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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创新专项

时间:2023-04-24 08:54:1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技术创新专项,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技术创新专项

第1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专利新产品产业化技术创新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安排,并建立"*市专利新产品产业化技术创新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推动*市专利新产品产业化技术创新项目的补助。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四条企业条件

(一)在我市按《公司法》运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纳

税的企业;

(二)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不得低于500万元;

(三)企业建有研发机构,具备完善的技术创新条件,有较强的创新开发能力;

(四)有较完整的技术文件资料,能够指导生产。

第五条项目条件

(一)重点支持电子信息、汽车、钢铁、石化等支柱产业、生物医药、新材料、新型光电等新兴产业的新产品;

(二)新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已获得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三)新产品对产业结构调整具有较强的提升拉动作用;

(四)新产品在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

(五)产业化的新产品市场前景广阔,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章申报程序

第六条企业将填好的《*市专利新产品产业化技术创新项目补助申请书》(见附件)以及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上年度会计报表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专利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等材料,报经各归口的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附一式五份报市经委科技处,同时抄报市财政局企业处一份。

区、县及开发区企业需经本级财政部门一并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上报。

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可直接报送。

第四章补助审批

第七条市经委汇总企业申报的项目后,会同市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

第八条市经委会同市财政局根据财政年度专项预算资金额度及专家评审意见,拟定市专利新产品产业化技术创新项目报经市政府批准后下达项目资金补助计划。

第五章补助方式及财务处理

第九条补助资金采取拨款补助方式。市属及无主管部门的企业项目由市财政直接拨付。区、县及开发区企业项目由区、县、开发区财政部门到市财政局办理拨款手续,并及时足额地将资金拨付给项目实施企业。

第十条区、县及开发区视财力情况对项目予以适当配套。

第十一条各相关企业收到财政补助资金后,按国家财务规定进行处理,并专款专用。

第六章管理与监督

第十二条"专项资金"由市经委、市财政局负责管理,各司其职。

市经委负责项目指南,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和资金使用计划,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组织验收。

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预算管理,会审编制下达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办理资金拨付,并对拨付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监督检查。

第2篇

一、政府特定政策导向的实现形式

1、运作模式。在这种形式下,政府运用强有力的政策或其他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对制造业的高新技术改造给予推动,并确保政策的贯彻与落实,实现制造业的技术研究和产业升级的目标(见图1)。

在这种形式下,政府的行政力量和政策对制造业的改造起主导作用。当政策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时,政策支持能够促进制造业高新技术改造所需资源合理投放,会加快改造进程,产生良好的改造效果。但是,制造业企业的技术创新项目都由政府来确定是不可取的,这种形式存在一定的缺陷。首先,政府部门难以对所有制造业企业的技术改造所涉及的各种因素深入了解,易造成政策与需求脱节。其次,企业被动从事技术改造活动,易产生对技术改造带来的收益不关心,使政府成本增大。同时,企业可能出现对技术改造的成功与否不负责任的现象。

2、实现形式探索。建立技术中心是政府特定政策导向实现形式下的一种有效途径,是提高企业技术开发与创新能力、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在我们调查的一些设有国家级技术中心的企业中,有的技术中心的运作切实提高了企业的研发、创新和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企业的能力,并为企业带来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如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作为首批国家技术中心,通过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以新产品替代了传统产品,打开了国内外市场,大幅增加了企业的销售收入,使企业摆脱了困境,走上了稳健的发展道路。然而,有的企业技术中心尚未发挥应有的作用。如武汉某重型机床厂的技术中心,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缺乏资金和技术创新的手段,技术人员流失,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不足,无法满足企业进行高新技术化改造的需要。

以政府特定政策为导向,通过建立技术中心的形式,对制造业进行高新技术改造,一方面要求地方政府做到以下两点:一是根据国家的发展趋势并考虑本地区技术结构的特点与优势,确定一批重点发展的企业及创新产品,并列出优化次序,促进本地区制造业产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二是加强对本地区国家与地方重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工作的指导。另一方面要求企业结合自身特点,利用现有资源,不断加大技术中心人、财、物的投入力度,提高技术中心的研究开发能力和水平。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组织和指导,提高企业领导对技术中心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二是根据企业技术改造的战略,制定技术中心建设发展规划,规范技术中心的组织机构、人员构成、主要职能,明确研究开发方向和重点、资金投入计划、技术创新与改造的进度,并纳入企业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三是以技术中心建设为重点,加快建立市场、开发、生产、营销一体化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

二、企业独立推进的实现形式

1、运作模式。在这种形式下,以市场导向为主,制造业企业独立组织和进行技术创新与改造全过程的各项活动,并对其效果负责(见图2)。由于市场竞争压力的存在,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必须在市场竞争中取得有利的地位,并能够获利。某一高新技术的出现不断利用,会给企业带来超额利润,也会打破原有的竞争平衡态势。同时,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将发生变化,又会导致某项技术改造的扩散。

企业独立推进技术创新与改造活动,有助于将市场需求与技术机会有机结合,便于对质量与进度进行控制,强调技术改造结果。但是,由于企业在技术改造资源的组织上能力有限,加之市场竞争与外界因素的影响,往往使技术改造的规模受到限制,并不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不影响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投资额度较小的一般创新产品,大多适用这种模式。

2、实现形式探索。在企业独立推进的实现形式下,建立合作组织尤为有效,其中又可分为三种不同具体形式。

(1)企业内部结构调整。可在企业内部建立创新性生产组织体系,包括自办研发机构,新产品中试车间,组建工艺或产品专业化生产单位,实现自主技术创新。

(2)建立企业间的联系结构。这种合作的形式常常是一方强于研究开发,弱于制造、营销,而另一方弱于研究开发,强于制造、营销,合作双方优势互补。

(3)产学研联合创新。产学研合作是另外一种重要途径。院校和科研机构的科技研究力量强,企业的市场开发能力强,两者联合可以实现优势互补。通过产学研的合作方式,可以充分利用外部技术优势,突破自身条件限制,技术成果可以迅速向生产转化,减少企业的盲目投入和重复开发,使得企业的有限资源得到合理利用。

需要强调的是,这种合作形式在当前实践中运用得较多,能够使其充分发挥作用的关键,是建立具有约束力的制度规范和有效、可行的利益机制。一方面,企业的高新技术改造得以实现;另一方面,院校和科研机构技术研究的应用性得以增强,为某些高新技术的推广和产业化提供基础。

三、政府扶持与市场配置相结合的实现形式

1、运作模式。政府扶持与市场配置结合的方式是政府鼓励与企业自发要求两者的行为结合起来,使高新技术改造在整个行业扩散得以实现,而不仅仅停留在个别企业(见图3)。

与上述政策导向形式相比较,政府扶持与市场配置结合的形式,一方面是通过政府部分地提供资金支持,给予企业一定的税收优惠,提供必要的信息、咨询、指导等服务达到扶持的目的。另一方面,企业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办事,在市场环境中积极主动地配置企业所需要的各种技术创新资源,并与政府所提供的资源有机结合起来。这种形式在促进企业的技术创新方面,能够产生较强的资源整合效应。

在这种形式下,政府的作用体现在:第一,政府以制定制造业高新技术改造的倾斜性政策、向企业提供高新技术改造资金以及给予企业相应的税收优惠等多种形式,为企业的高新技术改造提供一定的支持。第二,政府可以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国家高新技术研究的方向和重点,并结合地方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引导企业高新技术改造的技术选择。第三,政府利用自身优势,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指导等服务。

但是政府的扶持是有限的,如果企业仅依靠政府扶持,对实现高新技术改造是不足的。企业不仅要合理利用政府提供的有限资源,还要在市场中积极主动地寻求和配置所需的其他各种资源,并将这些外部资源与政府提供的资源以及企业自身优势有效结合,实现外部资源内生化。这种形式对企业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实现形式探索。通过对武汉市制造业企业和相关政府部门的大量调查、访谈后看到,某些高新技术成果,由于其诱人的利润或对企业生产条件环境的巨大改善,使企业十分乐于接收和采用。但是由于这些高新技术本身的技术特性,实施起来或需要投入大量的设备、资金,或由于必须实现大规模生产方能具有经济性,当在同一条件下竞争时,企业或无能力采用高新技术改造,或进行改造后因为达不到一定的规模生产,而处于不利地位。

从政府的角度分析,某些高新技术的采用将对社会产生影响,改变原有的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使制造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发生巨大变化,对国民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因而,政府应积极地对其进行鼓励,并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造方案。结合当前实际,我们提出了以下两种实现形式。

(1)设立专项基金。我们可以借鉴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政府专项基金的方式,针对性地设立高新技术改造制造业专项基金,以企业申报项目的形式,通过无偿资助、贴息贷款、资本金注入等方式作为引导性资金,并吸引地方、企业、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对制造业企业高新技术改造进行投资。

在这种方式下,政府作为设立专项基金的主体,在专项基金的设立、运作、管理各方面起的主要作用有以下几点:第一,构建自上而下的专项基金体系,以国家高新技术改造制造业专项基金为主,设立省、市、地区的专项基金与之管理上相衔接,资金上相配套。第二,确立专项基金的性质和资金来源。第三,确立基金支持的对象和优先支持的项目,根据企业和项目的不同特点,分别以不同的方式给予支持。第四,成立专门的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基金的管理、使用与监督,负责项目验收。

企业在选择申报项目时,主要是基于本企业产品技术结构高新技术改造的需要。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是基于市场需求的双向性调整,即针对市场需求面向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调整产品结构。二是基于能力的适应性调整,根据国家产业政策重点倾斜的产品,开发与发展适应本地资源优势的相关产品。三是基于竞争的开发性调整,即进行产品结构的长期开发性调整,开发能长期满足市场需求的行业主导产品群或能较长期满足市场潜在或显在需求的重点产品群。

第3篇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 随着人口红利的消失,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都对企业发展提出了客观要求,技术创新已经不再停留于“号召和规划”,切切实实成为了决定产业发展乃至企业生死存亡的关键因素。当前,我市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较弱,可从以下方面着手强化。

强化大型企业创新骨干作用。实施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行动,到2020年,大型骨干企业应普遍建有企业研究开发院,高新技术企业应普遍建有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申报承担市级产业导向类科研项目的企业,原则上应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全面落实国有企业研发投入视同利润的考核措施,各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安排适当比例的资金用于国有企业自主创新。

激发中小微企业创新活力。加快建立健全技术创新、质量检测、知识产权、信息网络、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与全过程的创新服务。重点支持建设一批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综合性孵化器、大型孵化器,形成网络化的创新服务体系。积极引进外资和民间资本参与有孵化器建设,探索发展一批混合所有制孵化器。充分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引导作用,通过贷款贴息、研发资助等方式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探索实施创新券制度,支持科技型企业研究制订上市路线图,引导企业通过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等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推动企业做大做强。

完善创新体系建设。加强工业专项资金对创新的引导作用,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建立健全各类研发机构,每年可在各支柱产业分别培育5―10家企业技术中心,支持5―10家行业创新服务平台发展壮大,形成集研发试验、信息服务、培训审核等于一体的创新支撑体系。

实施技术改造专项计划。每年推动100项重点项目技术改造工程,推动以关键零部件为核心、产品链垂直整合及产业集群配套系统的同步改造。引进与推广芯片、高端发动机、汽车电子等100项新技术,引进和推广冷化溶融金属、增大组织致密度、精密铸锻、精密切削等100项新工艺,突出抓好汽车、电脑、机床、船舶等100个重大装备数控化改造。加大信息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物流和经营管理中的应用力度,提高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水平。

实施技术攻关计划。瞄准世界产业技术发展方向和市场发展趋势,以增强研发资源柔性集聚、全球整合及产业化转化能力为目标,建立企业配置全球科技资源机制,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建设,提高企业制造基础能力和新产品开发能力,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攻关,突破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和前沿技术。

加强企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体制机制,培养、引进、用好、留住富于创新激情和创造能力的创新人才队伍对于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举足轻重;引进国外优秀研发团队,利用全球人才资源提升企业技术水平、拓宽产品领域,为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培育创新人才,构建企业自主研发团队,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重点人才培训专项资金,建立分类人才管理培训体制,满足不同层次科研人员的知识需求,同时实施“走出去”的人才培养方式,选派科技人员到电子信息、汽车制造、装备制造等产业发达的国家进行研修。

(作者单位:重庆社会科学院产业经济研究所 )

第4篇

为推进全市企业技术创新工作,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新产品开发,促进工业结构调整,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强市建设步伐,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设立*市技术创新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创新资金)。每年由市财政安排一定的创新资金,专项用于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产学研合作,新产品开发,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专利申请、专利实施等方面的奖励和补助。

二、大力发展科技型企业。积极支持企业申报金华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省、金华市高新技术企业的,分别给予企业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被认定为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化示范企业、专利示范企业的,奖励企业5万元。

三、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

1、鼓励、支持各级高新技术企业和优强企业建立研发中心或技术中心。研发中心或技术中心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的,分别补助20万元、10万元和3万元。市级研发中心与技术中心由市科技局与市经贸局联合认定,省级研发中心和技术中心以省科技厅和省经贸委认定为准。

2、要求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开发费达到销售收入的5%及3%以上,其他规模以上企业达到1%以上,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的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

允许企业加速研究开发仪器设备折旧。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用,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单独管理,但不计提折旧;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可采取适当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的政策。

四、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1、积极支持和鼓励企业实施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包括高技术产业化及专项项目、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火炬计划项目、星火计划项目、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及各类科研计划、技术性贸易壁垒攻关项目、重点产品质量赶超计划项目等)。对列入上述项目无上级资金补助的,根据项目实际给予补助,国家级项目补助5-20万元,省级项目补助2-5万元。

2、列入省级以上新产品经鉴定或评审确认的,国家级新产品补助5万元,省级新产品补助2万元。上述新产品被认定为省高新技术产品的,再补助1万元。

3、重点培育现代植物药、新型纺织、新材料、电子信息、有色金属延伸、绿色化工、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上述行业企业优先申报各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化示范企业和专利示范企业等。支持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每年组织5-10项传统产业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每项给予5-10万元的资助。

五、支持企业开展与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积极利用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力量,为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科技合作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项目及金华工科会签约项目。每年从工业企业与高校院所科技协作项目中,评选5-10项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每项按合同实际付款金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对产学研合作开发并列入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视项目性质和具体情况给予补助。以上单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

六、积极支持研发自主知识产权。积极支持企业和科技人员研发专利技术。对获得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限美国、日本、欧盟)、国内发明专利、国内实用新型专利、国内外观设计专利分别奖励1万元、5000元、2000元、1000元。鼓励专利技术产业化,对引进发明专利或自主专利技术(除外观设计)形成产业化,首次实现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的给予2-5万元的奖励。

七、推进技术标准化工作。加快建立优势产业技术标准体系,引导和扶持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对企业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

八、鼓励创建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对以骨干企业牵头建立的市级以上行业公共科技服务平台,给予专项支持。支持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区域行业检测中心和以行业科技服务为重点的中介机构建设,对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中介机构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九、市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负责。项目申请单位根据市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条件向市科技局、市经贸局等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市技术创新专项资金使用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有关部门初审后统一报市科技局汇总。市科技局审核后提出资金安排意见,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十、同一项目同一年度符合本意见多项资助的,原则上按“就高不重复”给予奖励和补助。

第5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发展

1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设立于2000年,根据最新的《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10〕87号),市场开拓资金是指中央财政设立的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各项业务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参加境外展览会、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各类产品认证、境外专利申请、国际市场宣传推介、电子商务、境外广告和商标注册、国际市场考察、境外投(议)标、企业培训、境外收购技术和品牌等,申请该项资金的前提是企业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资质。

市场开拓资金由财政部门和商务部门共同管理,对符合规定且支出大于1万元的项目予以支持,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支持内容所需金额的50%。对中、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中小企业,以及面向拉美、非洲、中东、东欧、东南亚、中亚等新兴国际市场的拓展、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等国际认证项目的支持比例可提高到70%。财政部将市场开拓资金拨付至省级财政部门,地方商务、财政部门按规定对企业申报项目审核后,由地方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主管部门:市商务局。

2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设立于2004年,根据最新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08]179号),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是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协作配套、技术进步、综合利用、品牌建设,以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市场开拓等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建设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确定专项资金的年度支持方向和支持重点,会同财政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采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注入方式。以自有资金为主投资的固定资产建设项目,一般采取无偿资助方式,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一般控制在300万元以内。以金融机构贷款为主投资的固定资产建设项目,一般采取贷款贴息方式,每个项目的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贴息额度最多不超过300万元。

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项目资金的申请审核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对各地上报的申请报告及项目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项目计划。财政部根据审核后的项目计划,确定项目资金支持方式,审定资金使用计划,将项目支出预算指标下达到省级财政部门,并根据预算规定及时拨付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在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增强中小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中小企业技术进步、调整结构、产业升级、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主管部门:市中小企业局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计字[2005]60号),创新基金旨在通过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支持,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创新活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人员创业的良好环境。科学技术部每年年初制定并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明确创新基金项目年度重点支持范围。创新基金以贷款贴息、无偿资助和资本金投入的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创新基金贴息总额、资助数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主管部门:市科技局。

4 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

根据《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1〕367号),为加快推广先进节能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给予适当支持和奖励。奖励资金支持对象是对现有生产工艺和设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的项目,奖励标准为东部地区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根据项目完工后实现的年节能量按240元/吨标准煤给予一次性奖励,中西部地区按300元/吨标准煤给予一次性奖励。

主管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说明:国家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项目资助、奖励的力度大,但要求的条件也很高,一般情况下很难列入。为配合国家的相关政策,地方财政(省、市级财政)也都安排了省、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对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资助和奖励,地方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科技管理部门、发改委会同同级财政对省、市级项目进行审核,提出项目计划,财政拨付资助和奖励资金。相关企业可尝试申报省、市级项目,获得资金支持的可能性会大些。

5 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

为了推进科技创新,充分发挥科技对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省、市级科技管理部门每年都会进行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凡列入计划的项目会得到一定额度的科研经费支持。

主管部门:市科技局。

6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2011年2月,河北省人民政府了《关于加快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2011]27号),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围绕推进产品深加工、延伸与完善产业链条、培育龙头企业、壮大主导产业、发展配套产业、推进节能减排等,强化政策措施,完善体制机制,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增强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竞争力,推动工业转型升级。为此设立省、市两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省级财政2011年安排10亿元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各设区市政府单独设立一定规模的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有条件的县(市、区)也要安排相应的专项资金支持本行政区域技术改造工作。

河北省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予以资金支持的工作已于2011年正式开始,2011年度的支持资金已经拨付至相关企业,市、省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分别能得到数十万至数百万的资金资助或贷款贴息,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河北省的这项政策在今后几年内将继续实施,省内的中小企业要抓住机会,认真研读政策,积极申报项目,争取获得省、市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支持。

主管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7 税收政策为中小企业发展减负

近年来,为减轻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税收负担,中央财政出台了一系列针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6篇

内容摘要: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制度是地方产业集群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支持对象主要包括产业集群产业链延伸项目、产业集群产学研合作项目、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产业集群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和产业集群龙头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关键词:产业集群 产业集群政策 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 监管

产业集群(简称“集群”)作为一种新型区域经济发展模式,已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实践热点。2007年,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关于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现有各项财政专项资金要向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和龙头企业倾斜,有条件的地区可创设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产业集群发展环境建设。部分省市在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制度建设进行了积极探索。如: 2007年,江苏省出台《江苏省产业集聚区创新服务专项资金资助暂行办法》,北京市出台《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2008年,江西省出台《江西省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湖北省出台《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激励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宁夏出台《关于促进“五优一新”产业集群发展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此外,山东、湖南、陕西、四川、重庆等省市将产业集群发展纳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尽管自2001年以来国内学术界关于产业集群政策的研究文献日益增多,但多侧重于国外产业集群政策理论文献和实践经验的评述、中国产业集群发展过程中的政府作用和政策建议探讨,而关于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的理论分析和案例研究尚属空白。本文就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问题作一初步探讨。

地方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的界定

一般而言,产业集群是企业在市场机制作用下的选址过程中自发形成的。虽然产业集群是高度市场化的产物,但产业集群的健康发展仍离不开政府的适当干预,因此,政府制定、实施产业集群政策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从欧美发达国家产业集群政策的实践来看,科学合理的产业集群政策不仅能弥补市场以及集群自身的缺陷,还能产生巨大的效益,促进产业集群的有序发展。制定和实施包含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制度在内的地方产业集群政策的理论依据主要有市场失灵理论、系统失灵理论、政府产业政策失灵理论。

运用“属+种差”的定义方法,可将“地方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界定为:地方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是从地方政府按照地方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目标,由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支持和引导当地产业集群发展项目的专项资金。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的来源一般是一种财政专项资金,其扶持方式主要有信贷担保、投资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无偿资助等,其中,以贷款贴息和无偿资助两种方式最为常见。

地方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对象的理论分析

(一)产业集群产业链延伸项目

产业链是现实经济活动中的若干相关产业部门基于经济活动内在的技术经济联系,客观形成的环环相扣、首尾相接的链条式产业关联关系。产业链的本质和基础是价值链。产业链延伸指通过对产业部门追加劳动力、资金、技术等投入,使产业链的后续产业环节得以增加,或是得以增生扩张以获取追加收益的过程。它通常受一定经济目标驱动,如追求劳动力吸纳量最大化、产业资金追加量极大化、产业技术含量极大化和产业附加价值最大化等经济偏好(龚勤林,2004)。

产业链反映了产业部门之间的关联关系,而这本质上可以理解为一种空间关系。生产从上一链环进行到下一链环体现的是产业链的时间次序;产业链上各个产业部门在特定地域空间内的分布则体现了产业链的空间关系。在宏观经济视野里,链条基本是环环相扣而完整的,而从区域经济视角看,链条未必就是完整的,特定经济区域可能具有一条完整链条,也可能只具有一条完整链条中的部分产业部门。正是由于产业链这种时空顺序,尤其是产业链的优区位指向客观要求产业链环节被配置到合理的经济区域,表现为产业链的区域间延伸。

产业集群具有产业特性和地域特性。产业特性是指产业集群通常围绕区域内主导产业的生产及服务展开,基于专业化分工与协作,通过产业链或其他竞合关系联结,共享产业要素,塑造产业整体竞争优势,构成产业生态系统。地域特性是指产业集群成员在地域上相互邻近,共同“锁定”特定区域,具有显著的地域空间集聚特性。产业集群是基于价值链和供应链的企业集聚,产业链是产业集群中的主导关系(冉庆国,2009)。产业集群作为一个特定产业区域,当集群内的产业链不完整时,需要采取措施延伸产业链,使得围绕主导产业的相关企业和机构实现地理上的集中。产业链中大量企业集聚在特定区域所形成的技术替代与配套、市场竞争与结盟关系,能有效增强产业集群的抗风险能力,降低集群内企业的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充分发挥集群的竞争优势。同时,产业链的延伸也有利于原有价值链移向新的价值更高的价值链,从而有利于产业集群升级。

(二)产业集群产学研合作项目

产学研联合的本质是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政府、风险投资基金等参与创新的各种组织机构形成的紧密联系、互相合作和协调的网络,包括产学研合作网络、企业之间形成的战略技术联盟、供方与用户之间的网络等(方松,2007)。目前,产学研合作的形式主要有:企业通过招标等方式,委托高校和科研机构帮助其攻克技术难题;企业资助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研发中心;企业在大城市设立研发中心,为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研究人员提供科研场所和资源,吸引科技人才参与或加盟企业科研攻关活动。

目前,国内大部分产业集群自身缺乏自主创新能力,产品结构处于国际价值链分工体系的低端,集群发展“大而不强”,这种趋势长此以往将导致集群的衰退。集群要获得可持续发展,必须实现由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规模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而这一转变的关键是技术创新。对集群中的中小企业而言,势单力薄,无力独自完成高新技术的研发,需要借助外力,整合各领域的人才、技术和成果,开发新产品。企业只有掌握了核心技术,才能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而对于高校和科研院所而言,虽然科研硕果累累,但因为与企业需求脱节,许多技术成果未能转化为生产力,无法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产学研合作是以企业为主体,将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智力资源与企业需求相结合,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最佳途径。

对于整个产业集群而言,产业共性技术是产业集群实现技术升级和结构升级的关键因素。产业共性技术具有准公共品性质,研发产业共性技术存在很高的成本以及风险,单个企业没有足够的意愿和能力独自承担产业共性技术的研发,因此,产业共性技术的创新需要集群内部相关主体之间的合作或者集群内外有关组织和机构的合作。

由于产业共性技术的准公共产品性质和产业集群的区域性,地方政府在产业共性技术供给中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产业共性技术的外部性和研发的高投入、高风险及高层次科技人才的需求,集群内企业没有动力或没有能力去进行共性技术的研发。高校和科研院所具备产业共性技术的研发优势,但其研发活动容易导致共性技术的市场化导向不强、共性技术的开发转化率不高。因此,仅仅依靠地方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任何一种组织的力量单独进行产业共性技术的开发,实力均显薄弱。联合地方政府、集群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集群主体的力量,优势互补、高效整合各方技术资源,构建基于集群网络结构的官产学研联盟则是产业共性技术创新的有效载体(张聪群,2008)。

(三)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是指以面向产业集群提供营销网络、市场开拓、技术服务以及集群企业协调管理等集群共性需求的企业组织与机构团体为载体,而形成的专业系统化的服务体系。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涉及的平台类型和范围比较宽泛。但作为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体系的基本构成单元,主要有市场交易平台、行业自组织平台和共性技术服务平台三大支撑体系。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三大支撑体系的关系如图1所示。

市场交易平台。产业集群市场交易平台是指为产业集群企业提供整体的产品展示与销售、市场开拓和营销渠道的服务载体,产业集群市场交易平台的具体实现形式就是与产业集群紧密结合的专业市场。产业集群专业市场聚集了大量经营相同类别商品的集群厂商,为产业集群提供公共的营销网络,减少了集群个体企业的营销成本,实现了产业集群的生产环节和流动环节的有机结合。

行业自组织平台。产业集群行业自组织平台是指以行业为基本特征,基于共同的利益目标,由集群企业形成的具有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能力以及提供集群共同需求服务产品的组织机构,代表性机构是行业协会或同业商会。行业协会作为产业集群的代表,以集群中的会员企业需求为导向,为会员企业提供所需的各种服务,帮助会员企业提高自身能力,以此来促进整个产业集群的发展。行业协会的功能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企业服务,包括信息服务、市场开拓、企业指导、组织培训以及企业协调等内容;行业自律,包括制定行业规章制度和行业标准;行业代表,包括破除市场壁垒、反倾销维权、与政府沟通、中介桥梁等;资源整合,包括打造区域品牌,引导合作创新。

共性技术服务平台。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是指依托产业集群或优势产业,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信息、咨询、开发、试验、推广以及产品研制、设计、加工、检测等公共技术支持服务的机构或实体(周继仓等,2007)。共性技术是属于公共物品的一种,具有强烈的外部性,因此在完全市场条件下个体组织(特别是企业),自愿投资开发的可能性很小,从而导致供给不足。而集群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可以产业集群提供共性技术层面的服务,促进产业集群共性技术的研发和扩散,加大产业集群的技术创新能力。三大公共服务平台在市场、行业和技术三个层面为产业集群提供服务,可以极大地促进产业集群的发展。

(四)产业集群园区基础设施项目

工业园区是地方政府根据自身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通过行政手段划定一块规划区域,通过实施优惠政策,聚集各种生产要素集聚,在一定空间范围内进行资源整合、配置,提高工业化的集约强度,突出产业特色,优化功能布局,使之成为适应市场竞争和产业发展的现代化产业分工协作生产区。工业园区建设既要借助行政力量进行规划和整合,又要体现产业经济集群发展的内生特性(陈文华等,2010)。

虽然工业园区中的企业邻近与产业集群不能混为一谈,但两者存在着密切关系。工业园区可以向集群方向转化,工业园区是基于企业集聚而形成的,建设工业园区是促进产业集聚、培育特色产业集群的重要发展战略。产业集群具有显著的地域空间集聚特性,要求集群成员在地域上相互邻近,共同“锁定”特定区域。从这一角度而言,以集群为导向的工业园区是产业集群存在的最佳空间载体。

集群企业在工业园区内的聚集,将产生外部经济效应。集群企业可以通过共用园区内的基础设施、共享知识和区域产业集群品牌等无形资产、联合大批量购买原材料、建立集中物流中心等方式减少分散布局所需的额外投资,降低运输、库存等生产成本。

集群园区是产业聚集的公共经济区域,包含着很多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如市政基础设施、商业配套设施和生活配套设施等。集群园区的公共品性质决定了其不能由私人部门提供。应当由政府财政承担。政府应该对园区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为园区提供基础设施(包括道路交通、通讯、电力、供水、互联网、城建等设施)并高效运作,使园区能够真正服务于产业集群的健康发展。

(五)产业集群龙头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龙头企业是指那些在以中小企业为主的企业集群中,规模比较大的少数企业,其在产品设计、工艺开发、市场营销等方面和其他中小企业比起来有着很大的优势。这些龙头企业一般自身只从事少量的生产或根本不从事生产,它们把生产任务外包给集群内的其他企业,而自身只负责原材料的供应、产品样式和工艺的提供及市场营销,从而在龙头企业周围形成了一个完善的经营网络(许庆瑞等,2003)。龙头企业位于供应商和客户大网络的中心,在市场上占有牢固位置并起着领导者作用(贾生华等,2007)。

在产业关联度高的集群中,龙头企业通常被看作是集群发展的发动机和促进企业分工的直接推动力,对产业集群整体竞争优势和集群的不断演进起到提升与促进的作用。与集群中的中小企业相比,龙头企业资金雄厚,实力较强,从技术创新活动中获得的收益更大,因此更有能力和意愿来主导集群中的重大技术创新活动。它们一方面作为创新的发动机,通过更好的技术资源和能力创造内生的新知识,另一方面通过治理和社会资本的杠杆作用提高集群对新信息的吸收能力,并推动这些信息在集群内部的扩散(杨菊萍,2008)。龙头企业通过与其它企业的交流合作,实现知识在不同企业间的转移和扩散,并带动其他企业的创新活动。这种影响具体表现为两大方面:

第一,龙头企业技术创新的带动效应。产业集群中聚集着很多相似和关联度很高的企业,一旦有新产品或新的生产工艺出现,将刺激其他企业参与创新。特别是在技术创新中起关键作用的龙头企业,在与其他企业的合作或交易过程中,由于地理邻近、信任和外包安排的驱动,促使集群内其他相似企业进行创新以应对市场竞争,促使龙头企业的配套企业进行创新以适应新产品新工艺的需要。可以说,龙头企业的创新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带动和激励着整个集群企业的创新活动。

第二,龙头企业技术创新的溢出效应。知识溢出指的是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信息、技术、管理方法和企业组织形式等方面的创新和成果会被迅速地共享和仿效。由于地理邻近,在平时的合作和交易过程中,龙头企业的技术创新会产生溢出效应。特别对于参与龙头企业创新活动或者与龙头企业合作密切的企业,这种溢出效应更为明显。知识溢出主要通过人员流动、企业衍生、产品模仿、信息共享等方式。

因此,支持龙头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活动并发挥在集群中的领导作用,有利于在整个集群内营造创新氛围,提升产业集群整体竞争优势。

地方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对象的案例实证

目前,各地方政府出台的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都明确规定了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或对象。部分地方政府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援助对象如表1所示。

参考文献:

1.俞培果.集群策动•集群政府与政府行为[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

2.郑健壮,叶峥.基于资源观的产业集群政策研究[M].上海三联书店,2007

3.龚勤林.区域产业链研究[D].四川大学,2004

4.龚勤林.论产业链的延伸与统筹区域经济发展[J].理论探讨,2004(3)

5.冉庆国.产业集群与产业链的关系研究[J].学习与探索,2009(3)

6.方松.产学研结合促进区域产业集群发展[J].决策管理,2007(15)

7.张聪群.基于集群的产业共性技术创新载体:管产学研联盟[J].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8(3)

8.周继仓,刘方华.加快主导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J].浙江经济,2007(1)

9.陈文华,关小燕,胡大立.工业园区建设中的集群战略探讨[J].江西社会科学,2010(2)

10.许庆瑞,毛凯军.论企业集群中的龙头企业网络和创新[J].研究与发展管理,2003(4)

第7篇

一、目前常见的会计处理

目前,科技型中小企业对收到的创新基金的账务处理五花八门,有的将收到的科技创新基金计入“专项应付款”,同时,把发生的科技创新相关费用包括购置固定资产费用直接冲销科技创新基金,结果使科研扶持项目的研发费用及国家专项拨款的实质未在企业账表上正确反映,没有真实反映会计事项;有的将创新基金计入“专项应付款”,不管是购置固定资产还是科研费用,均计入管理费用,待验收后创新基金全部冲销管理费用,未能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购置,影响企业损益及净资产的正确核算;有的企业将收到创新基金直接作为国家拨款,计入资本公积;有的企业将收到创新基金拨款直接计入当期收入。WWW.133229.cOm没有统一的会计处理方法,直接影响创新基金使用效果经济指标的评审结果。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确认与计量

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对政府补助的定义为:“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因此,上述对企业以拨款资助形式、贷款贴息形式发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属典型的政府补助项目,应按照第16号政府补助准则确认与计量;至于国家投入资本金形式的扶持方式,则是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资金的方式,按照一般投资准则确认与计量。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一般实行合同化管理,按照立项申报的项目核算管理,项目主管部门要进行项目的立项和验收管理,对不符合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该补助资金或基金使用未能达到预期效果的,项目主管部门有权做出撤销或更改补助金额,补助资金将予全部或部分收回。因此,对企业的拨款资助形式、贷款贴息形式的科研补助属于附条件的政府补助。

下面按照新会计准则分别探讨这三种形式创新基金的确认与计量。

1、拨款资助形式

拨款资助形式的创新基金一般含科技部的创新基金及地方配套基金。创新基金的管理部门在拨付基金前要与企业签订协议,要求创新基金使用在与指定的研发项目相关的固定资产购置费用,研发及中试费用,及与项目直接相关的其他支出,并要求企业在项目执行期完成诸如销售收入、净利润、缴税、创汇等经济指标及相关技术指标,在项目执行期后,创新基金管理部门将组织专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验收评审,若验收不合格,将收回基金。因此,拨款资助形式的创新基金是典型的附条件的政府补助。

按照第16号政府补助准则,对政府补助采用收益法确认与计量。当企业能够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时,可在账上确认该补助收入。

当企业取得的创新基金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或直接取得国家无偿拨入的长期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时,即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则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取得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外的政府补助,则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该补助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则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则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因此,当企业收到拨款,尚未确定是与资产相关的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补助,只能是一项暂收款,或理解为递延收益,按照实收金额,暂挂“专项应付款”;项目执行期间,企业用该基金购置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应计入“固定资产”;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计提折旧等,按照规定计入“管理费用”;期末,原用于购置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基金,按照使用寿命平均分配,转入“补贴收入”,而非转入“资本公积”;原用于研发费用的,直接转入“补贴收入”,而非抵消“管理费用”。

项目执行期后,经过项目验收合格,不作账务处理。“专项应付款——科技创新基金”期末余额反映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递延收益,在长期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每年平均摊销。

若项目验收不合格,需要缴回创新基金的,则“专项应付款——科技创新基金”有余额的,先冲减,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这样,在“专项应付款”的贷方可反映该创新基金的来源,借方可反映该创新基金形成资产逐年转入收益部分及未形成资产直接转入当期收益部分。创新基金的来龙去脉在会计核算上很清楚。

另外,如果国家是以非货币性资产(如无偿拨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形式给予企业补助的,则要按照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则以名义金额计量,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情况下,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贷款贴息方式

即国家对企业进行科研开发的贷款利息进行补贴,则收到时,计入“专项应付款”;期末,按照当期贷款利息部分,转入补贴收入,而非抵销所发生的“财务费用”;若该项利息费用计入相关购建资产的成本,也是转入补贴收入,而非冲减相关购建资产的成本。

这样,企业的会计账表上可真实反映企业研发支出的实际成本费用或购建研发设备的实际价值。按照资产负债观,政府补助会引起当期净资产的净增长额,但又不是直接来自股东的资源(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符合收益的确认原则,因此,把政府补助作为扶持企业已发生的科研费用的补贴,直接确认或分期确认为企业的收益,与相关费用或损失相配比,符合会计核算的配比性原则。

3、资本金投入

国家以资本金投入方式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补助,主要目的在于引导其他资本的投入,数额一般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20%,原则上可以依法转让,或者采取合作经营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依法收回投资。

若国家以投入资本金的方式进行补助,则不是“政府补助准则”规定的事项,不按照该准则处理,而按照一般投资准则处理,企业在收到资本金投入时,计入“实收资本”。

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对经济指标评审结果的影响

创新基金项目合同签订的经济指标,往往包括执行期企业的资产总额、销售收入、税收、净利润、创汇等,项目验收评审,根据的是企业实际完成的经济指标与合同指标进行对比与评价,而企业实际完成的经济指标又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审计报告认定,如果专项审计报告对企业关于创新基金的不同会计处理方法没有统一的口径,而是就企业提供的数据确认,则对评审结果将产生很大的影响,这种评审结果是不准确的,对企业也是不公平的。

采用何种账务处理方法是正确的,首先应明确创新基金是否计入企业的应完成的经济指标,含资产总额、销售收入、净利润、税收指标等。创新基金的目的在于扶持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因此,对项目执行结果评价的经济指标应该是该基金投入使用后产生的实际结果,应该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的结果评定,创新基金计入补贴收入而不计入销售收入,影响企业净利润及所得税指标,同时影响资产总额指标,但不影响流转税与创汇指标。

以下对此问题举例说明:

例:某科技型小企业原有资产总额为100万元,负债50万元,所有者权益50万元,a项目得到科技创新基金40万元,其中,用于购置固定资产15万元(使用年限5年),用于研发费用25万元,企业自有资金投入研发费用30万元。项目执行期应达到的经济指标为:资产总额150万元,销售收入50万元,税收7万元,净利润10万元。该项目执行期的实际销售收入为35万元,税收6万元。

则按照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对资产与净利润的确认结果不一样:

1、按照新准则(16号)确认与计量的结果:

科技创新基金40万元的投入,形成固定资产15万元,折旧3万,则固定资产净额12万元,专项应付款12万元,补贴收入28万元,管理费用28万元(研发费用25万元,折旧3万元)。

项目运行结果:

企业增加资产17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2万;货币资金5万元〕,增加负债12万元(专项应付款余额),净利润为5万元(35+28-55-3,不考虑所得税因素),即增加净资产5万元。验收时,企业资产总额为117万元,完成合同78%;销售收入35万元,完成合同70%;净利润5万元,完成合同50%;税收6万元,完成合同86%;负债62万元,净资产55万元。

这种核算结果真实反映企业销售收入及补贴收入,反映实际研发费用的支出,而政府补助部分则作为投入研发费用及新增折旧部分的弥补,增加企业的净利润。

2、几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结果(设销售收入35万元,税收6万元不变):

(1)如果将固定资产购置也计入研发费用,而将研发费用40万元在发生时即直接冲减专项应付款-创新基金,则结果是净利润为20万元〔35-(55-40)〕,完成合同200%;资产为120万元,完成合同80%;负债50万元,净资产70万元。

(2)如果将创新基金40万元直接计入当期收入(补贴收入),则企业净利润为20万元(35+40-55),完成合同200%;资产为120万元,完成合同80%;负债为50万元,净资产为70万元(与(1)结果一样)。

(3)如果将15万元购置仪器设备计入固定资产,提折旧3万元,将该部分创新基金15万元转入资本公积,而将研发费用25万元在发生时即直接冲减专项应付款-创新基金,则结果是净利润为2万元〔35-(55-25)-3〕,完成合同20%;资产为114万元,完成合同76%,负债为50万元,净资产为64万元。

(4)如果将创新基金40万元直接转入资本公积,未形成固定资产,则企业净利润为-20万元〔35-55〕;资产为120万元,完成合同80%;负债为50万元,净资产为70万元。

(5)如果将创新基金40万元挂账“专项应付款”未处理,将15万元购置仪器设备计入固定资产,提折旧3万元,研发费用25万元计入管理费用,则企业净利润为-23万元〔35-55-3〕;资产为117万元,完成合同78%;负债为90万元,净资产为27万元。

可见,对该创新基金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对企业财务状况与经营结果的反映结果是大不一样的,对企业项目执行结果的验收评价也是大不一样的,不统一会计处理方法,对企业的经济指标评价就失去可比性,变得毫无意义。

四、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核算及使用效果预测的建议

第8篇

[关键词] 技术创新 措施 研究

企业核心竞争力是指企业开发独特产品、发展独特技术和发明独特营销手段的能力,是以技术创新能力为支撑、以核心技术能力为基础的一个多层面、多角度的构成体,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技术创新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属于经济学范畴,它的主要特征体现了技术与经济的结合,强调了市场是检验创新成功与否的最终标准。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要提高烟草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必须紧紧抓住企业技术创新这个关键环节。

一、技术创新对提升烟草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意义

通过技术的开发形成烟草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烟草企业只有在核心技术和烟草产品上具有长期积累的特殊能力,才能不断扩展,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而企业的核心技术和核心产品都离不开技术创新。著名烟草企业如菲莫公司、英美烟草公司,国内的红塔集团等之所以产品市场畅销、盈利能力强,关键的一点便是其通过持续的研究开发,创造和更新核心技术,打造核心产品,并能保证核心产品的更新换代。

通过技术创新提升烟草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烟草企业已经走出了投资推进型增长方式,并开始从投资推进型向创新推进型转变。企业的成长发展应着眼于核心能力的培育,立足于技术和产品的创新,创新成为企业成长的根本依托。很多以技术创新为特色的企业并没有庞大的员工队伍,也没有太大的规模,但它们对世界的进步却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通过技术革新保持烟草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企业的命运总是与技术创新相联系的。随着竞争的加剧和时间的推移,企业的核心技术会演化为一般技术,企业只有不断进行技术革新,促进工艺创新和产品创新,加速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的应用,开发出成本低、有较高使用价值的新产品,创造出消费者对该类产品的新需求,才能保持其竞争能力。如果缺乏技术创新能力,企业就不可避免地陷入产品结构雷同、竞争乏术的境地,甚至遭到市场的淘汰。

二、提升烟草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

一是确立烟草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要以企业为主体,建立多层次的技术创新体系,逐步完善企业技术创新的机制,实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与技术创新的紧密结合。我国烟草企业长期生存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相对国外烟草集团而言,企业主体意识不强。因此,必须摆脱企业对政府、上级公司的依赖思想,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成为技术创新活动的载体。

二是大力加强科技队伍建设。人才是科技之本,是企业最重要的资产,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部分。因此,尤其要重视和加强科技人才的培养和使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以激发科技队伍的创新精神,提高科技队伍的创新能力。要努力培养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努力培养科技和管理全能的复合型人才。要全面提高科技人员的工资收入水平,加大科技成果的奖励力度和奖励面。

三是建立和完善烟草企业的技术创新系统。烟草行业应紧紧围绕建立和完善创新体系,明确创新目标,建设高效的技术创新系统。企业应建立健全技术中心组织设置,配备相应的研究开发人员,配置科研开发的设备。对企业技术创新活动能有效地组织协调,有效地实施,培养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

四是完善科技管理体系。科技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配齐各级科技管理人员,明确其职责,提高其素质,加强对科研项目实施过程的跟踪管理和绩效评估。适应和完善科技成果评价及推广体系。完善对各级领导班子自主创新能力综合评价体系。通过严格管理,确保行业科技资源功能的发挥和效率的提高。促进科技创新要素和其它生产要素的结合,形成投入、创新、经济发展相互促进的良好机制。

五是加大科研经费投入。科研经费是保证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顺利实施的重要物质基础。烟草企业要逐年增加对科技的投入,确保每年的科研经费足额按时到位。建立科学技术研究专项基金,对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进行专项管理,保证科研经费专款专用、高效使用。

三、实施技术创新必须把握好几种关系

一是正确处理科技投入与生产投入的关系。科技投入与生产直接投入相比,见效慢周期长,一些科研开发项目不可能做到百分百的成功。我们要放眼于未来和发展,要不断加大科技投入,不断改善科技基础设施和条件,支持科技工作者开展基础性、前沿性科学研究,力争在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上实现突破,这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关键。

第9篇

近年来,中铝贵州企业(贵州铝厂・中国铝业贵州分公司)(以下简称贵铝)充分认识困境之下加强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现实意义,切实增强创新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矢志不移、砥砺前行,在夹缝中求生存,在困境中找出路,在危险中谋机遇,立足自身,苦练内功,驱动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两个轮子,不断提高生产经营效益和管理效率,上缴各种税金41.85亿元,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管理创新,推动企业科学发展。经过多年的实践积累,贵铝形成了“领导推动、部门组织、全员参与”的管理创新机制。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针对管理流程中的“瓶颈”和“短板”,选定创新课题、围绕课题开展工作,不断提高管理创新成果质量。

2008年,由于受凝冻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贵铝步履维艰,铝产品市场形势急剧恶化。厂、分公司针对外部环境变化,认真进行产品的盈力能力分析,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核心、兼顾重要客户的需求,优化生产组织方式,实施弹性生产。

几年来,贵铝从基础管理的夯实到专业管理的提升,从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测量等各个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与持续改进到ERP项目的实施,从标准量化管理试点到荣获“贵州省质量奖”,从业务的整合到管理集中度的提升,管理水平在不断提高,管理工作总体上适应了企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2010年6月,优化企业组织机构设置的管理改革工作全面展开。通过管理改革、结构调整及中层管理职位竞(选)聘工作的完成,在破解管理改革的难点问题上实现了突破,实现了对各机构及其负责人的精干高效配置,以大车间、大班组为生产单元的“扁平化”管理开始运行并逐步显现效益。

此外,贵州铝厂后勤服务改革改制取得实质性进展。贵铝职工医院已与贵阳科开公司和贵阳医学院签订协议,改制后,预计贵州铝厂年可减少补贴1000万元以上;贵铝五所幼儿园已经租赁给贵阳世纪精英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经营,130名教职工的工资将不再由贵州铝厂支付,预计每年可减少补贴600万元左右;贵铝宾馆已经实行模拟法人独立经营,通过逐步减补,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后勤服务市场化改革为贵铝全方位结构深度调整、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技术创新,再造成本竞争优势。贵铝依靠技术创新,对原有生产效能低、环境污染严重的工艺和设备进行大规模改造,积极淘汰落后产能,采用清洁生产工艺,提高“三废”治理水平和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实现了“提产、降耗、减污、增效”的多赢效果,从而增强了企业的成本竞争能力;同时,成功开发了“铝工业废水治理与资源化技术开发及应用”、“铝工业废水处理回用技术”等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并运用于生产实践。

2006年4月,贵铝率先在国内同行业中实现了工业废水“零排放”。粉尘、烟尘、氟化物等污染物实现了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达标,排放指标明显优于国家标准,单位产品排放量和排放总量呈逐年下降趋势。

贵州铝厂高强度铝合金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获国家发明专利申请号121项,还得到了国家、省、市、区等各级政府的专项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

今年6月,贵铝与白云区政府签订协议,由政府提供38.32公顷土地开发建设高性能铝合金及关联新材料项目,2010年支持专项资金200万元进行项目扶持;在项目建成投产后,三年内每年集中安排省、市、区专项资金1000万元。目前,已向产业化阶段稳步推进。中试线建设正在紧锣密鼓地施工中,熔铸板坯生产线预计10月建成。小试阶段样品已经在多项军品中试验成功,高端民品已实现了小量的商品化。

第10篇

关键词 企业科研经费 企业经济效益 方法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在某种程度上,技术创新已经成为各个企业提高自身竞争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关键,因此作为企业的科研部门,尤其是生产加工企业的科研部门的发展成为企业发展的关键,为此,笔者对提高科研经费在此方面的作用和意义进行了分析。

一、加大科研经费投入的必要性

在当前各种高新技术突起,市场对于技术人才各种求贤若渴的现状上看,技术创新已经成为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保证。因此,企业的科研部门已经成为企业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关键部门。在此基础上,要确保企业技术创新的步伐持续有力,就必须要求企业的科研部门对市场进行深度的调查分析,聘请具备高素质的科研人才,同时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如此才能保证企业有不断的科研成果诞生。所以说,科研成果是企业技术创新的基础,而要实现技术创新就必须加大科研单位的投资力度。

根据对某市30多家工业企业的调查了解发现,这些企业2011年的科研技术研发经费投入占其销售额的4.8%,仅为6502万元。值得一提的是,这30几家企业中13.8%的企业在科研专项资金的设立上尚属空白。而相对的,在相对投入较少的科研经费上,该年度这些企业实现新产品项目70余个,新产品产值同比增长60.3%。通过技术创新,这些企业中八成以上增加了新产品,六成以上针对新产品开拓了新的市场,企业产品质量明显提升、成本显著降低、效率得到了明显提高,实现了企业效益的高增长。

二、企业科研经费投入上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增强企业科研经费投入的重要性已经显而易见,创新技术及科研成果取得的巨大价值也更加突出。但是,当前我国各企业在科研经费的投入上仍显“吝啬”,其收入和支出明显不对等,投入明显不足,造成这种情况主要是受以下几方面的因素影响。

1.政府及企业认识不够

就目前来看,导致企业在科研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的情况,根据销售比例与科研经费投入数额上的对比,除了源于企业自身的经济因素外,主要是企业及政府对科研成果、技术创新的巨大价值认识程度不够,这就导致了企业对科研部门的任务重,奖励轻,而政府虽然制定了一些对研发投入的优惠的政策,但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扶植措施上显得生硬、死板,与企业无法达成一定的默契。

因此,企业应提高技术创新对企业重要性的认识,研究开发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是也是企业获得核心竞争力的主要途径,而政府的相关部门也应极力宣传科技创新的重要性,进一步放宽享受研发投入优惠的条件,并从各方面给予技术创新成果显著的企业一定的优惠政策。

2.创新技术人才缺乏

创新技术人才的缺失是导致企业科研部门经费得不到补充或者扩充的又一重要因素。有些企业虽然认识到了科研部门的重要性,认识到其关乎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的重要使命,因此不惜投入了大量资金。但是,科研技术人才的缺失,导致收效甚微。这种状况往往叫企业对科研部门心灰意冷,不愿意或是不敢再将巨额资金进行投入,而对于充分认识到技术创新及科研部门重要性的企业则是万分焦急,采取各种手段网络人才,力图打开这种尴尬的局面,但是对于一些特殊的制造企业这种情况显然一时间难以改变。

所以,各企业应抓住这个关键点,在招聘专业的技术科研人才上下足功夫。比如通过制定成功引进科技人才的奖励制度、对科研人员形成的科技成果以股份或现金等多种形式予以激励。

3.企业技术创新模式单一

企业技术创新模式的单一,也在一定程度上对企业科研部门企业经费的投入产生了一定的冲击。一方面,企业过分地倾向于国际上同行业的创新技术,尤其是对于中外合资企业,更多的依赖或者相信于外国的创新技术,进而忽视了对自身相关部门的技术研发,这直接导致企业的科研部门名存实亡。以盛大网络公司为例,作为以网游为主要营业模式高新技术产业公司,其最初是以国外网游公司的产品而出名,结果却遭遇了技术的桎梏,蒙受了巨大损失,一段时期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事实证明了拥有自己的研发团队和技术部门的重要性,因此他们在极其艰难的环境下成了了自我研发团队,结果收获颇丰。这正是技术改变命运的真实案例。由此可见,技术创新就是枪,只有枪杆子才可以出政权。

体现企业技术创新模式单一的另一方面即固步自封。企业没有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尤其是对社会上的可利用资源不屑一顾。比如,企业对于自身相关的科研问题没有和当地的高校和社会组织,或是同行业的大公司建立良好的关系,让本就薄弱的科研队伍更加孱弱,这种技术交流的缺失注定了企业技术创新的局限性,这就造成企业科研部门在短时间很难得到瞩目的成绩。

所以,各企业应建立科研经费的专项资金,有计划有目标的将技术创新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将科研部门的经费列入企业的头等拨款项目,如此才能让企业科研部门厚积薄发,不断创新,进而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益。

总结:加大科研经费的投入是促进企业的技术创新步伐,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是关乎企业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利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保证,也是现代企业体现自身价值,获得一定的社会地位及基业长青的必要投入,因此各企业应给予足够的认识,积极地投入。

参考文献:

[1]张晓红,陈昌意.高校科研经费的内部控制探讨.工业审计与会计.2010(2).

第11篇

第二条工业结构调整专项扶持资金(以下简称结构调整扶持资金),用于大市区结构调整专项整治项目补贴、工业重点项目技术设备投资补助、重点高耗能设备技改更新奖励、工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补助、品牌建设与技术创新奖励和重大产业招商活动经费补助等。

第三条资金由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共同负责管理。市经贸委主要负责对项目扶持资金申报的指导、组织项目的评审确认、编制和下达。市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资金的预算管理,参与项目评审确认,下达资金安排计划,监督资金使用方向。

第四条资金使用原则

(一)突出重点。支持促进结构调整和专项整治的项目;支持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在我市优先发展的高成长性项目;支持符合我市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重点项目;支持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二)突出导向。优先扶持高新技术企业以及采用世界先进技术、设备,装备档次高、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的项目。

(三)突出大市区。专项资金用于大市区各类重点工业项目。

第五条资金使用范围、方式和标准

(一)对各类扶持项目购置先进技术设备的补助。根据工业重点项目的投资规模、带动能力、技术含量、产出贡献,按技术设备实际投入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对淘汰更新落后耗能设备给予补贴。

(二)设立节能专项资金。

(三)工业重大前期项目及专项整治经费补助。对国家产业政策鼓励、一次性投资10亿元以上的重大工业项目和一次性投资2亿元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工业项目前期经费给予10万元补助。对列入考核的市属专项整治搬迁项目给予贴息补助。

(四)品牌建设与技术创新奖励。对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市属生产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新获得省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的市属生产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获得市优秀专利新产品认定和新获得省级以上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研发中心认定的市属生产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第六条申报条件

(一)申请技术设备补助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经贸部门核准、备案,且列入市重点工业目标竣工项目计划,主体工程已竣工的项目,申报时其技术设备投资不得低于800万元。

(二)列入国家千家企业、市百家企业,以及提前实施三年淘汰行动的重点耗能企业,年以来,淘汰更新落后耗能设备,并经经贸部门审核验收的项目。

(三)专项整治中列入搬迁的市属企业,在按时完成搬迁建设任务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搬迁入园建设的原市属企业,获得银行项目贷款的,给予一次性利息补贴。

(四)申请前期工作经费补贴的项目,必须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10亿元以上,已经正式签约,且在一个年度内可以开工建设的重大工业项目。

第七条资金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按企业隶属关系向市经贸委、市财政局申报。具体程序如下:

、亭湖和市开发区项目,分别由三区经贸委和财政局对照有关要求和条件进行联合审核后,向市经贸委和市财政局申报。市直企业的项目,直接向市经贸委和市财政局申报。

(二)市经贸委和市财政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地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并对部分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实地核查。

(三)根据评审意见和实地核查情况,市经贸委和市财政局按照当年资金规模与申报项目情况,经综合平衡后,提出初步计划,在网上进行公示。

(四)网上公示结束,资金计划报市政府审定后,由市经贸委和市财政局联合下达年度资金使用计划。

第八条资金申报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技术设备补贴项目申报单位需填报市工业重点工业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同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经各地经贸委和财政局盖章确认的技术设备清单,以及实施进度情况说明材料和符合规范要求的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二)申请落后耗能设备淘汰更新项目补助的企业,需填报市淘汰更新落后用能设备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资金申请报告,淘汰及更新设备明细表由指定机构出具的淘汰设备报废证明,以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的其它证明。

(三)申请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搬迁资金必须是按计划完成搬迁的企业,需填报专项整治项目贴息资金申报表,由市区城北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四)申报品牌建设与技术创新奖励资金的企业需填报品牌建设与技术创新奖励扶持资金申报表,以及证书及上级批文。

第九条资金拨付和监督

(一)按照资金下达计划,经市经贸委和市财政局对项目共同审核后,由市财政局办理专项资金拨付手续。

(二)市经贸委、市财政局负责对资金支持项目实施情况的管理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每年12月31日前对年度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报市政府审查。

(三)列入资金计划的项目,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或撤消时,项目单位需提交经费决算报告,逐级报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同意,并将剩余资金如数退回上缴市财政局。

第12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服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服装发展专项资金”)是指由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在振兴老工业基地专项资金中用于支持服装产业发展的资金。

第三条服装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服装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新产品研发、设计项目,为开拓市场到境内外参加展览、展演,为实施品牌战略而进行的信息化、营销网络建设,构建服装行业公共服务平台,为服装企业和服装设计师发展提供创业辅导、人才培训等专业服务。

第四条服装专项资金采取专项补助和经费补贴的形式:

(一)对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且项目资本金比例占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项目贷款额和6%的贴息比例给予专项补助,贴息期限原则为1年。

(二)对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且新产品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良好的技术创新、新产品研发、设计项目,按照其在研发和设计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给予5—10%的专项补助。

(三)对参加由市政府统一组织的境内外展览、展演,按其实际支出额给予不超过50%的经费补贴。

(四)对1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和30万元以上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按其实际支出额给予不超过20%的经费补贴。

(五)构建服装行业公共服务平台,为服装企业和服装设计师发展提供创业辅导、人才培训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按照其实际支出额给予适当的经费补贴。

第五条服装专项资金申请由**市辖区内服装企业提出,经所在区主管部门(区、市、县经发局、经贸局和各市级先导区主管部门等)初审后,会同当地财政部门以正式文件形式联合上报市经委,市直企业可直接上报。

第六条申请专项补助的项目随同申请文件上报的资料包括: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资金来源证明(包括自有资金证明和银行贷款承诺);

(三)企业基本情况表;

(四)项目基本情况表;

(五)项目承担企业上一年度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决算。

第七条申请经费补贴的企业和社会机构随同申请文件上报的资料包括:

(一)企业基本情况表;

(二)服装企业信息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方案和投资概算;

(三)为服装企业提供公益性中介服务的中标通知书。

第八条市经委根据当年服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总体规划组

织行业协会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筛选,确定入围项目。

第九条由市经委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和专业人员,对入围项目的技术水平、市场前景、经济效益、实用性、可行性、对我市服装设备制造、服装技术研发及产业升级的牵动作用和企业实施项目的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评审和鉴定,根据评审鉴定结果最终确定支持的项目及支持额度。

第十条服装专项资金项目资金计划由市经委和市财政局联合下达。

第十一条根据项目资金计划,对申请贴息补助的企业,项目资本金已经到位并开工建设,由市财政局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计划的50%,项目进度达到总投资计划的80%以上且银行贷款全部到位的,由市财政局一次性拨付剩余的补助资金;

对申请技术创新、新产品研发、设计专项补助的企业,在新产品研发、设计完成并投入市场后,由市财政局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

对企业信息化、营销网络建设和社会机构服装行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项目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局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

对服装展销、展演及公益性中介服务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局审核后一次性拨付。

第十二条使用服装专项资金的技术改造项目、新产品研发、设计项目和信息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应单独设账、单独核算,保证资金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使用服装专项资金的技术改造项目新产品研发、设计项目和信息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应按计划工期实施并确保按期完成。若项目确需进行重大调整,须报市经委批准,市经委将视情况会同市财政局决定是否按原项目和资金计划执行。

第十四条市财政局、市经委将不定期对服装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收回部分或全部补助资金、取消申报资格等处罚。

第十五条企业收到专项补助后,增作“资本公积”处理,企业和社会机构收到经费补贴后,增作“补贴收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