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术之家整理 2024-10-10 16:33:04
《清华金融法律评论》杂志是由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主管,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主办,国内刊号:,于2017年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正式创刊的政法类系列杂志的部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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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金融法律评论》杂志特色:
1.标题层次的划分不宜超过4节,4节不够时,可将层次再细划分。第一级标题用1;第二级标题用1.1;第三级标题用1.1.1;第四级标题用1.1.1.1;各级标题均顶格写,分级号后不用顿号,空1字后写标题。
2.参考文献一般列出文中出现的、正式发表的文献。按作者姓的首字母排列,文献序号用[1][2][3] ……表示。序号之后依次为作者姓名、文献题名、及文献类型标识(专著为M,学位论文为D,期刊文章为J,报纸文章为N,论文集为C)。
3.资助课题的基金项目及编号(编号写在网括号内),通讯作者姓名、办公电话号码及Email地址,第一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学位、职称、职务、办公电话号码和Email地址等。
4.摘要应按“四要素"书写,即:目的、方法、结果、结论;综述文章可不按“四要素"书写。中、英文摘要应300字左右,英文摘要300个单词左右。
5.本刊实行匿名审稿制度。请作者另页提供姓名、简介(单位、职称、主要研究方向)以及通信地址、邮编、电话号码、电子邮箱。
6.论文插图清晰,插图单独打包,与论文一并投递。图片须为JPG格式,扫描件300像素以上,照片500K以上,图片命名清楚。
7.注释主要包括释义性注释和引文注释。释义性注释是对文章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引文注释包括各种引用文献的原文摘录,要详细注明节略原文。
8.请勿一稿两投,自投稿之日起,凡三个月未收到录用通知书,作者可自行另作处理。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来稿文责自负,本刊有权对拟用稿件作必要的修改与删减,如不愿者,请在来稿中说明。
9.有严谨的科学性和逻辑性,有理论或实际意义。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数据无误,文字精炼,层次清楚,书写工整规范。
10.正文须观点鲜明新颖、材料充实可靠、论证严密科学;引用他人的成果,须注明出处;引证不能用来构成本人论文的主要或实质部分;层次一般采用一、(一)⒈(1)1)的层次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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