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术之家整理 2024-12-04 10:35:46
《文艺美学研究》杂志是由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主管,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主办,国内刊号:,于2002年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正式创刊的艺术类系列杂志的省级期刊。
《文艺美学研究》杂志收录与荣誉:
知网收录(中)、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
《文艺美学研究》杂志社下单时间:1个月内
《文艺美学研究》杂志特色:
1.各层次标题序数以数字连续编码。格式为:“一、”“(一)”“1.”,其下为“(1)(2)”,再下为“①②”,之下不宜再分。
2.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采用顺序编码制,请按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编号。所引文献必须是作者直接阅读参考过的、主要的、公开出版文献。未公开发表的、且很有必要引用的,请采用脚注方式标明,参考文献不少于3条。
3.基于委托课题形成的论文,需征得课题委托方同意公开发表。杜绝为规避重复率检查采取变相抄袭行为。因抄袭等原因引发知识产权纠纷,作者将负全责,编辑部保留追究作者责任的权利。
4.摘要与关键词采用第三人称表述,内容应包括研究目的、方法和具体的研究结果、结论以及重要的数据,中文摘要字数200~300字,中英文摘要文意一致。
5.配图请统一打包文件夹发送。图片文件名中须标明图片信息,其中作品的信息包括作者名、作品名、材质、尺寸、年代、藏地等。
6.请在稿件上写明真实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称(务)、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以便联系,发表署名听便。
7.注释,用于对文章正文加以补充、说明,一律采用“页下注”的形式。注号用“①、②、③……”或 “(1)(2)(3)……”。
8.引言一般勿超过250字。概述本题的理论依据、研究思路、实验基础及国内外现状(可列出主要的参考文献),并应明确提出本文目的。
9.来稿必须思想健康、内容应注意保守国家机密、无政治性错误言论、主题鲜明、立论新颖、论据可靠、结构严谨、文字精练、论述清晰、体例规范、阐论精辟,文字凝练、富有新意、资料真实。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学术价值。
10.来稿应为原创作品。本刊编辑部对来稿有文字修改权,如作者事先无特殊声明,稿件一经采用,一律视为本刊拥有该稿件的印刷版、电子版和网络版的使用权和分许可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互联网公开知识整合。如有错漏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