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术之家整理 2024-10-21 15:26:56
《“一带一路”法律研究》杂志编辑部联系方式如下:
主编:刘晓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邮编:100088
《“一带一路”法律研究》杂志简介:
《“一带一路”法律研究》创刊于2020年,是由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上海全球安全治理研究院全球化法律问题研究所;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主管、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上海全球安全治理研究院全球化法律问题研究所、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主办的综合性政治理论期刊。主要栏目:理论前沿、实践探索、热点聚焦、研究综述等。注重内涵探研和实践指导,发挥在政治研究领域中的平台作用、阵地作用和示范引领作用。
杂志社稿件要求
1.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详细地址及邮政编码、电话)务必写清楚。多作者稿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接录稿通知后不再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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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稿要求观点新颖独到,具有学术参考价值或实务指导意义。凡被本刊录用的稿件,将由编辑部统一提供数字化复制、汇编、发行、网络传播等信息服务。
4.作者应遵守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稿件文责自负,请勿一稿多投。本刊对采用的稿件有删改权,对实质性内容的修改将征得作者同意,不同意删改的作者,请在来稿时作出说明。
5.引言,说明课题的研究背景,引述该领域的国内外研究进展,说明本文选题意义和创新点;内容不应与摘要和结论雷同,不能出现图表。
6.一级标题用一、二、三、等编号,二级标题用(一)(二)(三)等编号,三级标题用1.2.3.等编号,四级标题用(1)(2)(3)等编号。
7.引征二手文献、资料,需注明该原始文献资料的作者、标题,并在其后标注“转引自”及该援引的文献、资料等。
8.如论文为科研基金项目成果,则应在“作者简介”后的下一行,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项目编号。
9.摘要及关键词摘要以第三人称对全文进行准确概括,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论等,勿用“本文”“笔者”等主语,字数在100-200字之间。
10.重要的或后文将提及的公式,应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序号,序号加括号;推导过程的中间步骤应尽可能忽略,各种符号应遵循有关规则;特别注意参数和变量的符号(包括下标),参数和变量字体均为斜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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