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石岩欧盟外资监管外资安全审查改革困局
摘要:中资收购欧洲高科技企业对欧盟产业竞争优势构成了挑战,欧盟及其成员国的防范意识日趋增强。在德法大力推动及全球外资监管趋严的压力下,欧盟外资监管改革提上日程。然而,受制于“促进资本自由流动”的外资监管理念及政策目标,欧盟委员会改革外资监管体系的意愿和能力不足以及成员国意见不统一,外资监管改革并未取得实质性成果。“建立欧盟外资审查新框架”的提案着力于对欧盟产业竞争力的维护,对国有企业投资者和“政府补贴”指向性尤其明显,并将欧盟委员会和除东道国外其他成员国的意见反映在“合作机制”中。因此,中资在欧并购将面临更多政策和政治层面的双重阻力。但“新框架”未从根本上改变以往外资监管实践中的权责分配,也没有解决“用一个声音说话”的难题和防范投资保护主义的问题。这意味着在外资监管问题上,欧盟没有真正走出统一机制缺失和成员国多样性造成的治理困境。体制特点和自由主义理念导致欧盟外资监管的困局,同时也决定了欧盟特色的外资监管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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