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9 17:22:4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运管部门,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论文关键词:财务管理提高效益资金
新的税费改革政策出台以后.对公路运输管理部门而言,主要的经费来源取消了。对于运管机构而言,我们必须提供扩大内需,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财务管理探究,以提高财务管理的实际效益.保持运管部门的经济平稳快速发展。
一、现今运管部门财务工作的状况
(一)资金可用性降低
运管部门的经费使用形势明显严峻,运管费的取消带来了新的资金状况。虽然自2006年开始,运管的财政专户收入虽然明显增加,改变了收入紧张的状况,但是由于国家财政对运管事业单位管理较严格,运管部门收支两条线的财务预算一年比一年严。可现实状况是专户收人多,并不意味着核定支出也这么多.按规定的纳入资金远远比不上资金的支出额.支出范围与核定的支出水平有着实际情况的不符。
(二)对于资金预算要求明显提高
预算管理是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前瞻性地做好预见,进行可行性的资金运行方式,做到“先预算,后支出”的基本准则。如:财务收支预算、专项经费预算、办案经费补助预算等都要进行合理地预算,并形成详细具体的项目清单,报给上级主管部门之后,才能予以核拨和执行。
(三)部门管理关系复杂
现在的运管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这就导致了我们的预算:工作、收支审计、收费调整等工作的进行比较困难。同样的,财政部门的资金拨付、收费许可验证和即将开展的物流信息局等指令工作也不能够顺利开展。这种部门管理的横向复杂性.需要运管财务工作人员的沟通才能获得理解和支持,无疑地加大了财务工作外部环境的不利因素。
(四)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不健全
现在的财务管理对于审计工作不是很重视。有的部门甚至没有设鼍审计机构和人员,主要是有些领导认为审计是一种敌对关系,这样的主观认定使得审计丁作很难开展。当然.也包括一些人员因素,有些单位缺少适应审计工作的电算化人员。也就无法无法全面履行审计职责。这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监督制度缺乏的财务管理会直接导致管理效益的降低,使得许多资金问题得不到及时的发现和解决
二、如何提高运管部门财务管理效益
(一)加强财务管理。增收效益
在目前运管部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我们要开源节流.通过加强财务管理来提高收入.改变运管财务状况。如今.我们的经费由于过于吃紧,根本没有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改革。这样的恶性循环会导致设施简陋,装备落后,也就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资金的增收也就更为困难。在这样严峻的情况下,运管部门财务工作必须贯彻“以稳定保发展”的基础原则。①要严格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增收节支工作.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经费支出标准,让“制度增效益”。(在开支使用上,要大力压缩非必要性开支.严格遏制各单位在费用支出上互相攀比和为职工滥发钱物的现象。③在理财观念上,要进行全员的合理理财,定期公开财务报表,接受职工监督,通过增加资金使用透明度来鼓励职工自觉地节约一点一滴。总之,广泛地依靠集体的力量,广泛凝聚财力.统一于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以节约发展,紧密围绕增加交通运输发展效益这个中心节约资源。
(二)加强会计监督力度,打好基础
运管工作中财政部会计丁作是有一定的规范要求的。为了提高财务管理效益,我们的会计工作要对照检查,做好运管部门会计机构和人员的设置,对其职责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以了解财务具体工作的落实情况,对清查结果中不符合规定的,要加大监管力度.要求各单位采取相应措施改进。清查内容一般包括财务收支、会计信息质量、执行财经政策法规等情况。监督的最终目的是要以检查为手段,做到早发现、早分析、早纠正,早制定、早整改。同时。为了让财务人员更好的完成T作,还应改善会计人员的工作环境.以便更好地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三)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做好监督
“依法理财”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内部财务的自身监督,二是接受审计的监督。将两者完美地结合在一起就是要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审计制约。为了提高企业的防腐免疫力除了主动接受审计的监督外,还应有一定的内部审计制度进行随时的监督、整改。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会计法》明确了内部审计是对会计资料的监督、审查,是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的重要措施。运管部门的内审工作,要创新理念,完善考评体系和评价制度,由查错防弊向内部及时控制、及时分析评价的新理念转变。
(五)推进会计信息化,适应发展
近年来,我国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职能进一步增强,道路运输管理的体制改革也在不断深化和发展。但是,作为执法主体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却依然存在这多种问题。以创新和发展的思维来看,目前我国的道路运输管理体制,已经很难和当前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创新道路运输管理机制是顺应时展的唯一出路。
一、现行道路运输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部门上下之间“头轻脚重”造成政令不畅
现行道路运输管理体制从行业行政管理体系来看,部门上下之间显得“头轻脚重”,一副“小牛拉大车”之势。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路司三个内设处是我国最高道路运输管理决策机构、领导机关。这三个处室担负起了全国的道路运输宏观管理和政策指导、管理指导等职能,同时,要对全国运输市场的发展变化进行实时监测,并通过数据等分析、预测,进而根据相关资料、数据编制我国交通运输管理的近中长期发展规划。省级以下运输管理部门中,很多地方却又机构臃肿,人员冗杂,多人浮于事。尤其严重的是一些乡镇运管站,不仅运输车辆等装备严重落后于时展,而且道路状况落后,交通不畅、信息闭塞。大多数地区的处、所、站之间,各自的行政管理权分别由其本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行使,处、所、站之间只存在业务指导关系,不存在行政关系,这种特殊的体制,导致了政令不畅、人员冗杂的现象。
(二)运管队伍冗员过多,以罚代管的现象普遍存在
运管队伍冗员过多、重费轻管、以罚代管的现象普遍存在,这主要是由于运输管理部门的机构性质和经费来源所导致的。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的运输管理部门,都属于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由于没有财政拨款,因此运管费成为了这些部门的唯一经济来源。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运输管理部门所收取的运管费,使用范围涵盖了运管机构的所有开支,同时还要按照一定的比例上缴上一级运管部门。近年来,国家出台的对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帮扶及优惠政策,却往往多是侧重于减少或免除运管费,这些政策给经费来源本来就紧张的运管部门增加了压力,而随着退休人员的增多及新近员工的增多等,运管部门在经济上背负着沉重的包袱。
目前,我国很多的运输官路部门,特别是一些基层的运输管理部门,由于进人门槛低、进人渠道广等原有,造成了管理人员低学历、低能力、低素质的“三低”现象。同时,长期以来,很多地区的运输管理部门管理归化为当地政府部门,这些事业单位也往成为了一些政府或交通主管部门领导安排人员的好去处,这些“关系户”无论在学历还是在能力上都有运输管理工作的要求有着较大差距,以至于很多基层运输管理部门人满为患,真正能干事、会干事的人才却严重匮乏,由于人员不断增加,而整个运输费源却很难增加,为了保证单位的正常运转,就催生了“以罚代管”、“重费轻管”等现象,导致社会怨言,影响了运输管理部门的社会形象。
(三)运输管理全国统一管理的大格局
目前,我国的运输管理往往各地各自为政,缺乏全国统一管理的大格局,道路运输管理主要依靠地方性法律法规和地方部门自定的规章制度。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现跨地区的道路运输违法事故,往往因为不同地区的法规政策不统一而出现处罚“打架”现象。另外,即便是同一行政区域内的道路客、货运输,也同样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不统一、不协调的情况。这些不统一、不协调的情况主要表现为:在处罚执行标准上的不统一,会出现同一费种有不同的收费标准,同一违法行为有不同的处罚额度;在营运证年审时间上的不统一,会出现该地区还未进行营运证年审而另一些地区已在查验营运证是否年审。这不统一、不协调的情况会对道路运输经营者带来极大不便,引起他们的怨言和误解。另外,不同地区的运输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着装没有统一,会让运输经营者产生误解和误会,既缺乏严肃性,又在不同程度上破坏了运输管理部门的形象。
二、道路运输管理体制的创新与发展
基于以上问题和产生问题的原因,道路运输行业要实现科学、健康、长远发展,酒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实际、狠抓落实,以创新思维来科学谋划。
(一)加快体制创新,推进身份置换
运输管理部门应该以权责一致为基本原则,积极调整运输管理的职责权限,同时要加强交通行政管理体系的法制建设,完善交通行政管理运行机制。要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科学发展观运用到道路运输管理工作中去,强化运输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能,突出管理,淡化罚款行为。要加强对当地运输市场的宏观调控,并根据实际制定合理的运输行业管理发展规划。加强部省之间的互动和合作,逐步打造步调一致的道路运输管理大格局,促进交通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当今道路运输市场跨区域特性凸显的情况下,为加强对道路运输市场的宏观调控,真正实现运管部门的服务职能,运管部门应实行垂直管理(若难以实现全面“直管”,至少要在地市以下实行)。同时,作为县级运管所派出机构的乡(镇)运管站已无存在必要,理应退出历史舞台。
(二)创新道路运输管理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1 现行运输管理体制缺“效”
第一,人员编制不规范,机构性质不统一,我们主要以我市为例来谈,按照交通部对运管机构每百台车定一人、每百站(场)定三人的设想,运管队伍应是一支精干高效的队伍。但由于我市的交管所都分属地方政府管理,而市运管局对区交管所无人事权属关系,导致区运管机构的人员与业务出现不平衡现象,存在“管事不管人,管人不管事”等诸多问题,甚至出现个别运管人员素质低、业务能力差、服务意识淡薄等现象。另外,我市各区县运管所的建制不规范统一,多为科级建制、甚至还有股级建制。科级单位要负责一个区的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和指导,还要对运输市场的发展变化进行分析预测,其实际能量实在有限,很多运管所都有“小牛拉大车”的感觉,难免在道路运输管理中存在着缺位问题,平日里往往疲于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处置各种道路营运纠纷,很难静下心来思考辖区道路运输行业的发展问题。
第二,执法分离后弊端日益显现我市于06年成立了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在主城区实行了行政审批管权与执法处罚权分离,这种改革避免了执法部门间的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等现象,加强了相互监督,提升了交通形象。但作为道路运输行业的许可管理部门缺失了执法权,或者说执法权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就像失去了“一只手”一样,在行使管理权的时候有时出现尴尬和不到位的情况。如对辖区维修企业超范围经营的治理上,没有了执法权,不能对其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及时、有效地处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第三,职权责任不明确。从对外来讲,运管部门所担当的职责是对道路客运、货运经营,站经营、机动车辆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的管理,具体行使着法律赋予的对以上行为的行政许可、行政管理、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职权,并在某种意义上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但这些管理职权实际被公安、建设、农机等部门所肢解,因而在管理职责上存在着重叠现象。如我区在进行的农村客运投放工作上,要与区属很多部门进行接洽,在参与类似的地方交通规划建设上存在一定的难度。从内部来说,市和区级的运管机构权责关系不明确,区交管所对客运企业及营运线路仅有初审权,而又要对本辖区的客运企业进行管理,而有终审权的市运管局对客运企业又没有直接参与管理,出现了“审批的不管理”、“管理的不审批”的局面,一旦发生线路纠纷,由于区交管所缺乏解决问题的有效手段,所以导致纠纷升级,很容易演变成集体上访、甚至堵塞交通和罢运的现象,对社会稳定造成极坏的影响。以上因素导致在运输管理工作中,权、责、利不够明确,运管部门缺乏手段,对运输矛盾纠纷的处理不够及时等,工作难以实现高效率。
一、工作目标
本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部门联动、加强监管、综合整治”的工作思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查处客运班车、出租汽车违章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违法现象,规范客运车辆经营行为,维护客运市场经营秩序,创建“和谐”、“平安”,打造经营规范、服务优质、安全有序的客运市场体系。
二、整治的内容
(一)整治重点
1.严把“三关一监督”。
2.客运班车不按核定线路行驶、站外上下客、不按规定悬挂线路标志牌等。
3.出租汽车存在不按计价器显示收费、拒载、倒客、甩客、车容车貌、仪容不整、服务质量等问题。
4.未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的非法营运车辆。
(二)整治重点路段与重点区域
国道、北路、路、环湾大道(段)、汽车北站、机场、火车站、路转盘、收费站、立交桥庄入口处等各大商场、医院及大型居民小区门口等区域周边。
三、职责分工
1.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不符合许可条件特别是安全生产不符合要求的客运企业,严禁进入道路客运市场。
责任部门:运管处
2.严把客运驾驶员资格关。对所有客运车辆驾驶员要进行安全、救护等知识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责任部门:运管处
3.严把营运车辆技术关,对不符合技术标准的客运车辆严禁上路经营。
责任部门:运管处
4.加强客运企业监管,规范经营行为。督促客运企业经常开展集中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责任部门:客运所
5.严厉打击国道(南起国道桃林收费口,北至界)及周边非法营运现象,查处客运车辆站外上下客等违章行为。
责任部门:客运所
6.加大机场出租汽车管理力度,严查机场出租车拒载、乱收费、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宰客、甩客、出租车车容车貌不整、驾驶员营运中不文明及扰乱机场客运秩序等各种违规违章行为,严厉打击机场客运“黑车”,为旅客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责任部门:客运处
7.规范汽车北站及其周边客运车辆的经营秩序。加强对进站车辆、人员检查,确保“三不进站”和“五不出站”,落实安全监督、检查措施到位,保障汽车北站的旅客运输工作安全、高效、优质、畅通。加大汽车北站周边客运秩序整治力度,要求客运车辆进站经营,查处客运班车倒客、甩客、站外上下客、不按规定班次、线路行驶和“黑班”、“黑线”等违章车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的出租和其他不法车辆,规范出租汽车客运秩序。
责任部门:驻站办
8.严厉打击路、环湾大道(段)、北路(南至路,北至路)、大转盘周边、火车站周边、收费口及春雨小学周边等主要交通干线和区域客运车辆违章经营现象,查处客运车辆站外上下客等违章行为。
责任部门:稽查大队
9.严厉打击城区商场、医院及大型居民小区门口及街道驻地(街道除外)等区域周边非法营运现象,规范出租汽车经营秩序。
责任部门:运管处牵头,街道交管所参与
10.协调公安部门、区城建规划局、区执法局对汽车北站、火车站、路转盘、收费站、国道与路交叉口等各大商场、医院及大型居民小区门口等区域周边设置禁停标志、出租汽车停靠区、公交车专用道等标志牌,并对社会车辆进行清理。
责任部门:运管处
四、组织领导
成立客运市场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各执法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运管处,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客运市场综合整治。
五、工作措施
1.机场客运处、稽查大队、客运所、驻站办等执法单位要坚持每天(包括公休日、节假日,采用弹性工作制、轮休制等工作方式)在各自责任区进行执法检查。
2.各执法单位对扣押的《道路运输证》、线路标志牌,不能自行处罚的,要在十日内报送运管处。运管处要结合实际做以下处理:属汽车北站进站营运的违章车辆,要及时通知汽车北站做相应处理;不进站营运的违章车辆,抄送市运管局相关部门作相应处理,
3.由运管处牵头,街道交管所参与,每月不少于2次,集中对其他区域的客运市场进行综合整治。
3.各执法单位每月底前,将客运市场整治情况通过网报送运管处,由运管处统一汇总,便于及时调度工作。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搞好客运市场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合理安排,按照各自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保证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2.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合作,对特殊区域采取联合执法的形式进行集中整治。
3.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安全执法。各单位在查处违法车辆时要做到:事实确凿,证据充分,程序合法,笔录清晰,行为文明。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货物运输服务业的管理,维护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合法经营,保障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道路货物运输服务业(以下简称货运服务业,是指服务于道路货物运输的各项经营活动)主要包括:
(一)受理货物托运、联托运、货物配载、货运信息等货物运输受理业务方面的经营活动;
(二)货物仓储、理货、中转、包装等货物运输辅助业务方面的经营活动;
(三)交通物流及其它货运服务方面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凡在我国境内从事货运服务经营活动和管理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道路运输服务行业管理,各级地方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服务行业管理。具体管理工作由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关(以下简称运管机关)负责。
第五条货运服务业在交通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下,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多家经营、公平竞争的原则,根据当地商品市场发展的需要,以及货运市场建设的情况,制订规划,建立网络,加强调控,促进发展。
第二章审批
第六条凡经营货运服务业,须向当地县(含县,下同)以上运管机关提出申请,办理开业手续,取得经营资格,依法经营。
第七条申请经营货运服务业者,必须符合交通部颁发的《道路运输服务业户开业技术经济条件(试行)》的规定。
第八条申请者在申请时须向运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单位申办凭乡镇以上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证明、个人申办凭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乡镇以上政府证明;
(二)申请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三)资金信用证明或资产评估机构的验资证明;
(四)经营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期一年以上的租赁证明(复印件)。
第九条开业审批程序
(一)申请者持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文件,向经营所在地县以上运管机关提出申请,填报《道路货物运输服务业开业申请表》;
(二)运管机关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其申请要求和可行性报告作出书面答复,符合条件者准予进行开业筹备工作;
(三)筹备工作完成后,报经运管机关审查,合格者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四)申请者持《许可证》到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五)经营业主或主管业务人员须经运管机关进行业务培训,取得上岗证书;
(六)完成上述程序后,申请者向当地运管机关申领运输单证,及向工商部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方可正式开业。
第十条申办交通物流业务,经县、地(市)级运管机关审核后,报省级运管机关审批。
组建省际或中外合资合作货运服务企业,需经地方交通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后,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报交通部审批。
第十一条货运配载线路专营审批
经营者固定受理、配载同一起运和到达地的货物,为货运配载线路专营。从事货运配载线路专营须向运管机关提出特别申请,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者向经营所在地县以上运管机关提交货运配载线路专营开行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填报专营线路申请表,经审核同意后,由运管机关在《许可证》上加盖《货运配载线路专营章》,并在核定专营线路起讫两地的经营站点,核发线路专营标志。
(二)县(市)内线路,由县(市)运管机关审批;跨县(市)线路,由县(市)运管机关审核后,报地(市)运管机关审批;跨地(市)及跨省市线路,经县地二级审核后报省级运管机关审批。国际专营线路,经省级运管机关审核后,报交通部审批。经批准的货运专营线路批文要报送到达地运管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变更审批
已开业的运输业户及货运服务业户,需作扩大经营范围或合并、分立、迁移、改变服务项目等变更时,按以下规定办理手续:
(一)运输业户增设新的货运服务项目,或对外开放,向社会车辆提供货运报务(含社会车辆挂靠经营),须由经营业户向当地运管机关填报新增经营项目申请表,经同意后,在原《许可证》上注明新增的经营项目。
(二)经营业户分为二个以上同类业务或不同业务的货运服务业户,须由原经营业户按开业审批规定,重新办理开业审批手续,经运管机关审核批准后,收回原《许可证》,核发新证。
(三)经营业户迁移新址,应提前30天向原审批运管机关申请,当地运管机关对新址审核批准后,书面通知迁址并公告。
(四)经营业户改变服务项目,需按开业审批手续,重新审核新服务项目的经营资格,经批准后,交回原《许可证》,核发新证。
第十三条异地经营审批
经营业户在非注册地设立分支机构从事经营活动,持注册地县级以上运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向异地县以上运管机关提出申请,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四条歇业、停业
经营业户歇业、停业须提前30天向原开业审批运管机关提出申请,并在事前将受理的货物全部发送或交接完毕,结清来往帐目,上交所领单证和票据,并向社会公告。歇业者将《许可证》上交发证运管机关保存;停业者提交债权债务清理证明,经原审批机关同意,缴销《许可证》,关闭经营场所。
第三章受理业务
第十五条货运受理是指为货主代办运输手续、代提代送货物,为车主组织货源、代办运输业务等货运服务经营活动。各种受理货物托运、联托运、货物配载等均属货运受理。货运受理业户经运管机关批准可兼营货运辅助业务的仓储、理货、中转、包装等经营项目。
单纯为车主和货主提供车货信息或货运咨询服务的货运信息中心、货运咨询中心等,是货运受理的组成部分,兼营其它货运服务项目,作为扩大经营范围,须按本办法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货运受理业户在受理货物时须做到:
(一)按《汽车货物运输规则》与托运人办妥委托手续,代办业务时,小批量的零星货物要填写货物运单,大宗货物和长期固定货源要与货主签订运输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二)查验货物,保证运单与货物一致,货物包装完好,对限运货物、危险货物等要查验有关证明,符合规定。
第十七条货运受理业户在配载时须做到:
(一)与承运业户签订合同,办理货运承运手续,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二)为空驶车辆配载时,要验明车主身份,各项证件必须齐全有效,车辆符合技术要求,对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须经当地运管机关根据规定,办理临时营运手续后,方可承运货物。
(三)按车辆标记吨位配载,不得超高、超宽、超长,集零为整货物配载必须在同一线路,同时不得混装危险货物;
(四)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和抢险、救灾等紧急物资,应优先发运;
(五)货物装卸时,要与承运人清点货物,办好交接手续,注明运输要求事项。
第十八条货运受理业户在提供货运信息和咨询服务业务时须做到:
(一)提供信息准确及时;
(二)货运咨询必须依据国家现行法规,提供资料可靠;
(三)信息服务必须坚持自愿原则。
第十九条承运人要按受理业户注明的货物运输注意事项和要求,将货物及时、安全送达目的地或收货人,办清交接手续,并将运单回执联寄回货物受理业户。
当发生货运质量责任事故,需承运人赔偿时,托运人可向货运受理业户提出,受理业户查清确属承运人责任后,先行赔偿,然后再向实际承运人追偿。
信息服务经营者因提供信息失误造成车辆空驶、货物延滞等经济损失,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辅助业务
第二十条货运辅助服务是指为货物运输过程配套服务的仓储、理货、中转、包装等货运服务经营活动。
第二十一条从事仓储服务的业户须做到:
(一)按货主或其人的要求以及货物的性质分类存储。
(二)危险货物必须专库存储,不得与普通货物同库混存;危险货物仓库四周必须设置安全隔离带;仓库管理人员须经运管机关专业培训,取得岗位证书。
(三)仓库面积小于20O平方米,以及库房设置在居民区的业户,只能从事普通货物的存储业务,不得从事危险货物及其它特种货物的存储。
第二十二条从事理货服务的业户须做到:
(一)按装货单或载货清单等货运单证的记载作业;
(二)分清货物标记、核点件数、整理货物、合理装载,对到达货物要按要求分类进库存放;
(三)作业完毕,要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三条从事中转服务的业户须做到:
(一)与委托中转的业务单位签订合同,按合同规定代办中转;
(二)按货物到达的先后次序,及时中转发运,造成货物积压延滞,按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三)负责向货方和发运、到达站通报中转情况。
第二十四条从事包装服务的业户须做到:
(一)按货主或其人的要求作业;
(二)包装物和包装技术、质量要符合运输要求,经包装后的货物因包装不善而造成损失的要负责赔偿;
(三)货物装车后按商定方法作业,捆扎固定。
第五章交通物流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交通物流是指货物在道路上进行位移全过程的运输活动和各类服务的总称。交通物流是综合性经营项目,经营业户应具有运输、货物受理和货运辅助的各项业务能力,要有相应的场站设施和各种专用设备。从事交通物流的业户在经营中应遵守本办法第三、四章的各项规定,同时遵守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从事搬家运输服务的业户,应配备必要的车辆和搬运工具,办理开业手续,规范服务行为。
第二十七条从事货运车辆租赁的业户,须经运管机关批准,办理开业手续,其车辆必须符合技术要求,办理《道路运输证》,建立车辆档案,制定检验制度,保证安全运行。运输单证的领取和交通规费的缴纳,由租赁业户负责。
第六章运价和单证
第二十八条货运服务业户要遵守国家价格规定,在经营场所内张挂服务项目价格表,做到明码标价,按价收费。
第二十九条货运服务业户须使用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货运单证和票据。车辆装载货物后,经营业户必须填发货运单证和票据。
第三十条货运受理业户为运输车辆配载后,结付给承运人的运费,不得低于运费实际收入的70%。
第三十一条货运服务业户须按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填报统计报表,缴纳运输管理费。
第三十二条货运服务业户不得欺行霸市、垄断货源、转包经营、强行代办业务、转让运输单证。
第七章罚则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由运管机关按下列各项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一)未经批准,擅自开业,无证经营的,责令其停业关闭,没收全部非法收入,并处非法收入二至三倍罚款;
(二)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经营项目或经营范围的,责令其停业整顿,补办手续,没收全部非法收入,并处非法收入一至二倍罚款;
(三)在经营活动中,不遵守本办法第三、四、五、六章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业整顿、取消经营资格的处罚,并处200—5000元罚款;
(四)违反道路运输的其它有关规定,按《道路运输违章处罚暂行规定》(交通部23号令)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运管机关决定,并出具书面处罚通知。
罚款不得以货物抵押。被责令停业的业户所受理的货物,必须归还货主,尚未运输的应退付全部运费。无法交付的货物由作出处罚的运管机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运管机关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运管机关的上一级运管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运管机关应当在30日内给予答复;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
论文关键词: 道路运输 管理 问题 措施
论文摘 要:自改革开放以来,道路运输已迅速成长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基础性作用的地面运输方式。我国的道路运输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在道路运输管理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探讨并给出了相应的应对措施。
1 我国道路运输管路存在的问题
现在,我国运管机构沿用“市、区分级负责”的传统管理体制。但随着市场经济的成熟和交通运输业的快速发展,这种体制的弊端也显露出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运管机构职能的发挥。
1.1 现行运输管理体制缺“效”
第一,人员编制不规范,机构性质不统一,我们主要以我市为例来谈,按照交通部对运管机构每百台车定一人、每百站(场)定三人的设想,运管队伍应是一支精干高效的队伍。但由于我市的交管所都分属地方政府管理,而市运管局对区交管所无人事权属关系,导致区运管机构的人员与业务出现不平衡现象,存在“管事不管人,管人不管事”等诸多问题,甚至出现个别运管人员素质低、业务能力差、服务意识淡薄等现象。另外,我市各区县运管所的建制不规范统一,多为科级建制、甚至还有股级建制。科级单位要负责一个区的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和指导,还要对运输市场的发展变化进行分析预测,其实际能量实在有限,很多运管所都有“小牛拉大车”的感觉,难免在道路运输管理中存在着缺位问题,平日里往往疲于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处置各种道路营运纠纷,很难静下心来思考辖区道路运输行业的发展问题。第二,执法分离后弊端日益显现我市于06年成立了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在主城区实行了行政审批管权与执法处罚权分离,这种改革避免了执法部门间的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等现象,加强了相互监督,提升了交通形象。但作为道路运输行业的许可管理部门缺失了执法权,或者说执法权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就像失去了“一只手”一样,在行使管理权的时候有时出现尴尬和不到位的情况。如对辖区维修企业超范围经营的治理上,没有了执法权,不能对其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及时、有效地处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第三,职权责任不明确。从对外来讲,运管部门所担当的职责是对道路客运、货运经营,站经营、机动车辆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的管理,具体行使着法律赋予的对以上行为的行政许可、行政管理、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职权,并在某种意义上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但这些管理职权实际被公安、建设、农机等部门所肢解,因而在管理职责上存在着重叠现象。如我区在进行的农村客运投放工作上,要与区属很多部门进行接洽,在参与类似的地方交通规划建设上存在一定的难度。从内部来说,市和区级的运管机构权责关系不明确,区交管所对客运企业及营运线路仅有初审权,而又要对本辖区的客运企业进行管理,而有终审权的市运管局对客运企业又没有直接参与管理,出现了“审批的不管理”、“管理的不审批”的局面,一旦发生线路纠纷,由于区交管所缺乏解决问题的有效手段,所以导致纠纷升级,很容易演变成集体上访、甚至堵塞交通和罢运的现象,对社会稳定造成极坏的影响。以上因素导致在运输管理工作中,权、责、利不够明确,运管部门缺乏手段,对运输矛盾纠纷的处理不够及时等,工作难以实现高效率。
1.2 营运公司管理缺“责”
第一,经济意识过强,社会责任意识薄弱。就目前而言,我国客运市场普遍存在“乘客叫差、驾驶员叫累、承包者叫苦”的现象。究其原因,部分营运公司为追求垄断利润,为争取营运指标,不考虑任何社会责任,不惜公司形象和代价,甚至有意制造事端,以此作为向政府部门换取线路或指标的筹码,一旦得逞后,即刻转变目标,将资金风险、安全风险转嫁给承包者,根本不会在社会责任的承担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上下功夫。第二,管理松散,对驾驶员制约性差。交通行业是一个城市的窗口行业,代表着城市的文明程度。驾驶员言语不文明,着装不雅、不遵守交通规则等现象极大地影响了外界对重庆的评价和认识,尤其是在出租车和客车表现尤为突出,公司对驾驶员的管理只重经济效益,不重服务质量,缺乏经常性的沟通。货运公司大都采取挂靠的经营模式,公司只要收取了管理费,对驾驶员的其他行为根本不做任何要求,货运行业驾驶员的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1.3 解决我国道路管理问题的具体措施
(1)加快运管机构编制体制改革步伐。
在我国的新疆运管机构全部纳入了公务员管理,江苏、山西和陕西等省市也在积极探索运管部门的机构体制改革。云南省的主要做法是:一是积极主动争取省交通厅、省人事厅、省编委办公室等部门的支持,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纳入公务员管理;二是采取清理编制、严格控制人事调动、经费控制等措施推进机构改革;三是对新增录用运管工作人员提出“从严控制,逢进必考”的原则,按年度增人计划,严格执行《国家公务员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新增录用运管工作人员。
(2)加大监管力度,发挥市场调节功能。
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有力措施,应对市场变化,维护市场稳定。进一步加强对运输市场特别是出租汽车市场的监督管理,对无照经营的车辆要进行彻底清理。通过整治“黑车”,规范市场秩序,为合法运营的出租车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积极探索和研究各类运输市场主体的准入、退出及日常监管的办法和机制。建议出租车经营推行市场化,首先,要放开出租车行业的特许经营权,让经营权真正成为商品,这样做只是减少了政府批指标的权力,把政府不该管的事,放给了市场;其次,在行业内部应建立起竞争机制,奖优罚劣。
(3)明确权责关系,充分发挥区县运管机构职能。
一是应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调整职责权限,明确市、区级运管机构的权利和责任,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杜绝“好处大家抢,麻烦大家让”的不负责现象。二是明确区运管机构在区里的职责,以便更好的参加地方交通规划及建设。另外,尽可能实行着装标示上的统一,维护运管部门的威信,现在的运管机构“卸装”上门指导检查工作,很容易产生误会和误解,有形无形地破坏了运政管理部门的形象。
(4)建立和完善客运市场准入、监管和退出机制,规范客运市场管理。
在市场准入上,深化客运班线管理改革,全面推行客运线路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通过招投标,公开、公正、公平选择经营者,实行公司化经营模式,从源头上规范客运经营,提高行车安全保障系数和服务质量。在市场监管上,一是要大力推行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制。对客运企业的经营行为、诚实信用、安全生产、服务质量进行年度质量信誉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作出相应处理。对违法经营活动和公司蓄意制造不稳定事件,非法堵塞交通等行为要坚决打击,决不手软。二是积极推行安全行车和服务质量承诺合同制,各客运企业新增班线、新增车辆以及车辆更新要作出以服务质量为主的相关承诺,层层签订安全行车和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在市场退出上,积极推行客运线路经营期限制,废除客运线路终身制。运管部门要根据客运线路的流量、投入运力的价格和效益情况合理确定客运线路经营期限。经营期满后,运管部门根据经营者在经营期限内规范经营和服务质量情况确定其能否继续经营,切实解决客运市场“只进难出”老大难问题,做到有进有出,有序发展。
(5)创建道路运输企业品牌。
第一,加强管理者品牌意识。运输企业要不要创建自己的品牌关键在于管理者的有没有品牌意识。管理者没有品牌意识,就不可能打造出运输企业自己的品牌。因此管理者要加强品牌意识,注重做好品牌创建的策划,建立品牌创建组织,制订品牌创建规划,落实品牌创建责任,推进品牌创建,强化品牌管理和维护工作。第二,加强员工的培训教育。任何品牌的创建都离不开单位员工,道路运输企业品牌的创建同样对员工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道路运输企业可以通过对员工进行有计划地培训,有组织地练兵,有目的地比武,来提高员工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通过持之以恒和潜移默化地教育和星级服务制考核等来增强员工的文明、优质、诚信服务意识。努力发现和培养员工中的先进典型,并逐步培育成企业的品牌。第三,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安全是道路运输企业的生命线,要通过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充分利用GPS卫星定位、行车记录仪、电子巡更、电子监控、危险品检查仪等科技设施加强安管,加强车辆人员的资质管理,提高安管人员素质,加强安全隐患检查整改,大力弘扬安全文化,努力营造安全氛围。第四,加强企业品牌的管理。要对企业品牌有计划地进行宣传、推广和维护。形成一套管理制度和体系,通过举办各种竞赛、创建、评比等活动进行品牌提升,借助竞赛、促销等营销手段进行品牌推广,充分利用简报、板报、条幅、橱窗、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品牌创建氛围,不断提高顾客的知晓度和认知率。
(6)加强道路运输企业的文化建设。
第一,企业领导要把企业文化建设当成一件大事来做企业领导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把企业文化建设当成一件大事来做、来干。以真抓实干、率先垂范的作风,做企业文化建设的实践者、组织者和推动者。要率先学习理解企业文化理论,认真学习新知识、新理论、新信息,以科学理论、现代管理和文化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企业文化建设的“传教士”,承担领导企业文化建设的职责,做企业文化建设的第一设计者、第一宣传者、第一实践者。通过自身的行动,从基础抓起,结合岗位规范、职责,在日常行为规范上下功夫,在职工普遍接受上下功夫,进行潜移默化的养成教育,塑造优秀的车站文化、班组文化,使企业的价值观、经营理念进车站、入班组、到人头。第二,企业职工要加强自己的主体意识,强烈的自主意识。企业职工要以企业为家、以主人的姿态全面地投入到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去,为企业的兴旺发达出谋划策,为企业的跨越式发展奉献力量,与企业拧成一股绳,与企业结成命运共同体,同呼吸,同进退。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企业职工要以对国家、社会、旅客高度负责的精神,尽职尽责,忘我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要以方便快捷、安全舒适、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赢得旅客的满意和社会的认同。真诚的敬业精神。企业职工要热爱工作,勤劳肯干,甘于奉献,勇于担当。在业务上要千锤百炼,精益求精,在工作中恪守职业道德,真诚待人,热情服务,让旅客“走好、走了”。热爱集体的团队精神。企业职工要继承、发扬中华传统美德和集体主义精神,将个人与群体紧紧地连在一起,和谐共处,携手并肩,团结一心,勇于奋进。
2 结语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道路运输乃至整个交通运输体系都得到了空前的快速发展。道路运输因其具有灵活机动的特点,而成为人们最早采用且应用最普遍的运输方式。随着道路运输工具的发展、道路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和运输需求结构的变化,道路交通已成为区域间的主要运输方式之一,人类社会已经形成了以道路运输为主体的新的运输大动脉。道路运输的快速发展与道路运输的管理是息息相关的,只有道路运输管理的好、管理到位,才能保证道路运输市场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杨晓光等.城市道路交通设计指南[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
[2]毛德维.我国道路运输问题与管理对策研究[D].硕士论文,2004.
【关键词】道路运输 管理职能 职能转变
从建国以来到今天的大部制改革,道路运输管理(以下简称“运管”)职能随着道路运输业的发展而发展,运管职能的转变是为道路运输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服务,顺应大部制改革的需要。
一、运管职能的历史沿革
随着我国道路运输业的快速发展,道路运输管理职能也随之不断变化。从建国至今,我国道路运输管理职能的转变大体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一)建国到改革开放前。
1949年至1978年,在这一时期,我国经济上的基本特征就是单一的所有制和计划经济体制,与之相适应的就是全能型政府职能体系。所以在这种体制下,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运输生产单位进行直接管理,直接行使管理职能,管理方式表现为对运输生产和运输企业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等。
(二)改革开放到《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前。
改革开放后,国民经济得到了较快的发展,相比之下,运力难以满足运需。为了解决运输难、出行难等问题,1985年,原交通部提出了“三个一起干、三个一起上的政策。该政策的出台打破了原有国营垄断的局面,我国道路运输行业便出现了个体经营户和私营企业等,以满足运输需求对运力的要求。1987年4月原交通部出台了《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工作条例》,该条例规定,在各级交通主管部门下设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职能机构,并行使道路运输管理职能。
(三)《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后。
2004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道路运输条例》,该条例规定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所以由运管机构直接行使管理职能。这一时期职能转变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在成品油价格与税费改革前,运管在行使原有职能的基础上,主要履行其规费征收职能;二是成品油价格与税费改革后,新增加了对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城市地铁和轨道交通、汽车租赁、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发展现代物流的指导职能,取消了规费征收职能。
二、运管职能转变的原因
运管机构的职能处于动态的变化之中,所谓运管职能转变是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职能外延的一种变动,其转变的原因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外部环境。
1.经济环境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使我国原有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确定的道路运输管理职能,已不能适应目前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运输市场的开放,运力供求矛盾得到了缓解,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职能由计划管理向宏观调控转变。
2.政治法律环境
为了道路运输业的快速健康发展,2004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并在该条例规中定了运管的职能;2009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家办发[2009]18号了《交通运输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该规定进一步扩大了运管职能范围。最终形成以《道条》为龙头、部颁规章为基础、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为补充的法制体系。
3.国际环境
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展,为道路运输业的国际化发展提供了机遇和条件。随之加入WTO后,国内道路运输市场进一步对外开发,加之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我国道路运输业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压力,所以必须要打破原有单一、封闭的管理方式,以适应道路运输国际化发展趋势。
(二)行政系统内部环境。
1.2008年政府机构大部制改革的核心是调整和转变政府职能,目的是为了解决政府部门机构重叠、职权交叉、政出多门的矛盾,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运管机构中严重存在人员超编、机构膨胀和职能交叉等问题,这就要求运管机构转变其职能,顺应大部制改革的核心,从而适应运管机构事业单位改革的需要。
2.2009年成品油价格与税费改革,对运管职能转变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在改革前,运管主要致力于规费征收,把收取费用作为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而其他职能相对比较弱化。改革后,运管的行政征收职能被取消了,这使运管机构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履行市场监管、安全管理、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等职能。
三、运管职能转变的重点
(一)职能范围的转变:增减的职能。
大部制改革和燃油税费的实施促使运管职能发生重大变化。运管机构在依法履行原有职能的基础上,增加了对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城市地铁和轨道交通、汽车租赁、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发展现代物流的指导职能;同时成品油价格与税费改革后,取消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行政征收职能,使运管职能随着道路运输的发展而不断的充实和完善。
(二)职能重心的转变。
1.淡化的职能
《道条》规定运管机构具有依法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客货运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的管理职能。从而得知运管原有职能着重管行业,而随着道路运输业的发展,原有着重管行业的职能不断弱化,其倾向于履行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
2.强化的职能
运管机构注重强化市场监管职能,严格市场准入,打击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强化公共服务职能,为道路运输业的发展,提供各种设施设备;突出社会管理职能,以协调各方利益,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后注重和强化安全管理职能,保障人、财、物的安全,才能保证道路运输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三)管理方式的转变。
着力转变运管职能,创新管理方式,打破传统僵硬、单一、强制的管理方式,引进非强制性的管理方式,如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行政规划、行政给付等权利色彩较淡和强制性较弱的方式,最终实现“管理型”向“管理服务型”的转变。
参考文献:
关键字:水库(电站)、安全生产、规范化
Abstract: In order to further implement the reservoir power station safety in production main responsibility, strengthen production safety grassroots work, to improve the standardization production safety of the water industry management level, through the safe production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improvement and planning of prod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To strengthen the standardization of construction of reservoir power pla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to promote the city's reservoir power plant safety in production actively guide!Key words: Reservoir (station), production safety, standardization
中图分类号:TV69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按照金华市2010年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浙江省金华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水库电站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自2009年2月以来,就着手开展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工作,并会同安监等部门,多次深入市本级各水管单位调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究讨论水库电站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的有关考核标准,制订了《金华市水库(电站)运管单位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考评细则(试行)》。水库电站安全生产建设,是我国深化建设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重要举措之一。通过开展水库电站安全生产规划化建设,着力解决安全设备和保护措施不完善,安全教育制度不落实,运管人员安全意识不强,以提升我市水库安全管理水平!
首先,为了保证水库电站的安全生产可以规范化,我市应该在全市的范围之内积极开展并推进安全生产的规范化建设工作,从而能够进一步的促进全市的水库和电站的运管单位都能够积极的投入到安全生产的规范化建设之中,提高了其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在今年,我市开展的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重点以及难点的范围,就是全金华市的大中型水库以及所属的电站、总装机2000千瓦以及以上的电站。
2010年,在水库电站安全生产规划中,金华市具体采取以下方法来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行动,深入调查,了解情况。水库电站的主管部门要对安全生产规划进行大范围的宣传,让每一个工作者都要了解到,要深入了解到本管理范围内的问题及制度规划工作方案。并将目标任务上报。
第二阶段:对具体问题做出具体的指导方案。采取督促监督的办法。水库、电站要对所属的水库电站运管单位到实地进行具体的指导,并组织学习讲解工作,认真领会《金华市水库(电站)运管单位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考评细则(试行)》的要求,按照其内容进行细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所属水库、电站要不断的进行督促,和不定期的检查工作。
第三阶段:综合考评验收,做出评比。按照《金华市水库(电站)运管单位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考评细则(试行)》的要求进行考评。
其中,这样的活动考评验收工作是由金华市各县(市、区)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各地的安监部门组织的。而今年,可以先在我市大中型的水库以及所属的电站、总装2000千瓦以及以上的电站组织并且开展规范化的建设试点考评验收。按照《金华市水库(电站)运管单位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考评细则(试行)》,只要是其中的考核得分认定在750分以上的单位、个人,我市的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安监部门授予“安全生产规范化单位”的荣誉称号;而其中的考核得分认定在850分以上的单位、个人,在县(市、区)考评的基础上按程序经市水利局初审后可以向金华市安委办申报市级的“安全生产规范化单位”。
我市水库电站运管单位的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的考评主要是包括以下几个项目,第一是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以及人员要求,满分为120分;第二是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满分为170分;第三是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满分是140分;第四十设施要求,满分是100分;第五是,机电设备、金属结构、消防(器材)和油气水系统要求,满分是160分。此外,评估项目还包括作业场所与职业卫生,满分是80分;安全生产投入,包括90分;事故预防与处理。满分是100分;承发包(外包)与租赁管理,满分是40分。此次总共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评估总分是1000分。通过考评验证制度可以规范我市水库电站运管单位的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以上就是金华市2010年水库、电站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活动的工作步骤。
此外,开展水库电站安全生产规范化的建设活动中各地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进一步强化抓好安全生产是最大的民生,抓好安全生产是最好的政绩的理念,切实增强水利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正确把握水利安全生产的特点规律,提高领导组织驾驭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水利中心工作,牢牢抓住水库、电站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这一有效载体,层层落实责任,处理好经济效益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做到“两手抓”、“两手硬”,进一步夯实水利安全生产基础,坚决杜绝重特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保障水库、电站安全运行。要紧紧抓住当前水利改革发展的历史机遇,做到领导要重视,责任要到位;要求要明确,措施要到位;管理要强化,奖惩要到位,全面推进水库电站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认识加强对安全生产规划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规划的领导,把它作为加强安全生产的基层工作,强化主体责任制度。
另外,对于金华市而言,开展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对今后水库管理的意义。金华市通过开展水库、电站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活动,可以进一步的落实好水库、电站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完善和规范了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加大了安全生产的制度化水平,使得水库、电站的安全生产能得到相应的规范化,还可有利于解决水库、电站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以及安全教育制度和运管人员的安全防患意识、安全应急处置意识以及安全应急的针对性等问题,还可以有利于提高我市水库、电站的运管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了水库、电站的安全运行。
关键词:宁波;数字运管;主要思路
1.宁波运管信息化建设的现状
1.1 道路运输发展需求不断满足,行业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十一五"期间,宁波市道路运输管理信息化建设已初具规模,市本级累计完成信息化投资2000多万元,基本完成了运政业务审批子系统、营运车辆和企业档案管理子系统、从业人员管理子系统、运政监督检查管理子系统、运政综合指挥子系统的开发与应用推广,实现了宁波市道路运政、道路客运、道路货运、车辆维修驾培等信息的整合。
1.2 智慧化建设稳步启动,运管信息系统硬件基础不断夯实
自2007年的智慧化工程方案制定以来,宁波交通行政服务中心基本实现了通过中心大屏幕,对场站进行视频监控及车辆GPS轨迹跟踪,并预留了各项数据接口。同时,各县市区运管部门装备的现代化水平得到一定提升,"十一五"期间总投资超过3000万元(不包括省下拨),各场站所均已配备电脑、传真机、录音笔、数码相机等现代化执法设备。
1.3 信息化功能日渐强大,各个专项平台建设不断完善
宁波现已推广和使用省运管局开发的道路运输信息资源整合系统,基本形成了全市运管部门行业管理、政务应用信息化主体功能。在此基础上,市公管处还自行研发多个专项软件系统或子平台。
1.4 运管热线96520平台日趋成熟,运管综合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运管热线96520平台目前已经能将公路运输管理相关的投诉、咨询、失物、招领等业务进行统一受理,并且实现受理、分发、处理、驳回、办结归档等一系列的综合管理功能。
2.宁波运管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2.1 业务信息功能不足,系统间互联互通不畅
运管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了客运、货运、出租车、维修、培训、审批、法规、稽查等方面,各业务信息化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如表1所示。
表1 宁波运管业务信息化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业务
建设现状
存在的问题
客运
①对省际、市际、县际客运行业进行监管,目前已有关于客运企业、人员、车辆等信息管理功能。
②南站、中心站、机场等几个主要场站已装有视频监控。
①目前各客运企各自拥有独立售票系统,但各企业之间未实现联网售票,为公众出行带来不便。
②几个场站视频监控系统各自独立,没有进行有效整合。
③个别客运场站进出车辆秩序略显混乱,不按班次发车、不按站点停车、中途载客等问题时有发生。
货运
目前基于省物流平台各软件,已有企业、车辆、人员、装箱、普货等数据。
①货运企业管理不便,货运车辆在外地违章情况不好查询。
②信息共享、统计能力不足。
机动车维修
目前已有关于维修企业、人员动态信息管理的功能。
针对维修配件方面,目前没有很好的全程监管手段。
出租车
已建有单独的适合宁波出租车行业特点的出租车管理平台,主要功能有:IC卡管理、出租车从业人员违章扣分及再学习、出租车单车考核、从业人员回场读卡功能、出租车企业联网工作、人才交流平台等。
尚无出租车智能调度、电话预约、短信预约、网上预约等便民出行服务。
驾驶员培训
①目前已有指纹识别系统,学员可通过该系统进行模拟考试。
②省里已建有从业资格考核、报名系统。
缺少一套针对学校、教练车以及学员从考试报名到毕业的监管系统。
稽查执法
①省系统中具备违章处罚管理功能。
②目前已有辆执法车安装车载监控。
③手持执法机已在开发试用。
①执法过程中信息查询不便。
②扣分、扣证等执法工作过程繁复。
③目前人员调度依靠电话,无法进行实时多方通话,综合调度不便。
行政审批
目前省系统中具备行政审批功能
①省系统与市处实际合理管理流程不符。
②数据统计功能较弱。
2.2 信息化装备总体供给不足,公众信息服务能力滞后
现有的视频监控系统一般单纯为收费、安全等而设置,较少对车况、路况等有关数据进行分析整理;各县市区部门、企业建立的GPS系统,基本是相互独立、互不共享。同时,针对社会公众提供的信息服务内容非常有限。
2.3 信息共享不够,应急管理与决策指挥体系尚未有效建立
由于缺少统一的信息平台进行有效整合和统筹、调度,信息资源的总体共享率比较低,加上信息流转程序较为复杂,形成了运管与其他交通职能部门的信息系统各自为政的现象,运管快速反应处置能力较弱,特别是在突发事件处理时,容易出现多头指挥、多重管理的现象。
2.4 信息标准化推进力度不足,各系统数据交换瓶颈颇多
交通本身与其他多个部门(安检、交警、城管)间存在数据交互、共享不畅通的问题;交通系统内部,各县市区交通局和市公管处之间的数据传递存在瓶颈,致使现有运管系统容易形成信息资源壁垒,间接地制造了信息孤岛。同时,地方性的信息化标准和操作规范较缺乏,制约了后期多重数据的整合和汇总分析。
3.宁波数字运管平台建设的主要思路
3.1 全面打造崭新的数字运管平台架构
数字运管平台的物理架构由基础层、数据资源层、应用支撑层和前端应用层四个层次和信息标准规范体系、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运营保障体系三个保障体系构成。物理架构如图1所示:
四个层次包括基础层、数据资源层、应用支撑层和前端应用层,其中,基础层、数据资源层和应用支撑层对应数字运管平台中的基础支撑,为数字运管平台提供软硬件和数据支撑;前端应用层对应数字运管平台中的行业综合监管和公众信息服务,提供相关行业管理和信息服务,同时为宁波市智能指挥中心提供技术手段和依据。
3.2 做好从原有信息系统到运管新平台的合理过渡
已经建设并已投入运行的信息系统(图2左侧)因各种原因不能完全满足现有的功能需求,因此,按照新的运管系统平台(图2右侧)将在已有系统的基础上因时而变,增加新的功能和服务,并根据目前信息共享与交换的要求,与相关系统进行整合,实现运管信息的互联互通。
3.3 建立运管信息资源的公开和共享体系
结合目前电子政务建设情况,建立健全运政信息公开制度,编制运管部门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公众咨询、信息等网上服务,并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广度和深度。目前,涉及公开的主要运政信息包括运管动态信息、货运信息、公路客运信息、维修行业信息、出租车管理信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信息、行政审批信息、稽查投诉信息等。
3.4 全面提升平台公众服务的水平
客运服务方面主要从道路客运综合信息服务、出租汽车监管与服务、旅游客运信息服务、综合客运枢纽信息服务等方面进行建设与完善;
货运服务方面主要从物流公共应用信息服务、物流平台及相关系统的联网服务、与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共享平台和东北亚物流信息服务网络的对接与管理等方面进行建设和完善;
综合服务方面主要从96520综合信息服务、机动车配件质量保证和追溯服务、机动车驾驶培训集中管理等方面进行建设与完善;
电子政务方面主要从道路运输许可的网上申报、审批,行政许可的网上受理,处理结果的网上查询等方面进行建设与完善。
3.5 加强前瞻性技术的引进和应用
重点突破物联网应用技术,建立跨行业、跨区域的物流网应用信息共享交换体系。
通过云计算技术分布式的大规模的集群和服务器虚拟化软件来构建大规模计算能力,以"数据集中"、"数据共享"和"服务导向"为模式来建设道路运输数据中心,并与公共云计算资源对接。
利用3G技术,将无线通信与互联网等多媒体通信结合,为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和提升服务水平带来新思路。
参考文献:
[1]耿强,高树亭.道路运输信息化体系建设框架与设计[J],交通标准化,2007(12).
这次会议是省厅决定召开的。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交通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运输发展成果,安排部署“*”和20*年运输工作的重要会议。
省运管局对这次会议进行了精心准备。会前,专门组织召开了三个有不同层面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就运输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讨论。这次会议是省运管局有史以来,会议内容最丰富、参加人数最多、层面最广、形式最灵活的一次会议。辽源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局对此次会议非常重视,做了周密的安排。这次会议概括起来有以下三方面特点:一是参会人员多、层面广。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运管机构的领导,客运企业经理、客运站长和基层运管员、服务员代表齐聚一堂,是一次多角度、多层面的全方位会议。特别是省厅有关处室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一方面体现了厅机关对运输工作比较重视、关心和支持;另一方面,从部门工作和交通工作的角度,大家也需要通过切身的体验来了解运输工作。二是内容丰富。这是一次集工作部署、总结表彰、经验交流、学习培训于一体的综合性会议。会议邀请了国内知名运输经济方面的专家进行授课,为我们提供了难得的学习机会。三是会议形式灵活、新颖。采取了现场参观、现场发奖、观看专题片介绍和以会代训等形式,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刚才,闫长文局长总结回顾了“*”期间运输工作、对“*”及今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完成赞同。下面,我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期间全省道路运输工作成绩显著,应给予充分肯定
“*”期间,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在厅党组和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革创新,扎实工作,道路运输工作取得了新成绩,道路运输综合服务水平有了很大程度地提升,道路运输发展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突出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道路运输供给能力大幅提高。“*”期间,全省共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3.5亿元,是“九五”实际完成投资的1.7倍;全省新建、改建二级以上客运站29个;新建三级以上货运站32个。全省营运汽车达16.9万辆,比“九五”末增加24.3%,特别是通过道路客运优质服务达标活动,全省共更新营运客车3553辆。中高级车辆所占比重达56.2%,高级客车达2088辆,是“九五”末的7倍。机动车年维修能力和驾驶员培训能力也有了很大地提高。道路运输承担了全社会新增客货运输量中的70%以上。在旅客运输和高附加值货物、鲜活农产品运输中处于主导地位。应急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在防控“非典”、防治禽流感以及抗洪救灾等重大自然灾害期间,我省道路运输行业从“做一个负责任行业”角度出发,及时启动了应急预案,为政府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运输保障。特别是在假日运输期间,运输部门做了大量的、艰苦的工作,克服了许多困难。道路运输能力的不断提高,适应了经济的快速发展,满足了人们日益增长的运输需求,得到了各级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
(二)道路运输工作改革质量大幅提高。在全国比较早地开展了客运班线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和经营行为记分考核改革,实行了招标准入、记分监管和依法退出的道路运输市场机制改革。探索建立了以运政执法职能“四分离”、“一站式”办公为主要内容的运输管理新机制。
(三)道路运输信息化程度大幅提高。完成了运输信息枢纽中心的建设。在全国比较早地搭建了运政、客运、货运三个信息平台。在全国率先应用了GPS卫星定位系统,有效提高了道路运输管理水平。
(四)道路运输服务水平大幅提高。道路运输服务于社会,服务于经济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期间,道路运输累计增加值368亿元,占全省GDP2.7%。依托公路网络,初步形成了快速客运、货运、农村客运、出租车客运、出入国境运输相互协调发展的运输市场体系。行政村通车率在全国率先实现100%,受到了交通部的表扬,在全国会议上介绍了经验。
(五)运输行业文明程度大幅提高。运输行业是交通部门最重要的社会服务窗口部门,其服务水平高低,直接影响到交通系统的全社会形象和行业竞争力。2003年,我省道路运输行业被交通部授予“全国交通系统文明行业”称号;省运管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精神文明建设标兵单位”称号;全省三级运政管理机构全部被省、市、县党委和政府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有14个运管处、所被交通部授予“全国交通系统文明单位”称号。行风测评满意率连续两年都在96%以上。这充分证明,运管队伍是一支作风优良、能打硬仗的队伍。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交通主管部门不断重视运输工作、加强对运输工作领导的结果;是全省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兢兢业业、扎实工作的结果;是运管系统不断自我创新、自我超越,努力提升和改变运管形象的结果;是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深化运输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结果;是加快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提高道路运输公共服务能力的结果;是坚持科技兴运输,不断提高运输管理工作科技含量的结果;是坚持依法治运输,不断强化运输市场监管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交通厅党组向全省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地感谢和亲切地慰问!
刚才长文局长对我省运输工作和运输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客观公正地分析,正视这些问题对于改进工作大有裨益。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觉得我省道路运输业还要着力解决好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入和完善。虽然运输系统的改革形势较好,也进行了不断地探索,但运输市场准入、监管、退出机制仍然需要完善,力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二是运输网络的延伸度还不够。特别是对外省长途客运线路的开发得不够。据考察,我省的客、货运输的平均运距比浙江省低10公里以上,差距明显。三是受体制等因素的影响,推进城乡运输一体化的进展不够顺利,还没有完全实现“一城一交”管理。四是运管部门还存在“重客轻货”现象。货运企业规模小,适应市场需求的大吨位、专业化车辆比较少。五是运输工作质量还有待提高。我省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比较及时,硬件水平也不低,但运输经济效益却比较差,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龙头企业不够强,带头作用不明显,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比较低。
二、落实“*”规划,努力实现道路运输和谐发展
今年是“*”的开局之年,是道路运输行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年。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认真分析我省道路运输面临的新形势,切实加强领导,坚决贯彻道路建设管理和道路运输管理并重的指导思想,抢抓机遇,统筹兼顾,牢牢抓住发展这个核心不动摇,全面完成“*”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一)促进道路运输与我省经济和社会建设和谐发展。“*”期间,我省国民经济将继续保持持续、快速增长态势。我省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以上,投资总规模将达到1.55万亿元。经济总量的大幅度增长,将带来大量的运输需求,为道路运输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各地要编制和落实好运输发展“*”规划。运输企业要积极参与我省重点项目建设,围绕大型重点企业,积极开展物流服务,提高效益。今年,我国加入WTO的保护期结束,各地要加大道路运输招商引资力度,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吸引国内外资金投入道路运输业。要鼓励支持国外物流和维修企业来我省投资。我省的运输企业要学习国外企业先进的经营理念、管理方式、营销手段等,不断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近年来,燃油价格居高不下,给道路运输业带来了巨大压力。省厅正在配合有关部门抓紧制定票价与油价联动政策,减轻油价上涨给道路运输业带来的影响。要加大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本着“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资道路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要研究探索公建公营、公建民营、民建民营等形式,深化运输站场改革。对于社会投资兴建的客货场站,省厅也将给予资金支持,各地要在选址、资金等方面给予扶持。与此同时,经济的快速增长,也给道路运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按照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当经济增长速度持续在高位增长,就有可能会出现煤、电、油运输紧张等情况。因此,各地要完善和强化道路运输应急救援体系,在出现运输紧张、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及时启动预案,确保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社会生产的重点物资运输,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运输保障。
(二)促进道路运输与公路建设和谐发展。到2*0年,全省将新增高速公路1500公里,长春至各市、州基本实现高速公路连接,我省出海入关通道基本打通,54%的县(市)通高速公路,初步形成全省高速公路网骨架。农村公路建设达2800公里,所有乡镇和90%以上的行政村通水泥(沥青)路,公路建设的快速发展,为道路运输业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省运管局提出的构建“运输通道和运输经济圈”的初步设想很好,要抓紧论证完善,尽快分步实施。对已建成高速公路和一、二级公路的,要加快实施快客改造,实现快速直达,提高运输效率;尚未建成的,要提前做好准备,抢占制高点,创建品牌效应,做到路通车通。“*”期间,道路运输要初步形成与主骨架公路相协调、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运行高效的运输体系。
(三)促进道路运输与其它运输方式和谐发展。经济和社会发展给人们的出行需求、出行频率、出行方式带来了新的变化。铁路和支线航空的快速发展,给道路运输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拟建的哈尔滨经长春至大连的快速铁路客运专线、长春至吉林等城际高速铁路和松江河长白山机场,以及新建成的长春龙嘉机场不断在增加航线,都将给我省城际客、货运输带来巨大挑战,我们要高度关注,对运输企业要提前预警,及早准备应对措施。在新形势下,道路运输业要实现增长方式改变,挖掘潜力,整合资源,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美国的灰狗公司利用自身拥有的线路、站点和客运车辆进行包裹等小件运输,占总收入的20%左右,这个经验很值得我们借鉴。我省的客运站、客运企业、物流企业之间要加强合作,充分利用客运站的网络优势、客运企业的运力优势和物流企业的货源优势,开展快件运输,从而实现多赢。
(四)促进城乡运输和谐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将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给道路运输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各地要结合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研究制定农村道路运输发展规划,扶持农村运输快速发展。在现阶段,农村剩余劳动力或农民农闲时,从事客、货运输,已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之一,必须要给予大力扶持、引导和规范。要在运输许可、从业资格培训教育、车辆检测等方面给予优惠。要加大对农村班线客运的扶持力度,继续实行减免养路费、客货附加费、运管费、过路过桥费等优惠政策。各地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减免有关税费,做到“开得通、留得住、有效益”。要研究解决城乡结合部运输市场秩序混乱问题,本着疏堵并举、发展和打击并重的原则,从根本上予以解决。
(五)促进公路客运与城市公共客运和谐发展。公路客运与城市公共客运各有分工,但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和城乡经济和发展一体化的不断深入,过去的分工显得越来越模糊。在实践中求发展,就需要公路客运与城市公共客运更好地结合起来,互相支持、互相协调、互相配合,从而实现多赢和共同发展。目前,由于体制和机制等原因,这三种方式分工不合理,各地要高度重视,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理顺管理体制,具备条件的要实行“一城一交”,实现公路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客运合理分工,整合交通资源、优化配置、提高效率。暂时做不到的体制转变的,要积极汇报,主动配合协调。
(六)促进道路运输安全与我省运输经济和谐发展。“*”期间,道路运输安全呈稳步好转态势。自20*年以来全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首次回落到10万人以下。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基础仍很薄弱,特大恶性事故仍时有发生。总结事故原因可以发现,绝大多数事故都是由于驾驶员一时疏忽或操作不当引起的。因此,提高驾驶员素质是当务之急。虽然受体制和机制等因素的影响,对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归公安部门,但我们可以通过认真履行交通主管部门和运输管理部门与运输企业签订的运输合同,由企业对驾驶员实施管理。另外,要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实现驾驶员的信息共享。对经常违反交通法规的驾驶员不允许进入我省运输市场。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运管机构、运输企业、客运站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以道路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为重点,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运管机构要加强与安监、公安等部门沟通、配合,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及时交换运输安全生产信息,实现信息共享。要与公安交警部门采取联合行动,采取多种形式的联检、互检,建立举报超员和“黑车”有奖机制,重点打击“黑车”及危及运输安全、扰乱运输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确保运输安全。
三、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走资源节约型发展之路
改革创新是发展的不竭动力。道路运输是国民经济基础性产业,资源和能源消耗比较多。“*”期间,是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新的形势迫切要求道路运输业改变增长方式,通过企业结构、运力结构、管理方式、应用先进科学技术等改革创新措施,实现建立节约型、集约型、循环经济型道路运输行业目标。
(一)优化配置市场主体资源。目前,运输市场主体存在着多、小、散、弱等问题,资源浪费较大。各地要以到期限客运班线经营权许可工作为契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提高市场集中度,引导运输企业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各地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将其作为运输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认真借鉴通化市的做法,交通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细化组织方案、摸清底数、做好宣传教育和解释工作,保证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工作。要引导客运经营者通过实行线路公司、快速直达和公交化改造等模式进行资源整合,各地要借鉴梅河口市的做法,逐步引导经营者组建实质性的线路公司,解决客运市场深层次矛盾,从而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抗风险能力、诚信能力,更好地体现企业的品牌效应。要转变重客轻货的观念,鼓励扶持传统货运企业向现代化物流方向发展。要积极引导运输企业转制,省厅将出台指导性意见,今后未进行转制的企业省厅原则上将不予投资。省厅还将在积极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重点扶持1至2家龙头运输企业,通过龙头企业带动行业发展。
(二)优化配置运力资源。“*”期间,我省运力得到快速增长,运力结构亦趋于合理,班线客车的大、中、小型比例为15:71:14;普通货车的大、中、小型比例为41:7:52,缺重少轻现象得到根本扭转。但总体上看,还存在运力组织不科学、结构不适应造成运力资源和能源浪费等问题。因此,各地要在运力发展方向、运力组织、运力结构调整等方面下功夫。要大力发展高效低耗的运力,节约社会能源,减少环境污染。要积极向社会推荐车型,引导运输企业发展安全可靠、经济实用的客运车型和厢式化、重型货运车辆。我省将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发展适应市场发展的多轴大吨位载重汽车。各地要研究建立科学的运输组织机制,解决假日运输客流高峰期运力不足、平时运力相对过剩等问题。
(三)优化配置行政管理资源。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运管机构要切实转变行政管理职能。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把该由市场机制解决的事项,交给市场解决。让市场来调节进入货运、维修、驾训等市场的主体数量,靠市场机制实现优胜劣汰。要把该由市场主体决定的权力,还给市场主体。要改革班车客运价格形成机制,实行浮动票价。要把该由中介组织办理的事项,交由中介组织办理。充分发挥运输和维修协会等中介机构在行业管理中的作用,积极引导企业加强自律,促进发展。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运管机构要按照国家《道路运输条例》和省政府、省厅有关扩权强县的规定,调整职能,对能够在县级办理的事项,要下放给县级运管机构,减化程序,减少层次和环节,提高行政效率。省运管局和各运管处要强化指导监督职能,加大对下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行政行为,立即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优化配置运输信息资源。要进一步加大运政、客运、货运信息平台的应用力度。引导货运企业、货运场站和货源单位使用我省货运信息网络平台,互通货源信息,实现资源共享,降低运输成本。有条件的要与大型生产企业,与铁路、民航等部门实行货物信息互相通报,提高货物配载水平。要对已安装GPS和行车安全记录仪的车辆进行实时监控。要全面推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时计时IC卡管理系统和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提升驾驶员培训行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要开展同城联网售票、电话订票、短信订票、道路运输信息查询等增值业务,依靠科技进步,提高道路运输现代化管理水平,提高行业竞争能力。
【关键词】高速公路;营运管理;信息管理
高速公路是交通运输体系当中的主要组成部分,营运管理对于高速公路实现进一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工作具有信息量大、范围广、模式多样化以及对象复杂的特点,因此要做好管理工作,则应采用流程化以及规范化的方法,并同时强化信息管理[1]。本文分析了信息管理的相关问题,旨在提升营运管理效率。
一、高速公路运营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
高速公路运营信息化管理不仅能够实现监控设施管理、交通管理及收费管理的管理信息化,而且实现了环境监测管理、通信设施管理以及事故处理、救援管理的信息化,同时还可以实现办公自动化。因此,运营管理信息化建设对于高速公路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在管理工作中必须予以重视。从当前的发展情况来看,完善运营管理信息化建设,不仅能够使高速公路结构以及总体布局得到有效改善,而且还能够提升高速公路建设以及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有助于其他管理工作的完善[2]。另一方面,在运营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要改善运营管理现状,就必须进行信息化建设。
二、关于高速公路运营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问题分析
(一)完善的管理体制尚未形成
当今在高速公路运营管理信息化建设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有:关注于部门、行业内部管理,不重视外部面向社会大众的信息服务。导致以上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是完善的信息化管理体制尚未形成,例如交通安全方面的管理工作是公路营运管理的重要内容,而目前却由两个部门负责管理,即公路管理机构与公安部门。这样的管理体制存在较多缺陷,且已经无法有效适应当前的交通管理需要,如出现突发交通事故时,现有的信息管理系统无法在短时间内做出及时的响应,对营运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造成了不利影响。
(二)管理设施得不到及时更新
由于受到建设规模以及投入资金的影响,大部分高速公路中的管理系统,如收费系统、监控系统以及通信系统等均以独立运作形式存在,此种营运管理模式限制了信息的有效交流以及网络平台的建立,同时也影响到了监控体系的平衡发展。对于国内高速公路而言,监控系统的主要作用是对公路收费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收费系统在整个监控系统当中所占的比例过大,形成了轻交通状况管理、重通行收费的问题。
三、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当中的信息管理完善对策分析
(一)对当前的信息管理体制进行改善
为了能够建设出相对健全的信息管理机制,则对相应的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应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公路养护信息管理制度、联网收费制度。根据高速公路发展情况,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建立起养护信息数据库,将交通设施、路基以及路面等状况录入到数据库当中,并采用计算机编排出详细的维护计划,确保养护工作的有序开展。为了改善收费信息管理体制,可以建立起全国统一的收费系统,实现收费统一化以及信息管理统一化,同时通过联网收费系统对路网运作具体情况进行了解,提高管理效率[3]。
(二)对信息报送以及信息共享制度进行完善
在管理公路营运信息的过程中,信息报送以及共享机制是否健全,会对工作效率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所以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对报送制度以及共享制度进行完善。首先,可对信息报送时限进行统一规定。例如,可以规定突发交通事故填报时限要求,保证营运信息能够得以及时;对于监控中心在管理过程中所收到的路段信息,则应保证在十分钟内及时报送;对于特殊时间段,如节假日以及夜间时段,则应规定固定的报送时间点。其次,应对信息报送方式进行统一规定,如应及时优化突发交通事故、恶劣天气状况等特殊情况的报送方式,从而保证信息报送效率可以得到有效提升。
(三)对信息以及交通监控设备进行改进
实践证明,要做好信息管理工作,则改进硬件设施是一个必备的条件;要完善硬件设备,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可以进一步增设用于信息的设备,提高设备的设置密度。在一般情况下,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监控中心,并将监控中心当中的信息传输给交通情报板,利用情报板及时诱导信息,从而保证拥堵的交通得到及时疏导;也可以将当地的交通疏导情况作为依据,适当增加关键区域的信息设备数量,以提升在交通分流等特殊情况下的营运管理能力。其次,在充分考察高速公路车流量情况之后,对视频监控终端数量进行调整。对于部分路段的监控点,可以适当增加,以免形成视频监控盲区;此外,应对外场视频监控系统进行有效地改造,定期检查视频监控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同时可在事故多发路段以及互通立交部分增设监控设备,保证实时监控关键路段,改善营运管理水平[4]。第三,对交通监控设备的智能化以及自动化水平进行提升。对于特殊路段,则可以设置部分自动化交通事故监测设施、智能车辆检测装置等,以便于营运监控中心、路政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等可以迅速获得路况信息,在短时间内做好交通疏导,确保道路畅通。最后,对现行公路收费管理终端进行升级。收费管理是营运管理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对此,应及时升级现行的收费操作终端,从而保证高速公路当中的一线收费人员能够及时获取路况信息以及交通调度信息等。
四、结束语
高效的营运管理可以有效提高高速公路运营效益,而管理好高速公路在营运过程中产生的信息,将有助于有效提高其营运管理水平以及加快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进程。因此,要在实际工作中综合运用各种先进措施改善信息管理水平,提升信息管理效率,从而促进营运管理模式的改进,使高速公路工程得到更好以及更快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刘轰,王瑞,杨根成.高速公路智能全程监控系统及关键技术分析[J].中国交通信息化,2011,(2): 113-115.
[2]张晓东.高速公路的营运管理在提高经济效益方面的效果分析[J].财经界(学术版),2011,(2): 50.
中图分类号:D523文献标识码: A
道路运管执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制约因素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步伐的加快,法律、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运政执法工作理应得到不断的加强和规范,但是,由于种种方面的原因,我们现在的运政执法工作仍存在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困扰着运管执法队伍建设。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员素质不适应。运管执法队伍管理能力不强、专业人才匮乏、整体素质不适应管理职能需要,是当前运管队伍存在的最突出问题。特别在基层执法队伍中学历层次较低,道路运输管理专业人员数量明显不足,中高级管理人才缺乏,运管执法水平和管理效率不高,其社会地位、公众形象与承担的职责及需要完成的任务不相适应。如以我运管所为例,由于费改税和参公等问题造成了我所近些年来符合运输管理要求的专业人才一直不能进人,使专业人才比例少。目前职工人员年龄结构偏大,现平均年龄在50岁以上,且文化程度不高,难以胜任新时期的运管工作。
(二)运管执法缺乏强有力手段,行政执法效果不明显。当下无证营运“黑车”正朝着需求型转变。只要有需求,就会有“黑车”,面对泛滥的“黑车”我们除了专项整治外,显得手段缺乏,有效措施不多。此外,运管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制度、机制和力量覆盖面不够广泛和有力。政府对无证营运黑车违法行为的纠正,也存在不少薄弱环节。
(三)人际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社会转型期在经济体制转轨的影响下,人际关系也与社会经济互为前提、互相制约。运管执法的一个特点,是执法对象往往都是自然人,比如,失地的社会困难者,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农村无业人员等,对于他们来说,开辆“黑车”是为了养家糊口。在人们眼里运管执法者处在强势的一方,被管理者处于弱势的一方,同情弱者是人们的共同心理,所以,对于运管执法,很多人都有抵触情绪或相反同情“黑车”司机。在目前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完整建立的情况下,很容易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四)法规体系初步形成,但仍存在不少盲点和漏洞。近年来,虽然一些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初步形成体系,奠定了运管行政执法法律基础。然而,改革中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面临着执法依据落后,至今没有一部打击无证营运“黑车”的法律法规细则可操作。在现阶段“黑车”泛滥正是钻了法律薄弱的空子,也使运管部门执法手段薄弱,形成交通法律法规相对滞后的局面。
二、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产生交通执法工作问题和困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直接的、有间接的,有硬件的、也有软件的,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有表象的、更有深层次的原因。下面从环境、观念、体制、机制几方面来进行探索。 (一)交通管理理念的陈旧。“重建设、轻管理”是交通行业普遍存在的现象,交通执法工作是一项常态化、隐性化的工作,他的成就需长期的检验。近些年来,运管行政执法的设备投入不够,运管发展后劲不足。随着各类经济成分相互渗透,运管职能的增加和市场监管难度逐渐增大,我们的管理手段依然以传统方式为主,成本高、效率低。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信息等手段的水平和能力还不够高;现有装备老化,科技信息化程度还不够高,执法和管理效能没有充分发挥,制约了运管的发展后劲。
(二)体制僵化,执法机制不灵活。现代的组织结构中,具有一个良好、灵活的机制,是保持运管行政执法适应外部环境的关键。目前道路执法存在的一些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道路执法缺少一个灵活的机制造成的。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缺少一种创新性的执法机制。社会的发展需要我们创新,执法形势的变化也需要我们创新,但我们对道路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仍然用老观念、老套路进行交通管理工作,以转发文件来完成任务。对应以民事法律手段来解决的问题,仍以行政权力来强行干涉等等;二是交通内部执法职能交叉。现在交通系统内部在公路上有路政和运政两支执法队伍负责治理超载超限工作和打击无证营运“黑车”,但服装标志不统一,处理标准不统一,依据的法律法规不一致,不仅社会上的群众难于区别,即使交通系统内部的人士也很难说清两支执法队伍的具体职能。这种各自为政的管理体制,不仅造成交通执法工作的混乱,也是交通执法资源的巨大浪费;三是缺少一种流动性的执法机制。道路执法队伍的人员来源一部分是道路运管原有的执法编制人员,一部分是招聘人员,由于待遇差别比较大,工作不能尽力而为,不利于调动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创新运管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几种思路
(一)要树立公众治理的意识。在运管行政执法中,往往运管部门独立作战,成众矢之的,效果不是很好,这与我们的工作没有群众基础和良好的社会环境有相当关联。为此,我们应该改变这种状况,将运管部门管理向政府部门、客运企业、社会群众延伸,从而改变运管执法的社会环境,建立具有社会转型期特色的行政执法体系,使运管工作与社会相协调。如近年来,浙江省开化县道路运管所建立了县公安交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安监局、交通局、教育局和客运企业等职能部门间的行政执法联动和信息互通机制,达到原先各自为政的职能有机地整合到一起,形成社会综合治理的网络。由于这些措施立足于社会基础所以取得了一定效果。
(二)应关注“黑车”背后的民生。长期以来,我们与无证营运“黑车”车主处于对立与冲突之中,必然产生被管理者“以牙还牙”,使“打黑”越打越难,一味地依靠罚款—打击—再罚款,这不是绝招。运管执法对象往往有不少是社会困难者,他们大多没有年龄优势和技术优势,更没有资金优势。考一个驾照,买一辆二手车拉客成了他们“投资少、见效快”的谋生之路。他们跑黑车,并不是有意和国家作对,而是为了养家糊口。我们不妨和他们进行交流、沟通,听听他们的诉求和意见,尤其要注重对那些因家庭贫困、无经济能力的非法营运从业者的扶持和帮助,为他们提供就业信息,推荐正当就业。不使打击“黑车”的治理活动与解决低收入人员的民生需求形成矛盾。
(三)建立畅通的诉求和有效的协商渠道。由于社会利益的分化导致社会矛盾日益激化,和解与协商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采用有助于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平衡,并达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应当在以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原则以及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为界限的基础上,建立畅通的诉求和有效的协商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