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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风险论文

时间:2022-07-07 12:29:3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融资风险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融资风险论文

第1篇

论文摘要:企业并购一直是个长盛不衰的话题,随着金融危机的发展,中国的企业也加快了并购的步伐,但是从总体来看,中国企业并购的成功率并不高,就企业并购当中的银行借款融资风险进行分析,可以为参与并购的企业控制银行借款融资风险提供借鉴。

论文关键词:企业并购融资风险

随着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发展,世界经济将呈现一种新的格局,企业并购也有愈演愈烈之势,中国的企业也开始了高调的并购之路,跨国并购诸如中铝并购力拓、中国五矿集团并购OZMinerlas,国内的如国机集团与中国一拖集团等,并购的数量和规模都超过以往,上海联交所总裁蔡敏表示中国已步入并购、重组和联合的“十年黄金期”,但是从中国为时尚短的企业并购历史,特别是跨国并购的历史来看,企业并购成功的案例尚不多见。企业并购过程当中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包括目标企业的选择、目标企业的价值评估、并购的融资方式和支付方式的选择,还有并购后的管理和财务整合,其中,并购融资是企业并购过程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就我国企业并购的融资方式而言,内部融资的融资额度十分有限,而股权融资的成本较高,历时较长,而且限制条件非常苛刻,而一些创新性的融资方式在我国尚不多见,所以选择并购的企业在融资时一般还是倾向于选择债务融资方式,特别是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方式进行融资。因此,本文仅就企业并购中的债务融资风险进行分析,以给面临并购选择的企业在理论和实践上提供一定的借鉴。

一、企业并购中银行借款融资简述

企业并购融资与其他情况下的融资不同之处在于,企业并购通常需要大量的资金,而且这些资金一般要在较短的时间内筹措和使用;而企业并购中的并购方通常规模较大,实力雄厚,财务稳健,并购又可以进一步扩大企业规模或者取得财务、管理及营销方面的协同效应,因而企业并购下的银行借款融资更易取得银行的支持。银行借款在一定程度内可以放大企业的财务杠杆,增加股东收益,但是另一方面,负债过多会使企业的资本结构失衡,加重企业还本付息压力,使企业面临较大的财务风险,促使企业进入财务困境甚至破产倒闭。

(一)银行借款的优点

银行借款包括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人的,必须按照约定的方式还本付息的中长期贷款和短期贷款。按照借款有无抵押品作为担保,可以分为抵押借款和信用借款。与发行股票和债券等融资方式相比,银行借款融资具有以下优点:

1.融资速度较快

企业利用银行借款融资,一般所需时间较短,程序较为简单,可以快速获得所需的资金。而发行股票、债券融资,在发行之前就需进行大量的准备工作(如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发行也需要一定时间,程序复杂,耗时较长。

2.资本成本较低

资本成本可以用用资费用与实际筹得资金的比率进行衡量。利用银行借款融资,其利息可以在税前列支,因而可以减少企业实际负担用资费用,因此相对于发行股票等权益融资,其资本成本率较低;与发行股票和债券等融资方式相比,银行借款属于间接融资,筹资费用也较少。

3.银行借款灵活性较强

企业在借款时,企业与银行直接商定借款的金额、期限和利率等;在用资期间,企业如因特定原因无法按时还本付息,还可以与银行进行协商展期,因此,银行借款融资具有较强的灵活性。

4.可以充分利用财务杠杆

企业在利用银行借款进行并购融资时,与债券筹资一样,可以充分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在资本成本率低于投资收益率的情况下,可在一定范围内放大股东的投资收益率。

(二)银行借款的程序

银行借款的程序一般包括提出申请、银行审批、签订借款合同、企业取得借款,按照合同使用资金并按照事先约定的方式还款付息,在此不再深入讨论。

二、并购中银行借款融资面临的风险及其成因

(一)目标企业的价值评估风险

在企业并购中,对目标企业的价值评估是并购定价的基础,也是合理决定融资额度的基础。因此,如果对目标企业价值,即资产价值和盈利价值等方面的评估稍有不慎,就有可能使并购方因并购成本过高、超过自身的承受能力,造成资产负债率过高,使企业陷入财务危机,并购达不到预期效果进而引发并购失败。并购中目标企业的估价取决于对其未来收益的大小和时间的预期。而在实际并购活动中,由于并购企业过于乐观,以及并购企业的管理层往往有着自大倾向,加之估价方法使用不当,对目标企业价值的高估可能性非常大。

(二)借款额度风险

只有及时、足额地筹措到所需的资金,才能实现预期的并购。而并购中过程中的银行借款融资额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并购成本。企业并购的成本一般包括以下三个部分(张龙,2008):1.收购成本。①被收购公司股票或资产的买价。②必须承担或到期时进行再融资的现时债务。③收购的管理和税务成本。④付给专业人士的费用。2.运行成本。3.收购后的整合成本。企业必须结合目标企业的价值评估和定价,以及企业自有资金的情况合理确定所需的融资额度。企业的融资额度一般应略高于并购成本,除了满足并购支付之外,还应保证企业持续稳健地运营,企业借款过多会加重企业的利息负担,影响企业的支付能力,面临较高的流动性风险,一旦企业不能按照债务契约还本付息,而银行又不同意展期等事项,将严重影响企业的信用和声誉,企业本身也会面临罚息甚至破产清算等风险。因此,企业在融资之前要合理确定融资额度。

(三)流动性风险

以银行借款方式融资进行的并购活动,要求并购方具备较强的即时付现能力,并购方的流动性风险通常较大。我国的企业在并购支付中倾向于选择现金支付,采用现金支付首先必须考虑的是资产的流动性,流动资产和速动资产的质量越高,变现能力就越强,企业越能迅速、顺利地获取并购和后续发展资金。并购活动会大量占用企业的流动性资源,从而降低了企业对外部环境变化的快速反应和调节能力,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如果自有盈余资金不足,银行可能要求企业以各种主要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者限制货币资金及其他资产的使用,而且通常目标企业的资产负债率非常高,使得并购后的企业负债比率大幅上升,资本的安全性降低。若并购方的经营管理能力较差,现金流量安排不当,流动比率也会大幅下降,影响其短期偿债能力,给并购方带来资产流动性风险。

(四)资本结构恶化的风险

企业的资本结构是由企业的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即对外长期负债)构成,即企业长期资金来源中权益资本与债务资本的比例构成企业资本结构。资本结构可以表明企业所有者以自有资本对其债务承担偿付责任的能力,正常的比例应当维持在1:1左右(不同行业会有所区别)。在并购企业采用银行借款融资方式进行并购时,企业负债比率的上升将导致资本结构恶化,引发信用危机,进而影响企业的再融资能力。同时,如果目标企业的经营状况不佳,因资金回收不利而形成经营亏损,权益资本过少,债务资本过高,更会无形中增加并购方企业在整合过程中的债务负担。依赖大规模的银行借款融资进行的并购活动会导致公司形成高财务杠杆和高风险的债务期限结构,由此带来很大的财务风险。

(五)财务杠杆效应引发的破产清算风险

财务杠杆对于企业而言是一把“双刃剑”。在大量采用负债融资的情况下,企业财务杠杆比例会显著提高。如果并购后企业经营状况未得到改善,它将放大经营状况不利的消极影响,引发偿债危机和破产倒闭的风险。

三、企业并购中银行借款融资的风险应对

(一)合理确定目标企业并科学评估目标企业价值

不同企业并购的动机可能有所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通过实现规模效应以降低成本获得效益;通过扩大市场份额以增加效益;实现多元化经营,迅速进入新领域以获得收益。合理选择目标企业是保证并购成功,实现并购目标的前提条件,在目标企业的选择上,国内的很多企业并不理智,都是在原来核心业务经营较好的情况下盲目扩张,做大做强,进行不相关的多元化,最后不但没能分散企业的风险,新涉足的行业也没有实现预期的盈利,却大量占用核心业务产生的现金流,拖垮了原来的核心业务。企业在确定目标企业时,首先应保证企业本身有充裕、持续的现金流,即使有银行借款的支撑,企业自身所产生的现金流也必须足以支付银行借款的利息。为了降低并购可能产生的风险与损失,并购方在选择并购目标企业时,更需要对目标企业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情况进行审慎的调查与评估,从中发现对企业有利和不利的情况,尤其要注意对一些可能限制并购进行的政府行为、政策法规等潜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具体从外部环境看,影响企业经营的主要因素有政治、经济、法律、技术、社会等因素;从内部情况看,要重点观察目标企业的资产质量、或有负债、盈利能力及市场前景等。在并购之前,应通过严格的调查分析,择最适合并购的企业,制定一套可行的并购策略。

目标企业的价值评估也是并购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企业价值的估价方法有贴现现金流量法、账面价值法、市盈率法、同业市值比较法、市场价格法和清算价值法等,并购企业可根据并购动机、并购后目标企业是否存续以及并购企业掌握的信息等因素来决定FI标企业估价方法,合理评估企业价值。并购企业可以综合运用定价模型确定并购价格,采用不同的方法对评估结果进行相互印证,也可以将运用清算价值法得到的目标企业价值作为并购价格的下限,将现金流量法确立的企业价值作为并购价格的上限,然后再根据双方的讨价还价在该区间内确定协商价格作为并购价格。

(二)合理确定借款额度

前已述及,企业并购的成本主要包括收购成本、运行成本和并购后的整合成本,企业在确定所需借款额度的时,首先应考虑自有资金数量,在保证企业持续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同时综合考虑企业所享有的银行信用额度、银行的贷款政策、利率条件及其波动情况、预期的经济景气度、通货膨胀水平等,还应了解国家是否具有相应的政策性支持和财政补贴等,合理确定所需的借款额度。

(三)合理确定借款银行

就不同银行的贷款政策而言,不同的银行对贷款风险管理有不同的规定。不同的银行在风险偏好、贷款限制、资本实力、与企业的关系以及提供的咨询服务水平方面都会有较大差异。企业在确定借款银行时应尽量选择资本实力雄厚,规模较大,富有开拓性、敢于承担风险,而且与企业业务往来频繁、_戈系亲密并能给企业提供大力支持,帮助企业度过难关的银行。同时还要参考不同银行之间提供的咨询和服务的水平,尽可能选择借款利率较低的银行。

(四)制定弹性的财务安排

企业应该制定弹性的财务计划,首先,企业应该做好财务预算,将各项主要的财务指标保持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企业的偿侦能力评价指标主要包括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或有负债比率、利息保障倍数等,赢利能力评价指标主要包括总资产报酬率、销售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等,经营及发展能力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存货周转率、销售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等。其次,企业要重视信用记录以及与银行的关系,良好的信用记录有助于增进银行对企业的信任,而企业在确立主办银行之后,要经常与银行信贷人员沟通,主动与银行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企业与银行沟通越充分,银行对企业的情况越了解,信息越对称,企业就更可能获得银行的授信。

(五)并购后进行快速有效的整合

企业并购之后,将面临着一个长期、持续的整合过程,而且,企业在并购后的很长一段时问内,都要面临长期的还本付息风险。企业在进行整合之前就应将整合成本予以量化,并纳入预算管理体系,防止因整合成本过高而造成整合财务风险。在并购完成之后,应进行快速有效的整合,企业并购的主要动机就是谋求协同效应,即获取“1+1>2”的效果,但是“1+1>2”的前提是并购后企业必须进行有效整合,而且,这种整合应该是全方位的,包括资产与生产整合、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整合、管理制度与企业文化整合等等。

第2篇

1基于系统动力学的仿真软件

在现阶段的系统动力学的专用计算机模拟语言中,通常采用Vensim软件。该软件是由美国的VentanaSystams在基于Windows平台下的一款比较成熟的系统动力学软件包。该软件其主要的优势体现在界面友好,同时功能强大和易于操作。通过该软件可在同时运行数千的大型的模型。而其典型的特点在于:

第一、Vensim界面友好性与仿真简易性。运用系统动力学是对现实复杂世界的模拟和仿真,但是Vensim软件使用户在立模型、各变量关系梳理、结果分析和相应政策的优化方面都提供了强大的支持功能,用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构建因果关系图、因果反馈环、建立系统动力学方程并运用软件的自我检查功能对错误的地方进行修正。在整个过程中,Vensim软件可视化、操作更简易性使得对于复杂的系统性问题仿真得以实现。

第二、Vensim提供了自我检测和分析功能。利用Vensim软件建模是在遵循系统动力学相应的建模规则对现实世界的模拟,因此,在建模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模型同现实世界不相符的情况。利用Vensim软件在进行仿真时,软件能够对出现的错误进行报错以便于建模者发现并对参数或结构进行修改。此夕卜,Vensim还提供了多种函数共用户调用,无需再额外编写函数方程。

第三、提供真实性检验,提供解决方案。Vensim可以在单次模拟的情况下,利用复合模拟功能,提示用户可以修改的变量或参数,经过修改后可以运行模拟,得出改变变量或参数前和改变后的仿真结果图,用户可以根据仿真结果图提出相应的优化措施。同时,Vensim软件还提供了表函数工具,将变量之间难以用方程量化的关系用表函数进行量化。综述所述,从上面对系统动力学的适用范围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对于研究供应链融资风险这个影响因素多、非线性关系、具有周期性的庞杂问题,系统动力学具有很强的适用性。同时,Vensim强大的仿真能力、界面友好以及敏感性分析对于融资风险的分析因素是非常匹配的。

2仿真模型构建

2.1风险因子在供应链融资的风险中,通常将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作为其主要的风险。对NG公司在这三个不同的风险中所面临的风险进行细分。通过建立NG公司的风险反馈模型,可以得出其中的风险因子。其具体的风险模型图如图1所示。其中,信用风险则主要包括财务指标、虚假债权、质押品来源合法性、坏账风险、质押品质量、转移账款;操作风险则主要包括物流企业的个人资质和银行的授信;市场风险则主要以商品的价格波动为主要的因素。

2.2边界设计在对该模型进行设计的同时,必须对其边界进行设计。而在该研究中,我们采用专家打分的方式,对其中不同的因素的权重进行定义。以此类推,对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中的影响因子进行具体的赋值,以此对模型的边界进行赋值。

2.3模型构建各子系统的动力方程是进行动力学仿真的又一步基础,根据上一节对各风险因子及变量的赋值可以建立如下所有仿真所需方程:(1)信用风险=0.1*质押品质量+0.2*财务指标+0.2*虚假债券风险+0.1*转移账款风险+0.1*质押品来源合法性+0.2*非财务指标+0.1*坏账风险(2)財务指标=0.5*存货周转率+0.5*净利率(3)虚假债券风险=0.5*银行风险监控制度(4)转移账款风险=0.3*银行风险监控制度(5)质押品来源合法性=0.4*银行风险监控制度(6)非财务指标=0.3*市场占有率+0.3*技术可替代性+0.4*管理人员水平(7)坏账风险=0.2*银行风险监控制度(8)操作风险=虚假授信*0.5+物流监管企业资质*0.5(9)虚假授信=员工综合素养*0.5+银行风险监控制度*0.5(10)员工综合素养=员工专业素养*0.5+职业道德*0.5(11)物流监管企业资质=0.9*银行风险监控制度

2.4仿真测试将上述的所有的仿真模型输入到VensimPLE的仿真软件当中,从而可以得出NG公司其自身的供应链融资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仿真结果。以操作风险仿真为例,其仿真结果如图2所示。图2操作风险仿真结果图3银行风险监控和企业风险仿真结果通过上述的仿真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银行风险监控系统越完善,对NG公司的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也就越小,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加强对企业的风险,可有效的降低对NG公司的融资风险。

作者:唐培单位:河海大学

第3篇

高校为了弥补资金缺口,在举债时一般从银行贷款,这些投资的回报比较长,目前高校的贷款也主要表现为长期贷款,所以高校债务风险具有潜伏期比较长的特点。对于我国的国有高校来说,其真正的法人是政府,正是由于政府的政策性支持,所以高校一般不会考虑到破产的风险。同时也是因为有政府的支持,所以高校在进行举债时往往缺少必要的论证和评估过程,对于资金的使用情况缺少考核,增加了债务风险的潜伏性。高校由于获得资金的方式相对比较便利,所以对于负债融资的风险认识和控制不足。部分高校融资时,不考虑最优的融资手段和方式,缺少足够的风险控制意识,导致债务风险的发生。我国高校和政府具有密切的联系,所以在债务风险方面也和国家的教育政策具有密切的关联性。虽然我国高校具有市场独立法人的主体地位,政府要求高校债务谁贷款谁负责的基本原则,但是由于我国高校体制的约束,高校在发生债务风险时往往不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当高校迫不得已发生债务风险时,最后只能有政府出面解决。

一、债务风险的影响

由于高校债务的单一性,当高校发生债务风险时,常常会直接影响到银行的安全,导致银行坏账增多,对银行的发展带来消极的影响,金融风险的传递效应势必会影响到整个金融的稳定性。虽然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势头良好,但是也不能不警惕高校债务风险的破坏性。对于我国的高校债务来说,由于贷款基本用来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当债务风险存在并且发生时,会对地方相关产业带来不利的影响。高校为了维持其基本的运行,所需要的资金相对比较稳定,当高校发生财务风险时,会影响到高校的科研经费投入,导致教学质量和科研能力的下降,最终影响到高校的发展水平。同时部分高校为了减少债务负担,增加学校的收入,往往通过扩招和增加学费来应对财务风险,在这种情况下会违背高校公益性的要求,也不利于高校人才的培养。

二、高校债务风险控制的策略研究

1.努力拓宽融资渠道。目前高等教育已经成为了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是科技创新的重要源头,反映了国家的综合实力。高等教育的发展需要足够的资金投入,因此对于高校来说应当努力开辟新的融资渠道,改变单一的负债方式,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降低债务风险。我国高校应当努力借鉴美国高校的发展模式,美国高校在融资渠道上多元化而且方式也非常灵活,在高等教育投资中位居世界高位。美国高校政府财政投入比例比较低,其中的捐赠收入是其筹集经费的重要渠道,同时美国一些私人高校还成立了专门的基金来合理地实现学校资金的增值,提高了资金的利用效率。在美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社会捐赠制度,在税法中规定向高校捐赠可以得到相应的减税,提高了人们捐赠的热情。通过研究世界其它国家的高校资金投入可以看到其经费来源除了有政府财政资金之外,主要依靠学杂费收入、对外服务收入以及捐赠收入等,这些资金来源在高校资金的比重中比较高,而我国高校融资渠道相对单一,不利于分散债务风险。因此为了控制高校的财务风险,应当努力从多方面来筹集教育资金,例如通过向社会提出有偿服务、接受社会组织或者私人的捐赠、招收留学生等措施来拓宽高校资金的来源,减少对政府资金的依赖。高校也应当发挥自己在科研方面的优势,加强科研成果的转化,实现科研成果的产业化,从而增加高校的收入。高校还可以和企业进行合作,为社会组织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来获得收入,这样不仅会增加高校的收入,同时还能够促进高校的发展。

2.加强财务管理。要加强高校的财务管理,可以通过设立总会计师的方法来完善对高校经费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的管理水平。财务部门应当加强会计制度建设,实现预算的精细化,做好财务审计工作。高校负债融资是教育发展中所采取的必要手段,通过合理利用能够改善学校的基础设施,提高高校的综合实力。高校财务部门应当加强内部资金的核查工作,建立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资金用途的追踪。要加强对资金使用效果的分析,建立资金绩效评价制度,积累资金使用的经验,从而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高校财务部门要树立财务风险意识,加强对高校债务规模、债务偿还情况以及债务期限等进行清查,熟悉学校的债务情况。高校还应当准备相应的债务准备金,降低高校负债融资的风险,防止资金链断裂。为了应对举债财务风险,财务部门应当加强对融资风险的控制和管理,在内部建立严格的风险评价机制,及时分散融资风险。财务部门应当建立科学的风险预警机制实现对风险的识别和分析,降低高校的融资风险,同时提高融资效益。财务部门在进行风险管理时应当设立相应的举债警戒线,当达到警戒线时应当制定具体的还款方案,并且停止举债。财务部门应当对贷款规模进行控制,防止出现债务到期不能够还款的财务风险。高校举债是为了其发展的需要,财务部门要加强对负债融资项目的论证和审核,防止出现盲目举债的现象。只有做好项目的评审,才能有效保证项目的建设质量,也提高了资金的利用效率,防止出现重复建设的现象。财务部门要按照勤俭办学的方针,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节约公用经费支出,防止出现资金的铺张浪费现象。

3.从多个方面加强对债务风险的防范。高校财务风险管理需要多方面的参与,仅仅依靠高校自身难以满足债务风险的管理要求。政府作为高校的管理机构,要严格控制高校的发展规模,严格审查高校的发展规划,使高校的规模和债务规模相适应,加强政府对高校举债的控制。在市场条件下可以适当放宽高校的自主办学权利,提高高校的还款能力,降低债务风险的压力。为了控制好高校的财务风险,政府应当按照高校债务的大小做好分类管理,例如加强对高校负债融资的摸底工作,详细了解高校的债务情况。按照高校债务的大小和风险系数的高低对学校进行分类管理,对于财务风险比较大的高校要进行严格管理,加强对高校支出的控制,严格要求专款专用。高校运行中的资金规模比较大,种类比较多,为了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可以建立科学的预算管理制度,降低高校财务风险,这样能够提高高校经费分配的科学性。

三、结束语

高校为了实现快速发展的需要,弥补政府资金投入的缺口,需要通过举债的方式来获取资金。部分高校的财务风险意识不强,认为政府承担所有的后果,所以在资金利用方面存在铺张浪费的现象,一些举债资金不能真正地应用到高校项目开发中,而被挪用来进行形象工程建设等,造成了资金应用的低效率,也增加了高校的财务风险。为了防范高校财务风险,应当从政府、高校以及银行三个方面着手,加强风险的管理和控制,落实好各自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完善高校的资产结构,促进高校的发展。

作者:王静

第4篇

1.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概念界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近十年来出现的对由政府出资在辖区内开展特定业务的一类国有企业的特殊称谓。国家各部委、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都有自己的界定。从广义上讲由地方政府出资在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建设、产业整合和公益设施建设领域开展业务并在本行政辖区经营的国资企业都应该算作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当前按照银监会等机构的分类标准,融资平台可分为大口径平台和小口径平台两个类型[1]。其中,大口径平台泛指前述企业,小口径平台指的是由地方政府出资在特定辖区内开展业务,且开展的业务主要是公益性项目或项目的主要偿还资金来源70%以上依靠财政收入的国资公司。文章所指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指的是大口径的融资平台。

2.从法律层面上来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发起主要由地方政府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尤其是经济发展中需要的基础产业的发展需要设立。第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出资者主要是政府。通常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或国有控股公司代为出资成立。第三,公司管理层通常是由政府任命相关人员担任。公司管理层根据政府的要求开展相关业务,并对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第四,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有较为浓重的政府干预行为在其中,业务开展的市场化程度不高。

3.从财务层面来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出资成立公司时非货币资金出资比例较高,主要出资方式包括:股权、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收费权和固定资产等非货币形式出资;二是资产规模较大,但流动性资产尤其是短期流动性资产较少;三是收入较大但应收账款的比例较高;四是资产负债率一般较高,应付账款和中短期融资比例较高;五是主要收入的最终来源是政府的土地出让收入和财政补助。

4.从业务层面来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具有以下特征第一,从事的业务是非市场化的特定业务。主要包括:土地一级开发、保障房建设、环境综合整治、交通设施、机场港口、基础设施以及部分公益设施建设。第二,在特定区域内开展业务,很少跨区经营。主要服务于当地的经济建设。第三,在交通设施、机场港口等领域代地方政府行使业主的权利。在土地一级开发、保障房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和基础设施方面较多采用BT方式进行投资建设。第四,开发项目的规模一般较大。通常项目本身短期经营收入较弱,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政府出让土地获得收入并返还用以平衡建设资金。

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当前存在的问题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当前尽管得到很大的发展,作为新凯恩斯主义的产物,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从一出现开始,就伴随着各种争议和问题成长。在地方政府融资已经成为各类型金融机构融资主要业务之一的当下,这些问题的出现对于金融机构做好融资平台的信用风险管理工作提出了很大的挑战。

1.法律主体资格不完整以及监管缺位问题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当前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法律主体资格不完整以及监管的缺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一般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财政部门代为履行出资成立。从产权关系上讲,这两个部门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股东,可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通过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等机构对公司的治理结构、经营管理进行设计和监督。但国资和财政部门都是地方政府的机构。这种委托关系是一种缺少监督的软约束关系。在很大程度上,造成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企业实际就是政府编外的行政部门,使其缺少经营和决策上的独立性。

2.法律法规缺失问题目前适用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法律主要是《公司法》、《担保法》、《预算法》和《物权法》。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就是按照《公司法》搭建的企业,应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进行运营。同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又完全有别于一般类型公司。因其股东是政府,从事的业务主要是提供各种类型的公共服务品以及与区域经济相关的重大发展项目建设。面对融资平台,是金融机构应将所处地政府财务状况一并评估并作为衡量其融资的依据[2]。

3.运营行政化问题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应按照一般类型公司的治理结构来进行建设。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也应比照相关规定进行组建和选聘。目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运营行政化现象较为突出。形式上是公司,本质上却是行政机构。这种方式,造成了投资、融资、管理和运营中的责权分离。管理公司却不能从公司发展中获得相关利益,期望获得的是行政上的提拔。更为严重的是,由于绩效考核的软约束,部分融资平台的经营管理者存在重视投资、轻视效率、忽略效益的现象。

4.出资不实问题大多数融资平台是政府通过整合股权、资产和部分货币出资成立的企业。但很多地方政府为做大平台的资产。采用了高评估股权、土地和房产等不实手段做大资本,以便后期获得银行的较高信用评级、较低负债率和较大融资金额。甚至有的公司资产中竟然包含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大楼,没有任何经营收入的市政工程设施、学校、医院、公园、幼儿园等公益设施。这些融资平台的总资产看起来很大,但资产的构成主要是长期股权投资(缺少分红),市政基础设施,价值较低的林权、海域使用权以及存在一定瑕疵的采矿权。这些貌似强大的融资平台,容易误导金融机构,造成金融机构对其过度融资。

5.高度依赖土地出让还款问题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来说,目前还款来源主要来自三方面:第一,公司的经营收入;第二,地方政府的财政补助;第三,地方政府土地出让后的返还部分。多数地方政府在融资平台实施特定项目的建设时,给予其土地的配套政策。这种模式过分偏重于土地的一次性转让用来支付项目建设的成本。由于土地的一次性转让有赖于房地产市场房产价格和居民的购买力,这种模式有着变相推高土地价格和房价的嫌疑。此外,不依赖投资项目的经营性收益作为还款来源,还会加重投融资平台管理人员忽视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忽略项目建成后管理的思想,不利于区域资源的优化配置。

6.运作缺少披露问题当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存在多头融资现象,这和其运作缺少披露有很大关系。就单个融资平台企业而言,人民银行的法人征信系统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已对其所融资金、担保金额以及违约情况进行了统一登记。但就区域而言,缺少一个统一的登记查询系统,表述辖区内所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状况。这就造成金融机构无法判断这个区域内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地方政府承担的债务以及或有债务。从产权关系上看,政府是辖区内所有融资平台的母公司。金融机构应该将政府视作一个集团公司进行统一授信,其下辖各个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应视作子公司,在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时占用地方政府的这个集团公司的整体授信。现在,无论是人民银行、财政部、发改委还是银监会都缺少这样的手段去控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总量。当前还有很多地方政府采用BT、BOT和PPP的方式实施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而这种模式使政府需要承担履行回购协议,此外金融机构以增资扩股方式对企业融资,表面上是股权投资,实际上股东(政府)也需要履行回购义务,显然这两种方式本质上构成了政府的债务。但事实上当前的征信系统里面并没有记载和登记。

7.风险隔离措施不够易引发金融风险问题由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运作的行政化现象严重,使单个融资平台不能够独立于政府之外开展业务,而自身缺少足够多的还款来源。当前大多数的地方政府都没有专门的机制设计来确保有能力覆盖融资平台出现的风险。一旦单个平台公司发生问题,那么企业的信用风险极易传递到政府形成系统风险。融资平台获取贷款时,往往都存在交叉违约条款。一旦一笔贷款出现违约事件,容易触发所有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签订的贷款合同出现违约,引起集中清偿的情况。在很多地区,对融资平台发放贷款较多的是区域内的商业银行,这些银行的资本金较小,风险拨备计提往往存在不足,一旦发生平台公司集中违约的情况,将造成商业银行的不良率急剧增加,引发区域内系统性的金融风险[3]。

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信用风险分析

框架鉴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运行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我们需要正视这些问题,并在控制实质风险的大原则下,通过相关手段化解现有平台公司可能存在的信用风险,同时按照较为科学的分析框架,正确评估平台公司的新增融资。组织或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多少会涉及到融资活动。不同的资金提供方,对于组织或企业的信用风险考察的基本原则是相同的。但鉴于不同资金方的资金来源、资金成本、风控水平、收益要求和监管要求的不同,在实际的融资活动中,融资机构对于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的评估也存在较大的差异。总体来说,金融机构越大,监管要求越多,资金成本也就越低、融资期限也就越长,但对于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评估也就越严格,对信用风险也表现地最厌恶。也就是说,金融机构的规模与对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评估状况的严格程度成正比,与融资成本成反比。对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信用风险评估,笔者认为:一个较为完善的信用风险分析框架,应从分析对象、要素和时间三个维度来进行。第一维度是对象,可分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融资对象的股东(辖区政府和上级政府);第二层次是融资主体,包括融资主体本身和融资项目两个方面;第三层次是融资主体的交易对手(上游服务、原材料、资金、技术等提供者;下游服务、产品的购买者或使用者)。第二维度是要素,即分析要素,包括九个方面:业务、组织、财务、制度、流程、系统、培训、VI和文化。第三个维度是时间,包括三个方面:过去历史业绩表现、现在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趋势。鉴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现阶段主要收入依靠政府的土地出让和财政收入,业务模式也以BT代建和代为行使业利投资建设经营为主,主要的上游交易对手为施工企业和建材提供商,下游终极交易对手为各类型房地产企业、工业企业以及使用基础设施的辖区内居民。在进行信用风险评估和管理时,有必要将上述因素一并代入,并综合考虑信用风险。

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信用风险分析

借助分析框架我们可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股东、融资主体、交易对手的视角对当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信用风险做一个定性的分析。从一个较为全面的视角了解当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存在的影响信用风险因素。

1.从股东的视角分析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股东一般来说是地方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其上级主管单位为当地人民政府。也就是说政府既为平台公司的出资人也同时是受益人。政府成立企业的目的为促进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发展,终极目标是实现区域内经济发展。融资平台财务报表上面反映出来的是,政府作为股东需要获得收益,当然也要承担出资风险。股东的实力尤其是当前的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城市、土地、产业的规划对未来融资主体的经营活动和收益的实现就至关重要。当前,不少融资平台融资时提供了隐形的政府担保及财政兜底[4]。尽管按照《预算法》和国家相关规定是无效的民事行为,但很多金融机构仍然将其作为所谓的融资安慰措施。实际上,金融机构应侧重考察的是政府当前财政收入状况尤其是一般预算内收入状况,并结合政府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考察政府性基金收入尤其是土地出让收入的状况。当前金融机构在考察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项目时,更多的是考虑到融资平台股东当期的财政状况,并未结合地方政府的经济发展规划、城市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来综合考察,这就造成了对于经济增长趋势较好的地方融资平台容易出现不能够得到有效的金融资源配给,而一些已经有大量的金融资源配给但发展空间已趋于饱和地方的融资平台过度融资。此外,作为土地出让收入和财政收入最终返还的决定者,政府政策的稳定性、合法性和合规性对融资机构在信用风险的评估和管理上也产生了重大影响。

2.从主体的视角分析从融资主体视角分析,主要侧重点是对其财务状况、项目状况和担保状况进行分析。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往往采用股权、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收费权、固定资产等非货币方式评估作价出资成立。这种出资方式人为操作的空间大,容易导致平台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扩大。财务报表的资产总额很大,所有者权益较高,但货币资金较少。企业的货币资金少,速动比率较低,短期偿债能力不足,且可被金融机构认可的抵押物较少,融资能力偏弱。在融资主体具体融资项目方面,一些项目可研报告为迎合金融机构的偏好,技术经济方案做了大量的美化和包装,财务内部收益率和项目的动态回收期都不能够正确反映项目真实的财务状况。金融机构应该采用专业机构独立做出项目评估,确保项目能在相关市场、资金、管理和技术约束的情况下按期完工并产生经济效益。对于主要依赖于土地出让收入或财政补助还款的平台公司,应着重考察其土地利用规划和上级政府建设用地指标的安排情况。同时对于财政补助资金来源的相关支持性文件和决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合规性做认真考察。

3.从时间维度的视角分析对于平台公司的股东,平台公司的主体和融资项目的业务、财务、法务以及担保措施和还款来源在分析的时候,应做到动态的分析,避免只看现在、不看历史和未来的状况。融资平台从事的项目往往都是建设周期长、见效慢,受政府和宏观经济表现影响较大的项目。从较长的时间维度去分析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建设项目,能够客观评估其信用风险,并合理制定融资期限和风控措施。当前,一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为争取贷款,向一些金融机构尤其是信托公司大量申请2年期以内的短期贷款。该类型的贷款和项目的回收期不能很好匹配,造成一些融资平台短期偿债压力大,容易导致违约情况发生。

五、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融资信用风险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一类较为特殊的国有企业。其特殊性在于在特定的辖区内,开展政府指定的基础领域项目。这些项目包括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和产业整合等。由于股东存在政府背景,不论怎么从法理上进行说明论证,都不能免除事实上政府最终存在隐性担保的嫌疑。同时,短期的偿债资金主要来自于土地出让和财政收入的现状是客观存在的。这也是在当前财政体制经济体制下的一个客观事实。多年以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通过隐性政府信用和区域内政策支持优势,将土地、资金、技术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进行了重新整合和优化配置,促进了辖区内经济发展。当前存量融资较大,融资平台短期还款压力较大,后续资金需求也较多。在承认客观事实的情况下,做好信用风险管理,这不但需要地方政府、融资主体、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从制度、组织、监督各个方面进行梳理、规范和调整;也需要通过制定规则,明确参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来有效约束各方的行为,实现区域经济的健康发展。具体建议如下:

1.完善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相关的制度承认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特殊性,我们就有必要建立特殊的制度,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发起、设立,运营、监督、清算和破产等民事行为。各地政府已经成立和拟成立的融资平台林林总总,有的是历史形成的事实,有的是为了逃避现在对融资平台的分类和监管。我们应在相关法律法规监督下,建立管理机制,对地方政府成立平台公司的种类和数量进行明确,并进行独立于地方政府的报批管理,同对现有的融资平台进行清理,对新设平台按规定进行申报[5]。

2.完善信息披露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机制有利于全面掌握地方政府的负债情况,有助于融资机构作出客观的信用风险评估,并做好信用风险管理。鉴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主要收入来源于土地出让的返还部分以及财政补助。为防止过度融资,财政部、住建部、国土资源部和人民银行应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地方政府财务状况、土地和资产查询系统,方便融资机构了解地方政府真实财务状况和土地利用状况。

3.完善征信监督机制做好征信监督机制建设,有利于全面了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负债状况。随着我国金融深化速度的加快,多元化、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已经初具规模。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已经不仅仅只向银行进行融资,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子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和私募基金公司等也成为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合作对象[6]。同时,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融资租赁业务和私募基金投资等业务也越来越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所接受。这些业务以债权业务为主,也有部分股权回购业务,但本质都为债权业务。此外融资平台公司对外也大量采用BT模式开展业务并承担回购义务,本质上也是一种融资行为。当前应建立覆盖面更为广泛的征信系统。将上述不同行业企业的债权业务纳入征信系统中,防止出现制度漏洞,增大融资机构的信用风险评估和管理难度。

4.加强金融机构针对融资平台公司融资的统一管理当前银监会、保监会和证监会管辖的银行、信托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保险资产公司、证券公司和基金子公司都能够对融资平台提供债权或股权的融资,但不同的监管对象对于融资平台的融资标准差异是很大的,也给融资平台公司提供了政策性套利的空间,这不利于金融机构对于融资平台信用风险的管控。建议银、保、证三会应当统一制定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标准,并对平台公司建立名单制进行分类管理,减少政策盲点,防止平台公司信用风险管理出现政策漏洞。

第5篇

 

我是来自会计1班的***,我的论文题目是《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风险研究》。首先我要感谢在坐的各位老师在百忙中抽空来为我们完成论文答辩。下面我来介绍一下我所写论文的大概内容。

在我国,中小企业在吸收劳动力就业、新产品开发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及其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一支不可缺少重要力量,但对于占我国企业数99%以上、创造的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GDP(国内生产总值)的50%以上、提供就业机会70%以上的中小企业来说,其资金的供给远远

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资金缺口仍然很大。对于小企业来说,光有投资热情是远远不够的,要找到有价值的融资规律,才能够规避风险。因此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问题探究已迫在眉睫

在写这篇论文时,我翻阅了大量的资料,首先从融资及融资风险的概念入手,来认识中小企业遇到的融资风险问题,然后阐述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并提出重视其融资风险的重要性,再到分析原因,介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风险的类型,最后研究防范措施来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问题,从而为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尽自己一点微薄之力。

经过本次论文写作,我学到了许多有用的东西,也积累了不少经验,但是,由于本人能力有限,在许多内容表述上存在着不当之处,与老师的期望相差甚远,许多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思考和探索,借此答辩机会,希望各位老师能够提出宝贵的意见,多指出本篇论文的错误和不足之处,我将虚心接受,从而进一步深入学习研究,使该论文得到完善和提高。

 

第6篇

关键词:中国企业家,资本市场

在充分了解中国企业家参与资本市场的现状和问题的基础上,我们调查了企业家参与资本市场的战略选择,包括未来三年的融资战略、企业家实施资本市场战略的个人能力和组织能力、以及企业家规避资本市场风险的战略选择。

(一)未来三年的融资战略

1、企业家参与资本市场的意识明显增强

关于企业未来三年计划实施的重大融资方式,调查结果显示,总体来看科技小论文毕业论文范文,与过去三年相比,企业家参与资本市场的积极性有了非常明显的提高,“上市”(23.2%)、“引入私募股权/风险投资”(23%)、“发行短期融资券”(9%)、“已上市公司增发股票”(4.5%)、“银团贷款”(20.8%)、“发行可转债”(4.4%)等几种融资方式被选的比例都有较大幅度地增加;尤其是“上市”,作为企业家参与资本市场最主要的方式,其增长比例达到8倍左右,表明资本市场战略在未来三年中受到更多的重视(见表29)。

2、企业家对民间借贷的依赖程度呈下降趋势

调查发现,与过去三年企业选择的融资方式相比,“长期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仍然是大多数企业未来三年计划利用最多的两种融资方式,选择比例分别为72.2%和41.2%。但是,和过去三年相比科技小论文毕业论文范文,选择“长期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的比重都在下降,“银行信贷”下降的幅度较小,仅为1.3%,而“民间借贷”下降的幅度较大,为14.1%(见表29)。这表明,未来三年,银行信贷仍是企业最重要的融资方式,但是作为“非正式融资”的民间借贷却在企业未来三年的融资计划中呈下降趋势。结合企业融资时遇到的困扰来看,可能是因为企业强烈地感受到民间借贷成本高、规范程度低(3.92),因此更多的企业正准备摆脱对民间资本市场的依赖性。

表29企业未来三年计划实施的融资方式(%)

 

 

 

总体

长期银行贷款

72.2

民间借贷

41.2

上市

23.2

引入私募股权/风险投资

23.0

银团贷款

20.8

发行短期融资券

9.0

已上市公司增发股票

4.5

第7篇

资产证券化会计制度的完善与否,虽然不能左右资产证券化交易的发展,但对其影响不可低估。因此,本文试就资产证券化业务涉及到的有关会计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会计要素定义;会计确认

一、资产证券化的概述

(一)资产证券化的定义

1977年,美国投资银行家莱维思.瑞尼尔,论文在一次同《华尔街》杂志的记者讨论抵押贷款转手证券时,首次使用了“资产证券化”这个词,以后资产证券化就在金融界开始流行起来了。

美国证券和交易委员会下的定义是:“资产证券是指主要由现金流支持的,这个现金流是由一组应收帐款或其他金融资产构成的资产池提供的,并通过条款确保资产在一个限定时问内转换成现金以及拥有必要的权力,这种证券也可以是由那些能够通过服务条款或者具有合适的分配程序给证券持有人提供收入的资产支持的证券。”

目前国内学者使用较广泛的定义是:“资产证券化(As—setSecuritization),是指把缺乏流动性的,但能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的现金流量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及收益要素进行分离和重组,进而转换成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程。”

(二)资产证券化的理论基础

通过资产证券化过程使不流动资产能够得以流动,主要依赖于三个机制:资产组合机制、破产隔离机制、信用增级机制。

1.资产组舍机制

资产证券化的核心问题是“对各种待资产化的资产(债权)中的风险和收益进行分解和重组,使其定价和重新配置更为有效,从而使参与各方均受益”。资产证券化的这个功能首先是通过资产组合机制实现的。对某项资产来说,其风险和收益往往难以把握,如提前偿付或到期不还。而对于一组资产,情况就不同了,根据现代证券投资组合理论,整个资产组合中的风险收益变化会里现一定的规律性。因此,通过整个组合的现金流量的平均数做出可信的估计,可以有效地规避组合中资产的提前偿付风险、信用风险等。

2.破产隔离机制

在构造资产证券化的交易结构时,证券化结构应能保证发起人的破产不会对特设机构的正常运营产生影响,硕士论文从而不会影响对资产担保证券持有人的按时偿付,这就是资产证券化的破产隔离机制。这一机制发挥作用的前提是证券化资产从发起人到特设机构的转移必须是真实销售。资产转移可以被视为真实销售和担保融资。如果资产在发起人和特设机构之间的转移被认定为丰日保融资,则发起人必须以自己的全部资产为偿付担保。当出售者遇到破产或清算时,已转让的资产就有遭受牵连的风险,影响本息的偿付,投资者的利益就受到了发起人的破产风险的影响。但如果资产的转移被认定为“真实销售”,则发起人就能实现资产的表外处理。当发起人破产时,该资产不作为破产财产,从而使资产担保证券的投资者利益不受发起人破产的影响。

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破产隔离机制进一步降低了投资者的风险被限定在证券化的资产中,而不受发起人破产的影响。

3,信用增级机制

信用增级机制是资产证券化交易得以成功的重要保证。信用增级是用于确保发行人按时支付投资利息的各种有效手段和金融工具的总称,信用增级就是使投资者不能获得偿付的可能性最小。

二。资产证券化有关会计要素定义

在进行会计确认之前必须保证某项经济事项符合相关会计要素定义。资产证券化的操作对象是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举例说明:甲出售一组应收账款给SPV,甲保留对资产服务的权利,SPV要求附带对应收账款不能收回的担保限额,即甲以这组应收账款为基础资产签订担保合约,则甲在应收账款表外化的同时,其资产负债表上会出现一笔服务资产和按合约确定的担保负债,郎甲的资产负债表上产生了新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SPV的资产负债表上相应产生有担保合约确认的新金融资产。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对金融工具、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给出了明确的定义:

1.金融工具。金融工具,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2.金融资产。金融资产,指下列资产:(1)现金;(2)持有的其他单位的的权益工具(3)从其他单位收取现金或其它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医学论文(4)在潜在有利的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权利;(5)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的合同权利,企业根据该合同将收到非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6)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的合同权利,但企业以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换取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的衍生工具合同权利除外。权益工具,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

3.金融负债。金融负债,指下列负债:(1)向其他单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2)在潜在不利的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的合同义务,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非吲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的合同义务,但企业以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换取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的衍生工具合同义务除外。其中,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不包括本身就是在将来收取或支付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

随着金融创新的衍生工具的日益繁荣,传统的资产概念变得越来越模糊,运用这一宽泛的概念不能做到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因此新会计准则将金融衍生工具表外业务表内化,改变了我国长期以来衍生金融工具仅在表外披露的做法。

三.资产证券化相关会计确认问题

从会计要素的确认方面看:所谓确认是“指在效益大于成本及重要性原则的前提下,将某一项目作为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正式列入某一具体的财务报表的过程”。对证券化的资产的终止确认问题是资产证券化会计的核心问题,即资产证券化是“真实销售”,还是有担保的融资。这决定了证券化的资产作表外处理,还是表内处理,对发起人意义重大。

(一)“担保融资”和“销售”确认分别对会计报表带来的影响

如果该项资产证券化交易被确认为融资,发起人在资产负债表上继续将证券化的资产确认为一项资产,通过证券化募集的资金确认为负债,其交易成本作为资本性支出;如果该项交易被确认为销售,转让的资产移出资产负债表,得到的现金及其它与转让资产无关的资产作为销售收入,产生的新业务是销售收入的减项,并同时确认相关损益。

(二)两种会计确认模式:风险与报酬法与金融合成法

1.传统的确认方法——风险与报酬分析法

风险与报酬分析法是典型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会计确认方法。根据该方法,“金融工具及其所附属的风险与报酬被视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因此,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只有转让了相关资产组合所有的风险和收益,证券化交易才能作为销售处理,所获得的资金作为资产转让收入,同时确认相关的损益;否则,如果发起人还保龆出售资产的部分风险和收益,则该资产不能做销售处理,而继续留在资产负债表上,同时将现金流入视为以此资产为担保的负债”。该方法适用于资产证券化产生初期交易较为简单时的会计处理随着金融创新的层出不穷,证券化交易过程曰益复杂。

风险与报酬分析法暴露出本身的缺陷而不能正确反映经济实质,具体表现在:

(1)证券化交易过程中,多项复杂的合约安排使得控制权与风险、收益相分离,并以各种相互独立的衍生金融工具为载体,分散给各方。在风险与报酬分析法下,职称论文交易就不能视为销售,发起人就达不到改善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的目的。

(2)风险与报酬分析法导致人们对具有相似的经济实质的财务活动做出了不同的会计处理。例如,发起人与证券持有人达成协议,承诺对证券化资产的信用损失,提供其面值10%的担保。由于担保合约的存在,使得发起人仍被认为保留有证券化资产的相当部分的风险与报酬,因而全部证券化资产仍继续被确认在其资产负债表中。相反,如果发起人转让全部证券化资产,而向某一独立第三方购买上述相同比例的信用担保。则其确认证券化资产的出售业务,同时只需对面值的10%部分确认为担保负债。

2.会计模式的改进与创新一—金融合成分析法

1996年6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颁布了第125号准则:《金融汝产转让与服务以及债务解除的会计处理》,该准则采用金融合成分析法。金融合成分析法承认以合约形式存在的金融资产具有可分割性,各组成部分在理论上都可以作为独立的项目进行确认。按照这种方法,金融资产转让过程中,应该将已确认过的金融资产的再确认和终止确认的问题与资产转让合约所产生的新的金融资产的确认问题严格区分开来。具体来说,已确认过的金融资产的再确认和终止确认能否视作销售来处理要看其控制权是否已由转让方转移给受让方,而非看其交易形式,转让方保留的风险和报酬可视作转移合约的产物,可按新金融资产和负债加以确认,这样就能与移出资产的终止确认区分开来分别处理。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IAS39,也采用金融合成分析法对金融资产的转让加以确认。一项转让者失去控制权的金融资产转让(全部或部分)应确认为销售。

新准则对资产证券化的确认采用金融合成分析法更能体现会计的实质终于形式原则。

3.风险与报酬分析法与金融合成分析法的比较

当交易的结果导致发起人的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时,两种方法的确认结果不同。仍沿用前述的甲出售应收账款给SPV的例子,甲保留对资产服务的权利,SPV要求附带对应收账款不能收回的担保限额,即承担了坏账损失的相应风险。按照金融合成分析法,甲应终止确认这组应收账款,同时按照合约确认相应的坏账损失担保负债;另一方面,SPV由于获得了应收账款的控制权,直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这笔资产,将甲提供的担保合约确认为一笔金融资产。但按照风险与报酬分析法,由于甲仍保留了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风险,应在其资产负债表上继续确认这笔资产,而把得到的现金时作一笔担保负债。在金融合成分析法下,更偏向

于把证券化资产作表外处理,同时对由此产生的新金融资产和负债及时加以确认和计量。

由此可见,金融合成分析法更能反映资产证券化交易的实质,更能适应金融创新的发展,是证券化会计处理的发展方向。但金融合成分析法也有一些不足:表外处理时,会计报表可能不能全面、充分地反映发起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容易成为其操纵利润的工具。掩盖债务,虚增利润,这将不利于企业的正常、持续的经营,且会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安然”公司大肆使用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工具从事表外融资,高估利润,低估负债,是其破产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结语

综上所述,新会计准则已经填补了在指导、规范资产证券化交易方面存在的空白。我国通过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国关于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有关设想,顺应我国金融市场蓬勃发展和新的金融工具不断出现的形势已将金融衍生工具会计所需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制定出来,将基本框架建立了起来。这是我国会计理论和实务发展的一大进步,在与国际接轨方面也更加完善。相信当操作指南出台之后,资产证券化的会计处理将正式进入实务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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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于风坤.资产证券化:理论与实务[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4]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5]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o6.

[6]杨琼.银行资产证券化及其相关会计问题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中央财经大学。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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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凌云.关于制定我国资产证券化会计准则的思考[EB/OL].会计理论,中华财会网www.e521.oom。2005—3—22.

[9]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S].2001.

[10]乔炜.资产证券化及其会计问题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中央财经大学,2003.

第8篇

关键词:并购,财务,风险,措施

 

1. 企业并购及并购财务风险概述

1.1企业并购的概念企业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合并与收购行为。“并购”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并购”即传统意义上的并购是“兼并”和“收购”的合称。广义的并购除了上述活动以外,还包括分立、分拆、资产分离等多种形式。论文参考。

1.2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的概念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是并购价值预期与价值实现严重负偏离而导致的企业财务困境和财务危机,是贯穿企业并购全过程的不确定性因素对预期价值产生的负面作用和影响。

2. 并购财务风险类型及成因分析

并购财务风险主要分为:目标企业估值风险、融资风险以及整合风险。论文参考。

2.1目标企业估值风险的产生对目标企业的估价可能出现的预测失误,就是并购企业的估价风险,其大小取决于并购企业所收集的信息是否全面、有效。具体指标为:目标企业未来收益的多少及时间预期、财务报表相关数据、目标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偏差。

2.1.1目标企业未来收益的多少及时间预期

并购企业所收集的信息是否全面有效关键在于:(1)目标企业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2)并购企业是善意收购还是恶意收购。(3)准备并购的时间长短。(4)目标企业审计时间距离并购时间的长短。

2.1.2财务报表相关数据

现阶段,财务报表自身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这也为目标企业价值评估埋下了隐患:(1)或有事项和期后事项的披露。对于未决诉讼、重大售后退货、对外担保等所导致的或有事项和期后事项,会计制度中虽然要求在附注中予以披露,但仍有很大的选择空间,目标企业完全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披露与否和披露程度。(2)表外融资。有些企业为避免融资行为引起财务状况恶化在报表中的反映,采用售后回租、资产证券化、应收账款抵借等手段进行表外融资。(3)无法反映的重要资源价值及制度安排。由于货币计量假设的客观存在, 许多在企业经营中具有重要意义的资源价值无法有效地在财务报表中得以体现,如重要的人力资源、特许经营权等。

2.2融资风险企业通常采取的融资渠道有:银行贷款、发行债券、股票和认股权证。融资方式、结构、资金使用方式都会产生财务风险。

2.2.1融资方式风险

(1)自有资金。以自有资金进行并购虽然可以降低融资成本和财务风险,而且手续简便,但是大多数企业在并购时都存在自有资金不足的问题。(2)银行贷款。以银行贷款融资可以弥补资金不足,但是我国企业的平均负债率比较高,再向银行融资能力有限,银行也加大了对贷款的审查和控制。(3)债券融资。此种方式需要严格复杂的审批,有相关的规模和指标限制。同时,通过发行债券获得的资金由于国家法律对于用途的严格规定,也难用于并购支付。(4)股票融资。发行股票融资存在的问题是收购方是否具有股票发行资格,不符合发行资格的企业无法通过发行股票方式实现融资。

2.2.2融资结构风险

目前,企业并购所需要的资金很难通过单一的方式解决。在多渠道筹集资金的情况下,企业面临融资结构的风险。融资结构包括短期债务资本和股权资本结构。在以债务资本为主的融资结构中,当并购后的实际效果达不到预期效果时,将会产生利息支付风险和按期还本风险。在以股权资本为主的融资结构当中,如果效果不达预期,会使股东利益受损,从而为敌意收购者提供机会。

2.3整合风险企业并购完成后,原企业的人力资源、物力资源、财务资源及企业文化等各个方面都需要及时迅速地进行整合,以期实现企业并购目标。整合期间的财务风险具体表现形式为:财务组织机制风险、理财风险和财务行为人风险。

2.3.1财务组织机制风险

并购企业财务组织机制风险是指并购企业在整合期内,由于受自身的企业财务机构设置、财务职能、财务管理制度等因素的影响,造成财务收益与期望值之间发生差异和背离的可能性。

2.3.2理财风险

并购企业理财风险是指企业在整合期内,由于财务运作缺陷和财务行为不当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2.3.3财务行为人风险

并购企业财务行为人风险是指由于企业财务组织内部管理主体因恶意或善意的财务失误、监控不力而引发的财务风险。

3.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3.1目标企业估值风险的防范3.1.1采用恰当的收购估价模型合理确定目标企业的价值

采用不同的价值评估方法对同一目标企业进行评估,可能会得到不同的并购价格,企业价值的定价方法有贴现现金流量法、市盈率法、市场价格法、同业市值比较方法、账面价值法和清算价值法。并购公司可根据并购动机、收购后目标公司是否继续存在,以及掌握资料信息的充分与否等因素来决定采用合适的评估方法。

3.1.2关注财务报表的同时要了解表外资源

表外资源对于目标企业价值评估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表外融资和某些重要资源没有在会计报表内反映而引发的财务风险。针对这种情况,一方面我们要重点调查售后回租、应收账款的抵借以及集团内部相互抵押担保融资、债务转移、现金调剂等行为。另一方面也要对人力资源、特许经营权等重要的表外资源价值做出合理估计。

3.2融资风险的防范3.2.1现金并购风险的防范

对于现金并购中的流动性风险,并购企业可以通过建立流动性资产组合进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具体步骤是:并购企业可通过分析资产负债的期限结构,将未来的现金流入与流出按期限进行分装组合,寻找出现正现金流和资金缺口的时点,不断调整自身的资产负债结构来防范流动性风险。

3.2.2股票并购风险的防范

针对股票并购中股权分散、股价下跌的风险,并购企业应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大股东对股权分散和股价下跌是否可以接受,以及收购公司股票在市场上的当前价格。

3.3整合风险的防范3.3.1整合前财务审查

财务审查的主要目的在于使并购方确定被并购企业所提供的财务报表是否充分地反映该企业财务状况。财务审查的内容包括并购后需要整合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有哪些、需要的资金投入、企业的负债结构等重要财务问题。

3.3.2加强并购后企业的组织结构整合

组织结构的整合主要是并购重组后的企业的机构设置问题,其关键是合并双方的人事安排。并购方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发展目标,尽快制定并购后企业的管理体制和用人标准,做到人尽其才。论文参考。

4.结论

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是一项高风险经营活动,风险贯穿于并购活动的始终,其中财务风险更是企业并购成功与否的重要影响因素。因此,加强对并购财务风险的控制与防范,治理并购的高风险,以指导企业并购实践,提高并购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相信随着市场的不断成熟和发展,人们对并购活动的研究会更加深入,对防范并购财务风险问题也会游刃有余。

参考文献

[1]RobertJ. Borghese,Paul F. Boerjiesai .M & A: From Plan to integrate[M] . Beijing:Machinery Industry Press ,2004,368-371

[2]谢沛善 .企业并购融资的障碍及突破[J] .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 2005,15:18-19

第9篇

一、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现状

出口信用保险具有防范收汇风险的作用,同时具有融资条件宽松、手续简便易行的特点,日益成为中小企业贸易融资模式的首选。随着出口信用保险制度的建立和专业化发展,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和出口贸易也产生了巨大的变化。

从出口保险的发展速度来看,根据中国信用出口保险公司的统计数据,中国信保在2002年的承保额仅为275亿美元。而2009年,中国信用保险及担保的承保金额达到1166亿美元,同比增长858%。其中,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保额806亿美元,增长2053%;投资和租赁保险保额543亿美元;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保额8413亿元,新增担保金额9亿元。2009年,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达到987亿美元,是过去七年(2002-2008年)出口信用保险承保总额的69%。到了2010年中国信保累计实现保险及担保业务保额为19643亿美元。

从保险产品的种类来看,最初主要承保短期出口信用险、中长期出口信用险,而后扩大为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投资保险、信用保险贸易融资业务、资信评估服务、账款追收服务、担保业务等。

从出口保险的渗透率来看,2002年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渗透率(即支持的出口信用保险额占同期全国一般贸易出口额的比重)仅为22%,而截止到2009年,我国出口保险的盖渗透率已达到179%,较2002年增长了813倍,并且渗透率179%也已超过了近几年国际平均渗透率15%左右的水平。

二、当前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监督机制不完善

出口信用保险并不属于商业保险的范畴,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及其业务活动也不受针对商业保险的一般保险法的限制。各国出口信用保险的经营都有专门的法律作指导,如美国的《美国进出口银行法》、英国的《出口担保和投资法》、日本的《贸易和投资保险法》等。各国政府通过单独制定法律或法规对出口信用保险的性质和宗旨、地位和作用、经营目标、财务核算等进行规范。在中国,不但在中国人保公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经营出口信用保险时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规范与保障,而且新成立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迄今仍然没有相应的专门法可依。现行的《保险法》只是一部商业保险法,其中第156条规定:本法规定的保险公司以外的其他性质的保险组织,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2004年7月实施的《对外贸易法》也仅仅是在第53条中对出口信用保险作了简单的一般性规定,即国家通过进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险、出口退税及其他促进对外贸易的方式,发展对外贸易。因此,出口信用保险立法的滞后,导致了难以有效保障和规范中国信用保险的业务运作,从而严重影响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2、出口信用保险预算问题

(1)出口信用保险费率偏高

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平均费率基本上在08%~1%之间,对东欧、南美、非洲等风险较大的国家和地区,平均费率高达2%。如此高的信用险费率使得大部分外贸企业望而却步。尤其是不少外贸公司认为,出口信用保险作为国家政策性保险业务,是国家出钱办保险,本来就应该坚持盈亏基本持平的经营原则。我国现行一年期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费率平均为15%左右,而发达国家的平均费率在1%以下。再考虑到出口信用保险规定的一旦出现保险责任事故,保险公司只负责赔偿承保额的80%~90%左右,外贸公司得自己承担10%~20%左右这一实际。在当前整个世界市场都处于买方市场、外贸出口只有微利的情况下,出口信用保险的保险费用实在太高。

(2)风险基金不足导致承保能力有限

第10篇

1.1科技评价体系不完善

科学完善的科技评价体系在国家创新驱动战略中占有重要地位,它能有效激发科研人员的创造力,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目前,我国的科技评价体系存在着诸多问题,如重论文轻应用,重数量轻质量;工作考核、职称评定、上岗竞聘等各种评价指标都与论文、专著及奖励等挂钩。使得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将主要精力放在了论文和奖项上,一味地追求成果数量,而忽视了更具实用价值的应用成果的研发与转化和推广。同时,由于高校各种检查评比项目繁多,常常要花大量时间和精力应对各种评审、汇报、总结等,也会严重影响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工作的进行。

1.2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高校的科技成果是作为政府投入形成的无形资产管理,尚未在政府层面建立健全一套推动和激励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的政策机制,高校和科研人员无权自主进行处置和分配科研成果,转化要经过一系列审批和备案,教师和科研人员难以从成果转化中获益,严重制约了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的积极性,这就在政策制度上造成了高校科研成果难以转化的问题。受不合理科技评价体系的导向,高校更加重视对论文、奖励及科研立项的投入和推动,而对更具现实意义的科技成果转化不够重视,没有在学校层面形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同时由于学校也未将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列入到对教师的绩效考核和职称晋级等个人评定中,因此高校教师对科研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也缺少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融资机制。科技成果转化是一项投入高、风险大的工程,只靠高校单方面的经费投入难以支撑,需要政府、企业和风险投资机构等多方共同投入。没有形成一套有效的资本融资机制,造成科技成果转化经费短缺,严重影响了科技成果转化进程。

2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途径

2.1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科技评价体系科技评价

要有利于鼓励原始创新,以是否具有重大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是否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是否有重大科学发现,以及是否在相应领域、学科内产生重大影响等实质性的价值标准作为重要指标,引导和激励各创新主体和广大科技人员,重点突破带动技术革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前沿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合理化评价体系的导向作用,突出科研质量和对经济社会的实际贡献。科技部门应与财政、人事等部门加强协调,消减论文、奖励、鉴定等在高校科研人员的聘任、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及工资待遇等方面的作用,引入对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评价指标,加大对经济社会更具实际作用的成果在高校考核评价体系中的比重,营造健康、活力的科技创新与产业化环境。

2.2构建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改革

高校科技成果处置方式,赋予高校或科研团队对其研发成果的使用权、经营权和处置权。对高校科研活动所获科技成果,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外,单位可自主决定采用科技成果转让、许可、入股等方式开展转移转化活动,对此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应减少或取消审批。对科研成果转化、转让所得拥有尽可能高比例的收益,并可将收益中的个人部分直接用于创办企业或者投入受让企业所形成的股权收入,在形成现金收入后,按国家有关政策缴纳个人所得税即可。对前期基础好,有市场前景的可产业化项目成果,科研人员可以选择离岗创办企业以实施转化。高校对离岗创业的科研人员应在身份编制、人事关系、职称评定及工资晋升等方面给与政策倾斜,使其与在岗人员享有同等待遇。

2.3加强科技成果转化

第11篇

随着互联网金融涉及范围的扩大与相关内容的日益丰富,人们对互联网金融的认知开始由表象逐步深化。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是一个动态衍变的过程,其内涵会在互联网技术向金融领域不断渗透的过程中随之不断变化,而政策环境、经济环境以及人文社会等宏观背景也会对互联网金融表征产生相应的影响,中国情境下的互联网金融已经显现出与国外网络金融在内涵上的显著差异性。此外,受互联网金融数据信息的体量大、多样性、实时性强等因素影响,我国互联网金融在高速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未来遭受不确定损失的可能性”,即互联网金融风险。  

 与传统金融一样,互联网金融也面临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传统金融风险形式。其中,信用风险和道德风险是互联网金融目前面临的主要考验。此外,互联网金融还面临特有的信息科技风险以及长尾风险。   

 (一)信用风险   

 互联网金融的脱媒特性在提高融资、理财效率的同时,也增加了投资方甄别虚假信用信息的难度。这种信用信息的不对称情况以及信用体制不完善问题更容易加剧由互联网金融受信人无法履约而造成的信用风险。尽管拍拍贷、红岭创投等我国知名P2P借贷平台已自主开发了相应的风险控制系统,并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进行了对接,但这些平台仍面临日趋严重的用户违约情况redlw.com。因此,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领域中的融资方偿债能力评级体系仍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道德风险    

在互联网金融领域中,P2P网贷平台的道德风险问题更为突出。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初期的“野蛮生长”造成现阶段我国各类P2P平台资质良芳不齐,构建资金池、进行虚假增信、捏造虚假债权甚至是设计庞氏骗局等违规违法现象时有发生。  "e租宝”、“融宜宝”、“中晋系”等百亿级P2P平台欺诈案件的频繁发生也说明,对P2P网络借贷道德风险的控制与防范已成为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亚需解决的重点问题。

 (三)信息科技风险    

互联网金融所面临的信息科技风险主要包括由于计算机病毒、金融钓鱼网站、硬件瘫痪、软件故障、网络病毒、数据传输和处理偏差等造成互联网金融损失的风险。这些信息科技隐患一旦被恶意用户利用,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就可能受到较大威胁。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领域中的信息科技风险主要由信息系统软件缺陷、硬件缺陷、信息管理机制漏洞等多方面原因造成。     

 (四)长尾风险

 互联网金融为“长尾群体”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也使该群体面临长尾风险。一方面,互联网金融所服务的客户通常投资额小并且分散,针对互联网金融的市场纪律容易失效。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服务人群的金融知识、风险识别以及承担能力相对欠缺,个体非理性和集体非理性的情况更容易出现,形成羊群效应。此外,由于互联网金融覆盖范围广、涉及金额巨大,且负面消息传播速度快,极易造成社会动荡redlw.com。因此,互联网金融所面临的长尾风险需要强有力的监管手段进行管控。

结论及建议   

第12篇

【关键词】风险投资,契约理论,契约关系

20 世纪 70 年代至 80 年代中期,罗纳得·科斯在《企业的性质》中提到了委托—关系。后经由 Stiglitz(1974)和 Mirrless(1976)作了进一步的发展,他们认为在风险投资当中,投资者可以委托他人投资,这就形成了风险投资契约理论,在此基础上萨尔曼(Sahlman,1990)和伯瑞(Barry,1994)对风险资本契约理论研究,形成了契约理论的深入发展。再后来,有几经发展,形成了比较完善的风险投资契约理论。基于此,笔者对风险投资契约理论综述如下。

视角一:基于风险契约主体的研究。

对风险资本契约理论的最经典的理论研究始于萨尔曼(Sahlman,1990)和伯瑞(Barry,1994)。根据委托—理论,外部人(outsider)在投资一个企业时通常会产生两个问题,即分类问题(sorting problem)和激励问题(incentive problem)。因此,他们将风险资本契约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风险资本家和投资者之间的契约关系,另一方面则是风险资本家和他们投资企业之间的契约关系。

在风险投资者和创业者风险企业之间的契约关系方面,学者们的研究也主要集中在这一方面,Scherler(1990)对近期风险投资契约理论文献进行综述。同时,在实证研究方面 Kaplan and Stromberg(1997)系统研究了美国风险投资实践中的契约设计问题,并对几种主要的契约理论做了实践检验分析。

对于风险投资者与基金出资人之间契约关系的研究主要有Sahlman(1994)和Gompers and Lerner Sahlman(1998)通过案例分析的方法研究了在有限合伙制组织中投资者和风险管理者之间的契约技术以及他们之间的成本等问题 。Gompers and Lerner(2004)通过对419个有限合伙制基金报酬关系的研究表明:在激励报酬和基金经营业绩之间没有明显的相关性,证实了风险投资领域学习效应。

视角二:基于契约性质的研究 ——完全契约和非完全契约

风险资本契约设计,一般都是在“委托—”分析框架内进行的。根据莫里斯—霍姆斯特姆条件证明:由于风险投资存在信息不对称,要使人在投资过程中选择有利于委托人的行动,就必须在契约中注明让人也承担相应的风险,并根据风险的大小程度得到相应的补偿。

完全契约方面:Townsend(1979)最早运用完全契约理论的CSV分析框架,得出了存在监督成本的情况下,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最优契约为负债契约。在Townsend(1979)之后,Diamond(1984)、Bolton and Scharfstein (1990) 等遵从Townsend的分析框架,从不同侧面探讨了负债契约的激励特征。

不完全契约方面:该理论以合约的不完全性为研究起点,以财产权或(剩余)控制权1的最佳配置为研究目的,它必须解决不完全契约中没有注明的状态发生时,哪方拥有决策权的问题。

视角三:风险投资契约关系两个不同阶段—— 融资阶段契约和投资阶段契约

1、融资阶段契约方面,DalCinm Partizia Elena(1994)认为,风险资本融资市场的效率受信息不对称现象影响。有学者认为,只要信息不对称现象被克服,市场就能恢复效率。Sahlman,WillialnA(1990)指出,20世纪80年代后,美国风险投资机构的典型组织形式主要采用有限合伙制可以有效的克服信息不对称。

2、投资阶段契约方面,对投资阶段的风险投资契约的研究非常多,主要集中在风险项目评价及决策、控制权安排、契约金融工具的选择等方面。

2.1风险项目评价及决策

对风险项日的评价是风险投资家选择和签订投资契约的前提。Brun(1984)在定性阐述评价的基础上将评估指标划分为五个范畴:市场吸引力、产品差异度、管理能力,然后根据专家赋值法得出风险项目的风险大小。而RDss,aretLeeHamel(1987)的研究表明,风险投资家在评估业务计划时,重要程度从大到小排名为管理、营销、研究与开发、财务与生产。

2.2控制权安排

Chan,siegel和Thakor(1990)指出,“控制权意味着控制方需要花费成本以便取得决策的权力。如果创业企业家保留控制权,其所获得的支付取决于他的经营水平。这样的契约设计会导致较高技能的创业企业家将发挥更多的努力”。Marx(1998)认为,风险投资家有巨大的激励不去干预。如果使用股权契约,那么风险投资家干预的程度及其有效性就取决于其持有的股权的大小。

2.3契约金融工具的研究

从理论上对风险投资契约工具的研究非常多,比较成熟的有NeherDanVinctor(1994);JeeyJ.Ttester(1998); Lifesmann(2000);Ziyou,Yu(200l)等人的研究。他们的研究结果从不同角度表明,可转换优先股是最优的风险投资契约形式。Yuk-SheeChan(l990)提出了一个风险投资家和创业企业家之间的“两期模型”。而matta(l999)则指出,如果风险投资家的货币投资较少他将容易得到普通股,创业企业家得到优先股,这种设计可以更好地激励风险投资家。

参考文献:

[1]刘明辉. 契约理论视角下的风险投资治理机制研究[d]. 四川大学博士论文, 2009.

[2]陈学华. 风险投融资金融契约研究[d]. 西南财经大学博士论文,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