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术之家整理 2025-04-21 14:46:58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公报》杂志编辑部联系方式如下:
主编:王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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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010010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公报》杂志简介: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公报》创刊于1993年,是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管、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的综合性政治理论期刊。主要栏目:大事记、封面、人事任免、机构设置、领导讲话等。等。注重内涵探研和实践指导,发挥在政治研究领域中的平台作用、阵地作用和示范引领作用。
杂志社稿件要求
1.资料新鲜,研究深入,视角独到,见解新锐,合乎学术规范。稿件由中文标题、摘要、关键词和英文标题、摘要、关键词以及正文、注释、参考文献构成。
2.题目:要求简洁、精炼,能够完整、准确地概括全文内容,并能反映文章的特定内容。不宜以阿拉伯数字开头,字数不宜超过20个字。
3.来稿请注明作者简介( 姓名、出生年、性别、籍贯、职称、学历、研究方向或主要从事工作、供职单位任职) 、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邮箱。
4.序号,按照引文在文中出现的顺序,文末“参考文献”用“[1]、[2]、[3]……”编号。对于引文多次出现的参考文献,按照第一次出现时的顺序编号。
5.引文标示应全文统一,采用方括号上标的形式置于所引内容最末句的右上角,引文编号用阿拉伯数字置于半角方括号中,如:“……模式[3]”。
6.摘要尽量写成报道性摘要,阐明研究的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应具有独立性和自明性(不少于200个汉字);应采用第三人称写法,不要重复题名中已有的信息。
7.正文段落层次号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不出现前言、引言等之内的层次),顶行书写,层次号后空一格,一级标题前空一行。
8.论文为确保图像资料的准确性,所提供图版均请详细标注尺寸信息和资料来源。如文中插入图版、符号或外文较多,请同时提交该论文的PDF版,以便排版时参考。
9.基金获国家、省部级及直辖市级科学基金资助的稿件请在首页页脚注明基金来源及编号,重要文稿可优先发表。
10.来稿要求具有一定的学术原创性,系未公开发表过的论文(内部刊物发表除外),文稿必须为国内尚未公开发表的原稿,请勿一稿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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