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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教育·理论与实践》杂志社编辑部联系方式是多少?

来源:学术之家整理 2024-11-20 10:47:33

《黑龙江教育·理论与实践》杂志编辑部联系方式如下:

主编:高伟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黑龙江大学181信箱

邮编:150080

黑龙江教育·理论与实践杂志影响因子
名词解释:

影响因子:指该期刊近两年文献的平均被引用率,即该期刊前两年期刊在评价当年每篇期刊被引用的平均次数

Created with Highcharts 4.2.6影响因子0.460.450.360.440.440.420.470.670.790.931.06《黑龙江教育·理论与实践》影响因子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0.20.40.60.811.2

黑龙江教育·理论与实践杂志立即指数
名词解释:

立即指数:量度一份期刊的普通文章在出版年度内被引用的速度,或者在同一年内期刊中的期刊被引用的频率

Created with Highcharts 4.2.6立即指数0.1420.0990.460.450.360.440.440.420.47《黑龙江教育·理论与实践》立即指数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00.10.20.30.40.5

《黑龙江教育·理论与实践》杂志简介:

《黑龙江教育·理论与实践》创刊于2013年,是由黑龙江大学主管、黑龙江大学主办的综合性教育理论期刊,月刊,国内统一刊号CN:23-1064/G4,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2-4107。主要栏目:理论·研究_主编推荐、理论·研究_思政育人、理论·研究_人才培养、理论·研究_高教探索、实践·探索_课程创新、实践·探索_教育改革、实践·探索_课程思政等。注重内涵探研和实践指导,发挥在教育研究领域中的平台作用、阵地作用和示范引领作用。

杂志社稿件要求

1.请惠稿者自律自爱,恪守学术道德规范,杜绝抄袭、不当署名、重复发表、拆分发表、虚列参考文献、过度引用等不端行为,中国知网总文字复制比原则上不超过10%,文责自负。

2.来稿要求观点明确、立论新颖、论据可靠、重点突出、语言规范通达。

3.编辑部有权对来稿做文字性表述及其他技术性修改,稿件投寄两个月内未收到用稿通知,来稿者可自行处理稿件。

4.如有意识形态方面问题,评审将实行一票否决制。

5.标题要求简明、确切,一般不得超过20个字,标题中应避免使用缩略词、字符、代号和公式等。

6.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各列一行,工作单位应注明工作单位名称、所在地省市名称、邮政编码。

7.中文摘要一般在150~300字。采用第三人称表述,不得出现“本研究”“本文”“笔者”等词语,摘要应当包括研究方法、内容和结论等要素,不带主观色彩,突出其创新性。

8.关键词为反映论文重要内容的名词性术语,一般每篇不少于4个,各关键词之间用分号隔开。

9.中图分类号按论文涉及的学科类别,采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五版)进行分类。

10.正文字数原则上不低于5400字。欢迎高质量的长篇稿件,字数不限。

11.作者应保证稿件内容的稳定性。稿件评审期间,除评审意见对稿件提出修改要求外,不接受作者自行对稿件进行的修改。

12.论文作者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论文的汇编权(论文的部分或全部)、翻译权、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和发行权转让给编辑部。

13.本刊强调研究成果的原创性和学术价值,其中,只限专业领域通用词汇的表述部分,不能存在完整句子的复制现象,核心观点严禁有任何重复(含自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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