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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工作方案

时间:2022-12-02 12:47:3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审计工作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审计工作方案

第1篇

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目标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新兴中等城市的宏伟目标和领导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审计监督。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审计为基础,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和重点项目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要关注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关注各项财政支出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关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损失浪费、资金使用效益低下问题和屡查屡犯行为,促进完善财政财务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和制度运行机制,促进规范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二、审计范围

以市人大批准的20*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为主要依据,对财政部门具体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对所发现的重要问题,可追溯到以前年度。对审计发现的影响到我市经济健康运行的重大问题,不受预算级次和年度的约束。

三、审计内容

(一)财政部门具体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1.预算批复和调整情况。依据市人大批复的年度财政预算,对财政部门预算批复情况、年终调整情况进行审计。包括年初预算下达、调整、追加和超收财力的安排情况,以及上级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

2.支出结构情况。通过对年初预算、预算调整、追加预算支出情况的整体分析,检查各项重点支出是否体现了公共财政原则,是否实现了法定增长,超收财力是否重点向民生支出倾斜。对教育、农业、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投入进行重点审计。

3.总预算会计和财政专户的拨款情况。检查国库与专户运行情况,资金拨付情况是否符合预算规定,当年及上年结余专户资金的拨付是否符合使用方向,有无违规调整。对专户资金日常结存情况进行检查,分析资金分布的合理性。提出加强专户资金管理的建议。

4.对非税收入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查各项非税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库,有无应缴未缴截留坐支现象。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审计调查

对20*年部门、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执行情况和资金结存情况进行重点审计,重要事项可追溯到以前年度。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综合分析,向健全和完善财政财务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制度运行机制方面深入,提升审计成果质量水平。

1.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情况审计。检查部门、单位收入预算中非税、基金等收入是否完整,有无少报、漏报问题;对照人员、车辆编制等基础数据,审查支出预算的真实性,有无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问题;对照财政部门批复预算数和部门、单位支出,检查是否存在超支挂帐,查找超支资金来源,有无不正常因素;是否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检查部门、单位招待费支出来源是否合规;追加支出项目申报是否真实,支出是否合规。

2.项目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审计。检查项目预算的真实性,对年初批复、年中追加预算和以非税收入超收返还追加的项目支出预算进行检查,有无巧立名目套取资金问题,分析项目支出中用于弥补经费开支的额度和比重;分析评价项目预算执行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非税收入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情况审计。检查部门、单位执收的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产的有偿使用等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财政,有无擅自减免和应收不收,有无转移隐瞒或坐支收入问题;对照20*年度计划和实际执行情况,检查20*年度是否存在少报收入计划取得财政部门超收返还问题;检查财政部门在给予各单位超收返还时执行的标准是否一致,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检查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的合法性,有无自行设立收费项目或将已停征的项目继续征收,进而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问题;收费票据使用是否合规、合法。

4.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审计。检查部门、单位是否认真执行我市政府采购目录和标准,有无违规采购行为。

5.财务收支审计。重点检查部门、单位是否存在设置帐外帐、“小金库”问题;收费票据的管理有无内控制度,有无弄虚作假、隐瞒收入问题;有无通过下属单位往来帐转移资金问题;有无随意扩大支出范围、乱支乱用问题,重点检查国家规范工资津贴后有无擅自发放福利补贴问题;检查国有资产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管理不善、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浪费问题。

(三)专项资金审计或审计调查

1.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市审计局企业股);

2.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市审计局农业股);

3.基本建设项目税费缴纳情况审计(市审计局基建股);

4.教育系统“两免一补”资金审计(市审计局文行股);

5.捐资助学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市审计局文行股)。

(四)20*年审计成果利用

1.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2.地税系统税收征管情况审计;

3.社会保险基金审计调查;

4.工业企业税费缴纳情况审计调查。

四、审计分工

(一)搞好调查,制订方案。依据本《方案》规定的审计重点,市审计局各股室要在深入细致开展审前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实施方案由预算执行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其他财政财务收支、专项资金审计实施方案分别由市审计局各股室负责。根据审前调查结果,对审计任务需调整的,要报请领导小组审批后,进行适当调整。

(二)加强配合,分工协作。根据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适时召开阶段性协调会议,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交流经验和做法。同时,市审计局各股室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处理好延伸审计业务和交叉事项。

(三)综合加工,提升成果。对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市审计局各有关股室要负责审计成果的提炼加工,确保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并且要对上一年度所反映问题的整改结果进行跟踪检查,一并形成综合材料,报预算执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汇总情况,起草报告。预算执行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审计结果进行汇总,起草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报预算执行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计结果报告一经定稿,市审计局各业务股对纳入报告的事项要及时撰写说明材料,由预算执行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并完成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的整体说明材料。

(五)跟综落实,抓好整改。市审计局各股室要督促检查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对纳入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的事项,由相关单位出具审计结果整改报告书面材料,于2008年8月30日前提交预算执行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加大力度。要明确审计重点和工作目标,坚持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与效益审计并重,注意发现大案、要案线索,严格执行审计执行过错追究制度,切实保证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严谨细致,强化质量。认真执行各项审计准则和《审计机关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的规定,严谨细致规范审计行为,切实严格履行各项程序,防范审计风险。

(三)文明审计,提升成果。在审计和审计调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纪律,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所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从健全管理体制、制度和制度执行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预算执行审计,规范预算管理,惩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督作用。

(四)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汇总工作的时间安排。市审计局各业务股室要于2008年4月10日前,将通过复核的审计报告报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办公室。4月20日前,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办公室将汇总的审计结果报告提交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第2篇

一、审计对象、审计范围和审计重点

(一)审计对象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对象是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三资”等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委会成员。

(二)审计范围

对即将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的村及涉农社区“两委”进行离任审计,审计任期内(2016年3月--2020年11月)村集体“三资”管理、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同步开展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追溯和延伸。

(三)审计重点

1.本村财务收支情况;2.本村债权债务情况;3.政府拨付、社会捐赠和扶贫的款项、物资和管理的使用情况;4.本村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情况;5.本村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本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租赁、担保、出让、入股情况,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

二、审计内容

(一)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主要审计:任期内农村经济收入、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等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村级集体“三资”是否增值和债务是否下降;“三资”管理、财务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任务完成情况等。

(二)财经法纪执行情况

主要审计: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支出是否符合程序和规定,村干部报酬和办公经费等使用情况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侵占、挪用、平调集体“三资”和长期占用集体“三资”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

(三)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1.集体“三资”处置

主要审计:集体“三资”处置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三资”的行为等。

2.债权、债务管理

主要审计: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存在新增债务;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债权;发生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应收尽收等。

3.土地和工程项目发包

主要审计:集体资源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是否存在擅自转让土地经营权;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仗权”承包等。

4.专项资金管理

主要审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惠农项目落实和各项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等。

5.财务公开

主要审计: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有无以“一事一议”名义强行要求农民捐款、集资等。

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当地党委、政府和农民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热点问题进行审计。

三、组织机构

我镇成立村“两委”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成立由党、政正职任双组长的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主管综合服务中心的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具体主抓该项工作的负责人兼任,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采取自审的形式开展村“两委”干部换届离任审计工作。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各乡镇街组织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村“两委”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是有利于强化村级“三资”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的形成,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促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二)强化审计力量

各乡镇街要加强审计力量,配齐审计人员,选派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人员参加审计工作。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

(三)规范审计程序

按照《省农村审计条例》的要求,严格履行审计程序,规范审计文书,确保审计质量。审计工作结束后应形成《审计报告》。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既要找准问题,也要肯定成绩,分清前任与现任、个人与集体、失误与舞弊等责任的界限,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四)公开审计结果

乡镇街审计小组自审完成后,形成书面审计结论,报送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作为考核、选拔村和社区干部的重要依据,并以村务公开形式,张榜公布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对审计中应该移交的案件,要及时移交纪委监委机关及司法等有关部门查处。对故意隐瞒案情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3篇

关键词:企业;会计审计;经济效益

企业会计审计工作的创新实施可以为企业经济效益的优化提供完整的支持。对企业会计审计工作对经济效益的重要影响进行总结,并制定提升企业会计审计工作处理质量的策略,是很多企业会计专业人员重点关注的问题。

一、企业会计审计对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影响

(一)企业会计审计有助于企业缺陷的弥补

在企业制定会计审计相关工作的创新方案过程中,企业自身的各方面缺陷可以得到更加明确的识别,使企业会计工作的运行可以在充分明确自身价值的同时得到合理处置,更好地满足企业会计审计相关工作的创新实施需要。在企业会计管理工作创新推进的过程中,企业自身所面临的各方面竞争压力会更大程度上显现出来,结合企业竞争环境的复杂特点进行会计审计工作的创新,可以使企业充分适应新时期竞争环境所带来的各方面考验,为企业会计审计相关工作的创新调整提供更加有利的支持。在企业会计审计工作实施过程中,企业运营机制的各项漏洞将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处理,与企业发展战略相关的措施也可以获得更高水平的价值评估,从而实现对企业经营性活动风险的有效控制,在满足会计审计工作实施战略的同时,更好地规避企业的经济损失。

(二)企业会计审计工作可以提升资金利用合理性

在企业实施会计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企业现有的资金资源将获得更高水平的利用条件,尤其可以使企业的会计审计工作在资金应用价值开发方面的突出价值得到明确的认定,更好地提升企业资金成本价值开发水平。在企业会计审计相关工作实施的过程中,企业资金利用率将会进一步提升,与企业经济效益相关的各方面策略都会拥有更加理想的工作实施条件,从而保证企业的资金利用合理性得到有效维护。在企业处理会计审计相关工作过程中,企业的发展战略将会在较多方面凸显出自身的价值,尤其在资金依赖性控制方面,企业的会计审计工作会在资金支持体系构建方面展现出更大的作用,为企业会计审计相关工作的优化创新提供更高水平的支持。企业的会计审计工作可以使企业经济监管性质业务的运行具备更加理想的条件,传统的财务管理模式建设工作将可以拥有更加理想的运行条件,因此,企业的综合性竞争实力将可以在资金利用价值得到充分开发的情况下凸显出自身价值。

(三)企业会计审计可以提高企业经济工作质量

企业经济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着企业的总体发展水平。在企业会计审计工作实施的过程中,企业现有经济工作的组成部分将可以得到更加全面的统计,在企业制定创新发展方案的过程中,从保障企业经济活动实施顺畅性的角度出发,实现对企业会计审计相关工作价值的开发,可以为企业经济活动的高质量推进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在企业会计审计相关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劳动消耗问题的管控可以为企业经济工作的创新实施提供较为理想的基础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实现对经济信息精准性的分析,有助于企业经济活动的顺利开展。企业会计审计工作的实施必须实现对经济性质工作决策制定情况的研究,尤其要对经济信息所具备的精准性特征加以考察,使符合会计监督工作创新实施需求的各类措施可以得到合理的设计,以便企业的经济工作可以拥有更加理想的实施条件。

二、企业会计审计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会计审计人员的培训策略不够完善

部分会计审计人员培训工作的实施对于企业竞争战略的重视程度不足,没能从企业市场份额竞争管理的角度出发,实现对会计审计工作方案的创新调整,导致符合会计审计相关工作开展需求的竞争战略无法得到合理有效的设置,也使得人才竞争战略的突出价值无法得到体现。部分会计审计人员的培训工作对于人才选用工作的需求缺乏足够的重视,没能针对现有人才群体的专业技能构成情况进行全面完整的考察分析,无法为会计审计工作培训举措的制定提供必要支持,也使得审计工作所需的技能经验难以得到有效积累。部分会计审计培训策略的设计对于会计行业的发展趋势缺乏科学的分析,尤其对于会计审计专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工作缺乏足够的关注,无法在创新审计工作标准方面取得理想的成效。

(二)会计审计内部控制监督机制不够完善

部分会计审计工作在实施的过程中,对于内部监督机制的组成情况缺乏足够的重视,尤其对于影响审计工作公正性的因素缺乏完整的总结,没能从机构建设的角度出发,实现对会计审计相关举措的价值认知,无法为内部控制监督机制的调整优化提供必要保障。部分会计审计内部监督机制的建设缺乏对基础性工作设施构成情况的研究,尤其对于会计审计机构的建设和财务管理举措的设计缺乏有效的关注,无法在审计机构建设过程中实现对会计监督工作的创新调整,也使得会计审计关注无法在內部控制监督机制得到有效构建的情况下,实现对审计工作公正性的有效维护。部分会计审计内部控制工作的实施缺乏对监督和管理工作价值的关注,尤其对于影响管理职能的因素缺乏有效的重视,不利于会计审计工作的规范化运转。

(三)会计审计方法和相关技术的创新水平较差

部分会计审计工作在开展的过程中,缺乏对审计方法构成情况的研究分析,尤其对于会计审计工作相关技术的构成情况关注程度不足,无法在会计审计工作方案的创新过程中,实现对技术性因素价值的充分开发,也使得会计审计各项举措的价值无法得到有效认定。部分会计审计方法的应用缺乏对会计核算相关任务构成情况的总结,虽然进行了新型技术资源的引进应用,但对于影响企业发展水平的数据缺乏必要的总结分析,无法从会计审计的角度实现对现有技术资源价值的全面开发。

三、企业会计审计工作的创新改良策略

(一)完善会计审计人员培训机制

企业在进行会计审计团队人员培训方案设计过程中,要加强对培训活动组织设计效果的关注,从提高审计人员专业素质的角度出发,制定符合企业经济发展实际需求的举措,使审计专业人员培训策略的构建可以为企业的创新发展提高更加充分的保障。会计审计人员的培训工作必须实现对企业现有经济工作关联因素的总结分析,尤其要对财务部门成员的经营性工作实施条件进行创新,使满足会计审计专业发展需求的举措可以更大程度上凸显出自身价值,从而实现对审计人员培训方案的创新改良。培训策略的构建还需要加强对复合型人才培育策略的关注,尤其要对影响审计团队成员综合素质的各方面因素进行创新考察,使满足复合型人才培训工作需要的举措可以充分凸显出自身价值,从而实现对审计人员培训策略的创新构建。要在培训策略设计过程中,加强对审计岗位人员后续教育活动组织情况的研究,尤其要对影响审计工作开展条件的多方面因素进行创新性整合,为技术性因素革新所带来的多方面影响的识别提供完整的支持,更好地满足会计审计工作相关措施的实施需要。培新工作的组织设计需要加强对技术革新情况的研究,尤其要对审计环境的创新变化情况进行考察分析,使符合会计审计工作运行需要的业务知识可以得到更加完整的价值认知,从而实现对审计工作的优化调整。

(二)提高会计审计内部监督机制的构建完整性

内部监督机制的有效构建可以为会计审计工作的创新发展提供较为完整的支持。因此,必须在制定会计审计内部控制策略的过程中,将监督机制的建设作为重点工作加以定位,使符合会计审计相关工作开展需求的措施可以充分凸显出自身价值,更好地实现对内部控制监督举措的创新设定。会计审计内部控制监督策略的构建必须实现对各部门职能设置情况的研究,尤其要在行使监督工作职权的过程中,实现对各部门配合方案的有效创新,为会计审计内部监督机制的高水平运转提供更加完整的支持。会计审计内部控制举措的设计需要实现对审计监督性质工作实施情况的研究,尤其要对审计机构的人员组成情况进行详细的总结,使符合审计工作规模扩展需求的举措可以充分凸显出自身价值,并且保证审计工作范围的划定可以与会计审计工作的总体实施战略相符合。一定要加强对监督控制性质工作有效性的研究,并从审计工作范围控制的角度出发,制定符合内部监督机制建设需要的全员配合工作方案,为会计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自我管理性质工作的创新实施创造有利的基础条件,更大程度上满足会计信息的灵活有效处置需要。

(三)提高会计审计方法和技术创新水平

在会计审计工作制定创新方案过程中,必须对技术革新所具备的深远影响加以总结,使会计审计工作的改良能够将技术性因素的优化升级作为主要工作内容。要加强对会计核算目标设置情况的研究,尤其要对影响会计费用的各个项目进行价值考察,使符合会计费用项目管控需求的措施可以得到更加成熟的构建处理,为会计审计方法的改进提供有利支持。会计审计方法的构建需要强化对会计资金分配情况的研究,尤其要对会计核算工作的具体开展特点进行分析研究,使满足会计核算工作方案建设要求的措施可以得到有效的规划设计,并在技术创新的过程中,更好地提升会计审计工作处理质量。

四、结语

企业的会计审计工作对于企业的经济效益具有多方面的影响,实现对经济效益影响因素的考察分析,有助于企业在新时期的创新发展。本文首先对企业会计审计工作在企业经济效益方面的重要影响进行了总结分析,并制定了提升企业会计审计工作实施质量的具体策略,对确保企业经济效益的稳步提升具有重要积极意义。

参考文献: 

[1]刘志海.在企業内部审计实践中探索收支审计的目的与作用[J].中外企业家,2015(14). 

[2]邵爱钧.探讨我国中小企业会计内部控制的现状及其对策[J].中国外资,2013(15). 

[3]金宏杰.探究企业会计成本核算及管理的作用[J].中外企业家,2016(8). 

第4篇

重点突出法制工作,完善审计机关法制宣传工作领导机制

今年我局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作为审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年初落实了全年的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要点和工作内容,使法制工作与审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真正做到及时、准确落到实处。同时按照《审计机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要求,我局明确了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法制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法规科作为职能科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法制宣传教育等日常工作,安排专职法制宣传联络员,根据实际情况深入审计现场,宣讲法律法规,解决法律问题,加强对审计人员学法执法情况的检查监督。全局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形成了党政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局干部共同参与的格局。

做好特约审计员工作和内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按照《市特约审计员工作管理办法》和我局制定的具体工作办法,今年做好第四届特约审计员的总结工作和新一届特约审计员的聘用工作,继续邀请特约审计员参与审计项目方案汇报会,项目的过程汇报会、随访被审计单位,进一步了解我局审计干部廉政勤政情况的有关情况,检查审计干部依法行政行为,促进依法审计水平的提高。根据《审计署2008年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的要求和市内部审计协会有关的规定,我局在今年下半年举办了内审人员后续教育课程培训班,对内部审计规范相关内容进行了重点培训,组织区部门和单位内审负责人定期参加区内审人员例会,交流内审工作经验,通过培训进一步强化内审人员的业务知识。

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组织学习。为了更好地完成2012年全年的审计工作,组织全局干部参加了市局组织的集中业务培训,学习了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范讲解、经济犯罪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廉政教育等内容,重点学习了《市审计条例》。本局还修订了本区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等4个审计工作方案并组织学习,邀请市审计局业务处室领导介绍市局优秀项目的审计经验。二是组织全局干部撰写审计论文。组织全局干部撰写2012年审计经验交流文章,积极上报我局绩效审计开展的典型经验,总结我区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典型经验,撰写《关于建立区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研究》上报市审计局审计科研课题。三是围绕本区宪法宣传周开展《审计法》的宣传工作。我局通过加大对《市审计条例》的宣传力度,把贯彻落实《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市审计条例》作为推进审计工作的重要机遇,加强审计监督,依法行政,为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情况

年初安排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切实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的活动的开展,全年共使用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约30000元。

第5篇

关键词:审计现场质量 审计风险控制 措施

前言

在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的背景下,社会经济主体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在日常监督国家经济形式的过程中,审计现场质量及风险控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种情况下,工作人员应深入学习审计和风险控制相关基本内容,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专业能力,积累丰富经验。耍想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一定要从加强审计风险控制入手,进而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审计现场质量以及风险控制力度。

一、审计现场质量控制

(一)基本内容

国家审计机关要想提高审计现场质量控制效率,要从两方面着手,即全面质量和项目质量控制。首先,要提高审计工作全过程的控制力度。制定科学的审计工作目标,审计工作全过程都要围绕这一目标来开展。因此,这一目标能够决定审计工作的程序、方法及手段等。所以,这一目标对审计工作质量具有重要影响。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严谨细致的工作方案能够促使审计工作按照清晰的条理进行,能够明确指导各组织在工作中的分工和协作,促进审计工作的完善;其次,加强对审计结果的控制。一方面,审计结果要能够覆盖工作的各个方面,是审计目标的真实体现;另一方面,要加强审计工作深度,清晰展现重点工作内容。抓住审计工作重点,实现审计目标。

(二)主要环节

1.加强立项和编制计划

开展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应该具有特定的目标。在这一环节当中,要提高对审计工作立项重要性的重视。审计工作的执行,一定要有针对性,针对重点的范围、资金及发展战略等方面进行立项;同时还要提高对审计工作立项针对性的重视。审计工作要有针对性,就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来进行,同时围绕审计工作目标来具体执行。

2.做好准备前工作

准备工作包含两方面内容,即审前检查和方案编制。一方面,开展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要紧紧围绕审计方案来执行,而制定科学的审计方案要建立在全面的审计检查工作基础之上。审前检查要结合该企业近年的相关数据、信息与现阶段的具体经营情况,进而展开系统的分析,制定全面真实的审前调查表,使审计方案的制定能够“有表可依”;另一方面,方案编制要对审前调查相关数据进行充分的利用,提高审计目标的可行性。方案的编制要能够将审计的具体工作内容进行细致划分,标注重点工作内容,促使审计工作能够有重点、有计划的开展[3]。

二、审计风险控制

(一)基本内容

审计风险是普遍存在的,它具有客观性和或然性的特点。在审计工作的整个流程当中,它无处不在。实施审计工作,如果其结果同事实之间存在一定差距,就说明这一过程中产生了审计风险。还有可能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现象。审计风险具有严重的危害性,它不仅会给被审计单位带来严重的损失,还会使审计实施者承担更大的责任。而审计风险不仅包含了结果与事实不符这一特点,还包含了被审计一方对审计人员产生的损失。现阶段,严重报错和检查风险是审计风险中的两方面主要内容。首先,严重报错风险指的是审计工作所依据的财务报表本身存在严重的误差和错误,导致审计工作的风险增大;检查风险指的是,经过分析,错误的判断某一财务报表,导致其他工作连同出现错误,与此同时,会计师没有及时发现问题,造成整个审计工作的失败。

(二)审计风险的特征

首先,客观性。审计风险是无法进行完全避免的,它是一种客观存在,与人的意识无关。审计工作者只有通过自身的努力,尽量避免风险产生的条件,将风险发生的几率降到最低,减少企业的损失;其次,普遍性。人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到处充满了风险,人们生活的过程就是与风险抗争的过程。在社会不断进步的背景下,风险没有减少,反而会以更多形式和内容出现,威胁人们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当今社会,风险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人们要做好随时随地面对风险的准备,审计风险也是同样无时无刻以各种形式存在着的;偶然性。审计风险尽管是一种客观存在,然而它的发生也需要一定的条件。即审计风险具有偶然性。多种不利因素要在一定环境下相互作用,才能够导致审计风险的发生;最后,必然性。人们在日常工作过程中,能够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努力思考,总结出大部分风险发生的特定条件以及规律。这就说明,审计风险的发生存在一定的必然性。这与它的偶然性特征并不冲突,它们共同构成风险事故的整体。因为,当风险没有得到及时发现,最终造成严重事故之后,一开始人们可以将其视为是一种偶然性的现象,但是当人们总结经验教训,开始寻找事情发生的原因,就能够发现一些风险发生的必然条件,因此我们可以说,审计风险是具有偶然性和必然性的。

三、提高审计质量必然要从加强风险控制着手

(一)由审计风险的特征决定

审计风险的客观存在性、普遍性和必然性等特点,决定了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对风险的控制才能够有效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在这一过程中,工作人员具有重要的责任,要承担相应的工作风险。审计风险伴随审计工作而存在。工作人员要从多个角度思考问题,提高自身的观察能力,逐渐积累工作经验。宏观上要能够将法律法规等具体内容进行充分的研究,客观上还要注重各种组织构建中存在的不易察觉到风险。只有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才能够加强对风险的控制,从而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二)由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决定

在经济不断进步的背景下,各行各业的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审计单位要想得到长期发展,必须从控制审计风险入手,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不断提升自身竞争力,促使自身开展的审计工作能够将资源进行充分的利用。在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的过程中,要明确目标风险,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有重点的解决问题,促使审计工作能够在最小成本的基础上获得最大效益。

四、审计现场质量及风险控制的有效措施

(一)加强对审计人员的管理力度

由于审计工作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对审计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具有较高的要求,工作人员不仅要拥有较强的专业知识,还应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和素养,这是保证审计工作质量的前提。现阶段,企业必须加强对审计人员的管理。首先,加强能力培养。审计机关要为审计人员提供学习新知识和理念的机会。为工作人员搭建同外界交流的平台,定期开展交流活动,学习经验和知识。还可以邀请专家到企业内部开展讲座,鼓励审计人员积极学习,使其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水平;其次,加强素质培养。定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在日常的工作中要尽职尽责,明确自身承担的责任,运用全局观念开展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够促使审计人员在工作中拥有良好的工作表现。

(二)促进体制机制的完善

在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的过程中,要建立完善的体制机制,为审计工作保驾护航。现阶段,应注重完善考核机制、执行标准以及公示制度。进而促使审计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提高工作质量。

首先,考核机制的建立及完善。制定科学的考核标准,在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注重对每一步骤的量化考核,并逐渐丰富考核内容。例如,将审计工作给社会带来的影响纳入考核项目当中,不仅能够对该制度进行完善,还能够提高工作人员对工作内容的重视程度,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其次,执行标准的建立及完善。在科学的审计目标基础上,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规划,将每一个重要环节的工作内容进行细分,促使审计工作能够得到有针对性的落实。这样一来,就能够很好的降低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而造成的审计风险;最后,公示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审计和被审计双方单位都应该在严格的公示下开展工作,及时有效监督审计单位工作中处理问题的情况和进展,以完善的监督制度、从多个角度保障审计工作的有效进行,确保审计工作质量的提高。

第6篇

审计科半年工作总结

200*年度上半年,我局的内部审计工作在局领导的重视关怀和大力支持下,紧密围绕全局中心工作,确立了“管理+效益+服务”的内审工作理念,加大审计力度,实现“寓监督于服务”的和谐审计。

上半年,审计科在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的情况下,独立实施财务收支审计四次,开展专题项目审计四次,配合政府审计部门专项工程审计八次,出据审计报告五份,提出了《关于对各直属局强化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的几点意见》的工作方案,及时为各层面管理者经营决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下面,汇报审计科上半年来围绕全局工作重心开展的几项具体工作:

一、参加专业培训,增长业务素质,提升工作能力。

审计工作的专业性决定了从业人员必须要具备一定水平的专业知识技能,才能确保高质量的完成审计任务。专业技能知识的学习培训,是开展好内审工作的必要保证。今年2月14日,我科室派出两人次参加由国家电网公司审计部主办的为期十天的高级审计人员培训班。培训中了解了国家最新的财务政策和制度;学习了现阶段电力行业内审工作最具代表性的审计技术;见识了审计软件的开发应用成果。此次培训,极大丰富并积累了审计人员的理论知识和实战经验,提升了工作能力,开拓了工作思路和方向,对于现实工作具有鲜明的指导意义并为2006年度农电系统内审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配合政府审计,协调内外关系,维护企业利益。

2006年以来,XX市审计局继续开展对农电系统第三期城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竣工决算审计。配合政府审计机关开展专项工程审计,依然是我们2006年上半年的重要工作。鉴于该项工作的延续性,我们在今年的工作中,吸取了上年度的工作经验和教训。第一,审前细致严格的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在政府审计进点前,多次到被审计单位开展审前自查,针对以往审计发现的问题,逐一对照重点排查,最大限度的纠正和减少存在问题。第二,积极主动地做好审计中的配合服务工作。政府审计过程中,我们面对工程项目多工作量大、竣工决算时间紧迫,不测因素仍存在等诸多实际情况,主动积极与审计人员保持沟通,消除审计单位对被审计单位意识中的职业惯性思维和个人情绪色彩,对审计中提出的问题予以合情合理的解释,及时掌握审计现场发现的各种变更和其他各种情况,争取审计过程中查出的问题在审计认证之前予以纠正。第三,协调内外关系,力争取得满意的审计结果。为了维护县局企业利益,现场查证过程结束后,代表被审计单位数次与政府审计部门交换审计意见。对于涉及农网政策性问题,陈述理由,坚持原则,据理力争,努力取得政府审计部门的认同。经过我们的一系列工作和努力,农电系统各直属分局在该项目的政府审计中均取得了较为理想的审计结果,我们的工作同时受到了政府审计机关的理解和各直属局的好评。

三、召开系统会议,创建工作理论,明确中心工作

2006年4月28日,审计科组织各直属分局审计专责人召开2006年度的内审工作会议,对系统整体内审工作做以规划部署,提出了“管理+效益+服务”的和谐审计的工作理念,用以指导农电系统内部审计实践工作的开展。

此次会议,通过提倡“和谐审计”的工作理论,更新了审计人员的工作意识,为全系统内审中心工作指引了方向,更好地指导全系统内审人员开展审计项目,为企业自身完善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通过依法审计、人性化审计、服务性审计促使企业有序发展、规范经营,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增进经济效益。

四、强化内部监督,增强风险控制,出台工作方案

我们总结2005年度对各直属分局开展审计项目中暴露出的各种问题,向局领导班子提交了《关于对各直属局强化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的几点意见》的工作方案,从审计工作的角度提出了加强农电系统财务管理的十四条建议。特别是涉及到对外投资、对外拆借资金、对外捐赠、行政处罚、应收债权等类型的经济业务都在该方案中拿出了具体的审计意见,目的使市局对于各直属局财务管理具有可控性和可操作性,各直属分局的经济行为受到较强的约束性。

五、搞好常规审计,配合中心工作,服务县局企业。

我们把常规的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放在开展各项内部审计工作的首位。2006年度,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为配合全系统“争创一流”的中心工作,分别对XX、XX、XX、XX四个县局开展了财务收支审计。今年的财务收支审计工作特点是:第一,横向加宽审计范围,纵向加深审计层次。往年的常规审计通常针对供电主业而忽视了对多经部门和其他项目的审计。今年我们把审计范围扩大到全部有资金核算的单位和专项资金账户,审计范围囊括了多种经营业及其所属的各个企业摊点,低压维管费专项资金以及单独收取的农电管理费专项资金。在扩大审计范围的同时也不断挖掘审计深度,遵循“查不清楚不放过”的宗旨,个别业务追溯源头,透过账面现象分析业务本质。第二,严格追究“屡审屡犯”的问题,杜绝“审而不计”的现象。在被审计单位,始终存在一些“屡审屡犯”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地解决。我们在今年的工作中格外注意了对这类问题的整改并提出今后将以岗位问责的方式追查“屡审屡犯”的根源。

另外,审计工作往往容易产生“审而不计”的现象,重查找,轻整改,形成了审计过后“一了百了”的情况。我们在今年的审计项目中,采用先整改再下达审计报告的工作方法,有效杜绝了审而不计的现象发生。具体做法就是在现场审计查证结束后初步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要求被审计单位在规定期限内纠正问题,提交整改报告,最终我们再向被审计单位下达正式的审计报告。

时间在我们紧张而忙碌的工作中匆匆而过,作为企业的“经济卫士”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工作的同时也暴露出存在问题和面临的困难:

1、审计项目多、人员少、时间短,风险高;

2、审计人员专业知识距胜任工作的要求尚有差距,对外协调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低;

第7篇

一、突出重点,准确掌握制定审计项目计划的关键因素

美国审计自1921年至今已经有80余年的发展历程,在发展过程中,大体经历了凭单检查、综合审计、绩效审计、项目评估、促进政府改善宏观管理等阶段.我国年轻的审计事业只有20年的发展历程.笔者初步认为我国的国家审计目前基本处在"综合审计"向"绩效审计"过渡阶段,即审计从"裁判员"向"教练员"过渡阶段.由于政治体制和国情不同,所以制定审计项目计划的方式、方法以及不同时期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也就不同,就现阶段我国审计体制实际情况而言,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应该准确掌握以下几项关键因素:

一是审计要为国家宏观经济和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制定审计项目计划要紧紧围绕国家经济工作中心以及当地党委和政府工作中心,紧紧围绕上一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重点以及对审计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有关要求.

二是要准确掌握审计对象情况,实现审计对象的动态管理.一方面通过审计对象调查,准确掌握审计对象总体情况,掌握审计对象的资产状况和计算机应用情况(如:有的银行应用UNIX或LINUX系统,有的医院应用DOS系统),特别是要准确掌握同行业审计对象的资产合计情况以及人员情况的有关数据.只有这样才能准确掌握不同行业审计对象资产占全部审计对象资产的比重情况,才便于确定审计工作重点,在审计过程中分析出审计发现的财经违纪问题所占该行业审计对象的比重情况(即:相对数),才能分析出审计查出问题的严重程度,同时也能够分析出审计对象应该承担的人员状况,为审计对象减员增效提供依据,便于党委和政府宏观决策时参考使用.

三是科学确定审计覆盖面.由于目前审计力量不足,短期不能对所有的审计对象全部进行审计监督.特别是目前我国审计正处于转型期,按照审计署"2003-2007五年规划",要实现"两个并重",这样就要求在制定审计项目计划时,要科学确定审计覆盖面,根据现有的审计力量,本着轻重缓急的原则,有计划地安排审计不同重点行业和重点资金,针对财经违纪问题高发区域,争取在一定时期内将全部审计对象审计一遍,基本掌握全部审计对象资产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以便发现宏观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四是准确掌握审计资源.审计资源可分为人力资源和设备资源.制定审计项目计划时,就要求掌握目前审计队伍中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实际操作能力以及审计队伍的思想状况.也就是目前的审计队伍可分成多少个审计组、哪些人可以担任主审、哪些人原则性和事业心比较强等等.同时也要掌握应用计算机进行审计操作技能情况,掌握目前计算机及辅助审计软件等配置情况.只有这样才能确定每年审计项目计划的数量和预期的审计质量,才能达到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目的.

五是加强"审计产品"应用和转化.没有成果的劳动是无效劳动,所以制定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实施方案时,就要基本明确将来审计结束后要形成几个"审计产品",解决哪些问题.在制定审计项目计划时,要基本清楚将来审计项目结束后,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如何应用,审计结果是否公开,运用哪种"宣传载体"进行宣传,是否形成上报政府的"改善宏观经济管理综合报告",把审计的成果变成政府的决策行为,促进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改善管理,修改完善有关政策法规,规范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二、结合实际,制定合理的审计项目计划编制程序

在现行经济体制下,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应当遵循一定的编制程序,征求意见到位,才能保证计划的严肃性和科学性,减少随意性,才能制定出相对全面和完整的审计项目计划.一般情况下应当遵循"两下两上"的原则.下面以省级审计机关为例进行说明:

1.自上而下提出审计工作"设想".根据国家经济工作中心、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重点以及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根据审计对象情况和现有审计人力资源和设备资源等情况,通过调查研究和科学测算,提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下一年度审计工作"设想"下发全省,使全省各地在编报下一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草案)时有所遵循.

2.自下而上逐级编报审计项目计划草案.各地区根据"设想"的内容和要求,参考上年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并对一些重要项目进行深入的调查分析、综合平衡,并集思广益、听取有关人员意见,结合本地干部业务素质以及审计对象、审计类型等情况,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本着留有余地的原则,具体编报出本地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草案,上报省厅.

3.自上而下逐级下达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指标.省审计厅将根据各地区和各业务处上报的审计项目计划"草案",经过充分讨论和综合平衡,根据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审计项目计划,征求财政监察、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意见,避免重复监督,在此基础上,制定出省厅本级审计项目计划草案,将该草案再征求省政府主管省领导的意见,如:吉林省审计厅制定审计项目计划每年需要征得省长和各位副省长审阅签字后,审计项目计划草案变成审计项目计划下发;省厅各业务处以及各地区根据该审计项目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4.自下而上上报完整、详细的审计项目计划备案.各地区审计局根据省厅下达的审计项目计划指标,把审计项目和审计调查项目,授权审计项目的被审单位明细、计划完成时间、项目级次、审计内容等等全部列入计划,形成正式文件,上报省厅备案,作为年终检查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三、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确保审计质量

制定出全面完整的审计项目计划不是目的,更重要的是如何采取措施组织实施,把审计项目计划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责任、落到实处.吉林省审计项目计划下达后,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审计局应立即采取会议传达、目标分解、信息宣传等办法进行贯彻落实.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按项目计划说明要求,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将审计项目计划任务落实到审计组.在分解下达审计项目计划时,要科学制定审计工作方案,注意平衡工作量,要根据审计种类、任务繁简以及有效工时,分配工作任务.要求审计组在审计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具体制定审计实施方案,确保审计项目计划完成质量.

第8篇

关键词:风险导向 内部控制 评价

随着国家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结合当前国有上市公司的管理实际,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将逐步成为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重点。与传统的内部审计工作相比,内部控制评价对内部审计人员的挑战更大,涉及企业经营的业务面更广,工作结果受到各方的关注度更高,因此,要想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做出适当的评价,就必须要用新理念、新方法来开展工作。风险导向审计正是这样一个先进的工作方法。

一、风险导向审计的意义

风险导向审计是一种以评价和分析被审单位风险为基础的审计方法,以此为前提制定符合被审单位具体情况的审计计划,其特点是把风险评价的方法贯穿于整个审计过程之中,体现了现代审计的新思路。

(一)加快审计方式的转变

风险导向审计要求在实施审计之前就要对被审计单位的相关风险进行评估,并以风险为入手点,对产生风险的各个环节进行详细的分析。作为内部审计人员,应特别注重对企业日常经营信息的搜集和整理,同时,在保持相对独立性的基础上,尽可能多的参与到经营过程的重要环节中去,使审计工作关口前移。

(二)有利于提高审计效率

近年来,内部审计工作所涉及的业务领域不断拓展,其工作内容已涉及到企业经营的方方面面。要在有限的工作时间内做出全面、客观的审计评价,就必须通过综合分析企业的经营风险来确定审计应关注的重点领域,并进一步确定测试的范围、时间和程序,从而使有限的审计资源发挥出最大的作用。

(三)促进人员素质的提升

要准确的判断经营过程中的各种风险,需要审计人员了解法律、市场、制造、技术等方面的业务知识,这对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计人员若想用好这种方法,就必须不断地学习,同时,企业也需要创造条件,吸引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到审计队伍中去,从而加速审计队伍整体知识结构的更新。

二、风险导向审计在内部控制评价中的应用

内部控制评价程序一般包括: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组成评价工作组、实施现场测试、认定控制缺陷、汇总评价结果、编报评价报告等环节。本文重点论述启动评价程序前的信息获取及评价程序中的前三个环节风险导向审计的应用。

(一)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前的信息获取

1、为获得准确的信息,要求内部审计人员注重日常工作的积累,要广开渠道、广泛搜集,如积极参加企业各类重要会议、对重要文件及时备份等,这样获取的信息利用价值也较高。

2、内部审计人员要主动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掌握大量的“第一手”信息,才能对企业的基本经营情况和主要工作流程有相当的了解以准确的评估经营风险,从而能够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工作重点。

(二)制定评价工作方案

1、辨识企业经营风险

根据国家内部控制规范,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将经营业务分为规划、人力资源、投资、研发、销售、采购、生产等若干项,在此基础上,每项业务中列出若干关键节点,辨识这些节点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

2、评价企业经营风险水平

(1)通过对企业经营风险进行量化的方式,评价风险水平的高低,如风险分值

a.各业务的风险分值=∑(关键节点基础分值×风险系数)

b.企业总体风险分值=(∑各业务风险分值)÷总分值×100

(2)根据企业的发展状况确定相关业务的重要性程度,依据重要程度对各业务进行分值的分配,也可对各业务进行均匀分配;再将各业务分值分配到各关键节点,得到节点基础分值。

(3)将风险系数分为高度、中度、低度三类,相应设置分值区间,根据节点中风险事件发生频率,即较高、适中、较低确定适用系数的具体分值。

3、确定工作方案

(1)当企业总体风险水平为中度及以下水平时,对企业的内部环境、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及内部监督四个要素的评价,主要利用审计部门日常信息的储备,辅之以适当的符合性测试程序即可,如企业总体风险水平较高,则应安排实质性测试程序。

(2)以风险评价为依据,确定各项业务控制活动测试范围的大小、取得审计证据数量的多少、进度安排的松紧等。要对每一个风险系数为高的关键节点,单独安排审计程序,制定有针对性的测试方式,对其涉及的工作记录进行详细的检查。

(三)组成评价工作组

依据风险评价的结果考虑评价工作组的人员构成,对于风险较高而专业性强的业务,应当吸收企业内部相关部门熟悉情况的业务骨干加入工作组,必要时可考虑聘用企业外部专家参与评价。

(四)实施现场测试

工作组实施现场测试时,应根据工作方案综合运用个别访谈、调查问卷、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比较分析等方法,充分收集企业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并按照评价的具体内容,填写评价工作底稿,研究分析内部控制缺陷并编制评价报告。

三、风险导向审计的前景

采用风险导向的方法来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由于在审计的开始阶段即掌握了应重点关注的风险信息,实施了针对性的检查,并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审计任务,提出了恰当的审计意见和建议,这样的工作成果必将受到各方的关注和好评。

参考文献:

[1]汪寿成.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大连出版社,2009;11

第9篇

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根据审计法及其他有关审计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审计机关依法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法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监督时,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审计机关实施审计项目时,对编制审计方案、收集审计证据、编写审计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出具审计报告、归集审计档案等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第四条审计机关实行审计项目质量责任评估和追究制度,依据有关审计法规、国家审计准则和本办法评估审计项目质量,追究有关人员对审计项目质量应承担的责任。

第五条审计机关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应当考虑审计项目的时间、经费和人员要求,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提供保障。

第二章审计方案的质量控制

第六条审计机关和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前,应当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实施方案。

审计机关统一组织由不同级次审计机关或多个审计组参加的行业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或者其他统一审计项目时,应当编制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组具体承办审计项目或者实施单个审计项目时,应当编制审计实施方案。

第七条审计机关和审计组在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前,应当根据审计项目的规模和性质,安排适当的人员和时间,对被审计单位的有关情况进行审前调查。

第八条审前调查应当了解被审计单位下列基本情况:

(一)经济性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情况;

(二)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

(三)职责范围或者经营范围;

(四)财务会计机构及其工作情况;

(五)相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执行情况;

(六)重大会计政策选用及变动情况;

(七)以往接受审计情况;

(八)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第九条审前调查应当收集与审计项目有关的下列资料:

(一)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银行账户、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会计资料;

(三)重要会议记录和有关文件;

(四)审计档案资料;

(五)电子数据、数据结构文档;

(六)其他需要收集的资料。

第十条审前调查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下列方式:

(一)到被审计单位调查了解情况;

(二)对被审计单位进行试审;

(三)查阅相关资料;

(四)走访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监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

(五)其他方式。

第十一条审前调查一般在送达审计通知书之前进行,必要时,可以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后进行审前调查。

第十二条审计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审计工作目标;

(二)审计范围;

(三)审计对象;

(四)审计内容与重点;

(五)审计组织与分工;

(六)工作要求。

审计工作方案应当具有指导性。

第十三条审计工作方案由审计机关业务部门具体负责编制,报审计机关分管领导批准,并下达到具体承担审计任务的下级审计机关或者审计组实施。

重要审计项目的审计工作方案应当经审计机关审计业务会议审定。

第十四条审计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编制的依据;

(二)被审计单位的名称和基本情况;

(三)审计目标;

(四)重要性水平的确定和审计风险的评估;

(五)审计的范围、内容、重点以及对审计目标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的审计步骤和方法;

(六)预定的审计工作起止时间;

(七)审计组组长、审计组成员及其分工;

(八)编制的日期;

(九)其他有关内容。

第十五条审计实施方案的审计目标是指审计组办理审计项目所要完成的任务。

确定审计目标时,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相关政策;

(二)政府、审计机关、有关部门对审计项目的要求;

(三)被审计单位的有关情况;

(四)审计组成员的业务能力、审计经验;

(五)审计的时间和经费预算;

(六)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

审计实施方案应当将审计工作方案的审计工作目标具体化。

第十六条审计组应当分析被审计单位有关情况,确定重要性水平和评估审计风险,围绕审计目标确定审计的范围、内容和重点。

审计组应当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进行初步评价,确定是否依赖内部控制。依赖内部控制的,要对内部控制进行符合性测试。在内部控制测评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业务活动或者会计报表项目进行实质性测试;不依赖内部控制的,在实施审计时直接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业务活动或者会计报表项目进行实质性测试。

对规模较小或者业务简单的审计项目,可以直接确定实质性测试的范围、内容和重点。

第十七条审计实施方案的审计范围是指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所属的会计期间和有关审计事项。

第十八条审计实施方案的审计内容是指为实现审计目标所需实施的具体审计事项以及所要达到的具体审计目标。

审计事项一般可以按照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业务活动或者会计报表项目划分。

第十九条审计实施方案的审计重点是指对实现审计目标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

审计组应当对审前调查所取得的资料进行初步分析性复核,关注资料间的异常关系和异常变动,分析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中可能存在的重要问题和线索,确定审计重点。

第二十条对实现审计目标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应当确定审计的步骤和方法。

审计步骤和方法应当能够指导审计人员实施审计,实现具体审计目标。

第二十一条确定审计组组长、审计组成员及其分工时,应当考虑其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审计组组长可以委托有资格的审计人员担任主审,履行审计组组长授权范围内的职责,但审计组组长应当对主审履行职责的结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审计组组长具体负责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经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审计机关分管领导批准,由审计组负责实施。

重要审计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可以由审计机关审计业务会议审定。

第二十三条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应当对审计实施方案的下列事项进行审核:

(一)审计目标的可行性;

(二)重要性水平确定和审计风险评估的合理性;

(三)审计范围、内容和重点的适当性;

(四)审计步骤和方法的可操作性;

(五)时间安排的合理性;

(六)审计分工的恰当性;

(七)其他需要审核的事项。

第二十四条实施审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调整审计实施方案:

(一)审计工作方案调整的;

(二)审计组在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测评后,认为需要调整审计重点、步骤和方法的;

(三)审计组人员发生变化,足以影响审计实施方案执行的;

(四)审计中发现重大违法案件线索,需要改变审计内容和重点的;

(五)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不能正常开展审计工作的;

(六)其他需要调整的。

第二十五条审计实施方案中下列事项的调整应当报经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

(一)审计范围、内容和重点;

(二)重要性水平及审计风险水平;

(三)重要的审计步骤和方法;

(四)审计组成员。

第二十六条审计实施方案中下列事项的调整应当报经审计机关分管领导批准:

(一)审计目标;

(二)审计组组长;

(三)审计工作起止时间;

(四)审计组所在部门认为需要报审计机关领导批准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七条审计组在特殊情况下不能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调整审计实施方案审批手续的,可以口头请示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或者审计机关分管领导同意后,调整并实施审计实施方案。审计结束时,审计组应当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第二十八条审计组应当将审前调查情况,初步分析性复核、内部控制测评、重要性水平确定和审计风险评估的过程,以及审计实施方案调整情况加以记录。

第二十九条审计机关分管领导对审计实施方案所确定的审计目标的恰当性负责。

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审计范围和重点的适当性负责。

审计组组长对审计内容的适当性、步骤和方法的可操作性负责。

审计组成员对审前调查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由于审计实施方案编制、调整不当,造成重大违规问题应当查出而未能查出的,有关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章审计证据的质量控制

第三十条审计人员应当按照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具体审计事项,在实施审计过程中收集审计证据。

第三十一条审计证据的形式包括书面证据、实物证据、视听或者电子数据资料、口头证据、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以及其他证据。

第三十二条审计证据必须具备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

第三十三条审计人员应当有针对性地收集与审计事项相关的审计证据。

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以及对审计结论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应当在审计工作底稿后附有审计证据支持。其他审计事项以审计日记记载审计事项的查证过程和结果,必要时可以附有审计证据或者相关资料。

第三十四条审计人员应当按照下列方法收集审计证据:

(一)通过检查方法收集审计证据的,应当取得与审计事项相关的会计资料、被审计单位承诺书、会议记录、文件、合同等资料,以及审计人员编制的汇总表、调节表、分析表等材料;

(二)通过监盘方法收集审计证据的,应当编制实物资产盘点清单和现金、有价证券盘点表等材料,并由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签名;

(三)通过观察方法收集审计证据的,应当编制观察记录,注明观察的事项、内容和结果等情况;

(四)通过查询方法收集审计证据的,应当取得被查询的单位或者个人的书面答复材料或者口头答复记录,并注明查询事项、内容、方式和查询结果等情况;

(五)通过函证方法收集审计证据的,应当取得被函证单位或者个人的回函,编制函证记录,注明函证事项、范围和回函结果等情况;

(六)通过计算方法收集审计证据的,应当编制计算表或者计算工作记录,注明计算的事项,所根据的相关数据,计算的方法和结果等;

(七)通过分析性复核方法收集审计证据的,应当编制对比分析表、比率分析表和趋势变动表,分析和说明异常变动项目、重要比率或者趋势与预期数额和相关信息的差异情况。

第三十五条审计人员可以收集能够证明审计事项的原始资料、有关文件和实物等;不能或者不宜取得原始资料、有关文件和实物的,也可以采取文字记录、摘录、复印、拍照、转储、下载等方式取得审计证据。

第三十六条审计人员在收集实物证据时,应当注明实物的所有权人、数量、存放地点、存放方式和实物证据提供者等情况。

审计人员在收集视听资料或者电子数据资料时,应当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电子数据资料的运行环境、系统以及存放地点、存放方式等情况。必要时,电子数据资料能够转换成书面材料的,可以将其转换成书面材料。

审计人员在收集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时,应当注明鉴定或者勘验的事项、向鉴定人或者勘验人提交的相关材料、鉴定人或者勘验人资格等。

第三十七条对实现审计目标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的审计步骤和方法难以实施或者实施后难以取得充分审计证据的,审计人员应当实施追加或者替代的审计步骤和方法,仍难以取得充分审计证据的,应当由审计组组长确认,并在审计日记中予以记录和审计报告中予以反映。

第三十八条审计人员取得审计证据,应当由证据提供者签名或者盖章;不能取得提供者签名或者盖章的,审计人员应当注明原因。不能取得签名或者盖章不影响事实存在的,该审计证据仍然有效。

第三十九条取得的审计证据数量较大的,可以编制汇总的审计证据,由证据提供者签名或者盖章。

审计人员应当对取得的审计证据进行分析、判断和归纳。按照审计事项分类,按照审计证据与审计事项相关程度排序;对审计证据进行比较判断,决定取舍,剔除与审计事项无关、无效、重复、冗余的证据;对审计证据进行汇总和分析,确定审计事项的审计证据是否足以支持审计结论。

第四十条经过分析、判断和归纳的审计证据,应当编制索引号排序,附在相应的审计工作底稿之后;必要时,可以附在相应的审计日记之后。

不能附在审计工作底稿或者审计日记之后的实物证据、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资料等,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编制书面材料,附在相应的审计工作底稿或者审计日记之后。

第四十一条审计组组长应当督导审计人员收集审计证据工作,审核审计证据。发现审计证据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成审计人员进一步取证。

第四十二条审计人员应当对其收集的审计证据严重失实,或者隐匿、篡改、毁弃审计证据的行为承担责任。

审计组组长应当对重要审计事项未收集审计证据或者审计证据不足以支持审计结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承担责任。

第四章审计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的质量控制

第四十三条审计日记是审计人员以人为单位按时间顺序反映其每日实施审计全过程的书面记录。

第四十四条审计人员应当在实施审计过程中逐日编写审计日记。

第四十五条审计日记的要素包括:

(一)审计项目名称;

(二)审计人员姓名;

(三)审计分工;

(四)实施审计的日期;

(五)审计工作具体内容;

(六)索引号;

(七)页次。

第四十六条审计日记记载的审计工作具体内容包括:

(一)审计事项的名称;

(二)实施审计的步骤和方法;

(三)审计查阅的资料名称和数量;

(四)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和查证结果;

(五)其他需要记录的情况。

第四十七条审计人员应当真实、完整地记录审计日记,不得遗漏、虚构、隐匿、毁弃,其他人不得删改。

审计日记应当要素齐全,内容完整,简明扼要。

第四十八条审计人员同时承担多个审计事项,应当在同一审计日记中依次记载;多名审计人员共同承担同一审计事项,应当在各自的审计日记中分别记载。

第四十九条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以及对审计结论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审计人员应当在编写审计日记的基础上,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其他审计事项以审计日记记载审计事项的查证过程和结果。

第五十条审计工作底稿的要素包括:

(一)被审计单位名称,即接受审计的单位或者项目的名称;

(二)审计事项,即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

(三)会计期间或者截止日期,即审计事项所属会计期间或者截止日期;

(四)审计人员及编制日期,即实施审计项目并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人员及编制日期;

(五)审计结论或者审计查出问题摘要及其依据,即简要描述审计结论或者审计查出问题的性质、金额、数量、发生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以及相关依据;

(六)复核人员、复核意见及复核日期,即审计组组长或者其委托的有资格的审计人员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意见及实施复核的日期;

(七)索引号及页次,即审计工作底稿的统一编号及本页的页次;

(八)附件,即审计工作底稿所附的审计证据及相关资料。

第五十一条审计工作底稿应当附有审计证据。

审计工作底稿与审计证据的对应关系,应当通过审计证据的索引号来体现。审计证据对应多个审计工作底稿时,应当将审计证据附在与其关系最密切的审计工作底稿后面,并在其他审计工作底稿上予以注明。

第五十二条审计日记与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的对应关系应当在审计日记中通过索引号加以注明。

第五十三条审计组组长或者其委托的有资格的审计人员对审计工作底稿的下列事项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

(一)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是否实施审计;

(二)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具体审计目标是否实现,审计步骤和方法是否执行;

(三)事实是否清楚;

(四)审计证据是否充分;

(五)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

(六)审计结论是否恰当;

(七)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必要时,审计组组长或者其委托的有资格的审计人员可以对审计日记进行检查。

第五十四条对审计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中存在的问题,审计组组长应当责成审计人员及时纠正。

第五十五条审计人员应当对审计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未执行审计实施方案导致重大问题未发现的,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或者不如实反映的,以及审计查出的问题严重失实的承担责任。

审计组组长对复核意见负责,对未能发现审计工作底稿中严重失实的行为承担责任。

第五章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

第五十六条审计报告是审计机关实施审计后,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书。

第五十七条审计报告包括下列基本要素:

(一)标题,统一表述为"审计报告";

(二)编号,一般表述为"****年第*号";

(三)被审计单位名称;

(四)审计项目名称,一般表述为"****年度****审计";

(五)内容;

(六)出具单位,即派出审计组的审计机关;

(七)签发日期。

第五十八条审计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审计依据,即实施审计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规定。

(二)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性质、管理体制、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以及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状况等。

(三)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一般表述为被审计单位应对其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会计资料、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实施审计的基本情况,一般包括审计范围、审计方式和审计实施的起止时间。

审计范围应说明审计所涉及的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所属的会计期间和有关审计事项。

(五)审计评价意见,即根据不同的审计目标,以审计结果为基础,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发表评价意见。

真实性主要评价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处理遵守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情况,以及相关会计信息与实际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状况和业务经营活动成果的符合程度。

合法性主要评价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程度。

效益性主要评价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经济、效率和效果的实现程度。

发表审计评价意见应运用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并考虑重要性水平、可接受的审计风险、审计发现问题的数额大小、性质和情节等因素。

审计机关只对所审计的事项发表审计评价意见。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审计证据不充分、评价依据或者标准不明确以及超越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不发表审计评价意见。

(六)审计查出的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的事实和定性、处理处罚决定以及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有关移送处理的决定。

(七)必要时可以对被审计单位提出改进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十九条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提出审计报告。

第六十条审计报告经审计组组长审核后,送达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

第六十一条被审计单位对征求意见的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审计组应当进行核实,并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应当修改审计报告。

被审计单位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并由审计人员予以注明。

征求意见的审计报告应予保留。

第六十二条审计组应当将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审计组的书面说明、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以及其他有关材料,报审计组所在部门复核。

第六十三条审计组所在部门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复核,并提出书面复核意见:

(一)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目标是否实现;

(二)事实是否清楚;

(三)审计证据是否充分;

(四)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

(五)评价、定性、处理、处罚和移送处理是否恰当;

(六)其他需要复核的事项。

第六十四条审计组所在部门对审计报告进行复核后,代拟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

第六十五条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需要依法进行处理、处罚的,审计组所在部门应当代拟审计决定书。

第六十六条对审计发现的依法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纠正、处理、处罚或者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问题,审计组所在部门应当代拟审计移送处理书。

第六十七条审计组所在部门应当将其代拟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以及其他有关材料报送法制工作机构复核。

第六十八条法制工作机构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复核:

(一)主要事实的表述是否清楚;

(二)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

(三)评价、定性、处理、处罚和移送处理是否恰当;

(四)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五)其他需要复核的事项。

法制工作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复核意见,出具复核意见书。

第六十九条审计组所在部门应当将代拟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和法制工作机构的复核意见书、报送审计机关分管领导。

第七十条一般审计项目的审计报告,由审计机关分管领导召开小型审计业务会议讨论审定。参加人员包括审计机关分管领导、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审计组组长和其他有关人员。

第七十一条重要审计项目的审计报告,由审计机关分管领导提议,经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的其他负责人同意后,召开审计业务会议讨论审定。参加人员包括审计机关负责人、审计组所在部门和法制工作机构的负责人、审计组组长、有关专家和其他有关人员。

第七十二条审计业务会议应当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审计业务会议决定。

第七十三条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审计业务会议的记录工作,并根据审计业务会议决定修改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和审计移送处理书。

第七十四条对被审计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审计决定之前,应当根据审计机关审计听证的规定,告知被审计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自收到审计听证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被审计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要求举行听证的,审计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第七十五条审计组所在部门应当将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报送审计机关分管领导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发。

第七十六条审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将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将审计移送处理书送达有关单位。

第七十七条审计机关组织行业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或者其他统一审计项目时,需要汇总编制审计报告的,应当由审计组所在部门或者审计机关分别编写审计报告,报送组织审计项目的审计机关,由其按审计发现的问题金额和性质汇总,形成统一的审计报告。

汇总审计报告的审计机关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对汇总的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汇总的审计报告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审定。

第七十八条审计机关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审计报告。

审计机关公布审计报告,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七十九条审计组组长对其提出的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审计工作底稿记录的重大问题不予反映或者不如实反映的,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严重失实的承担责任。

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其代拟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的恰当性负责;对审计组提出的审计报告中记录的重大问题隐瞒不报或者不如实反映的,其代拟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反映的事实严重失实的承担责任。

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和复核人员对其复核意见的恰当性负责;对审计报告中存在的定性不准确、适用法律、法规、规章不正确、处理处罚不当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承担责任。

审计机关分管领导对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负责。

审计机关根据审计结果编制的审计信息严重失实的,有关人员应当承担责任。

第六章审计档案的质量控制

第八十条审计组应当按照审计档案管理要求收集与审计项目有关的材料,建立审计档案。

第八十一条审计档案实行审计组负责制,审计组组长对审计档案反映的业务质量进行审查验收。

第八十二条审计组应当确定立卷责任人及时收集审计项目的文件材料;审计项目终结后,立卷责任人及时办理立卷工作。

第八十三条立卷责任人应当将与审计项目有关的下列文件材料归入审计项目案卷:

(一)结论类文件材料,主要是审计报告及审计业务会议记录、复核意见书、审计组的书面说明、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等审计报告形成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审计决定书及相关文件材料、审计移送处理书及相关文件材料等;

(二)证明类文件材料,主要是被审计单位承诺书、审计日记、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等;

(三)立项类文件材料,主要是上级审计机关或者本级政府的指令性文件、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举报材料及领导批示、审计实施方案及审前调查记录等相关材料、审计通知书和授权审计通知书等;

(四)备查类文件材料,主要是不能归入前三项的其他文件材料。

第八十四条文件材料按照审计项目立卷,一个项目可立一卷或者若干卷,但不得将数个项目合并立为一卷。

跨年度的审计项目,在项目审计终结的年度立卷。

第八十五条立卷责任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则排列文件材料:

(一)审计项目案卷内的文件材料按照结论类、证明类、立项类和备查类的顺序排列;

(二)结论类采用逆审计程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排列;

(三)证明类按照审计工作底稿及所附审计证据与审计实施方案所列审计事项对应的顺序排列;

(四)立项类按照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排列;

(五)备查类按照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排列;

(六)审计项目案卷内的每份或者每组文件之间按照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定稿在前修改稿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批示在前报告在后、重要文件在前次要文件在后、汇总性文件在前基础性文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七)审计日记以人为单位按照审计组组长及审计组成员顺序排列,可以单独立卷和存放。

第八十六条立卷责任人将文件材料归类整理、排列后,交由审计组组长审查验收。

审计组组长按照有关规定对文件材料进行审查验收,并签署审查意见。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责成有关人员改正或者向有关机构提出改进意见。

第八十七条审计组所在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期限将检查合格的审计项目案卷移交档案管理机构归档。

审计组所在部门在移送审计项目案卷时,应当做好该被审计单位审计资料库的建立或者补充工作。

第八十八条审计组成员对文件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立卷责任人对卷内文件材料的完整性、归档的规范性负责。

审计组组长对审查验收意见负责。

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归档的及时性负责。

第七章审计项目质量责任

第八十九条审计组成员、审计组组长、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和复核人员、审计机关领导在执行审计项目过程中,违反审计法规、国家审计准则和本办法有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规定的,应当追究相应责任。

第九十条追究审计项目质量责任包括下列处理形式:

(一)责令改正错误;

(二)告诫、批评教育;

(三)责令书面检查;

(四)通报批评;

(五)停职培训、转岗;

(六)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除上述形式外,可以并处取消评优、评先、晋级、晋职资格。

第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轻或者免予处理:

(一)非审计人员人为因素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主动改正错误或者情节轻微的;

(三)其他可以减轻或者免予处理的情形。

第九十二条审计机关设立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委员会,负责评估和追究审计项目质量责任。审计机关主要领导为委员会主任,委员为审计机关其他领导、相关审计业务机构、法制工作机构、人事教育机构、监察机构、机关党委、办公厅(室)负责人及有关专家。

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工作机构。

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违反审计项目质量控制规定需要承担责任的,由上级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委员会负责评估和追究。

第九十三条审计机关可以每年组织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对被评为优秀审计项目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并对参加审计项目的有关人员给予奖励。

第九十四条审计机关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审计项目质量的检查和了解,对违反审计项目质量控制规定的行为,由法制工作机构及时报告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委员会。

第九十五条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委员会对违反审计项目质量控制规定的行为,责成各有关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理决定,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十六条被处理人员若对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八章附则

第九十七条本办法在审计署机关及派出、派驻机构试行。地方审计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试行范围。

第九十八条审计机关办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事项,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10篇

关键词:行业;系统;审计

为了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提升审计工作层次,扩大审计影响,不断推进审计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近年来,各地都在积极探索行业系统审计,摸索了一些办法,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许多不足,表现在对行业系统审计认识不够充足,目标定位不够准确,重点把握不够到位,方式方法不够优化,质量不够理想,效果不够明显,作用影响不够大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都迫切需要加以改进和完善。为此,笔者现就如何进一步深入开展行业系统审计工作提出以下对策建议,供各级审计机关和各部门单位内审机构借鉴参考。

一、明确开展行业系统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意义及其内涵

指导思想:要通过开展行业系统审计,全面了解行业系统财务整体运行情况,揭示其带有普遍性、倾向性、宏观性方面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在此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前瞻性的审计建议,以大力促进行业系统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进一步抓好增收节支,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真正达到审计一次,规范一批,提高一层,影响一面的目的。

意义:开展行业系统审计,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扩大审计影响,增强审计服务功能;有利于更好地促进行业系统高度重视财务会计核算工作,加快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的步伐;有利于更好地提升审计工作层次,提高审计人员的审计业务素质,提高审计质量和审计管理水平。

内涵:对行业系统划分,可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上的行业系统,就是单指某一职能行业部门,如卫生系统、教育系统、交通系统等等。广义上的行业系统,不仅包括职能行业部门,而且还应包括就某一事项需要对某一区域内所有涉及单位进行全局性、系统性的审计或审计调查这类活动项目。如,全县农村道路通达工程等新农村五件实事这些类型的审计项目,因其具有全局性、系统性、宏观性的目标,所以也应作为系统审计项目来看待、来重视、来组织。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所讲的行业系统审计,应该是广义的行业系统概念,不能单纯局限在狭义的行业系统范畴之内。

二、正确把握行业系统审计基本原则

(一)坚持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的原则行业系统审计不仅仅要揭示出行业系统内各部门单位存在的个性微观方面问题,而且更重要的是要用系统论的观点看问题,树立全局观念,围绕整个行业普遍性、倾向性、宏观性、热点性问题查深查透,最终达到促进行业规范管理来开展审计,切不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二)坚持全面审计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

行业系统是由各个部分组成,并且相互作用,但是每个部分所起的作用地位不尽相同。因此,行业系统审计,必须在全面审计的同时要突出重点,即在选择项目时,应注意选择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项目审计时,应注意对行业中的重点单位进行审计;审计过程中,还应注意加强对行业中各单位的一个或几个重点问题进行审计。要切实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资金、重点收支管理环节的审计力度和深度,防止出现四面出击而力不从心,丢了西爪拣芝麻,造成事倍功半。

(三)坚持真实合规性审计与管理效益审计相结合的原则

开展行业系统审计,必须创新审计理念,拓宽审计视野,坚持真实合规审计与管理效益审计并举。如发现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比较混乱,则审计重点应以传统的真实、合法性审计为主;如管理使用专项资金量大或财务管理较为规范的部门行业,则要重点开展效益审计。

(四)坚持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开展行业系统审计,一方面是要通过审计监督,揭示出行业系统财政财务收支管理运行中存在的各种违规违纪问题,维护财经纪律;另一方面,就是要在审计监督的基础上,搞好审帮促,揭示问题,剖析原因,力求从体制、机制和管理上提出审计建议,最大限度地促进行业系统财务规范运行。

(五)坚持成本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审计必须讲究成本和效益,行业系统审计更要坚持成本与效益的原则,做到行业系统审计所产生的效益要大于实施行业审计所付出的成本。对此,一是要合理安排试点审计项目。在对行业系统情况不明,财务状况不熟时,一般来说,要选择一个问题疑点比较多,有代表性而且工作比较复杂,涉及面广的单位先进行试点。二是要恰当选取行业系统审计方式。审计方式的选取对行业审计的效果至关重要,同一行业中采取不同审计方式将会有不同的审计效果,这就要求在审前调查时,必须认真分析行业系统财务状况以及内部单位的业务和控制管理情况,选取合适的审计方式,合理配置审计资源,实现行业系统审计成本效益最大化。

三、认真制定行业系统审计工作实施方案

审计方案是整个审计项目实施的根本指南,好的审计方案可以使审计人员有目标、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项目审计,可以使项目审计工作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而对于内容复杂、涉及面广的行业系统审计来说,制定一个科学可行、周密详细的审计方案就更显得尤为重要,这是做好行业系统审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决不能草率上马。

(一)要精心组织好项目的审前调查工作

审前调查是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实施方案的基础,是增强审计工作计划性、科学性的重要环节,是搞好行业系统审计的一个关键环节。所以,审计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和充分开展好审前调查工作。行业系统审计审前调查除了按照审计署6号规定的审前调查应当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有关基本情况,应当收集与审计项目有关的资料以及审前调查可选择的有关方式外,着重还要注意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11篇

【?P键词】政策;审计;扶贫;策略

【Keywords】policy; audit; poverty alleviation; strategy

【中图分类号】F239.2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7)04-0057-02

1 引言

目前,我国正致力于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建设,针对一些贫困地区,国家加大了扶贫力度,实施了精准扶贫政策,坦白说精准扶贫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大工程,需要各个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通力协作,才能将扶贫这项工作做好。审计机关作为其中关键的一环,如何在新时期转变思路、创新方法、全力服务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成为当前审计机关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2 开展精准扶贫政策跟踪审计的重点内容分析

2.1 认真贯彻基本方略

2015年12月15日,“十三五”脱贫攻坚工作有关情况的新闻会召开,会上扶贫办主任刘永福表示:脱贫攻坚的基本方略就是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这项基本方略的实施,变革了现有的扶贫思路和方式,更为形象地来说,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就是将“输血”转变为“造血”,来实现贫困地区的自主脱贫。以往扶贫项目的重点放在了GDP的增长上,现在要转变为注重脱贫的成效,也就是说要将“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的一系列问题解决好。前文我们提到了精准扶贫政策主要涵盖了“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其中六个精准包括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五个一批包括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2.2 精准扶贫、脱贫的工作方案

按照《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和《2016年工作要点》明确进度安排,不断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深入推进“五个一批”,扎实开展十大扶贫行动,深化社会参与扶贫,实施好“直过民族”脱贫攻坚行动计划;瞄准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四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最困难的地方、最贫困的群体、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把解决深度贫困摆在优先位置,集中力量打攻坚战。还要建立扶贫项目资金整合和监管机制。抓紧出台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具体意见,把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作为最重要的任务,集中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防止扶贫资金“跑冒滴漏”。

3 精准扶贫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的必要性

3.1 是适应新常态的内在要求

当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我国经济发展的大趋势就是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在此背景下,各个政府职能部门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央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审计部门作为重要的基层职能机构,要深入分析新常态,深化审计重点,强化跟踪审计精准扶贫等重大政策、方针的贯彻落实情况,将改善民生作为工作重点,提高精准扶贫的实效性[1]。在新常态的新要求下,要与时俱进,转变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助力精准扶贫政策的有效落实,帮助贫困地区的群众脱贫致富。

3.2 是实践“五大发展理念”的创新要求

“五大发展理念”包括创新、开放、绿色、共享、协调,这些是新常态下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我们在开展各项工作时就要根据这些理念,本着解决社会公平公正问题,遵循以人为本,践行发展“以人民为中心”开创共同富裕道路的新局面,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本质要求。当前我国已进入了“十三五”时期,这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期和收关期,扶贫攻坚应取得阶段性成果。所以,全面落实精准扶贫政策跟踪审计工作,是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的要求,同时也是贯彻统筹分配、坚持社会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

3.3 是实现精准脱贫目标的保障

从顶层设计来看,精准扶贫是一项较为全面的政策,也被称为“点穴式”扶贫,其主要内容涵盖了“六个精准”、“五个一批”、“五个坚持”等多个层面。精准扶贫的关键点在于解决扶贫中的难题,突破以往扶贫的瓶颈,将扶贫具体落实到特定的困难地区、特定的困难群众中。审计机关的工作就是要及时跟进产业扶贫措施的落实情况、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帮扶跟进机制的建设等各方面的内容,只有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时效性显著提升,才能保障整个扶贫工作成效,帮助真正贫困的群众实现脱贫致富。

4 强化精准扶贫政策跟踪审计的策略分析

4.1 完善精准扶贫审计新机制

在新形势下,精准扶贫政策的跟踪审计工作必须具备较高的时效性,这就需要完善审计新机制。具体来说,一是要对审计项目进行系统化的规划部署,对审计项目的思路、重点、方法进行细化,提高审计方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确保精准扶贫政策跟踪审计的有效落实;二是要提高审计整合工作的协调性,精准扶贫工作具有自身的特点,开展跟踪审计时要准保把握扶贫地区的优劣势,实现审计工作的多维度融合,针对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重点实现,要做好及时沟通与协调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强化跟踪审计监督效能;三是全面梳理、总结、分析审计工作的经验,以及相关的工作情况,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转变跟踪审计理念及审计方式,切实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4.2 加强高素质、高水平??计队伍的建设

精准扶贫政策跟踪审计的效率和质量离不开审计队伍的支持,审计人员应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高审计的职业化水平,引进新的技术方法,并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积极为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贡献力量。具体来说,审计队伍的建设包括:一是建立健全审计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以工作能力、学习能力为基本标准,构建能上能下的任用机制,确保干部能够正确引导审计工作。二是加强职业化建设,优化审计教育培训体系,建立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制度,尤其是基层审计机关,需要进一步加快审计职业化建设。审计工作其实是一项涉及学科很广的工作,包括经济学、统计学、社会学等众多学科,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基础知识,才能做好审计工作,所以针对在职人员,必须强化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审计队伍。三是坚持依法文明审计,加强审计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审慎客观,文明规范,取信于群众、社会、党和政府。四是建立基于大数据的审计管理系统,高度重视跟踪审计过程中关联数据的分析,有机整合数据分析与实地审计工作,以精准的数据分析为基础,制定相应的审计方案,有效提升审计水平。

4.3 加强精准扶贫的跟踪审计监管

精准扶贫政策跟踪审计的结果应做到及时报告、依法公开,让党和政府以及人民群众能够及时了解精准扶贫工作开展的情况,可以利用如微博、微信等现代化的通信平台来及时公布审计结果,尤其是对政策不落实,或是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应重点报告并提出相关建议,通过公开、公正、透明的信息,加强精准扶贫的跟踪审计监管,将扶贫政策落实到位。

第12篇

1、审计计划阶段。一是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二是编制审计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审计目标、范围、内容和重点等。

2、审计实施阶段。一是由审计机关确定审计组组长,选派合适的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二是制发审计通知书,在实施审计3日前送达被审计单位,遇有特殊情况,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直接持审计通知书进行审计;三是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评估被审计单位存在重要问题的可能性,确定审计应对措施;四是编制审计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审计目标、范围、内容、重点及措施等;五是实施审计,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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