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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市场监管工作

时间:2023-05-06 16:10:5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网络市场监管工作

第1篇

一、工商局网络监管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福建省市工商局运用高科技手段精确监管网络交易市场,制定电子证据取证规则,打造诚信网络交易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抓好准入监管,全市网络市场主体备案取得进展,已完成2000多家网络市场经营主体的备案核准工作,逐步建立“网络经济户口”。二是大力查处网络违法经营案件,运用监管系统软件排查案件线索,去年截至11月份,立案查处174起网络违法案件,案值554.3万元,案件性质涵括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虚假广告、消费侵权、无照经营等多种类型。三是积极开展行政指导,一方面进行网络经营之道,责令改正225起网络轻微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开展消费指导,受理调处312起网络消费纠纷。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了电子商务合同的监管和指导,如丰泽区12315成功调处了一起马耳他共和国驻华大使馆转达的该国某企业与某企业的网络合同纠纷案件,为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170美元据不完全统计。

目前仅地区的各类经营性网站数量已达到3万多个,在国内某知名网络交易平台上开设的地区网店就有近2万5千家,网络商品成交额逐年增大。支持、鼓励和促进网络市场发展壮大,已成为工商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服务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

二、对工商局网络监管工作的主要感受

2012年初,市工商局在全省乃至全国工商系统范围内,较早地提出“开展互联网商务监管探索和实践”系统化工作理念

几年来,围绕总局、省局的部署要求,工商局逐步确立“以拓展监管为主要工作取向,以规范发展为主要工作目标,以交易平台为主要监管对象,以信息技术为主要监管手段,以行指导为主要监管方式”的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思路,坚持先行先试,努力拓宽监管领域,认真落实《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鼓励扶持并指导本地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商及电子商务市场规范运作、合法经营,不断开发升级监管技术手段,创新网络市场监管机制,促进网络交易秩序规范有序,取得一定成效。国家工商总局周伯华局长及其他几位总局领导先后多次亲临视察指导,周伯华局长两次做出指示批示,总局办公厅专门致函给予肯定鼓励,《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参考》、《中国工商报》、《新华网》等多次报道工商局相关工作经验,先后接待了170多批次来自全国各地各级别的考察交流团队并承办了“中国-欧盟网络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监管工作研讨会”。他们的具体工作举措有如下几点:

一、定位准确,树立服务网络市场健康发展的工作理念

2012年,我国的网络市场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多数行政监管部门对这一新兴领域的监管更多地倾向于选择消极监管、被动应对、保守观望等思路。而市工商局清醒认识和深入研究网络市场发展趋势,全面解析监管难题和创新机遇,明确提出“以积极稳妥的监管和主动高效的服务促进网络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的工作理念,以“三个点”定位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切合网络市场发展趋势和国家监管政策取向:

一是以促进发展为立足点。对网络市场实施行政监管只是手段和方式,其根本目的在于促进网络市场的发展。工商局着眼履行新“三定”规定,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内,认真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服务、推动网络市场健康发展。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仅地区的各类经营性网站数量已达到3万多个,在国内某知名网络交易平台上开设的地区网店就有近2万5千家,网络市场经营额不断提升。

二是以引导规范为切入点。“指导在先、柔性监管”,工商负责网络市场监管的领导和干部们始终秉持着这样的理念,将行政指导柔性管理方式引入网络市场监管领域,合理运用解释、提醒、引导、规劝、建议等多种柔性方式,使经营者和消费者逐步了解规范网络市场经营行为的意义所在,消除经营者的抵触情绪,从而理解、支持和配合工商部门开展网络市场监管工作,保障了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地推进,直到目前尚未出现因该项工作而引发的当事人投诉或社会反面舆论事件。

三是以诚信自律为归结点。督促推动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和行为,最终促使网络诚信守法经营归于自觉,是工商局开展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归结点。工商局依托“福建工商系统互联网商务监督管理系统(1.0版)’、“案管系统”、“工商业务综合管理平台”等信息化载体,初步建立和完善了网络市场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信用公示、信用预警、信用奖惩等制度,为有效提高经营性网站的诚信水平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规范运作,构建网络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几年来,市工商突出规范运作、重在监管实效,积极构建网络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一)形成一套科学扎实的支撑理论。系统地提出开展互联网商务监管工作项目规划,先后制订《互联网商务监管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互联网商务监管系统技术需求方案》、《互联网商务监管工作方案》等报告和方案,开展“互联网商务监管工作基础研究”、“工商执法工作中电子证据的提取和应用”、“网络传销违法行为动态及其监管对策”、“网络商标侵权行为特征及整治要点”等专题调研活动,形成较为全面、可行的和业务需求架构。工商局先后7次获邀参加总局网络及监管机制研讨会议,部分实践经验和工作理论被吸纳提升到全国性法制规范层面。

(二)执行一套系统完善的工作制度。先后拟定了《网络市场监管规则(试行)》和《网络市场经营主体备案管理规定(试行)》、《互联网商务监督管理系统操作规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电子证据取证规则》(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委托拟订的意见稿)、《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绩效考评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及配套表格文书,进一步细化了网络市场监管原则、管辖权限、巡查方法、取证规则、督办协查机制、登记备案工作流程和绩效考评标准,为全市乃至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开展互联网商务监管工作提供了依据和参考。工商局还接受国家工商总局委托,在上述工作制度基础上,论证设计全国工商系统网络市场监管工作体系架构建议方案,供总局领导及有关单位决策参考。

(三)组建一支专业有力的监管执法队伍。在福建省乃至全

国工商系统内率先设立网络监管大队,并接受福建省局委托在该大队基础上建立“福建省工商局互联网商务监测中心”,承担福建区域内网络市场的集中巡查监测及工商执法电子证据取证分析的技术支持职责,突出网管大队查办网络违法案件专业队、突击队、机动队、指导队的作用,突出监测巡查室在网络市场巡查监测、案件分流转办及督察督办等方面的作用,突出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室提供电子证据取证分析技术支持的作用,形成“巡查监测一一监控定位一一调查取证一一规范指导”一体化工作机制;各县级局和工商所相应成立专门的监管执法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形成市、县、所三级联动执法机制,为网管工作提供必要的执法力量保障。

(四)建立一个便捷管用的技术支撑系统。一方面根据福建省局委托研发“福建工商行政管理网络市场监督管理系统(1.0版),为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开展网络经营主体准入监管、网络经营行为日常监测、网络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等构建了较为先进、高效的技术平台,并接受国家工商总局委托以该系统为蓝本代拟全国工商系统网络市场监管软件开发需求方案。另一方面在全国系统范围内率先参照司法刑事取证程序规范,研发配置了“数据硬盘高速复制机”、“电子数据在线取证分析系统”、“电子数据取证综合勘查平台”、“互联网违法经营案件现场勘查箱”等一系列电子证据取证分析专用设备,建成标准化的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实验室,制定执行电子数据取证分析规范流程,加强电子数据取证分析过程的技术性监控,运用高科技手段保证提取的网络侵权违法案件电子证据的客观、真实、合法,为复杂的电子证据提取和分析应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对网络违法经营者产生强大的技术威慑作用。

(五)推行一套积极稳妥的主体准入规范。监督指导网络交易服务平台经营者认真履行平台用户的身份审查登记和信息公示义务,落实《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平台责任制、用户实名制。印发《无实体网店登记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灵活应用国家赋予海西经济区的特殊优惠政策,在福建省内率先探索推行无实体店铺网店的登记注册工作,根据网店经营特点适当放宽准入条件,鼓励引导辖区无实体店铺网店的登记注册工作,根据网店经营特点适当放宽准入条件,鼓励引导辖区无实体网店主动前来办照,实现了网络经营主体准入制度的一次积极而稳妥的改革创新,同时采取主动引导、自愿免费的原则,指导辖区已办照的网络市场经营主体办理备案手续,颁发工商备案电子图标,建立健全网络市场经营主体经济户口数据库。

(六)创设一套科学灵敏的网络信息资源利用方法。市工商局依托“网管系统(1·0版)”,建立集中监测和分级巡查、定期巡查和专项监测相结合的网络市场监测巡查制度和网络舆情监控分析制度,运用高科技手段强化对辖区网络市场经营动态以及网络舆情动态的监测分析,创设性地编制《网络市场监测分析报告》及《网络舆情监控分析报告》两种固定形式的内部报告,深挖网络信息资源,为监管决策提供有益参考,为执法办案提供丰富的案源线索。

(七)运作一个规范高效的执法维权体系。一是建设运行网络消费维权体系,充分依托12315消费维权服务网络,积极受理和分流处置消费者有关网络侵权违法行为的咨询、申诉、举报案件,实现与“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和信息转化,提高网络消费维权效率,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健全完善与企业联手打假维权体系,收集重点保护字号(商号)、注册商标及其权益许可使用情况、重点产品包装装潢等重要信息,建立健全网络重点维权对象信息数据库,完善互联网商务相关敏感信息自动监控和比对查证功能,实施网上重点监控和重点维权,目前已有安踏、特步等知名企业加入该网络维权体系;三是构建网络联动执法体系,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整体职能作用,适时组织专项执法活动,加强内外协调,构建区域性执法协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异地网络案件协查移交制度,提高网络打假维权效能,有力打击辖区网络违法经营行为,规范网络市场经营秩序,同时积极利用参加国家工商总局网络监管业务研讨会的契机,就构建全国工商系统网络违法行为协查协办机制等问题向国家工商总局市场司建言献策,努力推动全国性网络联动执法维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三、对工商网络市场监管工作体会

改革开放以来,从传统的集贸市场到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再到以网络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网络市场,市场的变迁,见证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计划经济体制中脱胎而出的历程。如今,有序、可信的网络市场环境业已成为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成为工商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解决的问题。2009年7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08]88号)(下文简称“新三定”方案),在确定工商部门的主要职责部分进一步明确指出,工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据此,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业已成为工商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使命。工商要结合自身实际,迎难而上,补上网络监管的这一课,缩小我们与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网络市场监管方面的差距。

(一)整章建制,规范监管行为

2010年7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网络市场监管规则已颁布,并于今年开始实施。我们必须以此为依据,借鉴市工商局在网络市场制度建设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一套符合法律精神又切合实际的工作制度,明确网络市场的监管范围和职责,进一步细化监管原则、管辖权限、巡查方法、取证规则、登记备案责任单位和工作流程,为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开展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提供操作规范,形成市场巡查监测,线索分流转办等工作机制,有效地将网络市场主体巡查的方式方法、案件查办、登记备案等各项工作制度化,务求在取得实效的同时,确保执法行为的规范。

(二)积极探索,破解监管难题

第一,对于网络市场主体市场准入,可借鉴市工商局根据网络经营的实际特点,明确对于仅从事互联网上商品经营及信息服务、没有实体经营场所的经营者,户籍所在地与经营用计算机终端设备在同一辖区的,以其户籍所在地作为经营场所登记;户籍所在地与经营用计算机终端设备不在同一辖区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作为经营场所登记。同时,对网络市场主体登记后的备案制度做出详尽的规定。

第二,对于网络市场管辖权的确定,明确网络违法行为发生地包括实施违法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所在地和违法行为所侵害的经营者或消费者所在地,同时确定网络违法行为管辖地应当本着“利于查处、利于效率、利于规制”的原则,综合考虑案件的调查取证及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的执行以及经营者、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情形。

第三,对于电子证据取证问题,可参照市工商局参照司法鉴定标准,建设电子证据取证分析室,建设用于拆卸、修复硬盘,调取、复制、复原、分析电子数据的规范工作台和清洁度100级的无尘操作室,并根据电子证据特点,配置专用取证设备,实现密码破译、硬盘不拆机复制、数据修复等常用功能,同时对每个操作台进行不间断摄像监控,运用高科技手段提取客观、真实、合法的电子证据,保证证据效力的同时,进一步保证执法办案活动的合法、高效、公正。

(三)加快健全机构,落实监管队伍的步伐

主要从三个方面做好工作保障:一是完善机构。首先是配备业务骨干组成项目开发组,调研网络市场监管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提出监管软件技术需求。其次是专设监管机构,在市局检查支队设立专门大队,专攻网络市场违法经营案件,又新增设监测室和鉴证室两个工作小组,承担网上集中巡查和复杂取证任务,并明确市、县两级检查支(大)队和工商所负责网络市场监管的任务,行政服务中心和各工商所开设专用窗口受理网络市场主体备案申请,形成三级监管网络。二是明确职责。出台《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确定工作目标、监管重点,细化机关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并制定《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网络市场监管规则(试行)》和《省网络市场主体备案管理规定(试行)》,对有关巡查执法、等级备案等具体工作提出要求,为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指明方向。三是人力保障。抽调部分综合掌握计算机网络技术、工商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的复合型业务骨干充实专设的监管大队和监测室、取证室,保障网络市场监管软件开发、制度拟定、监测执法等工作顺利进展;同时注意吸收专业人才、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全系统执法人员素质,以适应网络市场监管工作需要。

(四)研发软件,提高工作效能

市工商局通过三年多的调研与实践,认为,将执法触角延伸到网络当中,实现对网络市场的有力监管和高效监管,必须依托科技手段,实现“以网治网”。对此,省工商局可以针对监管方向和监管需求,充分发挥12315模式的做法,依靠自己的力量,用最经济的办法,先后研发运行一期、二期网络市场监督管理业务平台软件,设有“经营主体资格监管、互联网商务行为监管、企业维权、网上巡查、涉嫌违法网站监控、统计报表”六个功能模块,建有“辖区网站数据库、经营性网站备案库、企业信息查询库、常见违法行为关键字词库、重点保护企业商标包装装潢库”等与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相关联的业务数据库,通过互联网商务主体备案管理功能,逐步健全,全省经营性网站“网络经济户口”;通过常见违法行为关键字词库自动比对、企业商标包装装潢数据库比对等操作,实现搜索并且分析网上涉嫌违法的经营行为等功能;通过增设手机号码段、邮编或区号、IP定位等策略,增加巡查日志详情及线索核审分流等程序,将网站定位、巡查日志、统计分析等辅助功能逐步完善。最终,将使用权限分配到各县(市、区)局和各工商所用户,实现监管软件在全省系统的全面启用。此外,还应建设开通“网络市场经营主体备案平台”,作为经营者办理工商备案事务的通道,通过行政指导、处罚公告等栏目的设置,有效促进互联网商务市场诚信体系的建设。通过应用的监管软件将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流程固定化,格式化,规范化,有效地提高监管工作效能。

(五)强化指导,营造工作氛围

为了营造良好的监管环境,消除监管对象的疑虑,省工商局应积极运用行政指导和宣传引导的方式,在查办案件时坚持预防与惩戒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在巡查监管中及时制止和纠正违法苗头,督促网络市场主体规范诚信经营;同时,在当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的协助配合下,公示政策法规和典型案例,宣传工商部门对网络市场监管的职责和管理目标,通过解释、提醒、引导、规劝等方式,使经营者和消费者明白规范网络市场经营行为的意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市场备案工作的进展和网络市场的繁荣与稳定。

第2篇

一、总体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的要求,在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下,以职能科室主动管理为主线,以社会群众监督与行业自律管理为补充,形成综合治理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的常态化监管体系,做到组织机构健全、监管职责明确、工作制度规范、日常检查到位、市场秩序良好,努力实现街道文化市场繁荣有序发展。

二、工作举措

1、加强领导,建立网络。建立由街道分管副书记任组长,相关副主任任副组长的街道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文化站、综治科、安监所、派出所、城管中队等组成。将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列入街道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加强文化市场监督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文化市场社会义务监督员作用,进一步完善监管网络体系。

2、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建立完善街道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日常巡查(联合执法)制度、学习培训制度、举报管理制度、信息通报制度、义务监督制度等制度,使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3、宣传培训,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窗、横幅、展板等宣传文化市场政策、法规,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切实加强对义务监督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监督水平。协助组织开展文化经营单位业主法规培训,教育、引导业主守法经营、文明经营、示范经营。积极向有关部门上报文化市场管理信息。

4、加强监管,务求实效。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并结合街道实际,突出重点时段、地段、重点场所的专项检查。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开展联合检查,对文化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同时,对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日常监管,发现较大安全隐患及时查处或报告相关部门。

三、工作要求

1、加强认识,营造安全氛围。街道文化市场是满足群众文化需求的重要阵地,是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基础。但是,当前街道文化市场监管存在工作网络不健全、工作职责不明晰等问题,市场秩序、经营规范等方面还有很多薄弱环节。加强街道文化市场管理是提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效率和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迫切需要。因此,要进一步增强对街道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认识,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各项管理工作的开展。

2、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街道文化市场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沟通协调作用,重视与相关科室的横向联系,充分发挥职能科室依法监管的作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加强与上级职能部门及社区的纵向沟通,真正做到属地管理与部门管理相衔接、主管部门与协管部门相配合,推动街道文化市场监管工作深入开展。

第3篇

一、强化学习宣传。夯实监管工作基础

《办法》是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调整网络商品交易关系的全新规范,学习宣传好《办法》是做好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的重要前提。山东省工商局对此高度重视,2010年《办法》正式公布后,省工商局组织全系统开展了大规模的《办法》学习宣传工作,召开了全省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培训动员会,邀请总局市场司领导和山东大学教授分别就《办法》和电子商务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讲解。结合此次培训,省局对全省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各地也通过以会代训、以案说法、学习讨论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了贯彻落实《办法》的学习培训。通过全员培训,有效破除了对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神秘感,克服了畏难情绪,增强了责任感和主动性,为切实承担网络商品交易监管职责奠定了基础。与此同时,各地采取举办网站负责人培训班、发放材料、走访网站、开办专栏等多种形式,积极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引导网络商品经营者诚信守法、规范经营,指导消费者安全网购、依法维权。据统计,《办法》实施以来,全系统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15期,培训工商系统执法人员和网络商品经营者5.7万人,为网络市场监管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强化保障措施,促进工作扎实开展

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具有链条长、环节多、涉及面广的特点,强化领导、健全机制、落实人员对于做好监管工作至关重要。为组织指导全省工商系统做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省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办法)的指导意见》,对开展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人员配备、学习培训、宣传引导、扶持发展、消费维权、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地工商机关按照省局要求,切实做好监管人员配备、设备配备、经费保障、内外协调机制建立等环节的落实工作。全系统通过新考录、调整等途径,将170多名熟悉市场监管业务和计算机网络知识的人员充实到市、县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岗位,各工商所都配齐了专兼职网络监管员,’为监管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各地工商机关还注重整合系统内外资源,加强系统内部职能机构的协调配合、业务条线的上下联动、区域之间的相互协作以及与公安、通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构建信息共享、上下畅通、内外互动、协同联动的协作机制,增强了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的合力。

三、强化技术支撑,实现以网管网目标

网络商品交易是建立在网络信息技术基础上的新型交易方式。要监管好网络商品交易,必须适应其与网络信息技术紧密结合以及网络交易无地域限制的特征,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网络市场监管效能。山东省工商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以网管网”的指导思想和统一部署,在介入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之初,就及早启动了监管系统开发建设工作。山东省局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投入专项资金,从相关处室和有关市局抽调人员成立开发小组,经过充分细致的调研论证,于2010年底完成了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系统一期工程“一网一平台”的建设。“一网”即“山东工商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服务网”,提供了工作动态、行政公告、市场警示、典型案例等信息的窗口,以及执照信息公示、平台数据报送、申诉举报受理、法律法规查询的渠道。“一平台”即“山东工商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信息系统”,提供了网络经营主体搜索建档、网上巡查、违法行为处理、信用分类监管、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实现了对商业网站的全面搜索和对网上交易行为的有效监控,提高了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现代化水平。

山东省开发的这套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系统,严格以国家工商总局《办法》规定为依据,在借鉴有关省市做法的同时,坚持自主创新,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优势:从业务角度讲,建立了“一网一平台”的基本架构,提供了多渠道的网络经营主体建档方式,覆盖了网络市场监管的主要内容,建立了简便快捷的信息传输渠道。同时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并与网络交易平台实现信息互动;从技术角度讲,系统投资小,可扩展性强,并能高效、准确地利用搜索引擎查找企业网站、搜索违法行为。系统开发完成后,首先选择在网络交易量较大的济南、青岛等六市(含全省一半的县、市、区)进行了应用试点及推广,并根据试点中发现的问题,对软件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2011年3月底试点工作圆满完成后,在全省所有地市全面开展推广应用。下一步山东省工商局将启动系统二期工程建设,开发电子取证分析系统,通过配备相关设备,实现对涉网案件电子证据的发现、采集、固定、保存等功能。依靠高科技手段解决网络市场监管执法取证难的问题。

四、强化调查研究,增强工作针对性

建立网络经营主体经济户口档案是开展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的基础。为全面了解全省网络商品交易有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监管工作,山东省局近两年先后两次专题部署开展网络经营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在2011年的企业年检通知中,省局要求各级工商机关在年检验照工作中收集企业网站信息,并设计了《经营主体网站信息采集表》,上传至红盾信息网或加载在网上年检系统中,供建有网站的经营者下载填报。各地工商机关按照省局部署,通过系统引擎搜索、查阅经济户口、受理申诉举报、日常巡查、上网浏览、年检验照、从有关部门查询等途径,对本地网络商品交易情况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摸清了辖区企业开展网上经营情况,掌握了全省经营性网站底数和网络商品交易现状。截至2011年4月中旬,全省工商机关通过系统搜索等建立网络经营主体档案4万余条,其中交易平台1915个,初步建立了网络经营主体经济户口数据库。此外,省局市场处主持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研究》被列为全省工商系统重点调研课题。

五、强化执法办案。切实加大监管力度

第4篇

当前春耕备耕在即,正是农资商品销售和农民购买农资商品的高峰时节。为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春耕生产正常进行,市工商局组织召开了这次会议,总结过去一年全市工商系统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进一步查摆问题,分析形势,研究部署今年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把“红盾护农行动”不断推向深入,努力开创我市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新局面。下面,我就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保障春耕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对于抓好今年春耕生产和夺取全年农业丰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开展农资打假是我们应做的工作。这项工作是工商部门立足职能,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支持“三农”工作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出发,做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围绕爱农护农帮农行动,铲除坑农损农害农行为,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实现农资市场秩序的根本性好转,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种子”、“放心化肥”和“放心农药”。要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增进农民福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对广大农民的深厚感情,努力提高支持“三农”工作和维护农民利益的自觉性,积极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近年来,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强了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了农资市场监管措施,加大了农资市场的规范和整治力度,“红盾护农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特别是去年市局市场科去年农资商品网上备案、农资连锁经营等创新工作,得到了自治区工商局考核组的认可。但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农资市场秩序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制假售假行为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坑农害农现象还时有发生,农资流通渠道还没有得到理顺。同时,我们的农资市场监管各项制度还没有落实到位,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完善。通过去年的年末考核我们也发现了部分旗县区工商局在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场科的创新工作在部分旗县区工商局就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如:农资经营者网上备案和农资经营者供货商档案制度没有完全落实到位。目前,全市在“*市工商局重要农资商品质量网上监管平台”备案的户数不足农资经营者总户数的*%;在具体的已办理农资商品准入备案手续的经营者中,品种的备案率也不高,产品生产者的有关情况录入不完整。供货商档案建档率比例低,档案资料不完整。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二、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农资市场秩序整顿,保障春耕生产正常开展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继续推进红盾护农行动,深入开展农资市场秩序整顿,把维护和实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打假、护农、增收”为目的,进一步加强种子、肥料、农药等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严重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保障春耕生产正常开展。

(一)强化落实,完善农资市场管理的各项制度。各旗县区工商局要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的基础工作,全面落实农资市场监管供货商档案制度、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备案登记制度、售货信誉卡制度、商品质量承诺制度和农资经营者信用监管等五项制度,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基础工作,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立即开展一次对辖区所有农资生产经营者,特别是对中小农资生产经营者的全面清理,完善供货商档案和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备案相关材料。同时,抓好创新工作的落实,现在市局市场科与信息中心已经开通了农资市场网上监管平台,各旗县区工商局必须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对本辖区的农资经营户必须全面实行网上备案,并及时更新内容。通过这一措施,深化农资商品入市备案管理和网上监管方式改革,强化对农资商品如实备案资料的实质性审查,使网上监管平台发挥全方位的监管效力。会议结束后各地要及时召开会议,传达此次会议精神,按照市局这次会议和实地指导等形式组织好培训工作。各旗县区工商局也要与工商所长签订农资市场管理责任状,层层落实好监管责任。

(二)抓住重点,加强农资市场管理。各旗县区工商局要加强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及配件等农资市场监督管理。集中力量对农资生产、销售相对集中的地区及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特别是农村集贸市场,进行重点检查,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确保春耕生产安全,确保不误农时。强化农资经营者的质量责任,倡导农资经营者在农资商品交易活动中签订合同时使用示范文本,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今年市局选择了赤峰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等*家信用好、经营规范、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作为全市首批开展农资连锁经营的试点企业,各地要抓好农资连锁经营试点企业的登记、备案、质量抽检等工作的落实,管理好农资连锁经营的龙头企业,确保农资连锁企业发挥积极作用,维护良好的农资市场秩序。

(三)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是严厉、准确打击坑农害农行为的保障,是净化市场秩序的保障,是真正落实中央文件精神的保障,也是树立、维护工商机关监管农资市场威信的保障。我们要紧紧围绕种子、农药、肥料、农机及零配件等重点品种,突出加强对农村农资市场特别是零售商户的整治,严厉打击在产品标签、保质期、产品质量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大案要案。彻底捣毁制假售假窝点,防止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进入市场和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各级工商机关要在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过程中,注意学习农资领域新的科技和法律知识,特别要了解掌握各种农资所涉及的特定法律政策,要关注新发展,了解兄弟部门的监管动态,提高依法履行自身职责的意识和能力。要认真组织好“农资放心工程示范店”评选活动,以典型为榜样引导广大农资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要积极会商消费者协会、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经纪人协会和各类农资、肥料、农药、农机、饲料等行业协会及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充分发挥他们的独特作用,加强自律性监督,引导农资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热情为“三农”服务。

第5篇

天津市开展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已有两年。监管对象已覆盖全部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商品房销售人员、房地产经纪人员、房地产估价人员。随着监管工作不断深化,监管对象日益复杂,监管内容呈现多样化,客观上要求监管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迈进。建立真实反映监管工作过程和结果的监管工作档案工程被提上议事日程。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档案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开展同步进行。从建设初期内容较为单一,纸件传递到目前全市网络化管理,档案实现电子信息、纸质信息同步传递的历史性转变。监管工作档案支持和服务于监管工作的作用越来越明显。

一、充分认识监管档案基础地位

档案是一项工作过程和成果的真实反映。档案中各项内容填写质量的高低也反映出一个部门工作质量的好或坏。目前,房地产市场应监管对象较多,这些企业特点不同,对政策把握度千差万别,出现的问题各不相同。区县房管局监管人员业务生疏,监管手段尺度掌握不一,主客观存在的问题较多。因此,制定统一的监管政策、程序、检查明细,表(单)十分重要。在工作中,监管人员通过程序把检查内容填入一系列的检查表(单),再将这些资料经过规范化的整理形成监管工作档案资料。实践证明,规范化的档案资料对推动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深入开展十分重要。通过查阅档案,相同或相似的问题短期即可解决,复杂的问题可以在类似的已解决的案例中寻找思路。同时,通过研究档案,可以快速提高区县房管局监管人员政策、业务和分析水平。

二、高度重视监管档案信息化建设

高标准的监管档案信息化系统将为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工作提供全面的基础资料,并在监管部门制定政策、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起到助手作用。已投入使用的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监管系统由档案子系统、巡查子系统、培训子系统、处置违规子系统、诚信子系统、内部管理子系统、监管分析子系统构成。其中,档案子系统居于基础和核心位置。该系统亦与房地产动态监测系统、商品房销售审批系统、中介与租赁监管系统连接,实现市区县房管局数据实时更新和互传互用。

三、运用好监管档案的信息化成果

天津市房地产监管工作档案内容主要有日常巡查、开发企业取得销售许可超10日未售检查、开发企业违规销售、房地产中介机构居间违规查处、特定目的的专项检查,区县监管部门工作督查、监管分析等。监管指标设置226项,囊括监管对象与房地产业相关的全部数据。在掌握上述数据的基础上,运用监管工作系统可以及时发现房地产市场中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出现的问题。通过问题的研究解决变成案例充实到档案中,不断丰富档案系统内容,形成发现——解决——再发现——再解决的良性循环。

四、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房地产监管工作档案建立是随着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开展的需要而形成的。档案形成时间较短,内容复杂,监管工作中需填的表(单)项目尚处于改进完善过程中。它不同于专业技术档案、房地产权籍档案。为使此项工作规范化程度稳步推进,我们借鉴天津市房地产权籍档案管理经验,以开发公司或中介机构为单位建立档案,案卷内容排序按检查顺序先后进行排列,案卷保管时间按照正常、存在问题、存在违规问题、存在违法问题分别制定保管期限,最低不得少于一年。对重要的档案设定永久保存。档案管理按照天津市档案局的有关规定执行。为使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档案管理工作达到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我们在不断探索的基础上,正在制定《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档案管理规定》,为监管工作档案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提供保障。

第6篇

一、搭建骨干系统,实现管理市场目标

房地产市场管理综合监管系统中的骨干系统包括:房地产动态监测分析系统、房地产市场监管系统、房地产中介管理系统。

(一)房地产动态监测分析系统

该系统在国土房管“一张图”的基础上,市场中心自主建设房地产监测空间地理图形数据库和业务数据库。设置一套科学严谨的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测指标体系,实现实时、动态监测全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通过与土地出让系统连接,结合空间地理图形,实现对地图任选区域的已出让地块开发利用情况,可建房屋总规模、房屋上市量、销售量、待售量等信息的查询、统计分析。

该系统能够及时对全市或区域房屋供求情况、房屋备案价格与交易价格波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供求不平衡或价格波动异常的项目及时报警。通过系统可以监控已取得销售许可项目自完成登记备案后10日是否开盘销售,从系统上可及时发现开发企业存在的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为防止开发企业故意抬高或明显降低房屋销售价格,系统设置商品房屋备案价格上限功能,超过此价格的,网络停止打印商品房买卖合同。对开发企业明显降价销售的,系统及时报警。

经过近五年的实践,该系统已成为天津市委、市政府及市相关部门了解、分析、把握本市房地产市场运行规律的重要参考依据。其中的主要指标已成为本市经济发展的考核指标,分析结果也成为天津市国土房管局调控房地产市场供求的重要抓手。

(二)房地产市场监管系统

房地产市场监管系统是随着市局2011年建立全市统一的房地产监管制度配套研发的覆盖市区(县)两级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的监管系统。该系统包括四方面功能。一是监管对象信息全覆盖可检索。系统中录入全市所有已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相关信息,通过系统可按需求检索查询商品房项目对应的开发企业信息、销售人员信息、机构信息等内容,实现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全覆盖。二是与相关系统数据全面对接。该系统数据库与房地产动态监测系统、商品房销售管理系统全面挂接,可以根据监管需要调取监管项目的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坐落地点,房屋用途、销售许可证的取得时间、10日未售情况、项目已售、未售房源信息、销售价格等各信息,确保准房地产监管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实现随时将现场检查情况录入系统存档,市场中心根据需要可随时调取各项检查情况,为监督、指导全市监管工作提供了保障,也便于对监管数据进行汇总统计。三是监管信息网上传递。该系统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信息平台,市场中心可从管理终端向全市各区县房管局下达各项巡查要求、案件转办等工作通知,区、县监管部门可在系统中实现报表上报、调查结果回复、市场情况反馈等工作。

该系统的投入使用,使得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走在全国的前列。实现源头治理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违规行为目标,规范化监管工作迈入正规化轨道。

(三)房地产中介管理系统

房地产中介管理系统是为房地产经纪机构实现网络化打印交易合同、房地产权属证书真伪查询和记录单套房屋交易、租赁信息的专业平台。该系统功包括五方面功能。一是用于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和房地产经纪人员注册。二是为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查询房屋权属证书真伪的专项服务。三是实现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网签存量房买卖协议或房屋租赁合同服务。四是建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注册经纪人员公示信用档案信息。五是实时掌握房地产经纪机构真实的存量房交易量、交易价格等情况。

该系统是在市场中心结合开展房地产经纪连锁机构“四统一”规范化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果的基础上,着眼于进一步提升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信息化水平,消灭虚假房屋信息,为群众提供良好的交易环境而研发的一个新系统,具有创新性,预计四季度将投入使用。

上述三个系统,均实现互联互接,为全方位把控房地产市场状况提供了可靠的手段和条件。

二、以问题需求为导向,建设专项子系统

近几年,市场中心始终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为核心,以不断解决出现的新、老问题为根本,以系统解决为主要方式,持续推进建设专项子系统,使市场监管能力持续提升。

(一)房地产估价监管系统

房地产估价监管系统是全国首套由房地产主管部门研发的专业系统。该系统集管理和服务于一体,实现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及作业过程的全方位监管、对估价报告的在线查询,彻底解决了估价过程及估价结果虚假的问题。该系统包括五方面功能。一是方便委托人通过网络选择估价机构,委托估价业务,网上签订估价协议。二是强制估价机构通过系统制作估价报告,已生成的估价报告不可修改。三是估价报告实现公开查询。委托人或使用人可通过报告序列号查询报告信息,辨别报告真伪,有效杜绝了估价机构为迎合委托人意愿,故意制作虚假估价报告的行为发生。四是估价机构等级变动,抽查的估价报告从网上任选,网外报告一律无效,对估价机构网外制作估价报告的行为,按照规定进行处罚。五是市场中心通过系统全面、真实的掌握各机构估价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分析估价数据,对房地产市场发展进行研究。

(二)房屋租赁管理系统

房屋租赁管理系统是为加强我市房屋租赁备案管理、解决部分地区新设房管部门无该系统的问题、增加用于房屋租赁备案方面的统计分析功能和适应本市出租房屋管理需要而研发的新系统。该系统包括四项功能。一是与产权产籍网、直管民用公房管理网实现数据挂接,核查出租房屋的产权情况。二是实现房屋租赁合同网上打印、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三是实现房屋租赁经营单位网上备案。四是实现房屋租赁信息统计分析。

(三)存量住宅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系统

为加强存量房屋交易价格管理,维护国家的正常税收,规范区县房管局办理房屋交易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实现房屋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市场中心会同地税局相关部门在总结原有存量房交易评估系统使用情况的基础上,针对系统存在的问题和两局联合的存量住宅交易指导价格标准适应性的问题进行研究,市场中心提出重新制定测算标准。新的标准细化了等价位区,区片数量由166个细化到220个。对与其他小区相比价格明显偏高或偏低的小区实行按小区确定计税基准价格,使计税价格更贴近市场真实交易价格。同步研发的存量住宅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系统以新标准为依据,按照“点片结合”的方式,重新规定房屋朝向、建筑年代、楼层等主要价格影响因素修正因素。

区县自2014年3月1日起启用。取消了价格下调功能,并实现与存量住宅交易系统、房地产估价监管系统的三网联动,强化对区县的监督和指导,通过每日专人监测系统使用情况,彻底解决了“低评”问题。

(四)商品房销售管理系统

该系统通过网络实施商品房销售许可审批管理和销售管理。

商品房销售管理系统包括业务管理部门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两个操作界面。具有商品房销售项目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商品房数据修改和恢复、基本信息查询统计、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打印等功能。包涵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信息、项目信息、土地信息、房产数据、成本预算、价格范围、收缴证件等信息数据。

第7篇

 

2018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局专卖管理会议精神,以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为宗旨,坚持市场监管与打假破网并重,做到守土有责,以向当地市场要效益为目的,在市场监管、提高持证率和打假破网等方面促进专卖管理工作顺利运行。现将今年至今的工作进展汇报如下:

一、以严格的监管策略为抓手,净化卷烟市场

一是打击违规大户,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今年,国家局、省、市局把打击违法违规卖烟大户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我局牢牢抓住这个主要矛盾,采取有力措施,有效治理,集中力量、重点打击“二次批发、左右价格、扰乱市场”等严重干扰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我局以市局组织的“百日亮剑”市场整治行动为契机,广布眼线,搜集各类线索,对违法违规大户重拳出击。通过对零售大户、违法违规大户进行监控错时检查和不定时入户调查库存及销售情况,未发现违法违规卖大户及其“二次批发、左右价格、扰乱市场”的现象。

二是强化综合分析,做好日常市场检查工作。对零售客户分类监管的基础上,利用专卖系统APCD分析模块,结合日常掌握的信息,对关联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结合三维四频监管评定表锁定检查对象,制定合理有效的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日常和错时检查工作,转变了市场监管模式,做到检查和处理手续齐全、程序合法,切实做好市场无缝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市场检查的精准度。

2018年至今共查获各类涉烟案件XX起,其中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案件XX起,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案件X起,无证运输案件X起;涉及违规卷烟XX条,其中真烟XX条,假烟XX条;上缴罚没款XX元。

三是强化异地互查,做好双随机检查工作

市局为进一步转变常规市场监管模式,组织全市专卖人员开展异地双随机市场检查工作。每月在市局专卖科的带领下,开展十天的异地市场检查,每次由主管副局长、专卖科长和随机抽调的两名经验丰富的稽查人员,到兄弟县市对随机抽取的零售客户进行检查,杜绝熟面孔难执法的弊端,净化了兄弟县市卷烟市场环境。

四是严格许可审批,做好许可证后续监管工作。对于行政许可工作,进一步加强烟草专卖许可准入管理,确保卷烟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在后续监管工作中加强法制宣传,促进零售客户合法、诚信经营。

二、以打假破网为重心,促进市场规范

近几年来,我局把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经营网络作为重点任务,加强对QQ、微信等网络交易平台涉烟违法信息的收集,指定专人摸排辖区内利用互联网非法经营卷烟的线索,充分发挥联合打假机制和跨区域协作机制,积极协调公安、检察、法院等职能部门,对各类涉烟犯罪案件进行严厉打击,确保打假破网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规范行政许可,促进卷烟商户持证经营率的提高

在行政许可工作,我局严格执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工作。在许可证办理过程中,为使我县辖区持证户达到标准要求,我局稽查人员对无证户实行动态管理,对符合办证条件的商户,办证人员为其复印申请材料,为其拍摄个人、门店照片,尽量为商户减少办证所需费用,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联合工商部门做好依法取缔工作。

在许可证办理方面, 2018年至今共新办XX个,延续XX个,歇业XX个。

四、狠抓基础管理,严明纪律

1、言传身教、氛围和谐

工作中,由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同志言传身教,对专卖队伍中的新成员进行一对一的指导,帮助他们尽快做好专卖管理工作,加快新成员的成长速度,营造和谐友善的大家庭氛围。通过言传身教和以身作则,教育执法人员继承和发扬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精神传统。领导班子对专卖执法人员的关心和帮助,让专卖队伍产生强烈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在一股强大的凝聚力、向心力的作用下,人们工作积极性、主动性逐步提高。

2、管理到位、纪律严明

第8篇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建设与监管工作,创新市场监管机制,提高市场监管水平,促进市场持续繁荣发展,确保全市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建设与监管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市场管理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全市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建设和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三型工商”建设要求,以打造“诚信”、营造社会诚信环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目的,以推动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加强信用建设为核心,以信息化为平台,以分类监管为手段,加强诚信宣传教育,营造诚信经营氛围,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工作制度体系,积极构建信用监管机制,努力形成工商监管、市场开办者管理、场内经营者自律、消费者参与的“四位一体”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诚信自律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科学配置监管资源,推动商品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重点

市场信用建设与监管工作是推动市场信用监管的一项重要措施,实现对市场全程监管,建立激励机制、预警机制,实施四类市场的监管,督促市场开办单位、场内经营者,进一步确立“信用是市场财富之源、信用是经营之本”的理念,确保市场信用建设与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1.指导市场开办者对场内经营者实施信用管理。一是指导市场开办者建立场内经营者信用信息征集、信用评定、信用披露与反馈、信用奖惩、信用复核与调整等信用管理基本制度,做好开展信用管理的基础工作。二是指导市场开办者整合卫生秩序、物业管理、消防安全、市场准入、商品质量、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日常管理要求,建立场内经营者信用评定标准(详见附件1)《省商品交易市场经营户信用等级评定参考标准》,推动日常管理与信用评定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使信用管理成为市场开办者日常管理的平台。三是指导市场开办者建立信用奖惩机制,对拥有和保持良好信用记录的场内经营者,要在经营、管理、服务等方面给予优惠或便利,使诚实守信者受益;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运用经济、舆论等手段进行惩戒,违反法律的,及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制裁,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制”。

2.全面推行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一是做好市场信用评定工作。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指标》(详见附件2)开展好市场信用评定。着重把市场开办者建立和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履行市场管理责任的情况作为市场信用评定的重要指标。二是实施市场信用分类。依托信息化手段,依据信用评定情况,对各市场的信用状况进行分类。三是探索建立整体巡查制度。以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为巡查对象,以行政指导、行政处罚、行政奖励、信息披露为主要手段,依据市场开办者不同信用等级,实施不同频次、内容的监管方式,积极整合工商监管管理、市场开办者管理、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等市场管理资源,建立起“四位一体”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3.加强商品交易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重点建设好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系统和日常监管应用系统数据库。进一步做好现有软件优化和完善工作,完善软件功能,提升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逐步在全市建立统一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数据库。在各类商品交易市场推行的以标准化管理制度为重点的规范化管理工作,文明诚信市场创建工作,农贸市场推行的台帐登记、索证索票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作为市场信用建设的重要支撑。组织好市场基本信息、市场开办者信息、场内经营者信息等基础数据的采集、录入工作,建立健全数据质量责任制度、数据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和纠错工作机制,提高数据源头采集的准确性,为实现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奠定准确的数据基础。

4.加强诚信宣传和诚信文化建设。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培养、树立各种典型,不断增强各类市场和经营者的诚信意识。积极借助新闻媒体等多种宣传手段,普及诚信相关知识,宣传商品交易市场诚信建设成果,表彰守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浓厚氛围。积极开展“文明诚信市场”、“诚信经营户”、“放心消费市场”等诚信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增强诚信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和效果。要大力倡导“重诺守信”的价值取向,着力引导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增强诚信意识,使市场开办者、经营者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文明诚信修养有明显的提高。

三、实施步骤

1.业务培训阶段(10月份)。为强化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的学习培训,努力培养一批既掌握信息网络技术又熟悉市场管理业务的复合型人才,适应全面推进市场信用建设与监管工作的需要。除市局集中培训外,各分局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学习,抓好培训,真正使干部职工全面把握好市场信用建设与监管工作的各项指标体系和重点内容,提高市场监管信息化应用水平。

2.实际操作阶段(11月—12月10日)。市场基本信息、经营者基本信息、市场信用分类认定信息、市场巡查信息、农副产品和农资商品价格信息由基层工商分局按“属地管理”和“谁监管、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录入实施。各分局要落实专人负责,认真的、完整的采集每一个数据,指导和督促市场开办单位、场内经营者,进一步确立“信用是市场财富之源、信用是经营之本”的理念,确保市场信用建设与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12月份,城南、城西分局要完成试点市场内经营者信用考核评定体系和市场信用管理制度的建立、场内经营户的信用等级认定和信用管理措施的实施等工作。(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试点市场:市金三角工业品综合市场服务中心、江浙商业广场;农副产品及农资商品价格采集是:市粮食交易市场、市沙沟水产品批发市场、农业技术开发总公司、市金穗农药连锁配送有限公司)

到今年年底,各分局要全面完成商品交易市场及场内经营户基本信息数据库和信用分类监管数据库的构建,实现四级的数据共享、动态更新;建立起主要农副产品、食品和农资商品价格信息监测系统,初步实现市场内价格信息的统计、汇总、分析、预警功能,为领导决策和执法监管提供依据。各分局要认真、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好各市场的各项信用信息,按照市场信用建设与监管工作的要求,及时输入有关数据,明年起要在全市各市场全面推行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确保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措施的执行到位。

关于价格信用采集原则:以基层工商分局为单位,每个工商分局在辖区内确定一个农副产品市场和一个农资经营单位为价格采集点。要求:农副产品价格每周采集一次,农资商品价格每季采集一次。该名单于12月10日前报市场合同科。

四、工作要求

1.制定工作方案。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建设与监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分局一定要把推进市场信用建设与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和对市场主体动态监管的优势,扎扎实实地进行市场信用建设与监管工作。要结合本分局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办法,稳步推进市场信用建设与监管工作。

第9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为指导,

积极探索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方式方法,提高全市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水平,在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下,扎实进行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促进商品交易市场交易安全,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打造市场品牌,提高市场知名度,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信息网络技术为手段,形成一套集信用采集、征集、评价、反馈、披露、奖惩为一体的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机制和监管信息网络平台,对日常商品交易市场监管信息随时录入,建立互联共享、传输迅速、查询方便、运转高效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网络。实现静态监管向动态监管转变,由粗放监管向精细监管转变,由传统监管向现代科学监管转变。

三、工作内容

(一)含义及适用范围

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指工商行政管理等机关对商品交易市场和场内经营户的信用状况、日常经营活动情况设定标准,将商品交易市场划分为不同信用类别,并采取不同方式对其进行监管的全部活动。

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适用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企业注册登记的商品交易市场,场内经营户不包括临时性、季节性进入市场销售自产自销农副产品的农民。

(二)商品交易市场信用信息采集

市场及经营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由市场辖区工商所指定专人负责。信用信息分四类进行采集:

_.原生性信息:指注册登记时的全部信息。

_.再生性信息:指年检验照时发生的信息及未列入注册登记、年检验照录入项目的信息。

_.发生性信息:有关行政、司法、金融等部门对市场及经营户信用评价的信息。

_.荣誉性信息:指该市场及场内经营户获得荣誉、奖励、表彰的信息。

采集信用信息的方法主要是市场申报,工商部门采集,其他部门提供。注册登记、年检验照已录入的信息可通过管理系统直接提取。

采集方式:一是书面方式,按照《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指标采集表》采集,建立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书面档案;二是电子方式,将采集数据录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系统,建立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电子档案。

(三)信用分类

_.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

商品交易市场信用以商品交易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户信用评价为基础,将市场信用分为a、b、c、d四个类别,a类表示信用优良,b类表示信用稳定,c类表示信用低下,d类表示信用丧失。将评价结果作为工商部门对市场和场内经营户进行日常监管的重要依据。信用类别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若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造成恶劣影响,或发生严重质量、安全、卫生事故和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各工商分局应在短期内作出重新评价。

具体认定标准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建立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制定的有关标准(见附件_)进行认定。

_.场内经营户信用分类

场内经营户信用分类,应直接采集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的结论数据。

(四)商品交易市场信用的监管

_.日常监管:工商部门在对商品市场场内经营户实施日常监管时,除开展专项检查、市场巡查、接到申诉举报和发现其他线索开展执法外,对不同信用类别经营主体分别采取不同的巡查监管和执法措施。对a类市场的巡查,一般每季度一次;对b类市场的巡查,每月一次;对c类市场的巡查,每半月一次;对d类市场实施高频度巡查,每周至少进行一次以上,且根据需要随时检查。具体巡查监管计划和内容由管辖区工商机关自行确定。同时将巡查情况及时录入信用分类管理系统。可对原认定结果提出动态调整意见。

_.日常维护:因非主观故意因素致使信用监管评价类别降低,在一定期限内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并重建信用的,按一定条件和程序获准重新评价类别。申请信用修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根据其违法失信行为制定、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并有明显成效的;二是自市场经营主体提出申请之日起,整改期限不少于三个月;三是在整改期限内未再发生违法失信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____年_月至_月底前)。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_.制定方案、部署工作。

_.开发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业务软件。

_.开展培训、加强指导。一是市局由市场处组织市场科长、市场科负责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的人员、分局信息化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二是各分局(由市场科、信息化共同组织)组织工商所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三是各分局、工商所可以视情组织对市场主办者培训,强化其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意识,树立“诚实守信”意识,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

(二)实施阶段(____年_月_日至____年_月底),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_.抓好试点,整体推进。各单位要在辖区内选择_-_个不同类型的商品交易市场进行试点,主要检验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系统软件是否科学、合理,运行是否稳定,发现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数据采集、认定中存在的问题,积累经验。_月__日前,各单位将试点情况收集后上报市局市场处。

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市局将适时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基层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工作。

_.做好信息采集、等级认定工作。各工商所、工商分局按照《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指标采集表》和《××市工商管理局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系统》规定的内容,对辖区市场及市场内的经营户,本着“谁监管、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数据的采集和录入工作_月底前完成。各分局组织进行市场信用分类,提出认定意见,并在_月__月前将认定意见以书面和电子两种形式报市局,市局组织检查复核。

一般每季进行抽查,每半年进行全面检查复核。市局、分局经审查认为录入信息或认定意见不真实或不符合有关的规定,应予以退回重新采集录入好、认定。

(三)检查验收阶段(____年_月_日-__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_.初步验收。____年_月底前,市局组织对全市商品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基础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_.总结交流经验。市局将及时总结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修改完善软件,尽早形成相对完善稳定的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形式和方法。同时视情况,组织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经验交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是适应时展,推进以信用建设为根本、构建长效管理制度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是适应“两费”停收后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进一步拓展和创新,实现科学管理的现实需要。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安排,确保全市系统的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目标任务的完成。市局将把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的内容。

(二)强化教育、舆论先导。一是各单位要加强对工商人员的教育,特别是对基层工商

所的监管人员要强化教育,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开展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意义,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开展工作,确保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要加强对市场业主举办者和管理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引导督促其守法经营,不断建立完善市场各项管理制度,增加市场改造资金投入,不断完善市场功能设施,提高市场的美誉度、诚信度和竞争力。三是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在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意义,营造社会舆论氛围,使开展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10篇

紧紧围绕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总目标,巩固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成果。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市场监测合格率分别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以上,农药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违规添加高毒农药案件查处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因农药残留超标而引发的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因农药使用事故引发的重大,确保不发生因农药产品质量引发的重大事件。加强农药产品质量监管,以源头监控为基础,以规范经营主体为抓手,以禁限用高毒农药监管为重点,以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为手段,建立源头监控、动态管理、检打联动和应急处置农药监管工作机制。

二、重点工作

(一)做好《农药管理条例》的贯彻和实施。各级农业部门要贯彻落实全国农药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会议的统一部署要求,抓好《农药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新条例的宣传月活动,通过媒体、网络等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条例和农药科普知识;组织开展新条例培训,解读《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对科学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的技术指导和宣传培训工作。

(二)加强源头监控。各级农业部门要突出源头治理。加强农药登记管理。全面实施网上申报审批,严格产品登记评审,完善部省联动评审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蔬菜等小作物用药联合试验。加强生产企业库存产品质量监测。在农药生产高峰季节,开展对大宗产品农药企业库存产品抽检,重点对近几年涉嫌违规生产假劣农药的重点企业库存产品进行抽检。加强禁限用高毒农药生产企业的检查。开展对辖区内高毒禁限用农药生产企业检查,检查生产、销售和库存情况,检查已撤销登记的高毒农药企业停产情况。

(三)规范经营行为。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农药经营主体动态监管,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加强产品质量抽查。在农药销售旺季,各地要对市场上流通的农药产品进行质量抽查,突出城乡结合部和乡村农药经营门店的抽查。推进诚信经营。培育引导经营单位的诚信意识,践行诚信守法经营承诺。积极探索农药经营单位的诚信评价工作,健全重点监管名单制度,建立经营单位诚信档案。加强农药经营管理。核查农药经营门店的资质,加强对经营人员的培训,督促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保证、进销货台帐、索证索票、优质服务承诺等制度,规范农药经营行为。在蔬菜、水果、茶叶优势区重点县市大力推进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建立可追溯制度,积极探索高毒农药条码管理模式。开展经营情况摸底。各地要在本辖区范围内开展农药经营情况调查,摸清经营底数,包括数量、人员素质、资质等,合理安排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网点布局。

(四)强化市场监管。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农药产品质量市场监管。强化市场整顿。重点整顿规范农药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物流企业和乡村流动商贩。强化市场检查。要组织开展农药生产经营检查活动,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销售农药的“黑窝点”,严厉打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研发、生产、销售高毒农药的行为。强化案件查处。要加强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检打联动,实现质量抽检与依法查处的有效衔接。要做好案件线索的排查梳理工作,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产品特别是非法添加禁用高毒农药成分等违法行为。加强部门沟通,组织联合执法,开展大要案督办、查处工作。对我省蔬菜、水果和茶叶标准园进行产品抽查,根据监测结果,制定相应的综合治理措施。

(五)安全使用农药。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大安全用药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对农药使用的技术指导,规范对主推农药品种的使用操作要求。根据病虫草害的发生情况,推广综合防治技术,指导农民把握防治适期,用准药、用对药、用好药。继续实施小麦“一喷三防”补贴政策,通过正规途径加强货源组织,保证放心农药的有效供给。鼓励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实施低毒生物农药补贴示范推广项目。加强对蔬菜、水果、茶叶生产基地和标准园检查,核查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合作社生产档案,指导生产者科学用药,严格执行生产技术规程、农药使用记录、安全间隔期等规定,推行蔬菜、水果、茶叶产地准出制度。严禁农药超范围使用,严禁违规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加强园艺作物标准园农药残留监测。

(六)完善监测应急。各级农业部门要做好农药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实施农药安全性监测与评价项目,对部分用药量较大的潜在风险品种开展田间抗药性、环境生态影响、残留等监测工作,开展风险监测预警工作,做好风险防范。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落实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成专家鉴定和评估工作组的组建,开展农药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工作机制。积极应对农药突发事件,及时与有关方面沟通,快速处理问题,主动妥善引导媒体和社会舆论。及时上报重大案件或突发事件。一旦出现重大案件或突况,要迅速报告,及时应对,采取科学果断处置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领导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农业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的牵头单位,加大对农药市场监管资金投入力度,保障活动有效开展。加强与工商、质检、公安、新闻媒体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形成监管工作合力。

第11篇

一、市场主体准入监管工作

进一步深化完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于2019年6月10止所有市场主体登记实现了全程电子化、全程线上受理审批,我局基本实现了当日即办、立等可取,企业最短办证时间仅为27分钟。2019年8月7日企业注销平台上线,实现了企业注销“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本年共办理企业简易注销189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任务为3户,截至目前完成9户。开展企业名称清理专项工作,清理出不规范企业名称17户。截止三季度企业现有2983户,本年新增379户、变更403户、注销25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现有912户,本年新增20户、变更33户、注销29户;个体工商户现有18610户,本年新增2112户、变更478户、注销2323户。从3月份起共发出新版营业执照2905户。

二、加强市场秩序监管

统筹抓好各类市场专项整治。对全市流通领域煤炭经营业户进行摸底调查,现全市煤炭经营(经营范围中有煤炭)总数106户,其中企业58户,个体48户;煤炭实际经营户23户;对66户烟花爆竹经营者进行监管;对经营中的16家开展冬季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开展成品油质量抽检工作,共抽检10家加油站20个批次,其中不合格5个批次立案调查,已经结案2个;加强中高考期间通讯器材市场监管,为广大考生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组织了全市流通领域农资抽检,共抽检35个批次的化肥,其中不合格4个批次;加强了集贸市场和农村大集管理;开展了网络数据核查,共检查网站、网店331(个次),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7户,未发现违法行为。截止目前,我局共办理动产抵押相关业务51笔,融资金额33322.6万元。

三、加强商标监管

打击商标名牌侵权行为。2019年以来开展了七项专项整治行动,共办结知识产权领域大要案11件,罚款6.7万元,扣押、没收“六个福核桃”226箱、“六个甄核桃”50箱、“健尔马足疗机”和“按摩推拿机”12套、“江小白”白酒700瓶、“手榴弹”牌清洁剂233套,没收销毁可分离侵权标识814件,货值共计8.85余万元。开展了《2019年打击侵权假冒宣传》和《2019年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现场展示了所扣押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进行集中销毁,涉案物品货值达7万余元。

四、加强广告监管

打击违法广告行为。开展非法集资广告咨询信息排查行动、严厉查处含有“特供”“专供”“定制”“专用”及类似内容的虚假烟酒广告、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对互联网广告开展重点治理等9次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各类经营主体近1000户次,立案查处违法广告案件7件,办结6件,罚没款3.14万元。

五、加强消费维权

维护消费者权益。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联手XXXXX小学开展“创诚信校园、树诚信学风、做诚信学子”的校园消费维权知识大讲堂活动;走进长安社区,宣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理念进社区活动。12315共受理消费者电话、来人咨询546件,投诉77件,结案率达 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52万元;举报64件,诉转案21件,政府转办案5件,来信举报5件,做到了件件有反馈件件有结果。受理了三起群体上访事件,其中一件为自办案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93元;其他两件协办案件为消费者做了相关的解释化解工作。

第12篇

一、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为重点,不断加大服务力度,全面提升服务发展的层次和效果

(二)建立健全服务制度,为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出谋划策。一是建立“工商顾问制度”。向企业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二是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登记制度。为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搞好服务。三是进一步发挥工商联络员作用。拓宽“绿色通道”,对企业进行行政指导,帮助解决企业在组建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制定具体措施,为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创造条件。一是继续细化我局制定的42条措施,围绕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搞好服务。二是关注社会就业问题。做到培养一家,发展一家,壮大一家,形成“数质并举”的民营经济发展导向。三是大力支持市工业园区建设、招商引资项目和新农村建设。

(五)推进“红盾护农”工程,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继续推进“红盾护农”。探索实施农资经营户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二继续推进“经纪活农”。不断提升农村经纪人的经纪业务水平和能力,使其健康发展。三是继续推进“合同助农”。规范涉农合同管理,调解涉农合同纠纷,查处涉农合同欺诈行为。

二、以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为目标,切实加强市场监管,着力保障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全面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整治成果。继续依法监督食品经营户建立并执行“一单通”台账制度,积极推进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二是积极研究制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监管办法。三是要积极研究推行食品安全电子监管模式。进一步在批发户中推行“票证通”;在规模较大的商场、超市推行电子触摸屏查询系统;在零售户中推行“诚信通”。四是继续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治。

(二)认真开展网络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工作。通过调研排查,建立起网络交易市场监管机制;通过行政指导,引导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经营者依法经营;通过网络监管,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的经营行为。

(三)进一步拓宽执法领域,加大公平交易执法力度。一是加强反垄断执法工作。查处供电、供水、供气、电信等公用企业滥用垄断地位强制交易、强制服务的违法行为。二是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突出保险、存贷款业务、教辅材料购销、招投标、土地出让、资源开发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加大商业贿赂案件查办力度,突出查处大型超市、商场、酒店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构建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三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力度,开展打击“傍名牌”和商标侵权执法行动。四是开展查处“两虚一逃”及中介组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执法行动。五是开展建筑建材、装饰装修市场等关乎人民财产安全行业的专项治理,强化报废车辆拆解市场和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监控。

(四)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作用,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利用电脑监控设备,对全市的电视广告实施动态监控;积极探索研究网络广告监管模式,着力拓展广告监管领域;认真履行指导广告业发展的职能,尽快促成市政府出台加强广告管理的意见。

(五)以推进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为契机,创建文明市场。

三、以“三个过硬”为目标,强化培训提高,提升队伍素质

一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行风政风评议为抓手,深入开展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

二是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两承诺三评议”活动,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三是进一步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严格落实“逢训必考”制度,切实改进培训方法,着力完善学习激励机制。四是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指导,积极开展网上案件核审,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执法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