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术之家整理 2024-11-26 11:07:35
《嘉应文学》杂志是由梅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管,梅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国内刊号:44-1053/I,于1986年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正式创刊的文学类系列杂志的省级期刊。
《嘉应文学》杂志收录与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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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应文学》杂志特色:
1.凡引用他人观点、材料等,请在引用部分的最后用上角标“ [1]、[2]……”等标注,其出处在文末以参考文献的形式集中标注,引文序号须与参考文献序号相对应。
2.基于委托课题形成的论文,需征得课题委托方同意公开发表。杜绝为规避重复率检查采取变相抄袭行为。因抄袭等原因引发知识产权纠纷,作者将负全责,编辑部保留追究作者责任的权利。
3.中图分类号采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4版)进行分类,一般标示1个分类号,多个主题的文章可标示2或3个分类号,主分类号排在第1位。
4.计量单位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公式及中外文字符务必分清大小写,正斜体,黑白体,上下角标等,易混淆字符第一次出现时用铅笔注明。
5.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列应在投稿时确定。作者姓名、单位、详细地址及邮政编码务必写清楚,多作者稿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接录稿通知后不再改动。
6.注释是对论文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或补充说明。文内注释应按正文中的先后次序集中列于文末,用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序号标注。
7.正文一级标题为宋体,四号,加粗,居中,段前段后0行,固定值18磅。正文二级标题为宋体,小四,加粗,两端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固定值18磅。正文三级标题按正文内容排版,仅加粗,不单独成行。
8.稿件要求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严谨,层次清晰,文字精练,数据准确,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实用性。请勿一稿多投,严禁抄袭、剽窃。
9.稿件要具有原创性,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凡引用他人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应详加注释。
10.一级标题用一、二、三、等编号,二级标题用(一)(二)(三)等编号,三级标题用1.2.3.等编号,四级标题用(1)(2)(3)等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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