税务机构,并辅之以纳税户规模、管辖地域范围、征管业务专业化等设计指标,建构一套与信息技术应用水平相适应的税务管理组织体系和业务模式。

4.建立科学机制,建设高素质的技术人才队伍。

高效的税务电子政务建设离不开专业计算机技术人才。税务系统缺乏吸引社会上高级技术人员的软、硬件环境,目前税务系统高层次的税收信息技术人才捉襟见肘。要重视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打破传统的管人、用人模式,要体现信息化考核指标体系的科学、公平、公正,发现能力、利用能力、开发能力,把每个人的能力价值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形成尊重知识、尊重技术、尊重科学的氛围,提高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5.加强部门横向联系,提高数据应用水平。

税务电子政务并不是孤立的,而是与整个社会综合治税环境紧密联系。发达国家已经建立了发达的信用体系,社会化服务机构健全、各个管理部门之间紧密协作,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严密、系统的税源监控体系。在发达国家的这一社会化监控体系下,税务管理己不仅仅是狭义上的税务部门的工作职能,而是己经外延扩大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义务。

三、结语

税务机关借助电子政务全面提高行政效率、政府管理水平,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范围和深度,都有了明显的进步,极大促进了政府绩效的提高。

[参考文献]

[1]马志红.谈电子政务建设对政府绩效的促进作用.《电子政务》[J].2008(1)

[2]吴声功.服务型政府的构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3

第12篇

一、建筑企业在现有经营体制下的增值税管理现状及难点

(一)建筑行业企业经营模式陈旧

建筑行业环境较为复杂,一些大型的建筑集团设立了很多子公司、项目分部,在管理上呈现多级法人、管理分级、层层分包、层层转包、资质挂靠、资质借用等一系列的问题。这种传统建筑行业的组织结构和经营模式的复杂性,导致增值税管理链条不连续,税务风险大大增加。

(二)税务管理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

建筑企业对接的上游单位较多,收到的发票来自各行各业,都有其自身的行业特点,这对税务人员的增值税发票管理工作提出了很大的挑战。很多税务管理人员对增值税管理基本原理、纳税规范及基本要求等专业知识认知不够完善,在发票审核流程中容易出错。

(三)付款节点过于集中

建筑企业的上游分供单位一般是在付款时提供税务发票,而建筑工程项目本身有着施工周期长、资金流量大的特点,由于针对上游分供单位缺乏合理完善的资金支付约定,导致上游分供单位付款节点集中,短时间内通过加班加点消化大量的发票管理工作,大大加剧了财务人员发票梳理的负担。

二、建筑企业增值税涉及违规操作的类型

(一)是对企业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理解偏差

要密切关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企业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所以对于合同上关于收付款的约定必须非常慎重对待。

(二)是认证抵扣对纳税人所需承担的增值税额的涉及风险体现

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错误开具致使税额不能按时抵扣。2.遇到对方已经开票,中途私自作废或次月没有正常申报,对方并未完成正常的纳税行为,那么建筑企业在进行抵扣后,税务部门则会以发票失控为由,要求企业将进项税额全部转出且缴纳滞纳金甚至罚款,那么企业的纳税压力则大大加重。

(三)建筑企业增值税管理的不规范行为

1.不论是企业的高层管理者还是普通业务人员,都对增值税涉税风险的知识储备不够充足。建筑企业从高层管理者到普通业务人员都对增值税涉及违规没有形成正确高效的认知,思想认识上都还有待进一步提高。2.取得不合规发票的认证问题。在开具发票时可能会有个别发票不规范,导致认证后,必须要进行进项税额转出,也存在发票无法认证等问题。对于建筑企业来讲,进项发票包含很多,例如:材料、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租赁等。企业经常收到不规范的发票,主要是因为类别多,金额大,面对的供应商也很多,例如收到的材料发票数量栏通常填写为一批,发票后面没有附明细或者附的是用A4纸打印的明细,而非防伪税控系统打印的销货清单;分包发票备注栏没有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地点;发票印章不清晰或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发票只开具数量没开具单位等等,类似问题较多。3.企业财务部门采用口头形式表达,缺乏约束力。财务部门口头形式的表达,实际执行的人员可以照办,也可以不照办,缺乏文件制度的约束指导。

三、建筑企业的内控措施及管理制度

1.企业可建立相应的调整对策,即建筑企业增值税涉税风险的管理对策。首先,让公司全体成员了解增值税涉嫌风险。其次,公司还应该建立监督机制,即使企业全体成员对增值税风险有了认知,但是还会有一些风险发生,这个时候监督机制就派上了用场,其主要是监督上到企业高层下到企业员工对涉税风险知识的学习,从而能够更好地避免增值税风险。2.在建筑施工企业中,严格的增值税管理措施有利于促进生产经营的专业化以及经营结构的合理化。由于增值税的管控水平多数由财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来控制,因此财务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至关重要。企业一定要定期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增强财务人员的增值税风险管控能力,提高综合素质。3.在所有涉及营改增的行业中,建筑行业由于其自身的业务特点,其涉税范围广而且复杂,针对不同的项目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与简易计税方法,需要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计税方法,做好纳税管理。4.建立科学的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建筑企业需要确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的范围及要求,通过了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审核常识,从而明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交接事宜,建筑企业在严格遵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管理标准的同时,并需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保管工作,这就要求相关人员要了解管理规定中的重要事项。例如:经办人要在发票背面签署:本人保证该发票真实、合法、有效,出现一切法律责任,皆有我本人承担,还需在发票的姓名处加按手印。企业还应明确提出责任到人的管理办法,规定业务经办人员要对虚开发票的情况承担主要责任,用以加强业务经办人的责任心。同样,负责管理监督发票背面签字的工作的相关人员,也要承担其相应责任,通过签署承诺书的方式,对其监督工作做出承诺:若由于监督工作不到位,出现找不到负责人的情况,因此造成的严重后果,由专管人员承担。目的是确保发票背面的签字和手印是由经办人本人亲自所签和所按。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合同中应添加增值税涉税条款。采购合同中注明如下涉税条款:供货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该提供真实且具有法律效力的增值专用发票,若本公司或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构、独立审计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发现供货方开具虚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方需要按照本司规定,重开真实的增值发票;若税务机关对本公司进行处罚,由于供货方提供的虚假发票的情况下,供应方需赔偿本公司双倍的损失,如若因虚假发票违反国家法律,供货方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5.选择信用好、规模大、实力强的一般纳税人合作。同时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在进行采购招标时,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取中标单位,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涉税风险。6.开展增值税内控制度执行自评。随着企业税务业务的逐渐完善,企业本身的内控制度自评,更能反映管理中存在的缺陷,自评能帮助高层管理人员了解企业内控制度的现状,尽可能避免做出错误的管理决策,以便更好地分派人员管理,各司其职,以维护企业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