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6 13:31:4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生态环境建设,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中图分类号]F8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2)09-0066-03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随着我国金融宏观调控与监管水平的提升,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取得了质的飞跃,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在支持与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等各个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相适应的金融机制已初步建立。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国金融市场发展中仍存在着许多不确定性的因素,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长效机制建设仍显滞后,同时金融市场所提供的产品服务不论是在数量还是在质量方面都难以有效满足市场需求,有待进一步提高。深入分析不难发现当前我国金融市场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既具有一般性,同时也更为突显出我国特殊的国情特点,而导致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很多,其中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滞后是其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简单地来讲,金融生态环境是利用生态学里的有关概念和知识对金融外部环境所进行的形象描述,是指金融业为实现正常和有效运作所需的包括国民经济环境、市场环境、司法环境、信用环境和制度环境等在内的一系列外部基础性条件。从各国金融运作的成功经验来看一个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可以大大降低金融运行成本,激发各金融市场中主体活性,是实现、维持和保障金融业安全稳健高效运行的关键。针对当前我国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既要认识到我国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是一个涉及面广、周期性长的社会性、系统性工程,需要集多方之合力,包括政府、企业、公众、金融机构及学术界的积极参与和共同支持;同时为进一步完善与优化我国金融生态环境,为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需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更新理念,提高认识
金融生态环境理念在我国的提出时间较短,从实践来看不可否认一个地区或国家金融生态环境状况的良好与否直接影响到该区域金融资源配置的优化程度,加强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必然条件和内在要求。尤其是针对我国来讲,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具有不可估量的积极效应,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不仅能较为准确与高效地从外部优化金融业运行的环境,而且能从根本上解决当前我国金融业发展中所遭遇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从而更好地发挥金融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实现我国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健康发展。因此,不论是国家还是地方层面,都要自觉和积极地更新理念,站在一个更为宏观的高度与视角,正确理解和看待金融生态环境的内涵与本质,并充分认识到加强与完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统筹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采取相应措施,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进程,最终形成一个真正有利于金融发展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良好金融生态环境[1]。
一方面,要加强对于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领导工作,研究、制定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整体规划与具体安排。尤其是当前地方政府作为市场的重要主体之一,要积极发挥其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作用,贯彻落实国家在金融领域的相关政策,形成管理合力,避免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而造成负面影响。另一方面,相关部门要积极牵头,加强政府、银行及企业间的协调、沟通与交流,充分调动与发挥各主体在各自领域中的应有作用,并更好地达成共识,共谋发展,为我国金融业的快速发展营造规范化的金融运行基础[2]。另外,要加大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通过社区宣传栏、网络、报纸、研讨会、报告会等形式,使全社会对金融的意义、金融生态环境改善的重要作用有更为深刻和充分的认识,积极参与到我国金融生态环境改善工作中,为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尤其是新闻媒体要积极承担起重要的角色,努力创新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宣传形式,提升宣传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为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创造积极的舆论导向。
2.营造有利于金融业发展的宏观经济环境
一方面,金融是经济运行的血液,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核心和重要杠杆,金融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能为经济的运行和发展提供更为充实的金融服务;另一方面,经济决定金融,一个稳定运行有序的宏观经济环境是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内容,也是金融业实现稳健经营的重要前提。经济发展的不稳定或大起大落,必然会对金融业的发展产生诸多负面影响,甚至导致金融风险的产生。因此,首先要进一步提高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使其在符合市场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能最大限度地达到预期的调控目标,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相关重大决策与项目的征询制度,加大前期的可行性研究,确保其效益性与科学性。其次,中小企业作为我国企业的主体,其发展状况直接影响到我国整体经济的运行质量。要基于长远发展的角度,从长远利益出发,对中小企业的发展进行积极的鼓励、支持与引导,提高其核心竞争力。另外,各地区在制定当地经济发展规划的时候,应因地制宜,从客观实际出发,准确定位,合理利用当地所具有的比较优势,实现对于当地特色资源的积极开发与利用,真正地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提高本地区的竞争力、吸引力和整体经济运行效益。
1.1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经济指标内容
(1)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经济指标涉及内容能够非常多,包括各种环境污染的治理工作、城市建设发展的目标、资源的合理配置等,下面介绍福建省生态环境建设经济投入的组成部分如图1。(2)要发展生态环境建设需要加大投资规模,它的发展需要经济支持。生态环境建设是为了城市发展,不是单纯的谋利益行为,而且投资回报效果不是很明显,需要经过很长时间才能显现。要发展福建省的生态环境建设需要结合区域特点进行开展活动,可以根据当地的气候、工业发展、城市规模等采取有效措施。政府投资建设生态环境可以从不同角度分析投入和产出的关系,然后评价各项建设项目的效益和费用,判断生态环境建设经济的合理性。下面介绍生态、社会效益以及国家建设该项目所获得的效益与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之间的关系如图2。(3)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存在很多动态因素,在建设的过程中需要针对不同的项目建设时间进行调整,计算出投资与效益情况,可以采用现价进行对比分析,最后确定合理方案。
1.2指标结构图
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指标,它分析沿海城市的特点,然后综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规划目标,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指标如图3。
2对策建议
要实现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发展需要注意各方面的问题,处理好这些问题就可以实现生态环境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①在经济建设中要注意合理使用资源,资源不是无限的,要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同时还要注意保护环境,生态环境对于城市建设同样非常重要。②在社会生产活动中需要注意对环境的伤害,环境污染一般都是人为行动造成。要实现协调发展需要对资源进行合理使用,让资源发挥其价值,杜绝浪费行为,保护生态环境需要掌握方法。分析福建省生态环境建设经济指标体系,可以采取有效措施。
2.1合理利用经济资源
2.1.1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合理配置资源的使用可以把法律作为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的有力保障,现在国家出台了很多保护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的政策措施,就是希望可以改善目前现状。有了法律保障,可以监督建设工作的情况,对于污染比较严重的企业或工厂,可以加大管理力度,让他们重视环境保护,特别是工业污水的排放、废气的排放等。同时可以宣传生态环保意识,对于城市生活中的污染,可以通过给居民讲解污染的危害、对环境的破坏等,让他们在生活中注意各种问题,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相关的环境保护部门也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环境监督工作,严格要求各大企业重视污染问题,发现不良情况,加大惩罚力度。生活中的垃圾处理不当也会造成环境污染,可以研发绿色环保产品或者对环境不会造成污染的消费品,这样也可以在一点程度上降低污染情况。2.1.2规划发展方向合理规划城市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做到经济和环境之间和谐发展。做任何事情都需要事先制定计划,同样城市的发展也需要制定计划。要实现生态环境建设经济建设需要制定完善的发展目标,什么阶段做什么,目标是用来指导和监督计划实现情况的。在发展福建省经济的同时要对生态环境采取保护措施,做到发展、经济、环境三者之间的协调发展。福建发展规划内容包括土地、水的规划,资源、能源合理使用,工业造成的污染处理,绿化建设等。2.1.3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对于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质和气体,经过国家检测达不到要求的企业,需要加强监督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造成的污染问题。国家鼓励经济可持续发展,需要处理好经济和环境之间的关系。我国虽然是资源大国,各种资源比较丰富,可是无节制地使用和浪费现象,最终也会使得资源供不应求,这要求在使用资源的过程中注意方法,根据福建省各企业的特点采取改善措施。例如有的企业产生的废物可以循环利用。自身企业不能使用,可以给其他企业使用,这样可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可以采取设备处理污水,然后再循环使用,生活中可以鼓励城市居民注意生活垃圾的分类和处理。还可以把城市与郊区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实现城市资源合理应用。
2.2城市生态环境的建设和治理
2.2.1加快生态环境建设的步伐绿化建设是生态环境主要内容,它在城市发展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可以改善城市环境和空气质量问题,美化城市。(1)公路交通两旁和郊区绿化;(2)城市住宅区加大绿化;(3)在河流等地区进行植树造林;(4)主要基础设施场所绿化工作。福建省大面积发展林业,截止到2013年底,建成的风竹林面积就达到50万hm2,工业材料基地达到70万hm2,森林公园80多处,还重点保护自然景区、滨海湿地等,福建省已经建立比较完善的生态系统,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福建省生态环境发展良好,还可以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例如旅游、水产养殖、生物公园。2.2.2转变福建当前的经济结构经济发展需要立足具体情况,福建省经济的发展也需要根据现状进行调整。(1)鼓励农业发展,福建省的农业发展迅速,而且种类很多,由林业、畜牧业、水果、水产品等,加强对这些产业的发展可以带动整个城市的发展。(2)福建省的传统工业存在污染严重情况,可以采取有效措施和技术手段进行改善。主要的工业有火电、石化、建材等工业,而且资源比较丰富,为工业发展奠定基础。(3)服务业在经济发展中也占有很大比重,要重视服务业的发展。把福建省各个行业结合起来一起发展,形成一条综合发展的道路。重视信息产业的发展,应用先进技术为各行业服务,处理好经济和环境之间的问题,提高整个城市的发展水平。
2.3生态环境建设方案
(1)综合各方面的指标情况进行对比,确定城市生态环境投资建设的主要项目。(2)分析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各项目情况,然后根据具体的情况开展项目建设,例如有的项目时间比较长、效益不高,有的项目投入超过实际预算投入等,都需要进行分析,然后再进行建设。(3)城市生态环境建设项目需要分出建设的先后顺序,主要根据项目的回报率、贡献率和项目具体情况。(4)根据投入和效益评价结果进行分析,把效益和贡献率最佳的项目优先进行建设,其他项目根据难易程度和其他情况进行分析建设。
3结束语
关键词: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产业化;问题
因人为活动和自然因素造成的水土流失,要采取预防和治理的措施。水土流失的主要原因在于生态环境建设。我国山区面积广阔,治理生态环境较为困难。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城市的水土资源开采过度。再加上我国生产方式落后,资源频繁开垦,水土流失严重。水土保持要建立在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和谐良性循环中。水土保持的核心内容是控制水土流失,利用和保护好水土资源。
1.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建设之间的区别
水土保持重点是对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引起的水土流失治理,包括治理、预防保护、成果管护三方面。没有形成水土流失的地区,以合理利用植物、水土资源来预防水土流失。生态环境建设是对早已退化和遭受人为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生态恢复和生态修复,将生态系统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趋向于平衡。
水土保持对象是水土资源,范围是土地生态系统,应用较为具体,涵盖范围小。生态环境建设的对象是自然资源,范围包括自然环境中的生态系统。水土保持的措施有林草措施、工程措施和封育治理措施,生态环境假设除了水土保持还有生物防治、化学防治和生态移民措施。并且,水土保持工作归属于水保部门,但生态环境建设需要多个部门参与,比如林业、农业、国土资源、旅游、环保、水利等。每一个部门都有侧重点和成效。而由于多个部门分割管理,也不可避免的出现了重复建设。
2.生态环境建设中的问题
2.1水土保持的措施不够
我国山区地带因为认知、技术、管理、投入方面有许多限制,水土保持措施不够完善。在治理水土流失的过程中,治理规模不集中、治理的标准较低。水土保持工作是综合性的措施,若要治理水土流失,应结合各项措施,发挥其整体功能,提高综合保护水平。但我国水土治理的配套措施不健全、不完善。一些地区的人们依旧为了发展经济破坏水土资源。
2.2水土保持产业化发展速度慢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最大化的获取水土保持经济效益。对水土保持进行产业化发展,是遵循综合治理开发的原则。但我国多数地区并没有做好水土保持产业化。水土流失严重的多在西部地区,因为经济水平低,调整产业结构不严密,未利用好资源优势,开发出特色经济产品。我国水土保持依旧还是重视治理,而忽略产业化发展。
2.3管理维护工作不到位
为了维护生态环境建设,我国多个地区的生态环境监督队伍建设较为健全。但管理和维护队伍却没有落实。有人治理,但是没有人管护。未协调好权力、责任、利益三方面。一些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早已建设完备,却被人为的破坏掉。一些成型的工程,因为后续管护资金不到位,未能真实落实管护工作,对工程建设成效有所影响。
2.4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不够
因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产业结构也在不断变化。由此,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也要做出及时调整。传统的研究内容、方法和手段并不能满足现实发展需求。推广应用科学技术,也出现了日益突出性的问题。目前,仍没有开发新项目,并对外分享新技术。研究出来的科技成果无法转为生产力,也不能支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的建设。
3.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对策
3.1健全水土保持监测机制
监测水土保持情况,要先证实水土流失情况,这是规划统筹生态环境建设的保障。如果要有效的检测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应开展动态化的水土流失监测,及时了解水土流失现状,构建水土保持信息系统,并积极规划监测网络。完善好监测网点,以此提供可靠安全的监测信息数据。
3.2研究开发新型经济作物
我国多数地区的水土流失,是因为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低,人们需要伐木垦荒满足生活需求。因此,要研究出一种利于水土保持的经济作物。经济作物要能满足当地的自然经济状况,以市场发展为导向,发展的核心是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山区地带引进优质林木,做好水土保持。科研部门以组织培养的方式不断推广繁殖和应用。
3.3有机的结合治理和管护工作
如果没有管护执法队伍,即便完成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建设,也会在某一时间内遭到他人的破坏。管护执法队伍成员负责监督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相关工作。同时,在管护水土保持时,要加大资金投入。资金是治理水土流失,协调发展社会经济的硬性指标,也是根本保障。加大水土保持资金投入,有三种途径,一是通过集团经济投资格局和国家财政支持,优化农村投资结构。二是将离农村较近的城市资金投向农村,构建全名参与投资格局,或者发展股份制,拓宽投资渠道。把农民手中的剩余资金变为投资资本。三是以政府方面做好宏观调控,以财政、税收、信贷的方式引导农村资金投向情况,有效的利用和保护资源和环境。
3.4推广使用科学技术
以现有研究成果,比如垄作区田、道犁耕法,不断加以研究和改进,使操作方法变为更为简便。并尽快应用在综合治理水土流失方面。已引进和繁育成功的水土保持植物,比如黄花菜、芦笋、沙棘和桑树,要扩大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尽量不要种植一些需要大量水源和肥料的作物。科研部门要不断开发新型技术,实现大规模的经济作物生产,促进产业化经营。以城市带动农村的方式让经济迅猛的发展。
结束语
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造成的水土流失,要采取科学的治理和防护措施进行控制,这就是水土保持。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建设均是人类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的手段,彼此相辅相成。为促进生态环境建设和水土保持,国家需制定相关措施,生态环境建设和水土保持的条文,设置专门管理机构。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和水土保持,要掌握科学的经验与知识,促进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不断进步和发展。
参考文献:
[1]赵佳良,李江,王传荣.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研究[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2,(10).
【关键词】农村生态环境;环境法制;环境立法;环境政策
【正文】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的加快,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相比较存在着明显的不同步。昔日的山青水秀土肥村美的秀丽乡村,出现了水体大面积污染、土壤肥力下降、垃圾随意堆放、工业污染加剧的情况。长期以来由于国家政策、资金和技术支持力度不够,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落后于城市速度,对农村居民卫生和健康构成了巨大的威胁。尽管近期国家加大了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力度,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由于农村的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工业及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使农村环境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并危及农村饮水安全和农产品安全,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就要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切实解决危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关键在于是否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的有效政策、法规与制度体系。
一、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表现
(一)水体污染严重,水生态系统破坏
农村水体污染主要表现是工业污水、农业污水和生活污水“三污合流”,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污染饮用水源,无法满足农田灌溉;同时近几年农村旱涝灾害频发,河流断流,湖泊萎缩,鱼虾绝迹,天然绿洲消失,水库蓄水减少,地下水位下降严重。
(二)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固体垃圾污染严重
长期以来,村庄建设规划差,基础设施少,道路无硬化、无公厕、人畜居住混杂、不可降解农膜使用量急剧增加却无法回收,固体垃圾随意堆放。
(三)农业生产不当,环境资源破坏严重
农民环保意识比较薄弱,滥施农药、化肥,恳荒围湖造田,乱挖乱采,不仅农业产品受到严重污染,也逐渐污染了土壤、空气、水源,对农业生态系统造成极大威胁。另一方面由于人多地少,再加上自然灾害多发,土地退化、沙化、碱化严重,进—步加剧了人地矛盾。
(四)集体林权改革滞后,林业生态系统破坏
集体林权改革滞后,经营主体不明确、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严重影响了农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其次地方政府决策不当,盲目开发山区,发展果业,加剧了森林植被破坏。再由于农村经济落后,农民伐木为柴,乱砍滥伐现象屡禁不止,结果是森林生态系统的破坏,使生物多样性环境遭受了破坏,并造成了大量水土流失,土地蓄水量下降。
(五)工业向农村的转移,加剧了农村的工业污染
乡镇企业大多是一种以低技术含量、布局不合理、无集聚效应、粗放经营为特征的工业化。由于其生存环境、基础条件及管理水平的相对薄弱,造成污染后缺乏治理技术与资金,治理困难,使农村生态环境产生工业化污染问题。同时大量污染严重的城市工业企业搬迁到城郊或农村地区,或者直接将城市垃圾运往农村,造成城市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二、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法制成因与对策
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产生有着自然、历史、经济与社会等诸多方面原因,这里只对其法制成因与对策进行分析。现行法制状况对环境的保护力度不够,立法是从过去的经济发展为重,环境保护为轻出发,“环境立法缺位,农村环境管理机构匮乏,环境保护职责权限分割并与污染的性质不匹配,基本没有形成环境监测和统计工作体系” 。①所以,要健全和完善我国农村环境法制建设,以新的角度和新的观念完善环境法治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下面对影响农村生态环境法制建设成因逐一进行分析。
(一)环境政策原因环境政策原因主要表现是环境政策失灵。环境政策失灵是指国家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宏观政策失灵和微观政策失灵。宏观政策失灵集中表现为政府在宏观经济政策制定过程中忽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缺乏必要的环境问题保护对策,只到07年国务院专门召开的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才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才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提到了新的高度。与城市相比,城市早已在这些方面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环境噪声和烟尘控治、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循环经济与节能及减排、综合利用等方面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政策与措施。同时还有“创建环境模范城市”的鼓励政策以及有“飞行监测、限期治理、关停企业”等强制措施,而农村在这些方面几乎是空白。微观政策失灵是指具体的环境保护政策的缺陷而导致的环境问题。一方面是政策不够健全,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缺乏实效性强的政策,即使有政策但因原则性太强缺乏可操作性而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是已有的环境保护政策存在着不一致和不协调之处,尚需完善。无论是政策体系,还是工作力度,农村环保工作都还在起步阶段,其中农村生活污染治理、规模化畜禽及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土壤污染防治技术、农药和化肥面源污染防治等政策几乎是空白。因此,要根据农村环境问题量多面广、监督对象复杂的内在特点和工作基础薄弱的实际现状,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政策支持工作,在政策上倾斜,在经济上扶持,在技术上支持。要多出台农村环保财政补助、污染减排财政奖励等政策手段,推动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尽管中国农村环境与经济的矛盾有别于城市, 但城市环境保护积累的经验和各项管理制度足以供农村环境管理借鉴。” ②环境问题的出现与经济发展密不可分。资源、环境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和基础,农业可持续发展需要生态环境支撑。所以加大政策保障措施,优化农村生态环境,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
(二)立法原因
立法原因主要是指农村生态环境立法缺位,已有立法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够。《环境保护法》立法时间较早,受时代影响侧重于工业污染控制和城市环境保护,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关注不够,仅有几个条文很简单。我国目前的诸多其他有关的生态环境法规,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对农村生态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具体措施与制度规定不足。二是农业自然资源利用与生态保护缺乏统一规范,并且未能将农村环境、农村自然资源和农村生态的保护统一起来,农民的环境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三是行政法规不到位,本应弥补农村生态环境的上位立法的过于原则性和不足这种情形,却未能出台一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综合性行政法规。“一些重要环境领域还存在立法空白,如土壤污染防治、农用塑料薄膜污染、农村噪声污染、农村生活污水污染、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立法基本是空白” 。 ③各地方即使有相关地方法规,在规定上也不尽相同,比较混乱,并且是条块分割,形不成完整统一制度体系。如农业部负责农业环境保护工作,主要是保护和管理农业环境,控制农药、化肥、农膜对环境的污染,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国家环保总局负责农村村镇环境保护工作,各个地方政府所颁布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涉及到渔业、水利、林业多个部门,内容和规定都存在差异。因此,加强立法工作,完善农村环保的地方性法规体系是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将来的《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应强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并制定农村生态环境单行法;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也要关注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同时尽快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办法》等专项法规,逐步把农村环境保护纳入法制化管理体系之中,修订原有涉及农村环境保护而不适宜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责权清晰,有效防止农村地区种植业、养殖业、工业、生活以及外来污水和废弃物的污染,防止农村生态遭到破坏。
(三)法律制度原因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方面,考察现有的有关生态环境建设的基本法律制度,会发现现有的制度比较零散、不全面,缺乏对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基本法律制度系统而明确的规定,无法满足生态环境建设的实际需要,从而导致制度缺位、制度执行和监督不力的情况。目前相关法律法规虽已建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收费制度、污染集中控制制度、限期治理污染制度等一系列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但这些制度主要应用于城市环境污染的治理方面。同时在农村生态保护方面仍存在制度缺位现象,至今仍没有一套治理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制度具体安排。在这种制度缺位的情况下,诸如土地退化、水土流失、水资源浪费与污染严重等重大生态环境问题难以得到有效治理。再次,尽管在有些方面建立了制度,但由于制度执行不力,致使制度功能不能有效发挥。从环境污染的治理制度来看,如排污收费制度,资源收费制度虽然对控制环境污染有积极的作用,但在实施中存在着一定问题。此外,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计划、农业、林业、畜牧、水利和科技等多个部门,管理体制与环节多、各项治理措施相互脱节,造成制度执行和监督不力。因此要尽快建立起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制度。“农村环境保护制度和考核体系建设要尽快建立,将城市环保和农村环保置于平等位置,从法律、法规体系上,对农村环境保护制度的建立提供依据”, ④它是构成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法律的基本内容,对于实现生态环境建设法律的目的与任务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些制度应当包括:除继续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征收排污费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等制度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中切实可行外,还应建立如下制度: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制度、农村清洁生产促进实施制度,生态环境建设问责制度、农村环保责任制度和农村生态环境考核制度,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农村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农村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生态环境破坏事故防范与预警制度、农村环境纠纷法律援助和公益诉讼制度等。
(四)政府管理原因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环境管理不当。主观上来看农村生态环境管理是有政策但政策在部门之间协调不足或冲突,无手段和措施来达到政策目标;农村环境管理机构匮乏,环境保护职责权限分割并与污染的性质不匹配,基本没有形成有效行政管理工作体系和管理措施。客观上是农村生产与生活中不科学的行为,长期形成的一些生活陋习和农村环保基础设施的缺失,企业地处偏远、点多面广,排污主体具有不确定性,监管主体很难界定,难以用城市的监管的手段与用行政执法的手段来治理。因此要克服以上不足,农村环境治理要走与城市环境治理不同的工作思路,要创新工作方法,增强服务意识,变监督管理为预防管理,变单纯的依法行政为服务与执法相结合。具体工作中要将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实行行政问责制的工作体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推动、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落实工作人员与经费,探索多元化、市场化、专业化的农村环保治理社会化管理模式和机制。其次,制订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及年度实施意见,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将各项整治和建设任务分别落实到相关部门,并建立农村环境保护责任制,设立环境指标作为对乡镇考核的重要指标,专门出台年度生态任务和环保专项行动考核办法。再次,要强化农村环境服务与执法力度。在服务上,要象创建国家环保城市一样大力开展生态乡村示范创建,重点开展农村工业点源污染防治、生活污水与垃圾治理、农村畜禽养殖业的管理、土壤污染防治、流域河道整治、生态产业实施等关键工程。加大农村农业污染控制与治理技术的推广运用力度,落实好“以奖促治”和“以奖代补”的政策措施,做好农村环保项目申报,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里的专项资金,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在执法上各执法单位要切实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乡镇企业的监管和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打击力度,加大农村环境执法力度。
(五)生态环境技术规范制定与推广原因现阶段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还不强,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尚不足,对环境保护的知识很欠缺。滥用化肥与农药、秸杆随意焚烧、家禽粪便污染水源等问题日益突出,农民却对破坏环境的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浑然不知。长期以来,农民缺乏环保理念,而政府在农村环境保护中主导作用不足,农民缺少科学规范来保护环境,也缺乏科技与资金,导致农村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市场机制难以建立。过去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随着各乡镇精简与压缩,基本处于瘫痪与失灵状态。既是尚存的农技推广系统由于缺少财政支持,也无法开展农业技术推广,从而切断了农民获取环保措施的最重要渠道。农村的环境污染治理正是由于存在着政策、技术、经济等方面问题,从而使农村污染治理体系滞后于农村现代化进程,基本没有形成有效防控与治理机制。因此要组织农业科技服务专家队伍,在农村中大力普及环保法律法规和科技知识,提高农村干部群众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和维护生态平衡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大力推广绿色植保和环保防治技术,引导农民发展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畜牧业、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地表水环境等环境问题;要发展生态农业,控制农药、化肥、农膜等对农田和水源的污染。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的监测工作,加强农村环境质量监测。要针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现状和农民群众的特点,采取符合农村实际、贴近农民群众的形式,制订简单易懂的安全控害技术规程,把农产品安全生产安全与监控、农村生活污染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秸秆综合利用、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农药化肥面源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技术编发成切合实际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手册,把生活与生产活动的科学规范以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送到农民身边、农户家中,使环保科技知识与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三、结论
环境法制建设是事关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措施,因此针对农村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农村可持续发展。
【注释】
[1]李建平,《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对策研究》,《安徽农业科学》2007第3期35页。
[2]林真、李卫华、丁洪,《我国新农村建设中的环境污染问题及其治理措施》,《农业环境与发展》,2007年第1期32页。
关键词:企业金融生态环境 主要特征 不利因素 建设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与金融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密切。我们知道,稳定的金融生态环境不但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而且还可以维持社会经济整体上的稳定。但是,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前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必然会存在许多问题。再加上国际金融市场异常动荡,美国金融危机的阴霾尚未散去,欧债危机一触即发。这些现象的存在都会对我国企业的金融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的影响,严重阻碍我国企业金融环境的健康发展。为此,大力加强企业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改善企业金融生态环境条件,对于企业的发展以及维护社会经济的稳定与繁荣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企业金融生态环境
(一)企业金融生态环境的含义
企业金融生态环境是从自然生态环境延伸过来的概念,是指企业与股东、债权人、银行、供应商、销售商以及其他因素所形成的互相联系、互相作用而且可以自动调节的统一体。
(二)企业金融生态环境的主要特征
1、企业金融生态环境是一个相对封闭的有机整体
和自然生态系统一样,企业的金融生态环境也是一个相对封闭的有机整体。这个有机整体的主体是企业,企业通过与其他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形成相对复杂的价值网络,并且价值网络内部通过各价值链的运作使价值网络保持动态的平衡。
企业的金融生态环境包括企业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两部分,当企业的内部环境稳定的时候,外部环境就会对企业造成相当大的影响。影响企业的各环境要素之间通过相互作用,形成一个影响企业生存发展的有机整体,达到一个动态的平衡。但是这个有机整体有时非常脆弱,很容易受到外部的影响,导致价值链的断裂,从而影响整个有机整体的内部平衡。但是,如果内部价值网络结构比较合理,运行比较稳定,当外部环境发生变化的时候,其抗打击的能力也就比较强大。因此,作为企业必须努力改善与各影响要素之间的关系,打造完整而稳固的金融生态体系。
2、企业金融生态环境各组成要素之间互相影响
和自然界的生态系统一样,企业金融生态环境的组成要素之间也存在这相互影响的关系。首先是企业跟其他组成要素之间互相影响的关系,其次是各组成要素之间互相影响的关系。
3、企业金融生态环境处于动态平衡状态
在企业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者,企业与其他金融生态环境的各组成成分之间存在着资金、产品和信息的交流,在这个过程中,企业的内部环境也在不停地运作,从而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在企业金融生态环境的运行过程中,伴随着资金、原材料、产品和信息的流动,企业从周围环境中获取相关资源,并且将这些资源进行加工创造,制造出新产品,实现资源的升值。为了更好地实现增值的目的,企业必须认真分析市场特征,分析自身在金融生态环境中的地位和作用,及时调整相关策略,以适应企业金融生态环境的动态变化。
二、影响我国企业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不利因素
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我国的经济形式的转变才刚刚起步,企业的生态金融建设也正处于初级阶段,其建设的步骤和措施还不完善,还存在许多阻碍我国企业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不利因素。
(一)我国金融体制监管的相关法律体系还不完善
目前,我国金融体制监管的相关法律体系还不完善,对于企业金融生态环境内部各组成要素之间还不能形成合理的监管,这样往往会造成企业金融生态链出现问题,从而对整个企业金融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二)企业融资困难
美国两次量化宽松政策造成全球流动性泛滥,从而导致我过通胀高企。为应对这种情况,我国政府的金融政策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由原来的适度宽松变为了稳健的货币政策。金融手段的变化收紧了货币的流动性,造成企业融资困难,这样就导致企业因为和银行以及债权人之间的发生矛盾。
(三)各组成要素之间缺乏战略伙伴意识
在企业金融生态环境的结构中,各组成要素之间缺乏战略伙伴意识,只注重短期利益,根本不去考虑长远利益,从而使企业在长远目标的实施过程中发生困难。
(四)企业本身不遵守金融法规以及市场规则
在发展过程中,有很多企业不遵守金融法规以及市场规则,有许多企业不是严格按照原则去组织生产和销售,而是想法设法去钻法律或者市场的空子,从而导致企业市场信用降低,从而给整个企业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的危害。
三、大力加强企业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一)大力加强企业与股东之间金融生态链的建设
企业要想保持金融生态环境的稳定,就必须加大力度维护和股东之间的关系。良好的股东关系不但可以使股东为企业的发展出谋划策,而且还可以使股东主动参与到企业的建设中来。
1、保证股东享有知情权
股东一旦持有了企业的股份,也就享有了企业财产的支配权,享有了企业经营状况的知情权。企业要经常利用各种渠道,及时将企业经营的相关信息传递给股东,加强企业与股东之间的联系与沟通,这样可以不断加强企业与股东之间的感情,稳定企业的融资资金来源。例如:企业要及时月度、季度、半年或者年度报告,并且保证各项报告的内容准确无误,这样可以使股东通过报告内容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以及企业的生产和销售状况。
2、定期召开股东大会
为加强企业和股东之间的联系,企业还要定期召开股东大会,通过股东大会使股东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以及其他信息,同时鼓励股东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参与企业的决策。
(二)大力加强企业与债权人之间金融生态链的建设
在企业的融资渠道中,负债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渠道。债权、资产和债务资本金之间合理的关系是保证企业正常发展的重要因素。从这个角度来看,债权人作为债权的所有者,在企业的正常发展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要想大力加强企业与债权人之间金融生态链的建设,必须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1、保证债权人的监控权
为保证债权资产更多地进入企业,就必须保证债权人的监控权,在保证债权人经济利益的基础上提高其投资热情。这样还可以保证企业对债务资金的利用,并形成良好的债务和债权之间的关系。
2、保证债权人的知情权
企业要及时向债权人提供相关的资金运行情况,定期将企业的各项经济数据提供给债权人,并将决定企业发展方向、导致企业资本发生重大变动、和债权人利益相关的重大信息及时提供给债权人,从而和债权人之间建立和谐的经济关系。
3、企业必须保证及时还贷
企业的信誉是决定债权人是否跟企业合作的最主要的条件,如果企业经常违约,不能及时还贷,那么企业的信誉度就会降低。当企业再次发生贷款行为时,债权人就会认真考虑企业以前的信誉度,进而决定是不是向企业贷款。因此,企业必须保证及时还贷,提高企业的信誉度,这样才能取得债权人的信任,才能保证融资渠道的畅通。
(三)大力加强企业与银行之间金融生态链的建设
1、企业与银行之间必须建立亲密的伙伴关系
从发展的方向来看,企业与银行之间必须建立亲密的伙伴关系。只有企业得到发展,才能实现企业与银行的双赢。企业与银行之间只有保持密切的关系,互为往来,在产品服务上、业务上互相渗透与支持,才能使双方紧密联系,形成金融和产业相互结合的生态链。
2、吸收银行代表进入企业董事会
银行代表进入企业董事会,可以使企业和银行的关系更加稳定,可以利用银行在信息方面的优势,为企业的重大决策的制定提供参考,从而帮助企业规避未知的风险,改善企业的资金状况,使企业和之间的合作关系更加密切。
(四)大力加强企业与供应商、销售商之间金融生态链的建设
大力加强企业与供应商、销售商之间的关系,首先必须认真选择供应商和销售商,对于不同的供应商和销售商分别采取不同的应对策略。和企业的其他金融生态环境中的生态链一样,企业还要保证供应商和销售商的知情权,实现与他们之间的信息共享。这样可以加深双方的交流与合作,保证企业金融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
总之,企业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一件相当复杂的事情,企业只有认真学习国家的相关政策,认真分析企业所处的环境,努力改善与股东、债权人、银行、供应商、销售商以及其他因素之间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金融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才能提高企业的生产和销售水平,才能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成家蔚.金融创生态环境建设文献综述.商场现代化.2010.03
关键词:道路建设、生态环境、影响、措施
一、前言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道路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已经成为当今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命脉。城市道路建设更是道路建设中的重中之重,在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城市道路的建设同其它建设项目一样,在建设的过程中以及建成后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为了加大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力度、积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在道路的建设过程中应着重考虑周边的生态环境。文章在本人多年从事道路建设实践的基础上,分析了城市道路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具体影响,探索性的提出了满足生态环境要求的道路建设措施,为绿色城市道路建设奠定了一定的理论基础。
二、道路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道路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对人类生活环境的影响,对动、植物生活环境的影响以及对水、土资源的影响。
(一)对人类生活环境的影响
道路建设过程中,尤其是城市道路建设过程中,必然给人们的生活造成很多不便。如堵车、交通事故、城市环境污染等。
(二)对动、植物生活环境的影响
道路建设对动物的影响主要包括致死和分布变化两方面。(1)致死是指道路对动物最直接的影响,动物的道路死亡率受道路的宽度、车辆密度和道路密度影响。(2)分布变化是指道路对动物分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由于道路的建设或存在,造成周边动物的迁移,从而影响区域的生态链;道路建设对植物生活环境的影响主要是通过改变局部环境,对植物个体生理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汽车尾气衍生的光化学氧化剂污染物导致道路边的植物光合系统和细胞膜均产生明显变异、汽车尾气污染导致路边植物体含铅量远高于对照地区等,从而影响植物的健康成长。
(三)对水资源的影响
在道路建设期间,工程区水质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由于施工管理的问题,将道路施工的弃土、弃渣等固体废弃物直接排入水体,在运输施工材料的过程中,施工材料的遗洒和泄漏、施工机械的油类进入水中、施工人员的生活废弃物直接排至水中,以上都会影响地表水质量,甚至还会影响地下水质量。在道路的运行期,由于磨损、车辆漏油、运输中飞扬的微粒物质和车辆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质都会积聚在路面,当这些物质与降水混合形成径流时,会对沿线的水源形成污染。
(四)对土资源的影响
道路对土资源的影响主要指对土壤结构和质地的改变。道路建设对土壤的要求与种植植物要求相反,后者要求土壤疏松,有团粒结构,有机质含量高,同时保水性好,有利于根系发育,但是这样的土壤结构会对路基稳定产生不利影响,因此路基上采用的土壤主要为生土,它结构紧密,几乎不含有机质,植物所需的营养成分更是缺乏。另一方面,路域壤主要用于路基施工,路基挖、填和压实等过程会进一步影响和改变土壤结构,还有许多施工遗留的废弃物如水泥和石灰等也会对土壤质地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在道路运营过程中,由于汽车尾气、泄露等因素的影响,土壤会受到铅、多环芳香烃物质、一氧化碳等物质的污染。
三、生态道路建设的应对措施
(一)降低道路建设对人类生活的影响
在道路建设的过程中,应将其对人类的影响降到最低。具体措施有:将施工时间与人们的出行时间错开、在施工的过程中减少噪声污染、减少对人类有害物质的排放等。
(二)加强动、植物生活环境的保护
道路建设过程中对动物的影响方式主要是通过植被破坏、通道阻隔、施工噪声和营运灯光等表现出来。因此在道路建设过程中要加强对植被的保护,保证动物应有的生活环境,在动物必经的某些路口,选择使用高架等措施;同时注重施工噪声的控制以及加强对某些营运灯光的控制;道路建设对植物的影响,主要是通过改变局部无机环境条件,从而对植物个体生理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在道路建设过程中,要加强对植被环境的管控。譬如在道路两旁增加隔离玻璃护栏,从而降低汽车尾气对道路两旁植物的影响;道路路基的修筑过程中尽量就地取材,因地制宜减少对原来生态自然条件破坏,使植物成活率提高。
(三)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
道路建设期间,为了防止对工程区水质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筑路材料堆放场地不得设在河流岸边附近、施工废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根据实际填挖土质,合理设置边坡的坡度;合理设置土石方填挖施工现场临时排水系统,及时疏导雨水,以减少雨水对挖填土坡坡面的冲蚀;填方坡面应及时夯实并进行边坡绿化,合理确定借土弃土位置,合理开采砂石料场,注意料场弃土弃渣分离处理;在选择土石方堆放位置时,多余的土方尽量就地用来整理坡面,当不得不外运时,应该运至无自然保护价值的规定场所,弃土不得破坏或掩埋地表植物,弃土场应进行绿化设计,以便及早恢复植被,减少水土流失;当弃土堆高度较高时还应进行护面设计并应设挡土构造物以免将来发生坍塌。
(四)加强土资源的保护
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依法征用土地,必须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努力节约土地资源,适当缩小用地规模;在道路建设的过程中不得破坏名木古树,搞好土地生态恢复和保护工作;对待施工过程中的土质要因地制宜、尽量减少不同土质的混合,从而影响当地土质结构,影响植被生长,从而影响区域生态系统。
四、总结
文章在本人多年从事道路建设实践的基础上,分析了城市道路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具体影响,探索性的提出了满足生态环境要求的道路建设措施,为绿色城市道路建设奠定了一定的理论基础。
参考文献
[1] 尹忠东. 论道路建设的生态环境影响与生态道路建设,水土保持研究,2006.
关键词: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气象因子;影响
中图分类号:S16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1233007
r作物是农业生产的主要针对对象,且目前露天作业仍然是最主要的农业生产模式,因而与其他产业相比农业更容易受到自然环境、气象因子等的影响,一旦农业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将对农业生产造成严重的影响,区域内的农民容易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1 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与气象因子的关系分析
1.1 生态环境建设有利于气象系统减灾
在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之下,农业生产更易遭受到气象灾害的影响,农业气象在防范农业气象灾害以及生物入侵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推动了我国农作物出口贸易,同时对于动植物检疫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我国传统的农业部门只能对农作物的病虫害进行防治,而土壤、气象等方面的灾害却无法处理,而全面的农作物医疗系统就需要农业气象研究的支持。农业生态环境的改善可以减轻当前的农业气象灾害,促进农业生产发展。
1.2 农业气象对农业生态系统效应的作用
农业生态系统作为一种人工的生态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不同其损害将直接导致生态系统对人类的服务功能的下降,同时损害人类的利益。正确认识农业生态系统的效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控制农业污染以及农业生态多样性的减少。农业气象对于农业生态系统既有正面效应也有负面效应,一方面森林等有利于气候的稳定同时有利于减少沙尘暴等自然灾害,但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又会对环境造成污染。为了充分发挥农业气象对农业生态建设的促进作用目前农业气象部门已经在调整服务结构,积极参与农业生态环境建设。
2 农业生态建设与气象系统的协调发展
2.1 区域生态气象观测站的建立
地方政府根据当地气候环境、农作物种植类型以及农业生产结构的特点要对于当前的农业气象观测站设置情况进行改进,扩大农业气象监测的覆盖范围,同时根据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的实际需求对于观测项目和服务内容进行创新调整,从而充分发挥农业气象系统建设对于农业生产以及农业生态建设的促进作用。在原始森林植被覆盖率较高的地区建立林业生态气象站,在工业区与农业区的交界的地方设置农业生态环境监测站等,气象站的监测指标要与区域的生态环境特点以及监测需求相适应,同时气象观测站与环保检测的内容和指标要避免重复,不同地区的生态气象观测站要加强联系,通过资源的共享推动农业生态建设的发展。
2.2 气象部门要注重新课题的研究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经济的发展目前人们对于农业产品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开始追求无公害无污染的绿色农产品,因而各地要加强农业生态建设,促进绿色农业生产基地的建设。绿色农业生产使得农业气象也加入了一些新的课题,包括农作物检疫、农业生产培训、农业科技推广等等。例如马铃薯是我国北方地区重要的农产品之一,马铃薯在种植过程中会受到多种病害的影响,包括PSTV、PX、晚疫病等,但是由于种植地区的气候差异马铃薯的发病时间以及病害严重程度都会有所差别。一般来说南方地区的马铃薯发病时间较多集中在发育阶段,严重影响马铃薯的产量,而北方地区发病时间大多在成熟期且发病率低。气象部门对于农业生产中的新课题要加强研究,促进现代化农业生产的发展。
2.3 加强农业生态以及农业气象专业人才的培养
人才的缺乏严重阻碍了我国的农业气象系统以及农业生态建设的发展,农业气象参与生态建设要求相关人才同时具备农学、生态学以及气象学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但是在目前我国的人才培养模式之下很难培养出这种复合型的人才,相关院校应当通过专业结构以及课程设置的改革加强该方面专业人才的培养促进农业气象与农业生态建设的相结合,与此同时在职的农业气象工作人员要不断更新自身的知识体系,善于学习先进的农业生态气象理念来推动自身研究的进展,为所在地区的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作出贡献。
2.4 加强农业生态建设的气象研究
气象作为农业生产的影响因子中最为活跃多变的,通过加强农业生态建设针对性的气象研究有利于农业疑难问题,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同时生态环境建设的质量又会对农业气象产生反作用。
参考文献
在我国的基础建设行业当中,公路建设有着较快的发展,所涉及的领域也是比较广泛的,但是在公路建设过程当中,其污染也是较为严重的,主要影响的范围是景观与生态这两大因素,所以,生态评价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它是测评公路环境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核心部分。通过生态评价可以有效的预测出公路施工期间对环境的影响以及具体的范围,从而可以有效的找出解决措施,并且把影响减少到最小,避免生态环境继续恶化,建设开发公路与保护环境达到共同发展,这也是公路建设的一个最终目标。
关键词:
公路建设;生态环境;影响因素;方法
一个国家是否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就是交通力量,只有交通运输强大才能更好的发展国民经济,这也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建设。同时,它在合理布局生产力,提高国民经济发展,改善投资环境等问题上都发挥出强有力的作用,也是不可替代的。然而,在公路建设的过程当中,对生态环境会有一定的影响,所以,环境评定工作对于在公路建设项目当中具有重要意义,一般影响评定工作有几个方面,植被的破坏知识,水土流失以及在土壤方面等都有一些不良因素,怎样深入的解决是需要我们不断研究。
一、对生态影响的几个方面
1)公路建设时必定会损失一些土地资源,尤其对耕地有一定的影响,会占据大量的土地面积。通常在实际的施工当中,有一部分土地会用于施工便道,场地,取土场等一些临时的用途,由于施工时占有的土地多被破坏并且无法修复,这对于生态有着很大的影响。比如说,如果是在平原进行修路时,一般取土场会占很大的面积,而且要多出路基的占用率,但在实际用途上却更多。此外,由于省级以上的公路修建是非常多的,所以占地面积也会更大,从而也就减少了土地耕种面积,最终导致农作物收效不断的降低。
2)当公路修建完成以后则会阻断了原有的一些生态环境,也就是说会形成一个屏障,起到了阻隔的效应,所以,这就会对动物在栖息以及生存方面造成一定的影响,破坏了它们原有的生态平衡环境,从而导致植物受到一定程度的毁灭。由于带状破坏了原有的植物数量,但不会全部消失,其中一些人工种植的植物可以进行一些补偿。而影响动物生态平衡上表现最为明显的一点就是缩小了个别类动物的生存面积,也许会表现成为异质种群。
3)植被的种类不同,所以它们的功能也不同,其重要性也各不相同。比如说,在农田土地上,它的作用就是需要生产粮食,但基本与特产农田是需要保护的,普通的农田遭受破坏以后通过恢复生产力便可,不需要复杂的修复。但是,如果是自然植被遭受破坏以后其问题是相当复杂的,一旦重要的生物栖息被破坏以及水源相对集水的植被破坏以后则会导致郁闭的森林的问题,这是无法再修复的。如果是发生在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地区时,多风干旱,沙化严重,高山陡坡等地区,由于这些地区的植被是比较稀疏的,有着稳定生态环境的作用,一旦造成破坏其后果是非常严重的。所以我们可以看出,当植被给破坏后,其影响危害是非常大的,对生态环境有一定的不良影响,也是无法弥补的。
4)建设公路时,在施工期间会占用一定的草场以及农田,而这些土地通常也是会被永久占用的,也就是说改变了土地的用途,是不可逆的。在公路修建的过程当中,施工避免会对土地进行开挖以及碾压等作业,但这些外力只是暂时性的,随着日益的修复,这些都是可以逆转的,并不会改变土地原有的用途,其影响相对也是比较小的。然而,在一些施工企业当中,也会出现不良的施工操作,从而在根本上也就破坏了生态环境,这就需要很长的时间才可以修复,严重时可能出现无法修复的结果。此外,在公路进行修建时会进行大规模的土地开挖,弃土堆,水土流失等问题相继的发生,如果继续采用弃土的方式,后果会更为严重,一旦应用了含量较高的重金属材料,会对地下水造成很大的影响。
二、加强补救的主要方法
1)由于在修建公路时,土方是必不可少的,对数量也有着一定的要求,对此,为了降低对土地的占用,就必须要采用集中取土。然而,在平原地区取土则是比较困难的问题,如要过深的取土,虽然可以降低对土地的占用,但是不可以再恢复使用了,如果是过浅的取土,会占有较多的土地,但可以复耕,这是一个矛盾点。对此,经过综合的考虑后,专家还是以复耕作为公路修建的条件,在取土时,不能有过多的深度,必须要在一定的范围以内,最好应用下层土质,利于恢复。此外,在进行取土时,不能在水源区以及森林地带等保护区域。如果建设区域在牧区时,必须要根据宽浅型进行取土,利于植被的恢复。如果取土场在可控的范围之内,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公路养护以及集水池等措施。一般情况下,在施工期间会选用临时用地,所以尽量要在征地范围以内选取,比如在收费站,或者是服务区等场地,不会破坏耕地。如果是在公路修建期间对的土地造成的破坏必须要在施工后进行修复,从而恢复原有土地的利用。
2)在公路用地的使用区域当中,绿化是作为重要的一个部分,这对于景观环境有着一定的影响,不仅可以美化环境,也可以降低噪音,净化空气、稳固路基等有利条件,重要的是可以提高道路的寿命,所以绿化是非常重的。而它的绿化范围也包括了很多方面,有桥梁,隧道,立交区,分隔带绿化,隔离栅绿化,以及对声屏障绿化都有很大的帮助,也起到了一个对环境的装饰作用。按照植物生物学特征来看,只有合理的公路区域性以及结构性才是保护植被的一个重要条件,同时也决定了绿化物种的成活率、抗逆性、少病害、抗公害、以及丰富景观的关键因素。
三、结论
总之,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就是交通力量,只有交通运输强大才能更好的发展国民经济,这也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建设。然而,在公路建设的过程当中,对生态环境会有一定的影响,所以,环境评定工作对于在公路建设项目当中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生态评价可以有效的预测出公路施工期间对环境的影响以及具体的范围,从而可以有效的找出解决措施,最终达到建设开发公路与保护环境共同发展的目的。
参考文献:
[1]王菲,高速公路建设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J].交通世界(运输车辆),2008(8).
[2]徐鹤,贾纯荣,朱坦,戴树桂生态影响评价中生境评价方法[J].城市环境与城市生态,1999(6).
[3]其其格,闫宏伟.高速公路对通过区的环境影响研究进展[J].北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1(2).
一、全县生态环境建设现状分析
(一)县域生态环境现状
1.草原三化(退化、沙化、盐碱化)及鼠虫害问题突出,
由于开垦、过度放牧等人为破坏和气候等自然原因造成。经统计,2013年我县草地总面积20926.27km2,其中低覆盖草地8899.18km2、中覆盖草地7953.77km2、高覆盖草地4073.32km2,沙地面积为430.03km2。从草地结构看低覆盖草地占40%,高覆盖草地仅占20%,形式非常严峻。
2.水域湿地萎缩
我县湿地面积1839.98km2,其中河流水面占60%,湖库、
滩涂湿地、沼泽共占40%。近年来,农牧业、砂石场等严重影响我县湿地环境,但湿地恢复及饮用水源保护项目的落实,有效缓解了我县水域环境的恶化。
3.水及空气质量状况
根据2013县域环境质量考核相关资料显示:二氧化硫
排放量66470kg、cod排放量107400kg、固体废物排放量16600kg,污染源排放达标率99%,ⅲ类或优于ⅲ类水质达标率100%,优良以上空气质量达标率100%。
(二)全县生态环境破坏情况
1.随着我县经济的发展,与内地各地区经济、人文等各方面交流扩大,外来经商、旅游人员日渐增多,商业模式粗放,不注重流动人口的环境保护宣传工作,环境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对县域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2.近年来,我县市政基础设施大规模建设(特别是交通),为方便砂石取运,施工方就地取材,致使公路沿线草场开挖过度,完工后又不及时回填、种草。
3.217线各标段施工单位砂石采挖对道路沿线河流环境造成很大破坏,废弃砂石堆积造成原有河道被截断,河水溢出淹没周边草场。
4.全县干部群众环保意识差,白色垃圾随意丢弃,影响草场土质,破坏植被生长环境。
(三)全县生态修复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县实施退牧坏草、退耕还林、草场沙化治理、湿地恢复治理等生态修复工作,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县域生态环境恶化,但草场沙化问题还是较为突出,也是各项环境治理工作中的难点,一是草场治理力度不够,治理面积基本与沙化增量持平;二是退牧还草工程覆盖面小,整体草原生态仍较脆弱;三是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缺乏长效性,草原超载过牧情况仍较严重;四是退牧牧民生产生活保障不完善,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与经济发展的矛盾仍较突出。
(四)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情况及成效
我县无工业企业,不存在工业污染源,在污染源监管工作中,重点要加强对油库、医疗卫生机构、砂场及建设工地的环境监管工作,落实“三同时”制度,并督促相关单位尽快完成垃圾填埋场及污水处理厂建设,推进全州总量减排工作迈上新台阶。
1.加强对油库、医疗卫生机构等危险化学品、辐射源销售、使用单位的监管,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辐射源登记备案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企业必须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及储备必要应急物资。
2.加强对砂场及建筑工作巡查力度,除登记备案制外,一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及使用,加强对污水、粉尘、噪声等污染的防治;二是砂场管理严格按照《县砂石资源管理办法》进行,落实资源开发植被、水系保护与恢复机制。
3.我县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与全州各县相比较为滞后,减排工作中的硬件设施如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都还处于项目前期工作阶段,根本无法对全县生活垃圾及污水进行处理,更谈不上污染物总量减排。
4.县环境保护局于2011年4月单设成立,初期,全局干部职工7人(其中:环境监察执法大队1人、监测站0人),无固定办公区,租借县医院30平方米办公室办公,人员紧缺、专业人才匮乏、资金严重不足、无执法车辆。在州环保局的大力支持下,在我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3年时间的发展,取得一定成效,目前执法大队人员3名,监察执法车一辆,办公楼也已基本完成建设,预计今年10月能投入使用。3年里,该执法大队共计开展监察执法工作250余人次,巡查建筑工地80余家、饮用水源地80余人次,查处未批先建、边批边建工地5家、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力工地3家,在饮用水源保护、县域环境监管及污染源巡查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面对25191平方公里的县,人员及设施配备还严重不足。
二、原因分析
1.对生态环保工作重视不够,责任意识不强,干部群众环保意识差。
2.挤占挪用我局编制情况严重,监测、监察执法大队进人很难。
3.执法能力差、难度大。一是部分建筑施工单位不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噪声、粉尘扰民时有发生;二是有的建设项目不按程序落实环评批复,先建后批、边建边批;三是有的建设项目拖欠或拒不缴付排污费,对执法人员态度恶劣。
4.污染物处置体系空白。我县无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设施等环保设施,大部分乡镇驻地卫生环境差,街道上垃圾成堆无人处理,污水随意排放。
5.环境监测能力空白、监察执法能力不强。县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人员配置11人,但我局目前只有1人(无资质),设施设备均空白;监察执法大队人员3人,人员太少、执法能力差且均不具备执法资格(每年7月初由州局统一组织执法人员资格培训,但属我县维稳敏感时段,无法派人参加,致使我局截止目前无合格执法人员)。
6.由于各方面原因,我县牲畜出栏率低(东区情况较为严重),过度放牧导致草场过载退化。
三、亟待解决的环境保护问题
1.加强环境保护知识宣传,一是宣传我县生态环境现状及存在问题,提高决策层对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了解和环保工作重视程度;二是加强对全县群众环保知识普及,提高环保意识,减少人为破坏环境程度。
2.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争取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遏制草原“三化”、鼠虫害问题、湿地退化。
3.推进环保能力建设,一是建立一支能力强、素质过硬的监察执法队伍,加强对县域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及资源开发企业的监管力度;二是建立环境监测站,污染物监测数据是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有效证据,只有具备一支合格的环境监测队伍,才能保障我们的执法行为合理、合法。
关键词:金融生态;法制建设;信用体系
文章编号:1003―4625(2007)04-0023-03
中图分类号:F830.3 文献标识码:A
本文拟结合资产管理公司的实际情况,从法制环境与金融生态环境的关系着手,论述影响我国金融生态环境的法律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就我国未来法制环境的改善提出自己的建议。
一、法制环境与金融生态环境的关系
法制建设与金融生态环境密切相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法律规范金融主体市场的行为,构建金融主体的市场准入、退出和公平竞争机制,使金融组织优胜劣汰,保持金融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和动态平衡。资产管理公司作为一个金融主体,起着最大化回收不良资产、化解金融风险的作用。但是,我国却没有一部资产管理公司的专门立法,使得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及运行没有规章可循,也导致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和管理资产的过程中遇到许多无法解决的与现行法律矛盾的地方,直接影响了资产的回收率。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有对资产管理公司的专门立法,例如美国1989年通过了《金融机构改革、恢复和强化法》,为重组信托公司(RTC)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框架。另外,我国目前缺乏有关金融机构的破产法规。如果对金融机构缺乏一个清晰的关闭破产和清算的法律框架,那么就会影响金融稳定,甚至会影响社会稳定,因为法律事先未明确金融机构的退出机制,使得市场参与者并未预期所面临的风险、进行明确的选择。由于缺乏有关这方面的法规,还会导致实践中经营失败的金融机构迟迟得不到有效的处置,造成金融风险越来越大,金融生态严重恶化。因此,法律对金融机构的准入、退出及行为的规范具有很重要的作用。
其次,法律确立金融生态环境的自我调节机制,为金融主体创造良好的司法及执法环境,通过监管、自律等方面的规范,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投资者,增强金融生态环境的稳定性和适应性。在资产管理公司处置资产的过程中,司法及执法环境的好坏就至关重要,是决定资产回收率的关键。我国资产处置涉及的法律主要包括《合同法》、《担保法》、《票据法》、《证券法》、《破产法》等,这些法律规定为资产管理公司的处置和管理工作提供了一个法律保障。这些法律中,最重要的是《破产法》,因为在实际经济生活中,由于破产舞弊的原因造成的坏账比例非常大,一些企业利用假破产钻法律的空子。破产还是资产管理公司回收债权的最后的武器,破产法的质量直接影响资产管理公司债权的回收率。另外,针对资产处置的一些法律制度也很重要。例如,在波兰,法律赋予银行在企业重组和债务人谈判中的准司法权,以银行为主导的“庭外调解”具有很强的法律效力;在瑞典、罗马尼亚、保加利亚等国家也有类似的做法,在法律上保证债权人,在重组和回收方面,具有显著优先的地位。这些做法对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是很重要的。此外,法律是否应当准许设立资产重组方面的专业法庭?是否准许取消抵押品的赎回权,以便简单快捷地实现抵押权?这些问题都是资产管理公司开展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的法制环境。
再次,法律通过规制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为金融机构创造良好的制度与政策环境;金融法制建设也为金融生态环境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改善提供保障。以法律的形式将金融政策规范下来,不仅能够强化政策的执行力并减少执行成本,还可以一定程度上防止不利金融生态健康发展的政策出台。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理不良资产的过程中,其作为债权人的控制能力究竟有多大?政府、资产管理公司以及企业之间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控制及调整关系?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实质上都和法律的调整有关。拿资产管理公司来说,目前我国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分别由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国务院派出的监事会和审计署监管,由于法律没有对监管部门之问的分工做出很好的调整,导致在实际运行中往往可能形成多重监管,造成监管效率较低,从而影响了整个金融环境的建设。
最后,法律通过对违法案件的惩处,通过法律的威慑作用,还可以优化金融生态的经济运行环境,创造各种金融组织和金融活动的发展空间,保持金融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资产管理公司在回收资产的过程中,遇到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信用问题,这与我们国家信用法律制度的缺失以及全社会信用观念的淡薄是密切相关的。法律可以通过对信用制度的确立,让守信者比失信者获得的机会和利益更多,从而构建一个守信的社会。法律还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引导和促进积极向上的金融文化,突出表现在构建良好的金融机构内部文化和金融活动行为模式等方面。
二、目前我国金融生态法律环境面临的主要问题
我国金融生态环境中的一些重要问题还未从法律制度的层面加以解决,金融生态环境自身不断发展完善与个别金融领域法制建设相对滞后的矛盾仍然存在。当前,我国金融生态法律环境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缺少规范的金融机构及其他企业的市场退出机制。规范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是金融生态法律环境的核心内容之一。当前我国规范的金融机构市场化破产机制尚未建立。现行《企业破产法》仅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就破产原则而言,仍以劳动债权作为第一受偿人,明确保护金融债权人利益的破产原则并没有确立,导致金融债权人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就其中的制度构建而言,国际上普遍采用的破产管理人制度没有建立起来,清算组往往漠视债权人的利益;就破产程序而言,在破产案件的管辖与受理、债权人会议、监督制度等方面的规定也不很健全。规范的金融机构和其他企业市场退出机制的欠缺,导致当前我国金融生态环境负担沉重,制约了我国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的发展。在实践中,破产制度往往成为债务人逃废债务的手段,影响了资产管理公司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是缺少完善的金融信用法律环境。金融信用环境的建设是一项复杂工程,它要求在金融市场上包括金融机构在内的各个交易主体,都能够本着诚实守信的理念进行交易。作为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金融信用环境不仅是文化建设、更是法制建设的结果。但是,由于金融市场中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和市场主体的机会主义行为,在缺乏外在监督和道德约束时,就会导致失信行为。我国目前信用方面的法制建设滞后,征信体系没有建立起来,信用中介机构的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失信惩罚机制尚未有效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很不完善,远不能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各家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不良资产过程中,就遇到了大量的企业逃废债行为。据报道,在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户中,有逃废债倾向的企业占40%,而实际操作中可能达到的比例为50%~60%,这些行为
得不到有效的法律制裁,也得不到舆论的谴责,可见我国信用制度的缺失和信用观念的淡薄有多么严重。因此,构建一个健康合理的金融信用体系既是金融生态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极为紧迫。
三是缺少有利的金融法制环境。法制环境是金融生态环境中的核心因素,完善的法律可以有效保护债权人、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打击金融违法行为,树立诚信意识和道德规范。在这方面,我国的有关法律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管理实践中就时常遇到大量的法律障碍,具体如执行缴费问题,建设工程承包款优先受偿与约定抵押权的关系问题,执行法院裁定以法人股抵债中存在的问题等。根据实务操作经验和相关研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对资产的管理处置运行过程中,还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与《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证券法》、《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借款合同条例》等诸多法律法规相矛盾的地方。另外,对金融违法犯罪行为的有效打击是金融生态环境自我调节、自我净化机制的基础。现行《刑法》的有关规定尚不能满足打击金融犯罪行为的要求。《刑法》关于挪用资金罪的规定,仅适用于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挪用客户资金的行为,而不适用金融机构挪用客户资金、资产(如国债)的行为;对操纵金融机构挪用客户资金、资产的单位和个人,也很难根据《刑法》加以制裁。
四是缺少良好的司法与执法环境。司法判决的顺利执行是司法公正的重要内涵和体现。包括金融案件在内的案件“执行难”问题,已连续数年引起最高权力机关的高度关注。当前我国金融执法环境的缺陷主要是执行时间长、程序复杂、成本高昂、地方保护主义和行政干预比较严重。“赢了官司输了钱,倒贴一笔诉讼费”就是资产管理公司执行难的真实写照。这主要是因为一些地方政府片面强调本地区的特殊性,过分看重政策倾斜而忽视金融生态等软环境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因而所采取的不适当的直接或间接的行政干预,影响到了金融生态环境的发展。比如一些地方政府对债务人所采取的地方保护行为,客观上助长了债务人的逃废债行为。据有关调查分析,直接或间接行政干预所形成的银行业不良资产就占不良资产总额的80%左右。另外,这些行政干预也给资产管理公司处置回收银行不良资产造成了障碍。
三、我国金融生态法律环境现状分析
就资产管理公司而言,我国金融生态法律环境的改善主要体现为我国金融不良资产处置面临的政策和法律环境的改善,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点:
一是当前我国的金融不良资产问题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和重视。
近年来,我国银行不良资产比例居高不下的状况一直是人们谈论的热点问题。随着我国加入WTO,这一问题更是得到了政府和全社会前所未有的关注和重视。在2002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中央对金融系统降低不良资产提出了明确要求。有关部门也在加紧进行降低银行不良资产、提高社会信用的制度建设。当前这种全社会关注不良资产问题的氛围有利于金融生态法律环境的改善。
二是国务院颁布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标志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00年11月1日,国务院颁布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性质、职能、业务范围等作出了规定。《条例》的颁布标志着资产管理公司这一金融改革的新生事物初步得到了法律(实际上还只是行政法规)的认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也因其富有成效的工作而逐渐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的实践得到了政策法律的关注,并获得了一定程度的支持。
金融不良资产管理在我国是一项全新的实践。在这一实践过程中,各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积极探索,创造了很多具有金融创新色彩的处置方法和手段。这些方法和手段客观上往往与现行政策尤其是法律相冲突,因而得到政策和法律的关注并由此获得了政策和法律的一定程度的支持。例如,《条例》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股权,不受本公司净资产额或者注册资本的比例限制”,该规定在当时突破了《公司法》关于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的规定。再如,最高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明确了银行及资产管理公司可以通过在省级以上报纸公告的方式履行债权转让通知义务以及中断诉讼时效。这在法律上是一个很大的突破。需要指出的是,有关不良资产管理的政策与法律上的突破和创新是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自下而上的立法推动行为密不可分的。
四是不良资产处置有关税费获得较大幅度减免,降低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运营成本。
由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资本金以及处置费用均系由财政部拨付,其处置不良资产形成的最终损失,也是由财政部提出解决方案,报国务院批准执行。因此,自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伊始就获得了税费减免政策。《条例》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免交在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和承接、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业务活动中的税收;免交工商登记注册费等行政性收费;最高法院发文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减半交纳为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资产提讼的案件受理费、申请执行费和申请保全费,但在实践中,一些地方的法院并未予以执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1]391号文件要求评估、审计、公证、律师等中介机构对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和处置不良资产过程中涉及的中介服务,给予适当优惠。
四、完善金融生态法律环境的几点建议
现阶段,我们应当从立法和执法两个方面入手,完善法律制度环境,构建合理高效的金融生态环境。
一是加快有关金融立法,完善金融法律制度环境。首先是进一步完善《破产法》,建立市场化的企业破产机制。建立破产管理人制度,完善债权人会议、破产重整、破产申请和受理以及债务人财产清算等制度。给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绝对优先的清偿顺位。其次,要完善《合同法》、《担保法》及有关金融机构的专门立法。如前所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对资产的管理处置运行过程中,还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与《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证券法》、《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借款合同条例》等诸多法律法规相矛盾的地方。另外,我国至今为止还没有一部资产管理公司的专门立法,严重制约了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再次,作为金融机构破产法律制度的补充,应当建立有关存款保险机制和证券投资者保护机制的法律制度,降低金融机构破产的社会成本,防止系统性金融风险。最后,应修改《刑法》,强化对金融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只有严厉惩治挪用金融机构客户资金、资产的违法犯罪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才能有效维护社会秩序和金融稳定,发挥金融生态环境的自我调节和自我净化功能。应进一步扩大金融欺诈犯罪主体的范围,建立健全修改有关委托理财、金融衍生产品、金融结构性产品和金融控股公司等的法律规范。
资产管理公司在多年处置不良资产的过程中,在主张债权人利益的同时,通过积极向监管部门汇报和运用诉讼、破产等法律手段,有效促成了有关部门关于不良资产处置和相关政策的出台,对金融法律环境的完善起到了推动作用,比如说由于市场外资交易的增加,促使政府有关部门完善、出台了相关法规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吸收外资参与资产重组与处置的暂行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从事金融资产处置业务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外转让不良债权有关外债管理问题的通知》等。
二是加快信用法制建设,规范征信业的发展,为培育良好的信用文化打好基础。目前我们的金融市场信用风险较大,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的有些制度约束的缺乏和无效。事实上,一些金融工具和制度本身的创新也为信用风险的规避提供了新的途径,如征信法律制度。征信法律制度的建设应当明确征信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能和监管法律责任,明确征信机构的市场准入条件,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管理和从业人员的从业管理,规范征信业务的管理,包括信用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披露和使用,确定中央基础数据库的法律地位及其与征信机构之间的关系。另外,存款保险制度,第三方信用担保机制等制度的建设也很重要。除了要建设好信用法律制度外,还应当全社会弘扬信用观念,让所有的市场参与者都能认识到守信光荣,失信可耻,把“讲信用,守合同”作为金融市场交易的一个基本的道德准则和交易文化,这样才能为良好的法制环境提供文化基础。
关键词: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建设
1 树立正确的林业发展观
1.1 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观
发展林业要立足于增加资源,改善生态,满足全社会人们在物质、文化、社会等方面发展对林业的需要。同时,在林业发展中要解决生产经营者的投入与收入问题,保护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要解决广大林业干部职工收入偏低的问题,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特别要解决自主经营的林场,自然保护区内贫困职工脱贫以及生产、生活设施建设问题,要让林业建设的主要力量也步入小康社会建设的行列。
1.2 树立维护后代人生存发展权的道德观
当代人不能为了自己的发展,过度使用资源破坏环境,造成资源枯竭,使后代人失去生存发展的基础。当代人在利用现有森林资源的同时,既要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又要不断培育新的森林资源,为后代人留下生存和发展的资源以及良好的生态环境。
1.3 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价值观
为了人类的生存发展,必须抛弃人与自然的冲突模式而走向融合,努力去探寻人与自然和谐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在林业发展上,无论是造林、培育和采伐,都应当尊重自然规律,充分利用自然力,提高生产力。适地适树恢复森林植被是充分利用自然力,尊重自然规律的具体体现,也是节约人力、物力,求真务实的具体体现,应当作为林业建设最起码的评价指标来实施。
2 提高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特别应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意识
因为森林占地空间大,覆盖层厚,叶面积总和也大,固定太阳能,制造有机物质的数量和功率最高。尤其是天然林,它是在一定自然条件下,经过长时间演替发展而成的,其结构稳定,物种繁多,生态效益比人工林强,自然生长力及生长速度也比人工林快。可以说,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是地球上功能最完善,结构最复杂,产量最大的生物库、基因库、储存库。人类不能没有森林,森林如果被毁,人类就难以生存。因此,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最重要的就是保护森林资源。
3 通过经济手段建立生态建设动态机制
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发展低碳经济中的独特作用已得到公认,增加森林面积和提高森林覆盖率及森林蓄积量,是控制温室气体减排重要的元素之一。据专家核算,森林提供的生态效益比其物质产品效益要大得多,森林的生态效益大于其自身经济价值的10倍以上,生态建设如果完全依靠政府投入,一是资金有限,二是投资效益往往不如私人投资效益高。必须采取经济手段,推动生态效益市场化、货币化。实践证明,造林和管护与人们的经济利益追求不一致,消极的保护和被动的建设,往往是低效益,甚至是负效益的。
4 实施“科技兴林”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应用科学技术促进林业生产高速发展
实践证明:发展“高产、优质、高效”林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就必须强化“科技兴林”。加快林业科技成果和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使其能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各级、各部门都应因地制宜认真抓好林木良种丰产栽培技术,名优特经济林良种栽培技术,节水和抗旱造林技术,重大森林病虫害防治技术。特别是应用生物防治森林病虫害的技术,此项技术可以保护原有森林生态环境不受药物污染。充分应用自然力促进天然林的迅速发展,最有效的办法是大量开展封山育林。同时,对现有大量的针叶树低产林、老头林进行技术改造,强度或适度间伐,套种适宜的阔叶树种,改变单一的林分结构,促进生长,促使演化近似天然林。
5 加强宏观调控
生态建设是以维护生态平衡,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为出发点,遵循自然和经济规律,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等各种手段综合治理,建立各种生物与环境之间的和谐共存,生态的改善事关整个国家综合实力的增强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涉及全体公民的切身利益。由于生态建设不仅是社会公益性基础工程,具有投入高、规模大、周期长等特点,投资难以得到补偿,投资者一般不愿长期投入。因此,国家应当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和生态建设的客观要求,坚持政府投入的导向作用,建立政府主导、政策引导、宏观调控、市场运作的机制,调动全体公民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政府在生态建设中应当发挥重要的作用,使全社会投入到建设生态、美化环境这一宏大工程中来。
6 结语
应提高人们的认识,用发展的目光来看待林业经济的发展,不能因盲目追求经济的发展而破坏了生态平衡。要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证林业经济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协调发展,这样才能做到有节制地利用林业资源。合理地利用林业资源来发展林业经济,才能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参考文献
关键词:森林;病虫害防治;生态环境;建设发展
我国占地面积广阔,森林资源丰富,但存在分布不均匀的现象,且我国人口众多,人均占有量极低,与发达国家相比处于不利地位。前些年我国重视经济发展,忽视对生态环境保护,导致乱砍滥伐现象严重,森林资源更加稀少,对我国生态环境平衡以及可持续发展有不利影响。因此,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与管理工作势在必行,对森林资源的稳固发展以及生态环境的平衡有重要意义。
一、目前我国森立资源病虫害防治工作的必要性
近些年来,我国政府以及人民保护环境的意识逐渐加强,不断开展造林运动,促使我国森林资源覆盖面积逐年增加,已有大幅度提高和生长,这种现象与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以及保护环境的大力宣传有密不可分的关系,虽然森林面积有进一步的发展,但是还存在种植过后管理不当的现象,这种现象造成森林资源的进一步损失以及破坏,前期的种植工作也成为无用功。造成森林资源被破坏的原因有很多种,管理不当是主要原因之一,而病虫害管理更是森林管理工作的关键。因此,相关部门必须加强对病虫害防治工作的认识,提高重视程度,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促进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1.成灾病虫种类增多,对于森林资源的危害损失严重。现阶段我国森林资源秘籍不断增大,增长速度在逐渐加快,病虫害发生发展数量也在逐年增加,这给森林资源的管理工作带来新的难度与挑战。引起病虫害发生的情况有很多中,未来物种入侵就是重要原因之一,高发势是这种病虫害发生的显著特点,之前的病虫害还没有实现有效的控制,再次引发该种病虫害,对森林资源的破坏性更为强大,抑制森林资源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效发展。所以,病虫害防治工作在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中占重要地位。2.难以治理,病虫害爆发时有发生。对于目前我国的森林资源来说,由于其环境复杂多变,地域的交叉性强,这就使得我国的森林资源的病虫害种类较多,差异化较大,一些具有较强顽固性难以治理的病虫害,难以得到有效的控制,这样就极易导致大规模病虫害的爆发,甚至成灾,从而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给森林防治工作带来较大的波动和变化。
二、当前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由于人工造林数量的不断增长与加强,致使我国的森林面积不断的增大,但是对于森林病虫害的防治与维护工作来说,尽管在病虫害防治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对于我国广阔的森林面积来说,其治理和维护工作还不到位,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1.病虫害的产生及环境的影响破坏。由于大规模的人工造林,人工林品种较为单一,以及林龄结构等原因,都极其容易导致病虫害的大面积发生。由于近些年我国暖冬现象的发生,这就使得害虫越冬存活的基数增大,一到春季极容易出现大规模的病虫害的爆发。另外,由于国内区域贸易与交易的频繁,这就为病虫害的远距离传播与传输带来了极大的可能,使得害虫的种类和传播途径不断的开阔与发展,一些新生的病虫害的发生防不胜防,而且缺乏相应的治理管理的经验,这就加剧了病虫害的大规模发生。2.对病虫害防治的认识和重视不足。长期以来,人们对森林资源病虫害的防治工作没有深刻的认识,特别是病虫害对森林资源的危害性及破坏性的认识更是不足,病虫害对森林的危害,不仅仅是森林资源的破坏,而且还可能衍生出众多的次生灾害的产生。例如,一旦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的破坏,就会导致水土流失,甚至产生较为严重的水患,以及可能产生的火灾,这都给人们的生存和生活带来严重的危害。同时,由于其具有生物灾害的特殊性,治理工作需要长期、持续的进行。在实际的森林治理与防护中,更加注重绿化和防火,而对于病虫害的防治工作缺乏足够的认识和责任感,从而导致在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中缺乏实际有效的措施。3.对病虫害的监测与预警措施管理不到位。对于我国目前的林业监测与预报来说,其监测措施和方法还不到位,对于测报工作的重视度还不够,没有具体完善的测报网点的建设制度,而且在人员和制度的配置上还存在着不到位的情况,这就导致森林资源的防护和治理工作不能够及时地开展,使得森林资源的治理与防护较为被动。4.对病虫害的防治技术的应用和推广不到位。当前,在林业病虫害的防治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中,其力度和强度还不够。在实际的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中,往往喷撒大量的化学药剂进行灭虫,这不仅导致了病虫的抗药性的不断增强,而且还导致环境受到较大的污染,在杀灭病虫的同时,也消灭了一些无害的生物,这给整个林业的生态环境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三、加强林业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和治理,确保林业生态环境建设
对于目前我国的林业管理工作来说,在确保森林不被破坏的同时,还要加强林业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确保林业生态系统能够正常的运行与维护。对于林业的防治与治理要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森林防护工作的科技的应用。对于我国的森林防治工作来说,其森林地域广阔,区域差别性很大,不同区域的防护和治理的要求也不尽相同,这就加大了森林防护和治理的难度。因此要加强对森林防护科研的投入,以提高森林防护的技术水平,并有效地对森林进行治理。其中要重点加强病虫害的科研的攻关和研究,并推广新的林业病虫害的防护技术,扩大宣传,加强林业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普及基本的林业防护的技能。2.大力发展生物防治。对于林业的病虫害的防治来说,生物防治是一种既经济又环保的重要的技术手段,它能够对林业资源的防治和治理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因此要重点推广生物防治技术,以及以高效无毒的菌剂为主的生物制剂,逐步加大引诱剂和无公害农药的应用,以生物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林业防治道路。
四、结语
增强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工作,提高林业生态环境的建设,就要从林业的生产与营造的各个环节加强对森林资源和生态系统的管理和控制,并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以降低病虫害的危害范围和程度。
作者:王 艳 曾凡龙 单位:1.龙江省黑河市逊克县林业局新立林场 2.水泉乡人民政府
参考文献:
[1]钱宇航.增强森林病虫防治工作确保林业生态环境建设[J].北京农业,20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