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术之家整理 2024-10-16 15:40:46
《武汉仲裁》杂志编辑部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7号
邮编:100073
《武汉仲裁》杂志简介:
《武汉仲裁》创刊于2006年,是由武汉仲裁委员会(武汉国际仲裁中心);湖北省法学会仲裁法研究会主管、武汉仲裁委员会(武汉国际仲裁中心)、湖北省法学会仲裁法研究会主办的综合性政法理论期刊。主要栏目:仲裁法律修改、仲裁实务、理论探索、资料选登等。注重内涵探研和实践指导,发挥在政法研究领域中的平台作用、阵地作用和示范引领作用。
杂志社稿件要求
1.数字请按国家标准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书写。计量单位按我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的计量单位名称与符号表示,生化指标按国际单位制。
2.作者单位用脚注方式(阿拉伯数字)书写在正文第1页最下方,写明所有作者的工作单位、城市(或县)和邮政编码。第一作者必须在文末提交个人简介。书写格式依次为: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学历、职称、研究方向等。
3.注释:主要用于对文内某一特定内容作必要的解释或说明。须在文内某一特定内容的最末一字右上方用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字标明序号(例①、②表示),全部注释按序次排在文末。
4.文稿应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实用性、可录制性。文稿应资料真实、数据准确、论点鲜明、结构严谨、文字精炼,书写工整规范,必要时应做统计学处理。
5.来稿必须是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学术论文。所投稿件必须是署名作者本人实际完成,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规范情形,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争议。
6.正文语言准确、简明、生动;用书面语,不用口语;应朴实无华、具体、不空泛,对事物的表述不宜作渲染。一些已知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不宜详细叙述,应利用文献标注的方式加以引用。
7.题名应以准确、简明的词语反映文章中最重要的特定内容。除公知公认者外,尽量不用外文缩略语。
8.为方便前后文献对照检查,在投稿时作者应在文内的右上角标注序号,文后的参考文献也对应地标上序号,以免重复或漏掉文献。
9.基金项目论文: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为国家或部、省级基金或属攻关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
10.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词或词组,为了便于检索,一般应选取稿件中的关键性词组,数量要适中,3~8个。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互联网公开知识整合。如有错漏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更正。
特别声明:本站持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主要从事期刊杂志零售,不是任何杂志官网,不涉及出版事务,特此申明。
工信部备案:蜀ICP备09010985号-13 川公网安备:51092202000203 统一信用码:91510922MACX24HU41
© 版权所有:四川博文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太和分公司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射行审新出发2023字第016号 股权代码:102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