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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员工

时间:2023-05-29 17:22:35

民生银行员工

第1篇

时光荏苒,转眼我来到民生银行工作已有一年的时间了。在这短短的一年时间里,让我感受到的是来自大家庭的温暖,来自领导和同事们的热情帮助和关怀,在这一年里,让我从一名社会经验匮乏的大学生成长为一个成熟的银行工作人员,优越的工作环境,让我得以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认真学习专业技能,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在本职岗位上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并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回想自己一年来的人生历程,回想这一年来带给我幸福和快乐的单位领导和同事们,我感觉无比的幸运。

我很幸运!因为,在当今大学生就业难的时代背景下,当很多同学还为工作的事情在四处奔走的时候,我却在毕业之后就找到了属于自己工作岗位,让众多同窗好友羡慕不已的同时,我也感到莫大的幸福和自豪!更是万分的欣喜。我带着对未来的向往,对事业的渴望迈进了民生银行的大门,刚刚踏进社会,走上工作岗位的我一切是那么新鲜又那么陌生,面对陌生的环境和陌生的岗位,心情已经不再象开始的时候那般轻松,但是,这一切随着和单位的领导和同事们的不断接触,让我顿时放松了心情。忘不了第一天上班时,同事大姐对我热情的笑脸,忘不了银行领导平易近人的面容,忘不了领导把我叫到面前醇醇的教导和热切的期望,忘不了同事们对我问长问短的关心。让不不断消除了初进社会的陌生感,也让我树立起干好工作的信心。领导的关心鼓励,同事们悉心指导,让我以最快的速度适应了工作岗位,在短短的一个月时间里就掌握了专业技能,因此,也让我爱上了这个团结温暖的大家庭。

我很幸运!因为,在当今人情冷暖难知,勾心斗角的复杂社会里,我进入了一个团结、和谐、温暖的集体。在工作的这段时间里,让我感受到的是来自个方面的关心照顾,听到是不断的鼓励和赞许,让我有一种走进单位就象到家的感觉。还记得开始的时候,*主任把我介绍给大家时候的情景,大姐们的掌声让我觉得自己那么得受欢迎!当把我领到工作岗位的时候,同事张大姐热情的接待了我,耐心的为我讲解工作,就象对妹妹一样的亲切。还记得我生病的时候,同事们纷纷过来嘘寒问暖,有的给我送来药品,有的为我倒来一杯水,让我享受到家人的温暖。还记得我在工作中遇到困难的时候,同事*大姐放下自己的工作热心的帮我解决。更记得由于自己的马虎造成工作失误时,不是雷霆万钧的批评和指责,而是领导的教导和同事们的宽容,这种宽容让我下定了严格要求自己的决心。生活中,一句真诚的问候、一杯暖暖的热茶、一点点醇醇教导,让我感受到银行大家庭的温暖,在我取得一点点成绩的时候,受到的是来自领导的肯定和鼓励,同事的赞许和祝愿,身在这样一个大集体当中,我感到无比的幸福、无比的快乐,无比的幸运。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已经融入了银行大家庭,把心彻底交给了民生银行事业。现在,起工作已经能够得心应手,因此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是我知道,是你们的关心,是你们的鼓励,是你们的信任,是你们的重用,是你们的指导,才有了我今天的好成绩,是你们给了我机会,才让我找到了自己的位置,体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中国有句俗语说:“大恩不言谢”。今天,我还是不由得说上一声:谢谢了,谢谢我的领导和兄弟姐妹们!

我很幸运,但我要感谢银行给了我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发展自我的空间和天地,让我从此有了一份值得去奉献、去追求的事业。我很幸运,感谢银行领导给我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让我不断进步、不断成长,感谢银行同事,在你们热情的帮助指导下,我学到了知识、学到了技能、提高了素质,同时,你们也教会了我为人处事的方法,让我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奉献、学会了团结,让我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受益无穷,受益非浅。

我很幸运,在我们的大家庭里,大家就象兄弟姐妹一样和睦相处,领导没有一点官架子,是那么平易近人,从不把我当做下级来看待,同事们更是把我当成兄弟,工作上的关心,生活上的照顾,让我无话可说,我只能以高标准,严要求,在工作中好好表现,以出色的工作成绩回报领导的知遇之恩,回报同事们的热心关怀。

我是幸运的,但我不会因此而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不能辜负领导对我信任,辜负同事们对我的帮助,我要抱着一颗感恩的心去回报领导和同事们,用自己全部的精力努力工作,回报社会,我还要以一颗感恩的心,去面对人生中的坎坷困苦,是领导和同事们给了我自信和力量,给了我勇往直前的信心和动力。谢谢!谢谢我的好领导!谢谢我的好同事!

第2篇

关键词:心理契约理论 商业银行 员工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一、心理契约及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

自上世纪20年代的霍桑实验开始,心理因素的重要性已经被哈佛的研究人员牵涉到组织管理之中。而心理契约也在60年代开始引入了管理领域,它是相对于各种经济性契约而言的,目的是为了强调员工与组织之间隐含的、非正式的、未公开说明的相互期望,同样是决定员工行为的重要因素。经济契约是指以时间、才智和体力换取工薪、休息和适当的工作条件;而心理契约界定了每一个员工对社会系统投入(包括贡献和期望)的条件。员工同意给予一定的忠诚、创造力等作为交换,他们对社会系统也有经济报偿以外的期望。譬如安全感、个体间的公平感以及组织归属感等等。当然,它们都存在于组织与个体的关系当中,只是核心内容不相同而已。波特・马金将两者的相异点归纳如下:

心理契约的基本假设是:组织与员工之间是一种互惠互利的相互关系,双方均需要有一定的付出,也需要得到一定的收益。人们在内心当中会以社会规范和价值观为基础对这种交换进行相应的衡量和对比。在这里,责任是社会交换中的基本因素。当相互的责任对等时,或者说付出的回报等值时,可以维持一种长久、稳定、积极的关系;如果一方觉得自己的付出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则必然会对相互关系造成消极的影响。心理契约从本质上是一种情感契约,是形成组织凝聚力和团队氛围的一种无形的手段。

近年来心理契约的研究在组织行为学与人力资源管理领域蓬勃展开,在员工管理过程中更加注重心理的满足。心理契约是组织和个人对对方应付出和回报的一种主观心理约定,而双方非正式的相互期望和责任是其约定的核心成分。信息经济时代,一切经济活动都要围绕最有利于最大限度挖掘人的能力而进行。员工对企业的价值和对企业的忠诚度将决定企业在行业竞争中的命运。而对员工而言,对企业经营目标的明确认识、对工作的高度责任感和热情、更有效率地工作、以及从工作中得到满足感,这些结果的达成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员工心理契约的实现程度。同时,较高层次的精神满足是现代员工心理契约最重要的成分。如果员工心理契约缺失,组织的激励效果会削弱,无法有效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使得组织动力的不足,发展陷入瓶颈。

二、我国商业银行员工管理的现状及问题

(一)“三大尴尬"

1、人力资源管理角色的尴尬

表面上被称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事实上仍扮演着组织部、人事部、行政部的角色,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既不是创利部门,也不属决策层,给人一种“二线”“后勤”部门的印象,缺乏战略性的角度。员工总是以对立面的态度敬而远之,把人力资源管理者当成资本和行政的代言人。

2、效率的尴尬

由于人力资源管理的工作内容基本不涉及到银行的业务内容,而且人力资源管理者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了日常性的行政事务处理上,对员工的管理有滞后性、延迟性。

3、业绩的尴尬

传统的人力资源管理者往往给人以既不懂技术、又不懂管理的印象,而且企业业务的发展状况与人力资源管理者也没有太大的直接关系。人力资源管理者在薪酬、招聘、考核等方面的努力,也往往被其他部门或员工横加指责。

(二)对员工的开发不足,缺乏对员工职业生涯的指导

我国的商业银行受种种因素的影响,在人事管理的方式、手段上还不能完全适应现代商业银行发展的要求。常把人事通管理的核心放在一个“管”字上,即员工在管理者的监督下工作,对员工工作岗位的安排未真正体现因人施岗。另外,对员工潜能开发显得相对不足,没有视员工为可以无限开发的宝贵资源。对员工的教育培训缺乏整体规划,培训模式注重银行组织目标需求,而对员工个人发展考虑相对较少。因此员工的工作热情与创造力难以发挥,不能采取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这一现状降低了人力资本的边际效率和经营效益,难以适应现代民生银行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三)人力资源管理中的绩效管理体系和激励机制有待完善

良好的绩效管理体系不仅包括绩效考核,还有绩效计划、绩效辅导与沟通、绩效反馈与激励等绩效管理环节。但在我国商业银行的实践中,多数分行和部门往往将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对等,从而遗漏了很多必要环节。同时,绩效激励机制也不够健全,管理人员单纯的将考核结果运用于薪酬管理,而没有联系员工的培养和开发,帮助员工改进个人绩效,提高个人素质。

三、借鉴民生银行的经验

(一)案例背景介绍

中国民生银行于1996年1月12日在北京正式成立,是中国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的全国性民生银行,同时又是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建立的规范的股份制金融企业。多种经济成份在中国金融业的涉足和实现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中国民生银行有别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而为国内外经济界、金融界所关注。作为中国银行业改革的试验田,

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是民生银行第一家异地分行,至今已实现了低风险、快增长、高效益的跨越式发展,成为了一家业界瞩目和客户认可的优秀商业银行并获得"广州市最具竞争力诚信度企业"、"广州最具竞争力服务企业50强"、"中国最佳客户服务"、"2008年度广东省优秀企业"等荣誉。

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相比,民生银行人力资源管理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员工年龄普遍较低,学历文凭普遍较高,机制相对灵活,人力资源配置效率较高。民生银行在人力资源配置上相对灵活,在总行确定的编制总量和费用控制范围内,分行可以自主进行结构优化调整,为人力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创造了条件,可以更好地发挥基层行用人单位的主观能动性,做到“因才施用”。民生银行成立刚刚15年年,是以不同于原有的国有专业银行的方式组建的,从其诞生时起就以商业性金融企业的面貌出现在人们面前,确立了其非行政机构的性质;员工的年龄比较年轻,思想相对活跃;人员进出通道相对顺畅;而且,民生银行从成立之日起就不得不面对四大国有银行市场垄断的竞争局面,要在市场中立足,除了投身于市场竞争别无出路。在这种内外环境下,民生银行在人员聘用上不得不更加彻底地推行能者上庸者下,至少在新增机构的员工招聘和管理人员的任用上,民生银行更多地实行了竞聘制。

(二) 该行人力资源管理中针对员工的管理的值得推广之处

1、完善的员工招聘工作和优秀人才引进机制

民生银行从2002年起开始进行"实习生项目计划",每年从高校中吸收大量优秀毕业生进行培训。一系列完扇的培训\实训,从一开始就让实习生了解银行文化,坚持"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教育人"的用人原则,以"IASK"模型管理实习生,收到良好的效果,每年有75%实习生签约民生;同时,完善优秀人才引进机制,有组织、有计划地从海内外引进熟悉银行业务、通晓金融与法律的高层次金融专才。

2、多渠道解决员工晋升问题

民生银行推行员工等级制,把银行员工分成若干等,且每等设若干级,员工按其职务和职称条件套入相应等级。是每年根据员工考核结果决定其晋级与否。三加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考试、聘任管理,鼓励员工积极参加专业职称考试,充分发挥专业技术职务的激励作用。四是对主要业务部门或岗位推行客户经理职务、交易员职务等多种业务职务,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完善激励机制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民生银行坚持市场化的报酬原则。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对不同层次不同职称员工实行差别收入,做到收入水平与职位要求和岗位技能相对应。二改革福利制度,实行福利货币化与非货币相结合的形式,并以建立个人账户的形式计发,鼓励员工长期服务。

4、加强银行企业文化建设

作为民生银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民生银行坚持对员工的培训、职业道德教育、舆论宣传和团队训练不松懈,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是非判断标准,培养银行员工团结合作的团队精神。银行内部成立企业文化部,旨在银行员工中倡导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使员工有正确的价值观作指导,组织开展一系列的文娱体育活动,体现银行对员工的关怀,使员工形成一定的向心力与凝聚力,保证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中引进合适员工、提拔优秀人才。

5、重视员工的职业生涯管理

这是民生银行的亮点之一。民生银行无论是在正常招并还是实习生项目中,都把帮助员工规划其职业生涯作为一项任务。在2010年的“新竹”管理培训生招聘中,就打出“帮助实习生 打造积极工作心态;掌握科学工作技能与方法; 明确职业发展方向”的口号。对银行来说,员工职业生涯规划是为了把员工个人发展与银行发展更好地组合。打造畅通和交流渠道,加强员工的综合素质培训,尊重员工的个性、选择,引导员工合理实现自身的发展,使到民生银行近几年的员工流失率都在10%以下,低于其它银行平均水平。

结语

员工是企业最宝贵的资源,也是关系到企业兴衰成败的重要因素之一。在现代市场经济时代,围绕商业银行的战略目标,银行金融企业应该以组织结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为三个核心点,通过有效管理本单位的人才和流程,有助于提高员工忠诚度及生产力,以达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在员工关系中,人力资源管理者应由被动的福利行政转变为主动的员工关怀者角色,帮助员工提高个人价值,并建立有效的员工沟通机制。新时代下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的角色定位,要以新心态和大气魄为指导,不断探索与时俱进的人力资源管理思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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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彭正龙,季光辉.中国国有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研究―基于SWOT框架的分析[J].金融发展研究,2008

[5]林力.关于我国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实践性问题的探析[J].生产力研究,2009

[6]李凤波.人力资源管理的定位与反思[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

第3篇

[关键词]金融体制改革;银行风险防范;金融掮客

伴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以及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浪潮,我国的影子银行也在日益发展并不断壮大譹訛。在其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金融掮客”案件频发的风险与危害已经引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高度注意并逐步制定新的金融法规,以管控由此而产生的金融风险譺訛。但是,银监会制定的法规并没有引起社会大众尤其是金融从业人员的关注和重视,导致我国的金融监管法规无法得到有效落实,无法真正解决“金融掮客”案件频发的问题。因此,笔者通过对一个分行级别的商业银行发送240份的问卷调查(包括银行高管42人,运营主管47人,客户经理61人,综合柜员76人);对该商业银行的高管进行访谈以及通过走访法院等三种主要调研方式,对金融从业人员对“金融掮客”问题的认识与关注程度进行实证调研,并探索防范“金融掮客”失范行为的途径。我们希望通过这次调研活动,可以更广泛地引起全社会对“金融掮客”危害性的重视,进一步加深对“影子银行”风险的认识水平。

一、商业银行中的金融掮客

(一)问题的产生背景

目前在我国民间小额借贷政策逐步放宽的情况下,民间借贷活动愈发活跃,出现了大量的“金融掮客”现象。产生“金融掮客”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一是由于我国资本市场投资渠道狭窄,致使民间借贷公司聚集了大量的闲置社会资本而面临资金输出不畅的局面。二是在国家鼓励全民创业的大环境中,出现了大量的个体工商业主、创业群体和小型、小微企业以及一些民营房地产公司需要大量资金需求,而我国现有的国有控股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了自身资金安全往往贷款门槛较高,造成这些中小企业和民营房地产公司融资难的尴尬局面。三是部分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自身工作和身份的从业优势,为了获取丰厚的额外报酬,超越底线,最终成为连接民间借贷双方供需的“中间媒介”,最终三者各取所需,产生了“金融掮客”这一社会经济角色。

(二)金融掮客的运作方式

银行工作人员作为“金融掮客”参与到民间借贷业务中,其运作方式主要由三个主体参与,它们分别是资金供给方(借贷公司、有资金实力的企业或个人)、金融掮客(银行工作人员)、资金需求方(个体工商业主、小微企业、部分受行业限制的小型房地产企业)。三方资金运作的具体方式为:资金供给方把资金存入银行员工指定的账户上,双方签订委托或合作合同;然后由银行员工与资金需求方签订借款合同,把筹集的资金借给有需求的企业。两个相对独立的“借款”“贷款”合同执行周期结束后,所得利息由资金供给方同银行违规工作人员按约定分配,以获取高额利差收入。

(三)金融掮客问题屡禁不止的原因

造成该现象的主要原因如下:一是银行工作人员熟悉银行规章制度,常常利用银行管理盲区,在资金借贷活动中得以规避各种内外部检查;二是银行工作人员作为“借贷媒介”,其本人并没有动用银行自身的资金,所以银行资金监控系统无法判断其工作人员是否成为了金融掮客;三是国家对借贷公司、担保公司的审查、监管工作存在盲区,对借贷公司的资金流动监管不足;四是活跃的市场经济需要大量的民间资金作为补充渠道,大量的中小企业为了发展,被迫付出高于正常商业银行贷款几倍的利息成本,从银行工作人员牵线的借贷公司手中快速取得非法高息贷款。上述原因促使涉及金融掮客的民间借贷案件屡见不鲜,屡禁不止。

二、对商业银行金融掮客失范风险的实证调查

(一)该问题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商业银行中的金融掮客现象是依附于影子银行肆意发展的土壤之中,因此,在调查“金融掮客”失范行为问题之前,应当先调查影子银行的兴起对商业银行的影响。通过调查,发现42%的银行员工认为民间借贷的兴起对传统商业银行的业务总量和业务结构产生影响;41%的银行员工认为商业银行对企业的资金流动监管难度不断提升。这组数据说明,民间借贷机构的兴起标志着直接融资比例的提升,尤其是大量不受政府监管的直接融资的提升,对传统的间接融资体系带来巨大的冲击,这种冲击包括对商业银行业务总量的冲击和对流动资金监管难度增加这两大方面。除了上述影响外,59%的银行工作人员认为员工参与民间借贷主要给银行带来资金安全风险,即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增加了;23%的银行工作人员认为员工参与民间借贷将给银行的声誉带来巨大的损失。员工参与民间借贷具有极大的风险性:由于金融掮客案件具有作案周期长,犯罪行为暴露晚的特点,只有经过一定周期后才会出现资金链断裂,全面崩盘的局面。银行工作人员参与的民间借贷活动,一旦出现资金链断裂现象,将会给参与方客户带来巨大的损失,同时也会造成银行声誉的巨大损失。

(二)来自司法系统的辅证

我们走访了一个2015年案件总量在1.8万件左右的基层法院。该法院的数据库显示,2013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仅有423件;2014年增加到737件;2015年猛增到1422件;到2016年8月30日为止已经有了1321件(见表1)。虽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逐年增加并不完全是因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不足造成的,但是也可以反映出该问题对我国的经济秩序的严重影响,如果我国不对该问题加以重视,那么它对我国金融秩序的破坏会越来越大。

(三)小结

银行工作人员成为金融掮客造成的失范行为风险是国家对影子银行监管不足造成的,而遏制该风险同样可以减少影子银行发展所带来的不良影响。综上所述,提高社会大众,尤其是金融工作者对金融掮客失范行为问题的重视,必将有助于维护我国金融业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稳定发展。

三、对金融掮客失范风险关注程度的实证调研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商业银行内部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银行工作人员对金融掮客失范行为风险的重视程度严重不足。在商业银行主要面对的平台贷款风险、房地产贷款风险、产能过剩风险、影子银行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市场操作风险等七种风险譻訛中,只有20%的员工认为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影子银行风险(见图1)。由此可见,尽管银监局下发了各种规范性文件以引起业界的重视,但是效果并不显著。二是银行的从业人员并不认为商业银行缺失一套有效的防范银行从业人员成为金融掮客失范行为的防范机制。大概80%左右的银行员工认为银行现有的监管体系可以有效地对银行职工参与民间借贷起到有效的监管,但是这显然与银监局的由于银行职工参与民间借贷失范行为而引起的金融案件逐年增多不相符。上述调查结果充分说明商业银行从业人员的风险意识还停留在传统的风险防范上,他们并没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加强对影子银行风险的重视,并理所当然地认为传统的监管体系可以“包办一切”。在这种环境下,是不可能建立起一套可以降低银行工作人员成为金融掮客失范行为风险的监管机制的。

四、实证探究建立防止金融掮客失范风险的监管体系

针对国家银监会的监管法规并没有引起银行从业人员对金融掮客的重视等问题,我们做了如下调研:一是调查通过何种方式的监督对该问题的监管最为有效,以探寻防范风险的最佳方式;二是从全局出发,探求如何在社会中建立有效地对该风险的防范监督体系;最后,我将从法经济学的角度阐述,为何该风险不能得到业界的重视并屡禁不止。

(一)探寻防范风险的最佳方式

针对第一个问题,通过我们的调研可知:21%的员工认为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对杜绝员工参与民间借贷最为有效;43%的员工认为运用科技手段监控最为有效;30%的员工认为通过员工内部举报的方式最为有效;18%的员工认为专项排查工作最为有效(见图2)。通过多方面的走访我们得知:银行发现员工有失范行为的嫌疑后,银行的监察部门会通过技术手段来排查该员工是否存在失范行为并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但是,只有1%的员工认为发现风险后在处理阶段对风险的监管是有效的,并且,金融掮客失范行为问题也很难通过排查发现,即使发现了,损失也难以弥补。因此,我们建议建立完善的银行工作人员资金流向排查制度,该制度可以设计为:银行与银行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银行员工自愿放弃自己的部分资金隐私权,允许银行对自己的资金流向进行定期排查。该制度有以下优势:一是银行对本行员工账户的资金流动监督有着天然的便利性,在技术上建立该制度并不是难题;二是随着国家工作人员家庭财产报告制度的建立,在金融领域也建立银行工作人员资金排查制度并不是没有先例可循。如果能建立起该制度,商业银行对本单位员工的资金监控将提升到一个新高度,金融掮客问题随之就会大量减少。

(二)探求在社会中建立有效风险防范监督体系

针对第二个问题,我们发现高达61%的银行员工认为社会监督体系对银行风险防范能起到作用,但是我国的社会监督体系却是不足的和缺失的。实际上,我国不仅仅缺失对影子银行风险监管的社会监督体系,而是全国各个领域都缺少社会的有效监督。“法律只能约束人们不去作恶,而道德则可以引导人民向善。”譼訛社会的监督不仅仅可以在法律上约束银行员工,更可以让人们在违法犯罪时发自内心地感到耻辱。因此,笔者建议我国应该加快信息联网共享制度的建立、完善公民信息公开制度,增加犯罪成本,使人不敢去作恶。社会监督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将引导我们的社会形成良好的风尚,而这种风尚才是我们民族最珍贵的财富。

(三)从国库券市场开放得到的启示

这种情况在我国的经济发展史上并不是无迹可寻:1988年之前我国禁止私人之间买卖国库券,但是由于个体经济的发展和对资金的需求等因素,出现了国库券买卖的黑市。当时的理论界有三种解决该问题的法律选择:一是停止发行国库券;二是增加执法人员打击国库券贩子;三是建立国库券市场,使证券交易合法化。我国施行的是第三种方案,它不仅很快消灭了黑市,并且增加了国家的收益,从长远的角度讲,还为我国证券交易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础。2006年我国直接融资比例只占18%,来自银行的间接融资比例占82%譽訛。而随着国民收入的提高和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居民的收入将从纯消费转化为投资加消费,在这种情况下,提高直接融资的比例既可以解决我国居民的投资渠道,也可以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还可以消灭金融掮客的滋生土壤;从长远的角度上讲,更可以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正所谓“要使法律成为市场经济运作的内在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譾訛笔者建议新的法规应该借鉴解决该问题的方法,在制度层面上为提高直接融资比例提供法律依据。

五、总结

第4篇

关键词:国有控股银行;非国有控股银行;企业文化;对比分析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8-0097-02

如今,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新挑战,企业文化建设已经越来越受到我国银行界的关注,越来越多的银行开始认识到文化的重要性。培养特色的银行企业文化,对银行形象进行科学的管理,已经成为银行生存和持续发展的关键。塑造优秀的银行文化不仅有利于提高银行参与国际竞争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也有利于优化银行业市场竞争,让银行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服务与百姓。

一、民生银行企业文化分析

对于企业文化,民生银行的行长董文标曾这样评价:企业文化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是创造奇迹的内在因素。民生银行正是凭借着自己特有的企业文化,迅速提升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创造出低风险、高效益、快增长的发展模式,带给中国银行业很多启迪。

笔者曾深入民生银行作为其一个月的实习调研,实习期间,笔者对亲身感受到的企业文化进行了分析与总结,其中最重要的亮点是:

1.狼性文化

狼性文化,是指将狼野性、残暴、贪婪、暴虐的特制变通为一种拚博的精神运用到事业之中,它是一种先进的文化样态,有三个特征:嗅觉敏锐,善于捕捉机会;富于进取心和攻击性,且不轻言失败;团队精神。

在短短一个月的实习中笔者就已经体会到这一种“狼性文化”:首先,虽然我们只是短期的实习生,但我们同样有自己的任务指标,每周,每个人需要上报工作业绩,由组长审核、统计之后将工作业绩公布,同时进行排名,并根据实习生的工作业绩和出勤情况发放奖励。其次准备长期留在民生银行,进而成为其正式员工的实习生每周的业务指标将会量化成分数,分高的继续留下,而分数不达标的只好走人。

对于正式员工,民生银行的激励机制更彰显了其狼性文化的本质。比如,民生银行实施了“三卡”(培训卡、福利卡、绩效卡)工程,将员工的收入、福利、再教育与工作岗位和工作业绩紧密挂钩。在民生,三级行员的工资与管理部总经理一样多,甚至比副总经理还高。在银行内部,职务任命从不认年龄、资历和人情关系,只看能力、业绩和客户反馈;民生银行的竞争机制虽严苛,但可以让每个民生人都清楚地看到各自的事业空间和成长机遇,这样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才会被充分地调动起来,在竞争中像狼一样凶残善战。

2.创新精神

面对日益激烈的银行间竞争,民生银行不断以超前的眼光提出创新的战略。近来,董文标董事长提出两小战略,即小区金融,小微金融“强力聚焦两小”如今是民生银行重要的战略定位之一。

第一“小”指的是“小微金融”,是贷款500万以下的小企业,小商户。很多社会学家和银行家认为中小企业贷款是“成本高,风险大”的业务,但民生银行依然大胆地将其投入市场,在“小微金融”战略的指导下,2008年上半年至今,民生银行服务140万家小商户,累计贷款11,000亿,不良贷款非常少。尤其是长三角地区,不良贷款只有0.54%。

第二“小”指的是“小区金融”,主要概念是与地方政府联手打造的1.5平方公里到2平方公里的现代金融生活圈,以方便民众生活。在小区范围内,民生的银行卡可以给持卡人带来实在的好处。

像“两小战略”这样的创新战略不断在民生银行得以推出,并“屡获战功”,所以正是因为民生银行从建立伊始不断地改革创新,才有了其今天在市场中的一席之地。

二、中国银行企业文化分析

中国银行作为国有银行具有悠久的历史,它的发展历史决定了它具有丰富的文化底蕴以及由此产生的经营管理状况。中国银行企业文化是这样宣传的:

*中国银行核心价值观:追求卓越,诚信、绩效、责任、创新、和谐

*中国银行员工职业规范:爱行敬业、勤勉俭朴、客户至上、诚实守信、依法合规

*新时期精神财富:坚定信念是精神支柱,无私奉献是高贵品质,开拓创新是基本途径,科学求实是重要基础,团结协作是根本保障。

但是,在笔者于中行实习期间的观察中发现,中国银行的日常工作中并没有完全达到这些标准:

1.稳健经营但缺乏竞争力。长期以来中国银行在国民经济中占据极其重要的经济地位,这决定了它按照政府的政策,稳健经营的特点,在政府力量的强大支持下,中国银行无需过多考虑竞争对手的威胁,稳中求胜,但也由此忽略了竞争的重要性。这在相对垄断的金融领域,中国银行仍能利用优势稳定发展,但是,随着业务分工的消失以及外资银行、民营银行的诞生,中国银行的优势日渐减少,发展趋缓。

2.员工兢兢业业地工作,按部就班,缺少活力。在笔者实习体验的几天中发现,中行的员工早8:00上班,晚17:30下班,中午有近两小时的午休时间。在工作中员工整体上工作任劳任怨,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服从领导,但是工作的氛围比较散漫,尤其是下午员工们的工作任务接近尾声时,大家会凑到一块聊天。中国银行员工在企业整体的忧患意识缺乏的环境中也形成了安逸、按部就班的工作态度。在缺乏竞争和激励的情况下,员工对于自己也失去了更高层次的要求。

3.制度严密,缺乏柔性。经过近百年的发展,中国银行已经形成了稳定的组织结构极其严密的规章制度,分工明确,业务操作程序化,所有这一切都表现为以“物为中心”的钢性管理。但这种严密的制度往往使得很多十分具有价值的项目必须通过层层审核,无法迅速上马,因此流失了很多绝佳的机会,而客户也因为这些严密的制度而使得业务办理十分繁杂,效率低下。

综合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虽然民生银行是一家相较于中国银行而言很年轻的非国有控股银行,但其在企业文化方面的建设颇有建树,不论是狼性文化还是创新精神都为企业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和活力,甚至有对中国银行这类国有控股银行形成挑战的趋势。中国银行企业文化的核心问题:成熟的体制造成的活力缺乏。中国银行应学习并推广以民生银行为代表的非国有控股银行的优秀企业文化,提高银行的市场竞争力和活力,促使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完善自我,发挥国有控股银行应有的优势,坚持好国有资产对于银行业的控制力度。

三、对中国银行企业文化建设的建议

1.提高企业绩效意识

长久以来,效率低下都是国有企业的弊病之一,中国银行要摆脱这种命运就必须把追求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自己经营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实施以全面提高效益为核心的经营策略,不断推出提高效益的新举措、新方略,从而充分适应市场竞争,发挥好国有资产的优势作用。

首先,改革企业内部管理结构,精简人事,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其次,中国银行一贯实行的行长长期负责制同样使得银行内部缺乏一定的竞争与制衡机制,为了改变这一现象,国家可以限制任期时间以及任期届数;再次,适当放松国家体制对于中国银行的调控、支配力度,―定程度地增加其自主性,促进其自主适应市场竞争。

2.建立科学、长效的员工激励机制

激励的对象不仅包括企业的管理者,还有普通员工。企业应针对不同员工特性设计相应的激励分配机制,以使得激励达到“边际成本收益最大”。此外,不仅要有物质激励,更要看重精神激励。单纯的物质激励会带来副作用,它会使大家彼此封锁消息,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而精神激励会在较高层次上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使员工感到荣誉感和归属感,其维持时间也较长,激励深度更大。

3.培养并坚持创新精神

在现阶段,中国银行业务拓展和创新的力度还不够,业务经营依然过分依赖传统业务,新产品的研制和推广缓慢,缺少拳头产品和优势项目。如今,在非国有控股银行和外资银行快速发展、竞争趋向白热化的银行业大环境下,中国银行只有适时进行理念创新和经营创新,才能抢占市场先机、重塑企业活力。所以,中国银行的当务之急使树立良好的创新理念,设立创新激励机制以配合理念的贯彻落实,在战略上加大创新的投入成本,引进创新型人才。只有将创新作为企业的和性竞争力,才能使得中国银行在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孟冰,彭丰.我国国有控股银行和非控股银行效能比较研究.现代商贸工业,2010(13).

[2]姜明生,李芳,陈德棉.股份制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比较.现代管理科学,2009(12).

[3]周彬.国有商业银行声誉风险及其防范.

[4]何志敏.谈中国银行的企业文化.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1(4).

第5篇

两年过去了,作为一个具有广泛认可性的公益组织,许多居民之间的生活服务、工作需求等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满足。更为重要的是,居民互帮互助增强了社区之中的信任,使得社区居民之间的交往加深。

善行银行如何运作

善行银行将会员的善行折算成一定的分值,以“道德资产”的形式进行存储,在会员及其家属需要帮助时可以用自己的积分兑换其他成员所提供的相应服务,也可以将积分捐献给特殊群体,建立“风险-积累-互助”的长效发展模式,构筑“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善行回路”,激发全社会参与公益慈善的积极性。

善行银行运作机制的独特性体现在“存款”和“取款”两个方面。具体来说,一是“存款”的开放性和多元性。开放性体现会员方面,虽然主要由党员干部、社工、义工骨干组成,但其努力吸收本地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参与其中。并且除了个人会员外,也有单位会员。截至2014年4月,善行银行已发展会员624人,其中单位会员5家,个人会员619人,会员积分14768分。多元性在于其不同于银行机制,仅仅只能存钱,也不同于一般慈善组织,捐献衣服、金钱等,其时间储蓄、实物储蓄和款项储蓄包含了实现善行的多种路径并且整合到银行积分这一共同点。

二是“取款”的灵活性和公益性。会员兑换积分时可以换取其所需的各种服务,而不仅仅是简单的金钱、物资等。其拥有8支专业的服务队,可以提供居民生活所需的一些基本服务。公益性在于善行银行会员可转让其“收益”给有需要的人和组织,尤其是迫切需要照顾和关怀的人。这样善行银行作为一个公益中介,在善行者和其他居民之间搭起一座公益桥梁。

在内部治理结构上,善行银行采取理事会治理机制,对善行银行行为有决定权力。理事会下设善行银行总行,设行长一名,负责统筹各项具体事务工作。总行下设六个分行,分行包含海山街道六个社区居委会。总行和各分行分别由街道聘请人员和社工具体负责善行银行日常事务。随着海山街道对善行银行扶持发展的变化,善行银行现在具体事务的管理采用“2+6”的模式,即两个专业社工负责善行银行总行事宜,其他六个分行分别有一个社区服务中心的社工专门负责分行事宜。新的机制使得善行银行的自主性更强,海山街道通过政府服务外包的形式,转变了对善行银行的监督考核机制,增强了财政支持的灵活性,是公共服务建设的一大进步。

作为最高决策权力的理事会在其发展、运营中具有重要地位。理事会成员共9人,其中不乏在海山街道享有威望的教育工作者,爱心企业家,全国优秀农民工,企业工人代表以及几位深圳市五星级义工。这一群体不仅来自不同行业,而且对公益事业饱含热情。作为理事会成员的身份背景使得善行银行的发展更容易建立起长效机制,使得其公益含金量更高、更纯。

善行银行服务队的建设得益于会员的广泛性,在个人申请成为会员时会员会选择志愿从事其所能的服务工作,这些服务工作包括法制教育、医疗服务、热线咨询、家电维修、助残助弱等等。同时,会记录善行银行会员所具有的专业技能,例如法律知识、家电维修、美术、电脑、医疗知识等等。这样善行银行基于对其会员技能和志愿服务项目的了解,可以有效将各种“供给”和“需求”连接起来。

目前已形成8支服务队伍,分别为认捐服务队、教育服务队、健康服务队、生态服务队、家庭服务队、心理服务队、法律服务队和文明服务队。自2012年以来开展了几十场活动,形成了诸如“善行愿望漂流”、“善行大讲堂”、“善行银行课业辅导班”等稳固的活动品牌,得到群众的认可。

取得了哪些成效

善行银行的成立与运营得益于五个条件:一是近些年深圳市总体经济发展水平大幅提升,政府投入社会建设的财政资金更加充裕,这使得善行银行的建立有了财政基础。二是市场经济产生了不可避免的贫富分化现象,一部分人基于资源禀赋、个人能力等原因成为社会上的弱势群体,需要得到社会的关注与爱。三是近些年社会组织的蓬勃发展。地方政府对于社会组织的发展,尤其是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大力扶持。政府不再是社会管理的天然的垄断者,有必要利用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管理。地方政府社会治理中面临多重困难,必须充分利用社会组织的优势。四是社会组织之间的学习效应。近些年围绕“银行”这一慈善组织模式产生了许多时间银行、爱心银行、道德银行等等。善行银行结合自身特点,创立独具一格的善行银行。五是一大批社区骨干分子的热心参与。这批由义工、社工、党员骨干及其他热心公益的辖区居民所组成的积极分子群体产生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善行银行的建设成效,首先体现在其产生的互助、公益行为上。在14768分会员积分中,充满着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所进行的公益储蓄。有钱、有闲、有力、有心的热心人士通过自己的努力或者认购一些慈善物品,或者进行法律知识援助,或者义务巡逻,或者帮助其他家庭安装水电等等平凡、简单的事情在居民之间传递爱心,社会形成互助的风气。在对176份有效问卷调查中,35.2%的居民认为善行银行的善行活动非常有意义,27.8%的居民认为比较有意义。

其次,通过其活动开展,不断增强海山街道的社会资本。社会资本通过增强居民间的信任,规范居民行为,加强社会网络,使得社会发展中培养居民的互惠精神,减少交易成本,提高办事效率。46.6%的被调研对象认为培养了居民关爱他人的道德精神;39.8%的被调研对象认为增加了居民之间的信任;38.6%的被调研对象认为提升了海山街道的形象;36.9%的被调研对象认为促进了社区认同与和谐;只有6.3%的被调研对象认为积极作用不明显。

再次,形成了社会组织之间以及居民自治组织之间协调发展的新模式。海山街道通过政府服务外包的形式将善行银行的日常事务运营工作外包给社会组织即现代社工机构。社工机构在提供本职所需要的公共服务同时,为社区居民服务,排忧解难,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同时作为日常工作的运营者,社工机构就不仅仅是一个维持居民互助、奉献爱心的简单中介。另外,通过居委会主任担任分行行长的组织设置,利用居委会主任的威望和动员、执行能力,善行银行的运营可以不断注入新活力。这样作为社会组织的善行银行和社工机构和作为居民自治组织的社区居委会之间建立起密切的联系,其工作内容相互补充,有助于社区事务的建设和发展。

还有哪些提升空间

善行银行的发展也面临着各种问题。在实证调查中,宣传力度成为居民对善行银行最大的提升要求,70.5%的被调研对象认为应该在宣传力度上着力。从目前宣传方式上看,存在着单一化、阶段性等问题。活动内容和前后期的宣传工作利用传统的拉横幅、贴海报等形式,比较单一。

作为公益慈善组织其活动有着阶段性特征,不可能不断进行各种社区活动。然而对其宣传却必需持续不断。因此,应拓宽宣传手段。打破传统的拉横幅、贴海报的简单的宣传,在互联网时代应该多多利用互联网工具。善行银行已经开通新浪微博,亦建立起QQ群等新媒体工具,然而其信息更新缓慢,活动交流也很少。善行银行也在规划建立自己的网站,然而在互联网时代,搭平台很重要,唱大戏的人更重要。因此,应该充分利用起互联网工具,把善行银行的活动和理念放到新平台上,调动广大居民的兴趣。应加强宣传的持续性。善行银行的长效机制必须持续不断的向居民传达其理念,使更多的人容纳入善行银行之中。

第二个需要提升的是活动内容。26.7%的受访者认为活动内容上有待提高。善行银行服务队的工作主要集中在认捐服务、教育服务和健康服务之中,生态、家庭、文明服务也有所涉及,在心理服务和法律服务方面没有涉及。这一方面反映了善行银行虽提供多种社会服务,然而服务内容具有不均等性。另一方面,教育服务和健康服务在社区生活中主要提供方为学校和社康中心等机构,善行银行在此处着力虽有益于补充,但毕竟还有很多服务空缺地方需要其提供。因此,作为公益社会组织,善行银行在其工作重心上需要进一步调适,将重心调整到既能满足社区居民需要,又能确确实实很好提供的服务上。

第6篇

八家A股上市银行2006年年报披露,银行高管年薪均在百万元以上。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以四百四十六万一千八百元年薪居各行行长之首,收入“最低”的是兴业银行行长李仁杰,年薪为一百零一万四千元。一时间,引发了银行高管薪酬高不高的争论。

专家有专家的看法,百姓有百姓的意见。中国人民大学组织与人力资源研究所所长误眷波告诉记者:“衡量一家上市公司高管的薪酬是高是低,主要应看他的经营业绩好坏,给公司带来了多大效益。”因此,他认为最不讲理的做法就是拿上市公司高管的薪酬与普通员工比:“银行员工为啥不拿自己的工资和农民比呢?和农民比,他们的工资绝对是高薪了。”

天下的理有很多种,其中有一种叫歪理。专家特别是中国的某些专家就最爱讲歪理。不知道吴所长是否经常拿自己的工资与农民比,反正他提出让银行员工与农民比工资,这算不算歪理?咱们可以分析。银行一般的员工平均年收入两万元,比起农民表面看似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但是,农民住房大多自建,交通费用相对也低,菜蔬、粮食有相当一部分自给自足,这些是银行员工能比的吗?

最不能与农民相比的,是农民用时间来从事生产或体息都是为自己,银行员工是把工作时间交给了银行,不可能再有剩余时间与精力从事其他为个人谋利的生产。即使有时间,在城里养鸡养鸭养牛恐怕也没有可能,遑论下地种田,“堤内损失堤外补”啦。

让银行员工去比农民,吴专家未免也太离谱了。他的话,只好当成四十二摄氏度高烧病人的昏话来听。

银行员工薪酬与银行行长高薪相比,至少可以看到在同样的劳动时间成本上,薪酬之间的差距。其实,就是那些在银行排长队的顾客,也可以从行长高薪中看出问题。

经营业绩好了,行长的薪酬高上去了,误专家说的似乎很在理,可惜只是非常片面的理,所以又是歪理。仅仅从银行排长队这一条,我们至少知道银行的所谓“经营业绩好了”,是把老百姓的时间当成他们取得业绩的成本了。银行通过减少网点、减少工作人员,用顾客排长队、经常排长队、反复跑银行等方式,达到员工工作满负荷,而它的员工工作量的饱满与均衡,却使老百姓付出了巨大的时间成本。据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的数据,去年一年完成柜台个人金融交易十三万四千七百笔。按每笔交易顾客需排队=十分钟,那是多少时间?按四十分钟计算呢?按一小时计算呢?

不够精明的人干不了银行的工作,更别提当行长。问题是让老百姓排长队的行长未免太精明了,你们的时间是成本,是金钱,是业绩,老百姓的时间就不是成本,就都是粪土?就都是狗屁?银行业绩好了,服务好了,老百姓不排队了,也别把柜台员当牛使唤了,行长多拿点薪酬,我们也没啥意见。中国的老百姓最通情达理了,要不是这么包容的话,早改变面貌了。亲爱的读者,当我看到银监会召集行长开会解决排长队问题的消息时,你也许想不出我想干吗,我想笑!太可笑了!行长在把老百姓的时间当做业绩成本而自己拿高薪,银监会连这么简单的事情都看不明白,还煞有介事地开会监督个啥?

[原载2007年4月30日《北京晚报・北京论语》]

第7篇

【关键词】 人民银行 财务管理 风险

一、人民银行财务风险的特点

1.人民银行财务风险隐蔽性强。人民银行的财务工作主要是系统内部资金的划拨和经费开支的管理,属于内部基础性工作,外显性不强,而且只是整个会计核算的一部分,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比较小,不涉及人民银行外部宏观调控的各项数据,因此很难引起外界关注,具有较强的隐蔽性。

2.人民银行财务风险危害性大。财务工作虽然属于基础性工作,但其影响面广,危害性很大。如由于人民银行经费紧张导致的财务风险,可能发生工资发放困难,影响人员队伍的稳定性;如果基层行求助当地财政部门,则直接损害到人民银行自身的独立性。

3.人民银行财务风险易发性高。人民银行虽然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部制度,但迫于基层行人员老龄化严重、知识储备更新缓慢等一系列客观因素,制度执行上往往大打折扣,为财务风险的发生埋下隐患。同时,外部财务监督的力量依然薄弱,一般只有上级行每年例行的财务检查,这就容易造成各地基层行在财务操作上“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

二、财务风险点及成因

1.岗位设置风险。由于基层人民银行财务部门人员结构老化,新生力量不足,财务会计工作岗位设置较多等因素,致使一人多岗、兼岗现象普遍,难以达到“不相容职责应相分离”的规定,强制轮岗制度形同虚设,岗位职责不清的现象普遍存在。当前基层行财务人员平均年龄在45岁以上,同时由于财务岗位任务重、责任大,新进员工对财务工作存在一定抵触情绪,致使财务岗位更新速度慢,而老员工长期从事相同工作,易产生厌倦情绪,思想上容易麻痹大意,对新业务缺乏学习的积极性。

2.预算外资金“侵入”风险。近几年,由于人民银行系统各项经费指标日益趋紧,基层行的压力尤为突出,为了满足人员工资的正常发放及日常业务的开展,各行纷纷寻找“开源”的渠道。如向地方财政申请资金援助,向商业银行贷款,向政府部门求助等等。针对这些预算外资金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各行之间的处理方式也是千差万别。由此引发的财务风险,不容小视。

3.账务处理不规范的风险。前几年正式上线的财务综合管理系统极大地缓解了财会人员会计核算的复杂过程,减轻了财会人员的手工劳动,使其能够投入更多的时间进行会计控制和监督,强化了会计人员的管理职能,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但是,由于基层人民银行财会部门普遍存在人员结构老化、学历不高、人员不足等问题,以及财务综合管理系统(FIMS)自身设计上的一些缺陷,致使其使用过程中存在许多不规范的地方。如收入类科目未加以使用;现金和银行存款账与实际不符;暂收、暂付等过渡性科目没有合理使用等。

4.突破“预算约束”风险。人民银行的人员工资计划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批计划数,而人员经费指标则是由财政部统一核批。自2009年以来,人社部根据物价水平等因素不断提高人民银行工资计划数,但财政部门却没有相应增加人员经费指标数,这就造成了近几年人民银行系统普遍存在的人员工资计划数与人员经费指标数不一致的现象。部分基层行为了完成工资计划数,保证人员工资足额发放,将公用经费和行政事业类经费用于人员工资支出,为了防止超指标,而进行硬性调账,致使部门预算形同虚设。

5.现金管理风险。由于现金结算的“自由度”较高,而且人民银行容易从商业银行提取现金,因此基层行普遍存在现金结算占比较高、未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以及现金管理混乱等现象。现金流动性最高,且基层行一般由出纳一人保管现金,没有严格的定期或不定期现金盘点制度,容易产生现金被盗或贪污的风险。

6.规章制度老化风险。目前,人民银行执行的财务制度仍然是财政部2000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距今已有十多年,其间人民银行经历了全账户管理的废止、部门预算的实施、财务综合系统的上线等一系列重大财务变革。人民银行的管理和服务职能无论从范围、方式或深度等方面也都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但财务制度内容没有根据外部情况进行及时修正和完善,因此,现行的人民银行财务制度建设已严重滞后于业务发展,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人民银行当前财务工作需要。

三、对策及建议

1.完善制度,强化内控。规章制度是指导业务操作的理论基础,内部控制是防范风险的基石。人民银行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自身的财务管理工作,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构建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首先,人民银行各级领导对财务风险应引起足够的重视,为建立科学的财务风险防范机制创造良好的管理环境。其次,明确职责,划分好各自权限。在与时俱进、逐步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应明确财务工作各岗位的职责,分清彼此权限,完善岗位责任制。最后,加强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单位要积极为职工提供良好的学习机会和学习环境,使各岗位员工具备胜任工作的能力。

2.改善人民银行部门预算。当前部门预算并没有完全适应人民银行履职的需要,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究其原因是由于人民银行无论是自身性质还是履行职责都有其特殊性,因此应逐步探索建立基于人民银行履职成本的预算管理体制。依据人民银行不同类型的业务,对其成本进行划分。进而对于不同性质成本采取不同的预算方式,如:经营成本属于经营业务性支出,不具有预算的必要性,可以据实列支,收支相抵;管理成本具有可控性和可测性,能够较好地进行预算控制,适合部门预算管理,则继续实行部门预算;业务成本可控性和可预测性较差,支出往往波动性强,预算编制难度很大,则应采取较为弹性的独立预算方式。

3.积极推行公务卡制度。公务卡制度是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公务卡制度的实施,不仅可以大量减少现金的使用频率,避免现金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而且有利于加强行政经费管理,规范账务处理流程,提高资金支出的透明度。基层人民银行应结合自身情况,积极落实公务卡制度。在资金结算时,尽量采用转账和公务卡等非现金结算方式,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

4.开源节流,缓解经费压力。为了缓解由于各项经费紧张而形成的预算外资金“侵入”风险,突破预算指标风险等一系列风险点,基层人民银行应及时转变思想,积极探索其他渠道,缓解经费压力。除财政预算资金外,基层行应及时向上级行反映自身实际情况,争取由上级行以实拨资金的形式,下拨部分资金缓解经费紧张压力。同时,可以参照其他地方行政单位做法,探索开展一些行政服务项目的收费办法,如:审批开立账户、账户年检、贷款卡审批和征信记录查询等,用于弥补相关职能的费用开支。争取形成三条资金来源:一是财政部批复的经费指标;二是人民银行内部下拨的实拨资金;三是自身行政服务费用收入。

(作者均为硕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预算管理的规定[S].财商字〔1997〕344号,1997-08-13.

第8篇

【关键词】人民银行内部审计职业化

发展至今,在国际特别是在西方内部审计也已成为一种成熟的社会职业,当今内部审计职业化也就成了我国内部审计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也是为人民银行内审工作目标之一。如何尽快实现内审职业化成了人民银行当前探究的一个重点课题。

一、人民银行内部审计职业化的界定

(一)西方内部审计职业化的定义及特征

内部审计职业化,是指将内部审计工作作为一种职业看待,即内部审计组织、人员资格认定、审计业务的取得、审计程序的执行、审计证据搜集、审计评价意见的发表等一系列工作都按职业化标准加以要求。经合组织认为,一个行业要成为职业,必须具备三要素:一是这个行业有自身体系,二是这个行业具有职业道德规范,三是这个行业具有实务标准。这就要求内审职业化应具有以下几个主要基本特征:

1.独立性与客观性特征。内审人员、职能部门和整个组织必须避免客观性或形式上的客观受到威胁的各种情况,内部审计部门或内审人员不偏不倚地履行职责,免受任何威胁其履职能力的情况影响,内审业务组织不再设置在审计对象之下,内部审计业务组织与审计对象不存在固定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而是委托与受托关系;内部审计人员个人职务的升降、薪酬收入等人事管理也不由审计对象决定,而由其社会组织决定。

内审人员必须是一种公正、不偏不倚的态度,可使内审人员开展业务时不作任何重大的质量妥协,内审人员对于审计事项的判断不屈服于他人。

2.专业性与规范性特征。内审人员必须信守胜任的原则,内审人员在执行内部审计业务时能够使用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经验、职业道德和应有的审慎水平。

内审工作必须无条件强制遵循内审行业标准。

3.社会性与服务性特征。内审机构是在社会上建立独立的社会性组织,形成与注册会计师或会计事务所相近的或相同的管理模式,统一收费标准接受委托开展内审业务,譬如内审人员可以兼任数家企事业单位的决策、管理咨询顾问等。

在审计职能上,由单纯监督向监督与服务并重转变,要为审计对象全面发展服务,不仅体现在监督机制上,更体现在管理与重大决策上。

(二)人民银行内审职业化的设想

内审职业化也已成为人民银行内审工作目标之一,早在2009年人民银行总行内审工作会议上就提出要努力培养一支职业化、专家型的内审干部队伍,2010年人民银行内审工作会议上再次提出要向着职业化、专家型的目标方向努力。目前受机构类型、业务类型等特殊性的客观限制,在人民银行实行纯粹社会化内部审计及完全独立的内部审计体系尚不具备可行性,人民银行内部审计职业化应侧重强调的是内审的专业性和行业的规范性、人员资格认定和行业准则以职业化标准加以要求,人民银行内审组织体系不强调以内审职业化标准完全独立加以要求,内审组织体系仅强调相对独立,人民银行内审职业化的定义是除人民银行内审体系建立外,人民银行内审人员资格认定、审计程序的执行、审计证据搜集、审计评价意见的发表等一系列工作都按职业化标准加以要求。人民银行内审职业化应具备以下特征:

1.具有相对独立的内审组织体系。人民银行内审组织体系应隶属于人民银行总行。

2.具有专业的内审队伍。内审人员必须具备专业能力、职业道德和应有的职业审慎。

3.具有规范的行业标准。人民银行内审必须具有与国际内审相符的、引入国际内审先进理念的、可操作性的人民银行内审业务标准。

4.具有与审计对象组织一致的审计目标。人民银行内审要以帮助组织即审计对象实现目标为宗旨。

二、人民银行实现内部审计职业化的基础

(一)内审的独立性正在逐步改善

近年来,鉴于人民银行内审工作地位不够超脱,各级行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增强内审的独立性,如许多机构规定并实施内审人员的提拔、考核以党组织意见为主,群众投票打分意见为辅;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风险可以直接向党委汇报;设置内审办案专门经费,突击检查时有权临时调配车辆;审计方式采取跨分行、跨省、跨地区进行交叉审计等等。

(二)内审人员的专业性在逐渐提高

人民银行内审工作自1988年设立机构开展工作以来,已经

走过了14年的历程,内审人员通过审前培训、审计、以会代训等审计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尤其是2010年人民银行开展了“学准则找差距促转型”竞赛活动,通过培训、现场竞赛和网络竞赛,总行、分行、中心支行和县支行人民银行内审人员对《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框架》、《内部控制基本理论及实务》等知识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学习、了解和掌握,尤其是对CIA知识的学习、了解和掌握对内审职业化的知识准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近几年,人民银行内审干部还开始参加了CIA、CPA资格考试,至2010年全国人民银行系统2491名专职内审干部中已有98名取得CIA、CPA资格证。

(三)内审工作正朝着规范化方向迈进

人民银行内审工作在实践中逐渐朝规范化努力,目前人民银行总、分行都制定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内审操作程序》、《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内部控制指引》、《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指南》等一系列制度、办法,构成了比较完善的央行内审工作制度体系。

(四)审计职能正由单纯的监督向监督与服务并重转变

近年来,人民银行内审方式逐渐从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全过程监督转变,职能部门实现内控员制,开展非现场监督,开发有关业务系统实现事前预警和事中监督;人民银行总行一再强调审计目标要从查错纠弊向内部控制和风险评估转变,在实践中也努力改变以往开展单一的合规审计,尝试性地开展了风险导向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和绩效审计,开始从制度上、机制上和体制上加强控制、防范风险和提高绩效,这些都是从单纯监督向监督与服务并重转变的有效途径。

三、实现人民银行内部审计职业化的障碍

(一)内审组织体系的独立性不够强

目前,人民银行逐级建立双重领导下的内审机构,内审部门在薪酬、人事上受本级行横向管理,内审部门的经费、收入、人事考核和职务任免不能独立于所审部门,内审部门的经费、内审员任职、工资和福利待遇等都被审计对象决定;在业务上既受本级行横向领导,又受上级行的内审部门垂直领导,本级行既是内审的领导者又是审计对象,使得内审工作效果受到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由于内审人员考虑自身利益,在审计时未能客观反映存在的问题和真实的情况,内审人员主观上难以保持其客观性;二是由于内审业务也受本级行横向领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内审工作制度》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内审工作实行行长负责制,内审部门对行长负责并报告工作”,即审计报告需经行长审阅后方可向上级行报告,常常不可避免地出现信息“过滤”现象,从而难以保持其客观性。

(二)内审人员专业能力和应有的职业审慎水平不够高

目前,人民银行未设立内审人员准入标准,内审人员基本都是无证上岗;内审人员进入内审门槛后后续教育也不够全面和系统,后续教育上没有规定系统的内容和专门的管理组织,同时也缺乏科学标准的检查考核制度。目前,人民银行内审工作基本只限于检查其他业务部门的相关业务操作是否合法合规,内控是否合理健全等,内审人员通常只根据主观判断开展工作,容易出现重要事项遗漏或取证不充分致使审计结论与事实不符等情形。

(三)人民银行内审专业实务标准还不够规范

目前,总、分行也出台了一些内审制度,但大多是框架性文件,缺乏可操作性,在实际工作中内审人员难以操作,发挥不了应有的规范作用。

(四)人民银行内审目标与审计对象的组织目标不够一致

尽管人民银行目前已强调内审目标人从查错纠弊向向内部控制和风险评估转变,但是从人民银行内审机构设立以来其价值取向就是以查错纠弊为主,这一理念在内审主客体的思想里已根深蒂固难以在短期内彻底转变,在实践中审计内容、审计职能、审计方式、审计手段也是围绕查错纠弊来确定,其结果是内审工作对审计客体的目标责任制尚起不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内审难以引起审计客体的重视,甚至有时还会引起审计客体的抵触。

四、实现人民银行内部审计职业化的路径

(一)建立相对独立的内审组织体系

人民银行内审机构实行垂直管理,由总行向各分支机构派出内审机构,派出机构打破原来按行政区域设置,而是几个中心支行、几个县(市)支行拥有一个内审派出机构,派出机构的内审人员逐级并最终向总行内审部门负责汇报工作;人民银行内审人员的升迁、调动和考核等人事管理均由人民银行总行人事部直接管理,内审人员的薪酬和内审业务所发生的费用预算由总行统一划拨,不与所监督部门发生任何利益关系,不与各级行管理层及各业务部门发生任何利益关系。

(二)打造具有专业素质的内审队伍

一是内审人员准入必须设置门槛,建立和推行内审从业资格考试与注册认证制度,加强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考试培训,鼓励内审人员参加CIA考试,对获得CIA是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颁发的内部审计领域的专业资格的要加以奖励;二是加强内审职业道德建设,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加强对内审人员的“诚信、客观、保密和胜任”的教育,要做到观公正、廉洁奉公,教育内审人员要有依法审计、客观公正的职业精神,要有努力学习、开拓创新的职业责任。要严格遵守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职业纪律;三是加强内审后续教育。认真编制专门的教学提纲和教材,对内审人员定期进行专业科学的培训,并在培训结束后进行检查与考核;四是提高内审人员职业审慎能力。培养内审人员将提高内审质量放在工作首位的意识,对内审人员要不断强化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当审计过程中出现重大过失或发生违纪行为,应依照有关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建立规范的内审业务标准

首先是制定专业实务标准要遵循内审行业国际化的必然趋势,制定人民银行内审专业实务标准要以《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框架》、《国际内部审计协会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为依据,切忌出台的准则与其相悖或相冲突,在制定标准时要尽量引入国际内部审计的先进理念;其次是内审制度要随着人民银行业务发展及时跟进做相应的修改补充;三是内审专业实务标准要统一且具有可操作性。

(四)树立全新的内审理念

第9篇

一、 依法行政是基层人民银行履行中央银行职能的核心与关键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根本要求,也是解决目前我们面临的各种错综复杂矛盾的有效途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既具有重大的根本性的意义,又有现实的极大紧迫性。我们应当对这个问题有充分的认识和在实践中积极认真地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国家政权的高度,深刻认识依法行政的意义,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1、基层人民银行是我国中央银行的“桥头堡”,处在整个金融依法行政的“前哨阵地”。在现代经济中,一国或整个世界经济范围内,金融不可避免地受到客观经济环境和条件的制约,经济决定金融。但与此同时,金融作为现代经济运行中最基本的战略资源,不是一种简单的生产要素,不是一种“僵硬的、凝固的、毫无生机与活力的纯价值凝结或累积”,而是广泛、深刻地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在市场资源配置中起到核心作用。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是最能体现先进生产力的产业之一。金融运用得好,就能够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运用不当,就会产生金融风险和经济危机,阻碍和破坏生产力的发展。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是体现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是具体的,是实实在在的。中央银行肩负着正确贯彻执行党的金融方针政策,认真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依法加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重任,这是人民银行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集中表现。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13 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对分支机构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和管理。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授权,负责本辖区的金融监管,承办有关业务”。既然是派出机构,就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也就不可能是与总行性质不同的另类机构,而应明确中国人民银行的各级分支机构同样具有行政机关的性质。然而,这并不表明各级分支机构就是独立的行政主体。根据行政法原理,行政机构不仅要具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活动,而且必须能够承担行政活动的法律后果。中国人民银行的各级分支行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总行的授权,在其辖区内享有金融监管的行政权力,可以在辖区内以自己的名义进行金融监管活动,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中已有明确规定),但不能承担行政活动的最终法律后果,即由分支行实施行政活动引起的法律后果最终要由总行来承担。这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的一级法人体制所决定的。判断机关法人的主要标准是看其是否属于独立的预算单位。中国人民银行的各级分支机构为总行的派出机构,不是一级独立预算单位,因此,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地位(这里所说的法人是指有别于企业法人的机关法人),不能独立对外承担法律责任,但能够在法律、法规和总行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相应的行政权力。依法行政是每一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责,而在依法行政中,领导干部负有更多的责任,依法行政首先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是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得以很好贯彻执行的有力保证;否则,就会给国家和人民利益带来极大的危害。人民银行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带头依法办事,树立榜样。同时,要加强对依法行政的领导,督促和支持本部门依法行政,使基层央行的每个分支机构每个工作人员都切实做到依法办事。

2、人民银行要弘扬先进文化,树立良好的银行信誉和形象,就必须要做到依法行政。中央银行的金融工作具有基础性、社会性、管理性、代表性的特点,其行业作风、形象和监管水平,对整个金融业具有较大的示范效应,并影响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对整个社会文化、社会文明的建设有着重要影响。为此,人民银行应积极弘扬先进文化,对外要从 ‘维护金融稳定’这个大局出发,积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完善提供金融服务措施,维护良好的行业信誉,对内要加强具有央行特色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树立良好的行业风气,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优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的高素质的中央银行干部队伍,以推动社会主义金融文化的进步。

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就要树立良好的银行信誉和形象。信誉是银行业的“立行之本”,守信用、信誉好是银行业先进文化的具体体现。当前,我们银行业的信誉状况还不十分理想,违规经营、高息揽存、不正当竞争的现象时有发生:“假账”、“账外账”、统计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屡屡出现;在压票、退票、贷款期限的确定、兑付等方面不守信用的问题在一些地方还存在,损害了金融业的形象和信誉,已成为影响金融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同时也给金融的发展带来了不安定的因素。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信用经济,当前经济金融的全球化,信息、资本、技术、物资、人才在全球范围内广泛流动,金融、贸易和经营管理的国际化的程度在不断加深,中国加入 WTO后,如果我们不按照世界通用的金融规则运行,没有良好的信誉和形象,不守信用,不守承诺,就会失去“立世”之本,也就没有资格参与国际竞争。因此,人民银行各级分支行要高度重视信誉和信用问题,加大依法行政力度,依法加强金融的检查监督,积极进行金融服务创新,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建议协调商业银行切实要树立维护良好的信誉,把‘讲信用’当做是保护自身生存空间、创造可持续发展环境的观念,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提高盈利能力和国际竞争实力,提高为金融业和社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这是中央银行建设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

3、防范化解风险,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金融稳定,需要基层央行依法行政。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党的一切工作始终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它集中体现在党所制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中。中央银行是制定货币政策、管理货币发行、依法维护金融稳定和提供金融服务的国家的金融权力机构。金融业的稳定与发展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经济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存款人的利益,这本身就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基层人民银行要始终站在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在实际工作中正确处理金融发展和金融稳定的关系,切实加大金融监管工作力度,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在新的历史时期,金融机构面临的国际、国内竞争压力越来越大,同时,基层人民银行依法行政的质量和效益还不高,依法行政的方式方法还有待进一步改进,依法行政人员的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金融宏观调控的作用的发挥还得进一步加强。因此,基层人民银行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忧患意识,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实施多层次的依法行政与金融服务,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预警和监控系统,及时处置金融风险。要改进金融依法行政的内部组织体系和行业管理机制,不断创新依法行政方式和手段,进一步完善金融依法行政的责任制。从宏观管理的角度去加强与协调对违规贷款和违规授信人员的查处力度。指导帮助国有商业银行认真落实各项降低不良贷款比例、减亏增盈的工作措施,积极协助地方政府认真做好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切实加强“三防一保”工作,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要加强履行新《人行法》赋予人民银行的职责,就必须要依法行政,使人民银行各基层分支机构依法行政,提供优良的金融服务,才能真正体现了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要求。

二、强化基层央行依法行政工作的建议

1、深入普法宣传,营造基层央行依法行政的氛围。①基层人民银行要真抓好学习宣传工作,充分认识《中国人民银行处罚程序规定》和《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复议办法》《行政许可法》实施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这些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把握法规的精神实质,准确领会每个条款的内容,并要在学习的过程中认真结合本行、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按照法规规定认真检查和改进工作,对以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彻底纠正,使中国人民银行的行政执法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把学习宣传工作落在实处。②人民银行应自上而下、持之以恒、全面开展对社会各阶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金融法律宣传,让各级党政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了解金融及金融稳定的重要性,积极支持人行依法行政。③针对新时期中央银行工作的特点和辖内经济金融环境实际,各分支行要把协调社会监督同央行依法行政紧密结合,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金融执法体系。通过这些活动,提高了分支行依法行政的透明度,增强了公民的金融法律意识,逐步形成良好的依法行政氛围。④人行系统要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年检考试、考核制度,从法规知识、执法水平、爱岗敬业和廉洁敢管等方面进行年度考试考核。

2、要加强金融依法行政。以《中国人民银行法》、《银监法》《商业银行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和实施为契机,结合《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复议办法》,全面推进中国人民银行的依法行政工作,提高中国人民银行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树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形象。 ①要尽快出台一些与《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监法》、《行政许可法》、《担保法》、《拍卖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相适应的实施细则或相应的司法解释、配套规章,修改《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破产法》等严重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②要搞好各有关法律法规的衔接,特别是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共同负责查处的违法案件,应明确界定参与方的权利、职责和义务,从而提高法规的执法力度,避免“法律白条”和司法腐败问题的出现。③在处罚依据和适用范围上尽量细化量性规定,以增强基层执法的可操作性。④要制定一些为维护金融稳定大局的可操作性法律条款。目前基层人行只有上报、协调等有关金融机构报表数据的权力,没有法律赋予央行怎样维护金融稳定等实际上可操作性的权力, 彻底改变基层央行从宏观管理到微观可操作性工作的被动局面。

3、要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依法接受监督。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一种重要的内部层级监督制度,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是推进中国人民银行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要通过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完善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依法行政工作。同时,要使中国人民银行的依法行政工作依法接受监督,经得起监督,在监督中不断地发展和完善。

第10篇

【关键词】支付结算 账户管理 集中 模式

一、设计背景

近几年,阳泉市经济平稳发展,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数量不断增加,经营效益持续提升,由此导致辖内银行结算账户数量和结算业务量增长迅速,人民银行受理账户审核数量显著攀升。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二期系统上线运行以来,人民银行阳泉市中心支行认真组织辖内银行机构,积极开展账户管理法规、制度的学习和培训,账户管理人员业务操作渐趋规范,2008年“账户专管员”制度在我辖首推,受到辖内银行机构的好评,其账户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得到较好的检验和保证。同时,人民银行阳泉市中心支行也顺应系统变化要求,不断加强账户资料审核和账户管理行为检查,银行账户行政许可职能得到强化,辖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业务有序开展。

然而,辖区银行机构账户管理现状却不尽如人意。绝大多数机构账户管理人员变动频繁,业务能力良莠不齐,账户管理人员整体素质呈现下降趋势,操作风险逐步积累,加之各机构账户管理模式陈旧,账户资料审核和报送权限分散在各基层机构,管理水平更是千差万别,这些因素导致账户资料审核初审不严、不准等情况时有发生,首次申请行政许可的账户资料不合规及被退回的比重居高不下。另外人民银行阳泉市中心支行接受账户业务咨询相当频繁,给账户管理增添了相当的工作量和工作强度,而账户管理人员数量稳定在1—2人,繁重的业务使其疲于审核,严重影响了基层央行的行政效能和金融服务效率,如遇账户资料不合规被退回,银行客户多有怨言,而银行人员解释不力,甚至将矛头直指人民银行,辖区金融稳定和金融服务形象受到潜在威胁。

基于以上情况,人民银行阳泉市中心支行通过细致了解、充分论证,寻找到了破除以上问题症结的有效办法,即改变由各基层银行分支机构直接向人民银行送审账户资料的传统账户管理方式,通过积极试点,并在辖区逐步推行银行结算账户集中一点管理模式(以下简称账户集中管理),也就是当基层银行机构向人民银行报送账户资料时,需经其隶属的本地最高级别机构有关部门审核,然后由最高级别机构有关部门专人负责整理资料,集中向人民银行报送。

二、设计目的

推行账户集中管理模式,旨在改变辖区陈旧的账户管理手段和方式滞后于业务发展需要的现状,强化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改进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水平,确保账户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切实防范和降低银行机构尤其是基层机构账户业务风险隐患,营造稳定、高效、安全的账户管理环境,保证账户业务顺利开展。

三、具体措施

(一)实地走访、充分调研

人民银行阳泉市中心支行组织人员深入辖区有关银行机构,充分了解和掌握账户分散管理模式的现状,并同账户专管员进行交流和探讨,听取其对于拟推行账户集中管理模式的意见。

(二)召开会议,征求意见

一是在辖区支付结算工作会议上,正式提出账户集中管理模式的规划设想;二是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征求各银行机构高层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其推广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研讨。

(三)拟定制度,规范操作

通过调查研究,人民银行阳泉市中心支行责成专人记录和整理反馈材料,辖区各银行机构普遍认可和接受账户集中管理模式。同时,初步拟定《阳泉市银行结算账户集中一点管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阳泉市银行结算账户集中一点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明确了目的意义、指导思想、职责归属、操作规程、时间要求、检查监督及其他管理要求,并且借助支付结算例会的契机,与各银行机构进行再次沟通和细致交流,汇总各机构的观点和意见,修订和完善了相关制度,有利于指导和保证此项工作顺利推行,其次,在自愿的前提下,人民银行阳泉市中心支行同辖区各银行机构签订了实施协议,保障了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

(四)积极试点,力争落实

在上述制度的指引下,人民银行阳泉市中心支行确定了中行等机构成为首批试点单位,要求其制定账户集中管理的实施细则,明确具体的实施措施、操作流程以及各项内部控制要求,经过试点单位亲身体验,切实感受了集中管理模式的效用,目前,人民银行阳泉市中心支行正在引导和鼓励其他一些银行机构效仿和试用,择机进行全面推广。另外,人民银行阳泉市中心支行还将账户集中管理工作纳入辖区支付结算工作考核范畴,并通过通报工作进程、现场指导等手段,强化执行力度,保证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五)组织培训,提高素质

为使辖区各银行机构账户管理人员深入了解账户集中管理模式的内涵和意义,进一步明确操作程序和各项要求,人民银行阳泉市中心支行组织上述人员,开展多期培训活动,强化学习、答疑解惑,提高其操作的主动性和有效性,使此项工作能在基层银行切实落实,减少不必要的误解和抵触。

(六)沟通交流,改进完善

在账户集中管理模式推广过程中,人民银行阳泉市中心支行积极改进和完善工作交流机制,多次组织研讨会、交流会,各银行机构各抒己见,彼此交流心声、分享经验,同时,人民银行阳泉市中心支行还十分重视账户集中管理模式的后续管理,科学地设计指标,客观评估实施效果,力求使此项工作在辖区取得实效,促进辖区账户管理质量及环境实现质的飞跃。

四、实施效果

(一)银行机构

辖区各银行机构普遍认同账户集中管理模式,目前除试点单位之外,辖区账户管理水平较高的一些机构也在自行试用。据统计,上述机构申请账户行政许可的初次成功率较之前提升了26%,部分机构达到了93%,其账户内部控制更加严密,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账户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程度均大为提升。

(二)人民银行

第11篇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下列金融机构:

(一)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

(二)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三)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四)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

(五)中国人民银行确定并公布的其他金融机构。

从事汇兑业务、支付清算业务和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适用本规定对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的规定。

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在履行反洗钱职责过程中,应当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和司法机关相互配合。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国务院授权代表中国政府开展反洗钱国际合作。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和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反洗钱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实施跨境反洗钱监督管理。

第五条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履行下列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

(一)制定或者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章;

(二)负责人民币和外币反洗钱的资金监测;

(三)监督、检查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情况;

(四)在职责范围内调查可疑交易活动;

(五)向侦查机关报告涉嫌洗钱犯罪的交易活动;

(六)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与境外反洗钱机构交换与反洗钱有关的信息和资料;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有关职责。

第六条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收并分析人民币、外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二)建立国家反洗钱数据库,妥善保存金融机构提交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信息;

(三)按照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分析结果;

(四)要求金融机构及时补正人民币、外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五)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与境外有关机构交换信息、资料;

(六)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获得的信息予以保密,不得违反规定对外提供。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信息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第八条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制定反洗钱内部操作规程和控制措施,对工作人员进行反洗钱培训,增强反洗钱工作能力。

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对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负责。

第九条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和实施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一)对要求建立业务关系或者办理规定金额以上的一次性金融业务的客户身份进行识别,要求客户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客户身份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予以更新;

(二)按照规定了解客户的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有效识别交易的受益人;

(三)在办理业务中发现异常迹象或者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有疑问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身份;

(四)保证与其有关系或者类似业务关系的境外金融机构进行有效的客户身份识别,并可从该境外金融机构获得所需的客户身份信息。

前款规定的具体实施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

第十条金融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能够反映每笔交易的数据信息、业务凭证、账簿等相关资料。

前款规定的具体实施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

第十一条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人民币、外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

前款规定的具体实施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导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制定本行业的反洗钱工作指引。

第十三条金融机构在履行反洗钱义务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四条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协助、配合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打击洗钱活动。

金融机构的境外分支机构应当遵循驻在国家或者地区反洗钱方面的法律规定,协助配合驻在国家或者地区反洗钱机构的工作。

第十五条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报告可疑交易、配合中国人民银行调查可疑交易活动等有关反洗钱工作信息予以保密,不得违反规定向客户和其他人员提供。

第十六条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提交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受法律保护。

第十七条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报送反洗钱统计报表、信息资料以及稽核审计报告中与反洗钱工作有关的内容。

第十八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根据履行反洗钱职责的需要,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进行反洗钱现场检查:

(一)进入金融机构进行检查;

(二)询问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检查事项作出说明;

(三)查阅、复制金融机构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对可能被转移、销毁、隐匿或者篡改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

(四)检查金融机构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业务数据的系统。

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分支机构实施现场检查前,应填写现场检查立项审批表,列明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时间安排等内容,经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分支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出示执法证和检查通知书;检查人员少于2人或者未出示执法证和检查通知书的,金融机构有权拒绝检查。

现场检查后,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分支机构应当制作现场检查意见书,加盖公章,送达被检查机构。现场检查意见书的内容包括检查情况、检查评价、改进意见与措施。

第十九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根据履行反洗钱职责的需要,可以与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谈话,要求其就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重大事项作出说明。

第二十条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实施现场检查,必要时将检查情况通报中国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省一级分支机构发现可疑交易活动需要调查核实的,可以向金融机构调查可疑交易活动涉及的客户账户信息、交易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前款所称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省一级分支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上海总部、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第二十二条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省一级分支机构调查可疑交易活动,可以询问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要求其说明情况;查阅、复制被调查的金融机构客户的账户信息、交易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藏、篡改或者毁损的文件、资料,可以封存。

调查可疑交易活动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执法证和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省一级分支机构出具的调查通知书。查阅、复制、封存被调查的金融机构客户的账户信息、交易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省一级分支机构负责人批准。调查人员违反规定程序的,金融机构有权拒绝调查。

询问应当制作询问笔录。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要求补充或者更正。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调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调查人员封存文件、资料,应当会同在场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调查人员和在场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金融机构,一份附卷备查。

第二十三条经调查仍不能排除洗钱嫌疑的,应当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侦查机关报案。对客户要求将调查所涉及的账户资金转往境外的,金融机构应当立即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经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人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可以采取临时冻结措施,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予以执行。

侦查机关接到报案后,认为需要继续冻结的,金融机构在接到侦查机关继续冻结的通知后,应当予以配合。侦查机关认为不需要继续冻结的,中国人民银行在接到侦查机关不需要继续冻结的通知后,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金融机构解除临时冻结。

临时冻结不得超过48小时。金融机构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采取临时冻结措施后48小时内,未接到侦查机关继续冻结通知的,应当立即解除临时冻结。

第二十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从事反洗钱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违反规定进行检查、调查或者采取临时冻结措施的;

(二)泄露因反洗钱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三)违反规定对有关机构和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

(四)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金融机构违反本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地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区别不同情形,建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金融机构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二)取消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禁止其从事有关金融行业工作;

(三)责令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发现金融机构违反本规定的,应报告其上一级分支机构,由该分支机构按照前款规定进行处罚或提出建议。

第12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前辈、各位同事:

大家好!

金秋送爽,丹桂飘香!在这硕果累累、稻香阵阵的季节里,我们中国银行也迎来了了一个丰收的秋天。2004年,本行圆满完成财务重组;2005年,成功引进战略投资者。2006年6月 论构建和-谐创业文化价值体系

年中行历经风雨,再启新篇的航程里,和各位领导、各位前辈、各位同事一起交流如何弘扬企业文化,争做优秀员工,是我——卢春林,一个才进入中行工作3年的普通员工,最大的荣幸和最大的自豪!

众所周知,文化是一种精神力量,企业文化建设是立足自我,实现自我,积累财富,推进文明的过程。一个民族要发达、要振兴、要强大,就必须培育优秀的民族精神。一个企业要发展、要突破、要跨越,就必须培育优秀的企业文化。银行企业文化决定着银行的公众形象、社会定位及发展方向,在某种程度上说,银行企业文化建设决定了银行的竞争力,它是企业发展强劲的动力!

银行企业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贵在知,重在行。那么作为一名中行人,我们应该怎样去弘扬企业文化呢?那就是人人以实际行动为客户提供精品服务,人人以实际行动争做优秀员工。所谓“精品服务”:“精”,就是一种挑战自我、超越自我的积极心态,使服务真正体现个性化、人性化、差别化的服务特色;“品”就是创造产品的品牌、服务的品牌,使我们的服务步入品牌化、标准化、系统化服务的新阶段;服务,就是要通过我们每一个中行人的言行举止,体现我们的企业文化精神,体现出我们中行人“追求卓越”的服务理念,体现出一个有所作为的员工的人生理想和追求。记得曾有一位经济学家说过:“不管你的工作是怎样的卑微,你都当付之以艺术家的精神,当有十二分热忱。这样你就会从平庸卑微的境况中解脱出来,不再有劳碌辛苦的感觉,你就享受到成功的喜悦。”

每个人都怀揣着一个梦想,梦想是我们的希冀,它引领我们奋发进取,踏平坎坷,品味成功。三年以前,我就怀揣着梦想进入了中行,通过自己的勤奋努力,我很荣幸地成为了一名理财经理。理财经理的是一支新生力量,中行为理财经理提供了梦想的平台

2 近日,在昆明分行举行的2012年度实习员工培训中,党委委员、副行长黄岚到场为员工进行了主题为“做最好的银行 做最优秀的银行人”的精彩演讲,赢得了广大实习员工一阵又一阵的掌声。

昆明分行自2005年成立以来,一直保持着行领导为分行员工宣讲企业文化的优良传统。这次是黄副行长到昆任职以来,以行领导和老民生人的身份所做的第十次企业文化演讲。受分行党委班子的委托,在长达两个小时的演讲中,她以一个民生成长亲历者的身份,从企业文化的内涵、民生文化的精髓、民生十六年的奋斗史、发生在身边的小故事,深入浅出地娓娓道来,强调了民生的诚信文化、创新文化、人本文化,旁征博引企业先进文化的重大作用,强调了民生先进企业文化所带来的源动力,给听课人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演讲结束后,实习员工们意犹未尽,纷纷表示,这堂别开生面的企业文化课使他们对民生银行先进的企业文化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了解了民生银行十六年来的高速发展背后的源动力,充分理解了“民生家园”的含义,对“做最好的银行,做最优秀的银行人”的挑战有了充分的思想准备。

打造企业文化,是实现企业腾飞的关键,是企业常胜不衰的灵魂,是企业发展的不懈动力。昆明分行党委副书记林静然同志在上周末召开的2012年度经营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企业文化的重要性,指出“要通过打造企业文化凝聚团队、提升员工素质、促进业务发展,在全行营造出轻松和-谐的工作氛围”。在今后的发展中,昆明分行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企业文化建设,以企业文化的发展促进分行做大做强、做出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