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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必须保证农民的根本利益

作者:孙明改造治理城中村农民利益生存权利货币补偿户籍制度一次性

摘要:城中村改造中农民有“三痛”:一是失根之痛。农民获得一次性货币补偿后,更多的是失去土地后感到生活无根的茫然;二是切肤之痛。农民失去土地后,房租成为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城中村改造治理脏、乱、差的同时也冲击了村民这笔不菲的收入;三是伤痕之痛。以往户籍制度将城乡予以二元分割,农民变居民,只是一种合法生存权利的法律建议,但没有真实的经济权利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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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

《中国房地产》(CN:12-1006/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房地产》旨在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传播房地产开发经营方面的经济、技术信息,介绍住房制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房地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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