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19 05:08:50
一、具有行政和政策层面上的支持
1988年6月8日中国科协039号文的《关于建议各学会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的通知》中指出:“目前学术期刊纸张、出版、发行费用剧增,绝大多数期刊财政上都有亏损,且亏损额日益增大,许多编辑部承受着很大压力。为了减轻经济上的负担,保证期刊稳定出版,收取论文版面费是合理的,也是可行的”。1991年,国家科委和新闻出版署共同的《科学技术期刊管理办法》中亦作出明确规定:“凡由国家资助的科研项目,其研究成果在科技期刊上发表,编辑部可适当收取发表费,作为办刊经费来源的一部分。”这充分说明了学术期刊出版者收取版面费是有据可依的。此外,1990年能源部与水利部联合颁布的《水利电力系统自然科技期刊管理办法》、1991年机电部的《科学技术期刊管理办法》、1992年中科院颁布的《中国科学院科技期刊收取发表费暂行办法》、2002年财政部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制定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口资助经费管理办法》以及一些期刊学会也都对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的问题均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予以了支持、肯定、认同和规范。所有这些举措均是根据中国学术期刊业的实情而定,并且通过20多年的出版实践证明了它的可行性和正确性,保证了学术期刊正常、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为国家科研事业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客观上讲,办刊经费来源极度紧张或匮乏,发行市场低迷无卖点,办刊过程举步维艰一直困扰着绝大多数学术期刊出版者,当年面临“钱”的问题仍然是现实的最大问题,甚至受国内外出版业不景气的影响而情况有所恶化。所以,学术期刊继续适度收取论文版面费是入情合理的。
二、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规律
根据《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3条规定:期刊出版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出版方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另据《出版管理条例》第4条规定:从事出版活动,应当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所以,出版或者期刊出版作为一种特殊行业,它的精髓或者第一要务是社会效益,绝不能以营利为目的,服务于社会是出版人的天职和使命、责任和义务,学术期刊出版尤为如此。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学术期刊本质属性同时又是商品,它的出版活动也是经济活动过程,不然,国家也不会三令五申地强调要以社会效益为首位,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相统一。既然学术期刊出版活动是一个经济活动过程,自然也应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规律。毋庸置疑,学术期刊出版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用于人员工资、审稿费、稿酬、编辑费、办公经费、差旅费、排版印制费、发行费等的支出,对于一个页码不足100页(6印张左右)的双月刊而言,年发文约150篇,员工一般不少于5人,年需办刊经费就得60万元左右(不包括设备及其维护费和房产水电费等,并且不同地区、不同出版单位所需费用有所不同),折合成单位版面需投入1000元左右。而目前我国的学术期刊的主管主办单位一般是政府相关部门、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出版者自负盈亏者有之,部分自负盈亏者有之,仍然享受着财政全额拨款的也有之,但无论哪种情况,办刊经费紧张甚至严重不足的情况普遍存在,需要从发行销售市场———读者市场得到回报。对于学术期刊而言,它有几个特点:一是理论性、专业性、学术性强,读者面窄;二是综合性、时效性强,每期囊括了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研究方向的论文,不利于收藏;三是绝大部分学术期刊都已被国内一些大型数据库收录,读者需要查阅下载方便。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学术期刊发行销售市场是“没有市场的市场”,自然性强,难以逆转。也正因为如此,我国学术期刊印数超过千册的出版单位占总数不足百分之七,大多数期刊仅为几百册,主要用于发送样刊、赠阅交流等,发行量极小,可以说,销售收入基本可以忽略不计。既然没有销量,广告等收入也就成了空谈。学术期刊发行市场的残酷现实直接导致了出版者根本无法收回生产成本,更谈不上产生经济效益。依据市场经济规律,既然学术期刊在市场没有卖点,期刊出版自然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就像有人说的,关闭或被淘汰。其实不然,学术期刊还有另外一个潜在的巨大需求市场———作者市场。学术期刊论文作者群体主要是科技人员、高校教师、在读博士和硕士研究生,他们必须要发表足够数量的学术论文,以满足职称评定、课题研究、学科建设、科研量化考核、学位获得等需要。这是一种“刚性”需求,数量又极其惊人。例如,《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报》虽然是一般性学术期刊,但每年征集到的稿件就超过1100篇,而用于审稿遴选的不足500篇,发表的也就150篇左右,需求量远远大于发表量。同时,这种需求不仅仅是作者在荣誉上、学术上的需求,也是经济利益上的需求。无论出于什么原因或情况,这对出版者来讲就是市场需求,而且是求远远大于供的市场需求。正是这样一种特殊情况,学术期刊出版者和论文作者间也就形成了一种双方互为供与求的市场关系。没有作者论文,期刊无疑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没有期刊出版,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在这种情况下,尽管作者和期刊的发行市场没有直接关系,但为了保证其论文及时发表和期刊正常出版,作者交付一定的版面费,以弥补办刊经费不足,合乎情理,无可厚非,更何况按每版面交付200元版面费,也就仅占期刊投入的20%左右,也根本不存在盈利的问题。还需说明的是,时下国家非时政类报刊改革已经启动,若学术期刊归属为出版产业,那就得完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经营企业;若学术期刊归属为出版事业,即公益性事业单位,事业性关乎成本的收费也是合规合理的,如大学生交学费、专利申请和职称评定交费、各种证件的工本费等。
三、国外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具可借鉴性
时下国内学术类期刊收取版面费现象普遍存在,而世界上一些国家的学术期刊收费的情况也早已是司空见惯,常理之事,不足为怪,即使世界一些比较知名的学术期刊刊发论文都有不同收费政策、规定和标准。在美国85种科技期刊中,至少有37种收版面费,就是在世界顶级学术期刊《科学》上也是要收版面费的。其收费项目和标准也都是明码实价,不尽相同,有以篇为单位收费的,标准为350~1000美元/篇,有些期刊的收费中还包含了注册费;有以页为单位收费的,标准为55~150美元/页;很多期刊还按彩图的幅数或彩版数量收取几百至1000多美元的图版费;有不少的期刊还规定对校样修改较多的论文收取校样修改费。不言而喻,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并非我国的首创和专利,也是国际上的惯例。尽管国外一些知名学术期刊的收费做法绝不能和他们成功办刊经验相提并论,但是这种做法能够伴随着他们成功办刊走至今天,自然有其合理之处。这些知名期刊可能并不缺少办刊经费,收费也许是对出版者提供服务的一种人格上的尊重,也许是对出版者付出辛勤的甚至创造性的劳动在价值上的一种认同。总之,收费有利于期刊的生存、发展和壮大。尽管我国期刊业和国外的期刊业在体制上、机制上有着根本的不同,但毕竟是经济市场催生了版面费,在学术上、经济上还是有很多共性的东西,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借鉴和吸纳国外同行的一些做法还是非常必要的。