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术之家整理 2024-10-14 10:47:28
《税法解释与判例评注》杂志编辑部联系方式如下:
主编:熊伟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7号
邮编:100073
《税法解释与判例评注》杂志简介:
《税法解释与判例评注》创刊于2010年,是由武汉大学法学院主管、武汉大学法学院主办的综合性政法理论期刊。主要栏目:税法专论、实务评注、成案研讨、执法实践、学位论文等。注重内涵探研和实践指导,发挥在政法研究领域中的平台作用、阵地作用和示范引领作用。
杂志社稿件要求
1.间接引文通常以“参见”或“详见”等引领词引导,反映出与正文行文的呼应,标注时应注出具体参考引证的起止页码或章节。标注项目、顺序与格式同直接引文。
2.正文内各级标题处理如下:一级标题为“一、二、三……”,二级标题为“(一)、(二)、(三)……”,三级标题为“1、2、3……”,四级标题为“(1)、(2)、(3)……”。单独成行。
3.参考文献:(1)正文格式:作者,发表年(多版次文献请同时提供第 1 版的发表时间),页码,外加圆括号。(2)文末格式:中、外文献分开,各按音序排列。
4.来稿若是各级基金资助项目、科研成果、获奖成果的论文,请在首页下方或文后标明。基金项目应注明项目编号。
5.摘要应当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并且拥有与文章同等量的主要信息。摘要不要出现“本文”“作者认为”之类的用语,字数为300~500 字。
6.摘要应排除本学科领域中常识性内容,引言中出现的内容不宜写入摘要;不对论文的内容作自我评价;不要简单重复题目中已有的信息;不出现数学公式、化学结构式、插图和表格,不引入参考文献序号。
7.作者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或职称、主要研究方向、通信地址、电子邮箱等,以上信息需以脚注形式标注于文稿首页。同时可在稿件尾部留下作者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
8.注释采用页脚注,每页重新编号,请按著(作者)、著作(论文)题名、出版社(期刊名称)、出版年(刊期)、页码的顺序依次标注。
9.文稿要求论述充分有力,研究方法严谨创新。请勿一稿多投。本刊实行匿名评审和三审定稿制度,审稿周期大约为1个月,作者可随时致电咨询。
10.文稿应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数据精确、文字精炼、层次清晰。审稿制度:本辑刊采用专家评审制度,以求学术的公正与严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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