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要宪亮冤案再审三角形构造对抗模式重心模式
摘要:司法实践表明,冤错案件再审中,原有控辩双方不再处于绝对对立状态,审判中心也在发生转移,原始的三角形诉讼构造模式已无法恰当解释这一庭审形式。鉴于此,在原始三角形诉讼构造基础上,探析再审程序中刑事诉讼横向构造的多元化问题,提出"三角形重心模式",概括我国冤案再审所独有的审判构造特点:对立立场削弱、审判中立性降低、重心转移。"三角形重心模式"是对冤案再审启动的指引,凸显程序正义,是保障人权的有力体现,对我国司法制度本土化构建意义重大。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特别声明:本站持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主要从事期刊杂志零售,不是任何杂志官网,不涉及出版事务,特此申明。
工信部备案:蜀ICP备09010985号-13 川公网安备:51092202000203 统一信用码:91510922MACX24HU41
© 版权所有:四川博文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太和分公司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射行审新出发2023字第016号 股权代码:102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