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4 14:38:4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科技服务项目管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论文关键词: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障碍因素 对策
论文摘要:针对目前中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从管理机制、科技供体、服务主体等8个方面,对影响中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运转不良的障碍因素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并针对分析给出了相应的对策。
1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概述
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是指由服务于农村生产的各行业、部门、组织、集团等组成的农村科技服务综合系统,依据服务方式不同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可分为农业科研、农业教育、农业科技推广3个体系。涵盖了农村科技从研究开发到推广应用的全过程,其主要功能是提供各种先进的农业科技成果,并使其成功地实现在科技供体(科研单位等)和受体(广大农民)之间的传递,使之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从而帮助农民实现增收致富的根本利益。然而,当前中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系统运转不畅,与农村新形势发展的需要相脱离,主要表现在:农业教育、科研、推广分离,各单位之间缺少横向联合,造成农民的技术需求与服务主体的技术供给之间存在着脱节现象,农业科技成果的实用性和转化率低,农民增收缓慢,科技需求热情不高。
2目前中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存在的主要障碍
2.1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管理机制不完善
农村科技服务体系运行机制是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中各主体之间的内在联系,是推动整个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运行并不断向前发展的方式或原理。由于政策和体制等方面的制约,中国农业科研、教育、推广各自自成体系,各具体部门在业务上受上一级机构的指导,行政上往往又隶属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多方参与以及地方行政领导的行政干预,致使整个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缺乏一个高效、统一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原本有限的科技资源难以有效整合,形不成“拳头”优势,既浪费了资源又降低了整体效率。
2.2科技成果有效供给不足
由于目前科技成果奖励机制与市场条件下对科技需求的矛盾,使得作为服务主体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从事科技服务的内驱力不足。不少科研人员仍存在注重理论研究,轻视成果开发;注重基础研究,轻视应用研究的“学院”思想。从确定选题起就只注重著作、论文等阶段性成果,而忽视了产品、产业等最终成果,与农民和企业的生产需求相脱离。造成许多重点实验室(及工程技术中心)一方面论文形态、中间形态的成果大量积压推广不开;另一方面却拿不出农民和农村企业迫切需要的、适应市场经济需求的、自主创新的科技成果,造成有效供给不足,使一些农村科技服务工程难以推进。
2.3农村科技服务资金投入不足
农村科技服务投资占农业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一直较低。主要表现在农业科研经费短缺。在1981—1985年间,低收入国家的平均农业科研经费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为0.35%,中等收入国家平均为0.57%,而高收入国家则达到了3.23%。但就中国情况,2003年这一比值仅为0.49%,比20年前低收入国家的平均值略高。国家财政对农业科研投入只占农业GDP的0.23%,不仅明显低于目前美国等发达国家2.02的水平,也低于巴西等发展中国家0.83%的水平,且远未达到FAO公布的1%的世界平均水平。导致许多重要的基础性研究工作无法继续,传统农业技术升级缓慢,成为制约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一个“瓶颈”,使农业科技服务的实施效果大打折扣。
2.4科技服务项目管理方式不规范
目前中国农村科技服务项目管理模式,基本上仍属于程序性的管理,项目控制也集中在立项时的评审阶段,缺少专业性的评估与服务机构的参与,项目评估的定性标准与量化指标也缺乏规范化管理,这使项目建设后期评估及最终评估准确性较差,难以全面反映项目建设的真实效果。且忽视了资金风险管理机制的完善,由于不是市场行为而是政府行为联结着需求与供给,供求矛盾凸显,加上缺少各类服务机构的有效参与,使项目选择及实施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问题,从而导致资金与利润回收困难。
2.5农民合作组织综合实力较弱
农民合作组织与区域主导产业紧密相连,是产业化链条中不可或缺的。在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向商品化和市场化发展的过程中,农民合作组织把千万农户的小生产与大市场联系起来,对形成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产生影响,然而目前各种类型的农民合作组织普遍存在规模小、实力薄弱、发展不稳定等问题,技术覆盖面窄且辐射带动能力弱,导致农业科技推广渠道不畅;其次,多数组织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市场主体地位尚未确立,与农户间缺少有效的市场连接机制,劳资双方并没有解决“共享”与“共担”的责任问题,难以成为“双赢”的利益共同体;再次,许多合作组织是乡镇政府用资金控股并兼任社长(会长)的,农民没有股金、民主管理流于形式。大多组织在经营中重盈利、轻服务,根本不能成为农民利益表达的机构。
2.6低水平农村劳动力存量的限制
农民作为农村科技服务的受体,其科技文化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素质越高,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越强,成果转化的效率越高;反之亦然。2005年中国农村人口中文盲、半文盲占13.5%,小学文化程度占36.2%,初中文化程度占40.5%,大学只占0.87%,而且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文化程度较高的劳动力转移到城市的二、三产业部门中,使留在农村的劳动力素质偏低。由于大量低水平农村劳动力的存在,他们对科学知识和科技培训的接受异常困难,从而使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变得艰难。还有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农民的市场意识、竞争意识淡薄,小富即安、守成小变的观念根深蒂固,科技需求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也影响到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速度和规模。
2.7科技服务人员素质的限制
目前,中国农村科技服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服务队伍整体功能低下。农村科技服务人员知识老化和结构不合理的现象严重,适应市场经济需求和产业化要求而且“懂技术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较少,致使推广服务效能低。甚至在一些地方,由于科技服务人员业务素质不过硬,知识更新速度慢,工作主动性差等原因,出现了动物防疫检验,动植物新品种的试验示范、农事生产指导、病虫害防治等环节无人指导过问的现象。另外,许多乡镇服务机构,服务方法及手段滞后,缺少必要的服务设施和信息网络,基层中会利用计算机采集科技信息服务于农民的人员缺乏,导致农业信息很难通过网络进乡入户,从而影响着农村科技传播的速度。
2.8服务机构自身缺陷的障碍
市场越发达,科技服务的范围就越广泛,服务职能也越完备,种类形式也越多元化。而作为服务主体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专业合作组织等机构其管理理念仍未完全走出计划经济的模式,组织内部管理激励机制不足,容易出现“软制度”现象,造成底层精英人才流失。服务范围仍局限在农业产业这个小圈子里,较少涉及到能为农民创造更多就业空间的农村二、三产业中;服务种类形式单一分散,重产中技术,轻产前和产后信息和经营。加之技术、物资、资金、供销等部门分割,仍沿着各自独立的系统与农业生产领域发生联系,互不分享,互不配套,很难适应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链延伸后科技服务与培训对市场化、体系化和网络化的要求。
3清除障碍的对策
根据上述分析,为确保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高效运转,本文认为目前重点在于:
3.1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科技服务体系,引导农业龙头企业进行科技成果的吸收、转化和先进技术的开发,鼓励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科技中介组织、农民合作组织等社会机构参与,解决农业科研经费不足的问题,同时实行市场化运作机制,实现“服务主体企业化、技术服务商品化、利益关系合同化、服务优质高效化”。
3.2建立科技项目检测评价体系,对项目立申、实施过程及成果转化进行跟踪,对项目评估进行规范化管理,对其成果的实用率和转化率进行全面检测评价,确保农民从鉴定科技成果中获得实效。
3.3把农村科技培训列入到国家和地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中去,整合和优化各级各类培训资源,建立以市、县、乡三级培训基地为主渠道,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依托,以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科技中介机构为辅渠道,采用大众传播媒介、课堂讲授、集体指导与个别指导多种培训方法,全面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
参考文献
[1]陶佩君,崔永福,等.科技部星火富民科技工程战略研究报告分报告——农村科技示范服务体系的研究,2005.12.
[2]杨瑞珍.中外政府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中的作用比较[J].中国科技论坛,2004.
[3]刘志民,欧阳晓光.多模式复合型:中国现行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组织构架.科技与经济,2005,(2).
建设大学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是促进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与践行的需要、保障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常态化和专业化的需要和加强志愿服务社会实践规范化管理的需要。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主要类型有科技服务类、文艺服务类、“三农”服务类、民生服务类、环保服务类和党建服务类等,且需要遵循因地制宜、调研遴选、分批建设、校社共建以及双向受益原则加以建设。
关键词:
大学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实践育人
基金项目:
本文系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庆市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研究”(项目编号:RW201514)的研究成果之一。
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是大学生开展志愿服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据地”,高校可以将本校志愿者可以提供的社会服务项目与城乡社区的社会服务需求有效对接,遵循因地制宜、调研遴选、分批建设、校社共建以及双向受益原则,建设功能定位准确、服务条件完善、服务效果优良、群众满意度高的大学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以助力大学生成长成才,为培养“德才兼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贡献力量。
一、建设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的必要性
1.促进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与践行的需要。新时期,高校德育集中体现在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之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质上是一种实践性价值观”[1],因此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必须依靠社会实践方能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是大学生开展志愿服务的依托平台,可以成为承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工作。建设具备不同服务功能的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给大学生志愿者创设“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2]的志愿服务平台,营造思想政治教育与品德修养环境,有助于他们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中受到教育、增长才干、增强责任和奉献社会,有助于他们在彰显“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保障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常态化和专业化的需要。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的常态化,既表现为大学生开展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的经常性,又表现为高校组织大学生开展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的长期性。只有通过经常性志愿服务,才能将志愿服务的精神内涵转化为个人的价值追求,才能在潜移默化中深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与认同;只有长期组织大学生开展志愿服务社会实践,高校才能形成自身的实践育人特色和积淀实践育人文化。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的专业化表现为大学生开展专业性志愿服务。它有两种形式:一是志愿者发挥专业特长开展志愿服务;二是志愿者接受与群众需求相匹配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并获取服务资格后开展志愿服务。专业化是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的必然方向,因为它既可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质量和群众的满意度,又可增强志愿者的成就感、自豪感,促进志愿者的价值观升华。常态化和专业化的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是增强志愿服务效果和实践育人效果的必然选择。对此,高校需要建立一定数量的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支撑常态化和专业化的志愿服务社会实践,让它在高校的实践育人中发挥积极作用。
3.加强志愿服务社会实践规范化管理的需要。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是高校有组织开展的实践育人活动,加强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的规范化管理是保障实践育人活动长期、有序和有效开展的必由之路。规范化管理涉及服务场所管理、服务项目管理、服务形式管理、服务过程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和服务安全管理等,如果没有相对稳定的基地,就不能建立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的长效机制,志愿服务就显得杂乱无章,规范化管理只能是空中楼阁,各项管理措施便难于落实到位。因此,高校需要建设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以保障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的管理有条不紊、规范有序,提高志愿服务质量和社会效应。当然,有了基地体系和管理体系的保障,高校便有条件促进志愿服务项目的有序开发、合理实施与持续改进,以加强志愿服务精品项目建设和示范基地建设。
二、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的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原则。因地制宜原则是大学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的基础性原则,它要求高校必须结合本校的学科专业现状,以服务当地城乡社区群众为宗旨建设基地。志愿服务是志愿者利用业余时间、节假日开展的社会服务,如果高校建设的基地远离高校所在地理区域,势必给志愿者开展服务造成时间障碍和距离障碍,不利于志愿服务活动的安排与管理。如果高校建设的基地类型与大学生具备的专业能力和社会能力不相匹配,那么志愿者开展服务就会显得力不从心,甚至会影响学校形象与声誉。因此,高校必须遵循因地制宜原则,合理策划和建设具备不同服务功能的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为本校大学生开展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搭建适宜平台。当然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高校在同一社区建设具备多种服务功能的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也是可行的。
2.调研遴选原则。调研遴选原则是指高校在建设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之前,需要广泛开展城乡社区的社会服务需求调研,并谨慎遴选基地的建设位置。由于基地建设并非能够得到所有城乡社区的响应、支持与配合,因此,为了建设具备相应服务功能和具备基本服务条件的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高校需要主动深入城乡社区调研摸底,了解他们对基地建设的意愿,并获取他们所需社会服务的项目、时间、内容、人员以及可以提供的基本物质条件等信息,为基地的遴选奠定基础。在遴选基地时,首先考虑对基地建设有强烈意愿的城乡社区,然后结合本校志愿者可以提供的社会服务项目及内容与相关社区的社会服务需求及其基础条件之间的匹配度加以综合遴选,让拟建的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既名副其实,又能发挥有效功用。
3.分批建设原则。分批建设原则是指高校在拟订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规划时应结合实际分批建设和逐步完善。由于不同类型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的功能定位不同,且功能定位又决定了对志愿者的服务能力要求,因此高校结合本校志愿者的服务能力(包括非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构成情况和有关社区的社会服务需求,按照“能力对接”要求分批规划和建设基地才是最佳选项。对于只需志愿者的非专业能力即可提供服务的基地可纳入一个批次予以规划建设,对于需要志愿者的专业能力方可提供服务的基地则应以院(系)或专业类别进行建设批次规划,从而建设符合本校实际的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体系。当然,如何科学规划和建设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需要高校结合自身实际和城乡社区的服务需求实际加以综合论证和统筹协调。
4.校社共建原则。校社共建原则是指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需要由高校与社区联合共建。尽管基地建设非城乡社区之职能,但调查表明多数城乡社区都有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和提升群众对社区工作满意度的意愿,他们乐意为基地建设提供支持,这对基地建设是有利的。高校坚持校社共建原则,一方面应将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建设融入高校人才培养实践基地建设的统筹规划之中,并给予基地建设以人财物支持;另一方面高校应主动联合相关社区合作共建稳定性较强的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共同定位基地服务功能、共同商定服务项目、共同研究基地建设方案、共同提供服务条件、共同指导服务过程和共同完成志愿服务考评等,以建设功能定位准确、服务条件完善、服务效果优良、群众满意度高的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
5.双向受益原则。双向受益原则是指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应符合高校与社区共同受益要求。对高校而言,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能够为高校提供实践育人“沃土”,能够让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利于将他们培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对城乡社区而言,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能够为社区群众提供多种类型的实实在在的需求服务,能够让群众感受到基层社区的关怀与温暖,能够增强基层社区对群众的号召力和凝聚力,能够提升基层社区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同时也能增强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感。坚持双向受益原则,就是要坚持高校、学生和社区、群众共同受益,因此,高校必须将志愿者的社会服务提供与社区群众的社会服务需求进行有效对接,建立符合社区群众服务需求的社会服务项目体系与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实现互惠共赢目标。
作者:胡昌荣 单位: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关键词:运行机制 专业带头人 骨干教师 兼职教师 双师素质教师 教学团队
校企合作,加强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双送”、“双挂”工程,即送青年教师到企业参加生产实践,送教师到高校深造;选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选企业技术人员来校挂职。突破现有体制,建设 以“双师型”教学团队为重点, 以专业带头人为核心,以专业教研室为载体,专兼结合、结构合理、动态组合、团结合作的“双师型”专业教学团队。
一、建立和完善师资队伍建设运行机制
制订和完善《“双师素质”教师培养认定办法》、《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选拔和管理办法》、《兼职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专业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等项制度,为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双师结构的优秀教学团队提供制度保障。
制订和完善《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管理规定》、《校企合作企业职工培训管理办法》等项制度,为校企合作教师培养、培训和企业职工培训、继续教育提供保障。
依托企业技术研发平台和学院人力资源优势,与企业合作开发新产品、解决生产技术难题,为使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工作顺利实施,要完善和制订《校企共同开展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管理办法》、《校企合作社会服务项目管理办法》、《校企合作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项制度。
制订和完善《教师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教师学时津贴发放办法》、《教师职称评聘办法》、《兼职教师课时津贴发放办法》、《校企合作技术服务奖励办法》、《校企合作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企业专业带头人、兼职教师教学与科研工作奖励办法》等项制度,鼓励教师到企业顶岗实践,积极参与企业的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鼓励企业专家和技术人员到学院担任专业带头人和兼职教师,参与学院的专业建设、课程改革。
二、专业带头人培养和聘用
在副高以上职称的骨干教师中进行遴选,通过国外学习、国内培训、生产现场锻炼等途径培养专业带头人1名,从水利水电建筑企业中聘请1名专业对口、知名度高、实践经验丰富、富有创新精神的行业领军人物或企业技术专家作为兼职专业带头人,把握行业发展动态,紧密联系企业,开展技术讲座,参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指导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指导课程建设。
校内专业带头人具体培养措施如下:①到德国等国外对口院校或企业学习高职办学模式、课程体系开发和先进的职教经验;②到国内职业教育领先院校进行培训,学习高职办学模式、先进的职教经验、课程体系开发与课程建设;到国内专业对口的知名院校学习新技术、新知识和新方法,提高科研能力;③由校企合作工作站具体负责校内专业带头人每年到合作企业锻炼,参加生产实践,提高实践技能,学习新工艺、新技术,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研究开发课程体系。
兼职专业带头人在国内进行职业教育理论、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培训,学习新知识和新技术,规划专业发展,从事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课程体系建设以及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
通过多种途径的培养,校内专业带头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组织、教学及课程设计能力,并获得工程师资格,能够指导骨干教师开展教学和科研活动,并在核心期刊,带领整个教学团队进行专业改革与建设,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兼职专业带头人有较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能够与校内专业带头人一起组织领导教学团队进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体系开发、课程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
三、骨干教师选拔和培养
校内选拔具备讲师(或具有硕士学位)(以上)职称的优秀教师作为骨干教师,熟悉该专业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动态,有较强的课程开发、动手实践、技术研发、教学改革与创新等能力,能够培养青年教师、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参加自治区级科研项目或自治区级(以上)精品课建设,主持1到2门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从校外兼职教师中选拔具备工程师、技师(以上)职称的技术专家、能工巧匠为兼职骨干教师,能从事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指导并培养校内青年教师实践技能,参加专业建设、参与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等工作。
具体培养措施如下:校内骨干教师①到国外专业对口、教育水平较先进的高职院校进行培训,学习高职办学模式和先进的职教经验;②到国内职业教育领先院校学习高职办学模式和先进的职教经验,以及高职职业课程体系开发与课程建设;到国内专业对口院校进修,学习新技术、新知识、新方法,提高科研能力;③由校企合作工作站具体负责,定期到内蒙古黄河工程局股份有限公司、富凯龙水利水电集团等合作施工企业顶岗实践;承担企业技术服务项目。学习新工艺、新技术,参与企业技术革新或项目开发。校外兼职骨干教师参加校内举办的职业教育培训或讲座、学术讲座或学术交流,与校内专任教师共同开发课程等。
通过多种途径的培养,使骨干教师能够协助专业带头人完成专业建设和优质核心课程建设等任务;承担专业生产性实训教学工作;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相关的论文,带动青年教师,为本专业建设发挥骨干作用。
四、兼职教师的聘用
兼职教师应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技术革新及设备操作能力,能进行教学及实习实训指导工作。从水利水电建筑企业择优挑选,建成由50名企业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组成的动态兼职教师资源库,保证兼职教师的整体质量。建设期内从兼职教师资源库中聘用相对稳定的30名实践经验丰富、精通水利水电施工技术和生产流程的技术骨干作为兼职教师。落实学院《兼职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定期对兼职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业绩进行考核,以确定是否继续聘用。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兼职教师,根据学院有关兼职教师的基本任职标准和奖励办法,给予奖励,提高其待遇。在兼职教师上岗前,由专任教师对其进行职业道德及教育理论等科目培训,使其具备高校教师应有的职业素质;加强高职教育理论学习,提高兼职教师的教学水平;充分发挥兼职教师实践能力强的优势,使其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开发和教研教改活动,承担实习、实训等课程的教学任务,参与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负责对专任教师实践能力进行培养。计划将指导学生实施完整工程建设项目、顶岗实习指导任务、讲授专业核心课程《水工建筑结构》、《典型水利工程》、《水利工程测量》、《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与管理》和《水利水电工程造价与招投标》的任务均由兼职教师承担,使兼职教师承担的专业课程学时比例超过50%。
五、双师素质教师培养
对已具备双师素质的教师,加大下企业锻炼的力度,继续进行保鲜培养。针对尚未具备双师素质的青年教师,通过企业实践和专业技能培训以及参与项目建设等途径,使具有双师素质的专业教师比例达到90%以上。
具体培养措施如下:①到国内职业教育领先的高职院校培训1次以上,及时了解水利水电建筑工程行业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提高教师的专业理论水平;②由校企合作工作站具体负责,到校企合作施工企业进行2个月的专业实践训练,使其具备在企业从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实践技能;③参加全国各项专业技能大赛,提高专业教师的实践动手能力;④参加专业技能等级认证培训;⑤参加实训基地、实训室建设。
六、教学团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