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6 18:27:4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资金监管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摘要:随着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国家对卫生投入的调整,社区卫生服务站如何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以及政府投入的资金如何监管成了一项重要的工作。就社区卫生服务站如何强化其职能以及资金监管方式提出建议。
关键词:社区卫生服务站;管理;问题;对策
1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开展情况
1.1深入宣传,居民健康意识有效增强
2009年以来,以龙泉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13个社区服务站以各种形式分别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一是发放资料。各社区共发放健康手册共6000余册,发放疾病预防资料10000余份,宏图社区还发放健康教育处方300余份。二是办宣传专栏。共办健康知识专栏30余期。三是培训讲座。各社区分别请资深专家开展健康教育讲座15次,共培训居民达3000多人。通过以上措施有效地提升了居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增强了居民预防疾病的能力。
1.2优质服务,居民健康水平有效提升
(1)保健服务成效明显。一是免费对0-3岁儿童实行“4•2•1”管理和生长发育监测,开展与儿童相关的服务和新生儿保健、访视。二是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实施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三是开展老年人保健服务。对老年人疾病预防、常见伤害预防、自救和他救、自我保健等服务。1-8月对儿童共实行“4•2•1”管理监测1980人,随访新生儿218人,进行各种疫苗接种3193人次;共开展孕产妇保健服务233人;登记管理高血压、糖尿病等六类慢性病人3297人。
1.3强化措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效处置
一是不断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预案要求进一步明确,措施进一步有力,责任进一步加强。二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得当。今年,在甲型H1N1流感疫情期间,迅速启动预案,严格监测,及时报告,排查出入境人员,坚持七日健康监测,共查出入境人员933人,监测入境人员47人,有效控制了疫情漫延。三是卫生消毒制度落实到位。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坚持开展消毒灭菌活动,配合社区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公共卫生环境得以净化。
2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服务体系不顺,双向转诊机制未形成。社区卫生服务站是国家卫生体制改革的产物,是广大居民群众的需求。使有限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资源使用率低,造成资源浪费。社区卫生服务站公益服务未完全体现。
二是管理体制不顺,管理机制不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其主要工作依托的是社区,所服务对象是社区居民,最终落脚点是社区,那么,社区居委会理应是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基层管理者,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管理与服务、考核与评价,社区居委会都应参与。
三是人员流通不顺,用人机制未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站人才队伍建设不足,主要表现在人员学历偏低,专业技术人员短缺,加上社区卫生服务站均系民营私立性质,人才不能统一配置,学历较高的院校毕业生不愿进等,影响了社区卫生服务站发展。
四是经费渠道不顺,影响卫生服务站发展活力。2008年,国家实施“3342”(中央3块、省3块、市4块、区2块)财政补贴,下拨龙泉社区卫生服务站补助经费110万元(一般的卫生服务站6万元,较大的卫生服务站7万元,较少的卫生服务站3万元),但根据社区卫生服务站实际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同时,也存在财务管理体制不健全的问题。
3社区卫生服务站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一是完善机制,坚持建、管、用的原则。政府应将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纳入政府统一规划建设,在批准规模小区建设时,要审定规划具有服务功能的卫生服务站的地点。进一步完善由街道、社区参与管理的联运机制。同时,把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考核考评纳入监督机制,真正实现社区卫生服务站为民所办、为民所用。
二是用活政策,促进社区机构与辖区大医院双向转诊的合作关系。主管部门要切实把国家医疗政策用好、用活,并落到实处,深入探索社区居民双向转诊的新路子,充分引导社区卫生服务站把握政策尺度,坚持居民“小病在社区、大病上医院”的原则,积极主动与大医院协作互动,建立和稳定双向转诊关系。
【摘要】“余额宝”作为一种新兴的第三方贷款销售平台,刚刚出现就对我国的金融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日常生活网络化的 21 世纪,投资网络化也将必然成为未来发展的趋势。随着我国金融领域在网络方面的创新,也对法律法规的完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律人应当顺应网络化发展趋势,弥补我国法律在网络投资这一方面的空白,本文仅从经济法简论之。
【关键词】余额宝,证券投资,法律,网络化
2013 年 6 月 13 日,余额宝正式推出“余额宝”这一业务,余额宝用户将资金转入余额宝内,既可以随时用于余额宝消费、付款等支出,同时也能够购买货币贷款投资收益,获得增值。余额宝的操作流程并不复杂。用户将自己余额宝中的资金转入余额宝用户,后者中的资金平时用于投资金融产品,而当用户需要用钱时,可直接从余额宝用户提取。
余额宝实际上是将贷款机构的贷款直销系统内置到网站中,用户将资金转入余额宝的过程中,余额宝和贷款机构通过系统的对接将一站式为用户完成贷款开户、贷款购买等过程。而目前仅有天弘贷款“增利宝”一家贷款机构作为余额宝的对接贷款机构。
用户存在余额宝的投资所获取的利益并非是银行利息,而是投资货币贷款的收益,银行利息至少在国内是无风险的,而投资货币贷款尽管投资风险极小,但并不属于无风险投资。贷款机构抵御流动性风险的能力较弱,一旦贷款出现大幅缩水或投资者集中赎回投资的情况,而贷款手中所持流动性资产又不敷支出时,曾在 2006 年就出现过这种现象,这将是对货币市场贷款重要一击。货币市场贷款必将面临严重的被动局面,这种情况在 2006 年就曾出现过。
T + 0 交易适用于用户的不固定性,同时余额宝可以给用户贷款,使用户可以用此笔钱投资、消费,更多的消费者会选择使用余额宝。以前对于现金的管理一直以传统货币独占鳌头,但是因为传统货币不够方便,在 2012 年,贷款机构就要用投资者拥有或借用的资金来替客户先垫付资金,此时是最早的 T +0 产品的赎回过程。
虽然省略了传统货币带来的不便捷,但如果销售量增加,对于中小型的贷款机构的资金流动量是重大压力,此时需要贷款机构提出高效的营销方式来度过难关,不论是哪里信用体系没有 100%完善的,虽然淘宝推出天猫利用成交数建立信任度,但是对于信用体系依然不是完全靠谱的,信用体系需要国家政策的制定和支持。
如此看来,消费者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小额价值、数量较少的商品后由作为第三方的直接余额宝垫付,操作流程简单、方便,快捷。而增利宝则是作为一种货币贷款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直接被消费者购买。
相对于用余额宝购买商品只能在网络上进行的局限性,用户将资金存放于银行零风险,以及购买商品的平台不受约束。由此而来,更多的人信赖有实力的贷款机构名而非排名 50 名左右中小型贷款机构,大型贷款机构介绍的产品也更受欢迎。
证券投资贷款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发行贷款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贷款托管人托管,由贷款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炒股、债券等金融手段投资。人们平常所说的贷款主要就是指证券投资贷款,它是一种间接的证券投资方式,投资者通过购买贷款的方式来间接投资于证券市场。
证券投资贷款的设立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通过发行贷款股份成立投资贷款机构的形式设立,通常称为机构型贷款; 二是由贷款管理人、贷款托管人和投资人三方通过贷款契约设立,我们通常将其称为契约型贷款。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的证券投资贷款基本都是契约型贷款。
随着网络在社会应用中的普及,网络已经成为大众化的工具,网络也逐渐深入到金融行业中,银行销售的产品也将目光转移到互联网上,其中也包含贷款。银行以往的收入来源主要依赖于储户的存入银行的钱来获得利息差额,像余额宝这样的新式业务渐渐融入老百姓的生活,影响老百姓传统的投资、理财理念,虽然现在这种新的网络贷款形式没有像银行的存蓄业务一样被大众完全接受,但是作为网络的金融界势必会对传统的商业银行造成严重冲突,同时网路上的金融行业一定有更加开阔的发展空间和市场,必将成为金融 IT 及大数据挖掘机构的新宠儿。
虽然我国在证券方面法律不断加强如《证券法》、《证券投资贷款法》《信托法》等法律法规,但是依然不及贷款业法律。liuxue86.com
证券投资贷款的法律依然不够完善,没有以此为主导的相关法律法规,甚至连较为相配套完善的规范性文件都没有,没有一套完善的证券投资贷款法案,对于在贷款中产生的问题,政府即使参与进去监管,但是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作保障,政府也很难有效担任起监管的重任,监管的操作性差,监管力度便跟不上去,国外的证券投资贷款具有延续性,法律法规相对健全,而我国到现在为止,监管贷款行业的机构如中国证券业协会主要要求大家以自律为主,没有行政处罚的权利,一次监管的力度一定会受影响。
目前,我国网络证券投资贷款的法律制度还处于空白状态。我国2012 年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贷款法》,及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部门规章均未出现与证券投资网络化相关的条文,这也让目前的网络证券投资者的利益存在着一定的风险,缺乏相关保障难以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投资现状。
这要求有关国家权力机构尽快完善相关法律规章的制订,弥补我国法律在这方面存在的空白,真正做到与时俱进,尽量规避法律的滞后性。从而,为调控证券投资网络化中出现的各种法律关系提供法律上的支撑。同时,我们也应当完备相关执行、监督体系,确保相关法律得以准确适用、实施。
余额宝的一经投入市场,便以惊人的迅猛速度发展,从中我们不难看出未来网络证券投资贷款将会为我国金融界注入一股新的力量,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在我国金融界发展创新的同时,法律应当与时俱进,跟进时代的发展步伐,适应社会的广泛需求。
参考文献:
[1] 欧丽君,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成长性评价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08
[2] 王怡,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成长性影响因素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07
[3]大智,创业板上市公司财务评价指标体系研究[D].东北林业大学,2002
【关键词】网上支付 沉淀资金 监管
一、引言
2000年以来,互联网在中国呈现出爆发性发展的趋势,不仅网民规模不断扩大,达到4.57亿,而且网络消费总量也快速增长。据中国互联网数据中(DCCI)2010年11月23日的中国互联网市场调查数据显示:2010上半年网络消费总量达4734亿,预计2010年全年增幅为48.8%左右,中国网民网络消费总量将首次突破1万亿人民币大关,人均月度网络消费额达到206元。据中国互联网络中心《第2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2010年是网上支付的快速发展期。截至2010年12月,网上支付用户规模达到1.37亿人,使用率为30%。这一规模比2009年底增加了4313万,年增长率高达45.9%。网上支付用户规模三年之间增长了3倍,比2007年底增加了1.04亿用户。由此,随着网上购物等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新兴电子支付工具不断出现,电子支付交易量不断提高,网上支付不断发展,与此相伴的网上支付中沉淀资金的问题自然也就浮出水面。
二、国内网上支付平台及其发展
网上支付,是指通过互联网实现的用户与商户、商户与商户之间的在线货币支付、资金清算、查询统计的过程。网上支付包括直接使用网上银行进行的支付以及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间接使用网上银行进行的支付。根据Enfodesk易观智库2011年2月21日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包括互联网支付、手机支付和电话支付)交易额达到11324亿元。第三方支付市场依然保持较高的市场集中率。支付宝以49%的份额占据半壁江山,排名前五的支付宝、财付通、快钱、Chinapay、易宝支付占据近90%市场。
来自支付宝公司的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支付宝日交易总额达到5662亿元人民币,日交易笔数超过500万笔。显而易见:以支付宝目前日交易量15.5亿元、7天收款期计,平均每天账户上吸纳的客户保证金就是108.5亿元;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0.5%计算,一年的利息收入可以达到5000多万。扣除必要地实缴资本,日均沉淀资金可达80多亿。
三、网上支付沉淀资金存在的问题
网上支付所产生的沉淀资金主要是针对平台账户模式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而言。沉淀资金主要包括两部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资金和交易前后暂存在平台虚拟账户里的资金。其中,交易过程所产生的资金是指支付系统中正处于支付过程中的资金。为了保证交易双方的安全以及建立信任,第三方支付平台一般规定只有当买家收到商品并确认付款后,系统才能把货款划到卖家账户。交易过程中的资金就这样产生了,这也是沉淀资金的主要构成部分。
网上支付所产生的沉淀资金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第三方电子支付监管体系不完善
在电子商务网上支付中,第三方支付商提供的网络虚拟账户是连接买家与卖家的重要纽带。通过第三方支付商提供的担保,买家卖家之间建立信任并完成交易。在这一过程中,沉淀资金的管理就会出现巨大的漏洞,那就是买家存放在第三方支付商账户里的钱由谁来监管。根据2010年6月21日《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已经明确将第三方支付平台作为支付清算组织进行管理,并且规定由银行设立专户存放,提取备付金,第三方支付平台不得擅自挪用备付金。但是并没有对沉淀在其账户里的资金做出规定。再者,第三方支付平台在商业银行的账户,银行无权过问账上资金的流向。即使有一定的法律规定,如第三方支付平台不得擅自挪用客户金额,但实际上交易都是在第三方支付商的虚拟账户里进行的,银行对实际的交易数据并不知晓,第三方支付商调动虚拟账户里的资金银行根本难以监管。
(二)管理风险与支付风险
由于第三方电子支付监管体系的不完善,法律在第三方支付商在资金调动方面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因此,沉淀资金往往是由第三方支付平台自己进行管理。
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第三方支付平台想要把账户里的资金挪作他用或者进行某些违法行为譬如洗钱,是轻而易举的一件事。比如前不久,江苏苏州侦破的一起赌场案中,抓获第三方支付平台“快钱”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经查,其与境外赌博集团勾结,协助境外赌博集团流转资金30余亿元,并从中获利1700余万。
其次,在资金的流动性管理中,可能存在资金安全问题,进而引发支付风险和道德风险。目前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中,基本都可以直接支配交易资金,这就容易造成资金不受监管、越权使用,甚至进行风险投资的问题。早在前些年,这种资金管理办法就在证券业使用过,可想而知,券商挪用股民资金的案件数不胜数,局面难以控制,最终出现巨大的风险。同理,目前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沉淀资金,如果管理运用不当,也可能导致各种各样的偿付风险和金融风险。
(三)存款利息分配问题
巨额的沉淀资金必然可以获得巨额的存款利息。然而,存款利息究竟归属于哪方?产生的存款利息在合同中即用户协议当中并未明确其归属,又由于第三方支付平台只是对资金进行代管,那么根据的性质以及合同内容,作为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是不能享有这笔利息的所有权。然而,在具体的实务中,这笔利息往往作为第三方支付平台免费提供服务的补偿。事实上,这笔钱在银行账户上的利息归客户、银行还是属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服务性收益都没有一个准确的定论。
四、关于网上支付产生的资金沉淀的监管建议
(一)提高行业准入标准,建立完善的第三方电子支付监管体系
在《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方法》颁布之前,我国第三方电子支付行业的准入标准相对较低,第三方电子支付机构的规模差别很大,良莠不齐。许多小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缺乏稳定的客户群体,容易通过一些违法手段譬如洗钱来牟利。一般来说规模小的支付机构比规模大的更容易引发金融风险,因此,有必要明确规定第三方电子支付机构的注册资金规模,并将其规定为重要的准入标准之一。与此同时,应该从对内控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出发制定相应的标准并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以发放牌照的形式对第三方电子支付机构进行有效的约束。
根据最新颁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方法》的规定,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应具备的资本实力为申请人申请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至少为1亿元;申请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至少为3000万元人民币,且均须为实缴货币资本。同时确立中央银行为监管主体,第三方支付平台开户银行辅助中央银行进行监控。
然而,截止至目前为止,原先几百家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中获得牌照的有10多家,而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方法》中的规定,这些获得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服务机构应该进行用户的实名制注册,反洗钱的监控系统的构建。但是,如今用户仍然能够不通过实名制注册而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结算与转账服务。
(二)向监管部门缴纳保证金,防止沉淀资金被非法使用
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方法》中的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接受客户备付金的,应当在商业银行开立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存放备付金,并且只能选择一家商业银行作为备付金存管银行,在该商业银行的一个分支机构只能开立一个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备付金存管银行应当对存放在本机构的客户备付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第三方支付机构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开立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只能将接受的备付金存放在支付机构开立的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支付机构的实缴货币资本与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0%。
然而,我们必须看到,第三方支付企业的资金沉淀问题,其实并没有比较好的解决。《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方法》中规定了支付机构只能选择一家商业银行作为备付金的存管银行,但是,付款者肯定会使用多家银行的资金账户,这就要求支付机构在不同的银行账户之间进行结账,这会增加支付机构的成本,并且会影响效率。而且,在支付平台使用沉淀资金的方面上,也没有出台具体的管理细则。在这两个方面,监管部门仍然需要出台更加详细地监管方法,譬如支持支付机构在不同商业银行开立备付金专业存款账户以及转账使用细则,提高保证金比例等等。
(三)明确利息归属,合理分配利息
沉淀资金的规模巨大,每年产生的利息更是一笔巨大的财富。然而,沉淀资金的利息归属一直是个比较大的问题。在《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并没有对这笔利息的归属作出明确的解释,只是要求托管银行进行利息的核查。
从法律上讲,沉淀资金相当于客户交给第三方支付平台管的保管物,本身还是归客户所有,因此按理说利息也应全额退还客户。或者可将备付金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作为保险金为客户提供保险。
也可以采取事前协商的方法,将利息在客户和第三方支付公司间进行比例分配。支付公司所得利息可以当作为客户备付资金保管费或者手续费。关键在于,不管是通过哪种方式所获取利息,支付机构必须事先向客户说明清楚,让客户有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至于支付公司利息收入的使用,可以建议其自愿用于自身安全或服务设施的提升,或者直接为客户提供更多更好的增值服务。
参考文献
[1]冯然,第三方电子支付产生的沉淀资金问题及监管研究[期刊论文]-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9(33).
[2]李芳,电子商务中的“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透析[期刊论文]-时代金融.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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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金良,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期刊论文]-商业文化.2010(12).
[5]钱卫华,浅析《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方法》对规范第三方支付的意义[期刊论文]-中国商界,2010(7).
论文关键词:小额信贷,风险,规避对策
小额信贷最初由孟加拉国农业经济教授穆罕默德·尤努斯于1976年最先实施,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借鉴孟加拉国小额信贷制度的成功经验,我国也开展了小额信贷业务。在我国,农村小额信贷指基于农户信誉,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一种不需要担保的额度较小且具有反贫困、促发展功能的贷款种类。通过几年的发展,农村小额信贷制度有效的改善了农村资金短缺的现状,增加了农民的经济收入。但是,小额信贷在发挥作用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影响了小额信贷制度的健康发展。
一、农村小额信贷制度的发展现状和特性
(一)小额信贷制度的发展现状
到目前为止,小额信贷制度表现出了快速发展的态势,已惠及全世界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5500万到6000万人,促进了社会发展与和谐。我国小额信贷制度自实施以来,表现出发展速度快、涉及面广、效果好的特点。尤其在2001年以后,小额信贷制度在中央银行再贷款政策、农村信用环境改善、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等的推动下,得到了迅猛发展。有关资料表明,目前农村小额信贷覆盖面已达到32%,在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小额信贷覆盖面更高。小额信贷制度对我国农村经济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金融论文,解决了农村中低收入群体融资难的问题,同时促进了农民的脱贫致富,促进了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但是,由于小额信贷制度自身的局限性以及外在因素的影响,使其在发展的过程中暴露了一些问题,影响了其健康发展。
(二)小额信贷制度的特点
由于农村小额信贷具有明确的扶贫和促进农村发展的功能,所以其具有了非常明显的特性。其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不需要担保,降低了贷款的难度。农村小额信贷信贷是一种自然人贷款,以农户的信誉和还款能力作为贷款信用,无需担保。2、贷款利率较低。因为要发挥小额信贷的扶助作用,同时借鉴国际小额信贷的成功经验,我国小额信贷定制了较低的利率水平。3、用途规范不明确。此类小额信贷,没有规定较为严格的贷款用途,有较大的利用范围,可以用来农业或工业生产,也可以用来日常消费。4、贷款手续不严格。因为此类小额信贷具有涉农性质,农村组织松散,必须依靠当地的村委会帮助办理信贷手续,因此具有不可避免的漏洞。
二、农村小额信贷制度的风险及成因
小额信贷制度与其他商业信贷相比,面临着较特殊和显著的信贷风险。农村小额信贷风险的主要来源包括:1、自然风险,我国种植业、养殖业受自然因素较大,一旦受灾,农业减产,直接降低农民的还贷能力。并且,我国还没有普遍实行农业风险保险机制。2、市场风险,广大的农民群体仍是小规模的经营模式,缺少信息渠道,农产品销售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较弱论文提纲怎么写。3、道德因素,小额信贷机制不完善,对小额信贷机构内部人员不能形成有效的制约,加之借款者对还款事宜抱有侥幸心理,导致小额信贷具有较大的道德风险。除此之外,本文认为我国农村小额信贷风险的根源还在于:
(一)自身局限性造成的风险
1、贷款利率偏低。国际上成功小额贷款的存贷差要高达8%—15%,而在中国目前农村信用社资金成本在3.5%左右的情况下,贷款利率只有8%—10%金融论文,而此时刚刚仅能使其自负盈亏。从实际执行结果看,我国绝大部分小额信贷项目执行的都是低利率政策,都没有从财务自立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制定合理的利率水平。要知道,小额信贷主体从本质上说是企业,而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利率水平的偏低,使放贷主体经济效益不高,放贷积极性受挫,从而不利于放贷主体的发展;另一方面,较低的利率使贷款者有可能降低对贷款的使用效率,从而增加了违约的风险;再者,较低的利率容易使各阶层争夺这份资本,往往使贷款落不到真正需要的人群手中,从而失去了小额信贷应发挥的作用。
2、贷款品种的单一、额度小。农村小额信贷的品种的单一性决定了小额信贷的规模,表面上看会降低信贷风险,从长远来发展来看,不利于其抗风险能力的发挥。农村小额信贷的额度设计得较小,能降低信贷主体的受损程度,但另一方面小额度的贷款一般满足不了贷款者的要求,经常出现相互担保、相约不还得现象扰乱金融秩序,反而增加了信贷风险系数。
(二)管理疏漏造成的风险
1、外部监管不到位。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监管机制处于不完善状态。有关部门未对具体监管方式作出统一的规定,放贷主体和政府部门关系不明晰或不对称,造成监管困难。
2、贷款机构内部管理疏漏。小额信贷机构内部管理机制松散,是造成风险的重要成因。贷款调查不到位,部分农户资信评估存在形式主义的现象。农村小额信贷的审查和信用评级主要靠村委会和农户,而村委会人员难免会在其中掺杂人情关系,使评估工作带有一定的随意性和片面性,信贷人员又缺乏对村委和农户的审查和调查,从而轻易地将贷款放出。更有甚者,贷款主体将材料交并于村委代办,这无形于将贷前审查环节落空,这些人为因素大大打造成了小额信贷的高危险性。办理贷款手续审查不到位,造成责任落空的风险。贷款主体在办理贷款时往往未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在办理贷款时金融论文,贷款者往往仅凭身份证则取得款项,而造成签字人与身份证登记人本身不统一,造成最后责任承担落空的风险。更严重的,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贷后审查的疏忽,贷款用途监管趋于形式。贷款用途检查是降低贷款风险的重要环节,贷款用途的审核是贷前的必经环节。但在现实中,由于贷款主体工作人员的疏忽,加上贷款者多为农户等,法律素质较低,对贷款用途问题认识不清,很容易出现转为他用,或代他人贷款等现象。由此还款风险大大提升。
(三)小额信贷的法律体系及相关机制建设不完善
1、小额信贷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农村小额信贷制度自实施以来,其法律地位问题一直困扰其发展。目前来说,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明确其法律地位,使其名正言顺的发展。
2、农村小额信贷功能定位不明确。农村小额信贷作为一项特殊的贷款具有利率低、无需担保的特点,但他它又区别于政府补贴,其贷款主体仍为营利性组织,仍需此部分营利作为贷款主体生存的血液,由于小额信贷功能的不明确、利率偏低、无需担保等的特点,使小额信贷制度发展尴尬,也由此带来小额信贷组织创立管理的主体、资金来源、信贷产品设计,风险监管等一系列问题。
3、保障机制、政策服务体系不完善。一套完善的保障机制和金融服务体系的建立,是保障小额信贷制度良性发展的必要条件。目前,我国农业灾害补偿机制、农户征信制度以及金融服务体系的不完善大大制约了信贷制度的发展。
三、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制度风险的规避对策
在市场经济型社会,法律应当发挥重要的规范作用。我国小额信贷制度的风险防范在借助各种技术性手段的同时更应该依靠制度规范,以法律的手段来保障小额信贷市场的正常发展和运作。
(一)完善小额信贷制度,克服自身局限性
1、建立适当的贷款抵押制度。建立适当的抵押担保制度是降低小额信贷风险的重要措施。然而在农村,由于法律制度的障碍,几乎没有可以抵押的物品,但广大农民又迫切需要这笔款项去脱贫致富。这就需要我们对此作出创新的担保制度,以促进小额信贷的发展。一是可以尝试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担保创新;二是尝试以村为单位的农民专业担保合作社作为担保机构;三是可以考虑改革现行的法律法规,允许农村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进入抵押范围,以实现与金融业实务的配合。
2、建立行之有效的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是决定小额信用贷款质量的关键,是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必须跟上小额信贷制度的发展。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和完善信用等级评定制度,1、要设立专门的机构保障资料的真实、可靠。真实、全面、准确的借款客户在信息是开展信贷业务的基础,因此金融论文,对相关信息要逐项认真审查核实,尽可能避免失实资料入档。2、明确评级责任。农户基本状况及信用反映等由专门机构的人员审查把关,并签字负责;农户信用贷款及还本付息,信用等级初评由信贷员负责,避免因不负责导致评级失误。3、探索小额信贷信用评级标准。评定农户信用等级,要对所有农户都采用统一的标准,以确保评级客观公正。
(二)改革放贷主体的经营模式
1、改革只贷不存的信贷模式,建立多元化资金开源渠道论文提纲怎么写。目前,有些现代企业只贷不存,从商业角度看,只贷不存的经营模式不能长期存活,具有较高的操作的成本和巨大的投资风险。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才能保障充足的资金,这是实现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因此,可以尝试改变农村小额信贷企业只贷不存的经营模式,在完善金融机构法制环境的基础上,放宽农村小额信贷吸收存款的限制,以确保充足的资金来源。
2、建立农业风险补偿机制,推广农业保险,促进银保合作。由于农业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尤其是对于我国地理位置较容易遭受自然灾害,农业保险显得尤为重要。强有力的农业保险保障机制是促进小额信贷创新的有力保障,使其降低信贷风险,促进其可持续发展。因此,为了规避信贷风险,必须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一是增加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补贴的力度;二是加速发展农村政策性保险制度,以减少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三是信贷机构与农业保险机构合作形成互动机制,开发保险和信贷配套的金融产品服务。
3、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在我国新农村发展的新形势下,农村对金融的需求越来越大,这就对金融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村小额信贷服务需求的增加必然要求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为此,我们在完善金融法制环境的建设、政府加强对金融市场监管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政策激励机制来保障金融机构在农村的广泛建立。一是政府可以尝试采取资金补贴,提供免税营业网点等措施吸引金融机构在空白乡镇增设金融网点;二是采用税收政策鼓励;三是出于金融机构是特殊的企业的原因,因此金融法机构要发挥其社会责任。
(三)加强农村小额信贷放贷主体的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内部管理规定,控制内部风险。要严格控制金融机构内部管理造成的风险。一是参照国际、国内经验,完善内控机制和规章制度的建设;二是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建立信息监控系统金融论文,对风险做出较为细致的评估;三是加强内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培训,提高其金融业务的处理能力;四是建立职工激励政策和奖惩措施,挖掘信贷人员潜能和避免人为因素造成的风险。
2、实行外部监管制度。目前,我国小额信贷制度并没有建立起有效、完善的外部监管机制。其关键问题在于如何划分央行与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之间对农村小额信贷组织的管理职能。因此,须将小额信贷组织纳入监管范围,明确其上级管理机关和责任制度。并对其作出规避风险的制度设计,以此来给小额信贷制度必要的制约。
(四)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给予良好的法律环境
时至今日,小额信贷制度在我国已有较为长足的发展,但并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它。为了规范管理小额信贷制度,我国有必要制定一部规范小额信贷的单行法,此法应当从放贷主体、对象、利率、担保制度等方面加以全面的规范,加强小额信贷制度的设计和完善。
总之,从我国全国范围看,农村小额信贷制度度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资金短缺的问题,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进一步巩固了农业的基础性地位。随着小额信贷制度的发展而暴露出的问题,我们也不可忽视,只有积极引导小额信贷制度的发展,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机制,解决其存在的问题,才能保证其健康发展,以发挥其对农村经济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杨山彬、申巧凤.浅议进一步完善农户小额贷款[J].河北金融,2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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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钱水土,夏良圣,蔡晶晶.小额贷款公司:现状,困境与出路[J].上海金融,2009(9).
[4]陈鹏.影响农户借贷行为的主要因素[J].中国金融,2009(20).
关键词:投资审计,建设领域,商业贿赂
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成为商业贿赂案件的高发区、“重灾区”,这是由于工程建设发展速度快、涉及范围广,而且往往涉及到大规模的资金流动,因而用于商业贿赂的金钱数额往往也很大。由于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本身的复杂性所造成的监督困难,以及监督体系的滞后,使得固定资产投资和建设领域成为腐败滋生的“温床”。
工程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不仅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而且行贿者往往把行贿付出的成本计入到工程成本中,降低了工程的质量,对工程安全造成了极大隐患,直接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毕业论文,投资审计。由此可见,工程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治理已迫在眉睫。
政府投资审计作为预防商业贿赂的重要手段,贯穿于项目立项决策、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合同控制、施工管理、质量监理、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监督检查等一系列全过程,而在这一系列过程中,项目立项决策、招标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理、竣工决算等几个方面产生商业贿赂的可能性最大。而目前政府投资审计主要是针对竣工决算开展,对于项目立项决策、招标投标、施工管理等环节商业贿赂的控制力要弱一些。从审计角度来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就是项目决策立项监督不力,在工程的计划立项上缺乏必要的程序和监督。部分领导在项目决策立项方面全部搞家长制、一言堂,不经过党委集体研究,不经过专家评审,或者是领导已经拍板确定项目,后续的可研、初设、专家评审等仅仅是走个过场,对于工程项目的立项、投资的增加有极大的随意性,从而给国家资金的使用带来极大的危害,为腐败埋下了隐患。这就要求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过程中,决策立项应作为首要关卡,对于项目的概算、预算认真审核,确定限额,严禁“三超”现象,控制项目资金的随意增加,同时要从项目合理性、可行性、效益性多方面分析,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从源头上扼制腐败的产生。
第二点,是项目招标投标缺乏监督,业主人为因素过大。现在许多建设项目招投标采用的是“综合评估法”。即先由相关单位计算出一个标底,然后对投标人从商务和技术两方面打分,参照标底按权重综合得分高者中标。这个招评标机制的缺陷就是人为因素大。投标单位通过对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行贿,一些行政领导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插手甚至非法介入操纵招投标活动。同时,投标人相互串通围标、投标人向评委专家或招标行贿等等,种种手段也是履见不显。可见,招投标过程中的商业贿赂是监管重要的一环,也是审计工程中的重点之一,绝对的权力必然带来绝对的腐败,审计机关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就是要加强对项目招投标阶段的审计监督,明确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约束对于政府投资权力的滥用,从而有利于防止经济犯罪、反腐倡廉。毕业论文,投资审计。
第三点,是合同签订管理过程要加强审计。建设单位由于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以及部分人为因素等原因,对合同签订把关不严,导致合同定价过高、合同内容相互矛盾等问题,而施工单位会依据签订的合同索赔,这就给审计工作带来被动和难度,容易使财政资金受到较大损失。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施工合同的事前审核,将上述项目职责真正纳入审计的范畴,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关口前移,这样不仅为日后工程结算及审计扫清了障碍,同时也规范了建设领域合同管理。
第四点,是对于施工过程的监管也是审计工作的新的重点。在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中,发现许多项目的工程变更缺乏经济性、效益性控制,变更频繁,导致造价攀升、概算超标等问题,造成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低下,浪费现象比较严重。同时也给某些施工企业有可乘之机,施工单位通过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行贿,任意增加签证工程量,甚至虚报工程量,套取工程资金谋取非法利益。由于审计大部分是事后监督,审计部门只能在已变更的基础上进行审核,收效甚微,特别对于一些隐蔽工程,现场已无法看到,审计的难度较大。
解决这类问题可以考虑一方面可要求各建设单位对规定额度以上的变更,事先报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审核。这样可以有效解决工程变更的盲目性,增强工程变更的经济性、合理性,工程造价会得到及时控制。另一方面对于质量监理过程加大审计力度,控制工程签证随意增加费用。毕业论文,投资审计。毕业论文,投资审计。对于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建立审计员派驻制度,实施现场跟踪审计,实现对于重点投资项目的全过程审计。
最后,是结算阶段商业贿赂现象严重。此时工程已经结束,施工单位为了在最终的结算中获取更多的利润,会不断地向业主寻求支持,通过签证、索赔等各种方式,要求增加造价,这其中就极易产生腐败。同时,施工单位在最终的结算时,还可能通过向监理、中介审计等人员行贿,以便虚报工程量,达到多计工程价款的目的。这就要求在审计过程中,要坚持采取项目资料审计与工程现场取证的审计方法,采取就地审计、阶段性分类审查和详细审计相结合的方法,逐个阶段进行审核。对工程量、材料价格、工程取费标准、定额套价等进行全方面覆盖,确保工程造价审计结果客观公正、真实可信。重点对工程量变更签证方面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反复推敲,从中发现疑点,从中挖掘案件线索。
总之,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的治理要重视标本兼治。治“标”的重点在于及时、有效地打击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强调刑罚在治理商业贿赂中的威慑作用,加大刑罚的力度。毕业论文,投资审计。治“本”的重点在于完善市场经济规则,完善相关市场制度,真正去除商业贿赂得以繁衍的土壤。毕业论文,投资审计。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应不断向决策、设计、施工管理、质量审计方向延伸,只有将审计延伸到项目决策、论证、实施、评估、验收的全过程,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审计机关监督公共资金真实、合法、有效使用的职能,真正起到预防商业贿赂的作用。
摘要:我国P2P网贷平台经过多年的发展,整个行业显现出收益率降低,不同地域的利率存在明显差异的现象。资产实力雄厚的知名企业或银行系开始推出P2P平台进行入网贷行业,中介模式的私营P2P网贷平台则通过较早进行该行业的优势努力扩大市场份额,使得该行业的投资风险与收益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同时,行业监管的力度逐步加大,管理细则即将推出,一直以来发展不够规范的P2P网贷行业将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
关键词 :P2P网贷平台;收益率;强化监管;风险控制;
引言
据统计,我国P2P网贷平台交易市场规模已经超越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P2P网贷平台交易市场。一方面,私募股权投资加速增长,截止2014年7月,全国已有近20起投资案例。另一方面,所谓的“跑路”事件频繁发生,自去年以来,全国倒闭的P2P网贷平台累计超过120多家,逾20亿元资金被套牢,投资人损失惨重。无序的格局使得投资者加强监管的呼吁越来越强烈,业界对P2P网贷平台行业监管也加快了步伐。因此,P2P网贷平台行业监管的制度急需出台,人们期望强化监管,市场利率理性回归。
1、P2P网贷平台行业的现状
1.1 网贷平台收益率普遍下降
2014年,我国P2P网贷平台新增数量继续大幅增长,发标规模也随之扩大,导致投资人抢标现象大幅减少,供需矛盾趋缓,其直接后果是借贷利率下降。事实上,P2P网贷平台行业的整体收益率已经出现了拐点。目前,盛世汇海P2P网贷平台产品最高收益率为13%,卡趣网在线投资服务产品的年化收益更是在7.2%至12.6%之间,而国内最早进入P2P网贷平台行业的宜信早在前些年就将收益率降低到了10%左右。因此,可以预见,市场上动辄20%年收益的平台将快速消失,行业平均利率水平将逐渐降至10%左右。在市场博弈因素决定下,随着投资者数量增加,利率下降是一种自然趋势,整个行业利率将回归理性。其实,全世界信贷金融业发展100年以来的历史,在任何一个阶段、任何一个区域,都不曾有三年年化收益率超过15%的产品。
1.2 南北行情表现出明显的不平衡
我国P2P网贷平台行业一方面表现出发展迅猛发展的势头,一方面表现出利率过高,并且南北差异大的特点。通常,国内外的P2P网贷平台正常出借人的投资回报率在7%-12%之间,实际的情况是北方诸多省份的P2P网贷平台市场利率普遍都在15%左右,而南方的部分省份常态收益率则在20%以上,南北行情表现出明显的不平衡。以P2P网贷平台市场极为发达的杭州为例,大部分平台公司给出的年息接近24%。而这仅仅是表面上的利率,平台公司还通过各种活动奖励员工与客户。显然,这背后的原因就是杭州新开的平台公司越来越多,如果不提高收益就难以招揽客户。这种现象的背后显现出市场资金的紧张。因此,那些急于通过20%以上的高回报率来吸引投资人的平台显然存在着风险。
通常情况下,线上交易成本要比线下低,P2P网贷平台网贷的借贷利率高于线下的借贷可视作正常,但如果大大高于线下则显然属于畸形。浙江衢州的“中宝投资”于2014年4月份发生了老板“跑路”事件。调查发现,该平台成立三年以来的平均年化收益高达34%,并且大部分资金被老板挪作他用,无法长期经营下去就以“跑路”告终。
这种现象的形成原因主要还是投机行为使然。由于监管不健全,当前情况下成立一家P2P网贷平台公司的门槛很低。有些投资管理公司只需要花几万元买一套软件,就能进入P2P网贷平台领域。而较低的准入门槛就造成了整个市场的良莠不齐,同时也抬高了整体利率。
1.3 银行与上市公司涉足网贷平台
2014年是上市公司纷纷扎堆P2P网贷平台的一年。据统计,2014年已经有超过20家上市公司涉足P2P网贷平台行业,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就是熊猫烟花,其投入资金量最大,并打算把金融业务作为未来的主要业务。银湖网的注册资本也从1亿元提高至5亿元,将成为行业内仅次于陆金所的第二大平台。
银行系的上市公司凭借自身的优势也在紧锣密鼓地打造P2P网贷平台。继招商银行去年自建平台后,今年7月民生电商也建成了自己的P2P网贷平台——民生易贷。还有华夏银行以及包商银行也在积极筹备互联网理财平台。
除此之外,上市券商也不甘落后,广发证券旗下广发信德上市券商宣布对深圳P2P网贷平台企业投哪网注资近亿元,持股比例超过30%。甚至拥有国资背景的上市企业也注资P2P网贷平台企业,如陕西金控旗下全资子公司的金开贷,北京海淀国司均推出了P2P网贷平台项目。
可想而知,上市公司构建的P2P网贷平台与早期的以私营、小型的P2P网贷平台相比,都有背后的股东资金实力强劲、抵御风险能力较强的共同特点。
1.4 网贷平台倒闭现象依然严重
在互联网金融大潮下,P2P网贷平台经历了爆发式的增长,成为传统金融服务的有益补充。然而,尽管这种普惠金融让许多小微企业或者个人受益,但由于长期缺失监管,缺乏法律规范,行业一直处于野蛮生长状态。资金链断裂或倒闭等现象频频出现,给P2P网贷平台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从2012年末优易贷“跑路”,到近期旺旺贷涉嫌诈骗“跑路”,P2P网贷平台行业已经爆发了几轮的“跑路”潮。数据显示,2013年10月以来,几乎平均每天就有一家平台陷入资金链断裂或倒闭状态。2014年前6个月,共有55家平台出现“跑路”、提现困难或运营不善而关闭。2014年8月新上线平台北京龙华贷更是只上线一天便“跑路”了。截至2014年7月份,可查的P2P网贷平台机构有1200家,实际“跑路”的有150家。这确实说明了管理的缺失造成了网贷市场的混乱现象。
在整个行业缺少强有力的监控的状态下,有一些上市公司纯粹为了拉抬股价,玩概念,对于P2P网贷平台的投入往往不会大,其风险管理能力相对也较低。也给缺乏管理的网贷市场带来混乱。但是,令人担忧的现象是,无论机构还是官方数据都显示出P2P网贷平台的高风险,平台的交易量却不断攀升,投资者的热情也不降反增。数据显示,2014年第二季度我国P2P网贷平台网贷市场相较于第一季度有明显增长,行业交易规模环比增长26%,达381亿元。
2、强化P2P网贷平台监管的对策
分析与归纳P2P网贷平台倒闭的主要表现与原因,可以看出,之所以网贷平台倒闭现象频繁产生,一是该行业门槛低、无监管,以致有人用虚假信息资料实施诈骗。二是平台吸收投资人资金自用或给关联公司使用。这种自融平台多采用“借新还旧”方式维持,若后续资金填补不上则将发生资金流断裂,实际上这是一种非法集资。三是点对点网络信贷平台不使用第三方托管机构,将投资人的钱放入平台关联的资金池中,再由平台借给借款人,资金流向不透明,从而产生风险。四是P2P网贷平台自身为借款人做担保,或网贷公司之间进行“同业拆借”。由于审核机制、风险控制能力等的缺乏,借款人的信誉问题往往难以确保,最终导致出现坏账等问题。五是单人借款金额过大导致经营风险。网贷平台单个借款人的贷款额与平台资金实力不匹配,存在大标逾期风险和绑架风险。一旦大额借款人效益不好,还款逾期,平台也会随之倒闭。P2P网贷平台一旦发生网贷平台倒闭事件,将给投资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也对社会和谐稳定埋下极大隐患。因此,加大监管力度已经成为大众的强烈呼声。
随着P2P网贷平台倒闭事件愈演愈烈,处于行业链条上的利益相关方也频频出手。继2014年4月份一次性下线800家P2P网贷平台后,百度公司最近再次对平台上进行搜索推广的P2P网贷平台推出强制规定,即P2P网贷平台综合利息不得高于年化18%,否则给予推广下线。虽然百度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并不见得合理,但在监管没到位以前这么做至少能起到规避风险的作用。可以预见,这种网络平台自发的防风险措施并不能根本上解决问题。
我国监管部门设定了P2P网贷平台的几条底线,央行关于加强对P2P网贷平台监管的指导意见也已制定完毕,但是粗线条的规则与指导意见比较宽泛,是针对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框架性指导,并不具体针对P2P网贷平台、众筹、第三方支付等出台细则政策,因此,抓紧制定细则,确实采取有效措施以降低点对点网络信贷市场的风险已经是个十分紧迫的问题了。从立竿见影的效果出发,加强监管的措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实施:
首先就是对高管与公司的资质进行审核。可以设定相应的准入门槛,在一定程度上,提高P2P网贷平台公司的资金安全性。比如,公司高管必须要有金融从业背景,资金必须托管到银行,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等。
其次是加强P2P网贷平台的坏账率监控。目前,信贷平台的坏账率都在2%左右,有的平台坏账率甚至达到5%以上。如果将平台坏账率控制在合适的范围之内,就可以有效防止信贷平台的网贷平台倒闭现象。
严格控制中介性质的平台。即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不得将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以及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引入投资人保护机制。由具有担保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担保公司为所有投资项目提供担保,借款人逾期还款三个月以上,由担保公司进行先行赔付,包括全部未付本金、未付利息、逾期罚息,确保投资人利益。
此外,利用信息技术的提升对P2P网贷平台交易进行监控,全程监控P2P网贷平台公司是否存在资金池、期限错配、拆标、自融等违规行为。
3,结束语
众所周知,P2P网贷平台的借贷双方大部分是个人、微型企业、中小工商户,这部分人很多是现金交易,在银行没有流水,也没有稳定的工作,而目前P2P网贷平台行业还无法接入央行的征信系统,这就对风险控制提出了很大的挑战。作为小微投资者,如何选择安全可靠的P2P网贷平台投资是至关重要的。投资者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坚决抵制高收益诱惑,尽量不要投资年化收益在15%以上的平台;要了解平台对借款人的筛选方式,如果完全通过线上认证开展信用借款业务,则平台的风险相对较高。同时,要了解资金是否安全、信息披露是否完善以及产品法律设计是否健全;最后,要了解本金与收益的保障方式与保障机构。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既取得相对高的收益,又能保证资金的安全。作为监管部门需要在政策层面给予推动与支持,加快行业标准化从上至下的推进与实施,才能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全面落地的同时,实现政策层面监管到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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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出版制度 学术书评认定制度 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制度
好的出版制度应具备基本的六个条件[1]:扬善抑恶、激发原创、持续增长、鼓励敬业、无为而为。我以为这六条很好,每条设想,都是针对现行制度弊端的反制构想。《我国现行出版制度的弊端及其影响》所反映的问题,一是属实,二是严重,三是根子深,非写写文章所能奏效。甚至,大多数基层从业人员不得不无奈应对,而且难以预料什么具体时间可以解决。但就本质而言,是必须解决、也一定会解决的。出于这种认知,每个有责任心、有良知的出版从业者都应为之鼓与呼。
1、打破“高度的行业垄断”
高度行业垄断的表现[1]是:“目前,出版权力都垄断于各种以利润最大化为唯一目标的出版机构(出版社和杂志社),国家将书号分配给各出版社后出版社就直接高价卖给作者,再加上出版社强行要求著者由出版社安排进行设计、排版和印刷等附加服务(强制消费)而形成的费用。”历史形成的出版社、杂志社,作为出版的龙头机构还是必要的。打破垄断,不是自由出版,而是建立新闻总署与读者上下交叉的监管机制并对出版业有效实施监管。书号作为出版物经营许可标识,它反映的是“本品在新闻总署控制之下”。发放标识的新闻总署对作者是进行行政管理,而非商品交换。此外,新闻总署也并未因为控制书号发放而获得收益并缴纳所得税金。新闻总署对下属出版社的权钱交易不轨行为负有失察之责,当在取缔之列。“出版社强行要求著者由出版社安排进行设计、排版和印刷等附加服务”等项活动中又的确存在为了统一、增强出版物价值的合理编辑成分,应该通过编辑作业程序与著作者通过平等协商、沟通解决。“强制消费”,本质上是欺行霸市行为,为严肃市场秩序,亦当在取缔之列。
“版面费”问题的是与非,学界早有争论,这里不再赘述,本人认为要区分对待:
(1)基金项目含有费用者,收取版面费是合理的。
(2)非基金项目,经论文评审具有发表、出版价值的作品,免收版面费。
(3)非基金项目,经论文评审认为价值不大,作者希望发表,酌情收取适当版面费。
版面费问题,在操作层面,应属“独立编审”之作业事项。
“论文凑数”[1]。“只看数量不看质量的职称评定制度”是“论文凑数”的渊源。“论文凑数”的现象,已经涉及“学术腐败”是其根源[2]。要消除“凑数论文”,根本是改革现行职称评定制度。职称评定制度,本也清清楚楚,做事的能力和忠诚心是根本,再西化、量化之类看似新颖,实则舍本求末的制度演变中弄得面目全非。症结的根本是:与职称挂钩的好处太多。名为尊重知识和人才,实则驱赶千军万马挤独木桥。这个问题不解决,“论文凑数”就会如影随形。这是一个社会大问题,本文不再展开讨论。
2、出版业一行两制
商业性出版物是私人物品,商业性出版物有消费需求和市场,按照市场法则来提供,实行市场化运作。商业性出版物可以按照市场法则由私人来提供。商业性出版物(如小说、保健书、艺术作品集等)可以作为一种私人的精神消费品;可以按照非零价格由私人付费来实现交易;或由私人单独通过付费购买的方式排他性地作为精神粮食来消费。
非商业性出版物是公共物品,非商业性出版物不存在市场或市场极小以至于无法通过市场来实现其价值(如学术著作),非商业性出版物则只能按照非市场法则即行政法则来提供,实行国营计划运作。
出版行业原本就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商业性出版,另一种是公益性出版。出版物的消费目标不同,制作过程不同,资金运行特征不同。实行一种制度],本就不适宜,削足适履、滋生弊端,在所难免。
出版业实行两种制度,事业与产业分离,商业性出版产业按市场机制运行,出版产业在市场机制中除接受党和国家文化产业政策约束之外,自由出版,在市场运作中争得繁荣;公益性出版事业则按公益制度视国家财力投入规模运行,在可能的条件下,国家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学术出版,当国家资金不足时甚至有条件地引入民间资本,做大做强,促进学术思想的进步和学术创新的发展。能如此,才是回归了“制度”约束不正当与鼓励正当行为的本意:制订行为之“度”,不可或缺,不可超越。
商业性出版制度与非商业性出版制度分立,实行出版一个行业,商业性出版与非商业性出版两种制度,简称“一行两制”。
3、独立编审
版面费问题,在操作层面,应属“独立编审”的作业事项。编审作业之一是判定送审文稿的出版价值,建立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制度(略)以支持独立编审。完善并实施学术书评认定制度,创建或完善新制度,改革已造成弊端的旧制度,是大势所趋,亦是业界共识。
4、重倡“科学发展观”
社会公正的责任在于奖勤罚懒、鼓励“清白做人、老实做事”,“需要数十年的学习、研究能力训练、等待时间、机会、检索、资料、撰稿、调查、实验、个人天赋和辛勤劳动”[1]是诚实的著作者本俱的才赋。如今这种本俱的高尚品质被边缘化,有制度漏洞、有较长时期的社会风气熏染的宏观原因,也有“无数劫以来”贪嗔痴慢傻习气造业的微观原因。我们不能不看到它的严重性。这只是事情的一个方面,还有另一个方面,几十年与几千年相比,微不足道。中华文化是经过了历史考验、并在考验中积淀着精华:诚实的劳动和献身精神创造财富、推动社会进步。“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什么?走提高生产效率、共同富裕之路[6]。重倡科学发展观,在“以人为本、和谐、可持续发展、共同富裕”为特征的社会教育环境中,普通人的良心都要回归,诚实著作人本俱才赋肯定会复位核心。
参考文献
[1] 何其多.我国现行出版制度的弊端及其影响.省略/m/? Source= ShowArticle|1|301720|0|4|1.
能力与知识的关系,相信大家都很清楚。知识不是能力,但却是获得能力的前提与基础。而要将知识转化为能力,需要个体的社会实践。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大家准备的金融学毕业论文。
美国次贷危机给全球金融业带来的强大冲击以及对我国金融业造成的影响,使推行混业经营的举措变得更加慎重,更引发我国对金融经营风险管理方面做进一步思考。金融业混业经营,就是指商业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之间在企业的组织机构以及经营内容的融合,进行多元化经营。在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大趋势下按照银行、保险和证券划分的分业监管模式显然已不能适应日新月异的金融创新,为及时疏导和控制混业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原来分业经营体制下累积的系统性风险,旧有的金融分业监管模式改革势在必行。
一、我国金融业推行混业经营的可行性分析
(1)外在条件。信息技术的进步,国际金融一体化的不断加强,资金流动周期缩短,业务联系密切,客户和机构之间不断寻求一体化的服务,混业经营已经发展到一定的阶段。混业经营体现出来的节约成本、投资多元化、资产风险分散化、能提供一体化的金融服务以满足客户需求的优势在不断显现。许多国家均已实行混业经营,并使其成为一种主导趋势。
(2)内在条件。金融市场逐渐完善,内部的风险调控机制和监督管理体制不断健全。中国人民银行是重要的调控部门,它的货币政策能够引导社会的资金流向,改变社会的资本结构。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在行使各自职责的基础上不断加强信息的沟通和协调,积极配合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和财政部的财政政策,形成一个有效的监管体制,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此外,我国虽然实行分业经营,但在法律上并不禁止银行从事证券、保险等业务,政策上也支持有能力的金融机构实行混业经营。在实践方面,我国的一些金融机构没有放弃对混业经营的探索,比如中国银行在伦敦组建了中银国际;光大集团等大型的金融控股集团,通过不断地扩张和兼并等方式,集合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于一体,成为综合性的金融集团等。
二、我国金融业实行混业经营的制约因素
(1)法律制度不健全,监管能力有限。对分业经营我国颁布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等法律条文,但对于混业经营之后的监管主体之间的监管、风险防范体系、责任归属、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立法等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使其缺乏制度保障。
(2)缺乏高端金融人才。在信息万变的当今社会,必须要有能够适应市场需要的金融专业人才,这不仅包括金融机构的从业人才,也包括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人才。2006 年 6 月 15 日,周小川在交通银行和汇丰银行举办的交银汇丰论坛上指出,对于金融机构而言,综合化经营的难度在于人才缺乏,以及风险控制尚不够完善。
(3)缺乏与金融业混业经营环境相适应的监管模式。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发育程度的不同导致各国的金融市场环境不一样,各国应该寻求适合本国实际情况的监管模式。我国目前仍采取分业的监管模式,这种模式不能很好地适应混业经营的局面,自然会阻碍其进一步发展。
(4)没有积极参与风险管理的意识,监管水平有待提高。在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的今天,各国的经济联系如此密切,想要避开金融危机是不可能的。风险是现实存在的,逃避是消极的手段,唯有积极地应对,参加风险的管理,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度才是硬道理。目前,我国还缺乏主动管理风险的意识和完善的体系,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大了监管的难度。
编辑老师在此也特别为朋友们编辑整理了金融学毕业论文。更多详情请点击进入经济学。
设计(论文)题目:民营企业财务风险诊断与防范
选题目的和意义:
一、目的
通过对《民营企业财务风险诊断与防范》的选题,一 是促使本人对民营企业财务管理有更深层次的理解, 提高本人的对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的认识,在实际工作中做好民营企业财务风险诊断与防范,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二是通过论方答辩等途径,让社会认同自己研究成果的价值,并讯速向广大读者传播,达到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的目的。
二、意义
通过对《民营企业的财务诊断和防范》的研究,提出高效的防范措施。使自己初步掌握进行科学研究的基本程序和方法。结合实际工作经验,能运用较扎实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不断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既能运用已有的知识熟练地从事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又能大胆探索,不断向科学的高峰攀登。
三、主要研究内容:
民营企业的财务诊断与防范是企业在市场上生存的基本要求,是企业高效率稳定持续发展的前提。民营企业的财务诊断与防范从认识财务风险,经营者经营心态,企业资金有效运用三方面入手。通过正确了解认识财务风险的内容,提高企业的市场适应能力,优化企业内部环境,强化企业规章制度,积极培养人才力量来规避民营企业的财务风险。说白了,就是要里外结合,可管理性的对待财务风险。
正确认识民营企业的财务风险。是诊断和防范财务风险的基本要求,是企业发展的前提。明确意识认识财务风险的重要意义。?
提高企业在市场的适应能力。即在了解分析市场宏观经济后,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预测各部门经费使用情况,制定可行有效高效的经营策略,做出确实可行的决策,做到企业内部分工明确,目标一致,规章制度完善。即要求在管理决策中力求“精”, 防犯“做大做空”片面盲目。强调理性投资建设,有助于高校长期战略发展目标的决策。
企业资金的有效运用。要求管理人员有全面的财务风险的认识。在具体工作中,结合实际情况,对资金有效的利用,不只重视眼前利益导致企业失去长远收益。
重视企业人才培养。就是要求企业不仅重视硬件设施,还应重视人才。对重点部门和重要财务管理上应有相应人才,并在更换管理层时有足够重视,尽量做到宁缺毋滥。 实验设计:收集并整理2至3个典型而翔实的案例,对论文中的论点加以充分有力的论证。如下:
案例一:三株实业有限公司曾是国内知名的生产和销售保健品的民营企业,1994年才组建,只用了两年,即1996年其年销额就猛涨到了80亿元,到1997年,公司总资产为48亿元,且资产负债率为0。然而这个庞大的帝国,竟然就因一个危机事件走向了灭亡———三株集团在一起消费者病故的法律纠纷中一审司败诉。于是从1998年4月开始,其销售收入猛然从原来的年销售80亿元,下跌到1000万元,随后出现全面亏损,工厂全面停产。
案例二:德隆集团一度是我国最大的民营企业集团之一。德隆成为中国经济的一个神话。然而神话的破灭却比神话的制造更为迅猛和突然。以2019年4月14日德隆旗下“三驾马车”
股票连续跌停为导火索,德隆资金链条崩断的事实逐渐浮出水面,引发了剧烈的社会动荡。此后,公安、司法、监管机关对德隆涉嫌操纵股市,非法融资,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展开调查。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创造了中国乃至世界企业扩张奇迹的资本巨人颓然倒下。
完成设计(论文)的条件、方法及措施:
一、条件
1、阅读有关书籍及杂志,如查阅图书馆、资料室的资料等。
2、进行调查研究,紧密联系当前实际;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
3、及时与指导老师进行沟通交流,充实自身理论知识,理论联系实际。充分利用时间,要有足够的时间做保障。
二、方法及措施
1、2019年9月18日前:按毕业论文写作要求进行选题,并与指导教师进行沟通。指导教师下达“毕业论文任务书”,对毕业论文提出明确要求。
2、2019年9月19日—10月28日:收集相关资料,撰写读书笔记,完成筛选文献资料、确定翻译的外文文献。
3、2019年9月19日—9月23日:辅导开题报告,就选题明确写作的意义、研究方法和预期写作进度,并经由指导老师审阅通过。
4、2019年9月24日—9月30日: 形成毕业论文写作初纲,并提交指导教师审阅。
5、2019年10月8日—10月14日:根据指导教师意见,形成写作细纲,并再次提交指导教师审阅 。
6、2019年10月15日—10月28日:以细纲为基础,写作完成初稿,提交指导教师审阅。
7、2019年10月29日—11月4日:根据指导教师意见,修改毕业论文,完成论文修改稿1,交指导教师批阅。
8、2019年11月5日—11月11日:根据指导教师意见,修改毕业论文,完成论文修改稿2,交指导教师批阅。
9、2019年11月12日—11月18日:完成论文正稿。
10、2019年11月19日—11月23日:按规范化要求完成装袋并上交指导教师,作好答辩准备工作,进行毕业论文答辩。
11、2019年11月24日—11月27日前:完成导师评语、评审意见、答辩评语及成绩评定、汇总上报等工作。
关键词:跨境电商;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
中图分类号:F253.9 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ic globalization and the“internet plus”strategy to accelerate the development of cross-border E-commerce,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cross-border E-commerce promotes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third party payment. This paper first introduces the research background of the third party cross-border payments. Then with the“third party cross-border payment platform”as the theme of the design of the questionnaire survey, combined with relevant information on the status of the third party payment platform for cross-border analysis. Finally, in order to better solve the problem of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third party cross-border payment platform, and promot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cross-border E-commerce, we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to the relevant government departments and the third party cross-border payment institutions.
Key words: cross-border E-commerce; third party payment platform; ali pay
1 第三方跨境支付的研究背景
跨境电子商务是一种传统国际贸易网络化电子化的新型贸易方式,它依托于电子商务平台,将境内外的买家和卖家牢牢联系在一起,从而实现共同盈利的目的。相关研究显示,我国目前跨境电子商务的消费者群体大概在1.3亿[1]。在这种方式下,不同国家和地区间的交易双方通过互联网及相关信息平台实现交易。跨境电子商务以企业和消费者间的交易(B2C)为主,操作流程与国内电子支付基本相同,主要区别在于跨境电子商务具有国际性。跨境电商经历了从信息服务到在线交易,再到全产业链服务的产业转型。根据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16年跨境电商交易规模预计达到6.5万亿[2]。跨境电商与第三方跨境支付存在着紧密的联系,跨境支付是跨境电商不可或缺的环节,而跨境电商规模的不断扩大进一步的推动了第三方跨境支付的快速发展。2008~2016年跨境电商占进出口总额比重如图1所示。
2 第三方跨境支付平台的发展现状
2.1 问卷调查分析
2.1.1 基本情况介绍
目前,国内领先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有支付宝、财付通等。为了了解顾客在跨境购物时使用第三方支付的情况,本文以“第三方跨境支付平台”为主题,设计了一份调查问卷。随机发给不同年龄,不同行业,不同受教育程度的人群进行填写,调查问卷共120份,收回有效问卷116份。填写该调查问卷的网购人群中,男性占54.17%,女性占45.83%。年龄在23岁至30岁之间的人群占80.83%,其他人群占19.17%。受教育程度为专科的人数占3.33%,本科的人数占66.67%,硕士及以上的占30.00%。
2.1.2 跨境购物基本情况分析
在填写该调查问卷的网购人群中,曾经有过网上跨境购物经历的人数占21.55%,78.45%的受访者没有跨境购物过。顾客在跨境购物时选择的支付方式最多的是用支付宝支付,然后才选择微信支付和网银(不经过第三方支付)支付等,选择银联钱包和云闪付的人很少。网上跨境购物的消费大概占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如图2所示。
从图2我们可以发现,网上跨境购物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在10%以下的人数占总人数的68%,10%至19%的人数占总人数的28%,20%至29%的人数占总人数的4%。
综上,可以看出跨境购物目前的发展还不是很成熟,虽然网上购物早已是潮流,可是跨境购物才刚刚兴起,还有很多人没有体验过跨境购物,跨境购物在未来有很大的成长空间。第三方跨境支付机构要想在跨境网购方面获得更大的收益,就必须要在最短的时间内采取相应的措施,赶在竞争对手之前快速的占领市场,获得尽可能多的市场份额。
2.2 四大主流第三方支付平台相关介绍
近年来,第三方跨境支付平台逐渐增多,竞争逐渐加剧。目前涉及第三方跨境支付的主要平_有支付宝、财付通、银联钱包、微信Pay pal等。本报告从各个方面收集了相关资料,对以上四种主流第三方支付平台作了相关介绍。具体见表1。
3 第三方跨境支付平台存在的问题
3.1 信息安全不完善,容易造成信息泄露
(1)在人民银行制定的《关于上海市支付机构开展人民币支付业务的实施意见》中指出,只要是上海市注册成立的支付机构以及外地支付机构在自贸区设立的分公司,凡是取得互联网业务许可的,均可从事该业务[9]。可见第三方跨境支付平台的准入门槛很低,随着第三方跨境支付平台的增多,这些企业存取的大量消费者个人信息,交易信息等容易发生信息泄漏。因为第三方跨境支付服务是通过网络在境内消费者、第三方支付、境外商家、相关银行之间发生关系。交易过程的某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信息泄露的发生。那些信息安全做的不完善的企业,容易造成消费者的信息泄露,给消费者带来伤害。
(2)由于第三方跨境支付企业的准入门槛低,导致第三方支付企业太多,消费者没有相应的能力来准确判断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合法性,容易被钓鱼网站骗取个人信息,同时一些不法分子也通过仿造合法的第三方支付企业网站,骗取大量的消费者个人信息,然后从事非法活动。
3.2 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1)第三方支付机构利用监管漏洞进行违规操作。国内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可以与国外的银行合作,通过账号共享等方式,实现跨境的支付,而目前我国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一些合适的措施对境外的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一些第三方支付企业利用监管漏洞进行违规操作,实现跨境资金的流动,这给跨境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10]。
(2)信息审核不全面。第三方跨境支付中,交易方的购汇、结汇业务均由第三方支付机构完成,银行并不了解国内买方及国外卖方的真实交易背景,也无法查找交易双方的准确身份信息,因此难以进行相关的审核。同时虚拟货币的广泛使用使有关部门和第三方跨境支付机构对交易双方资金来源的监管更加困难,犯罪分子通过这种途径进行境外的黑钱转移,洗钱活动等。
3.3 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1)第三方支付机构在资金清算,支付结算方面和金融机构有着同样的职能,但是却不属于金融机构。在电子支付服务监管问题上,中国人民银行是支付体系的法定监管机构。在跨境支付问题上,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是法定监管者。同时,由于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的支付服务属于非金融机构支付范畴,所以还要受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的监管[11]。第三方跨境支付企业受多个部门的同时监管时,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可能会导致监管出现混乱的状况。
(2)网上跨境交易买卖双方通常不见面,也相互不认识,在沟通有限的情况下,双方的信用难以得到保障,第三方支付企业不能对每一个交易者进行详细准确的审核,交易双方可能存在虚假交易或者非法活动,目前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的情况会加速非法活动的蔓延。
4 对策及建议
4.1 对相关监管部门的建议
(1)提高市场准入机制。目前加入第三方跨境支付机构的门槛较低,随着第三方跨境支付平台的增多,这些企业存储的大量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很容易泄露,给消费者带来伤害。所以,有关部门应该进一步地出台相关法律法规,限制那些信息安全保护措施不完善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加入,对于那些已经加入的第三方跨境支付机构要加强监管,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快速完善在客户发生信息泄露时,相关机构面临哪些处罚等相关监管规定,必要时对造成信息泄漏的第三方支付机构负责人追究法律责任,保护消费者利益。
(2)推广试点跨境第三方支付机构。为了更好地控制风险,促进第三方跨境支付机构的稳步发展。可先让有一定规模的、风险控制措施较完备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展跨境支付业务试点,针对具有真实背景的跨境互联网交易提供服务。外汇管理局则要对先行企业做好辅导工作,指导企业在外汇管理框架内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同时还要注意根据企业具体业务开展情况,不断调整监管措施,总结监管经验,为将来第三方跨境支付的全面发展打好基础。
(3)制定监管措施,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府有关部门在充分肯定跨境电子商务与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展的积极意义的同时,大力做好调查研究,找准风险点,制定具有合适的、具体的、可操作的监管措施,制定完善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第三方跨境支付行业的平稳发展。
4.2 对第三方跨境支付机构的建议
4.2.1 第三方支付机构要加强信息的审核
第三方跨境支付中,交易双方的购汇、结汇业务均由第三方支付机构完成,银行并不了解国内与国外买卖双方的真实交易情况,也无法查找交易双方的准确身份信息,而且虚拟货币的广泛使用使有关部门和第三方支付企业对交易双方资金来源的监管更加困难。为了防范犯罪分子通过这种途径进行境外的黑钱转移,洗钱活动等。所以,要求第三方跨境支付机构加强对每一个交易双方身份信息的审核(必须实名认证及提供相关的一些能证明其真实身份的材料等)。
4.2.2 重视客户信息安全,构建安全技术保障体系
(1)第三方跨境支付机构的支付账户上储存的大量客户个人信息、支付信息、交易信息、社交信息等,这些信息暴露于网络之中,如果安全保障系统不够健全,很容易造成信息泄露,给消费者的资金安全、信息安全等造成威胁。对于客户信息的保护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支付平台没有设计漏洞,修复应用程序中存在安全漏洞,防止客户信息被恶意窃取,并严格管理系统的运行管理,确保客户信息的存储安全。
(2)第三方跨境支付机构应加强安全检查,及时修复安全漏洞;加大网络安全设施建设力度,加强网络边界防护,实施网络安全域控制;加强软件开发控制,对软件进行安全测评和漏洞扫描。即使这样也不存在绝对的安全,所以要时刻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组建技术团队或委托专业安全服务机构对系统进行安全测评。
5 结束语
跨境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推动了第三方跨境支付的迅猛发展,但是第三方跨境支付的迅猛发展也带来了许多安全隐患。本文先是对第三方跨境支付机构的现状通过相关资料和问卷调查进行了说明,然后对其迅速发展带来的安全隐患进行了进一步的分析,最后针对第三方跨境支付平台存在的问题,分别给有关监管部门和第三方支付机构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因为目前境内的第三方跨境支付平台众多,涉足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正在积极探索新的电商模式,不断地进行支付技术的革新和战略改革,以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所以新的电子商务模式的探索将是下一个研究重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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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课题组. 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及政府监管问题研究――以小额跨境网购为例[J]. 上海经济研究,2014(9):3-18.
财政金融论文2260字(一):关于财政金融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探析论文
摘要:我国是世界农业大国,在农业生产中一直以政府财政拨款作为资金支撑,但是在工业化发展进程下,对农业建设的投入的资金较少,对农业现代化发展形成一定程度的制约和影响。本文主要针对财政金融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行分析和探究,希望给予我国相关部门以些许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财政金融;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措施;分析
我国是世界农业大国,农业生产也是推动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支柱型产业,但是当前,在我国产业结构角度分析,农产业与工业发展存在较大差距,对农业生产者的经济效益和生产热情带来负面影响,甚至对社会稳定发展带来一定制约。在此背景下,想要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序进行,需要以财政金融作为支撑,通过提升资金扶持力度,推动农业的稳定以及可持续发展。
一、财政金融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积极意义
(一)缓解环境压力
我国农业在长期发展进程中,受到粗放式经济模式的影响,对生态环境保护没有给予重视,农业生产大量使用杀虫剂、除草剂、农药以及化肥,对附近生态环境造成巨大影响。推动结构性改革可以促使农业趋于绿化型和生态型方向发展,缓解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的矛盾,对促进二者的协同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二)优化产品质量
当前,我国居民的生活质量获得显著改善,对农产品质量也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不仅要吃的好,还要吃的健康。推动结构性改革可以转变农户固化的生产理念,更加重视农产品质量和当前市场的需求,进而为我国社会提供更加健康的农产品。
(三)降低生产成本
当前,随着我国农业的不断发展转型,在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者以及农业企业等新型生产主体中,其普遍存在生产成本高的问题,不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深化结构性改革是降低农业生产成本的重要举措。
二、财政金融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优化途径分析
(一)整合金融机构职能
在开展结构性改革中,农村金融机构承担着重要职能和关键任务,想要发挥其职能,需要对金融机构进行整合和优化,改变以往的职能缺位问题。首先,对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给予政策扶持,规范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发挥各大银行的核心力量;其次,鼓励国有大型银行的经营重心从城市转移到农村,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更为便捷、更为广泛的金融服务;最后,建立农村区域金融组织,与国有银行相互作用、相互促进,鼓励更加资金从城市流向农村。
(二)改善农村金融环境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金融环境改善与优化属于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对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重要价值,尤其对于结构性改革而言,更是起到了基础性作用,因此,当地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改善金融环境。首先,优化征信管理,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全面建立征信体系,完善相关业务、建立农户信用数据库,为征信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其次,政府、企业以及银行要构建合作关系,以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信息化平台,政府要起到牵头以及引导作用,与企业和银行机构进行有效对话,根据当地农村的经济发展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提供金融服务;最后,利用重大节日、农村赶集等途径,普及以及宣传金融知识,尤其对于金融犯罪要重点宣传,通过典型案例的方式突出金融犯罪的危害性以及严重性,为了帮助农村居民更好的接受知识,还可以利用土话歌谣或者趣味手册的方式进行宣传,促使其加深理解和记忆。
(三)建立完善保险机制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保险行业获得快速发展,但是在众多保险企业中,尚未有一家专业为农业发展提供保险服务的机构,对农村经济发展带来一定的制约和阻碍,因此,国家要鼓励保险企业推出各种农业保险服务,并且从国家层面建立保险企业,落实和贯彻国家出台的各项保护政策。首先,通过各种形式的农业保险服务,可以帮助农户分摊经营风险,例转移农业生产所承担的市场风险和灾害风险,并且通过自愿自主的形式参保;其次,保险企业要积极落实和相應国家相关政策,并且结合当地农村实际情况,推出各种形式的保险产品,加大在农民群体的宣传教育力度,让更多的农户认识到农业保险的作用和价值;最后,鼓励各种证券公司、信托租赁以及保险企业向农村转移,与农村企业开展深度合作,构建多元化的保险组织体系,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资金与活力。
(四)财政支持创新模式
财政支持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抓手和重要驱动力,但是以往的财政支持模式较为固化陈旧,当地政府要结合市场经济体制的特点,引入财政支持创新模式。首先,制定普惠金融政策,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和价值,政策要向农业主体倾斜,提升财政资金的应用效率,强化信贷产出和投入效率;其次,对于部分贷款以适当给予政策贴息,并且鼓励大型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到住房财产权和土地经营权抵押朱红,扩大农村贷款抵押物范围;最后,对于偏远山区要极大贷款服务力度,并且开展各种保险工作,为当地农户提供保费补贴,转变农户对保险的错误认识。
三、结语
总而言之,在我国经济发展新形势下,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可以推动农业的稳定以及可持续发展,在改革进程中,财政金融具有关键作用和重要价值,因此,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需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通过有效途径和方式,强化财政金融在改革中的作用性和重要性,为改革的有序进行奠定基础。
财政金融毕业论文范文模板(二):财政金融支撑下低碳经济的发展浅析论文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逐步意识到绿色、环保的重要性。在财政金融的支撑下提出了低碳经济的概念,其不仅有利于减少环境污染,同时,还能够进一步调整并优化经济结构。在低碳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财政金融为其提供了根本性的帮助。本文基于低碳经济的概念进行基本阐述,并分析财政金融的支撑下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财政金融支撑下完善低碳经济发展的策略。
关键词:财政金融;低碳经济;基本阐述;现状;问题;策略
目前我国面临的最大的矛盾就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问题,在改革开放后,我国大力的发展工业,忽略了环境以及资源的可承受能力,继而导致环境破坏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可持续发展。随后我国便提出了低碳经济的概念,低碳经济不仅有利于缓解资源的矛盾问题,同时还能够解决金融危机,为金融行业探索出一条新的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促进全球经济的稳定、持续发展。就目前而言我国的低碳经济在财政金融的支撑下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的优化和完善。因此加强对其进行研究就显得尤为有必要。
一、低碳经济的基本阐述
在18世纪英国工业革命之后,各个国家都出现了环境恶化、资源短缺的问题。因为时间的逐步积累,导致了现如今全球气候变暖,灾害天气在逐步增加。基于此原因,各个国家都开始提出了关于发展低碳经济的概念。实际上低碳经济不仅是一种理念,更是涉及到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系列生产模式以及观念。低碳经济属于全球性的一次革命。所谓的低碳经济,即是从传统的高排放、高污染、高耗能,转变为当下的低排放、低污染、低耗能等经济发展模式。这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通过发展低碳经济可以优化石油、煤炭等高碳资源所消耗的能力,进一步减少我国温室气体的排放量。笔者总结了发展低碳经济的三个特性。第一个特性经济性,低碳经济是反对以牺牲环境来发展经济的,其要求通过更加高效的方式来实现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第二个特性创新性,在发展低碳经济时,是离不开技术的,通过对技术的不断创新来提高生产的效率,进而实现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绿色发展。第三个特性可持续性,低碳经济的最终目标是通过合理的技术来控制住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高耗能产业,保护好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的平衡发展[1]。
二、财政金融支撑下低碳经济发展的问题探析
(一)缺乏完善的金融支持体系
我国虽然对低碳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相应的财政金融的支撑,但是内部仍然缺乏完善的财政金融支持体系。比如能源等一些领域在技术创新方面、企业的贷款方面就缺乏相应完善的金融支撑体系,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仍然不具备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金融理念。除此之外,金融机构在支持低碳企业发展时,缺乏对创新力度。同时对资金的管理能力也有待进一步的优化,这些也都阻碍了低碳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财政金融支持能力不足
首先从我国在公开渠道中所公布的政府预算中可以发现,我国用于环境治理的财政支出较少,和英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远远不够。从政府预算中的财政支出中可以判断我国在发展低碳经济时,极度缺乏资金,这也是影响低碳经济发展的根本性原因。其次我国财政金融在支持低碳经济发展时缺乏完善的手段,一般低碳经济中的财政金融支持主要包含财政补贴以及财政支出,其他一些间接性税收优惠政策较少,这也导致我国财政金融支持缺乏支持力度[2],影响了低碳经济的有序发展。
(三)财政金融支撑下的碳交易市场并不成熟
笔者在上文简单介绍过我国是建立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最多的一个国家,在全球都占据着重要的比重。虽然数量上占有一定的优势,但是我国碳交易市场和西方国家相比仍然缺乏成熟度,这也是我国在世界碳交易市场中仍然无法占据首要地位的根本性原因。我国碳交易市场是从2017年开启的,随后便成为我国的第三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但是由于我国的碳交易市场和西方国家相比,仍然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原因有两点,第一起步比较晚,第二内部缺乏完善以及先进的金融体系,缺乏对碳金融的全面认知,继而在交易价格方面的设置方面缺乏合理性。除此之外,在我国的碳交易市场中还表现出缺乏碳金融的衍生产品、创新能力不足等等情况,阻碍了低碳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财政金融支撑下仍然缺乏健全的环境税收体系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們逐步意识到资源的消耗以及过度浪费,给人类未来的可持续性发展带来的重大阻碍,也导致了全球气候变暖。因此为了更好的遏制这种不良经济发展行为,于是我国建立了环境税制。例如资源税、消费税以及增值税,这些环境税在资源利用的过程中,确实起到了一定的调节性作用,但是在对能源消耗补偿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负外部性的成本,使得节能以及环保的最终效果并未展现,和发达国家在标准问题上仍然相差较大。综合各个国家的环境税收体系,可以发现像西方国家美国、日本、英国等国家的税收体系比较健全,不仅能够遏制企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环境问题,同时还可以帮助企业提升成本,通过税收的模式帮助企业进行技术的创新,在内部融入一些新的节能型技术。我国在此方面应该向西方国家多学习。
三、财政金融支撑下完善低碳经济发展的策略
(一)融入绿色金融的理念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金融支持体系,在财政金融机构内部要积极的建立相关配套政策体系,比如风险投资机制、绿色信贷等等,不断的完善与之相匹配的风险评估机制以及环境评级标准等,进一步发挥出财政金融支持的作用。除此之外,应该对金融机构内部的相关贷款业务进行绩效方面的追踪,建立健全监督体系。根据当地融资政策合理的引导企业能源审计的相关活动,加强财政金融对低碳经济的支持,促进低碳经济的有序发展。
(二)加强碳金融衍生品的研发,完善碳交易市场
就目前而言我国的碳交易市场并不完善,因此需要进一步的加强碳金融衍生品的开发以及创新,在创新的过程中融入绿色金融的理念。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拓展中间业务,例如在内部融入风险投资基金。其次我国要积极的像国外先进的发达国家学习经验,加大碳金融衍生品的开发,比如碳期货、碳基金等,拓展内部的投资渠道,通过不断的完善内部的机制,来降低碳交易市场的风险。除此之外像一些低碳型的企业,政府要给予支持,比如在政策上给予优惠,为这些企业在内部建设通道,帮助企业的发展以及上市,以此来鼓励更多的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的创新技术,将低碳概念融入到企业发展的方方面面[3]。
(三)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丰富财政金融支持手段
中央以及地方政府应该合理配置政府的预算,在资源的利用以及环境治理方面要加大资金的支持,通过进一步的完善资金管理的配套性措施以及整合资金来加大对节能以及环保技术的支持。与此同时,也应该不断的丰富财政支持的手段,例如通过财政贴息、财政补贴、对税收给予优惠等形式,来对低碳经济进行支持,提高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创新技术的积极性,保证资源能够被合理的利用。除此之外了为了进一步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在企业内部引入相关先进设备来提高内部的生产效率时,财政金融应该给予相应的优惠,便于企业更好的实施低碳经济。
(四)财政金融支持状态下,进一步完善环境税收体系
我国的资源税以及环保税都在面临着改革,因此我国应该进一步的完善并落实环境税收,保证环境税收可以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起到相应的调节作用。比如加大对产能低、耗能高的一些企业的税收,通过这种方式来鼓励企业发展时不断的进行技术的创新,加强企业内部经济的转型,以进一步发挥出环境税收体系的调节以及引导作用。其次在内部建立负外部性成本的补偿,将这类资金主要用于环保类技术的开发和推广,以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五)建立绿色金融的监管机构
关键词:第三方支付;风险;监管制度
中图分类号:F724.6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9-9166(2011)017(C)-0325-01
一、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平台”,是一些和各大银行签约、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在银行监管下提供交易支持平台,作为相当于买卖双方交易过程中的“中间人”,对我们广大消费者提供了一种新型的交易支付模式。该模式已成为网上支付领域的最大特色,也是人们议论和关注的焦点。对于网络商家而言,传统的支付方式如银行汇款、邮政汇款等,都需要购买者去银行或邮局办理烦琐的汇款业务;但如果采用货到付款方式,又给商家带来了一定风险和昂贵的物流成本。因此,网上支付平台在这种需求下逐步诞生。在线支付作为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之一,成为网络商务发展的必然趋势。网上支付平台是指平台提供商通过采用规范的连接器,在网上商家和银行之间建立起连接,从而实现从消费者到金融机构、商家现金的在线货币支付、现金流转、资金清算、查询统计等问题。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应用,有效避免了交易构成中的退换货、诚信等方面的危险,为商家开展B2B、B2C,甚至C2C交易等电子商务服务和其他增值服务提供了完整的支持。
二、第三方支付存在的风险
1、技术风险。技术风险是指在支付过程中由于计算机硬件系统、软件系统、安全技术及网络运行问题导致数据完整性、保密性、客户身份认证、系统可靠性以及其他有关计算机操作系统、数据库、网络安全等方面的风险。第三方网上支付的业务及风险控制工作均是由电脑程序和软件系统完成,故网上支付系统风险是重点。虽然目前网上银行和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都设计有多层安全系统,并不断开发和应用具有更高安全性的技术及方案,但是从总体来说,还是比较薄弱。这种风险可来自计算机内部,比如系统停机、磁盘损坏等不确定因素,也会来自网络外部的黑客攻击,以及计算机病毒破坏等因素。
2、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交易方在到期日不能完全履行义务的风险。从交易的主体来说,主要有平台信用风险、卖买方信用风险、买卖方信用风险三个方面。平台信用风险指第三方支付机构为客户提供基于网络的虚拟账户,消费者可以先把钱打入虚拟账户充值,然后才可以拿到虚拟货币。用户资金会在平台上大量沉淀,出现越权调用等风险;卖方信用风险主要包括收款后据提供相关产品或服务、非法经营、利用虚假身份进行交易、洗钱等;买方信用风险主要是指买资金来源是否合法、授权他人操作的交易或持卡人否认自己操作、及利用虚假身分进行交易、洗钱、信用卡套现等风险。
3、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第三方支付相关人员如用户、银行员工或者支付过程中其他操作人员违规或者不当操作以及业务流程设计不当所带来的风险。用户操作风险指用户开户操作时产生盗取银行账号和密码,冒充用户操作,盗取用户资金,用户付款时无明确的汇入账户造成可能的损失;支付平台相关风险指支付流程中流动性风险及管理风险。大量的沉淀资金滥用问题和由于权限管理不当、业务流程设计不合理、内部审计不规范等管理问题所引起的风险。
4、外部环境风险。第三方支付平台法律地位在国内外都不明确。在支付中介未能遵循法律、监管规定、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以及适用于公司业务活动的行为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此外还有银行费率、汇率、利率、保证金比率变动造成的风险。
三、建议
1、推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牌照管理,明确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法律身份。推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牌照管理是对第三方机构最有效的监管手段。《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第三方支付结算属于支付清算组织提供的非银行类金融业务,第三方支付公司是金融增值业务服务商,这样的定位符合我国现有国情。第三方支付公司只是银行业务的补充和延伸。人民银行通过制定机构管理办法,明确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性质、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技术资质、风险管理资质等进入门槛条件,以提高市场准入标准,约束机构行为。
2、保障交易支付资金的安全,防范第三方支付的支付风险和信用风险,建立第三方支付保证金制度。降低第三方支付过程中的风险,有助于保持整个支付系统的稳定,并促进第三方支付市场的发展。
3、加强对客户沉淀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完善的沉淀资金的监管制度,严格区分客户自己的资金和第三方支付公司自身的资金,要求实行银行专户存放和定向流动。适当考虑规定第三方支付的结算周期规定一定的上限,以提高整个支付体系的运行效率。
4、完善第三方支付机构及其网络平台的交易信用记录,并将其作为社会征信数据的一个来源。第三方支付机构详细记录的每笔电子商务交易的情况,包括时间、金额、商品名、交易双方名称、付款方式、商品质量等,并从事后投诉系统中反馈最终交易的成功与否。可通过统一各个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交易记录标准,将其作为征信数据导入人民银行征、信用评级机构等政府、社会征信机构,不仅有助于提高征信的完整性和实用性,同时也将促进和规范第三方支付业务的诚信交易。
作者简介:袁初阳(1987― ),女,汉族,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研究生,研究方:金融学。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