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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利基市场的定义,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生产要素;市场化;条件确定
一、生产要素的定义与分类
关于生产要素的定义有许多种,萨伊认为生产要素只包括三种:土地、资本和劳动;Marshall(1890)从劳动市场共享、中间产品投入和技术外溢三个要素做出解释;我国学者徐斌,徐寿波(2006)提出了狭义和广义两种生产要素概念,基于广义生产要素新概念提出了生产要素层次理论,即由基本生产要素、单元生产要素、行业生产要素和部门生产要素四个层次构成广义生产要素体系。本文将生产要素定义为:参与生产的并为生产成果做出贡献的要素。生产要素的分类根据不同的研究目的可以有不同的分类,研究生产要素市场化,将市场要素分为经营权与所有权可分离的生产要素和经营权与所有权不可分离的生产要素。前者范畴包括土地、科学技术、资本,后者范畴包括劳动力。如此分类有以下优点:(1)即能将所有已明确提出的生产要素与未来可能因影响巨大而被提出的新生产要素加以分类,又能对市场要素的交易主体进行保护。(2)这样进行分类对于科学技术的知识的所有权与经营使用权相分离,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有益的。(3)我国特有的社会主义体制要求土地归全体劳动者所有,所以土地要素市场化的对象只能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生产要素的市场化前提
(1)趋近于完全竞争的竞争环境。在西方经济学中,完全竞争假设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黄金环境,其高度的信息对称,操作透明性都保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以最大程度发挥。但在现实生活中假设难以实现。信息的不对称与操作的不透明都使得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非常限度,甚至具有消极作用,产生负面的外部影响,滋生寻租行为与浪费。因此,生产要素要进行市场化的前提条件只能是趋于完全竞争的竞争环境。在这一环境中,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是有限的,需要政府进行一定程度的宏观调控,但其调控职能也是有限的,必须让市场有足够的自我调控空间。在趋近于完全竞争的竞争环境中,市场与政府调控都能找到最优权能限制点。
如图所示,在市场发展进程中市场调节功能的曲线是凸的,在Q点达到配置最优水平A。然而完全竞争点Q是很难达到的,因此在现实中,市场竞争水平只能达到P点。在这一点上,若想仍达到最优的资源配置效率A,必须由政府介入调控,即N段作用,而市场调控作用则为M段。如果政府管制过度,使N增大为N’,则与市场调节状况不相适应,并不会出现提高效率的情况,而是会使得弹性较大的市场调节曲线改变,成为L2,在竞争水平P上市场调节达到M'这样市场调节即使达到最优也只能达到效率A'。所以,政府调节的力度必须有市场调控的局限性控制,而不能由自己决定。
(2)不同要素市场化的具体法律规定。根据科斯定理,权利的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基本前提,在市场交易费用为正的情况下,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会对经济制度运行的效率产生影响,所以在明确分类后须将不同要素市场化特点进行法律说明与约束。针对经营权与所有权是否可分离,生产要素市场化必须有分类明确的详细法律作为约束。对经营权与所有权可分离的生产要素,如土地,科学技术,资本。法律必须强调所有权包括:确定所有者与非所有者相应于物时的行为规范,以及在与其他人交往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或者承担的不遵守的成本。对经营权与所有权不可分离的生产要素,如劳动力。法律不能只单一的保护劳工作为拥有所有权的人的权利,如生存权,健康权,还要保护劳工选择工作的权利,指“可以工作” “可以不工作” “可以在这工作” “可以不在这工作”的权利。这为立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确实能解决现实中的不公平问题,帮助解决大学生等弱势群体(由于某种限制条件而成为弱势群体)就业问题。
本文试从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否可分的角度将生产要素分为两类,并寻找出市场与政府的最优权能限制点以作为生产要素市场化的趋于完全竞争的市场竞争环境。另外,生产要素的市场化必须有相应的,详细的,适合我国国情的法律规定相约束,相规范,才能保证生产要素为经济发展发挥最大效用。
参 考 文 献
[1]Marshall A.Principles of Economics[M].Macmillan and Co.1890
一、房地产评估准则结构比较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于2007年颁布了并于2008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不动产准则属于资产评估具体准则的实体性准则,框架结构包括:总则、基本要求、操作要求、评估方法、企业价值中的不动产、评估披露以及附则等七部分。不动产准则在《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的总体指导下,对不动产评估业务进一步规范,具体内容包括:明确了不动产以及不动产权益的概念;明确要求具体分析不动产三种基本方法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以及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等衍生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评估方法;重点探讨了企业价值评估中的不动产评估。
《国际评估准则》(IVS)在“资产评估准则”部分对不动产进行规范。IVS中不动产评估包括准则、注释和附件三个部分,其中准则包括工作范围、执行、报告以及有效期四个方面;注释包括不动产权益的类型、权益的等级、租赁、评估方法、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七个方面;附件是历史性不动产。
美国《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USPAP)对于不动产评估的规范包括不动产评估和不动产评估报告两个方面。不动产评估准则规定,在一般情况下需要关注的相关评估项目的程序,并可用于评估师和评估服务使用者对评估工作质量进行的对照检验。不动产评估报告准则规定的是传达不动产评估结果中所要求的信息内容和信息量,但并不指定不动产评估报告的形式、格式和文体,由报告的预定使用者和评估师的需求决定。
从中外不动产评估准则的对比可以看出,我国的不动产评估准则结构合理,层次清晰,内容较全面详实,但是还缺乏对于具体不动产评估实务操作的详尽指导。国际评估准则虽然单列一章内容规范不动产评估,但是内容不够全面,仅强调了不动产评估的方法,其他方面大多没有涉及,比如信息的披露。美国评估准则突出强调了信息的披露,有专门的不动产评估报告准则,但是对于披露的具体内容没有相应的规定。
二、不动产评估准则定义比较
我国不动产评估准则在总则中就明确了有关不动产和不动产评估的基本定义。该准则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其他附着于土地上的定着物,包括物质实体及其相关权益。本准则所称不动产评估是指对不动产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包括单独的不动产评估和企业价值评估中的不动产评估。
国际评估准则在“定义”部分就界定了关于不动产的定义。不动产是指与房地产所有权相关的所有权利、权益和利益。同时,在国际评估准则的资产准则——不动产权益(IVS230)的注释部分又进一步明确了不动产权益是指对土地和建筑物拥有、控制、使用或占用的权利。不动产权益包括三种基本类型,即“优先权益”、“次级权益”和使用权益。
美国评估准则也在“定义”部分界定了不动产的定义。不动产指的是属于不动产所有权的固有利益、利得和权利。因为在西方的不动产价值评估理论中,都特别强调不动产价值的评估是评估不动产权利和利益的价值。美国评估准则的标准1——不动产评估中则没有不动产的界定。
从中外不动产评估准则界定的不动产定义的对比可以看出,我国的不动产评估准则不但明确了不动产的定义而且指出了不动产评估的定义,还具体区分了单独的不动产评估和企业价值评估中的不动产评估。国际评估准则界定了不动产的含义,并着重强调不动产的权益。美国评估准则也强调不动产的权益,但是解释的并不具体。总之,不动产评估评估的是不动产权益的价值,而并非不动产的实物本身的价值。
三、不动产评估准则评估方法比较
我国不动产评估准则把评估方法作为准则的重点内容,对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基本方法以及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等衍生方法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采用市场法评估不动产时,应当收集足够的交易实例;并进行修正。运用收益法评估不动产时,应当了解不动产应当具有的经济收益或者潜在经济收益;并合理确定收益期限与折现率。运用成本法评估不动产应合理估算重置成本、经济寿命年限以及可能引起不动产贬值的主要因素。运用假设开发法评估不动产时,应当合理估算开发完成后的不动产价值和后续开发建设的必要支出和应得利润。运用基准地价修正法评估土地使用权价值时,应当根据评估对象的价值内涵与基准地价内涵的差异,合理进行修正。
国际评估准则规定,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主要评估方法均适用于不动产权益的评估。市场法是不动产权益评估普遍采用的方法,应注意考虑能够提供价格依据的权益,以及被评估的权益等。在收益法分类下有各种不同的具体操作技术方式,可以使用各种形式的折现现金流模型。成本法常常被应用于不动产权益的评估,需要计算重置成本,并将现时等效不动产的重置成本进行贬值调整。
美国评估准则规定,当销售比较途径对于可靠的评估结果是必需的情况下,评估师必须对用于评估价值推断的销售比较数据进行分析。当成本途径对于可靠的评估结果是必需的情况下,评估师必须:使用恰当的方法和技术对宗地价值进行评定;对新开发成本估算时可参照的成本数据进行分析。当收益途径对于可靠的评估结果是必需的情形下,评估师必须:分析那些计算不动产全部潜在收入时可获取的参照租金收入数据和(或)不动产的潜在获利能力。
从中外不动产评估准则对评估方法的具体规定可以看出,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基本评估方法都可以应用于不动产评估,只不过美国评估准则是分别从销售途径、收益途径和成本途径规定的,但实质内容是一致的。中国不动产评估准则不但介绍了三种方法,还对实践中经常用到的假设开发法和基准地价修正法做了具体规定。此外,中国不动产评估准则的规定是最详细和最具可操作性的,国际评估准则和美国评估准则都是原则性的指导,尤其是美国评估准则。也就是说,国外的评估准则没有特别强调评估方法的应用。
参考文献
[1]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资产评估准则[M]. 中国财经出版社,2007年
一、现代企业理论:现代会计学的理论基石
在现代企业理论中,关于企业的性质,有两种影响较大的观点,表现为对企业的两种不同定义,一是科斯的定义,二是詹森(Jensen)和麦克林(Meckling)的定义。
根据科斯的定义,“企业的显着标志是对价格机制的替代”。他把企业和市场视为“两种可相互替代的协调生产的手段。”“在企业之外,价格运动调节着生产,对生产的协调是通过一系列市场交易来实现的。在企业内部,这些市场交易不存在了,与这些交易相联系的复杂的市场结构让位于调节生产的企业家一协调者。”②显然,科斯基本上是把企业理解成为一种与市场协调机制具有相同职能因而可以相互替代的行政协调机制。
关于企业的另一种定义是詹森和麦克林于1976年提出的。他们把企业定义为一种组织。这种组织和大多数其它组织一样,是一种法律虚构,其职能是为个人之间的一组契约关系充当连接点;就企业而言,这“一组契约关系”就是劳动所有者、物质投入和资本投入的提供者、产出品的消费者相互之间的契约关系。③这里的契约关系既包括我们通常理解的明确的书面或口头契约,也包括不明确的契约,即所谓“默契”。
如果我们以个人为基本分析单位,企业所包含的内容就必然被分解为若干契约关系,参与这种契约关系的无非是生产要素的提供者和产出品的消费者。如果我们撇开这些契约关系,再来看企业的话,那么,企业就只是一个空洞的名词了。
显然,如果詹森和麦克林的观点正确,那么,意味着对科斯的观点之否定。詹森和麦克林强调的是“契约关系”的确立过程,但是,他们忽略了“契约关系”的贯彻过程;而科斯却相反,他强调的是“契约关系”的贯彻过程,而忽略了“契约关系”的确立过程,因而未能充分指明企业内部的协调与外部的市场协调的内在联系。企业不同于市场的根本之处在于它具有生产的功能。就契约关系的确立而言,企业确实是一系列契约的连接点,但是,作为一个与市场不同的、具有“生产功能”的企业,在契约确立之后面临的问题就是如何贯彻这些契约。这时,企业就成为一个层级组织。一系列契约关系的贯彻过程就是在这样的层级组织中进行的。因此,全面地理解企业的性质,应该是把表面上似乎对立的这两种企业定义结合起来,企业既是个人之间一组契约关系的连接点,又是一个层级组织,这两者是不矛盾的。可见,企业具有双重性质。企业同时具有这两方面的性质正表明了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与市场的关系:作为层级组织,企业是市场的对立面,它是一种性质不同的协调手段;然而,作为层级组织的企业恰好又是市场本身的产物。除非整个国民经济变成一个“巨型企业”,否则,离开了市场,企业便不能产生。在确立了企业具有双重性质之后,后面的行文将根据需要而强调其中某一重性质。
尽管今天企业的组织形式存在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三种形式,但是,我认为现代企业理论最适合的企业组织形式是公司制度。发达的金融市场和现代公司制度相辅相承、共同发展的同时,推动了现代会计学的发展和完善,而完善的会计信息系统,通过提供相关的会计信息,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流动和配置,又反过来促进金融市场和现代公司制度的发展和繁荣。这就是现代公司制度、金融市场与会计学具有共生互动性。因此,以现代公司制度为基础的现代企业理论构成现代会计学的理论基石。现代会计学的许多基础问题如会计主体概念等都建立在现代企业理论基础上。离开现代企业理论就没有现代会计学可言。
二、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会计主体概念发展的经济学基础
会计主体是现代会计学的基本概念,因此,以现代企业制度为基础,从经济学的角度对之进行探讨,有助于会计学界从更高层次理解和把握会计基本理论问题。
会计主体(Accounting Entity)概念是一个古老的会计学概念。
13世纪地中海沿岸各国的会计活动中广泛采用的复式簿记(复式记帐)就已经有了“会计主体”的萌牙,但是,它发展到今天成为现代会计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本前提却与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密切相关。
虽然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大概到19世纪下半叶才在现代管理理论上得到正式承认,但是早在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组织出现之时,独立会计已经孕育着这样的基本思想:企业必须是一个相对独立于其所有者的经济实体。从这个意义上说,会计主体基本假定促进了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当然,会计主体概念的真正确立必须以企业经营独立性为前提。在独资或合伙企业阶段,会计主体概念虽然产生,但仍不可能得到充分认识和应用。只有到了股份公司制度阶段,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明显地分离了,会计主体概念才具有明确的实际意义。
企业作为会计主体,在会计核算上,从而,在经济上要相对独立,必须成为独立于所有者之外的“法人”。而公司制度就是人们创造出来的法人。但是,事物的发展并非如此简单。在早期,会计主体枣企业的所有者并没有放弃自己对企业的所有权。在相当长的历史对期内,指导会计主体的基本理论是所有权观念(Proprietary Concept),所有权观念主宰着财务会计。虽然这个理论也承认企业在会计上是一个独立的主体,甚至也承认企业所占用的资产应当与业主或所有者分离,但是,它又突出地强调,企业的全部资产归所有者所有,企业全部的负债也由所有者承担,构成所有者的义务。所有权观念只是要求会计主体概念服从于业主严格管理和考核企业经营成果的需要,并不完全承认作为会计主体的企业在经营上的独立性或相对独立性。
以后,随着金融市场和企业组织形式的变革,公司这种企业组织形式后来居上。这时,财务会计的基本观念发生相应的变革,从原来的所有权观念转变为主体观念(Entity Concept)。西方会计学者对主体观念的表述虽然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基本上都包括:①公司与股东的关系如同与外界长期债权人的关系;②股东不拥有公司的经营利润(只有宣告股利及股利支付范围的份额才属于股东);③股东仅仅是公司的投资者,不干预公司的具体经营管理;④财产视为公司占有与支配,而不属于股东;⑤财务报表是面向包括公司管理当局在内的全部利益集团,并非仅仅为股东编制。根据主体观念,公司被认为是一个与其所有者相独立的主体。这个主体本身是独立存在的,甚至具有自身的人格化。公司作为一个会计主体,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而股东则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企业拥有的资产是企业的资产,企业拥有的负债是企业的负债。目前我国的公司法体现了这点。
会计主体概念要求主体与主体的所有者以及其它主体严格区分开来,会计总是计量某一个特定主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这就是现代会计学的会计主体概念。然而,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法人)不同,法人都可以是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却不一定是法人。例如,独资或合伙企业在会计上视为会计主体,但是,它们却不具有法人资格。法人是指在政府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财产、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实体,它强调的是企业与各方面的经济法律关系。这点正与我们前面强调的企业是一系列契约关系的连接点相吻合。这也正是我认为现代企业理论最适合的企业组织形式是公司制度的原因之所在。
企业要成为真正的会计主体,必须在法律上被赋予独立的财产权。而现代公司制度满足了这一点。现代公司制度可以从不同侧面来描述,其中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制度。完整的法人财产权制度至少包括三项内容:①法人财产的形成制度或会计学上所说资本金制度。在投资者依法将其资金投入公司之后,这部分资金就与投资者的其它财产相区别,投资者不再直接支配这部分资金,也不能随意从公司抽回。所有投资者注入公司的资金加上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负债所形成的资产,构成公司的法人财产。②法人对其财产的权利制度。一方面,公司法人可以依法对法人财产行使各项权利如财产的支配权、使用权等;另一方面,公司以全部法人财产承担民事责任。③投资者对公司法人财产及其权利的制约机制:董事会和监事会。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的基础。这是因为:①如果公司没有必要的财产,公司就不具备法人条件;②如果公司对其法人财产不具有独立支配的权利,公司就不可能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也不可能成为民法关系的主体;③如果公司没有法人财产权利,公司就不可能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的经济实体。在这里,会计主体实际上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的经济实体的同义语,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在现代公司制度上达到完美的统一。
总之,会计主体是现代会计学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条件,会计主体概念促进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只有现代公司制度才赋予企业真正的会计主体地位,而会计主体概念从微观层面上保证了公司法人财产权不可侵犯,从而保证现代公司制度正常有效运转。因此,现代企业制度是现代会计主体概念发展的经济学基础。
关键词: 财务管理概念; 资本成本; 财务风险; 资本运营
中图分类号: F235.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5- 0892 (2007) 05- 0102- 06
收稿日期: 2007- 01- 16
作者简介: 徐春立, 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 管理学( 会计学) 博士, 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司理财。
任何一门学科的建立, 都是以严谨的概念体系作为支撑的。在学科的理论体系中, 严谨科学的概念界定是不可或缺的。准确的界定概念, 明确事物的性质,区别不同事物的属性及其功能, 不仅是科学研究的前提, 也是科学研究得以发展的必要条件。相反, 对事物的属性、特征及功能不能够准确定义, 必然混淆科学研究对象的构成内容, 损害科学研究的发展。在我国的财务管理理论研究中, 要么是出于对基本理财概念认识上的欠缺, 要么是出于急于“创新”的功利主义色彩, 抑或出于恶性炒作, 导致对部分财务管理基本概念的曲解和误导, 形成了认识上的偏差甚至伪概念的出现, 造成了理论上的混乱和实践上的尴尬。这种状况如果不及时扭转, 势必对我国财务管理理论研究和管理实践造成极大的危害。本文拟针对我国财务管理理论研究中出现的流传甚广的错误概念或伪概念进行辨析或批判, 以期为建立规范的、学术研究中公认的财务管理概念体系, 促进我国财务理论研究的健康发展而抛砖引玉。
一、资本成本概念辨析
资本成本是财务理论的核心概念之一, 也是我国理财界在认识上普遍误解的概念之一。在我国大部分财务管理的著述中, 均将资本成本定义为“企业为筹集和使用资金所付出的代价, 包括企业向投资者支付的资金使用费用( 股利、利息等) 和筹资费用( 为筹集资金而支付的交易费用) ”。这种概念的错误定义流行甚广, 甚至出现在国家级的考试教材之中, 对财务管理理论和实践上已经产生了严重的误导。
上述错误概念的出现与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引发的财务管理体制的变革有关。我国在计划经济时代, 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的集体企业是企业组织的绝对形式,国家对企业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 在财务上实行统收统支制度, 即企业所创造的收益全部上缴国家,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资金由国家统一供给。在这种背景下, 整个社会经济资源实际上是由国家垄断并实行计划经营, 通过计划在企业之间进行配置。相对于市场经济体制而言, 这种经济资源的分配机制所形成的重大弊端表现为两个方面: 一方面, 造成了社会经济资源非市场化的配置, 不存在经济资源的市场交易,不能够通过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优化社会经济资源的配置; 另一方面, 由于企业生产完全是国家计划安排, 产品是国家计划调拨, 实际上不存在企业自担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加之计划经济体制否定利润, 因此, 实际上不存在真正的市场经济意义上的投资者, 不存在资金的交易, 也不会形成投资者根据市场无风险利率和承担的风险要求基本报酬的资金公平交易价格。因此, 在计划经济时代实际上是不存在资本成本的概念的。改革开放后, 我国对国有企业进行了逐步的改革。最初的改革除利润留成、建立企业基金等分配制度的变革外, 在企业资金的供应上先后推行了企业上交国家资金占用费、国家对企业的流动资金拨款改为银行贷款供应等制度, 使得企业由无偿使用资金转向需要承担一部分资金的使用费用, 其目的在于促使企业讲求资金的使用效率。资金使用费和全部流动资金贷款利息的出现, 造成了理财界认识上的直观感觉是企业为使用资金付出的代价即成本, 延续到市场经济机制下, 这种直观的感觉就抽象为“资本成本是企业为筹集和使用资金所付出的代价”, 错误的概念被直观的现象所印证, 流传甚广也就不足为奇了。实际上, 资本成本概念的出现源于资本市场的形成和资本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 是市场经济特有的一个概念。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体制下, 不存在资金的交易, 也就不存在资本成本问题。只有在商品经济时代, 当出现了资金的剩余者和资金的不足者后,资金的所有者和使用者之间需要凭借一个公平的交易价格进行资金的交易活动。公平交易价格与资金所有者的投资机会和投资者投资时承担的风险相关, 对于投资者而言, 投资者可以按照资金等风险的投资机会预期的报酬率作为投资的基本报酬率, 也可以按照投资时承担的风险要求与之相对等的报酬。在不存在资本市场的情况下, 投资者要求的投资报酬率与投资者个人的风险偏好、投资机会的差异性等因素相关。在资本市场出现后, 市场利率就是投资者与筹资者进行资金交易的一个基本的交易价格的参照标准。20 世纪初, 美国经济学家欧文・费雪( Irving Fisher) 根据存在和不存在资本市场两种情况, 从理论上揭示了资本市场的效应: 资本市场通过提供一种低成本的方式、使拥有剩余财富的经济人( 储蓄人) 和拥有投资机会但超出自身财力的人( 借款方) 实现其目标,市场的主要效用在于节约交易双方的交易成本, 从而使储蓄人通过将资金借给资本市场能够得到更高的收益, 借款人比自行寻找储蓄人由于搜寻费用的节约,从而从市场上得到低息的借款。由于市场效率, 促使储蓄投资额的增长, 同样也会提高借款人的经济效率。[1]费雪分离定理表明, 资本市场产生了一个单一的利率,借贷双方在进行筹资和投资决策时, 均以此为依据,致使投资与筹资的决策相分离。对于投资人而言, 只要投资的收益率高于或等于市场利率时, 就可以从资本市场借入资金, 而无需考虑个别投资者的具体偏好。对于储蓄人而言, 无需考虑借款人的具体偏好, 只要投资的收益能够达到或高于市场利率, 就可以将资金予以贷出。因此, 对于债券而言, 实际上资金交易双方是依据于市场利率进行交易的, 市场利率就是企业筹集债务资本的一个基本的资本买入价格。也就是说,企业只有按照市场利率对投资人支付报酬, 才能够获取资本的使用权。因此, 债券的资本成本是资本市场由资金的供求关系和风险决定的债权人投资的必要报酬率。
由于债务市场的高度有效性, 即债券的价格反映了债券所包容的全部信息, 又由于债券的利息和本金的偿还是事先约定形成的固定的未来现金流量, 因此
大部分债务的资本成本是与市场利率相关的, 容易确定。而股票的未来现金流量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 确定作为风险函数的股权资本的成本就比较困难。股权资本的交易不是像债券那样有确定的未来交易价格,对股东支付的报酬是企业运营后的后续行为, 因此,实际上股权资本的交易是投资者卖出资本在先, 企业买入资本在后。即企业以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股利与资本报酬来作为股权资本的买价。在这个过程中, 投资者在进行股票投资时根据风险程度要求的报酬率, 即企业使用股东的资本必须要付出的成本是客观的, 而企业是否满足股东索取报酬的基本要求, 支付的股利和资本报酬能否达到股权资本成本的水平则是企业是否公平进行了股票交易的衡量标志。如果企业没有按照股权资本的交易价格支付买价, 即未能够使股东达到相当于股权资本成本的基本报酬水平, 企业就会丧失持续融资的能力, 从而引发股东“用脚投票”的行为。关于股权资本成本的现代财务研究结果表明, 股票的资本成本应是股票的投资者进行投资时承担的风险的一个函数, 亦即投资者按照投资承担的风险程度要求的基本报酬率。“公司的股权成本是一种机会成本, 相当于公司的投资者预期从同等风险水平的其他投资中获得的总收益”。[2]夏普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表明, 股权资本成本等于无风险报酬率与投资者承担的市场风险要求的风险报酬率之和。费雪分离定理表明,股东根据承担的风险要求的风险报酬率与股东个人的偏好无关, 风险的定价实际上是市场决定的。
综上所述, 资本成本是企业投资者投资时按照等风险的投资机会获取的投资报酬率或承担的风险程度所要求的基本报酬率。那么, 投资者为什么不按照投资未来有可能产生的报酬率( 企业投资项目预期报酬率) 来作为基本的报酬水平呢? 或者说为什么投资者个人对资本使用产生报酬的预期与企业使用资本报酬的预期不相一致呢? 原因在于市场效率即资产价格对相关信息的反应程度的约束。债券市场的效率水平相对较高, 交易双方依据市场利率作为交易价格, 因此大部分债券的交易难以产生正的净现值。而股票市场的效率较低或者企业实物资产市场的效率较低, 难以反映企业投资所包容的全部信息, 投资未来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 因此, 投资者只能够按照承担的风险程度要求报酬水平, 而不能够按照投资预计的实际报酬水平要求报酬。
将资本成本视为企业使用与筹集资本所付出的代价, 其定义本质的错误在于: 第一, 歪曲了资本成本的属性, 资本成本不是企业使用投资者资本对投资者实际支付的报酬或发生的资本筹集的交易费用, 资本成本是投资者根据投资的风险程度或根据等风险的投资机会获取报酬的水平对投资要求的基本报酬率, 其性质是属于机会成本; 第二, 未反映决定企业资本成本的风险因素, 资本成本应是投资者承担风险的函数,是由风险与收益之间的平衡关系所决定的; 第三, 定义的角度错误, 资本成本是投资者投资行为所导致的投资者出让资本必须要达到的一个资本的基本售价,由于企业使用的股权资本所产生的剩余收益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 企业是否达到企业出资者索取报酬的基本要求, 即买价是否公平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 资本交易的公平性, 只能够根据企业对投资者实际支付的报酬与资本成本的比较来确定。因此, 即使站在筹资企业的角度定义, 也不能够将资本成本定义为企业实际对投资者支付的报酬。实际上, 站在筹资企业的角度, 资本成本应该表述为, 筹资企业为持续保持资本的融资能力所必需对投资者支付的基本报酬率。可能有的学者会问, 既然资本成本需要站在投资人的角度定义, 那为什么在财务管理的教材上在计算企业权益资本成本时所使用的股利折现模型, 是按照筹资企业预计未来对股东支付的现金流量来计算呢? 这是因为绝大部分的财务管理教材没有讲清模型产生的背景,股利现金折现模型应用的条件是市场的高度有效, 不存在信息的不对称现象, 所以可以按照企业预计未来对股东支付的报酬和资本的净买价( 买价扣除融资费用) 计算资本成本。
错误的资本成本概念对我国财务管理的理论研究和管理实践产生了巨大的危害。在现实中, 很多企业将对投资者实际支付的报酬看作是企业的资本成本,由于在法律上, 没有关于使用股东资本强制分红的规定, 对股东可以支付, 也可以不支付股利, 很多经理人员错误地认为股权资本成本比债务资本成本低, 对经理人员的约束性较之债务要低, 这是导致我国上市公司热衷于股权融资的重要原因之一, 正是国有股权资本非流通性与公众资本流通性的分置, 绝大部分国有控股的股份上市公司的经理人员由政府委派, 经理人员贪图舒适, 造成了我国股份上市公司给予股东的报酬偏低, 未能够达到股权资本成本的水平, 导致了前一时期我国股市的灾难。甚至个别学者在解释上市公司股权资本融资偏好的原因时, 也认为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资本成本低。这种将公司实际给予股东的报酬作为资本成本的谬论, 对我国企业经理人员的理财理念产生了严重的误导, 理念上的错误必然带来实践上的偏差。
资本成本是企业筹资决策和投资决策的基本参照标准。企业筹资决策的核心是建立适合企业承受能力、支持企业发展的资本结构, 使企业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能够达到最低, 企业价值能够达到最大。努力降低企业的风险, 从而有效地降低资本成本, 是筹资决策的主要目的; 在投资上, 企业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是进行企业生产经营、战略发展所必须要达到的一个基本的收益水平, 是企业使用投资者的资本而承担的基本责任, 因此, 只有企业生产经营实现的报酬率达到或超过资本成本, 企业才能够满足投资者索取报酬的基本需要, 才能够保持持续的融资能力。必须指出, 依据MM定理, [3]企业的投资行为与融资行为是相互分离的, 在进行投资决策时, 必须遵循这一定理。也就是说, 企业进行投资决策时, 不能够以项目具体融资方式的资本成本作为评价的标准, 而应该将债务资本与股权资本混合决定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作为项目的评价尺度。
资本成本是财务估价的基本依据。财务估价是确定企业资产, 包括投资项目、无形资产、企业、并购等公允价值。进行企业资产估价的主要方法是现金折现模型。资本成本是资产价值确定的折现率。因此,采用科学的方法, 对企业的风险进行计量并依据风险水平确定投资者的风险必要报酬率, 是正确进行资产估价的前提, 也是财务理论研究的前沿性课题。由于资本成本的属性表现为机会成本, 在进行企业资产评估时, 不能依据企业实际对投资者支付的报酬来确定折现率, 而必须依据行业的基准收益率、投资的风险程度等机会成本的标准来确定折现率。
资本成本是考核经营者业绩的基本标准。企业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是企业债权人与股东必要报酬率按照企业资本结构计算的加权平均值, 是企业进行经营应
该创造的一个基本报酬率, 评价企业是损毁价值还是创造价值, 其标准是企业实际的总投资报酬率是否大于企业加权平均资本成本。MM资本结构的定理表明,一项投资可行的标准是该项投资必须创造正的净现值,即投资的预期收益率( 内涵报酬率) 必须大于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净现值实际上是企业预期收益与资本成本差额的价值, 正的净现值是企业价值的增量。衡量一项长期决策的有效性的标准是观察这项决策是否创造了正的净现值。净现值在每一个经营年度表现为经济利润。经济利润( EVA) 是企业创造的息前税后净利扣除资本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获取经济利润, 意味着企业为股东创造了剩余财富, 是企业价值增加的源泉。当EVA 出现后, 很快就成为大型企业考核经理人员绩效的标准。
二、财务风险概念辨析
在理财学的基本原理中, 企业全部风险被划分为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财务风险是指企业由于举债融资造成的净资产收益率或每股收益的不确定性或企业破产的可能性, 表现为企业筹资风险。经营风险亦称为投资风险或商业风险, 是指由于企业内外经营环境的变化造成的企业基本经营收益(息税前利润)的不确定性。但是这种规范的、严格的、西方学术研究中沿用至今的学术概念, 却在我国的财务理论研究中被部分所谓的研究成果篡改为企业财务活动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包括投资风险、筹资风险、股利分配风险、资金运营风险、外汇风险等, 财务风险的概念在外延和内涵上被无限度的夸大, 几乎涵盖了企业所有的风险。自从这种所谓广义概念出笼后, 在杂志上见到的财务理论研究文章中有之, 硕士与博士论文有之, 教材有之, 专著有之。似乎“广义财务风险”的概念大有占据学术研究主流之势, 造成了理论上极大的混乱。实际上, 所谓的“广义财务风险”的概念只不过是反学术规范的伪概念。
进行学术研究的前提之一是, 必须遵循规范的学术概念。这不是教条, 而是在尊重前人的学术成果的基础上, 使学术研究成果得以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科学规范的概念的标志是这种概念的思维正确反映了事物的本质属性。破坏了规范的学术概念, 必然造成事物之间区分的困难, 无法界定事物之间的本质区别,也就不能够引领学术的研究方向。所谓的广义财务风险的概念的错误在于, 不恰当地扩大了财务风险的内涵和外延, 该种概念出笼的逻辑是, 企业财务是企业的资金运动, 财务风险就应该包括资金运动的全部风险, 财务风险等同于财务管理的风险。这是一种望文生义的定义逻辑, 按照这种逻辑如果解释汉语中的“坐井观天”一语, 就很可能被解释为蛤蟆坐在井里看着天。实际上, 英文中的财务含有筹资的含义, 财务风险特指的是筹资风险。在几乎所有的西方学术著作中, 几乎均将财务风险视为筹资风险, 它是具有负债筹资的企业所特有的风险, 而经营风险是所有公司共性的风险。在规范的理财学术研究中, 企业资本结构的设计与优化, 就是在防范负债带来的财务风险和利用负债的杠杆等正向作用的权衡中进行的, 如果我们使用所谓的广义财务风险的概念, 将投资风险等均包括在内, 就会造成研究上的混乱, 因为在财务上投资和筹资是分离的, 资本结构属于筹资领域, 而投资风险属于投资领域, 将属于投资领域的风险引入资本结构的研究, 事物性质的混淆必然带来思维逻辑的混乱,就会破坏资本结构中关于负债效用的研究。
科学概念的标志是概念的外延上能够涵盖同类事物的特征。按照所谓的广义财务风险的定义, 财务风险包括了投资风险, 而在这类研究的文献中, 往往又将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视为并列的两个概念, 承认企业的风险是由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所构成。这就造成了概念定义外延上的混乱: 按照广义定义的逻辑, 既然财务风险包含投资风险与资金运营风险, 而投资风险和资金运营风险规范的定义就是企业经营风险, 怎么又出来一个与财务风险并列的经营风险呢? 其概念外延定义的逻辑是多么混乱!
创新是保证学术发展的必要前提。财务理论研究上的创新, 应该是在前人的劳动成果已经被继承的基础上, 发展财务理论。创新绝对不是标新立异, 对概念的篡改不是创新, 是伪学术的范畴, 后果是导致规范的理论体系被曲解, 导致规范的学术概念被破坏,也就必然造成研究思维上的混乱, 造成正确的理论不能够被有效的传承和发展下去。学术上应该有不同的声音, 应该有不同的理论流派, 但是在规范概念的定义上应该保持尊重和接受的态度, 不允许胡乱定义。广义财务风险概念不是中国学者特有的创新, 而是学术浮躁、急于求成的恶果。它破坏了财务风险的规范概念, 站在整个财务理论体系的角度上看, 造成了财务理论体系的曲解, 是应该被学术研究摒弃的一个伪概念。
在财务理论中, 企业的风险被划分为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两类。经营风险是一种企业不使用债务资本的情况下, 资产运行产生的基本报酬( EBIT) 的不确定性, 蕴涵在企业未来总资产报酬率(rate 0f return onaseta,ROA)的变动中。财务风险是属于普通股东所承担的一种企业举债融资形成的特有风险, 蕴涵在未来的净资产收益率或每股收益的变动中。在未使用债务的情况下, 总资产的报酬率与净资产收益率是相等的,但在企业使用债务的情况下, 由于债务的财务杠杆作用, 会造成资产报酬率与净资产收益率的差异。如果资产报酬率大于债务的利率, 净资产收益率会高于总资产报酬率, 如果资产报酬率小于债务的利率, 情况正好相反。比如, 某企业当年创造的EBIT 为20 万元,资产总额为100 万元, 所得税率为40%。如果企业未使用债务, 则资产报酬率为12%, 净资产收益率也为12%。假设企业使用50%的债务, 债务利率为10%,则总资产报酬率为12%, 净资产收益率为18%。当然,如果企业资产报酬率小于债务利率, 情况正好相反。这种举债融资造成的净资产收益率或每股收益的不确定性, 即为财务风险。财务风险的大小可使用资产负债率、权益乘数、财务杠杆等指标来衡量。
三、资本运营概念批判
20 世纪90 年代, 是我国企业由计划管理体制向市场经济转轨的重要里程碑。资本市场的出现, 使得很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改建为股份上市公司, 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作用, 筹集企业经营需要的资本, 进行企业的战略投资。“资本运营”或“资本经营”的概念应运而生, 曾经一度被大加炒作。仿佛是轰炸效应,使效率低下的我国部分企业看到了资本增值的希望,仿佛只有资本运营才是企业资本迅速增值的法宝。在这种伪学术概念的引导下, 不少上市公司创造性地发挥聪明才智, 在资本市场上, 弄虚作假。对资本市场公布虚假的、人为操作的经营业绩报告的层出不穷,玩弄虚假的资产重组、并购、股权重组, 骗取股价增值或套取股东现金的有之。一时间, “资本运营”的
口号响遍天下, 企业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学习和实践“资本运营”活动。直至今天, “资本运营”也经常出现在新闻媒体、学术性的研究杂志上。“ 资本运营”真的那么神奇吗?
其实, 拨开“资本运营”概念的神秘面纱, 就不难发现, 它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违背财务原理的伪学术概念。
资本运营概念的虚假性首先表现为其概念内涵和外延上的杂乱性。翻看有关资本运营的书籍可以发现,资本运营概念的版本诸多。有的将资本运营定义为对集团公司所拥有的一切有形与无形的存量资产, 通过流动、裂变、组合、优化配置等各种方式进行有效运营, 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增值, 包括企业并购等扩张型运营和剥离、分立、股票回购、分拆等紧缩型运营;有的将资本运营定义为以资本增值为目的, 以价值管理为特征, 通过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对企业全部资产进行有效运营的方式; 有的将其定义为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的筹资、投资等经济活动。可见, 即使是资本运营概念的使用者本身, 对资本运营的概念也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 其概念的内涵属性和外延范围上是混乱的。更谈不上学术界对这一概念的公认性。一个内涵和外延高度混乱的概念, 其本身就不具备任何科学性, 更不能够界定同类事物的属性, 不能够发挥概念在学术研究上引领事物研究方向的作用, 因为, 我们不知道, 到底什么是资本运营,到底涵盖企业的哪些行为, 定义该概念的重要理论与实践意义何在。
资本运营概念的虚假性表现在对企业经营的误导性。按照资本运营概念的说法, 资本运营是相对于企业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等实业资本运营而提出的概念,是企业以金融资本、产权资本为对象而进行的一系列经营活动。其目的是通过金融资本与产权资本买卖,达到资本增值的目的。在资本经营概念的炒作者看来,实业资本经营属于传统的企业经营方式, 其资本增值的效率低于金融资本与产权资本的效率, 这是对企业经营的严重误导。MM资本结构理论中的无公司税模型的定理表明, 公司的价值取决于公司在未来所创造的经营收益的资本化价值, 与公司的资本结构无关。尽管企业价值与资本结构的关系在财务上尚未形成一致的定论, 但MM理论揭示了企业价值创造的源泉: 任何企业的价值关键取决于企业既定投资规模下的生产经营效率。[3]事实上, 通过资本市场筹集的资本, 在企业经营上如果不能够创造高于资本成本的经营效率的话, 企业就不会实现价值的增长。同样, 企业扩充与重组, 并不一定能够增加企业价值―――只要这种投资行为或产权变更行为, 没有提高企业未来的现金净流量, 企业就不会增值。资本市场效率理论表明, 在资本市场高度有效的情况下, 金融资产的投资与筹资,并不能够获取正的净现值, 因为金融市场的效率高于实物资产市场的效率, 信息的对称程度高, 故获取正的净现值的途径是进行实物资产的投资。试想, 如果经营金融资本与经营产权资本的效率高于实物资本的话, 那大概就没有人进行工商产业的投资了, 闲置资本的拥有者, 都去资本运营吧。在各种资源不允许的情况下, 都去搞产权重组、企业并购吧, 那样的话,可能一个社会离喝西北风的日子就越来越近了!资本运营概念的虚假性表现在是对严格的财务理论体系的肢解。解析上述有关资本运营的定义, 我们可以发现, 资本运营的定义几乎涵盖了财务管理的所有范畴, 如并购、资产重组、剥离与分立是财务管理投资扩充与财务重组的内容, 而所谓的金融资本运营是财务管理在资本市场中企业筹资决策与投资决策的相关内容, 而在内涵的定义中, 资本增值是盗用了当代财务管理的核心思想―――创造价值, 将财务管理的内涵与外延篡改为资本运营的概念, 是对财务管理理论体系的肢解, 如果沿用资本运营的概念, 必将在理论上引起极大的混乱, 在实践上产生严重的误导, 削弱财务管理在实践中的重要作用。在财务理论体系中,所谓资本运营的外延涵盖的问题如扩充、重组问题的解决取决于人们对财务理念和财务方法的正确运用,离不开财务原理的支撑。而翻开资本运营的有关书籍,我们难以找到有关所谓资本运营的理论和方法的支撑。从这点意义上观察, 资本运营只不过是拼凑了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现象, 是一个没有任何学术价值、也没有足够的理论支持的伪学术概念。
准确的定义财务概念, 是科学研究得以正确进行的前提。作为财务管理的学者, 笔者呼吁在研究上放弃急功近利、标新立异的做法, 以学者严谨的、规范的态度对待前人的研究成果。本文虽然没有立足于创新, 只是对我国财务理论研究中出现的错误的概念进行了斧正, 但通过我们的呼吁以期建立和使用规范的财务管理的概念, 使严谨的财务理论体系能够得以维护。应该指出, 在财务管理领域中, 被扭曲的和误解的概念决不止作者所剖析的几个重要概念, 在市场经济发展了20 年左右的中国, 是对财务管理领域中的若干概念进行系统研究和规范、进行拨乱反正的时候了,以促使理论研究规范、健康地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1]威廉・L.麦金森.公司财务理论[M].刘明辉.主译.大连: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2
[2]G.Bennett Stewart,Ⅲ.探寻价值[M].康雁.等译.北京: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4
[3]Franco Modigliani,Merton H.Miller.资本成本、公司财务和投资理论.[M]卢俊.资本结构理论研究译文集.上海: 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4: 1- 49
责任编校: 朱星文
On the Distor tion and Cor r ection of some Concepts in Financial Management
XU Chun- li
( Tianjing Institute of Fiancé $Economics Tianjing 300222)
1公允价值的相关概述
1.1公允价值的定义。从定义为衡量方法的国际会计准则研究中的术语定义,出现在交易的资产和负债中,交易的资产和负债的形式是公平的,甚至是讨价还价的相应金额。从这个定义来看,这是不难看出的,这涉及自愿,甚至讨价还价的原则。最终目的是确保双方都能用公允价值进行衡量,以避免双方当事人之间出现权利不平衡现象。1.2公允价值的基本特征。首先,公允价值本质上是对市场信息的评估,也是对资产或负债的价值市场的一种识别。其次,从定义可以看出,在公平价值的前提下,交易主体必须是自愿方了解情况,而对于具体交易或特征的两种物业都可以理解,双方可以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贸易的角度。最后,公允价值是确认价格,而不是实际交易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公允价值往往出现在实际交易不足的前提下,估值以活跃市场的报价为依据。
2在财务会计中使用公允价值的意义
2.1标志会计理论的转变。在财务会计中使用公允价值表明,中国的会计理论从原来的原收益表观转变为资产负责表观。在会计理论中,通常有两种资产,管理和收入。过去人们往往更注重企业的收入,大多数人支持收入的观点。在此基础上,一些经济学家认为,会计应正确衡量各企业的价值,每个企业的价值需要考虑企业的未来收支,公允价值基于此基础。这个概念就是表达对历史成本限制的批判,本质上是会计理论的变化。2.2标志中国会计国际化。在我们的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了可以用于公允价值计量和核算,并使用公允价值计量表明,标志着中国的会计国际化。在我国使用公允价值一方面意味着我们从传统历史成本变化到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衡量和会计模式,多元化的历史成本,另一方面意味着中国的会计和国际会计准则。以往中国会计与国际会计准则的主要因素是中国唯一使用历史成本计量和会计核算的财务事项,不使用其他模式进行经济计量和会计核算。2.3侧面反映市场环境日益改善。在财务会计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计量的前提是要有一个积极的市场环境。如果市场交易部门活跃,则公允价值在财务会计中无法计量和计量。在我国的会计准则中对使用公允价值计量范围做了具体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的市场环境完善,市场交易环境活跃,所以才可以对部分事宜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和核算。
3公允价值在财务会计中的正确运用
3.1正确的评估公允价值。根据公允价值的定义,公允价值是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完成交易的价格。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公允价值评估步骤如下:首先,如果活跃的资产市场或负债价值,可以直接用于资产或负债的活跃市场价值,因此公允价值可以直接从活跃的市场;第二,如果没有活跃的资产市场或负责人直接使用活跃价值和类似资产或负责市场的价值,在相应的调整中,因此公允价值可以直接从活跃市场调整中获得;第三,如果没有活跃的市场,可以使用成本法和收入法估算公允价值,成本法是指根据资产公允价值的调整估计或当期成本或重置成本考虑资产或负债,负债,收益是指使用资产估算未来收益的资产公允价值。3.2正确理解和在财务会计中使用公允价值。在确保公允价值的正确金额时,公允价值可以在财务会计中进行计量和计量。在财务会计中,在衡量和计算公允价值的过程中,公允价值不能用于操纵企业的利润。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中国在使用公允价值时更加谨慎。在会计准则中,明确了公允价值使用范围。在房地产投资方面,房地产只在市场环境中活跃,企业可以轻松从房地产市场交易环境投资房地产市场价值,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和会计处理房地产投资。
虽然我国公允价值的计量和使用存在一些缺陷,但这个问题应该一直在解决。这意味着公平价值应该合理科学地应用,为决策者提供更有效的决策依据。而改善这一领域,不仅需要建立良好的外部环境,而且还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使更多的人逐渐接受和应用公允价值。
作者:刘彤 单位:长江大学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覃晓晴.关于在财务会计中采用公允价值的探讨[J].山西农经,2015,(07):89.
要理解和定义资本成本,先要理解和定义好“资本”与“成本”。
按照马克思的定义,资本是能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基于经济学中“资本”与“资产”不分,我认为,会计学中“资产”的定义——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就是资本的定义。一个佐证是,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周其仁教授对资本的定义。他认为:资产是可用的经济资源;资产必须有主,才可能被善用,但清楚界定产权,从来也不意味着“自己的资产只能自己用”;资产须经交易而转手(资产转让),才能提高有主资产的利用效率;资产的自用权利一旦可以有偿放弃和让渡,资产所有者就拥有一个未来的收入来源;这时,资产就转变为资本;所以,资本是构成独立的未来收入流的资产,即可以独立提供与本人劳动无关的权利租金的资产(1)。
会计学中的“资本”一般是指“资产(资金)的来源”,按会计恒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来解释,“资本”即指“负债+所有者权益”。我认为,在公司财务理论中,资本成本中的“资本”应作会计学上的解释。
张五常(2000)认为,“成本是所放弃的价值最高的选择”。可见,经济学家是把成本定义为“机会成本”的。汪丁丁(1996)进一步认为,机会成本的两个要素是:(1)任何成本都是选择的成本;(2)任何成本都是对于某一个人的主观价值判断而言的成本。因此,成本概念是建立在人们依据主观价值标准作出选择的基础之上的。不存在选择,便不存在成本;也不存在独立于人们行为选择的“客观价值”基础上的成本。据此,在经济学家看来,沉没成本、历史成本不是成本。在公司财务理论中,经济学的成本概念应是可取的。还要注意的是,选择是面向未来的,所以成本也是未来成本,而且必须弄清楚谁将承担成本。公司财务中的筹资、投资等财务决策正是面向未来的,作为财务决策标准的“资本成本”自然要能面向未来,所以用面向未来的“机会成本”来理解“资本成本”是合理可行的。
二、资本成本的定义与计量
(一)资本成本的定义及相关问题
在公司财务中,资本成本的一般定义为:公司筹集和使用资本所付出的代价。根据上面的分析,这个“代价”应以“机会成本”作衡量,而且承担资本成本的主体是特定的公司。因此,资本成本是特定企业筹集和使用资本应承担的机会成本。
根据上述定义,资本成本由两部分构成:(1)筹资费用,指在筹资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即获取资本之前所发生的费用,如手续费、谈判费、发行费等,属于市场交易成本;(2)用资费用,指在使用资本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即获取资本之后所发生的费用。具体表现为:①以利息(利率)形式支付给债权人的报酬;②以发红或股利(股息)(投资报酬率)形式支付给所有者的报酬。进一步,资本成本的静态(不考虑时间价值)表现形式有:(1)绝对数,即“资本成本额=筹资费用+用资费用”;(2)相对数,即“资本成本率(k)=年平均资本成本额/筹资总额”。实务中则常用“资本成本率=年平均用资费用/(筹资总额-筹资费用)”。通常,用到“资本成本”时,即指“资本成本率”。
资本成本有四层含义:(1)个别资本成本,指单独使用一种筹资方式下的资本成本。(2)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综合资本成本或总资本成本),即对同时使用多种筹资方式的资本成本以加权平均方法的综合计量。(3)个别边际资本成本(MCC),指单独使用一种筹资方式去新筹资本的资本成本。它有三种定义方法:①数学上的定义。若y=f(x)[y:个别资本成本;x:筹资量],则MCC=dy/dx.②经济学上的定义。x=1时的y(因增加一个单位的资本而增加的资本成本),即为MCC.③财务管理实务上的定义。企业新筹资本的个别资本成本,即为MCC.这个定义的误差大,但实用。(4)加权平均边际资本成本,它是对同时使用多种筹资方式去新筹资本的资本成本以加权平均方法的综合计量。
在公司财务理论中,资本成本一般是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或加权平均边际资本成本,而且并不严格区分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与加权平均边际资本成本,笼统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二)资本成本概念在财务管理中的重要地位
1、资本成本是比较筹资方式、选择追加筹资方案的依据。个别资本成本是比较各种筹资方式优劣的一个尺度(但不是选择筹资方式的唯一依据);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是企业进行资本结构决策的基本依据;个别、加权平均边际资本成本是比较选择追加筹资方案的重要依据。
2、资本成本是评价投资项目、比较投资方案和追加投资决策的主要经济(财务)标准。人们通常将资本成本视为投资项目的“最低收益率”(Aminimumreturnrate),即视为投资项目的“取舍率”(Acut-offrate),还作为比较选择投资方案的主要标准。
3、资本成本作为资本化率,是运用贴现的现金流量方法进行价值评估(财务估价)的关键因素(变量)。
4、资本成本还可作为衡量整个企业的经营业绩的基准。近年来,在对公司的绩效进行财务衡量时,人们越来越喜欢用剩余利润(剩余收益)、经济增加值(EVA)或调整的经济增加值等指标。这时,“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便成为上述指标中不可或缺的解释变量之一。
(三)资本成本的计量
要发挥好“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对公司的财务决策与绩效解释的功能,如何准确计量(也许用“预测”更恰当,因为要计量面向未来的“机会成本”可能是徒劳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便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
1、所罗门的“现代公式”(2)。所罗门于1963年出版的《财务管理理论》认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就是“促使企业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的资本化价值与企业当前价值相等的折现率”。据此,所罗门建立了一个被学术界称为“现代公式”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K)”计量模型:K=[(x-kD)(1-t)/V](S/V)+[k(l-t)D/V]/(DV)
式中,x为企业预期未来净营业收入;k为债务资本成本D为债务的市场价值,S为(所有者)权益价值;V为企业价值(V=S+);t为企业所得税的边际率。
阿迪提(1973)认为,“现代公式”所隐含的下列假设以成立:①预计企业将有永续固定的盈利(为了运用永续年金值公式);②企业盈利等于预期未来净营业入。
我认为,“现代公式”还有两个致命缺陷:一是推导的问题。所罗门的推导起点是“K=x(1-t)/V”,然后将“x=(-kD)(S/V)+kD(D/V)”代人“K=x(l-t)/V”,即得“现公式”。问题是,x≠(x-kD)(S/V)+kD(D/V)。理由如下:x=xkD+kD=[(x-kD)+kD](V/V)=[(x-kD)+kD][(S+D)/V](x-kD)(S/V)+kD(D/V)+(x-kD)(D/V)+kD(S/V),而(x-k)(D/V)+kD(S/V)≠0,所以x≠(x-kD)(S/V)+kD(D/V)二是本末倒置。在财务估价中,人们本来是要利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来估计(预测)适当的折现率,以便评估企业价值。而“代公式”不过是这一过程的逆运算(有“循环论证”之嫌),试问:“企业价值”又如何确定?用折现现金流量之外的方法确定的“企业价值”代人“现代公式”,反求“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是能保证与折现现金流量方法匹配(即能否保持逻辑上的一致性)?这恐怕是“现代公式”无法回答的。
2、MM的“平均资本成本方法”。MM在1966年出了另一种计量“行业平均资本成本(C)”的公式:
C=f(K,dD/dA)=K[1-T(d/dA)]
式中,K为企业权益资本成本;T为企业所得税税率;D/dA为企业负债比率。其中,K=1/,由下列模型回归而得:
(V-TD)/A=+/A++(A/A)+U/A
式中,V为企业当前市场总价值;D为企业负债的市场价值;A为企业总资产的账面价值;A为资产的变动量;X为企业预期息税前收益;U为随机干扰项;为常数项;为规模系数;为预期收益系;为增长系数。
笔者发,这一方法可能存在如下问题:①MM方法不是对个别企业资本成本的计量,虽然它对个别企业的财务决策有参考作用,毕竟应用受到了很大的限制;②难以从MM方法发展出个别企业资本成本的计量公式;③C=f(K,dD/dA),而与负债资本成本本无关,在理论上难以令人信服;④MM方法放弃了“加权平均”思想,未必可行;⑤“X(1-T)”的做法与实践(税法)不符,改“(X-I)(I-T)”才对(I表示因负债而发生的利息费用),与因变量“(V-TD)”相匹配;⑥1/是企业资产收益率,用来作为K替代,显得很牵强;⑦寻找V的替代变量(计量方法)成为成功运MM方法的关键,而对V的计量本来不易;⑧就算MM方法正确,也只能求得历史(过去)的资本成本,但这与资本成本的定义相。未来不是过去的简单的、线性的延伸,因此经验估计的结果对来的指导作用要大打折扣。
国内,沈艺峰(1999)、王宁(2002)运用MM方法检验了“股权成本高债务成本”理论的正确性。裴平(2001)用自己构建的模型对我国上市公司的资本成本进行了计量,但与前两位的结论相反,少安(2001)的研究结果支持裴平的结论。他们的相互矛盾的结果难以解释。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MM方法存在缺陷。
3、财教科书方法。几乎在所有财务管理教科书中,多是先求出个别本成本,再以财务结构(各种资本占总资本的比重)作为权数,用统计学上的加权平均方法,最后算出公司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笔者把这种方法叫做“财务教科书方法”。胡玉明的博士论文《资本成本会计》,就是用的这种方法。既然大量财务管理教科书财务学者采用上述方法,笔者认为必有一定道理。
纵观个资本成本的计量方法,无不是利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而求的。这说明资本成本是面向未来的机会成本,在理论上是站得住的。“财务教科书方法”还有一大优势是,它能求出个别公司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从而可直接用于财务决策。正如胡玉明博士所:“如果世界上存在一种简单易行且不必涉及任何主观判断就准确的计量出普通股资本成本的方法,那将是一件非常美好的情。不幸的是,至今,我们仍然没有找到这种方法(作者注:也永远也找不到)。这就要求公司必须根据其自身所面临的各种经环境,对各种计量方法的实用价值进行判断,从而,选择出在现有的情况下相对合理的计量方法。”(1997)笔者以为这种概括深“机会成本”概念的真谛。据此,可以预见,资本成本的计量方法构建与选择不能偏离“机会成本”概念,否则,都将难免犯错误。
三、对“资本成本”的分拆及可能的创新
将“资成本”理解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时,才有可能对其进行分拆。一种最简单的办法是“还原”,将“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还为债务成本和(所有者)权益成本。进一步,将债务成本分拆为短期借款成本、短期债券成本、长期借款成本、长期债券成本等,将权益成本分拆为普通股成本、优先股成本、留存收益成本等。在笔者看来,这种分拆没有什么理论价值,因为财务决策需要的是“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在此,我们试图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有关知识,将“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分拆为“债务成本”、“市场交易成本”、“所有权成本”等成本概念(魏明海,2003),以开拓现代财务理论的创新空间。
1、债务成本。公司因债务而导致的未来现金流出一般是预定的,不存在太大的预测难题,所以债务成本的计量相对容易做到。不过,因公司一般有多种债务,所以债务成本也应是一个加权平均概念。值得进一步研究的是,增加债务可以增加税盾(TaxShield)效应,降低成本(信号传递效应),但债务成本本身却会因此增加(债权人将要求更多的风险报酬,破产成本也会增加),那么债务成本与成本之间究竟存在一种什么样的此消彼长关系?这种关系对资本结构、公司治理结构有何影响?此外,金融市场是如何影响债务成本的?在公司重组(如债务重组)时,降低财务杠杆,随之降低债务成本,是如何影响企业绩效(效率),资本市场又作什么反应?
2、市场交易成本。在新制度经济学那里,“交易成本”并不是一个十分清晰的概念。再加之学者们的注释与发挥,更使人坠入云里雾里。为此,我们尝试作一粗浅的梳理。
张五常(2000)认为:“必须把‘交易成本’定义为所有在鲁宾逊。克鲁索经济中不存在的成本。”汪丁丁(1996)提出了批评:“这个定义显然不是构建性的。因为它只能说明哪些成本不是交易成本,而不能说明哪些成本是交易成本。”
新制度学派把交易成本按照发生的时间分成两类:(1)事前费用,发生于契约签订之前,包括生产信息、交换信息,讨价还价等等的费用;(2)事后费用,发生于契约签订之后的执行契约的成本,包括监督、惩罚、奖励、怠工等等行为造成的费用(汪丁丁,1996)。于是,交易成本即指人的契约成本(尤金。法马,1990)。
在迈克尔。詹森和威廉。梅克林(1976)那里,交易成本即指成本,它包括:(1)委托人的监督支出;(2)人的保证支出;(3)剩余损失。
张五常曾经提出,“交易成本应该称为‘制度成本’,这一点科斯也完全同意。”汪丁丁同意这个观点,并给出了如下定义:制度成本是选择制度的机会成本,这个机会成本是那些没有得到实现但经由参与博弈者的影响可能实现的博弈均衡中具有最高价值的均衡价值。他还分析了这样的定义无法回避的四个困难:(1)交易成本是在一群利益不一致的人们中间组织分工所花费的机会成本。然而这群人可以通过许多种方式来组织分工并协调利益。有些方式如宗教的、权威和意识形态的、自我约束和社会道德规范的,等等,其“成本”是无法定义的。(2)交易成本往往不能从生产的“技术成本”(Transformationcost)分离出来。(3)交易成本存在的前提,是存在着不确定性。于是,当事人不可能确定他的每一个选择的机会成本是多少。(4)任何交易成本必定涉及两个以上人的行动,所以必定是博弈行为。改变交易成本就意味着博弈的人“选择”从一个均衡跳到另一个均衡。但是,这种跳跃到底是怎样实现的,就连博弈学家也还没有找到答案。他的分析表明,计量交易成本是困难的。
至于交易成本的影响因素,威廉姆森(Williamson)认为影响交易成本水平和特征的三个因素(交易维度)是: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和交易频率,而亨利。汉斯曼(HenryHansmann)在《企业所有权论》中则认为下列因素对交易成本产生影响:单纯的市场支配力、置后的市场支配力(锁定,Lockin)、长期合作的交易风险、信息不对称、策略性的讨价还价、客户偏好的信息传递、客户的不同偏好的妥协和协调、异化(Alienation)。谁来承担由此产生的交易成本?他回答道,企业所有人、企业客户、其他生产要素的供应方将分担这些成本,最后究竟落在谁的头上是由企业涉足的其他市场的性质来决定。无论这些成本由谁来承担,总是存在着一种动力或利益驱动推动企业以重组的方式采用一种更有效率的所有权形式,以尽可能降低这些交易成本。可见,要对象化交易成本并不容易。
将“交易成本”概念引入公司财务理论中,笔者以为至少还要解决如下问题:(1)可操作的交易成本定义及其构成;(2)交易成本与成本、契约成本之间的关系;(3)不应将交易成本等价于制度成本;(4)如何分清楚各种交易成本的承担者;(5)哪些具体的交易成本才可以进入公司财务理论视野,即将宏观意义上的“交易成本”微观化(深入公司层次);(6)公司资本成本中,哪些属于交易成本。
想搞清楚上述问题难度很大,交易成本经济学也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目前,可行的选择是进行简化处理:将公司资本成本中的交易成本分为显性的交易成本和隐性的交易成本。显性的交易成本即前述“筹资费用”,即企业获取资本之前所发生的费用,如手续费、谈判费、发行费等。至于隐性的交易成本,由于计量的困难,我们暂时不作考虑,有待经济学和会计学研究的新成果来解决。但在决策时,我们必须定性地考虑诸如隐性的成本、破产成本、寻租成本等的影响。
经过简化处理后,还必须明确一点:计算债务成本和所有权成本时,就不要重复计算显性的交易成本——“筹资费用”了,必须将交易成本从原来的债务成本和所有权权益成本中分离出来,以便单独考虑。单独考虑市场交易成本的意义在于,将促使公司财务管理关注其外部市场环境,从而更加重视对理财环境的研究,以便在筹资时大大降低市场交易成本。
3、所有权成本。相对于经济学而言,“所有权”概念在法律上比较明确。按照钱颖一(1989)的理解,经济学中的“所有权”有三种常见的含义:(1)对财产资本回收的权利,这是“产权学派”的定义;(2)对实物财产的控制权利,这是格罗斯曼(Grossman)和哈特(Hart)的定义;(3)资本回收和控制权利。现在,一般取第三种含义,并表述为:对企业决策的控制权和收益的索取权,而且收益权(而非控制权)是所有权的本质(李笠农,2001;殷召良,2001)。这时,企业所有权事实上被不同的要素所有者分享着。由于一些要素所有者只享有固定的控制权和收益权,企业所有权被严格定义为: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谢德仁,2001)。亨利。汉斯曼在《企业所有权论》(中译本)中写道,企业的“所有人”指分享以下两项名义权利的人:对企业的控制权和对企业利润或剩余收益的索取权。由此可见,企业所有权不是企业的所有权,而是指企业所有者对企业的所有权。
亨利。汉斯曼进一步提出了“所有权成本”概念:企业所有权的两项核心权能——控制权和剩余收益索取权本身都有其固有的成本,这些成本可大致分为三种:管理人员的监督成本、集体决策成本和风险承担的成本。前两种是与所有权的剩余控制权这一权能相关的,第三种则是直接与剩余收益的索取相关。具体而言:(1)管理人员的监督成本其实就是成本。它包括企业所有者对管理层进行有效监督的成本(企业所有者为对管理层进行有效的监督而付出的获取有关企业运营信息的成本、所有者之间交换意见和作出决策而沟通信息的成本、敦促管理层执行决策的成本)和监督不力而导致的管理人员机会主义行为的成本。(2)集体决策成本是指当多个人共同分享一个企业的所有权时,企业所有者的利益可能会不一致甚至会发生冲突,他们要作出决策就必须采用某种形式的集体选择机制(如表决)。当所有者之间出现利益上的分歧时,这种机制本身也会制造成本,即“集体决策的成本”,包括因决策无效率产生的成本和决策过程本身制造的成本。(3)所有权的第二种权能——剩余收益索取权也涉及很多成本问题,其中最显而易见的就是与企业经营的重大风险相关的风险承担成本。因为这些风险通常都直接反映在企业的剩余收益中。
笔者认为,所有权成本是企业所有者获取和维护所有权而付出的代价,这种“代价”同样用“机会成本”计量,而且由企业所有者承担。不过,这种所有权成本最终将在企业得到补偿——企业支付给所有者的报酬(除非企业失败)。因此,转换一下,可以认为,所有权成本即财务管理中的“(所有者)权益资本成本”,从而使所有权成本回归“资本成本”的逻辑体系。“(所有者)权益资本成本”可定义为企业支付给权益资本所有者的投资报酬,投资报酬又可分解为无风险报酬和风险报酬。这里,大致可以这样理解:管理人员的监督成本和集体决策成本对应“无风险报酬”,风险承担的成本则正好对应“风险报酬”。在财务理论中,“风险报酬”、“无风险报酬”均可以单独计量,只是要将“无风险报酬”分解为管理人员的监督成本和集体决策成本,并进一步分解成管理人员的监督成本和集体决策成本的具体成本项目,这个计量就困难了。
关键词:全球化;金融;会计问题
关于现代全球金融问题,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一系列的国际性金融事件的爆发让金融市场风险膨胀起来,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浮动利率的运用、金融贸易全球化及连连不断的石油危机等,这就为金融工具的产生制造了客观条件。它的产生就是为人们追求安全利益服务,可是因为各种原因,在操作的过程中也出现许多令人深思的问题,带来的巨大的损失。
美国从金融工具产生开始就比较注重对它的利用和完善,以至于不断用各种文件来对其进行规范,其实这也是市场发展中对于任何细节都要重视的成熟心态,对于中国在衍生金融工具的立场也具有很大的借鉴作用。因为衍生金融工具在发达国家已经有几十年的历程,可是对于刚刚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完善阶段的中国却只是起步。
一、关于衍生金融工具的研究
(一)衍生金融工具的定义
在金融经济学上,通常从会计学和金融两个方面来界定衍生金融工具的概念:
第一从会计学上讲,相对权威的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IAS39《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定义,总结出衍生金融工具三个特征:1.价值随着市场相关指数的变动而不断变动,一般带有期待性质;2.对于初始净投资的要求比较低甚至没有要求;3.结算在未来的日期。这其实是金融市场相对发达的产物。
后来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也对衍生金融工具进行了新的定义,可是与IAS39《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的大同小异,基本上是以这个为基础,没有实质性进展。所以中国新会计准则也采用了这个定义,与国际通用的概念保持一致。这样采用的就是特征定义法,从而使衍生金融工具的了解变得具体一些。可是市场对于衍生工具的需求是在不断发展,这样的定义也就面临新的要求,否则就不能对衍生金融工具进行全面概括。
第二金融学上的定义,国际互换与衍生品协会(ISDA)具体定义了衍生工具:目的是为了交易者能够转移风险,一种双向合约,它是有关现金流量的互换。相比较而言,每种定义方式都是基于自身的要求而来的,金融学重视市场运行的本质,所以选取的角度比较深刻。而会计学则应用性很强,必须追求反映出现实经济活动,所以比较保守。两者各有特点,也各有不足,综合起来看,我们就是要从本质和操作两个方面来认衍生金融工具。
(二)衍生金融工具的特征
衍生金融工具作为原本金融市场的衍生物,它既有一些金融工具本来的面目,也表现出另一番的特征:
1.衍生性,衍生金融工具的原型是基本金融工具,但是在一个或者几个的基础上,拓展了空间。
2.契约性和未来性,衍生金融工具对于未来利益的产生具有期待和不确定的表现,所以买卖双方为了保证公平交易,需要契约形式。
3.杠杆性,衍生工具对初始净投资的零要求和低要求,可是要签订长远合约或金额不同 ,并且合约的金额数目大提供了很好的金融工具。使用主体可以利用少量资金控制大量资源。可是伴随着的也是失败所面临的大损失,这就是正常的理财观念。
4.风险转移性,衍生金融工具通常是在股票证券等金融流动性较强的市场上应用,所以它的风险也随着交易者的改变而改变,实现转移。
5.发展性,金融市场在各方的指导和优化中不断完善,与此相同步,也将会淘汰落后衍生金融工具,创造新颖的种类。
(三)划分衍生金融工具
中国的金融市场在经济发展步伐中也加快发展,现在活跃在金融市场上,有多种多样的金融衍生产品。现在对于衍生金融工具划分依据是合约类型,产生四种类型,就是远期、期货、期权和互换。
远期是买卖双方按照原来约定价格在未来某个时间购买或者销售金融资产达成的交易合约,包括远期外汇合约和远期利率协议。现在有许多的证券销售公司利用这样的方式,金融机构之间或者金融机构根据自身条件和需求商定交易方式,确定交易相关的内容。远期不是标准化合约,所以具有规模小,灵活性较大的特点。另外就是清算机构和交易场所没有具体规定,流动性不好,必须实际交割。
期货相比就要遵守一定的规则,体现出公平公开的特点,约定在某一个具体时间买卖金融工具。严格规范下降低风险,所以种类繁多,债券、利率及外汇等都有期货。和远期相比,在合约各项内容上都是比较标准,保证交易平等进行,应用广泛,规模也在扩大。
期权主要是对一些金融证券所蕴含的权利进行合约式买卖,主要利率期权、股票期权等,是一种权利的买卖。
互换的形式是两个金融工具的交换,时下常见的有利率互换和货币互换。这个只是把金融工具作为货币的使用,比较简单。
二、存在于我国衍生金融工具中的问题
根据衍生金融工具的特点和分类,我们可以分析衍生工具在中国市场上可能出现会计问题的环节,现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确认的问题
衍生金融会计确认的标准,通常采用的是控制权法。这样的话在庞大金融市场下就引发出许多问题。设置的会计确认指标过于萧条,实际操作不能全面进行,这是一个重要的缺点。《企业会计准则指南》中规定的会计科目主要是“衍生工具”,企业在各种变动中通过这个科目计算。可是这个科目属于共同类科目,核算内容和企业资产负债一致,显得简单,比较单一。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确认与资产和负债的确认使用科目相同,让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的决策出现问题。其实衍生金融工具与原生金融工具是有很大差距的,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在确认标准未能得到统一。
(二)衍生金融工具会计计量的问题
公允价值计量正在随着金融创新和技术创新不断发展,相关的国际组织都采用了这个方法对所有金融工具计量,衍生金融计量工具也在其中。因为中国金融和经济市场起步晚,一些衍生金融工具的计量,还是采用原来的成本模式,这样就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公允价值方面的部分问题。在企业内部中,接受公允价值的意向低下。公允价值进入我国的时间较短,可是经济发展下国际会计不断在我国各行各业的会计中得到应用,所以公允价值理所当然应该引入到企业会计准则中,可是使用面很窄,在范围扩展上受到层层阻力。从另一个方面来讲,没有处理好公允价值的估价问题,较高的公允价值评估能力,才能让企业将衍生金融工列入财务报表。如果市场上衍生金融工具表现得非常活跃,它直接就会吸收市场价格作为公允价值,可是中国衍生金融工具还没有到那种地步,所以企业不得不为了自身利益减弱风险,对衍生价值工具价值变化具体认识,不断了解和处理市场变幻莫测的信息。这对于企业要有非常高的要求,可是我国企业的现状并不乐观,经验匮乏,对于市场信息并不能保持高度机警,所以对衍生金融工具的评估工作不能很好开展,以至于出现许多恶性问题。这样我们 就不难看出衍生金融工具的市场作用和风险预防两个方面的难度,而具体的市场操作上,买方支付的金额除了受制于商品价格,还有股票和股票指数价格。事实上,基础商品的价格,外汇汇率、利率、股票指数以及股价都左右衍生金融产品的价格。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就变成一项庞大工程,而且必须在每个交易计算环节保持高度细致。这对会计计量也是一项重大挑战。
(三)衍生金融工具会计披露的问题
信息的公开公正对于衍生工具的良性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对于准确的企业和商品信息掌握,可以让许多投资者进行正确决策。而在以往的财务会计概念中,披露工作也只是企业形式进行,对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做汇报。这样能保证披露信息的质量吗?后来出现的许多虚假信息,严重影响中国金融市场的运行,为投资领域蒙上巨大的阴影。衍生金融工具作为新兴力量同时,也对会计信息披露造成一些冲击。关键取决于投资者对于市场行情的把握情况,正确则高收益;反之则面临投资失败的风险。衍生金融工具的高投机和高风险,是来源于杠杆效应。可是信息披露在杠杆中却有很大的份量,投资者正是依靠信息去推测市场,做出策略。还有毕竟现在我国许多证券上都代表着拥有者一定的权利,买方通过支付期权费,可以取得卖方的权利,可是在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中能否多证券上的权利划分作出仔细披露,让外界知道财产权还是身份权,都是重要的披露内容。
我们对会计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在中国市场不断成熟的背景下,我们完全有必要根据预防风险的需求,对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问题进行探索分析,这样才能促进规范会计规则的出台,巩固中国金融市场,完善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创新,为中国的资本市场做贡献。
三、加强中国衍生金融工具的发展途径
在党的十以来,频频进行了许多国际经济往来,中国逐渐走到了国际轨道上。特别是众多衍生金融工具的出现,使金融企业之间的竞争风起云涌,国家也不断出台法律法规督促衍生金融工具的发展,可是这不是单向工作,需要综合进行探索,寻找科学途径。
(一)加强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
有些概念和基本原则,从表面上来看似乎己经很清楚了,但是遇到实际的问题时,往往就不是那么简单了。所以,不管是出于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发展的需要,还是进行其他的会计规范,我们都有必要对会计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
(二)完善我国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制定的外部环境
现代货币市场。中国现在市场机制不能起到对衍生工具的发展起到很好的自主调节作用,所以我们要在多个方面加以调整和规制,完善衍生金融工具的发展。在外部上,制定一个合适的准则制度;另外就是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规范,这样就会在一个高的角度来预防它原有的会计风险。健全的法律法规是制度保障,如果出现缺漏,就会影响衍生金融工具的正常有序运转。
(三)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若从业人员具有足够的专业知识,但道德素质比较差,就可能进行恶意操作,以谋取私利。所以,一方面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并通过定期培训使从业人员能不断学习到新知识;另一方面,注重培养从业人员良好的道德品质,并制定一些相关的规范,以降低信用风险。
(四)完善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制度
因为衍生金融工具的不确定性,就要求信息披露不单单公布报表,更要站在吸引投资的角度去引导投资者,战略性意义信息。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要走出困境, 面临着内容和形式上刻不容缓的创新。我们对于广大投资者公布的资金报表、资金使用等信息一方面要真实准确,另一面就是发挥披露的作用,那就是引起更多投资人的关注,为积累资金创造条件。可是我们很多企业,对于敏感之处回避,不敢直面公众,信息披露出现缺陷,容易令衍生金融的投资产生怀疑和动荡。所以信息披露制度必须完善。
四、结语
金融监管当局还要不断监督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督促其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有效的组织机构,以适应衍生金融工具的发展和现代的市场竞争机制,对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所带来的风险进行有效的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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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租赁会计准则 发展动向 启示
1. 国际租赁会计准则的发展沿革
租赁作为一种企业常用的经营和融资手段,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现阶段会计准则下,租赁一般被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两者分开确认、计量、列报。租赁会计准则的发展一直受到广泛关注,特别是在世界范围的金融危机爆发后,租赁会计准则如何变更,对于企业以及投资者都具有着重要的意义。
国际会计准则(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第17号“租赁”(以下简称租赁准则)于1982年9月首次,适用于1984年1月以后的会计期间。在第一版的租赁准则中,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将融资租赁定义为“将与资产所有权相关的所有风险与报酬实质上全部转移”,而将所有不符合融资租赁定义的租赁皆定义为经营租赁。
租赁准则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 Committee, IASC)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进行的一次全面审阅中被重新审阅,但因为某些原因并没有进行任何的修改。在当时,IASC指出对于该准则的研究应该定位于“对所得税影响出租人额外净投资的融资所得的确认”。该项评论是基于准则允许出租人对于融资租赁的融资所得进行确认从而反映一致的针对净投资或是净现金投资的期间收益率而做出的。
2003年11月,租赁准则作为IASB的国际会计准则发展项目的一部分再一次被修订,并于2005年1月生效。由于未修订过的租赁准则的会计处理可能会在法律层面上引起一些特殊的问题,此次修订主要关注的是租赁与建筑的分类问题。在此次修改之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开始了与美国财务报告准则理事会的联合项目,旨在促进全球会计准则的趋同,而租赁准则就包含在此项目之中。
2. 租赁准则近年来的发展动态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 Board, IASB)在改革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 IFRS)的过程中,大力推行了以公允价值模式(Fair Value Model)来计量资产与负债的会计方法。而这种方法的采用从根本上改变了融资类合同的入账方式,这其中就包括了租赁。
在IASB制定的针对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列报的框架中,资产被定义为“一项企业由于过去事项而拥有的资源,并且与其相关的未来现金流入将会流入企业”;而负债则被定义为“一项企业由于过去事项而产生的现有义务,并且与其相关的现金流出将会流出企业”。这两个定义将会产生一项不可避免的结果,那就是绝大多是的租赁,包括不可撤销的经验租赁,将会符合资产与负债的确认标准。
2006年4月,在IASB与FASB联合举行的会议上,两家委员会联合签署了一项合作项目,此项目的主要目的是建立一个与租赁相关的模型,主要功能是确认由租赁合同引起的资产与负债,并且在与框架定义和其他相关准则保持一致的前提下合理地计量这些资产与负债。
这个项目将建立在1999年和1996年的两份由G4+1组织的两份讨论稿的基础之上。G4+1组织由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英国和美国的准则制定机构所组成,其中ISAC在这个组织中担任观察员。G4+1组织坚持认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之间的差异是不合理的,因为承租人的资产负债表中并不包含由经营租赁所产生的资产与负债。由于会影响到借款的水平和杠杆比率,这样的处理会带来商业上的影响。同时,G4+1组织认为消除两类租赁之间的区别将会增加财务报表之间的可比性,从而在资本化所有租赁中包含的资产权益中引入一种“单一性方法”的做法无疑会提高报表的质量。
这种所谓的“单一性方法”被G4+1组织称为“使用权”模型,即在此模型下承租人必须确认其对于出租物的使用权的公允价值。在目前国际上对于租赁准则改革而提出的众多方法和模型中,IASB和FASB似乎更倾向于在承租人确认使用租赁物品的权利和支付租赁物的义务的问题上采用“使用权”模型。在这一模型下,出租人仅需要确认他们对于出租物有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权利和在租赁到期后的可回收金额;同时出租人并不需要在同意承租人使用出租物时确认相关义务的负债。
在实务操作中,“使用权”模型的运用意味着租赁期间开始时,承租人需要记录两个事项:使用相关资产的权利的公允价值和合同中所承诺为换取该项利益而支付给承租人的款项。
3. “使用权”模型的应用及其缺陷
根据目前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与美国财务报告准则目前的会议进程,租赁会计准则修改的讨论焦点主要在“使用权”模型是否符合各国的经济情况以及采纳“使用权”模型所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虽然表面上看来“使用权模型”非常符合IASB概念框架下的公允价值精神,但实际上在它距离投入实际使用还有很大一段的距离。在“使用权”模型下,承租人对于出租物所拥有的权利的公允价值通常被计量为最小支付额的现值,除去所有的或有支付款项;而租赁权利的公允价值通常以租赁的内涵利率或是企业的增量借款成本为基础。尽管这两种计量基础都符合IAS17的精神,但是前一种利率在现有经营租赁中很难被确定,而运用后一种比率则意味着权利的公允价值将会取决于单个承租人的借款比率,从而在整体上影响了财务指标和财务报表的可比性。另外,在“使用权”模型下确认的租赁负债将会以公允价值计量为一项金融负债,会计处理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IAS39)“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进行。由于公允价值计量可能会反映那些影响到未来预期现金流出的或有支付款项,租赁所带来的资产和负债可能会被记录成不同的金额,而目前还没有关于这种差额的性质或者是处理方式的讨论。由于金融资产(即反映对承租人的应收金额)和残余利益指向不同的风险,出租人将必须把他们作为单独资产列报。
除了上述两项事务操作上的困难之外,G4+1组织同样出具了一份报告,列出了“使用权”模型在采用之后将会遇到的种种困难。这些困难包括那类嵌套在转移资产使用权中的合同的处理方式,例如那些包含双方都需要履行的义务的雇佣合同。另一个主要的困难来源于选项的估价(尤其是延期选项)和或有租金的估价,这些估价将不会包含在基于最小租赁额的权利公允价值中,但是可能包含在租赁带来的负债的公允价值中。主要问题来源于这两种估价均很难找到固有的等价活跃市场,从而增加了计量租赁资产和负债时的不确定性。
事实上,公允价值标准一直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改革后的一个争议焦点。由于租赁合同的特殊性,现行准则之下许多企业都利用经营租赁不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规定进行融资或者是售后回租来缓解现金流压力。一旦转换至新的租赁准则(假设使用“使用权”模型),消除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之间的区别,从而所有租赁合同中所转移的使用权均使用公允价值计量,相应的资产与负债则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确认。这样操作的直接后果是售后回租变得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因为在这项租赁发生之时,基本可以确定使用权的公允价值就等于承租人售出资产的价格,或是当时的市场价,从而仍然按相同的金额计入当期的资产负债表,对当期的财务数据没有影响。但是在出租资产没有活跃市场的前提下,是否能直接按照出售价格直接入账存在着很大的问题,也就是上面提到的最小租赁付款额很难被合理且可靠的计量。因此,“使用权”模型需要在无活跃市场的情况下的公允价值问题上做出更为可靠和实际的改进,否则空有一个使用权公允价值的基础也无法使财务报表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租赁业务对企业带来的影响,反而会给表外融资留下漏洞。
4. 国际租赁会计发展对我国租赁会计发展的启示
随着国际会计准则改革的不断深入,租赁会计准则的修订也逐渐从摸索阶段迈入了实质性阶段。可以说,租赁会计准则的修订将对全球各个行业产生重大的影响,尤其是在国际会计准则与美国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大背景下,这种影响更是深远。
近年来,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趋同进程不断发展,在2006年的新版企业会计准则中,租赁准则基本与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相一致。因此,可以预见的是,一旦国际会计准则作出修订,我国会计准则也必将作出相应的调整。然而,正如目前租赁准则争论的焦点所指出,一些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资产租赁市场尚不规范,很多出租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本无法进行可靠的确认与计量。而金融风暴过后,全球范围内的固定资产价格,尤其是土地与房屋的价格一直处于较大幅度的波动中,这同样是新租赁会计准则颁布的一大障碍。
因此,在现阶段我国还不能马上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同步修订租赁准则,也是基于上述两个因素的考虑。目前,一方面国内一些中小企业在进行融资租赁时,往往并不遵循相应的准则规范,而是将其作为经营租赁来处理,导致财务报表最终结果对报表使用者产生误导;而另一方面,国内固定资产市场,尤其是房地产市场的不规范使得各项租赁资产很难以“公允价值”计量,而公允价值又是“使用权”模型的基础。然而,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进一步深化,从长远来看,租赁会计准则的改革和修订都是必然而必要的。因此,我国现阶段首先要规范各类资产市场,尤其是房地产市场,增强对这类市场的监管,从而达到增加透明度,使公允价值可以可靠计量的目的;其次需要加强对于财务人员的培训,加强国内财务人员对于租赁实质的理解,使其可以尽快适应租赁准则的变更。只有做到以上两点,我国的租赁会计准则修订才能顺利有效地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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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的性质,科斯定理
一、企业边界的表现形式
导致了人们对企业这一存在已久的组织既熟悉又陌生的关键在于对“边界”的定义不清晰。作为一种组织,企业有着许多属性,从不同的属性区分企业与市场,就会产生不同的划分标准。目前,对企业边界的划分角度主要有效率、权利、能力、身份四种。
(一)基于效率角度的企业边界
基于效率角度分析企业边界的主要有两个理论流派,首先是交易成本经济学,其次是不确定性下企业边界的决定理论。
效率角度的企业边界最早始于科斯。科斯认为企业的存在是交易成本和组织成本共同作用的结果。在资源数量既定的前提下,采用市场价格机制还是企业形式来配置资源取决于两种成本的相对高低。资源最优配置的条件是满足“等边际成本”原则――利用市场价格机制配置资源的边际成本等于利用企业配置的边际成本。因此,市场交易费用和企业组织成本的高低决定了企业可以配置资源数量的多少,从而决定企业的边界。科斯进一步解释了企业无法无限扩张的原因:①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企业家函数存在的收益递减规律会使得企业内部追加单位交易的成本上升;②当组织的交易增加时,企业家可能不能成功地将生产要素运用在它们价值最大的地方,即不能实现生产要素的最佳利用;③一种或者多种要素的供给价格可能会上升,因为小企业相比大企业有“其他优势”。在科斯的基础上,威廉姆斯将企业作为一种科层制的治理结构用以处理资产专用性问题。他通过比较不同治理结构进行交易治理的收益和成本来界定企业的边界,他认为最优的治理结构应该是实现交易成本和生产成本之和的最小化。
格罗斯曼和哈特发展了威廉姆森的思想,他们在分析市场交易费用的基础上引入了企业合并产生的费用,合并费用指被控制一方由于被合并导致权利的减少所带来的费用。因此,交易费用和合并费用决定了企业的离合。
从效率角度分析企业边界时,将企业和市场看成相互替代的组织形式,这一点忽略了企业的生产功能,企业不仅能够规避资产专用性导致的机会主义行为,还能创造知识和资源。
(二)从能力角度分析企业边界
能力边界的概念最先由管理学家提出,他们将企业的生产功能划分为核心能力和非核心能力,在他们看来,企业是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以及特殊能力的结合体,企业依靠这种差异性进行竞争,并以此来构建竞争优势和创造利润。企业根据自己的核心能力来安排生产经营活动,外包不属于自己核心能力的活动。在能力边界论者看来,企业的能力边界应该按照企业资源或者核心能力组合价值最大化的原则来确定。
从上述叙述中不难看出,能力边界论更像是一个基于比较优势的贸易理论,其“核心能力”理论只体现了“两利相权取其重”,并未反映交易成本导致的“两害相权取其轻”的结果。从这个方面看,能力边界论似乎不如效率边界论有说服力。但能力边界论的另一流派――团队生产理论却引起了大量关注。
阿尔钦和德姆塞茨1972年发表在《美国经济评论》的《生产、信息成本与经济组织》一文中提出了团队生产理论,他们认识到企业的生产性,并将重点从企业与市场的关系分析转向企业内部激励与监督问题的分析,但这一点也使得他们对于企业边界问题的探讨少之又少。他们认为企业的本质上生产团队,在团队中有监督人和被监督人,监督人通过观察和指导投入品的活动或用途,测量每个成员的贡献,制止偷懒来获得剩余收入――监督人拥有团队生产产生的剩余索取权。因此,企业的作用在于解决团队生产中偷懒问题。
(三)从权利角度分析企业边界。这里的权利指的是剩余控制权。关于剩余控制权的内涵,有两种观点:格罗斯曼和哈特认为在初始契约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所有与资产相关的权利的控制权即为剩余控制权;而哈特认为人力资产天然私有,因此只有从物质资产角度定义企业才有意义,因此在之后的论文中把资产所有权等价于剩余控制权。剩余控制权的权威性体现在物质资产所有者有权利选择性地解雇任何雇员并带走所有非人力资产。所以,剩余控制权的配置不仅影响控制者的专用性投资激励,也影响着被控制者的专用性激励。因而,企业获得最大化联合产出的关键在于实现剩余控制权的最优配置。权利边界论认为企业的边界取决于纵向一体化收益和成本的权衡,只有当纵向一体化导致的拥有控制权一方提高的生产率超过被控制方损失的生产率,能增加总剩余时,企业边界扩大才有意义,否则不该扩大。
(四)从身份角度分析企业边界。身份边界概念源于社会学中组织构建概念,它把企业看作一个社会心理系统,更注重企业员工的社会心理特征,从“我属于谁”的问题区分企业的边界。一方面,组织清晰的身份边界有助于组织成员通过明确的组织特征和组织目标来感知自己的组织身份,从而减少管理模糊性和不确定性,简化和明晰组织和环境间复杂的关系;另一方面,组织身份边界的确定有助于组织成员产生心理归属感和组织依附感,认知、情感与行为的统一有助于减少组织成员的变动,强化组织支持行为的发生。身份角度这种区分方式更直觉化,因此也是实证研究中常用的衡量企业边界的方法。但这也使得其内涵偏离了原有企业的定义。
二、结论
效率论坚持了新古典传统,拥有最为丰富的理论资料,但忽略了企业的生产性特点;能力论虽然意识到企业的生产功能,但是侧重于监督问题的研究,对于企业的边界问题未能进行深入探讨;权利理论着眼于纵向一体化的企业兼并却忽视了企业横向扩张;身份理论直观而可行,但缺乏经济意义。
参考文献:
[1]刘凤芹;谢适汀.论企业的边界与规模: 近期文献的一个评述.社会科学战线, 2005,2.2.
一、控制权转移与公司治理的内涵
(一)控制权转移。控制权是指对公司所有可供支配和利用的资源的控制和管理权利,Fama和Jensen(1983)定义公司控制权为支配公司资源的权利,包括雇用、解除高层管理者和设定他们报酬等权利。控制权转移与控制权市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控制权的转移和交易形成了控制权市场,公司通过在控制权市场上收集具有控制权地位的股权或投票权,达到将目标公司控制权转移到己方的目的。控制权市场又称接管市场,Manne(1965)首次提出控制权市场这一概念,他指出,控制权市场是指公司实际控制权转移和交易的场所,公司并购市场实际可以看成是争夺公司控制权的市场。
究竟是谁掌握着企业的控制权,关于控制权的主体理论界众说纷纭,胡天存和杨鸥(2004)的研究表明,除极少数的情况外,我国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掌握在第一大股东手中。控制权转移有多种方式,企业可以通过兼并、收购或权争夺等方式取得其他企业的控制权。
(二)公司治理。Berle和Means(1932)在《现代股份有限公司和私有财产》中指出公司治理是由公司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而产生的,他们认为公司控制者和所有者具有不同的利益,因此,公司治理的目的便是解决公司的控制者和所有者之间利益的不一致问题;Shleifer和Vishny(1997)认为公司治理就是“安排各种手段以使公司资金的提供者可以以此保证自身能够获得投资收益”;Tirole(2001)则认为“公司治理的标准定义是指对股东利益的保护”。公司治理是一个多维度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两种含义,狭义的公司治理仅指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监督与制衡机制,也就是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明确所有者和经营者的权责关系从而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广义的公司治理是指一个由主体、边界、范围、机制和功能以及结构和形式等多个因素构成的体系,以此来协调公司与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关系,利益相关者不仅包括公司所有者和经营者,还包括债权人、政府、员工和社区等。公司治理又可分为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公司内部治理也就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具体是指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以及对经理层的约束与激励;公司外部治理是指资本市场、经理人市场和公司控制权市场。本文采用广义的公司治理。
二、控制权转移与公司治理交互影响的逻辑基础
(一)基于委托―理论对控制权转移与公司治理分析。委托问题是随着公司制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而产生的,詹森和麦克林认为:委托关系是“一种契约关系,在这种契约下,一个人或一些人(委托人)委托一个人或一些人(人)根据委托人利益从事活动,并相应地授予人决策权”。经济学中的委托关系泛指所有涉及非对称信息的授权,在这种授权中,占有信息优势的一方称为人,另一方称为委托人。公司制企业中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便是一种典型的委托关系。由于委托人和人双方的利益不一致且双方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以及客观现实的不确定性,委托人很难直接观察人的行为,人便会有减少努力程度、谋取私利、隐瞒信息等其他机会主义行为以达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这些行为都损害了委托人的利益。
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而产生的委托问题是公司治理的根源,也是公司治理的核心,由此产生的委托理论是公司治理的理论基础。如何使得经营者和所有者的利益趋于一致,如何让经营者尽量采取增进所有者福利的行为,这正是公司治理所要解决的问题。
实现控制权转移的一个重要条件便是委托―机制的存在。解决委托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便是公司控制权转移,控制权市场通过并购等途径能够使外部的管理者取代现有的经营者,这种因企业控制权转移带来的经营者被取代的威胁可以有效地约束经营者的行为,Manne指出,如果公司的管理层因为无效率或问题而导致经营管理滞后的话,公司就可能被接管。
(二)基于契约理论对控制权转移与公司治理分析。科斯(1937)首创的企业契约理论,该理论把企业看作是一系列合约的联结。科斯认为,企业的产生是由于企业比市场节约了交易费用,即“市场的运行是有成本的,通过形成一个组织,并允许某个权威(一个‘企业家’)来支配资源,就能节省某些市场运行成本”。杨瑞龙和聂辉华(2006)认为契约理论的两个核心问题,一是不对称信息下的收入转移,二是不同风险态度的当事人之间的风险分担(Hart&Holmstrom,1987)。按照Brousseau&Glachant(2002)的观点,契约理论包括:激励理论(incentive theory)、不完全契约理论(incomplete contract theory)和新制度交易成本理论(the new institutional transaction costs theory)。
随着经济学家对于企业契约性质的认识逐步加深,Grossman&Hart(1986)和Hart&Moore(1990)的两篇奠基性论文开创了正式的不完全契约理论,该理论是契约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认为:由于未来是不确定的以及存在交易费用,而当事人又是有限理性,这使得签约双方无法对未来出现的各种情况进行准确的预测和描述,即使双方能够预见未来的各种情况,但是将这些情况清楚地写入契约,或者非常困难或者写入契约的成本很高,因而不能在一个初始合同中对这些状态的出现以及由此带来的行动做出详细的规定,即使能预测和描述这些状态,由于存在第三方(如法庭)的不可证实性,使合同的执行变得困难。
由于不确定性的存在,委托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能通过完备的合约来解决,契约的不完备性使契约仍然有回旋的余地,契约双方很容易利用这个空间谋取私利。因此,为了维护双方的利益,在契约没有规定的新情况出现时,委托双方就必须重新谈判,以针对此种情况达成一个新契约。Grossman、Hart和Moore等学者认为,由于契约具有不完全性,因而必须有人拥有剩余控制权,以便在那些未被初始契约所规定的或然事件出现时,做出相应的决策。公司治理的核心就是要有效的解决在契约不完备时企业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分配问题,Hart在《公司治理理论与启示》中将问题和契约的不完备性作为公司治理存在的条件和理论基础。
公司控制权转移与契约也有着紧密的联系。公司控制权的分配是不完全契约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控制权是公司契约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规定了所有者和经营者对公司的责任、权利及利益分配等诸多条款;公司契约决定和影响着公司控制权的归属和转移。
(三)基于产权理论对控制权转移与公司治理分析。Coase在1960年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被认为是现代西方产权理论的开山之作,此后经济学家基于Coase研究的基础上对产权理论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主要代表人有Demsetz、Williamson、North、张五常等。Demsetz认为“所谓产权,是指自己或他人收益或受损的权利”,“产权是社会的工具,其意义来自于这样一个事实:在一个人与他人做交易时,产权有助于他形成那些他可以合理持有的预期。”North指出“产权本质上是一种排他性权利。”Alchian则认为“产权是一个社会所强制实施的选择一种经济品的使用的权利”。通俗地说,产权也就是财产权,包括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等,英国学者Y・巴泽尔(1989)认为:“人们对不同财产的各种产权包括财产的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产权有两种,一是完全契约定义的特定产权,二是不完全契约定义的剩余产权,特定产权的归属比较明确,而剩余产权则没有明确的归属,它包括剩余收益权和剩余控制权。
根据产权理论的思路,公司治理实质上是一种明确产权关系的机制,如何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的产权是公司治理不可回避的问题。从某种角度来说,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也就是产权结构,即公司内部各产权主体之间的关系,有效的公司治理能够对公司产权进行合理配置,明晰的产权结构才会不断促进形成均衡的所有权结构和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
控制权与产权既有联系也有区别,控制权是主体对企业整体的控制,偏向于宏观层面;而产权是企业内不同利益主体的权利和关系,注重微观层面。产权理论对控制权转移也有影响,企业产权制度的变化对于控制权转移的难易程度的影响巨大,企业产权制度对于企业控制权转移具有内在约束和制约作用,这是控制权转移后必须处理好的一个关键问题。
三、控制权转移与公司治理交互影响分析
从委托理论、契约理论和产权理论对控制权转移与公司治理的相互关系的逻辑基础分析了之后,我们发现两者间的交互影响有其必然性。
(一)控制权转移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公司控制权市场以及随之而来的控制权转移是公司外部治理机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控制权转移会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要的影响,它将改变公司的所有权结构甚至造成管理层的变更。
控制权转移对公司治理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控制权转移在公司治理中的关键作用是形成公司控制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外部的管理者通过公司收购、权争夺、转让及合并等多种交易方式战胜现有的管理者,取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变公司内部权力分配,从而调整委托人与人的关系布局,不断改进公司治理效率。
控制权转移的存在是对公司治理效率的一种有效监督机制,潜在“袭击者”的进入会对现有经营者构成威胁,控制权市场及控制权转移可以有效地约束管理人员的行为,降低委托成本。
控制权转移作为联结公司内部与外部的治理机制,是公司改变治理结构、建立新的公司管理体系并逐步平衡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关键因素。
(二)公司治理对控制权转移的影响。公司内部治理机制是公司治理最核心的一环,完善的公司内部治理是避免控制权转移的有效屏障,良好的公司内部治理有助于明确公司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能够充分保护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防范与抵制“袭击者”的控制权转移企图。
林啸江(1976-),男,江西南昌人,广东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策划部职员
摘要:本文认为,资产具有未来属性,资产的价值在于其未来可能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对资产属性的认识,经历了面向历史成本到面向未来经济利益的转变,这也是新会计准则对资产定义修改突出强调的。会计目标也由面向收益向面向资产价值转变。资产计价在理论上的创新(面向未来)与实务上的妥协(面向历史)的矛盾,需要内在逻辑一致的会计理论来解决。
关键词:资产资产计价 新会计准则 未来属性
2006年财政部颁布了新会计准则,并将于2007年在上市公司实行。由于新会计准则在操作层面上,修订或增加了对债务重组、投资性房地产、金融性资产、非货币易等具体会计事项的处理规则,直接影响到企业财务报告对经营成果的反映,已在业内引起广泛关注与讨论。然而众多的讨论大都集中于新准则对证券市场上具体股票买人与卖出的操作影响,而忽视了新准则意在通过更科学与动态的对企业具体资产的会计计量过程,达到真实地反映企业价值,从而为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即新准则更强调会计计量的目标是为衡量各种经济资源作为整体所能带来的价值,进而为衡量企业的价值提供最直接、最可靠的依据。财务会计从本质上讲,是一个立足企业面向市场开放的信息系统,由确认、计量、记录与报告等程序组成。而确认与计量需要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在整个会计行为中起导向性作用。每一项交易与事项发生,若能做出正确的确认并给予可靠的计量,则只要遵循记账规则,符合财务报告框架,就能保证财务信息的可靠与相关,并有足够的透明度。计量作为重要的会计程序是因为可计量的属性是确认资产与收益的标准,更因为计量的结果直接关系到会计报告的真实性与可靠性。
一、资产的未来属性:对企业经济资源的再认识
资产的概念是不断发展的。20世纪50年代以前,人们普遍倾向于从成本的角度理解和界定资产,因而当时的资产一般都是企业通过实际交换行为所取得的或是通过一定的簿记规则形成的账户借方余额。到80年代,随着经济生活的日益复杂,无形资产、人力资源等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要求会计在理论上有所突破,一些重要的会计概念开始向经济学靠拢,对资产的定义越来越强调其“价值”意义,而非取得该资产所实际耗费的支出。也就是说,对资产的认识已开始摒弃原有重视成本的倾向,强调的都是资产的价值,并且不是资产的现实价值,而是资产未来的服务潜能,或在未来为企业创造现金流量的能力。如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把资产定义为“因为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而由某一特定主体所拥有或控制的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这一表述迄今仍具有最大的权威性。会计学界普遍认为,“未来的经济利益”才是资产的重要特性,对资产进行计量时应该体现这一特性。我国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对资产的定义修订,也突出地强调了资产是“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会计理念与思路的变革,“实质上是试图改变传统会计理论强调成本的状况,代之以价值为中心的符合逻辑的结构”(葛家澍、刘峰,2003)。在所有财务会计(财务报表)要素中,资产的定义最重要。因为企业的存在,主要是进行资源的取得、使用、生产和流通。通过这些活动,企业既向社会成员提供货物和义务,也获得用以补偿资源供给者(包括所有者在内)的现金和其他资产。所以,经济资源或资产是企业和非盈利组织生命所需的血液。因而,资产的定义决定和影响其他会计要素的定义,而企业价值则是这些在会计报告中所反映的以资产为核心的各类要素的整体运行、有机组合的综合评价(定价)。
目前会计学界对资产的代表性定义有:一是强调资产是未来的服务或预期未来的经济利益,认为资产是某一主体所拥有的或可控制的可能的未来的经济利益,这种可能的经济利益的拥有或控制是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已经发生的结果,如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定义。二是强调资产的变现能力,特别是单独的变现能力,如由美国SEC前首席会计师Schulze提出:资产是“现金、对现金或劳务活动的要求权以及能够单独出售、变现的一些项目”。然而此定义并没有概括出资产的本质与基本特征。其所强调的资产变现能力特别是资产的单独变现能力虽然能够反映大多数资产的特征,但并不能够包括所有资产的特点,特别是商誉及其他无形资产将被排除在资产之外。而现实中,由无形资产、人力资源及其所联结的企业全部经济资源作为一个整体在经济活动中日益突出的作用来看,此项定义是不可取的。三是强调资产是财产的权利,突出资产的法律特征,如美国Richard A Samuelson认为,资产是“财产权或财富未来服务的权利”,认为资产既有所有权,也有使用权,二权可分离,因而资产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既可以成为所有者的权利(如出租资产的租金收入),也可以成为使用者的权利(如租入资产在使用中取得的效益)。该定义可以看作是对FASB的重要补充。
从上述定义中可以发现,第一种定义较全面,也是目前我国新会计准则所采纳的定义,较之前更强调了资产是“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新准则对资产定义的修订,暗含了资产的认定标准:即它是预期可能的未来的经济利益;此项未来的经济利益是企业拥有和控制的;由企业所拥有和控制的未来的经济利益是由于过去的交易事项的结果。新准则对资产定义的修改突出了第一个标准,认为其代表了资产的本质特征。但一个完整的定义要求资产同时具备三个特征,而按照资产定义的第三个特征,某些金融衍生工具就不一定符合资产的定义(葛家澍,2000)。因为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过程往往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从签约期到结算期,权利、义务、风险与报酬不但没有完全转移,甚至可能互相转化,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合同的订立不同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至多只能代表交易或事项的开始。因而建议把“过去的交易或事项”中的“过去的”取消,这样“交易或事项”既包括过去的,也包括现在的甚至是未来的,更准确地反映现实经济生活中企业资产的本质特征(葛家澍,2000)。
二、会计思路的转变:从面向收益到面向资产
向信息使用者提供量化的、以财务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是会计信息系统实现其目标的直接手段,这个生成量化信息的过程就是会计计量。会计计量的发展水平标志着会计信息系统的发展水平,本质上会计就是一个计量的过程。承担会计系统的核心职能的会计计量,在长期的发展中形成了两个不同的计量重心:以资产负债表为主的计量和以收益为主的计量,会计上分别称为资产计价(assets valuation)与收益决定(Income determination)。前者是对资产、负债(负资产)进行计价,通过“资产-负债=净资产”的方式来反映主体的经营活动;后者是借助于计量收入、费用,通过和费用配比的方式确定收益,以达到计量主体的经营成果(业绩)的目的。资产计价的过程,同样也可以达到收益决定的目的,即通过对期初与期未净资产的计价,两者之差即可得本期收益。
20世纪中期之前,国际会计学界一直把收益的确定作为会计计量工作的核心,因而收益成为会计计量工作与理论研究的出发点,然而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会计学界开始将资产作为财务会计的核心概念,通过对资产的严密界定,逐步建立一个完整的财务会计与报告理论框架,因此资产转而成为会计理论研究的出发点。由于财务报表的基本组成要素相互联系、浑然一体,共同形成财务报表内容最基本的架构,以“资产”为核心与从“收益”概念出发并无本质区别,但体现了会计工作思路由静态的、面向历史的经营成果的计量向全面地反映动态的、面向未来的经济利益的企业资产真实价值的报告的转变,从而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正确评估企业整体价值提供最有效与可靠的依据。会计计量由“收益决定”向“资产计价”的转变,首先是会计工作重心由“收益”(利润)向“现金流”的转变过程,这是经济生活的日益复杂导致在权责发生制下会计利润与现金流的日益背离所致。在权责发生制下,按经济业务发生为标准,与该项经济业务对企业实际造成的现金影响是无关的。如果是市场经济初期,经济关系较为简单,同时商业信用良好,权责发生制会计所确定的会计利润会有等额的现金流入。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与实际现金收支的时间相差越来越大(如预付、分期付款、售后回租等),以及权责发生制本身所固有的各种应计、递延、分配、摊销等程序,导致权责发生制会计利润与相应的现金流量数量上的差异增大;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风险与不确定性,使得很多经济业务在权责发生制会计下形成了收入或费用,但相应的现金流入或流出可能永远也不会发生(如坏账和资产减值等)。1992年国际会计准则公布了现金流量表,取代原有的财务状况变动表,认为现金流信息才是投资者决策最有用的信息。但现金流量表仍然是面向过去的,而不是面向未来,仍不能提供对未来决策更相关的信息,因为所评判的企业价值――全部经济资源的价值在于未来现金流量的贴现值。会计思路由计量“收益”向计量“资产”的转变,与企业财务管理与财务目标认识的阶段性发展相吻合。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所有权与经营权的进一步分离,企业财务管理初期以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发展到每股盈余最大化,再到现在的以实现企业价值与股东财富最大化为目标。股东作为企业的所有者创办企业的目的是扩大财富,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就是股东财富的最大化。企业的价值在于它能给所有者带来“未来”报酬,包括获得股利和出售其股权换取现金。这正如商品的价值一样,企业的价值只有投入市场才能通过价格表现出来,即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基于市场信息的评价。对收益的计量,是把企业放入静态的环境考察,评价企业经营决策者的管理工作是否实现了企业利润的最大化;随着经济生活的日益复杂,会计信息使用者认识到现金流入流出与依托于企业资产的整体组合与运作的未来经济利益所决定的企业资产价值,才是对投资决策最有用的信息。资产(包括全部经济资源)的未来属性,意味着资产价值的计价必须把企业的经济资源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进行考察。如特殊行业的专用配套设备、现代经济生活中日益显现的商誉、无形资产和人力资源,尽管可以由一个企业“交换”到另一个企业,但一旦脱离了企业载体也就失去了经济意义。因此新会计准则不再把资产作为独立的个体,如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首次引入了“资产组”的概念,即对于不能独立产生现金流量的资产,应当按其所归属的资产组为基础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减值损失。如矿山、治炼厂等拥有的专用运输资产(铁路、专用运输车等),不能独立于企业而产生经济利益的流入,因此需要把这类专用设备放在其所属的资产组中考察。由此可见,新会计准则在“资产组”问题上仍然是保守的,仅在资产减值测试中强调资产的整体协作意义,而没有对一般性资产的计价过程强调其在企业运营中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价值。同时商誉也只有在合并会计中才得以计价和反映。
三、资产计价的选择:会计准则对理论与现实的均衡
既然“未来的经济利益”是资产的一项重要特性,那么对资产计价时应该体现这一特性。而现行的资产计价方式,都是以实际成本(历史成本)为主,其改良的模式是用重置成本或现行成本加以代替。事实上,对资产的历史成本的计价,也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对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但这不同于公允价值的“重新开始计量”,资产既可能发生减值也可能增值,只是对原始价值的调整,一般对资产计价产生的是减值影响。因此,对资产的会计计价出现了定量的时点放在现在甚至过去,而定性则面向未来显示出理论与现实操作的矛盾,因此会计准则则总是努力调和理论与现实的矛盾。会计信息首先要求具有客观性,即对资产计价须符合可靠性原则,要求计价的结果具有可验证性与公允性。可验证性要求在选择会计方法、确定会计计量模式时,考虑唯一性和可重复性。然而资产未来的服务潜力(即真正代表未来可能经济利益的流入)予以计量不符合可验证性规定。因为对未来可能经济利益流人的计量需借助大量的预测,并依此做出预测的各种参数存在种种不确定性,所以不同的人、不同的时间以及不同的环境对同一资产做出的预测不是唯一的。而对于计量的公允性,以过去发生的交易和事项作为属性(一种存在)比以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属性(一种预测或可能)更能经得起公允性的检验,其明显不公允的空间或被批评为不公允的可能性要低得多。同时,在可操作层面上,与未来现金流量相比,历史成本资料易于取得,运行成本最低。因此,考虑到现实的种种限制,在计量属性的选用上,历史成本将会被优先考虑。理论上公允价值是最科学的计量属性,但其本身也是一个较抽象的概念。“一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是指在自愿双方的现行交易中能用来买进或销售(或结算)的金额,这是指这些金额不是被迫或清算销售状况发生的”(FASB,1999),但在实际中往往缺乏可操作性。尽管如此,对资产计价采用公允价值仍然是今后会计准则修订与努力的方向,因为现代经济生活要求会计报告所提供的企业资产计价方面的信息,能够为评价整个企业价值提供最直接与最有效的依据,而公允价值的计价方式能做到,这是因为首先,它不是计量投入资本运动,而是计量资本的预期增值,即面向企业的产出;其次,若资产、负债都能按公允价值计量,则财务报表将能反映一个企业现在和未来的价值,而不是局限于反映成本,解决了经济学与会计学在计量企业资产和净资产上的长期分歧。最后,公允价值的普遍使用,将使财务记录和财务报表传递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动态信息。
随着金融工具大量创新与应用,企业出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从而要求各国的会计准则趋向于采用公允价值予以计量。但出于可验证性与可操作性的考虑,把公允价值具体化时又出现多种可能:如果现有商品市场交易活跃,则以现行市价作为公允价值;如果市场不够活跃,或不存在类似的市场,就需要用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来探求公允价值。这也就是新会计准则调和理论与现实的差距所作出的遵从实务的折衷选择。同时资产本身的复杂性决定了对其计量属性的多重性的并用,即对不同资产采用历史成本或公允价值的计价方式。资产计价的公允价值法由于缺乏可验证性,防止资产计价过程中人为操纵成为会计准则制定的难题。新准则对资产
减值所作的禁止转回的规定,不符合公允价值所要反映的资产的未来属性,但却是防止利用资产未来属性不确定性进行会计操纵现时的无奈之举。
四、资产计价:现实与理论的协调选择
版权 著作权
摘 要
随着机行业及互联的,由大量信息汇集而成的数据库的价值日益显现。,美国已经
成为数据库的收益大国并从这一行业掘到大量黄金。一个成功的数据库,虽不一定具备独创性的编排,但无疑
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开发成本有时十分巨大。数据库的一次开发、多人多次使用符合市场经
济的资源配置原则,因此发展迅猛。但是,由于组成数据库的信息多不符合“作品”的条件,且大量的数据库
也不符合“独创性”要求,因此,许多数据库无法以版权进行保护。在这种法律真空下,各个国家采用了不同
的予以补救,许多国家已单独立法。我国在这方面还很落后,虽然我国新著作权法将“汇编作品”予以明
确,并包含了由不符合“作品”条件信息组成的数据库,但这一层面的立法显然与数据库的发展不相适应。这
一状况必然我国数据库行业的发展,从而带来部门经济的落后。本文通过对数据库定义的论述、数据库的
特点及分类、各国数据库法律保护现状的介绍与评析、我国数据库法律保护的现状介绍与评析,提出了我国目
前数据库法律保护存在的及解决思路,并提出了仍需解决的问题,以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引起我国法
学界对数据库法律保护的重视。
正 文
数据库(database)原为计算机行业的专业用语,其本质是数据的排列、集合,该排列、集合可被查询、
调取。在计算机行业中,各计算机语言均有对数据库处理(如:数据的排序、查询、录入、修改、删除)的专
用算法,随着计算机及网络的发展,数据库日益成为一种重要的资源。股票信息库、客户信息库、投融资信息
库等商业信息汇集更是有着极高的经济价值,这些信息的汇集,无疑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并最终给使用
者带来巨大的利益。市场经济是资源配置经济,数据库这一资源,在市场经济中也必然要找到其最佳配置。因
此,对数据库一次开发,多次、多人的有偿使用必然被市场所接受。然而,如果这一资源优化配置方式得不到
合理有效的法律保障,就会带来阻碍资源优化,阻碍生产力发展的状况。目前,世界各国对数据库法律保护的
努力也充分说明这一点,我国学者也在几年前开始对这方面进行探讨。目前,数据库已不再是计算机领域
的热点,而成为法学领域的一大热点。
一、数据库及数据库权利概述
(一)数据库的定义
数据库一词并非我国自创的词汇,而是随着计算机一同输入我国。其原为database。在传入后,我国
计算机界一直将其翻译为“数据库”。但从其英文本义及法学角度,称其为“资料库”更为合适。对于数
据库的定义,主要有如下几种。
1、一般意义上的定义:信息的集合即为数据库。
2、计算机行业:存储于计算机中,按一定顺序排列的大量信息集合,该信息集合可被有条件的调用。
3、欧盟《数据库法律保护指令》:数据库是指独立的作品、资料或者其他材料的汇集,这些独立的作品,
资料或其他材料以系统的或有条理的方式整理过,并可用或其他方法单独得到。
4、美国HR2652、HR354提案:以信息汇集代替数据库,定义为“为了把分散的各条信息集中在一处或通过
一个来源,以便使用者可以得到它们的目的,被收集和整理了的信息。”
5、我国学者:数据库是根据一定的目的和要求,按照一定的方式,经过一定的筛选,进行系统的编排而形
成的一个信息的有机统一体;其是版权作品或版权作品之外的其他们信息材料,可以通过电子手段或其他
手段单独进行访问从而满足用户需要。(见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1知识产权文丛P311董炳和著、郑成是
主编及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9电子商务法律规范)
6、我国新著作权法: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编排
体现独创性的作品。
上述定义涵盖范围差异极大。其中,外延大的当属一般意义上的定义及美国的定义。外延小的为欧盟及我
国部分学者所下定义。二者差别主要在于整理、系统化及条理化上。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大量信息的集合为数
据库,那么,是否只有经过整理的、系统化及条理化的集合才能定义为数据库呢?定义只是对一个事物质现实
情况的描述。因此,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考察数据库的现实情况。
从现实情况出发,有必要对数据库的发展做一回顾。在数据库产生初期,人们为了工作方便,将一定的数
据进行整理,并进行排列,形成一种系统(如电话号码本)。此时,计算机并未出现。在这一时期,只有被整
理、编排过的信息集合才被称为数据库,一堆零散的信息是无法构成数据库的。但随着计算机的出现,对数据
的排列,查询均由电脑完成。此时,数据在磁盘上的排列是由计算机完成的,人并不干预数据的排列,在互联
网高速发展并进入人们生活后,这一状况又有了重大改变。诸多数据集合,如客户信息、股票市场信息是通过
网络自动收集的,在客户提交基本情况信息或通过股票交易软件获得股票实时行情后,数据库便形成。在
网络,数据库并不以整理、排列为条件,因此数据库应作如下定义:
数据库是指按一定方式组合在一起的信息集合系统,该系统内信息可被单独或分组调取、利用。
在明确数据库的定义后,随之而来的就是数据库的特点及分类。
(二)数据库的特点
数据库的特点可以为以下几点:
1、数据库是一个系统,即具有系统性。
数据库是由大量信息组成的信息集合。一堆信息在未被集合前,并不构成一个数据库,而是杂乱堆砌在一
起(如图书馆中堆放的书)。但以特定的方式组合构成系统后,才可构成数据库(如对堆砌的书分类汇编)。
2、数据库内容为信息
信息,是一个较新的概念。依照shannon(信息论创始人)所下定义:信息是从一系列所给出的符号或信号
中选出的一个符号或信号的统计概率。信息分为实体信息与非实体信息。其外延包括事实、资料、作品等等,
在这些信息中,一些是他人享有权利的资料,(如著作权、商标权等)一些是无特定权利的人的资料。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