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2 17:18:4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建筑业合同管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加强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23.1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建筑业呈现蓬勃发展态势,管理规范建筑市场也愈来愈显得重要。现代工程项目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技术复杂、建设周期长、投资额打、不确定因素多、项目参与方多、合同种类和数量多,对于每一份具体的工程合同,都存在从合同成立、生效、履行到终止的合同寿命周期。随着工程合同管理理论研究和工程实践的不断深入,工程合同管理在项目管理和建筑业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日益明显和突出。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加强对贯穿于工程实施全过程的合同管理至关重要。
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随着经济的发展,工程的复杂化日趋明显,在长期的施工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果合同中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晰,则会导致合同各方互相扯皮,丧失或弱化合同原有的约束作用,影响履约效果,致使合同标的难以实现或出现折扣。合同管理是一项系统、动态的工作,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合同开始生效后,双方就承担着法律约束的责任。所以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明确双方都清楚合同的内容,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或失效为止。保证承、发包双方全面地完成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和灵魂。施工工程中合同维护不仅是双方的利益关系,它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比如在材料方面签订的合同,对建筑物的质量和使用功能影响重大。在市场经济中,双方的关系是建立在合同的基础之上的,只有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机制,才能规范、优化建筑业市场,推进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我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重视人际关系,不注重合同管理
由于我国几千年的封建思想意识的影响,在建筑行业中,权利和人情往往高于一切。法律法规的约束力受制于权利和人情,以法律法规为依托的建筑工程合同流于形式,使得在建筑工程行业中不按合同履行职责,违反合同的行为屡见不鲜。
2、合同内容不规范
合同的内容是合同管理的核心,但是往往由于对合同的重视不够,或者因为没有专业的人制定,合同的内容可能不尽准确,还有人会钻空子,利用这一点谋取私利。从合同制定上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涉及到很多方面知识,专业面很广;同时,关系着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制定科学规范的合同就要求合同制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能力以及法律、造价管理等相关方面的知识。
3、法律意识淡薄,轻视合同管理
合同的制定过程中,做形势、走过场,没有全面考虑,把可能出现的问题在合同中提出,尤其是一些细节问题。合同专业管理人员、企业中的高层管理着的合同知识和经验不足,合同意识不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不强,施工过程中遇到问题不去查阅合同而是随意处理。从而造成合同纠纷。
4、合同监管机构不健全
由于我国市场进入市场竞争时间不长,建筑工程市场处于进一步完善、规范的阶段,对于合同的管理、利用程度有待提高。较多建筑施工企业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建设,不设置合同管理机构,不明确合同管理程序,不制定合同监管制度,不明细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能。同时,对合同的各项监督工作不到位,管理混乱。建筑施工企业也不重视合同管理工作,缺乏完善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缺乏具体的操作流程,缺乏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评估和总结,缺乏有效的合同动态管理。建设项目内部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开发和利用,合同履行的手续不健全,使得合同制度执行不力,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较低,从而降低了合同管理水平和合同管理效益。
三、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
1、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管理工作,涉及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索赔、合同风险管理等。如果没有一个完整的、可行的、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是很难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综合管理能力。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一般包括合同评审制度、合同交底制度、合同补充更改管理制度等。合同管理体系的建立就是将企业各部门合同管理职能与建筑工程项目经理部的合同管理职能进行有效分配,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共同对建筑工程合同进行管理,以利于提高合同综合管理能力。
2、提高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的素质,推行合同示范文本
2.1提高合同管理专业人员的素质
选择优秀的合同管理专业人才、人员是企业规范合同管理工作的基础。择优录取专业人才。企业领导应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既具备工程技术、施工经验等方面能力,又具有对合同拟定、修改、谈判以及解释能力,还熟悉工程造价和会计财务方面知识的专业人才。同时,在选拔过程中要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不断对合同管理人员加强专业知识的培训学习。企业和职能管理部门要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变化发展和实际情况,组织合同管理人员集中学习、个别研究。当然,企业也有必要选择较为出类拔萃的合同管理骨干进入高等院校进行培养深造,并与其签订定向培养的协议作为保证,使得在培养对象的同时,成就其事业。
2.2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
对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其职责、权限和奖罚,积极在合同管理人员中推进“管理对标”机制,增强内部竞争意识,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自强能力;同时,赏罚分明,及时对表现优秀和有贡献的合同管理人员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及时对表现不良和在工作中有较大事故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物质和精神方面的惩罚。通过建立这种合理的竞争机制和奖惩制度来优化合同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全面提升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思想水平、法制水平和业务能力。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培养全面合同管理理念
大力贯彻全面合同管理观念,从合同的签订到合同的履行,再到履行完毕,都有业务、法律、财务、经济稽查、质量管理、工程技术、使用等部门的人员参加。对合同管理人员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建立合同管理体系,配备高素质的人才,加强有关人员的培训,开展法律法规教育,明确法律责任,树立依法签约、依法履约的思想,把合同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4、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
随着我国法律、法规和合同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正成为企业合同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企业必须加强合同管理的网络化建设。一切从工程的实际情况出发,用实际数据,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合同的内容,避免投机取巧行为,完善合同监管制度,保证工作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开展,防止混乱现象。在工作中不断吸取教训,总结工作经验,为以后的管理工作铺平道路。施工企业应设立专门合同管理机构和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建立合同台账,对工程合同实施登记、审查等监督管理,并进行统计、检查,加强合同备案制度。施工企业应深入研究合同管理工作在不同阶段的具体特征、要求、管理控制手段、工作侧重点等问题。建立企业合同管理的监督保障机制,完善合同管理的组织机构,保证合同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结束语
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综合管理能力,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了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建筑工程实施中各方的行为,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综合管理能力势在必行,并应从多方面开展工作,需要建筑行业各方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姜淳.建筑企业的工程项目管理探析[J].科技资讯,2007,(10).
【关键词】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现状
1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建筑市场逐步走向规范与完善。2004年11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WTO满3周年了,这意味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3年保护过渡期结束,2004年12月11日起建筑市场全面对外开放,中资、外资企业都将享受“国民待遇”。全球经济一体化是世界经济发展不可逆转的趋势,逐步对我国国民经济主要支柱的建筑业产生了重大影响,给国内建筑施工企业带来了较大的冲击,另外,市场经济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它的法律强制性,因此在建筑领域逐渐出台了《合同法》、《招投标法》、《建筑法》等以合同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合同是联系各合同主体的纽带,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必然要受法律的制裁,从建筑市场总体情况来看,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建筑企业利润减少,合同的风险加大。只有重视合同,重视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增加企业利润。
2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
我国加入WTO后,施工企业与国际交往逐渐频繁,到国外承包的工程及在国内承包的国际投资项目也越来越多。严格的合同管理是这些国际工程的惯例,一般都严格使用FIDIC合同条件。
就目前国内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缺乏完全法制化的社会环境。建筑和合同法律体系不够完善,部分法律条文不够严谨,有空子可钻。另外,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然存在。
(2)缺乏规范化的市场环境。业主利用买方市场的优势地位,提出苛刻的合同条件,施工单位为了生存不得不接受。业主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随意性太强,存在不按合同、不按规则和惯例办事的现象。
(3)施工企业的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水平跟不上形势的发展。一般来说,施工企业管理层对投标、签约工作还比较重视,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统计、考核、奖惩还缺乏有效的措施和方法。
(4)合同管理人才缺乏,对合同管理人才培养不够重视。我国的合同管理起步较晚,合同管理人才缺乏。另外,由于外部环境不规范的因素太多,企业内部还没有形成重合同的意识和重视合同管理人才培养的环境。
在建筑市场上,不慎签订的一个合同就有可能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甚至面临破产的窘境,因此,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合同管理,以提高企业的生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3加强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
3.1树立合同观念,加强合同意识
企业要对管理人员加强法制教育,特别是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合同管理人员,不但要学习《建筑法》,更要学习《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使他们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处处以合同为依据,以合同管理为中心,只有这样,才能按合同办事,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国际工程中,合同管理更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尤其对承包商来讲,可以说其合同管理直接关系到项目实施是否顺利,自身的利益能否得到保护。
3.2设立合同管理机构、培养合同管理人才
一个合理的合同管理机构,以及对合同管理部门的权责及与其它职能部门之间的界面的合理界定,是合同管理成功与否的关键;合同管理人才,需要素质高、学习能力强、知识面广、责任心强,需进行在职培训,组织专题学习和讨论,学习的内容有《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建立有效交流渠道,以达到互相促进、互补不足的目的,明确合同管理人员的责权利,建立完善岗位竞争机制和奖惩机制,以机制促进人,
3.3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及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制度没,这些环节应包括:介绍信的开具、信息的跟踪、合同的草拟、洽谈、评审、用印、交底、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索赔、违约、解除、终止等。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减少失误。
3.4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信息是合同管理的窗口。为了能及时掌握合同的实施情况,合同文件、变更记录、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各方的来往函件等文件要及时传递给合同管理人员,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合同管理应建立在信息管理的基础上,施工企业要充分利用网络的优势进行合同管理,可以建立局域网,信息网站等。
4总结
合同管理是一项高智能的工作,是一个复杂的体系,是项目管理的核心。面对我国建筑领域市场化的推进以及我国建筑业国际化的趋势,没有有效的合同管理,就不能实行有效的工程项目管理,就不能顺利的完成工程预期目标,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合同意识,只有合同管理规范化,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
参考文献
[1]金芳,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企业的策略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硕士论文,2005.
[2]韩风光,中小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研究[J].中国科技论文在线.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建设;难点;注意事项
Abstract:Construction contract for building project of the employer and the contractor to complete the project targets or content and reached specify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the legal nature of the document. Including the engineering exploration, design, construction contract etc.. Contract management is based on the legal, administrative means use safeguard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parties in building engineering. In this paper, first expounded the important meaning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then analyzes th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ntract management difficulties, finally puts forward some matters needing attention in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Key words: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Contract management; Construction; Difficulty; Matters needing attention
中图分类号:F715.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
近几十年来,我国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建筑业突飞猛进,但是当前,国众多建筑企业的工程合同管理基础工作很薄弱,合同管理很多是流于形式,制度约束不足。因此规范管理建筑工程市场是社会经济的迫切需要,加强建筑合同管理能够引导和管理建筑市场,通过法律、法规及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建筑经济市场。一是建筑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机制逐步趋于完善,政府管理部门职能也在发生重大变化,行政命令干预市场程度越来越低。在市场经济下,建筑施工合同必定成为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重要法律基础;二是建筑合同管理能够规范各方的自律行为。当前,部分工程建设单位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缺失,自律行为较差,导致另一方出现风险或者造成损失。因此,因此,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能够对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加以管理与规范,有利于建筑市场的稳定;三是加强建筑合同有利于建筑业参与国际性竞争。我国已在2011年加入了世贸组织,建筑市场已经对向国外,建筑市场的各种行为都要遵循国际市场规则,因此,加强建筑工程合管理,我国的建筑企业才能走向更广阔的市场,不断发展壮大。
2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难点
2.1 阴阳合同的签订导致工程合同法律效能缺失
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对内合同内容表达的是签约双方的真实意图,目的规避政府管理或者逃避国家税收私下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此合同未经过合法的招投标程序且该合同未在建设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在建筑工程中这种阴阳合同严重违规行为。但是受一些“利益”的驱使,这种阴阳合同经常发生,是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难点之一。
2.2招投标过程难以管理。
在建筑工程的合同全过程管理中,招投标管理和工程合同履行关系密切,建筑工程合同履行中,质量、工期、成本、安全的法律性文件等说控制的因素,通常在招投标时就已经明确制定。然而由于发包烦相关专业知识的缺乏,为得到利益最大化,常常将招投标当作一个形式,这样就会导致招投标管理与工程合同实施管理形成脱节现象,这种脱节是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一大难点。
2.3 总承包合同与分包合同管理差异
在某项建筑工程中,项目建设通常工期长,跨度大,各种发包方式也五花八,譬如ECP交钥匙工程、BOT垫资完成工程、PC:采购-施工总承包、EP+CM:设计-采购-施工管理总承包等等,但是无论那一种承包方式,都会有总包与分包,这样就导致总承包合同与分包合同都成为合同管理的内容,合同中条款中很容易出现遗漏、约定不明朗、交叉施工、内外架使用、垂直运输等管理难点。
2.4工程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低
在当前建筑工程中,导致合同管理没有完全法制化和规范化的最主要的因素就是工程现场管理缺失,工程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低,没有索赔与反索赔的意识,对建筑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法律性条文认识不足,同时对工程清单的某项项目的相关特征描述不具体,不能明确化。从而导致建筑工程合同难以管理。
3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注意事项
可以说建筑项目的灵魂就是建筑工程合同,合同承包人进行施工,发包人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基础,其签署的合理性或者成功与否,都会影响到工程本身的各个方面和环节,特别是工程质量与成本。因此,施工企业对施工项目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尤其是作为核心管理的合同管理。
3.1企业合同管理机构要高效
当前,我国很多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在审查和审批合同不严格,在履行合同时约束缺失,因此,建筑企业迫切需要建立合同管理体系,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将合同管理工作划归企业法律顾问机构管理,进行专业化的管理。
3.2 制定严格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首先要制定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并不断完善。建筑工程合同从签订开始到履行完毕不但一些法律问题,同时也涉及施工生产的专业技术部门,合同中任何一环节出现缺失或者失误都会造成不良后果,因此,建筑合同必须有完善的规章制度来保障。包括建立法律顾问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定合同主管与协管关系和责任,合同评审、起草、会商、审核、审批制度,合同签署以及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的责任制度、奖惩制度等众多内容。其次建筑合同管理工作要分工明确。对一些大型合同标,所涉及部门或单位较多,建筑合同管理工作要分工明确,企业总部合同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合同宏观的、总体的、原则的、重要的合同管理和全面的监管工作,而部门和下属单位则负责专业的管理及合同的履行工作。
关键词:工程合同;建筑企业;管理
建筑业是我国的支柱产业之一,它的健康运转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近年来,随着市场化在我国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建筑业也得到了空前的发展。我国从80年代初在建设项目管理领域推行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项目法人责任制以来,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合同管理的地位越来越受到项目管理工作者的重视,合同成为各方权益的基础保证,任何一方违背合同的约定,都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工程承包合同就是业主与承包商以完成建筑工程为目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是在招标投标制度下签订的合同,以合同作为纽带,监理工程师是以合同为界面明确双方的责任,这就要求合同遵守平等、自由、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一、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
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常见的有:
1、合同主体不当。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这里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虽然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也是合同主体不当;二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同样是合同主体不当。
2、合同文字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岐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的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有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
3、合同条款挂一漏万。就是说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见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有些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不懂得签合同应当"先小人后君子"的诀窍,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
4、只有从合同而没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如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等。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及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没有根据的合同,是"无源之水",而"无源之水"是不存的。
(二)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
1、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
2、应当发出的书函(会议纪要)没有发。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建筑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可惜这一点往往遭到忽视,结果受到惩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把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3、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
4、应当追究的动过了诉讼时效。
5、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
6、应当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的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二、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根源
当今的建筑施工企业,特别是老的国有企业,大多数是从计划经济时期走过来的,不少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思想方法和管理方式以及管理制度都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在计划经济年代,建筑施工任务是上级下达的,是按地域分工承担施工任务的,是按照拨款(加点企业自筹资金)结算的。一切都在上级计划控制之内。建筑施工企业只管生产,无须讲经营,更不讲什么效益。发包方给任务只需一纸"委托书",双方根本不讲什么合同不合同,只要有"委托书"就行。同样总分包之间不讲什么合同。因此,长达三十多年的计划经济年代里,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上没有合同这回事,因此也就不存在什么合同管理了。
对比八十年代初期,现在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完善得多了,可以说基本到位。但三十多年计划经济体制的残余影响,至今在合同与合同管理上仍然存在很多的问题。
(二)认识根源
主要是建筑业不少从业人员对市场与合同、合同与合同管理两对关系缺乏认识。
首先,是对市场与合同的关系缺乏认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一方面,市场的运作需要合同。另一方面,合同的成立必须以市场为前提。没有市场谈不上什么合同。合同是市场的产物,是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有些业内人士不了解市场与合同的必然联系和相互依存的关系,只顾到市场承揽任务,却不去签订合同或者草率签订,结果遇上纠纷就没有协商与调解的依据,或者依据不足。
其次,是对合同与合同管理的关系缺乏认识。这也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合同管理是合同洽谈、草拟、签订、履行、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全过程的管理。合同产生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阶段。在这一阶段往往受到高度重视。一旦合同签订了,施工任务到手了,合同就束之高阁了,甚至忘记了,忘记了合同履行过程是实现权利义务的过程,而仅仅把它看成是生产过程,回复到计划经济的旧观念上去。
(三)法律根源
前期的计划经济年代,我国没有合同法,因为计划经济不需要合同,也就不需要合同法了。所以,在近二十年的开放改革进程中,在十年的市场经济进程中,我们所处的合同法津是不完善的。
由于合同法律滞后,再加上上述的根源和认识根源,我们企业的从业人员的合同法律意识更为滞后,最明显的表现是不认识合同与合同法律的关系,订立和履行合同往往离开合同法律,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想怎么签就怎么签,缺乏依法订立和履行的意识,以致产生了本文第一部分的问题,造成不少失误和损失。任何离开合同法律所签订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四)制度根源
这里是指企业缺乏一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管理未能体现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的要求。
三、解决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对策
(一)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又是当前的迫切需要,应全面提升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包括他们的思想水平、法制水平、语文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
主要是建立和健全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建立和健全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必须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和相关的法规,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合同管理体系也应做到及时进行动态控制,及时调整,不断完善。
(三)做好“合同交底”工作
“合同交底”工作不到位是导致法律风险的重要因素之一。众所周知,合同和合同分析的资料是工程实施管理的依据,但是合同条文本身往往不直观明了,一些法律语言不容易理解,遇到具体问题,即便查询合同,查阅人也很难准确全面地理解。合同条文的解释权必须归合同管理人员。如果在合同实施前,不对合同作分析和统一的解释,而让各个人员在执行中去翻阅合同文本,容易造成解释不统一和工程实施中的混乱。特别是对于复杂的合同或承包商不熟悉的合同,以及各方面合同关系比较复杂的工程,合同交底工作极为重要,往往会由于各部门解释不同而造成履行合同有瑕疵。
合同交底可采用上网查询和合同交底会两种形式。在施工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立即将合同交底工作输入电脑,并负责通知各职能部门人员上网查看。应定期召开项目全体管理人员合同交底会,对网上合同交底中仍未明了的事项进行答疑,在项目内部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合同管理意识,使有关项目管理人员能够熟悉掌握合同内容,根据性质、范围的不同分别落实责任制。
(四)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信息是合同管理的窗口。为了能及时掌握合同的实施情况,合同文件、变更记录、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各方的来往函件等文件要及时传递给合同管理人员,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合同管理应建立在信息管理的基础上,施工企业要充分利用网络的优势进行合同管理,可以建立局域网、信息网站等。
1、研究工作和方法
1.1解释性案例研究
首先,笔者采用一种解释性案例研究方法分析了江苏、北京的一些建筑公司的案例。分析显示这些公司在建筑工程管理模式的转变期都扮演着积极参与者的角色。它们中的一些在第一次管理模式转变期也曾度过了一段艰难的时光。在这个时期它们主要依赖内部合同管理方法和有限的社会分工细化进行工程项目管理。通过这种管理模式,它们逐渐做大做强。之后第二次管理模式转变期来临,通过利用市场经济机制和竞争,它们成功的进一步扩大公司规模,增加工程施工的效率。本世纪初到现在,这些企业又在第三次管理模式转变中生存下来,它们开始通过技术和管理上的创新来谋求更高的建设速度和更快的发展。
1.2经验性研究
分析过程中也使用了经验性研究方法。收集利用了上市建筑企业的公开数据。这些数据来自2453个上市建筑企业中的75个。通过分析这些数据,发现这些公司之所以能够在国内建筑行业间如此残酷的竞争下生存并壮大有两个主要影响因素。首先它们能在工程管理模式转变过程中快速适应并能充分利用新管理模式的优势使企业迅速发展。另一个原因是它们常常使用兼并,收购和重组来扩大企业规模,加强它们在细分的建筑市场的统治地位。
2、中国的第一次建筑工程管理模式改变
2.1内部合同化管理的改变
从1978年开始,中国尝试着进行市场经济改革,一个主要标志的土地出租的合约化管理机制,这种机制使中国农业获得了接近4倍的增长。之后,部分建筑企业也开始引入内部合同管理机制。鉴于这些企业取得的成功,中央部门开始要求在建筑行业全面推行这种管理机制。合同管理机制的采用是中国建筑业和项目管理方法从旧式计划经济向新式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的主要改革措施。相关的法律、规章(国务院,1984)和文献(建筑经济,Vol.23,No.3,2008)(中国建筑信息,Vol.23,No.3,2008)能够证明在那段时间确实发生了这样的工程管理模式上的变革。
2.2社会分工的使用
调查发现社会分工作为一种辅助手段也出现在上世纪80年代的第一次建筑管理模式改变中。当时的中国对市政基础设施和民用建筑有大量的需求,这就要求建筑行业通过更加细化的社会分工提高行业建设效率来满足那个时期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要求。这使得中国的建筑业开始由“小而全”向“大而精”转变。出现了专注于某个特定领域的公司,如房建公司,市政公司,交通工程公司等。与此同时,中国政府也开始推行资质管理措施来推动建筑业的社会分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也应运而生。通过分析有关文献(中国建筑业发展轨迹和组织改革,2008)可以发现,这种细化的分工不仅有助于提高建筑行业的利润,也有助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
3、中国建筑工程管理模式的第二次转变
3.1源自市场竞争的转变
一些建筑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幸存下来并发展壮大,另一些则被无情的淘汰。幸存者们抓住机会扩大公司的规模,获取更多的利润。因此市场竞争引起了第二次中国建筑工程管理模式的转变。显然,市场竞争是令中国建筑业如此快发展的主要原因。尽管一些企业在竞争中消失,但其为国内建筑业在项目管理能力方面带来了巨大的变革。
3.2规模经济,变化产生的另一个动因
第二次建筑工程管理模式改变过程中,规模经济也扮演着一个重要角色。在这个时期几乎所有成功的建筑企业都从增加投资,扩大公司规模中获益。企业规模的扩大通常带来更多的市场利润和更高的生产效率。对一些世界排名靠前的中国建筑企业的研究数据(EngineeringNews-RecordCo,2012)为这个观点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4、第三次中国建筑工程管理模式的变革
中国在2005年宣布要建设成为一个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国家。但中国的建筑业早在2000年初就已开始了技术和管理创新之路。因为在市场经济和规模经济后,技术和管理创新成为企业保持持续增长唯一有效的手段。事实上想实现创新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一旦有了技术管理上的创新企业将在效益与生产力方面极大获益。2005至今,中央政府了多项措施来推动科技进步,这些措施有力的吸引着建筑企业着手技术和管理模式方面的创新。
5、结论
【关键词】 JCT合同房地产开发承包商业主
1 引言
一直以来,业界研究国际合同的重点主要集中在FIDIC合同上,对JCT合同模式甚少提及,忽视了JCT合同在中国内地建筑市场所起的作用,低估了JCT合同的应用前景。
香港特别行政区开发商一直习惯于使用英国的JCT合同,故在其境内项目也都采用其惯用、熟悉的JCT合同。由于港资项目对中国内地建筑市场有着巨大吸引力和影响力,在建筑市场中占据很大的份额,所以其合同管理模式也在很大程度的影响着国内合同管理的发展方向。因此,探讨JCT合同模式,了解它的特点,推动其与中国内地国情的相结合,对促进国内建筑业的发展非常必要。
2 JCT合同
2.1 JCT合同体系的由来
英国皇家建筑师学会1902年编制出版的《建筑合同标准格式》(香港译“建筑标准合约”)是世界上第一部房屋工程标准合同,在英联邦地区有很大影响。该合同后来以1931年成立的“联合合同审理委员会”名义发行,因此一般称为“JCT合同”。截至 1998年 5 月,JCT由9个不同组织共同构成。他们是咨询建筑师协会(ACA)、专业工程承包商会、英国财产联合会、建筑师联合会、地方政府协会、国家专业承包商协会、英国皇家建筑师协会(RIBA)、英国皇家测量师协会以及苏格兰建筑合同委员会。并于1998年3月成为一家在英国注册的有限公司。负责JCT系列合同范本的制定工作。至今为止,JCT已经制订了多种为全世界建筑业普遍使用的标准合同文本、业界指引及其他标准文本。
2.2 JCT合同体系简介
JCT章程对“标准合同文本”的定义为“所有相互一致的合同文本组合,这些文本共同被使用,作为运作某一特定项目所必须的文件。”
JCT合同文本包括:顾问合同;发包人与主承包人之间的主合同;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分包合同;分包人与次分包人之间的次分包合同的标准格式;发包人与专业设计师之间的设计合同;标书格式,用于发包人进行主承包人招标、主承包人进行分包人招标、以及分包人进行次分包人招标;货物供应合同格式;保证金和抵押合同格式。
从其历史发展来看,JCT先后了七版JCT合同范本。1909年第一版、1931 年第二版、1939 年第三版、1963 年第四版、1980 年第五版、1998年第六版以及 2005 年最新版。第五版的全名为《JCT 80 建筑合同标准格式》,第六版的全名为 The JCT98 Building Contract,最新版的全名为 JCT2005 Suite,简称“JCT2005”。国际上应用较为广泛的包括以下合同版本:JCT80-6个版本、含承包方设计的JCT98、中间合同(IFC98)、小型工程合同(MW98)、JCT管理合同1998、JCT建筑管理系统2002、JCT标准条款合同1998、JCT业主合同。最新版JCT 2005 是一系列合同范本,由各种类型的合同构成的一整套文本。其中包括各类合同12种,他们是小型工程建设合同、中型工程建设合同、标准建造合同(、设计建造合同、大型工程施工合同、JCT 构建卓越合同、施工管理合同、建造管理合同、测量期合同、主要成本建造合同、修复和维护合同、通用合同,还包括4 种协议,框架协议、施工前服务协议、咨询协议、仲裁协议和抵押担保。每类合同又包括主合同、分包合同以及一些其他特定类型的合同可能使用到的文件。这些文件几乎覆盖了建设工程业所能用到的所有合同文件。
2.3 JCT合同的特点
JCT合同文本是由建筑业各参与方经过反复讨论,并由他们各自在JCT的代表同意后颁发的,因此JCT合同文本己充分考虑了各方利益的平衡。条款齐全,内容完整,对工程施工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都做了描述和规定,对一些问题的处理方法都规定的非常具体和详细,如履约保函的出具和批准,风险的分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款支付程序等;合理的分配合同范围内工程施工的工作和责任,使合同双方能公平的运用合同,有效的、有利的协调,在某项工
表1JCT合同与中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模式对比表
程采用JCT合同文本后,双方无须再就通用条款进行谈判,只需对专用条款进行商谈,提高了工作效率;管理合同中,违反合同一方通常比较容易确定,便于及时处理违约问题。JCT合同采用建筑师,工料测量师“双监理”的模式,例如,建筑师监控质量、审批工期索赔,测量师监控造价、审批经济索赔。同时配合详尽的合同条款使建设工程的造价、质量、进度控制和工程管理都有了切实的保障,大大降低了各类交易费用。
JCT合同主要适用于传统的房屋建造工程,JCT系列的标准合同门类齐全,具体分成九个类别:(1)标准建筑合同;按地方政府或私人投资、带工程量清单、不带工程量清单、带近似的工程量清单,其可分为六种标准合同文本;(2)承包人带设计的合同;(3)固定总价合同;(4)总包标准合同;(5)Intermediate Form Of Building Contract(IFC84);(6)小型工程合同;(7)管理承包合同;(8)单价合同;(9)分包合同标准文本。合同文件的需求者可以根据自己工程的特点来选择适当的合同组合,用于各种类型的工程承接。
3 JCT合同在中国内地应用中存在问题
在中国内地房地产开发建筑市场使用JCT合同可推动中国内地建筑市场的加速发展。但任何一项国外先进经验都需与中国内地国情相结合。事实上,在目前应用JCT合同的工程中,出现了不少纠纷,说明JCT合同在国内实际应用中确实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JCT合同与国内部分法规有所不同,未与中国国情相结合,国内承包商对JCT合同的不了解等。在由这些问题造成的合同纠纷中,业主与承包商双方的利益都受到了损害,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去解决改善。
3.1 与国内部分法规有所不同
我国法律禁止肢解发包、禁止转包、禁止再分包,限制指定供应商,规定了合理寿命期的质量责任等都与JCT合同有所不同,对此,不能机械的理解JCT合同是对的,而我国的规定不正确,应在理解及应用JCT合同的过程中,需注意其与我国法律的融合,并借鉴我国已有工程实践的经验和教训,把握JCT合同。
3.2 JCT合同对承包商的具体要求不同
JCT合同要求承包商有很强的风险意识、雄厚全面的技术实力、极高的项目总体协调管理水平。几乎要求承包商承担所有的风险。要求总承包商须完全接受工程现场包括地上、地下、周边现状。要求承担所有分包的协调照管责任,包括设计协调、工期、质量、各种政府相关手续的办理等,且不能向分包收取费用;保证总包与分包、分包与分包间的任何纠纷都不牵涉到业主等。
3.3 JCT与中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模式的不同
它们的部分不同之处如下表1。
市场经济在某种意义上说是法制经济,再贴近些说,是契约经济、合同经济。现代社会可以讲是合同社会。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与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合同及合同管理。
一、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
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常见的有:
1、合同主体不当;2、合同文字不严谨;3、合同条款挂一漏万;4、只有从合同而没主合同;5、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6、境外合同文本的疑问。
(二)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
1、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2、应当发出的书函(会议纪要)没有发;3、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4、应当追究的动过了诉讼时效;5、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6、应当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的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二、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历史根源
当今的建筑施工企业,特别是老的国有企业,大多数是从计划经济时期走过来的,不少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思想方法和管理方式以及管理制度都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在计划经济年代,建筑施工任务是上级下达的,是按地域分工承担施工任务的,是按照财政拨款(加点企业自筹资金)结算的。一切都在上级计划控制之内。建筑施工企业只管生产,无须讲经营,更不讲什么效益。发包方给任务只需一纸“委托书”,双方根本不讲什么合同不合同,只要有“委托书”就行。同样总分包之间不讲什么合同。因此,长达三十多年的计划经济年代里,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上没有合同这回事,因此也就不存在什么合同管理了。
八十年代初期,建筑业开放改革,由计划经济逐步转向市场经济,出现了市场竞争,施工任务的取得再也不由上级下达,而是通过招标投标,中标的施工单位与发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建筑业的广大从业人员开始接触合同,引入合同意识和合同管理,但由于处在起步阶段,因此,当时的合同是很不规范的,也没有什么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过于简单和粗糙,甚至有漏洞,并由此引出了不少教训,交了不少学费。
对比八十年代初期,现在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完善得多了,可以说基本到位。但三十多年计划经济体制的残余影响,至今在合同与合同管理上仍然存在问题。
(二)认识根源
首先,是对市场与合同的关系缺乏认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一方面,市场的运作需要合同。另一方面,合同的成立必须以市场为前提。没有市场谈不上什么合同。合同是市场的产物,是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有些业内人士不了解市场与合同的必然联系和相互依存的关系,只顾到市场承揽任务,却不去签订合同或者草率签订,结果遇上纠纷就没有协商与调解的依据,或者依据不足。
其次,是对合同与合同管理的关系缺乏认识。这也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合同管理是合同洽谈、草拟、签订、履行、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全过程的管理。合同产生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阶段。在这一阶段往往受到高度重视。一旦合同签订了,施工任务到手了,合同就束之高阁了,甚至忘记了,忘记了合同履行过程是实现权利义务的过程,而仅仅把它看成是生产过程,回复到计划经济的旧观念上去。因此,合同管理的问题大多数产生在中期和后期履行阶段。但这并不是说前期阶段就没有问题。前期阶段所出现的问题,多数是由于急于签成合同而过于草率或者对发包人的迁就。
(三)法律根源
这里是指合同的法律根源。根源在于两个滞后:合同法律滞后和我们的合同法律意识滞后。
由于合同法律滞后,再加上上述的历史根源和认识根源,我们建筑企业的从业人员的合同法律意识更为滞后,最明显的表现是不认识合同与合同法律的关系,订立和履行合同往往离开合同法律,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想怎么签就怎么签,缺乏依法订立和履行的意识,造成不少失误和损失。我们说,合同法律是合同订立和履行全过程的法律依据,也就是说合同要依法订立。合同法律的作用,从宏观来说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微观来说是规范合同各方主体的行为,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任何离开合同法律所签订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四)制度根源
这里是指企业缺乏一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管理未能体现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的要求。
由于存在以上三个根源,因而也导致了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滞后,跟不上合同管理的客观要求。建筑业改革开放初期,企业只有合同而没有合同管理。由于吃亏交了学费,于是开始建立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但很不完善。及至九十年代中后期才不断补充完善,由合同的洽谈、签订、履行、变更到中止或终止、解除全过程的各个环节,用制度规定下来。到目前为止,企业的合同管理,可以说基本上有章可循。但由于有以上三个根源,加上旧的习惯势力的影响,有章不循的现象还不时出现。
三、解决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对策
(一)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又是当前的迫切需要,可从下述四方面着手:
1、选好人员。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
2、组织好在职学习。可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布置学习任务,定期检查;进行短期培训;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分析总结;听电视讲座,参加法律专业或经济管理专业的考试。同时必须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以上努力,使其在岗位成才。
3、选送有关院校深造。每个企业都应培养较出类拔萃的合同管理人员,所以应选择热爱社会主义、工作出色、有发展前途的骨干进有关院校深造。企业要舍得花钱进行智力投资。
4、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企业领域和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通过以上途径,全面提升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包括他们的思想水平、法制水平、语文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
主要是建立和健全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构成企业合同管理体系。体系的动作,必须通过定期的检查来保证。要检查合同管理组织和制度是否适应合同管理的需要和市场需要。对不适应部分进行必要的调整。一句话,对合同管理体系也应进行动态控制,及时调整,不断完善。
(三)积极参加"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上述两项治理对策,都是企业内部战略措施,积极参加“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则是一项外部措施,目的是借助外部措施,推动内部的合同管理。
“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开展起来的,目的是提高合同履约率,维护市场秩序和经济秩序。
关键词:土建工程;项目管理;探讨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建工程项目也在不断的增加,这为建筑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尤其是新理念、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的不断涌现,推动着土建工程的技术发展又达到了新的高度。伴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出现,我国企业对土建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所存在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加强对土建工程项目全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分析,并且提出可行性的对策,加强土建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迫在眉睫。
一、土建工程项目造价管理
工程造价管理是项目管理的一个核心部分。它不仅是衡量建筑工程项目的一个重要经济技术指标。也是维护建筑产品供需双方经济权益的关键所在。降低项目成本的方法有多种,概括起来可以从组织、技术、经济、合同管理等几方面采取措施进行控制:
(1)采取组织措施控制工程成本。首先要明确项目经理部的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明确公司、项目经理部和施工队之间职权关系的划分。其次要明确成本控制者及任务,从而使成本控制有人负责,避免成本大了,费用超了,项目亏了责任却不明的问题。
(2) 采取技术措施控制工程成本。采取技术措施是在施工阶段充分发挥技术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对标书中主要技术方案作必要的技术经济论证,以寻求较为经济可靠的方案,从而降低工程成本,包括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节约能耗,提高机械化操作等。
(3)采取经济措施控制工程成本。采取经济措施管制工程成本包括人工费控制,要严格控制人工费。
二、土建工程项目质量管理
土建工程施工项目质量问题的复杂性,主要表现在引发质量问题的因素复杂。从而增加了对质量问题的性质、危害的分析、判断和处理的复杂性。是由于盲目套用图纸,结构方案不正确,计算简图与实际受力不符;或是荷载取值过小,内力分析有误,结构的刚度、强度、稳定性差;或是施工偷工减料、不按图施工、施工质量低劣;或是建筑材料及制品不合格,擅自代用材料等原因所造成的。由此可见,即使同一性质的质量问题,原因有时也截然不同。所以,在处理质量问题时,必须深入地进行调查研究,针对其质量问题的特征作具体分析。在质量管理中,首先是加强质量问题分析处理。
(1)确定事故的范围、性质、影响和原因等,通过调查为事故的分析与处理提供依据。其内容包括:工程概况,重点介绍事故有关部分的工程情况:事故情况,事故发生时间、性质、现状及发展变化的情况;是否需要采取临时应急防护措施。
(2)事故原因分析,对调查提供的数据、资料进行详细分析后,找到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后进行事故处理。采取防范措施,消除质量通病,做到工程一次成型,一次合格,杜绝返工现象的发生,避免因不必要的人、财、物等大量的投入而加大工程成本。
三、土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其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需要融合到整个工程项目管理中。土建工程中的合同确定了工程项目的成本、工程和质量等相关目标,并对合同双方责、权、利的关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合同管理贯穿于土建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开发、设计、监理(咨询)、施工等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整个土建项目的实施起着控制和保证的作用。在当今的形势下,如果土建项目缺乏合同意识可能会造成项目整体目标不明确,如果土建项目缺乏合同管理就难以形成系统的项目管理,更不用说项目的目标的实现。在现代土建工程中,一定要安排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和部门,而且参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其他各种人员和部门都必须精通合同,熟悉合同管理和索赔工作。
四、土建工程项目技术管理
(1)进行日常检查巡视,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建筑物的一些特殊部位,如地下室、外墙、屋面、荷载集中处、体形变化处、现有缺陷处要做重点观察。检查中发现的异常问题将记录在管理台账上,根据异常问题的性质提出后续实施意见。
(2)对各种改造行为进行技术审核。建筑物在使用期间不可避免地存在因使用的原因进行局部改造、技术改造、使用功能改变等情况。如对建筑物本体进行墙柱板改造、开洞、加载等,这些改变会影响到建筑物的结构性能和使用环境。改造的责任部门应向技术管理提出改造申请。技术人员按改造内容对建筑物的结构安拿进行审核,提出技术意见,必要时应提请原设计单位进行审核,审核后报请单位技术负责人审定批准,经过审定批准的改造才准予实施。宜采取合适的管理措施,保证管理工作有序、高效、持续地进行,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功能可靠。
五、土建工程项目进度管理
土建项目进度管理的实施实际上就是进度目标的过程控制。在这一阶段中主要应做好以下工作:
(1)用施工任务书把计划任务落实到班组。施工任务书是几十年来我国坚持使用的有效班组管理工具。是管理层向作业人员下达任务的好形式,可用来进行作业控制和核算。特别有利于进度控制,故应该坚持使用。
(2)加强分包进度控制的措施如下:由分包人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并组织实施.项目经理部将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纳入项目进度控制范畴。
(3)施工进度计划检查依据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记录,检查内容包括实际完成和累计完成工程量。实际参加施工的人数、机械数及生产效率,窝工人数、机械台班数及其原因分析。进度偏差及进度管理情况,影响进度的特殊原因及分析。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特点
(一)建筑合同纠纷比较复杂
一项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既离不开建设方、施工方、分包方等多方合同的顺利履行;也离不开农民工、政府和其他各方工作的顺利支持。在工程建筑领域内,由于法律的强制规定,比如建筑法禁止工程违法转包分包,禁止把工程发包给不具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的规定。与工程现实状况严重不符,由于利益的诱惑,存在大量的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事实,这些均加剧了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复杂性。
(二)建筑合同纠纷比较专业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行政审批、环评,勘测设计、施工组织、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等各方的合同关系、工程关系均比较专业。在建设工程合同施工中,工程进度、工程预算与结算、工程责任、工程款支付等也都比较专业。还不包括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财务、税收等专业问题。所以处理建筑工程纠纷应具备一定的工程知识。
(三)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有效解决,离不开律师的介入合理合法维护当事人权益,有效解决建筑工程施工前后和施工中的纠纷,离不开律师扎实的法律知识。这也是优秀律师的必备,在为当事人处理建筑工程纠纷时,扎实的法律知识是问题最合理最有效解决的前提,也是赢得当事人信任的基础。
二、当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存在的主要问题
1.“阴阳合同”充斥市场。“阴阳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并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阳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该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即所谓的“阴合同”。各种“阴阳合同”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归纳起来“阴合同”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与“阳合同”存在明显差异:发包人利用自己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将自身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
2.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主要表现在:(1)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2)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国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3.如何处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合同管理:
第一,结合实际,做实基础工作,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规范管理环节,实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手续的档案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环节主要涉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终止等,因此,企业应当依法健全、完善各项手续,合理规避各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一些企业的管理人员总习惯于口头通知,而不采取书面方式,这样做确实比较省时、省力,甚至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工作效率,但也给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埋下了一些隐患,当出现建筑工程施工争议时,企业很难拿出对自己有利的实质凭证而陷入被动。因此,企业应当把完备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的各项书面材料作为一项基础工作加以重点落实,提升企业管理的主动权。
实现动态管理,增强工作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一项时效性较强的工作,各环节都有严格的时限。为确保工作的及时开展,应当充分借助现代信息手段,通过电子表格甚至信息管理系统等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台账,对企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进行动态跟踪管理,随时掌握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情况,及时准确地进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续签、变更、终止或解除,依法清理各种不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关系,提升企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水平。
第二,建设期间施工合同的终止纠纷处理。因承包人违约,造成业主强行终止与承包人的施工合同时,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额外增加费用和合同中列明的其他费用。业主可暂停向承包人支付任何款项,在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再由监理工程师查清承包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与缺陷修复应结算的费用以及应扣除的完工拖延损失偿金(如有)和业主已实际支付给其的各项费用,并予以证实。因业主违约,造成承包人与业主终止施工合同时,业主应向承包人支付终止之日前已完成的全部工程的费用和其他应得费用,还应支付给承包人由于该项合同终止而引起的或涉及的对承包人的损失或损害的费用。新的施工单位(包括部分分割工程的承接单位)必须满足项目招标时的相应资质和强制性条件要求。业主与新的施工单位重新签订合同,合同价款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施工合同的管理。业主负责组织技术交底、提供施工图纸,并督促设计单位派驻设计代表,同时派驻相关人员与承包人协商并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委托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的质量、进度、费用进行控制和管理。承包人接收合同文本并检查、确认其完整性和有效性。承包人应熟悉和研究合同文本,全面了解和明确业主的要求。承包人根据工程的总体计划合理确定项目合同控制目标,制定实施计划和保证措施。业主严格依据合同变更程序对项目合同进行管理。依据合同约定程序或规定,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变更、违约、争端、索赔等事宜进行处理和(或)解决。对合同文件进行管理。进行合同收尾。
第四,加强监理工程师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方面的责任。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开工前的第一次工地例会,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阶段每月一次的常规工地例会,并签发会议纪要。监理工程师有权参加施工单位为实施合同组织的有关会议。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监理工程师有权按业主授权和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变更程序、变更范围,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型式、质量、数量及任何工程施工程序做出变更决定,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和价格,在得到业主同意后,下达变更令。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任何分包人的资格和分包工程的类型、数量,提出意见报业主核准。监督施工单位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构成、数量与合同所列名单是否相符;对不称职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更换要求。对施工单位进场的主要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由于机械设备的原因影响工程的进度、工期、质量的,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补充、更换机械设备,承包人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停止支付工程款。督促业主及时妥善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事项和法定承诺。
第五,工程单价变更纠纷的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其一,工程量清单中存在与变更工程细目相同细目的,其单价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细目单价确定;其二,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细目但存在类似细目的,变更工程应参照类似细目单价,业主应积极组织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协商,及时确定变更单价;其三,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合或类似参考单价的,应由承包人依据合同单价分析表中的工、料、机单价和费率编制补充单价并考虑投标调价函的调价比例,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审查确定;若是新增材料或设备,则按市场价格编制清单单价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审查确定,业主应及时审查确定正式单价,尽量避免暂定单价进行计量。其四,如果变更工程单价一时不能议定,监理工程师可确定暂定单价报业主批准后,作为暂付账款计入期中支付证书中,并办理有关记录和手续。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风险管理
一、引言
对合同管理风险进行防范和控制,能够有效得提高企业竞争优势、确保其经济效益,降低项目工程的风险。因此,建筑企业若想能够稳定而快速的发展,就必须了解影响合同管理的因素,找到相关措施,才能有效提高自身对抗风险的能力,顺利实现企业的发展目标。
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为了顺意建筑企业的发展而诞生的一种管理模式。它对建筑业以及工程项目而言有四点意义。第一,合同管理时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为实现项目工程的目标,对整个项目工程进行有效的统筹管理。第二,合同管理可通过法律、经济等方式对建筑市场进行引导和规范,顺利了经济市场发展的趋势。第三,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能够为工程中所出现的纠纷提供解决的依据,从而规范建筑企业主体,有利于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第四,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能够让建筑企业提高其自身水平,对其加强管理才能让企业拥有更大的竞争优势。
三、建筑项目工程合同管理风险的形式
建筑项目工程合同自制定到终止的整个过程中都隐含着管理风险,其中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最大。根据合同的性质,可将合同管理风险分几种形式,即不可控风险、可控风险、外环境风险、内环境风险、直接管理风险和间接管理风险等。
(1)外环境风险和内环境风险。外环境风险和内环境风险划分的依据是风险预防的范围。一般而言,导致外环境风险存在的因素包括企业非法竞争、蓄意奇葩、信用等级低、财务存在问题等。而内环境风险是由于企业内部管理中的因素对合同签订的整个过程所造成的风险,例如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督力度不强、管理缺乏规范性、人员素质不高等。
(2)不可控风险和可控风险。不可控风险和可控风险的划分依据为风险防范的等级。不可控风险是指无法控制的因素而引发合同风险,且这些风险无法预测或者提前规避。例如,自然灾害、经济环境、法律、政治等因素。这些因素都有可能造成企业无法正常履行合同。可控风险是指在合同管理中因某些变故而引发的风险,且这些风险可通过履约风险评估、合同解除管理、风险评价等方式进行规避。
(3)直接管理风险与间接管理风险。合同管理中的直接风险和间接风险是根据责任划分的。其中,合同直接管理风险是指企业在对合同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因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缺乏规范性、监督不全面等原因造成的风险。而间接管理风险是指企业间接对合同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尤其合同的其他签订方违约而造成的风险。
四、合同管理风险预防和控制措施
(1)构建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所包含的内容多,其管理较为烦琐。因此,建筑单位需构建一个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包括责任分解制度、进度审查批准制度、合同交底制度以及工作报送制度。再在此,责任分解制度能够明确各岗位人员和小组的责任和工作范畴;合同交底制度通过让员工阐述合同的内容,使其对合同内容的理解更为深刻;工作报送制度可让员工及时向各部门提交工作情况和计划,保证合同管理者可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方法;进度审查批准制度是指对合同进行审查找出其中不合理的条款,从而控制合同的风险。
(2)将拟定、分析工程合同文本作为重要内容。鉴于合同的格式也能造成纠结,所以建筑施工单位在拟定合同时尽量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其次,合同管理人员在拟定合同前需详细调查施工情况,避免合同存在争议性。合同初稿拟定后,合同管理人员还必须对其进行分析,查看是否存在非法性和不合理性。
(3)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制度。对合同风险进行防范能够有效降低合同存在的风险。因此,建筑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制度,能够对合同的整个有效期进行风险评估,找出其中引发合同管理风险的因素,特别是对那些效益不理想或者存在亏损的项目认真评价,寻找引发风险的根本原因,并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而且,建筑企业还必须在合同管理中对风险隐患进行跟踪、反馈,从而最大限度地对风险进行规避。
(4)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若想有效降低合同的风险,就必须将优秀的人才作为基础。所以,建筑工程应该设立完善的人才选拔机制和培养机制。建筑企业在任用人才时需要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并根据合同管理的特征和人才的能力对其进行合理安排,使其能够发挥自身作用。同时,企业还必须重视对人才的培养,不但定期培训人才各类专业知识,拓展其知识领域;还需不时开办法律规章制度培训,并让人才定期参与相关的交流会,丰富其经验。再者,企业还需构建人才考核制度,能够考核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专业知识、风险控制和防范能力等,并构建一个和谐且尊重人才的一个文化氛围,从而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
(5)构建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降低其风险。因此,建筑企业需构建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包括总包合同管理、项目施工预算管理、业主信息管理,项目成本风险管理、项目成本核算管理以及项目结算管理等。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能够通过企业内部信息网络确保各单位能及时沟通,更新数据,从而反映出合同管理的是实际情况,让企业能够及时解决其中问题,从而实现对合同风险管理的既定目标。
五、结束语
若想有效地提高企业防范和控制合同管理风险的能力,提高企业的效益,就必须懂管理制度、信息、影响因素、企业员工等方面入手,构建完善的合同管理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现阶段,我国建筑企业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其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能力都落后于西方国家管理形式。因此,我国建筑企业等相关单位、机构需进一步提高合同管理风险防控和控制措施,有效降低合同管理风险,在保证企业发展的同时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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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发包商;管理。
1、引言
建筑工程分包市场是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社会分工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人们追求建筑市场效率,实现有序竞争的迫切需求[2-4]。我国正式成为WTO成员以后,积极发展建筑工程分包市场更是建筑行业企业与国际接轨的客观要求。市场经济在某种意义上说是法制经济,再贴近些说,是契约经济、合同经济。现代社会可以讲是合同社会,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与合同及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合同及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效,直至合同失效为止。我们不仅要重视合同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合同签订后的管理。切不可以为签了合同就万事大吉,把合同束之高阁,我们要防止由于合同管理不善而遭到的惩罚。
2签约前的准备
2.1分包商资质的审查
分包商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是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是能否确保设计分包的质量和进度以及预期目标的关键所在。按照《分包程序》文件的要求,对分包商的注册资料、人员和设备情况、分包工作相关业绩以及分包工作的组织计划等进行了全面审查该实,在确认其具备分包条件的基础上,将其材料上报业主审查。
2.2合同草稿的拟定和评审
在认真研读业主招标文件和主合同的基础上,首先由工程项目部和合同部共同拟定了分包合同草稿的初稿,并将初稿分别印发施工、质量、控制、财务等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后,组织上述部门对合同草稿进行集中评审,根据评审意见对初稿修改后再组织各部门进行二次评审,从而形成合同草稿的最终稿。
2.3合同谈判
合同谈判分两个阶段进行,先是前期的书面谈判;首先发包商将合同草稿提供分包商,与分包商进行深入沟通,在重大问题方面基本具备合作基础,但在一些细节问题上仍有分歧的情况下,进入第二阶段谈判并进一步面谈,以求得在双方分歧较大的问题上取得共识。发包方组织相关部门总结书面谈判情况,分析下一步谈判可能出现的问题,确定了切实可行的谈判方案,并对谈判期间的所有活动做了周密安排。谈判中,应注意谈判节奏,做到有理、有力、有节。
3、执行中的跟踪管理
合同签订以后,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对设计的质量、进度、费用进行控制,保证合同权利义务的全部实现,进而保证整个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是设计分包合同管理的最终目标[5-6]。
3.1分包进度的管理
合同签订以后,分包工作的进度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我们从以下4个方面,对分包进度进行管理:
(l)工作前审查合同计划。合同签订以后,首先将合同履行的整个期间细化分解,整理出双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一些关键时间点,并将这些时间点列成表格,监督履行部门按照这些时间点,认真履行职责。该分包合同的关键时间点如分包方提交程序文件、发包方批准程序文件、发包方提供资料数据、分包方提供预付款保函、发包方支付预付款、分包方提交报告,发包方审查上报业主,发包方支付进度款以及最终付款的最晚时间点。按照这些时间点将合同的执行期间分成几个关键阶段,明确每个阶段双方的主要义务。同时,根据合同规定,要求分包商提交分包合同执行计划和进度测量程序,经承包方审查批准后,以此作为合同进度的依据,也是承包方进度管理和合同管理的依据。
(2)工作中不断完善计划。随着分包工作的进展,及时检查分包工作与计划的符合情况,查找分包工作提前或延误的原因,修改计划。
(3)现场监督跟踪计划。为了准确掌握分包商的工作进度,及时协调处理设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发包方派专人到分包商的工作现场,对进度进行跟踪,对现场每天的资源配备和分包工作完成情况做相应的检查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与分包方协调解决,并随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总部。
(4)信息反馈掌握计划。分包商每周和每月向承包方提交周报和月报,将其每周、每月的工作进展情况记录在案,根据反馈的信息进行比较,并及时对分包合同台账进行更新,随时准确掌握合同执行的真实情况。
3.2分包质量的管理
质量管理包括质量计划、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合同规定分包商的质量体系应该符合ISO9001:2000标准的要求,分包商应该在分包协议生效后规定期限内向发包商提交分包质量计划和相关程序,经审查批准后,作为分包工作质量保证。发包方派往分包商工作现场的专员对分包商质量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控制和审核,并随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总部,对于出现的问题要求分包商及时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3.3分包费用的管理
合同费用的控制,是合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使支付既符合合同规定,又符合财务制度的要求,专门制订了设计分包支付的管理制度,在收到分包商的月报后,首先对项目进度进行初步确认,然后报控制部按照进度测量程序进一步确认,并组织各部门完成进度确认的会签后,将确认结果传给分包商,分包商根据确认的结果开出请款发票,承包方收到发票后由合同部填制付款会签单,经各相关部门和项目部领导签字后,附上发票和进度会签单交现场财务部按合同付款,并将复印件报后方财务部备案。因此,在每次支付时,无论是计量、程序、计算结果等方面都能全部符合合同规定。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施工索赔
中图分类号: F715.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合同已成为正常、有序地进行经济活动的主要依据之—。作为一项重要的经济活动,建设工程由于其投资大、持续时间长、参与主体多、经济关系复杂,还要受到地质、气候、政治、金融等多因素的影陶,导致实施建设项目的难度很大。如果不事先将各方的权利、义务明确,使各项工作合理安排、分配并按部就班地实施,要想获得工程质量、成本、工期、安全等多方面的良好控制是不可能的。因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疑是规范建筑活动的有力工具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已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它覆盖了合同策划、签订、实施、解决争议、风险管理、索赔及信息管理等多个方面。
一、合同管理的本质
建设施工合同是指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实现建设目标的重要手段。
二、目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建筑施工单位为承接工程,过多的迁就于业主,致使建筑工程领域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还存在着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
2.1承发包双方认为是多年的承发包关系,合同签订不规范,致使合同流于形式,签订阴阳合同,《合同法》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不能得到体现,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即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地提出。企业内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加大了施工单位的风险;
2.2合同管理机构职能不清,工商、建设、招标等部门都对合同管理,由于各地的管理模式不同,对市场主体资格的审查力度不够,使合同管理有时处于大家都在管、无法管的局面。
2.3合同索赔难。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建设市场的不规范行为过多,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
三、合同管理的职能
合同确定了工程项目的成本、工程和质量等目标,规定了合同双方责、权、利的关系。因此,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着控制和保证的作用。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就不能实现项目的目标。在现代建筑工程中,不仅需要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和部门,而且参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其他各种人员和部门都必须精通合同,熟悉合同管理和索赔工作。所以合同管理在开发、设计、监理(咨询)、施工等过程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必须融合于整个工程项目管理中。要实现工程项目的目标,必须对全部项目及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与其他管理职能密切结合,共同构成工程项目管理体系。
四、造成索赔的可能因素分析
索赔是一种合法的正当权利要求,是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无理争取或惩罚,是双方合作的方式而不是对立的。实践证明,索赔的健康开展对于培养及发展社会主义建筑市场,促进建筑业的发展,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益,有着非常重要的作
用。索赔事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施工延期;
2.恶劣的现场自然条件;
3.合同变更;
4.合同矛盾和缺陷;
5.设计考虑不周或与实际情况有出人的地方等等。
五、加强合同管理,积极地开展索赔工作
施工索赔和施工合同两者有着直接联系,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就是针对不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或违反合同造成损失要求赔偿的行为。是否应该索赔,最终以合同条款做为评判的标准。索赔是合同管理的延续,是解决双方合同纠纷的特殊方法,是施工单位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有效手段。因而,人们也将工程索赔称之为合同索赔。要取得索赔成功,必须加强合同管理。
1、证据是在施工过程中,也就是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因而,项目部管理人员依据合同条款,在施工过程中时时注意收集各种证据,是进行索赔的最基础、最关键的工作。施工合同文本对常见的索赔证据做了明确规定,项目部管理人员应经常学习、认真掌握。
2、科学的方法是取得索赔成功的关键 要取得索赔的成功,除了要增强市场意识、法律意识、合同意识、管理意识和经济效益意识外,作为项目履行代表,还要学会正确的索赔方法。
3、研究合同是寻找索赔机会的重要方法 研究合同是对施工合同进行完整、全面、详细的分析。通过研究,切实了解合同约定的自己和对方的权利与义务,预测合同风险,分析进行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以便采取有效的索赔策略。
4、加强合同管理是捕捉索赔机会的主要环节 前面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因素做了分析,由于这些风险因素的存在都会造成施工单位的损失,影响施工单位的利益,这是任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所以索赔也不可避免。为了取得工程施工经济效益,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注意捕捉一切索赔机会,及时提出索赔意向和要求。
六、预防索赔的措施
加强工程风险意识,及早了解风险的来源、性质和社会的可能性,尽早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在投标阶段设计最好的,尽可能的地质条件和地下障碍物信息收集。勘察设计工作本身一定要细,尽量避免对工程的影响,测量误差。为了尽快采取措施,做好地下管线的拆迁工作,一份好的工作,以免延误时间,造成索赔。
优化设计,提高了设计水平和质量,尽可能避免误差影响的工程设计。在设计过程中综合考虑,而且在施工设计不合理引起的设计更改的消除而引起索赔。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尽量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我们必须加强施工项目成本管理,施工图预算的精心准备,不漏,不留活口,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在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过程合同和项目建设进度足额支付项目资金。加强合同管理、项目质量管理、施工进度控制。在施工过程中要避免随意改变或停止工作令工程,对施工进度的影响,施工延误而引起索赔。
结束语:
总之,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来开展,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不能陷入僵硬的程式化,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管理中要讲求方式、方法,要讲究管理的技巧。因此,要在高度重视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深刻了解其重要地位的基础上,在实践中探索及归纳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技巧,寻找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促使参建各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从而降低建筑市场风险,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确保建筑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程森等 浅谈当前施工合同管理中的问题和对策[J]。山东水利,200(12)
[2]方国平 浅议施工企业如何加强索赔管理[J]。经济师,2004(9)
[3]林荫 承包商如何进行施工项目索赔[J]。广东建材,2006(6)
[4]魏荣 发包人如何做好工程合同管理[J]。中国科技信息,20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