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5 17:02:1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项目融资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项目融资的社会风险具有不确定性和扩散性,因此必须对整个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社会风险管理,以保证各方的利益不受损失。引发项目融资社会风险的因素有很多,本文将项目融资的社会风险主要归为以下五类:
(一)项目融资征地拆迁类社会风险征地拆迁类社会风险主要是指由于项目的建设经营需要而导致的土地征用、居民拆迁、移民安置与补偿等因素而引发的风险。征地拆迁类风险也是项目融资中最常见的一类社会风险,贷款项目往往会因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涉及征地拆迁。1.建设征地。农民由于土地的征收失去部分或全部的土地后,其赖以生存的生活方式被打破,即便获得相应的补偿,他们仍然要面对生活习惯和生计方式的改变,一旦花光了项目单位给予的补偿,生活温饱再次难以解决时,就有可能激发矛盾,引发恶性事件。因此对于失地农民,仅仅给予其充分的补偿是远远不够的,政府和项目单位应对其采取技能培训等措施解决其就业问题,恢复其生计来源,而对于有些情绪较大则需进行心理疏导,并且做好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2.城市房屋拆迁。由项目建设和运营需要引起的城市拆迁导致的社会矛盾更加突出。非自愿移民这个群体一直以来都是世界银行和亚洲银行最为关注的群体,拆迁补偿制度是否合理公平、申诉渠道是否通畅、拆迁执行单位的执行方式都可能成为引发社会矛盾的导火索。此外,被拆迁的居民通常被安置在新的居住区域里,人作为社会性的动物,社交网络和人际关系的改变都会使其难以适应新的生活。国内因对融资项目中社会风险认识不足而导致项目遭受巨大损失的例子数不胜数,例如,中冶置业南京下关地王项目,昔日的全国总价地王如今被第四次拆分转让,中冶置业以256亿元拿下的下关1、2、3号地块由于拆迁困难等问题,在近4年的时间内都无法进行实质性的施工,使项目陷入资金流动困难的僵局,中冶置业最终选择放弃了这个拆迁缓慢、开发周期长并且占用资金多的项目。项目融资业务中,项目的失败必然导致银行收益的损失,征地拆迁类社会风险的防范对项目方和贷款银行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项目融资事故灾难类社会风险项目融资事故灾难类社会风险主要包括由自然和事故灾难导致的社会风险。1.自然灾害类社会风险。鉴于我国是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之一,项目融资由于自然灾害引发的社会风险也占有一定比例。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地震、台风、泥石流、火山爆发、洪涝等。地震灾害容易引发次生灾害,导致爆炸起火、房屋道路桥梁坍塌、毒气泄漏、放射物污染等。洪涝灾害是我国气象灾害中最为严重的一种,台风则是气象灾害中破坏强度最大的一种。自然灾害具有不可控性,不管出现哪种,都会导致项目不可挽回的损失。对于灾害高发地区的融资项目,项目方和贷款银行都应考虑到自然灾害类社会风险引发的项目完工和收益风险。2.事故灾难类社会风险。项目融资的事故灾难类社会风险主要分为项目建设期的事故灾难风险和项目运营期的事故灾难风险。项目建设期的事故灾难风险包括:火灾、爆炸、施工人员的安全事故、施工设备发生故障等,项目运营期的事故灾难主要发生在一些高危行业里,例如矿业、化工产业、发电行业、机械制造业等。这些行业会不同程度的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储存易燃易爆物料,其生产过程如果不进行严格的安全控制,极易发生火灾、爆炸和毒气泄漏等事件。项目事故灾难会直接导致项目质量受损、成本超支、工期拖延、停工、施工人员伤害等问题,也会间接的增加贷款银行的信贷风险。例如,武汉某建筑工地的电梯坠落事件,在建筑工地的施工现场,一台正在施工的升降机在升到距离地面约100米高度的距离时,突然间坠落下来,电梯里面19名作业的工人随之坠下,全部当场死亡。在事故原因调查中,在场的工人说到,提前检查时原本发现升降机支架有螺丝松动,并且升降机经常严重超载,这些问题恰恰说明了对施工安全的忽视,项目建设时期应尽量避免这种悲剧的发生。
(三)项目融资劳工问题类社会风险项目融资劳工问题类社会风险主要由劳工薪资待遇和劳工的工作条件等问题导致。1.劳工薪资待遇问题。项目建设过程中劳工的薪资待遇问题切实关乎劳工权益,项目单位由于违约或资金短缺而导致拖欠工资、歧视或者虐待基层劳工的行为也会引起社会冲突的产生。劳工由于信息不对等,与项目方势力的悬殊,而无法通过合法的渠道争取自己的权益,从而产生。2.劳工的工作条件。劳工的工作条件也是导致劳工问题的一个导火索,包括工作环境、安全设施、工作时间和强度等。工作过程中,应保证劳工的工作时间和强度控制在合理范围类,疲劳作业极易导致事故;对于地下作业和高空作业等高危行业应严格监控安全设施,将劳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随着劳工权益维护意识增强,劳工问题的日益凸显,由劳工问题引发的社会事件比比皆是,其导致的社会风险直接影响到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对项目产生负面社会影响,造成项目方的还贷危机。
(四)项目融资环境污染类社会风险项目融资的环境污染类社会风险是指由于项目融资的建设运营而对周边的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由于人们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涉及环境问题的项目备受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关注,媒体舆论的压力极易造成社会风险的放大,贷款项目由于环境问题引发的社会风险一触即发。国内由于项目融资启动时环评不充分、对环境问题造成的社会风险的忽视而使项目停滞甚至“下马”的案例不胜枚举。例如,启动排海工程、昆明PX项目、舜盈光伏项目等等,这些项目的“下马”也警示了项目方,盲目追求经济效益,不重视环境问题,造成严重的社会风险,项目只能停工。
(五)项目融资文化因素类社会风险文化因素类社会风险是指银行项目融资对人文环境和宗教文化的影响,包括项目建设造成的对旅游资源及景观的破坏,对宗教设施、文物古迹、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土著人权的破坏或影响等。1.文化遗产的破坏。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面临着各种基础建设及农村城镇化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间的矛盾,盲目的开发造成了众多文化遗产的损失和破坏,这种建设性破坏对文化遗产造成毁灭性的灾难,遭到当地居民的强烈反对,引发社会危机。2.宗教场所设施的破坏。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对当地居民的社会和文化影响是潜在和长期的。土地的征用如果造成了寺庙、墓地、教堂、宗教场所或仪式台等的破坏,很有可能引发当地居民内心对项目的强烈抵触和阻工事件的发生,这些宗教文化场所代表着当地一代代信徒的精神慰藉和心灵依托,如不处理好项目融资实施中涉及的宗教文化问题,便会导致宗教问题产生的社会风险。3.少数民族习俗的破坏。由于少数民族生活习俗和等的特殊性,在少数民族区域开展的项目融资,要把保护少数民族风俗、文化、民族遗产放在首位,减少与少数民族地区人民发生冲突的风险,避免民族矛盾的产生。土耳其伊利苏大坝的修建便是文化因素类社会风险的一个典型案例,伊利苏项目开始于1954年,是由土耳其国家水利工程总指挥部按照增强底格里斯河土壤和水资源的研究需求而发起的。伊利苏大坝完成后,它将淹没哈桑凯伊夫小镇,这是一个古老的小镇,拥有丰富的历史和文化,包括已经存在了几个世纪的村庄和文物,并且导致当地土著居民的大规模非自愿移民。由于伊利苏项目违反世界银行的规定,所以世界银行拒绝为其贷款。此项目至今争议不断,受到国际NGO环保组织和当地居民的强烈反对。文化因素类社会风险影响深远,在项目融资中应尽力避免和缓解,解决好项目建设与文化保护之间的冲突,以免引发社会矛盾,造成银行的借贷风险。
二、项目融资社会风险的防范策略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意识到当前社会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关键时期,资源消耗加速,环境恶化日渐加剧,社会贫富差距增大,社会矛盾扩大化,直接影响者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金融机构意识到不负责任的信贷行为对其在法律、经营和名誉方面带来的风险。我国政府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项目融资社会风险的管理进行积极的探索,并且规定国家发改委审批核准或者报国务院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主体需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这些举动和措施都标志着我国政府和金融机构对项目的社会风险更加重视,并且落脚于中国实际的金融环境。针对项目融资的社会风险管理,借鉴国内外实践经验,本文提出相应的社会风险防范策略。
(一)加强银行自身建设,将社会风险管理的理念渗透到企业文化中风险的预防是风险管理中的基石,也显示了防患于未然的重要性。银行业必须转变其利益至上的经营理念,对内部员工进行培训,加强员工对社会风险的认识。项目融资社会风险的管理直接关系到企业社会责任的执行,负责任的信贷行为可以为银行带来良好的声誉,将防范社会风险的理念塑造为企业文化有利于银行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建立项目融资社会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培养复合型的社会风险管理人才在银行内部成立独立的社会风险评估部门,明确部门的职责,一方面有利于项目融资社会风险的监督和预警,另一方面能够保证项目融资流程中对社会风险的全程控制。社会风险管理的涵盖范围复杂广泛,设计经济、法律、管理、社会学等多个领域,管理者需要跨专业、知识面广的复合型人才。因此,需要在银行进行内部专业培训,并通过招聘外部专家学者,对其进行指导。
(三)借鉴国内外经验,制定银行业内部融资指南国外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用赤道原则来对社会风险进行管理,通过借鉴其成功的管理经验,我国银行业可将其转化为各个行业的融资指南,使其具有强操作性。将融资项目依据该行业的融资指南和社会准则进行审查,银行信贷部门对于客户提出的贷款申请,在进行审核和准入控制时,不仅要满足国家信贷政策,同时也要满足社会和环境标准。对于具有社会公益效益和有利于社会发展的项目,给予支持和优惠政策,不同的项目融资,实行差别化定价策略。
关键词:项目融资;风险管理;BOT方式
一、国外研究现状分析
项目融资作为一种筹资方式,在国外的研究中,对项目融资也只是进行了一种方法的介绍。而对项目在融资过程中,如何去志别、分析、控制、管理风险,没有做出系统、深入的研究。
在国际上,对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的学术机构和学术会议很多,但最重要的也最有影响的国际项目管理机构是国际项目管理协会(IPMA,International Project Management Association)。该协会每两年召开一次世界项目管理大会,出了论文集《Management by Projects》,收集大量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的文章。在出版论文和专着方面,英国的学者J.P. Turner的着作《The Handbook of Project-base Management》专辟一章讨论风险管理问题,最具有代表性的期刊是英国的《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roject Management》。
N.Kartam与S.Kartam从项目订约人角度对科威特建筑行业的风险及风险管理进行研究,在问卷调查基础上探讨如何评估、分散以及管理科威特建筑项目的风险,并提出了两种风险管理方法,即预防风险措施与缓和风险措施。
Patrick T I Lam指出电力、交通、通信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方面要考虑潜在的风险影响,并以BOT这种融资方式为例,通过实例分析指出风险因素的种类以及相应的规避方法。
Jyoti P Gupta和Anil K Sravat通过分析印度电力项目中融资和建设方面的关键因素,其中包括相关的政策、电力交易、风险因素和融资等,介绍了外国投资的第一个IPP项目,并提出了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Mansoor Dailami和Danny Leipziger提出了在BOT融资方式中通过特许权协议降低风险的一些策略,如控制关键风险因素的变化,通过法律手段固定项目参与方和贷款银行之间的义务和权利等,并且运用实例进行了分析。
二、国内研究现状分析
我国风险管理教学、研究和应用也是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可惜系统地研究项目风险管理理论与方法的不多。文献首次对项目风险管理作了理论综述,文献详细介绍了风险管理体系,文献论述了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体系及各种风险评估定量方法,另外文献引进了重大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中的综合集成方法。
近年来,我国已经在项目风险管理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中国(双法)项目管理委员会发起并组织开展了中国项目管理知志体系研究,于2001年5月推出了中国项目管理知志体系,建立了项目风险管理的框架结构。目前在国内开展的项目管理专业资质认证、项目管理学术研究与培训等工作,使项目风险管理得到了普遍的重视。
目前,国内对项目融资风险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对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的研究还不很成熟,主要是一些较为初步的定性分析。
田琦、赵凤(2004)对SCERT在项目融资风险评估中的应用进行了研究。范小军、王方华、钟根元(2004)分析了大型基础项目融资风险的动态模糊评价方法。张建坤、张璞(2004)对房地产投资项目融资风险的灰色模糊评判进行了研究。屈哲(2003)对项目融资风险引入了动态分析的定量评估。王上铭、李树丞、王贵军(2002)对AHP法在项目融资风险管理中的应用进行了研究。李汉军、何亚伯(2000)、张曼、屠梅曾、王为人(2004)提出了项目融资风险动态管理方法。袁业虎(2004)对融资风险测量方法的进行了探讨。钱春沁、孙晓安(2004)建立了项目融资指标体系及其风险评估方法。
徐大鹏、赵梅(1999)、王晶(2000)、李云磊(2000)、薛桦(2001)、屈哲(2002),尹昱、吴旭光(2003)对项目融资的风险规避与控制的措施和技术进行了研究。尹昱(2001)、陈赟、张凤明(2004)\范小军、钟根元(2005)、侍玉成(2008)对项目融资中风险分担与博弈问题进行了探讨,研究了项目融资的风险分摊和控制机制以及项目融资风险的最优分配模式。
邱晓晨、张颖(2004)对公路建设项目融资风险及其特性进行了分析。丁莉(2002)、王准、彭新民(2004)对水电项目融资的风险进行了分析。袁俊霞(1999)研究了项目融资在煤炭领域中的应用及其风险分析。
参考文献
[1] 王卓甫.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理论、方法与应用[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3.
关键词:建筑工程;融资;风险
前言:任何行业都是以追求总体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建筑行业也不例外,如何更好去满足项目单位自身的发展,合理地规避项目的融资风险,让项目的利益实现最大化是建筑工程项目在融资时所需考虑的要点。对于建筑行业来讲,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同时最大限度的获取利益(包括经济利益、环境利益和社会利益),不仅要注重工程项目所带来的效益,还要做好项目成本的控制,尤其不能忽略对融资所带来的风险的识别。在建筑工程项目控制融资风险的实际操作中,加大科学化管理,优化决策机制,注重方法,规范决策行为,才会有利于项目成本的降低,才会更好地实现项目总体利益的最大化。
一、建筑工程项目融资现状
在目前竞争多变的大环境下,建筑工程项目融资随着建筑工程项目规模的增长,项目资金的需求量也不断增加。单靠业主自筹,采用自有资金开展工程项目建设越来越难。为解决工程项目所需的巨额资金,越来越多的建筑工程项目采用了融资的方式,且融资的方式日益多元化。随着融资的方式日益多元化,新的融资风险亦初见端倪,各融资主体所关注的风险因素亦日渐趋多,对建筑工程项目融资风险的探讨和研究也就自然而然地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
二、 常见建筑工程项目融资风险
无论是较为“传统”的BT(建设-移交)项目,还是较为“时髦”的PPP(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项目,都面临着以下几个方面的融资风险。
1. 建设风险
建设风险主要体现在征地拆迁风险、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投资风险和不按期完工风险三个方面。现在,强调人权的平等,强调对个体利益的尊重,已然成为了一种良好的社会风气。在项目征拆阶段,一旦遇到因某个(甚至是某些)个体过分强调其个体利益,而影响到整个工程项目的推进时,工程项目就不得不重新调整方案或大幅增加投资。方案设计深度不够,投资估算编制不严谨,施工现场条件发生变化等均为产生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投资风险的因素。而任何原因导致的不按期完工,都会通过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动,间接影响到企业的实际效益。
2. 资金风险
资金风险主要体现在项目资金成本风险、税费风险和信用风险三个方面。
资金成本风险包括利息风险、承诺费风险、汇率风险等。一般而言,对于建设期较长的建筑工程项目,授信主体会偏向采用浮动利率的授信方式,基于基准利率的不确定性,采用浮动利率授信方式的工程项目不可避免地面临着利息风险。一些利息本金化的融资项目往往只向项目融资主体收取已提取使用部分资金的利息;但会就已授信,但未提取使用的部分,向项目融资主体按比例(远低于利率)收取承诺费。因此,承诺费风险也是建筑工程项目融资所考虑的内容。另外,一些外商融资,或使用外方银行贷款的外币融资项目还需面临汇率风险的考验。
目前,建筑工程项目所涉及的税费主要是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而建筑工程项目的税费风险体现在税种(费用)的变更,及征收率(征收额)的调整上。在项目融资(尤其是大型建筑工程项目融资)时,授信主体往往会要求融资方提供担保。而如何有效地甄选到合格(甚至是优质)的担保人,缩短授信获取时间,合理降低融资成本,就是信用风险对建筑工程项目融资的考验。
3.环境制约风险
由环境制约带来的融资风险主要体现在法律政策环境不完善,缺失专业队伍、缺乏人才资源,信息渠道不畅三个方面。目前建筑工程项目融资主要涉及《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证券法》等行政法规,相关融资方式的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但在日常操作中偶尔会遇到不同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标准不一,为工作的推进带来阻力。缺失专业队伍、缺乏人才资源,某些咨询机构投机骗取入库资格,使得建筑工程项目融资风险重重。另外,信息渠道的不通畅对建筑工程项目融资亦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 常见建筑工程项目融资风险防范
为合理降低项目成本,更好地实现项目总体利益的最大化,必须加强对建筑工程项目融资风险的防范。针对前文所提风险,本文提出以下几点防范方式。
1.建设风险的防范
针对征地拆迁风险,建议通过招拍挂的形式获取熟地来规避。若无法规避,则应做好项目的移民监测,及时调整方案,以便将征地拆迁风险控制在一定的程度内。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投资风险可通过做细做好前期工作,完善施工管理来控制。另外,可采取要求施工方出具履约保函或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方式来分散和转移不按期完工风险。
2.资金风险的防范
建筑工程目融资的资金成本风险主要通过购买和使用一些相关的金融工具来进行防控。税费风险和信用风险的防控相对较难,但通过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项目融资风险识别防范机制,依据实际情况做好分析、评估和预测,做好事前判断、事中控制和事后总结,可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
3.合理利用环境因素
在当下竞争如此激烈的环境下,建筑工程项目形势瞬息万变。我们只有把握主动权,合理利用环境因素,才能化风险为机遇,才能牢牢地控制融资风险,才能创造出更大的整体利益。例如,在遇到不同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不一致时,我们可选择较易实施者执行,从而取得该部门的认可。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为合理降低项目成本,更好地实现项目总体利益的最大化,应通过周密细致地分析、评估、预测,有针对性地采取回避、控制、分隔、分散、转移等各种手段化解风险,力求达到风险最小化。
参考文献:
[1]王宇. 建筑工程项目融资研究[J]. 职业技术,2015,(06):117-118.
[2]李家伟. BT项目融资风险及其防范[J]. 交通财会,2010,(12):21-26.
[3]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大岳基础研究院. 中国PPP示范项目报道. 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2015.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融资;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
一、概述
融资活动是当前市场经济下众多企业经营中经常需要面临的一大难题,对企业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EMC项目融资是以拟节能改造项目自身节能潜力的预期收入偿还债务,由ESCO筹资,使高投资的节能改造项目实现了在传统模式下较难完成的节能改造融资目标。由于EMC业务特点为“业主零投资,零风险”,故EMC项目融资潜在的风险必然全部由ESCO承担。融资风险不仅涉及ESCO企业的投资问题,也涉及EMC项目整个生命合同期其他风险。所以对融资风险进行研究是ESCO运营获得成功的关键之一。
二、EMC融资风险识别
EMC项目融资风险管理作为一个系统过程,将其纳入项目生命周期的全过程,其风险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项目选项阶段风险、项目实施阶段风险、项目运营阶段风险。
1、项目选项阶段的风险。项目选项阶段风险是从EMC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开始出现的风险,包括能源审计、节能改造项目评估、能源管理合同的谈判与签署等系列工作。此时,EMC项目虽然还没正式运作,但是如果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结果不可取,即产生了融资前期成本投入风险。
作为投资者ESCO,在这项目融资前期工作中已投入了大量的时间、人力和物力,其中的所作所为是一个复杂的过程。ESCO甚至要在世界范围寻找资金来源,同国内外银行、顾客谈判,取得承诺,安排贷款,而这些工作都要花费一大笔的管理费,即融资前期成本投入风险。如果项目具有可行性,ESCO与业主签成能源管理合同,融资谈判也成功落实,那么这时期需要资金预订购买相关节能设备和建筑材料,贷款利息也随着计入资金成本。
2、项目实施阶段的风险。项目实施阶段是融资风险很高的一个阶段,包括节能改造方案设计,节能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及性能调试等系列工作。此阶段关系到运营阶段能否按预算的评估达到节能目标,能否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随着改造项目施工的进展,资金投入不断增加,利息就会随之增加,而此时还未产生任何收益,ESCO面临的融资风险也随之增加。如果出现了方案设计不合理、节能设备有缺陷、工期延误、建设成本超支或技术原因导致改造工程不合格等情况,都是完工风险的表现。完工风险都会与计划改造项目的现金流量分析和预测存在偏差,最终结果往往是达不到既定的节能效益。一旦以上风险超过预期,ESCO有可能在未来没有足够的收益支付生产费用和偿还债务,无法回收投资,更无利润。
3、项目运营阶段的风险。在实施阶段节能项目改造成功后,实际节能量效益满足计划要求,EMC项目就产生了现金流量收入回报投资,并偿还债务获得应有的收益。运营阶段的主要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金融风险等。
(1)信用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是指业主的信用风险。节能改造后的受益方业主若存在诚信问题,则有可能故意隐瞒或转移改造后项目的节能收益,不按合同约定如期支付属于EMCO享有的节能效益部分,对这种风险应引起重视。
(2)管理风险。管理在项目的任一阶段都十分重要,即使节能项目成功改造后运行中的节能效益是显著的,但此时如果忽略运营期的管理或管理不足,势必造成节能效益降低的风险。因此,ESCO的项目负责管理人员切不可虎头蛇尾。
(3)金融风险。市场风险、利率波动风险、通货膨胀统称为金融风险。市场能源价格、通货膨胀、汇率和利率等方面的变化,有可能会引起从节能量回收投资减少和融资成本增大,导致产生融资风险。
三、EMC项目融资风险评估
对于EMC项目融资风险评估方法有概率分析法、层次分析法(AHP)、模糊综合评判等。本文引入另一类风险评估方法,即运用动态指标进行EMC项目融资定量风险评估。只有对融资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不断评价融资风险程度,企业持续经营才可能实现。项目融资风险评估一般分为项目融资决策的风险评估和项目融资管理的动态风险评估。
1、项目融资决策风险评估。项目融资决策风险评估是通过计算累计债务覆盖率和项目债务承受比率两个指标,对风险进行评价与衡量。
(1)累计债务覆盖率。累计债务覆盖率是债务覆盖率的指标之一,项目债务覆盖率是指项目可用于偿还债务的有效净现金流量与债务偿还责任的比值,该指标可以通过现金流量模型计算出来。债务覆盖率越大,就意味有更多的有效净现金流量可用于偿还债务,但是根据EMC项目的特点,在选项、实施阶段时出现较低的值,这期间ESCO是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须给偿还债务一定的宽限期且须为公司保留一定比例的盈余资金。累计债务覆盖率是为了保证EMC项目能够持续地、经常地满足债务覆盖率的要求。累计债务覆盖率一般认为在1.5~2.0之间,多出资金部分才允许作为利润返还。
累计债务覆盖率可用公式表示为:
DCR =
式中,NC :从第1年到t-1年的累计净现金流量;NC :第t年的净现金流量;A:年金;E :第t年的年末汇率;D :第t年年初贷款余额;R :浮动利率。
(2)项目债务承受比率。项目债务承受比率是指项目现金流量的现值与预期贷款金额的比值,可用公式表示:
CR=
式中:NPV:项目在经济寿命期内的净现值;D:计划贷款额;E0:贷款时的汇率。
项目债务承受比率一般认为在1.3~1.5之间,在项目进行过程中,每年结束后对CR指标重新进行计算,检验P{CR≥CR最小值}≥95%是否都满足。如果某年的CR指标不满足,就说明项目按期偿债具有一定的风险,为规避破产风险,投资者就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
2、项目融资管理的动态风险评估。项目融资管理的动态风险评估是通过动态分析指标Bt,以及对Bt分析,进行融资活动的动态风险评估。项目融资管理的动态风险评估可以使用Bt,Bt为第t年有负债时自有资本报酬率与第t年无负债时自有资本报酬率的比值,自有资本报酬率为税后净利润与自有资本的比值。经过计算,Bt可用公式表示:
Bt=
式中:Yt:第t年项目实际负债率;Dt:第t年初贷款余额;PD:单位产品价格;KD:单位产品可变成本;T:所得税税率;Qt:第t年产品销售数量;F:固定成本(不包括折旧);Cd:按平均年限法计算的折旧; (1+INFi):通货膨胀因素。
这里可以根据公式计算的Bt≥1或者Bt<1的概率分布来判断项目的风险承受力。Bt的分布主要取决于Et和INFi的分布,这两者的分布可采用预测样式,利用蒙特卡罗法确定出Bt的分布。当P(Bt≥1)<95时,就应对项目的资本结构进行调整,其中的95为保证率。如果要进行资本结构调整,这时把上式的Yt、Dt和A当成自变量,利用上式结合蒙特卡罗法,计算Bt的分布,P(Bt≥1)=95。
四、EMC项目融资风险对策
EMC项目融资风险对策一般有三种:风险回避、风险控制、风险转移。
1、风险回避。EMC业务在我国刚起步,无更多良好业绩和经验可作参考,其特点决定了EMC业务是高风险项目。虽然在企业经营中,更多的情况是建议投资者在决策中回避高风险,但这是一种消极的防范手段,因为风险与利润共存,在回辟风险的同时也拒绝了利润,所以一味地回避风险是不合适的,会挫伤新生ESCO企业进取精神。作为一种风险应对方法,其使用原则应认为是回避那些远远超过ESCO企业承受能力或对企业造成致命打击的风险。
2、风险控制。融资风险对策研究应着重研究风险控制措施,并使控制措施针对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技术措施、管理措施、组织措施等。如选项阶段尽量做到能源审计、节能改造项目评估预测分析的准确,就可以把节能量定位在一定的水平上,以满足最低现金流量的需要;尽可能地选择优良的业主,减少信用风险;实施阶段提出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预防措施确保顺利完工,尽量降低完工风险;运营阶段指派专人维护节能系统、对节能量实施连续监测,降低设备维护费用等等。
3、风险转移。EMC项目全部转移的实质就是风险回避,一般提倡把部分风险转移出去,常用的有合同条款、保险等方式,将潜在风险转移给合同另一方或保险人。
五、结语
我国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还处在政策上的引进和财税政策上的支持阶段,新生众多的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对EMC项目融资风险识别,可以使ESCO正确认识到各阶段风险,对融资全过程实施动态管理,评价融资风险程度,努力做好与融资活动有关的工作,管理好与融资风险有关的工作才能较好地实现ESCO的投资收益和持续经营。
(作者单位:华东交通大学土建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周杰.广东LNG试点工程项目融资风险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专业硕士论文,2009.
近些年,我国城市大型住宅房地产项目开发逐渐增多,且有不断增加的趋势,这对于加快城市建设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大型住宅房地产项目的开发意味着大规模的资金投入,在国家对房地产业持续宏观调控的背景下,传统的以银行贷款为主的公司融资模式受到挑战。而另一种融资模式———项目融资,作为一种重要的国际金融工具,其独特的融资机制和在分散风险方面的特殊作用,使其在大型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筹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卓有成效且日趋成熟的融资手段。然而,项目融资在房地产开发领域特别是大型住宅房地产开发领域尚未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应用。为此,本文就项目融资在大型住宅房地产开发中的应用问题进行探索性研究,以期拓展项目融资的应用领域,增加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降低房地产企业融资风险。
二、项目融资的内涵、运作机制和应用领域
1.项目融资的内涵。
项目融资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自身还处于不断地发展过程中,目前尚没有一个统一、公认的定义。从广义上讲,凡是为了建设一个新项目、收购一个现有项目或者对已有项目进行债务重组所进行的融资都可以称为项目融资。世界银行将项目融资定义为资本投资开发设施,能够提供商品和服务的项目[1].欧洲一直采用这一宽泛的定义[2].从狭义上讲,各国学者和国际组织对其定义表述有所不同。美国银行家彼得·内维特(Nevit.P.K)在其《项目融资》(1996年)一书中提出,项目融资是“为一个特定经济体所安排的融资,其贷款人在最初考虑安排贷款时,满足于使用该经济实体的现金流量和收益作为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并且满足于使用该经济实体的资产作为贷款的安全保障”[3].巴塞尔委员会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指出,项目融资(ProjectFinance,PF)是一种融资方法,贷款人主要将单个项目产生的收益作为还款来源和资金安全性的保障,是专业贷款的一个子类。我国学者在总结各类定义的基础上,提出项目融资是“以一个特定的经济实体(项目)为融资对象,以项目的现金流量和收益为偿还所融资金的来源,以项目的资产作为融资的安全保障(抵押)的一种融资方式[4].”项目融资更为简明的定义是:以特定项目的现金流量和资产为基础的有限追索或无追索融资。与传统的公司融资比较,项目融资具有以下主要特征[5]:
(1)以项目为融资导向。
安排项目融资的依据是项目未来的现金流量和项目资产,而不是项目投资者的资信。项目贷款人更加关注的是项目建设期间能够产生的现金流量用于偿还贷款的能力,项目的融资规模、融资成本以及融资结构与项目的预期现金流量和项目的资产价值直接相联系。
(2)无追索或有限追索。
当项目的经济强度不足以清偿债务时,贷款人不得追索或者仅在某一特定阶段或在规定范围内进行追索。除此之外,无论项目出现什么问题,贷款人均不能追索到项目借款人除项目资产价值和未来现金流量以及所承担的义务以外的任何财产。
(3)有效分散投资风险。
针对大型项目投资面临的各种风险,项目融资充分发挥“收益分享、风险分担”的原则,将项目的各种风险在项目的主要参与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合理分配,而不是由项目投资者一方单独承担项目的全部风险,减轻了投资者的压力。
(4)资产负债表外融资。
根据项目融资风险分担原则,贷款人对债务的追索仅限于项目公司的资产和现金流量,因而可以将项目融资安排为不需要进入投资者资产负债表中的贷款形式,即实现表外融资,有利于投资者将有限的财力从事更多的投资活动。
2.项目融资的运作机制。
项目融资主要由四个基本模块组成:项目的投资结构、融资结构、资金结构和信用保证结构。
(1)项目的投资结构。
即项目的资产所有权结构,指项目投资者对项目资产权益的法律拥有形式和项目投资者之间的法律合作关系。目前,国际上常用的项目投资结构有单一项目子公司、公司型合资结构、合伙制及有限合伙制结构、信托基金结构和非公司型合资结构等形式。
(2)项目的融资结构。
融资结构指项目投资者取得资金的具体形式,是项目融资的核心部分。投资者在投资结构上达成共识以后开始设计和选择合适的融资结构来实现投资者的融资目标和要求。常用的项目融资模式有:杠杆租赁、产品支付、利用“设施使用协议”融资、BOT、ABS等多种模式,也可以按照投资者的要求对几种模式进行组合、取舍和拼装。
(3)项目的资金结构。
项目融资的资金由三部分构成:股本资金、准股本资金、债务资金。三者的构成及其比例关系即项目的资金结构,其中核心问题是债务资金。项目融资常用的债务资金形式有:商业银行贷款、银团贷款和租赁等。资金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投资结构、融资结构和信用担保结构,通过灵活巧妙地安排项目的资金构成比例,选择恰当的资金形式,可以达到既减少投资者自身资金的直接投入,又提高项目综合经济效益的双重目的。
(4)项目的信用担保结构。
对贷款银行而言,项目融资的安全性来自项目本身的经济强度和项目之外的各种直接或间接担保。担保可以由项目投资者提供,也可以由与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参与各方提供;可以是直接的财务保证,也可以是间接或非财务性的担保,所有担保形式的组合,就构成了项目的信用担保结构。
项目融资的整体结构设计通过开发商、贷款银行与其他参与方之间的反复谈判,完成融资的模块设计并确定模块间的组合关系。通过对不同方案的对比、选择、调整,最后产生一个令参与各方都比较满意的最佳方案。
3.项目融资的应用领域。
项目融资最早应用于石油、矿业等资源开发领域。20世纪30年代世界经济危机使美国大批企业资产状况恶化、信誉度降低,按照传统的以企业财务状况和资信等级为基础的公司融资方式难以获得银行贷款,企业面临山穷水尽的局面。这时美国德克萨斯州的石油开发项目另辟蹊径,采用项目融资方式获得了足够资金。项目开发商、投资者以及贷款银行约定采取“产品支付协议”的方式归还贷款,即贷款银行不从石油产品的销售收入中获取贷款本息,而是从特定的石油矿区未来产出的全部或部分石油产品的收益权中获取本息。这种新型的贷款方式,相对于以借款人自身的资信和信用为担保的传统方式,将对贷款的风险评估对象从借款人转移到了现存的产品上。
20世纪70年代以后,项目融资开始应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面对日益增加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单纯依靠财政预算、政府拨款的方式愈加困难。此时项目融资为本来由政府投资兴建的基础设施项目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政府将基础设施项目授予企业经营,获得特许权的企业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和经营,承担项目的债务责任和投资风险,在特许权期满后将基础设施项目再交移给政府。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项目融资也被引入和介绍到我国的企业界和金融界,并在一些大型投资项目中得到成功的运用。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BOT方式得到广泛使用。如三亚凤凰机场、重庆地铁、深圳地铁、北京京通高速公路、广西来宾电厂等项目[6].
目前,项目融资在世界各地运用更加普及,涉及项目遍布矿产资源的勘探和开采、基础产业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甚至在军事工程中得到成功应用。在实践中,项目融资本身在融资结构、追索形式、贷款期限、风险管理等方面也在不断地创新和发展。
三、我国大型住宅房地产开发实施项目融资的必要性
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以来,以住宅开发为主的房地产业获得空前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近些年,大型住宅开发建设项目逐渐成为城市建设运营的主角和房地产开发的主流。然而,大型住宅建设项目开发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如何筹集足够的开发资金是房地产开发商面临的最为关键的问题。在目前国家对房地产行业进行深度宏观调控期间,过去依靠银行贷款和项目销售回款的融资模式越来越不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能力是房地产企业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项目融资以其独特的融资机制和在分散风险方面的特殊作用,使其在大型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筹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卓有成效且日趋成熟的融资手段。因此,大型住宅房地产开发项目积极引入项目融资,对于解决我国房地产企业面临的资金紧张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1.有利于缓解房地产企业融资困境。
资金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命脉,房地产企业作为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具有资金需求量大、资金循环周期长、资金回笼速度慢等特点,因此对资金的依赖性更强,对资金的良好运转要求也更高。随着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力度的不断加大,房地产企业融资环境从紧,企业资金问题面临严峻挑战。2011年,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来源8324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83%,增速回落12.1个百分点,增速连续两年下滑;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6174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9%,增速回落5.3个百分点。2011年资金来源和投资增速差值-13.1%,连续两年为负差,缺口相比2010年扩大了5.3个百分点,可见资金入不敷出的现象较为严重。同时,2011年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资金来源与投资额比是1.35,比上年降低0.15,资金保障能力不足也显而易见。项目融资具有表外融资和提高财务杠杆的功效,其依据房地产开发项目本身的经济强度来实现融资,因此引起的债务无须计入投资人的资产负债表中,进而避免在资信评估时影响房地产企业的信用地位和筹资能力。同时,采用项目融资一般可以获得较高的贷款比例,提高财务杠杆系数,进而拓宽房地产企业融资规模,缓解企业融资困境。
2.有利于降低房地产企业信贷风险。
我国房地产企业是典型的全能式开发模式,从买地、建造、论文格式、卖房到管理都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独立完成。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房地产企业也将风险集中到自身身上。在融资方面,目前的房地产融资模式尚没有形成风险分担机制,房地产企业既是资金的需求者,又是融资的主体,承担债务的全部责任。同时,房地产业本身没有属于行业的专业金融机构,行业内用于房地产开发的长期资金严重不足。在宏观调控和信贷紧缩的背景下,传统的“银行贷款+预售融资”的资金融通方式遇阻,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构成了直接的威胁。项目融资属于有限追索,有限追索权的存在使项目的风险与投资人的其他资产相分离,贷款人只能以项目资产和项目未来收益作为还款来源,投资人从而可以避免做无上限的抵押或担保。项目融资的另一大特点是风险分担,项目融资的各参与方可以依据各方的利益要求,通过严格的法律合同把责任和风险合理分担,从而降低房地产企业的信贷风险以及市场风险。
3.有利于转变我国房地产业务发展模式。
目前房地产开发主要有两种模式[7]:一是以卖楼获得(预售)的客户融资和银行按揭融资为主的“香港模式”,也叫全能开发模式,是以开发商为中心的一条纵向价值链,从买地、建造、卖房到管理都由一家开发商独立完成,房子建好后,房地产公司不持有物业,直接出售。其特点是项目开发周期长,开发商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愿意与他人分享收益。二是以市场化资本运作为主的“美国模式”,也叫专业化模式,在这种模式中,房地产投资、开发、物业经营等各方面业务环节都高度分化、相对独立,不同类型的业务要由专业化的独立公司来自主实施完成。其特点是专业化的程度相当高,每一个环节通过完成各自的任务获取利润,是一条横向价值链,真正的幕后主导是资本,开发商、建筑商、中介商以及其他环节都属于围绕资本的价值链环节。从发达国家房地产业发展情况看,开展资本运作和专业细分是房地产业的发展趋势。今后的房地产企业,不仅是一个开发企业,更是一个资本企业,资本驱动日益成为房地产业的运作核心。我国房地产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尚处于以房地产开发商为核心的阶段,缺乏专业化分工,属于典型的全能开发模式。适应未来发展需要,房地产业的创新发展有赖于融资方式的转变,开展项目融资,在分散风险、分享收益的原则下,其实质是实现了房地产开发的专业分工,改变现有房地产企业的全能运作开发模式。
4.有利于推动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发展。
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发展滞后于房地产业的发展,市场配置资金的作用并未得到充分发挥,出现了房地产企业资金短缺与储蓄资金大量沉淀并存的局面,分散的社会资金难以集中应用到房地产项目,社会公众、各方面投资者难以分享房地产业发展的收益。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项目融资,将有助于提高资本市场的运营效率,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应有的筹资和资源配置功能。更为重要的是为我国投资者提供了一种风险明确、收益稳定、容易把握、能够满足不同投资策略和风险偏好的投资工具,使我国大量的居民储蓄能够高效地转化为投资。同时,项目融资中的很多模式属于直接融资方式,项目融资的发展客观上突出了直接融资和证券市场的作用,使间接融资的地位相对下降,并促使商业银行改变其功能,从而推动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发展,加速房地产金融体系创新的进程。
四、我国大型住宅房地产开发实施项目融资的可行性
传统的项目融资主要应用于石油、天然气等能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飞机、轮船等大型制造业项目。近些年,大型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也开始引入项目融资这一新的融资模式,并在实践中取得较好效果。然而,项目融资在大型住宅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尚未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应用。其原因:一方面是项目融资比较复杂,对市场风险、财务评价等可行性研究要求较高,而住宅房地产开发在可行性研究方面还不足以使贷款机构确信贷款的安全;另一方面是项目融资在分散风险的同时,也分散了项目收益,在我国房地产业高速发展时期,房地产开发商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愿与他人分享房地产业发展的收益。尽管如此,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型社区和物业开发的逐渐增多,项目融资的优势必将愈加凸显,相信不久的将来,项目融资与传统的公司融资将一并成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重要融资手段。目前,大型住宅房地产开发已经基本具备实施项目融资的条件。
1.大型住宅房地产开发可以通过项目公司实施项目融资。
以项目为导向安排融资是项目融资的一个显著特点。大型住宅房地产开发通常以成立项目公司的方式来运作。所谓房地产项目公司,即以房地产项目为对象从事单项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往往开发一个项目即设立一个项目公司,待项目开发完毕后,即注销项目公司。公司的股东(开发商)利用项目公司制度可以合理规避法律风险,即使项目投资失败,开发商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项目公司作为独立的生产经营者,签署一切与项目建设、生产和市场有关的合同,安排项目融资,负责建设经营并拥有项目。在项目建设期间,投资者为贷款机构提供完工担保。项目公司的法律关系比较简单,便于贷款机构就项目资产设定抵押担保权益,融资结构上较易于被贷款机构接受。项目融资的债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大部分限制在项目公司中,易实现有限追索和非公司负债型融资,并且可以利用大股东的资信优势获得优惠的贷款条件。同时,项目资产的所有权集中在项目公司,管理上较灵活,项目公司可直接运作项目,也可仅在法律上拥有项目资产,而将项目运作委托给另外的管理公司[8].目前的房地产抵押贷款基本以项目资产作为偿还担保,很多住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融资活动已经具有了项目融资的特点。[ LunWenData.Com]
2.大型住宅房地产项目开发具有稳定的净现金流量。
进行项目融资的先决条件就是项目能够产生稳定的现金流。住宅房地产开发直接形成住宅产品,并直接进入销售阶段,大约三到四年左右时间完成一个房地产开发周期,即资金周转期。与其他领域的项目融资比较,房地产开发前期只有大规模投入,而没有现金回流,只有在房屋预销售之后才能产生现金回流。尽管如此,由于住宅产品具有价值量大、保值增值的特点,从长期看其价格始终呈现稳定上涨的趋势,且价格增长速度要远高于GDP缩减指数。同时,房地产价格波动幅度远远小于股票等金融资产价格波动幅度。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均可支配收入不断增加,在利率下降、外汇管制、债券市场不发达、股票市场欠完善的情况下,房地产也成为了百姓投资的重要工具和抵抗通胀的重要手段。因此,随着房地产价格的稳定上涨,房地产开发未来的现金流必然是稳定的。住宅地产也是房地产的最大板块,历年来都占房地产投资的70%左右,如此大的投资规模和稳定的现金流也使得项目融资在住宅房地产开发中具有广泛的应用空间。
3.我国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不断完善为房地产项目融资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项目融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项目谈判、签约、履行及违约的仲裁和处理,风险的分担、利润、税收和其他条件的执行手续、渠道与担保等问题,这些问题需要在完善的市场经济环境下通过相关法规加以强化。经过三十年的发展,我国市场经济体制逐渐完善,相关政策法规相继颁布,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逐步放松对金融机构的直接监管,早在2003年中央银行就已经提出“要积极推进住房贷款证券化”.这些对于项目融资在房地产业的运用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为项目融资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也极大地解除房地产项目融资在我国的社会风险和经济风险。
4.众多项目融资的成功案例为大型住宅房地产开发实施项目融资积累了丰富经验。
项目融资自诞生以来,在世界各国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众多成功的案例。特别是在欧美国家,项目融资的应用范围已经扩大到房地产开发等领域[9].
20世纪80年代,项目融资被介绍到我国的企业界和金融界,已经在一些大型投资项目中得到了成功的运用,不仅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同时积累了丰富的项目融资经验,培养了大批从事项目融资的专业人才。近些年,项目融资在我国大型商业房地产项目开发中开始探索性尝试,如大连万达集团与国际商业巨头联合开发商业房地产的“订单模式”已经具有项目融资的特征。这些都为项目融资在大型住宅房地产开发中的运用提供了有益借鉴以及人才支持。
此外,我国具有充裕的开展项目融资的资金来源。2012年底,我国城乡居民储蓄余额近40万亿。除居民储蓄资金外,还有一些投资机构,如保险公司、社保基金、商业银行和证券投资等存有大量投资资金,这为项目融资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
五、大型住宅房地产开发实施项目融资的运作程序
房地产开发实施项目融资同其他类型项目融资的运作程序基本相同。对比其他项目融资,房地产开发项目融资主要包括六个步骤:投资决策分析、融资决策分析、融资模式选择、融资谈判、融资执行以及贷款偿还[10].
1.投资决策分析。
在进行房地产开发投资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首先进行可行性分析。可行性分析一般包括:对国家法律法规等政策环境的分析,对市场需求情况及市场前景的预测,对资金可获得性的全面考虑,对项目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进行估计,由于项目融资的特性,融资方更为注重对项目风险的识别和防范;对项目收益的估计,根据已往经验,对项目的投资量、资金成本、销售收入做一个初步的估计,得出项目收益的估计值,看是否值得投资。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风险分析基础上,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出是否进行项目开发建设的投资决策。
2.融资决策分析。
在决定对某一住宅房地产项目进行投资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决定采用何种融资方式为项目进行筹集资金。是否采用项目融资,主要取决于项目资金筹集可行途径的比较、对债务责任分担的要求、项目融资数量及时间上的要求和综合评价。项目融资决策分析是一项复杂的综合分析和评价工作,通常需要聘请融资顾问为其提供咨询,对项目的融资能力和可能的融资方案进行分析比较,提出项目融资建议方案,项目投资者据此作出项目融资决策。
3.融资模式选择。
当房地产开发企业决定采用项目融资方式以后,正式聘用融资顾问开始研究和设计项目的融资结构。项目融资结构设计的一项关键性工作就是要完成项目的风险分析和评估,在此基础上,根据项目的经济强度和各利益主体与项目的契约关系,确定项目的债务承担能力、项目风险在项目参与者之间的合理分配及其相关的项目信用保证结构。这一阶段确定的融资模式并不一定是最后采用的融资模式,开发商还需要与融资方进行谈判才能最终确定。
4.融资谈判。
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前面几个阶段的工作,就有了与融资方进行项目融资谈判的基础,可以有选择地向潜在融资方发出参加项目融资的邀请书,便可以与有兴趣地融资方开始谈判。一般情况下单个金融机构不愿承担较大风险,开发商可以选择邀请苦干个融资方联合的银团进行项目融资。在与融资方的谈判过程中,开发商应注意保持灵活态度,当谈判陷入僵局时找出适当的变通方法绕过难点,防止融资谈判拖延过长时间,造成更大的损失。融资方可能会对项目融资的模式提出不同的看法,开发商应进行权衡选择。融资谈判结束之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项目公司)与融资方签署融资协议及相关的法律文件,确定各方权力与义务。
5.融资执行。
与融资方的谈判结束,双方签署正式的项目融资法律文件之后,项目融资进入执行阶段。在这一阶段,开发商或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保证项目进展按融资协议规定时间进行;同时开发商将对项目的按期按质完成承担有限责任。融资方实时监督项目的工程进展,考察项目是否按融资协议规定执行,进而根据资金预算和建设日程表安排贷款的提取。在某些情况下,融资方还需要参加部分项目的决策。在融资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开发商应与融资方必须保持密切的联系,解决融资协议中没有规定的新问题,直至项目的完工。
6.贷款偿还。
房地产开发结束之后,项目融资进入贷款偿还阶段。房地产项目融资与一般的生产项目融资有些不同。当生产项目建成之后,还需要投入相当的运营资金才能使项目进入正常的生产经营阶段。而且项目进入经营运转之后,通常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才能产生足够的资金偿还全部贷款。而房地产项目本身就是产品,可以直接进入销售阶段,因此贷款偿还的时间一般要短得多。项目开发完工后,开发商依赖房产销售收入按融资协议规定的方式和数量将贷款偿还融资方,并移交相关法律文件,结束项目融资协议。
在整个房地产项目融资实施过程中,各个阶段与步骤并不是孤立的,后一阶段的实施情况会对前面决策产生影响。如开发商考虑融资谈判的实际情况与进展,可能修改融资方式或是项目融资的模式;融资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协议中没有规定的情况,则需要各方再次谈判协商。
六、结论
通过对大型住宅房地产开发实施项目融资的相关问题分析,可以看出:
第一,大型住宅房地产开发实施项目融资十分必要。特别是在房地产业面临持续宏观调控的背景下,房地产企业能够寻求和实现的融资渠道比较有限,不仅面临着资金状况的紧张,也面临着信贷收紧状态下的融资成本上升,同时还面临着房屋销售增速回落、回笼资金困难而形成的还款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开展项目融资,不仅有利于降低房地产企业资金压力,减少房地产企业投资风险,同时有利于房地产企业适时转型。
第二,以项目公司形式运作的大型住宅房地产开发,具有稳定的净现金流量,符合项目融资的条件。
论文摘要: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不断深入,基础设施对城市可持续发展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甚至成为制约现代城市发展的瓶颈。究其原因,在于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投融资渠道不足。本文对传统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BOT、TOT、PFI以及新兴的ABS、PPP等形式进行比较研究,以对拓宽基础设施投融资渠道进行探讨。
我国正处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产业化与市场化的进程之中,由于企业的市场参与所带来的投资主体多元化,以及国内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商业融资手段的不断完善,为融资手段的多样化创造了条件。城市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是以人为主体,以自然环境为依托,以经济活动为基本内容,按自身规律不断运转,社会联系极为紧密的有机整体;是人类集中,高效率利用自然资源、土地资源、空间资源和智力资源,创造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载体;是设施建设、经营、管理和服务为一体的社会实体。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不断深入,基础设施对城市可持续发展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甚至成为制约现代城市发展的瓶颈。究其原因,在于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投融资渠道不足。对传统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BOT、TOT、PFI以及新兴的ABS(Asset-Backed—Securitization)、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公私合伙制)等形式进行比较研究,对拓宽基础设施投融资渠道进行探讨是必要的。
一、BOT(Build-Operate-Transfer)融资方式
BOT意为“建设—经营—转让”,实质上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BOT最本质的特点是使私营企业资金用于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其典型形式是:项目所在地政府授予一家或几家投资人所组成的项目公司特许权利——就某项特定基础设施项目进行筹资建设,在约定的期限内经营管理,并通过项目经营收入偿还债务和获取投资回报。约定期满后,项目设施无偿转让给项目所在地政府,项目设施的所有权最终归属于政府,因此,BOT模式有时也被称为“暂时私有化”过程。
简而言之,BOT一词是对一个项目投融资建设、经营回报、无偿转让的经济活动全过程典型特征的简要概括。BOT方式不仅是一个融资的协议,而且还是一个长期专业化的协议。在协议的基础上,公私双方建立起伙伴关系,并向公众提供经济、高效的服务。
20世纪70年代后,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政府的财政预算越来越紧张,而面对的基础设施的需求量越来越大,由政府充当基础设施投资主体越来越困难。BOT方式作为一种新的投融资方式,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满足了普遍性的内在需求。各国都开始运用这种新的模式进行城市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如英法海峡隧道、马来西亚南北高速公路、我国第一个正式批准的BOT试点项目——广西来宾电厂等。
BOT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模式,操作过程复杂,中间环节较多,涉及到工程技术、经济、法律等诸多问题,需要通过规范的运作程序和比较完善的特许协议来规避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在BOT项目中,最重要的是资金的融资方式、风险的分担、资金的结构、回报率的确认以及政府与项目公司各自的地位等问题,这关系到项目的成功与否和双方合作关系的长久维持。此外,BOT项目需严格控制工程的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BOT模式适用于那些投资额巨大、投资回收期长、建成后具有稳定收益的建设项目。经营性政府工程,如污水处理厂、发电站、高速公路、铁路等公共设施具备这一特点。通过BOT模式,政府得以在资金匮乏的情况下利用民间资本进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减少项目建设的初始投入,将有限资金投入到更多的领域。目前,BOT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应用较为广泛,已成为经营性城建项目中一种较为成熟和有效的融资模式。
二、ABS(Asset-Backed-Securitization)融资方式
ABS是以项目所属的资产为支撑的证券化融资。具体而言,它是以项目所拥有的资产为基础,以项目资产可以带来的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这种融资方式的特点在于通过其特有的信用等级提高方式,使原本信用等级较低的项目照样可以进入国际高档债券市场,利用该市场信用等级高、债券安全性和流动性高、债券利率低的优势,大幅度降低项目融资成本。
同其他融资方式相比,ABS证券可以不受项目原始权益人自身条件的限制,绕开一些客观存在的壁垒,筹集大量资金,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其优势具体表现在:(1)政府通过授权机构投资某些基础设施项目,通过特设信托机构发行ABS证券融资,用这些设施的未来收益偿还债务,可以加快基础设施的建设速度,刺激经济增长。这样,政府不需用自身的信用为债券的偿还进行担保,不受征税能力、财政预算(如发行债券)法规约束,不会增加财政负担,缓解了财政资金压力。(2)采用ABS方式融资,虽然在债券的发行期内项目的资产所有权归SPV所有,但项目的资产运营和决策权依然归原始权益人所有。因此,在运用ABS方式融资时,不必担心项目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项目被外商所控制和利用。这是BOT融资所不具备的。(3)发债者与投资者纯粹是债权债务关系,并不改变项目的所有权益。因而,避免了项目被投资者控制,保证了基础设施运营产生的利润不会大幅度外流。作为业主的政府无需为项目的投资回报做出承诺和安排。(4)减轻了银行信贷负担,有利于优化融资结构,分散投资风险,也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更广的投资渠道。
三、TOT(Transfer-Operation-Transfer)融资方式
TOT意为“转让——经营——转让”,此模式是指通过出售现有投产项目在一定期限内的现金流量,从而获得资金
来建设新项目的一种融资方式。在约定的时间内,投资者拥有该资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通过该资产取得现金流量收回全部投资和合理的回报后,再将该资产的产权和经营权无偿转交给原产权所有人。
TOT模式与BOT模式不同在于:TOT模式是投资者购买已经建成项目,政府获得此资金建设新项目,而BOT是投资者通过建成项目,从而得到政府的特许经营权的一种融资模式。
四、PFI(PrivateFinanceInitiative)融资方式
PFI意为私人主动融资,是指私营企业或私有机构利用自己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主动参与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在此模式下,私营企业与私有机构组建的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开发、融资和建设,项目公司把项目出售给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
PFI模式与BOT模式的区别在于:PFI实行全面制,人包括咨询公司、设计院、监理公司和建筑管理公司,由这些人实施并完成项目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等,同时PFI模式并不完全遵循BOT的3个过程:建设——经营——转让。根据资金回收方式不同,PFI模式可以分为三类:
(1)独立运作型。基础设施项目开发,遵循“建设——经营——转让”3个过程,在遵循有关法律基础上,PFI公司独立经营、自行收费、自负盈亏,项目期满后转交政府。
(2)建设转让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完成以后,政府根据所提供服务的数量等情况,向PFI公司购买项目经营权,不遵循“建设——经营——转让”3个过程,但在一定期限内,PFI公司负有对项目进行维修管理的责任。
(3)综合运营型。对于特殊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发,由政府进行部分投资,数量因项目性质和规模不同而不同,资金回收方式以及其它有关事项双方在合同中规定,这类项目有时也称为“官民协同项目”。
五、PPP(Private-Public-Project)融资方式
PPP即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是指政府、营利性企业和非营利性企业以某个项目为基础而形成的相互合作关系的模式。通过这种合作模式,合作各方可以得到比单独行动更有利的结果。合作各方参与某个项目时,政府并不是把项目的责任全部转移给私人企业,而是由参与合作的各方共同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
PPP是一个完整的项目融资概念,其最原始的形式是在1985-1990年备受关注的BOT模式。较早的、比较正式的PPP模式出现在1992年英国保守党政府提出的“私人融资计划”(PrivateFinanceInitiative,PFI)中。当时,PFI模式大多用于运输部门的建设(在英国曾高达85%)。但是现在,作为PFI的后继者,PPP被广泛运用于各种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
确切地说,PPP不是一种固定的模式,而是一系列可能的选择,如服务或者管理合同、计划—建设、计划—建设—运营,等等。这些不同的形式具有一些共同之处:(1)希望转移更多的风险到私人部门;(2)提高工程项目的成本利用效率;(3)提高对社区使用者的收费效率和水平。
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综合服务的物质载体,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城市现代化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志。融资模式只是从形式上对资金需求给予基本保证,但要从根本上克服资金短缺的瓶颈,除了要拓宽融资渠道、采用多种方式、多方面筹集资金之外,还要积极进行城市基础设施领域内的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才能为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模式的顺利推行提供制度保障,应放松准入限制,促使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以政府为主体、民间和外资积极参与基础设施投资的竞争机制。
参考文献:
[1]邓淑莲.中国基础设施的公共政策[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07).
关键词:公共财政 地方政府投资 地方政府融资
在中国分税制财税体制下,中央和地方在事权和财权的分配上出现了事权的重心下移和财权的重心上移,从而导致了地方政府事权和财权的不对等,与此同时,中国转移支付制度也不完善。因此,在中国城市化加快发展的阶段,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较大,而大部分地方政府可支配财力远远无法满足庞大的资金需求,唯有寻求外部融资。为了进行投资,地方政府绕过了法律法规的框架建立的各种融资平台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巨大的地方财政赤字带来的财政风险等。而相关实证研究表明,中国的地方政府投资并不是逆经济周期的,而是萧条时投资扩张,高涨时投资也扩张,容易引发通货膨胀危险。因此,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行为至关重要。目前对地方政府投融资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融资方式创新上,而没有将融资放在整个投融资体制的框架下来加以考虑。本文按照财政分权的“一级政府、一级财政”基本思想,通过地方公共产品将地方政府融资(财权)与地方政府投资支出(事权)结合起来,克服地方政府“缺位”、“越位”现象,破解地方政府融资难题。
1.地方政府投资支出的界定
1.1地方政府投资理论
政府投资包括中央政府投资与地方政府投资,从分工看,中央政府是投资宏观调控的决策者和主要执行者,地方政府并不是投资宏观调控主体,只是进行财政投资和改善投资环境。而财政投资扮演什么角色呢?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财政属于公共财政,政府财政投资主要投资于公共投资领域,而且财政资金是公共投资资金的最主要来源。因此,公共品理论是公共财政的基础理论。
根据公共品理论,政府是公共品的主要提供者,政府可以通过购买私人部门生产的产品来提供公共品,也可以自己投资生产公共品。这里就要区分公共投资和财政投资。事实上,在市场经济中,公共投资是各种经济主体以公共品为对象的投资,而财政投资的主体则是政府,财政投资与公共投资不应完全等同。与理论上界定公共投资领域相比,实际中把政府财政投资限定在公共投资领域存在不小的难度,它会遇到多方面阻力。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建立公共财政制度,而公共财政制度是以政府预算制度为依托,随着政府预算制度的形成而形成的。没有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政府预算制度就没有公共财政制度,把财政投资限定在公共投资领域也就无从谈起。但是在中国由于尚未真正建成公共财政制度,财政投资不能限定在公共投资领域,是投资领域政府作用出现“越位”、“缺位”和“错位”现象的根源之一。
1.2地方政府投资的范围
从上述分析可得知目前中国的公共财政制度商不完善,中国的地方政府投资范围也有别于其他国家的情况。那么如何对其进行界定呢?按照现有财政分权的基本思路,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理,地方政府投资范围取决于地方政府的事权,而事权的相关规定分散见于《宪法》和其他相关法律中。总的来看,与政府投资相关的事权涉及本区域内的公用设施项目和基础设施的投资,现有的法律框架规定了地方政府投资范围公共领域。但是现实的情况是否如此呢?
自1998年以来,我国政府就明确提出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框架。按照要求,对地方政府投资范围和模式进行相应的调整,将财政投资区分为公共投资和国有资本投资两大类,当前的财政投资主要是公共领域投资。但是从现实情况来看,财政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进一步降低,财政投资变成次要地位,非财政投资成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主力军。仅仅依靠财政融资投资是不能满足公共物品的需求,还需要非财政融资投资提供公共物品。综上所述,本文的地方政府投资就是指地方政府的财政投资和非财政投资。
2.地方政府的融资方式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公共品需求日益增长,地方政府通过财政投资方式提供公共品已不能满足人民的需求,因此必须要扩大非财政投资也即广泛吸收民间投资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公共品。与此相对应的地方政府融资方式也要作出重大调整,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2.1地方政府融资方式
是一拨款、债务性融资、资资方式的事权。共投资领域也就无从谈起。政从目前国内外地方政府融资的渠道与方式看,主要有如下几种方式:一是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是政府无偿拨付给企业的资金,通常在拨款时明确规定了资金用途。其资金来源一般为本级政府财政收入,用于教育、卫生公共事业;二是债务性融资。债务性融资包括地方政府的银行贷款和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性投资公司(政府融资平台)的银行贷款和公司债券、信托融资等。银行贷款是地方政府弥补建设资金缺口的另一个重要来源。三是资产(资源)性融资。资产(资源)性融资是各级地方政府利用政府所掌握的资产和公共资源筹措的资金,包括有形资产(资源)融资(如项目融资与土地融资)和无形资产(资源)融资(如特许经营权融资)。四是权益性融资。权益性融资是政府性投资公司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股票进行融资或其他自筹资金,包括上市融资和非上市股权融资。
2.2各种融资方式评述
上述四类融资方式都有其自身的特色和适用范围,综合看来,目前主要的融资方式有:
首先,债务性融资中的银行贷款是当前地方政府融资的重要方式之一。从全国城建投资中银行贷款的比例变化看,2000年银行贷款占全国城建投资资金的20.9%,2003年达到31.1%,2005年为30.8%,2007年在禁止“打捆贷款”业务后,银行贷款仍占全国城建投资资金的28.9%,其中有近1/5的城市67.5%的城建投资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
其次,资产(资源)性融资中的项目融资是当前融资机制市场化的主要方式。就有形资产(资源)融资而言,项目融资如BT(建设—转让)、BOT(建设—运营—转让)、TOT(转让—运营—转让)和PPP(政府项目与民间合作)是目前大型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方式的创新,是未来准经营性项目融资的重要方式之一。此外,土地融资也是地方政府融资主要方式之一。
第三,权益性融资中的股权上市融资目前在国内比较常见,一些以水务、交通等为基础的交通投资公司、城司都通过股票上市进行融资,如上海城投控股就是以城市水务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的典型。而非上市股权融资主要资金主要以外资为主,集中在一些有限的领域。
3.对建立在公共品供给基础上的地方政府投融资模式的建议
地方政府融资方式不是孤立的,而是必须将其与地方政府投资及地方公共品供给结合起来分析。其中,提供满足地方民众需要的地方公共品是地方政府投融资的核心,地方政府投资是提供地方公共品的一种主要方式,其他主体投资将弥补地方政府投资的不足。所以地方政府融资要更宽泛,不仅为财政投资融资,还要为非财政投资融资。另外,针对不同的地方公共品所使用的融资方式是有差异的,同一种地方公共品的提供也可以有不同的融资方式。
3.1财政融资
财政融资来源通常由地方税收和地方非税收收入组成,主要用于解决本级人民政府事权范围内的政权建设、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这些投资因无收费机制、完全按市场资源配置机制无法实现有效供给,必须采用直接投资的方式,通过拨款投入加以解决,如基础教育、公共医疗卫生、人行道等。
3.2非财政融资
3.2.1债务性融资
在地方政府不享有举债权的前提下,地方政府不得不“没有正门、走旁门”,变通违规操作,或者把债务分散在各部门或下属公司,或者以为其他单位或项目提供担保的方式筹集资金,其直接后果就是增加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隐蔽性。但对于债务融资也要区别对待:对于没有经营收入的公益性项目要严格控制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融资,适当放宽地方政府通过发行地方债券进行融资,但必须要有严格的控制:一是事先经过同级人大投票通过;二是要将年度债务融资总量控制在地方政府收入一定的比例范围之内。
3.2.2资产(资源)性融资
目前项目融资主要是为那些造价高昂的基础设施提供融资手段,因为这些项目具有潜在利润,但无法短期收回投资成本,需要通过公共—私人合作方式来提供资金,如道路、桥梁、关口等。私人部门提供新的资金来源,可以减少地方政府当前债务并提高举债能力,从而将更多的资金用来解决民生问题。对于利用土地等资源进行融资是着力要解决事关全体民众的项目投资,而且资源是不可再生的,所以要采取市场的方式来进行。
3.2.3权益性融资
权益性融资模式最具代表性的是香港地铁在2000年10月发行股票上市,政府向公众直接出售23%的股权,实现了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国内也有很多城市在基础设施领域已开始了这种运作,所以,这种融资方式可以解决类似地铁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问题。
4.总结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关键阶段,也是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时期。在这个重要的历史时期,政府的作用责无旁贷,而政府投资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对于国民经济的意义毋庸置疑。因此,规范政府投融资模式,降低风险,提高效率是十分必要的,本文研究投融资模式的意义也在于此,希望能对解决此类问题提供相关参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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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投融资 来源渠道 结构和模式 政策
泰达滨海站交通枢纽配套市政工程这样的大型城市基础设施,需要创新投融资模式,寻找能够提高设施运营效益及减轻政府财政压力的资金运作方式。
一、减轻财政压力的资金运作总体思路
滨海站交通枢纽市政配套项目具有工期长前期投入大、和投资回报期较长甚至没有盈利等特殊性,为此,滨海站公司在先行注入资金作为公司资本金的前提下,启动了投融资工作,所有建设资金由公司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根据滨海站交通枢纽建设与区域开发相结合的特点,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以政府“融资建设协议及土地收益平衡建设所需资金”的运作思路,解决工程所需建设资金,满足了建设时间急,所需资金量大的问题。
二、滨海站交通枢纽的利益循环及资金来源渠道
(一)交通基础设施开发的利益循环和资金循环
在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中,资金来源常以政府财政基本建设资金和后期的运营维护资金为主。同时,基础交通设施资源也是具有一定的收益性。它所产生的直接效益-使用者需付费和间接效益―商业开发和土地开发也是交通基础设施开发的融资来源。
(二)枢纽建设与开发资金及其来源渠道
滨海站交通枢纽规划范围总占地面积43万平米,工程总投资约60亿元。滨海站总体规模大于天津站,一般大型工程建设投资数额巨大,但资金来源一般仅限于资本金、社会资金、贷款、信托资金、投资公司注册资金等。滨海站交通枢纽建设与运营的资金来源,主要如下:一是业主自有资金。滨海站公司注册资金7.5亿元,资金全部是有业主自有资金组成。二是信托资金贷款。三是银行贷款。四是政府的回购资金和土地出让金的返还。滨海站由政府委托滨海站公司进行代建,政府每年出一定量的资金进行回购,同时给予滨海站公司价值近40亿元的土地,通过土地出让金的返还进行来解决滨海站交通枢纽的建设资金。
三、枢纽建设的投融资主体的确立和体制
交通枢纽是一个复杂开放的大系统,枢纽设施的建设难以完全依靠政府或某一方,也不可能全部交由社会投资者投资,为保证设施的早日建成和高效运行,需要确立枢纽的开发投融资主体,明确其在整体建设与开发中的作用,也为了吸引更多的利益主体参与投资,需构建一个多方协作的投融资体制和机制。
2011年滨海站公司作为天津滨海新区政府开发建设滨海站交通枢纽的唯一授权主体,负责制定滨海站交通枢纽的详细规划,设计工作;负责建设开发任务的投融资和资金平衡,负责组织实施枢纽地下空间、市政道路、公交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开发建设。各项目主体在天津滨海站交通枢纽建设指挥下统一部署,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投资建设,后期的设施维护和运行交由专业的运营单位,无论是政府还是投资建设者,都大大提高设施的运行性能和效益,充分体现了专业化原则和便利行原则。
四、滨海站枢纽建设与开发的融资结构和模式
枢纽建设的开发融资具有需保证资金供应、降低融资成本和控制财务风险等特点。滨海站交通枢纽工程要求在2013年11月底建成,首要目标是要保证稳定资金供应。枢纽项目融资规模大,还款期限长,资金本比例低,融资成本很高,需要考虑多种资金渠道,尽量降低融资成本。枢纽项目融资的财务风险主要有利率风险。财务杠杆风险等,尤其是利率风险影响最大,一旦利率上升,成本也将上升,且绝对金额高,对项目成本影响大。
根据综合考量及优序融资理论,结合枢纽项目建设与开发特点,滨海站公司从融资成本和融资时间方面选择融资模式并进行融资安排,首先选择资金成本低的内源资金,即由控股公司给予先行注入资金作为公司资本金,再选择资金成本较高的外源资金;在外源资金选择时,优先选择具有财务杠杆效应的债务资金,包括信托资金、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务等方式,后再考虑选择权益资金。因为发行股票融资面临着严格的资格审查和上市审批程序,所需时间超长,在枢纽开发初期急需建设资金的情况下,不具备实施权益融资的可行性。
滨海站公司在日常项目组织管理中,详细分析不同项目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了多种投融资模式,并不断开展调查,研究更多创新投融资模式。现将滨海站公司目前的融资状况、以往采取的投融资模式及未来还可实施的投融资模式总结如下:
(一)滨海站公司以往采取的投融资模式
1、BT模式
滨海站公司目前进行的主要项目滨海站项目即为BT模式的投资项目。在BT模式下,项目公司通过垫资的方式完成项目建设,并在完工后一段时间内分期从政府/业主方以现金或其他补偿形式收到工程款及工程款占用资金所需财务费用。以BT模式垫资进入项目,可发挥泰达控股自身的融资优势减少项目竞争,并以此获得高于EPC项目的回报。
2、以工程换资金
滨海站公司在滨海站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多次采用了“以工程换资金”的模式解决融资困难。由滨海站项目中几项主要工程的承包商发挥其自身的融资能力,联系银行或信托公司,向滨海站公司提供信托贷款或委托贷款,用于项目建设周转资金。
3、以关联方交易对资金池进行调整
滨海站公司在滨海站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充分发挥泰达控股内部各关联公司的资金池效应,将暂时未能投入使用的借款背靠背转借关联公司短期使用,降低滨海站公司自身的财务费用,减少资金闲置情况。
4、充分利用土地储备机制
滨海站项目的补贴形式为“现金+土地”模式,在滨海站项目建设的同时,滨海站公司也利用滨海站项目建设过程中获取的借款参与土地招拍挂流程,获取土地,并计划以滨海站项目闲置资金进行土地开发,充分利用已有的融资,减少资金闲置情况。
5、信托贷款融资
目前,在我国的金融体系中具有典型是以银行为核心的特征,通过银行融资是实现资金融入的重要渠道,而在滨海站的实际的建设中,在工程前期很难取得银行贷款,因为银行所需资料繁琐、单证齐全,在工期紧的情况下,为赶进度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先施工,通过信托贷款、其他资金来优先满足资金需要。滨海站交通枢纽工程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于信托资金,由于不需要合同的受托支付,充分体现出利用信托资金的便利性,利于前期支付土地资金的循环利用及后期借贷资金方面的循环。如在2013年利用信托资金成为滨海站第一资金来源,信托贷款资金占总贷款额度的96.6%。
6、银行贷款融资
银行贷款和政策行银行贷款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之一,在我国各个城市建设资金缺口较大的情况下,多数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都依赖于银行贷款,导致大量贷款利息进入工程成本,融资成本较高。除了自身有限的自由资金,银行贷款成为建设期的主要融资手段。如:2013年利用银行资金进行建设只占到总贷款额度的3.4%。
7、融资租赁
目前滨海站公司正准备以滨海站部分资产和政府的承诺给予的回购资金(或给予支付利息的承诺)等要素与国内几家大型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贷款,融资租赁本身具有期限长、利率低的优势,能降低整体资金成本,通过此次融资租赁取得的贷款还将考虑置换之前的高利率贷款,降低利息费用。
以上1-4点都是滨海站公司在前期的投融资工作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是滨海站公司在实践中创新融资。资金的及时到位保障了工程进度的顺利推进和按时完工。
滨海站交通枢纽整体融资框架思路是:
(1)制定整体资金计划,多种模式,力求资金平衡;
(2)利用金融工具,降低融资成本;
a、建设期:长贷铺底,短贷应急,票据先行,信托优先;
b、运营期:动态还款,多渠道降低运营期财务成本;
(3)利用信托、银团保证资金供给。
(二)滨海站公司未来可采取的其他投融资模式
1、BOT/TOT模式
BOT模式(建设-运营-移交模式,Build-Operate-Transfer)、TOT模式(移交-运营-移交模式,Transfer-Operate-Transfer)与BT模式均为公私合营模式(PPP模式,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的不同形式。
在BOT模式下,政府通过与私营机构投资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允许私营机构投资者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及维护。特许经营期内项目产权归政府所有。私营机构投资者通过特许经营期内项目的运营收益获得回报。特许经营期结束后,项目无偿移交给政府。TOT模式下,政府在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完工后,与私营机构投资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在此模式下,投资者需向政府支付一笔特许经营许可费,政府允许投资人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项目的运营维护,并获得特许经营期内项目的收益,期满后由政府收回项目。
目前的深圳地铁龙华线即采用了BOT模式,在该模式下,港铁在建设、运营管理地铁龙华线方面充分享有自,而政府主要监管4号线提供服务的标准、水平以及4号线使用的资产的维护水平,双方的责权利通过特许经营协议约定。
从政府角度,与传统政府投融资模式相比,公私合营模式通过引入私营机构投资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等领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政府所面临财政和投资压力,优化政府资源安排;同时通过引入投资者参与现有的市场竞争,可提高轨道交通整体的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从私营机构角度,特别是从滨海站公司及泰达控股整体角度而言,BOT\TOT模式的项目同时涵盖建设、运营、融资、管理等多个方面,可充分发挥滨海站公司及泰达控股在基础设施行业内的优势及经验,并以此向政府争取更加合理的补偿。
2、股权交易
如滨海站公司未来能够获取具备稳定优质回报的项目,可将部分项目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投资者,通过股权交易缓解资金缺口,降低负债规模,为新项目筹集资金,并与投资者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引入投资者的相关经验,并有可能接触投资者的关系网,为其他项目的市场化运作积累经验及资源。
3、资本市场融资
基础设施信托是一种常用的资产证券化形式,是以资产组合产生的现金流为基础,去吸引投资者购买上市或非上市的信托单位。如滨海站公司未来能够获取具备稳定优质回报的一个或多个项目,也可以考虑作为资产组合进行资产证券化,压缩负债规模,降低资产负债率。
中国境内金融机构设立的信托多采用类似债务的结构。在这种结构下,中国境内的项目公司将现金流的所有权转移给金融机构,换取信托前期募集资金,并扣除利息成本费用。作为放贷方的金融机构以这些现金流发行固定利率的债券,卖给下游的投资者。
资本市场融资(股票融资、债券融资)的融资成本较低、规模较大,但对资本市场规模和监管水平要求较高,在成熟发达的金融市场条件下,资本市场融资无疑使最佳融资方式。滨海站公司成立初期,枢纽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继续大量资金,尚不具备发行债券或股票的条件且存在时间上的限制,而随着滨海站枢纽工程建设一期基本完成,滨海站公司的工作重点将从枢纽工程建设逐步转移到资产管理与经营上来,将考虑发行企业债券进行融资,从而扩大直接融资,减少信贷融资比例,有利于优化债务结构,缓解大量采用信托贷款和银行贷款将面临的高峰期还本付息的压力,另一方面,发行债券也将有利于树立企业形象,增加企业的知名度。树立优良的融资形象。
五、枢纽建设投融资政策
(一)争取政策支持,增加资金来源
枢纽项目的成功运作,首先取决于政策的支持。包括土地出让金和市政配套费的返还。
(二)适时选择财务顾问,整体规划融资
枢纽融资量大,财务成本负担高,需要将多种融资渠道组合使用,同时也面临着诸多风险控制的问题。因此,需要选择合适的财务顾问来整体规划融资,以落实财务成本控制方案,并将相关风险降至最低,滨海站交通枢纽配套项目并没有选择财务顾问,而是通过自身能力来统筹运作,这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适时引入财务顾问。
(三)银团贷款为主,保证资金供给
枢纽项目的运作,以银团贷款为主,获得长期的资金支持,并依靠银团牵头行的协调,保证资金的及时供应。在此基础上,可将若干可独立的项目切割出来,项目公司融资、担保方式运作,以降低公司自身财务压力。
(四)合理规划土地,力足永续发展
统筹考虑未来土地出让的进度,积极考虑多渠道利用土地,以股权合作、独立开发等方式介入商业土地的长期运作,实现公司的永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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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PPP模式;基础设施;应用文献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其作为公共投资领域的一种融资模式有着广泛的应用,学界对此也有不少的研究。国外学者对PPP模式的研究涉及多个方面,但多是以本国实践为研究对象,很少涉及其他国家或地区。国内基本还处于实践尝试和理论研究的探索阶段,主要集中在具体行业的应用研究和PPP模式风险研究两方面。现对这两方面的文献内容整理概括如下:
一、具体行业的应用研究方面
1.李晓宇、张文桂,在2005年第6期《实验技术与管理》期刊发表《借鉴PPP模式对高校教学公共设施建设及管理的探索》,以借鉴PPP模式引入社会资金共建机房为例,对PPP模式应用于高校教学公共设施建设及管理进行了深入探索。
2.彭清平,在2007年第36期《财会月刊》发表《PPP方式在高校基础设施建设融资中的应用》,将PPP模式应用于高校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分析PPP方式内涵,论述了高等院校应用PPP方式进行融资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实施步骤,并指出了应注意的问题。
3.刘志,在2007年第7期《建筑经济》期刊上发表《PPP模式在公共服务领域中的应用和分析》,针对体育场馆等项目运用PPP模式融资进行了分析。
4.田一淋,在2008年发表的题为《基于PIPP模式的公共住房保障体系研究》的学位论文中提出以PPP融资模式为基础建立以中间组织为枢纽的公私合伙制(publlc-intermediary-Privatepartnerships,简称PIPP),并探讨该模式在我国公共住房保障体系中的运用。
5.陈月梅、徐震宇,在2006年第12期《建筑经济》期刊发表《基于PPP视角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选择-兼论南京三桥的投融资模式》,将PPP模式用于分析南京三桥的投融资模式中,在澄清PPP概念的基础上,比较分析了公共基础设施领域基于伙伴关系的主要投融资模式,并对影响具体投融资模式选择的因素作了分析和总结,提出了公共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选择的主要依据。
6.况勇、廉大为、赵雪锋,在2008年第6期《中国工程科学》上发表《城市轨道交通PPP融资模式中补偿和服务水平的确定研究》,阐述了城市轨道交通PPP融资模式的两种补偿方式运作流程,并构建了前、后补偿方式下政府补偿额度、私营部门最佳服务水平的数学模型。
7.吕建灵,在2009年第24期《安徽农业科学》期刊上发表《杨凌农业高新产业示范区基础设施融资现状分析及应用PPP模式探讨》,分析了某示范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融资模式、负债融资模式、企业积累模式、经营资源模式、外商直接投资和民营资本融资模式,提出了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合伙融资为基础的PPP模式,探讨了PPP模式在杨凌示范区的筹资应用,指出了不足。
8.汪文雄、陈凯、钟伟,在2009年第2期《管理现代化》期刊上发表《城市交通基础设施PPP项目产品/服务价格形成机理建筑》,在分析城市交通基础设施PPP项目经济特性,价格特征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从PPP项目产品或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价格形成过程等角度探讨了城市交通基础设施PPP项目产品或服务价格的形成机理。
9.侯敬,在2008年第2期《综合运输》期刊上发表《法国铁路基础设施的管理及PPP融资》。阐述了PPP模式在法国高速铁路的应用和运营的可行性,为我国高速铁路建设PPP融资提供了宝贵的借鉴作用。
10.傅强,在2009年第1期《山西建筑》期刊上发表《从灾后经营性基础设施重建探讨PPP模式的应用》,简要介绍了PPP模式的含义、提出背景、优点、项目组织结构及其在国外的应用。分析了在“汶川”大地震后的灾后重建存在资金缺口的背景下,运用PPP融资模式的可行性及应用前景。
11.郭瑞萍、苟娟娟,在2009年第1期《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发表《PPP模式在我国西部农村基础设施供给中的运用与完善》,将PPP融资模式应用于分析新农村基础建设。强调西部农村基础设施供给的PPP模式可以整合社会多元主体力量。加大投入,提高西部农村基础设施的供给效率。
12.余杨、秦定、马凌,在2008年第6期《金融理论与实践》期刊上发表《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中PPP模式融资的可行性分析》,指出PPP模式是吸引私营资本参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创新途径,尤其对PPP模式中怎么样控制风险做为较为深入的阐述,尝试给出了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PPP模型。
13.晏志谦、胥晓刚,在2008年第11期《资源与人居环境》期刊上发表《论PPP融资模式在成都市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运用》,分析了PPP公私合营的融资模式在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中运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探讨了所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14.李秀辉、张世英,在2002年第7期《城市规划》期刊上发表《PPP与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PPP产生的背景、概念特征、优势和应用实例进行了简单的介绍,并就PPP在中国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应用前景进行了展望。
二、PPP模式风险研究方面
1.王灏,在2004年第5期《都市快轨交通》期刊上发表《PPP的定义和分类研究》,对PPP的定义和分类进行了有益探讨,并结合中国实际和行业特点,探索研究了两种切合中国轨道交通项目的PPP模式――前补偿模式和后补偿模式。以我国第一例采用PPP方式的融资方案的北京地铁四号为研究实例,针对政府管制中最为关键的地铁票价政策,从经济学和公共管理学的角度,分析票价问题在PPP运作中的作用,尝试确定我国地铁票价管制模式取向,为建立完善的适应我国国情的市场化地铁票价政策提出了新思路。
2.元霞、柯永建、王守清,在2009年第5期《中国软科学》期刊上发表《基于案例的中国PPP项目的主要风险因素分析》,文章通过对中国PPP项目失败或出现问题案例的汇总分析,从中找出导致这些项目失败或出现问题的主要风险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政策建议。
3.姜继娇、贾晓霞、杨乃定,在2004年第1期《工业工程与管理》期刊上发表《项目区域风险的模糊综合评价方法研究》,认为项目区域风险中存在着许多复杂的因素。基于多层次模糊推理,综合层次分析法提出了一种多属性、多层次、综合考虑项目区域风险因素的三级模糊综合评价方法。
4.李胜、张星、孙建平,在2010年第10期《上海经济研究》上发表《BOT项目风险的模糊综合评价》,尝试把贾晓霞等
提出的模糊综合评价方法应用于PPP/BOT项目中,经过对实际案例的分析、论证,认为这种方法适用于PPD/BOT项目,是一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5.张曦、俞波。在2004年第3期《福州大学学报》上发表《BOT项目经济风险指标及其度量方法》,分别从民间部门的角度研究了可量化的风险变量对项目经济评价指标(净现值、内部收益率和投资回收期等)的影响,并进行了动态的风险分析,提出了改进PPP/BOT项目风险评价指标计算公式及项目经济风险的度量方法。
6.李永强、苏振民,在2005年第10期《基建优化》期刊上发表《PPP项目风险分担的博弈分析》,认为PPP模式的出现有效解决了政府部门在建设基础设施方面的公共资金不足的难题,由于它组织结构比较复杂,各方最终目的并不一致,致使在操作过程中,会产生一系列的风险,从政府部门,私营企业,等不同的角度对项目的风险分析,并通过博弈论对PPP的实施进行了有益的探讨。
7.安丽苑。在2007年第10期《基建优化》期刊上发表《基于PPP项目的风险分担机制研究综述》,重点论述和评价了国内外关于PPP项目风险分担的涵义、风险分担的原则、风险分担条件、风险分担谈判过程、风险分担矩阵和风险分担的相关模型,并对风险分担的研究作了进一步展望。
8.杨宇、穆尉鹏,在2008年第2期《建筑经济》期刊中发表《PPP项目融资风险分担模型研究》。提出了在PPP项目融资风险分担过程中应用灰色关联模型,针对PPP融资模式的特征,深入剖析了其融资风险因素,从项目参与方的角度建立多层次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灰色关联分析评价参与方对融资风险的承担能力以及承担风险的意愿。
9.陈波、李远富,在2008年第3期《铁路工程造价管理》期刊上发表《基础设施融资PPP模式的风险分配原则及分配方法》,分析了影响PPP项目风险的因素,提出了风险分担的原则,并建立线性规划模型从理论上证明PPP项目风险最优结构的存在问题。
10.王盈盈、柯永建、王守清,在2008年第12期《建筑经济》期刊上发表《PPP项目中政治风险的变化和趋势》,分析了PPP项目的政治风险及其变化趋势,指出其可能性小但后果严重,并认为当前中国的良好政治环境有利于PPP项目的发展运作。
11.郭晓琨,在2009年第1期《现代商贸工业》期刊上发表《PPP项目风险分担问题研究》,文章针对PPP模式的特点,提出风险分担的原则;从PPP项目不同参与方的角度出发,找出各自面临的风险,提出风险分析方法,使风险在政府部门与私人投资者之间进行合理分担,达到整体最优。
12.石磊、候军伟,在2009年第8期《合作经济与科技》期刊上发表《PPP融资风险管理模型研究》,针对PPP融资模式的特点,通过构建的PPP融资风险管理模型,建立客观、有效的风险与评价系统,确定合理的风险分担结构,采取有效的规避和控制融资风险措施对项目进行了动态管理。
13.柯永建、王守清、陈炳泉。在2008年第4期《建筑经济》期刊上发表《基础设施PPP项目的风险分担》,文章中首先归纳风险分担在项目过程中的时点和要点,并总结风险分担对项目资金价值的影响,最后比较分析已有的风险分担准则和不同的风险分担结果,以期为PPP项目风险分担的研究和实际操作提供可参考依据。
14.程连于。在2009年第4期《价值工程》期刊上发表《PPP项目融资模式的风险分担优化模型》。提出在PPP项目融资模式下,合理的项目风险分担是项目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由于缺乏一致认可的评估标准,项目风险分担方案的设计成为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双方博弈的焦点。该文提出了一个基于蒙特卡洛的风险分担评估与优化框架,系统阐述了模型建构的基本方法。
论文关键词:PPP,网络分析模型,风险分析
1引言
PPP模式自1992年由时任英国财政大臣的肯尼斯克拉克首先提出以来,十几年来在世界各国都引起了广泛的重视和应用。其应用范围涵盖地下轨道交通、城际高速公路、海底隧道、港口、机场、体育场馆等大型基础设施的建设领域。PPP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中发展起来的一种优化的项目融资与实施模式,这是一种以各参与方的“双赢”或“多赢”为投资理念的现代融资模式[1]。在PPP模式中,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各有其独特的优势,并能够通过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实现比单方行动更优的结果。实践表明风险分析,PPP模式能够有效地减轻政府财政压力、满足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同时提高基础设施投资和管理效率。
基础设施PPP项目建设和经营周期长,建设规模大,涉及面广,投入资金量庞大,一般要涉及到的利益相关者众多,权利与义务关系复杂,面临的风险因素也要复杂许多。要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必须充分的考虑并能合理处理各方面的风险期刊网。PPP不仅只是伙伴关系的一种“模式”,而应该是一个确保以有目的的方式全面考虑并评估所有风险的过程。可以说,PPP项目自产生以来,风险问题就一直是项目参与各方所共同关心的一个焦点问题。现今PPP项目风险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对项目可能发生的风险考虑不够全面,缺乏合理的风险机制设置风险分析,风险分析不够透彻,低估了风险影响程度[2]。本文通过运用网络分析法等相关理论,对PPP项目的风险管理进行深层次的探索。
2网络分析法(ANP)
近年来,常规的层次分析法(AHP)已在系统决策分析中得到了广泛应用。AHP方法的核心是将系统划分层次且只考虑上层元素对下层元素的支配作用。同一层次中的元素被认为是彼此独立的。这种递阶层次结构虽然给处理系统问题带来了方便,同时也限制了它在复杂决策问题中的应用。在许多实际问题中,各层次内部元素往往是依存的,低层元素对高层元素亦有支配作用,即存在反馈。此时系统的结构更类似于网络结构。网络分析法(ANP)正是适应这种需要,由AHP延伸发展得到的系统决策方法[3]。
ANP一般将系统元素划分为2大部分:第1部分称为控制因素层,包括问题目标及决策准则,所有的决策准则被认为是彼此独立的,且只受目标元素支配。控制因素中可以没有决策准则,但至少有一个目标风险分析,控制层中每个准则的权重均可用AHP方法获得。第2部分为网络层,它是由所有受控制层支配的元素组成的,其内部是相互影响的网络结构期刊网。
使用ANP分析问题,大体可分为4个步骤:(1)对问题进行结构分析,判断元素组与元素之间、元素与元素之间及元素组与元素组之间的相互影响关系;(2)构造两两比较判断矩阵;(3)由判断矩阵计算被比较元素的相对权重;(4)计算各个超矩阵。
3 PPP项目风险因素的网络分析模型
3.1 风险因素的确立
由于国外对PPP模式应用研究更为成熟,因此查阅外文文献并结合实际,得到影响PPP项目的主要因素,如下表:
3.2 建立影响关系表,举例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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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投资银行;开拓创新
在进行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讨论分析之前,首先笔者先对投资银行的基本业务进行一下归纳阐述。
一、投资银行的基本业务与功能
美国著名金融投资专家罗伯特·库恩曾对投资银行下过最佳定义,即:只有经营一部分或全部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才是投资银行。因此证券承销、证券交易、兼并与收购、财务顾问服务、项目融资业务、基金管理、资产证券化、风险投资及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业务等都应当属于投资银行业务。
作为直接融资市场最主要的媒介,投资银行能比较好的解决市场上所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促成资金供求方的资金流动,在整个金融市场上进行资源优化配置,是构造高效资本市场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商业银行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必要性
(一)顺应全球金融市场混业经营的趋势,提升我国商业银行竞争力
在全球金融市场中,现今实行混业经营的金融机构在向客户提供全方位综合服务上占有绝对优势。近年来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之间的交叉销售成为大势所趋,能够达到规模化经营的效应,这种综合多元化的经营能够较大程度地分散风险,为客户提供更加创新的产品和金融综合服务,及时满足客户需求。
如果商业银行还固守传统业务领域,则其盈利将会面临严峻的挑战。事实上,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正在逐步受到冲击。首先,市场上投资渠道不断增加,使得社会资金严重分流,商业银行存款规模的不稳定就会影响到可贷资金的规模和结构;其次,外资银行、信托公司、投资公司等机构抢走了商业银行的部分优质客户,导致资本市场的融资成本逐步下降,传统通过银行贷款的客户纷纷转向资本市场。
(二)提高银行经营效益,促进利润多极增长
1.投资银行业务大多属于高附加值的中间业务,拓展此项业务能够为银行拓展利润来源,实现中间业务收入的规模化增长。
2.提高客户的忠诚度。在为客户提供存贷款服务的同时,商业银行的投行业务能满足客户的融资、并购重组、上市财务顾问等服务需求,对于优质客户的综合营销能力能得到增强,同时提高了客户的满意度及忠诚度。
(三)优化银行业务和收入结构
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过分依赖信贷业务利差收入,中间业务收入占比偏低且来源单一。但是观察国际主流银行的业务结构中,投行业务基本上占总收入的30%以上。随着金融市场的迅猛发展,商业银行应该及早行动通过发展投资银行等高附加值的创新型业务实现业务和收入结构的调整。
(四)有助于降低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
开展财务顾问可以在项目前期接触时掌握风险关键点;并购重组业务的开展可以促进企业的整合并盘活不良资产;银团贷款可以有效降低银行本身和企业的市场及信用风险;采用资产证券化模式可以集中处置不良资产,提高银行流动性。
三、国内商业银行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示范——以光大、民生和兴业银行为例
(一)光大银行的创新模式
在银行内部成立投资银行部,同时采用传统商业银行的激励机制。业务上以短期融资券为突破口,利用银行同业的疏忽把握先机,通过政策支持短期内实现投行业务突破,确立了光大银行的短期融资券业务品牌。
(二)民生银行的创新模式
采用事业部制搭建组织架构,在总行成立投资银行事业部,通过总行资金定价系统竞争性地有偿使用资金,采取市场化的形式发展投行业务。民生银行把房地产封闭金融作为自己的品牌业务,建立了稳定的业务模式和收费方式,在内部保证了高效审批,专门成立的投行业务审批委员会,对项目进行单独审批决策。
(三)兴业银行的创新模式
采用准事业部制的模式搭建组织架构,即在传统商业银行内部成立投资银行部,但是采取与传统商业银行相比更加灵活的激励机制,这种方式在比较中更具有参考价值,但是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是值得深入思考的。兴业银行把中小企业财务顾问业务作为重点进行发展,创立了特色服务和收费模式,针对发展潜力较大的中小企业提供覆盖各个发展阶段的金融服务;另外该行发挥客户资源优势通过与专业投行合作,把债券承销扩大到金融债券,与专业投行分享金融债券的承销费用。通过与同业密切合作打造了另一条创新发展之路。
综上发现,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发展投行业务的初期都是以某一精品业务为突破口抢占市场先机,从而在市场上树立了此项投行业务的口碑。
四、国外大型投资银行的经验借鉴及业务发展启示——以高盛为例
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前美国著名投资银行高盛转型为银行控股公司,但其自身的投行拓展方式着实值得国内商业银行借鉴。高盛投行业务和融资、风险管理融合互动的发展模式,为提高客户服务感受与业务创新支持而加强的研发力量,以及凝聚的团队合作精神,都值得我们在今后发展中重点学习。虽然国内处在分业监管的前提下,但是依然可以发挥融资上的优势,形成贷款业务与投行业务的交叉销售,强化为企业直接融资服务的功能。
(一)充分发挥融资优势,形成贷款业务与投行业务的交叉营销
高盛经验:在开展重组并购时,高盛经常利用直接股权投资或者过桥贷款、担保资源作为撬动并购顾问、承销等投行业务的手段,以此设计方案并获取高额利润。例如在美国德州电力的收购案中,高盛获取的并购顾问费收入、贷款融资安排收入、风险管理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0%、65%和15%。
(二)客户营销双管齐下,打造专业团队服务模式
高盛经验:在客户营销方面,国际成熟的投行业务是采用由一个客户关系部门负责协调沟通,多个业务部门的产品专家对客户进行营销和服务的模式,因为当产品跨度很大时且客户对于服务又有及时性和专业性的要求,单一客户经理不可能成为相应的专家。高盛在开展并购业务时,在营销阶段就有并购、行业、融资安排和风险管理领域的专家直接参与营销,并直接进行服务。这种方式可以有效提高营销和服务的效率,提升银行专业形象。
(三)组建投行研究队伍,提升整体专业形象
高盛经验:高盛很重视投行的研究能力,在集团管理委员会下设全球投资研究部,向客户提供高质量的经济研究成果和投资建议,有效提高了自身在经济、投资组合策略以及股票分析等领域的地位。这种高水平的研究力量在对高端客户营销时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且提高了服务水平。
五、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策略探讨
国际上较为成熟的投行业务大类包括:证券承销、证券交易、财务顾问、企业并购、项目融资、资产管理等。但是基于法律制度原因我国商业银行目前还无法开展证券承销和交易业务等投资银行的根本业务。但是可以再后者上寻求业务的突破。
(一)财务顾问业务
财务顾问业务是现资银行业务的核心业务,市场和利润空间巨大。财务顾问业务不占用银行的资金,不增加银行的经营风险,降低对利差收入的过度依赖,是能够创造高附加值的最具活力的业务。
依托银团贷款等结构化项目融资业务发展融资及财务顾问业务是成熟投资银行的主要业务品种。我们应积极采用通过参与政府主导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介入到政府财务顾问和大型国企财务顾问的市场中。银行利用自身在人力、智力、信息、技术等多方面的优势根据客户需求创造工具,为客户提供决策建议以及规划方案等综合金融服务,通过这种顾问服务赚取手续费。
(二)项目融资业务
1.直接融资业务
通过承销企业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更加灵活的融资平台,满足客户全方位的金融需求。
2.结构性融资业务
1)尝试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
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商业银行的主要角色是发起人和服务商。作为发起人,建立最初的信贷关系,形成用以证券化的资产向spv出售贷款;作为服务商,银行从借款人手中收取付款,将借款还款转交给投资者的托管人,对借款人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向托管人提交报告等。
资产证券化能将资产负债表上的不良资产由表内移至表外,从而提高银行资产的流动性和盈利性,所以是解决银行不良资产的最佳途径。
2)积极联系金融同业机构展开合作,如可以考虑对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等企业的应收收入权益进行产品设计。
3)通过与当地信托公司合作的方式搭建高效持续运转的零售产品资金池,通过此项业务模式的设计,以来为银行零售业务的发展搭建创新型产品库,有效快速扩张高端客户群体;二来为银行带来持续的中间业务收入来源。
(三)托管业务
1.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包括:风险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未上市股权的投资。在发展业务的全程要与发改委、证监会等政府职能部门保持良好的联络关系,及时获取信息资料,抢占市场中pe的托管权,在此项业务中可以为银行带来稳定的中间业务收入及有效的存款沉淀。
2.企业年金托管业务
在市场上逐步开拓企业养老金等年金的托管业务,在全程为企业提供年金业务咨询,方案设计等综合类服务,实现银行资金的有效沉淀。
(四)企业并购业务
为企业提供并购重组业务主要包括国有企业的改制顾问、企业业务和流程再造、收购兼并咨询、ipo配套服务等。根据现实状况,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收购兼并与重组的新兴市场。
1.充当并购中介作用。银行拥有广泛的客户资源,可以灵活且主动地为并购方寻找收购目标,或主动要求并购的企业寻找投资方,由于存在具有较高信誉的商业银行做中介,双方的沟通和了解会更加具有信任感。银行应充分发挥中介作用,建立并购信息的数据库,及时录入客户需求以保证及时的配对需求。
2.发挥融资优势。银行在并购过程中可以以不良资产作为切入点,积极介入企业的改制重组、兼并收购,在其中提供债务重组的再融资,过桥贷款,并购贷款和融资担保贷款等业务。
六、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内部管理的激励措施建议
(一)对业务部门员工的激励
1.激励手段多元化:通过调薪、晋级和培训等手段达到多元化
2.激励层次多样化:根据员工不同的行员等级、服务年限、工作特点采取不同的奖励计划,是每个不同年龄层的人都能享受到不同的阶段性激励。对高级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应实行重点倾斜。
3.激励目标长期化:采用即期和远期激励相结合的方法,使银行成长性和高管人员、普通员工的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保证投行业务的长期持续稳定发展。
(二)对各部门之间业务协作的激励
对于参与业务开发者均要适当地参与利益分配,部门之间的协作主要反映在业务部门为投行提供客户信息、提供融资便利、提供营销支持等,投行部门也可以为业务部门吸引贷款,因此在利益分配时要充分考虑到部门间的协作贡献,并以虚拟利润调整方式反映在考核结果中。
[关键词] 城镇化;融资方案;模糊集结算子
[中图分类号] F29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1763(2012)06—0085—04
一 引 言
城镇化对推动城市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城镇化对资金的需求日益增大,融资难成为制约城镇化发展的瓶颈,如何提高城镇化的融资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高融资规模,充分满足城镇化发展的资金需求,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1,2]。
国外发达国家城镇化实施较早,国外学者对城镇化融资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通过税收改革的方式来增加收入,以满足城镇化的资金需求。最有代表性的是Rhoads和Bird以哥伦比亚城镇化融资为例进行了实证研究,提出了利用定价税的方式来扩大政府资金收入,以满足城镇化对资金的需求[3]。国内一些学者对我国城镇化当前的融资现状和融资方式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巴曙松等重点分析了我国当前城镇化融资方面存在的制约瓶颈,并就城镇化融资方式进行了探讨[4];杨志勇认为,融资必须根据项目的不同属性,采取不同方式,并就几种融资方式进行了比较分析[5]。城镇化融资方案选择是城镇化建设的重要部分,通过以上对城镇化融资方式研究成果分析发现,国外城镇化融资方式对我国政府扩大财政收入有一定的借鉴,但和我国当前城镇化的融资方式还存在较大的差别;国内学者对城镇化融资方案选择进行了一些探索,但选择方法主要是基于定性分析,依赖于专家的主观判断,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融资方案选择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因此,如何科学、有效地对城镇化融资方案进行科学有效地选择,是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针对当前我国城镇化融资方案选择方法存在的不足,基于模糊偏好关系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将模糊集结算子引入到城镇化融资方案选择环节,来优化城镇化融资方案选择的方法和流程。二 方法原理
(一)模糊偏好关系
三 优选方法及步骤
(一)选择方法
对城镇化开发建设融资方案进行选择,要依靠项目融资评审专家的比较分析来判断,主观性相对较大,知识背景、工作经验等方面的差异会导致提供的决策信息的质量有所差异。为增强城镇化开发建设融资方案选择的客观性和科学性,提高城镇化开发建设融资的效果和质量,本文将一致性导出有序加权平均算子(C-IOWA)应用到城镇化项目开发建设融资方案的选择环节。首先,邀请各位融资专家对备选融资方案进行分析和比较,并分别建立模糊偏好关系评判信息,利用C-IOWA集结算子来确定专家的评判信息的重要程度大小,并以此对单个评判信息进行集结,形成群模糊偏好关系,在此基础上进行城镇化融资方案的优选。城镇化融资方案选择方法流程如图1所示。
(二)选择步骤
基于城镇化开发建设融资方案选择的流程,可以确定其选择步骤。
(1)邀请m位融资评审专家,对备选方案进行综合比较,并构建模糊偏好关系,pkijk∈M;
(2)检验模糊偏好关系pkijk∈M的一致性,并确定出其相应的一致性模糊偏好关系,kk∈M。然后,求出一致性指数CIkk∈M;
(3)利用CIkk∈M确定出CIOWA算子的诱导分量uk,进而求出集结的权向量wk,然后集结各个模糊偏好关系,形成群模糊偏好关系pc;
(4)对pc进行排序,即可得到备选融资方案的排序向量;
(5)参照排序向量,即可选出最优城镇化开发建设的融资方案。四 实证研究
天津市城镇化建设正处于加速发展阶段,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城镇化三区联动发展格局正加快形成。大港城镇化建设走在全市前列,4个示范镇、6个示范产业园区(4个示范工业园区、2个示范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正加快实施,发展局面良好,为其他区县城镇化建设起到了重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当前适合大港城镇化发展的融资模式有多种,但在不同的领域和不同的阶段,融资模式的重要性和适用性也不尽相同。本文以大港园区建设融资方案选择为例,对以下四种备选融资方案进行选择,选出当前适合大港园区开发建设的融资方案,顺利推进大港园区开发建设。(一)城镇化融资模式
基于融资主体的不同,当前城镇化项目融资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四种:
(1)特定目的公司融资
按照整合资源、整合项目、整合公司的原则,切实做好特定目的公司整合规范工作,将实力弱、资质差、分散设置的公司整合为实力强、资质好、集约经营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置土地整理、路桥建设、危房改造、小城镇建设等专业化的二级公司,原则上不设三级公司。落实特定目的公司认定制度、监管制度和公司报表及重要事项报告制度,抓住“借、用、管、还”关键环节,明确持续发展与风险防范目标。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融资体制改革双重任务,促进特定目的公司快速健康发展。[11]
(2)政府投资
政府承担综合性职能,在园区建设中起宏观引导的作用,而非园区建设、经营的主体,政府在园区开发建设中主要是制定发展政策,利用宏观调控来确保园区实现良性发展。政府在园区的投资应当和园区经营进行分离,政府主要承担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委托来组建园区的管理公司,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和工作绩效。政府在园区建设中的优惠政策如土地零租金、税收减免、信贷贴息等集中体现了政府投入的服务化职能,应积极加以运用。[12]
(3)市场化融资
功能开发中选择的具体项目属于商业运作的项目,可以完全通过市场来进行融资;构建多元化的融资模式,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利用倾斜性政策贷款,不断扩大融资规模,满足城镇化的资金需求。
(4)资本市场融资
现代农业示范区开发建设的融资,可以利用资本证券市场,发行股票或债券来进行融资,还可以进行资本运作,通过兼并、收购、重组等方式,扩大运营规模,制定产业发展和扶持政策,努力支持食品、生物医药等产业发展,优化产业链,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二)城镇化融资模式选择
针对以上提出的四种融资方式,利用提出的选择方法和流程对其进行选择,确定出当前大港园区开发建设的融资模式,[13]具体选择过程如下:
(1)建立评判模糊偏好关系
邀请的四位方案评审专家对四个备选融资方案进行比较分析,建立模糊偏好关系如下:
(2)确定互补一致性偏好关系
对以上4个模糊偏好关系进行一致性检验,其均不满足一致性条件,对其进行一致性转换,于是可以得到群体一致性模糊偏好关系矩阵:
(3)计算诱导分量和集结权重
根据群体一致性模糊偏好关系,可以求得一致性指数CIkk∈M和诱导分量uk,于是得到集结权重为:
(4)融资方案确定
根据确定的集结权重,对单个模糊偏好关系进行集结,形成判断偏好关系为:
pc的排序向量即城镇化融资方案的排序向量为:
根据以上排序向量,对各城镇化融资方案进行排序为:
故最优城镇化融资方案为s2。即在天津市园区建设的当前阶段,通过对融资方案的比较和选择,加强政府投资是当前园区建设的主要融资方案。方案1、方案3和方案4分别居第2、3、4位。五 结 论文章提出的城镇化开发建设项目融资方案选择方法,逻辑严密,论证充分,较好地克服了传统方法在评判信息集结过程中的丢失问题,提高了专家评判信息在集结过程中的客观性,优化了融资方案选择决策方法。通过实证研究,演示了方法的具体应用,也证明了提出的城镇化融资方案优选方法简单易用,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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