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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建商品房按套内面积计价

套内建筑面积商品房预售北京市计价销售价格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单位

摘要:近期,北京市有关部门对《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管理办法明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房预售或完成初始登记的现房销售应当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但是独栋别墅、整栋楼房和车位、车库的预售、现房销售可以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也可以按照建筑面积计价或者直接按套计价。由于保障性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限价房在招标建设单位时,北京市发改委已先期按照建筑面积确定了房屋销售价格,因此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在预售或现房销售时要按照建筑面积计价和结算房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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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

《中国房地产》(CN:12-1006/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房地产》旨在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传播房地产开发经营方面的经济、技术信息,介绍住房制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房地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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