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于艳琳所有权使用权街道沂南县房屋土地界湖
摘要:山东省沂南县界湖街道某村一对夫妻顾某某与夏某分别于2015年10月26日、11月6日到县公证处公证,通过继承和接受赠与取得了一套房屋(该房屋原为顾某某的父母所有)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该房产成为顾某某与夏某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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