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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容易出现的问题

作者:杨畅; 杨国旗房屋征收城镇化发展公告公共利益经济社会发展法律规定人民群众

摘要:《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目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重要阶段。工业化、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国家现代化的必然趋势,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由于政府组织实施公共利益项目多数都要涉及衙收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全国各地都有房屋征收活动,因房屋征收所引起的上访、信访、民事诉讼案件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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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

《中国房地产》(CN:12-1006/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房地产》旨在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传播房地产开发经营方面的经济、技术信息,介绍住房制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房地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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