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贺力平纸币银本位钱庄格雷汉姆法则
摘要:佑尼干的《中华帝国的银行、通货和土地产权》将古代和近代中国的货币、银行、土地产权等多种事物联系起来,并不时触及政府体制对它们的深刻影响。佑尼干指出,造纸业、印刷术和印章法是纸币发明和使用的三个技术条件,这或暗示了纸币在中国的发明与官府体系有关,从而遵循着一条与欧洲截然不同的路径;另一不同之处表现在满清时期的银本位缺乏统一的货币单位和纸币发行规则,其货币制度实际上是自发性民间货币行为与不连贯政府货币行为的混合,由此也造成国内货币体系易受贸易收支影响和缺少应对短期国际收支失衡的调节手段等问题;此外,尽管佑尼干认为近代中国钱庄的经营已十分成熟,但实际上其与现代银行仍迥然有别。本文认为现代银行在晚清出现迟缓,主要由于当时缺少适宜的经济和法制环境,以及钱庄和票号等本土企业升级的相对不成功;最后,晚清中国在货币事务上的'放任自流'和'对外开放'使中国出现了劣币和良币的长期并存。本文认为其原因在于:格雷汉姆法则应具有的一个前提条件,即'卖方对劣币支付和良币支付是不加区分的,同一物品的价格对不同的支付用币是无差别的'在当时并不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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