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31 22:51:0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申报资料,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人文管理荣誉奖"的申报资料 医院在加大基础设施等硬件建设,重效益、求发展的同时,时刻以“大医精诚”作为业务宗旨;以发扬救死扶伤精神为根本任务;更在医院各项管理中以“和谐发展”作为目标,处处体现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使医院充满关爱的温馨。
近年来,为使来院求医的患者感受到“家一般的温暖”,医院开展了一系列相关的活动。医院在住院患者的资料中查询在住院期间过生日的患者,开展“生日送祝福”活动。在患者生日当天,医院会送上蛋糕和健康祝福,当年迈的老年人见到这样意想不到的一幕时,不禁感慨:生病住院不是第一次,但是生病住院能受到医院这样的生日礼物和祝福,平生还是第一次。
医院人文关怀,同样体现在对职工的日常管理中。为更好地转变管理观念,走进职工生活,关心职工,医院党委领导班子在了解到职工因为工作繁忙等原因来不及做午饭这一实际困难,积极进行协调解决,在物价持续上涨等实际问题上,克服困难,由医院协调补充。让医院职工食堂按照营养食谱,推出职工自助式午餐,来解决职工午餐问题,广大职工实实在在享受到了免费的午餐。大家吃到丰盛营养的午餐,倍感关怀,纷纷表示:医院关心我们,解决我们的困难,我们一定更加努力地工作,不辜负领导的关怀。
此外,医院领导班子坚持中午在职工食堂用餐,以实际行动表达与广大职工同甘共苦。推行每周一次的午餐沟通会,拓宽广大职工和医院领导的沟通渠道,做到院领导深入基层,贴近群众,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为群众排忧解难。
医院的人文关怀,还体现在对职工细节上的关心。每当有职工过生日,工会都会代表医院领导向该职工送去生日礼物及美好祝福;每当有职工家中家人亡故,医院党委领导班子同志都会亲自前去,送上花圈,告慰逝者、安慰生者。
医院的人文关怀,更体现在危难时刻。XX年初的一段时间,医院设备科职工李承林同志经常上班迟到,并且在工作中几次出现差错,医院负责考勤部门的同志随即向医院党委书记张培琴同志反映了这一问题。张书记在了解情况后,改变以往的“领导办公室谈话”这一传统办法,在午餐时来到李承林同志身边询问情况。在张书记耐心的询问下,他突然不禁痛哭失声,向书记道出了原因:他19岁的女儿,查出身患慢性肾功能衰竭,而且已经进入尿毒症期,医生诊断急需进行肾脏移植。而近40万的治疗费用,对这个靠工资生活的普通家庭来说实在是一个天文数字!近来他正是为筹措治疗费而犯愁。张书记听罢,一边掏出纸巾,为其拭泪,一边不断进行安慰。随后,一场声势浩大的募捐活动在全院范围展开。没有分派任务,没有设定指标,在张书记等医院领导全额捐献自己当月工资之后,广大职工纷纷解囊襄助,在短短一周的时间里为李承林的女儿凑齐了医疗费用。当后来得知手术在重庆第三军医大学附属医院取得成功,大家欣慰不已。而李承林同志更是在工作中勤勤恳恳,利用医院淘汰下来的电脑等办公设备进行修理和组装,为医院“拣”回不少可继续利用的资源,在年底的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李承林同志哽咽着说,与领导和大家对我的帮助相比,我所做的实在微不足道,我只能凭自己的所能,为大家做一些事情。
这样的故事,在后来身患癌症的后勤科赵德忠(鼻炎癌)以及康复病房的张忠玉(儿子身患白血病)身边,不断的复制着,相同的,都是每一位不幸的职工的遭遇,相同的,还有医院领导对于每一位不幸者的关怀和救助。
部队里面有句老话,叫做:营造拴心留人的环境。这样的观念现在也被许多具有优秀企业文化的团体所借鉴。为了使广大职工消除顾虑,全心全意投入到工作中来,医院党委领导班子采取了一些积极的手段,来帮助大家更好地融入集体。医院从职工的角度出发,切实维护大家的利益,无论是医院的合同制职工、还是临时职工,从劳动(用人)协议生效当月起,向这些人提供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女职工还能得到生育保险。同时为这一批职工提供入会(工会)、入团、以及入党的机会。除此之外,还向其提供各项学习和培训的机会,助其发展。
贵阳中医第一附属医院,在党委领导班子的带领下,不断通过实际行动,来践行对患者的关怀、对同事的友爱互助、通过这样的努力,来实现医院的和谐发展。
我局当前申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申报表填写不完整。⑴很多项目填写不全,如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栏无签字,所属的日期、电话不填;税款不写子目及计税依据;⑵对所鉴定的税种未按秦税工程要求全面填写申报。
2、申报表章戳不齐、用章不一。有的纳税人在报表上应该盖公章却未盖,许多甚至还以财务章代替公章使用。
3、填报数据不详实准确。一些纳税人在填写申报表时不认真或逻辑关系不对,造成申报数据错误,影响了申报数据准确性及对申报数据的管理。
4、未按规定使用报表。现行征管报表种类分的比较详细,基本上是一税一表,税种多,报表就多,这使纳税人填写起来十分繁琐,有的纳税人申报时并不能按规定合理使用而是混用。使征收人员申报录入审查效率也受到了影响。⑴在地方各税报表上填写养老、失业、工会经费⑵有的企业将个人所得达到扣缴限额的和未达到的均填写在个人所得税扣缴报告表中。⑶分税种报表未单项填报。
5、对申报资料保管不力。存在着申报资料丢失或未能及时归档。给征管、稽查工作带来隐患。
6、纳税人感到办税效率不高。主要表现在:征收手段滞后、报表种类众多、办税环节繁杂。
上述问题的出现,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纳税人对规范报税认识模糊,片面认为只要足额缴纳税款就行了,申报表填写是否规范无关紧要,加之目前纳税人掌握税法知识较少,办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面对种类较多、填写要求高的纳税申报表,相对复杂的办税环节,难以做到准确规范申报;另一方面,税务机关对纳税申报表审核不严,流于形式。现在对纳税人实行集中申报管理,每逢征收期,税务人员受理的申报量很大,征收人员往往只就申报表中纳税人填列的数据进行录机开票,而管理人员也只是对申报表中各项目本身的逻辑关系进行表面层次的审核,而纳税申报尤其是零申报是否准确真实,仅靠这种审核是无法发现的。更有少数税务人员对纳税申报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片面地认为只要录完申报表或完成税收任务就行了,审核报表时只是签个字或者是为了税收预测的准确率,当期需要入库多少税款,就让纳税人申报多少税款,违背了应收尽收的征收原则,失去了纳税申报所具有的严肃性。
对加强申报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笔者认为,作为基层税务机关,无论是办税服务厅征收人员还是基层税管员都要充分认识纳税申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认真严谨地做好纳税申报管理工作。
(一)办税服务厅要着重做好申报管理的工作是
1、积极开展纳税申报宣传辅导。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发放宣传册、办咨询、开讲座、上门辅导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纳税人有针对性的、分门别类地纳税申报宣传辅导。必要时设立纳税申报辅导员,帮助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申报义务。促使纳税人依法、自觉、准确、及时地申报纳税。同时对如实申报的企业给予宣传和鼓励,营造诚信纳税,依法治税的良好社会氛围。
2、严格按规定录入申报资料。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受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资料后,应对纳税申报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申报表内容填写不完整、未加盖纳税人印章的,当即辅导企业办税人员调整补正,重新申报漏计税金;对内容完整、章戳齐全的,经审核未发现问题的,将有关纳税申报数据及时采集录入到征管软件中办理纳税申报等相关事宜。不得代替未按期申报的纳税人填写纳税申报资料,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3、提高征收人员操作的熟练程度。缩短工作时限,减少纳税人排队等候的时间,千方百计降低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误操作。保证申报数据比对的高效与准确。
4、建立征管提醒及建议反馈制度。主要包括导税提醒、申报期间提醒、权利提醒、办理涉税事宜提醒、申报异常提醒等;特别对纳税人容易违规的涉税问题在办税服务厅内显要位置设立征管提醒公告牌,公告提醒。如在发票申购、核销等过程中,及时提醒纳税人按规定使用和保管发票;或是通过电话提醒的形式,对未及时办理税务登记、未按期申报的,逐项逐户给予提醒。避免纳税人因逾期办理而造成的处罚及损失。做好提醒后的后续服务工作。完善内部岗责体系,提高办税效率。针对纳税人特殊情况,提供“应急通道”服务,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完善与基层单位的信息互通,强化职能信息,对相关涉税信息,注意查收,及时反馈。尤其是在申报期结束后办税服务厅要全面收集整理申报中发现的问题,对申报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在最短时间内积极与相关科室联系解决。充分保障征管系统良性运转。
5、积极提供多种纳税申报方式。协同信息部门加大软件开发,积极推广电子申报、网上申报。使网上申报界面更人性化,更便捷。为纳税人提供各种便捷高效的纳税申报方式。
(二)基层科室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细化纳税申报资料审核。实行“责任审核”制度,严格审核申报资料,不流于形式。
2、严格落实税收管理员巡查分析制度。根据税收管理员在深入企业实地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况,采集涉税信息时所取得的税收资料,认真填写巡查日志,客观分析该企业前几个月的纳税申报资料,参照同行业其他单位情况,结合当前税收政策的调整变化,预测其行业发展趋势,对该企业纳税人当月应申报的税种和税款,做到心中有数。
3、建立分类管理制度。可按正常户、非正常户、失踪户等类型进行分类。不同的类型,申报管理的方法和要求不同;税管员应充分发挥微机在申报管理中的作用,及时将征管信息系统产生的申报户、未申报户、非正常户、失踪户等按照不同性质、不同情况及时分别作出处理。
4、强化监控、做好评估。一要加强对长期零申报户的监控。从8个月的申报资料可以看出:一些企业一直处于无业务零申报状态。情况是否真实,就应(1)开展调查分析。纳税申报期满后,税管员应通过征管软件,查询提取所辖范围内企业零申报情况,开展调查分析。对连续三个月零申报企业由税管员逐户核查零申报的原因,并将核查情况书面报告税政管理科。税政管理科据此进行分类分析后,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要定期对辖区范围内的零申报情况进行分析,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以降低零申报率,提高申报质量。(2)对零申报企业实施分类管理。一是对于那些名存实亡、长期不发生业务、又无在案税收违法行为的零申报户,动员督促其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注销手续;二是对于查账征收零申报小规模企业,要对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其账簿设置和财务核算情况进行检查,该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一律实行核定征收。(3)开展专项整治。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集中一定的时间和精力,集中开展长期零申报户的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虚假零申报,以巩固管理成效。二要对其他申报户做好纳税评估工作。对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重点查看申报表项目、数字填写是否完整齐全,适用税目、税率是否正确,税款计算是否准确,纳税申报表的数字与财务报表数字之间是否有差异,与上期、上年同期的申报数对比是否存在较大差异,与日常掌握的纳税人情况是否有重大出入等等。对审核分析中发现的一般问题与企业及时进行约谈,提请纳税人自行改正。经约谈不能准确说明原因的,由税源管理部门进行日常检查。对属于偷税的坚决并及时移送稽查局进行查处。为提供有价值的案源准备好第一手材料。
5、提高申报资料的综合利用率。纳税人申报及附报的财务报表等资料,蕴含很多对税收征管、稽查有价值的信息,因此,税务机关对纳税申报表不能一收了之。要注重申报内容的分析利用,将申报表作为衡量企业纳税信用的一个重要标尺。从而使征纳双方都重视申报工作以促使征管质量进一步提高。
(三)加大对不依法纳税申报行为的处罚力度
纳税人申报表填写不规范或申报资料不全,税务机关可责令纳税人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重新办理申报,对申报不实的酌情进行处罚。新《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资料。只要没有按照上述规定的内容申报,就认定为申报不实。可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六十二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加强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明确征纳双方的法律责任,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耕地占用税的申报纳税
(一)耕地占用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在耕地或其他农用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纳税手续。
(二)耕地占用税的申报纳税暂实行由纳税人到税务机关上门申报的方式。
(三)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应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通知时,持批准用地文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文书、项目建设平面图等申报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如实填写《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附件一),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四)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应在实际占用耕地时,如实填写《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到税务机关办理申报纳税手续。
(五)各局耕地占用税的主管税务所为申报纳税的受理机关。
(六)对于纳税人按照规定提交申报资料并如实填写《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的,税务机关应予以受理,并在《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上加盖税务所章。
(七)税务机关应在受理纳税人申报后开具税收缴款书交纳税人,缴款书中“税款限缴日期”栏填写自开具缴款书之日起第30日的具体日期,纳税人应在限缴日期前办理税款入库手续。
二、耕地占用税的减免税管理
(一)耕地占用税减免实行申报管理制度。
纳税人应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通知时,向耕地或其他农用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申报。
(二)凡属于《*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中第六条规定免税情形的,纳税人可以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审核,报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免征耕地占用税。
(三)耕地占用税减免申报暂实行由纳税人到税务机关上门申报的方式。
(四)纳税人办理减免税申报时,应持批准用地文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文书及项目建设平面图等申报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减免税情况复杂或特殊的,纳税人还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其他申报资料或证明材料。
(五)纳税人应如实填写《耕地占用税减免申报表》(附件二)
(六)各局耕地占用税的主管税务所为耕地占用税减免申报的受理审核机关,税务所应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审核事项、减免税资料的归档工作及相关报表的填报工作。
(七)对于纳税人按照规定提交申报资料并如实填写《耕地占用税减免申报表》的,税务机关应予以受理,受理人应签字确认,并将《耕地占用税减免申报表》和申报资料及时移交审核人。
(八)审核人应对减免事项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应签字确认,审核人同意后,主管税务所应于受理当日办理减免手续,出具《耕地占用税减免税证明》(附件三),并加盖税务所章。《耕地占用税减免税证明》应制作三份,两份交纳税人,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九)占用耕地1000亩(含1000亩)以上的减免,各局应在办理减免手续完毕之日起20日内将用地批准文件、《耕地占用税减免申报表》及《耕地占用税减免税证明》复印件一份上报市局。
(十)由国务院或国土资源部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的减免申报由区县地方税务局及分局耕地占用税的主管税务所进行初次受理及审核,各局将申报资料及《耕地占用税减免申报表》上报市局,由市局进行初审、复核及审核,并办理减免税手续。出具《耕地占用税减免税证明》三份,并加盖市局公章。两份交纳税人,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三、耕地占用税的档案管理按照《*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市地方税务局税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务档案分级分类调整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耕地占用税减免税证明归入减免税(费)审批管理(4200)子类。
关键词:人民银行国际收支 网上申报电子数据报送 政策建议
自国际收支统计金宏系统上线以来,国际收支网上申报工作(以下简称网申)也被提上日程。天津市分局在网申业务推广初期,即投入很大力量进行推广宣传,并注意收集、解决在此期间发现的各类问题。经过多方努力,目前本市网申业务推广工作取得明显突破,网申率(等于网上申报金额占当期对公涉外收入金额的比率)接近80%,网申推广工作取得初步成功。网申作为国际收支间接申报的新方式,优势明显。同时,天津市分局通过对辖区部分企业和银行走访,发现目前的网申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尚待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
(一)目前国际收支现场核查方式与网申不相适应
一是银行不再留存网申资料。目前通过比对银行申报单、电子数据进行国际收支现查核查方式是根据纸制申报单申报方式制定的,随着网申逐步推广,银行不再留存企业网申的涉外收入资料,一些推广程度高的银行甚至不再留存涉外收入申报单,因此国际收支现场核查时银行无法提供证实交易真实性、申报数据完整及时的原始资料。二是企业留存资料不规范。网申数据核查需企业提供贸易原始资料,但目前对于进驻企业开展现场核查的方法、调取企业的原始资料没有具体规定,企业对于票据保存、会计处理等情况均无统一模式,因此为核查工作的开展造成困难。
(二)网申系统企业端功能尚待完善
1、传输滞后易造成逾期申报。网申流程要求对于一笔收入,先由银行进行基础信息录入,再由企业进行申报信息录入,最后由银行确认。正常情况下,整个流程需要2-3天时间。目前,由于系统在各个环节的数据传输上,均有滞后的可能,如果滞后时间较长,易超过收入款T+5申报时限,形成逾期数据。此外企业端有提醒企业最后申报时限的功能,但企业若在最后申报日申报,由于传输时滞影响,极易形成逾期申报。
2、企业端系统无信息批量导入功能。对于业务量大的企业,例如以加工贸易为主的企业,其收支业务笔数繁多,由于网申系统企业端没有数据批量交换功能,企业在进行网申时需要人工逐笔录入大量数据,人工成本消耗大,易造成错误输入,降低了企业网申意愿。
3、银行端系统基础信息导入不完整,易产生非居民账户网申错误。通过接口导入的基础信息不包括银行报文中附言项信息,企业进行网申时,无法通过企业的单据、报文、银行账户信息的相互佐证,核实对方账户性质。因此企业无法通过系统获知汇入款项是否来自非居民账户,对于非居民账户的特殊申报要求没有执行,造成网申错误。
4、外汇局端系统功能尚待完善。外汇局端无企业申报日期、银行审核日期的记录,因此无法对网申数据差错及逾期等申报错误判别责任。此外,系统查询功能无法对网申数据进行批量查询和导出,对外汇局网申数据的统计,现场、非现场核查均造成不便。
(三)个别申报主体对申报业务不尽了解
部分企业因人员流动较大,培训不到位,工作人员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不了解,缺乏相关专业知识,造成填报数据准确性低及逾期问题。另外,反复修改数据也增加了银行额外的工作量。对网上申报整体推进工作带来阻力。
二、政策建议
(一)提升银行和企业间的数据传输效率
完善金宏系统数据交换机制,缩短网络传输过程中数据交换时间,实现银行端与企业端之间实时或当天进行基础信息数据传输,缩短银行和企业之间的申报数据传输时滞,提高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及时性、完整性。
(二)完善《国际收支申报核查办法》
针对网申后,银行不再留存企业网申单据,真实性单据由企业留存的情况,需配套完善《国际收支申报核查办法》。规定现场核查对象不只限于银行,而应扩展至企业,实现对银行、企业现场核查的并行。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总结、完善、健全对企业现场核查制度。
(三)完善系统功能
一是外汇局端增加系统查询功能;增加按照企业申报日期及银行审核日期的显示要素,增加批量查询网申数据功能,便利外汇局开展对网申数据的统计以及现场、非现场核查工作的开展。二是企业端增加批量导入申报信息功能。降低企业数据输入的人力成本,提高企业对网申的积极性,为网申业务的进一步推广奠定技术基础。三是企业端增加基础信息增加标注,以区分居民、非居民账户信息。四是银行端完善基础信息接口导入功能,实现从报文读取数据时可获取附言项信息,便于企业判断从居民、非居民、NRA、OSA账户收款的申报。
(四)加强网申推广工作阶段性分析,找准问题,对症治理。
2015年,我们将在按季通报各行网申业务推广结果的基础上,针对网申普及率低于40%银行进行重点关注。通过会议座谈和实地走访方式,具体了解各机构在推广网上申报业务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其加强对业务和客户群的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工作,努力确保该部分银行网申普及率接近或达到预期目标。
(五)及时跟进调查,确保网申推广工作严格按照分局工作规划开展。
为了实时了解全市网申推广工作进度及存在问题,分局对全市网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定期下发《网申业务推广情况调查表》,随时掌握全市网上申报工作进展情况。同时,还结合现场检查扩大网申工作宣传推动力度,通过实地走访,加强督促和引导。
(六)主动约见银行,通过“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方式始终把握网申推广工作主动权。
一、办税服务厅工作职责
1、受理和办理税务登记相关事宜。
2、受理纳税申报和办理税款征收。
3、受理社保费的申报和办理社保费征收。
4、办理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征收。
5、经办和发放需税务行政许可审批文书和证件。
6、购领、缴销。
7、登记欠税、欠费台帐,进行欠税、欠费的核对,企业欠税、欠费公告。
8、待批企业税务事项受理(包括减免税申请、有关优惠政策申请)。
9、简易程序处罚。
10、征管基础资料的审核、整理、保管、归档。
11、税源的调查、测算和分析。
12、对重点税源户实施监控。
13、编报各类报表。
14、纳税咨询、税法宣传。
15、软硬件设施管理。
16、窗口业的开具及运输业的开具。
17、资料发放、票据发售和承办告知事项。
18、受理举报、复议和听证。
1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税务所职责
对企业实行集中征收后,各税务所关于企业管理的职责调整为:对所辖税源实施监控管理,对辖区纳税人实行分类分级划片管理和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所得税汇算检查、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非正常户认定、实施强制和保全措施等工作,并按规定实行户籍式划片管理和税收管理员制度。
三、业务衔接
1、实行集中征收后办税服务厅要与税务所加强联接转换,对未申报户、欠税户等有关信息在征期过后五日内传递给税务所;税务所、检查部门对日常检查、所得税汇算检查、专项检查查补的税款、滞纳金、罚款的有关法律文书等信息在审理会审理通过后5日内传递给办税服务厅。
2、纳税人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涉及缴销行为的,税务登记岗通知发售岗办理;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有未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税务登记岗通知纳税人到申报征收岗缴清;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若有未缴,税务登记岗通知纳税人到岗审核、缴销;若有未结清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通知纳税人到申报征收岗缴清,然后办理注销事宜。
3、对税务登记岗转来的纳税人失踪信息,由申报征收岗和发售岗进行相应处理。
4、办税服务厅应及时将设立登记和税种登记信息转税务所复核,税务所将复核信息反馈办税服务厅。
5、办理停业登记或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有在查案件的,办税服务厅通知纳税人到检查环节办理结案事宜。
6、税务所对逾期不改正的未按期申报纳税的纳税户,在实地检查无下落的,履行审批手续,移交办税服务厅进行非正常户认定。
7、对税务所已处理并建议解除纳税人的非正常状态,移交办税服务厅进行非正常户状态解除,按正常户管理。
8、对纳税人因生产、经营地点发生变化需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移交税务所,并负责收回登记证件。
9、对外出经营业户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核销手续的,由办税服务厅将信息传递至税务所处理;对外埠纳税人办理报验登记的,办税服务厅通知税务所进行实地查验。
10、对未参加年检、换证或未通过年检、换证的纳税人信息,办税服务厅转税务所进行重点监控。
11、办税服务厅受理、审核纳税人报送的各类申请文书,对符合条件的,转交相关部门办理。核收传回的资料、证件、文书,通知纳税人领取审批文书、批准通知书和相关资料。
12、办税服务厅受理投诉移交人事监审部门办理;受理举报移交检查部门办理;受理复议或听证移交税政管理部门办理。
13、办税服务厅接收税务所、检查部门移交的停供通知后,停止向纳税人发售;接到停票单位的供票通知后,恢复供应。
14、对纳税人进行简易程序处罚的,由办税服务厅各岗位当场处理;对不符合简易程序处罚,按一般程序处罚的,由各岗位移交税务所处理。
15、办税服务厅各岗位根据掌握的资料,有根据认为纳税人有违法违章行为的,及时将信息传递到检查部门、税务所核实。
16、各项业务办理完毕,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岗、申报征收岗、发售岗、开具窗口业岗每月在规定时间将收集、整理、装订的本岗位资料,定期传递至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四、办税服务厅具体工作流程
(一)税务登记岗
开业登记:纳税人持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到税务所办理核查记录,专管员下户核查,了解掌握实际情况,将企业土地面积、房产自有或承租等基本情况,制作核查记录,并对纳税人的首次纳税进行辅导,纳税人持核查记录和相关资料到办税服务厅填制税务登记信息采集表,税务登记岗工作人员受理审核有关资料及核查报告反映的内容后,经税政科签审报市局审批,打印税务登记证。
变更登记:纳税人持营业执照和其他有关资料以及税务所出具的核查记录,并填制税务登记变更表,税务登记岗工作人员受理审核后,录入微机,打印变更后的税务登记证,收回原税务登记证件。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需要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时,到办税服务厅领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征收人员根据企业申报情况、欠税(费)台帐,对未申报户补办申报,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按简易程序处罚。如果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有欠缴税费,必须清缴税费及滞纳金,征收人员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征收环节经办人处签注意见,大厅主任在征收环节负责人处签注意见,然后到税务所进行日常检查环节注销税务登记核查,填制纳税人注销原因调查表,然后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持税务所、检查部门、税政部门、分管领导分别签注意见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到办税服务厅经税务登记岗工作人员审核后,清缴税费、滞纳金、罚款,同时缴销,注销税务登记,并收回原税务登记证件,将注销资料归档。
非正常户处理:办税服务厅征收环节发现纳税人连续三个月未申报任何地方税时,制作《失踪纳税人通知书》转换税务所进行日常检查,税务所核查后填制《非正常户认定书》转税政科及局领导分别签注意见后送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岗工作人员根据《非正常户认定书》录入微机,确认非正常户;税务所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管区内纳税人失踪,并核实失踪时间,制作《失踪纳税人通知书》、《非正常户认定书》转税政科及局领导分别审批后,送办税服务厅确认非正常户。对确认非正常户的纳税人,经税务所检查对其予以处罚或自行履行纳税义务的,制作《非正常户转正常户审批单》报税政科及局领导审批后传递办税服务厅恢复正常户,征收环节受理正常申报。
停、复业管理:纳税人将申请填写好的一式三份《停业申请审批表》,到办税服务厅对应缴税款情况及领、用、存情况进行检查,审核后签注意见,转税务所收缴税务登记证件、领购簿、及未填开的,并在《停业申请审批表》签注意见,制作《停业单证收取登记簿》,同时留存一份《停业申请审批表》,其余两份传递办税服务厅,将另一份送达纳税人,纳税人停业期满后,经税务所进行日常检查,退还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领购簿、及未填开的,同时通知办税服务厅受理正常申报,岗正常售票。
税务登记岗对纳税人逾期税务登记、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规定,按简易程序进行处罚。
(二)申报征收岗
申报审核:按照税法对纳税人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和数据逻辑性、政策性审核,发现纳税申报资料和税种不全或数据错误的,交纳税人补正;申报资料审核无误签署意见加盖税审章后交纳税人一份,对于存在疑点的申报表,根据现有资料或依据无法判定的,制作《审核分析情况表》转税务所下户核查。办税服务厅只受理纳税人本年度纳税人应申报而未申报的税款,不受理以前年度纳税人应申报未申报的税款,对于以前年度纳税人应申报而未申报的税款按查补程序处理。
税款征收:根据各类申报表打印缴款书,对于纳税人多缴的税金按照税法进行抵缴处理;对税务所、检查科转来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和处罚决定书首先在联结转换簿登记,然后根据规定入库顺序清缴罚款、滞纳金、税款,对于查补的罚款、滞纳金、税款逾期入库,由制作法律文书的部门负责催缴,经核实逾期未入库的罚款、滞纳金、税款及时记载欠税台帐;对于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填写《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第二款及《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纳税申报管理:征期结束后,税务所通过通用统计查询未申报户对纳税人进行催报催缴,办税服务厅对逾期申报户按规定进行处罚;纳税人需要延期申报的,填写《延期申报申请核准表》,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并按上期纳税额核定预缴税款;月终办税服务厅查询本月在途税款,通过电话对纳税人催缴,对于经催缴未缴的税(费)记载欠税(费)台帐,并于次月五日内通过邮件报计统科并转税务所。网上申报管理:网上申报的纳税人,首先签订协议书,到办税服务厅征收岗鉴定税种,由上门申报变为网上申报,然后领取缴款书,在网上办税申报,办税服务厅征收人员监控纳税人申报情况,对于纳税人违反规定,或拒不申报已鉴定的税种,致使网上办税服务系统无法运行,取消网上申报资格,改为到大厅上门申报。纳税人逾期申报,必须到大厅上门申报。对于网上办税的纳税人的查补税款到大厅打印缴款书,如发生欠税并对欠税进行管理。网上申报的纳税人按月报送会计报表、申报表等资料。
欠税管理:税务所要对纳税人新增的欠税(费)及时进行催缴,三个月后办税服务厅对未清缴欠税(费)进行催缴管理。办税服务厅每月定期与计统股、税务所核对欠税,对于超过三个月的欠税按季在办税场所或其他媒体欠税公告,税务所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对欠税企业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联接转换:对于帐务不健全或不能正确反映收入、成本和费用的企业,需要核定营业额或调整定额征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时,税务所应在征期前两日内将《定额核定通知书》或《定额(调整)通知书》转换到办税服务厅登记存档,作为征税依据。
简易程序处罚:对受理或发现纳税人逾期纳税申报、税务登记、变更登记,以及违反管理规定等违法行为按照简易程序处罚。
(三)发售岗
发售:纳税人初次领购和申请机打时到税务所办理税务行政审批手续并在机打申请表上签注意见(同时税政科、局领导审批),然后到办税服务厅填制购领审批单,纳税人在审批单填明购领的种类、数量、购领金额(定额),以及的使用数量(非初次购领),和纳税情况,征收员确认后签注意见,转大厅主任签注意见,最后发售岗工作人员签注意见,通过微机发售,打印购领记录和验销记录。税务征管人员可通过通用统计查询纳税人领购的种类、数量、起始号码及验销情况。
管理:发售岗工作人员要求纳税人按季报送用票计划,办税服务厅按季向局里报送全部企业用票计划。向企业发售时采取:生产经营比较稳定,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比较健全,用票量大的单位实行批量供应;对于经营规模和用票量都比较小,建立了财务制度、管理制度的单位,以及领购定额的单位实行验旧领新;对经营活动不稳定,短期经营行为的单位实行交旧领新。纳税人领购推行票表比对、票额比对,定期定额户领购定额时,征收员根据纳税人的定额,与上期和本期纳税申报金额与本次购领金额比对,严格控制并提醒纳税人领购金额超过定额或申报的营业额,对领购金额超过定额或申报的营业额,征收员在下一个征期密切监控纳税人申报情况。除特殊情况外机打每次购领数量不得超过50份。企业未按照管理规定保管、使用,办税服务厅制作《收缴、停止发售决定书》,并按照简易程序处罚,税务所的税收管理员对用票企业使用、保管情况进巡查,发现纳税人有税收违法行为时,制作《收缴、停止发售决定书》,通知办税服务厅停供,并按照税收征管法和管理规定进行处罚,责令纳税人改正后,制作《解除收缴、停止发售决定书》,通知办税服务厅恢复供票。纳税监控:办税服务厅发现纳税人领购金额超过定额20%,通过邮件及时通知税务所调整定额,税务所经过核查将调整后的《定额调整通知书》转换到办税服务厅,征收员根据新调整的定额征收税款。
保管:保管员按照管理规定将存放在专用保险柜内,并进行防蛀、防火、防潮、防盗管理;同时按月对领、售、存与微机和帐簿核对,确保帐实相符。
票证报表管理:发售岗工作人员按时进行各类票款结报;编制、报送本岗位的各种报表;收集、整理、装订及移交本岗位各种票证资料。
(四)综合服务岗
负责纳税人的咨询答复,进行引领服务,发放各种纳税申报表,审核纳税人报送的各类申请文书,对符合规定和要求的转相关部门办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将相关资料退回纳税人补正,通知纳税人领取审批文书及相关资料。
受理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税务部门的投诉转人事监审部门处理;举报案件移交检查部门办理;税务复议和要求听证的移交税政管理部门办理。
为申请人,办理服务相关事宜,审核申请的单位和个人相关证明材料,开具计算并征收税款收取工本费,发售印花税票。
负责与各部门各种资料、文书的联接转换,以及办税服务厅需要转出的资料、文书、和其他事项,并作好联接转换登记。
(五)资料管理
1、资料归集:纳税人新办税务登记的底册资料由税务登记岗转征收人员建资料盒整理归集,各有关部门转来的《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处罚决定书》、《定额核定通知书》、《收缴、停止发售决定书》、《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非正常户认定书》、《停业申请审批表》以及经过审批和批复的申请文书,由综合服务岗转对应征收人员、税务登记员、管理员履行完文书要求的事项后归集;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会计报表、申报表以及缴款书征收员按月整理归集。
2、资料借阅:因工作需要调阅税收征管档案的,应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调阅手续,不得擅自复制、拆卷、涂损等,不得转借他人,注意保密,及时归还。
3、年终资料归档:征管档案资料平时采取序时归档的方法进行立卷归档,以“卷”为单位进行整理归集,按年立卷,分别采用一户一档,于次年三月底前完成立卷归档。
4、资料室应保持通风、干燥、整洁,资料摆放整齐有序,并有专人管理。
五、办税服务厅管理
(一)制定卫生保洁值班制度,每天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室内空气畅通,加强防火、防盗、管理。努力打造“环境优美、设施齐备、服务优质、办税高效”的星级办税服务大厅。
(二)办税服务厅建设:大厅内各种标识醒目、清晰、规范;配设座椅、饮水设施、等;配置笔、墨、纸、胶水、印泥、计算器等供纳税人书写和计算的便民台;提供税收宣传手册、各种表格填写样式和办税指南;设置税法公告栏,办税流程图、税务违法违章处罚标准和工本费收费标准等政务八公开。
(三)设立意见箱,公开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开设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纳税服务“绿色通道”,统一受理下岗再就业人员的各项办税事宜,开展首问责任、服务承诺、延时服务活动;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办理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等事项时当场办理;对不能当场办结的非即办事项,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工作人员告知纳税人办结时限,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度。
(四)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要严守操作规程,不得违反税法提前或延缓征收税款,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和罚款,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和公务员法规范自我;保持自我工作环境整洁卫生,按规定使用维护电脑;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要求具有以下基本素质:
秉公执法,清正廉洁;
着装上岗,挂牌服务;
语言文明,举止庄重;
团结协作,紧密配合;
精通业务,办事高效;
一、申报范围
国家园林城市实行申报制。
全国设市城市均可申报国家园林城市。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的城区可申报国家园林城区(参照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和标准)。已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称号的城市所辖城区不再申报国家园林城区。
二、申报条件
(一)已制定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规划、并实施3年以上;
(二)对照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组织自检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三)已开展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活动的,必须获得省级园林城市称号2年以上;
(四)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破坏绿化成果的事件。
三、申报时间
国家园林城市的评审每两年开展一次,建设部受理申报时间为该评审年的五月底前。
四、申报程序
(一)由申报城市人民政府向建设部提出申请,并抄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
(二)由所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城市组织资格评定,根据评定结果,向建设部提出初评意见;
(三)直辖市申报国家园林城市由城市人民政府直接报建设部;
(四)申报国家园林城区的,先报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提出上报意见。
五、申报材料(同时进行网上申报)
(一)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报告及初审意见;
(二)申报城市人民政府的申请报告;
(三)申报城市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1、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技术报告(文本和多媒体音像)
2、城市概况、基础设施情况以及环境状况等有关情况的说明;
3、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批准文件及实施情况,城市绿线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的说明;
4、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逐项说明材料;
5、城市园林绿化机构设置与行业管理情况说明;
6、创建工作影像资料、城市绿化现状图等。
六、评审程序
(一)建设部统一组织对申报城市(城区)进行遥感测试;
(二)经过遥感测试合格的城市,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实地考察,并由专家组提出书面考察评估意见;
(三)建设部组成评审委员会,观看申报城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技术报告音像资料,并听取专家组考察评估意见,对申报城市进行综合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四)对通过综合评审的城市进行公示(10)天;
(五)公示结束后,对申报城市进行审定,对审定通过的城市进行命名,并表彰授牌。
本文是“陕西省大件运输管理及桥梁安全评估关键技术研究”科研项目成果系列论文之四,在对大件运输管理工作流程及功能分析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开发了基于大件运输全过程管理的平台系统,涵盖大件运输涉及的各单位,对大件运输网上申报、线路选择、安全评估(含预评估)、行政审批、通行过程管理等环节实行信息化管理,在确保公路、桥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及时评估工作,提高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构建智慧交通,提升服务水平。
关键词:
大件运输;管理系统;桥梁安全评估系统
大件运输车辆及其运输的设备,由于其超高和超宽的特点,通行时受到诸多限制,如空障、弯道、坡道、收费站等都影响着车辆的通过性。而其超重的特点,决定了其在通行沿线桥梁时,大件运输车辆的荷载效应有可能超过桥梁设计承载能力,若未得到有效管控,其对桥梁的安全运营及使用寿命都将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甚至使一些桥梁成为危桥、险桥。为了保证大件运输车辆、设备和沿线公路、桥梁的安全,对大件运输进行行政许可加强管理就成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一系列行政程序、技术论证和临时措施,满足大件运输的安全通行需求。
大件运输管理涵盖运输方案评价、运输申报、通行线路选择、安全评价、行政审批、通行监护等多个方面,涉及的单位包括设备厂商、承运方、项目业主、各级交通运通及公路管理部门、路桥养管单位、专业检测机构、路政、交警等部门,管理工作较为复杂,目前存在的主要不足有:
(1)承运人抱怨大件车辆审批过程复杂,时间周期过长,由于大件运输管理涉及多个部门,承运人需要在各个部门来回奔波,均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办理各项手续,一旦在某个审批环节出现问题,前期手续需要重新办理,更加延长了申报时间。如:承运人办理申报手续后,检测单位评估结论为拟通行线路不能通行,承运人需改变运输方式或者改变通行线路重新申报;对于特大件车辆,除了要对通行安全进行评估,还要召开专家会议决定是否允许通行等,都在客观上影响了大件车辆行政许可的办理速度。同时目前缺乏专门针对大件运输的管理系统,缺少信息化的技术手段支持,审批工作效率较低。
(2)由于大件运输通行线路沿线桥梁数量多、桥型结构复杂、技术状况多样,大件车辆通行桥梁安全评估工作较为复杂,大件运输管理部门需要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机构需按照申报路线对桥梁进行分类筛选,对桥梁目前的技术状况进行查阅分析,对每类结构类型进行分析计算,资料调取及建模计算工作量极大,费时费力,效率较低,当装载方案或通行路线改变时,又得重新评估,也造成了审批时间的延长。目前缺乏专门针对选线及对通行线路全部结构类型进行快速评估计算的专业软件系统,整体计算效率较低。为了快速、高效服务大件运输工作,保障大件运输车辆、大件设备和运营线路桥梁安全,本项目通过对机制和体制进行创新,采取先进的管理和技术措施,建立大件运输管理系统、大件车辆通行桥梁安全快速评估系统和大件车辆通行桥梁监测预警系统,建立省交通厅、公路局、治超办、装备制造企业、运输企业、公路运营机构、检测评估机构及通行监护部门联合工作平台,解决目前大件运输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更好的服务装备制造业及运输企业,意义重大。
1大件运输管理系统工作流程
大件运输管理系统工作流程见图1。建立大件运输管理系统,作为大件运输管理工作的主要应用平台,主要面对大件运输企业和各级管理部门,对大件车辆的网上申报、线路选择、通行桥梁安全评估(含预评估)、行政审批、通行过程管理等环节实行信息化管理,对准许通行需要监测的桥梁下达监测指令,并能连接大件车辆通行桥梁监测预警系统实时了解大件车辆通行过程中桥梁的监测参数变化情况等,接收监测系统提交的通行监测报告。在确保公路、桥梁安全的前提下,解决大件车辆审批过程中资料重复提交、承运人来回奔波及审批、评估时间长的问题,实现一个平台协调各部门工作,提高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构建智慧交通,提升服务水平。系统专门为大件运输承运方提供“通行预评估”功能,指导承运方选择合理的装载方式和通行线路,避免盲目装载、盲目申报导致的审批工作反复,提高申请成功概率和审批速度。大件车辆运输过程中可通过定位系统实时给出大件运输车辆的位置和运行轨迹等信息,管理部门可实时查询,极大提高监护工作交接效率。
2大件运输管理系统功能研究及开发
大件运输管理系统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方便运输、保障安全畅通”的原则,内容覆盖大件运输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系统功能模块主要包含网上申报、行政审批、调用通行安全评估功能、过程管理和统计查询等,见图2。
2.1网上申报功能模块(1)办事流程。大件运输承运人可根据其自身属性注册为个人用户和企业用户。注册并经过审核后的用户可通过办证点终端设备或者通过互联网在线进行网上申报工作及数据资料录入,网上申报工作完成后,承运人获得唯一的申报编号,以备过程查询受理进度。(2)主要功能。网上申报功能模块包括网上申报、已申报项管理和未完成申报项3个子模块。网上申报子模块主要包括信息录入(基本信息、车货信息、车节组成、图像信息)和预评估。其中预评估功能主要针对经过培训的注册企业用户开放,可进行通行线路预筛选、装载方案优化和线路桥梁安全通行预评估,根据预评估结果采用合理装配方式和通行线路,保障一次性通过审批,提高审批成功概率和审批速度。已申报项管理子模块主要对历次申报任务的基本数据和通行状态进行查询管理功能,便于承运人根据历史信息初选合适的装配方式和通行线路,或对近期申报项目的执行环节进行查询。未完成申报项子模块主要对一次性数据没有录完的暂存申报项目进行管理,补充相关资料,完成正式申报。网上申报资料将根据业务管理权限,由承运人直接提交给省界办证点、各地市办证点、省局办证大厅等审批部门。各审批部门发现申报资料与管理权限不符的,可以直接推送转交给正确的审批部门。
2.2行政审批功能模块(1)办事流程。各行政审批单位在接到承运人网上申报后,在指定时限内按照各自权限对承运人提交的大件运输申报资料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的内容进行初步审核和逐级审批,对需要进行评估的车辆提交评估单位进行通行桥梁安全评估,对符合要求的签发通行证等审批工作。(2)主要功能。行政审批功能模块包括受理批复子模块(申报受理、批复、受理查询、办理监护、监测管理等)。其中受理批复子模块主要功能及工作流程如下:受理:各审批单位按照权限在线审查承运人提交的申请资料是否满足要求,进行尺寸评估,满足则予以受理,不满足给出原因,并打回由承运人修改申请表或补足相关信息重新审查,需要上一级审批的材料进行初审后上报。批复:对符合需要进行通行安全评估的在线提交评估单位进行大件车辆通行桥梁安全评估系统(见专题论文三),接受审查评估报告,需要进行专家网评的安排专家网评,接收审查专家网评意见。如评估结论为不能满足通行要求,则将相关结论返回承运人,给出更改运输线路或运输装载方案的建议。如果受客观条件所限,承运人无法更改运输线路或运输装载方案,则进行一事一议,建议召开专家会提出通行方案或拟通行路段桥梁的加固改建方案和便道修建方案等。受理查询:对受理任务的基本信息和执行状态等相关信息进行查询。办理监护:根据各自线路授权,指定通行监护单位,分配监护任务。下达桥梁监测指令:根据需要,管理系统对“大件车辆通行桥梁监测预警系统”进行通行监测的桥梁下达监测指令,并能连接大件车辆通行桥梁监测预警系统实时了解大件车辆通行过程中桥梁的监测参数变化情况等信息。通行完成后管理系统接收并审核桥梁通行监测系统提供的监测报告,为桥梁通行安全评估系统提供支持与验证。若监测预警系统未涵盖,则下达人工监控指令,收集监控报告反馈信息。
2.3监护管理功能模块(1)办事流程。指定监护单位对大件车辆的吨位、轴载质量和外廓尺寸进行核查,判定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和申报资料,满足则办理监护手续(签署监护协议安排监护计划),不满足则打回修改申报材料或者更换运输方式和线路后进行重新申报。(2)主要功能。监护管理功能模块包括申报核查、任务管理、通行状态管理、过程管理(突发事件处理)、通行查询和用户管理等子模块。通行过程管理,包括监护交接制度,并完善监护过程记录;通行过程中遇突发事件管理,监护人员利用手机APP进行及时上报。运输结束后资料归档。通行过程中,承运人和各级审批单位均可以根据监护单位的手机APP实时查询大件运输车辆的位置和运行轨迹。
2.4系统管理功能模块系统后台管理功能模块包括承运人审核、单位管理、用户管理、角色管理、日志记录、专家库维护、路网规划和通知公告等子模块,根据系统的不同用户进行角色管理,征对不同的用户系统赋予不同的权限与功能。主要包括:系统管理员、承运方、路政审批、各管理部门、监护人员等,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扩展。系统建立大件运输企业和个人数据库,对承运人进行动态管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承运人纳入黑名单进行管理。
2.5数据库管理大件运输管理系统平台的数据库包括线路及状况参数数据库、桥梁基本信息数据库、结构计算参数数据库、大件车辆数据库、桥梁监测数据库及系统管理维护数据等。
3系统创新点
(1)解决大件车辆审批过程及评估工作时间长的问题,开发“大件运输管理系统”,作为大件运输管理工作的主要应用平台,对大件运输网上申报、线路选择、安全评估(含预评估)、行政审批、通行过程管理等环节实行信息化管理,在确保公路、桥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及时评估工作,提高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构建智慧交通,提升服务水平。(2)系统专门针对大件运输承运方提供“通行预评估”功能,指导承运方选择合理的装载方式,避免盲目装载、盲目申报导致的审批工作反复,提高申请成功概率和审批速度。
4结语
在对大件运输管理工作流程及功能分析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开发了基于大件运输全过程管理的平台系统,涵盖大件运输涉及的各单位,对大件运输网上申报、线路选择、安全评估(含预评估)、行政审批、通行过程管理等环节实行信息化管理,在确保公路、桥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及时评估工作,提高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构建智慧交通,提升服务水平。
参考文献:
一、创建任务
区级绿色社区:各有关乡镇(经民政部门批复拥有社区的)、街道办事处各确定2个以上社区开展区级绿色社区创建,5月底完成创建任务,6月底前将申报资料上报区环保局、区民政局。
市级绿色社区:各有关乡镇(经民政部门批复拥有社区的)、街道办事处各确定1个以上社区开展市级绿色社区创建,5月底完成创建任务,6月底前将申报资料上报区环保局、区民政局。
省级绿色社区:对已创建命名为市级绿色社区的东关富民花园社区、镇村、东大街雷台社区,要进一步申报省级绿色社区,申报资料务必于4月15前上报区环保局、民政局。
二、申报材料
(一)绿色社区申报表;
(二)创建绿色社区自评表;
(三)创建绿色社区工作总结;
(四)创建绿色社区相关照片和音像资料。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省级绿色社区,务必于4月15日前,将相关资料上报至区环保局、区民政局,经审核后装订成册。要求一式四份,附带光盘。
(二)申报市、区级绿色社区,务必于6月25前,将相关资料上报至区环保局、区民政局,经审核后装订成册。要求一式三份,附带光盘。
四、评审与命名
(一)区级绿色社区的评审命名
凡申报区级绿色社区的单位,将由区环保、区民政等部门组成的评审小组在7月份组织考评验收,经验收合格,在10底由环保、民政部门统一命名。
(二)市级绿色社区的评审命名
凡申报市级绿色社区的单位,经区环保局、区民政局初审合格后,上报至市环保局、市民政局,由市环保局、市民政局组织验收命名。
(三)省级绿色社区的评审命名
凡申报省级绿色社区的单位,经区环保局、区民政局初审合格后,上报至市环保局、市民政局,由市环保局、市民政局完成复验收、省环保厅、省民政厅完成抽验后考评命名。
根据市地方税务局所得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分类管理”的企业所得税汇算工作要求,现就我局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汇算清缴工作顺利开展,分局决定成立汇算清缴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税政征管科,负责汇算清缴工作政策咨询、申报表及培训资料印制、数据统计、总结报告等日常事务。
二、汇算清缴业务流程
税务机关组织部署—开展培训和辅导—纳税人领取申报软件安装盘、表证单书、办理涉税审核审批事项—纳税人自行计算、自行调整、自核自缴(或委托税务)—纳税人办理年度纳税申报、清算税款—税务机关受理审核纳税申报资料—税务机关统计、分析、总结上报本辖区汇算清缴工作情况。
三、各阶段具体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
按照汇算清缴业务流程,我局将汇算清缴工作分为培训阶段、汇算清缴申报阶段、总结阶段、日常检查阶段四个阶段进行。
(一)培训阶段
在1月17日前完成,主要由分局对纳税人及全体税务干部就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系统、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相关税收政策进行宣传、培训。
(二)汇算清缴申报阶段
1、汇算清缴申报阶段在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完成(分局要求各税务所应督促纳税人在5月20日前完成汇缴申报),由纳税人进行汇算清缴,并向主管税务所报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纸质报表和电子报表同时上报,市局要求所有查账征收企业都应使用所得税申报软件报送),同时要附报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备案事项的相关资料。
2、根据市局企业所得税培训会议精神,年度企业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所得税汇算的,应提供具备税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所得税汇算鉴证报告。各税务所在受理纳税申报时,要认真审核,对不存在问题的,要及时办结企业所得税多退少补或抵缴下一年度应纳所得税税款等事项。
3、各税务所应结合纳税人申报的资料,按照市局下发的《专业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及《日常纳税评估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开展纳税评估工作。
(三)总结上报阶段
在5月30日前完成,各税务所应根据汇算情况及时登记、完善有关企业所得税管理台帐,并向分局报送汇算清缴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包括:
1、汇算清缴工作的基本情况
2、税源结构的分布情况
3、企业所得税税收增减变化及原因
4、税收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
5、企业所得税管理经验、问题及建议
6、两份纳税评估报告
(四)日常检查阶段
从年6月1日到12月31日由各主管税务所对连年亏损企业、自行税前弥补亏损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在30万以上或年销售(营业)收入150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企业以及历年未检查企业进行检查。
从年各所的检查报告上报情况来看,还存在资料不规范、检查内容不全面、底稿不详细等问题。年各所在检查时一定要重视检查报告的规范性、完整性,着重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文书使用要规范;二是所有税种、基金均要逐项检查;三是检查底稿必须记录详细;四是要注意各种证据的收集,分局特别要求在检查资料中要附银行对帐单;五、对企业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所得税鉴证的,各所要对企业报送的年度纳税申报表及中介机构出具的《涉税鉴证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并分别情况处理:若主管税务所对申报资料审核后,认可中介机构鉴证报告的,在报送审理时,要对中介机构出具的《涉税鉴证报告》提出审核认定报告;若对中介机构出具的《涉税鉴证报告》不认可的,要深入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并撰写检查报告上报审理。各所所长要严格审核、把关,切实保障检查报告的上报质量。
四、业务培训
分局将对我局所有税务人员及企业进行政策辅导,要求参会企业达到100%。
(1)培训对象:企业所得税在我局缴纳的查账征收企业和全体税务干部。
(2)培训时间:年1月16日-1月17日,分三批进行,每批半天。
(3)培训地点:分局五楼会议室
(4)培训内容: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系统、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相关税收政策。
五、汇算要求
1、政策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律、法规。
2、各主管税务所应督促企业及时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确保申报率达到100%。
3、纳税人的各项涉税审批事项全部由其直接报送到有权审批的税务机关,各所必须告知纳税人审批权限及主送机关,不再受理不属于自己权限范围内的涉税事项。
问:为什么要出台新的管理法规?与之配套的相关文件有哪些?
答:原有的《健康相关产品审批工作程序》及健康相关产品申报与受理规定已实行7年,在初审、申报与受理、卫生许可延续与变更等方面与《行政许可法》存在着一些不一致的地方,已不能单独指导企业申请卫生许可,必须结合或参照其他相关文件或内部请示才能把握。新《程序》出台后,既能使行政主管部门遵循法定原则行使行政许可审批职能,又方便申报企业有章可循地申报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许可,使卫生行政许可规定更加全面、系统,增强了可操作性。
与新《程序》配套的相关文件有:《健康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规范》、《卫生部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卫生部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和《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
问:新《程序》与原法规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答:取消省级初审,增加了生产企业的卫生条件审核。遵循危险性评估的原则,新《程序》要求对产品生产环节的有关内容进行详细核查,规定申请单位在申报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之前,应向产品生产现场所在地的省级卫生监督机构提出产品生产能力审核申请,取得省级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生产卫生条件审核意见之后才能送检、申报。省级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对生产企业的监督情况,对企业提供的文本资料进行核对,确认该产品的生产条件是否与企业卫生许可和监督情况一致。当申请单位最近一年内在经营和产品卫生质量上有不良记录时,需要在资料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现场审核。
省级卫生监督机构在接受申报单位生产能力审核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意见,需要现场审核的,应于接受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执行审核任务。
问: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的受理范围是什么 ?
答:《程序》中有关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受理范围为,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备案)和化妆品新原料卫生行政许可。产品卫生条件审核和产品检验属于化妆品卫生许可的前置条件,因此不属于卫生许可受理范围。
问: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有哪些?
答: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包括申报与受理、审评与决定两个阶段。
一、申报与受理
申报单位应当直接向卫生部审评机构,即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提出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按照《卫生部化妆品申报受理规定》提交有关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材料不符合相关规定,卫生监督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补正的申请材料仍然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可以要求继续补正。申请材料存在当场更正的错误,允许当场更正,申报单位应当对更正内容予以书面确认;但涉及技术性的实质内容除外。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报单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并符合要求的,应当受理其卫生行政许可申请,并向申报单位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告之技术审评的期限。
申请材料需补正时,申请材料不退还,因此申报单位应做好申报材料的备份工作。
二、审评与决定
1.审评
卫生部审评机构受理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后,对国产、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在规定的技术审查期限内,组织有关专家及技术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技术审查,并根据危险性评估的结果做出技术审查结论。
对需修改补充资料、需对生产现场或检验机构进行现场审查或核查、需进一步科学论证和需要进行验证试验的,出具“行政许可技术审查延期通知书”;申报单位根据“行政许可技术审查延期通知书”补充材料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直接报送或寄送卫生部审评机构。
申报单位对建议不予行政许可的技术审查意见(不予行政许可告知书)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请;自复核申请提交之日起,卫生部审评机构可以延长技术审查期限。
2.决定
卫生部自接收到技术审查结论之日起20日内完成行政审查,并依法做出是否批准的卫生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做出卫生行政决定的,可以延长10日,并将延期理由告之申报单位,同时出具《行政许可决定延期通知书》。
审评机构自卫生部做出卫生行政决定之日起10日内,通知申报单位领取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或者证明文件。
问: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有效期四年,如需变更相关事项或要求延续许可期限应如何办理手续?
答:被许可单位在卫生行政许可有效期满前要求变更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应当向卫生部审评机构提出申请,并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提交材料。配方或生产工艺等可能涉及卫生安全的内容不得变更,否则按照新产品重新申报。
被许可单位申请变更内容涉及改变或增加生产现场的,需要对其生产的产品进行相关检验。国产产品还应当按照要求经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卫生监督部门对改变或增加生产现场进行生产能力审核。对于进口化妆品,卫生部将在必要时对其生产现场进行审查或抽样复检。
被许可单位申请延续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4个月向卫生部审评机构提出书面延续申请,并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超过规定时限提出延续申请的,将不予受理。卫生部在接受被许可单位的延续申请后,组织专家对产品重新进行技术审查,并在该卫生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做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准予延续卫生行政许可有效期的,向被许可单位重新颁发卫生许可证明文件,继续使用原批准文号;对不予批准延续的,书面告之原因。
问:国产化妆品与进口化妆品在申报卫生行政许可时有什么不同要求?
答: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只要求在产品投放市场后两个月内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不需要卫生部审批。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虽然从2004年8月1日起简化了卫生许可审批程序,改为备案管理,但所提供的资料和检验手续不变,要求在产品上市前由生产单位或进口单位向卫生部申请备案。卫生部对申请备案的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不组织技术评审,由产品生产单位或进口单位对其产品的卫生质量和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申请卫生行政许可有两个前置条件,一是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条件审核,二是两级产品卫生检验。所提交的材料有:
1.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
2.省级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生产卫生条件审核意见;
3.申请育发、健美、类产品的,应提交功效成份及使用依据;
4.企业标准;
5.经认定的化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6.申报的,应提供委托证明;
7.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8.另附未启封的样品1件。
进口化妆品在申报卫生许可之前,只需在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申请产品检验,所提交的材料有:
1.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
2.产品配方;
3.申请育发、健美、类产品的,应提交功效成份及使用依据;
4.生产工艺简述和简图;
5.产品质量标准;
6.经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7.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需同时提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
8.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9.来自发生“疯牛病”国家或地区的产品,应按要求提供官方检疫证书;
10.申报的,应提供委托证明;
11.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12.另附未启封的样品1件。
问:新《程序》在与原有法规的衔接过程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答:2006年6月1日以后拟申请卫生行政许可的国产特殊化妆品不再进行初审,由省级卫生监督机构对所申报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条件进行审核,即对所申报产品生产环节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具体操作按照《健康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规范》进行。
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批件有效期限在2006年12月31日之前的,可按照原时限要求或新《程序》的时限要求申请办理延续,但无须提交初审意见。
2006年6月1日前,已经被认定的健康相关产品检验机构、省级初审机构或卫生部审评机构受理的国产特殊化妆品,可以按照卫生部印发的原申报与受理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但必须于2008年1月1日之前向卫生部审评机构提交许可申请,无需提交初审意见。
2006年6月1日前获得卫生许可的化妆品,其批件或备案凭证格式及载明内容与新《程序》要求不一致的,可以在批件到期延续时一并变更。
1 概述
近年来,我国科技投入持续大幅度增长,“十一五”期间全社会研发投入年均增长率超过23%,“十二五”以来继续高速增长,2013年达到11906亿元,其中企业研发支出占76%以上。与此同时,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设立了种类繁多的政府专项资金、财政贴息、科技计划项目、人才计划项目、各类评奖、各类认证等科技项目,中央财政科学技术支出也保持高速增长,从2006年的774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2460亿元,年均增长率约18%。随着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的加大以及政府科技宣传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科研项目立项,参与科研项目申报,提高其科技创新能力。
然而,由于科研项目申报需要较强的科技创新综合实力来支撑,各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科技管理水平、申报人员职业能力和所处行业领域等不同,其申报质量差距较大。不少企业尽管有好的项目,但因对政策理解不全面、对指南学习不透彻、没把握好最佳申报时机、申报材料没有体现出创新性和先进性、申报材料严谨性和逻辑性不足等各种因素,导致无法获得评审专家认可,未获项目立项,令人惋惜。基于此,笔者对当前企业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结合笔者科技管理工作经验,提出科研项目申报相关策略,以期为企业科研管理提供有益的借鉴。
2 科研项目申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企业管理层对科研项目申报工作一知半解
很多科技企业管理层对科研项目申报工作一知半解,没有清晰地认识到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重要意义,对科技政策和申报指南研究不透彻,对科研项目申报的工作要求不重视。企业管理层只看到了科研项目申报的经济效益,没有看到政府科技立项的社会品牌效益以及为企业带来的无形资产。管理层对本行业发展比较熟悉,但对国家科技发展规划、政策研究不够,企业科研项目与政府科技规划脱节,跟不上社会发展趋势与潮流,导致科研项目与申报指南存在较大差距。企业重视技术开发与市场拓展,但对科研项目申报、政府部门沟通、政府组织的科技活动等认识不足,科研管理人员与科研管理体制配置不足,导致科研项目申报成功率很低,影响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
2.2 没有做好企业科技发展规划与科研项目申报计划
科研项目申报实质上是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综合体现,科研项目申报的成功是企业科技创新规划能力的成功。科研项目申报体现了科技开发、市场开发、经营管理、科研管理、财务管理、知识产权、产学研、科技与经营人才等方面的科技创新综合能力,这些科技创新能力的形成,需要企业制定一定的科技创新规划与实施计划。同时,科研项目申报工作需要编制申请报告,准备附件资料,涉及行业背景、人才团队、技术方案、运营方案、市场方案、投资分析、财务预算、社会效益、知识产权、科技查新、项目备案、用户报告、资质认定等,有些资料需要一定的准备周期,从材料准备和协同工作方面来说,科研项目申报需要进行一定的筹划,制定详尽的科研项目申报计划,但是大多数科技企业还处于“临时抱佛脚”的突击申报状态。
2.3 没有建立规范的科研管理制度
科技项目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是项目管理技术与具体科技项目相结合的产物,科技项目管理过程是建立在一般项目管理过程的基础上,结合科技项目的特点而进行的,按照科技项目实施阶段不同可分为立项、实施过程、项目验收管理。尽管部分企业对科技政策有点了解,清楚些许申报渠道,但是企业内部并没有建立较为规范的科研管理制度,甚至没有建立立项管理制度,对于科研项目申报采取简单粗暴的“突击申报”方式进行,具体表现为:缺乏项目前期的调研工作,或者草率摘取项目内容作为创新点,或者没有很好地总结项目承担单位的优势,如此种种皆是因科研管理制度缺失导致的申报准备不充分现象,评审专家难以评价申报项目的先进性以及承担单位的科研实力,从而影响项目的获资助率。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科研处李永德指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未获资助的申报项目主要存在创新程度低、缺乏应有前期研究工作等问题。
2.4 没有设立相应的科研管理机构和人员
科研管理工作内容包括科研项目申报、知识产权申报、科技奖励申报、项目监理及验收、科技宣传、与政府部门接洽、研发机构管理和运营等,看似琐碎,实则十分紧要,许多中小企业没有设立相应的科研管理机构和人员,科研管理工作缺乏职业化、专业化和标准化,在项目申报时难以编写出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申请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材料组织零散、缺乏秩序,甚至没有准备妥当申报前必须的财务审计报告、科技查新报告、知识产权等证明材料,使企业科研项目难以获得政府立项。
2.5 技术创新性与核心竞争力阐述不清晰
国家和省科技支撑计划支持的重点项目主要围绕能够整体带动产业创新能力提升的产业核心技术,以获得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为目标,加强高技术前沿战略部署,研发内容具有前沿先导性、能推进相关新兴产业实现重大技术突破;面上项目围绕产业技术创新和新兴产业培育,以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取得自主知识产权为目标,着力提升产业竞争力,项目研发内容具有先进性。申报课题的创新都是要求在前人没有研究过或是已有基础上的再创造。对照这些要求,多数企业的项目仅以突破企业核心技术为目标,缺乏对产业核心技术的攻关和研究。同时大多数企业在申报时不注重查新,不注重项目产品与同行类似项目产品进行参数对比,课题的创新性得不到第三方和数据的支撑,评审专家难以评判。
2.6 企业重申报轻实施
大多数企业都是重申报轻实施。申报时动员公司各方面力量,热情很高,十分重视。项目立项后,对项目执行过程却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对项目实施缺乏计划和有效监管,大都没有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对于课题任务和考核指标没有进行计划落实,项目实施难以按计划推进,遇到困难也没有专人负责解决,不利于项目的执行。验收时临时抱佛脚,验收证明材料准备不足,导致项目验收不成功,影响企业信用记录,从而影响新的科研项目申报,形成恶性循环。
3 科研项目申报策略分析
3.1 做好政策研究与申报规划
充分的政策研究能够确保申报资料的准确性,积极的申报规划能够确保申报准备工作充分,提高申报质量。良好的项目申报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政策研究与申报规划:
首先,企业科研管理人员要及时关注国家与地方科技发展规划、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等,如“十三五”规划、“中国制造2025”、“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等纲领性文件,了解国家对本企业所在行业的支持力度,研究、分析本企业科研项目获得国家科技资助的可能性。
其次,科研管理人员要研究、分析历年科技项目申报通知,根据历年的科技申报政策和企业科研项目情况,制定企业科研项目申报年度计划,统筹安排企业科研项目申报工作,获得公司管理层的认同和公司相关资源支持。
最后,对于资金支持较大的重点项目,如国家级、省市级重点项目,企业应该编制重点项目专项申报计划,进行部门分工与合作,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利,要求各部门按照时间节点提交申报资料,发挥申报计划对各部门的约束力,顺利完成科研项目申报的准备工作。
合理的规划与计划能够提高科研项目申报效率和质量,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2 加强科研项目立项管理
科研项目立项管理是科研项目申报的关键环节,要严把科研项目立项关,从源头确保科研项目的质量。企业应设立相应的科研管理部门或专职科研管理人员,每年定期(一般是每年12月份或1月份)组织技术开发部门策划、确立并申报企业科技项目。规范的立项流程主要包括:
首先,技术开发部门根据国内外市场需求,通过市场调查、收集信息,科学分析、预测国内外相关产品或技术的发展动态,与同类企业、同类产品进行对比,寻求新产品开发的方向和目标。
其次,技术开发部门根据收集的各类信息,策划、确立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开发等科研项目,编制科研项目立项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评审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将拟立项项目向科研管理部门提出立项申请并提供立项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最后,科研管理部门组织公司技术委员会的专家对各技术开发部门申报的科研项目进行立项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上报公司,由公司进行决策,确定年度公司科研项目。
在项目申报阶段,科研管理部门应高度重视项目的选题,要选择符合国家和企业战略目标、符合市场需求、有资源有条件地实施,并且能够申报成功的先进产品和技术开发项目,要根据政策研究结论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提高项目中标率。企业要重视项目的前期调研,要根据科技部门的项目指南从国内外技术现状、本企业技术现状、未来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调研和可行性分析,做好扎实的前期准备工作。要认真审查项目的必要性、创新性和可行性,从项目总体目标、主要研究内容、技术实施路线、进度安排、项目经费等方面确保项目开展是必要的、创新的和可行的。
3.3 提前统筹项目资源,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科研项目申报时间一般都很短,从申报通知发出到申报截止时间大多只有1个月左右的时间,如果在项目通知出来之后才开始准备申报材料难免局促,会对申报材料的质量造成一定影响。项目申报过程中一般会涉及到的公司内部部门有档案部、人事部、财务部、技术部、市场部等,公司外部部门有审计公司、查新机构、科技主管部门、环保局、发改委等,需要提前统筹的项目资源包括人事资料、财务信息、技术文档、市场调研报告、公司资质、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专利、环评报告、备案文件等,因此需要较长的时间去准备、申请、获取上述这些项目资源,同时还要花费较多的时间与精力撰写一份立意新颖、层次合理、词句妥当、财务分析清晰的项目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以提前部署可避免仓促准备申报材料带来的质量隐患,是项目申报成功的关键。
3.4 加强政府部门沟通,掌握申报流程与关键点
政府沟通是科研项目申报的另一关键环节,一方面可以了解更多的政策信息,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另一方面可以让政府部门对企业情况和项目情况有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通常政府部门更倾向于熟悉的企业和项目,对于不熟悉的企业和项目保持高度警惕。企业应该积极向政府部门汇报企业和项目情况,获得政府部门的认可和支持,对于项目申报成功和企业科技创新工作起着重要的助推作用。
首先,在政府提倡建立“服务型机关”的大环境下,“公仆们”是非常欢迎企业去登门拜访寻求帮助和指导的,同时政府部门的发展也需要企业的积极支持,比如定期上报企业报表,积极去科委部门进行项目备案,让政府部门多多了解所辖企业的发展状况,让政府了解到自己企业在行业里技术水平是领先的、财务状况是良好的、企业运作是正常的、市场前景是广阔的、管理团队是过硬的,这对于政府和企业都是有好处的。
其次,企业要多沟通、多问询,掌握项目申报的渠道和要点。一般来说,如果是处于研发和中试阶段的项目,考虑从当地科教部门往上申报;如果是产业化的项目就从发改委往上申报;如果是技术改造类项目就从经信委往上申报;当然还有特殊项目可考虑从财政、中小局等部门申报。
最后,项目申报上去后,也要及时跟进项目评审情况,即使项目没有立项成功,也可以向主管部门多请教,找到失败原因以便下次改正。
3.5 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科技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根本推动力,是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关键。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首先,培育创新创造氛围,重视技术人才培养和能力提升,从根源鼓励创新,建立激励机制,做到奖励有章,有功必奖,及时兑现,激发技术人员的创新积
极性。
其次,引进行业技术领军人才,给予其广阔的发挥平台和一流的人才、设施配备,形成包括可研分析、技术开发、技术验证的研发团队,在完善的管理制度基础上,源源不断地为企业发展注入核心动力。
最后,加强科技合作,一方面和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和科研院所共同探讨先进技术的产业化可行性方案;另一方面加强和供应商、客户之间的合作开发,通过产业链上下游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探讨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拉近技术革新与落地实践之间的距离,提高成果转化效率。
3.6 重视项目预算和财务管理
规范项目申报的另一个重点是项目申请经费的详细、合理预算。预算是确定项目资助额度和经费支出的直接依据,要高度重视。科研项目如果缺乏经费预算或者预算不够科学合理,很难得到政府专项资金支持,同时也不利于项目规范管理和控制。如果项目经费预算得合理,不但能够提高项目的中标率,而且可以保证项目实施的顺利进行。
在申报科研项目时,科技人员要根据相关经费管理办法明确说明各项支出的用途,并要注意项目主管部门能给予的经费支持额度,注意申请金额不可超得过高。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要加强对项目经费管理,做到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预算进行支出,在执行过程中如有调整,应按照相应管理办法进行规范的预算调整,确保项目按计划开展,项目经费按计划使用,从而确保项目顺利验收,保持良好信用记录,为下一次申报项目奠定良好信用基础。
3.7 加强项目实施管理与项目验收工作
科研项目实施与验收关系项目的成败也是影响企业后续项目申报和企业诚信,所以企业不仅要重视科研项目申报,同样也要重视项目实施与验收工作。
科研项目获得政府资金立项支持后,企业应根据课题任务书和考核指标,制定项目实施计划,落实公司各部门的工作任务,要求各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课题任务,通过分工与合作的方式完成科研项目课题任务。
项目验收前,科研管理部门应该对照课题任务书评估课题完成情况。如果课题完成情况与课题任务书规定的指标差距较大,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补救。如果课题是按计划顺利实施的,验收时则根据要求准备相关验收资料,重点针对课题任务和考核指标准备相关的科技成果证明材料,评审专家主要考察企业的科研证明材料,权威机构提供的证明资料对项目验收起着重要的加分
作用。
4 结语
近年来,科技扶持政策越来越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倾斜,同时申报要求和评审也越来越严,“临时抱佛脚”或“一枪头”的申报方式的弊端愈加明显,所申报的项目往往在专家评审阶段就遭到淘汰。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科研项目立项和申报工作,如何加强科研项目管理,如何提升科研项目申报成功率,如何获取更多的政府资金以及社会资金支持,如何推动企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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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纳税申报是税收民主的一种具体体现形式,基于此,世界各国普遍建立了纳税申报法律制度。我国的纳税申报法律制度也已经有20年的历史,其间经过多次修改和完善。也曾极大地促进了税收法制与税收民主的进程。但从总体来看,我国现行的纳税申报法律制度依然存在相当多的问题,不仅与税收征管改革不配套,还存在侵害纳税人权益的问题。因此,有必要修改相关法律法规,以完善我国的纳税申报法律制度。
一、纳税申报是税收民主的具体体现
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的最高法律原则”,因而,在当今社会,纳税义务皆因国家税法而产生,或者说,国家税法是纳税义务产生的基础与根据。但是,纳税义务的成立并不等于纳税义务的确定,因为在课税法定原则下,抽象的纳税义务的成立只是税收法律关系产生的条件或事实,在未经过征纳双方的认可之前,它也就是一个条件或者事实。要使抽象的纳税义务落实为具体的可实现的纳税义务,还须按照税收程序法规定的要求,对纳税义务及其程序予以确认。
众所周知,在课税法定主义原则下,纳税人、税率、纳税期限等都是相对固定的,对纳税义务的大小并不发生实质性的影响,只有计税依据即应税收入与应税所得处于不断的变化中,并对纳税义务的大小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很显然,对纳税义务的确认,实际上就是对纳税人应税收入与所得进行确认。但是,直接掌握和了解纳税人收入与所得信息的,只有纳税人自己,包括税务机关在内的其他任何部门都是通过纳税人来了解其收入与所得信息的。因此,在纳税人未向税务行政当局报送收入与所得信息的条件下,税务机关要得到这些信息只能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检查。但这无疑是一件费时费力的事情,不仅会引发税收行政效率低下,也不符合现代的税收民主思想,因而,这种由税务行政当局单方进行确认的做法并不可取。
在长期的税收征管实践中,人们最终发现,先由纳税人依照法律规定,在发生法定纳税义务时向税务行政当局报送书面报告,确认其纳税义务,再由税务行政当局审核、监督的做法更为有效。按照这种思路,纳税义务的确定原则上由纳税人自己进行,只要其申报符合法律的规定,且不存在怠于申报以及不实申报等情形,税务行政当局即无须介人,也无权介入。由于这种申报纳税的方式具有让纳税人自主地、民主地分担国家在行政上的各种课税事务的功能,而被认为是一种国民主权基础上的最佳的确定税额方式。于是,现代意义上的纳税申报法律制度得以建立和发展,并为当今世界各国所普遍采用。世界各国的税法普遍都要求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全面和准确地进行所得、财产、支出等事项的申报。
事实上,这种纳税人自主确定纳税义务的申报制度的建立并不单单体现了税收民主的思想理念,而且也具有法律上的意义:第一,纳税申报制度有利于依法治税。由纳税者自主确定其纳税义务,有利于减少行政机关的自行擅断和徇私舞弊。税务机关只是在纳税人未依法申报和申报不当的情形下履行补充性职责,使得征纳双方以税法为依据互为监督。第二,符合税收公平和效率要求。让纳税者自己来承担申报义务,有助于实现公平课税的目标;纳税人广泛参与各种课税功能,又能极大地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减少行政机关有限资源的制约。第三,自主纳税申报方式有助于提高国民的纳税意识和权利意识。让纳税者自身承担申报义务,能促使纳税人提高依法纳税意识,形成牢固、健康的主动履行纳税义务的观念。在此过程中,会促使纳税人积极关心税收的来龙去脉,对决定税收用途的机构、人员行使监督职责,积极维护自身的权利。
二、我国现行纳税申报法律制度的弊端分析
我国纳税申报法律制度的建立只是近二十多年来的事情。1986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制订,标志着我国着手建立纳税申报法律制度。1992年9月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则标志着纳税申报制度在我国正式成为一项税收法律制度。2001年5月1日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以及2002年10月1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实施细则》)等,则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纳税申报法律制度。
应该说,我国现行的纳税申报制度在规范税收征管,保护纳税人权利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从总体上看,现行的纳税申报法律制度还存在不少问题,并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税收法治。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现行税收法律法规所确定的纳税申报期限相对复杂和混乱,不便于纳税人实际操作。新《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纳税申报期限等办理纳税申报。如《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一个月,究竟选择哪一种则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是:营业税的申报期限分别为5日、15日或者一个月,具体的纳税申报期限也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则规定,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进行所得税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法》则规定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次月7日内将应纳税款或所扣缴的税款申报缴纳入库。如此等等,规定极不统一。在实际的税收征管工作中,主管税务机关一般要求纳税人在次月1~10日内申报缴纳营业税、增值税等流转税,在1~15日内申报缴纳企业纳所得税,在1~7日内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面对这样的纳税申报期限规定,纳税人在15天内可能要进行三次申报。为了节约纳税成本,纳税人最合理的选择就是在7日前一次性完成所有的申报。但是,这样对纳税人来说也是不方便的,工作强度和难度都增大了,而且申报的准确率会大打折扣。从实际情况看,将纳税申报期集中在1~10天左右也不妥。在每个征收期内,征收服务大厅内都会出现人满为患的局面。但是征收期一过,申报大厅内就再也难得见到纳税人了。
第二,现行的纳税申报制度与税收征管改革不相协调。应该承认,规定每月的l一10日为纳税申报期即税款征收期,在税收征管改革之前的“保姆式”的税收征管模式之下是有其合理性的,因为当时税务人员是征管查集于一身的,既要负责税款的征收,又要负责税收稽查,还要负责税收资料的整理与归档管理,因而规定每月用10天进行税款征收,其余20天进行税务稽查和资料的管理是比较科学的。但是现在税收征管模式发生了变化:一是纳税人的数量迅速增多,几乎每4~5年就会翻一番;二是各地税务机关都实行了征收、管理与稽查的分离,税款征收已经走上了专业化道路,如果仍然延用旧体制下所形成的申报期限的规定显然不妥。
第三,在纳税申报资料方面,现行纳税申报制度存在与财务会计制度不协调的问题。新《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这里《税收征管法》使用了“财务会计报表”字样,根据现行的会计法律法规,所谓的“财务会计报表”只是“财务会计报告”的一部分。《会计法》第二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可见财务会计报表只是财务会计报告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在一般情况之下,“财务会计报表”并不可能单独存在,单纯的“财务会计报表”也并不能说明纳税人的财务经营状况。而税务机关使用纳税人的财务会计报告资料是为了分析纳税人的业务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现金流量情况,利用其中与纳税申报的勾稽关系,为税收征管服务。因此,税务机关需要的并不仅仅是纳税人的财务会计报表,而是全部的财务会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