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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时间:2023-05-24 14:3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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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第1篇

一、基本情况

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正处于春节前后和“两会”之前,工作比较多,任务比较重,加之春节放假,时间又比较紧,为了确保各个环节的工作顺利开展,保证取得预期成效,市煤炭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整改落实阶段工作安排(淄煤党发〔2009〕2号文件),扎实做好整改落实、为民办实事、推进体制机制建设等各项工作。市煤炭局制定了县级领导挂靠联系点制度,局长、党组书记路跃成挂靠煤矿安全监管任务较重的张店和淄川两个区煤炭局,其他县级领导每人挂靠3个煤矿,按照联系点制度的安排,县级领导深系单位悉心指导工作。坚持学习实践活动和业务工作统筹安排,相互促进,元旦春节期间加大了煤矿安全监管和执法稽查工作力度,确保了节日期间全市煤矿实现安全生产,筹备组织召开了全市煤炭工作会议,总结去年工作,分析存在问题和当前面临形势,部署今年任务,省煤炭局卜昌森局长和市政府刘有先副市长亲临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我市煤炭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春节前夕集中开展了送温暖活动,走访慰问结对扶贫村和离退休老干部以及职工遗属,为他们送去了节日物资。把加强学习宣传贯穿始终,在市局网站设置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栏,及时转载人民日报系列评论和刊发各类学习资料和动态信息,精心编辑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简报,截至目前已编辑27期。

二、主要工作

按照市委的部署,重点做了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研究制定目标明确、措施具体的整改方案。市煤炭局把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作为整改落实阶段的中心环节,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统筹协调,分管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狠抓落实。针对前两个阶段梳理出来的问题,特别是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以及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心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组织整改。1月17日,市煤炭局以淄煤党发〔2009〕4号文印发了整改落实责任分工,把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措施目标化、具体化、责任化,做到“四明确一承诺”,即:明确突出问题、明确整改目标、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对整改落实要向党员、群众作出公开承诺。各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结合各自分工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二是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市煤炭局整改方案涉及六大项整改事项22条整改措施。按照整改方案,各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单位选准突破口和切入点,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多措并举,集中精力加以解决。能够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需要党组出面协调的,党组成员全力以赴,大力支持。在解决突出问题中,市煤炭局注意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务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整改方案和解决措施都在市煤炭局网站进行了公示,市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毕和即将整改完毕的有12项,限于种种原因尚未整改的有10项。

三是抓紧完善安全监管长效体制机制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做好“废、改、立”工作,出台了“安全型煤矿”升级达标意见(实际废止了原来的验收标准);修订了《××市煤炭管理办法》,已报市法制办,对市煤炭局规章制度进行了梳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出规划,分清轻重缓急,抓紧工作。截至目前,文件废止1件,修订3件,新制定3件,体制机制建设初见成效。

四是做好总结和群众满意度测评的准备工作。整改落实阶段即将结束,按照上级要求,2月中旬左右在总结学习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对党组领导班子和所属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情况要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为此,市煤炭局及早动手,起草准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情况的总结报告,为召开总结大会做好准备,以进一步推动学习实践成果向安全生产工作实践转化。

三、主要特点

一是高度重视整改落实阶段工作。路跃成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非常重视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按时参加市委组织的各种会议,并及时向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传达;分管领导和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安排,保证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保证学习实践活动的广泛深入,并取得圆满成效。

二是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切实可行。××市煤炭局整改落实方案主要依据了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所列的18个问题,并参考了领导班子个人查找的问题;同时,吸收了局领导班子2008年度述职报告所查找问题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有先以及市煤炭局局长、党组书记路跃成在全市煤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内容中所涉及到的问题。这两个报告、两个讲话都是经过反复征求意见,反复召开会议,反复修改完成的,集中了领导和群众的集体智慧,查找的问题全面深刻,相应的措施具体全面。

三是解决突出问题务求实效。解决问题力求紧密结合全市煤炭工作实际,例如,结合2009年“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主体活动,进一步细化分解和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出台《煤炭系统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办法》和《县级领导干部挂靠联系点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强化了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的安全意识和岗位责任。

四是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积极稳妥。无论是修订《××市煤炭管理办法》还是“安全型煤矿”标准升级,都建立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符合全市煤矿工业管理的实际,符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因而获得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例如,把“安全型煤矿”升级和国家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结合起来,出台《安全型煤矿建设升级达标实施意见及验收标准》,必将促进全市煤矿实现从井下系统到地面设备设施的安全水平再提升。

四、存在不足

一是理论武装工作需要加强,二是集中学习交流时间较难确定,三是支部对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措施不够完善,四是督查工作有待加强。

第2篇

一、基本情况

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正处于春节前后和“两会”之前,工作比较多,任务比较重,加之春节放假,时间又比较紧,为了确保各个环节的工作顺利开展,保证取得预期成效,市煤炭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整改落实阶段工作安排(淄煤党发〔2009〕2号文件),扎实做好整改落实、为民办实事、推进体制机制建设等各项工作。市煤炭局制定了县级领导挂靠联系点制度,局长、党组书记路跃成挂靠煤矿安全监管任务较重的张店和淄川两个区煤炭局,其他县级领导每人挂靠3个煤矿,按照联系点制度的安排,县级领导深入联系单位悉心指导工作。坚持学习实践活动和业务工作统筹安排,相互促进,元旦春节期间加大了煤矿安全监管和执法稽查工作力度,确保了节日期间全市煤矿实现安全生产,筹备组织召开了全市煤炭工作会议,总结去年工作,分析存在问题和当前面临形势,部署今年任务,省煤炭局卜昌森局长和市政府刘有先副市长亲临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我市煤炭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春节前夕集中开展了送温暖活动,走访慰问结对扶贫村和离退休老干部以及职工遗属,为他们送去了节日物资。把加强学习宣传贯穿始终,在市局网站设置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栏,及时转载人民日报系列评论和刊发各类学习资料和动态信息,精心编辑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简报,截至目前已编辑27期。

二、主要工作

按照市委的部署,重点做了以下四项工作:

二是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市煤炭局整改方案涉及六大项整改事项22条整改措施。按照整改方案,各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单位选准突破口和切入点,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多措并举,集中精力加以解决。能够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需要党组出面协调的,党组成员全力以赴,大力支持。在解决突出问题中,市煤炭局注意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务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整改方案和解决措施都在市煤炭局网站进行了公示,市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毕和即将整改完毕的有12项,限于种种原因尚未整改的有10项。

三是抓紧完善安全监管长效体制机制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做好“废、改、立”工作,出台了“安全型煤矿”升级达标意见(实际废止了原来的验收标准);修订了《**市煤炭管理办法》,已报市法制办,对市煤炭局规章制度进行了梳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出规划,分清轻重缓急,抓紧工作。截至目前,文件废止1件,修订3件,新制定3件,体制机制建设初见成效。

四是做好总结和群众满意度测评的准备工作。整改落实阶段即将结束,按照上级要求,2月中旬左右在总结学习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对党组领导班子和所属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情况要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为此,市煤炭局及早动手,起草准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情况的总结报告,为召开总结大会做好准备,以进一步推动学习实践成果向安全生产工作实践转化。

三、主要特点

一是高度重视整改落实阶段工作。路跃成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非常重视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按时参加市委组织的各种会议,并及时向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传达;分管领导和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安排,保证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保证学习实践活动的广泛深入,并取得圆满成效。

三是解决突出问题务求实效。解决问题力求紧密结合全市煤炭工作实际,例如,结合2009年“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主体活动,进一步细化分解和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出台《煤炭系统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办法》和《县级领导干部挂靠联系点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强化了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的安全意识和岗位责任。

四是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积极稳妥。无论是修订《**市煤炭管理办法》还是“安全型煤矿”标准升级,都建立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符合全市煤矿工业管理的实际,符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因而获得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例如,把“安全型煤矿”升级和国家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结合起来,出台《安全型煤矿建设升级达标实施意见及验收标准》,必将促进全市煤矿实现从井下系统到地面设备设施的安全水平再提升。

四、存在不足

一是理论武装工作需要加强,二是集中学习交流时间较难确定,三是支部对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措施不够完善,四是督查工作有待加强。

第3篇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评议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全县七个乡镇、县直部门和企业、通过走访人大代表、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征求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与建议。七月十二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领导小组根据在乡镇、县直部门征求的意见和建议,反馈我局意见和建议五个方面,对此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门会议,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反思的基础上,就五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如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县人大工作评议工作的有关精神,把抓好整改意见的落实作为接受县人大监督、全面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的突破口。通过整改,进一步强化全局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和争先创优意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为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好的安全保障。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关于“加大安全生产和安监局职责职能的宣传力度,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调动社会方方面面力量共同参与、支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问题。

整改措施:

1、继续采取广大群众喜闻乐观的“文化体育搭台,安全唱戏”的形式,广泛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和本局职责,提高全民安全的意识。编排一系列以安全为主题的文艺节目,送戏下乡下矿,开展安全文化的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厂区、进矿区活动,举办一次“安全杯”体育大赛。

2、在安全生产月期间,举办一次千人规模的应急救援大型演习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各矿山企业、各相关单位共同参与,提高全社会应对突发性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

4、在报纸、电视和网络上开办安全专栏,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宣传。把“安全信息网”办成一流网站,搭建安监部门与各企业和广大关心支持安全工作的人民群众沟通交流的平台。

5、在所有矿山企业建立大型电子显示屏,面向矿山工人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丰富矿工业余文化生活,寓教于乐,建立矿山高科技安全宣传平台。

6、邀请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乡镇人大主席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到我局和矿山企业视察,全面和实地了解我局近年来的实际工作情况。

责任领导:

责任人:

(二)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检查,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逐步建立安全生产监管的长效机制,控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

整改措施:

1、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载体,建立健全县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状、县乡领导安全包保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完善问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全县上下齐抓共管的新格局。

2、打好瓦斯治理攻坚战。进一步完善全县数字化瓦斯远程集中监控系统,建立行之有效的瓦斯隐患预警机制,坚决杜绝煤矿重特大事故,稳定全县安全生产大局。

3、每年开展四次以上的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民爆物品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单位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努力实现全县事故总量的逐年下降。

4、加快科技兴安进程。努力提高全县矿山企业机械化、数字化、现代化生产和管理水平,从根本上扭转高危行业事故多发的严竣局势。

5、完善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好我县省级应急救援骨干基地,努力打造国家级应急救援基地,提高抵御各类突发性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万一发生事故,能把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责任领导:

责任人:

(三)关于“加强与有关单位、乡镇的联系和沟通,建立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分片联系办法,提高指导服务的实效。”的问题。

整改措施:

1、继续完善县级领导包乡镇的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完善局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督查、指导和协调力度,强化监管责任,提高管理效率。

2、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全会,充分发挥县安委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职能。

3、每年组织一次为期一周的县乡安全监察员封闭集训,加大安全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县乡安全监管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责任领导:

责任人:

(四)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加强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县委“六个禁止”、县政府“十个不准”和县安监局“八不准”,抓好安监队伍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的安监部门形象。

2、倡导“六个不让”的工作作风。“不让事情在我手里延误,不让文件在我手里积压,不让工作在我手里中断,不让差错在我手里发生,不让办事人员受到冷落,不让安监部门的形象受到影响。

3、提高安全服务水平。大力推行首问服务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审批时限,为服务对象最大限度地提供优质快捷的安全服务。

责任领导:

责任人:

(五)关于收费的问题:一是要加强与县直相关部门的协调,规范和完善矿山设备仪器的“校、核、验”服务;二是完善安全生产培训方式,提高效率,降低费用;三是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监控设备供货中介机构的价格服务监管,做到物美价廉。四是加大矿山安全服务项目,服务费用政策宣传做到公开透明。

整改措施:

1、本局对矿山仪器设备没有校核验收费服务项目,但要加大与县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力度,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2、关于安全生产培训及费用的问题:一是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将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请到开展专门培训,为企业节约食宿费和往来交通费;二是县安全生产协会积极申请相关培训资质之后,实行小班常年培训,既为企业节约费用,又不影响企业生产。

3、加大科技兴安的力度,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是减少安全事故的根本举措。安全生产瓦斯监控设备是具有安全准入标志的专用产品,为了县域联网,所有型号必须配套,一般产品不能代替。我局要向企业多做解释工作,积极支持和鼓励企业就价格问题和厂家协商,县安监局加大对其服务项目及价格进行全方位监管。同时加大对安全生产服务项目服务费用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公开透明。

4、关于矿山服务项目费用问题:我局编印安全生产服务指南,让服务对象充分了解安全生产服务项目及服务费用的政策和法规。

责任领导:

责任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人大工作评议整改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为副组长,把整改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工作日程,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二)明确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志国为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股室和二级单位负责人为具体承办人,确保每条意见和建议有人抓、有人管、有人督办。

第4篇

一、1-6月我县安全生产运行状况

2009年1-6月,××县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12起,死亡6人,直接经济损失213.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4起、死亡人数持平、直接经济损失减少199万元。分行业为:煤矿事故4起,死亡4人;非煤矿山事故1起,死亡1人;道路交通事故3起,死亡1人;火灾事故4起,无人员伤亡。分乡镇为:中城镇发生事故3起(全是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人;板栗乡发生事故4起(火灾事故3起、煤矿1起),伤亡1人;新滩镇发生事故4起(煤矿3起,火灾1起),死亡3人;会仪镇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

二、扎实推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为确保2009年既定目标的顺利实现,我县坚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基础、企业安全管理是前提、专项整治是重点、事故查处是保障”的工作方针,扎实推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一)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强化落实整改措施。3月24日,××县安委办以绥安发﹝2009﹞3号文下发了《关于切实抓好××县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深刻汲取永善县“3.18”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按照3月23日市政府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和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从4月1日到7月10日在全县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为期100天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检查活动。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严格按通知要求认真落实两个主题责任,切实开展隐患排查。到目前为止,共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454条,已整改445条。其中:道路交通排查出安全隐患16条,已整改14条;煤矿企业排查出安全隐患325条,已整改320条;非煤矿山企业排查出安全隐患40条,已整改38条;消防安全排查出安全隐患16条,已整改16条;特种设备领域排查出安全隐患52条,已整改52条;烟花爆竹排查出安全隐患3条,已整改3条;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领域排查出安全隐患2条,已整改2条。对已排查出,但一时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安全隐患,均已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及时落实了整改资金和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人,制定了监控和应急预案。

(二)促进重点企业安全管理,严把验收关。今年,我县把促进煤矿、非煤矿山等重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了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重要内容之一来抓紧、抓实。主要通过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培训、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和组织相关部门对重点企业进行反复督查等形式,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现已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在今年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中,我县明确规定,只要企业存在生产经营证照不齐、不符合技术规范开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距离现有公路50米内开采,严重影响公路正常通行、在海拔381米以上,影响绥水路复建、未缴清相关税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等情况之一的就坚决不予验收。

(三)扎实开展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为切实做好2009年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县交通局、交警队等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狠抓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县交通局分别出台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春运前”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县交警大队分别出台下发了《2009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案》、《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同时,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在春节和县“两会”、“五一”期间先后组织开展了涉及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由县公安交警大队和县运管所密切配合,在春节和县“两会”、“五一”期间重点对客运市场安全运行进行了大检查、大整顿,共处罚带病运行和超员载客短途面的12辆、乡村公路客货混装车辆5辆;督促整改长途客车安全隐患2条、客运站安全隐患1条。为认真汲取永善“3.18”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县政府办以绥政办电﹝2009﹞1号文紧急下发了《关于做好我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紧急通知》,3月24日,××县安委办又以绥安发﹝2009﹞3号文紧急下发了《关于切实抓好××县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再次重点对××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按照政府和县安委办的通知要求,县交警、运政、路政等相关部门加大了路检路查力度,严厉打击三无车辆、超员超载车辆、违章违规车辆和带病运行车辆,严查事故隐患,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努力消除潜在隐患。同时,严格“一盯一”、“一帮一”的监管措施,按照户籍管理方式,建立农村客运机动车及驾驶人登记管理台帐,实行“一车一档”。客运企业、客运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客运车辆迅速开展了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并禁止运营客车晚22时至凌晨6时在辖区公路上通行。同时,加强对事故黑点的监控,对一时难以完成改建、改造的危险路段和事故“黑点”,要求增设交通警示标志等临时性安全设施,加强巡逻管理,实行重点防控。对道路养护、作业施工、设施维修涉及行车安全的,责令施工单位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坚决消除道路施工路段的安全隐患。加大对客运码头和轮渡船只的巡查力度,严禁船舶带病运行;强化签单发航制度,严防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上船。二是加强矿山安全监管。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矿山企业春节复产复工的要求,各职能部门要严格履职,强化对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县安监局加强了对非煤矿山安全的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同时,按照市安监局《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的通知》精神,指导督促非煤矿山企业推行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中深孔爆破、机械通风等先进开采技术,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县煤炭工业局深入汲取“2.16”、“3.23”顶板事故教训,加大了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力度,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制度,围绕“一通三防”和顶板管理、瓦斯监测监控,抓好重大隐患的排查整改,严防瓦斯事故和顶板事故的发生。县国土局强化了对探矿点的安全监管,严禁探矿点在探矿中建矿、在探矿中采矿。三是开展县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为确保县“两会”期间社会和谐稳定,我县于2月18日—24日组织消防、安监、文体、工商等部门对县城内商场、宾馆、饭店、网吧、歌舞厅、重点学校、医院、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消防安全进行了专项整治,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16份;同时对老城区消防栓进行了检修,修复消防栓12个。三是开展危化品企业安全经营专项整治。通过对4家加油站的检查,排查出安全隐患2条,已全部督促整改。四是开展烟花爆竹销售市场专项整治。春节期间,我县先后3次组织开展了烟花爆竹销售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对县域内1个二级批发公司和140个零售销售点烟花爆竹存储、销售安全进行了全面检查,取缔无证销售点1个,没收非法销售火炮30余挂。

三、严格复产验收标准,认真做好复产验收工作

为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营造和谐、安定的节日气氛,按照上级要求,我县对煤矿、探矿点和非煤矿山等企业下发了停工停产的通知,要求各企业在春节期间停止生产,节后向相关部门提出复工申请,经县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组织生产。节后,县安监局、煤炭工业局、国土资源局分别派出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复工条件对提出复工生产的企业进行逐一验收,凡是验收不合格的企业,一律不得组织生产。到目前为止,各企业都已通过验收并已经开始组织生产。

四、认真部署春节、“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为切实做好春节、“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委办分别下发了《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务必要进一步树立“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和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清醒认识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深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严密监控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坚决杜绝失控漏管;分管安全的领导亲自督促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并立即组织开展了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同时,各行业和领域主管部门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周密细致的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强化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了春节和“五一”期间无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五、认真做好六月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

今年,我县“六月安全月”活动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县委常委、副县长康泗洮在××电视台发表了安全生产电视讲话;二是县委宣传部、县安监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等部门在县人民广场举行了“六月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疑难问题等形式对《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读本》、《用电常识》、《消防知识》等进行宣传,并在县城主要街道、乡镇沿公路主干线和重点企业书写大幅标语32条,办专栏1期。

六、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从上半年全县安全生产运行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全社会的安全意识还不强。一是政府层面,存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的问题,少数地方仍然存在重发展轻安全的现象,抓安全生产往往停留在会议室、文件中、口号上,强调得多,落实得少;二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政府部门有的也存在重视不够的问题,责任意识不强,安全工作不能与主要业务工作同时考虑、同时部署;三是企业层面,不少企业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安全的问题比较突出,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因地位、条件、机制、经费等限制,难以发挥其应有作用;四是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意识淡薄,许多生产安全事故都是因为从业人员的“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五是民众的安全意识普遍较差。全社会安全法制观念不强,大多数民众不懂安全常识,自我防范能力较差。

(二)安全基础工作依然薄弱,事故隐患还大量存在。企业安全投入不够,管理水平落后,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培训不足,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差,安全保障能力偏低。虽然排查治理了大量安全隐患,但仍然存在事故隐患常查常有现象,一些重大隐患的治理还不到位。

(三)安全监管的手段和方式还需创新。安全监管中抓一般性检查多,综合治理少;偏重事故查处,全方位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够,特别是如何用事故教训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力度和效果还有差距;传统监管方法多,运用安全管理新知识、利用科技手段监管不够,安全科技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发挥不够,将安全科技转化为安全保障能力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安全监管队伍不适应监管工作需要。一是我县安监机构在人员、装备上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随着移民迁建工程的启动,我县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压力加大,现有监管人员和装备不能满足当前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二是现有队伍知识结构不尽合理,专业人员缺乏,业务素质不高。三是监管制度化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推进。

下步工作打算:一是坚持把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有机结合,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继续强化落实煤矿、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措施;集中力量开展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专项行动。

二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培训,稳步提升执法监察水平。

三是巩固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新机制;探索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重奖重惩制度。

第5篇

今年是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第二年,是巩固和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关键性的一年,为持续推进活动开展,在活动开展中做到“四真“,即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活动“真推”、企业法人代表“真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真做”、安全级别评定“真实”,并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行具体化和量化。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指导思想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在市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政府统一领导、行业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企业得以有效落实为目标,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积极推进、强化约束措施,确保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顺利开展,为我镇营造安全生产环境打牢扎实基础。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分类整改实现:一是提高“主体责任”单位法人及工作人员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学性;二是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单位基础,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规范管理水平,逐步走上制度化管理;三是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提高,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技术保障能力,打牢企业本质安全基础。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制度。各企业、相关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活动负总责。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是落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的重要体现,要把开展落实“主体责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好,督促引导本辖区、本行业参与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各单位要落实好三项工作制度: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领导小组成员会,对阶段性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提出具体措施;对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部署实施。每季度召开一次联络员会,汇报开展工作的进度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有的放矢地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检查制度:将开展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评。督办制度:对活动开展措施得力,工作力度大,进度快的单位要给予通报表扬;对开展活动缓慢,工作措施不落实,活动流于形式的要责成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落实奖惩。

(二)加大宣传教育,扩大活动覆盖面。一是继续开展广泛宣传,进一步让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单位所认知,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标语等宣传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现实意义,使活动内容深入人心。二是继续加大教育培训,突出抓好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通过教育培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完善内部安全监管体系,提高企业自身安全管理水平。

(三)夯实基础,督促隐患治理。根据《市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工作方案》中“A级抓巩固,B级抓提升,C级限期整改,D级给予挂牌督办”要求,对不同级别进行分类指导。对级别评定过程中发现的隐患进行分类:对一般事故隐患应督促企业立即组织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对存在问题多、整改难度大的企业,应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诊,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确保整改措施有效落实。对D级企业,应报政府挂牌督办,责令其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整顿,限期完成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使其不能完成整改或整改无望的企业,将依法予以取缔。

对在建项目,各行业主管部门应督促企业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对已投产但没有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督促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将报请市政府依法实施关闭。

(四)利用约束措施,促进活动有效开展。各单位应形成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合力,根据不同的级别等级,采取不同约束措施和执法频次(对未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活动的企业2010年应全部纳入参评)。对C级企业:市政府安办函告相关部门及企业开户银行;相关部门应暂缓其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改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及财政专项资金的审批;暂停其各级劳模评选资格;取消其“安康杯”、“平安企业”等评选资格。对D级企业:市政府安委会函告相关部门及企业开户银行;在当地新闻媒体公布。相关部门暂扣其有关行政许可证照;责令其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整改,整改期满仍未达到要求的,由政府依法予以取缔;取消其所有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和评优评先资格。

(五)规范档案,做好一企一档管理。各企业、有关部门应对级别评定情况逐家分类登记、造册建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按照“主体合法、组织保障、宣传教育、安全权益、规章制度、安全条件、隐患治理、事故管理、应急管理和行业特殊要求进行分类归档,并及时更新,落实一企一档。

第6篇

 根据省经信委皖经信煤炭函【2011】1157号文件通知要求,现将我市煤矿安全生产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   全市小煤矿基本情况

1、个数与分布:我市目前现有矿井12处,按行政区域分:宣州区5处、广德县5处、泾县2处;按瓦斯等级分:高瓦斯矿井3处、低瓦斯矿井9处,矿井总共设计能力为57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56万吨/年。

2、煤炭储量及生产:至2010年底,全市地方煤矿煤炭储量共计 939.44 万吨,可采煤层单一煤层即龙潭煤系c煤层,煤层厚度1—1.5米,煤层开采区域地质构造复杂,区域煤炭开采率低,煤炭生产量低。 2011年生产原煤大约19万吨。

3、自然灾害及安全状况:我市煤矿自然条件差,地质条件复杂,存在瓦斯、水、火、顶板、地温等各种灾害威胁。煤矿随采深的增加,地应力、瓦斯压力、地温也越来越高,煤矿自然灾害的威胁逐步加重,在这种复杂的地质条件下,我市的煤矿尤其是瓦斯矿井容易发生灾害事故,因此,瓦斯灾害事故防治是当前煤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2011年9月14日宣州鑫源煤矿(高瓦斯矿井)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4人,目前全市煤矿全部停产整改。

4、矿井主要系统和回采工艺:目前,全市煤矿都已按《煤矿安全规程》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标准建立健全了煤矿通风、监测监控、防尘、机电、提升运输、排水、通讯等安全生产系统,并积极按照省、市有关煤矿“六大系统”建设规划的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实施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煤矿技术装备方面,经过各级煤矿安全监察和监管部门的日常监察和监管,各煤矿企业都已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淘汰了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禁止使用超期服役和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电气设备,对在用安全可靠性差,不能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的设备和设施进行了技术升级和更新改造,以提高矿井装备的安全可靠性。强力推进支护改革,淘汰落后的采煤工艺和方法, 2010年底全市有条件的煤矿回采工作面都使用了单体液压支护并实施正规化壁式布采,资源回收率得到有效地提高;所有新掘巷道都坚持使用金属支护,同时对原有的木支护巷道,各煤矿企业也都制定了相应的更换计划。2011年所有生产矿井都开展了“六大系统”建设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5、煤矿从业人员及培训情况:煤矿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配备方面,我市严格安全准入,各煤矿企业都按安全资格准入条件及时安排人员到各级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对井下从业人员,要求按规定参加培训,严禁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入井作业,同时督促煤矿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标准、操作技能及自救互救等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增强了职工实际操作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全市煤矿综合整治情况

近些年来,我市在完成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和整顿关闭两

个攻坚战工作任务同时,通过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到2010年末,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生产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实现了“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要求。2010年我市进一步对照国发【2010】23号文件和省政府皖政【2010】89号文件精神加大贯彻落实力度,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1、强化组织领导,狠抓瓦斯综合治理

随着矿井开采深度增加,瓦斯压力和含量越来越大,瓦斯治理难度也相应加大。我市对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一直高度重视,并将它放在煤矿安全工作首位来抓。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了国务院、省有关文件精神,并对瓦斯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统一部署。市、县和重点产煤乡镇三级政府成立了瓦斯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工作机构,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强化了瓦斯治理监管责任,督促帮助解决本地区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二是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制定了《***市构建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实施办法》和《***市继续深入开展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印发到各级煤矿监管部门贯彻落实,从而进一步明确了整治目标、整治重点,为整治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严格实了煤矿瓦斯治理措施落实情况的定期排查、调度和通报等制度。各煤矿企业根据瓦斯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安排,针对采掘部署、系统建设、管理体系等关键环节开展了全面排查和治理,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所属煤矿企业瓦斯治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督促煤矿从严、从细排查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对有重大瓦斯隐患须进行整改的矿井,实行挂牌督办,明确督办责任。四是要求矿井必须按规定落实瓦斯防治措施,建立瓦斯防治工作体系,实现“一通三防”达标;所有煤矿都按期、按规定建设完善了煤矿瓦斯安全监控系统,并实行了数据上传,网内监控;煤矿掘进工作面按规定实现“三专两闭锁”、实行双局扇自动切换,并将煤矿瓦斯报警值下调至0.8%,提高了瓦斯管理安全系数。五是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加强了对瓦斯专项整治工作监管力度,把瓦斯治理措施落实情况纳入重点监管内容,按相关规定对达不到瓦斯治理要求的矿井,责令停产整改;对瓦斯灾害严重、拒不执行防治措施、现有条件难以有效治理的煤矿以及违法生产造成较大以上瓦斯事故的煤矿,提请地方政府实施关闭。六是督促企业加大了瓦斯治理投入,按规定提取瓦斯治理专项资金,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保障了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2、落实政策法规,推进煤矿整顿关闭

2006年全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以后,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攻坚克难,多措并举,强力推进了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一是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我市明确规定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为整顿关闭工作第一责任人,关井工作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主动抓,同时建立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层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制,一级对一级负责,工作层层落实,压力层层分解,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二是把握政策,平稳实施。国家安监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颁布实施后,我市通过政策宣传,在思想观念上形成共识,并给每个煤矿企业发放了《致全市煤矿企业业主的一封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煤矿业主理解,争取社会民众支持。市、县党政主要领导、政府分管领导以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多次深入煤矿检查工作,和企业投资人以及企业职工促膝谈心,通过形势分析、算账对比、政策引导等方法,为煤矿业主算好“经济账、政治账和人命账”,劝其权衡利弊,尽早决定,尽快主动退出。“十一五”期间我市共关闭煤矿企业56个,矿井总数由2006年初的68处减少到目前的12处。三是出台政策,引导退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涉及经济利益和再次创业两个现实问题,煤矿关闭后还要重点帮扶业主实现二次创业。为此,我市采取政策引导、经济扶持的办法,实施“关闭无情、操作有情”的做法,加快煤矿转产退出,广德、宁国等县市区根据市政府要求,先后出台了《关于鼓励引导高危行业生产企业转产退出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煤矿企业自愿转产,符合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的,可以享受一定优惠政策和经济扶持。四是制定措施,依法操作。2009年乌石煤矿发生瓦斯事故后,我市更加坚定了安全发展理念,市政府迅速出台2009年第65号《煤矿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纪要》和2010年第50号《常务会议纪要》,依据“皖政办[2009]118号”文件精神,明确规定:全市高瓦斯矿井一律不再实施矿井改扩建工程,不再开拓新的采区,采矿许可证到期的不再给予延续,到期后三个月内关闭到位;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在政策规定的期限内实现托管或者退出突出危险区域,否则由所在市区政府组织关闭。2010年5月底前我市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已全部关闭。2013年底高瓦斯矿井将全部关闭。

3、加强安全监管,夯实煤矿安全基础

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根基,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的管理是控制煤矿安全风险、提高煤矿安全能力保障的需要,为此我市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一是国家七部委《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下发后,我市依据文件组织制定了《***市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工作实施办法》并予以宣传和贯彻,同时要求全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对辖区内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情况加强监管,督促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分级监控制度,定期对煤矿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煤矿存在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跟踪治理。二是督促各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大力实施管理强矿战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使工作现场每个岗位、每个环节都处在制度的管理规范之下;完善矿井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落实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并将其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环节和各岗位,形成了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三是要求各煤矿企业必须加强技术管理,科学合理组织生产,坚决防止“三超”;强化矿井“一通三防”和水害防治、顶板、机电等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切实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督促煤矿企业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保证安全投入到位,淘汰落后装备和落后的采煤工艺和方法,指导煤矿推广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装备,强力推行支护改革,提升煤矿安全基础条件。四是着力落实了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国家安监总局《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下发后,市煤矿监管部门立即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了宣传和贯彻,同时全市各级煤矿安监部门也将此项工作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凡发现煤矿有违反带班下井制度的行为,一律依照规定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处罚。五是积极推进了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所有煤矿企业都建立了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质量工作标准,至2010年末,所有生产矿井都已实现了煤矿采、掘、机、运、通等系统及地面设备设施的安全质量标准三级达标。六是明确培训管理责任,加强了安全全员培训。督促煤矿严格执行职工岗前培训有关规定,制定教育培训计划,确保井下作业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规定时间的教育培训。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相关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对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经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下井作业,切实做到不持证不上岗,不培训不上岗。

三、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存在问题

1、我市煤矿矿井规模小、地质条件复杂,安全装备、生产条件较差及生产技术相对落后,加之当前国家煤矿政策和地方政府对小煤矿发展限制,部分矿业主心有余悸,不愿加大煤矿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影响了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健康发展。同时,煤矿技术职工流动频繁,专业技术人员相对欠缺,制约了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

第7篇

常见防爆隐患识别

电气设备选型不当

1.某些设备无防爆标志,无防爆合格证,为非防爆产品,如图1所示。

2.某些装置接线箱既无产品铭牌,又无防爆标志,属三无产品,如图2所示。

3.某些防爆电机具有“MA”标志,属煤矿井下用电气设备,用于化工场所,选型不当。电池间为“IIC”爆炸危险场所,现场却配用“IIB”类防爆照明开关,选型不当。如图3 所示。

电气设备自身存在问题

1.某些防爆电气箱存在紧固件不全;防爆控制箱、防爆接线箱存在隔爆接合面与固体障碍物之间间距小于规定值的情况。如图4所示。

2. 某些防爆接线箱,铭牌标注的防爆标志为“ExdIICT4”,符合该场所选型要求,但其产品结构远未达到“ExdIICT4”要求的防爆能力,属伪劣产品。如图5所示。

电气设备安装不规范

1.某些防爆电机、防爆接线箱等电缆引入,未按安装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导致隔爆空腔与外部导通或失去隔爆强度,丧失其防爆性能。如图6所示。

2.某些隔爆型电机与操作柱钢管连接,引入装置为电缆引入装置(非导管引入装置),不配套;四根导线经电缆引入装置中单孔橡胶密封圈,直接进入接线腔,导致接线腔与外部导通,丧失其防爆性能。如图7所示。

3.某些防爆控制箱、接线箱等多余进线口,未按安装规范要求进行封堵,导致隔爆空腔与外部导通,丧失其隔爆性能。如图8所示。

电缆线路敷设存在问题

1.空置电缆线未安装在相应防爆型式的接线盒内;金属电缆桥架的搭接处,等电位连接缺损;法兰跨接的导线连接方式,不符合规范。如图9所示。

2.某些防爆电机外接地电缆未连接。某些电气接线箱设置普通接线装置。在爆炸危险场所中使用的电缆有中间接头,且未采用相应防爆型式的接线盒进行防爆处理。如图10所示。

检查维护不到位

1.某些装置隔爆接合面严重锈蚀,涂敷密封材料、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的缺失或严重锈蚀,都将导致隔爆接合面的间隙超过标准规定或强度不够,丧失防爆性能。如图11所示。

2. 电气设备缺乏正确的检查维护,致使隔爆外壳风化腐蚀,已严重损坏并完全丧失防爆性能的电气设备,依然在爆炸危险区域内使用,隐患严重。如图12所示。

3. 防爆电气设备的产品铭牌缺失或涂刷、金属外壳的保护接地缺失或串联连接,均不符合规范要求,存在一定隐患。如图13所示。

上述问题,只是爆炸危险场所设备常见防爆安全隐患的典型举例。

风险分析

爆炸危险场所设备现场的防爆安全,是由有效的产品安全性能,正确的设备选型与安装,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和严格的检查、维护与检修所构成的系统性工程,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或漏洞(典型的“短板效应”),都将导致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失效。一旦发生爆炸性气体或液体的泄漏,就将直接导致爆炸事故发生或扩大。

解决思路

隐患既然存在,爆炸事故随时都可能发生,为防患于未然,应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首先,在防爆安全性能严重失效的防爆电气设备得到彻底整改之前,一定要严格监控主体装置的工作运行状态,防止发生可燃性气体、液体、粉尘大量泄漏,形成爆炸危险环境。

其次是确保在爆炸危险场所中配置的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粉尘检测仪,在计量有效期内使用,一旦超标或报警,所有装置应立即停车检查处置。

第三,应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第7.1.3.2条款的规定,尽快委托具有防爆专业资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查。根据定期检查结果和相应整改建议,按标准及时采取整改措施,进行全面、正确整改。

第8篇

一、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并按时报送有关信息情况,按照基层基础深化年的目标和任务,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局专门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坚持每月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形势,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定时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学习会,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积极构建实施八项制度:

一是矿产资源开发季度报告制度。各矿山企业严格遵照业务主管部门审批的采掘计划组织生产,在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向市国土资源局书面报送矿产资源季度开发利用情况汇报,并报送图纸、井下测量技术资料。

二是预先报告制度。地下开采矿山在靠近采掘边界100米范围内有采掘活动时,预先向国土资源局报告,报送作业地点相关技术资料(含主管部门批复作业计划、图纸、导线点资料等),经市局验收后组织生产。

三是采矿权标识制度。各矿山企业在醒目位置设立采矿权标识牌,露天矿山埋设矿界界桩,并注意保护;各所(分局)不定期对界桩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对私挪界桩或故意破坏界桩的行为予以严厉查处。

四是开采情况公示制度。每月初,各矿山企业在政务公开栏等显要处,将上月资源开发利用情况予以公示,张贴采掘工程现状图,标明实际作业地点、资源动用情况和下月作业地点、预计采出量等要素,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

五是违法开采行为举报奖励制度。为及时预防和查处超层越界等违法行为,建立了群众举报机制,公布了矿产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各矿山企业在政务公开栏中公布违法采矿行为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举报信箱设在国土资源局门口。国土资源局对举报的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六是相邻矿山互查制度。相邻矿山企业双方均签订依法办矿协议,地下开采矿山坚持落实相互间月下井检查和季度交换采掘工程图纸,图纸标注双方靠近边界100米范围的采掘活动情况。互查材料由相关人员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国土资源局季度督察材料。超层越界等违法行为能到得到及时发现和制止。

七是动态巡查制度。按照《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巡查工作规范》(国土资发[2009]127号)的要求,对矿山企业实施定期和不定期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汛期增加巡查次数并做好值班工作。各(分局)对辖区内各类露天采矿活动实行周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重要安全隐患下达整改指令书,并及时处理到位。

八是矿产督察制度。建立健全了矿山督察员监督管理体系。新设立了矿产督察员办公室,成立了省、市、县四级矿产督察员队伍,落实了督察经费,制定了督察员工作制度,认真落实矿产督察员包矿责任制和督查备案制,矿产督察员对地下开采矿山每月进行一次督查,对露天开采矿山每季度进行一次督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矿产督察员和国土资源局矿管科。

在坚持八项制度的同时我们还按照安全执法检查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经费,保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足额到位,专项使用。严格坚持节假日值班制度。在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全天24小时安排人员值班,确保信息畅通,问题处理及时。

二、细化工作措施,严格安全事故控制与查处

 

按照市政府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年初我局对各.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和市直矿山企业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了责任,确定了目标,并督促所有矿山严格落实《矿产资源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安全投入,狠抓现场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强化矿业权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对出现事故的xx矿业集团公司协同安监、主管部门严格执行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到位。

今年我们狠抓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和年检制度。严格探矿权、采矿权审批、报送、办证制度。坚持依法管矿,严格“三率”指标考核,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强化回采率的管理,全市煤炭企业矿井采区回采率均达到80%以上,既节约了矿产资源,也避免了矿山企业不按开发利用方案施工带来的安全隐患。

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多措并举保障安全生产

根据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采矿活动的紧急通知》,市安委会印发了《深入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采矿活动实施方案》,市国土资源局成立了“打非、治违”活动领导小组,对此项工作进行统一规划,明确了各阶段的工作重点,特别是在汛期,加强对易受大雨和洪水影响的地下开采矿山和露天矿山的重点监督,严防因采矿造成安全责任事故。对无证开采、超层越界、乱采滥挖、私挖盗采等违法开采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查出的问题坚持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认真执行动态巡查、有奖举报、案情险情报告制度,今年前三季度,局组织了3次对辖区内所有矿山进行的拉网式安全执法大检查,查出安全隐患103条,提出整改意见62条,下达执法文书58份。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安全责任。通过开展“打非”工作,积极推进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开采行为活动,规范了矿业开发秩序。在打非检查工作中发现xxxx矿业有限公司违反开发利用方案,违规开采I号矿体学校保安矿柱,未按要求及时回填,对学校部分建筑及人员安全造成了很大隐患。为确保学校师生安全,责令xxxx矿业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对学校下部铁矿的开采活动并限期回填,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罚。目前,塌陷区影响范围内教职工宿舍、学生宿舍、餐厅、操场的搬迁工作正在进行。

四、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体系

在对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调查的基础上,针对我市地质灾害防治的侧重点,我们组织编制了《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对我市主要地质灾害隐患分布和威胁对象进行了详细划分,查明了全市地质灾害的发育类型和数量,明确了地质灾害防治的目标,提出了我市地质灾害防范的重点,并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同时,局相关业务科室带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专项检查,督促矿山企业编制了地质灾害处置预案,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处置预案,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措施,健全了群测群防机制。同时,建立了气象与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平台,配置了监测应急救援装置。实行汛期定期不定期巡查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有力、处置科学、抢救高效,进一步提高了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针对xx集团xx煤矿与周边4个地方煤矿因历史划界造成边界重叠,在雨季期间,市国土资源局专门组织5个煤矿召开隐患排查现场会,排查隐患,制定措施,责任到矿到人,现场督促落实安全开采措施。

加强地质环境治理工作。今年,我们重点加强了对矿山开采破坏影响的治理工作,对京沪高铁附近20多个露天采石矿和xx市xx煤矿实施闭坑关井。在x矿集团、xx矿业集团公司煤矿推广应用似膏体充填开采新工艺,有效解决了灰岩水承压水上开采难题,消除了隐患,保证了矿井安全开采。积极争取利用国家以奖代补、示范工程资金扶持6个煤炭企业实施建筑物下矸石充填绿色开采工程,即消灭了地面矸石山尾矿危险源,最大限度的回收了煤炭资源,又减少了地表建筑物、民房破坏,保证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减灾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三赢的局面。

五、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今年,市局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及“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时机通过发传单、设立咨询台等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500多份。让矿业权人充分认识到矿产开发管理安全责任及地质灾害防治措施。通过宣传,让上级文件精神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我市的安全生产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针对本系统安全管理形势,国土资源局多次组织辖区内矿业权人参加国土系统安全培训班,学习地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增强企业处置灾害事故的能力。

  六、存在问题

1、小型地下开采矿山,尤其是铁矿的监督管理还不规范;岩盐矿山开发规模迅速膨胀,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还没跟上。

2、矿山地质灾害及地质环境问题不容忽视。我市煤炭、建材等矿业开发引发的生态环境问题比较突出。煤炭、石膏、等开采引发的采空塌陷、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如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防治不力,会引发一些危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

七、近期安全工作打算

  元旦春节将至,抓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至关重要,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认真贯彻11月20日xxx市长在全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深刻汲取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1·19”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重点在全市非煤矿山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确保全市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第9篇

[关键词]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现状;对策

[作者简介] 梁军,中国石化集团河南石油勘探局房地产管理处工程师,研究方向: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与研究,河南 南阳,473132;渠元虎,河南石油勘探局房地产管理处副总经济师,河南 南阳,473132

[中图分类号] TU71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23(2012)02-0071-0003

一、建筑施工的现状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经济的迅猛发展,建筑工程项目越来越多,施工队伍也在不断壮大,但伴随而来的建筑伤亡事故也在迅速增加。少数施工企业盲目追求经济效益,不重视安全,部分监理单位也不想管安全,施工现场一般性的安全问题普遍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也能时常发现,出现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强制安全这样的一种被动局面,整体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同时,建筑业作为仅次于煤矿业的第二大风险行业,安全问题也正愈来愈多地受到全社会的关注与重视。只有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人身伤亡事故,才能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

二、存在问题及其成因探讨

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体现在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等各个方面,从日常监督管理角度来看,造成目前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参建各方履职不力。重点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建设单位利用业主的优势地位,规避或减少监管部门对其监督力度

(1)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队伍或者要求承包单位将已经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分包给指定单位,导致安全源头失控,安全管理工作困难重重;(2)不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足额支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措施费用,致使施工企业无安全经费或者经费紧缺,现场安全设施、设备残缺不全或者根本未能购置,安全隐患触目惊心;(3)违反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随意压缩工期,致使施工单位强迫建筑工人长期加班造成疲劳作业而引发安全生产事故;(4)建筑行业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约束力不足,监督管理缺乏有效手段等。

(二)监理企业躲避自身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力度不够

(1)未能真正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对施工企业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特殊作业票证办理等不认真进行审批,未现场验证而盲目许可施工作业;(2)安全监理人员配备明显不足,不是不配备安全人员就是让不懂安全专业知识的秘书、办公等外行人员充当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发现不了问题或者发现问题不知所措,贻误事故应急抢救时机。同时,部分监理人员自身缺乏安全管理知识和责任感,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不清楚、不熟悉,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现了隐患不责令整改,敷衍了事;(3)对于施工企业不按期组织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情况,不及时向建设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致使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无人过问,不该发生的事故频频发生;(4)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事故企业及责任人的调查与责任追究不力,致使因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而发生事故的责任人心存侥幸,认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监管不力不会受到责任追究,不会得到严肃处理,致使企业及责任人未能认真吸取教训,从而导致同类安全生产事故再次发生。

(三)施工企业重效益,轻安全,现场管理混乱失控

(1)建筑市场行为目前还不规范,项目经理挂靠现象仍然存在,导致项目投标时的项目经理不知道身在何方,现场项目负责人又不懂安全规范标准,沟通和协调出现严重问题;(2)不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专职安全员,即使配备了也是身兼多职,没有时间和精力进行现场监督巡查;(3)部分企业领导、项目经理忙于日常事务,只重视生产进度和经济效益,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文件贯彻落实不到位,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不落实,只在口头上讲安全,被动应付上级检查,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时有发生;(4)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经费、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不到位,有的项目虽采取了防护,但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不能起到应有的防护作用;(5)随着国家城镇化建设进程加快,农村大量剩余的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不少农民工未经培训教育就上岗作业,有些虽进行了培训,但培训流于形式,难以满足真正施工安全的需要。农民工素质不高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再加上人员流动性大,在安全生产条件差,防护设施不到位的情况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高发成为不可避免的不争事实。

三、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基本对策

如何改进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现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不断促进建筑行业健康稳步的发展,笔者认为须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行业主管部门抓好工程前期控制,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1)建筑行业主管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安全监督管理的超前性和有效性,做好工程前期控制,从工程报监时严格准入制度着手,对无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无相应施工资质、无施工安全措施的“三无”企业,坚决予以清除,切实把好施工企业安全准入的关口;(2)狠抓开工前资料审查、标准化现场和安全生产费用的落实,安全保证组织体系的建立,施工现场阶段性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评价审核等工作,建立施工及监理等参建企业的“不良记录”档案,并利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定期向社会公示,遏制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的产生;(3)认真履行安全监督职责,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监督方案,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专项检查,确保安全监督工作到位。

(二)着力对施工参建各方的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安全职责履行到位

1. 监督建设单位: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以避免因施工承包总资质不足、能力欠缺而造成安全事故;依法按时、足额支付施工企业安全措施费用,确保标准化施工现场的建设到位;不能明示和暗示施工企业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防护用品、机械设备,以保证施工的本质安全;按照定编要求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安全管理人员,监督、管理施工现场作业和防护情况;不可违反合同规定压缩合理工期,导致工人疲劳作业造成安全事故;项目竣工后,组织监理单位对施工企业安全业绩进行评价考核,建立施工企业安全评价档案,为以后招标提供参考依据。

2. 监督监理单位:按规定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情况,对工程进行整体及分部的安全控制;在隐蔽工程、关键部位等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方案或措施实施过程中,进行必要的旁站以及专项检查、验收和巡视,确保质量安全;进行特殊作业前,现场验证并审批特殊作业票证,所有作业环境不明、安全措施不到位、防护措施不落实的作业项目严禁开工,防止因不明白风险、不规范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监理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停工令,并落实整改结果,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强化专兼职安全监理人员配置,以预防和应对实际工作中偶然或必然事件发生所造成的风险。

3. 监督施工单位:保证工程项目安全保证体系建立、责任制的建立及考核、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到位;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监理及建设单位审批;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以应对应急突发事件;依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建设标准化的施工现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依照劳动保护法,对工人及时发放有效的安全防护用品并教会其使用;建立专项工程、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档案,以备核查;严格落实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未经培训取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切实开展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教育等活动,提高农民工队伍素质,规范其操作行为。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大典型问题、隐患和事故的查处力度

监督机构应严格查处各类典型问题、隐患,对无视生产工人安全、管理混乱、责任制不落实、现场存在严重隐患的企业,与经济挂钩,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对“屡教不改”的,加大处罚力度。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实事故原因,找出深层次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责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真正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结 语

综上所述,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还不牢固:部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缺乏有效的施工组织,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施工作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薄、自我防护能力较差、安全知识欠缺,造成施工现场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现象还时有发生;部分监理单位不能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对安全监理责任履职不到位,没有认真了解、掌握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致使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没有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建筑工程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必须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让参建各方、各级、各部门人员明确自己的职责,关注安全、重视安全,居安思危,时刻牢记自己所负的使命,实实在在地把建筑安全工作做好,扎扎实实地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上存在突出问题,始终坚定“可防”的信心,从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技能抓起,在强化措施落实上下功夫,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积极营造安全、健康和文明和谐的发展环境。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S].2003.

第10篇

[关键词]井巷 中腰线 管理

中图分类号:TD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45-0049-01

一、煤矿井巷中腰线的作用

所谓巷道中线中线是标定设计巷道的掘进平面方向的;腰线是指示在竖直面内的方向,即给定巷道的坡度。所有巷道必须严格按照中腰线施工,只有控制好巷道的中腰线才能保证巷道施工的准确性,避免出现工程事故。

二、新田煤矿井巷中腰线管理规定

为保证新田煤矿井巷工程的质量,规范巷道中、腰线的管理,促进中、腰线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参照《测量规程》结合新田煤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新田煤矿井巷施工中腰线管理制度,请各区队及施工单位遵照执行。

1、巷道在开口、拐弯、变坡等特殊地段施工时,必须有地质测量部下发的测量通知单或区队技术员在现场指导,现场对给中、腰线情况交待清楚。巷道开口或变坡时必须至少提前一星期由生产技术部下发的正式设计和开工联系通知单到地质测量部,测量组人员接到开工通知单后,才能进行施工标定,否则不能进行施工标定。如遇特殊情况,应有地质测量部部长、施工区队技术负责人(或设计人员)现场确定施工方案,测量人员具体标定。

2、新设计工作面或局部施工图必须有总工及生产技术部部长签字,测量人员必须及时对设计图纸进行工程解算与核查,并有施工放线的专门记录,区队不按设计施工,测量人员每发现问题一处处罚技术负责人200元。

3、巷道开口4-8米,拐方位、变坡2-4米范围,由区队技术负责人掌握施工进度及中腰线的稳固程度,并用红漆封口。炮掘头每40米、综掘头每60m必须及时通知地质测量部校验一次中腰线,发现点位偏移应及时与地质测量部联系,由地质测量部派测量人员检验校正,升井后立即下达经测量人员批准的中腰线校验通知单。区队未接到给线通知单,不得进行施工,安监部现场监督把关,对超过规定距离或中腰线发生偏移未及时通知地质测量部校验而出现工程问题,由区队承担全部后果(情节严重的进行事故追查,以追查报告为准),并且视情节严重对区队技术负责人处罚100-500元。

4、巷道开口严禁用罗盘标定,新开口巷道必须有两次经检测合格的仪器校核的测量成果,否则对未按规定执行的相关人员处罚100元。区队技术负责人必须对40米以内的施工中、腰线负责,每次使用中、腰线前都必须检查其准确可靠性,确定三个中心点位在一条线上时才能使用,同时根据情况设置中、腰线临时点1―2个。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通知地质测量部校核处理,并且立即停止施工,否则视情节严重处罚区队技术负责人100-500元(可落实责任人)。对直巷未超过30米就要求地质测量部进行校验中腰线的,对区队技术负责人处罚200元/次(可内部追查落实责任人)。

5、巷道贯通和弯道施工区段,地质测量部应做好1:50或1:200比例尺贯通和施工放样图,并经地质测量部部长或测量负责人审核,交调度室张贴并及时填绘,区队技术负责人现场把关,随时掌握工程进度情况并向地质测量部汇报。对存在问题,地质测量部派测量人员核查并协助处理。对区队汇报工程进度与实际施工不符,对区队技术负责人处罚200元(可落实责任人)。

6、地质测量部标设的中、腰线点、导线点和激光指向仪是井巷施工的方向依据,责任巷道施工区队现场应加倍爱护,不得用做压道、悬挂其它任何物品或人为破坏、挪动点位,巷道喷浆或构筑设施,应对其进行保护。否则,处罚区队主管队长、技术负责人各200元(可内部追查落实责任人)。

7、地质测量部每次校验中、腰线时,区队技术负责人或技术员必须在现场,否则处罚区队技术负责人200元/次并承担一切后果(可内部追查落实责任人)。地质测量部校验中腰线或设置新点时,区队所有职工必须积极配合支持,对无正当理由而造成给线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处罚跟班队长200元,班长100元。

8、施工区队、地质测量部标定的中、腰线点必须牢固可靠,一般均要在顶板打眼标定,架棚段应用木楔夯实,钉子角度45度,外露长度不超过1.0厘米,并用红漆画圈或三角符号标明。中腰线点应成组设置,每组不少于3个点,中线点间距炮掘不小于1.5米,综掘不小于5米,腰线点间距3-5米,否则每发现一处错误对区队技术负责人处罚100元(可内部追查落实责任人)。

9、激光指向仪必须安置在距工作面70米以外稳固可靠的地方。在煤(岩)巷中激光指向仪使用后由区队技术负责人或技术员每天进行检查,在激光附近悬挂激光检校牌板,并在每班检查后填写,同时要在升井后填写记录,地质测量部人员每旬去两次进行检查并填写记录。巷道每掘进40米,由施工区队按激光光束方向在巷道顶板上打眼钉楔设置中线点一个,未按规定执行处罚技术负责人100元(可内部追查落实责任人)。

10、地质测量部测量工作人员必须依据《煤矿测量规程》和《煤矿测量规程补充规定》及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有关要求努力开展技术服务工作,做到职责分明,给线准确可靠。测量负责人,对出现的巷道施工偏斜问题应负管理监督责任,在事故追查中,对工作监督检查情况也进行追查,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500元。

11、施工区队在贯通距离煤巷中剩30-40米、岩巷中剩20-30米必须提前联系地质测量部对贯通点处的层位及高程进行控制,及时下达剩余贯通实际距离、高程通知单,提出处理或整改措施,否则视情节严重对施工区队技术负责人处罚100-500元,并由施工区队承担全部后果。

12、施工单位未按中腰线施工,一次偏差在0.1-0.2米,处罚施工区队相关责任人50-100元/人。超过0.2米,必须返工处理,同时处罚施工区队相关责任人100-500元。

13、巷道开口、转弯或正常掘进,地质测量部必须严格按设计放线,不得随意更改有关数据。发现不按设计放线,对地质测量部有关责任人处罚200元。施工=单位未按设计要求施工,处罚有关责任人200元/人,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时,按事故追查程序组织追查。

14、未尽事宜按照《煤矿测量规程》和《煤矿测量规程补充规定》 执行。

第11篇

促进企业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为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决定》渝府发〔〕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渝府发〔〕93号)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61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推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行政部门领导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实行安全生产分级管理,强化“一岗双责”和行政问责;推动法律法规赋予企业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条件、应当执行的行业标准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等落实到位,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使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赋予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通过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特别是企业在主体合法、设备设施、安全投入、机构人员、规章制度、宣传教育、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等共性部分“八个方面”和行业特殊要求(行业标准化)责任得到有效落实。通过对企业安全评级,实施分级监管,强化激励约束,促使企业加强基础管理,做到依法生产经营,维护员工权益,保障安全条件”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工作重点

(一)主要是通过对企业安全现状进行级别评估,工作范围。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针对不同级别的企业实施分级监管、重点督促、治理隐患、整改提升。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实际,第一轮行动重点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消防等8个行业(领域)开展,其他行业(领域)由县政府有关部门结合实际部署推进。

(二)作为企业安全状况等级评定的依据。评估细则》另行文下发。级别评定。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评估细则》以下简称《评估细则》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量化考评。评估细则》采用“千分制”由共性部分“八个方面”主体合法、设备设施、安全投入、机构人员、规章制度、宣传教育、安全管理、应急管理)600分和行业特殊要求400分组成。

其中: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划分A级(优良)B级(较好)C级(一般)D级(较差)四个级别。

经现场评估分值达到0分以上的――A级:共性部分“八个方面”和行业特殊要求落实到位。

经现场评估分值在700分以上0分以下的――B级:共性部分“八个方面”和行业特殊要求落实到位。

经现场评估分值在600分以上700分以下,――C级:共性部分“八个方面”和行业特殊要求落实不到位。但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D级:对共性部分“八个方面”和行业特殊要求现场评估分值在600分以下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出现否决项的

否则下降一个等次定级。ABC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八个方面”和行业特殊要求每个大项得分必须达到60%以上。

四、实施步骤

2012年12月全部通过评估验收。从2013年起,县第一轮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从年9月开始。组织对企业进行新一轮级别评定和考评验收。此次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和级别评定阶段(年9月-2011年3月)

举办各类培训班,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的宣传发动。解读《评估细则》使级别评定人员熟练掌握评估标准和程序,使各级干部职工做到应知、应会和主动参与,为级别评估和分类整改工作奠定基础。

企业的安全级别评估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全市统一的评估细则》进行。采取“企业自评申报,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乡镇初审分类,行业主管部门评估确认”程序进行,并以公告、文件、授牌等形式公布。

报乡镇安监办初审。1.自查自评:企业对照《评估细则》和日常安全管理状况进行自查自评后。

并分行业上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界限不清或无行业主管部门的报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2.初审分类:乡镇安监办根据企业自查自评情况进行现场比对、初审。

同时抄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3.评估确认: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乡镇上报的企业级别初审情况进行现场评估确认。确认为AD级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报送市级行业主管部门。

始终以最低一级生产经营单位的平均得分为定级依据,中、市在酉企业(集团)安全级别评估。按照管辖范围逐级确定。企业自查自评后,经上一级企业签署意见后送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分类,再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比对、评估确认。

(二)分类整改阶段(2011年4月―2012年6月)

对应采取分类整改措施:A级抓巩固,结合企业安全状况分级档次。B级抓提升,C级限期整改,D级挂牌督办。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负责进行分类指导。对A级和B级企业,1.企业级别评定后。要抓好巩固和提升;对C级企业,要督促其对存在主要问题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对存在问题多、整改难度大的应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诊,提出具体措施和办法,确保整改工作有效落实。整改落实情况应报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

由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2.对D级企业。责令其全部或局部停产整顿,限期完成整改。整改结束后,由企业提出申请,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重大隐患逾期不能完成整改或整改无望的由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取缔。

视企业的安全生产现状和安全标准化限期达标情况,3.企业安全级别实行动态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应结合安全检查或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业绩考核。决定是否调整其安全级别,如须调整,则按规定的程序调整和确认。一是企业自评申报升降级的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核定升降级。二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采取分时段、集中组织专家或中介机构方式,对ABC级企业日常检查督查中发现企业安全管理、安全投入不到位,隐患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不到位以及有严重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予以降级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直接降为D级。规模以下企业当年发生死亡事故的规模以上企业当年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企业有重大隐患被列为市、县人民政府挂牌并且未按期完成整改的一律确定为D级,并落实专人实施重点监管。三是动态监管过程中,凡是被降级的企业,通过整改后申请升级的必须先通过专业技术人员的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再按照评估程序和标准重新评估后升级。四是实行A级监管连续满3年且自律管理意识较强的企业可免予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时可不再进行安全现状评价,给予项目核准、保险费率、企业信贷、证券融资、评先评优的支持鼓励,并由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授予“安全生产诚信企业”称号。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2年7―12月)

县政府安委会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轮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从2012年7月份开始。并实现以下目标:

B级企业占企业总数的50%以上,1.全县企业安全级别总体上达到A级企业占企业总数的30%以上。不存在D级企业。

2.高危行业、重点行业领域C级企业不超过20%

安全基础条件明显改善,3.各行业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五、职责分工

明确职责分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牵头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县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落实监管责任,抓好工作推进。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乡镇和企业开展级别评估,促进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县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具体分工如下:

县安监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级别评估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县交委负责检查、指导、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客货运站场、高速公路运营企业、水上运输企业、港口企业等的级别评估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县城乡建委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建筑施工企业的级别评估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县质监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企业的级别评估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县经信委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的级别评估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县商务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的级别评估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冶金生产经营企业的级别评估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检查、指导、督促企业消防安全方面的级别评估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协助交通部门检查、指导、督促道路交通企业的级别评估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协助有关部门检查、督促暴雨、大风、雷电等气象敏感企业安全气象方面的级别评估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分别负责指导督促城市公共设施、旅游、电力、铁路、民航、水利、渔业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其他县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健全工作机制,县政府安委办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检查、指导和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广泛宣传发动,组织教育培训,熟悉评估标准和内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检查、指导和督促企业抓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并对乡镇级别初审分类工作进行现场复核;指导企业制定安全隐患整改方案,为企业提供业务和技术服务;检查、指导和督促企业抓好隐患排查整改和安全生产级别提升工作。

分类登记造册;检查、指导和督促企业推进安全标准化和自查自评;对企业安全级别自评情况进行现场比对、初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分类报送行业主管部门;跟踪检查和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各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评估细则》逐项逐条对照,开展自查自评,对各类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切实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各企业(集团)要加强对所属企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实施对企业的日常分级监管。

六、管理措施

实施分级管理和激励奖惩。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

(一)全面掌握企业主体责任情况和管理信息,健全档案。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本行业企业基本情况档案数据。包括:

1.各行业企业及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2.各企业关闭、变更、迁出或注销等情况;

3.各类企业安全状态、分级以及升降级情况;

4.分级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其整改情况;

5.各企业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或未遂事故情况;

6.企业受行政处罚以及其他奖惩情况;

7.对新设立的各类企业应当在3个月内建立安全状况信息档案。

(二)对企业安全生产实施分级监管。对监督检查中的重大隐患或者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A级抓巩固、B级抓提升、C级限期整改、D级挂牌督办的要求。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实施行政处罚,并按规定将企业列入“黑名单”管理,必要时可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对新建或者迁入企业,应采取定期与属地工商管理部门沟通方式,及时进行安全现状评估分级。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商请投资、国土资源、工商、银行、证券、保险、税务等部门加强和完善对“黑名单”企业的联合执法、惩戒和抄告制度,严格限制新增的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等的重要依据。要将级别评估、分级监管和级别调整情况向社会公示。

应定期开展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在实施企业安全分级监管过程中。每季度将监督检查情况通报给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对A级企业的定期检查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一次,对B级企业的定期检查原则上每半年不少于一次;乡镇安监办对C级企业的定期检查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对D级企业必须落实专人实施有针对性的重点监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制订年度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计划,加强对CD级企业的重点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落实。

(三)安全生产条件差,建立约束机制。CD级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要落实专人督促整改,并引导有条件的单位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安全技术和管理咨询服务。

――确定为C级的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并督促整改。

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1.行业主管部门函告有关部门及企业开户银行。

2.有关部门暂缓或者停止其不属于提升安全技术水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改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及财政专项资金的审批;暂停其企业和个人各级评优评先资格;取消其“安康杯”平安企业”等评选资格。

――确定为D级的由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

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1.行业主管部门函告有关部门及企业开户银行。并在县内主要新闻媒体公布。

2.相关部门在行政许可、项目审批、银行信贷、保险费率、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约束。

整改期满仍未达到要求的由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取缔;取消其安全技术改造以外的所有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和评优评先资格。3.责令其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整改。

取消其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评优评先资格。对未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单位。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县政府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在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设立推进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和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乡镇实际,研究、制订、细化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设立推进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县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具体的标准,确定承办科室,明确专人负责,推进行动有序开展。

(二)健全安全监管网络,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行动推进工作。各乡镇要充分发挥村级安全信息员作用,协助收集信息并及时上报。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有条件的乡镇可聘请专业人员负责指导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县政府安委会要做好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分析、部署行动开展。

第12篇

上半年,全区共发生各类事故326起,死亡21人,受伤116人,直接经济损失295.54万元;其中道路交通安全事故311起,死亡13人,受伤114人,直接经济损失135.4万元;发生火灾9起,轻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3.14万元;发生企业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8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约157万元。安全生产形势总体比较平稳,未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主要工作

今年以来,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在投资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突出“两会”、“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广泛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努力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了“两会”、“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为我区创建“平安海沧”和我市争创全国首批文明城市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

一是召开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5月16日,翁云雷区长代表区政府向安委会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下达《*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责任书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实际把安全生产责任指标层层分解到基层、到人、到岗,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在全区各级各部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考核体系,增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层层抓好落实,防止出现断层和死角。三是强化管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四是落实职能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推进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的形成。

(二)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深化安全专项整治

重点突出抓好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和建筑行业安全整治。巩固和深化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公众聚集场所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各个行业和领域安全状况稳定好转。

1、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上半年交警、城管、运管等部门共纠正、处罚各种交通违法行为16824起,查扣机动车2314部,确保道路畅通、安全、有序。一是召开全区春运交通安全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工作,检查客运车辆46500辆次,确保春运期间的交通安全。二是从3月份起开展道路交通“百日大会战”活动。排查整改道路交通事故“黑点”,完善部分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着力抓好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和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客运行业安全管理。三是吸取我市“5·20”重大交通事故教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活动,将道路交通“百日大会战”活动延续至全年。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客运企业、通勤车、企业的运输车、校车、土方车的监管,加强路面巡查,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四是交警大队从6月份开始开展“两抢一盗”犯罪及非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非法摩托车,含无牌无证、有牌无证、有证无牌、假牌假证、挪用号牌、嫌疑车辆或购买赃车的摩托车等。五是开展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行动。通过整治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交通设施的设置,健全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建设,全面净化校园周边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推进我区校园安全体系的建设。

2、建设工地安全整治。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对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组织对建筑工地的安全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是查处、整改施工现场隐患;清理违章建筑,打击违法抢建、违规建设,取缔无证施工;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城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建筑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操作规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如5月9日至15日,区建设局携同区文明办、区执法局、区卫生局、区计生局、区劳动局、区质量监督站等单位组成海沧区在建工地创建文明城市考评检查组,全面对开展在建工地检查考评。区领导钟兴国、翁云雷、许天晟、许成福分别带队检查了我区在建工地安全管理情况。共检查了在建工程项目71个,发出各类整改或停工通知书64份,其中停工了15个单位工程。又如:6月8日,为消除未来海岸社区周边的安全隐患,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在海投房产公司的配合下,对未来海岸辖区(蓝月湾、水云湾工地)内的食杂店、餐饮店、临时工棚等3380平方米的违章建筑进行。

3、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物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剧安全管理、液氨使用储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强腐蚀性危险化学品购用管理。共发出隐患整改指令书16份,督促整改事故隐患60处。其中对贞庵村的一通用厂房以及三个存放污油(含水量较高的燃料油)的油罐进行检查,发现这些油罐没有按照石油库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执法人员当场责令整改。同时,对位于茶口下沙场码头的一非法柴油加油点要求立即停止经营,予以关闭。

4、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今年我局先后4次召集公安、国土、镇政府、经济服务中心、农场等部门领导以及矿主会议,研究部署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有关职能部门通力协作,联合执法,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雨季期间都组成检查组到每个矿区进行巡查。日常管理依

托镇政府、镇经济服务中心、石料厂、农场以及各矿区业主及专职安全员,平均每周下矿区2-3次,检查、督促和协调安全工作,形成了区、镇、矿主三级安全管理模式,确保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为契机,把专项整治工作与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督促矿主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安全评价,为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作准备。目前各矿主已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了安全评价,对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意见正在进行整改。二是部门协作,依法综合监管。我局与公安、国土、镇政府、经济服务中心、石料厂等单位先后组织了3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68处,发出整改隐患整改指令书20份,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三是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采。同时督促矿主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为从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教育从业人员按规定使用。四是督促矿主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本质安全。各矿区都投入了大量资金更新开采设备,现在都实现了机械开采。如北市矿区在去年10月30日发生一起泥石流滑坡事故后,针对矿区西部土质松软,有滑坡及泥石流灾害,矿主投入700多万元进行整改。路头尾矿区也投入270多万元进行整改,确保矿区的安全。

5、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开展冬、春季防火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酒店、宾馆等公众聚集场所、企业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的查处、整治力度,保持了我区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三是从六月份开始由区公安、消防、建设、经贸、工商、安监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为构筑“平安海沧”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6、私房出租户整治。重点对新安村、霞阳村、石塘村等私房出租户较集中的地方进行检查。推广霞阳村出租房三类挂牌管理经验,督促镇、村和有关部门加快对新安村、石塘村出租房的安全管理。

7、学校安全整治。重点是抓好学校校舍、学生交通、游泳与饮食安全整治。加强期末和暑期校园及学生安全保护工作,特别是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校舍安全。

此外,从6月份起至年底,由区安委会牵头,质监、安监、两镇联合开展载货升降机专项普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调查评估工作。成立重大危险源调查领导小组,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调查、评估工作。6月14日-20日,我局组织两镇、出口加工区等单位对辖区95家非公有制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调查,为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三)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区安委会共召开了三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例会),通报、分析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全区安全生产工作。集中开展三次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是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二是“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节日、“两会”期间的稳定;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会议精神,吸取“5·20”重大交通事故教训,全区再次拉开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按工作重点和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全区调整为十个检查组,对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乡镇企业、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建筑行业、学校、食品卫生、液化燃气、民用爆破器材与烟花爆竹等方面的安全进行检查。区委书记钟兴国、区长翁云雷和分管副区长经常带队深入企业、矿区进行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各有关单位加强联系,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我区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排查整改我区*年安全隐患

由区安委会牵头,各部门排查出我区道路交通、嵩屿客渡码头、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新安村、石塘村私房出租户、集体食堂及存在职业危害因素企业等六个方面安全隐患。经过详细研究讨论,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分解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目前我区已在主要市政道路转弯处中分带或边分带设警示标志杆;完善霞飞路、翁角路新安村道口、海富路等路口停车场和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

(五)严格依法行政,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今年以来,我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8人,1人受伤。分别是:1月1日未来海岸蓝月湾居住小区发生一起作业员不慎坠落人工挖孔桩事故,死亡1人;4月10日腾龙特种树脂(厦门)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缺氧窒息事故,造成2死1伤;4月12日翁角路市政管道污水井疏通施工作业时发生一起井下中毒事故,死亡2人;4月22日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直梯坠落事故,死亡1人;4月23日厦门王氏明发打火机有限公司发生宿舍楼工地坠落事故,死亡1人;5月26日嵩屿码头三号泊位发生一辆土石方车坠海事故,死亡1人。事故发生后,我局领导和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迅速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和善后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层层上报。同时,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通报、分析,教育广大员工,吸取事故教训,布置安全检查工作,整改事故隐患,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稳定。目前已结案1起,对2起案件作出处罚决定,依法追究2个事故责任单位和8个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六)及时处理群众投诉案件,消除安全隐患

我局专门设立24小时举报值班电话,专门受理群众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举报。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涉及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投诉案件11起,每一起均能做到及时登记立案,并及时一一处理、反馈。本着管理与服务并重的原则,我局主动热情为企事业单位服务,迅速组织协调公安、工商、镇、村等单位予以处理,如3月份协调解决海沧村柯井社村民反映的厦门钨品厂生产对村民的生活造成污染问题;4月5日,查处新阳工业区厦门王氏打火机有限化工仓库内违规存放近3吨的剧;4月7日查处青礁村雅佳石材厂内的一非法油漆加工厂。4月14日排除了东孚镇东埔村亿昌玛瑙厂内发生的货柜车倾翻险情。及时将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七)强化安全教育,形成全社会重视安全、关心安全的浓厚氛围

一是3月份,在海沧消防大队免费举办了全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主要针对上一年度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工伤事故多发企业,共有近60名企业法人、分管副总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参加;二是组织镇、村安全监管员参加安全监管员学习培训班,有21人取得安全监管员证书;三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七进”宣传活动。3月28日,由我局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厦门翔鹭集团公司在海沧钟山中心小学举行“海沧区校园安全教育活动暨安全书、帽赠送仪式”活动。分发《中小学生安全教育读本》1350本,赠送5800顶安全“小黄帽”,海沧交警大队大桥中队与钟山中心小学签定了警民共建协议,并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交通安全常识课。交通安全“百日大会战”期间,发放各种宣传材料9673份,受教育群众达35000余人次;组织交警协管员、城管协管员、文明劝导员、青年志愿者2000多人次,集中在街头路边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和文明知识;海沧交警大队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21次,发放交通各种宣传材料2450多份,直接受教育人数18200多人。四是以“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6月份在全区组织开展以“遵章守法,关爱生命”为主题的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集中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讲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等十项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共分发有关法律法规和宣传材料3500多份,有1500多名群众积极参加了咨询活动,有4000名员工参加集中培训,提高了企业员工和群众安全意识。五是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结合冬季防火、春运、安全生产月等阶段重点工作,通过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进行安全标语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动态报道,利用《安全你我他》电视专题栏目、《海沧有线电视台》开展综合性、专题性的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宣传,共播出(刊登)新闻32条,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六是继续办好《海沧安全生产信息》,现已编发了18期,在加强与企业和有关部门的交流、沟通,反映安全生产情况、举报安全隐患,提出建议意见,以及为投资区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区政府及时掌握全区安全生产动态情况起到了桥梁作用,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同时,我局积极向省、市安监部门和《海沧信息》投稿128篇,及时报送信息材料,畅通上下左右信息交流渠道。

(八)加强队伍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水平

组织全局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全局工作人员拒腐防变的能力。加强《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等法规以及相关业务的学习,增强安全监管人员素质,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水平。今年2月份以来,我局除一名非党员外,其余六名党员都参加了全区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全面的学习教育,党员们以自己的行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个人综合素质获得了较大的提高,推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存在问题

(一)社会的安全意识还比较薄弱。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生产管理现象比较严重。外来员工比较多,许多人来自农村,缺乏安全意识。海沧的农村城市化快速推进,原来的农村变成了城区,许多居民还不适应这种转变,特别是不适应城市存在的安全形势。

(二)安全设施不完善,投入不足。这既存在于行业、系统,也存在于企业和单位。近年来,海沧的交通事故居高不下,且有上升的趋势。一方面是新建成投入使用的道路越来越多,车辆也越来越多。另一方面是道路设施不完善。比如,许多的市政道路,按设计要修慢车道、人行道,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是分步实施,现在只修了主车道。如324国道东孚段,等级低,没有路灯,隐患多。从企业和单位看,安全隐患较多,投入不足,主要是一些中小企业,特别是村镇企业,条件简陋,消防、劳动保护的投入严重不足。我们在日常安全检查中,也发现个别三资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一些民办学校、幼儿园租用民房办学,不具备基本的消防安全条件。有些网吧、娱乐场所条件简陋,存在安全隐患。

(三)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问题。我区部分企业还缺乏建章立制,安全教育、培训的力度和广度还不够,从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和必要的自我防护技能,在伤亡事故中,绝大多数都是因为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而导致的。

四、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坚持依法行政,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

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的安全防范;强化监管,深化整治,综合治理,着力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我区创建“平安海沧”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坚持强化监管,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力度

一是突出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监督检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力度,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资金投入;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是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及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严格对运输工具的技术检验,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杜绝交通运输工具带故障运行和无证、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严格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进站和乘坐交通工具,确保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三是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力度,特别是要督促企业加大对重大危险源24小时监控;加强对剧、液氨、油库等危化品的监督管理;依法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四是深入非煤矿山安全整治。进一步强化非煤矿山安全责任,把矿山安全摆在突位出置。督促企业开展安全评价,加大安全投入,整改事故隐患。五是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尤其要加强对市场、商场、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通道出口畅通。六是督促建设主管部门强化对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组织对建筑工地的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全面落实城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八是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调查、评估工作。九是严查责任事故,严肃责任追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对事故责任人员,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一查到底,依法追究,及时结案,维护社会稳定。

(三)坚持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一是根据区政府下达给各镇政府、区直有关单位的《*年海沧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目标和任务要求,监督检查各有关单位把责任指标分解细化、层层落实责任。二是推行全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形成强有力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建立自我约束、持续完善的企业安全工作机制,强化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群策群力、齐抓共管,实现年度市、区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务。三是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评机制。根据新一年责任制考评标准,年底前组织对有关单位进行量化考评。

(四)坚持打好基础,筑牢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防线

一是要认真组织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参加有关培训、考核工作。二是加大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力度。三是进一步扩大《海沧安全生产信息》的宣传面、影响面。四是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力度,提高群众和企业员工,特别是外来员工的安全意识。

(五)抓好我区道路交通、嵩屿客渡码头、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新安村、石塘村私房出租户、集体食堂及存在职业危害因素企业等六个方面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