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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院日常管理工作

时间:2023-05-06 16:10:5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敬老院日常管理工作,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敬老院日常管理工作

第1篇

一、首批入住规模:经前期调查摸底,中心敬老院首批入住五保集中供养对象为40人。(按房间排序的名单附后)。

二、入住时间:8月底至9月初期间内确定入住。

三、敬老院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

1、管理机构设置

(一)、敬老院院长:,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主持敬老院全面工作,加强资金、人员、物资管理,确保敬老院安全运营、健康运营。

(二)、敬老院常务副院长:,男,45岁,招聘人员。协助敬老院院长搞好全院管理工作,负责全院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三)、敬老院会计:,镇民政工作人员。负责敬老院会计业务。

(四)、敬老院出纳:,镇民政工作人员。负责敬老院出纳业务。

(五)、敬老院卫生员:由村村卫生室担负。

(六)、服务人员:二人

2、民主管理及监督机构设置

院务管理委员会:在在院五保人员中经民主选举产生5人,负责研究重大事项和监督院长及其工作人员。

四、入住人员准备:按照调查摸底——本人申请——办理审批表(村、镇审核,民政局审批)——签入住协议——搞好入住前教育几个程序进行。

五、物资准备:包括生活物资、伙房餐具、床位物资、办公物资和各室设置。

1、房间20间,床位40张,需棉被120床,被套40套,枕头40个,水瓶40个。

2、伙房炊具准备,包括餐具1套\人,备有菜盘和饭碗各1个,大泡菜坛5个。

3、米、面、油准备。

4、卫生及劳动工具。

5、设施准备:食堂、娱乐室、浴室、卫生室、主副食仓库2个、院务办公室、管理人员宿舍及文字门标。

6、添置伙房、仓库、娱乐室、办公室、门卫室防盗栏。

7、敬老院挂牌一块,印章一枚。

第2篇

一、农村低保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自年以来,我乡按照县民政局的重要部署,认真和扎实开展了农村低保提标复核、动态管理工作,成立了农村低保工作领导组,并制定了《实施意见》,制定了包保责任制,各村分工乡干为第一包保责任人,包保干部全程跟踪指导参与,各村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开展工作,利用广播、宣传栏、会议等形式加强宣传。为增强农村低保申请审核程序的透明度,我们制定和推行《农村低保听证制度》,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真正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阳光操作、动态管理,确保了农村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2011年目前我乡已纳入农村低保的416户,享受低保1203人,全年发放资金966600元,截止目前,群众对农村低保工作反映良好,无一例上访举报案件。

二、“515”敬老院集中供养服务机构稳步运行

根据上级民政部门要求,今年我乡“515”敬老院项目纳入省民政民生重点项目。截止目前,我乡敬老院所有项目工程已基本竣工。院内主干道和各楼层之间辅道已经完工,院内下水和各楼层间房间的装修、灯饰也已完成,厨房和五保房间内的所有相关配套物品全部完成。截止2011年10月份,我们通过对全乡279名所有分散五保户入住敬老院通过排查摸底,以及身体检查和筛选,两批次共有142名五保对象入住,我们有200张床位,我们的床位利用率达70%,集中供养率达50%,达到了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和目标。以后我们将逐步实现五保集中供养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高度重视敬老院的日常管理工作使广大五保供养对象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学、安度晚年。

三、城乡医疗救助有序开展

我们对于城乡医疗救助政策通过广播、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大量发放《肥东县城乡医疗救助须知和暂行办法》,印发至各个村居,使广大特困群众知晓医疗救助政策,让这一民生工程的政策家喻户晓。努力让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和其他特困户了解政策、寻求救助,以提高医疗救助的及时性、直接性、有效性,发挥城乡医疗救助的社会效益。2011年度,到目前为止,我们共办理了大病医疗救助51户,累计通过农户一卡通发放了城乡医疗救助金额182500元。

四、完善了农村五保供养制度

几年来,我们在农村五保工作中,真正做到了应保尽保,五保供养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所有五保对象户全部实行一卡通,分散五保每个季度打卡发放一次,每季度发放450元,全年发放1800元,分四个季度打卡。我们在五保工作中及时进行死亡核销、应退尽退和应保尽保,实行动态管理。截止目前2011年10月份,我乡享受分散五保供养对象146人,全年发放资金262800元。

五、落实优抚优待发放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按照县民政局的工作要求,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促进双拥工作深入开展。一是认真落实伤残、复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核、人员的生活补助费发放,完善抚恤优待的自然增长机制;二是重点做好复员、退伍军人的防控工作,及时排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及时、足额做好各类优抚、抚恤金的发放。2011年10月份,我们共发放各项优抚优待金共434435元,为广大优抚对象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六、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在村务公开工作中,今年我们主要加大力度开展对每期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工作指导和督查,成立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组》并制定了实施意见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责任以及奖惩制度,直接落实到人,每期我们都组织巡回检查和评定等次工作,真正使村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七、残疾人工作全面提高

第3篇

关键词:灾后重建;农村敬老院;天全

中图分类号: TU984 文献标识码: A

背 景:2013年“4.20”芦山地震是继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之后的又一次发生在四川省的破坏性强、波及范围广、灾害损失大的地震灾害。地震灾区复杂的自然条件、脆弱的生态环境和薄弱的经济基础,使得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充满了挑战。在本次地震中,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大寨、大河、和源和前阳四所农村敬老院的房屋及设施设备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毁。灾后经专业评估公司鉴定,四所敬老院的房屋建筑损毁程度全部为D级,均需拆除重建。鉴于这四所敬老院原有的用地面积相对较小,缺少老人必要的活动场地,且地震之后周边地质存在严重的滑坡隐患。因此,敬老院当地主管部门天全县民政局经研究并报请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决定将这四所需拆除的敬老院整合为两个敬老院并异地重建。其中,将原大寨和大河敬老院合并改名为天全县第一农村敬老院,在天全县仁义乡异地重建;原和源和前阳敬老院合并改名为天全县第二农村敬老院,在天全县始阳镇异地重建。

本项目所在地天全县为四川省经济相对落后的山区,一方面,当地经济相对欠发达,建设所需的建筑材料种类相对较少,施工技术条件相较发达地区落后,但是当地传统文化遗产比较丰富,建筑地域特色突出;另一方面,本次灾后重建没有采取汶川地震后的各省市对口援建的形式,而是由国家、地方和社会捐助提供灾后重建资金,由当地相关部门自行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由于灾后重建项目多,每个重建项目的建设资金相对紧张。因此,本项目的重建工作不得不面对经济技术条件相对落后的问题,不得不面对重建资金紧张的问题,不得不面对新建建筑与地域文化相结合的问题,不得不面对新建建筑在满足当前灾后快速重建且兼顾项目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一、灾后重建背景下的思考

芦山地震之后,由于全国各地对灾区的援助、国家政策及资金的扶持以及大量重建资金的及时引入,使得灾区重建工作能够顺利进入全面恢复建设阶段。在这一背景下,建筑设计亦成为灾后重建的关键一环,适宜的建筑形式与策略无疑能对灾后重建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1、灾后重建的指导思想

(1)恢复性

恢复包含针对灾难造成的物质和社会两个层面的损失。物质层面包含建筑损毁、基础设施破坏、财产损失等;社会层面包含人员伤亡、心理创伤、环境破坏等。灾后重建就要求建筑设计不仅满足人对建筑的基本需求,还要体现对受灾人群的人文关怀,营造一个宜人的建筑空间环境,通过物质层面的重建来恢复社会层面的缺失。

(2)生态性

这里所说的生态性除了包括在重建过程中,降低建筑能耗,有效利用土地资源与自然资源,还包括对地域建筑文化的传承与延续。这种传承与延续体现在建筑形式与地域文化的融合中,也体现在新理论、新技术、新材料与当地施工工艺、地方建筑材料的相结合并进行合理运用。

(3)可持续发展

灾后重建的可持续发展主要体现在建筑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与运营中。除了前期设计中应考虑便于建成后运营团队的管理外,也应对建成后的日常运营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2.灾后农村敬老院建设的必要性

(1)社会效益

项目的建设能够完善当地的农村五保户养老机构,提高五保老人的生活质量,稳定社会秩序并保障五保老人的基本利益,因此本项目对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2)需求预测

天全县下辖15个乡(镇),138个行政村,6个社区,幅员面积2394平方公里,总人口15.4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人2.8万人,占总人口数的18.2%,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比全国14.3%还高出3.9个百分点。其中,80岁以上4032人,85岁以上1642人,90岁以上614人,95岁以上176人,100岁以上3人,含残疾老年人1010人。目前,天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共有523人,其中集中供养345人,分散供养178人。[]

两个敬老院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受益者和使用者为天全县这五百多名五保供养对象,他们大多年老体弱,丧失了基本劳动能力,部分老人生活不能自理,建设一所功能齐备的敬老院可以保障他们的居住和生活需要。

二、规划及建筑设计

1.项目选址

本项目的建设用地位于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始阳镇乐坝村一组,距天全县城约13km。建设用地地形西南高东北低,在场地中部有5~6米左右的高差,高差上下地形均较为平坦,无地质断裂带通过,地貌单一,环境优美,交通便利,社会环境良好,不存在拆迁问题。项目建成后,可以满足天全县200名符合条件的农村五保供养老人进入本敬老院集中供养。

2.规划指标及设计要求

本项目根据《四川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达标试行标准》(川民发[2013]44号)中所规定的三星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标准进行建设,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15亩。建设五保老人居住用房及相关办公、餐厨、浴室、理发等配套设施约5000平方米,建筑层数尽量不大于三层,容积率控制在0.4~0.5,设置老人床位200张,按相关配套标准购置老人居住用房、洗浴、餐厅、厨房和消防水池、变压器等相关设施设备。

总平面布置方案除满足建筑基本功能之外,还需充分考虑庭院景观绿化及适宜老年人的活动场所建设,并应符合消防、卫生、安全、环保施工等有关规定、规范。充分考虑院内自然条件、排水要求及主导风向等因素的影响,在竖向布置方面因地制宜、通盘考虑。

3.规划设计

建筑总体布置以庭院为设计的核心理念,通过建筑物的围合布局,分别在上下两块台地上形成两个半开放式庭院,庭院内部的向心性营造出温馨安静的老人居住环境。通过景观绿植提高室外舒适性,同时也尽量将最好朝向留给老人居住用房,满足老人日常生活起居需求。东侧的场地退让让外部活动空间更为宽敞,也可作为老人活动的开放式室外场所。通过景观及交通设计,将上下两块台地有机结合,既是景观节点,又是上下两块台地的交通空间,使上下两块用地融会贯通。如图1-1“功能分区图”、1-2“鸟瞰图”所示。

4.建筑设计

(1)设计原则

本项目在具体的建筑设计上,主要遵循以下几个设计原则:

①私密性:老年人需要一个属于自己、不扰的空间;

②社会交往:应为老年人提供可以进行社会交往的公共空间;

③安全感和安全性:为活动能力逐渐减退的老年人提供活动的安全性,使他们有充分的安全感;

④可通达性和易操作性:供老年人活动的空间应有很好的可达性(即无障碍);常用设施(如门、窗、家电等)应易于老年人操作;

⑤清晰的导向系统:它能够为记忆力逐渐减退的老年人提供生活上的方便;

⑥适宜的细部尺度:它可以使老年人处处感到生活和使用的舒适方便;

⑦适度的声光环境:它将大大方便视力和听力已经减退的老年人的日常活动;

⑧环境的熟悉性和连续性:环境的设计应有一定的地方传统,并成为住院老人往日生活某种程度上的延续,使老人不会因居住环境的改变感到陌生而产生不适应,以至于影响老人的身心健康;

⑨适度刺激性和挑战性:一个有适度刺激性和挑战性的环境将促进老年人的经常活动,有利于老人的身体和心理健康。

(2)地域文化的融入

灾后重建过程中,对于地域文化的提炼运用是实现恢复性重建不可缺失的一个环节,也是人文关怀在建筑设计中的一种体现。

① 为适应当地老年人闲适自在的生活方式,本项目采用尺度适宜的敞开式外廊将居住组团与居住组团、居住组团与公共组团进行连接,使老人能够很方便的在连廊、平台和庭院之间随时随地进行交往,而这种交往是有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的;

② 考虑到当地日照时间短、降雨量大的气候特点,常年以阴雨天为主的气候环境,设计中通过巧妙的利用场地高差形成屋顶露台,便于老人户外晒太阳等活动以及工作人员晾晒被褥等管理活动;

③ 建筑立面上,参考当地穿斗式民居建筑特点,结构上外露梁柱,屋面女儿墙采用当地施工工艺较为常见且成熟的平瓦小坡檐,建筑立面材料选用当地使用较多的文化石,建筑风格整体与周边民居尽量协调统一而又不失自身特点。

(3)居住单元设计

居住单元的设计是本项目设计最核心的内容。老人的居住空间以庭院为中心,沿庭院四周布置。自理、介助及介护等三类活动能力不同的老人安置在不同的组团,方便护理人员根据老人身体情况的不同进行不同的护理;每个楼层结合规范规定的疏散距离,以6~8个房间组成一个组团,组团之间以公共活动平台和敞开连廊相互联系;老人居室均为普通双人间,每个房间均设置独立卫生间,卫生间除满足自然采光、通风的要求外,为加强通风效果,均设排气扇。每两个居住组团均设置一间护理人员值班住宿房间,以方便建成后运营管理的方便和降低运营成本。

居住单元平面采用集约式布局,居室布局合理,功能内外分明。居住单元开间柱跨7.2米,户型开间3.6米,经济合理,既能满足家具布置的需要,又能给老人的生活和护理人员的护理工作提供足够的活动空间;进深柱跨2x4.8米,小柱跨的设计可有效降低主次梁的梁高,使居室内部获得更高的净高,同时可以合理降低层高,节约造价。如图1-4“居住单元平面图”所示。

居室内部功能分区明确,使用方便,结合老年人特点进行精细化的细部设计,室内设备设施的布置以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的生理和心理两方面的需求为目的。如图1-5“居住空间功能布置图1”、图1-6“居住空间功能布置图2”所示。

(4)公共空间设计

①交往空间:结合当地的气候环境和生活习惯,本项目设置了室内休闲娱乐空间、庭院景观空间以及连廊休息活动空间,给老人创造便捷多样的交往和休闲娱乐环境,使居住在敬老院中的五保老人能够老有所乐。在居住空间的每两个组团之间设置的活动平台,使平时不想下楼活动的老人可以在这里进行风雨无阻的日常交往,如“摆龙门阵”、打麻将等,同时也极大地方便了护理人员日常的管理工作;同时,连接组团的敞开式活动平台可以对庭院的自然通风产生良好的效果。如图1-7“三层平面图”所示。

②服务空间:服务空间分为集中和分散两种布置方式。考虑到管理的方便和使用的频率,将集中式服务空间设置在敬老院入口处一、二层,主要包括办公室、多功能活动室、医护室、餐厅、浴室、洗衣房和理发室等功能;分散式服务空间的布置主要考虑到日常管理中老年人的安全性及处置突发状况的快捷性,每层分散布置专门的护理站,每一间护理站除满足护理人员的值班住宿之外,还设置开水服务区和公共卫生间,使老人在户外活动时能够方便的使用。如图1-8“一层平面图”所示。

(5)无障碍设计

无障碍设计是老年人建筑设计中另外一项核心设计内容,本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充分注意和体现了这一点。

建筑物的各类出入口均设置为坡度1:20的无障碍入口,为老人在行走及乘坐轮椅活动时提供良好而流畅的通道,方便老人的使用;同时,按照医用担架电梯的要求设置有一部无障碍电梯,电梯通达建筑物的每一楼层,方便各楼层老人出入及医疗急救使用;楼内所有公共走道净宽均超过1.8米,保证走道可以双向顺利通行,走道内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适合老年人使用的双层扶手,方便老人在走道内的日常活动;各类设备设施的配置均按照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和配置,以满足老人的日常生活和活动需要。

三、建成后运营及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因为敬老院由国家全额划拨资金进行日常运转,平均到每个五保老人头上运营经费少,而在目前的物价水平下,敬老院的运营支出多,这个问题目前已经成为影响很多敬老院正常运营和开展各项供养服务的关键问题,由于运营经费的紧张,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敬老院所供养的五保老人的生活质量。本项目建成后同样面临这样的问题。如何能使敬老院可持续的运营下去,也是建筑师应该思考的问题。因此,我们建议以院养院,项目建成运营后,可将敬老院局部的空地拿一部分出来,组织有劳动能力的五保老人和敬老院职工一起,开展种菜、养猪、养鸡等劳动生产活动,一是可以实现部分生活资料的自己自足;二是可以通过生产劳动,使得入院老人的身体得到某种程度的锻炼;三是可以通过销售多余的劳动所得来获取一定的运营资金,提高入院老人的生活水平;四是通过宣传和举办各类公益活动,吸引社会力量的支持,唤起全社会对五保老人的关心和对敬老院发展的支持。如图1-9“劳动生产场地布置图”所示。

结论:在参建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本项目已经顺利的进入了施工阶段。通过本项目的设计,作者认为灾区的灾后重建工作必须认真的对待以下三个主要问题:第一,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成完工、投入使用的关门时间非常明确,留给参建各方的时间非常有限。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高质量的建筑设计,是参与灾区恢复重建项目设计人员必须面对的问题;第二,由于恢复重建资金相对紧张,如何在资金紧张的条件下使得所设计的建筑不仅功能合理、满足使用要求,同时又满足美观要求,是参与灾区恢复重建项目设计人员需要认真解决的问题;第三,由于大量灾后重建项目同时开工,导致灾区建筑材料价格普遍上涨,造成建材购买相对困难,给灾后重建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因此,设计人员必须充分发掘利用地方材料,建筑构造设计合理,认真地对待现场服务工作,密切与参建各方交流和沟通,尤其是与建设方和施工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配合,才能使项目顺利圆满地完成。

课题方向:震后重建研究

参考文献

第4篇

1老年人建筑存在的问题

1.1安全疏散与规范要求不相符合

调查研究表明,如今大多都是将其他建筑改造成养老院或者敬老院,如学校建筑、住宅楼建筑、临时活动板房等,部分还会在居民楼或者自己家中直接设置为民办养老院,室内疏散楼梯只有一部,安全出口数量和宽度严重不足,大部分老年人建筑超过了三层,但是并没有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设置封闭楼梯间等有效安全疏散通道。

1.2消防设施严重缺失

通过对全国各地的养老院进行调查摸排,发现大部分老年人建筑没有设置可靠的室内外消防供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缺乏更是普遍,这种现象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农村乡镇更加明显。这种现状极易造成无法及时探测火灾的发生,火灾发生之后,又无法采取有效扑救措施,加重了火灾事故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1.3消防安全管理及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

因为日常经费等诸多因素,老年人场所必要的管理护理人才缺失,并且这些工作人员普遍年龄较大,文化素质不高,加上老年人场所的消防组织、制度、岗位职责、安全教育等都流于形式,没有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松散,这样容易造成火灾隐患无法得到及时发现和有效消除。研究近些年出现的火灾,很多都是因为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薄弱,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没落实。

1.4用火用电不规范

由于多数养老院是后期改建而成,没有经过建筑审核和验收程序,功能分区不合理,有些养老院的厨房和居住场所设在同一个建筑内,有的甚至设在首层楼梯间内,且没有进行防火分隔,厨房内使用液化石油气或天然气,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许多养老院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存在乱接乱拉现象。

2老年人建筑消防安全对策

2.1对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布置科学优化

首先,保障安全疏散出口数量、宽度符合技术标准,并对疏散距离严格控制。对于一些改造的老年人场所,应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增设一定数量的安全出口,加大疏散通道的宽度,单一的出口和住宅疏散宽度显然不能满足老年人场所的消防技术标准,在增设安全疏散楼梯时还应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相应形式的楼梯间。采用其他民用建筑的疏散距离标准来衡量老年人建筑安全疏散是否符合要求,显然高估了老年人的行动能力,在老年人建筑设计方面,必然造成建筑消防安全先天不足。因此,采用更高的标准要求来设计和纠正老年人场所安全疏散距离问题更符合客观情况,这个问题在已经实施的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得到合理的解决。然而在旧版《建规》和《高规》中,并没有将老年人场所或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进行区别对待,至少按照托儿所、幼儿园的规范标准要求。其次,对疏散布置进行优化。老年人场所应与外廊、阳台等外部空间连通,以确保老年人场所具有良好通风排烟功能。一旦发生火灾,不仅可以有效通风排放高温有毒烟气,而且可以为行动不便老年人创造更多的疏散时间,老年人甚至可以在这些与室外连通的空间等待消防救援。最后,对安全疏散设施科学设置;由于老年人行动能力不同程度上受到各种因素限制,老年人建筑理应充分考虑疏散交通无障碍设施的设置,对于乘坐轮椅或拐杖的老年人可以自行独立使用坡道,火灾发生时,能够自救,消防员也可以借助于坡道来救助老年人。

2.2科学配置消防设施

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及各地重视程度,老年人场所普遍存在消防设施缺失,甚至连最基本的灭火设施都无法保障。因此在各地开展老年人场所或建筑消防隐患排查整治过程,要充分借助于各类报警装置,如烟感、手报、声光报警灯,及时将火灾信号探测并传递,以使老年人能够在最佳逃生时间内逃生,同时,根据老年人的特点,在老年人场所宜设置火灾智能救助系统,通过现代科技,即无线传感技术,如物联网、传感网等,在火灾或者其他紧急事件发生时,探测器就会发出报警信息,或者老年人发现火灾后,按下救助按钮,借助于无线网络向监控中心、调度指挥中心等传递信号,以便更加及时的开展救助工作。对单层建筑面积在1500m2以上,或者总建筑面积在3000m2以上的老年人场所,旧版《建规》仅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而刚实施的新版《建规》已明确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故而对于既有的老年人场所,消防部门应积极建议业主单位采取措施增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老年人场所或建筑应根据老年人的特点,对不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的老年人场所或建筑,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对已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的老年人场所或建筑,也宜在室内消火栓内增设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2.3加强老年人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电气防火管理要求。对于老年人场所的电气设备及线路的安装和维修,负责安装和维修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电工资质,严令禁止无证上岗作业并且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标准施工作业;此外老年人场所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开展电气设备和线路的检测及维护,确保场所的电气安全运行。2)可燃物和火源的管理要求。严禁在老年人场所使用或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要分隔设置明火作业区域和居住场所,如设置厨房,应尽可能采取集中供应餐饮,避免各起炉灶。同时应严格管控明火取暖照明及宗教迷信活动明火的使用。3)居住人数方面的要求。由于在我国法律法规中,对养老院的人员密度或人均居住面积没有相关规定,加上人员流动性比较大,所以造成有时候人员密度明显偏大。据排查统计,有的养老院一间不足10m2的房间就住有4人,人均居住面积不足3m2,一旦发生火灾,疏散困难,极易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笔者认为养老院、敬老院等养老机构应确保每个房间人数控制在一定数量之内,这样不仅可以改善居住老人的生活质量,而且如果不慎发生了火灾,也可以最大程度上避免出现群死群伤的事故发生。4)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养老院和敬老院属于人员密集场所,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要对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消防管理人员进行岗前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将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常态化,是老年人场所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管理素质,因此老年人场所必须统筹各方面工作,加大经费投入,开展安全管理人员的消防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文化素质和安全管理水平,具备火灾隐患的检查消除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以及消防宣传教育和组织疏散逃生能力,使其适应老年人场所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要求。

2.4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强化老年人场所消防安全源头管控

公安和民政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对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的准入环节和年检环节监管。开办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并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其条件之一就是要符合国家消防安全标准;新建、改建、扩建或改变建筑使用性质为老年人建筑,也应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审核、验收或备案。因此,民政部门审批《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可将取得公安消防机构的验收或备案抽查合格手续作为审批条件之一,并在定期的年度检验过程中,联合公安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对其消防安全条件进行审查,最大限度地避免形成火灾隐患。

3结语

第5篇

一、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省安委会和省、市烟花办有关文件精神,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规范有序、适度竞争”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公平、公正、有效、规范的烟花爆竹市场流通秩序。

二、工作职责

(一)合理布局、规划零售网点。根据“严格按照网点审批条件、确保安全”的原则,组成由公安分局牵头、区安监局、执法局、工商局、园林局、消防大队等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的检查小组,对辖区内零售网点进行合理布局规划,同时根据《实施细则》严格审批,汇总上报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将发证的烟花爆竹零售企业通告各街镇。年按照每个社区(经合社)管辖范围内审批不超过1个经营销售网点的要求,对原有的零售网点安全条件没有变化且守法经营的,予以换证;对安全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安全条件、去年没有按规定向市供销社统一进货、被打击处理的零售网点,予以取缔。对于限放区域的零售网点和非限放区新增的零售网点,区烟花办要深入实地对照烟花爆竹零售企业应具备的许可条件进行严格把关,切实落实责任,防止走过场。同时,加强对全区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等活动。

(二)规范烟花爆竹零售企业申请。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省烟花办有关文件精神及《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结合我区实际,对临时零售网点的安全条件作出以下界定:

1、临时零售网点与文物保护单位,车站、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木屋毗邻区,商场、超市、影剧院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以及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单位的安全距离应在100米以上;与其他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外部安全距离应大于50米;每个零售网点储存量不得超过30件;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混存;每个网点应配备2台4公斤以上干粉灭火器;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防火警示标志;无明火且没有其它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事项;销售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知识培训。

2、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审查书;

(2)零售点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营场所平面图(并附照片)。

(三)临时零售网点使用统一帐篷。区烟花办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审核、审批,区安监局发证,区执法局登记,市供销社按临时零售网点地址统一配送。

(四)界定禁燃区域、部位,明确标志。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全市禁放的区域为:

1、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

2、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及周边100米范围内;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5、医院、幼儿园、小学、敬老院;

6、商场、超市、影(剧)院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8、风景名胜和林地、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9、城市木屋毗邻区;

10、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区。

我区限制燃放的区域为:三环路以内。

限制燃放的时间:农历腊月至正月的6时至23时,其中和为全天允许燃放的时间,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在三环路以外区域,可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和时间。

我区禁燃区域和部位的确定,应根据禁燃区域、部位、条件和标准填写《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部位)表》,由公安分局汇总,报区政府审批,并在禁放区域和部位设置明显标志。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成立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张晓容副区长任组长,公安分局陈明俤副局长、区安监局洪鼎铮局长任副组长,公安、执法、安监、工商、园林、卫生、教育、消防等部门相关领导为成员。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由治安大队教导员林旭峰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派专人组成,并迅速就位开展工作。区烟花办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确定禁放区域、部位。

(二)建章立制,依法监管。今年是我区烟花爆竹“禁改限”的第五年。区烟花办要根据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结合我区实际,围绕经营、储存、燃放等各个环节的安全开展工作,同时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咨询和效能投诉电话,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要严格依法监管,确保各个环节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三)强化宣传,提高认识。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其宣传教育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区烟花办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横幅标语、印发宣传材料、移动公司短信网络等载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家喻户晓。让群众知晓我区规定的禁放区域、禁放时间,让市民充分了解我区许可和禁止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的不安全产品,确保燃放安全;要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让市民了解烟花爆竹的安全燃放知识,减少因燃放不当引发的火灾和伤人事故;要加强执法管理宣传工作,引导市民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

(四)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1、各街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好本辖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开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活动,并做好所辖区域的卫生管理。

2、公安分局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区安监局、执法局、工商局、消防大队等单位,按照市里的有关规定核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并组成烟花爆竹检查小组,适时开展检查工作,查处违反烟花爆竹燃放安全规定的行为。

3、区安监局要配合公安分局开展零售网点的审批发证工作,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工作,强化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安全检查,落实安全警示标志张贴、储存区安全隔离、限量存放和节日期间应急留守等工作,确保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

4、区工商局要做好督促零售网点规范销售及非法销售点的取缔工作。

5、区执法局要做好零售网点临时占道登记工作,协助公安分局对公共场所燃放烟花爆竹进行安全管理,并督促各街镇做好辖区卫生,维护市容秩序。

6、区园林局要做好烟花爆竹燃放涉及绿化带的管理工作。

7、区卫生局要制定烟花爆竹引发的人身伤害事故人员抢救预案,做好社区医疗救援准备工作,确保人身伤害事故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8、区教育局要做好中小学校学生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及时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通过小手拉大手,预防烟花爆竹燃放事故的发生。

9、消防大队要落实各零售网点消防器材规范配备和节日期间应急留守等工作,确保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

第6篇

[关键词]雷锋精神;四我;德育;魅力

1963年3月5日,亲笔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雷锋的一生虽然短暂,但他的事迹和崇高品格始终感动着亿万中国人,无锡机电高职校是国家首批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是江苏省首批德育特色学校。我们本着"我优秀、我能行、我负责、我帮你"的德育理念,与时俱进地坚持把常态化的学雷锋活动载体--青年志愿者活动、劳动礼仪值周等工作作为教育青年学生成长、服务青年学生成才的主要手段,不断创新德育工作,形成了"四我"系列品牌特色。

一、我帮你--志愿者活动成系列

我校积极探索践行雷锋精神的常态化机制之一的志愿者活动,并在多年实践中形成特色系列。

1.志愿者队伍的组织

志愿者活动依托街道社区、敬老院、社会福利院等单位,通过青年志愿者服务站地建立形成了志愿服务组织网络。学校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志愿者注册、培训、日常管理、评估、奖励及临时性志愿服务实施办法,积极争取校行政、社会服务机构等部门的支持,良好的运行机制为志愿者服务创造良好的政策保障,营造了学校和全社会支持志愿服务的局面,使志愿者工作发展有了良好的内外部空间。

2.志愿者活动走进社会大课堂

我们每年通过"青春三月、志愿先行"等主题活动,凸显"雷锋精神永相传"主题教育思想。青年志愿者们在社区领导的配合下积极与社区的孤寡老人、军烈属结成帮扶对子,不定期走进老人家中,为老人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在活动中学生们很好地传承了雷锋敬老、爱老、乐于助人的美德。全校级4支服务团队有近2178人次参加活动,服务时间累计113256小时,在锻炼了学生、服务了社会的同时也取得了广泛的社会效益。

二、我负责--7S管理显成效

雷锋精神的实质就是要做好本职工作,立足本职,忠于职守,勤勉敬业,精益求精,像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成绩。为了让学生在未来的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自身才能、实现人生价值,我们将企业5S管理理念引入学校,加上安全和节约元素,专门出台了《学校7S管理实施办法》。针对教室7S管理,形成学生读本,将雷锋精神赋予时代内涵,并使之与职业学校学生的职业素养相结合。在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等方面用企业的标准来规范学生,用企业的理念来引领学生,做好职校生毕业后走入企业、适应企业并能在企业中谋求良好发展的前期必修课。对于学校来说,它也是进一步规范学校日常管理工作,提升学校整体形象,在学生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培养学生一定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的坚实基础。

我们以学校教学楼为主率先实施教室7S的教育管理活动。我们利用晨会和班会课等时间进行教室7S的教育管理活动的学习与体验,理解与感悟"清洁、清理、清扫、整顿、素养、节约、安全"带给我们的改变,领悟7S管理的魅力。教室7S的教育管理活动的实施,让我们充分体会到"规则无小事",良好习惯的培养,是学生明天职场起跑的坚实基础。

三、我优秀--榜样学生引方向

我们将学雷锋活动与培养学生的创业创新创优相结合,开展了"感动无锡机电十佳学生"年度评选表彰等系列学生评优表彰宣传活动,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学风、校风,让德有所养、学有所得、技有所长的学生脱颖而出,在学生中树立文明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力量,发挥身边优秀学生的导向作用。活动以"榜样凝聚力量,感动激励青春"为宗旨,通过校园内外网宣传投票、学生票箱直接投票等生动活泼的形式,每次都吸引上万人次师生参与活动。

这些感动机电优秀学生有在国家级、省级技能竞赛中勇夺冠军并在全国技能表彰大会上代表全国中职学生发言受到国务委员刘延东赞赏的专业技能突出学生,有在国家、省文明风采大赛中摘取多枚奖牌代表学生参加国家颁奖并受到葛道凯司长夸奖的多才多艺的学生,有在学生干部队伍中有突出管理成绩并且在班级、学校、省市获得多次表彰的"三创"学生......在活动中我们发现感动、传播感动、体验感动,用先进事迹感动学生,用身边的榜样打动学生,引导广大青年像雷峰那样从平凡的小事做起,学会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在全校范围内掀起了一股弘扬正气、歌颂真情、倡导真善美的学雷峰热潮。

四、我能行--劳动值周讲奉献

"螺丝钉"精神也是雷锋精神内涵之一。雷锋谦虚待人,甘于平凡,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服从革命的需要和组织的安排。他把自己生命溶入党和人民事业的整体之中,立志在平凡中干出不平凡的业绩,乐于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

我们注重将学雷锋活动落实到具体德育活动中。走进机电高职校园,随处可见一群身着黄背心、佩带劳动礼仪值周胸牌的学生身影:他们打扫校园毫无怨言,他们热情礼貌,他们乐于助人......学校从"劳动育人""礼仪塑人"的高度,结合学生的特点和学校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了劳动礼仪值周方案。要求以班级为单位,有组织有计划的承担值周工作。学生在值周期间要承担文明示范,劳动保洁两项工作。学校根据学生和所在班级在值周中的表现进行分级考核,定期评出值周明星和值周先进集体并进行隆重表彰。

几年来,我们为2280位劳动礼仪值周明星颁发奖牌,表彰60个班集体为劳动礼仪值周先进班集体,让多次得到劳动礼仪值周明星的学生走上红地毯,接受劳动礼仪值周金星的颁奖。劳动礼仪值周不仅是培养学生良好职业素养的一个载体,而且是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该活动能培养学生自立、自律、自强的精神,树立劳动观念、强化服务意识,养成艰苦朴素的作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从而使德育教育落到实处,让学生遵礼、达礼、用礼。

多年来,在必须、弘扬、追求分层次德育目标引领下,经过学校全体师生的努力,雷锋精神教育已融入我校德育教育的各项常规工作当中。我们也还将在雷锋精神教育的道路上不断探索,创新德育工作新思路、创设新阶梯,把德育工作推上新的平台,打造新时代的魅力德育。

参考文献

第7篇

一、构建和谐社会,加强民生工作,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年以来,我局按照市、区统一部署和要求,全面组织实施省4项、市4项民生工程,并配合实施1项省民生工程,各项民生工程进展顺利。

1、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年以来,继续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全面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年月日起,由134元/人.月提高到150元/人.月。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确定农村低保对象。截止5月底,享受低保对象人数为846人,月份共发放农村低保金51.65万元。

2、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

进一步提高五保供养标准,从年4月1日起,集中供养人均290元/月,分散供养267元/月。截止月底,全区在册五保供养对象72人,其中11人为长龙村五保人员。月份共发放五保供养资9.63万元。

3、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年,继续资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做好对城市低收入家庭(持有《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重病患者的医疗救助。并对符合《市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规定的救助对象和城市低收入家庭,取消13个救助病种的限制,按个人基本医疗自付费用超过一定金额的比例分别实施分档救助。月份,我区共救助城乡特困群众20人,其中城市19人、农村1人,发放医疗救助资金7.31万元。

4、实施敬老工程

完善居家养老制度,扩大辖区独居老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覆盖范围。年,对居家养老对象按无偿、低偿、有偿三种服务对象进行摸底,月日起,正式开展低偿对象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无偿服务对象的服务标准为每天一小时,每小时10元,低偿服务对象的服务标准为每两天一小时,每小时5元。截止月底,全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共38人,皆为无偿服务对象,月份共发生居家养老资金8.32万元。

5、完善城乡特困群众“阳光”救助制度

根据《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专项救助实施方案》,对全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实施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基本生活应急、司法、重大节日补助等专项救助,使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基本实现制度化和常态化。月份,共救助对象28户,发放救助资金3.15万元。截止月21日,我区认定低收入家庭1244户。

6、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

镇敬老院规划新建108张床位,开始筹建,月份主体两栋三层楼房土建工程建到第三层,月日封顶,主体完工,现正在实施房屋内外粉刷。

7、加强城市托老机构建设

年增加城市托老机构床位130张,养老院和光明康复养老中心通过租用场地改扩建兴办,月底完成内外部设计改造及内部配套设施建设方案的制定,目前,养老院和光明康复养老中心正在实施内外部改造及内部配套设施建设。

8、加强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建设(社区活动场所建设)

到年底,我区的目标任务是通过新建、改扩建,完成2个社区工作服务和活动用房建设,分别是、社区,新建街道社区服务中心,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其中“一站式”公共服务大厅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并具备开展民政、社保、残联、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社区服务信息中心等公共服务功能。

月份,社区工作服务和活动用房改扩建项目,完成立项,月日开标,月日开工建设,月日工程封顶;社区工作服务和活动用房新建,月份完成立项、规划选址和设计方案,月日开标,月底开工建设;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主体工程已完工,月份制定完善公共服务功能设计方案,月底开始实施,目前其公共服务功能建设已完成50%以上。

以上三个个场所建设年9月底前主体工程全部完工。

二、其他各项民政工作:

1、社会救助工作:

认真年元旦、春节期间帮困送温暖工作;慰问年度低收入家庭1157户,173550元,慰问城市低保家庭3016人,535500元,慰问农村低保家庭848人,81622元;;做好救济对象元旦、春节期间一次性救助帮困工作;组织各镇街办低保工作人员参加城乡低保业务培训会。

2、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

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社区服务工作站,5月中旬提出了《关于建立社区服务工作站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组织街道负责人赴区考察社区建设工作;调整提高了全区退养居干生活待遇。

3、福利生产工作:

根据上级的要求,及时开展福利企业年检认证工作。

4、民间组织管理工作:

布置并做好区级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及日常管理工作。

5、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完成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的上报、发放工作和重点优抚对象各类补助的发放工作;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优抚对象的临时补助工作;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拥军优属活动,落实区班子领导走访慰问驻区部队及走访部分优抚对象活动;圆满完成全区两年一次双拥合格单位申报工作。

6、认真抓好殡葬改革工作:

5月份召开会议,布置安排城市主干道出殡车辆综合整治工作,积极配合城市主干道环境综合整治,从源头上治理出殡车辆乱撒纸钱乱扔鞭炮的现象,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打下坚实的基础。

7、组织开展我区向西南旱灾和地震捐款活动。

动员全区在岗在职干部、员工、离退休人员及辖区单位积极参与此次活动,指派专人负责。此次捐款活动共收到向西南旱灾损款38490元、地震捐款94953.2元。

8、积极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

民政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的热点,上半年共办理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8件,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2件,内容涉及社区建设和基层政权、老龄工作及社会救助工作等。

三、加强自身建设,切高履职能力。

以民政“提升年”和开展“学、讲奉献、提效能”主题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关注领导和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作风效能建设,开展能力建设、作风效能建设年活动。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1、做好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社区活动场所建设等民生工程工作,加强指导、监督,确保按时按质完成。

2、加强基层政权与“四优”和谐社区建设,积极开展全省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成立社区服务站,发挥社区职能作用。

3、加快推进“村改居”工作,完善东郊办事处“村改居”工作,全面实行社区化管理。着手启动村、新庙村、联合村和新建村“村改居”工作;

4、整合街道行政区域和社会工作资源,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街道办事处,将矶山街道和凤凰山街道进行合并;

5、继续开展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确保完成“三连冠”创建目标。对驻区部队及部分优抚对象进行走访慰问,为辖区内优抚对象解决生活困难,提高生活水平。

6、巩固完善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提高救助水平。

7、做好山公墓扩建、指导工作,积极支持相关重点工程的建设,主动配合区政府做好被征用土地中的坟墓迁移安葬等工作。

第8篇

1. 挖掘学科资源,在课堂学习中体现规范。课堂教学是学生基础文明养成的主渠道。在课堂上,教师结合学科特点,充分挖掘学科德育资源,积极引导学生在课堂上认真听讲,遵守纪律,积极参与,善于质疑,勇于表现自己,真诚的欣赏别人,逐步形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例如,生物学科在《种子萌芽》一课中,教师让学生自己动手生豆芽,通过豆芽的萌芽、生长、茁壮的过程,感悟到生命的可贵,学会了珍惜和热爱生命。又如,数学学科,教师要求学生课前外出采访,调查燃气使用情况,调查垃圾塑料袋使用情况,并且通过观察生活,自己学会编数学题。教师引导学生学会主动地观察、实验、猜测、验证、推理与合作交流,学生们养成了观察生活,感悟生活的习惯。在求知的过程中,他们成为了学习真正的主人。

2.挖掘学生潜能,在管理活动中强化规范。本着“抓日常,重养成、讲实效”的原则,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认知特点,提出不同的要求。培养学生自育能力。

班级工作,学生是主人。班、团队干部实行民主选举,班长实行轮流制,班级事务统一征求全体学生意见,建立班务民主会议制度等等,让学生参与日常管理,使他们学会自我教育,逐步实现由被管理向自觉管理转变,增强了主人翁责任感。

管理工作,学生是主力。学校成立了学生会,让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学校日常管理实现班级轮岗制,学生的仪容仪表、文明礼貌,由学生自己检查督促。这不仅使许多问题得到了解决,而且还培养了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使学生自主能力得到锤炼和提高,德育主体作用落到了实处。

学校活动,学生是主角。学校艺术节、运动会、科技手工制作等活动的组织、评比、总结都由学生自己完成。学校电视台的小记者和主持人学会了使用数码相机、能自己制作片头、录制节目。同学们积极实践,能力得到提高。

3. 挖掘学校文化,在主题活动中践行规范。校园内的每一面墙、每一寸土都发挥育人功能。我们开展以“传播绿色文明,创建绿色学校”为主题的保护环境活动;以“共建文明校园,争做文明学子”为主题的诚信教育活动;以“弘扬民族精神,继承民族传统”为主题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以“法律在我身边”为主题的法制教育活动;以“社区是我家,爱护环境靠大家”为主题的荣辱观教育活动,效果显著。尤其是我校的大型团体操――功夫扇,学生全员参与,多次在长春市大型活动中亮相,成为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同学们都说:“功夫扇让我们懂得团结协作,精益求精,学会了坚强,锻炼了意志,增强了体质,为今后学习打下良好基础。”

二、利用家庭德育资源,家校沟通、提升行为规范家教水平

家长素养、教育方法对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至关重要。为此,我校积极引导家长转变教育观念,提高自身素养,发挥家庭教育的优势。

1. 创建班级专题博客网站。博客网站包括“教师博客”、“学生博客”、“家长博客”、“班主任留言簿”等多项栏目。教师根据每个学生发展的具体情况,结合课程改革重点有选择地进行反馈;家长、教师相互之间在信息交流的基础上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另外博客网站让更多孩子不再迷恋网络游戏,更注重与班主任、家长和同学在思想和学习上的沟通与交流。

2. 改革家长会模式。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家校互动会议,采取专家讲座、典型引路、咨询辅导等方式,引导家长树立“学做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的教育理念。

召开“亲子家长会”,变“告状式”的家长会为“亲情互动式”家长会。家长会的主角由教师换成学生,而且形式也多种多样,这样的家长会,在密切家长与孩子关系基础上也拉进了家长和学校的距离,使家长更愿意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教育。

3. 开展创建学习型家庭评选活动。创建“五典型”学习型家庭:即争创“尊老爱幼型”家庭、“教子成才型”家庭、“道德法制型”家庭、“文化艺术型”家庭、“绿色环保型”家庭。我们以促进师生共同发展,家校共建和谐为特色,开展各种各样的教育活动。比如,学校艺术节,家长们积极踊跃参加,利用班后时间来学校和师生一起排练节目。在活动过程中,增进了学校、家庭之间的沟通与理解。在一次汇报演出中,有一个才艺展示节目,一位性格内向的孩子和家长共同惟妙惟肖地演绎了郭东临的小品《我和爸爸换角色》,获得满堂喝彩,拉近了父子间的距离。让台下来观看的领导、家长、记者们感动了,掌声经久不息。家长和老师的一举一动感染着学生,让他们从内心深处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养成良好的习惯,成为一个心理健康、乐观向上的学生。

三、整合社会德育资源,依托基地,促进行为规范教育的内化

社会实践是学生行为规范养成的重要途径,我校积极开发社会资源,使学生接触社会,全面提高自身素质。我校与区兴业街道办事处、站前街道办事处和吉林省少年管教所等二十一家单位携手创立了“七十二中学教育协作委员会”,建立了九个教育基地,为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搭建健康成长的自育平台。

1. 创建法制教育基地。我们和吉林省少管所共同举行了《同在蓝天下》捐赠活动,学生亲身体验,受到震撼,感受到了自由的可贵。另外,同学们不仅在课堂上学习法律知识,在我们开展的模拟小法庭活动时,大家查阅一个又一个案例,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意识明显增强。这些活动使学生从内心深处了解法律并自觉自愿按法律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收到良好的效果。

2. 开辟传统美德教育基地。在敬老院里学生们经常为老人们演出自编的文艺节目,给老人们送水果,帮助他们整理院内卫生。当老人们开怀大笑时,当离别时潸然泪下时,学生们体会到了爱心的力量,家长表示孩子比过去懂事了,休息时能帮家长作一些简单的家务,不再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皇帝。

3. 建设社区教育基地。我们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区活动。通过清理白色垃圾和顽固的野广告,同学们认识到了保护环境的重要,校园里乱扔垃圾的现象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班班都搞班级文化建设评比,学生自制的垃圾箱成为时刻提醒大家爱护环境的标志。

第9篇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社会福利机构是指国家、社会组织(含社会团体、慈善机构、企业、合伙组织等)和个人举办的,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弃婴等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的综合福利机构。

第三条社会福利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制定的行业规范,坚持社会福利性质,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鼓励、扶持社会组织或个人投资兴办社会福利机构。凡经民政部门批准并颁发《社会福利机构批准证书)的社会福利机构,同等享受国家和地方制定的优惠扶持政策,区级有关部门应确保优惠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第五条区民政部门是全区社会福利机构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法规咨询、资格认证、机构年检、人员培训、等级评估和行业监管,承担政策引导、宏观调控、服务协调、检查督促等职能。龙宝、天城、五桥移民开发区和*科技工业园民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社会福利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计划、建设规划、工商、编制、国土、财政、国税、地税、教育、卫生、劳动保障等部门,应按职责分工积极配合、支持民政部门加强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

第六条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置应当符合*区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国家规定的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

区民政部门应根据*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需要,制定*区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

第七条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简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依照本规定向区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第八条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所在地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初审,再报区民政部门审批。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市民政局提出筹办申请,并报市外经贸委备案。

第九条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同意筹办或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第十条经同意筹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具备开业条件时,应向负责审批的市或区民政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由市或区民政部门颁发民政部制发的《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并加盖批准单位印章。

第十一条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机构,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

(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第十二条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二)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三)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四)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五)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六)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七)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所报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实地验收。合格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不合格的,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第十四条申办人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到登记机关办理法人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与服务对象或者其家属(监护人)签定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以孤儿、弃婴为服务对象的社会福利机构,必须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共同举办;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孤儿或者弃婴时,应当经民政部门逐一审核批准,并签订代养协议书。

第十六条社会福利机构应严格执行民政部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服务标准,并张榜公布,报民政部门备案。

服务收费应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提交本年度的工作报告和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

第十八条社会福利机构中不具备上岗资格的护理人员、特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挂牌上岗。

第十九条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其收益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分配使用,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条社会福利机构的资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社会福利机构将其所属的固定资产租赁或者转让时,须经民政部门和登记机关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捐赠法》的规定开展捐赠活动。不得接受任何带有政治性附加条件的捐赠。

第二十二条社会福利机构在对外交往中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第二十三条社会福利机构变更章程、名称、服务项目和住所时,应当报区民政部门审批。更换主要负责人,应当报区民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社会福利机构因分立、合并或解散等原因而歇业或终止服务,应提前3个月向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报送有关部门确认的清算报告及相关材料,妥善安置服务对象。

第二十五条区民政部门应定期对社会福利机构进行年度检查,对年检合格的。予以公告登记。

第二十六条民政部门对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批和年检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凡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准教育、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社会福利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政部门根据情况给予警告、罚款,直至建议登记管理机关取缔或者撤销登记,并按管理权限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准教育、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国家关于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侵害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的;

(二)未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擅自执业的;

(三)年检不合格,限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四)进行非法集资的;

(五)未办理变更手续,其活动超出许可范围的;

(六)其他违法行为。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实施前已经执业的社会福利机构应在本规定实施后的6个月内,依照本规定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补领《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第二十九条农村敬老院的管理,执行民政部《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不适用本规定,但应按本规定要求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接受年度检查。

第10篇

以党的xx大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加强学生的养成教育、礼仪教育为重点,紧紧围绕学校的工作中心,从实际出发,切实开展我校团的工作。以加强团员队伍建设,增强团员意识,调动团干部积极性,增加团组织的凝聚力,全面提高团员青年素质工作,树立优秀的示范群体为重心,促进团组织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共青团组织的作用,为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进步创造良好的空间。

二、工作思路

围绕学校“以人为本,注重质量;锐意创新,突出特色”的办学理念,以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为主线,以革命传统教育、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等为重点,对广大团员进行爱国、爱党、爱校、爱人、明礼的教育,指导学生开展自管、自治工作,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文化活动,为繁荣校园文化、陶冶学生情操再作贡献,努力保持“绿色校园”、“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礼仪校园”。扩大内外宣传,树立学校形象,不断提高学校团委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教育性、趣味性、丰富性,提升教育品质,努力打造,使校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工作重点:

(一) 切实加强团的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增强团的自身建设

1.加强团委自身建设。积极发挥组织优势,完善组织管理。充分发挥团委委员在组织中应有的重要作用,明确委员分工,合力协作,落实措施,开拓创新。建立健全团委档案,抓好团员的转出转入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团费的收缴及管理工作。对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及时上报信息。

2. 坚持以青少年思想教育为核心,加强团组织的育人功能。利用学校各级宣传阵地加强对青年学生的引导,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导向,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加强团员思想教育和团干部业务培训。以青少年团校和团干部培训班为载体,对全体青少年学生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团知识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通过对团干部进行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水平,使学校团委工作能够深入落实、正常开展。

4.建立健全共青团活动制度。规范团支部建设,学校团委将加强对团支部的日常工作的指导,认真检查团员团徽佩带情况、团组织活动情况等常规管理工作。学校团委将结合“五四”的表彰以及学期结束的考评活动,对各团支部工作进行总结。

5.加强团组织自身建设,认真实行评比考核制度;严格管理,向管理要质量。加强学生团干部班干部的培训,使他们提高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发挥榜样作用。

6.落实校团委对团员进行的注册工作,加强对延缓注册团员青年的引导,以此作为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的有利条件。继续做好非团员同学的思想引导工作,切实做好我校新团员的发展工作。

(二) 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培养青少年学生的良好习惯

在校长室的领导下,团委与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班主任一起分工协作、共同承担班级评比和班主任工作考核。坚持逐日检查、每周一评的方法,对学生每天的行为分出勤、纪律、清洁卫生、两操、仪表仪容、文明礼仪表现等多个方面进行考核,促使各班自觉强化对学生的管理,切实抓好新《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落实,有力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

(三)广泛开展特色鲜明的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思想教育

1.抓好每周一的升国旗仪式、宣誓仪式和国旗下的讲话活动,创新“XX中学生明星”评选方式,在升旗仪式上进行表彰。

2. 利用国旗下讲话、班团活动以及板报橱窗等阵地,对学生进行理想信念教育、社会公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弘扬民族精神教育、勤俭节约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充分挖掘教育内容,力求良好的教育效果。每月都要有明确的教育主题,以活动为载体,培养青少年优秀的道德品质。

3. 结合时政开展教育活动。利用雷锋纪念日、植树节、妇女节、清明节、青年节等纪念日,开展团员喜闻乐见的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接受教育,提高综合素质。进一步深入开展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等,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卫生习惯、学习习惯等。认真务实,力求实效,培养学生的爱心和责任感,让学生在实践中受到熏陶和教育。

4.充分利用“校园之声”广播站、“凤声”电视台《凤声》报和校园网这四个平台,更有效地发挥其教化和舆论导向作用。在广播站开设校园新闻、身边榜样、话题讨论等栏目,引导学生远离不良习气,追求真善美。引导学生在生日派对、使用手机、谈恋爱、吸烟酗酒等问题上展开讨论,形成正确的价值取向。

5.坚持办好少年团校和第22期业余党校这两所特殊的学校。

6. 积极与校外有关单位联合开展有关活动,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丰富师生生活。使活动有开展、有意义。

(四)开展创新工作,积极打造团委工作亮点

l.开展一次以“我为校园添点绿——环保在行动”主题活动,并围绕这一主题开展画廊评比、征文竞赛、义务植树等一系列的具体活动。进一步强化学生环保意识,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劳动意识。

2. 定期组织团员青年志愿者、少先队志愿者到镇敬老院为老人服务,培养学生爱心奉献意识,吃苦耐劳精神。

3. 做好爱心服务,积极开展废报纸和空瓶的回收,为贫困孩子构筑一座爱心桥。

4. 强化学生勤俭节约精神的培养,利用班会课、广播等形式进行宣传,加强对餐厅里乱倒饭菜、随意浪费等现象进行督查,加强对个人良好习惯的养成。

5. 设立“垃圾分类回收”、“废旧电池回收箱”,继续开展“节约每一滴水”活动、“节约用电、随手关灯” 等系列传统教育活动,帮助学生树立环保观念,强化保护环境的意识,从而自觉地爱护学校以及社会环境。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三月份:

1.开学典礼准备工作;

2.各团支部情况摸底;收缴团费;

3.团支书会议,相关表格、资料下发;

4.联系和落实新一轮奖学助学以及校友助学工作;

5.团委干部适当调整,日常管理细则修订;

6.第22期业余党校开班;

7.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和养成良好习惯教育活动;

8.开展爱心“一元捐”活动;

9.团组织活动:“蓝丝带”关爱心连心活动。

四月份:

1.少年团校开班、上课;

2.第22期业余党校上课;团支书培训;

3.学年度“周明星”总结。

4.团组织活动: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月份:

1.五四青年节及成人教育系列活动(包括五四表彰、成人仪式、教工团支部活动等);

2.第22期业余党校结业,发展学生党员;

3.团委会、学生会干部经验交流活动;

4.做好应届毕业大学生资助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宣传工作;

5.团组织活动: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六月份:

1.高三团档案全面清理;

2.县城中小学讲故事朗诵比赛;

3.部署暑假学生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

第11篇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缓解城乡困难群众就医困难,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后,个人仍难以负担医疗费用的城乡困难群众。

第三条城乡医疗救助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救助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医疗救助水平与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

(三)坚持医疗救助制度与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相衔接原则;

(四)坚持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补充作用原则;

(五)坚持城乡一体,统筹兼顾原则;

(六)坚持属地管理,分类救助原则;

(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条医疗救助定点机构为城乡医疗救助对象提供医疗服务时,执行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的规定,超出三项目录规定范围的项目不享受医疗救助。县内定点医院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各乡镇中心医院。

第二章救助对象

第五条持有本县城镇和农村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享受城乡医疗救助;

(一)享受城镇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以下简称城乡低保),持有《木兰县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城镇和农村居民;

(二)享受城镇和农村低收入家庭(低保边缘户)待遇,持有《城乡低收入家庭(低保边缘户)救助证》的城镇和农村居民;

(三)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持有《农村五保供养证》的农村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五保户;

(四)享受民政部门负责的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补助待遇,持有《木兰县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补助金领取证》的精减退职老职工;

(五)患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特种传染病的城镇和农村居民(以下简称城乡医疗救助对象)。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城乡医疗救助;

(一)因打架斗殴、交通肇事、酗酒伤害、吸毒、自杀、自残等行为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器官移植、镶牙、整容、矫形、配镜等费用;

(三)婚前检查、保健、康复等费用;

(四)未经允许在非定点医院就医、购药或非定点药店购药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其他不应当享受城乡医疗救助的医疗费用。

第三章救助方式、程序及标准

第七条全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分为参保参合救助、购药救助、住院救助和慈善援助等四种类型。

第八条参保参合救助是指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县民政部门负责缴纳城乡居民个人应缴纳的全部费用,使城乡医疗救助对象享受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

第九条参保参合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手续办理,按照规定的缴费时间,由乡镇政府把关,乡镇民政办认定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并将名册分别呈报给县民政部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管部门,县民政部门依据医疗救助人数和个人缴费标准,将资助资金拨付至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帐户后,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参保参合手续。

第十条购药救助。对城乡救助对象家庭生活十分困难,患慢性病、常见病,确实无钱治疗的,根据医疗救助款的结余情况给予一定额的购药补助。最高每年每人不超过300元。

第十一条住院救助是指城乡医疗救助对象持有效的低保证、低保金额领取存折、五保供养证、低收入家庭证、低收入家庭领取存折、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卡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手册在县定点医院住院就医。

第十二条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医院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后,个人承担部分按一定比例给予医疗救助。

(一)城乡低收入家庭(低保边缘户)、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和患有国家规定的特种传染病的医疗救助对象住院,按照个人承担部分的30%给予救助,当次个人享受医疗救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

(二)城乡低保户住院,按照个人承担部分的40%给予救助,当次个人享受医疗救助金额不超过6000元;

(三)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住院,按照个人承担部分的50%给予救助,当次个人享受医疗救助金额不超过7000元;

(四)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五保户在定点医院住院,个人承担部分全部予以救助;

(五)城乡医疗救助对象患以下16种重大疾病,适当提高实际医疗费救助比例和救助限额。尿毒症定期血、腹透析治疗;恶性肿瘤并化疗或放射治疗;严重传染性肝炎、肺结核;急性白血病和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病;急性心力衰竭和心肌梗塞;脑中风急性期;先天性心脏病;重度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硬、器质性精神病等);红斑狼疮;强直性脊柱炎;帕金森病;严重烧伤;急性坏死性胰腺炎;艾滋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性出血热。患以上重大疾病的救助对象当次个人享受医疗救助金额不超过10000元。

第十三条确需转院治疗患者,经县定点医院同意,在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后,由县民政部门给予上述同样比例救助。

第十四条救助对象发生急病无法按正常程序在定点医院就诊的,其家属应在救助对象住院48小时内,向县民政部门提供医疗诊断书和住院通知单,以备审核登记和签署意见,待病情稳定后要转入定点医院治疗。

第十五条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院住院,应当预交一定数额的预付金,用于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城乡医疗救助对象住院治疗跨年度的,按诊治终结时间确定所属年度。

第十六条慈善援助是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救助,有针对性地筹集大病专项慈善基金,对经医疗救助仍难以解决困难的救助对象实施援助。

第十七条县慈善会设立医疗救助专项基金,与医疗救助相衔接。

第十八条城乡医疗救助对象患严重传染性肝炎、肺结核、先天性心脏病、急性心力衰竭和心肌梗塞、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性出血热等病种,经医疗救助后,再援助一定资金即可治愈的,申请人可凭有效的低保证、低保金领取存折、五保供养证、定点医院诊断证明、县民政部门同意意见书,向县慈善会申请一次性慈善医疗援助。

第十九条县慈善总会接到申请后进行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一次性慈善援助。

第四章医疗救助管理

第二十条县民政、财政、卫生、劳动保障等部门负责全县城乡医疗救助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县民政部门负责实施城乡医疗救助的日常管理和审批工作。

第二十一条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采取政府专项拨款和社会筹集相结合的办法筹集,包括:

(一)财政预算资金,国家、省、县各承担三分之一;

(二)按5%比例提取的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

(三)社会各界捐赠的资金;

(四)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所形成的利息收入;

(五)按规定可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其它资金。

第二十二条县财政部门会同县民政、卫生、劳动保障部门,按时编制年度医疗救助资金预决算。要保证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并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第二十三条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以县为单位进行统筹、核算和管理。县财政部门在社会保障基金专户中建立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分户,及时将上级下拨、本级预算、彩票提取、社会捐赠以及其它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资金全部纳入专户,单独记账,单独管理,不得挤占和挪用,不得收取管理和列支其它任何费用,当年结余资金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第二十四条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落实各项诊疗规范、管理制度和减免政策,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格掌握住院标准,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保证服务质量。

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医疗救助工作,为救助对象提供良好的就诊环境和便利服务,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二十五条财政、劳动保障、卫生、民政等部门,要整合资源,加强协作,以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为依托,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和城乡医疗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医疗保险、合作医疗、医疗救助三项信息与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顺利实现。

第二十六条财政、卫生、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医疗保险、合作医疗、医疗救助信息共享,共同掌握救助对象情况和医疗机构治疗情况,随时对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

第二十七条县民政部门要认真填写《木兰县城乡医疗救助对象申请住院救助情况登记表》,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台账,做好登记备案、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管理,每季度末向市民政局上报情况。

第二十八条县民政、财政部门要对住院救助受理和审批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第二十九条审计、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医疗救助资金的监管、审计力度,确保医疗救助资金拨付和支付渠道畅通,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监察部门要对县医疗救助定点医院执行医疗救助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第三十条各相关单位、组织和个人要自觉配合有关医疗救助的调查,如实提供所需情况。

第三十一条对违反本办法骗取医疗救助的城乡医疗救助对象,由街道办事处或民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追回医疗救助金;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要追究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取消定点医疗服务机构资格,收回已拨付的救助资金。

第三十三条对为救助对象提供虚假病情诊断证明,骗取医疗救助金的医务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四条对、、的医疗救助监督管理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如有与上级文件相抵触的内容,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第12篇

[关键词]义工活动 社会实践 育人功能

[中图分类号] G6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3)20-0136-02

“义工”旨在服务社会,提倡自愿、利他、不计报酬。“义工”的主要工作范围包括扶贫济困、支边支教、弱势群体的关注、公益服务、环保以及一些社会公益性宣传活动。高校义工是由在高校中不同的学生个体组成,其中有通过学校困难认定的大学生,也有非困难学生,高校义工群体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提供了让大学生进行德育实践的一个平台。

一、高校义工活动的意义

中央十六号文件中,提到“要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保障体系,探索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引导大学生走出校门,到基层去,到工农群众中去”,“积极组织大学生参加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的内容和形式,提高社会实践的质量和效果,使大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增强社会责任感”。

可见,义工活动作为大学生社会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鼓励大学生走出校园,深入基层,发扬“无私奉献,回馈社会”的义工精神。高校义工群体,作为大学生志愿服务的一个群体,它倡导大学生们利用课余时间参与各项公益活动,通过“实践育人”这一途径,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通过参与各类公益活动,让大学生懂得如何去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在活动中体验生活,了解社会,学会感恩。此外,从培养大学生思想道德品质的角度方面,通过参与公益活动,大学生们在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行为上都有所提升。

二、高校义工活动的组织架构及活动内涵

目前,各高校的义工活动可以说是“百家争鸣”。本研究通过近几年来义工活动开展相对较好的几所高校作为分析对象,即华东师范大学慈善义工队、东华大学慈善义工队、上海大学慈善义工队,从义工队的组织框架、义工活动内容、义工活动传播形式、义工活动效应这四方面进行研究。

首先,从义工队的组织架构来看,上海大学慈善义工队由校成才服务中心负责慈善义工队的日常管理工作;总队下设20个义工分队,包括成才服务中心义工队、社区义工队及18个院系分队,由各自的帮困辅导员担任联络员。华东师范大学慈善义工队采用学生义工队和教职工义工队这两个主要群体进行义工活动。东华大学慈善义工队则在学校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统一管理下,下设12支学院分队,每个分队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实践部、外联部等部门负责本学院分队的相关志愿者公益活动。

其次,从义工活动的内容来看,各高校义工队都在“关老、扶弱、助学、助残”方面都有涉及,但是各有偏重和特色。如上海大学慈善义工队每年都会举行大学生慈善文化节,包括慈善文化论坛、慈善义工沙龙、公益电影展等活动,通过一系列活动,在校园里营造了较好的氛围,让大学生们体验到参与公益的快乐。华东师范大学慈善义工队则侧重于各社区街道的合作,如各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进行挂职锻炼、社区心理辅导、义教义卖等形式。东华大学慈善义工队把暑期社会实践纳入义工活动,丰富了义工活动的组织形式,吸引到更多的大学生参与到义工活动中。

最后,从义工活动效应来看,上海大学慈善义工队较关注心理健康,培养完善人格;搭建实践平台,发挥主体意识;树立感恩典型,内化道德认知。华东师范大学慈善义工队在深化区校合作模式上有所突出,各项活动围绕社区服务,深入基层,提供更好的服务给各类群体。

三、高校义工活动对大学生德育影响的调查研究

本研究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方式对在校大学生进行调查。其中问卷采取道德因素的5个维度,即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行为进行编制,较充分地对高校义工活动对大学生的道德影响进行调查。

道德认知方面,在对于义工的要求方面,23.3%的被试认为不需要任何条件,76.7%的被试认为需要有一定的条件。在这些条件中,63.1%的被试认为义工需要富有爱心和热心,40.8%的被试认为义工需要有无私奉献的胸怀,37.9%的被试认为义工需要有高尚的品德和坚定的信念,57.3%的被试认为义工需要敢于实践、不怕挑战,28.2%的被试认为义工需要有一定的知识储备。从结果可以看出,大学生普遍认为作为一个义工是要具备一定的条件的,相对于一些专业上的条件来说更加看重义工的爱心和热心,因此在人员选拔和相关培训中需要注意相关的方面。

道德情感方面,对于在义工活动中个体获得的感受,84.5%的被试认为自己在活动中得到了快乐。在对于接受他人给自己的帮助而产生的情感体验方面,大部分被试报告懂得感恩,由此可见在关于道德的情感方面被试所具有的情感较为积极。

道德意志方面,在义工活动中面对和他人存在异议的情况下,58.3%的被试会选择变通的方式进行解决,总是坚持的被试只占到15.5%。

道德行为方面,在义工活动的收获调查中,45.6%的被试认为在活动中认识了更多的人,50.5%的被试认为自己开拓了眼界,61.2%的被试认为自己学会了理解与感恩,38.8%的被试认为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得到了提升。可见,义工活动对于学生来说影响最大的还是为人的方面,但是在活动的安排上也要进一步兼顾学生的综合能力的培养和锻炼。

四、义工活动对高校德育工作的启示

大学生们通过参加义工活动,从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行为这四方面得到了很大的感性认识和价值体现。德育目标也在此得到升华和内化,做到了真正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目的,他们用自己的无私奉献、暖暖爱心,在付出中学着成长和感悟,同时也得到了外界对自身的肯定,达到了自我价值的体现。这一德育实践过程为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总目标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一)为大学生提供了德育实践的平台

义工活动的开展要通过大学生自己的组织、策划和参与,从活动背景、活动目的、活动意义和活动内容等环节的精心设计,这一系列的过程也正是大学生们进行道德判断、道德行为、道德评价等实践过程,在一次次的考验中,让他们感受到什么是爱,什么是责任,什么是付出,什么是价值体现。如“关爱你我、温暖夕阳”的敬老院义演活动,大学生们通过和老人们的交流,了解他们的喜好,从而安排适合他们的节目,让他们感受到小辈们带给他们的关爱,这个义工活动,都是学生们自愿参与,无私付出,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让老年人们心中充满暖暖的爱意。

(二)鼓励大学生发挥创新能力

义工活动的成功开展,需要大学生们付出很多心血和努力,此外也锻炼了他们的创新能力。现在的大学生们不再拘泥于简单的活动形式,而敢于创新和尝试,用自己的聪明才智给他人带去快乐。如“换物行动力倡低碳――以物易物”活动,在通过交换各自的物品,一方面使物品达到了最好的使用率,另一方面,通过交换物品获得的差价再去奉献爱心,通过参与这个活动,大学生们既可以积极宣传低碳环保的理念,又给大家带去了付出的快乐。因此,义工活动给大学生们一个敢于想象、敢于尝新的机会,让他们的小爱可以汇聚成大爱,丰富活动的形式和理念,提升了义工活动的内涵。

(三)打开了大学生的眼界和胸怀

现在的大学生往往沉溺于网络,喜欢和电脑交流,对世界、对社会有着片面的认识。如何让他们真实地去认识这个世界和社会,最好的方式就是“以情感人、以境触人”。只有投身于真实的环境中,让人有真切的感受和体悟,这种提升才是有效的。此外,义工活动所涉及的面很广,不仅从社会各个阶层,社会各个领域,而且从与自身有关的人、事到整个社会和国家都有所涉及。这可以让大学生们有机会看到真实的生活环境、知道社会的真实发展状况,从而能够客观地看待人和事,避免片面和偏激,营造积极、健康的校园环境及社会环境,让他们自我定位,自我成长,自我奋斗。

[ 参 考 文 献 ]

[1] 李顺琴,李兴奎,罗晓云.义工特色化:农业高校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J].农业教育研究,2012,(1):11-13.

[2] 李向前,林枫,邹娟.浅论高校“义工”学分制的实施及其完善――以成都理工大学为例[J].成都理工大学学报,2008,(3):83-86.

[3] 吴月齐.高校大学生社区义工服务的实践与思考[J].教育与职业,2010,(6):169-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